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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29禮樂詩解5秩無文禮舉敦睦情舅服同從母生日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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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27 17:0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29禮樂詩解5秩無文禮舉敦睦情舅服同從母生日思母題文詩:
今君以為,尊卑敘雖,煥乎已備,喪紀制或,
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詳議損益.臣等遵旨,
觸類傍求,採摭群經,討論傳記,或抑或引,
兼名兼實,損其有餘,益其不足,使無文之,
禮咸成秩,敦睦之情,畢舉變薄,俗於既往,
垂深篤義,之於將來,伸六籍之,所不能談,
超百王而,獨得者也.謹按曾祖,父母舊服,
齊衰三月,請加之為,齊衰五月;嫡子之婦,
舊服大功,請加為期;眾子之婦,舊服小功,
今與兄弟,子婦同為,大功九月;嫂叔舊無,
服今請服,小功五月.弟妻兄亦,小功五月.
其舅舊服,緦麻加與,從母同服,小功五月.
詔從其議,並魏徵詞.貞觀十七,年十二月,
癸丑太宗,謂侍臣曰:今朕生日,俗以生日,
可為喜樂,在朕之情,翻成感思.君臨天下,
富有四海,追求侍養,永不可得.仲由常懷,
負米之恨,良有以也.況詩經云:哀哀父母,
生我劬勞;奈何以劬,勞之辰遂,為宴樂事!
甚乖禮度,因而久泣.不忘初心,毋忘母恩,
養育之恩,情深似海,生不奉母,更待何時.
太宗真情,情真義深,報本返始,不忘所由.

【原文】

今陛下以為尊卑之敘,雖煥乎已備,喪紀之制,或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詳議損益。臣等奉遵明旨,觸類傍求,採摭群經,討論傳記,或抑或引,兼名兼實,損其有餘,益其不足,使無文之禮咸秩,敦睦之情畢舉,變薄俗於既往,垂篤義於將來,信六籍所不能談,超百王而獨得者也。
謹按曾祖父母,舊服齊衰三月,請加為齊衰五月;嫡子婦,舊服大功,請加為期;眾子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婦同為大功九月;嫂叔,舊無服,今請服小功五月。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舅,舊服緦麻,請加與從母同服小功五月。
詔從其議。此並魏徵之詞也。
【譯文】
現在,陛下認為尊卑之序雖然都制定完備了,但喪禮制度還不合情理,於是令大臣詳加審議修改。我們遵照陛下聖旨,參考了經典、傳記,進行了修改增刪,使沒有明文規定的禮儀變成條款,希望這會使人倫敦厚和睦,使日漸輕薄的民俗變得淳樸,改變過去淺薄的風俗,給後世留下榜樣,這些是六經上沒有談到的,是陛下超越百世帝王獨自獲得的。
我們謹遵禮儀,做了規定,如果曾祖母、曾祖父去世,過去服喪三個月,現在請陛下延長至五個月;嫡子的妻子,過去服喪九個月,現在請再延長;各位兒子的妻子服喪,請將過去規定的五個月改為九個月;嫂子、叔叔過去不服喪,現在請改為服喪五個月。弟弟的妻子和丈夫的兄弟也應服喪五個月。舅舅過去只披麻戴孝,現在請規定同對待繼母一樣,服喪五個月。

看畢,唐太宗下詔通過此項議案。此議案的作者乃魏徵。
【原文】

貞觀十七年,十二月癸丑①,太宗謂侍臣曰:『今日是朕生日。俗間以生日可為喜樂,在朕情,翻成感思。君臨天下,富有四海,而追求侍養,永不可得。仲由懷負米之恨②,良有以也。況【詩】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奈何以劬勞之辰,遂為宴樂之事!甚是乖於禮度。』因而泣下久之。

【注釋】

①癸丑:唐太宗生日。

②仲由懷負米之恨:仲由,孔子弟子子路,子路孝待父母,自己常吃野菜,而背米送給父母。父母死後,子路富有了,常懷悲嘆。

【譯文】
貞觀十七年,十二月癸丑日,唐太宗對大臣們說:『今天是我的生日。民間認為生日是可慶可賀的事情,但我卻感慨萬千。帝王君臨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想奉養父母,卻永遠無法做到。仲由貧困時,常常到外面去為父母背米,他到楚國做官之後,富有萬鍾之粟,但那時他的父母去世了,再想盡孝心已不可能,所以他感到非常遺憾。【詩經】說:'可憐我的父母,為養育我付出了多少艱辛啊。」怎麼可以在父母生我這樣艱難的日子,舉辦宴會尋歡 作樂呢?這實在是與禮儀相違。』說完,便情不自禁地哭泣了許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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