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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李世民【帝范】卷5納諫篇詩解其義可觀不責其辯智者盡策情通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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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2-2 21:33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李世民【帝范】卷5納諫篇詩解其義可觀不責其辯智者盡策情通上下題文詩:
夫君王者,高居深視,虧聽阻明,恐有過而,
不聞懼有,闕而莫補.故設鞀鼓,樹謗木思,
獻替之謀;傾耳虛心,佇而傾聽,忠正諫說.
言之而是,雖在仆隸,芻蕘賤位,猶不可棄;
言之而非,其雖位在,王侯將相,未必可容.
其義可觀,不責其辯,空談誤國;其理可用,
不責其文,豈在文華.至若朱雲,折檻懷疏,
漢成帝標,之以作戒;引裾卻坐,顯以自非.
故云忠者,瀝竭其心,智者盡策.臣無隔情,
於上君能,遍照於下.情通上下,從諫如流.
昏主不然:諫者拒之,以威勸者,窮之以罪.
大臣惜祿,而莫敢諫;小臣畏誅,而不敢言.
恣暴虐心,極荒淫志,其為壅塞,無由自知.
反自以為,德超三皇,材過五帝.如此至於,
身亡國滅,豈不哀哉!此拒諫之,惡也所致.
忠言逆耳,而利於民,媚言順耳,久害社稷.
眾唯不如,一士諤諤,以欲從人,非人從欲.

【原文】 五、納諫篇
夫王者高居深視,虧聽阻明,恐有過而不聞,懼有闕而莫補。所以設鞀樹木,思獻替之謀;傾耳虛心,佇忠正之說。言之而是,雖在仆隸芻蕘,猶不可棄也;言之而非,雖在王侯將相,未必可容。其義可觀,不責其辯;其理可用,不責其文。至若折檻懷疏,標之以作戒;引裾卻坐,顯之以自非。故云:忠者瀝其心,智者盡其策。臣無隔情於上,君能遍照於下。

昏主則不然。說者拒之以威,勸者窮之以罪。大臣惜祿而莫諫,小臣畏誅而不言。恣暴虐之心,極荒淫之志,其為壅塞,無由自知。以為德超三皇,材過五帝。至於身亡國滅,豈不哀哉!此拒諫之惡也。

【譯文】
帝王在深宮中居住,與外界斷絕聯繫,雖欲聽而不聰,雖欲視而不明。古代的一些賢明君,就怕聽不到自己的過錯,害怕有缺點得不到改正,因而置鞀鼓,立謗木,以便臣下諍言進諫;君主自己則側耳而聽,虛心而受,期待着諫諍者告以正直之言。如若說得對的,即便是地位低下的供役使的僕人、奴隸或草野鄙陋之人,也不可置之不理;如果說得不對,即使是地位很高的王侯將相,也未必就可接受。意見可取,就不必要求諫諍者分析得如何,因為空辯不足信;道理可用,就不必要求諫諍者文采怎樣,因為虛文不足用。
至於古代如朱雲因進諫而攀折殿檻,漢成帝特意保留已折之檻,以表彰朱雲的直諫;師經因進諫而投瑟撞壞了窗子,魏文侯決意留下撞壞的窗戶以供借鑑;辛毗進諫魏文帝曹丕,而不惜扯着曹丕的前襟;袁盎進諫漢文帝劉恆,堅決不讓慎妃與皇后同坐:等等。正因為人君能容納折檻引裾之鑑,所以就可以使忠直者能竭其忠心,使智者以終其計策。如此則君臣之道上下相通,君王就可以至公大明而名揚天下。

然而昏庸的皇帝卻不是這樣。他們恰恰相反,對迸諫者拒之以威,對勸說者追其以罪,從而使得大臣為保全俸祿而不直言,小臣因怕殺頭而不敢說話。於是昏主便昏昏然,恣行殘暴,極盡荒淫,壅蔽障閉,對自己的罪過蒙然而無所知,反而以為自己德超三皇,才過五帝。結果導致身死國滅,難道不是很可悲嗎!這完全是拒絕進諫所帶來的後果啊!
     【原文】夫王者,高居深視,虧聽阻明。[【書】曰:視遠惟明,聽德惟聰。人君深處獨陽之地,九重之宮,與民懸隔。所聽不及遠,所視不得遍,復有五色以障乎目,五音以塞乎耳,雖欲視而弗明,雖欲聽而弗聰矣。此謂虧聽阻明。虧,損也。阻,障也。]恐有過而不聞,懼有闕而莫補。所以設鞀樹木,[鬻子曰:禹之治天下也,縣五聲以聽,曰:『語寡人獄訟者,揮鞀。』【世紀】曰:『帝嚳命垂作鞀鞞』。【釋名】曰:『鞀,道也。』【周禮】注曰:如鼓而小,持其柄搖之,旁耳還自擊。與鞀同。樹木謂謗木也。【管子】云:『堯置謗木以求下民之諫。』]思獻替之謀;[後漢【胡廣傳】曰:『臣以獻可替否為忠。』]傾耳虛心,佇忠正之說。[傾,側也。言側耳而聽,虛心而受,無一物之私蔽,企望其告以正直之言也。] 
 【譯述】君主深處九重之宮,與民隔絕,不能看到天下所有的東西,不能聽到天下所有的聲音。惟恐自己有過失而不能聽到,自己有缺失而不能及時補救。因此,大禹治理天下,專門設立了一個如同小鼓一樣的鞀,並且對百姓說:如果誰有訴訟和不平,就可以搖鞀;堯帝也專門樹起一根『謗木』,表示願意傾聽老百姓的呼聲。他們這樣做都是為了能夠吸納正確的意見和謀略。他們側耳傾聽,虛心納諫,期望有識之士能以正直之言相告。

  【原文】言之而是,雖在仆隸芻蕘,猶不可棄也;[【毛詩】曰:『先民有言,詢於芻蕘。』又【六韜】有曰:謀及負薪,功乃可述。夫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以采言評事,豈獨專於有位者哉!至於賤役之人,言果中理合道,亦不可違。仆隸芻蕘,至賤役者。刈草曰芻,採薪曰蕘。]言之而非,雖在王侯卿相,未必可容。[【左傳】:莊十年,齊伐魯,魯莊公將戰。有魯人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云云,終成大功而還。言肉食者,在位之人也。且曹劌以匹夫之賤,一時一言而立長勺莫大之功,可貴賤論乎?於斯時也,以肉食者竟何為哉!位高而祿厚,食肉衣錦,無良謀奇策,亦贅疣耳,焉足容受哉!容,受也。]

  【譯述】如果他說的話有道理,他即便是個草民奴僕,也不能因為他沒有身份和地位而不去聽他的話;如果他說的話沒有道理,他即便是王侯卿相,也不能因為他出身高貴就採納他的意見。

  【原文】其義可觀,不責其辯;[果合大義,豈在言之巧拙耳。空辨不足信。]其理可用,不責其文。[果依正理,豈在文之華質耳。虛文不足用。] 
 【譯述】如果一個人所說的話在道理上合乎大義,那麼他的辯辭巧拙是無關緊要的;如果他說的事理可以採用,我們又何在乎他表達事理的文采呢?     
【原文】至若折檻懷疏,標之以作戒;[漢朱雲,字游,魯人也,徙平陵。

  少時通輕俠,借客報仇。長八尺余,容貌甚壯,以勇力聞。年四十,乃變節從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前將軍蕭望之受【論語】,皆能傳其業。好倜儻大節,當世以是高之。元帝時,五鹿充宗貴幸,為【梁丘易】。自宣帝時善梁氏說,元帝好之,欲考其異同,令充宗與諸【易】家論。

  充宗乘貴辯口,諸儒莫能抗,皆稱疾不敢會。有薦雲者,召入,攝登堂,抗首而請,音動左右。既論難,連拄五鹿君,故諸儒為之語曰:『五鹿嶽嶽,朱雲折其角。』由是為博士。遷杜陵令,又為槐里令。累上書論議大臣。至成帝時,丞相故安昌侯張禹以帝師位特進,甚尊重。雲上書求見,公卿在前。雲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孔子謂'鄙夫不可與事君」,'苟患失之,亡所不至」者也。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頭,以厲其餘。』上問:『誰也?』『對曰:『安昌侯張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雲出,雲攀殿檻,折。雲呼曰:『臣得下從龍逢、比干於地下,足矣!未知聖朝,如何耳?』御史遂將雲去。於是左將軍辛慶忌免冠解印綬,叩頭殿下,曰:『此臣素著狂直於世,使其言是,不可誅;其言非,固當容之。臣敢以死爭。』慶忌叩頭流血。上意解,然後得已。及後當治殿檻,上曰:『勿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按:懷疏,疏字疑誤。]
引裾卻坐,顯之以自非。[【三國志】:魏文帝欲徙冀州士家十萬戶實河南。時連蝗民飢,群司以為不可,而帝意甚盛。辛毗與朝臣俱求見,帝知其欲諫,作色以見之,皆莫敢言。毗曰:『陛下欲徙士家,其計安出?』帝曰:『卿謂我徙之非耶?』毗曰:『誠以為非也。』帝曰:『吾不與卿共議也。』毗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之左右,廁謀議之官,安得不與謀耶!臣所言非私,乃社稷之慮也,安得怒臣!』帝不答,起入內。毗隨而引衣裾,帝遂奮衣不還,良久乃出,曰:『佐治,卿持我何太急耶?』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無以食也。』帝遂徙其半。毗,字佐治,穎川陽翟人。明帝時為大將軍軍師,使持節,節度司馬仲達六軍,以敵諸葛亮。還為衛尉。薨,諡肅侯。] 
 【譯述】漢朝的時候,有一個人叫朱雲,他身長八尺,身材魁梧,喜好接交俠客,以有勇力而聞名以當時。到四十歲的時候,他突然又愛好學問,從師學習【易經】和【論語】,竟然都能得其傳授。時人都佩服他風流倜儻,不拘小節。他常上書議論朝中大臣。


  【原文】故云患者瀝其心,智者盡其策。[梅福言災異書曰:『天下之士雲合歸漢,智者竭其策,愚者盡其慮。』此其義也。瀝,猶竭也。盡,即終也。言人君能容折檻引裾之諫,可使忠直者得竭瀝其心,智謀者得盡終其策也。]臣無隔情於上,君能遍照於下。[【文中子】曰:改過不吝無咎者,善補過也。古之明王詎能無過,從諫而已矣。故忠臣之事君也,盡忠補過。君失於上,則臣補於下;臣諫於下,則君從於上。此王道之所以不跌也。夫君臣之道,惟恐其不通。若君能受諫,則明四目,達四聰,安有間隔哉!既無所間隔,則至公大明立矣。夫至公無私親,大明無私照。故能普燭天下也。遍者,普也。]  
【譯述】所以說,如果人君能夠容忍像朱雲折檻、辛毗引裾那樣的規勸,就可以使忠誠正直的臣子竭盡其心,讓那些有謀略的臣子盡獻其良策。這樣,大臣的意見都能上達於君王,君王的光輝又能普照天下。  
【原文】昏主則不然,說者拒之以威;[告之以道德者,乃自尊大,反抗之以威。]勸者窮之以罪。[勉之以禮義者,乃自矜飾,反致之以罪。]大臣惜祿而莫諫,[【文中子】曰:有美不揚,天下何觀?君子之於君,贊其美而匡其失也。所以進善不暇,天下有不安哉。以屍位保祿者,誦此可無愧乎?故【記】曰:『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

  頌而無諂,諫而無驕。怠則張而相之,廢則掃而更之,謂之社稷役。』

  此臣之道也。又曰:近而不諫,是為屍位也。豈容惜祿不諫哉!]小臣畏誅而不言。[【記】曰:事君遠而諫之,僭也。夫祿微職卑,上有當職大臣,身離人君甚遠,又於職分之外,不可越僭而言也。倘召而言之,又何僭哉!今既不召矣,復言之者又加之以罪,宜其不言也。]恣暴虐之心,[恣,放也。暴,殘也。虐,陵也。]極荒淫之志。[極,窮也。

  荒,盪也。淫,亂也。]其為壅塞,無由自知。[自以壅蔽障閉,瞽其目,聾其耳,蒙然而無所知。]以為德超三皇,材過五帝。[【史記】:『秦始皇初並天下,自以為德兼三皇,功過五帝。』案:三皇、五帝,『本紀』以伏羲、女媧、神農為三皇;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為五帝。孔安國、皇甫謐及孫氏注,以伏羲、神農、黃帝為三皇,以少昊、高陽、高辛、唐、虞為五帝。又一說,天皇、地皇、人皇為三皇。

  眾說不一,故並存之。○按:注『孫氏注』下當加『世本』二字。]至於身亡國滅,豈不悲哉!此拒諫之惡也。[此結上文而言。昏亂之君不能納諫,或有諫者,必拒之以威,窮之以罪。所以大臣惜祿,小臣畏誅,上下相視,以直言為諱。故荒淫暴虐,縱其所為,不知自失,以為德超三皇,材過五帝,以至身亡國滅,可不大為悲痛哉!此戒之深者也。  
【譯述】那些昏庸的君主就不一樣,如果有對他的過失進行勸諫的,他就以他的威勢來拒諫,或者乾脆對進諫者治罪。這樣一來,大官害怕丟了官位俸祿而不去進諫,小官畏懼引來殺身之禍而不敢說話。皇帝便徹底失去了約束,放縱暴虐之心,窮奢極欲。自己蒙蔽自己,從而看不到自己的過失。以為他的德行超過了三皇,才能超過了五帝。直到最後身死國滅,難道不是非常可悲嗎?這就是拒絕接受勸諫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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