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卷16公平诗解4魏征以义制人主情忠言逆耳而利于行 题文诗:
长乐公主,太宗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 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长公主.魏徵奏言: 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 先帝子乎?可半之于,楚淮陽王.前之史家, 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 为公主也,既加长字,良以尊之,于公主也, 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 于长公主,理恐不可;陛下思之.太宗称善. 乃以其言,告于皇后,皇后叹曰:尝闻陛下, 敬重魏徵,未知其故,今闻其谏,乃能以义, 制人主情,真社稷臣!妾与陛下,结为夫妻, 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 尚且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 故韩非谓,之说难也,东方朔称,其不易也, 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家者, 深所要急,纳之世治,杜之政乱,诚愿陛下, 详之乃则,天下幸甚!后因请遣,中使赍帛, 五百匹诣,徵宅赐之.义薄云天,情真义深. 刑部尚书,张亮由坐,谋反下狱,诏令百官, 议之多言,亮当诛惟,殿中少监,李道裕奏, 反形未具,明其无罪.太宗既盛,怒竟杀之. 俄而刑部,侍郎有阙,君令宰相,妙择其人, 累奏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往者道裕, 议张亮云,反形未具,可谓公平.当时朕虽, 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原文】
长乐公主①,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陽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徵宅以赐之。
【注释】
①长乐公主:太宗第五女,封长乐郡。
【译文】 长乐公主是太宗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将要出嫁,太宗敕令有司陪送的财礼,比当年高祖之女永嘉长公主出嫁时高出一倍。魏徵上奏说:『以前东汉明帝准备封赏他的儿子,说道:'我的儿子怎么能跟先帝的儿子得到同样多的封赏呢?参照先帝之子楚王、淮陽王的一半去封赏吧。」以前的史家以此作为美谈。现在皇帝的姊妹称为长公主,女儿称为公主,既然在前面多了一个长字,那么就说明要比公主的身份尊贵,虽然在感情上不尽相同,可是道理却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如果公主的礼节逾越了长公主,道理上恐怕是不妥的,希望您能够三思。』太宗十分赞同。于是将这些话告诉了皇后,皇后听完赞叹道:『曾经听说您对魏徵十分敬重,可是对于其中的缘故知之甚少,现在听到他进谏的这番话,可见他能够用道义来抑制帝王的私欲,真是国家社稷忠臣啊!我和您结发做了夫妻,承蒙您的敬重礼待,情深意重,每当有话要说的时候,也要察言观色,尚且不敢轻易触怒您的威严,何况作为臣下,和陛下情谊疏远、礼仪相隔呢?因此韩非子将此称为'说难」,东方朔将其称为'不易」,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忠言逆耳利于行,对于拥有家国的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事,如果能采纳这些忠言,国家就能长治久安,如果杜绝这些忠言,政局就会混乱不堪,我希望您能够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那就是天下的大幸了。』于是,长孙皇后请求太宗派遣中使带五百匹锦帛送到魏徵家中赏赐他。
【原文】
刑部尚书张亮坐谋反下狱,诏令百官议之,多言亮当诛,惟殿中少监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无罪。太宗既盛怒,竟杀之。俄而刑部侍郎有阙,令宰相妙择其人,累奏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议张亮云'反形未具」,可谓公平矣。当时虽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译文】
刑部尚书张亮因谋反罪被关进监狱,唐太宗下诏,命令百官商议惩处他的办法,许多人都说张亮应该杀头,只有殿中少监李道裕上奏说张亮谋反的证据不足,应赦免其无罪。但唐太宗当时正处在盛怒之下,竟把张亮给杀掉了。不久,刑部侍郎空缺,唐太宗叫宰相精心选择称职的人,可宰相多次上奏推荐人才,唐太宗都没有同意。太宗说:『其实,我已找到合适的人了,先前李道裕在拟议处置张亮的办法时,说'他谋反证据不足」,可见此人很公平。我当时没有采用他的意见,至今仍追悔莫及。』于是就任命李道裕为刑部侍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