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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子】卷11詩解上義2知止時變變以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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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6-17 17:5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文子】卷11詩解上義2知止時變變以適情
題文詩:
至道至情,至情至正,邪道,未然,
不貴自是,貴不為非.勿使可欲,無日不求;
勿使可奪,無日不爭,至欲非求,至奪非爭,
人慾,公道行矣.有餘止度,不足逮用,
適度適用,天下可一,至一情真,真情知止,
至止自止,適可而止.釋職事,而聽非譽,
棄功勞,而用朋黨,奇伎天長,守職不進,
民俗,功臣爭朝.有道御人,無道.
治國有常,利民為本,政教有道,令行為古,
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
聖人真情,真情不變,真法常變,法與時變,
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
各因其宜,變以適情.誦先王書,不若聞言,
聞言,得所以言,言不能言,至言非言,
可道非道,可名非名.聖人所由,之至,
猶金石,一調不更;事猶琴瑟,每終改調.
至道治本,法制禮樂,治之具也,非所以治;
曲士不可,與論至道,訊寤於俗,而束於教.
正文:
  老子曰:凡為道者,塞邪道,防未然,不貴其自是也,貴其不得為非也,故曰勿使可欲,無日不求,勿使可奪,無日不爭,如此即人慾釋,而公道行矣。有餘者止於度,不足者逮於用,故天下可一也。夫釋職事而聽非譽,棄功勞而用朋黨,即奇伎天長,守職不進,民俗亂於國,功臣爭於朝,故有道以御人,無道則制於人矣。
  老子曰: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道而行為古,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故聖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誦先王之書不若聞其言,聞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不能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聖人所由曰道,猶金石也,一調不可更,事猶琴瑟也,每終改調。故法制禮樂者,治之具也,非所以為治也,故曲士不可與論至道者,訊寤於俗而束於教。
(默希子注)
老子曰:凡為道者,塞邪隧#1,防未然。不貴其自是也,貴其不得為非也。故曰:勿使可欲,無日不求;勿使可奪,無日不爭。如此即人慾釋而公道行矣。有餘者,止於度;不足者,逮於用,故天下可一人也。夫釋職事而聽非譽,棄功勞而用朋黨,即奇伎天長,守職不進;民俗亂於國,功臣爭於朝。故有道以御人,無道則制於人矣。舜為匹夫而天下共戴者,其道存也,故能制於人;紂為天子,而四海離心者,其道亡也,則為人所制。

老子曰: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為古。苟利於民,不必法古;苟周於事,不必循俗。故聖人法與時變,禮與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變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夫治道所貴,適時而已。不在數變為務也。誦先王之書,不若聞其言;聞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不能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執言為道,即言而非道也,持石為玉,即石而非玉也。故聖人所由曰道,猶金石也,一調不可更;音律以定,不可易也。事猶琴瑟也,曲終改調。曲節既殊,故宜變易。法制禮樂者,治之具也,非所以為治也。故曲士不可與論至道者,訊寤於俗而束於教也。登閬峰者,非凡#2乘能及;論至道者,非曲士所通。
參考譯文:
老子認為:凡是善於治理國家的人,總是非常重視堵塞邪門歪道的開端,以防患於未然,不看重個人是否一定有什麼才能,而是看重每個人不要為非作歹,所以說不要過分刺激一個人的欲望,有節制就不會過分要求,不要激發每個人的爭強好勝之心,守柔弱就會不爭名奪利,如果能夠做到這樣,那麼人的情緒欲望就可以合理釋放,而仁義之道也可以順利推行。有餘者不過分蓄積,不足者止於溫飽足矣,那麼天下人的心智利慾就可以齊一了。但是如果君王不理職事而整天卷進是是非非之中,放棄賢能有功之人不用而偏私自己的親信黨羽,那麼即使有天縱奇才,也不能善加利用,於是一定會出現民間風俗趨於敗壞惡俗,朝廷官員為了利益而黨爭不已的情況,所以明君有方法有人材就可以開創太平盛世,昏君沒有方法沒有人材總是受制於人,動輒有錯了。
老子說:治理國家有常規方法而利民之道是其根本,行政教育有普遍的措施而法令制度是政教得以施行的基礎和保障,如果是有利於人民的政策,不一定要死守舊規,如果有利於事情的成功,不一定要因循世俗之成見。所以聖人之法能夠與時俱變,聖人之禮能夠與時俱化,聖人之衣服器械,只要合於理便於用即可權宜而定,聖人的法令制度,因其時勢制其適宜,所以改變過去的舊規不一定是壞事,而循規蹈矩不知變化不一定是好事,變與不變都在於時勢、情狀之需要。所以只知道誦讀先王之書的人,不如聽聽當時先王為什麼這麼說,與其只是聽聽情況而不加以分析,不如仔細研究先王制定規矩的道理和方法,能夠知道法制的道理和方法,就知道先王說出了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意思,因此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所以說聖人所遵循的原則就是道,所施行的行動的就是事,道理就像金石一樣,一旦規定下來就不要輕易變更原則,做事情就像演奏琴瑟一樣,一曲終了就需要再改弦易轍。法令、制度、禮樂,是治理國家的方法,即事,而不是治理國家的根本原則,所以孤陋寡聞之人不可與其探討至深至妙的大道,這是因為他們只知道染於習俗,拘於禮法,根本無法了解大道規律和趨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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