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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延章

[二十四史] 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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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一‧志第三下  五行二 水不潤下
元統元年五月,汴梁陽武縣河溢害稼。六月,京畿大霖雨,水平地丈余。涇河溢,關中水災。黃河大溢,河南水災。泉州霖雨,溪水暴漲,漂民居數百家。七月,潮州大水。二年正月,東平須城縣、濟寧濟州、曹州濟陰縣水災。二月,灤河、漆河溢,永平路屬縣皆水。瑞州路水。三月,山東霖雨,水涌。四月,東平、益都水。五月,鎮江路水。宣德府大水。六月,淮河漲,漂山陽縣境內民畜房舍。九月,吉安路水。至元元年,河決汴梁封丘縣。二年五月,南陽鄧州大水。六月,涇水溢。八月,大都至通州霖雨,大水。三年二月,紹興大水。五月,廣西賀州大水害稼。六月,衛輝淫雨至七月,丹、沁二河泛漲,與城西御河通流,平地深二丈余,漂沒人民房舍田禾甚眾。民皆棲於樹木,郡守僧家奴以舟載飯食之,移老弱居城頭,日給糧餉,月余水方退。汴梁蘭陽、尉氏二縣,歸德府皆河水泛溢。黃州及衢州常山縣皆大水。四年五月,吉安永豐縣大水。六月,邵武大水,城市皆洪流,漂沿溪民居殆盡。五年六月庚戌,汀州路長汀縣大水,平地深三丈許,損民居八百家,壞民田二百頃,溺死者八千餘人。七月,沂州沂、沭二河暴漲,決堤防,害田稼。邵武光澤縣大水。常州宜興縣山水出,勢高一丈,壞民居。六年二月,京畿五州十一縣及福州路福寧州大水。五月甲子,慶元奉化州山崩,水湧出平地,溺死人甚眾。六月,衢州西安、龍游二縣大水。庚戌,處州松陽、龍泉二縣積雨,水漲入城中,深丈余,溺死五百餘人。遂昌縣尤甚,平地三丈余。桃源鄉山崩,壓溺民居五十三家,死者三百六十餘人。七月壬子,延平南平縣淫雨,水泛漲,溺死百餘人,損民居三百餘家,壞民田二頃七十餘畝。乙卯,奉元路盩厔縣河水溢,漂溺居民。八月甲午,衛輝大水,漂民居一千餘家。十月,河南府宜陽縣大水,漂民居,溺死者眾。至正元年,汴梁鈞州大水,揚州路崇明、通、泰等州海潮湧溢,溺死一千六百餘人。二年四月,睢州儀封縣大水害稼。六月癸丑夜,濟南山水暴漲,沖東西二關,流入小清河,黑山、天麻、石固等寨及臥龍山水通流入大清河,漂沒上下民居千餘家,溺死者無算。三年二月,鞏昌寧遠、伏羌、成紀三縣山崩水涌,溺死者無算。五月,黃河決白茅口。七月,汴梁中牟、扶溝、尉氏、洧川四縣,鄭州滎陽、汜水、河陰三縣大水。四年五月,霸州大水。六月,河南鞏縣大雨,伊、洛水溢,漂民居數百家。濟寧路兗州,汴梁鄢陵、通許、陳留、臨潁等縣大水害稼,人相食。七月,灤河水溢,出平地丈余,永平路禾稼廬舍漂沒甚眾。東平路東阿、陽穀、汶上、平陰四縣,衢州西安縣大水。溫州颶風大作,海水溢,漂民居,溺死者甚眾。五年七月,河決濟陰,漂官民亭舍殆盡。十月,黃河泛溢。七年五月,黃州大水。八月壬午,杭州、上海浦中午潮退而復至。八年正月辛亥,河決,陷濟寧路。四月,平江、松江大水。五月庚子,廣西山崩水涌,灕江溢,平地水深二丈余,屋宇人畜漂沒。壬子,寶慶大水。乙卯,錢塘江潮比之八月中高數丈余,沿江民皆遷居以避之。六月己丑,中興路松滋縣驟雨,水暴漲,平地深丈有五尺余,漂沒六十餘裏,死者一千五百人。是月,膠州大水。七月,高密縣大水。九年七月,中興路公安、石首、潛江、監利等縣及沔陽府大水。夏秋,蘄州大水傷稼。十年五月,龍興瑞州大水。六月乙未,霍州靈石縣雨水暴漲,決堤堰,漂民居甚眾。七月,汾州平遙縣汾水溢。靜江荔浦縣大水害稼。十一年夏,龍興南昌、新建二縣大水。安慶桐城縣雨水泛漲,花崖、龍源二山崩,衝決縣東大河,漂民居四百餘家。七月,冀寧路平晉、文水二縣大水,汾河汎溢東西兩岸,漂沒田禾數百頃。河決歸德府永城縣,壞黃陵岡岸。靜江路大水,決南北二渠。十二年六月,中興路松滋縣驟雨,水暴漲,漂民居千餘家,溺死七百人。七月,衢州西安縣大水。十三年夏,薊州豐潤、玉田、遵化、平谷四縣大水。七月丁卯,泉州海水日三潮。十四年六月,河南府鞏縣大雨,伊、洛水溢,漂沒民居,溺死三百餘人。秋,薊州大水。十五年六月,荊州大水。十六年,河決鄭州河陰縣,官署民居盡廢,遂成中流。山東大水。十七年六月,暑雨,漳河溢,廣平郡邑皆水。秋,薊州四縣皆大水。十八年秋,京師及薊州、廣東惠州、廣西四縣、賀州皆大水。十九年九月,濟州任城縣河決。二十年七月,通州大水。二十二年三月,邵武光澤縣大水。二十三年,孟州濟源、溫縣水。七月,河決東平壽張縣,圮城牆,漂屋廬,人溺死甚眾。二十四年三月,益都縣井水溢而黃。懷慶路孟州、河內、武陟縣水。七月,益都路壽光縣、膠州高密縣水。二十五年秋,薊州大水。東平須城、東阿、平陰三縣河決小流口,達於清河,壞民居,傷禾稼。二十六年二月,河北徙,上自東明、曹、濮,下及濟寧,皆被其害。六月,河南府大霖雨,瀍水溢,深四丈許,漂東關居民數百家。秋七月,汾州介休縣汾水溢。薊州四縣、衛輝、汴梁鈞州大水害稼。八月,棣州大清河決,濱、棣二州之界,民居漂流無遺。濟寧路肥城縣西黃水汎溢,漂沒田禾民居百有餘裏,德州齊河縣境七十餘裏亦如之。
至正二十年十一月,汴梁原武、滎澤二縣黃河清三日。二十一年十一月,河南孟津縣至絳州垣曲縣二百裏河清七日,新安縣亦如之。十二月,冀寧路石州河水清,至明年春冰泮,始如故。二十四年夏,衛輝路黃河清。
至正六年九月,彰德雨雪,結凍如琉璃。七年八月,衛輝隕霜殺稼。九年三月,溫州大雪。十年春,彰德大寒,近清明節,雨雪三尺,民多凍餒而死。十一年三月,汴梁路鈞州大雷雨雪,密縣平地雪深三尺余。十三年秋,邵武光澤縣隕霜殺稼。二十三年三月,東平路須城、東阿、陽穀三縣隕霜殺桑,廢蠶事。八月,鈞州密縣隕霜殺菽。二十七年三月,彰德大雪,寒甚於冬,民多凍死。五月辛巳,大同隕霜殺麥。秋,冀寧路徐溝、介休二縣雨雪。十二月,奉元路咸寧縣井水冰。二十八年四月,奉元隕霜殺菽。
元統元年三月戊子,紹興蕭山縣大風雨雹,拔木仆屋,殺麻麥,斃傷人民。二年二月甲子,塞北東涼亭雨雹。至元元年七月,西和州、徽州雨雹。二年八月甲戌朔,高郵寶應縣大雨雹。是時,淮、浙皆旱,唯本縣瀕河,田禾可刈,悉為雹所害,凡田之旱者無一雹及之。四年四月癸巳,清州八裏塘雨雹,大過於拳,其狀有如龜者,有如小兒形者,有如獅象者,有如環玦者,或橢如卵,或圓如彈,玲瓏有竅,色白而堅,長老云:「大者固常見之,未有奇狀若是也。」至正二年五月,東平路東阿縣雨雹,大者如馬首。三年六月,東平陽穀縣雨雹。六年二月辛未,興國路雨雹,大如馬首,小者如雞子,斃禽畜甚眾。五月辛卯,絳州雨雹,大者二尺余。八年四月庚辰,鈞州密縣雨雹,大如雞子,傷麥禾。龍興奉新縣大雨雹,傷禾折木。八月己卯,益都臨淄縣雨雹,大如杯盂,野無青草,赤地如赭。九年二月,龍興大雨雹。十年五月,汾州平遙縣雨雹。十一年四月乙巳,彰德雨雹,大者如斧,時麥熟將刈,頃刻亡失,田疇堅如築場,無粒遺留者,地廣三十裏,長百有餘裏,樹木皆如斧所劈,傷行人、斃禽畜甚眾。五月癸丑,文水縣雨雹。十三年四月,益都高苑縣雨雹,傷麥禾及桑。十四年六月,薊州雨雹。十七年四月,濟南大風雨雹。十九年四月,莒州蒙陰縣雨雹。五月,通州及益都臨朐縣雨雹害稼。二十年五月,薊州遵化縣雨雹終日。二十一年五月,東平雨雹害稼。二十二年八月,南雄雨雹如桃李實。二十三年五月,鄜州宜君縣雨雹,大如雞子,損豆麥。七月,京師及隰州永和縣大雨雹害稼。二十五年五月,東昌聊城縣雨雹,大如拳,小者如雞子,二麥不登。二十六年六月,汾州平遙縣雨雹。二十七年二月乙丑,永州城中晝晦,雞棲於塒,人舉燈而食,既而大雨雹,逾時方明。五月,益都大雷雨雹。七月,冀寧徐溝縣大風雨雹,拔木害稼。二十八年六月,慶陽府雨雹,大如盂,小者如彈丸,平地厚尺余,殺苗稼,斃禽獸。
至正三年秋,興國路永興縣雷,擊死糧房貼書尹章於縣治。時方大旱,有朱書在其背云:「有旱卻言無旱,無災卻道有災,未庸殲厥渠魁,且擊庭前小吏。」七年五月庚戌,台州路黃岩州海濱無雲而雷。冬,衛輝路天鼓鳴。十年六月戊申,廣西臨桂縣無雲而雷,震死邑民廖廣達。十二月庚子,汾州孝義縣雷雨。十一年十二月,台州大雨震電。十二年三月丙午,寧國路無雲而雷。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師無雲而雷,少頃有火墜於東南。懷慶路河內縣及河南府天鼓鳴於西北。是日懷慶之修武、潞州之襄垣縣皆無雲而雷,聲震天地。是月,汾州雷雨。十四年十二月,孝義縣雷雨。十九年十二月,台州大雷電。二十一年十一月戊申,溫州樂清縣雷。二十七年正月乙未夜,晉寧路絳州天鼓鳴空中,如聞戰鬥之聲。十月,奉元路雷電。
至正二十五年六月戊申,京師大雨,有魚隨雨而落,長尺許,人取而食之。
至元五年六月庚戌,汀州長汀縣山蛟出,大雨驟至,平地湧水,深三丈余,漂沒民居八百餘家,壞田二百餘頃。至正十七年六月癸酉,溫州有龍斗於樂清江中,颶風大作,所至有光如球,死者萬餘人。八月癸丑,祥符縣西北有青白二龍見,若相鬥之勢,良久而散。二十三年正月甲辰,廣西貴州江中有物登岸,蛇首四足而青色,長四尺許,軍民聚觀而殺之。二十四年六月,保德州有黃龍見於咸寧井中。二十七年六月丁巳,皇太子寢殿新甃井成,有龍自井而出,光焰爍人,宮人震懾仆地。又宮牆外長慶寺所掌成宗斡耳朵內大槐樹,有龍纏繞其上,良久飛去,樹皮皆剝。七月,益都臨朐縣有龍見於龍山,巨石重千斤,浮空而起。二十八年十一月,大同路懷仁縣河岸崩,有蛇大小相綰結,可載數車。
至正三年秋,建寧浦城縣民家豕生豚,二尾八足。十五年,鎮江民家豕生豚如象形。二十四年正月,保德州民家豕生豚,一首二身八蹄二尾。
至元元年正月,廣西師宗州生妻適和,一產三男。汴梁祥符縣市中一乞丐婦人,忽生髭鬚。至正九年四月,棗陽民張氏婦生男,甫及周歲,長四尺許,容貌異常,皤腹擁腫,見人輒嬉笑,如世俗所畫布袋和尚雲。二十三年五月,霸州民王馬駒妻趙氏,一產三男。六月,毫家務李閏妻張氏,一產三男。
至正元年四月戊寅,彰德有赤風自西北來,忽變為黑,晝晦如夜。十三年冬,袁州路每日暮,有黑氣環繞郡城。十七年正月己丑,杭州降黑雨,河池水皆黑。二十八年七月乙亥,京師黑霧,昏暝不辨人物,自旦近午始消,如是者旬有五日。
火不炎上
元統元年六月甲申,杭州火。至正元年四月辛卯,台州火。乙未,杭州火,燔官舍民居公廨寺觀,凡一萬五千七百餘間,死者七十有四人。二年四月,杭州又火。六年八月己巳,延平路火,燔官舍民居八百餘區,死者五人。十年,興國路自春及夏,城中火災不絕,日數十起。二十年,惠州路城中火災屢見。二十三年正月乙卯夜,廣西貴州火,同知州事韓帖木不花、判官高萬章及家人九口俱死焉,居民死者三百餘人,牛五十頭,馬九匹,公署、倉庫、案牘焚燒皆盡。二十八年二月癸卯,京師武器庫災。己巳,陝西有飛火自華山下,流入張良弼營中,焚兵庫器仗。六月甲寅,大都大聖壽萬安寺災。是日未時,雷雨中有火自空而下,其殿脊東鰲魚口火焰出,佛身上亦火起。帝聞之泣下,亟命百官救護,唯東西二影堂神主及寶玩器物得免,余皆焚毀。此寺舊名白塔,自世祖以來,為百官習儀之所,其殿階闌楯一如內庭之制。成宗時,置世祖影堂於殿之西,裕宗影堂於殿之東,月遣大臣致祭。
至元六年冬,京師無雪。至正八年九月,奉元路桃杏花。十四年八月,冀寧路榆次縣桃李花。十五年十一月,汾州介休縣桃杏花。十七年十一月,汾州桃杏花。
至正十一年十月,衢州東北雨米如黍。十一月,建寧浦城縣雨黑子如稗實;邵武大雨震電,雨黑黍如蘆穄;信州雨黑黍;鄱陽縣雨菽豆。郡邑多有,民皆取而食之。十六年六月,彰德路葦葉順次倚疊而生,自編成若旗幟,上尖葉聚粘如槍,民謠云:「葦生成旗,民皆流離;葦生成槍,殺伐遭殃。」又有黍自生成文,紅黑字,其上節云「天下太平」,其下節云「天下刀兵」。十八年,處州山谷中小竹結實如小麥,饑民採食之。二十一年,明州象山縣竹穗生實如小米,可食。
至正十一年,廣西慶遠府有異禽雙飛,見於述昆鄉,飛鳥千百隨之,蓋鳳凰雲。其一飛去,其一留止者,為僮人射死,首長尺許,毛羽五色,有藏之以獻于帥府者,久而其色鮮明如生雲。五月,興國有大鳥百餘,飛至郡西白朗山顛,狀如人立,去而復至者數次。十九年,京師鴟鴞夜鳴達旦,連月乃止,有杜鵑啼於城中,居庸關亦如之。二十七年三月丁丑朔,萊州招遠縣大社裏黑風大起,有大鳥自南飛至,其色蒼白,展翅如席,狀類鶴,俄頃飛去,遺下粟、黍、稻、麥、黃黑豆、蕎麥於張家屋上,約數升許,是歲大稔。
元統二年正月庚寅朔,河南省雨血。是日眾官晨集,忽聞燔柴煙氣,既而黑霧四塞,咫尺不辨,腥穢逼人,逾時方息。及行禮畢,日過午,驟雨隨至,霑灑堊牆及裳衣皆赤。至元四年四月辛未,京師雨紅沙,晝晦。至正五年四月,鎮江丹陽縣雨紅霧,草木葉及行人裳衣皆濡成紅色。十三年三月丙戌,彰德路西南,有火自天而下,如在城外,之無有。十二月庚戌,潞州襄垣縣有火墜於東南。十四年,衛輝路有天光見於西方。十二月辛卯,絳州有紅氣,起自北方,蔽天幾半,移時方散。十五年春,薊州雨血。十八年三月辛丑夜,大同路有黑氣蔽於西方,聲如雷然。俄頃,有雲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見火光,以物觸地,輒有火起,至夜半,空中如有兵戈相擊之聲。二十一年七月己巳,冀寧路忻州西北,有赤氣蔽空如血,逾時方散。八月壬午,棣州夜半有赤氣亘天,起西北至於東北。癸未,彰德西北,夜有紅氣亘天,至明方息。乙酉,大同路北方,夜有赤氣蔽天,直過天庭,自東而西,移時方散,如是者三。十月癸巳昧爽,絳州有紅氣見於北方,如火。二十三年三月壬戌,大同路夜有赤氣亘天,中侵北斗。六月丁巳,絳州日暮有紅光見於北方,如火,中有黑氣相雜,又有白虹二,直衝北斗,逾時方散。庚申,晉寧路北方,日暮天赤,中有白氣如虹者三,一貫北斗,一貫北極,一貫天潢,至夜分方滅。八月丙辰,忻州東北,夜有赤氣亘天,中有白色如蛇形,徐徐而行,逾時方散。十月丙申朔,大名路向青、齊一方,有赤氣照耀千裏。二十四年九月癸酉,冀寧平晉縣西北方,至夜天紅半壁,有頃,從東而散。二十八年六月壬寅,彰德路天寧寺塔忽變紅色,自頂至踵,表裏透徹,如鍛鐵初出於爐,頂上有光焰迸發,自二更至五更乃止。癸卯、甲辰,亦如之。先是,河北有童謠云:「塔兒黑,北人作主南人客;塔兒紅,朱衣人作主人公。」七月癸酉,京師赤氣滿天,如火照人,自寅至辰,氣焰方息。
至元元年十二月,芝草生於荊門州當陽縣覆船山,一本五干,高尺有二寸,一本二干,高五寸有半,干皆兩岐;二本相依附,扶疏瑰奇,如珊瑚枝,其高者結為華蓋慶雲之狀。五年秋,芝草生於中書工部之屋樑,一本七干。
木不曲直
至元五年十一月癸酉,瑞州路新昌州雨木冰,至明年二月壬寅冰始解。至正四年正月,汴梁路鄭州尉氏、洧川、河陰三縣及龍興靖安縣雨木冰。十一月,東平雨木冰。十二年九月壬午,冀寧保德州雨木冰。十四年冬,龍興雨木冰。二十五年二月辛亥,汴梁雨木冰,狀如樓閣、人物、冠帶、鳥獸、花卉,百態具備,羽幢珠葆,彌望不絕,凡五日始解。
至正三年夏,上都、大都桑果葉,皆有黃色龍文。九年秋,奉元桃杏實。十二年五月,汴梁祥符縣椿樹結實如木瓜。十六年七月,彰德李樹結實如小黃瓜。民謠云:「李生黃瓜,民皆無家。」二十一年,明州松樹結實,其大有盈尺者。八月,汴梁祥符縣邑中樹木,一夕皆有濕泥塗之。
至元二年五月乙卯,南陽鄧州大霖雨,自是日至於六月甲申乃止。三年六月,衛輝路淫雨。至正二年秋,彰德路霖雨。三年四月至七月,汴梁路滎澤縣,鈞州新鄭、密縣霖雨害稼。四年夏,汴梁蘭陽縣,許州長葛、郾城、襄城,睢州,歸德府亳州之鹿邑,濟寧之虞城淫雨害蠶麥,禾皆不登。八月,益都霖雨,饑民有相食者。五年夏秋,汴梁祥符、尉氏、洧川,鄭州、鈞州、亳州久雨害稼,二麥禾豆俱不登。河間路淫雨,妨害鹽課。八年五月,京師大霖雨,都城崩圮。鈞州新鄭縣淫雨害麥。九年七月,高唐州大霖雨,壞官署民居。歸德府淫雨浹十旬。十年二月,彰德路大雨害麥。二十年七月,益都高苑縣、陝州黽池縣大雨害稼。二十三年七月,懷慶路河內、修武、武陟三縣及孟州淫雨害稼。二十四年秋,密州安丘縣大雨。二十五年秋,密州安丘縣,潞州,汴梁許州及鈞州之密縣淫雨害稼。二十七年秋,彰德路淫雨。
至正六年八月,龍興進賢縣甘露降。二十年十月,國子學大成殿松柏樹有甘露降其上。
至正十年春,麗正門樓斗栱內,有人伏其中,不知何自而至,遠近聚觀之。門尉以白留守,達於都堂,上聞,有旨令取付法司鞫問。但云薊州人,問其姓名,詰其所從來,皆惘若無知,唯妄言禍福而已,乃以不應之罪笞之,忽不知所在。
至正二十年八月,慶陽,延安,寧、安等州野鼠食稼,初由鶉卵化生,既成牝牡,生育日滋,百畝之田,一夕俱盡。二十六年,泗州瀕淮兩岸,有灰黑色鼠,暮夜出穴,成群覆地食禾。
金不從革
至正十年正月甲戌,棣州白晝空中有聲自西北而來,距州二十裏隕於地,化為石,其色黑,微有金星散佈其上。有司以進,遂藏之司天監。十一月冬至夜,陝西耀州有星墜於西原,光耀燭地,聲如雷鳴者三,化為石,形如斧,一面如鐵,一面如錫,削之有屑,擊之有聲。十六年冬十一月,大名路大名縣有星如火,自東南流,尾如曳篲,墜入於地,化為石,青黑光瑩,狀如狗頭,其斷處類新割者。有司以進,太史驗視云「天狗也」,命藏於庫。十九年四月己丑,建寧路甌寧縣有星墜於營山前,其聲如雷,化為石。二十三年六月庚戌,益都臨朐縣龍山有星墜入於地,掘之深五尺,得石如磚,褐色,上有星如銀,破碎不完。
至正九年,龍興靖安縣山石迸裂,湧水,人多死者。十年三月,慶元奉化州南山石突開,其碎而大者,有山川人物禽鳥草木之文。二十七年六月丁卯,沂州東蒼山有巨石,大如屋,崩裂墜地,聲震如雷。七月丙戌,廣西靈川縣臨江石崖崩。
元統元年夏,紹興旱,自四月不雨至於七月。淮東、淮西皆旱。二年三月,湖廣旱,自是月不雨至於八月。四月,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於八月。秋,南康旱。至元元年夏,河南及邵武大旱。二年,蘄州、黃州、浙東衢州、婺州、紹興、江東信州、江西瑞州等路及陝西皆旱。是年四月,黃州黃岡縣周氏婦產一男即死,狗頭人身,咸以為旱魃雲。六年夏,廣東南雄路旱,自二月不雨至於五月,種不入土。至正二年,彰德、大同二郡及冀寧平晉、榆次、徐溝縣,汾州孝義縣,忻州皆大旱,自春至秋不雨,人有相食者。秋,衛輝大旱。三年秋,興國大旱。四年,福州大旱,自三月不雨至於八月。興化、邵武、鎮江及湖南之桂陽皆旱。五年,曹州禹城縣大旱。夏,膠州高密縣旱。六年,鎮江及慶元奉化州旱。七年,懷慶、衛輝、河東及鳳翔之岐山、汴梁之祥符、河南之孟津皆大旱。八年三月,益都臨淄縣大旱。五月,四川旱。十年夏秋,彰德旱。十一年,鎮江旱。十二年,蘄州、黃州大旱,人相食。浙東紹興旱。台州自四月不雨至於七月。十三年,蘄州、黃州及浙東慶元、衢州、婺州,江東饒州,江西龍興、瑞州、建昌、吉安,廣東南雄,湖南永州、桂陽皆大旱。十四年,懷慶河內縣、孟州,汴梁祥符縣,福建泉州,湖南永州、寶慶,廣西梧州皆大旱。祥符旱魃再見,泉州種不入土,人相食。十五年,衛輝大旱。十六年,婺州、處州皆大旱。十八年春,薊州旱。莒州、濱州、般陽淄川縣、霍州、鄜州、鳳翔岐山縣春夏皆大旱。莒州家人自相食,岐山人相食。十九年,晉寧、鳳翔,廣西梧州、象州皆大旱。二十年,通州旱。汾州介休縣自四月至秋不雨。廣西賓州大旱,自閏五月不雨至於八月。二十二年,河南洛陽、孟津、偃師三縣大旱,人相食。二十三年,山東濟南、廣西賀州皆大旱。
至元五年八月,京師童謠云:「白雁望南飛,馬札望北跳。」至正五年,淮、楚間童謠云:「富漢莫起樓,窮漢莫起屋,但看羊兒年,便是吳家國。」十年,河南、北童謠云:「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十五年,京師童謠云:「一陣黃風一陣沙,千裏萬裏無人家,回頭雪消不堪看,三眼和尚弄瞎馬。」此皆詩妖也。至元三年,郡邑皆相傳朝廷欲括童男女,於是市井鄉裏競相嫁娶,倉卒成言,貧富長幼多不得其宜者,此民訛也。
至正十年,彰德境內狼狽為害,夜如人形,入人家哭,就人懷抱中取小兒食之。二十三年正月,福州連江縣有虎入於縣治。二十四年七月,福州白晝獲虎於城西。
至元二年七月,黃州蝗。三年六月,懷慶、溫州、汴梁陽武縣蝗。五年七月,膠州即墨縣蝗。至正四年,歸德府永城縣及亳州蝗。十七年,東昌茌平縣蝗。十八年夏,薊州、遼州、濰州昌邑縣、膠州高密縣蝗。秋,大都、廣平、順德及濰州之北海、莒州之蒙陰、汴梁之陳留、歸德之永城皆蝗。順德九縣民食蝗,廣平人相食。十九年,大都霸州、通州,真定,彰德,懷慶,東昌,衛輝,河間之臨邑,東平之須城、東阿、陽穀三縣,山東益都、臨淄二縣,濰州、膠州、博興州,大同、冀寧二郡,文水、榆次、壽陽、徐溝四縣,沂、汾二州,及孝義、平遙、介休三縣,晉寧潞州及壺關、潞城、襄垣三縣,霍州趙城、靈石二縣,隰之永和,沁之武鄉,遼之榆社、奉元,及汴梁之祥符、原武、鄢陵、扶溝、杞、尉氏、洧川七縣,鄭之滎陽、汜水,許之長葛、郾城、襄城、臨潁,鈞之新鄭、密縣,皆蝗,食禾稼草木俱盡,所至蔽日,礙人馬不能行,填坑塹皆盈。饑民捕蝗以為食,或曝干而積之。又罄,則人相食。七月,淮安清河縣飛蝗蔽天,自西北來,凡經七日,禾稼俱盡。二十年,益都臨朐、壽光二縣,鳳翔岐山縣蝗。二十一年六月,河南鞏縣蝗,食稼俱盡。七月,衛輝及汴梁滎澤縣、鄭州蝗。二十二年秋,衛輝及汴梁開封、扶溝、洧川三縣,許州及鈞之新鄭、密二縣蝗。二十五年,鳳翔岐山縣蝗。
元統二年六月,彰德雨白毛,俗呼云「老君髯」。民謠曰:「天雨氂,事不齊。」至元三年三月,彰德雨毛,如線而綠,俗呼云「菩薩線」。民謠曰:「天雨線,民起怨,中原地,事必變。」六年七月,延安路鄜州雨白毛,如馬鬃,所屬邑亦如之。至正十三年四月,冀寧榆次縣雨白毛,如馬鬃。七月,泉州路雨白絲。十八年五月,益都雨白氂。十九年三月,興化路連日雨氂。二十五年五月甲子,京師雨氂,長尺許,如馬鬃。二十七年五月,益都雨白氂。
至元四年八月丁丑,京師白虹亘天。至正二十二年,京師有白氣如小索,起危宿,長五百丈,掃太微。二十四年六月癸卯,冀寧路保德州三星晝見,有白氣橫突其中。二十六年三月丁亥,白虹五道亘天,其第三道貫日。又氣橫貫東南,良久乃滅。二十七年五月,大名路有白氣二道。二十八年閏七月乙丑,冀寧文水縣有白虹貫日,自東北直繞西南,雲影中似日非日,如鏡者三,色青白,逾時方沒。
稼穡不成
元統元年夏,兩淮大飢。二年春,淮西飢。七月,池州飢。十一月,濟南、萊蕪縣飢。至元元年春,益都路沂水、日照、蒙陰、莒四縣及龍興路飢。夏,京師飢。是歲,沅州、道州、寶慶及邵武、建寧飢。二年,順州及淮西安豐,浙西松江,浙東台州,江西江、撫、袁、瑞,湖北沅州盧陽縣飢。三年,大都及濟南、蘄州、杭州、平江、紹興、溧陽、瑞州、臨江飢。五年,上都開平縣、桓州,興和寶昌州,濮州之鄄城,冀寧之交城,益都之膠、密、莒、濰四州,遼東瀋陽路,湖南衡州,江西袁州,八番順元等處皆飢。六年,順德之邢臺,濟南之歷城,大名之元城,德州之清平,泰安之奉符、長清,淮安之山陽等縣,歸德邳州,益都、般陽、處州、婺州四郡皆飢。至正元年春,京畿州縣、真定、河間、濟南及湖南飢。夏,彰德及溫州飢。二年,保德州大飢。三年,衛輝、冀寧、忻州大飢,人相食。四年,霸州大飢,人相食。東平路東阿、陽穀、汶上、平陰四縣皆大飢。冬,保定、河南飢。五年春,東平路須城、東阿、陽穀三縣及徐州大飢,人相食。夏,濟南、汴梁、河南、邠州、瑞州、溫州、邵武飢。六年五月,陝西飢。七年,彰德、懷慶、東平、東昌、晉寧等處飢。九年春,膠州大飢,人相食。鈞州新鄭、密縣飢。十四年春,浙東台州,江東饒,閩海福州、邵武、汀州,江西龍興、建昌、吉安、臨江,廣西靜江等郡皆大飢,人相食。十七年,河南大飢。十八年春,莒州蒙陰縣大飢,斗米金一斤。冬,京師大飢,人相食,彰德、山東亦如之。十九年正月至五月,京師大飢,銀一錠得米僅八斗,死者無算。通州民劉五殺其子而食之。保定路莩死盈道,軍士掠孱弱以為食。濟南及益都之高苑,莒之蒙陰,河南之孟津、新安、黽池等縣皆大飢,人相食。二十一年,霸州飢,民多莩死。
至正四年,福州、邵武、延平、汀州四郡,夏秋大疫。五年春夏,濟南大疫。十二年正月,冀寧保德州大疫。夏,龍興大疫。十三年,黃州、饒州大疫。十二月,大同路大疫。十六年春,河南大疫。十七年六月,莒州蒙陰縣大疫。十八年夏,汾州大疫。十九年春夏,鄜州並原縣,莒州沂水、日照二縣及廣東南雄路大疫。二十年夏,紹興山陰、會稽二縣大疫。二十二年,又大疫。
至正元年七月,廣西雷州颶風大作,涌潮水,拔木害稼。二年十月,海州颶風作,海水漲,溺死人民。十三年五月乙丑,州颶風大作,壞官舍民居,屋瓦門扉皆飄揚七裏之外。十四年七月甲子,潞州襄垣縣大風拔木偃禾。二十一年正月癸酉,石州大風拔木,六畜皆鳴,人持槍矛,忽生火焰,抹之即無,搖之即有。二十四年,台州路黃岩州海溢,颶風拔木,禾盡偃。二十七年三月庚子,京師有大風,起自西北,飛砂揚礫,昏塵蔽天,逾時,風勢八面俱至,終夜不止,如是者連日。自後,每日寅時風起,萬竅爭鳴,戌時方息,至五月癸未乃止。
至正三年六月,梧州青蟲食稼。十年七月,同州蟲食稼,郡守石亨祖禱於玄妙觀,寒雨三日,蟲盡死。十九年五月,濟南章丘、鄒平二縣蝻,五穀不登。
二十二年春,衛輝路螟。六月,萊州膠水縣虸蚄生。七月,掖縣虸蚄生,害稼。二十三年六月,寧海文登縣虸蚄生。七月,萊州招遠、萊陽二縣及登州、寧海州虸蚄生。
至正九年三月,陳州楊家莊上牛生黃犢,火光滿室,麻頂綠角,間生綠毛,不食乳,二日而死。十年秋,襄陽車城民家牛生犢,五足,前三後二。十六年春,汴梁祥符縣牛生犢,雙首,不及二日死。二十八年五月,東昌聊城縣錢鎮撫家牛生黃犢,六足,前二後四。
至元五年二月,信州雨土。至正三年三月至四月,忻州風霾晝晦。二十六年四月乙丑,奉元路黃霧四塞。
元統元年八月,鞏昌、徽州山崩。九月庚申,秦州山崩。十月丙寅,鳳州山崩。十一月丙申,鞏昌成紀縣地姴山崩。癸卯,安慶灊山縣地震。辛亥,秦州地裂山崩。十二月,饒州德興縣,餘干、樂平二州地震。二年五月,信州地震。八月辛未,京師地震。雞鳴山崩,陷為池,方百裏,人死者眾。至元元年十一月壬寅,興國路地震。十二月丙子,安慶路地震,所屬宿松、太湖、灊山三縣同時俱震。廬州、蘄州、黃州亦如之。是月,饒州亦地震。二年正月乙丑,宿松地震。五月壬申,秦州山崩。三年八月辛巳夜,京師地震。壬午,又大震,損太廟神主;西湖寺神御殿壁仆,祭器皆壞。順州、龍慶州及懷來縣皆以辛巳夜地震,壞官民房舍,傷人及畜牧。宣德府亦如之,遂改為順寧雲。四年春,保安州及瑞州路新昌州地震。六月,信州路靈山裂。七月己酉,保安州地大震。丙辰,鞏昌府山崩。八月丙子,京師地震,日凡二三,至乙酉乃止。密州安丘縣地震。六年六月己亥,秦州成紀縣山崩地裂。至正元年二月,汴梁路地震。二年四月辛丑,冀寧路平晉縣地震,聲如雷鳴,裂地尺余,民居皆傾仆。七月,惠州雨水,羅浮山崩,凡二十七處,壞民居,塞田澗。十二月己酉,京師地震。三年二月,鈞州新鄭、密縣地震。六月乙巳,秦州秦安縣南坡崩裂,壓死人畜。七月戊辰,鞏昌山崩,人畜死者眾。十二月,膠州及屬邑高密地震。四年八月,莒州蒙陰縣地震。十二月,東平路東阿、陽穀、平陰三縣及漢陽地震。五年春,薊州地震,所領四縣及東平汶上縣亦如之。十二月乙丑,鎮江地震。六年二月,益都路益都、昌樂、壽光三縣,濰州北海縣、膠州即墨縣地震。三月,高苑縣地震,壞民居。六月,廣州增城縣羅浮山崩,水涌溢,溺死百餘人。九月戊午,邵武地震。翌日,地中有聲如鼓,夜復如之。七年二月,益都臨淄、臨朐,濰州之昌邑、膠州之高密、濟南之棣州地震。三月,東平路東阿、陽穀、平陰三縣地震,河水動搖。五月,臨淄地又震,七日乃止。河東地坼泉涌,崩城陷屋,傷人民。十一月,鎮江丹陽縣地震。九年六月,台州地震。七月庚寅,泉州大風雨。永春縣南象山崩,壓死者甚眾。十年,冀寧徐溝縣地震。五月甲子,龍興寧州大雨,山崩數十處。丙寅,瑞州上高縣蒙山崩。十月乙酉,泉州安溪縣侯山鳴。十一年四月,冀寧路汾、忻二州,文水、平晉、榆次、壽陽四縣,晉寧遼州之榆社,懷慶河內、修武二縣及孟州皆地震,聲如雷霆,圮房屋,壓死者甚眾。八月丁丑,中興路公安、松滋、枝江三縣,峽、荊門二州地震。十二年二月丙戌,霍州靈石縣地震。閏三月丁丑,陝西地震,莊浪、定西、靜寧、會州尤甚,移山湮谷,陷沒廬舍,有不見其跡者。會州公廨牆圮,得弩五百餘張,長丈余,短者九尺,人莫能開挽。十月丙午,霍州趙城縣霍山崩,涌石數裏,前三日,山鳴如雷,禽獸驚散。十三年三月,莊浪、定西、靜寧、會州地震。七月,汾州白彪山坼。十四年四月,汾州介休縣地震,泉涌。七月,孝義縣地震。十一月,寧國路地震,所領寧國、旌德二縣亦如之。淮安路海州地震。十二月己酉,紹興地震。十五年四月,寧國敬亭、麻姑、華陽諸山崩。六月丁丑,冀寧保德州地震。十六年春,薊州地震,凡十日,所領四縣亦如之。六月,雷州地大震。十七年十月,靜江路東門地陷,城東石山崩。十二月丁酉,慶元路象山縣鵝鼻山崩,有聲如雷。十八年二月乙亥,冀寧臨州地震。五月,益都地震。十九年正月甲午,慶元地震。二十年二月,延平順昌縣地震。二十二年三月,南雄路地震。二十三年十二月丁巳,台州地震。二十五年十月壬申,興化路地震,有聲如雷。二十六年三月,海州地震如雷,贛榆縣吳山崩。六月,汾州介休縣地震。紹興山陰縣臥龍山裂。七月辛亥,冀寧路徐溝縣,石、忻、臨三州,汾之孝義、平遙二縣同日地震,有壓死者。丙辰,泉州同安縣大雷雨,三秀山崩。是月,河南府鞏縣大霖雨,地震山崩。十一月辛丑,華州蒲城縣洛岸崩,壅水,絕流三日。十二月庚午,華州之蒲城縣洛水和順崖崩,其崖戴石,有岩穴可居,是日壓死辟亂者七十餘人。二十七年五月,山東地震。六月,沂州山石崩裂,有聲如雷。七月丙戌,靜江靈川縣大藏山石崖崩。十月丙辰,福州雷雨,地震。十二月庚午,又震,有聲如雷。二十八年六月,冀寧文水、徐溝二縣,汾州孝義、介休二縣,臨州、保德州,隰之石樓縣及陝西皆地震。十月辛巳,陝西地又震。
至元四年五月,彰德臨彰縣麥秀兩岐,有三穗者。至正元年,延平順昌縣嘉禾生,一莖五穗。冀寧太原縣有嘉禾,異畝同穎。三年八月,晉寧臨汾縣嘉禾生,有五穗至八穗者。十年,彰德路谷麥雙穗。十六年,大同路秦城鄉嘉禾生,一莖二穗五穗,有九穗者,有異莖而同穗者。二十六年五月,洛陽縣康家莊有瑞麥,一莖四穗雙穗三穗者其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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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二‧志第四  歷一 夫明時治歷,自黃帝、堯、舜與三代之盛王,莫不重之,其文備見於傳記矣。雖去古既遠,其法不詳,然原其要,不過隨時考驗,以合於天而已。漢劉歆作三統曆,始立積年日法,以為推步之准。後世因之,歷唐而宋,其更元改法者,凡數十家,豈故相為乖異哉?蓋天有不齊之運,而歷為一定之法,所以既久而不能不差,既差則不可不改也。
元初承用金大明曆,庚辰歲,太祖西征,五月望,月蝕不效;二月、五月朔,微月見於西南。中書令耶律楚材以大明曆後天,乃損節氣之分,減周天之秒,去交終之率,治月轉之餘,課兩曜之後先,調五行之出沒,以正大明曆之失。且以中元庚午歲,國兵南伐,而天下略定,推上元庚午歲天正十一月壬戌朔,子正冬至,日月合璧,五星聯珠,同會虛宿六度,以應太祖受命之符。又以西域、中原地裏殊遠,創為裏差以增損之,雖東西萬裏,不復差忒。遂題其名曰西征庚午元歷,表上之,然不果頒用。
至元四年,西域札馬魯丁撰進萬年曆,世祖稍頒行之。十三年,平宋,遂詔前中書左丞許衡、太子贊善王恂、都水少監郭守敬改治新曆。衡等以為金雖改歷,止以宋紀元歷微加增益,實未嘗測驗於天,乃與南北日官陳鼎臣、鄧元麟、毛鵬翼、劉巨淵、王素、岳鉉、高敬等參考累代曆法,複測候日月星辰消息運行之變,參別同異,酌取中數,以為曆本。十七年冬至,歷成,詔賜名曰授時曆。十八年,頒行天下。二十年,詔太子諭德李謙為歷議,發明新曆順天求合之微,考證前代人為附會之失,誠可以貽之永久,自古及今,其推驗之精,蓋未有出於此者也。今衡、恂、守敬等所撰歷經及謙歷議故存,皆可考據,是用具著於篇。惟萬年曆不復傳,而庚午元歷雖末嘗頒用,其為書猶在,因附着於後,使來者有考焉。作歷志。
授時曆議上
驗氣
天道運行,如環無端,治歷者必就陰消陽息之際,以為立法之始。陰陽消息之機,何從而見之?惟候其日晷進退,則其機將無所遁。候之之法,不過植表測景,以究其氣至之始。智作能述,前代諸人為法略備,苟能精思密索,心與理會,則前人述作之外,未必無所增益。
舊法擇地平衍,設水準繩墨,植表其中,以度其中晷。然表短促,尺寸之下所為分秒太、半、少之數,未易分別。表長,則分寸稍長,所不便者,景虛而淡,難得實景。前人慾就虛景之中考求真實,或設望筒,或置小表,或以木為規,皆取表端日光下徹圭面。今以銅為表,高三十六尺,端挾以二龍,舉一橫樑,下至圭面,共四十尺,是為八尺之表五。圭表刻為屍寸,舊寸一,今申而為五,釐毫差易分。別創為景符,以取實景。其制以銅葉,博二寸,長加博之二,中穿一竅,若針芥然,以方為趺,一端設為機軸,令可開闔,榰其一端,使其勢斜倚,北高南下,往來遷就於虛景之中,竅達日光,僅如米許,隱然見橫樑於其中。舊法以表端測晷,所得者日體上邊之景,今以橫樑取之,實得中景,不容有毫末之差。
地中八尺表景,冬至長一丈三尺有奇,夏至尺有五寸。今京師長表,冬至之景七丈九尺八寸有奇,在八尺表則一丈五尺九寸六分;夏至之景一丈一尺七寸有奇,在八尺表則二尺三寸四分。雖晷景長短所在不同,而其景長為冬至,景短為夏至,則一也。惟是氣至時刻考求不易,蓋至日氣正,則一歲氣節從而正矣。劉宋祖沖之嘗取至前後二十三四日間晷景,折取其中,定為冬至,且以日差比課,推定時刻。宋皇祐間,周琮則取立冬、立春二日之景,以為去至既遠,日差頗多,易為推考。紀元以後諸歷,為法加詳,大抵不出沖之之法。新曆積日累月,實測中晷,自遠日以及近日,取前後日率相埒者,參考同異,初非偏取一二日之景,以取數多者為定,實減大明曆一十九刻二十分。仍以累歲實測中晷日差分寸,定擬二至時刻於後。
推至元十四年丁丑歲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四日己亥,景長七丈九尺四寸八分五釐五毫;至二十一日丙午,景長七丈九尺五寸四分一厘;二十二日丁未,景長七丈九尺四寸五分五釐。以己亥、丁未二日之景相校,餘三分五毫為晷差,進二位;以丙午、丁未二日之景相校,餘八分六釐為法;除之,得三十五刻;用減相距日八百刻,餘七百六十五刻;折取其中,加半日刻,共為四百三十二刻半;百約為日,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得三時,滿五十又作一時,共得四時;余以十二收之,得三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癸卯日辰初三刻為丁丑歲冬至。此取至前後四日景。
十一月初九日甲午,景七丈八尺六寸三分五釐五毫;至二十六日辛亥,景七丈八尺七寸九分三釐五毫;二十七日壬子,景七丈八尺五寸五分。以甲午、壬子景相減,復以辛亥、壬子景相減,准前法求之,亦得癸卯日辰初三刻。至二十八日癸丑,景七丈八尺三寸四釐五毫,用壬子、癸丑二日之景與甲午景,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後八九日景。
十一月丙戌朔,景七丈五尺九寸八分六釐五毫;二日丁亥,景七丈六尺三寸七分七釐;至十二月初六日庚申,景七丈五尺八寸五分一厘。准前法求之,亦在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後一十七日景。
十月二十一日丙子,景七丈九寸七分一厘;至十二月十六日庚午,景七丈七寸六分;十七日辛未,景七丈一寸五分六釐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得辰初三刻。此取至前後二十七日景。
六月初五日癸亥,景一丈三尺八分;距十五年五月癸未朔,景一丈三尺三分八釐五毫;初二日甲申,景一丈二尺九寸二分五毫。准前法求之,亦合。此取至前後一百六十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歲夏至
五月十九日辛丑,景一丈一尺七寸七分七釐五毫;距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二十九日辛亥,景一丈一尺八寸五釐五毫。用辛丑、庚戌二日之景相減,餘二釐五毫,進二位為實;復用庚戌、辛亥景相減,餘二分五釐五毫為法;除之,得九刻,用減相距日九百刻,餘八百九十一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約,得四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約,得十一時;余以十二收為刻,得三刻;命初起距日辛丑算外,得乙巳日亥正三刻夏至。此取至前後四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己巳,景七丈一尺三寸四分三釐;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辛巳,景七丈七寸五分九釐五毫;初三日壬午,景七丈一尺四寸六釐。用己巳、壬午景相減,以辛巳、壬午景相減除之,亦合。此用至前後一百五十六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丙寅,景七丈二尺九寸七分二釐五毫;十三日丁卯,景七丈二尺四寸五分四釐五毫;十四日戊辰,景七丈一尺九寸九釐;距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癸未,景七丈一尺九寸五分七釐五毫;初五日甲申,景七丈二尺五寸五釐;初六日乙酉,景七丈三尺三分三釐五毫。前後互取,所得時刻皆合。此取至前後一百五十八九日景。
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辛酉,景七丈五尺四寸一分七釐;初八日壬戌,景七丈四尺九寸五分九釐五毫;初九日癸亥,景七丈四尺四寸八分六釐;距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戊子,景七丈四尺五寸二分五毫;初十日己丑,景七丈五尺三釐五毫;十一日庚寅,景七丈五尺四寸四分九釐五毫。以壬戌、己丑景相減為實,以辛酉、壬戌景相減為法,除之;或以壬戌、癸亥景相減,或以戊子、己丑景相減,若己丑、庚寅景相減,推前法求之,皆合。此取至前後一百六十三四日景。
推十五年戊寅歲冬至
其年十一月十九日戊戌,景七丈八尺三寸一分八釐五毫;距閏十一月初九日戊午,景七丈八尺三寸六分三釐五毫;初十日己未,景七丈八尺八分二釐五毫。用戊戌、戊午二日景相減,餘四分五釐為晷差,進二位,以戊午、己未景相減,餘二寸八分一厘為法,除之,得一十六刻,加相距日二千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約,得十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滿五十又進一時,共得七時;余以十二收為刻;命初起距日己亥算外,得戊申日未初三刻為戊寅歲冬至。此取至前後十日景。
十一月十二日辛卯,景七丈五尺八寸八分一厘五毫;十三日壬辰,景七丈六尺三寸一厘五毫;閏十一月十五日甲子,景七丈六尺三寸六分六釐五毫;十六日乙丑,景七丈五尺九寸五分三釐;十七日丙寅,景七丈五尺五寸四釐五毫。用壬辰、甲子景相減為實,以辛卯、壬辰景相減為法,除之,亦得戊申日未初三刻。或用甲子、乙丑景相減,推之,亦合。若用辛卯、乙丑景相減為實,用乙丑、丙寅景相減,除之,並同。此取至前後十六七日景。
十一月初八日丁亥,景七丈四尺三分七釐五毫;閏十一月二十日己巳,景七丈四尺一寸二分;二十一日庚午,景七丈三尺六寸一分四釐五毫。用丁亥、己巳景相減為實,以己巳、庚午景相減,除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二十一日景。
六月二十六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五分二釐五毫;二十七日己卯,景一丈四尺六寸三分八釐;至十六年四月二日戊寅,景一丈四尺四寸八分一厘。以二戊寅景相減,用後戊寅、己卯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一百五十日景。
五月二十八日庚戌,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至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景一丈一尺八寸六分三釐;三十日丙午,景一丈一尺七寸八分三釐。用庚戌、丙午景相減,以乙巳、丙午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百七十八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歲夏至
四月十九日乙未,景一丈二尺三寸六分九釐五毫;二十日丙申,景一丈二尺二寸九分三釐五毫;至五月十九日乙丑,景一丈二尺二寸六分四釐。以丙申、乙丑景相減,餘二分九釐五毫為晷差,進二位;以乙未、丙申景相減,得七分六釐為法;除之,得三十八刻;加相距日二千九百刻,半之,加半日刻,百約,得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約,得二時;余以十二收之,得二刻;命初起距日丙申算外,得辛亥日寅正二刻為夏至。此取至前後十五日景。
三月二十一日戊辰,景一丈六尺三寸九分五毫;六月十六日壬辰,景一丈六尺九分九釐五毫;十七日癸巳,景一丈六尺三寸一分一厘。用戊辰、癸巳景相減,以壬辰、癸巳景相減,准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後四十二日景。
三月初二日己酉,景二丈一尺三寸五釐;至七月初七日壬子,景二丈一尺一寸九分五釐五毫;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釐五毫。用己酉、壬子景相減,以壬子、癸丑景相減,如前法推之,亦合。此取至前後六十一二日景。
三日戊申朔,景二丈一尺六寸一分一厘;至七月初八日癸丑,景二丈一尺四寸八分六釐五毫;初九日甲寅,景二丈一尺九寸一分五釐五毫。用戊申、癸丑景相減,以癸丑、甲寅景相減,准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六十二三日景。
二月十八日乙未,景二丈六尺三分四釐五毫;至七月二十一日丙寅,景二丈五尺八寸九分九釐;二十二日丁卯,景二丈六尺二寸五分九釐。用乙未、丙寅景相減,以丙寅、丁卯景相減,如前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七十五六日景。
二月三日庚辰,景三丈二尺一寸九分五釐五毫;至八月初五日庚辰,景三丈一尺五寸九分六釐五毫;初六日辛巳,景三丈二尺二分六釐五毫。用前庚辰與辛巳景相減,以後庚辰、辛巳景相減,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九十日景。
正月十九日丁卯,景三丈八尺五寸一厘五毫;至八月十八日癸巳,景三丈七尺八寸二分三釐;十九日甲午,景三丈八尺三寸一分五毫。用丁卯、甲午景相減,以癸巳、甲午景相校,如前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一百三四日景。
推十六年己卯歲冬至
十月二十四日戊戌,景七丈六尺七寸四分;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己巳,景七丈六尺五寸八分;二十六日庚午,景七丈六尺一寸四分二釐五毫。用戊戌、己巳景相減,餘一寸六分為晷差,進二位;以己巳、庚午景相減,餘四寸三分七釐五毫為法;除之,得三十六刻;以相減距日三千一百刻,餘三千六十四刻;半之,加五十刻,百約,得一十五日;余以十二乘之,百約為時,滿五十,又進一時,共得十時;余以十二收之為刻,得二刻;命初起距日戊戌算外,得癸丑日戌初二刻冬至。此取至前後十五六日景。
十月十八日壬辰,景七丈四尺五分二釐五毫;十九日癸巳,景七丈四尺五寸四分五釐;二十日甲午,景七丈五尺二分五釐;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壬申,景七丈五尺三寸二分;二十九日癸酉,景七丈四尺八寸五分二釐五毫;十二月甲戌朔,景七丈四尺三寸六分五釐;初二日乙亥,景七丈三尺八寸七分一厘五毫。用甲午、癸酉景相減,癸巳、甲午景相減,如前推之,亦同。若以壬申、癸酉景相減為法,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十八九日景。
若用癸巳與甲戌景相減,以壬辰、癸巳景相減,推之,或癸巳、甲午景相減,推之,或用甲戌、癸酉景相減,推之,或甲戌、乙亥景相減,推之,或以壬辰、乙亥景相減,用壬辰、癸巳景相減,推之並同。此取至前後二十日景。
十月十六日庚寅,景七丈三尺一分五釐;十二月初三日丙子,景七丈三尺三寸二分;初四日丁丑,景七丈二尺八寸四分二釐五毫。用庚寅、丁丑景相減,以丙子、丁丑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二十三日景。
十月十四日戊子,景七丈一尺九寸二分二釐五毫;十五日己丑,景七丈二尺四寸六分九釐;十二月初五日戊寅,景七丈二尺二寸七分二釐五毫。用己丑、戊寅景相減,以戊子、己丑景相減,推之,或用己丑、庚寅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二十四日景。
十月初七日辛巳,景六丈七尺七寸四分五釐;初八日壬午,景六丈八尺三寸七分二釐五毫;初九日癸未,景六丈八尺九寸七分七釐五毫;十二月十二日乙酉,景六丈八尺一寸四分五釐。用壬午、乙酉景相減,以辛巳、壬午相減,推之,壬午、癸未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三十一二日景。
十月乙亥朔,景六丈三尺八寸七分;十二月十八日辛卯,景六丈四尺二寸九分七釐五毫;十九日壬辰,景六丈三尺六寸二分五釐。用乙亥、壬辰景相減,以辛卯、壬辰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三十八日景。
九月二十二日丙寅,景五丈七尺八寸二分五釐;十二月二十八日辛丑,景五丈七尺五寸八分;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釐。用丙寅、辛丑景相減,以辛丑、壬寅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四十七八日景。
九月二十日甲子,景五丈六尺四寸九分二釐五毫;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壬寅,景五丈六尺九寸一分五釐;至十七年正月癸卯朔,景五丈六尺二寸五分。用甲子、癸卯相減,壬寅、癸卯景相減,推之亦同。此取至前後五十日景。
右以累年推測到冬夏二至時刻為準,定擬至元十八年辛巳歲前冬至,當在己未日夜半後六刻,即丑初一刻。
歲余歲差
周天之度,周歲之日,皆三百六十有五。全策之外,又有奇分,大率皆四分之一。自今歲冬至距來歲冬至,歷三百六十五日,而日行一周,凡四周,歷千四百六十,則餘一日,析而四之,則四分之一也。然天之分常有餘,歲之分常不足,其數有不能齊者,惟其所差至微,前人初未覺知。迨漢末劉洪,始覺冬至後天,謂歲周余分太強,乃作乾象曆,減歲余分二千五百為二千四百六十二。至晉虞喜、宋何承天、祖沖之,謂歲當有差,因立歲差之法。其法損歲余,益天周,使歲余浸弱,天周浸強,強弱相減,因得日躔歲退之差。歲余、天周,二者實相為用,歲差由斯而立,日躔由斯而得,一或損益失當,詎能與天協哉?
今自劉宋大明壬寅以來,凡測景驗氣得冬至時刻真數者有六,取相距積日時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各得其時所用歲余。復自大明壬寅距至元戊寅積日時刻,以相距之年除之,得每歲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分二十五秒,比大明曆減去一十一秒,定為方今所用歲余。餘七十五秒,用益所謂四分之一,共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定為天周。余分強弱相減,餘一分五十秒,用除全度,得六十六年有奇,日卻一度,以六十六年除全度,適得一分五十秒,定為歲差。
復以堯典中星考之,其時冬至日在女、虛之交。及考之前史,漢元和二年,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晉太元九年,退在斗十七度;宋元嘉十年,在斗十四度末;梁大同十年,在斗十二度;隋開皇十八年,猶在斗十二度;唐開元十二年,在斗九度半;今退在箕十度。取其距今之年、距今之度較之,多者七十餘年,少者不下五十年,輒差一度。宋慶元間,改統天曆,取大衍歲差率八十二年及開元所距之差五十五年,折取其中,得六十七年,為日卻行一度之差。施之今日,質諸天道,實為密近。
然古今曆法,合於今必不能通於古,密於古必不能驗於今。今授時曆,以之考古,則增歲余而損歲差;以之推來,則增歲差而損歲余;上推春秋以來冬至,往往皆合;下求方來,可以永久而無弊;非止密於今日而已。仍以大衍等六曆,考驗春秋以來冬至疏密,凡四十九事,具列如後。
冬至刻
 大衍宣明紀元統天大明授時
獻公十五年戊寅歲,正月甲寅朔旦冬至。
  丙辰二十二 乙卯八十八 丁巳三十三 乙卯二 丁巳三十五 甲寅九十九
僖公五年丙寅歲,正月辛亥朔旦冬至。
 辛亥九十四 辛亥六十六 壬子七十四 辛亥二十七 壬子八十九 辛亥十四
昭公二十年己卯歲,正月己丑朔旦冬至。
 己丑四十五 己丑二十 庚寅二十五 戊子九十二 庚寅二十九 戊子八十三
宋元嘉十二年乙亥歲,十一月十五日戊辰景長。
 戊辰三十五 戊辰三十二 戊辰三十九 戊辰五十一 戊辰四十一 戊辰四十七
元嘉十三年丙子歲,十一月二十六日甲戌景長。
 癸酉五十九 癸酉五十七 癸酉六十三 癸酉七十五 癸酉六十五 癸酉七十一
元嘉十五年戊寅歲,十一月十八日甲申景長。
 甲申八 甲申六 甲申十二 甲申二十四 甲申十四 甲申十九
元嘉十六年己卯歲,十月二十九日己丑景長。
 己丑三十三 己丑三十 己丑三十七 己丑四十八 己丑三十七 己丑四十四
元嘉十七年庚辰歲,十一月初十日甲午景長。
 甲午五十七 甲午五十五 甲午六十一 甲午七十二 甲午六十三 甲午六十八
元嘉十八年辛巳歲,十一月二十一日己亥景長。
 己亥八十二 己亥七十九 己亥八十五 己亥九十七 己亥八十七 己亥九十三
元嘉十九年壬午歲,十一月初三日乙巳景長。
 乙巳六 乙巳四 乙巳十 乙巳二十一 乙巳一十一 乙巳一十七
大明五年辛丑歲,十一月乙酉冬至。
 甲申七十 甲申六十八 甲申七十三 甲申八十九 甲申七十四 甲申七十九
陳天嘉六年乙酉歲,十一月庚寅景長。
 庚寅十二 庚寅十三 庚寅五 庚寅二十四 庚寅八 庚寅十七
光大二年戊子歲,十一月乙巳景長。
 乙巳八十 乙巳八十六 乙巳七十九 乙巳九十七 乙巳八十一 乙巳九十
太建四年壬辰歲,十一月二十九日丁卯景長。
 丙寅八十三 丙寅七十八 丙寅七十七 丙寅九十五 丙寅九十八 丙寅八十七
太建六年甲午歲,十一月二十日丁丑景長。
 丁丑三十二 丁丑三十三 丁丑二十五 丁丑四十三 丁丑二十七 丁丑三十六
太建九年丁酉歲,十一月二十三日壬辰景長。
 癸巳四 癸巳六 壬辰九十九 癸巳十六 癸巳空 癸巳八
太建十年戊戌歲,十一月五日戊戌景長。
 戊戌三十 戊戌三十 戊戌二十三 戊戌四十 戊戌二十四 戊戌三十三
隋開皇四年甲辰歲,十一月十一日己巳景長。
 己巳七十七 己巳七十八 己巳六十九 己巳八十六 己巳七十一 己巳八十六
開皇五年乙巳歲,十一月二十二日乙亥景長。
 乙亥一 乙亥二 甲戌九十二 乙亥十一 甲戌五十五 乙亥一十
開皇六年丙午歲,十一月三日庚辰景長。
 庚辰二十五 庚辰二十六 庚辰十八 庚辰三十四 庚辰十九 庚辰三十四
開皇七年丁未歲,十一月十四日乙酉景長。
 乙酉五十 乙酉五十一 乙酉四十二 乙酉五十九 乙酉四十四 乙酉五十九
開皇十一年辛亥歲,十一月二十八日丙午景長。
 丙午四十八 丙午四十九 丙午四十三 丙午五十七 丙午四十一 丙午五十六
開皇十四年甲寅歲,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
 壬戌二十一 壬戌二十二 壬戌十三 壬戌三十 壬戌十四 壬戌二十九
唐貞觀十八年甲辰歲,十一月乙酉景長。
 甲申四十三 甲申四十五 甲申三十一 甲申五十 甲申三十二 甲申四十四
貞觀二十三年己酉歲,十一月辛亥景長。
 庚戌六十五 庚戌六十八 庚戌五十三 庚戌七十二 庚戌五十四 庚戌六十六
龍朔二年壬戌歲,十一月四日己未至戊午景長。
 戊午八十三 戊午八十六 戊午六十九 戊午八十八 戊午七十一 戊午八十二
儀鳳元年丙子歲,十一月壬申景長。
 壬申二十五 壬申二十八 壬申十 壬申二十八 壬申十二 壬申二十二
永淳元年壬午歲,十一月癸卯景長。
 癸卯七十二 癸卯七十五 癸卯五十七 癸卯七十六 癸卯五十八 癸卯六十八
開元十年壬戌歲,十一月癸酉景長。
 癸酉四十九 癸酉五十四 癸酉三十一 癸酉五十 癸酉三十二 癸酉四十六
開元十一年癸亥歲,十一月戊寅景長。
 戊寅七十四 戊寅七十七 戊寅五十五 戊寅七十四 戊寅五十六 戊寅七十
開元十二年甲子歲,十一月癸未冬至。
 癸未九十八 甲申三 癸未八十 癸未九十九 癸未八十一 癸未九十五
宋景德四年丁未歲,十一月戊辰日南至。
 戊辰十五 戊辰二十六 丁卯七十四 丁卯八十二 丁卯七十四 丁卯八十
皇祐二年庚寅歲,十一月三十日癸丑景長。
 癸丑六十五 癸丑七十九 癸丑二十二 癸丑二十五 癸丑二十二 癸丑二十三
元豐六年癸亥歲,十一月丙午景長。
 丙午七十三 丙午八十五 丙午二十六 丙午二十七 丙午二十六 丙午二十六
元豐七年甲子歲,十一月辛亥景長。
 辛亥九十七 壬子一十 辛亥五十 辛亥五十一 辛亥五十 辛亥五十一
元祐三年戊辰歲,十一月壬申景長。
 壬申九十四 癸酉八 壬酉四十八 壬申四十八 壬申四十八 壬申四十八
元祐四年己巳歲,十一月丁丑景長。
 戊寅十九 戊寅三十二 丁丑七十二 丁丑七十二 丁丑七十二 丁丑七十二
元祐五年庚午歲,十一月壬午冬至。
 癸未四十四 癸未五十六 壬午九十六 壬午九十七 壬午九十六 壬午九十六
元祐七年壬申歲,十一月癸巳冬至。
 癸巳九十二 甲午五 癸巳四十五 癸巳四十五 癸巳四十五 癸巳四十五
元符元年戊寅歲,十一月甲子冬至。
 乙丑三十九 乙丑五十二 甲子九十一 甲子九十一 甲子九十一 甲子九十一
崇寧三年甲申歲,十一月丙申冬至。
 丙申八十六 丙申九十九 丙申三十七 丙申三十六 丙申三十七 丙申三十七
紹熙二年辛亥歲,十一月壬申冬至。
 癸酉十二 癸酉二十七 壬申五十七 壬申四十七 壬申五十七 壬申四十六
慶元三年丁巳歲,十一月癸卯日南至。
 甲辰五十九 甲辰七十四 甲辰三 癸卯九十二 甲辰三 癸卯九十二
嘉泰三年癸亥歲,十一月甲戌日南至。
 丙子五 丙子二十一 乙亥四十九 乙亥三十七 乙亥四十九 乙亥三十七
嘉定五年壬申歲,十一月壬戌日南至。
 癸亥二十五 癸亥四十一 壬戌六十九 壬戌五十六 壬戌六十八 壬戌五十六
紹定三年庚寅歲,十一月丙申日南至。
 丁酉六十五 丁酉八十三 丁酉七 丙申六十三 丁酉七 丙申九十二
淳祐十年庚戌歲,十一月辛巳日南至。
 壬午九十四 壬午七十一 辛巳九十六 辛巳七十七 辛巳九十四 辛巳七十八
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十一月己未夜半後六刻冬至。
 己未八十七 庚申五 己未二十五 己未四 己未二十四 己未六
右自春秋獻公以來,凡二千一百六十餘年,用大衍、宣明、紀元、統天、大明、授時六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宣明歷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紀元歷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統天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時曆合者三十九,不合者十事。
今按獻公十五年戊寅歲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授時曆得甲寅,統天曆得乙卯,後天一日;至僖公五年丙寅歲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授時、統天皆得辛亥,與天合;下至昭公二十年己卯歲正月己丑朔旦冬至,授時、統天皆得戊子,並先一日,若曲變其法以從之,則獻公、僖公皆不合矣。以此知春秋所書昭公冬至,乃日度失行之驗。一也。大衍曆考古冬至,謂劉宋元嘉十三年丙子歲十一月甲戌日南至,大衍與皇極、麟德三歷皆得癸酉,各先一日,乃日度失行,非三歷之差。今以授時曆考之,亦得癸酉。二也。大明五年辛丑歲十一月乙酉冬至,諸歷皆得甲申,殆亦日度之差。三也。陳太建四年壬辰歲十一月丁卯景長,大衍、授時皆得丙寅,是先一日;太建九年丁酉歲十一月壬辰景長,大衍、授時皆得癸巳,是後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後,若合於壬辰,則差於丁酉,合於丁酉,則差於壬辰,亦日度失行之驗。五也。開皇十一年辛亥歲十一月丙午景長,大衍、統天、授時皆得丙午,與天合;至開皇十四年甲寅歲十一月辛酉冬至,而大衍、統天、授時皆得壬戌,若合於辛亥,則失於甲寅,合於甲寅,則失於辛亥,其開皇十四年甲寅歲冬至,亦日度失行。六也。唐貞觀十八年甲辰歲十一月乙酉景長,諸歷得甲申,貞觀二十三年己西歲十一月辛亥景長,諸歷皆得庚戌,大衍曆議以永淳、開元冬至推之,知前二冬至乃史官依時歷以書,必非候景所得,所以不合,今以授時曆考之亦然。八也。自前宋以來,測景驗氣者凡十七事,其景德丁未歲戊辰日南至,統天、授時皆得丁卯,是先一日;嘉泰癸亥歲甲戌日南至,統天、授時皆得乙亥,是後一日;一失之先,一失之後,若曲變其數以從景德,則其餘十六事多後天,從嘉泰,則其餘十六事多先天,亦日度失行之驗。十也。
前十事皆授時曆所不合,以此理推之,非不合矣,蓋類其同則知其中,辨其異則知其變。今於冬至略其日度失行及史官依時曆書之者凡十事,則授時曆三十九事皆中,統天曆與今歷不合者僅有獻公一事,大衍曆推獻公冬至後天二日,大明後天三日,授時曆與天合。下推至元庚辰冬至,大衍後天八十一刻,大明後天一十九刻,統天曆先天一刻,授時曆與天合。以前代諸歷校之,授時為密,庶幾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雲。
古今歷參校疏密
授時曆與古曆相校,疏密自見,蓋上能合於數百載之前,則下可行之永久,此前人定說。古稱善治歷者,若宋何承天,隋劉焯,唐傅仁均、僧一行之流,最為傑出。今以其歷與至元庚辰冬至氣應相校,未有不舛戾者,而以新曆上推往古,無不吻合,則其疏密從可知已。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壬午歲十一月乙巳日十一刻冬至,距本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八百三十八年。其年十一月,氣應己未六刻冬至,元嘉歷推之,得辛酉,後授時二日;授時上考元嘉壬午歲冬至,得乙巳,與元嘉合。
隋大業三年丁卯歲十一月庚午日五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六百七十三年。皇極曆推之,得庚申冬至,後授時一日;授時上考大業丁卯歲冬至,得庚午,與皇極合。
唐武德元年戊寅歲十一月戊辰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六百六十二年。戊寅歷推之,得庚申冬至,後授時一日;授時曆上考武德戊寅歲,得戊辰冬至,與戊寅歷合。
開元十五年丁卯歲十一月己亥日七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五百五十三年。大衍曆推之,得己未冬至,後授時八十一刻;授時曆上考開元丁卯歲,得己亥冬至,與大衍曆合,先四刻。
長慶元年辛丑歲十一月壬子日七十六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四百五十九年。宣明歷推之,得庚申冬至,後授時一日;授時曆上考長慶辛丑歲,得壬子冬至,與宣明歷合。
宋太平興國五年庚辰歲十一月丙午日六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三百年。乾元歷推之,得庚申冬至,後授時一日;授時曆上考太平興國庚辰歲,得丙午冬至,與乾元合。
咸平三年庚子歲十一月辛卯日五十三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二百八十年。儀天曆推之,得庚申冬至,後授時一日;授時上考咸平庚子歲,得辛卯冬至,與儀天合。
崇寧四年乙酉歲十一月辛丑日六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一百七十五年。紀元歷推之,得己未日冬至,後授時十九刻;授時曆上考崇寧乙酉歲,得辛丑日冬至,與紀元歷合,先二刻。
金大定十九年己亥歲十一月己巳日六十四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一百一年。大明曆推之,得己未冬至,後授時一十九刻;授時曆上考大定己亥歲,己巳冬至,與大明曆合,先九刻。大明冬至蓋測驗未密故也。
慶元四年戊午歲十一月己酉日一十七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八十二年。統天曆推之,得己未冬至,先授時一刻;授時曆上考慶元戊午歲,得己酉日冬至,與統天曆合。
周天列宿度
列宿著於天,為舍二十有八,為度三百六十五有奇。非日躔無以校其度,非列舍無以紀其度,周天之度,因二者以得之。天體渾圓,當二極南北之中,絡以赤道,日月五星之行,常出入於此。天左旋,日月五星溯而右轉,昔人曆象日月星辰,謂此也。然列舍相距度數,歷代所測不同,非微有動移,則前人所測或有未密。古用窺管,今新制渾儀,測用二線,所測度數分秒與前代不同者,今列於左。
   漢洛下閎所測 唐一行所測 宋皇祐所測 元豐所測 崇寧所測 至元所測   角十二度         十二度一十分   亢九度       九度少 九度二十分   氐十五度   十六度     十六度三十分   房五度     六度 五度太 五度六十分   心五度   六度   六度少 六度五十分   尾十八度   十九度   十九度少 十九度一十分   箕十一度   十度 十一度 十度半 十度四十分   東方七十五度   七十七度 七十九度   七十九度二十分   斗二十六度及分 二十六度 二十五度     二十五度二十分   牛八度   七度   七度少 七度二十分    女十二度   十一度   十一度少 十一度三十五分   虛十度 十度少強   九度少度   八度九十五分   危十七度   十六度   十五度半 十五度四十分   室十六度 十六度 十七度     十七度十一分   壁九度       八度太 八度六十分   北方九十八度及分 九十八度二十五分 九十五度二十五分 九十四度二十五分 九十四度七十五分 九十三度八十分太   奎十六度       十六度半 十六度六十分   婁十二度         十一度八十分   胃十四度   十五度     十五度六十分   昴十一度       十一度少 十一度三十分   畢十六度 十七度 十八度 十七度 十七度少 十七度四十分   觜二度 一度     半度 五分    參九度 十度     十度半 十一度一十分   西方八十度 八十一度 八十三度 八十二度 八十三度 八十三度八十五分   井三十三度   三十四度   三十三度少 三十三度三十分   鬼四度 三度 二度   二度半 二度二十分   柳十五度   十四度   十三度太 十三度三十分   星七度       六度太 六度三十分   張十八度     十七度 十七度少 十七度二十五分   翼十八度     十九度 十八度太 十八度七十五分   軫十七度         十七度三十分   南方一百一十二度 一百一十一度 一百一十度 一百一十度 一百九度二十五分 一百八度四十分   
參九度十度  十度半十一度一十分
西方八十度八十一度八十三度八十二度八十三度八十三度八十五分
井三十三度 三十四度 三十三度少三十三度三十分
鬼四度三度二度 二度半二度二十分
柳十五度 十四度 十三度太十三度三十分
星七度   六度太六度三十分
張十八度  十七度十七度少十七度二十五分
翼十八度  十九度十八度太十八度七十五分
軫十七度    十七度三十分
南方一百一十二度一百一十一度一百一十度一百一十度一百九度二十五分一百八度四十分
  日躔
日之麗天,縣象最著,大明一生,列宿俱熄。古人慾測躔度所在,必以昏旦夜半中星衡考其所距,從考其所當;然昏旦夜半時刻未易得真,時刻一差,則所距、所當,不容無舛。晉姜岌首以月食沖檢,知日度所在;紀元歷復以太白志其相距遠近,於昏後明前驗定星度,因得日躔。今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黃道九度有奇。仍自其年正月至己卯歲終,三年之間,日測太陰所離宿次及歲星、太白相距度,定驗參考,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箕宿,適與月食所沖允合。以金趙知微所修大明曆法推之,冬至猶躔斗初度三十六分六十四秒,比新測實差七十六分六十四秒。
日行盈縮
日月之行,有冬有夏,言日月行度,冬夏各不同也。人徒知日行一度,一歲一周天,曾不知盈縮損益,四序有不同者。北齊張子信積候合蝕加時,覺日行有入氣差,然損益未得其正。趙道嚴復准晷景長短,定日行進退,更造盈縮以求虧食。至劉焯立躔度,與四序升降,雖損益不同,後代祖述用之。
夫陰陽往來,馴積而變,冬至日行一度強,出赤道二十四度弱,自此日軌漸北,積八十八日九十一分,當春分前三日,交在赤道,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適平。自後其盈日損,復行九十三日七十一分,當夏至之日,入赤道內二十四度弱,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日行一度弱,向之盈分盡損而無餘。自此日軌漸南,積九十三日七十一分,當秋分後三日,交在赤道,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而復平。自後其縮日損,行八十八日九十一分,出赤道外二十四度弱,實行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復當冬至,向之縮分盡損而無餘。盈縮均有損益,初為益,末為損。自冬至以及春分,春分以及夏至,日躔自北陸轉而西,西而南,於盈為益,益極而損,損至於無餘而縮。自夏至以及秋分,秋分以及冬至,日躔自南陸轉而東,東而北,於縮為益,益極而損,損至於無餘而復盈。盈初縮末,俱八十八日九十一分而行一象;縮初盈末,俱九十三日七十一分而行一象;盈縮極差,皆二度四十分。由實測晷景而得,仍以算術推考,與所測允合。
月行遲疾
古曆謂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漢耿壽昌以為日月行至牽牛、東井,日過度,月行十五度,至婁、角,始平行,赤道使然。賈逵以為今合朔、弦、望、月食加時,所以不中者,蓋不知月行遲疾意。李梵、蘇統皆以月行當有遲疾,不必在牽牛、東井、婁、角之間,乃由行道有遠近出入所生。劉洪作乾象曆,精思二十餘年,始悟其理,列為差率,以囿進退損益之數。後之作歷者,咸因之。至唐一行,考九道委蛇曲折之數,得月行疾徐之理。
先儒謂月與五星,皆近日而疾,遠日而遲。歷家立法,以入轉一周之日,為遲疾二歷,各立初末二限,初為益,末為損。在疾初遲末,其行度率過於平行;遲初疾末,率不及於平行。自入轉初日行十四度半強,從是漸殺,歷七日,適及平行度,謂之疾初限,其積度比平行餘五度四十二分。自是其疾日損,又歷七日,行十二度微強,向之益者盡損而無餘,謂之疾末限。自是復行遲度,又歷七日,適及平行度,謂之遲初限,其積度比平行不及五度四十二分。自此其遲日損,行度漸增,又歷七日,復行十四度半強,向之益者亦損而無餘,謂之遲末限。入轉一周,實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十六分,遲疾極差皆五度四十二分。舊曆日為一限,皆用二十八限。今定驗得轉分進退時各不同,今分日為十二,共三百三十六限,半之為半周限,析而四之為象限。
白道交周
當二極南北之中,橫絡天體以紀宿度者,赤道也。出入赤道,為日行之軌者,黃道也。所謂白道,與黃道交貫,月行之所由也。古人隨方立名,分為八行,與黃道而九,究而言之,其實一也。惟其隨交遷徙,變動不居,故強以方色名之。
月道出入日道,兩相交值,當朔則日為月所掩,當望則月為日所沖,故皆有食。然涉交有遠近,食分有深淺,皆可以數推之。所謂交周者,月道出入日道一周之日也。日道距赤道之遠,為度二十有四。月道出入日道,不逾六度;其距赤道也,遠不過三十度,近不下十八度。出黃道外為陽,入黃道內為陰,陰陽一周,分為四象;月當黃道為正交,出黃道外六度為半交,復當黃道為中交,入黃道內六度為半交,是為四象。象別七日,各行九十一度,四象周曆,是謂一交之終,以日計之,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十二分二十四秒。每一交,退天一度二百分度之九十三,凡二百四十九交,退天一周有奇,終而復始。正交在春正,半交出黃道外六度,在赤道內十八度。正交在秋正,半交出黃道外六度,在赤道外三十度。中交在春正,半交入黃道內六度,在赤道內三十度。中交在秋正,半交入黃道內六度,在赤道外十八度。月道與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黃赤道正交宿度,東西不及十四度三分度之二。夏至在陰曆內,冬至在陽曆外,月道與赤道所差者多;夏至在陽曆外,冬至在陰曆內,月道與赤道所差者少。蓋白道二交,有斜有直,陰陽二歷,有內有外,直者密而狹,斜者疏而闊,其差亦從而異。今立象置法求之,差數多者不過三度五十分,少者不下一度三十分,是為月道與赤道多少之差。
晝夜刻
日出為晝,日入為夜,晝夜一周,共為百刻。以十二辰分之,每辰得八刻三分刻之一。無間南北,所在皆同。晝短則夜長,夜短則晝長,此自然之理也。春秋二分,日當赤道出入,晝夜正等,各五十刻。自春分以及夏至,日入赤道內,去極浸近,夜短而晝長。自秋分以及冬至,日出赤道外,去極浸遠,晝短而夜長。以地中揆之,長不過六十刻,短不過四十刻。地中以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為遠,其長有不及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為近,其短有不止四十刻者。地中以北,夏至去日出入之所為近,其長有不止六十刻者;冬至去日出入之所為遠,其短有不及四十刻者。今京師冬至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故晝刻三十八,夜刻六十二;夏至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故晝刻六十二,夜刻三十八。蓋地有南北,極有高下,日出入有早晏,所以不同耳。今授時曆晝夜刻,一以京師為正,其各所實測北極高下,具見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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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三‧志第五  歷二 授時曆議下
交食
曆法疏密,驗在交食,然推步之術難得其密,加時有早晚,食分有淺深,取其密合,不容偶然。推演加時,必本於躔離朓朒;考求食分,必本於距交遠近;苟入氣盈縮、入轉遲疾未得其正,則合朔不失之先,必失之後。合朔失之先後,則虧食時刻,其能密乎?日月俱東行,而日遲月疾,月追及日,是為一會。交值之道,有陽曆陰曆;交會之期,有中前中後;加以地形南北東西之不同,人目高下邪直之各異,此食分多寡,理不得一者也。今合朔既正,則加時無早晚之差;氣刻適中,則食分無強弱之失;推而上之,自詩、書、春秋及三國以來所載虧食,無不合焉者。合於既往,則行之悠久,自可無弊矣。
     詩、書所載日食二事
書征:「惟仲康肇位四海。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
  今按:大衍曆作仲康即位之五年癸巳,距辛巳三千四百八年,九月庚戌朔,泛交二十六日五千四百二十一分入食限。
詩小雅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
 今按:梁太史令虞雲,十月辛卯朔,在幽王六年乙丑朔。大衍亦以為然。以授時曆推之,是歲十月辛卯朔,泛交十四日五千七百九分入食限。
    春秋日食三十七事
隱公三年辛酉歲,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杜預云:「不書朔,史官失之。」公羊云:「日食或言朔或不言朔,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後,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後者朔在後也。」穀梁云:「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姜岌校春秋日食云:「是歲二月己亥朔,無己巳,似失一閏。三月己巳朔,去交分入食限。」大衍與姜岌合。今授時曆推之,是歲三月己巳朔,加時在晝,去交分二十六日六千六百三十一入食限。
桓公三年壬申歲,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姜岌以為是歲七月癸亥朔,無壬辰,亦失閏。其八月壬辰朔,去交分入食限。大衍與姜岌合。以今歷推之,是歲八月壬辰朔,加時在晝,食六分一十四秒。
桓公十七年丙戌歲,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左氏云:「不書日,史官失之。」大衍推得在十一月交分入食限,失閏也。以今歷推之,是歲十一月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八千五百六十入食限。
莊公十八年乙巳歲,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穀梁云:「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大衍推是歲五月朔,交分入食限,三月不應食。以今歷推之,是歲三月朔,不入食限。五月壬子朔,加時在晝,交分入食限,蓋誤五為三。
莊公二十五年壬子歲,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大衍推之,七月辛未朔,交分入食限。以今歷推之,是歲七月辛未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七日四百八十九入食限,失閏也。
莊公二十六年癸丑歲,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歲十二月癸亥朔,加時在晝,交分十四日三千五百五十一入食限。
莊公三十年丁巳歲,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歲十月庚午朔,加時在晝,去交分十四日四千六百九十六入食限,失閏也。大衍同。
僖公十二年癸酉歲,春王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三月朔,交不應食,在誤條;其五月庚午朔,去交分入食限。」大衍同。今歷推之,是歲五月庚午朔,加時在晝,去交分二十六日五千一百九十二入食限,蓋五誤為三。
僖公十五年丙子歲,夏五月,日有食之。
 左氏云:「不書朔與日,史官失之也。」大衍推四月癸丑朔,去交分入食限,差一閏。今歷推之,是歲四月癸丑朔,去交分一日一千三百一十六入食限。
文公元年乙未歲,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二月甲午朔,無癸亥。三月癸亥朔,入食限。」大衍亦以為然。今歷推之,是歲三月癸亥朔,加時在晝,去交分二十六日五千九百十七分入食限,失閏也。
文公十五年己酉歲,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歲六月辛丑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四千四百七十三分入食限。
宣公八年庚申歲,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
 杜預以七月甲子晦食。姜氏云:「十月甲子朔,食。」大衍同。今歷推之,是歲十月甲子朔,加時在晝,食九分八十一秒,蓋十誤為七。
宣公十年壬戌歲,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丙辰朔,加時在晝,交分十四日九百六十八分入食限。
宣公十七年己巳歲,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姜氏云:「六月甲辰朔,不應食。」大衍云:「是年五月在交限,六月甲辰朔,交分已過食限,蓋誤。」今歷推之,是歲五月乙亥朔,入食限。六月甲辰朔,泛交二日已過食限,大衍為是。
成公十六年丙戌歲,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歲六月丙寅朔,加時在晝,去交分二十六日九千八百三十五分入食限。
成公十七年丁亥歲,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十二月戊子朔,無丁巳,似失閏。」大衍推十一月丁巳朔,交分入食限。今歷推之,是歲十一月丁巳朔,加時在晝,交分十四日二千八百九十七分入食限,與大衍同。
襄公十四年壬寅歲,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歲二月乙未朔,加時在晝,交分十四日一千三百九十三分入食限也。
襄公十五年癸卯歲,秋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七月丁巳朔,食,失閏也。」大衍同。今歷推之,是歲七月丁巳朔,加時在晝,去交分二十六日三千三百九十四分入食限。
襄公二十年戊申歲,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歲十月丙辰朔,加時在晝,交分十三日七千六百分入食限。
襄公二十一年己酉歲,秋七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庚戌朔,加時在晝,交分十四日三千六百八十二分入食限。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比月而食,宜在誤條」。衍亦以為然。今歷推之,十月已過交限,不應頻食,姜說為是。
襄公二十三年辛亥歲,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癸酉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五千七百三分入食限。
襄公二十四年壬子歲,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
 今歷推之,是月甲子朔,加時在晝,日食九分六秒。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漢志:「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大衍云:「不應頻食,在誤條。」今歷推之,立分不協,不應食,大衍說是。
襄公二十七年乙卯歲,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十一月乙亥朔,交分入限,應食。」大衍同。今歷推之,是歲十一月乙亥朔,加時在晝,交分初日八百二十五分入食限。
昭公七年丙寅歲,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甲辰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七日二百九十八分入食限。
昭公十五年甲戌歲,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大衍推五月丁巳朔,食,失一閏。今歷推之,是歲五月丁巳朔,加時在晝,交分十三日九千五百六十七分入食限。
昭公十七年丙子歲,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姜氏云:「六月乙巳朔,交分不協,不應食,當誤。」大衍云:「
當在九月朔,六月不應食,姜氏是也。」今歷推之,是歲九月甲戌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七千六百五十分入食限。
昭公二十一年庚辰歲,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壬午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八千七百九十四分入食限。
昭公二十二年辛巳歲,冬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癸酉朔,交分十四日一千八百入食限。杜預以長曆推之,當為癸卯,非是。
昭公二十四年癸未歲,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乙未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三千八百三十九分入食限。
昭公三十一年庚寅歲,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辛亥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六千一百二十八分入食限。
定公五年丙申歲。春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三月辛卯朔,加時在晝,交分十四日三百三十四分入食限。
定公十二年癸卯歲,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歲十月丙寅朔,加時在晝,交分十四日二千六百二十二分入食限,蓋失一閏。
定公十五年丙午歲,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庚辰朔,加時在晝,交分十三日七千六百八十五分入食限,
哀公十四年庚申歲,夏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今歷推之,是月庚申朔,加時在晝,交分二十六日九千二百一分入食限。
  右詩、書所載日食二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凡三十有七事,以授時曆推之,惟襄公二十一年十月庚辰朔及二十四年八月癸巳朔不入食限,蓋自有歷以來,無比月而食之理。其三十五食,食皆在朔,經或不書日,不書朔,公羊、穀梁以為食晦,二者非;左氏以為史官失之者,得之。其間或差一日二日者,蓋由古曆疏闊,置閏失當之弊,姜岌、一行已有定說。孔子作書,但因時歷以書,非大義所關,故不必致詳也。
    三國以來日食
蜀章武元年辛丑,六月戊辰晦,時加未。
  授時曆,食甚未五刻。
  大明曆,食甚未五刻。
   右皆親。二歷推戊辰皆七月朔。
  魏黃初三年壬寅,十一月庚申晦食,時加西南維。
  授時曆,食甚申二刻。
  大明曆,食甚申三刻。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二歷推庚申皆十二月朔。
梁中大通五年癸丑,四月己未朔食,在丙。
  授時曆,虧初午四刻。
  大明曆,虧初午四刻。
   右皆親。
太清元年丁卯,正月己亥朔食,時加申。
  授時曆,食甚申一刻。
  大明曆,食甚申三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親。
陳太建八年丙申,六月戊申朔食,於卯甲間。
  授時曆,食甚卯二刻。
  大明曆,食甚卯四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疏遠。
唐永隆元年庚辰,十一月壬申朔食,巳四刻甚。
  授時曆,食甚巳七刻。
  大明曆,食甚巳五刻。
   右授時疏,大明親。
開耀元年辛巳,十月丙寅朔食,巳初甚。
  授時曆,食甚辰正三刻。
  大明曆,食甚辰正一刻。
   右授時親,大明疏。
嗣聖八年辛卯,四月壬寅朔食,卯二刻甚。
  授時曆,食甚寅八刻。
  大明曆,食甚卯初刻。
   右皆次親。
十七年庚子,五月己酉朔食,申初甚。
  授時曆,食甚申初二刻。
  大明曆,食甚申正初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疏遠。
十九年壬寅,九月乙丑朔食,申三刻甚。
  授時曆,食甚申一刻。
  大明曆,食甚申四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親。
景龍元年丁未,六月丁卯朔食,午正甚。
  授時曆,食甚午正二刻。
  大明曆,食甚未初初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疏遠。
開元九年辛酉,九月乙巳朔食,午正後三刻甚。
  授時曆,食甚午正一刻。
  大明曆,食甚午正二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親。
宋慶曆六年丙戍,三月辛巳朔食,申正三刻復滿。
  授時曆,復滿申正三刻。
  大明曆,復滿申正一刻。
   右授時密合,大明次親。
皇祐元年己丑,正月甲午朔食,午正甚。
  授時曆,食甚午初三刻。
  大明曆,食甚午正初刻。
   右授時親,大明密合。
五年癸巳歲,十月丙申朔食,未一刻甚。
  授時曆,食甚未三刻。
  大明曆,食甚未初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親。
至和元年甲午,四月甲午朔食,申正一刻甚。
  授時曆,食甚申正一刻。
  大明曆,食甚申正二刻。
   右授時密合,大明親。
嘉祐四年己亥,正月丙申朔食,未三刻復滿。
  授時曆,復滿未初二刻。
  大明曆,復滿未初二刻。
   右皆親。
六年辛丑,六月壬子朔食,未初虧初。
  授時曆,虧初未初刻。
  大明曆,虧初未一刻。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
治平三年丙午,九月壬子朔食,未二刻甚。
  授時曆,食甚未三刻。
  大明曆,食甚未四刻。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
熙寧二年己酉,七月乙丑朔食,辰三刻甚。
  授時曆,食甚辰五刻。
  大明曆,食甚辰四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親。
元豐三年庚申,十一月己丑朔食,巳六刻甚。
  授時曆,食甚巳五刻。
  大明曆,食甚巳二刻。
   右授時親,大明疏遠。
紹聖元年甲戌,三月壬申朔食,未六刻甚。
  授時曆,食甚未五刻。
  大明曆,食甚未五刻。
   右皆親。
大觀元年丁亥,十一月壬子朔食,未二刻虧初,未八刻甚,申六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未三刻,食甚申初刻,復滿申六刻。
  大明曆,虧初未初刻,食甚未七刻,復滿申五刻。
   右授時曆虧初、食甚皆親,復滿密合;大明虧初次親,食甚、復滿皆親。
紹興三十二年壬午,正月戊辰朔食,申初虧初。
  授時曆,虧初申一刻。
  大明曆,虧初未七刻。
   右皆親。
淳熙十年癸卯,十一月壬戌朔食,巳正二刻甚。
  授時曆,食甚巳正二刻。
  大明曆,食甚巳正一刻。
   右授時密合,大明親。
慶元元年乙卯,三月丙戌朔食,午初二刻虧初。
  授時曆,虧初午初一刻。
  大明曆,虧初午初二刻。
   右授時虧初親,大明虧初密合。
嘉泰二年壬戌,五月甲辰朔食,午初一刻虧初。
  授時曆,虧初巳正三刻。
  大明曆,虧初午初三刻。
   右皆親。
嘉定九年丙子,二月甲申朔食,申正四刻甚。
  授時曆,食甚申正三刻。
  大明曆,食甚申正二刻。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
淳祐三年癸卯,三月丁丑朔食,巳初二刻甚。
  授時曆,食甚巳初一刻。
  大明曆,食甚巳初初刻。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
本朝中統元年庚申,三月戊辰朔食,申正二刻甚。
  授時曆,食甚申正一刻。
  大明曆,食甚申初三刻。
   右授時親,大明疏。
至元十四年丁丑,十月丙辰朔食,午正初刻虧初,未初一刻食甚,未正二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午正初刻,食甚未初一刻,復滿未正一刻。
  大明曆,虧初午正三刻,食甚未正一刻,復滿申初二刻。
   右授時虧初、食甚皆密合,復滿親;大明虧初疏,食甚、復滿皆疏遠。
  前代考古交食,同刻者為密合,相較一刻為親,二刻為次親,三刻為疏,四刻為疏遠。今授時、大明校古日食,上自後漢章武元年,下訖本朝,計三十五事。密合者,授時七,大明二。親者,授時十有七,大明十有六。次親者,授時十,大明八。疏者,授時一,大明三。疏遠者,授時無,大明六。
    前代月食
宋元嘉十一年甲戌,七月丙子望食,四更二唱虧初,四更四唱食既。
  授時曆,虧初四更三點,食既在四更四點。
  大明曆,虧初在四更二點,食既在四更五點。
   右授時虧初親,食既密合;大明虧初密合,食既親。
  十三年丙子,十二月癸巳望食,一更三唱食既。
授時曆,食既在一更三點。
大明曆,食既在一更四點。
右授時密合,大明親。
十四年丁丑,十一月丁亥望食,二更四唱虧初,三更一唱食既。
  授時曆,虧初在二更五點,食既在三更二點。
  大明曆,虧初在二更四點,食既在三更二點。
   右授時虧初、食既皆親;大明虧初密合,食既親。
梁中大通二年庚戌,五月庚寅望月食,在子。
  授時曆,食甚在子正初刻。
  大明曆,食甚在子正初刻。
   右皆密合。
大同九年癸亥,三月乙巳望食,三更三唱虧初。
  授時曆,虧初三更一點。
  大明曆,虧初三更三點。
   右授時次親,大明密合。
隋開皇十二年壬子,七月己未望食,一更三唱虧初。
  授時曆,虧初在一更四點。
  大明曆,虧初在一更五點。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
十五年乙卯,十一月庚午望食,一更四點虧初,二更三點食甚,三更一點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一更三點,食甚在二更二點,復滿在二更五點。
  大明曆,虧初在一更五點,食甚在二更三點,復滿在二更五點。
   右授時虧初、食甚、復滿皆親;大明虧初、復滿皆親,食甚密合。
十六年丙辰,十一月甲子望食,四更三籌復滿。
  授時曆,復滿在四更四點。
  大明曆,復滿在四更五點。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
後漢天福十二年丁未,十二月乙未望食,四更四點虧初。
  授時曆,虧初四更五點。
  大明曆,虧初四更一點。
   右授時親,大明次親。
宋皇祐四年壬辰,十一月丙辰望食,寅四刻虧初。
  授時曆,虧初在寅二刻。
  大明曆,虧初在寅一刻。
   右授時次親,大明疏。
嘉祐八年癸卯,十月癸未望食,卯七刻甚。
  授時曆,食甚在辰初刻。
  大明曆,食甚在辰初刻。
   右皆親。
熙寧二年己酉,閏十一月丁未望食,亥六刻虧初,子五刻食甚,丑四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亥六刻,食甚在子五刻,復滿在丑三刻。
  大明曆,虧初在子初刻,食甚在子六刻,復滿在丑四刻。
   右授時虧初、食甚密合,復滿親;大明虧初次親,食甚親,復滿密合。
四年辛亥,十一月丙申望食,卯二刻虧初,卯六刻甚。
  授時曆,虧初在卯初刻,食甚在卯五刻。
  大明曆,虧初在卯四刻,食甚在卯七刻。
   右虧初皆次親,食甚皆親。
六年癸丑,三月戊午望食,亥一刻虧初,亥六刻甚,子四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戌七刻,食甚在亥五刻,復滿在子三刻。
  大明曆,虧初在亥二刻,食甚在亥七刻,復滿在子四刻。
   右授時虧初次親,食甚、復滿皆親;大明虧初、食甚皆親,復滿密合。
七年甲寅,九月己酉望食,四更五點虧初,五更三點食既。
  授時曆,虧初在四更五點,食既在五更三點。
  大明曆,虧初在四更三點,食既在五更二點。
   右授時虧初、食既皆密合;大明虧初次親,食既親。
崇寧四年乙酉,十二月戊寅望食,酉三刻甚,戌初刻復滿。
  授時曆,食甚在酉一刻,復滿在酉七刻。
  大明曆,食甚在酉三刻,復滿在戌二刻。
   右授時食甚、復滿皆次親;大明食甚密合,復滿次親。
本朝至元七年庚午,三月乙卯望食,丑三刻虧初,寅初刻食甚,寅六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丑二刻,食甚在寅初刻,復滿在寅六刻。
  大明曆,虧初在丑四刻,食甚在寅一刻,復滿在寅七刻。
   右授時虧初親,食甚、復滿密合;大明虧初、食甚、復滿皆親。
九年壬申,七月辛未望食,丑初刻虧初,丑六刻食甚,寅三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子七刻,食甚在丑四刻,復滿在寅一刻。
  大明曆,虧初在丑二刻,食甚在丑六刻,復滿在寅二刻。
   右授時虧初親,食甚、復滿皆次親;大明虧初次親,食甚密合,復滿親。
十四年丁丑,四月癸酉望食,子六刻虧初,丑三刻食既,丑五刻甚,丑七刻生光,寅四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子六刻,食既在丑四刻,食甚在丑五刻,生光丑六刻,復滿寅四刻。
  大明曆,虧初在丑初刻,食既丑七刻,食甚在丑七刻,生光在丑八刻,復滿寅六刻。
   右授時虧初、食甚、復滿皆密合,食既、生光皆親;大明虧初、食甚、復滿皆次親,食既疏遠,生光親。
十六年己卯,二月癸酉望食,子五刻虧初,丑二刻甚,丑七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子五刻,食甚在丑二刻,復滿在丑七刻。
  大明曆,虧初在子七刻,食甚在丑三刻,復滿在丑七刻。
   右授時虧初、食甚、復滿皆密合;大明虧初次親,食甚親,復滿密合。
八月己丑望食,丑五刻虧初,寅初刻甚,寅四刻復滿。
  授時曆,虧初在丑三刻,食甚在寅初刻,復滿在寅四刻。
  大明曆,虧初在丑七刻,食甚在寅二刻,復滿在寅四刻。
   右授時虧初次親,食甚、復滿皆密合;大明虧初、食甚皆次親,復滿密合。
十七年庚辰,八月甲申望食,在晝,戌一刻復滿。
  授時曆,復滿在戌一刻。
  大明曆,復滿在戌四刻。
   右授時密合,大明疏。
  已上四十五事:密合者,授時十有八,大明十有一;親者,授時十有八,大明十有七;次親者,授時九,大明十有四;疏者,授時無,大明二;疏遠者,授時無,大明一。
定朔
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晝夜之間,月先日十二度有奇,歷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復追及日,與之同度,是謂經朔。經朔雲者,謂合朔大量不出此也。日有盈縮,月有遲疾,以盈縮遲疾之數損益之,始為定朔。
古人立法,簡而未密,初用平朔,一大一小,故日食有在朔二,月食有在望前後者。漢張衡以月行遲疾,分為九道;宋何承天以日行盈縮,推定小余;故月有三大二小。隋劉孝孫、劉焯欲遵用其法,時議排抵,以為迂怪,卒不能行。唐傅仁均始採用之,至貞觀十九年九月後,四月頻大,復用平朔。訖麟德元年,始用李淳風甲子元歷,定朔之法遂行。淳風又以晦月頻見,故立進朔之法,謂朔日小余在日法四分之三已上者,虛進一日,後代皆循用之。然虞嘗曰:「朔在會同,苟躔次既合,何疑於頻大;日月相離,何拘於間小。」一行亦曰:「天事誠密,雖四大三小,庸何傷。」今但取辰集時刻所在之日以為定朔,朔雖小余在進限,亦不之進。甚矣,人之安於故習也。
初曆法用平朔,止知一大一小,為法之不可易,初聞三大二小之說,皆不以為然。自有歷以來,下訖麟德,而定朔始行,四大三小,理數自然,唐人弗克若天,而止用平朔。迨本朝至元,而常議方革。至如進朔之意,止欲避晦日月見,殊不思合朔在酉戌亥,距前日之卯十八九辰矣,若進一日,則晦不見月,此論誠然。苟合朔在辰申之間,法不當進,距前日之卯已逾十四五度,則月見於晦,庸得免乎?且月之隱見,本天道之自然,朔之進退,出人為之牽強,孰若之廢人用天,不復虛進,為得其實哉。至理所在,奚恤乎人言,可為知者道也。
不用積年日法
曆法之作,所以步日月之躔離,候氣朔之盈虛,不揆其端,無以測知天道,而與之吻合;然日月之行遲速不同,氣朔之運參差不一,昔人立法,必推求往古生數之始,謂之演紀上元。當斯之際,日月五星同度,如合璧連珠然。惟其世代綿遠,馴積其數至逾億萬,後人厭其布算繁多,互相推考,斷截其數而增損日法,以為得改憲之術,此歷代積年日法所以不能相同者也。然行之未遠,浸復差失,蓋天道自然,豈人為附會所能苟合哉。夫七政運行於天,進退自有常度,苟原始要終,候驗周匝,則象數昭著,有不容隱者,又何必舍目前簡易之法,而求億萬年宏闊之術哉。
今授時曆以至元辛巳為元,所用之數,一本諸天,秒而分,分而刻,刻而日,皆以百為率,比之他歷積年日法,推演附會,出於人為者,為得自然。
或曰:「昔人謂建歷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後定日法,法定然後度周天以定分至,然則歷之有積年日法尚矣。自黃帝以來,諸歷轉相祖述,殆七八十家,未聞舍此而能成者。今一切削去,無乃昧於本原,而考求未得其方歟?」是殆不然。晉杜預有云:「治歷者,當順天以求合,非為合以驗天。」前代演積之法,不過為合驗天耳。今以舊曆頗疏,乃命釐正,法之不密,在所必更,奚暇踵故習哉。遂取漢以來諸歷積年日法及行用年數,具列於後,仍附演積數法,以釋或者之疑。
三統曆西漢太初元年丁丑鄧平造,行一百八十八年,至東漢元和乙酉,後天七十八刻。
  積年,一十四萬四千五百一十一。
  日法,八十一。
四分曆東漢元和二年乙酉編訢造,行一百二十一年,至建安丙戌,後天七刻。
  積年,一萬五百六十一。
  日法,四。
乾象曆建安十一年丙戌劉洪造,行三十一年,至魏景初丁巳,後天七刻。
  積年,八千四百五十二。
  日法,一千四百五十七。
景初歷魏景初元年丁巳楊偉造,行二百六年,至宋元嘉癸未,先天五十刻。
  積年,五千八十九。
  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元嘉歷宋元嘉二十年癸未何承天造,行二十年,至大明七年癸卯,先天五十刻。
  積年,六千五百四十一。
  日法,七百五十二。
大明曆宋大明七年癸卯宋祖沖之造,行五十八年,至魏正光辛丑,後天二十九刻。
  積年,五萬二千七百五十七。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正光歷後魏正光二年辛丑李業興造,行一十九年,至興和庚申,先天十三刻。
  積年,一十六萬八千五百九。
  日法,七萬四千九百五十二。
興和歷興和二年庚申李業興造,行一十年,至齊天保庚午,先天九十九刻。
  積年,二十萬四千七百三十七。
  日法,二十萬八千五百三十。
天保曆北齊天保元年庚午宋景業造,行一十七年,至周天和丙戌,後天一日八十七刻。
  積年,一十一萬一千二百五十七。
  日法,二萬三千六百六十。
天和歷後周天和元年丙戌甄鸞造,行一十三年,至大象己亥,先天四十刻。
  積年,八十七萬六千五百七。
  日法,二萬三千四百六十。
大象歷大象元年己亥馬顯造,行五年,至隋開皇甲辰,後天十刻。
  積年,四萬二千二百五十五。
  日法,一萬二千九百九十二。
開皇曆隋開皇四年甲辰張賓造,行二十四年,至大業戊辰,後天七刻。
  積年,四百一十二萬九千六百九十七。
  日法,一十萬二千九百六十。
大業歷大業四年戊辰張胄玄造,行一十一年,至唐武德己卯,後天七刻。
  積年,一百四十二萬八千三百一十七。
  日法,一千一百四十四。
戊寅歷唐武德二年己卯道士傅仁均造,行四十六年,至麟德乙丑,後天四十七刻。
  積年,一十六萬五千三。
  日法,一萬三千六。
麟德歷麟德二年乙丑李淳風造,行六十三年,至開元戊辰,後天一十二刻。
  積年,二十七萬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大衍曆開元十六年戊辰僧一行造,行三十四年,至寶應壬寅,先天一十三刻。
  積年,九千六百九十六萬二千二百九十七。
  日法,三千四十。
五紀曆寶應元年壬寅郭獻之造,行二十三年,至貞元乙丑,後天二十四刻。
  積年,二十七萬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貞元歷貞元元年乙丑徐承嗣造,行三十七年,至長慶壬寅,先天十五刻。
  積年,四十萬三千三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九十五。
宣明歷長慶二年壬寅徐昂造,行七十一年,至景福癸丑,先天四刻。
  積年,七百七萬五百九十七。
  日法,八千四百。
崇玄歷景福二年癸丑邊岡造,行十四年,後六十三年,至周顯德丙辰,先天四刻。
  積年,五千三百九十四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日法,一萬三千五百。
欽天曆五代周顯德三年丙辰王朴造,行五年,至宋建隆庚申,先天二刻。
  積年,七千二百六十九萬八千七百七十七。
  日法,七千二百。
應天曆宋建隆元年庚申王處訥造,行二十一年,至太平興國辛巳,後天二刻。
  積年,四百八十二萬五千八百七十七。
  日法,一萬單二。
乾元歷太平興國六年辛巳吳昭素造,行二十年,至咸平辛丑,合。
  積年,三千五十四萬四千二百七十七。
  日法,二千九百四十。
儀天曆咸平四年辛丑史序造,行二十三年,至天聖甲子,合。
  積年,七十一萬六千七百七十七。
  日法,一萬一百。
崇天曆天聖二年甲子宋行古造,行四十年,至治平甲辰,後天五十四刻。
  積年,九千七百五十五萬六千五百九十七。
  日法,一萬五百九十。
明天曆治平元年甲辰周琮造,行一十年,至熙寧甲寅,合。
  積年,七十一萬一千九百七十七。
  日法,三萬九千。
奉元歷熙寧七年甲寅衛朴造,行十八年,至元祐壬申,後天七刻。
  積年,八千三百一十八萬五千二百七十七。
  日法,二萬三千七百。
觀天曆元祐七年壬申皇居卿造,行一十一年,至崇寧癸未,先天六刻。
  積年,五百九十四萬四千九百九十七。
  日法,一萬二千三十。
占天曆崇寧二年癸未姚舜輔造,行三年,至丙戌,後天四刻。
  積年,二千五百五十萬一千九百三十七。
  日法,二萬八千八十。
紀元歷崇寧五年丙戌姚舜輔造,行二十一年,至金天會丁未,合。
  積年,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七。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大明曆金天會五年丁未楊級造,行五十三年,至大定庚子,合。
  積年,三億八千三百七十六萬八千六百五十七。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重修大明曆大定二十年庚子趙知微重修,行一百一年,至元朝至元辛巳,後天一十九刻。
  積年,八千八百六十三萬九千七百五十七。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統元歷後宋紹興五年乙卯陳得一造,行三十二年,至乾道丁亥,合。
  積年,九千四百二十五萬一千七百三十七。
  日法,六千九百三十。
乾道歷乾道三年丁亥劉孝榮造,行九年,至淳熙丙申,後天一刻。
  積年,九千一百六十四萬五千九百三十七。
  日法,三萬。
淳熙歷淳熙三年丙申劉孝榮造,行一十五年,至紹熙辛亥,合。
  積年,五千二百四十二萬二千七十七。
  日法,五千六百四十。
會元歷紹熙二年辛亥劉孝榮造,行八年,至慶元己未,後天一十刻。
  積年,二千五百四十九萬四千八百五十七。
  日法,三萬八千七百。
統天曆慶元五年己未楊忠輔造,行八年,至開禧丁卯,先天六刻。
  積年,三千九百一十七。
  日法,一萬二千。
開禧歷開禧三年丁卯鮑澣之造,行四十四年,至淳祐辛亥,後天七刻。
  積年,七百八十四萬八千二百五十七。
  日法,一萬六千九百。
淳祐歷淳祐十年庚戌李德卿造,行一年,至壬子,合。
  積年,一億二千二十六萬七千六百七十七。
  日法,三千五百三十。
會天曆寶祐元年癸丑譚玉造,行十八年,至咸淳辛未,後天一刻。
  積年,一千一百三十五萬六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九千七百四十。
成天曆咸淳七年辛未陳鼎造,行四年,至至元辛巳,後天一刻。
  積年,七千一百七十五萬八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七千四百二十。
此下不曾行用,見於典籍經進者二歷。
皇極曆大業間劉焯造,阻難不行,至唐武德二年己卯,先天四十三刻。
  積年,一百萬九千五百一十七。
  日法,一千二百四十二。
乙未歷大定二十年庚子耶律履造,不曾行用,至辛巳,後天一十九刻。
  積年,四千四十五萬三千一百二十六。
  日法,二萬六百九十。
授時曆元至元十八年辛巳為元。
  積年日法不用。
  實測到至元十八年辛巳歲。
  氣應,五十五日六百分。
  閏應,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分。
  經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五十分。
日法,二千一百九十,演紀上元己亥,距至元辛巳九千八百二十五萬一千四百二十二算。
  氣應,五十五日六百二分。
  閏應,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三分。
  經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四十九分。
日法,八千二百七十,演紀上元甲子,距辛巳五百六十七萬五百五十七算,日命甲子。
  氣應,五十五日五百三十三分。
  閏應,二十日一千八百八分。
  經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二十五分。
日法,六千五百七十,演紀上元甲子,距辛己三千九百七十五萬二千五百三十七算。
  氣應,五十五日六百三十一分。
  閏應,二十日一千九百一十九分。
  經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一十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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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四‧志第六  歷三 授時曆經上
步氣朔第一
至元十八年歲次辛巳為元。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皆距立元為算。周歲消長,百年各一,其諸應等數,隨時推測,不用為元。
日周,一萬。
歲實,三百六十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通余,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實,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通閏,十萬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策,二十九日五千三百五分九十三秒。
氣策,十五日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望策,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氣應,五十五萬六百分。
閏應,二十萬一千八百五十分。
沒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半。
氣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朔虛,四千六百九十四分七秒。
旬周,六十萬。
紀法,六十。
推天正冬至
置所求距算,以歲實(上推往古,每百年長一;下算將來,每百年消一。)乘之,為中積。加氣應,為通積。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天正冬至日辰及分。(如上考者,以氣應減中積,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減旬周。余同上。)
求次氣
置天正冬至日分,以氣策累加之,其日滿紀法,去之,外命如前,各得次氣日辰及分秒。推天正經朔
置中積,加閏應,為閏積。滿朔實,去之不盡,為閏余,以減通積,為朔積。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即所求天正經朔日及分秒。(上考者,以閏應減中積,滿朔實,去之不盡,以減朔實,為閏余。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以減冬至日及分,不及減者,加紀法減之,命如上。)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經朔日及分秒,以弦策累加之,其日滿紀法,去之,各得弦望及次朔日及分秒。
推沒日
置有沒之氣分秒,(如沒限已上為有沒之氣。)以十五乘之,用減氣策,余滿氣盈而一,為日,並恆氣日,命為沒日。
推滅日
置有滅之朔分秒,(在朔虛分已下為有滅之朔。)以三十乘之,滿朔虛而一,為日,並經朔日,命為滅日。
步發斂第二
土王策,三日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月閏,九千六十二分八十二秒。辰法,一萬。半辰法,五千。刻法,一千二百。
推五行用事
各以四立之節,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各得其季土始用事日。
氣侯
正月 立春,正月節。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陟負冰。 雨水,正月中。獺祭魚。侯雁北。草木萌動。
二月 驚蟄,二月節。桃始華。倉鶊鳴。鷹化為鳩。 春分,二月中。玄鳥至。雷乃發聲。始電。
三月 清明,三月節。桐始華。田鼠化為鴽。虹始見。 穀雨,三月中。萍始生。鳴鳩拂其羽。戴勝降於桑。
四月 立夏,四月節。螻蟈鳴。蚯蚓出。王瓜生。 小滿,四月中。苦萊秀。靡草死。麥秋至。
五月 芒種,五月節。螳螂生。鵙始鳴。反舌無聲。 夏至,五月中。鹿角解。蜩始鳴。半夏生。
六月 小暑,六月節。溫風至。蟋蟀居壁。鷹始摯。 大暑,六月中。腐草為螢。二潤溽暑。大雨時行。
七月 立秋,七月節。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 處暑,七月中。鷹乃祭鳥。天地始肅。禾乃登。
八月 白露,八月節。鴻雁來。玄鳥歸。群鳥養羞。 秋分,八月中。雷始收聲。蟄蟲壞戶。水始涸。
九月 寒露,九月節。鴻雁來賓。雀入大水為蛤。菊有黃華。 霜降,九月中。豺乃祭獸。草木黃落。蟄蟲咸俯。
十月 立冬,十月節。水始冰。地始凍。雉入大水為蜃。 小雪,十月中。虹藏不見。(天氣上升,)閉塞而成冬。
十一月(地氣下降。) 大雪,十一月節。鶡鴠不鳴。虎始交。荔挺出。 冬至,十一月中。蚯蚓結。麋角解。水泉動。
十二月 小寒,十二月節。雁北鄉。鵲始巢。雉雊。 大寒,十二月中。雞乳。征鳥厲疾。水澤腹堅。
推中氣去經朔
置天正閏余,以日周約之,為日,命之,得冬至去經朔。以月閏累加之,各得中氣去經朔日算。(滿朔策,去之,乃全置閏,然俟定朔無中氣者裁之。)
推發斂加時
置所求分秒,以十二乘之,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余以刻法收之,為刻;命子正算外,即所在辰刻。(如滿半辰法,通作一辰,命起子初。)
步日躔第三
周天分,三百六十五萬二千五百七十五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半周天,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象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歲差,一分五十秒。周應,三百一十五萬一千七十五分。半歲周,一百八十二日六千二百一十二分半。盈初縮末限,八十八日九千九十二分少。縮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千一百二十分少。
推天正經朔弦望入盈縮歷
置半歲周,以閏余日及分減之,即得天正經朔入縮歷。(冬至後盈,夏至後縮。)以弦策累加之,各得弦望及次朔入盈縮曆日及分秒。(滿半歲周去之,即交盈縮。)
求盈縮差
視入歷盈者,在盈初縮末限已下,為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余為末限;縮者,在縮初盈末限已下,為初限,已上,反減半歲周,余為末限。其盈初縮末者,置立差三十一,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萬四千六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減定差五百一十三萬三千二百,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滿億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縮初盈末者,置立差二十七,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萬二千一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減定差四百八十七萬六百,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滿億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所求盈縮差。
又術:置入限分,以其日盈縮分乘之,萬約為分,以加其下盈縮積,萬約為度,不滿為分秒,亦得所求盈縮差。
赤道宿度
角十二(一十) 亢九(二十) 氐十六(三十) 房五(六十)心六(五十) 尾十九(一十) 箕十(四十)右東方七宿,七十九度二十分。
斗二十五(二十) 牛七(二十) 女十一(三十五) 虛八(九十五太)危十五(四十) 室十七(一十) 壁八(六十)右北方七宿,九十三度八十分太。
奎十六(六十) 婁十一(八十) 胃十五(六十) 昴十一(三十)畢十七(四十) 觜初(五) 參十一(一十)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八十五分。
井三十三(三十) 鬼二(二十) 柳十三(三十) 星六(三十)張十七(二十五) 翼十八(七十五) 軫十七(三十)右南方七宿,一百八度四十分。
右赤道宿次,並依新制渾儀測定,用為常數,校天為密。若考往古,即用當時宿度為準。
推冬至赤道日度
置中積,以加周應為通積,滿周天分,(上推往古,每百年消一;下算將來,每百年長一。)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為度,不滿,退約為分秒。命起赤道虛宿六度外,去之,至不滿宿,即所求天正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上考者,以周應減中積,滿周天,去之;不盡,以減周天,余以日周約之為度;余同上。如當時有宿度者,止依當時宿度命之。)
求四正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滿赤道宿次,去之,各得春夏秋正日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積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減之,余為距後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後赤道宿積度及分。
黃赤道率
   積度
至後黃道  分後赤道
  度率
  積度
至後赤道  分後黃道
  度率
  積差
  差率
   初

   一
0八  六五
   八十二秒
   一


0八  六五

0八  六三
八十二秒
二分四六
   二


一七  二八

0八  六0
三分二八
四分一一
   三


二五  八八

0八  五七
七分三九
五分七六
   四


三四  四五

0八  四九
十三分一五
七分四一
   五


四二  九四

0八  四三
二十分五六
九分0七
   六


五一  三七

0八  三三
二十九分
 六三
十分七三
   七


五九  七0

0八  二三
四十分三六
十二分四0
   八


六七  九三

0八  一二
五十二分七六
十四分0八
   九


七六  0五

0八  0一
六十六分八四
十五分七六
   十


八四  0六

0七  八六
八十二分六0
十七分四五
   十一

十一
九一  九二

0七  七二

00  0五
十九分一六
   十二

十二
九九  六四

0七  五五

一九  二一
二十分八七
   十三

十四
0七  一九

0七  四0

四0  0八
二十二分五八
   十四

十五
一四  五九

0七  二0

六二  六六
二十四分三0
   十五

十六
二一  七九

0七  0四
一 八六
九六
二十六分0五
   十六

十七
二八  八三

0六  八四
二 一三  
0一
二十七分七九
   十七

十八
三五  六七

0六  六三

四0  八0
二十九分五五
   十八

十九
四二  三0

0六  四二

七0  三五
三十一分三0
   十九

二十
四八  七二

0六  二二

0一  六五
三十三分0七
   二十

二十一
五四  九四

0五  九九

三四  七二
三十四分八五
   二十一

二十二
六0  九三

0五  七五

六九  五七
三十六分六三
   二十二

二十三
六六  六八

0五  五四

0六  二0
三十八分四二
   二十三

二十四
七二  二二

0五  三0

四四  六二
四十分二0
   二十四

二十五
七七  五二

0五  0六

八四  八二
四十二分
   二十五

二十六
八二  五八

0四  八二

二六  八二
四十三分七九
   二十六

二十七
八七  四0

0四  五六

七0  六一
四十五分五九
   二十七

二十八
九一  九六

0四  三二

一六  二0
四十七分三八
   二十八

二十九
九六  二八

0四  0八

六三  五八
四十九分一七
   二十九

三十一 00  
三六

0三  八二

一二  七五
五十分九五
   三十

三十二
0四  一八

0三  五五

六三  七0
五十二分
七三
   三十一

三十三
0七  七三
一 0三  
三二

一六  四三
五十四分五0
   三十二

三十四
一一  0五

0三  0六

七0  九三
五十六分二六
   三十三

三十五
一四  一一

0二  八0

二七  一九
五十八分0
   三十四

三十六
一六  九一

0二  五四

八五  二0
五十九分七四
   三十五

三十七
一九  四五

0二  二九

四四  九四
六十一分四五
   三十六

三十八
二一  七四

0二  0三
十一 0六  
三九
六十三分一四
   三十七

三十九
二三  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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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六九  五三
六十四分八一
   三十八

四十
二五  五四

0一  五二
十二
三四  三四
六十六分四七
   三十九

四十一
二七  0六

0一  二六
十三
00  八一
六十八分0八
   四十

四十二
二八  三二
一 0一  
0二
十三
六八  八九
六十九分六七
   四十一

四十三
二九  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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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三八  五六
七十一分二四
   四十二

四十四
三0  0九

00  四九
十五
0九  八0
七十二分七六
   四十三

四十五
三0  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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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八二  五六
七十四分二六
   四十四

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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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五六 八二
七十五分
七一
   四十五

四十七
三0  八五

九九  七四
十七
三二  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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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六

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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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  五一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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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分五0
   四十七

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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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八八  一五
七十九分八四
   四十八

五十
二九  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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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六七  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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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九

五十一
二八  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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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四九  一一
八十二分三七
   五十

五十二
二七  一二

九八  五一
二十一
三一  四八
八十三分五七
   五十一

五十三
二五  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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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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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分七二
   五十二

五十四
二三  九0

九八  0三
二十二
九九  七七
八十五分八三
   五十三

五十五
二一  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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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八五  六0
八十六分八八
   五十四

五十六
一九  七三

九七  五五
二十四
七二  四八
八十七分八九
   五十五

五十七
一七  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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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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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分八五
   五十六

五十八
一四  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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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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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七

五十九
一一  六七

九六  八五
二十七
三八  九九
九十分六三
   五十八

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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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六一
二十八
二九  六二
九十一分四四
   五十九

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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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三九
二十九
二一  0六
九十二分二二
   六十

六十二
0一  五二

九六  一六
三十
一三  二八
九十二分九四
   六十一

六十二
九七  六八

九五  九四
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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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二

六十三
九三  六二
九五  
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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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三

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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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  五一
三十二
九四  0九
九十四分
八五
   六十四

六十五
八四  八五

九五  二九
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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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五

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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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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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六

六十七
七五  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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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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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分三八
   六十七

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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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七0
三十六
七六  六0
九十六分八一
   六十八

六十九
六四  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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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七三  四一
九十七分一九
   六十九

七十
五九  三0

九四  二七
三十八
七0  六0
九十七分五六
   七十

七十一
五三  五七

九四  一二
三十九
六八  一六
九十七分八九
   七十一

七十二
四七  六九

九三  九二
四十
六六  0五
九十八分一八
   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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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六一

九三  八五
四十一
六四  二三
九十八分四五
   七十三

七十四
三五  四六

九三  五三
四十二
六二  六八
九十八分六八
   七十四

七十五
二八  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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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六一  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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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五

七十六
二二  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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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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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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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七一

九三  一五
四十五
五九  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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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七

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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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五八  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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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八

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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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  八六
四十七
五八  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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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九

七十九
九四  七六

九二  七五
四十八
五七  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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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

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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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  六五
四十九
五七  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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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一

八十一
八0  一六

九二  五五
五十
五六  八八
九十九分七九
   八十二

八十二
七二  七一

九二  四四
五十一
五六  六七
九十九分八四
   八十三

八十三
六五  一五

九二  三八
五十二
五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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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四

八十四
五七  五三

九二  二八
五十三
五六  四0
九十九分九三
   八十五

八十五
四九  八一

九二  二二
五十四
五六  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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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六

八十六
四二  0三

九二  一五
五十五
五六  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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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七

八十七
三四  一八

九二  一二
五十六
五六  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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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八

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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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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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九

八十九
一八  四0

九二  0四
五十八
五六  二五

   九十

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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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
五六  二五

   九十一
三一
九十一
0二  四八

二八  七七
六十
五六  二五

三一  二五
   九十一
   九十一
三一  二五
   六十
八七  五0
    推黃道宿度
置四正後赤道宿積度,以其赤道積度減之,余以黃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黃道積度,為二十八宿黃道積度;以前宿黃道積度減之,為其宿黃道度及分。(其秒就近為分。)
黃道宿度
角十二(八十七) 亢九(五十六) 氐十六(四十) 房五(四十八)心六(二十七) 尾十七(九十五) 箕九(五十九)右東方七宿,七十八度一十二分。
斗二十三(四十七) 牛六(九十) 女十一(一十二) 虛九(分空太)危十五(九十五) 室十八(三十二) 壁九(三十四)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一十分太。
奎十七(八十七) 婁十二(三十六) 胃十五(八十一) 昴十一(0八)畢十六(五十) 觜初(0五) 參十(二十八)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九十五分。
井三十一(0三) 鬼二(一十一) 柳十三 星六(三十一)張十七(七十九) 翼二十(0九) 軫十八(七十五)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八分。
右黃道宿度,依今歷所測赤道准冬至歲差所在算定,以憑推步。若上下考驗,據歲差每移一度,依術推變,各得當時宿度。
推冬至加時黃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以其赤道積度減之,余以黃道率乘之,如赤道率而一;所得,以加黃道積度,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加時黃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黃赤道差,與次年黃赤道差相減,餘四而一,所得,加象限,為四正定象度。置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以四正定象度累加之,滿黃道宿次,去之,各得四正定氣加時黃道宿度及分。
求四正晨前夜半日度
置四正恆氣日及分秒,(冬夏二至,盈縮之端,以恆為定。)以盈縮差命為日分,盈減縮加之,即為四正定氣日及分。置日下分,以其日行度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以減四正加時黃道日度,各得四正定氣晨前夜半日度及分秒。
求四正後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
以四正定氣日距後正定氣日為相距日,以四正定氣晨前夜半日度距後正定氣晨前夜半日度為相距度,累計相距日之行定度,與相距度相減;余如相距日而一,為日差;(相距度多為加,相距度少為減。)以加減四正每日行度率,為每日行定度;累加四正晨前夜半黃道日度,滿宿次,去之,為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日度置其日行定度,半之,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得午中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積度以二至加時黃道日度距所求日午中黃道日度,為二至後黃道積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置所求日午中黃道積度,滿象限,去之,余為分後;內減黃道積度,以赤道率乘之,如黃道率而一;所得,以加赤道積度及所去象限,為所求赤道積度及分秒;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及分秒。
黃道十二次宿度
危,十二度六十四分九十一秒。入娵訾之次,辰在亥。奎,一度七十三分六十三秒。入降婁之次,辰在戌。胃,三度七十四分五十六秒。入大梁之次,辰在酉。畢,六度八十八分五秒。入實沈之次,辰在申。井,八度三十四分九十四秒。入鶉首之次,辰在未。柳,三度八十六分八十秒。入鶉火之次,辰在午。張,十五度二十六分六秒。入鶉尾之次,辰在巳。軫,十度七分九十七秒。入壽星之次,辰在辰。氐,一度一十四分五十二秒。入大火之次,辰在卯。尾,三度一分一十五秒。入析木之次,辰在寅。斗,三度七十六分八十五秒。入星紀之次,辰在丑。女,二度六分三十八秒。入玄枵之次,辰在子。求入十二次時刻
各置入次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減之,余以日周乘之,為實;以其日行定度為法;實如法而一,所得,依發斂加時求之,即入次時刻。
步月離第四
轉終分,二十七萬五千五百四十六分。轉終,二十七日五千五百四十六分。轉中,十三日七千七百七十三分。初限,八十四。中限,一百六十八。周限,三百三十六。月平行,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轉差,一日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三秒太。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三十一秒少。轉應,一十三萬一千九百四分。
推天正經朔入轉
置中積,加轉應,減閏余,滿轉終分,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即天正經朔入轉日及分。(上考者,中積內加所求閏余,減轉應,滿轉終,去之,不盡,以減轉終,余同上。)
求弦望及次朔入轉
置天正經朔入轉日及分,以弦策累加之,滿轉終,去之,即弦望及次朔入轉日及分秒。(如徑求次朔,以轉差加之。)
求經朔弦望入遲疾歷各視入轉日及分秒,在轉中已下,為疾歷;已上,減去轉中,為遲歷。
遲疾轉定及積度
   入轉日
  初末限
  遲疾度
  轉定度
  轉積度
   初

疾初
十四 六七
六四

   一
  
一十二二十
疾一 三0
七七
十四 五五
七三
十四 六七
六四
   二
  
二十四四十
疾二 四九
六三
十四 四0
二九
二十九 二三
三七
   三
  
三十六六十
疾三 五三
0五
十四 二一
三0
四十三 六三
六六
   四
  
四十八八十
疾四 三七
四八
十三 九八
七七
五十七 八四
九六
   五
  
六十一
疾四 九九
三八
十三 七二
七一
七十一 八三
七三
   六
  
七十三二十
疾五 三五
二二
十三 四四
四六
八十五 五六
四四
   七
末八十二六十
疾五 四二
八一
十三 二三
五三
九十九 00
九0
   八
  
七十四十
疾五 二九
四七
十二 九四
七五
一百一十二 二四  
     四三
   九
  
五十八二十
疾四 八七
三五
十二 六九
四八
一百二十五 一九  
 一八
   十
  
四十六
疾四 一九
九六
十二 四七
七七
一百三十七 八八  
 六六
   十一
  
三十三八十
疾三 三0
八六
十二 二九
六0
一百五十 三六  
 四三
   十二
  
二十一六十
疾二 二三
五九
十二 一四
九六
一百六十二 六六  
 0三
   十三
  
九四十
疾一 0一
六八
十二 0四
六二
一百七十四 八0  
 九九
   十四
初二八十
遲初 三0  
八八
十二 0八
五二
一百八十六 八五  
 六一
   十五
  
一十五
遲一 五九
二三
十二 二一
二二
一百九十八 九四  
 一三
   十六
  
二十七二十
遲二 七四
八八
十二 三七
五二
二百一十一 一五  
 三五
   一七
  
三十九四十
遲三 七四
二二
十二 五七
三0
二百二十三 五二  
 八七
   十八
  
五十一六十
遲四 五三
八0
十二 八0  
六三
二百三十六 一0  
 一七
   十九
  
六十三八十
遲五 一0
0四
十三 0七
五三
二百四十八 九0  
 八0
   二十
  
七十六
遲五 三九
三八
十三 三三
七七
二百六十一 九八  
 三三
   二十一
末七十九八十
遲五 四二
四八
十三 五七
一二
二百七十五 三二  
 一0
   二十二
  
六十七六十
遲五 二二
二三
十三 八五
一一
二百八十八 八九  
 二二
   二十三
  
五十五四十
遲四 七三
九九
十四 0九
五五
三百二 七四
三三
   二十四
  
四十三二十
遲四 0一
三一
十四 三0
四六
三百一十六 八三  
 八八
   二十五
  
三十一
遲三 0七
七二
十四 四七
八二
三百三十一 一四  
 三四
   二十六
  
一十八八十
遲一 九六
七七
十四 六一
六三
三百四十五 六二  
 一六
   二十七
  
六六十
遲 七二
0一
十四 七一
五四
三百六十 二三
    七九
  求遲疾差
置遲疾曆日及分,以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在初限已下為初限,已上覆減中限,余為末限。置立差三百二十五,以初末限乘之,加平差二萬八千一百,又以初末限乘之,用減定差一千一百一十一萬,余再以初末限乘之,滿億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遲疾差。
又術:置遲疾曆日及分,以遲疾曆日率減之,余以其下損益分乘之,如八百二十而一,益加損減其下遲疾度,亦為所求遲疾差。
求朔弦望定日
以經朔弦望盈縮差與遲疾差,同名相從,異名相消,(盈遲縮疾為同名,盈疾縮遲為異名。)以八百二十乘之,以所入遲疾限下行度除之,即為加減差,盈遲為加,縮疾為減。以加減經朔弦望日及分,即定朔弦望日及分。若定弦望分在日出分已下者,退一日,其日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定朔干名與後朔干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內無中氣者,為閏月。
推定朔弦望加時日月宿度
置經朔弦望入盈縮曆日及分,以加減差加減之,為定朔弦望入歷,在盈,便為中積,在縮,加半歲周,為中積;命日為度,以盈縮差盈加縮減之,為加時定積度;以冬至加時日黃道宿度加而命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時日度。
凡合朔加時,日月同度,便為定朔加時月度;其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積,為定弦望月行定積度;依上加而命之,各得定弦望加時黃道月度。
推定朔弦望加時赤道月度
各置定朔弦望加時黃道月行定積度,滿象限,去之,以其黃道積度減之,余以赤道率乘之,如黃道率而一,用加其下赤道積度及所去象限,各為赤道加時定積度;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各為定朔弦望加時赤道月度及分秒。(象限已下及半周,去之,為至後;滿象限及三象,去之,為分後。)
推朔後平交入轉遲疾歷
置交終日及分,內減經朔入交日及分,為朔後平交日;以加經朔入轉,為朔後平交入轉;在轉中已下,為疾歷;已上,去之,為遲歷。
求正交日辰
置經朔,加朔後平交日,以遲疾歷依前求到遲疾差,遲加疾減之,為正交日及分,其日命甲子算外,即正交日辰。
推正交加時黃道月度
置朔後平交日,以月平行度乘之,為距後度;以加經朔中積,為冬至距正交定積度;以冬至日黃道宿度加而命之,為正交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正交在二至後初末限
置冬至距正交積度及分,在半歲周已下,為冬至後;已上,去之,為夏至後。其二至後,在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減去半歲周,為末限。
求定差距差定限度
置初末限度,以十四度六十六分乘之,如象限而一,為定差;反減十四度六十六分,余為距差。以二十四乘定差,如十四度六十六分而一;所得,交在冬至後名減,夏至後名加,皆加減九十八度,為定限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度
置冬至加時赤道度,命為冬至正度;以象限累加之,各得春分、夏至、秋分正積度;各命赤道宿次去之,為四正赤道宿度及分秒。
求月離赤道正交宿度
以距差加減春秋二正赤道宿度,為月離赤道正交宿度及分秒。(冬至後,初限加,末限減,視春正;夏至後,初限減,末限加,視秋正。)
求正交後赤道宿積度入初末限
各置春秋二正赤道所當宿全度及分,以月離赤道正交宿度及分減之,余為正交後積度;以赤道宿次累加之,滿象限去之,為半交後;又去之,為中交後;再去之,為半交後;視各交積度在半象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象限,余為末限。
求月離赤道正交後半交白道(舊名九道)出入赤道內外度及定差
置各交定差度及分,以二十五乘之,如六十一而一;所得,視月離黃道正交在冬至後宿度為減,夏至後宿度為加,皆加減二十三度九十分,為月離赤道後半交白道出入赤道內外度及分;以周天六之一,六十度八十七分六十二秒半,除之,為定差。(月離赤道正交後為外,中交後為內。)
求月離出入赤道內外白道去極度
置每日月離赤道交後初末限,用減象限,余為白道積;用其積度減之,余以其差率乘之;所得,百約之,以加其下積差,為每日積差;用減周天六之一,余以定差乘之,為每日月離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限,為每日月離白道去極度及分秒。
求每交月離白道積度及宿次
置定限度,與初末限相減相乘,退位為分,為定差;(正交、中交後為加,半交後為減)。以差加減正交後赤道積度,為月離白道定積度;以前宿白道定積度減之,各得月離白道宿次及分。
推定朔弦望加時月離白道宿度
各以月離赤道正交宿度距所求定朔弦望加時月離赤道宿度,為正交後積度;滿象限,去之,為半交後;又去之,為中交後;再去之,為半交後;視交後積度在半象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象限,為末限;以初末限與定限度相減相乘,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為定差;(正交中交後為加,半交後為減。)以差加減月離赤道正交後積度,為定積度,以正交宿度加之,以其所當月離白道宿次去之,各得定朔弦望加時月離白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及夜半晨昏入轉
置經朔弦望入轉日及分,以定朔弦望加減差加減之,為定朔弦望加時入轉;以定朔弦望日下分減之,為夜半入轉;以晨分加之,為晨轉;昏分加之,為昏轉。
求夜半月度
置定朔弦望日下分,以其入轉日轉定度乘之,萬約為加時轉度,以減加時定積度,余為夜半定積度;依前加而命之,各得夜半月離宿度及分秒。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昏分,以夜半入轉日轉定度乘之,萬約為晨昏轉度;各加夜半定積度,為晨昏定積度;加命如前,各得晨昏月離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離白道宿次
累計相距日數轉定度,為轉積度;與定朔弦望晨昏宿次前後相距度相減,余以相距日數除之,為日差;(距度多為加,距度少為減。)以加減每日轉定度,為行定度;以累加定朔弦望晨昏月度,加命如前,即每日晨昏月離白道宿次。(朔後用昏,望後用晨,朔望晨昏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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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六‧志第八  歷五 庚午元歷上
演紀上元庚午,距太祖庚辰歲,積年二千二十七萬五千二百七十算外,上考往古,每年減一算,下驗將來,每年加一算。
步氣朔術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歲實,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二十四。
通余,二萬七千四百二十四。
朔實,一十五萬四千四百四十五。
通閏,五萬六千八百八十四。
歲策,三百六十五,餘一千二百七十四。
朔策,二十九,餘二千七百七十五。
氣策,一十五,餘一千一百四十二,秒六十。
望策,一十四,餘四千二,秒四十五。
象策,七,餘二千一,秒二十二半。
沒限,四千八十七,秒三十。
朔虛分,二千四百五十五。
旬周,三十一萬三千八百。
紀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庚午以來積年,以歲實乘之,為通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以日法約之,為日,不盈為余;命壬戌算外,即得所求天正冬至大小余也。(先以裏差加減通積分,然後求之。求裏差術,具月離篇中。)
求次氣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氣策及余累加之,秒盈秒母從分,分滿日法從日,即得次氣日及余分秒。
求天正經朔 置通積分,滿朔實去之,不盡,為閏余;以減通積分,為朔積分;滿旬周,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為日,不盡,為余,即得所求天正經朔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經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經日及余秒也。
求沒日
置有沒之氣恆氣小余,如沒限以上,為有沒之氣;以秒母乘之,內其秒,用減四十七萬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滿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併入恆氣大余內,命壬戌算外,即得為沒日也。
求滅日
置有滅之朔小余,(經朔小余不滿朔虛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並經朔大余,命為滅日。
步卦候發斂術
候策,五,餘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餘四百五十七,秒六。
貞策,三,餘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八。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分一百四,秒六十。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節氣大小余,命之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氣大小余,命之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侯內卦;以貞策加之,得節氣之初,為侯外卦;又以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貞策減四季中氣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發斂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以刻法除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時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氣卦候
   恆氣 月中節
四正卦   初候
  次候
  末候
  始卦
  中卦
  終卦
   冬至 十一月中
坎初六  蚯蚓結
麋角解
水泉動
公中孚
辟復
侯屯內
   小寒 十二月節
坎九二  雁北向
鵲始巢
野鶪始鴝
侯屯外
大夫謙
卿睽
   大寒 十二月中
坎六三  ○始乳
鷙鳥厲疾
水澤腹堅

辟臨
侯小過內
   立春 正月節
坎六四  東風解凍
蟄蟲始振
魚上冰
侯小過外
大夫蒙
卿益
   雨水 正月中
坎九五  獺祭魚
鴻雁來
草木萌動
公漸
辟泰
侯需內
   驚蟄 二月節
坎上六  桃始華
鶬鶊鳴
鷹化為鳩
侯需外
大夫隨
卿晉
   春分 二月中
震初九  玄鳥至
雷乃發聲
始電
公解
辟大壯
侯豫內
   清明 三月節
震六二  桐始華
田鼠化為鴽
虹始見
侯豫外
大夫訟
卿蠱
   穀雨 三月中
震六三  萍始生
鳴鳩拂其羽
戴勝降於桑
公革
辟夬
侯旅內
   立夏 四月節
震九四  螻嘓鳴
蚯蚓出
王○生
侯旅外
大夫師
卿比
   小滿 四月中
震六五  苦菜秀
靡草死
小暑至
公小畜
辟干
侯大有內
   芒種 五月節
震上六  螳螂生
鵙始鳴
反舌無聲
侯大有外
大夫家人
卿井
   夏至 五月中
離初九  鹿角解
蜩始鳴
半夏生
公咸
辟姤
侯鼎內
   小暑 六月節
離六二  溫風至
蟋蟀居壁
鷹乃學習
侯鼎外
大夫豐
卿渙
   大暑 六月中
離九三  腐草化為螢
土潤溽暑
大雨時行
公履
辟遁
侯恆內
   立秋 七月節
離九四  涼風至
白露降
寒蟬鳴
侯恆外
大夫節
卿同人
   處暑 七月中
離六五  鷹乃祭鳥
天地始肅
禾乃登
公損
辟否
侯巽內
   白露 八月節
離上九  鴻雁來
玄鳥歸
○鳥養羞
侯巽外
大夫萃
卿大畜
   秋分 八月中
兌初九  雷乃收聲
蟄蟲坯戶
水始涸
公賁
辟觀
侯歸妹內
   寒露 九月節
兌九二  鴻雁來賓
雀入大水化為蛤
菊有黃花
侯歸妹外
大夫無妄
卿明夷
   霜降 九月中
兌六三  豺乃祭獸
草木黃落
蟄蟲咸俯
公困
辟剝
侯艮內
   立冬 十月節
兌九四  水始冰
地始凍
野○入水化為蜃
侯艮外
大夫既濟
卿噬嗑
   小雪 十月中
兌九五  虹藏不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
閉塞成冬
公大過
辟坤
侯未濟內
   大雪 十一月節
兌上六  鶡鳥不鳴
虎始交
荔挺出
侯未濟外
大夫蹇
卿頤
  步日○術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九十二,秒九十八。
歲差,六十八,秒九十八。
秒母, 一百。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分二十五,秒六十七。
象限,九十一,分三十一,秒九 。
分秒母,一百。
二十四氣日積度盈縮
   恆氣
  日積度
  分秒
  損益率
  初末率
  日差
  盈縮積
   冬至

   益七千五十九
初四百九十八  八十 六十五
末四百二十八 八十八 一十一

九十一  七十九
盈空
   小寒
一十五
九十二
四十三
益五千九百二十
初四百二十五  八十九 七十二
末三百五十二 一十 四十一

一十八  九十九
盈七千五十九
   大寒
三十一
七十三
四十八
益四千七百一十八
初三百四十八  八十四 八十
末二百七十一   一十八 七十四

四十六  一十九
盈一萬二千九百七十九
   立春
四十七
四十二
五十一
益三千四百五十三
初二百六十七  六十二 八十六
末一百八十六   一十六 一十六

七十二  九十六
盈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雨水
六十二
九十八
八十九
益二千一百二十六
初一百八十二  二十七 三十八
末九十七    一十二 三十二

九十八  八十七
盈二萬一千一百五十
   驚蟄
七十八
四十二

益七百三十九
初九十一  一十三 四十六
末五    九十八 四十

九十八  八十七
盈二萬三千二百七十六
   春分
九十三
七十一
二十四
損七百三十九
初五  九十八 四十
末九十一    一十三 四十六

九十八  八十七
盈二萬四千一十五
   清明
一百八
八十五
六十九
損二千一百二十六
初九十八  九十六 五十
末一百八十  四十三 二十
五 七十二
九十六
盈二萬三千二百七十六
   穀雨
一百二十三
八十六
二十八
損三千四百五十三
初一百八十八  六 四十八
末二百六十五  七十二 五十四

四十六  一十九
盈二萬一千一百五十
   立夏
一百三十八
七十三
六十
損四千七百一十八
初二百七十三  一十一 九十七
末三百四十六  九十一 四十三
五 一十八
九十九
盈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小滿
一百五十三
四十八
二十七
損五千九百二十
初三百五十四  三 七十九
末四百二十三  九十六 三十二

九十一  七十九
盈一萬二千九百七十九
   芒種
一百六十八

九十二
損七千五十九
初四百二十八  八十八 一十一
末四百九十八  八十 六十 五

九十一  七十九
盈七千五十九
   夏至
一百八十二
六十二
一十八
益七千五十九
初四百九十八  八十 六十五
末四百二十八  八十八 一十一

九十一  七十九
縮空
   小暑
一百九十七
一十三
四十三
益五千九百二十
初四百二十五  八十九 七十二
末三百五十二  一十 四十一

一十八  九十九
縮七千五十九
   大暑
二百一十一
七十六

益四千七百一十八
初三百四十八  八十四 八十
末二百七十一  一十八 七十四

四十六  一十九
縮一萬二千九百七十九
   立秋
二百二十六
五十
七十五
益三千四百五十三
初二百六十七  六十二 八十六
末一百八十六  一十六 一十六

七十二  九十六
縮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處暑
二百四十一
三十八

益二千一百二十六
初一百八十二  二十七 三十八
末九十七  一十二 三十二

九十八  八十七
縮二萬一千一百五十
   白露
二百五十六
三十八
六十六
益七百三十九
初九十一  一十三 四十六
末五  九十八 四十

九十八  八十七
縮二萬三千二百七十六
   秋分
二百七十一
五十三
一十二
損七百三十九
初五  九十八 四十
末九十一  一十三 四十六

九十八  八十七
縮二萬四千一十五
   寒露
二百八十六
八十二
三十五
損二千一百二十六
初九十八  九十六 五十
末一百八十  四十三 二十

七十二  九十六
  縮二萬三千二百七十六
   霜降
三百二
二十五
四十六
損三千四百五十三
初一百八十八  六 四十八
末二百六十五  七十二 五十四

四十六  一十九
縮二萬一千一百五十
   立冬
三百一十七
八十一
八十四
損四千七百一十八
初二百七十三  一十一 九十七
末三百四十六  九十一 四十三

一十八  九十九
縮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小雪
三百三十三
五十
八十七
損五千九百二十

三百五十四  三七十九  末四百二十三  九十六 三十二

九十一  七十九
  縮一萬二千九百七十九
   大雪
三百四十九
三十一
九十二
損七千五十九
初四百二十八  八十八 一十一
末四百九十八  八十 六十五

九十一  七十九
縮七千五十 九
    恆氣
  中積
  經分
約分
  損益率
  初末率
  日差
  朓朒積
   冬至

   益二百七十六
初一十九 四十八  六十四
末一十六 七十八  五十二
一十九
朒空
   小寒
十五
一千一百四十二  六十
二十一  八十四
益二百三十二
初一十六 六十八  七十四
末一十三 八十 一十九
二十二十九
朒二百七十六
   大寒
三十
二千二百八十五  三十
四十三  六十九
益一百八十五
初一十三 六十九  一十一
末一十 六十二  一十四
二十一五十九
朒五百八
   立春
四十五
三千四百二十八
六十五  五十四
益一百三十五
初一十 四十六  七十
末七 二十七  四十五
二十二四十五
朒六百九十三
   雨水
六十
四千五百七十  六十
八十七  三十九
益八十三
初七 一十一  一十四
末三 七十九  六十三
二十三三十二
朒八百二十八
   驚蟄
七十六
四百八十三  三十
九  二十四
益二十九
初三 五十六  三十一
末空 二十四  八十
二十三三十二
朒九百一十一
   春分
九十一
一千六百二十六
三十一  九
損二十九
初空 二十四  八十
末三 五十六  三十一
二十三三十二
朒九百四十
   清明
一百六
二千七百六十八  六十
五十二  九十三
損八十三
初三 八十五  七十六
末七 五  一
二十二四十五
朒九百一十一
   穀雨
一百二十一
三千九百一十一  三十
七十四  七十八
損一百三十五
初七 三十三 五十九
末一十 四十  五十六
二十一五十九
朒八百二十八
   立夏
一百三十六
五千五十四
九十六  六十三
損一百八十五
初一十 七十一  三十六
末一十三 五十九  九十一
二十二十九
朒六百九十三
   小滿
一百五十二
九百九十六  六十
一十八  四十八
損二百三十二
初一十三 八十九  四十
末一十六 五十九  五十二
一十九
朒五百八
   芒種
一百六十七
二千一百九  三十
四十  三十三
損二百七十六
初一十六  七十八  五十二
末一十九 四十九  六十四
一十九
朒二百七十六
   夏至
一百八十二
三千二百五十二
六十二  一十八
益二百七十六
初一十九 四十八 六十四
末一十六 七十八  五十二
一十九
朓空
   小暑
一百九十七
四千三百九十四  六十
八十四  二
益二百三十二
初一十六 六十八  七十四
末一十三 八十  一十九
二十二十九
朓二百七十六
   大暑
二百一十三
三百七  三十
五  八十七
益一百八十五

一十三 六十九  一十一 末一十 六十二  一十四
二十一五十九
朓五百八
   立秋
二百二十八
一千四百五十
二十七  七十二
益一百三十五
初一十 四十六  七十
末七 二十七  四十五
二十二四十五
朓六百九十三
   處暑
二百四十三
二千五百九十二  六十
四十九  五十七
益八十三
初七 一十一  一十四
末三 七十九  六十三
二十三三十二
朓八百二十八
   白露
二百五十八
三千七百三十五  三十
七十一  四十二
益二十九
初三 五十六  三十一
末空 二十四  八十
二十三三十二
朓九百一十一
   秋分
二百七十三
四千八百七十八
九十三  二十七
損二十九
初空 二十四  八十
末三 五十六  三十一
二十三三十二
朓九百四十
   寒露
二百八十九
七百九十  六十
一十五  一十二
損八十三
初三 八十五  七十六
末七 五  一
二十二四十五
朓九百一十一
   霜降
三百四
一千九百三十三  三十
三十六  九十六
損一百三十五
初七 二十五  五十九
末十一 四十  五十六
二十一五十九
朓 八百二十八
   立冬
三百一十九
三千七十六
五十八  八十一
損一百八十五
初一十 七十一  三十六
末一十三 五十九  九十一
二十二十九
朓六百九十三
   小雪
三百三十四
四千二百十八  六十
八十  六十六
損二百三十二
初一十三 八十九  四十
末一十六 五十九  五十二
一十九
朓五百八
   大雪
三百五十
一百三十一  三十
二  五十一
損二百七十六
初一十六 七十八  五十二
末一十九 四十八  六十四
一十九
朓二百七十 六
  求每日盈縮朓朒
各置其氣損益率,(求盈縮,用盈縮之損益;求朓朒,用朓朒之損益。)六因,如象限而一,為其氣中率;與後氣中率相減,為合差;半合差,加減其氣中率,為初末汎率。(至後,加初減末;分後,減初加末。)又置合差,六因,如象限而一,為日差;半之,加減初末汎率,為初末定率;至後,減初加末;分後,加初減末。以日差累加減氣初定率,為每日損益分;至後,減;分後,加。各以每日損益分加減氣下盈縮朓朒,為每日盈縮朓朒。(二分前一氣無後率相減為合差者,皆用前氣合差。)
求經朔弦望入氣
置天正閏余,以日法除為日,不滿,為余;如氣策以下,以減氣策,為入大雪氣;以上,去之,余亦以減氣策,為入小雪氣;即得天正經朔入氣日及余也;以象策累加之,滿氣策去之,即為弦望入次氣日及余;因加得後朔入氣日及余也。(便為中朔望入氣。)
求每日損益盈縮朓朒
以日差益加損減其氣初損益率,為每日損益率;馴積損益其氣盈縮朓朒積,為每日盈縮朓朒積。
求經朔弦望入氣朓朒定數
以各所求入氣小余,以乘其日損益率,如日法而一;所得,損益其下朓朒積,為定數。(便為中朔弦望朓朒定數。)
赤道宿度
斗二十五 牛七(少) 女十一(少) 虛九(少六十七秒)危十五度半 室十七 壁八(太)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六半 婁十二 胃十五 昂十一(少)畢十七(少) 觜半 參十半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
井三十三(少) 鬼二半 柳十三(太) 星六(太)張十七(少) 翼十八(太) 軫十七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 亢九(少) 氐十六 房五(太)心六(少) 尾十九(少) 箕十半右東方七宿,七十九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
置通積分,以周天分去之;余,日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百為母,命起赤道虛宿七度外,去之,不滿宿,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日躔赤道宿度及分秒。(其在尋斯干之東西者,先以裏差加減通積分。)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時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滿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時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積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秒減之,余為距後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後赤道宿積度及分秒。
求赤道宿積度入初末限
視四正後赤道宿積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五十四秒半以下,為入初限;以上者,用減象限,余為入末限。
求二十八宿黃道度
置四正後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減一百一度;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進位,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至後以減、分後以加赤道宿積度,為其宿黃道積度;以前宿黃道積度減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後以前宿減之。)為其宿黃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約為太半少。
黃道宿度
斗二十三 牛七 女十一 虛九(少六十七秒)危十六 室十八(少) 壁九半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七秒。)
奎十七(太) 婁十二(太) 胃十五半 昂十一畢十六半 觜半 參九(太)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太)。
井三十半 鬼二半 柳十三(少) 星六(太)張十七(太) 翼二十 軫十八半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
角十二(太) 亢九(太) 氐十六(少) 房五(太)心六 尾十八(少) 箕九半右東方七宿,七十八度(少)。
前黃道宿度,依今歷歲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驗將來,當據歲差,每移一度,依術推變當時宿度,然後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
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分秒,減一百一度,余以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秒乘之,進位,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命曰黃赤道差;用減冬至加時赤道日度及分秒,即得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氣加時黃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黃赤道差,以次年黃赤道差減之,余以所求氣數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氣中積度及約分,以其氣初日盈縮數盈加縮減之,用加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各得其氣加時黃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時赤道宿度空分秒在歲差以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求黃赤道差,余依術算。)
求二十四氣及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
副置其恆氣小余,以其氣初日損益率乘之,(盈縮之損益。)萬約之,應益者盈加縮減,應損者盈減縮加,其副日法除之,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減其氣加時黃道日度,即得其氣初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萬乘之,又以每日損益數,(盈縮之損益。)應益者盈加縮減,應損者盈減縮加,為每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日度
置一萬分,以所求入氣日損益數加減,(益者,盈加縮減;損者,盈減縮加。)半之,滿百為分,不滿為秒,以加其日晨前夜半黃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積度以二至加時黃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黃道日度,為入二至後黃道日積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黃道入初末限
視二至後黃道積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之以下為初限;以上,用減象限,余為入末限。其積度,滿象限去之,為二分後黃道積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二十二秒之以下,為初限;以上,用減象限,余為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黃道積度,入至後初限、分後末限度及分秒,進三位,加二十萬二千五十少,開平方除之,所得減去四百四十九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減象限,余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黃道積度,入至後末限、分後初限度及分秒,進三位,用減三十萬三千五十少,開平方除之,所得,以減五百五十半,其在初限者,以所減之餘,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減象限,余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太陽黃道十二次入宮宿度
危 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九秒外入衛分陬訾之次,辰在亥。奎 二度三十五分八十五秒外入魯分降婁之次,辰在戌。胃 四度二十四分三十三秒外入趙分大梁之次,辰在酉。畢 七度九十五分二十秒外入晉分實沈之次,辰在申。井 九度四十七分一十秒外入秦分鶉首之次,辰在未。柳 四度九十五分一十六秒外入周分鶉火之次,辰在午。張 十五度五十六分三十五秒外入楚分鶉尾之次,辰在巳。軫 十度四十四分五秒外入鄭地壽星之次,辰在辰。氐 一度七十七分七十七秒外入宋分大火之次,辰在卯。尾 三度九十七分七十二秒外入燕分析木之次,辰在寅。斗 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吳越分星紀之次,辰在丑。女 二度九十一分九十一秒外入齊分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宮時刻
各置入宮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減之,(相近一度之間者求之。)余以日法乘其分,(其秒從於下,亦通乘之。)為實;以其日太陽行分為法;實如法而一,所得,依發斂加時求之,即得其日太陽入宮時刻及分秒。
步晷漏術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冬至永安晷影常數,一丈二尺八寸三分。夏至永安晷影常數,一尺五寸六分。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內外法,一萬八百九十六。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秒母,一百。
求午中入氣中積
置所求日大余及半法,以所入氣大小余減之,為其日午中入氣;以加其氣中積,為其日午中中積。(小余以日法除,為約分。)
求二至後午中入初末限
置午中中積及分,如中限以下,為冬至後;以上,去中限,為夏至後。其二至後,如在初限以下,為初限;以上,覆減中限,余為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數
視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百通日內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萬三百八,折半限分並之,除其副為分,分滿十為寸,寸滿十為尺,用減冬至地中晷影常數,為所求晷影定數。
視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百通日內分,自相乘,為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之,百約之,加一十九萬八千七十五,為法;(夏至前後半限以上者,減去半限,列於上位,下置半限,各百通日內分,先相減,後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反除上位為分,分滿十為寸,寸滿十為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數,為所求晷影定數。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於其處測冬夏二至晷數,乃相減之,余為其處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數相減,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後初限、夏至後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減全限,余亦倍之;併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為分,十分為寸,以減地中二至晷差,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數,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數減之,余以其處二至晷差乘之,為實;實如法而一,所得,以減其處冬至晷數,即得其處其日晷影定數。所求日在夏至後初限、冬至後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減全限,余亦倍之;併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為分,十分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數,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數減之,余以其處二至晷差乘之,為實;實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處夏至晷數,即得其處其日晷影定數。
二十四氣陟降及日出分
   恆氣
  增損差
  加減差
  陟降率
  初末率
  日出分
   冬至

初九  二十六  末七  九十六
減十
陟十四十
初空  五 五十
末一  二十六 四
一千五百六十七九十二
   小寒

初七  八十九  末六  五十九
減十
陟二十八七十三
初一  三十六
末二  三十七 三十六
一千五百五十七五十二
   大寒

初六  五十二  末五  二十二
減十
陟四十三五十六
初二  四十三
末三  二十五 一十八
一千五百二十八七十九
   立春

初五  一十八  末三  八十八
減十
陟五十五一十九
初三  二十九
末三  九十二 四十二
一千四百八十五二十三
   雨水

初三  八十二  末二  五十二
減十
陟六十三九十
初三  九十五 五十
末四  三十九 八十八
一千四百三十四
   驚蟄

初二  四十八  末一  三十八
減十
陟六十九一十八
初四  四十四
末四  六十七 一十六
一千三百六十六一十四
   春分
損 初一 三十六
末二 四十
加八
陟六十四六十九
初四  三十七
末四  一十 六十八
一千二百九十六九十六
   清明
損 初二 五十
末三  五十四
加八
陟五十九九
初四  八 五十
末三  六十六 二十二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七
   穀雨

初三  六十五  末四  六十九
加八
陟五十八十四
初三  六十二
末三  三 六十二
一千一百七十三一十八
   立夏

初四  八十  末五  八十四
加八
陟三十九八十六
初二  九十八
末二  二十四 五十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小滿

初五  九十八  末七  二
加八
陟二十六六
初二 一十六
末一  二十五
一千八十二四十八
   芒種

初七  一十九  末八  二十三
加八
陟九三十五
初一  一十五
末空  七 六
一千五十六四十二
   夏至

初八  三十七  末七  三十三
減八
降九三十五
初空  四 五十
末一  一十四 四十
一千四十七七
   小暑

初七  二十  末六  一十六
減八
降二十六六
初一  二十三
末二  一十六 五十二
一千五十六四十二
   大暑

初六  末四  九十六
減八
降三十九八十六
初二  二十二 五十
末二  九十九 二十二
一千八十二四十八
   立秋

初四  八十  末三  七十六
減八
降五十八十四
初三  三
末三  六十二 九十二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處暑

初三  六十  末二  五十六
減八
降五十九九
初三  六十五 五十
末四  八 六十二
一千一百七十三一十八
   白露

初二  四十  末一  三十六
減八
降六十四六十九
初四  一十 五十
末四  三十六 八十二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七
   秋分
損 初一  六十
末二 六十
加十
降六十九一十八
初四  六十八
末四  四十四 九十
一千二百九十六九十六
   寒露

初二  六十二  末三  九十二
加十
降六十三九十
初四  四十二
末三  九十六 二十二
一千三百六十六一十四
   霜降

初三  九十八  末五  二十八
加十
降五十五一十九
初三  九十四
末三  二十九 一十八
一千四百三十四
   立冬

初五  三十二  末六  六十二
加十
降四十三五十六
初三 二十七
末二  四十三 四十二
一千四百八十五二十三
   小雪

初六  六十六  末七  九十六
加十
降二十八七十三
初二  三十九 五十
末一  三十七 一十六
一千五百二十八七十九
   大雪

初八  三  末九  三十二
加十
降十四十
初一  二十八 五十
末空  七 一十二
一千五百五十七五十 二
  二分前後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陽入赤道內,秋分後三日,太陽出赤道外,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 別立數而用之。
驚蟄,十二日陟四(六十七。此為末率,於此用畢。其減差亦止於此也。) 一十六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 十四日陟四(三十八。) 六 九十
十五日陟四。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三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九。)三日降四( 六十八。) 此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於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 。)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減之,即為每日日出分;覆減日法,余為日入分;以日出分 減日入分,半之,為半晝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刻法除之,為刻,不滿為分。命 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分,即為夜刻;覆減一百,余為晝刻及 分秒。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為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之,內加更籌刻,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 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滿,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十刻相減,余為至差刻。置所求日黃 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為刻;不盡,以刻 法乘之,退除為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余為晝刻。(其日 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等,並依前術求之。)
求黃道內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減之, 余為內分。置內外分,千乘之,如內外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為黃道去 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限,即得黃道去極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減之,余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為距中度;用減一百八十三 度一十二分八十三秒半,餘四因,退位,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為初更中星;以更差 度累加之,滿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離術
轉終分,一十四萬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轉終日,二十七,餘二千九百,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轉中日,一十三,餘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一十,微三十。 朔差日,一,餘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七十九,微四十。 象策,七,餘二千一,秒二千五百。 秒母,一萬。 微母,一百。 上弦度,九十一,分三十一,秒四十一太。 望度,一百八十二,分六十二,秒八十三半。 下弦度,二百七十三,分九十四,秒二十五少。 月平行度,十三,分三十六,秒八十七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數,四千六百四十八,末數,五百八十二。 十四日初數,四千六十五,末數,一千一百六十五。 二十一日初數,三千四百八十三,末數,一千七百四十七。二十八日初數,二千九百一。
求經朔弦望入轉(凡稱秒者,微從之,他仿此。)
置天正朔積分,以轉終分及秒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為日,不滿為余秒,即天正十 一月經朔入轉日及余秒;以象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得弦望經日加時入轉及余秒;徑求 次朔入轉,即以朔差加之。(加減裏差,即得中朔弦望入轉及余秒。)
求轉定分及積度朓朒
  一日  一千四百六十八卷  度初  疾初  益五百一十三  朓初    二日  一千四百五十七卷  一十四度六十八  疾一度三十一  益四百六十九  朓五百一十三    三日  一千四百四十二  二十九度二十五  疾二度五十一  益四百一十一  朓九百八十二    四日  一千四百二十二  四十三度六十七  疾三度五十六  益三百三十二  朓一千三百九十三    五日  一千三百九十九  五十七度八十九  疾四度四十一  益二百四十三  朓一千七百二十五    六日  一千三百七十三  七十一度八十八  疾五度三  益一百四十一  朓一千九百六十八    七日  一千三百四十七  八十五度六十一  疾五度三十九  初益四十三末損四  朓二千一百九    八日  一千三百二十一  九十九度八  疾五度四十九  損六十三  朓二千一百四十八    九日  一千二百九十五  一百一十二度二十九  疾五度三十三  損一百六十四  朓二千八十五    十日  一千二百七十一  一百二十五度二十四  疾四度九十一  損二百五十八  朓一千九百二十一    十一日  一千二百四十七  一百三十七度九十五  疾四度二十五  損三百五十二  朓一千六百六十三    十二日  一千二百二十八  一百五十度四十二  疾三度三十五  損四百二十七  朓一千三百一十一    十三日  一千二百一十四  一百六十二度七十  疾二度二十六  損四百八十一  朓八百八十四    十四日  一千二百四  一百七十四度八十四  疾一度三  初損四百三末益一百一十七  朓四百三    十五日  一千二百八  一百八十六度八十八  遲空三十  益五百五  朒一百一十七    十六日  一千二百一十九  一百九十八度九十六  遲一度五十九  益四百六十二  朓六百二十二    十七日  一千二百三十六  二百一十一度一十五  遲二度七十七  益三百九十五  朒一千八十四    十八日  一千二百五十八  二百二十三度五十一  遲三度七十八  益三百九  朒一千四百七十九    十九日  一千二百八十一  二百三十六度九  遲四度五十七  益二百一十九  朓一千七百八十八    二十日  一千三百七  二百四十八度九十  遲五度一十三  益一百一十七  朒二千七    二十一日  一千三百三十三  二百六十一度九十七  遲五度四十三  初益二十七末損一十一  朒二千一百二十四    二十二日  一千三百五十九  二百七十五度三十  遲五度四十七  損八十六  朒二千一百四十    二十三日  一千三百八十四  二百八十八度八十九  遲五度二十五  損一百八十四  朒二千五十四    二十四日  一千四百八  三百二度七十三  遲四度七十八  損二百七十八  朒一千八百七十    二十五日  一千四百三十一  三百一十六度八十一  遲四度七  損三百六十八  朒一千五百九十二    二十六日  一千四百四十九  三百三十一度一十二  遲三度一十三  損四百三十八  朒一千二百二十四    二十七日  一千四百六十三  三百四十五度八六十一  遲二度一  損四百九十三  朒七百八十六    二十八日  一千四百七十二  三百六十度二十四  遲空七十五  損二百九十三  朒二百九十三   求中朔弦望入轉朓朒定數
置入轉小余,以其日算外損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損益朓朒積,為定數。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數以下,初率乘之,如初數而一,以損益朓朒積,為定數;如初數以上,以初數減之,余乘末率,如末數而一,用減初率,余如朓朒積,為定數。其十四日下余,如初數以上,以初數減之,余乘末率,如末數而一,為朓朒定數。
求朔弦望中日
以尋斯干城為準,置相去地裏,以四千三百五十九乘之,退位,萬約為分,曰裏差;以加減經朔弦望小余,滿與不足,進退大余,即中朔弦望日及余。(以東加之,以西減之。)
求朔弦望定日
置中朔弦望小余,朓減朒加入氣入轉朓朒定數,滿與不足,進退大余,命壬戌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及余。定朔干名與後朔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月內無中氣者,為閏。視定朔小余,秋分後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進一日;春分後,定朔日出分與春分日出分相減之,余者,三約之,用減四分之三;定朔小余及此分以上者,亦進一日;或有交,虧初於日入前者,不進之。定弦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或有交,虧初於日出前者,小余雖在日出後,亦退之。如望在十七日者,又視定朔小余在四分之三以下之數,(春分後用減定之數。)與定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上之數相校之,朔少望多者,望不退,而朔猶進之;望少朔多者,朔不進,而望猶退之。(日月之行,有盈縮遲疾;加減之數,或有四大三小。若循常當察加時早晚,隨所近而進退之,使不過四大三小。)
求定朔弦望中積
置定朔弦望小余,與中朔弦望小余相減之,余以加減經朔弦望入氣日余,(中朔弦望,少即加之,)多即減之。即為定朔弦望入氣;以加其氣中積,即為定朔弦望中積。(其餘,以日法退除為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日度
置定朔弦望約余,以所入氣日損益率乘之,(盈縮之損益。)萬約之,以損益其下盈縮積,乃盈加縮減定朔弦望中積,又以冬至加時日躔黃道宿度加之,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時日所在度分秒。
又法:置定朔弦望約余,副之,以乘其日盈縮之損益率,萬約之,應益者盈加縮減,應損者盈減縮加,其副滿百為分,分滿百為度,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時日躔黃道宿次。(若先於歷中註定每日夜半日度,即用此法為妙也。)
求定朔弦望加時月度
凡合朔加時日月同度,其定朔加時黃道日度即為定朔加時黃道月度;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朔弦望加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時黃道月度及分秒。
求夜半午中入轉
置中朔入轉,以中朔小余減之,為中朔夜半入轉。又中朔小余,與半法相減之,余以加減中朔加時入轉,(中朔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減之。)為中朔午中入轉。若定朔大余有進退者,亦加減轉日,否則因中為定,每日累加一日,滿轉終日及余秒,去命如前,各得每日夜半午中入轉。(求夜半,因定朔夜半入轉累加之;求午中,因定朔午中入轉累加之;求加時入轉者,如求加時入氣之術法。)
求加時及夜半月度
置其日入轉算外轉定分,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如日法而一,為加時轉分;(分滿百為度。)減定朔弦望加時月度,為夜半月度。以相次轉定分累加之,即得每日夜半月度。(或朔至弦望,或至後朔,皆可累加之。然近則差少,遠則差多。置所求前後夜半相距月度為行度,計其日相距入轉積度,與行度相減,余以相距日數除之,為日差行度。多日差加每日轉定分行度,少日差減每日轉定分而用之可也。欲求速,即用此數。欲究其微,而可用後術。)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轉定分,日法而一,為晨轉分;用減轉定分,余為昏轉分。又以朔望定小余,乘轉定分,日法而一,為加時分,以減晨昏轉分,為前;不足,覆減之,為後;乃前加後減加時月度,即晨昏月度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
各以其朔昏定月減上弦昏定月,余為朔後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減望昏定月,余為上弦後昏定程。以望晨定月,減下弦晨定月,余為望後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減後朔晨定月,余為下弦後晨定程。
求每日轉定度
累計每定程相距日下轉積度,與晨昏定程相減,余以相距日數除之,為日差;(定程多,加之;定程少,減之。)以加減每日轉定分,為轉定度;因朔弦望晨昏月,每日累加之,滿宿次去之,為每日晨昏月度及分秒。(凡注歷,朔日已後注昏月,望後一日注晨月。)古曆有九道月度,其數雖繁,亦難削去,具其術。
求正交日辰
置交終日及余秒,以其月經朔加時入交汎日及余秒減之,余為平交入其月經朔加時後日算及余秒;(中朔同。)以加其月中朔大小余,其大余命壬戌算外,即得平交日辰及余秒。(求次交者,以交終日及余秒加之,如大余滿紀法,去之,命如前,即得次平交日辰及余秒也。)
求平交入轉朓朒定數
置平交小余,加其日夜半入轉,余以乘其日損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日下朓朒積,為定數。
求平交日辰
置平交小余,以平交入轉朓朒定數朓減朒加之,滿與不足,進退日辰,即得正交日辰及余秒;與定朔日辰相距,即得所在月日。
求中朔加時中積
各以其月中朔加時入氣日及余,加其氣中積及余,其日命為度,其餘,以日法退除為分秒,即其月中朔加時中積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時黃道月度
置平交入中朔加時後日算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內余進二位,如三萬九千一百二十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以加其月中朔加時中積,然後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月正交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如求次交者,以交中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黃道宿積度
置正交加時黃道宿全度,以正交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減之,余為距後度及分秒;以黃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交後黃道宿積度及分秒。
求黃道宿積度入初末限
置黃道宿積度及分秒,滿交象度及分秒去之,余在半交象以下為初限;以上者,減交象度,余為末限。(入交積度、交象度,並在交會篇中。)
求月行九道宿度
凡月行所交,冬入陰曆,夏入陽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後,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當黃道東;立冬立夏後,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當黃道東南;至所沖之宿,亦皆如之也。宜細推。)冬入陽曆,夏入陰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後,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當黃道西;立冬立夏後,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當黃道西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陽曆,秋入陰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後,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當黃道南;立春立秋後,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當黃道西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也。)春入陰曆,秋入陽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後,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當黃道北;立春立秋後,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當黃道東北;至所沖之宿,亦如之也。)四時離為八節,至陰陽之所交,皆與黃道相會,故月行有九道。各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減一百一度,余以所入初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命為月道與黃道汎差。
凡日以赤道內為陰,外為陽;月以黃道內為陰,外為陽。故月行正交,入夏至後宿度內為同名,入冬至後宿度內為異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汎差,九因之,八約之,為定差;半交後,正交前,以差減;正交後,半交前,以差加;(此加減出入六度,正如黃赤道相交同名之差,若較之漸異,則隨交所在遷變不常。)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道與赤道定差;前加者為減,減者為加。其在異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汎差,七因之,八約之,為定差;半交後,正交前,以差加;正交後,半交前,以差減;(此加減出入六度,正異如黃赤道相交異名之差,若較之漸同,則隨交所在遷變不常。)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道與赤道定差;前加者為減,減者為加,各加減黃道宿積度,為九道宿積度;以前宿九道積度減之,為其宿九道度及分秒。(其分就近約為太、半、少,論春夏秋冬,以四時日所在宿度為正。)
求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
以正交加時黃道日度及分,減一百一度,余以正交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命為月道與黃道汎差。其在同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汎差,九因之,八約之,為定差,以加;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道與赤道定差,以減。其異名者,置月行與黃道汎差,七因之,八約之,為定差,以減;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數,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為月道與赤道定差,以加。置正交加時黃道月度及分,以二差加減之,即為正交加時月離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弦望加時月所在度
置定朔加時日躔黃道宿次,凡合朔加時,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是為加時月離宿次;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當弦望加時日躔黃道宿度,滿宿次,去之,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時月所在黃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時九道月度
各以定朔弦望加時月離黃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後黃道積度,為定朔弦望加時正交後黃道積度;如前求九道積度,以前宿九道積度減之,余為定朔弦望加時九道月離宿度及分秒。(其合朔加時,若非正交,則日在黃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雖多少不同,考其兩極若繩准。故云月行潛在日下,與太陽同度,即為加時。九道月度,求其晨昏夜半月度,並依前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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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七‧志第九  歷六 庚午元歷下
步交會術
交終分,一十四萬二千三百一十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交終日,二十七,餘一千一百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交中日,一十三,餘三千一百六十九,秒四千六百五十三,微一十。交朔日,二,餘一千六百六十五,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交望日,一十四,餘四千二,秒五千。秒母,一萬。微母,一百。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分七十九,秒三十六。交中度,一百八十一,分八十九,秒六十八。交象度,九十,分九十四,秒八十四。半交象度,四十五,分四十七,秒四十二。日食既前限,二千四百。定法,二百四十八。日食既後限,三千一百。定法,三百二十。月食限,五千一百。月食既限,一千七百。定法,三百四十。分秒母,皆一百。
求朔望入交(先置裏差,半之,如九而一,所得依其加減天正朔積分,然後求之。)
置天正朔積分,以交終分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為日,不滿為余,即得天正十一月中朔入交汎日及余秒。(便為中朔加時入交汎日及余。)交朔加之,得次朔;交望加之,得望;再加交望,亦得次朔;各為朔望入交汎日及余秒。(凡稱余秒者,微亦從之,余仿此。)
求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汎日及余秒,減去中朔望小余,即為定朔望夜半入交汎日及余秒。若定朔望有進退者,亦進退交日,否則因中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加四千一百二十,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及余秒,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汎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時入交
置中朔望加時入交汎日及余秒,以入氣入轉朓朒定數朓減朒加之,即得定朔望加時入交汎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時入交積度及陰陽曆
置定朔望加時入交汎日,以日法通之,內余進二位,如三萬九千一百二十一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得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積度;以定朔望加時入轉遲疾度遲減疾加之,即為月行入交定積度;如交中度以下,為入陽曆積度,以上,去之,為入陰曆積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月去黃道度
視月入陰陽曆積度及分,交象以下,為少象;以上,覆減交中,余為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於上位,列交象度於下,相減,相乘,倍之,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用減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余,又與交中度相減、相乘,八因之,以一百一十除之,為分,分滿百為度,即得月去黃道度及分。
求朔望加時入交常日及定日
置朔望入交汎日,以入氣朓朒定數朓減朒加,為入交常日。又置入轉朓朒定數,進一位,以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減朒加交常日,為入交定日及余秒。求入交陰陽曆交前後分視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為陽曆;以上,去之,為陰曆。如一日上下,以日法通日內分,內余為交後分;十三日上下,覆減交中日,余為交前分。
求日月食甚定余
置朔望入氣入轉朓朒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定朔望加時入轉算外轉定分除之,所得,以朓減朒加中朔望小余,為汎余。日食,視汎余,如半法以下,為中前,半法以上,去之,為中後。置中前後分,與半法相減、相乘,倍之,萬約為分,曰時差。中前以時差減汎余,為定余;覆減半法,余為午前分;中後以時差加汎余,為定余;減去半法,余為午後分。月食,視汎余,在日入後夜半前,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減去半法,為酉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減日法,余為酉後分。又視汎余,在夜半後日出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為卯前分;四分之一以上,覆減半法,余為卯後分。其卯酉前後分,自相乘,四因,退位,萬約為分,以加汎余,為定余。各置定余,以發斂加時法求之,即得日月食甚辰刻及分秒。
求日月食甚日行積度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余,與中朔望大小余相減之,余以加減中朔望入氣日余,(以中朔望少加多減。)即為食甚入氣;以加其氣中積,為食甚中積。又置食甚入氣余,以所入氣日損益率(盈縮之損益。)乘之,如日法而一,以損益其日盈縮積,盈加縮減食甚中積,即為食甚日行積度及分。先以食甚中積經分為約分,然後加減之,余類此者,依而求之。
求氣差
置日食食甚日行積度及分,滿中限去之,余在象限以下,為初限;以上,覆減中限,為末限;皆自相乘,進二位,以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減一千七百四十四,余為氣差恆數;以午前後分乘之,半晝分除之,所得,以減恆數,為定數。(如不及減者,覆減為定數,應加者減之,應減者加之。)春分後,陽曆減陰曆加;秋分後,陽曆加陰曆減。(春分前秋分後,各二日二千一百分為定氣,於此宜加減之。)
求刻差
置日食食甚日行積度及分,滿中限去之,余與中限相減、相乘,進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為刻差恆數;以午前後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所得,為定數。(若在恆數以上者,倍恆數,以所得之數減之,為定數,依其加減。)冬至後,午前陽加陰減,午後陽減陰加;夏至後,午前陽減陰加,午後陽加陰減。
求日食去交前後定分
置氣刻二差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為食差;依其加減去交前後分,為去交前後定分。視其前後定分,如在陽曆,即不食;如在陰曆,即有食之。如交前陰曆不及減,反減之,(反減食差。)為交後陽曆;交後陰曆不及減,反減之,為交前陽曆;即不食。交前陽曆不及減,反減之,為交後陰曆;交後陽曆不及減,反減之,為交前陰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視去交前後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為大分;二千四百以上,覆減五千五百,(不足減者不食。為既後分;以三百二十除,為大分,不盡,退除為秒。其一分以下者,涉交太淺,太陽光盛,或不見食。)
求月食分
視去交前後分,(不用氣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減五千一百,(不足減者不食。)余以三百四十除之,為大分;不盡,退除為秒,即月食之分秒。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減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之,為既內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置日食之大分,與三十分相減、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轉算外轉定分而一,所得,為定用分;減定余,為初虧分;加定余,為復圓分;各以發斂加時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也。
求月食定用分
置月食之大分,與三十五分相減、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轉算外轉定分而一,所得,為定用分;加減定余,為初虧復圓分。各如發斂加時法求之,即得月食三限辰刻。月食既者,以既內大分,以一十五分相減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轉算外轉定分而一,所得為既內分;用減定用分,為既外分。置月食定余,減定用分,為初虧分;因加既外分,為食既分;又加既內分,為食甚分;(即定余分是也。)再加既內分,為生光分;復加既外分,為復圓分。各以發斂加時法求之,即得月食五限辰刻及分。(如月食既者,以十分並既內大分,如其法而求其定用分也。)
求月食所入更點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約之,為更法;又五約之,為點法。乃置月食初末諸分,昏分以上者,減昏分;晨分以下者,加晨分;如不滿更法,為初更;不滿點法,為一點。依法以次求之,即得更點之數。
求日食所起
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於正南,復於東南。食在既後,初起西北,甚於正北,復於東北。其食八分以上者,皆起正西,復正東。(此據正午地而論之。)
求月食所起
月在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復於西北。月在陰曆,初起東南,甚於正南,復於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東,復正西。(此亦據正午地而論之。)
求日月出入帶食所見分數
各以食甚小余,與日出入分相減,余為帶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月食既者,以既內分減帶食差,余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減者,為帶食既出入。)以減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帶食所見之分。(其食甚在晝,晨為漸進,昏為已退;食甚在夜,晨為已退,昏為漸進也。)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日行積度,(望即更加望度。)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依黃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秒。
步五星術
木星周率,二百八萬六千一百四十二,秒九。歷率,二千二百六十五萬五百五十七。歷度法,六萬二千一十四。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歷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九十秒。歷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五秒。歷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伏見,一十三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一十六日八十六
三度八十六
二度九十三
二十三
   晨順疾
二十八日
六度一十一
四度六十四
二十二
   晨次疾
二十八日
五度五十一
四度一十九
二十一
   晨順遲
二十八日
四度三十一
三度二十八
一十八
   晨末遲
二十八日
一度九十一
一度四十五
一十二
   晨留
二十四日
           晨退
四十六日五十八
四度 八十八
一十八  空度 三十二
八十二       夕退
四十六日五十八
四度 八十八
一十八  空度 三十二
八十二  一十六
   夕留
二十四日
           夕末遲
二十八日
一度九十一
一度四十五
     夕順遲
二十八日
四度三十一
三度二十八
一十二
   夕次疾
二十八日
五度五十一
四度一十九
一十八
   夕順疾
二十八日
六度一十一
四度六十四
二十一
   夕伏
一十六日八十六
三度八十六
二度九十三
二十二
   策數  損益率  盈積度  損益率  縮積度    一  益一百五十九  初  益一百五十九  初    二  益一百四十二  一度五十九  益一百四十二  一度五十九    三  益一百二十  三度一  益一百二十  三度一    四  益九十三  四度二十一  益九十三  四度二十一    五  益六十一  五度一十四  益六十一  五度一十四    六  益二十四  五度七十五  益二十四  五度七十五    七  損二十四  五度九十九  損二十四  五度九十九    八  損六十一  五度七十五  損六十一  五度七十五    九  損九十三  五度一十四 損九十三  五度一十四   十  損一百二十  四度二十一  損一百二十  四度二十一    十一  損一百四十二  三度一  損一百四十二  三度一    十二  損一百五十九  一度五十九  損一百五十九  一度五十九   火星
周率,四百七萬九千四十二,秒一十四半。歷率,三百五十九萬二千七百五十七,秒四十四少。歷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歷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五秒。歷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七秒半。歷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伏見,一十九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六十七日
四十八度
四十五度四十八
七十二
   晨順疾
六十三日
四十四度六十
四十二度二十六
七十一
   晨次疾
五十八日
四十度九
三十七度九十九
七十
   晨中疾
五十二日
三十四度六
三十二度三十二
六十八
   晨末疾
四十五日
二十六度三十二
二十四度九十九
六十三
   晨順遲
三十七日
一十六度六十八
一十五度八十
五十四
   晨末遲
二十八日
五度七十五
五度四十五
三十七
   晨留
一十一日
           晨退
二十八日
九十六   五十八
八度
一十五  六十
三度
五  四十
     夕退
二十八日
九十六   五十八
八度
一十五  六十
三度
五  四十
四十一
   夕留
一十一日
           夕末遲
二十八日
五度七十五
五度四十五
     夕順遲
三十七日
一十六度六十八
一十五度八十
三十七
   夕末疾
四十五日
二十六度三十二
二十四度九十九
五十四
   夕中疾
五十二日
三十四度六
三十二度三十二
六十三
   夕次疾
五十八日
四十度九
三十七度九十九
六十八
   夕順疾
六十三日
四十四度六十
四十二度二十六
七十
   夕伏
六十七日
四十八度
四十五度四十八
七十一
   策數  損益率  盈積度  損益率  縮積度    一  益一千一百六十  初  益四百五十八  初    二  益八百  一十一度六十  益四百五十三  四度五十八    三  益四百六十四  一十九度六十  益四百三十三  九度一十一    四  益一百五十二  二十四度二十四  益三百九十六  一十三度四十四    五  損五十七  二十五度七十六  益三百四十一  一十七度 四十    六  損一百七十二  二十五度一十九  益二百六十六  二十度八十一    七  損二百六十六  二十三度四十七  益一百七十二  二十三度四十七    八  損三百四十一  二十度八十一  損五十七  二十五度一十九    九  損三百九十六  一十七度四十  損一百五十二  二十五度七十六    十  損四百三十三  一十三度四十四  損四百六十四  二十四度二十四    十一  損四百五十三  九度一十一  損八百  一十九度六十    十二  損四百五十八  四度五十八  損一千一百六十  一十一度六十   土星
周率,一百九十七萬七千四百一十一,秒六十九。歷率,五千六百二十二萬三千二百 四十八半。歷度法,一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八。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二秒。歷 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八秒。歷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四秒。歷策 ,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伏見,一十七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一十九日四十八
二度四十八
一度五十六
一十三
   晨順疾
二十七日五十
三度二十二
二度二
一十二
   晨次疾
二十七日五十
二度六十四
一度六十五
一十一
   晨遲
二十七日五十
一度四十八
空度九十一

   晨留
三十六日
           晨退
五十一日 六
 五十一  三度 三十九
六十六  空度 二十八
三十三       夕退
五十一日 六
 五十一  三度 三十九
六十六  空度 二十八
三十三  九七十五
   夕留
三十六日
           夕遲
二十七日五十
一度四十八
空度九十一
     夕次疾
二十七日五十
二度六十四
一度六十五

   夕順疾
二十七日五十
三度二十二
二度二
一十一
   夕伏
一十九日四十八
二度四十八
一度五十六
一十二
   策數  損益率  盈積度  損益率  縮積度    一  益二百一十三  初  益一百六十三  初    二  益一百九十七  二度一十三  益一百四十九  一度六十三    三  益一百六十八  四度一十  益一百二十八  三度一十二    四  益一百二十八  五度七十八  益一百  四度四十    五  益八十一  七度六  益六十五  五度四十    六  益三十三  七度八十七  益二十三  六度五    七  損三十三  八度二十  損二十三  六度二十八    八  損八十一  七度八十七  損六十五  六度五    九  損一百二十八  七度六  損一百  五度四十    十  損一百六十八  五度七十八  損一百二十八  四度四十    十一  損一百九十七  四度一十  損一百四十九  三度一十二    十二  損二百一十三  二度一十三  損一百六十三  一度六十三   金星
周率,三百五萬三千八百四,秒六十三太。歷率,一百九十一萬二百四十,秒七十六 半。歷度法,五千二百三十。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合日,二百九 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歷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歷中,一百八十二度 六十二分三十四秒。歷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伏見,一十度半。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三十九日二十五
四十九度七十五
四十七度七十六
一百二十七
   夕順疾
四十七日七十五
六十度 一十六
五十  五十七度七十六
一百二十六
   夕次疾
四十七日七十五
五十九度三十九
五十七度一
一百二十五
   夕中疾
四十七日七十五
五十七度
五十四度七十二
一百二十三
   夕末疾
三十九日二十五
四十二度二十九
四十度六十
一百一十五
   夕順遲
二十九日二十五
二十四度七十二
二十三度七十三
一百
   夕末遲
一十八日二十五
六度 九十三
五十  六度六十六
六十九
   夕留
七日
           夕退
九日 七十
七  三度 七十九
九十三  一度 六十九
七       夕退伏
六日
四度五十
二度二
六十八
   合退伏
六日
四度五十
二度二
八十二
   晨退
九日 七十
七  三度 七十九
九十三  一度 六十九
七  六十八
   晨留
七日
           晨末遲
一十八日二十五
六度 九十三
五十  六度六十六
     晨順遲
二十九日二十五
二十四度七十二
二十三度七十三
六十九
   晨末疾
三十九日二十五
四十二度二十九
四十度六十
一百
   晨中疾
四十七日七十五
五十七度
五十四度七十二
一百一十五
   晨次疾
四十七日七十五
五十九度三十九
五十七度一
一百二十三
   晨順疾
四十七日七十五
六十度 一十六
五十  五十七度七十六
一百二十五
   晨伏
三十九日二十五
四十九度七十五
四十七度七十六
一百二十六
   策數  損益率  盈積度  損益率  縮積度    一  益五十二  初  益五十二  初    二  益四十八  空度五十二  益四十八  空度五十二    三  益四十一半  一度  益四十一半  一度    四  益三十二半  一度四十一半  益三十二半  一度四十一半    五  益二十一  一度七十四  益二十一  一度七十四    六  益七  一度九十五  益七  一度九十五    七  損七  二度二  損七  二度二    八  損二十一  一度九十五  損二十一  一度九十五    九  損三十二半  一度七十四  損三十二半  一度七十四    十  損四十一半  一度四十一半  損四十一半  一度四十一半    十一  損四十八  一度  損四十八  一度    十二  損五十二  空度五十二  損五十二  空度五十二   水星
周率,六十萬六千三十一,秒七十七半。歷率,一百九十一萬二百四十二,秒一十三半。歷度法,五千二百三十。周日,一 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歷度,三百六十五度 二十四分七十秒。歷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歷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 八十五秒。晨伏夕見,一十四度。夕伏晨見,一十九度。
   段目
  段日
  平度
  限度
  初行率
   合伏
一十五日
二十九度
二十四度三十六
二百五
   夕順疾
一十五日
二十三度七十五
一十九度九十五
一百八十一
   夕順遲
一十五日
一十三度二十五
一十一度一十三
一百三十五
   夕留
二日
           夕退伏
一十日 九十三
八十  八度 六
二十  二度 四十九
八十       合退伏
一十日 九十三
八十  八度 六
二十  二度 四十九
八十  一百八
   晨留
二日
           晨順遲
一十五日
一十三度二十五
一十一度一十三
     晨順疾
一十五日
二十三度七十五
一十九度九十五
一百三十五
   晨伏
一十五日
二十九度
二十四度三十六
一百八十一
   策數  損益率  盈積度  損益率  縮積度    一  益五十七  初  益五十七  初    二  益五十三  空度五十七  益五十三  空度五十七    三  益四十五  一度一十  益四十五  一度一十    四  益三十五  一度五十五  益三十五  一度五十五    五  益二十二  一度九十  益二十二  一度九十    六  益八  二度一十二  益八  二度一十二    七  損八  二度二十  損八  二度二十    八  損二十二  二度一十二  損二十二  二度一十二    九  損三十五  一度九十  損三十五  一度九十    十  損四十五  一度五十五  損四十五  一度五十五    十一  損五十三  一度一十  損五十三  一度一十    十二  損五十七  空度五十七  損五十七  空度五十七   求五星天正冬至後平合及諸段中積中星
置通積分,(先以裏差加減之。)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盡,為前合分;覆減周率,余為後合分;如日法而一,不滿,退除為分秒,即得其星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中星。(命為日,曰中積;命為度,曰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積,即為諸段中積;以平度累加中星,經退則減之,即為諸段中星。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入歷
置通積分,各加其星後合分,以歷率去之,不盡,各以其歷度法除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為其星平合入歷度及分秒;以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諸段入歷度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盈縮定差
各置其星段入歷度及分秒,如在歷中以下,為盈;以上,減去歷中,余為縮。以其星曆策除之,為策數;不盡,為入策度及分。命策數算外,以其策損益率乘之,余歷策而一,為分,以損益其下盈縮積度,即為其星段盈縮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定積
各置其星段中積,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得其段定積日及分;加天正冬至大余及約分,滿紀法,去之,不滿,命壬戌算外,即得日辰也。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所在月日
各置其段定積,以加天正閏日及約分,以朔策及約分除之,為月數;不盡,為入月以來日數及分。其月數,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中朔日數及分;乃以日辰相距,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加時定星
各置中星,以盈縮定差盈加縮減,(金星倍之,水星三之,然後加減。)即為五星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時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五星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積日下加時分,百約之,乃順減退加其日加時定星,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諸段日率度率各以其段日辰,距後段日辰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與後段夜半宿次相減,余為度率。
求諸段平行分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得其段平行度日及分秒。
求諸段緫差及日差
本段前後平行分相減,為其段汎差;(假令求木星次疾汎差,乃以順疾順遲平行分相減,余為次疾汎差,他皆仿此。)倍而退位,為增減差;加減其段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前多後少者,加為初,減為末;前少後多者,減為初,加為末。)倍增減差,為緫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
求前後伏遲退段增減差
前伏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為末日行分;後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為初日行分;以減伏段平行分,余為增減差。前遲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為初日行分;後遲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為末日行分;以遲段平行分減之,余為增減差。(前後近留遲段。)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為增減差。金星,前後伏退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為增減差。前退者,置後段初日之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為末日行分。後退者,置前段末日之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為初日行分;以本段平行分減之,余為增減差。水星,半平行分為增減差,皆以增減差加減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前多後少,加初減末;前少後多,減初加末。)又倍增減差為緫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損益之,(後少則損之,後多則益之。)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順加退減之,滿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視前段末日後段初日行分相較之數,不過一二日差為妙;或多日差數倍,或顛倒不倫,當類同前後增減差稍損益之,使其有倫,然後用之。或前後平行分俱多俱少,則平注之;或緫差之秒不盈一分,亦平注之;若有不倫而平注得倫者,亦平注之。)
求五星平合及見伏入氣
置定積,以氣策及約分除之,為氣數;不滿,為入氣日及分秒;命天正冬至算外,即得所求平合及見伏入氣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見伏行差
各以其段初日星行分與太陽行分相減,余為行差。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者,相併為行差。如水星夕伏晨見者,直以太陽行分為行差。
求五星定合及見伏汎積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積,為定合定見定伏汎積。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縮定差,(水星倍之。)各以行差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若在平合夕見晨伏者,盈減縮加;如在退合夕伏晨見,盈加縮減;皆以加減定積為定合定見定伏汎積。
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日;以太陽盈縮差減之,為距合差度;日在盈縮歷,以差日差度減之;在縮歷,加之;加減其星定合汎積,為定合定積定星。金水二星,順合退合,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日;順加退減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度;順在盈歷,以差日差度加之;在縮歷,減之;退在盈歷,以差日減之,差度加之;在縮歷,以差日加之,差度減之;皆以加減其定星定合再定合汎積,為定合再定合定積定星;以冬至大余及約分加定積,滿紀法,去之,命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定星,滿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其順退所在盈縮,即太陽盈縮。)
求木火土三星定見伏定日
各置其星定見伏汎積,晨加夕減象限日及分秒;(半中限為象限。)如中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減歲周日及分秒,余亦自相乘;滿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見度乘之,一十五除之,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見加伏減汎積,為定積;加命如前,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定見伏定日
各以伏見日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日。若晨伏夕見,日在盈歷,加之;在縮歷,減之;如夕伏晨見,日在盈縮,減之,在縮歷,加之;加減其星汎積,為常積。視常積,如中限以下,為冬至後;以上,去之,余為夏至後。其二至後,如象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減中限,余亦自相乘;各如法而一為分,(冬至後晨,夏至後夕,以一十八為法;冬至後夕,夏至後晨,以七十五為法。)以伏見度乘之,一十五除之,為差。其差,滿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加減常積,為定積;(冬至後,晨見夕伏,加之;夕見晨伏,減之。夏至後,晨見夕伏,減之;夕見晨伏,加之。)加命如前,即得定見伏日辰。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氣初日至立冬氣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見;晨留在大寒氣初日至立夏氣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見。春不晨見,秋不夕見者,亦舊曆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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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八‧志第十  地理一 自封建變為郡縣,有天下者,漢、隋、唐、宋為盛,然幅員之廣,咸不逮元。漢梗於北狄,隋不能服東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則起朔漠,並西域,平西夏,滅女真,臣高麗,定南詔,遂下江南,而天下為一,故其地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蓋漢東西九千三百二裏,南北一萬三千三百六十八裏,唐東西九千五百一十一裏,南北一萬六千九百一十八裏,元東南所至不下漢、唐,而西北則過之,有難以裏數限者矣。
初,太宗六年甲午,滅金,得中原州郡。七年乙未,下詔籍民,自燕京、順天等三十六路,戶八十七萬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萬四千九百七十五。憲宗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戶二十餘萬。世祖至元七年,又籍之,又增三十餘萬。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圓。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戶一千一百八十四萬八百有奇。於是南北之戶緫書於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萬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萬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澤溪洞之民不與焉。立中書省一,行中書省十有一:曰嶺北,曰遼陽,曰河南,曰陝西,曰四川,曰甘肅,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廣,曰征東,分鎮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軍四,安撫司十五,縣一千一百二十七。文宗至順元年,戶部錢糧戶數一千三百四十萬六百九十九,視前又增二十萬有奇,漢、唐極盛之際,有不及焉。蓋嶺北、遼陽與甘肅、四川、雲南、湖廣之邊,唐所謂羈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賦役之,比於內地;而高麗守東籓,執臣禮惟謹,亦古所未見。地大民眾,後世狃於治安,而不知詰戎兵、慎封守,積習委靡,一旦有變,而天下遂至於不可為。嗚呼!盛極而衰,固其理也。
唐以前以郡領縣而已,元則有路、府、州、縣四等。大率以路領州、領縣,而腹裏或有以路領府、府領州、州領縣者,其府與州又有不隸路而直隸省者,具載於篇,而其沿革則溯溯唐而止焉。作地理志。(凡路,低於省一字。府與州直隸省者,亦低於省一字。其有宣慰司、廉訪司,亦止低於省一字。各路錄事司與路所親領之縣與府、州之隸路者,低於路一字。府與州所領之縣,低於府與州一字。府領州、州又領縣者,又低於縣一字。路所親領之縣若府若州,曰領縣若干、府若干、州若干;府與州所領之縣,則曰若干縣,所以別之也。)
中書省統山東西、河北之地,謂之腹裏,為路二十九,州八,屬府三,屬州九十一,屬縣三百四十六。(各路立站,緫計一百九十八處。)
大都路,唐幽州范陽郡。遼改燕京。金遷都,為大興府。元太祖十年,克燕,初為燕京路,緫管大興府。太宗七年,置版籍。世祖至元元年,中書省臣言:「開平府闕庭所在,加號上都,燕京分立省部,亦乞正名。」遂改中都,其大興府仍舊。四年,始於中都之東北置今城而遷都焉。(京城右擁太行,左挹滄海,枕居庸,奠朔方。城方六十裏,十一門:正南曰麗正,南之右曰順承,南之左曰文明,北之東曰安貞,北之西曰健德,正東曰崇仁,東之右曰齊化,東之左曰光熙,正西曰和義,西之右曰肅清,西之左曰平則。海子在皇城之北、萬壽山之陰,舊名積水潭,聚西北諸泉之水,流入都城而匯於此,汪洋如海,都人因名焉。恣民漁采無禁,擬周之靈沼雲。)九年,改大都。十九年,置留守司。二十一年,置大都路緫管府。戶一十四萬七千五百九十,口四十萬一千三百五十。(用至元七年抄籍數。)領院二、縣六、州十。州領十六縣。
右警巡院。左警巡院。(初設警巡院三,至元四年,省其一,止設左右二院,分領坊市民事。)
縣六
大興,(赤。)宛平,(赤。與大興分治郭下。金水河源出玉泉山,流入皇城,故名金水。)良鄉,(下。)永清,(下。)寶坻下。(至元十六年,於縣立屯田所,收子粒赴太倉及醴源倉輸納。)昌平。(下。)
州十
涿州,(下。)唐范陽縣,復改涿州。宋因之。元太宗八年,為涿州路。中統四年,復為涿州。領二縣:范陽,(下。倚郭。)房山。(下。金奉先縣,至元二十七年,改今名。)
霸州,(下。)唐隸幽州。周始置霸州。宋升永清郡。金信安軍。元仍為霸州。領四縣:益津,(下。倚郭。中統四年省,至元二年置。)文安,(下。)大城,(下。)保定。(下。至元二年,省入益津,四年置。)
通州,(下。)唐為潞縣。金改通州,取漕運通濟之義,有豐備、通濟、太倉以供京師。領二縣:潞縣,(倚郭。)三河。(下。)
薊州,(下。)唐置,後改漁陽郡,仍改薊州。宋為廣郡。金為中都。元太祖十年,定其地,仍為薊州。領五縣:漁陽,(下。倚郭。)豐閏,(下。至元二年,省入玉田,四年,以路當衝要復置。二十一年,立豐閏署,領屯田八百三十七戶。)玉田,(下。)遵化,(下。)平谷。(下。至元二年,省入漁陽,十三年復置。)
漷州,(下。)遼、金為漷陰縣。元初為大興府屬邑,至元十三年,升漷州,割大興府之武清、香河二邑來屬。領二縣:香河,(下。)武清。
順州,(下。)唐初改燕州,復為歸德郡,復為順州,復為歸順州。遼為歸化軍。宋為順興軍。金仍為順州,置溫陽縣。元廢縣存州。
檀州,(下。)唐改密雲郡,又復為檀州。遼為武威軍。宋為鎮遠軍。金仍為檀州。元因之。東安州,下。唐以前為安次縣。遼、金因之,元初隸大興府。太宗七年,隸霸州。中統四年,升為東安州,隸大都路。
固安州,(下。)唐仍隋舊為固安縣,隸幽州。宋隸涿水郡。金隸涿州。元憲宗九年,隸霸州,又改隸大興府。中統四年,升固安州。
龍慶州,唐為媯川縣。金為縉山縣。元至元三年,省入懷來縣,五年復置,本屬上都路宣德府奉聖州。二十二年,仁宗生於此。延祐三年,割縉山、懷來來隸大都,升縉山為龍慶州。領一縣:懷來。(下。)
上都路,唐為奚、契丹地。金平契丹,置桓州。元初為札剌兒部、兀魯郡王營幕地。憲宗五年,命世祖居其地,為巨鎮。明年,世祖命劉秉忠相宅於桓州東、灤水北之龍岡。中統元年,為開平府。五年,以闕庭所在,加號上都,歲一幸焉。至元二年,置留守司。五年,升上都路緫管府。十八年,升上都留守司,兼行本路緫管府事。戶四萬一千六十二,口一十一萬八千一百九十一。領院一、縣一、府一、州四,州領三縣,府領三縣、二州,州領六縣。
警巡院。
縣一開平。(上。)
府一順寧府,唐為武州。遼為德州。金為宣德州。元初為宣寧府。太宗七年,改山西東路緫管府。中統四年,改宣德府,隸上都路。仍至元三年,以地震改順寧府。領三縣、二州。
三縣宣德,(下。)倚郭。(至元二年,省本府之錄事司並龍門縣併入焉。二十八年,又割龍門去屬雲州。)宣平,(下。)順聖。(下。本隸弘州,今來屬。)
二州保安州,(下。)唐新州。遼改奉聖州。金為德興府。元初因之。舊領永興、縉山、懷來、礬山四縣。至元二年,省礬山入永興。三年,省縉山入懷來,仍改為奉聖州,隸宣德府。五年,復置縉山。延祐三年,以縉山、懷來仍隸大都。仍至元三年,以地震改保安州。領一縣:永興。(下。倚郭。)
蔚州,(下。)唐改為安邊郡,又改為興唐縣,又仍為蔚州。遼為忠順軍。金仍為蔚州。元至元二年,省州為靈仙縣,隸弘州。其年,復改為蔚州,隸宣德府。領五縣:靈仙,(下。)靈丘,(下。)飛狐,(下。)定安,(下。)廣靈。(下。)
州四
興州,(下。)唐為奚地。金初為興化軍,隸北京,後為興州。元中統三年,屬上都路。領二縣:興安,(下。至元二年置。)宜興。(中。至元二年置。)
松州,(下。)本松林南境,遼置松山州。金為松山縣,隸北京路大定府。元中統三年,升為松州,仍存縣。至元二年,省縣入州。
桓州,(下。)本上谷郡地,金置桓州。元初廢,至元二年復置。
雲州,(下。)古望雲川地,契丹置望雲縣。金因之。元中統四年,升縣為雲州,治望雲縣。至元二年,州存縣廢。二十八年,復升宣德之龍門鎮為望雲縣,隸雲州。領一縣:望雲。
興和路,(上。)唐屬新州。金置柔遠鎮,後升為縣,又升撫州,屬西京。元中統三年,以郡為內輔,升隆興路緫管府,建行宮。戶八千九百七十三,口三萬九千四百九十五。領縣四、州一。
縣四高原,(下。倚郭。中統二年隸宣德府,三年來屬。)懷安,(下。元初隸宣德府,中統三年來屬。)天成,(下。元初隸宣德府,中統三年來屬。)咸寧。(下。元初隸宣德府,中統三年來屬。)
州一寶昌州,(下。)金置昌州。元初隸宣德府,中統三年隸本路,置鹽使司。延祐六年,改寶昌州。
永平路,(下。)唐平州。遼為盧龍軍。金為興平軍。元太祖十年,改興平府。中統元年,昇平灤路,置緫管府,設錄事司。大德四年,以水患改永平路。戶一萬三千五百一十九,口三萬五千三百。領司一、縣四、州一。州領二縣。錄事司。
縣四盧龍,(下。倚郭。)遷安,(下。至元二年,省入盧龍縣,後復置。)撫寧,(下。至元二年,與海山俱省入昌黎。三年復置。四年,又與海山俱入昌黎。七年復置,仍省昌黎、海山入焉。十一年,復置昌黎,以屬灤州,今昌黎屬本縣。)昌黎。(下。至元十一年復置,仍並海山入焉。詳見撫寧縣。)
州一灤州,(下。)在盧龍塞南,金領義豐、馬城、石城、樂亭四縣。元至元二年,省義豐入州。三年復置,先以石城省入樂亭,其年改入義豐。四年,馬城亦省。領二縣:義豐,(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州,三年復置。)樂亭。(下。元初嘗於縣置漠州,尋廢,復為樂亭縣,隸灤州。)
德寧路,(下。)領縣一:德寧。(下。)淨州路,(下。)領縣一:天山。(下。)泰寧路,(下。)領縣一:泰寧。(下。)集寧路,(下。)領縣一:集寧。(下。)應昌路,(下。)領縣一:應昌。(下。)全寧路,(下。)領縣一:全寧。(下。)寧昌路,(下。)領縣一:寧昌。(下。)砂井緫管府,領縣一:砂井。以上七路、一府、八縣皆闕。
保定路,(上。)本清苑縣,唐隸鄚州。宋升保州。金改順天軍。元太宗十一三年,升順天路,置緫管府。至元十二年,改保定路,設錄事司。戶七萬五千一百八十二,口一十三萬九百四十。領司一、縣八、州七。州領十一縣。錄事司。
縣八清苑,(中。附郭。)滿城,(中。)唐縣,(下。金隸定州,後來屬。)慶都,(下。元初隸真定府,太宗十一年來屬。)行唐,(下。)曲陽,(中。古恆州地,唐為曲陽縣。宋屬中山府。金因之。元初改恆州,立元帥府,割阜平、靈壽、行唐、慶都、唐縣以隸之。逮移鎮歸德,還隸中山府,復為曲陽縣,後隸保定,北嶽恆山在焉。)新安,(下。金置新安州渥城縣。元至元二年,州縣俱廢,改為新安鎮,入歸信縣。四年,割入容城。九年,置新安縣來屬。)博野。(下。至元三十一年立。)
州七
易州,(中。)唐改上谷郡,又復為易州。元太宗十一年,割隸順天府。至元十年,隸大都路。二十三年,還隸保定。領三縣:易縣,(中。倚郭。元初存州廢縣,至元三年復置。)淶水,(下。)定興。(下。金隸涿州,今來屬。)
祁州,(中。)唐為義豐縣,屬定州。宋改為蒲陰縣。金於縣置祁州,屬真定路。元至元三年,立附郭蒲陰縣及以束鹿、深澤二縣來屬,隸保定。領三縣:蒲陰,(中。倚郭。)深澤,(下。至元二年,併入束鹿縣,三年又來屬。)束鹿。(中。)
雄州,(下。)唐歸義縣。五代為瓦橋關,周世宗克三關,於關置雄州。宋為易陽郡。金為永定軍。元太宗十一年,割雄州三縣屬順天路。至元十年,改屬大都路。十二年改順天路為保定路,二十三年,復以雄州隸之。領三縣:歸信,(下。)容城,(下。金隸安肅州,今來屬。)新城。(太宗二年,改新泰州。七年,復為縣,隸大都路。十一年,隸順天路。至元二年,隸雄州。十年,隸大都。二十三年復來屬。)
安州,(下。)唐為唐興縣,隸鄚州。宋升順安軍。金改安州,治渥城縣。元初移治葛城。至元二年,廢為鎮,入高陽縣,後復改安州,隸保定。領二縣:葛城,(下。倚郭。)高陽。(下。)
遂州,(下。)唐為遂城縣,屬易州。宋改廣信軍。金廢為遂城縣,隸保州。元至元二年,省入安肅州為鎮,後復置州而縣廢,隸保定。
安肅州,下。本易州宥戎鎮地,宋創立靜戎軍,又改安肅軍。金為安肅州。元隸保定。
完州,(下。)唐為北平縣,隸定州。宋升北平軍。金更為永平縣,又改完州。元至元二年,改永平縣,後復為完州。
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司
真定路,唐恆山郡,又改鎮州。宋為真定府。元初置緫管府,領中山府,趙、邢、洺、磁、滑、相、濬、衛、祁、威、完十一州。後割磁、威隸廣平,濬、滑隸大名,祁、完隸保定,又以邢入順德,洺入廣平,相入彰德,衛入衛輝;又以冀、深、晉、蠡四州來屬。戶一十三萬四千九百八十六,口二十四萬六百七十。領司一、縣九、府一、州五。府領三縣,州領十八縣。
錄事司。
縣九真定,(中。倚郭。)稿城,(中。太宗六年,為永安州,無極、寧晉、新樂、平棘四縣隸焉。七年,廢州為槁城縣,屬真定。)欒城,(下。)元氏,(中。)獲鹿,(中。太宗在潛邸改西寧州,既即位七年,復為獲鹿縣,隸真定。)平山。(下。)靈壽,(下。)阜平,(下。)涉縣。(元初為崇州,隸真定路,後廢州復置涉縣。至元二年,省入磁州,後復來屬。)
府一中山府,唐定州。宋為中山郡。金為中山府。元初因之。舊領祁、完二州,太宗十一年,割二州隸順天府,後為散府,隸真定。領三縣:安喜,(中。)新樂,(下。)無極。(中。)
州五
趙州,(中。)唐趙州。宋為慶源軍。金改沃州。元仍為趙州。舊領平棘、臨城、欒城、元氏、高邑、贊皇、寧晉、隆平、柏鄉九縣,太祖十五年,割欒城、元氏隸真定。領七縣:平棘,(中。)寧晉,(下。)隆平,(下。)臨城,(中。)柏鄉,(下。)高邑,(下。)贊皇。(下。)(至元二年,併入高邑。七年復置。)
冀州,(上。)唐改魏州,後仍為冀州。宋升安武軍。元仍為冀州。領五縣:信都,(中。至元初與冀州錄事司俱省入冀州,後復置。三年,省錄事司入焉,為冀州治所。)南宮,(上。)棗彊,(中。)武邑,(中。)新河。(中。太宗四年置。)
深州,(下。)唐改饒陽郡,後仍為深州。元初隸河間,置帥府。太宗十年,隸真定路,領饒陽、安平、武彊、束鹿、靜安五縣。後割安平、饒陽、武強隸晉州,束鹿隸祁州,以冀州之衡水來屬。領二縣:靜安,(中。)衡水。(下。)
晉州,唐、宋皆為鼓城縣。元太祖十年,改晉州。太宗十年,立鼓城等處軍民萬戶府。中統二年,復為晉州。領四縣:鼓城,(中。倚郭。)饒陽,(中。)安平,(下。太祖十九年,為南平州,於此行千戶緫管府事,領饒陽一縣。太宗七年,復改為縣,隸深州。憲宗在潛,隸鼓城等處軍民萬戶府。中統二年,改立晉州,仍為安平縣隸焉。)武彊。(下。)(元初創立東武州,領武邑、靜安。太宗六年,廢州復為縣,改隸深州。十一年,割屬祁州。憲宗在潛,隸鼓城等處軍民萬戶府。中統二年,置晉州,縣隸焉。)
蠡州,(下。)唐始置。宋改永寧軍。金仍為蠡州。元初隸真定,領司候司、博野縣。至元三年,省司候司、博野縣入蠡州。十七年,直隸省部。二十一年,仍屬真定。
順德路,(下。)唐邢州。宋為信德府。金改邢州。元初置元帥府,後改安撫司。憲宗分洺水民戶之半於武道鎮,置司緫管。五年,以武道鎮置廣宗縣,並以來屬。中統三年,升順德府。至元元年,以洺州、磁州來屬。二年,洺、磁自為一路,以順德為順德路緫管府。戶三萬五百一,口一十二萬四千四百六十五。領司一、縣九。
錄事司。
縣九邢臺,(中。倚郭。)鉅鹿,(中。)內丘,(中。至元二年,並唐山縣入焉,後復置唐山,與內丘並。)平鄉,(中。)廣宗,(中。憲宗五年置。中統三年以後屬順德府。至元二年,省入平鄉縣,後復置,隸順德路。)沙河,(下。至元二年,省南和縣入焉。後復置南和,與沙河並。)南河,(下。)唐山。(下。)任縣。(下。至元二年,省入邢臺縣,後復置。)
廣平路,(下。)唐洺州,又為廣平郡。元太宗八年,置邢洺路緫管府,以邢、磁、威隸之。憲宗二年,為洺磁路,止領磁、威二州。至元十五年,升廣平路緫管府。戶四萬一千四百四十六,口六萬九千八十二。領司一、縣五、州二。州領六縣。
錄事司。
縣五永平,(中。倚郭。)曲周,(中。)肥鄉,(中。)雞澤,(下。元初併入永年,後復置。)廣平。(下。)
州二
磁州,(中。)唐磁州。宋為滏陽郡。金以隸彰德。元太祖十年,升為滏源軍節度,隸真定路。太宗八年,隸邢洺路。憲宗二年,改邢洺路為洺磁路。至元二年,以真定之涉縣及成安縣併入滏陽,武安縣併入邯鄲,止以滏陽、邯鄲二縣及錄事司來屬。後復置涉縣歸真定,以滏陽、武安、邯鄲、成安、錄事司隸焉。至元三年,並錄事司入滏陽縣。至元十五年,改洺磁路為廣平路緫管府,磁州仍隸焉。領四縣:滏陽,(中。倚郭。)武安,(中。)邯鄲,(下。)成安。(下。)
威州,(中。)舊無此州,金始置。元太宗六年,割隸邢洺路,以洺水縣來屬。憲宗二年,隸洺磁路,徙州治於洺水。領二縣:洺水,(中。倚郭。太宗八年,隸洺州。定宗二年,改隸威州。憲宗二年,徙威州治此。)井陘。(下。威州本治此,憲宗二年,移州治於洺水縣,井陘為屬縣。)
彰德路,(下。)唐相州,又改鄴郡。石晉升彰德軍。金升彰德府。元太宗四年,立彰德緫帥府,領衛、輝二州。憲宗二年,割出衛、輝,以彰德為散府,屬真定路。至元二年,復立彰德緫管府,領懷、孟、衛、輝四州,及本府安陽、臨漳、湯陰、輔岩、林慮五縣。四年,又割出懷、孟、衛、輝,仍立緫管,以林慮升為林州,復立輔岩縣隸之。六年,並輔岩入安陽。戶三萬五千二百四十六,口八萬八千二百六。領司一、縣三、州一。
錄事司。
縣三安陽,(上。至元六年,並輔岩入焉。)湯陰,(中。)臨漳。(中。)
州一林州,(下。)本林慮縣,金升為州。元太宗七年,行縣事。憲宗二年,復為州。至元二年,復為縣,又並輔岩入焉。未幾復為州,割輔岩入安陽,仍以州隸彰德路。
大名路(上。)唐魏州。五代南漢改大名府。金改安武軍。元因舊名,為大名府路緫管府。戶六萬八千六百三十九,口一十六萬三百六十九。領司一、縣五、州三。州領六縣。
錄事司。
縣五元城,(中。倚郭。至元二年,併入大名縣,後復置。)大名,(中。倚郭。(太宗六年,立縣治。憲宗二年,遷縣事於府城內。至元二年,省元城來屬,尋析大名、元城為二縣。九年,還縣治於故所。)南樂,(中。)魏縣,(中。)清河。(本恩州地,太宗七年,籍為清河縣,隸大名路。)
州三
開州,(上。)唐澶州。宋升開德府。金為開州。元割開封之長垣、曹州之東明來屬。領四縣:濮陽,(上。倚郭。)東明,(中。太宗七年,割隸大名路。至元二年來屬。)長垣,(中。初隸大名路,至元二年始隸開州。)清豐。(中。)
滑州,中。唐改靈昌郡。宋改武成軍。元仍為滑州。領二縣:白馬,(上。為州治所。)內黃。
濬州,(下。)唐置黎州,後廢。石晉置濬州。宋為通利軍,又改平川軍。金復為濬。元初隸真定。至元二年,隸大名。
懷慶路,(下。)唐懷州,復改河內郡,又仍為懷州。宋升為防禦。金改南懷州,又改沁南軍。元初復為懷州。太宗四年,行懷孟州事。憲宗六年,世祖在潛邸,以懷孟二州為湯沐邑。七年,改懷孟路緫管府。至元元年,以懷孟路隸彰德路。二年,復以懷孟自為一路。延祐六年,以仁宗潛邸改懷慶路。戶三萬四千九百九十三,口一十七萬九百二十六。領司一、縣三、州一。州領三縣。
錄事司。
縣三河內,(中。)修武,(中。)武陟。(中。)
州一孟州,(下。)唐置河陽軍,又升孟州。宋隸河北道。金大定中,為河水所害,北去故城十五裏,築今城,徙治焉。故城謂之下孟州,新城謂之上孟州。元初治下孟州。憲宗八年,復立上孟州,河陽、濟源、王屋、溫四縣隸焉,設司候司。至元三年,省王屋入濟源,並司候司入河陽。領三縣:河陽,(下。)濟源,(下。太宗六年,改濟源為原州。七年,州廢,復為縣。至元三年,省王屋縣入焉。)溫縣。
衛輝路,(下。)唐義州,又為衛州,又為汲郡。金改河平軍。元中統元年,升衛輝路緫管府,設錄事司。戶二萬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二萬七千二百四十七。領司一、縣四、州二。
錄事司。
縣四汲縣,(下。倚郭。)新鄉,(中。)獲嘉,(下。)胙城。(下。舊以胙城為倚郭。憲宗元年,還州治於汲,以胙城為屬邑。)
州二
輝州,(下。)唐以共城縣置共州。宋隸衛州。金改為河平縣,又改蘇門縣,又升蘇門縣為輝州,置山陽縣屬焉。至元三年,省蘇門縣,廢山陽為鎮,入本州。
淇州,(下。)唐、宋、金並為衛縣之域,曰鹿台鄉。元憲宗五年,以大名、彰德、衛輝籍余之民,立為淇州,因又置縣曰臨淇,為倚郭。中統元年,隸大名路宣撫司。至元三年,立衛輝路,以州隸之,而臨淇縣省。
河間路,(上。)唐瀛州。宋河間府。元至元二年,置河間路緫管府。戶七萬九千二百六十六,口一十六萬八千五百三十六。領司一、縣六、州六。州領十七縣。
錄事司。
縣六河間,(中。倚郭。)肅寧,(下。至元二年,廢為鎮,入河間縣,後復舊。)齊東,(下。憲宗三年,隸濟南路。至元二年,還屬河間路。)寧津,(下。憲宗二年,屬濟南路,至元二年,隸河間。)臨邑,(下。本屬濟南府,太宗七年,割屬河間。憲宗三年,還屬濟南。至元二年,復屬河間。)青城。(下。本青平鎮,太宗七年,析臨邑、寧津地置縣,隸濟南。中統置青城縣,隸陵州。至元二年,隸河間。)
州六
滄州,(中。)唐改景城郡,復仍為滄州。金升臨橫海軍。元復為滄州。領五縣:清池,(中。)樂陵,(中。)南皮,下。無棣,(下。至元二年,併入樂陵縣,以縣治入濟南之棣州,尋復置。)鹽山。(下。)
景州,(中。)唐觀州,又改景州。宋改永靜軍。金仍改觀州。元因之。至元二年,復為景州。領五縣:蓨縣,(中。舊屬觀州,元初升元州,後復為蓨縣。)故城,(中。元初隸河間路。至元二年,並為故城鎮,屬景州。是年,復置縣還來屬。)阜城,(下。)東光,(下。)吳橋。(中。)
清州,(下。)五代置乾寧軍。宋為乾寧郡,大觀間以河清,改清州。金為乾寧軍。元太宗二年,改清寧府。七年,又改清州。至元二年,以靖海、興濟兩縣及本州司候司並為會川縣,後復置清州。領三縣:會川,(中。)靖海,下。興濟。(下。)
獻州,(下。)本樂壽縣,宋隸瀛州,又隸河間府。金改為壽州,又改獻州。元至元二年,以州併入樂壽,直隸河間路,未幾復舊。領二縣:樂壽,(中。附郭。)交河。(中。至元二年,入樂壽,未幾如故。)
莫州,(下。)唐置鄚州,尋改為莫。舊領二縣,至元二年,省入河間,未幾仍領二縣:莫亭,(下。倚郭。至元二年,與任丘俱省入河間縣,後復置。)任丘。(下。)
陵州,(下。)本將陵縣,宋、金皆隸景州。憲宗三年,割隸河間府。是年升陵州,隸濟南路。至元二年,復為縣。三年,復為州,仍隸河間路。
東平路,(下。)唐鄆州,又改東平郡,又號天平軍。宋改東平府,隸河南道。金隸山東西路。元太祖十五年,嚴實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濬、滑等戶三十萬來歸,以實行台東平,領州縣五十四。實沒,子忠濟為東平路管軍萬戶緫管,行緫管府事,州縣如舊。至元五年,以東平為散府。九年,改下路緫管府。戶四萬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萬二百四十七。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順城,(下。為東平治所。)東阿,(中。)陽穀,(中。)汶上,(中。)壽張,(下。)平陰。(下。至元十一年,以縣之辛鎮寨、孝德等四鄉分析他屬。明年,改寨為肥城,作中縣,隸濟寧路,以平陰為下縣,仍屬東平。)
東昌路,(下。)唐博州。宋隸河北東路。金隸大名府。元初隸東平路。至元四年,析為博州路緫管府。十三年,改東昌路,仍置緫管府。戶三萬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萬五千四百六。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聊城,(中。倚郭。)堂邑,(中。)莘縣,(中。宋隸大名府,元割以來屬。)博平,(中。)茌平,(中。)丘縣。(下。本為鎮,隸曲周。至元二年,併入堂邑。二十六年,山東宣慰司言:「丘縣併入堂邑,差稅詞訴相去二百餘裏,往復非便。平恩有戶二千七百,升縣為宜。」遂立丘縣,隸東昌。)
濟寧路,(下。)唐麟州。周於此置濟州。元太宗七年,割屬東平府。至元六年,以濟州還治鉅野,仍析鄆城之四鄉來屬。八年,升濟寧府,治任城,尋還治鉅野。十二年,復立濟州,治任城,屬濟寧府。十五年,遷府於濟州,卻以鉅野行濟州事。其年又以府治歸鉅野,而濟州仍治任城,但為散州。十六年,濟寧升為路,置緫管府。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五萬九千八百一十八。領司一、縣七、州三。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七鉅野,(中。倚郭。金廢,屬鄆州。至元六年復立。)鄆城,(上。金以水患,徙置盤溝村。元至元八年,復來屬。)肥城,(中。宋、金為平陰縣。元至元十二年,以平陰莘鎮寨東北十五裏舊城改設今縣。)金鄉,下。(初隸濟州,至元二年來屬。)碭山,金為水盪沒。元憲宗七年,始復置縣治,隸東平路。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併入單父縣。三年復置,屬濟州。八年,屬濟寧路。虞城,下。(金圮於水。元憲宗二年,始復置縣,隸東平路。至元二年,以戶口稀少,併入單父。三年,復立縣,屬濟州。八年,隸濟寧路。豐縣。唐屬徐州。元憲宗二年,屬濟州。至元二年,以沛縣併入豐縣。三年,復立沛縣。八年,以豐縣直隸濟寧路。)
州三
濟州,(下。)唐以前為濟北郡,治單父。唐初為濟州,又為濟陽郡,仍改濟州。周瀕濟水立濟州。宋因之。金遷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沒故也。元至元二年,以戶不及千數,並隸任城。六年,遷州於鉅野,而任城為屬邑。八年,昇州為濟寧府,治任城,復還府治鉅野。十二年,以任城當江淮水陸衝要,復立濟州,屬濟寧府而任城廢。十五年,遷府於濟州,以鉅野行濟州事。其年復於鉅野立府,仍於此為州。二十三年,復置任城,隸州。領三縣:任城,(倚郭。)魚台,(太宗七年,屬濟州。至元二年,併入金鄉。三年復故。八年,屬濟寧府。十三年來屬。)沛縣。(太宗七年,移滕州治此。憲宗二年,州廢,復為縣。至元二年,省入豐縣。三年復置。八年,隸濟寧府。十三年來屬。)
兗州,(下。)唐初為兗州,復昇泰寧軍。宋改襲慶府。金改泰定軍。元初復為兗州,屬濟州。憲宗二年,分隸東平路。至元五年,復屬濟州。十六年,隸濟寧路緫管府。(二十三年,立尚珍署,領屯田四百五十六戶,收子粒赴濟州官倉輸納,餘糧糶賣,所入鈔納於光祿寺)。領四縣:嵫陽,曲阜,泗水,(至元二年,省入曲阜。三年復置。)寧陽。(至元二年,省入嵫陽。大德元年復置。)
單州,(下。)唐置輝州,治單父。後唐改為單州。宋升團練州。金隸歸德府。元初屬濟州。憲宗二年,屬東平府。至元五年,復屬濟州。十六年,隸濟寧路。領二縣:單父,縣在郭下。(元初與單州並屬濟州。憲宗二年,隸東平府。至元二年,復立單父縣。三年,還屬濟州,今屬單州。)嘉祥。(舊屬濟州。憲宗二年,割隸東平路。至元三年,還屬濟州。今為單州屬縣。)
曹州,(上。)唐初為曹州,後改濟陰郡,又仍為曹州。宋改興仁府。金復為曹州。元初隸東平路緫管府。至元二年,直隸省部。戶三萬七千一百五十三,口一十九萬五千三百三十五。領縣五:濟陰,(上。)成武,中。定陶,中。禹城,中。楚丘。中。
濮州,(上。)唐初為濮州,後改濮陽郡,又仍為濮州。宋升防禦郡。金為刺史州。元初隸東平路,後割大名之館陶、朝城,恩州之臨清,開州之觀城來屬。至元五年,析隸省部。戶一萬七千三百一十六,口六萬四千二百九十三。領縣六:鄄城,(上。)朝城,(中。初隸東平府,至元五年來屬。)館陶。中。(初屬東平路,至元三年來屬。)臨清,觀城,下。(金屬開州,元初來屬。)范縣。下。(初屬東平路,至元二年來屬。)
高唐州,(中。)唐為縣,屬博州。宋、金因之。元初隸東平,至元七年昇州。戶一萬九千一百四,口二萬三千一百二十一。領縣三:高唐,(中。)夏津,(中。初隸東平,至元七年來屬。)武城。中。(初隸東平,至元七年來屬。)
泰安州,(中。)本博城縣,唐初於縣置東泰州,後廢州,改為乾封縣,屬兗州。宋改奉符縣。金置泰安州。元初屬東平路。至元二年,省新泰縣入萊蕪縣。五年,析隸省部。三十一年,復立新泰縣。(東嶽泰山在焉。)戶九千五百四十,口一萬七百九十五。領縣四:奉符,(中。)長清,(中。舊屬濟南府,元初來屬。)萊蕪,(下。)新泰。(金屬泰安州,至元二年,省入萊蕪,三十一年復立。)
德州,唐初為德州,後改平原郡,又仍為德州。金屬山東西路。元初隸東平路緫管府,割大名之清平、濟南之齊河縣來屬。戶二萬四千四百二十四,口一十五萬六千九百五十二。領縣五:安德,(下。)平原,(下。)齊河,(金創置此縣,隸濟南府,至元二年來屬。)清平,(宋、金隸大名府,元初來屬。)德平。
恩州,中。唐貝州,又為清河郡。宋改恩州。金隸大名府路。元初割清河縣隸大名府,以武城隸高唐,惟存歷亭一縣及司候司。至元二年,縣及司俱省入州。七年,自東平析隸省部。戶一萬五百四十五,口三萬七千四百七十九。
冠州,本冠氏縣,唐因隋舊,置毛州,後州廢,縣屬魏州。宋、金並屬大名府。元初屬東平路。至元六年,升冠州,直隸省。戶五千六百九十七,口二萬三千四十。
山東東西道宣慰司
益都路,唐青州,又升盧龍軍。宋改鎮海軍。金為益都路緫管府。戶七萬七千一百六十四,口二十一萬二千五百二。領司一、縣六、州八。州領十五縣。
錄事司。
縣六益都,(中。倚郭。至元二年,以行淄州及行淄川縣併入。三年,又並臨淄、臨朐二縣入焉。十五年,割臨淄、臨朐復置縣,並屬本路。)臨淄,(下。)臨朐,(下。)高苑,(下。)(舊屬淄州。)樂安,(下。)壽光。(下。)
州八
濰州,(下。)唐初為濰州,後廢。宋為北海軍,復升濰州。金屬益都路。元初領北海、昌邑、昌樂三縣及司候司。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北海。至元三年,省昌樂縣入北海。領二縣:北海,(下。)昌邑。(下。)
膠州,(下。)唐初為膠西縣。宋置臨海軍。金仍改為膠西縣,屬密州。元太祖於縣置膠州。領三縣:膠西,(中。)即墨,(下。宋、金皆隸萊州,元太祖二十二年來屬。)高密。(下。宋、金並隸密州。)
密州,唐初改為高密郡,後仍為密州。宋為臨海軍,復為密州。元初因之,以膠西、高密屬膠州。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諸城縣,隸益都。領二縣:諸城,州治所。安丘。(下。)
莒州,(下。)唐廢莒州,以莒縣隸密州。宋沿其舊。金復為莒州,隸益都府。元初因之。領四縣:莒縣,(下。)州治所。(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沂水,下。(有沂山,為東鎮。)日照,下。蒙陰。下。(元初,因舊名為新泰縣。中統三年,以李璮亂,人民逃散,省入沂水。皇慶二年,復置為蒙陰縣。)
沂州,(下。)唐初改為琅邪郡,後仍為沂州。宋屬京東東路。金屬山東東路。元屬益都路。領二縣:臨沂,(中。)州治所。(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費縣。(下。)
滕州,(下。)唐為滕縣,屬徐州。宋仍舊。金改為滕州,屬兗州。元隸益都路。領二縣:滕縣,(下。)(憲宗三年,省司候司入焉。)鄒縣。(下。)
嶧州,(下。)唐置鄫州,又改蘭陵縣為承縣,後州廢,以縣屬沂州。宋仍舊。金改蘭陵縣,於縣置嶧州。元初以嶧州隸益都路,至元二年,省蘭陵入本州。博興州,(下。)唐博昌縣。後唐改博興。宋屬青州。金屬益都府。元初升為州。
山東東西道肅政廉訪司濟南路,(上。)唐齊州,又改臨淄郡,又改濟南郡,又為齊州。宋為濟南府。金因之。元初改濟南路緫管府,舊領淄、陵二州。至元二年,淄州割入淄萊路,陵州割入河間路,又割臨邑縣隸河間路,長清縣入泰安州,禹城縣隸曹州,齊河縣入德州,割淄州之鄒平縣來屬,置緫管府。戶六萬三千二百八十九,口一十六萬四千八百八十五。領司一、縣四、州二。州領七縣。
錄事司。
縣四歷城,(中。)倚郭。章丘,(上。)鄒平,(上。唐、宋皆屬淄州,至元間來屬。)濟陽。中。
州二
棣州,(上。)唐析滄州之陽信、商河、樂陵、厭次置棣州。宋、金因之。元初濱、棣自為一道,中統三年,改置濱棣路安撫司。至元二年,與濱州俱棣濟南路。領四縣:厭次,(中。倚郭。初立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本縣。)商河,中。陽信,中。無棣。(下。宋、金屬滄州,元初割無棣之半屬滄州,半以來屬。)
濱州,(中。)唐屬棣州。周始置濱州。金隸益都。元初以棣州為濱棣路。至元二年,省路為州,隸濟南路。領三縣:渤海,(中。初設司候司,至元二年,省入此縣。)利津,(下。)霑化。(下。)
般陽府路,(下。)唐淄州,宋屬河南道。金屬山東東路。元初太宗在潛,置新城縣。中統四年,割濱州之蒲台來屬。先是,淄州隸濟南路緫管府;五年,升淄州路,置緫管府。是歲改元至元,割鄒平屬濟南路、高苑屬益都路。二年,改淄州路為淄萊路。二十四年,改般陽路,取漢縣以為名。戶二萬一千五百三十,口一十二萬三千一百八十五。領司一、縣四、州二。州領八縣。
錄事司。
縣四淄川,(中。)倚郭。長山,(中。初屬濟南路,中統三五年來屬。)新城,中。(本長山縣驛台,太宗在潛,以人民完聚,創置城曰新城,以田、索二鎮屬焉。)蒲台。下。(金屬濱州,元初隸濱棣路。中統五年,屬淄州。至元二年,改屬淄萊路,升中縣。)
州二
萊州,(中。)唐初改東萊郡為萊州。宋為防禦州。金升定海軍,屬山東東路。元初屬益都路。中統五年,屬淄萊州路。舊設錄事司。至元二年,省入掖縣,又省即墨入掖與膠水,仍隸般陽路。領四縣:掖縣,(中。倚郭。至元二年,省錄事司,析即墨縣入焉。)膠水,(下。至元二年,析即墨縣入焉。)招遠,(下。)萊陽。(下。)
登州,(下。)唐初為牟州,復改登州,宋屬河南道。元初屬益都路。中統五年,別置淄萊路,以登州隸之。至元二十四年,改屬般陽路。領四縣:蓬萊,(下。)黃縣,下。福山,(下。偽齊以登州之雨水鎮為福山縣,楊疃鎮為棲霞縣。)棲霞。(下。)
寧海州,(下。)偽齊劉豫以登州之文登、牟平二縣立寧海軍。金升寧海州。元初隸益都路。至元九年,直隸省部。戶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三。領縣二:牟平,(中。)文登。(下。)
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司
大同路,(上。)唐為北恆州,又為雲州,又改雲中郡。遼為西京大同府。金改緫管府。元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十五年,改西京為大同路。戶四萬五千九百四十五,口一十二萬八千四百九十六。領司一、縣五、州八。州領四縣。(大德四年,於西京黃華嶺立屯田。六年,立萬戶府,所屬山陰、雁門、馬邑、鄯陽、洪濟、金城、寧武凡七屯。)
錄事司。
縣五大同,(中。倚郭。至元二年,省西縣入焉。)白登,(下。至元二年,廢為鎮,屬大同縣,尋復置。)宣寧,(下。)平地,(下。本號平地裊裊,至元二年,省入豐州。三年,置縣,曰平地。)懷仁。(下。)
州八
弘州,(下。)唐為清塞軍,隸蔚州。遼置弘州。金仍舊。舊領襄陰、順聖二縣。元至元中,割順聖隸宣德府,惟領襄陰及司候司,後並省入州。
渾源州,(下。)唐為渾源縣,隸應州。金升為州,仍置縣在郭下,並置司候司。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應州,(下。)唐末置。後唐升彰國軍。元初仍為應州。領二縣:金城,(下。)州治所。山陰。(下。)(至元二年,併入金城,後復置。)
朔州,(下。)唐改馬邑郡為朔州。後唐升振武軍。宋為朔寧府。金為朔州。元因之。領二縣:鄯陽,(下。至元四年,省錄事司入焉。)馬邑。(下。)
武州,(下。)唐隸定襄、馬邑二郡。遼置武州宣威軍。元至元二年,割寧邊州之半來屬。舊領寧邊一縣及司候司,四年省入州。
豐州,(下。)唐初為豐州,又改九原郡,又仍為豐州。金為天德軍。元復為豐州。舊有錄事司並富民縣,元至元四年省入州。
東勝州,(下。)唐勝州,又改榆林郡,又復為勝州。張仁願築三受降城,東城南直榆林,後以東城濱河,徙置綏遠峯南郡今東勝州是也。金初屬西夏,後復取之。元至元二年,省寧邊州之半入焉。舊有東勝縣及錄事司,四年省入州。
雲內州,(下。)唐初立雲中都督府,復改橫塞軍,又改天德軍,即中受降城之地。金為雲內州。舊領雲川、柔服二縣,元初廢雲川,設錄事司。至元四年,省司、縣入州。
河東山西道肅政廉訪司
冀寧路,(上。)唐并州,又為太原府。宋、金因之。元太祖十三年,立太原路緫管府。大德九年,以地震改冀寧路。戶七萬五千四百四,口一十五萬五千三百二十一。領司一、縣十、州十四。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十陽曲,(中。倚郭。)文水,(中。)平晉,(下。)祁縣,(下。舊隸晉州,後州廢,隸太原路。)榆次,(下。至元二年,隸太原路。)太谷,(下。)清源,(下。)壽陽,(下。)交城,(下。)徐溝。(下。)
州十四
汾州,(中。)唐改西河郡為浩州,又改汾州,又改西河郡,又為汾州。金置汾陽軍。元初立汾州元帥府,割靈石縣隸平陽路之霍州,仍析置小靈石縣,後廢府。至元二年,復行州事,省小靈石入介休。三年,並溫泉入孝義。領四縣:西河,(中。)孝義,(下。至元三年,割溫泉縣之半置巡檢司,隸本縣。)平遙,(下。元初屬太原府,至元二年來屬。)介休。(下。元初置直隸太原府,至元二年來屬,仍省小靈石縣入焉。)
石州,(下。)唐初改離石郡為石州,又改昌化郡,又仍為石州。宋、金因其名。元中統二年,省離石縣入本州。三年,復立。至元三年,省溫泉入孝義,以臨泉為臨州。舊置司候司,後與孟門、方山俱省入離石。領二縣:離石,(下。)倚郭。寧鄉。(下。太宗九年,隸太原府。定宗三年,隸石州。憲宗九年,又隸太原府。至元三年,復來屬。)
忻州,(下。)唐初置新興郡,後改忻州,又改定襄郡,又為忻州。金隸太原府。元因之。領二縣:秀容,(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忻州。四年復置。)定襄。(下。)
平定州,(下。)唐為廣陽縣。宋為平定軍。金為平定州。元至元二年,省倚郭平定、樂平二縣入本州。七年,復立樂平。領一縣:樂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縣為鄉,入本州,立巡檢司。七年復立。)
臨州,(下。)唐置臨泉縣,又置北和州,後州廢,隸石州。宋置晉寧軍。金廢軍,置臨水縣,隸石州。元中統二年,仍改臨泉縣,直隸太原府。三年,升臨州。
保德州,(下。)本嵐州地,宋始置州。舊有倚郭縣,元憲宗七年廢縣。至元二年,省隩州、芭州入本州。三年,又並岢嵐軍入焉。四年,割岢嵐隸管州,隩州仍來屬。
崞州,(下。)本崞縣,元太祖十四年升崞州。
管州,(下。)唐以靜樂縣置,後州廢,屬嵐州。後又為憲州。宋為靜樂軍。金為靜樂郡,又改為管州。元太祖十六年,以嵐州之岢嵐、寧化、樓煩併入本州。至元二十二年,割岢嵐隸嵐州,而寧化、樓煩併入本州。
代州,(下。)唐置代州緫管府。金改都督府。元中統四年,並門縣入州。台州,(下。)唐為五台縣,隸代州。金升台州,隸太原路。元因之。興州,(下。)唐臨津縣,隸嵐州,又改合河縣。金升興州,隸太原路。元因之。堅州,(下。)唐繁畤縣。金為堅州,隸太原路。元因之。嵐州,(下。)唐、宋並為嵐州。金升鎮西節度。至元二年,省入管州。五年復立。盂州,(下。)本盂縣,金升為州。元因之。
晉寧路,(上。)唐晉州。金為平陽府。元初為平陽路,大德九年,以地震改晉寧路。戶一十二萬六百二十,口二十七萬一百二十一。領司一、縣六、府一、州九。府領六縣,州領四十縣。
錄事司。
縣六臨汾,(中。倚郭。)襄陵,(中。)洪洞,(中。)浮山,(下。)汾西,(下。)岳陽。(下。本猗冀氏縣,屬平陽府。至元三年,省入岳陽縣。四年,以縣當東西驛路之要復置,並岳陽、和川二縣入焉。後復改為岳陽縣。)
府一河中府,唐蒲州,又改河中府,又改河東郡,又仍為河中府。宋為護國軍。金復為河中府。元憲宗在潛,置河解萬戶府,領河、解二州。河中府領錄事司及河東、臨晉、虞鄉、猗氏、萬泉、河津、榮河七縣。至元三年,省虞鄉入臨晉,省萬泉入猗氏,並錄事司入河東,罷萬戶府,而河中府仍領解州。八年,割解州直隸平陽路,河中止領五縣。十五年,復置萬泉縣來屬。領六縣:河東,(下。府治所。)萬泉,(下。)猗氏,(下。)榮河,(下。金隸榮州,元初廢榮州,復為榮河縣。)臨晉,(下。)河津。(下。)
州九
絳州,(中。)唐初為絳郡,又改絳州。宋置防禦。金改晉安府。元初為絳州行元帥府,河、解二州諸縣皆隸焉。後罷元帥府,仍為絳州,隸平陽路。領七縣:正平,(下。倚郭。至元二年,省錄事司入焉。)太平,(中。)曲沃,(下。)翼城,(下。金為翼州,元初復為翼城縣,隸絳州。)稷山,(下。)絳縣,(下。)(至元二年,省垣曲縣入焉。十六年,復立垣曲縣,絳縣如故。)垣曲。(下。)
潞州,(下。)唐初為潞州,後改上黨郡,又仍為潞州。宋改隆德軍。金復為潞州。元初為隆德府,行都元帥府事。太宗三年,復為潞州,隸平陽路。至元三年,以涉縣割入真定府,以錄事司併入上黨縣。領七縣:上黨,(下。)壼關,(下。)長子,(下。)潞城,(下。)屯留,(下。至元三年,省入襄垣。十五年復置。)襄垣,(下。)黎城。(下。至元二年,並涉縣偏城等十三村入焉。)
澤州,(下。)唐初為澤州,後為高平郡,又仍為澤州。宋屬河東道。金為平陽府。元初置司候司及領晉城、高平、陽城、沁水、端氏、陵川六縣。至元三年,省司候司、陵川縣入晉城,省端氏入沁水。後復置陵州。領五縣:晉城,(下。)高平,(下。)陽城,(下。)沁水,(下。)陵川。(下。至元三年,省入晉城,後復置。)
解州,(下。)本唐蒲州之解縣。五代漢乾祐中置解州。宋屬京兆府。金升寶昌軍。元至元四年,並司候司入解縣。(有鹽池,方一百二十裏。)領六縣:解縣,(下。)安邑,下。聞喜,(下。)夏縣,(下。)平陸,(下。)芮城。(下。)
霍州,(下。)唐初為霍山郡,又改呂州,又廢州而以縣隸晉州。金改霍州。元因之。領三縣:霍邑,(下。)倚郭。(有霍山為中鎮。趙城,舊屬平陽府。)靈石。(下。舊屬汾州。)
隰州,(下。)唐初為隰州,又改大寧郡,又仍為隰州。元以州隸晉寧路。領五縣:隰川,(中。)州治所。(至元三年,省大寧、蒲、溫泉三縣入焉。)大寧,(下。至元三年,省入隰川,二十三年復置。)石樓,(下。)永和,(下。)蒲縣。(下。)
沁州,(下。)唐初為沁州,又改陽城郡,又仍為沁州。宋置威勝軍。金仍為沁州。元因之。領三縣:銅鞮,(下。)州治所。(至元十年,省錄事司、武鄉縣入焉。)沁源,(下。至元十年,省綿上縣入焉。)武鄉。(下。至元三年,省入銅鞮,後復立。)
遼州,(下。)唐初置遼州,又改箕州,又改儀州。宋復為遼州。元隸晉寧路。領三縣:遼山,(下。)倚郭。榆社,(下。至元三年,省入遼山,六年復立。)和順。(下。至元三年,省儀城縣入焉。)
吉州,(下。)唐初置西汾州,又為南汾州,又改慈州。宋置吉鄉軍。金改耿州,又改吉州。元初領司候司、吉鄉、鄉寧二縣。中統二年,並司候司入吉鄉縣。至元二年,省吉鄉。三年,又省鄉寧併入州。後復置鄉寧。領一縣:鄉寧。(下。)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統和寧路緫管府
和寧路,上。始名和林,以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太祖十五年,定河北諸郡,建都於此。初立元昌路,後改轉運和林使司,前後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萬安宮。丁酉,治迦堅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餘裏。戊戌,營圖蘇胡迎駕殿,去和林城三十餘裏。)世祖中統元年,遷都大興,和林置宣慰司都元帥府。後分都元帥府於金山之南,和林止設宣慰司。至元二十六年,諸王叛兵侵軼和林,宣慰使怯伯等乘隙叛去。二十七年,立和林等處都元帥府。大德十一年,立和林等處行中書省,以淇陽王月赤察兒為右丞相,太傅答剌罕為左丞相,罷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置和林緫管府。至大二年,改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四年,罷尚書省,復為行中書省。皇慶元年,改嶺北等處行中書省,改和林路緫管府為和寧路緫管府。(至元二十年,令西京宣慰司送牛一千,赴和林屯田。二十二年,並和林屯田入五條河。三十年,命戍和林漢軍四百,留百人,余令耕屯杭海。元貞元年,於六衛漢軍內撥一千人赴青海屯田。北方立站帖裏干、木憐、納憐等一百一十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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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五十九‧志第十一  地理二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為路七、府一,屬州十二,屬縣十。徒存其名而無城邑者,不在此數。(本省計站一百二十處。)
遼陽路,上。唐以前為高句驪及渤海大氏所有。梁貞明中,阿保機以遼陽故城為東平郡。後唐升為南京。石晉改為東京。金置遼陽府,領遼陽、鶴野二縣;後復改為東京,宜豐、澄、復、蓋、沈、貴德州、廣寧府、來遠軍並屬焉。元初廢貴德、澄、復州、來遠軍,以廣寧府、婆娑府、懿州、蓋州作四路,直隸省。至元六年,置東京緫管府,降廣寧為散府隸之。十五年,割廣寧仍自行路事,直隸省。十七年,又以婆娑府、懿州、蓋州來屬。二十四年,始立行省。二十五年,改東京為遼陽路,後廢婆娑府為巡檢司。戶三千七百八,口三萬三千二百三十一。(壬子年抄籍數。)領縣一、州二。
縣一遼陽。(下。倚郭。至元六年,以鶴野縣、警巡院入焉。)
州二
蓋州,(下。)初為蓋州路。至元六年,並為東京支郡,並熊岳、湯池二縣入建安縣。八年,又並建安縣入本州。
懿州,(下。)初為懿州路。至元六年為東京支郡,所領豪州及同昌、靈山二縣省入順安縣,入本州。
廣寧府路,(下。)金為廣寧府。元封孛魯古歹為廣寧王,舊立廣寧行帥府事;後以地遠,遷治臨潢,立緫管府。至元六年,以戶口單寡,降為東京路緫管府屬郡。十五年,復分為路,行緫管府事。(有醫巫閭山為北鎮,在府城西北二十裏。至順錢糧戶數四千五百九十五。)領縣二:閭陽,(下。初立千戶所,至元十五年,以戶口繁伙,復立行千戶所。後復為閭陽縣。)望平。(至元六年,省鍾秀縣入焉。十五年,為望平軍民千戶所,今復為縣。)
肇州。(按哈剌八都魯傳至元三十年,世祖謂哈剌八都魯曰:「乃顏故地曰阿八剌忽者產魚,吾今立城,而以兀速、憨哈納思、乞裏吉思三部人居之,名其城曰肇州,汝往為宣慰使。」既至,定市裏,安民居,得魚九尾皆千斤來獻。又成宗紀元貞元年,立肇州屯田萬戶府,以遼陽行省左丞阿散領其事。而元大一統志與經世大典皆不載此州,不知其所屬所領之詳。今以廣寧為乃顏分地,故府注於廣寧府之下。乃顏,孛魯古歹之孫也。)
山北遼東道肅政廉訪司
大寧路,(上。)本奚部,唐初其地屬營州,貞觀中奚酋可度內附,乃置饒樂郡。遼為中京大定府。金因之。元初為北京路緫管府,領興中府及義、瑞、興、高、錦、利、惠、川、建、和十州。中統三年,割興州及松山縣屬上都路。至元五年,並和州入利州為永和鄉。七年,興中府降為州,仍隸北京,改北京為大寧。二十五年,改為武平路,後復為大寧。戶四萬六千六,口四十四萬八千一百九十三。(壬子年數。)領司一、縣七、州九。
錄事司。(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年,改置錄事司。)
縣七大定,(下。中統二年,省長興入焉。)龍山,(下。初屬大定府。至元四年,屬利州,後復來屬。)富庶,(下。至元三年,省入興中州,後復置。)和眾,(下。)金源,(下。)惠和,(下。)武平。(下。)
州九
義州。(下。)興中州,(下。)元初因舊為興中府,後省。至元七年,又降府為州。
瑞州。(下。至元二十三年,伯顏奏准以唆都、哈䚟等拘收戶計,種田立屯於瑞州之西,撥瀕海荒閒地及時開耕,設打捕屯田緫管府,仍以唆都、哈䚟等為屯田官。)
高州。(下。)錦州。(下。)利州。(下。)惠州。(下。)川州。(下。)建州。(下。)
東寧路,本高句驪平壤城,亦曰長安城。漢滅朝鮮,置樂浪、玄菟郡,此樂浪地也。晉義熙後,其王高璉始居平壤城。唐征高麗,拔平壤,其國東徙,在鴨綠水之東南千餘裏,非平壤之舊。至王建,以平壤為西京。元至元六年,李延齡、崔垣、玄元烈等以府州縣鎮六十城來歸。八年,改西京為東寧府。十三年,升東寧路緫管府,設錄事司,割靜州、義州、麟州、威遠鎮隸婆娑府。本路領司一,余城堙廢,不設司存,今姑存舊名。
錄事司。土山縣。中和縣。鐵化鎮。
都護府,自唐之季,地入高麗,置府州縣鎮六十餘城,此為都護府,雖仍唐舊名,而無都護府之實。至元六年,李延齡等以其地來歸,後城治廢毀,僅存其名,屬東寧路。
定遠府。郭州。撫州。黃州。(領安岳、三和、龍岡、咸從、江西五縣,長命一鎮。)靈州。慈州。嘉州。順州。殷州。宿州。德州。(領江東、永清、通海、順化四縣,寧遠、柔遠、安戎三鎮。)昌州。鐵州。(領定戎一鎮。)泰州。價價州。朔州。宣州。(領寧朔、席島二鎮。)成州。(領樹德一鎮。)熙州。孟州。(領三登一縣,椒島、椴島、寧德三鎮。)延州。(領陽岩一鎮。)雲州。
瀋陽路,本挹婁故地,渤海大氏建定理府,都督沈、定二州,此為瀋州地。契丹為興遼軍,金為昭德軍,又更顯德軍,後皆毀於兵火。元初平遼東,高麗國麟州神騎都領洪福源率西京、都護、龜州四十餘城來降,各立鎮守司,設官以撫其民。後高麗復叛,洪福源引眾來歸,授高麗軍民萬戶,徙降民散居遼陽瀋州,初創城郭,置司存,僑治遼陽故城。中統二年,改為安撫高麗軍民緫管府。及高麗舉國內附,四年,又以質子綧為安撫高麗軍民緫管,分領二千餘戶,理瀋州。元貞二年,並兩司為瀋陽等路安撫高麗軍民緫管府,仍治遼陽故城,轄緫管五、千戶二十四、百戶二十五。(至順錢糧戶數五千一百八十三。)
開元路,古肅慎之地,隋、唐曰黑水靺鞨。唐初,渠長阿固郎始來朝,後乃臣服,以其地為燕州,置黑水府。其後渤海盛,靺鞨皆役屬之。又其後渤海浸弱,為契丹所攻,黑水復擅其地,東瀕海,南界高麗,西北與契丹接壤,即金鼻祖之部落也。初號女真,後避遼興宗諱,改曰女直。太祖烏古打既滅遼,即上京設都,海陵遷都於燕,改為會寧府。金末,其將蒲鮮萬奴據遼東。元初癸巳歲,出師伐之,生禽萬奴,師至開元、率恤賓品,東土悉平。開元之名,始見於此。乙未歲,立開元、南京二萬戶府,治黃龍府。至元四年,更遼東路緫管府。二十三年,改為開元路,領咸平府,後割咸平為散府,俱隸遼東道宣慰司。(至順錢糧戶數四千三百六十七。)
咸平府,古朝鮮地,箕子所封,漢屬樂浪郡,後高麗侵有其地。唐滅高麗,置安東都護以統之,繼為渤海大氏所據。遼平渤海,以其地多險隘,建城以居流民,號咸州安東軍,領縣曰咸平。金升咸平府,領平郭、安東、新興、慶雲、清安、歸仁六縣,兵亂皆廢。元初因之,隸開元路,後復割出,隸遼東宣慰司。
合蘭府水達達等路,土地曠闊,人民散居。元初設軍民萬戶府五,撫鎮北邊。一曰桃溫,距上都四千裏。一曰胡裏改,距上都四千二百裏、大都三千八百裏。(有胡裏改江並混同江,又有合蘭河流入於海。)一曰斡朵憐。一曰脫斡憐。一曰孛苦江。各有司存,分領混同江南北之地。其居民皆水達達、女直之人,各仍舊俗,無市井城郭,逐水草為居,以射獵為業。故設官牧民,隨俗而治,有合蘭府水達達等路,以相統攝焉。(有俊禽曰海東青,由海外飛來,至奴兒干,土人羅之,以為土貢。至順錢糧戶數二萬九百六。)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為路十二、府七、州一,屬州三十四,屬縣一百八十二。(本省陸站一百六處,水站九十處。)
河南江北道肅政謙訪司
汴梁路,上。唐置汴州緫管府。石晉為開封府。宋為東京,建都於此。金改南京,宣宗南遷,都焉。金亡,歸附。舊領歸德府,延、許、裕、唐、陳、亳、鄧、汝、潁、徐、邳、嵩、宿、申、鄭、鈞、睢、蔡、息、盧氏行襄樊二十州。至元八年,令歸德自為一府,割亳、徐、邳、宿四州隸之;升申州為南陽府,割裕、唐、汝、鄭、嵩、盧氏行襄樊隸之。九年,廢延州,以所領延津、陽武二縣屬南京路,統蔡、息、鄭、鈞、許、陳、睢、潁八州,開封、祥符倚郭,而屬邑十有五。舊有警巡院,十四年改錄事司。二十五年,改南京路為汴梁路。二十八年,以瀕河而南、大江以北,其地衝要,又新入版圖,置省南京以控治之。三十年,升蔡州為汝寧府,屬行省,割息、潁二州以隸焉。本路戶三萬一十八,口一十八萬四千三百六十七。(壬子年數。)領司一、縣十七、州五。州領二十一縣。
錄事司
縣十七開封,(下。倚郭。)祥符,(下。倚郭。)中牟,(下。)原武,(下。舊以此縣隸延州,元初隸開封府,後復為延州,縣如舊。至元九年,州廢,後來屬。)鄢陵,(中。)滎澤,(下。舊隸鄭州,至元二年來屬。)封丘,(中。金大定中,河水湮沒,遷治新城。元初,新城又為河水所壞,乃因故城遺址,稍加完葺而遷治焉。)扶溝,(下。)陽武,(下。舊隸延州,至元九年,州廢來屬。)杞縣,(中。元初河決,城之北面為水所圯,遂為大河之道,乃於故城北二裏河水北岸,築新城置縣,繼又修故城,號南杞縣。蓋黃河至此分為三,其大河流於二城之間,其一流於新城之北郭睢河中,其一在故城之南,東流,俗稱三叉口。)延津,(下。舊為延州,隸河南路。至元九年,州廢,以縣來屬。)蘭陽,(下。)通許,(下。)尉氏,(下。)太康,(下。)洧川,(下。)陳留。(下。)
州五
鄭州,(下。)唐初為鄭州,又改滎陽郡。宋為奉寧軍。金仍為鄭。元初領管城、滎陽、汜水、河陰、原武、新鄭、密、滎澤八縣及司候司,後割新鄭、密屬鈞州,滎澤、原武隸開封府,並司候司入管城。領四縣:管城,(下。)倚郭。滎陽,(下。)汜水,(下。)河陰,(下。)
許州,(下。)唐初為許州,後改潁川郡,又仍為許州。宋升潁昌府。金改昌武軍。元初復為許州。領五縣:長社,(下。)長葛,(下。)郾城,(下。)襄城,(下。)臨潁。(下。)
陳州,(下。)唐初為陳州,後改淮陽郡,又仍為陳州。宋升懷德府。金復為陳州。元初因之。舊領宛丘、南頓、項城、商水、西華、清水六縣。(至元二年,南頓、項城、清水皆廢,後復置。)南頓、項城。領五縣:宛丘,西華,商水,至元二年,省南頓、項城入焉,後復置。南頓,項城。
鈞州,(下。)唐、宋皆不置郡,偽齊置潁順軍。金改潁順州,又改鈞州。元至元二年,又割鄭州密縣來屬。領三縣:陽翟,(下。)新鄭,(下。)密縣。(下。)
睢州,(下。)唐屬曹州。宋改拱州,又升保慶軍。金改睢州。元因之。領四縣:襄邑,(下。倚郭。)考城,(下。)儀封,(下。)柘城。(下。)
河南府路,唐初為洛州,後改河南府,又改東京。宋為西京。金為中京金昌府。元初為河南府,府治即周之王城。舊領洛陽、宜陽、永寧、登封、鞏、偃師、孟津、新安、澠池九縣,後割澠池隸陝州。戶九千五百二,口六萬五千七百五十一。(壬子年數。)領司一、縣八、州一。州領四縣。
錄事司。
縣八洛陽,宜陽,(下。)永寧,(下。)登封,(下。中嶽嵩山在焉。)鞏縣,(下。)孟津,(下。)新安,偃師。(下。)
州一陝州,(下。)唐初為陝州,又改陝府,又改陝郡。宋為保義軍。元仍為陝州。領四縣:陝縣,(下。)靈寶,(下。至元三年,省入陝縣,八年,廢虢州為虢略,隸陝州。並虢略治靈寶,以虢略為巡檢司,並朱陽縣入焉。)閿鄉,下。(至元二年,省湖城縣入焉。)澠池。(下。金升為韶州,置澠池司候司。元至元三年,省司候司。八年,省韶州,復為縣,隸河南路,後割以來屬。)
南陽府,唐初為宛州,而縣名南陽,後州廢,以縣屬鄧州。歷五代至宋皆為縣。金升為申州。元至元八年,升為南陽府,以唐、鄧、裕、嵩、汝五州隸焉。二十五年,改屬汴梁路,後直隸行省。戶六百九十二,口四千八百九十三。(壬子年數。)領縣二、州五。州領十一縣。
縣二南陽,(下。倚郭。)鎮平。(下。)
州五
鄧州,(下。)唐初為鄧州,後改南陽郡,又仍為鄧州。宋屬京西南路。金屬南京開封府。舊領穰縣、南陽、內鄉、淅川、順陽五縣。元初以淅川、順陽省入內鄉。舊設錄事司,至元二年併入穰縣。領三縣:穰縣,(下。倚郭。)內鄉,(下。至元二年,以順陽來屬。)新野。(下。)
唐州,(下。)唐初為顯州,後改唐州。宋屬京西南路。金改裕州。元初復為唐州。至元三年,以民力不及,廢湖陽、比陽、桐柏三縣。領一縣:泌陽。倚郭。
嵩州,(下。)唐為陸渾、伊闕二縣。宋升順州。金改嵩州,領伊陽、福昌二縣。元初以福昌隸河南。至元三年,省伊陽入州。領一縣:盧氏。(下。至元二年,隸南京路。八年,屬南陽府。十一年來屬。)
汝州,(下。)唐初為伊州,又改汝州。宋屬京西北路。元至元三年,廢郟城、寶豐二縣入梁縣,後復置郟縣。領三縣:梁縣,(下。)魯山。(下。)郟縣。(下。)
裕州,(下。)唐初置北澧州,又改魯州,後廢為縣,屬唐州。金升為裕州。舊領方城、舞陽、葉縣。元初即葉縣行隨州事,就置崑陽縣為屬邑。至元三年,罷州,並崑陽、舞陽二縣入葉縣,後復置舞陽。領三縣:方城,(下。倚郭。)葉縣,(下。)舞陽。(下。)
汝寧府,唐蔡州。上蔡、西平、確山、遂平、平輿為屬邑。至元七年,省遂平、平輿入汝陽,隸汴梁路。三十年,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顏言:「蔡州去汴梁地遠,凡事稽誤,宜升散府。」遂升汝寧府,直隸行省,以息、潁、信陽、光四州隸焉,復置遂平縣。(抄籍戶口闕,至順錢糧戶數七千七十五。)領縣五、州四。州領十縣。
縣五汝陽,(下。元初廢,後置蔡州治此,仍復置縣。)上蔡,(下。)西平,(下。)確山。(下。)遂平。(下。元初省入汝陽,後復置。)
州四
潁州,(下。)唐初為信州,後改汝陰郡,又改潁州。宋升順昌府。金復為潁州。舊領汝陰、泰太和、沈丘、潁上四縣。元至元二年,省四縣及錄事司入州。後復領三縣:太和,(下。)沈丘,(下。)潁上。(下。)
息州,(下。)唐初為息州,後為新息縣,隸蔡州。五代至宋皆因之。金復置息州。舊領新息、新蔡、真陽、褒信四縣。元中統三年,以李璮叛,廢州。四年,復置。至元三年,以四縣併入州。後復領二縣:新蔡,(下。)真陽。(下。)
光州,(下。)唐初為光州,後改弋陽郡,又復為光州。宋升光山軍。元至元十二年歸附,屬蘄黃宣慰司。二十三年,同蘄、黃等州,直隸行省。三十年,隸汝寧府。領三縣:定城,固始,(下。宋末兵亂,徙治無常。至元十一年復舊治。)光山。(下。兵亂地荒,至元十二年復立舊治。)
信陽州,(下。)唐初為申州,又改義陽郡。宋改信陽軍,端平間,兵亂地荒,凡四十餘年。元至元十四年,改立信陽府,領羅山、信陽二縣。十五年,改為信陽州。二十年,以羅山縣當驛置要衝,徙州治此,而移縣治於西南,號曰羅山新縣,今州治即舊縣。戶三千四百一十四,口三二萬三千七百五十一。(至元七年數。)領二縣:羅山。倚郭。信陽。
歸德府,唐宋州,又為睢陽郡。後唐為歸德軍。宋升南京。金為歸德府。金亡,宋復取之。舊領宋城、寧陵、下邑、虞城、谷熟、碭山六縣。元初與亳之酇縣同時歸附,置京東行省,未幾罷。歲壬子,又立司府州縣官,以綏定新居之民。中統二年,審民戶多寡,定官吏員數。至元二年,以虞城、碭山二縣在枯黃河北,割屬濟寧府,又並谷熟入睢陽,酇縣入永州,降永州為永城縣,與寧陵、下邑隸本府。八年,以宿、亳、徐、邳並隸焉。壤地平坦,數有河患。府為散郡,設知府、治中、府判各一員,直隸行省。(抄籍戶數闕,至順錢糧戶數二萬三千三百一十七。)領縣四、州四。州領八縣。
縣四睢陽,(下。倚郭。唐曰宋城,亦曰睢陽。金曰睢陽。宋曰宋城。元仍曰睢陽。)永城,(下。)下邑,(下。)寧陵。(下。)
州四
徐州,(下。)唐初為徐州,又改彭城郡,又升武寧軍。宋因之。金屬山東西路。金亡,宋復之。元初歸附後,凡州縣視民多少設官吏。至元二年,例降為下州。舊領彭城、蕭、永固三縣及錄事司,至是永固併入蕭縣,彭城並錄事司併入州。領一縣:蕭縣。(下。至元二年,併入徐州,十二年復立。)
宿州,(中。)唐置,宋升保靜軍,金置防禦使。金亡,宋復之。元初隸歸德府,領臨渙、蘄、靈壁、符離四縣並司候司。至元二年,以四縣一司併入州。四年,以靈壁入泗州,十七年復來屬。領一縣:靈壁。(下。)
邳州,(下。)唐初為邳州,後廢屬泗州,又屬徐州。宋置淮陽軍。金復為邳州。金亡,宋暫有之。元初以民少,並三縣入州。至元八年,以州屬歸德府。十二年,復置睢寧、宿遷兩縣,屬淮安。十五年,還來屬。領三縣:下邳,(下。)州治所。宿遷,(下。)睢寧。(下。)
亳州,(下。)唐初為亳州,後改譙郡,又仍為亳州。宋升集慶軍。金復為亳州。金亡,宋復之。元初領縣六:譙、酇、鹿邑、城父、衛真、谷熟。後以民戶少,並城父入譙,衛真入鹿邑,谷熟入睢陽,酇入永城,其睢陽、永城去隸歸德。後復置城父。領三縣:譙縣,(下。)鹿邑。(下。此邑數有水患,歷代民不寧居。)城父。(下。)
襄陽路,唐初為襄州,後改襄陽郡。宋為襄陽府。元至元十年,兵破樊城,襄陽守臣呂文煥降,罷宋京西安撫司,立河南等路行中書省,更襄陽府為散府,未幾罷省。十一年,改襄陽府為緫管府,又立荊湖等路行樞密院。十二年,立荊湖行中書省,後復罷。本府領四縣、一司,十九年割均、房二州,光化、棗陽二縣來屬。(抄籍戶口數闕,至順錢糧戶數五千九十。)領司一、縣六、州二。州領四縣。
錄事司。
縣六襄陽,(下。倚郭。)南漳,(下。)宜城,(下。)谷城,(下。)光化,(至元十三年南伐,明年設官置縣,屬南陽,十九年來屬。)棗陽。(至元十四年,屬南陽,十九年來屬。)
州二
均州,(下。)唐初為均州,又為武當郡。宋為武當軍。元至元十二年,江陵歸附,割隸湖北道宣慰司。十九年,還屬襄陽。領二縣:武當,(下。兵亂遷治無常,至元十四年復置。)鄖縣。(下。兵後僑治無常,至元十四年復置。)
房州,(下。)唐初為遷州,後為房州,又改房陵郡。宋置保康軍。德祐中,知州黃思賢納土,命千戶鎮守,仍令思賢領州事。至元十九年,隸襄陽路。領二縣:房陵,(下。)竹山。(下。)
蘄州路,(下。)唐初為蘄州,後改蘄春郡,又仍為蘄州。宋為防禦州。至元十二年,立淮西宣撫司。十四年,改緫管府,設錄事司。戶三萬九千一百九十,口二十四萬九千三百二十一。(自此以後至德安府,皆用至元二十七年數。)領司一、縣五。
錄事司。
縣五蘄春,(中。倚郭。)蘄水,(中。)廣濟,(中。宋嘉熙兵亂,徙治大江中洲,歸附後復舊治。)黃梅,(中。嘉熙兵亂,僑治中洲,後復舊。)羅田。(下。兵亂縣廢,歸附後始立。)
黃州路,(下。)唐初為黃州,後改齊安郡,又仍為黃州。宋為團練軍州。元至元十二年歸附。十四年,立緫管府。十八年,又為黃蘄州宣慰司治所。二十三年,罷宣慰司,直隸行省。戶一萬四千八百七十八,口三萬六千八百七十九。領司一、縣三。
錄事司。
縣三黃岡,(中。州治所。)黃陂,(下。兵亂僑治鄂州青山磯,歸附還舊治。)麻城。(下。兵亂徙治什子山,歸附還舊治。)
淮西江北道肅政廉訪司
廬州路,(上。)唐改廬江郡,又仍為廬州。宋為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設淮西緫管府。明年,於本路立緫管府,隸淮西道。二十八年,以六安軍為縣來屬,後升六安縣為州。戶三萬一千七百四十六,口二十二萬九千四百五十七。領司一、縣三、州三。州領八縣。
錄事司。
縣三合肥,(上。倚郭。)梁縣,(中。)舒城。(中。)
州三
和州,(中。)唐改歷陽郡,後仍為和州。宋隸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置鎮守萬戶府。明年,改立安撫司。又明年,升和州路。二十八年,降為州,隸廬州路。舊設錄事司,後入州自治。領三縣:歷陽,(上。倚郭。)含山,(中。)烏江。(中。)
無為州,(中。)唐初隸光州。宋始以城口鎮置無為軍,思與天下安於無事,取「無為而治」之意以名之。元至元十四年,升為路。二十八年,降為州,罷巢州為縣以屬焉。領三縣:無為,(上。倚郭。)廬江,(中。)巢縣。(下。)
六安州,(下。)唐以霍山縣置霍州,後州廢仍為縣。梁改灊山縣。宋改六安軍。元至元十二年歸附,二十八年降為縣,隸廬州路,後升為州。領二縣:六安,(中。)英山。(中。)
安豐路,(下。)唐初為壽州,後改壽春郡。宋為壽春府,又以安豐縣為安豐軍,繼遷安豐軍於壽春府。元至元十四年,改安豐路緫管府。十五年,定為散府,領壽春、安豐、霍丘三縣。二十八年,復升為路,以臨濠府為濠州,與下蔡、蒙城俱來屬。戶一萬七千九百九十二,口九萬七千六百一十一。領司一、縣五、州一。州領三縣。
錄事司。
縣五壽春,(中。倚郭。)安豐,(下。至元二十一年,江淮行省言:「安豐之芍陂可溉田萬頃,若立屯開耕,實為便益。」從之。於安豐縣立萬戶府,屯戶一萬四千八百有奇。)霍丘,(下。)下蔡,(下。至元十三年,隸壽春府。二十八年罷府,與蒙城皆來屬。)蒙城。(下。)
州一濠州,(下。)唐初為濠州,後改鍾離郡,又仍為濠州。阻淮帶山,與壽陽俱為淮南之險郡,名初從豪,後加水為濠。南唐置定遠軍。宋為團練州,初隸淮南路,後隸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歸附,設濠州安撫司。十五年,定為臨濠府。二十八年,復為濠州,革懷遠為下縣來屬。領三縣:鍾離,(下。倚郭。)定遠,(下。)懷遠。(下。宋為懷遠軍,領荊山一縣。至元二十八年,以軍為縣,隸濠州,省荊山入焉。)
安慶路,(下。)唐初為東安州,又改舒州,又改同安郡,又復為舒州。宋為安慶府。元至元十三年,立安撫司。十四年,改安慶路緫管府,屬蘄黃宣慰司。二十三年,罷宣慰司,直隸行省。戶三萬五千一百六,口二十一萬九千四百九十。領司一、縣六。
錄事司。
縣六懷寧,(中。)宿松,(中。)望江,(下。)太湖,(中。)桐城,(中。)灊山。(至治三年初立。)
淮東道宣慰使司
江北淮東道肅政廉訪司揚州路,上。唐初改南兗州,又改邗州,又改廣陵郡,又復為揚州。宋為淮南東路。元至元十三年,初建大都督府,置江淮等處行中書省。十四年,改為揚州路緫管府。十五年,置淮東道宣慰司,本路屬焉。十九年,省宣慰司,以本路緫管府直隸行省。二十一年,行省移杭州,復立淮東道宣慰司,止統本路並淮安二郡,而本路領高郵府及真、滁、通、泰、崇明五州。二十二年,行省復遷,宣慰司遂廢,所屬如故。後改立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移治汴梁路,復立淮東道宣慰司,割出高郵府為散府,直隸宣慰司。戶二十四萬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百四十七萬一千一百九十四。領司一、縣二、州五。州領九縣。
錄事司。
縣二江都,(上。倚郭。)泰興。(上。)
州五
真州,(中。)五代以前地屬揚州,宋以迎鑾鎮置建安軍,又升為真州。元至元十三年,初立真州安撫司。十四年,改真州路緫管府。二十一年,復為州,隸揚州路。領二縣:揚子,(上。倚郭。至元二十年,省錄事司入焉。)六合。(下。)
滁州,(下。)唐初析揚州地置,又改永陽郡,又復為滁州。元至元十五年,改滁州路緫管府。二十年,仍為州,隸揚州路。領三縣:清流,(中。至元十四年,省錄事司入焉。)來安,(下。)全椒。(中。)
泰州,(上。)唐更海陵縣曰吳陵,置吳州,尋廢。南唐昇泰州。元至元十四年,立泰州路緫管府。二十一年,改為州,隸揚州路。領二縣:海陵,(上。倚郭。)如皋。(上。)
通州,(中。)唐屬揚州。南唐於海陵東境置靜海鎮。周平淮南,改為通州。宋改靜海郡。元至元十五年,改通州路緫管府。二十一年,復為州,隸揚州路。領二縣:靜海,(上。倚郭。)海門。(中。)
崇明州,(下。)本通州海濱之沙洲,宋建炎間有昇州句容縣姚、劉姓者,因避兵於沙上,其後稍有人居焉,遂稱姚劉沙。嘉定間置鹽場,屬淮東制司。元至元十四年,升為崇明州。
淮安路,(上。)唐楚州,又改臨淮郡,又仍為楚州。宋為淮安州。元至元十三年,行淮東安撫司。十四年,改立緫管府,領山陽、鹽城、淮安、淮陰、新城、清河、桃園七縣,設錄事司。二十年,升為淮安府路,並淮安、新城、淮陰三縣入山陽,兼領臨淮府、海寧、泗、安東四郡,其盱眙、天長、臨淮、虹、五河、贛榆、朐山、沐陽各歸所隸。二十七年,革臨淮府,以盱眙、天長隸泗州。戶九萬一千二十二,口五十四萬七千三百七十七。領司一、縣四、州三。州領八縣。(至元二十三年,於本路之白水塘、黃家疃等處立洪澤屯田萬戶村。)
錄事司。
縣四山陽,(上。至元十二年,安東州歸附,以本縣馬羅軍寨作山陽縣。十三年,淮安路歸附,仍存淮安縣。二十年,省淮安、新城入焉。)鹽城,(上。)桃園,(下。)清河。(下。本泗州之清河口,宋立清河軍,至元十五年為縣。)
州三
海寧州,(下。)唐海州。宋隸淮南東路。元至元十五年,升為海州路緫管府,復改為海寧府,未幾降為州,隸淮安路。初設錄事司,二十年,與東海縣併入朐山。領三縣:朐山,(中。)沐陽,(下。)贛榆。(下。)
泗州,(下。)唐改臨淮郡,後復為泗州。宋隸淮南東路。元至元十三年,降為下州。舊領臨淮、淮平、虹、靈壁、睢寧五縣。十六年,割睢寧屬邳州。十七年,割靈壁入宿州,以五河縣來屬。二十一年,並淮平入臨淮。二十七年,廢臨淮府,以盱眙、天長二縣隸焉。領五縣:臨淮,(下。)虹縣,(下。)五河,(下。元隸臨淮府,十七年來屬。)盱眙,(上。宋招信軍。至元十三年,行招信軍安撫司事,領盱眙、天長、招信、五河四縣。明年,升招信路緫管府。十五年,改為臨淮府。十七年,以五河縣在淮之北,改屬泗州。二十年,並招信入盱眙。二十七年,廢臨淮府為盱眙縣。)天長。中。
安東州。(下。)
高郵府,唐為縣。宋升為軍。元至元十四年,升為高郵路緫管府,領錄事司及高郵、興化二縣。二十年,廢安宜府為寶應縣來屬,又並錄事司,改高郵路為府,屬揚州路。今隸宣慰司。(抄籍戶口數闕,至順錢糧戶數五萬九十有八。)領縣三:高郵,(上。)興化,(中。)寶應。(上。舊為寶應軍,至元十六年為安宜府。二十年,廢府為縣,來屬本府。)
荊湖北道宣慰司
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司
中興路,(上。)唐荊州,復為江陵府。宋為荊南府。元至元十三年,改上路緫管府,設錄事司。天曆二年,以文宗潛籓,改為中興路。戶一十七萬六百八十二,口五十九萬九千二百二十四。領司一、縣七。
錄事司。
縣七江陵,(上。)公安,(中。)石首,(中。)松滋,(中。)枝江,(下。)潛江,(中。)監利。(中。宋末兵亂民散,收附後始復舊。)
峽州路,(下。)唐改夷陵郡,又為峽州。宋隸荊湖北路,後徙治江南。元至元十三年歸附,十七年升為峽州路。戶三萬七千二百九十一,口九萬三千九百四十七。領縣四:夷陵,(中。宋末隨州遷治不常,歸附後,復歸江北舊治。)宜都,(下。)長陽,(下。)遠安。(下。)
安陸府,唐郢州,又改富水郡,又為郢州。宋隸京西南路。元至元十三年歸附,十五年升為安陸府。戶一萬四千六百六十五,口三萬三千五百五十四。領縣二:長壽,(中。)京山。(中。兵亂移治漢濱,至元十三年還舊治。)
沔陽府,唐復州,又改竟陵郡,又為復州。宋端平間,移州治於沔陽鎮。至元十三年歸附,改為復州路,十五年升為沔陽府。戶一萬七千七百六十六,口三萬九百五十五。領縣二:玉沙,(中。倚郭。)景陵。(中。兵亂徙治無常,歸附後還舊治。)
荊門州,(下。)唐為縣。宋升為軍,端平間移治當陽縣。元至元十三年歸附,十四年升為府,十五年遷府治於古城,降為州。戶二萬九千四百七十一,口一十六萬五千四百三十五。領縣二:長林,(上。)當陽。(中。)
德安府,唐安州,又改安陸郡,又仍為安州。宋為德安府,咸淳間徙治漢陽。元至元十三年還舊治,隸湖北道宣慰司。十八年罷宣慰司,直隸鄂州行省,為散府,後割以來屬。戶一萬九百二十三,口三萬六千二百一十八。領縣四、州一。州領二縣。
縣四安陸。(下。)孝感,(下。)應城,(中。)雲夢。(下。)
州一隨州,(下。)唐初為隨州,又改漢東郡,又復為隨州。宋為崇信軍,又為棗陽軍,後因兵亂遷徙無常。元至元十二年歸附。十三年,即黃仙洞為州治。戶一萬五千九百六十六,口五萬二千六十四。領二縣:隨縣,(下。)應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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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六十‧志第十二  地理三 陝西諸道行御史台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屬州十二,屬縣八十八。(本省陸站八十處,水站一處。)
奉元路,(上。)唐初為雍州,後改關內道,又改京兆府,又以京城為西京,又曰中京,又改上都。宋分陝西永興、秦鳳、熙河、涇原、環慶、鄜延為六路。金並陝西為四路。元中統三年,立陝西四川行省,治京兆。至元初,並雲陽縣入涇陽,櫟陽縣入臨潼,終南縣入盩厔。十六年,改京兆為安西路緫管府。二十三年,四川置行省,改此省為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大德元年,移雲南行台於此,為陝西行台。皇慶元年,改安西為奉元路。戶三萬三千九百三十五,口二十七萬一千三百九十九。(壬子年數。)領司一、縣十一、州五。州領十五縣。
錄事司。
縣十一咸寧,(下。)長安,(下。)咸陽,(下。)興平,(下。)臨潼,(下。屯田一千二十頃有奇。)藍田,(下。)涇陽,(下。至元二年,併入高陵縣。三年復立。屯田一千三二十頃有奇。)高陵,(下。)鄠縣,(下。)盩厔,(下。屯田九百四十三頃有奇。)郿縣。(下。舊為郿州,添置柿林縣。至元元年,省郿州為郿縣,廢柿林。)
州五
同州,(下。)唐初為同州,又改馮翊郡,又復為同州。宋為定國軍。金因之。元仍為同州。領五縣:朝邑,(下。)白水,(下。)郃陽,(下。)澄城,(下。)韓城。(下。唐、宋為韓城縣,金曰楨州。至元元年,州廢。二年再立。六年,州又廢,止設縣。)
華州,(下。)唐改鎮國軍。宋改鎮潼軍。金改金安軍。元復為華州。(西嶽華山在焉。)領三縣:華陰,(下。)蒲城,(下。)渭南。(下。屯田一千二百二十二頃有奇。)
耀州,(下。)唐初立宜州,後為華原縣,後又為耀州。宋為感義軍,又改感德軍,又為耀州如故。金因之。元至元元年,並華原縣入州,又並美原入富平。領三縣:三原,(下。)富平,(下。)同官。(下。)
乾州,(下。)唐以高宗乾陵所在,改醴泉縣為奉天,又升為乾州。宋改醴州。金復改乾州。元至元元年,並奉天縣入州。五年,復置奉天,省好畤入焉,又割永壽來屬,後又改奉天為醴泉。領三縣:醴泉,(下。)武功,(下。)永壽。(下。宋、金屬邠州。至元十五年,徙縣治於麻亭。)
商州,(下。)唐初為商州,又改上洛郡,又復為商州。宋及元皆因之。領一縣:洛南。(下。)
延安路,(下。)唐初為延州,又改延安郡,又為延州。宋為延安府。金為鄜延路。元改延安路。戶六千五百三十九,口九萬四千六百四十一。(壬子年數。)領縣八、州三。州領八縣。(本路屯田四百八十餘頃。)
縣八膚施,(下。)甘泉,(下。)宜川,(下。元初置司候司。至元六年,省入宜川。)延長,(下。)延川,(下。)安定,(下。本宋舊堡,元壬子年升為安定縣。至元元年,析置丹頭縣。四年,並丹頭入本縣。)安塞,(下。本金舊堡,壬子年升為縣。)保安。(下。金為保安州,至元六年,降為縣。)
州三
鄜州,(下。)唐初為鄜州,又改洛交郡,又復為鄜州。宋、金因之。舊領洛交、洛川、鄜城、直羅四縣。元至元四年,並鄜城入洛川,又並洛交、直羅入州。六年,廢坊州,以中部、宜君二縣來屬。領三縣:洛川,(下。)中部,(下。)宜君。(下。)
綏德州,(下。)唐綏州,又改上郡,又為綏州。宋為綏德軍。金為州,領八縣。歸附後,並嗣武入米脂,綏平入懷寧。至元四年,並定戎入米脂,懷寧入青澗,又並義合、綏德入本州。領二縣:青澗,(下。)米脂。(下。)
葭州,(下。)唐銀州。宋為晉寧軍。金改為葭州。元至元六年,並通秦、彌川、葭盧入州,並太和入神木,建寧入府谷。領三縣:神木,(下。元初創立雲州於古麟州之神木寨。至元六年,廢州為縣。)吳堡,(下。)府谷。(下。後唐為府州。元初建州治。至元六年,廢為縣。)
興元路,(下。)唐為梁州,又改漢中郡,又為興元府。宋仍舊名。元立興元路緫管府,久之,以鳳、金、洋三州隸焉。宋時領南鄭、西縣、褒城、廉水、城固五縣,後廢廉水入南鄭。元初割出西縣屬沔州,以洋州西鄉縣來屬。戶二千一百四十九,口一萬九千三百七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數。)領縣四、州三。
縣四南鄭,(下。)城固,(下。)褒城,(下。)西鄉,(下。)
州三
鳳州,(下。)唐初為鳳州,後升節度府。宋為團練州。至元五年,以在郭梁泉縣併入州,隸興元路。
洋州,(下。)唐改洋川郡,又復為洋州,後更革不常。宋復為洋州。元至元二年,省興道、真符二縣入州。
金州,(下。)唐改西城郡為金州。宋升為金房開達四州路。元為散州。
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司
鳳翔府,唐為扶風郡,又為鳳翔府,號西京。宋、金因其名。元初割平涼府、秦、隴、德順、西寧、鎮原州隸鞏昌路,廢恆州,以所領盩厔縣隸安西府路,尋立鳳翔路緫管府。至元九年,更為散府。戶二千八十一,口一萬四千九百八。(壬子年數。)領縣五:鳳翔,(下。屯田九十頃有奇。)扶風,(下。)岐山,(下。)寶雞,(下。)麟遊。(下。)
邠州,(下。)唐豳州,以字類幽,改為邠。宋、金以來皆因之。領縣二:新平,(下。)淳化。(下。至元七年,並三水入本縣。)
涇州,(下。唐改安定郡,後仍為涇州。宋改彰化軍。舊領保定、長武、靈台、良原四縣。金改保定縣為涇川。元初以隸都元帥府,立緫司轄邠州,後屬鞏昌都緫帥府,或隸平涼府、陝西省,所隸不一,今直隸省。領縣二:涇川,(下。涇州治此,即保定。)靈台。(下。至元七年,並歸涇川。十一年復立,以良原併入,而長武仍並於涇川。)
開成州,(下。唐原州。宋為鎮戎軍。金升鎮戎州。元初仍為原州。至元十年,皇子安西王分治秦、蜀,遂立開成府,仍視上都,號為上路。至治三年,降為州。領縣一、州一。
縣一開成。
州一廣安州。(本鎮戎地,金升為縣,隸鎮戎州,經亂荒廢。元至元十年,安西王封守西土,既立開成路,遂改為廣安縣,募民居止,未幾戶口繁伙。十五年升為州,仍隸本路。)
莊浪州。(下。沿革闕。成宗大德八年二月,降莊浪路為州。)
鞏昌等處緫帥府
鞏昌府,唐初置渭州,後曰隴西郡,尋陷入吐蕃。宋復得其地,置鞏州。金為鞏昌府。元初改鞏昌路便宜都緫帥府,統鞏昌、平涼、臨洮、慶陽、隆慶五府及秦、隴、會、環、金、德順、徽、金洋、安西、河、洮、岷、利、巴、沔、龍、大安、褒、涇、邠、寧、定西、鎮原、階、成、西和、蘭二十七州,又於成州行金洋州事。至元五年,割安西州屬脫思麻路緫管府。六年,以河州屬吐蕃宣慰司都元帥府。七年,並洮州入安西州。八年,割岷州屬脫思麻路。十三年,立鞏昌路緫管府。十四年,復行便宜都緫帥府事,其年割隆慶府,利、巴、大安、褒、沔、龍等州隸廣元路。二十一年,又以涇、邠二州隸陝西漢中道宣慰司,而帥府所統者,鞏昌、平涼、臨洮、慶陽,府凡四;秦、隴、寧、定西、鎮原、階、成、西和、蘭、會、環、金、德順、徽、金洋,州凡十有五。戶四萬五千一百三十五,口三十六萬九千二百七十二。(壬子年數。)領司一、縣五。
錄事司。
縣五隴西,(下。)寧遠,(下。)伏羌,(下。本舊寨,至元十三年升縣。)通渭,(下。)鄣縣。(下。宋名鹽川寨,金為鎮,至元十七年,置今縣。)
平涼府,唐為馬監,隸原州。宋為涇原路,昇平涼軍。金立平涼府。元初並潘原縣入平涼,化平入華亭,隸鞏昌帥府。領縣三:平涼,(下。屯田一百一十五頃。)崇信,(下。)華亭。(下。)
臨洮府,唐臨洮軍。宋為鎮洮軍,又為熙州。金為臨洮府。元至元十三年,復以渭源堡升為縣。領縣二:狄道,(下。)渭源,(下。)
慶陽府,唐慶州。宋環慶路,改慶陽軍,又升府。金為慶原路。元初改為慶陽散府,至元七年,並安化、彭原入焉。領縣一:合水。(下。)
秦州,(中。)唐初為秦州。宋為天水郡。金為秦州。舊領六縣。元至元七年,並雞川、隴城入秦安,治坊入清水。領縣三:成紀,(中。)清水,(中。)秦安。(下。)
隴州,(中。)唐改汧陽郡,復為隴州。宋、金置防禦使。舊領四縣。元至元七年,省吳山、隴安入汧源,十三年,罷防禦使為散郡。(有吳山為西鎮。)領縣二:汧源,(中。)汧陽。(下。)
寧州,(下。)唐初改北地郡為寧州。宋、金因之。元至元七年,並襄樂、安定、定平入州。領縣一:真寧。(下。)
定西州,(下。)本唐渭州西市,五代淪於先零。宋置定西城。金改定西縣,復升為州,仍置安西縣,倚郭,通西二寨,並置縣來屬。元至元三年,並三縣入本州。(屯田四百六十七頃。)鎮原州,下。唐原州,又為平涼郡。宋、金因之。元改鎮原州,以鎮戎州之東山、三川二縣來屬。至元七年,例并州縣,遂以臨涇、彭陽及東山、三川四縣入本州。(屯田四百二十六頃有奇。)
西和州,(下。)唐岷州,又改和政郡,又仍為岷州。宋改曰西和。舊領縣三,大潭、祐川軍興久廢,惟有長道一縣,元至元七年,亦併入本州。環州,下。唐改威州。宋復為環州,後與慶州定為環慶路。金隸慶陽府。元初為散郡。舊領通遠一縣,元至元七年併入本州。
金州,(下。)本蘭州龕谷寨,金升寨為縣,以龕谷為金州治所。元至元七年,並縣入州。
靜寧州,(下。)宋慶曆中,以渭州隴干城置德順軍,復置隴干縣。金升為州。元初並治平、水洛入隴干,後復省隴干,改為靜寧州。領縣一:隆德。(下。)
蘭州,(下。)唐初置,後改金城郡,又仍為蘭州。宋、金因之。元初領阿干一縣及司候司,至元七年並司縣入本州。會州,(下。)唐初改西會州,又為粟州,又為會寧郡,又為會州。宋置敷川縣。金置保川縣,陷於河西,僑治州西南百裏會川城,名新會州。元初棄新會州,遷於所隸西寧縣。至元七年,並縣入州。
徽州,(下。)元兵入蜀,鳳州二縣首降,以鳳州仍治梁泉,別置南鳳州治於河池。後又升永寧鄉為縣,與兩當同為屬邑。至元元年,改為徽州。七年,並河池、永寧二縣入州。領縣一:兩當。(下。)
階州,(下。)唐初置武州,又改武都郡,又更名階州。宋因之。今州治在柳樹城,距舊城東八十裏。舊領福津、將利二縣,至元七年併入本州。
成州,(下。)唐初為成州,又改同谷郡,後仍為成州。宋因之。舊領同谷、栗亭二縣。元初歲壬寅,以田世顯挈成都府歸附,今遷於栗亭,行栗亭管民司事,不隸成州,割天水縣來屬。至元七年,並同谷、天水二縣入州。
金洋州,本隸興元路,戊戌歲,有雷、李二將挈民戶歸附,令遷至成州,自行金洋州事。土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至元九年,於土蕃西川界立寧河站。)
河州路。(下。)領縣三:定羌,(下。)寧河,(下。)安鄉,(下。)
雅州。(下。憲宗戊午歲,攻破雅州,石泉守將趙順以城降。)領縣五:名山。(下。)瀘山,(下。)百丈,(下。)榮經,(下。)嚴道。(下。)
黎州。(下。至元十八年,給黎、雅州民千一百五十四戶、鈔二千三百八錠,以資牛具種實。)領縣一:漢源。(下。)
洮州。(下。)領縣一:可當。(下。)貴德州。(下。)茂州。(下。)領縣二:汶山,(下。)汶川。(下。)
脫思麻路。
岷州。(下。)鐵州。(下。)
碉門魚通黎雅長河西寧遠等處宣撫司。(至元二年,授雅州碉門安撫使高保四虎符,高保四言:「碉門舊有城邑,中統初為宋人所廢,眾依山為柵,去碉門半舍,欲復戍故城,便於守佃。」敕秦蜀行省:「彼中緩急,卿等相度,順得其宜,城如可復,當助成之。」三年,諭四川行樞密院,遣人於碉門、岩州西南沿邊,丁寧告諭官吏軍民,有願來歸者,方便接納,用意存恤,百姓貧者賑之,願徙近裏城邑者以屋舍給之。)
禮店文州蒙古漢兒軍民元帥府。(自河州以下至此多闕,其餘如朵甘思、烏思藏、積石州之類尚多,載籍疏略,莫能詳錄也。)
四川等處行中書省,為路九、府三,屬府二,屬州三十六,軍一,屬縣八十一。蠻夷種落,不在其數。(本省陸站四十八處,水站八十四處。鹽場十二處,俱鹽井所出。井凡九十五眼,在成都、夔府、重慶、敘南、嘉定、順慶、廣元、潼川、紹慶等路所管州縣萬山之間。)
西蜀四川道肅政廉訪司
成都路,上。唐改蜀郡為益州,又改成都府。宋為益州路,又為成都府路。元初撫定,立緫管府,設錄事司。至元十三年,領成都、嘉定、崇慶三府,眉、邛、隆、黎、雅、威、茂、簡、漢、彭、綿十一州,後嘉定自為一路,以眉、雅、黎、邛隸之。二十年,又割黎、雅屬吐蕃招討司,降崇慶為州,隆州併入仁壽縣,隸本府。戶三萬二千九百一十二,口二十一萬五千八百八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數。)領司一、縣九、州七。州領十一縣。
錄事司。
縣九成都,(下。唐、宋為成都府治所。至元十三年,以本縣元管大城內西北隅併入錄事司。)華陽,(下。)新都,(下。)郫縣,(下。)溫江,(下。)雙流,(下。)新繁,(下。)仁壽,(下。唐為陵州。宋為隆州。元至元二十年,以此州地荒民散,並為仁壽縣,隸成都路。)金堂。(下。宋屬懷安軍。元初升為懷州,而縣屬如故。至元二十年,并州入金堂縣,隸成都路。)
州七
彭州,(下。)唐置蒙州,又為彭州。宋及元因之。領二縣:蒙陽,(下。)崇寧。(下。)
漢州,(下。)唐為德陽郡,又為漢州。自唐至宋,苦於兵革,民不聊生。元中統元年,復立漢州。領三縣:什邡,(下。)德陽,(下。至元八年,升為德州。十三年,仍為縣,隸成都路。十八年,復來屬。)綿竹。(下。至元十三年,以戶少併入州,後復置。)
安州,(下。)唐置石泉縣。宋升為軍。元中統五年,升為安州。領一縣:石泉。(下。)
灌州,(下。)唐導江縣。五代為灌州。宋為永康軍,後廢為灌口寨。元初復立灌州。至元十三年,以導江、青城二縣戶少,省入州。(青城陶壩立屯田萬戶府。)
崇慶州,(下。)唐為唐安郡,又為蜀州。宋為崇慶軍。元至元十二年,立緫管府。二十年,改為崇慶州,並江原縣入州。(本州有屯田萬戶府。)領二縣:晉原,(下。)新津。(下。)
威州,(下。)唐維州。宋改威州,領保寧、通化二縣。元至元十九年,並保寧入州。領一縣:通化。(下。)
簡州,(下。)唐析益州置。宋因之。元至元二十年,並附郭陽安縣入州。二十二年,並成都府所屬靈泉縣來隸。而本州有平泉,以地荒,竟廢之。
嘉定府路,下。唐初為嘉州,又改犍為郡,又仍為嘉州。宋升嘉定府。元至元十三年,立緫管府。舊領龍游、夾江、峨眉、犍為、洪雅五縣。二十年,並洪雅入夾江。領司一、縣四、州二。州領三縣。(戶口數闕。)
錄事司。
縣四龍游,(下。)夾江,(下。)峨眉,(下。)犍為。(下。)
州二
眉州,(下。)唐改嘉州,又仍為眉州。元至元十四年,隸嘉定路。領二縣:彭山,(下。)青神。(下。)
邛州,唐孵置邛州,又改臨邛郡,又仍為邛州。元至元十四年,立安撫司,兼行州事。二十一年,並臨邛、依政、蒲江三縣入州。領一縣:大邑。(下。)
廣元路,(下。)唐初為利州,又改益昌郡,又復為利州。宋為利州路,端平後兵亂無寧歲,地荒民散者十有七年,元憲宗三年,立利州治,設都元帥府。至元十四年,罷帥府,改為廣元路。戶一萬六千四百四十二,口九萬六千四百六。(至元二十七年數。)領縣二、府一、州四。府領三縣,州領七縣。(本路屯田九頃有奇。)
縣二綿谷,(下。)昭化。(下。元初並葭萌入焉。)
府一保寧府,(下。)唐隆州,又改閬州,又為閬中郡。後唐為保寧軍。元初立東川路元帥府。至元十三年,升保寧府。二十年,罷元帥府,改保寧路。初領新得、小寧二州,後併入閬中縣,又並奉國入蒼溪縣,新井、新政、西水緫入南部縣,仍改為府,隸廣元路。(本府屯田一百一十八頃有奇。)領三縣:閬中,(下。)倚郭。蒼溪,(下。)南部。(下。)
州四
劍州,(下。)唐為始州,後改劍州。宋升普安軍,又為隆慶府。元至元二十年,改劍州。領二縣:普安,(下。至元二十年,並普城、劍門入焉。)梓潼。(下。)
龍州,(下。)唐初為龍門郡,又改龍州,又改江油郡,又改應靈郡。宋改政州,繼復舊。元憲宗歲戊午,宋守將王知府以城降。至元二十二年,並江油、清川二縣入焉。巴州,(下。)唐初改巴州,又改清化郡,又為巴州。宋領化城、難江、恩陽、曾口、上通江、下通江六縣。元至元二十年,並難江、恩陽二縣入化城,上、下通江二縣入曾口。領二縣:化城,(下。)曾口。(下。)
沔州,(下。)唐初為興州,又為順政郡,又改興州。宋改沔州。元至元十四年,隸廣元路。二十年,廢褒州,止設鐸水縣,遷沔州而治焉。領三縣:鐸水,(下。)倚郭。大安,(下。本大安州,至元二十年,降為縣以來屬。)略陽。下。(至元二十年,並長舉及西縣入焉。)
順慶路,(下。)唐為南充郡,又改梁果州,又改充州。宋升順慶府。元中統元年,立征南都元帥府。至元四年,置東川路統軍司,後改東川府。十五年,復為順慶。二十年,升為路,設錄事司。戶二千八百二十一,口九萬五千一百五十六。(至元二十七年數。)領司一、縣二、府一、州二。府領二縣,州領五縣。
錄事司。
縣二南充,(下。至元二十年,並漢初入焉。)西充。(下。至元二十年,並流溪舊縣入焉。)
府一廣安府,唐屬宕渠、巴西、洛陵三郡。宋置廣安軍,又改寧西軍。元至元十五年,廢寧西軍。二十年,升為廣安府。舊領渠江、岳池、和溪、新明四縣,後並和溪、新明入岳池。領二縣:渠江,(下。)倚郭。岳池。(下。)
州二
蓬州,(下。)唐改蓬山郡,又仍為蓬州。元初立宣撫都元帥府,後罷。至元二十年,立蓬州路緫管府,後復為蓬州。領三縣:相如,(至元二十年,以金城寨入焉。)營山,(下。)至元二十年,並良山入焉。儀隴。(下。至元二十年,並蓬池、伏虞入焉。)
渠州,(下。)唐初為渠州,又改濆潾山郡,又為渠州。宋屬潼川府。元至元十一年,立渠州安撫司。二十年,罷安撫司,以渠州為散郡。領二縣:流江,(下。)大竹。(下。至元二十年,並鄰山、鄰水入焉。)
潼川府,唐梓州,又改梓潼郡,又為梓州。宋改靜戎軍,又改靜安軍,又升潼川府。兵後地荒,元初復立府治。至元二十年,並涪城及錄事司入郪縣,通泉入射洪,東關入鹽亭,銅山入中江。領縣四、州二。(戶口闕。)
縣四郪縣,(下。倚郭。)中江,(下。)射洪,(下。)鹽亭。(下)。
州二
遂寧州,(下。)唐遂州,又改遂寧郡。宋為遂寧府。元初因之。至元十九年,並遂寧、青石二縣入小溪,長江入蓬溪,後復改為州。領二縣:小溪,(下。)蓬溪。(下。)
綿州,(下。)唐更改不常。元初隸成都路。元至元二十年,並魏城入本州,改隸潼川路。領二縣:彰明,(下。)羅江。(下。)
永寧路。(下。)闕。領州一。
筠連州。(下。)闕。(至元十七年,樞密院言:「四川行省參政行諸蠻夷部宣慰司昝順言,先是奉旨以高州,筠連州騰川縣隸安撫郭漢傑立站,今漢傑已並蠻洞五十六。有旨昝順所陳,卿等與中書議,臣等以為宜遣使行視之。」帝曰:「此五十六洞如舊隸高州、筠連,則與郭漢傑立站,否則還之昝順。」)領一縣:騰川。(下。)
四川南道宣慰司。(至元十六年立。)
重慶路,(上。)唐渝州。宋更名恭州,又升重慶府。元至元十六年,立重慶路緫管府。二十一年,升為上路,割忠、涪二州為屬郡。二十二年,又割瀘、合來屬,省壁山入巴縣,廢南平軍入南川縣為屬邑,置錄事司。戶二萬二千三百九十五,口九萬三千五百三十五。(至元二十七年數。)領司一、縣三、州四。州領十縣。(本路三堆、中嶆、趙市等處屯田四百二十頃。)
錄事司。
縣三巴縣,(下。倚郭。)江津,(下。至元十六年,賜四川行省參政昝順田民百八十戶於江津縣。)南川。(下。)
州四
瀘州,(下。)唐改瀘川郡為瀘州。宋為瀘川軍。元至元二十年,並瀘川縣入焉。二十二年,隸重慶路。領三縣:江安,(下。)納溪,(下。)合江。(下。)
忠州,(下。)唐改為南賓郡,又為忠州。宋升咸淳府。元仍為忠州。領三縣:臨江,(下。)南賓,(下。)豐都。(下。)
合州,(下。)唐為合州,又改巴川郡,又仍為合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五年,宋安撫使王立以城降。二十年,為散郡,並錄事司、赤水入石照縣。二十二年,改為州,隸重慶路。領三縣:銅梁,(下。元初並巴川入焉。)定遠,(下。本宋地,名女菁平。元至元四年,便宜都緫帥部兵創為武勝軍,後為定遠州。二十四年,降為縣。)石照。(下。)
涪州,(下。)唐改為涪陵郡,又改涪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年,並涪陵、樂溫二縣入焉。領一縣:武龍。(下。)
紹慶府,(下。)唐黔州,又黔中郡。宋升為紹慶府。元至元二十年,仍置府。戶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一萬五千一百八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數。)領縣二:彭水,(下。)黔江。(下。)
懷德府。領州四。闕。
來寧州,(下。)柔遠州,(下。)酉陽州,(下。)服州。(下。)皆闕。
夔路,(下。)唐初為信州,又為夔州,又為雲安郡,又仍為夔州。宋升為帥府。元至元十五年,立夔州路緫管府,以施、雲安、萬、大寧四州隸焉。二十二年,又以開、達、梁山三州來屬。戶二萬二十四,口九萬九千五百九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數。)領司一、縣二、州七。州領五縣。(本路屯田五十六頃。)
錄事司。
縣二奉節,(下。)巫山。(下。)
州七
施州,(下。)唐改清江郡,又改清化郡,又復為施州。宋因之。舊領清江、建始二縣。元至元二十二年,並清江入州。領一縣:建始。(下。)
達州,(下。)唐為通州,又改通川郡,又仍為通州。宋更名達州。元至元十五年,隸四川東道宣慰司。二十二年,改隸夔路。領二縣:通川,(下。)新寧。(下。)
梁山州,(下。)本梁山縣,宋升梁山軍。元至元二十年,升為州。領一縣:梁山。(下。)
萬州,(下。)唐改浦州為萬州,又改南浦郡。宋為浦州,元至元二十年,以南浦為萬州。領一縣:武寧。
雲陽州,(下。)唐雲安監。宋置安義縣,後復為監。元至元十五年,立雲安軍。二十年,升雲陽州,並雲陽縣入焉。
大寧州,(下。)舊大昌縣,宋置監。元至元二十年,升為州,並大昌縣入焉。開州,(下。)唐改為盛山郡,又復為開州。宋及元皆因之。
敘南等處蠻夷宣撫司
敘州路,古僰國,唐戎州。貞觀初徙治僰道,在蜀江之西三江口。宋升為上州,屬東川路,後易名敘州,咸淳中城登高山為治所。元至元十二年,郭漢傑挈城歸附。十三年,立安撫司。未幾,毀山城,復徙治三江口,罷安撫司,立敘州。十八年,復升為路,隸諸部蠻夷宣撫司。領縣四、州二。
縣四宜賓,(下。)慶符,(下。)南溪,(下。)宣化。(下。元貞二年,於本縣置萬戶府,領軍屯田四十餘頃。)
州二
富順州,(下。)唐富義縣。宋富義監,後改富順縣。元至元十二年,改立富順監安撫司。二十年,罷安撫司,升富順州。
高州,(下。)古夜郎之屬境,鄰烏蠻,與長寧軍地相接,均為西南羌族,前代以為化外,置而不論。唐開拓邊地,於本部立高州。宋設長寧軍,十州族姓俱效順。元至元十五年,雲南行省遣官招諭內附。十七年,知州郭安復行州事,蠻人散居村囤,無縣邑鄉鎮。
馬湖路,(下。)古牂牁屬地,漢、唐以下名馬湖部。宋時蠻主屯湖內。元至元十三年內附後,立緫管府,遷於夷部溪口,瀕馬湖之南岸創府治。其民散居山箐,無縣邑鄉鎮。領軍一、州一。(初,馬湖蠻來朝,嘗以獨本蔥為獻,由是歲至,郡縣疲於遞送,元貞二年敕罷之。)
軍一長寧軍,唐置長寧等羈縻十四州、五十六縣,並隸瀘州都督府。宋以長寧地當衝要,升為長寧軍,立安寧縣。元至元十二年,郡守黃立挈城效順。二十二年,設錄事司,後與安寧縣俱省入本軍。
州一戎州,(下。)本夜郎國西南蠻種,號大壩都掌,分族十有九,前代以化外,置而弗論。唐武后時,恢拓蠻徼,設十四州、五團、二十九縣,於本部置晏州。元至元十三年,以昝順為蠻夷部宣撫司,遣官招諭。十七年,本部官得蘭紐來見,授以大壩都緫管。二十二年,升為戎州。叛服不常,州治在箐前。所領俱村囤,無縣邑鄉鎮。
上羅計長官司,領蠻地羅計、羅星,乃古夜郎境,為西南種族,前代置之化外。宋設長寧軍,十州族姓俱效順,各命之官。其後分姓他居,遂有上、下羅計之分,蓋亦如唐羈縻之,以為西蜀後戶屏蔽。元至元十三年,蠻夷部宣撫昝順引本部夷酋得賴阿當歸順。十五年,授得賴阿當千戶。十八年,黎州同知李奇以武恩將軍來充羅星長官。二十二年,夷人叛,誘訹上羅星夷,行樞密院討平之。其民人散居村箐,無縣邑鄉鎮。
下羅計長官司,領蠻地。其境近烏蠻,與敘州、長寧軍相接,均為西南夷族,與上羅計同。至元十二年,長寧知軍率先內附。十三年,昝順引本部夷酋得顏個詣行樞密院降,奏充下羅計蠻夷千戶。二十二年,諸蠻皆叛,惟本部無異志。四十六囤蠻夷千戶所,領豕蛾夷地,在慶符向南抵定川,古夜郎之屬,唐羈縻定州之支江縣也。至元十三年收附,於慶符縣僑置千戶所,領四十六囤:
黃水口上下落骨,山落牟許滿吳,麼落財,麼落賢,騰息奴,屯莫面,落搔,麼落梅,麼得幸,上落松,麼得會,麼得惡,落魂,落昧下村,落島,麼得享,落燕,落得慮,麼得了,麼騰斛,許宿,么九色,落搔屯右,麼得晏,落能,山落寡,水落寡,落得擂,麼得具,麼得淵,騰日彯,落昧上村,賴扇,許焰,騰郎,周頭,賣落炎,落女,愛答落,愛答速,麼得奸,阿郎頭,下得辛,上得辛,愛得婁,落鷗。
諸部蠻夷:
秦加大散等洞。(以下各設蠻夷官。)敘崖冒朱等洞。隴堤紂皮等洞。石耶洞。散毛洞。彭家洞。黑土石等處。市備洞。樂化兀都剌布白享羅等處。洪望冊德等族。大江九姓羅氏。水西。鹿朝。
阿永蠻部。(至元二十一年,酋長阿泥入覲,自言阿永鄰境烏蒙等蠻悉隸皇太子位,願依例附屬。詔從其請,以阿永蠻隸宮府。)
師壁洞安撫司。永順等處軍民安撫司。阿者洞。(以下各設蠻夷官。)謝甲洞。上安下壩。阿渠洞。下役洞。驢虛洞。錢滿等處。水洞下曲等寨。必藏等處。酌宜等處。雍邦等寨。崖筍等寨。冒朱洞。麻峽柘歌等寨。新附嵬羅金井。沙溪等處。宙窄洞。新容米洞。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為路七、州二,屬州五。(本省馬站六處。)
河西隴北道肅政廉訪司
甘州路,(上。)唐為甘州,又為張掖郡,宋初為西夏所據,改鎮夷郡,又立宣化府。元初仍稱甘州。至元元年,置甘肅路緫管府。八年,改甘州路緫管府。十八年,立行中書省,以控制河西諸郡。戶一千五百五十,口二萬三千九百八十七。(至元二十七年數。本路黑山、滿峪、泉水渠、鴨子翅等處屯田,計一千一百六十餘頃。)
永昌路,(下。)唐涼州。宋初為西涼府,景德中陷入西夏。元初仍為西涼府。至元十五年,以永昌王宮殿所在,立永昌路,降西涼府為州隸焉。
西涼州。(下。)
肅州路,(下。)唐為肅州,又為酒泉郡。宋初為西夏所據。元太祖二十一年,西征,攻肅州下之。世祖至元七年,置肅州路緫管府。戶一千二百六十二,口八千六百七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數。)
沙州路,(下。)唐為沙州,又為敦煌郡。宋仍為沙州,景祐初,西夏陷瓜、沙、肅三州,盡得河西故地。金因之。元太祖二十二年,破其城以隸八都大王。至元十四年,復立州。十七年,升為沙州路緫管府,瓜州隸焉。(沙州去肅州千五百裏,內附貧民欲乞糧沙州,必須白之肅州,然後給與,朝廷以其不便,故升沙州為路。)
瓜州,(下。)唐改為晉昌郡,復為瓜州。宋初陷於西夏。夏亡,州廢。元至元十四年復立。二十八年徙居民於肅州,但名存而已。
亦集乃路,(下。)在甘州北一千五百裏,城東北有大澤,西北俱接沙磧,乃漢之西海郡居延故城,夏國嘗立威福軍。元太祖二十一年內附。至元二十三年,立緫管府。(二十三年,亦集乃緫管忽都魯言:「所部有田可以耕作,乞以新軍二百人鑿合即渠於亦集乃地,並以傍近民西僧余戶助其力。」從之。計屯田九十餘頃。)
寧夏府路,(下。)唐屬靈州。宋初廢為鎮,領番部。自唐末有拓拔思恭者鎮夏州,世有銀、夏、綏、宥、靜五州之地。宋天禧間,傳至其孫德明,城懷遠鎮為興州以居,後升興慶府,又改中興府。元至元二十五年,置寧夏路緫管府。(至元八年,立西夏中興等路行尚書省。元貞元年,革寧夏路行中書省,並其事於甘肅行省。)領州三。(本路棗園、納憐站等處屯田一千八百頃。)
靈州,(下。)唐為靈州,又為靈武郡。宋初陷於夏國,改為翔慶軍。
鳴沙州,(下。)隋置環州,立鳴沙縣。唐革州以縣隸靈州。宋沒於夏國,仍舊名。元初立鳴沙州。(屯田四百四十餘頃。)
應理州,(下。)與蘭州接境,東阻大河,西據沙山。考之圖志,乃唐靈武郡地。其州城未詳建立之始,元初仍立州。
山丹州,(下。)唐為刪丹縣,隸甘州。宋初為夏國所有,置甘肅軍。元初為阿只吉大王分地。至元六年,行山丹城事,刪訛為山。二十二年,升為州,隸甘肅行省。西寧州,(下。)唐置鄯州,理湟水縣,上元間沒於土蕃,號青唐城。宋改為西寧州。元初為章吉駙馬分地。至元二十三年,立西寧州等處拘榷課程所。二十四年,封章吉為寧濮郡王,以鎮其地。
兀剌海路。(闕。太祖四年,由黑水城北兀剌海西關口入河西,獲西夏將高令公,克兀剌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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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00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元史  卷六十一‧志第十三  地理四 雲南諸路行中書省,為路三十七、府二,屬府三,屬州五十四,屬縣四十七。其餘甸寨軍民等府不在此數。(馬站七十四處,水站四處。)
雲南諸路道肅政廉訪司,(大德三年,罷雲南行御史台,立肅政廉訪司。)
中慶路,(上。)唐姚州。閣羅鳳叛,取姚州,其子鳳伽異增築城曰柘東,六世孫券豐祐改曰善闡,歷五代迄宋,羈縻而已。元世祖征大理,凡收府八,善闡其一也,郡四,部三十有七。其地東至普安路之橫山,西至緬地之江頭城,凡三千九百裏而遠;南至臨安路之鹿滄江,北至羅羅斯之大渡河,凡四千裏而近。憲宗五年,立萬戶府十有九,分善闡為萬戶府四。至元七年,改為路。(八年,分大理國三十七部為南北中三路,路設達魯花赤並緫管。)十三年,立雲南行中書省,初置郡縣,遂改善闡為中慶路。領司一、縣三、州四。州領八縣。(本路軍民屯田二萬二千四百雙有奇。)
錄事司。
縣三昆明,(中。倚郭。唐置。元憲宗四年,分其地立千戶二。至元十二年,改善州,領縣。二十一年,州革,縣如故。其地有昆明池,五百餘裏,夏潦必冒城郭。張立道為大理等處勸農使,求泉源所出,泄其水,得地萬餘頃,皆為良田雲。)富民,下。(至元四年,立黎灢千戶。十二年,即黎灢立縣。)宜良。下。(唐匡州,即其地。蠻酋羅氏於此立城居之,名曰羅裒龍,乃今縣也。元憲宗六年,立太池千戶,隸嵩明萬戶。至元十三年,升宜良州,治太池縣。二十一年,州罷為縣,後廢太池來屬。)
州四
嵩明州,(下。)州在中慶東北,治沙札臥城。烏蠻車氏所築,白蠻名為嵩明。昔漢人居之,後烏、白蠻強盛,漢人徙去,盟誓於此,因號嵩盟,今州南有土台,盟會處也。漢人嘗立長州,築金城、阿葛二城。蒙氏興,改長州為嵩盟部,段氏因之。元憲宗六年,立嵩明萬戶。至元十二年,復改長州。十五年,升嵩明府。二十二年,降為州。領二縣:楊林,(下。在州東南,治楊林城,乃雜蠻枳氏、車氏、斗氏、麽氏四種所居之地,城東門內有石如羊形,故又作羊。唐有羊林部落,即此地。元憲宗七年,立羊林千戶。至元十二年,改為縣。)邵甸。下。(在州西,治白邑村,無城郭,車蠻、斗蠻舊地,名為束甸,以束為邵,憲宗七年,立邵甸千戶。至元十二年,改為縣。)
晉寧州,(下。)唐晉寧縣,蒙氏、段氏皆為陽城堡部。元憲宗七年,立陽城堡萬戶。至元十二年,改晉寧州。領二縣:呈貢,(下。西臨滇澤之濱,在路之南,州之北,其間相去六十裏,有故城曰呈貢,世為些莫強宗邵蠻所居。元憲宗六年,立呈貢千戶。至元十二年,割詔營、切龍、呈貢、雌甸、塔羅、和羅忽六城及烏納山立呈貢縣。)歸化。下。(在州東北,呈貢縣南,西賓滇澤,地名大吳龍,昔吳氏所居,後為些莫徒蠻所有,世隸善闡。憲宗六年,分隸呈貢千戶。至元十二年,割大吳龍、安江、安淜明立歸化縣。)
昆陽州,(下。)在滇池南,僰、獹雜夷所居,有城曰巨橋,今為州治。閣羅鳳叛唐,令曲縛蠻居之。段氏興,隸善闡。元憲宗並羅瑀等十二城,立巨橋萬戶。至元十三年,改昆陽州。領二縣:三泊,(下。至元十三年,於那龍城立縣。)易門。(下。在州之西,治市坪村,世為烏蠻所居。段氏時,高智昇治善闡,奄而有之。至元四年,立洟門千戶。十二年,改為縣。縣西有泉曰洟源。訛作易門。)
安寧州,(下。)唐初置安寧縣,隸崑州。閣羅鳳叛唐後,烏、白蠻遷居。蒙氏終,善闡酋孫氏為安寧城主,及袁氏、高氏互有其地。元憲宗七年,隸陽城堡萬戶。至元三年,立安寧千戶。十二年,改安寧州。領二縣:祿豐,(下。在州西,治白村,其地瘴熱,非大酋所居,惟烏、雜蠻居之,遷徙不常。至元十三年,割安寧千戶之碌琫、化泥、驥琮籠三處立祿豐縣。因江中有石如甑,俗名碌琫,譯謂碌為石,琫為甑,訛為今名。)羅次。(下。在州北,治壓磨呂白村,本烏蠻羅部,地險俗悍。至元十二年,因羅部立羅次州,隸中慶路。二十四年,改州為縣。二十七年,隸安寧州。)
威楚開南等路,(下。)為雜蠻耕牧之地,夷名俄碌,歷代無郡邑,後爨酋威楚築城俄碌睒居之。唐時蒙舍詔閣羅鳳合六詔為一,侵俄碌,取和子城,今鎮南州是也。後閣羅鳳叛,於本境立郡縣,諸爨盡附。蒙氏立二都督、六節度,銀生節度即今路也。及段氏興,銀生隸姚州,又名當筋驗。及高升泰執大理國柄,封其侄子明量於威楚,築外城,號德江城,傳至其裔長壽。元憲宗三年征大理,平之。六年,立威楚萬戶。至元八年,改威楚路,置緫管府。領縣二、州四。州領一縣。(本路軍民屯田共七千一百雙。)
縣二威楚,(下。倚郭。至元十五年,升威州,仍立富民、淨樂二縣。二十一年,降州為威楚縣,革二縣為鄉來屬。)定遠。(下。在路北,地名目直睒,雜蠻居之。諸葛孔明徵南中,經此睒,後號為牟州。唐蒙氏遣爨蠻酋抬萼鎮牟州,築城曰耐籠。至高氏專大理國政,命雲南些莫徒酋夷羨徙民二百戶於黃蓬阱阱,其抬萼故城隸高氏。元憲宗四年,立牟州千戶,黃蓬阱阱為百戶。至元十二年,改為定遠州,黃蓬阱為南寧縣,後革縣為鄉,改州為縣,隸本路。)
州四
鎮南州,(下。)州在路北,昔朴、落蠻所居。川名欠舍,中有城曰雞和。至唐時,蒙氏並六詔,征東蠻,取和子、雞和二城,置石鼓縣,又於沙卻置俗富郡。沙卻即今州治。至段氏封高明量為楚公,欠舍、沙卻皆隸之。元憲宗三年,其酋內附。七年,立欠舍千戶、石鼓百戶。至元二十二年,改欠舍千戶為鎮南州,立定邊、石鼓二縣。二十四年,革二縣為鄉,仍隸本州。
南安州,(下。)州在路東南,山嶺稠疊,內一峯竦秀,林麓四周,其頂有泉。昔黑爨蠻祖瓦晟吳立柵居其上,子孫漸盛,不隸他部,至高氏封威楚方隸焉。憲宗立摩芻千戶,隸威楚萬戶。至元十二年,改千戶為南安州,隸本路。領一縣:廣通。(下。縣在州之北,夷名為路睒,雜蠻居之。南詔閣羅鳳曾立路睒縣,至段氏封高明量於威楚,其後宜州酋些莫徒裔易裒等附之,至高長壽遂處於路睒,易裒去舊堡二十裏,山上築城白龍戲新柵。憲宗七年,長壽內附,立路睒千戶。至元十二年改為廣通縣,隸南安州。)
開南州,(下。)州在路西南,其川分十二甸,昔朴、和泥二蠻所居也。莊蹻王滇池,漢武開西南夷,諸葛孔明定益州,皆未嘗涉其境。至蒙氏興,立銀生府,後為金齒、白蠻所陷,移府治於威楚,開南遂為生蠻所據。自南詔至段氏,皆為徼外荒僻之地。元中統三年平之,以所部隸威楚萬戶。至元十二年,改為開南州。
威遠州,(下。)州在開南州西南,其川有六,昔撲、和泥二蠻所居。至蒙氏興,開威楚為郡,而州境始通。其後金齒、白夷蠻酋阿只步等奪其地。中統三年征之,悉降。至元十二年,立開南州及威遠州,隸威楚路。
武定路軍民府,(下。)唐隸姚州,在滇北,昔獹鹿等蠻居之。至段氏使烏蠻阿○治納洟胒共龍城於共甸,又築城名曰易龍,其裔孫法瓦浸盛,以其遠祖羅婺為部名。元憲宗四年內附。七年,立為萬戶,隸威楚。至元八年,並仁德、於矢入本部為北路。十二年,割出二部,改本路為武定。領州二。州領四縣。(本路屯田七百四十八雙。)
州二
和曲州,(下。)州在路西南,蠻名叵簉甸,僰、○諸種蠻所居。地多漢冢,或謂漢人曾居。蒙氏時,白蠻據其地,至段氏以烏蠻阿○併吞諸蠻聚落三十餘處,分兄弟子侄治之,皆隸羅婺部。元憲宗六年,改叵簉甸曰和曲。至元二十六年,升為州。領二縣:南甸,(下。路治本縣,蠻曰瀼甸,又稱洟陬籠。至元二十六年改為縣。)元謀。(下。夷中舊名環州,元治五甸,至元十六年改為縣。)
祿勸州,(下。)州在路東北,甸名洪農碌券,雜蠻居之,無郡所。至元二十六年,立祿勸州。領二縣:易籠,(下。易籠者,城名,在州北,地名倍場。縣境有二水,蠻語謂洟為水,籠為城,因此為名。昔羅婺部大酋居之,為群酋會集之所。至元二十六年,立縣。)石舊。(下。縣在州東,有四甸:曰掌鳩,曰法塊,曰抹撚,曰曲蔽。掌鳩甸有溪繞其三面,凡數十渡,故名,今訛名石舊。至元二十六年,立縣。)
鶴慶路軍民府,(下。)府治在麗江路東南,大理路東北,夷名其地曰鶴川、樣共。昔隸越析詔,漢、唐未建城邑。開元末,閣羅鳳合六詔為一,稱南詔,徙治羊苴咩城,地近龍尾、鶴柘,今府即其地也。大和中,蒙勸封祐於樣共立謀統郡。蒙氏後,經數姓如故。元憲宗三年內附,為鶴州。七年,立二千戶,仍稱謀統,隸大理上萬戶。至元十一年,罷謀統千戶,復為鶴州。二十年,為燕王分地,隸行省。二十三年,升為鶴慶府。領一縣:劍川。(下。縣治在劍川湖西,夷雲羅魯城。按唐史南詔有六節度,劍川其一也。初蒙氏未合六詔時,有浪穹詔與南詔戰,不勝,遂保劍川,更稱劍浪。貞元中,南詔擊破之,奪劍、共諸川地,其酋徙居劍睒西北四百裏,號劍羌。蒙氏終,至段氏,改劍川為義督瞼。憲宗四年內附。七年,立義督千戶。至元十一年,罷千戶,立劍川縣,隸鶴州。軍民屯田共二一千餘雙。)
雲遠路軍民緫管府,元貞二年置。
徹裏軍民緫管府,大德中置。(大德中,雲南省言:「大徹裏地與八百媳婦犬牙相錯,勢均力敵。今大徹裏胡念已降,小徹裏復控扼地利,多相殺掠,胡念日與相拒,不得離,遣其弟胡倫入朝,指畫地形,乞別立徹裏軍民宣撫司,擇通習蠻夷情狀者為之帥,招其來附,以為進取之地。」乃立徹裏軍民緫管府。)
廣南西路宣撫司。(闕)。
麗江路軍民宣撫司,路因江為名,謂金沙江出沙金,故云。源出吐蕃界。今麗江即古麗水,兩漢至隋、唐皆為越巂郡西徼地,昔麼蠻、些蠻居之,遂為越析詔。二部皆烏蠻種,居鐵橋。貞元中,其地歸南詔。元憲宗三年,征大理,從金沙濟江,麼、些負固不服。四年春,平之,立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立宣慰司。十三年,改為麗江路,立軍民緫管府。二十二年,府罷,於通安、巨津之間立宣撫司。領府一、州七。州領一縣。
府一北勝府,在麗江之東。唐南詔時,鐵橋西北有施蠻者,貞元中為異牟尋所破,遷其種居之,號劍羌,名其地曰成偈睒,又改名善巨郡。蒙氏終,段氏時,高智升使其孫高大惠鎮此郡。後隸大理。元憲宗三年,其酋高俊內附。至元十五年,立為施州。十七年,改為北勝州。二十年,升為府。
州七
順州,在麗江之東,俗名牛睒。昔順蠻種居劍、共川。唐貞元間,南詔異牟尋破之,徙居鐵橋、大婆、小婆、三探覽等川。其酋成斗族漸盛,自為一部,遷於牛睒。至十三世孫自瞠猶隸大理。元憲宗三年內附。至元十五年,改牛睒為順州。蒗蕖州,治羅共睒,在麗江之東,北勝、永寧南北之間,羅落、麼、些三種蠻世居之。憲宗三年,征大理。至元九年內附。十六年,改羅共睒為蒗蕖州。
永寧州,昔名樓頭睒,接吐蕃東徼,地名答藍,麼、些蠻祖泥月烏逐出吐蕃,遂居此睒,世屬大理。憲宗三年,其三十一世孫和字內附。至元十六年,改為州。
通安州,治在麗江之東,雪山之下。昔名三睒。仆繲蠻所居,其後麼、些蠻葉古乍奪而有之,世隸大理。憲宗三年,其二十三世孫麥良內附。中統四年,以麥良為察罕章管民官。至元九年,其子麥兀襲父職。十四年,改三睒為通安州。
蘭州,在蘭滄水之東。漢永平中始通博南山道,渡蘭滄水,置博南縣。唐為盧鹿蠻部。至段氏時,置蘭溪郡,隸大理。元憲宗四年內附,隸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十二年,改蘭州。
寶山州,在雪山之東,麗江西來,環帶三面。昔麼、些蠻居之。其先自樓頭徙居此,二十餘世。世祖征大理,自卞頭濟江,由羅邦至羅寺,圍大匱等寨,其酋內附,名其寨曰察罕忽魯罕。至元十四年,以大匱七處立寶山縣,十六年升為州。
巨津州,昔名羅波九睒,北接三川、鐵橋,西鄰吐蕃。按唐書,南詔居鐵橋之南,西北與吐蕃接。今州境實大理西北陬要害地,麼、些大酋世居之。憲宗三年內附。至元十四年,於九睒立巨津州,蓋以鐵橋自昔為南詔、吐蕃交會之大津渡,故名。領一縣:臨西。(下。縣在州之西北,乃大理極邊險僻之地,夷名羅裒間,居民皆麼、些二種蠻。至元十四年,立大理州縣,於羅裒間立臨西縣,以西臨吐蕃境故也,隸巨津州。)
東川路,(下。)至元二十八年立。茫部路軍民緫管府。(下。)益良州。(下。)強州。(下。)
孟傑路。(自東川路以下闕。泰定三年,八百媳婦蠻請官守,置木安、孟傑二府於其地。)
普安路,(下。)治在盤町山陽,巴盤江東。古夜郎地。秦為黔中地,兩漢隸牂牁郡,蜀隸興古郡,隋立牂州。唐置西平州,後改興古郡為盤州。蒙氏叛唐,其地為南詔東鄙,東爨烏蠻七部落居之。其後爨酋阿宋逐諸蠻據其地,號於失部,世為酋長。元憲宗七年,其酋內附,命為於失萬戶。至元十三年,改普安路緫管府。明年,更立招討司。十六年,改為宣撫司。二十二年,罷司為路。
曲靖等路宣慰司軍民萬戶府,曲、靖二州在漢為夜郎味縣地。蜀分置興古郡。隋初為恭州、協州。唐置南寧州。東、西爨分烏、白蠻二種,自曲靖州西南昆川距龍和城,通謂之西爨白蠻。自彌鹿、升麻二川南至步頭,通謂之東爨烏蠻。貞觀中,以西爨歸王為南寧都督,襲殺東爨首領蓋聘。南詔閣羅鳳以兵脅西爨,徙之至龍和,皆殘於兵。東爨烏蠻復振,徙居西爨故地,世與南詔為婚,居故曲靖州。天寶末,征南詔,進次曲靖州,大敗,其地遂沒於蠻。元憲宗六年,立磨彌部萬戶。至元八年,改為中路。十三年,改曲靖路緫管府。二十年,以隸皇太子。二十五年,升宣撫司。領縣一、州五。州領六縣。(本路屯田四千四百八十雙,歲輸金三千五百五十兩、馬一百八十四。)
縣一南寧。(下。倚郭。唐以爨歸王為南寧州都督,治石城。及閣羅鳳叛,州廢,蒙氏改石城郡。至段氏,烏蠻莫彌部酋據石城。元憲宗三年內附。六年,立千戶,隸莫彌部萬戶。至元十三年,升南寧州。二十二年,革為縣。)
州五
陸涼州,(下。)即漢牂牁郡之平夷縣。南詔叛後,落溫部蠻世居之。憲宗三年內附,立落溫千戶,屬落蒙萬戶。至元十三年,改為陸涼州。領二縣:芳華,(下。在州西。)河納。(下,在州南,治蔡村。)
越州,(下。)在路之南,其川名魯望,普麼部蠻世居之。憲宗四年內附。六年,立千戶,隸末迷萬戶。至元十二年,改越州,隸曲靖路。
羅雄州,(下。)與溪洞蠻獠接壤,歷代未嘗置郡,夷名其地為塔敝納夷甸。俗傳盤瓠六男,其一曰蒙由丘,後裔有羅雄者居此甸。至其孫普恐,名其部曰羅雄。憲宗四年內附。七年,隸普摩千戶。至元十三年,割夜苴部為羅雄州,隸曲靖路。
馬龍州,(下。)夷名曰撒匡。昔僰、剌居之,盤瓠裔納垢逐舊蠻而有其地。至羅苴內附,於本部立千戶。至元十三年,改為州,即舊馬龍城也。領一縣:通泉。(下。在州西南,與嵩明州楊林縣接壤,納垢之孫易陬分居其地。元初為易龍百戶,隸馬龍千戶。至元十三年,改名通泉縣,隸馬龍州。)
霑益州,(下。)在本路之東北,據南盤江、北盤江之間。唐初置州,天寶末,沒於蠻,為僰、剌二種所居。後磨彌部奪之。元初其孫普垢○內附。憲宗七年,以本部隸曲靖磨彌萬戶府。至元十三年,改霑益州。領三縣:交水,(下。治易陬龍城。其先磨彌部酋蒙提居之,後大理國高護軍逐其子孫為私邑。憲宗五年內附。至元十三年,即其城立縣。)石樑,(下。系磨彌部,又名伍勒部。其酋世為巫,居石樑原山。至元十三年為縣。)羅山。(下。夷名落蒙山,乃磨彌部東境。)
澂江路,(下。)治在滇池東南。唐屬牂州,隸黔州都督府。開元中,降為羈縻州。今夷中名其地曰羅伽甸。初,麼、些蠻居之,後為僰蠻所奪。南詔蒙氏為河陽郡,至段氏,麼、些蠻之裔復居此甸,號羅伽部。元憲宗四年內附,六年以羅伽部為萬戶。至元三年,改萬戶為中路。十六年,升為澂江路。領縣三、州二。州領三縣。(本路屯田四千一百雙。)
縣三河陽,(下。內附後為千戶。至元十六年,為河陽州。二十六年,降為縣。)江川,(下。在抃澂江路南,星雲湖之北。蒙氏叛唐,使白蠻居之。至段氏,些麼徒蠻之裔居此城。更名步雄部。其後弄景內附,即本部為千戶。至元十三年,改千戶為江川州。二十年,降為縣。)陽宗。(下。在本路西北,明湖之南。昔麼、些蠻居之,號曰強宗部,其酋盧舍內附,立本部千戶。至元十三年,改為縣。)
州二
新興州,(下。)漢新興縣。唐初隸牂州,後南詔叛,降為羈縻州。蒙氏為溫富州。段氏時麼、些蠻分居其地。內附後,立為千戶。至元十三年,改新興州,隸澂江路。領二縣:普舍,(下。在州西北。昔有強宗部蠻之裔,長曰部傍,據普具龍城,次曰普舍,據普札龍城。二城之西有白城,漢人所築。二酋屢爭其地,莫能定。後普舍孫苴○內附,立本部為千戶。十三年,改千戶為普舍縣,治普札龍城,隸新興州。)研和。(下。麼些徒蠻步雄居之,其孫龍鍾鍤內附,立百戶。至元十三年,改為縣。)
路南州,(下。)州在本路之東,夷名路甸,有城曰撒呂,黑爨蠻之裔落蒙所築,子孫世居之,因名落蒙部。憲宗朝內附,即本部立萬戶。至元七年,並落蒙、羅伽、末迷三萬戶為中路。十三年,分中路為二路,改羅伽為澂江路,落蒙為路南州,隸澂江路。領一縣:邑市。(下。至元十三年,即邑市、彌歪二城立邑市縣,彌沙等五城立彌沙縣。二十四年,並彌沙入本縣,隸路南州。)
普定路,本普裏部,歸附後改普定府。(至元二十七年,初斡羅思、呂國瑞入賄丞相桑哥及要束木等,請創羅甸宣慰司。至是,言招到羅甸國札哇並龍家、宋家、犵狫、苗人諸種蠻夷四萬六千六百戶。阿卜、阿牙者來朝,為曲靖路宣慰同知脫因及普安路官所阻。會雲南行省言:「羅甸即普裏也,歸附後改普定府,印信具存,隸雲南省三十餘年,賦役如期。今所創羅甸宣慰安撫司,隸湖南省。斡羅思等擅以兵脅降普定土官矣資男、札哇、希古等,勒令同其入覲,邀功希賞。氣罷之,仍以其地隸雲南。」制可。)大德七年,改為路。(大德七年,中書省臣言:「蛇節、宋隆濟等作亂,普定知府容苴率眾效順。容苴沒,其妻適姑亦能宣力戎行,乞令襲其夫職。仍改普定為路,隸曲靖宣慰司,以適姑為本路緫管,虎符。」)
仁德府,昔僰、剌蠻居之,無郡縣。其部曰仲扎溢源,後烏蠻之裔新丁奪而有之。至四世孫,因其祖名新丁,以為部號,語訛為仁地。憲宗五年內附。明年,立本部為仁地萬戶。至元初復叛,四年降之,仍為萬戶。十三年,改萬戶為仁德府。(本府屯田五百六十雙。)領縣二:為美,(下。縣治在府北,地名溢浦適侶睒甸,即仁地故部。至元二十四年置縣。)歸厚。(下。縣治在府西,地名易浪湳龍,舊隸仁地部。至元二十四年,分立二縣,曰倘俸,曰為美。二十五年,改倘俸曰歸厚。)
羅羅蒙慶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
建昌路,(下。)本古越嶲地,唐初設中都督府,治越嶲。至德中,沒於吐蕃。貞元中復之。懿宗時,蒙詔立城曰建昌府,以烏、白二蠻實之。其後諸酋爭強,不能相下,分地為四,推段興為長。其裔浸強,遂並諸酋,自為府主,大理不能制。傳至阿宗,娶落蘭部建蒂女沙智。元憲宗朝,建蒂內附,以其婿阿宗守建昌。至元十二年,析其地置緫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路也,設羅羅宣慰司以緫之。本路領縣一、州九。州領一縣。(本路立軍民屯田。)
縣一中縣。(縣治在住頭回甸,蓋越嶲之東境也。所居烏蠻自別為沙麻部,以酋長所立處為中州。至元十年內附。十四年,仍為中州。二十二年,降為縣。隸建昌路。)
州九
建安州,(下。)即緫府所治。建蒂既平,分建昌府為萬戶二,又置千戶二。至元十五年,割建鄉城十四村及建蒂四村立寶安州。十七年,改本千戶為建安州。二十六年,革寶安州,以其鄉村來屬。
永寧州,(下。)在建昌之東郭。唐時南詔立建昌郡,領建安、永寧二州。元至元九年,西平王平建蒂。十六年,分建昌為二州,在城曰建安,東郭曰永寧,俱隸建昌路。瀘州,下。州在路西,昔名沙城瞼,即諸葛武侯禽孟獲之地。有瀘水,深廣而多瘴,鮮有行者,冬夏常熱,其源可燖雞豚。至段氏時,於熱水甸立城。名洟籠,隸建昌。憲宗時,建蒂內附,復叛,至元九年平之。十五年,改洟籠為瀘州。禮州,下。州在路西北,瀘沽水東,所治曰籠麼城。南詔末,諸蠻相侵奪,至段氏興,並有其地。裔孫阿宗內附,復叛,至元九年平之,設千戶。十五年,改為禮州。領一縣:瀘沽。(縣在州北。昔羅落蠻所居,至蒙氏霸諸部,以烏蠻酋守此城,後漸盛,自號曰落蘭部,或稱羅落。其裔蒲德遣其侄建蒂內附。建蒂繼叛,殺蒲德,自為酋長,並有諸部。至元九年平之,設千戶。十三年升萬戶,十五年改縣。)
裏州,(下。)唐隸嶲州都督。蒙詔時落蘭部小酋阿都之裔居此,因名阿都部。傳至納空,隨建蒂內附。中統三年叛。至元十年,其子耶吻效順,隸烏蒙。十八年,設千戶。二十二年,同烏蠻叛,奔羅羅斯。二十三年,升軍民緫管府。二十六年,府罷為州,隸建昌路。闊州,下。州治密納甸。古無城邑,烏蒙所居。昔仲由蒙之裔孫名科居此,因以名為部號,後訛為闊。至三十七世孫僰羅內附。至元九年,設千戶。二十六年,改為州。
邛部州,(下。)州在路東北,大渡河之南,越嶲之東北。君長十數,筰都最大。唐立邛部縣,後沒於蠻。至宋歲貢名馬土物,封其酋為邛都王。今其地夷稱為邛部川,治烏弄城,昔麼、些蠻居之,後仲由蒙之裔奪其地。元憲宗時內附。中統五年,立邛部川安撫招討使,隸成都元帥府。至元十年,割屬羅羅斯宣慰司。二十一年,改為州。
隆州,(下。)州在路之西南,與漢邛都縣接境,唐會川縣之西北。蒙氏改會川為會同邏,立五瞼,本州為邊府瞼。其後瞼主楊大蘭於瞼北塏上立城,分派而居,名曰大隆城,即今州治也。元至元十三年內附。十四年,設千戶。十七年,改隆州。
姜州,(下。)姜者蠻名也。烏蠻仲牟由之裔阿壇絳始居閟畔部,其孫阿羅仕大理國主高泰,是時會川有城曰龍納,羅落蠻世居焉。阿羅挾高氏之勢,攻拔之,遂以祖名曰絳部。憲宗時,隨閟畔內附,因隸焉。至元八年,為落蘭部酋建蒂所破。九年平之,遂隸會川,後屬建昌。十五年,改為姜州。二十七年,復屬閟畔部,後又屬建昌。
德昌路軍民府,(下。)漢邛都縣地,唐沒於南詔。路在建昌西南,所居蠻號屈部。元至元九年內附。十二年,立定昌路,以本部為昌州。二十三年,罷定昌路,併入德昌路,治本州葛魯城。領州四。(本路立軍民屯田。)
昌州,(下。)路治本州。初,烏蠻阿屈之裔浸強,用祖名為屈部。其孫烏則,至元九年內附。十二年,改本部為州,兼領普濟、威龍,隸定昌路。二十三年,罷定昌路,並隸德昌。德州,下。在路之北。其地今名吾越甸,城曰亦苴龍,所居蠻苴郎,以遠祖名部曰赬綖。憲宗時內附。至元十二年,立千戶。十三年,改為德州,隸德平路。二十三年,改隸德昌。威龍州,下。州在路西南,夷名巴翠部,領小部三,一曰沙媧普宗,二曰烏雞泥祖,三曰媧諾龍菖蒲,皆獹魯蠻種也。至元十五年,合三部立威龍州,隸德昌。
普濟州,(下。)州在路西北,夷名玕甸。昔為荒僻之地,獹魯蠻世居之,後屬屈部。至元九年,隨屈部內附。十五年,於玕甸立定昌路。二十三年,路革,改隸德昌。
會川路,(下。)路在建昌南。唐移邛都於此。其地當征蠻之要衝,諸酋聽會之所,故名。天寶末,沒於南詔,立會川都督府,又號清寧郡。至段氏仍為會川府。元至元九年內附。十四年立會川路,治武安州。領州五。(本路立軍民屯田。)
武安州。(下。)蠻稱龍泥城。至元十四年,立管民千戶。十七年,改為武安州。
黎溪州,(下。)古無城邑,蠻雲黎彄,訛為今名。初,烏蠻與漢人雜處,及南詔閣羅鳳叛,徙白蠻守之。蒙氏終,羅羅逐去白蠻。段氏興,令羅羅蠻乞夷據其地。至元九年,其裔阿夷內附,改其部為黎溪州。
永昌州,(下。)州在路北,治故歸依城,即古會川也。唐天寶末,沒於南詔,置會川都督。至蒙氏改會同府,置五瞼,徙張、王、李、趙、楊、周、高、段、何、蘇、龔、尹十二姓於此,以趙氏為府主,居今州城。趙氏弱,王氏據之。及段氏興高氏專政,逐王氏,以其子高政治會川。元憲宗三年,征大理,高氏逃去。九年,故酋王氏孫阿龍率眾內附。至元八年,以其男阿禾領會川。十四年,改管民千戶。十七年,立永昌州,隸會川路。
會理州,(下。)州在會川府東南。唐時南詔屬會川節度,地名昔陀。有蠻名阿壇絳,亦仲由蒙之遺種。其裔羅於則,得昔陀地居之,取祖名曰絳部,後強盛,盡有四州之地,號蒙歪。元憲宗八年,其孫亦蘆內附,隸閟畔萬戶。至元四年,屬落蘭部。十三年,改隸會川路。 十五年,置會理州,仍隸會川。二十七年,復屬閟畔部。
麻龍州,(下。)麻龍者,城名也,地名棹羅能。烏蠻蒙次次之裔,祖居閟畔東川,後普恐遷苗臥龍,其孫阿麻內附。至元五年,為建蒂所並。十二年,屬會川。十四年,立管民千戶,隸會川路。十七年,立為州。二十七年,割屬閟畔部。
柏興府,昔摩沙夷所居。漢為定莋縣,隸越嶲郡。唐立崑明縣。天寶末沒於吐蕃。後復屬南詔,改香城郡。元至元十年,其鹽井摩沙酋羅羅將○鹿、茹庫內附。十四年,立鹽井管民千戶。十七年,改為閏鹽州,以○鹿部為普樂州,俱隸德平路。二十七年,並普樂、閏鹽二州為閏鹽縣,立柏興府,隸羅羅宣慰司。領縣二:閏鹽,(下。倚郭。夷名為賀頭甸,以縣境有鹽井故名。)金縣。(下。縣在府北,夷名利寶揭勒。所居蠻因茹庫,乃漢越嶲郡北境,與吐蕃接。至元十五年,立為金州,後降為縣,以縣境斛僰和山出金,故名焉。)
臨安廣西元江等處宣慰司兼管軍萬戶府臨安路,下。唐隸牂州,天寶末沒於南詔。蒙氏立都督府二,其一曰通海郡,段氏改為秀山郡,阿僰部蠻居之。元憲宗六年內附,以本部為萬戶。至元八年改為南路,十三年又改為臨安路。領縣二、千戶一、州三。州領二縣。(宣慰司所領屯田六百雙,本路有司所管三千四百雙,爨僰軍千戶所管一千一百五十雙有奇。)
縣二河西,(下。縣在杞麓湖之南,又名其地曰休臘。昔莊掞蹻王其地。唐初於姚州之南置西宗州,領三縣,河西其一也。天寶後沒於蠻,為步雄部,後阿僰蠻易渠奪而居之。元憲宗六年內附。七年,即阿僰部立萬戶,休臘隸之。至元十三年,始為河西州,隸臨安路。二十六年,降為縣。)蒙自。(下。縣界南鄰交趾,西近建水州。縣境有山名自目則,漢語訛為蒙自,上有故城。白夷所築,即今縣治,下臨巴甸。南詔時以趙氏鎮守,至段氏,阿僰蠻居之。憲宗六年內附,繼叛,七年平之,立千戶,隸阿僰萬戶。至元十三年,改阿僰萬戶為臨安路,以本千戶為縣。)
舍資千戶。(蒙自縣之東,阿僰蠻所居地。昔名褎古,又曰部裊踵甸。傳至裔孫舍資,因以為名。內附後,隸蒙自千戶。至元十三年,改蒙自為縣,其地近交趾,遂以舍資為安南道防送軍千戶,隸臨安路。)
州三
建水州,(下。)在本路之南,近接交趾,為雲南極邊。治故建水城,唐元和間蒙氏所築,古稱步頭,亦云巴甸。每秋夏溪水漲溢如海,夷謂海為惠,○為大,故名惠○,漢語曰建水,歷趙、楊、李、段數姓,皆仍舊名,些麼徒蠻所居。內附後,立千戶,隸阿僰萬戶。至元十三年,改建水州,隸臨安路。
石平州,(下。)在路之西南,阿僰蠻據之,得石坪,聚為居邑,名曰石坪。至元七年,改邑為州,隸臨安路。
寧州,(下。)在本路之東。唐置梨州,天寶末沒於蠻。地號浪曠,夷語謂旱龍也。步雄部蠻些麼徒據之,後屬爨蠻酋阿幾,以浪曠割與寧酋豆圭。元憲宗四年,寧酋內附。至元十三年,改為寧州,隸臨安路。舊領三縣:通海,嶍峨,西沙。西沙在州東,寧部蠻世居之。其裔孫西沙築城於此,因名西沙籠。憲宗四年,其酋普提內附,就居此城為萬戶。至元十三年,立為西沙縣。二十六年,以隸寧州。至治二年,併入州。領二縣:通海,(下。倚郭。元初立通海千戶,隸善闡萬戶。至元十三年,改通海縣,隸寧海府。二十七年,府革,直隸臨安路,今割隸寧州。)嶍峨。(下。縣在河西縣之西,控扼山谷,北接滇池,亦屬滇國。昔嶍猊蠻居之,後阿僰酋逐嶍猊據其地。至其孫阿次內附,以其部立千戶。至元十三年,改為州,領邛洲、平甸二縣。二十六年,降為縣,並二縣為鄉,隸臨安路。今割隸寧州。)
廣西路,(下。)東爨烏蠻彌鹿等部所居。唐為羈縻州,隸黔州都督府。後師宗、彌勒二部浸盛,蒙氏、段氏莫能制。元憲宗七年,二部內附,隸落蒙萬戶。至元十二年,籍二部為軍,立廣西路。十八年,復為民。領州二。
師宗州,(下。)在路之東南。昔爨蠻逐獠、僰等居之,其後師宗據匿弄甸,故名師宗部。至元十二年,立為千戶。十八年,復為民。二十七年,改為州。
彌勒州,(下。)在路南。昔些莫徒蠻之裔彌勒得郭甸、巴甸、部籠而居之,故名其部曰彌勒。至元十二年,為千戶。十八年,復為民。二十七年,改為州。
元江路,(下。)古西南夷地。今元江在梁州之西南,又當在黑水之西南也。阿僰諸部蠻自昔據之。憲宗四年內附,七年復叛,率諸部築城以拒命。至元十三年,遙立元江府以羈縻之。二十五年,命雲南王討平之,割羅盤、馬籠、步日、思麼、羅丑、羅陀、步騰、步竭、台威、台陽、設棲、你陀十二部於威遠,立元江路。
步日部。(在本路之西。蒙氏立此甸,徙白蠻鎮之,名步日瞼。)
馬籠部。(因馬籠山立寨,在本路之北,所居蠻阿僰。元初立為千戶,屬寧州萬戶。至元十三年,改隸元江萬戶。二十五年,屬元江路。)
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
大理路軍民緫管府,(上。)本漢楪榆縣地。唐於昆明之梇棟川置姚州都督府,治楪榆洱河蠻。後蒙舍詔皮羅閣逐河蠻取太和城,至閣羅鳳號大蒙國。雲南先有六詔,至是請於朝,求合為一,從之。蒙舍在其南,故稱南詔。徙治太和城。至異牟尋又遷於喜郡史城,又徙居羊苴咩城,即今府治。改號大禮國。其後鄭、趙、楊三氏互相篡奪,至石晉時,段思平更號大理國。元憲宗三年收附。六年,立上下二萬戶。至元七年,並二萬戶為大理路。(有點蒼山在大理城西,周廣四百裏,為雲南形勝要害之地。城中有五花樓,唐大中十年,南詔王券豐佑所建。樓方五裏,高百尺,上可容萬人。世祖征大理時,駐兵樓前。至元三年,嘗賜金重修焉。)領司一、縣一、府二、州五。府領一縣,州領二縣。
錄事司。(憲宗七年,立中千戶,屬大理萬戶。至元十一年,罷千戶,立錄事司。十二年,升理州。二十一年,州罷,復立錄事司。)
縣一太和。(倚郭。憲宗七年,於城內外立上中下三千戶。至元二十六年,即中千戶立錄事司,上下二千戶立縣。)
府二
永昌府,唐時蒙氏據其地,歷段氏、高氏皆為永昌府。元憲宗七年,分永昌之永平立千戶。至元十一年,立永昌州。十五年升為府,隸大理路。領一縣:永平。(下。縣在府東,鹿滄江之東,即漢博平縣。唐蒙氏改勝鄉郡,屬永昌。至元十一年,改永平縣,隸永昌府。)
騰衝府,在永昌之西,即越睒地。唐置羈縻郡。蒙氏九世孫異牟尋取越睒,逐諸蠻有其地,為軟化府。其後白蠻徙居之,改騰衝府。元憲宗三年,府酋高救內附。至元十一年,改藤越州,又立藤越縣。十四年,改騰衝府。二十五年,罷州縣,府如故。(永昌、騰衝二府軍民屯田共二萬二千一百五雙。)
州五
鄧川州,(下。)在本路北。夷有六詔,邆睒其一也。唐置邆川州,治大釐。蒙氏襲而奪之,後改德原城,隸大理。段氏因之。元憲宗三年內附。七年,立德原千戶,隸大理上萬戶。至元十一年,改德原城為鄧川州。領一縣:浪穹。(下。本名彌茨,乃浪穹詔所居之地。唐初,其王鐸羅望與南詔戰,不勝,保劍川,更稱劍浪。貞元中,南詔破之,以浪穹、施浪、鄧睒緫三浪為浪穹州。元憲宗七年內附,立浪穹千戶,隸大理上萬戶。至元十一年降為縣,隸鄧川州。)
蒙化州,(下。)本蒙舍城。唐置陽瓜州。天寶間,鳳伽異為州刺史。段氏為開南縣。元憲宗七年,以蒙舍立千戶,屬大理上萬戶。至元十一年,立蒙化府。十四年,升為路。二十年,降為州,復隸大理路。
趙州,(下。)昔為羅落蠻所居地。蒙氏立國,有十瞼,趙川瞼其一也。夷語瞼若州。皮羅閣置趙郡,閣羅鳳改為州,段氏改天水郡。憲宗七年立趙瞼千戶,隸大理下萬戶。至元十一年改為州,又於白崖瞼立建寧縣,隸本州,即古勃弄地。二十五年縣革入州,隸大理路。
姚州,(下。)唐於梇棟川置姚州都督府。天寶間,閣羅鳳叛,取姚州,附吐蕃。終段氏為姚州。元憲宗三年內附。七年,立統矢千戶、大姚堡千戶。至元十二年,罷統矢,立姚州,隸大理路。領一縣:大姚,(下。唐置西濮州,後更名髳州,南接姚州,統縣四,一曰青蛉,即此地。夷名大姚堡,與梇棟川相接。元憲宗七年,立千戶,隸大理下萬戶。至元十一年,罷千戶立大姚縣,隸姚州。)
雲南州,(下。)唐以漢雲南縣置郡。蒙氏至段氏並為雲南州。元憲宗七年立千戶,隸大理下萬戶。至元十一年,立雲南州。
蒙憐路軍民府。(至元二十七年,從雲南行省請,以蒙憐甸為蒙憐路軍民緫管府,蒙萊甸為蒙萊路軍民緫管府。其餘闕。)
蒙萊路軍民府。闕。
金齒等處宣撫司。其地在大理西南,蘭滄江界其東,與緬地接其西。土蠻凡八種:曰金齒,曰白夷,曰僰,曰峨昌,曰驃,曰繲,曰渠羅,曰比蘇。按唐史,茫施蠻本關南種,在永昌之南,樓居,無城郭。或漆齒,或金齒,故俗呼金齒蠻。自漢開西南夷後,未嘗與中國通。唐南詔蒙氏興,異牟尋破群蠻,盡虜其人以實其南東北,取其地,南至青石山緬界,悉屬大理。及段氏時,白夷諸蠻漸復故地,是後金齒諸蠻浸盛。元憲宗四年,平定大理,繼征白夷等蠻。中統初,金齒、白夷諸酋各遣子弟朝貢。二年,立安撫司以統之。至元八年,分金齒、白夷為東西兩路安撫使。十二年,改西路為建寧路,東路為鎮康路。十五年,改安撫為宣撫,立六路緫管府。二十三年,罷兩路宣撫司,併入大理金齒等處宣撫司。柔遠路,在大理之西,永昌之南。其地曰潞江,曰普坪瞼,曰申瞼僰寨,曰烏摩坪。僰蠻即通典所謂黑爨也。中統初,僰酋阿八思入朝。至元十三年,與茫施、鎮康、鎮西、平緬、麓川俱立為路,隸宣撫司。
茫施路,在柔遠路之南,瀘江之西。其地曰怒謀,曰大枯睒,曰小枯睒。即唐史所謂茫施蠻也。中統初內附。至元十三年,立為路,隸宣撫司。
鎮康路,在柔遠路之南,蘭江之西。其地曰石睒,亦黑僰所居。中統初內附。至元十三年,立為路,隸宣撫司。
鎮西路,在柔遠路正西,東隔麓川。其地曰於賴睒,曰渠瀾睒,白夷蠻居之。中統初內附,至元十三年立為路,隸宣撫司。
平緬路,北近柔遠路。其地曰驃睒,曰羅必四莊,曰小沙摩弄,曰驃睒頭,白夷居之。中統初內附,至元十三年立為路,隸宣撫司。
麓川路,在茫施路東。其地曰大布茫。曰睒頭附賽,曰睒中彈吉,曰睒尾福祿培,皆白夷所居。中統初內附,至元十三年立為路,隸宣撫司。
南睒,在鎮西路西北。其地有阿賽睒、午真睒,白夷峨昌所居。元初內附,至元十五年隸宣撫司。(金齒六路一睒,歲賦金銀各有差。)
烏撒烏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烏撒者蠻名也。其部在中慶東北七百五十裏,舊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烏雜蠻居之。今所轄部六,曰烏撒部、阿頭部、易溪部、易娘部、烏蒙部、閟畔部。其東西又有芒布、阿晟二部。後烏蠻之裔折怒始強大,盡得其地,因取遠祖烏撒為部名。憲宗征大理,累招不降。至元十年始附。十三年,立烏撒路。十五年,為軍民緫管府。二十一年,改軍民宣撫司。二十四年,升烏撒烏蒙宣慰司。
木連路軍民府。以下闕。蒙光路軍民府。木邦路軍民府。孟定路軍民府。謀粘路軍民府。南甸軍民府。六難路甸軍民府。陋麻和管民官。雲龍甸軍民府。縹甸軍民府。二十四寨達魯花赤。孟隆路軍民府。
木朵路軍民緫管府。(至元三十年,以金齒木朵甸戶口增殖,立下路緫管府,其為長者給兩珠虎符。)
金齒孟定各甸軍民官。
孟愛等甸軍民府。(至元二十一年,金齒新附孟愛甸酋長遣其子來朝,即其地立軍民緫管府。)
蒙兀路。
通西軍民緫管府。(大德元年,蒙陽甸酋領緬吉納款,遣其弟阿不剌等赴闕進方物,且請歲貢銀千兩及置郡縣驛傳,遂立通西軍民府。)
木來軍民府。(至元二十九年,雲南省言:「新附金齒適當忙兀禿兒迷失出征軍馬之沖,資其芻糧,擬立為木來路。」中書省奏置散府,以布伯為達魯花赤,用其土人馬列知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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