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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7擇官詩解7公平仁義循名責實邪正奠隱善惡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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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11 15:2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7擇官詩解7公平仁義循名責實邪正奠隱善惡自分題文詩:
禮記有曰:權衡誠懸,輕重無欺;繩墨誠陳,
曲直無欺;規矩誠設,方圓無欺.君子審禮,
其則不可,誣以奸詐.如是然則,臣之情偽,
知之不難.國家又設,禮以待之,執法御之,
爲善蒙賞,爲惡受罰,則其安敢,不企及乎?
不盡力乎?國家思欲,進忠良臣,退其不肖,
十有餘載,徒聞其語,不見其人,爲之何哉?
蓋言之是,行之非也,言之是則,出乎公道,
行之非則,涉乎邪徑.是非相亂,好惡相攻.
所愛有罪,不及於刑;所惡無辜,不免於罰.
此所謂愛,之欲其生,惡之而欲,其死者也.
或以小惡,棄其大善,或以小過,忘其大功.
此所謂君,之賞不可,以無功求,君之罰不,
以有罪免.賞不勸善,罰不懲惡,而望邪正,
分明不惑,其可得乎?若上賞不,遺疏遠罰,
不阿親貴,以公平爲,規矩仁義,以爲準繩,
考事以正,其名循名,求其實則,邪正奠隱,
善惡自分.後取其實,不尚其華,處其仁厚,
不居其薄,不言而化,期月可知.若徒愛其,
美錦而不,爲民擇官,有至公言,無至公實,
愛而不知,其惡憎而,遂忘其善,徇其私情,
以近邪佞,背公道遠,忠良則雖,夙夜不怠,
勞神苦思,將求至理,不可得也.書奏嘉納.
【原文】
【禮記】曰:『權衡誠懸,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然則臣之情偽,知之不難矣。又設禮以待之,執法以御之,爲善者蒙賞,爲惡者受罰,安敢不企及乎?安敢不盡力乎?
   國家思欲進忠良,退不肖,十有餘載矣,徒聞其語,不見其人,何哉?蓋言之是也,行之非也,言之是,則出乎公道,行之非,則涉乎邪徑。是非相亂,好惡相攻。所愛雖有罪,不及於刑;所惡雖無辜,不免於罰。此所謂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也。或以小惡棄大善,或以小過忘大功。此所謂君之賞不可以無功求,君之罰不可以有罪免者也。賞不以勸善,罰不以懲惡,而望邪正不惑,其可得乎?若賞不遺疏遠,罰不阿親貴,以公平爲規矩,以仁義爲準繩,考事以正其名,循名以求其實,則邪正奠隱,善惡自分。然後取其實,不尚其華,處其厚,不居其薄,則不言而化,期月而可知矣。若徒愛美錦,而不爲民擇官,有至公之言,無至公之實,愛而不知其惡,憎而遂忘其善,徇私情以近邪佞,背公道而遠忠良,則雖夙夜不怠,勞神苦思,將求至理,不可得也。
書奏,甚嘉納之。
【譯文】
此外,【禮記】說:『秤桿一提,物體的輕重就稱出來了;繩墨一拉,曲直就顯示出來了;規矩一比,方圓也就清楚了。有德之人都明白事理,不能妄說他們奸詐。』可見臣子盡忠與否,其實不難辨別,如果朝廷能夠對他們以禮相待,以法約束,行善的能夠加以褒獎,作惡的能夠處以刑罰,他們怎麼會不盡力呢?

朝廷想要提攜忠正善良的大臣,貶斥不賢之臣,已經有十幾年了,但是爲什麼沒有落實呢?是因爲只說不做。表面上是行公道,實際上行爲不端。這樣,是與非互相矛盾,好與惡相互攻擊。自己喜歡的人即使有罪,也不會受到處罰,自己不喜歡的人即使清白無辜,總會有罪名上身。這就是喜歡他就會使他存活,憎恨他就會將其置於死地。或者因爲小小的過失而忘記巨大的功勞,因小小的缺點而忽略良好的品行,所以君主不可以獎賞無功之人,君主的刑罰不可以漏掉有罪的人。獎賞不能勉勱大家爲善,懲罰不能禁止一些人作惡。既然這樣,我們希望達到邪正分明,怎麼去加以實現呢?如果賞賜時不忘被疏遠的臣子,處罰時不庇護親近的人,做到公平仁義,實事求是,那麼邪惡就會無處藏身,善惡自然涇渭分明。崇尚質實,不慕虛華,觀察官員是否仁厚,不到一個月就會清清楚楚。那些不誠實的臣子,他們的大公無私只表現在言語上而不落實在行動上,這樣的官員是不會爲民著想的。如果喜歡臣子,就對他們的缺點視而不見,厭惡他們就認爲他們一無是處,被一己私慾驅使、親近奸邪的臣子,背離公正之道而疏遠忠臣良將。一旦如此,即使夜以繼日地爲政務操勞,對治國也是於事無補的。

看過奏書後,唐太宗欣然接受。

【原文】

貞觀二十一年,太宗在翠微宮①,授司農卿②李緯戶部尚書③。房玄齡是時留守京城。會有自京師來者,太宗問曰:『玄齡聞李緯拜尚書,如何?』對曰:『但云李緯大好髭鬚,更無他語。』由是改授洛州刺史。

【注釋】

①翠微宮:在長安縣,武德八年建,貞觀十年廢,貞觀二十一年復修。

②司農卿:唐時掌倉儲等事的官職。

③戶部尚書:戶部長官。

【譯文】

貞觀二十一年,唐太宗在翠微宮加授司農卿李緯爲戶部尚書。房玄齡當時留守在京城任職。有個官員從京城來,唐太宗問他:『房玄齡聽說李緯出任尚書之後,有什麼意見呢?』那個官員回答:『只聽到房玄齡說李緯喜歡留胡 子,再沒有其他評語。』唐太宗聽後,改任李緯爲洛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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