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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延章

[二十四史]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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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七十三‧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 农田
昔武王克商,访箕子以治道,箕子为之陈洪范九畴,五行五事之次,即曰‘农用八政’ ,八政之目,即以食货为先。五行,天道也;五事,人道也。天人之道治,而国家之政 兴焉。是故食货而下,五卿之职备举于是矣:宗伯掌邦礼,祀必有食货而后仪物备,宾 必有食货而后委积丰;司空掌邦土,民必有食货而后可奠于厥居;司徒掌邦教,民必有 食货而后可兴于礼义;司寇掌邦禁,民必有食货而后可远于刑罚;司马掌邦政,兵必有 食货而后可用于征戍。其曰‘农用八政’,农,食货之本也。唐杜佑作通典,首食货而 先田制,其能推本洪范八政之意欤。
宋承唐、五季之后,太祖兴,削平诸国,除藩镇留州之法,而粟帛钱币咸聚王畿;严守 令劝农之条,而稻、粱、桑、枲务尽地力。至于太宗,国用殷实,轻赋薄敛之制,日与 群臣讲求而行之。传至真宗,内则升中告成之事举,外则和戎安边之事滋,由是食货之 议,日盛一日。仁宗之世,契丹增币,夏国增赐,养兵西陲,费累百万;然帝性恭俭寡 欲,故取民之制,不至掊克。神宗欲伸中国之威,革前代之弊,王安石之流进售其强兵 富国之术,而青苗、保甲之令行,民始罹其害矣。哲宗元祐更化,斯民稍望休息;绍圣 而后,章惇倡绍述之谋,秕政复作。徽宗既立,蔡京为丰亨豫大之言,苛征暴敛,以济 多欲,自速祸败。高宗南渡,虽失旧物之半,犹席东南地产之饶,足以裕国。然百五十 年之间,公私粗给而已。
考其祖宗立国初意,以忠厚仁恕为基,向使究其所为,勉而进于王道,亦孰能御之哉? 然终宋之世,享国不为不长,其租税征榷,规抚节目,烦简疏密,无以大异于前世,何 哉?内则牵于繁文,外则挠于强敌,供亿既多,调度不继,势不但已,征求于民;谋国 者处乎其间,又多伐异而党同,易动而轻变。殊不知大国之制用,如巨商之理财,不求 近效而贵远利。宋臣于一事之行,初议不审,行之未几,既区区然较其失得,寻议废格 。后之所议未有以愈于前,其后数人者,又复訾之如前。使上之为君者莫之适从,下之 为民者无自信守,因革纷纭,非是贸乱,而事弊日益以甚矣。世谓儒者论议多于事功, 若宋人之言食贷,大率然也。又谓汉文、景之殷富,得诸黄、老之清静,为黄、老之学 者,大忌于纷更,宋法果能然乎?时有古今,世有升降,天地生财,其数有限,国家用 财,其端无穷,归于一是,则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之外,无他技 也。
宋旧史志食货之法,或骤试而辄已,或亟言而未行。仍之则徒重篇帙,约之则不见其始 末,姑去其泰甚,而存其可为鉴者焉。篇次离为上下:其一曰农田,二曰方田,三曰赋 税,四曰布帛,五曰和籴,六曰漕运,七曰屯田,八曰常平义仓,九曰课役,十曰振恤 。或出或入,动关民生;国以民为本,故列之上篇焉。其一曰会计,二曰铜铁钱,三曰 会子,四曰盐,五曰茶,六曰酒,七曰坑冶,八曰矾,九曰商税,十曰市易,十一曰均 输,十二曰互市舶法。或损或益,有系国体;国不以利为利,故列之下篇焉。各疏其事 ,二十有二目,通为十有四卷云。
农田之制
自五代以兵战为务,条章多阙,周世宗始遣使均括诸州民田。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 隆以来,命官分诣诸道均田,苛暴失实者辄谴黜。申明周显德三年之令,课民种树,定 民籍为五等,第一等种杂树百,每等减二十为差,桑枣半之;男女十岁以上种韭一畦, 阔一步,长十步;乏井者,邻伍为凿之;令、佐春秋巡视,书其数,秩满,第其课为殿 最。又诏所在长吏谕民,有能广植桑枣、垦辟荒田者,止输旧租;县令、佐能招徕劝课 ,致户口增羡、野无旷土者,议赏。诸州各随风土所宜,量地广狭,土壤瘠埆不宜种艺 者,不须责课。遇丰岁,则谕民谨盖岁,节费用,以备不虞。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剥 桑三工以上,为首者死,从者流三千里;不满三工者减死配役,从者徒三年。
太宗太平兴国中,两京、诸路许民共推练土地之宜、明树艺之法者一人,县补为农师, 令相视田亩肥瘠及五种所宜,某家有种,某户有丁男,某人有耕牛;即同乡三老、里胥 召集余夫,分画旷土,劝令种莳,候岁熟共取其利。为农师者蠲税免役。民有饮博怠于 农务者,农师谨察之,白州县论罪,以警游惰。所垦田即为永业,官不取其租。其后以 烦扰罢。初,农时,太宗尝令取畿内青苗观之,听政之次,出示近臣。是岁,畿内菽粟 苗皆长数尺。帝顾谓左右曰:‘朕每念耕稼之勤,苟非兵食所资,固当尽复其租税。’
端拱初,亲耕籍田,以劝农事。然畿甸民苦税重,兄弟既壮乃析居,其田亩聚税于一家 ,即弃去;县岁按所弃地除其租,已而匿他舍,冒名佃作。帝闻而思革其弊,会知封丘 县窦玭言之,乃诏赐绯鱼,绢百匹;擢太子中允,知开封府司录事,俾按察京畿诸县田 租。玭专务苛刻以求课最,民实逃亡者,亦搜索于邻里亲戚之家,益造新籍,甚为劳扰 ,数月罢之。时州县之吏多非其人,土地之利不尽出,租税减耗,赋役不均,上下相蒙 ,积习成敝。乃诏:‘诸知州、通判具如何均平赋税,招辑流亡,惠恤孤贫,窒塞奸幸 ,凡民间未便事,限一月附疾置以闻。’而比年多稼不登,富者操奇赢之资,贫者取倍 称之息,一或小稔,富家责偿愈急,税调未毕,资储罄然。遂令州县戒里胥、乡老察视 ,有取富民谷麦赀财,出息不得逾倍,未输税毋得先偿私逋,违者罪之。
言者谓江北之民杂植诸谷,江南专种粳稻,虽土风各有所宜,至于参植以防水旱,亦古 之制。于是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麦、 黍、豆种者,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其租。淳化五年, 宋、亳数州牛疫,死者过半,官借钱令就江、淮市牛。未至,属时雨霑足,帝虑其耕稼 失时,太子中允武允成献踏犁,运以人力,即分命秘书丞、直史馆陈尧叟等即其州依式 制造给民。
凡州县旷土,许民请佃为永业,蠲三岁租,三岁外,输三分之一。官吏劝民垦田,悉书 于印纸,以俟旌赏。至道二年,太常博士、直史馆陈靖上言:
先王之欲厚生民,莫先于积谷而务农,盐铁榷酤斯为末矣。按天下土田,除江淮、湖湘 、两浙、陇蜀、河东诸路地里夐远,虽加劝督,未遽获利。今京畿周环二十三州,幅员 数千里,地之垦者十才二三,税之入者又十无五、六。复有匿里舍而称逃亡,弃耕农而 事游惰,赋额岁减,国用不充。
诏书累下,许民复业,蠲其租调,宽以岁时。然乡县扰之,每一户归业,则刺报所由。 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徭之籍,追胥责问,继踵而来,虽蒙蠲其常租,实无补于损瘠。 况民之流徙,始由贫困,或避私债,或逃公税。亦既亡遁,则乡里检其资财,至于室庐 、什器、桑枣、材木,咸计其直,或乡官用以输税,或债主取以偿逋;生计荡然,还无 所诣,以兹浮荡,绝意归耕。
如授以闲旷之田,广募游惰,诱之耕垦,未计赋租,许令别置版图,便宜从事;酌民力 丰寡、农亩肥硗,均配督课,令其不倦。其逃民归业,丁口授田,烦碎之事,并取大司 农裁决。耕桑之外,令益树杂木蔬果,孳畜羊犬鸡豚。给授桑土,潜拟井田,营造室居 ,使立保伍;养生送死之具,庆吊问遗之资,并立条制。候至三五年间,生计成立,即 计户定征,量田输税。若民力不足,官借籴钱,或以市糇粮,或以营耕具。凡此给受, 委于司农,比及秋成,乃令偿直,依时价折纳,以其成数关白户部。
帝览之喜,令靖条奏以闻。
靖又言:‘逃民复业及浮客请佃者,委农官勘验以给授田土,收附版籍,州县未得议其 差役;乏粮种、耕牛者,令司农以官钱给借。其田制为三品:以膏沃而无水旱之患者为 上品;虽沃壤而有水旱之患、埆瘠而无水旱之虑者为中品;既埆瘠复患于水旱者为下品 。上田人授百亩,中田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并五年后收其租,亦只计百亩,十收其 三。一家有三丁者,请加授田,如丁数五丁者从三丁之制,七丁者给五丁,十丁给七丁 ;至二十、三十丁者,以十丁为限。若宽乡田多,即委农官裁度以赋之。其室庐、蔬韭 及桑枣、榆柳种艺之地,每户十丁者给百五十亩,七丁者百亩,五丁者七十亩,三丁者 五十亩,不及三丁者三十亩。除桑功五年后计其租,余悉蠲其课。’
宰相吕端谓靖所立田制,多改旧法,又大费资用,以其状付有司。诏盐铁使陈恕等共议 ,请如靖奏。乃以靖为京西劝农使,按行陈、许、蔡、颍、襄、邓、唐、汝等州,劝民 垦田,以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副之。选、亮上言功难成,愿罢其事。帝志在 勉农,犹诏靖经度。未几,三司以费官钱数多,万一水旱,恐致散失,事遂寝。
真宗景德初,诏诸州不堪牧马闲田,依职田例招主客户多方种莳,以沃瘠分三等输课。 河朔戎寇之后,耕具颇阙,牛多瘠死。二年,内出踏犁式,诏河北转运使询于民间,如 可用,则官造给之;且令有司议市牛送河北。又以兵罢,民始务农创什器,遂权除生熟 铁度河之禁。是岁,命权三司使丁谓取户税条敕及臣民所陈田农利害,与盐铁判官张若 谷、户部判官王曾等参详删定,成景德农田敕五卷,三年正月上之。谓等又取唐开元中 宇文融请置劝农判田,检户口、田土伪滥;且虑别置官烦扰,而诸州长吏除当劝农,乃 请少卿、监为刺史、阁门使以上知州者,并兼管内劝农事,余及通判并兼劝农事,诸路 转运使、副兼本路劝农使。诏可。
大中祥符四年,诏曰:‘火田之禁,著在礼经,山林之间,合顺时令。其或昆虫未蛰, 草木犹蕃,辄纵燎原,则伤生类。诸州县人畬田,并如乡土旧例,自余焚烧野草,须十 月后方得纵火。其行路野宿人,所在检察,毋使延燔。’帝以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 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民田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内 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示民。后又种于玉宸殿,帝与近臣同观;毕刈,又遣内侍持于朝 堂示百官。稻比中国者穗长而无芒,粒差小,不择地而生。六年,免诸路农器之税。明 年,诸州牛疫,又诏民买卖耕牛勿算;继令群牧司选医牛古方,颁之天下。
天禧初,诏诸路自今候登熟方奏丰稔,或已奏丰稔而非时灾沴者,即须上闻,违者重置 其罪。先是,民诉水旱者,夏以四月,秋以七月,荆湖、淮南、江浙、川峡、广南水田 不得过期,过期者吏勿受;令、佐受诉,即分行检视,白州遣官复检,三司定分数蠲税 ;亦有朝旨特增免数及应输者许其倚格,京畿则特遣官复检。太祖时,亦或遣官往外州 检视,不为常制;伤甚,有免复检者。至是,又以复检烦扰,止遣官就田所阅视,即定 蠲数。时久罢畋游,令开封府谕民,京城四面禁围草城,许其耕牧。三年,诏民有孝弟 力田、储蓄岁计者,长吏倍存恤之。
初,朝议置劝农之名,然无职局。四年,始诏诸路提点刑狱朝臣为劝农使、使臣为副使 ,所至,取民籍视其差等,不如式者惩革之;劝恤农民,以时耕垦,招集逃散,检括陷 税,凡农田事悉领焉。置局案,铸印给之。凡奏举亲民之官,悉令条析劝农之绩,以为 殿最黜陟。
自景德以来,四方无事,百姓康乐,户口蕃庶,田野日辟。仁宗继之,益务约己爱人。 即位之初,下诏曰:‘今宿麦既登,秋种向茂,其令州县谕民,务谨盖藏,无或妄费。 ’上书者言赋役未均,田制不立,因诏限田:公卿以下毋过三十顷,牙前将吏应复役者 毋过十五顷,止一州之内,过是者论如违制律,以田赏告者。既而三司言:限田一州, 而卜葬者牵于阴阳之说,至不敢举事。又听数外置墓田五顷。而任事者终以限田不便, 未几即废。
时又禁近臣置别业京师及寺观毋得市田。初,真宗崩,内遣中人持金赐玉泉山僧寺市田 ,言为先帝植福,后毋以为例。繇是寺观稍益市田。明道二年,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言: ‘顷岁中人至涟水军,称诏市民田给僧寺,非旧制。’诏还民田,收其直入官。后承平 浸久,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
帝敦本务农,屡诏劝劭,观稼于郊,岁一再出;又躬耕籍田,以先天下。景祐初,患百 姓多去农为兵,诏大臣条上兵农得失,议更其法。遣尚书职方员外郎沈厚载出怀、卫、 磁、相、邢、洺、镇、赵等州,教民种水田。京东转运司亦言:‘济、兖间多闲田,而 青州兵马都监郝仁禹知田事,请命规度水利,募民耕垦。’从之。是秋,诏曰:‘仍岁 饥歉,民多失职。今秋稼甫登,方事敛获,州县毋或追扰,以妨农时。刑狱须证逮者速 决之。’
帝每以水旱为忧,宝元初,诏诸州旬上雨雪,著为令。庆历三年,诏民犯法可矜者别为 赎令,乡民以谷麦,市人以钱帛。谓民重谷帛,免刑罚,则农桑自劝,然卒不果行。参 知政事范仲淹言:‘古者三公兼六卿之职,唐命相判尚书六曹,或兼诸道盐铁、转运使 。请于职事中择其要者,以辅臣兼领。’于是以贾昌朝领农田,未及施为而仲淹罢,事 遂止。皇祐中,于苑中作宝岐殿,每岁召辅臣观刈谷麦,自是罕复出郊矣。
帝闻天下废田尚多,民罕土著,或弃田流徙为闲民。天圣初,诏民流积十年者,其田听 人耕,三年而后收,减旧额之半;后又诏流民能自复者,赋亦如之。既而又与流民限, 百日复业,蠲赋役,五年减旧赋十之八;期尽不至,听他人得耕。至是,每下赦令,辄 以招辑流亡、募人耕垦为言。民被灾而流者,又优其蠲复,缓其期招之。诏诸州长吏、 令、佐能劝民修陂池、沟洫之久废者,及垦辟荒田、增税二十万已上,议赏;监司能督 责部吏经画,赏亦如之。
久之,天下生齿益蕃,辟田益广。独京西唐、邓间尚多旷土,入草莽者十八、九,或请 徙户实之,或议置屯田,或欲遂废唐州为县。嘉祐中,唐守赵尚宽言土旷可辟,民希可 招,而州不可废。得汉邵信臣故陂渠遗迹而修复之,假牛犁、种食以诱耕者,劝课劳来 。岁余,流民自归及淮南、湖北之民至者二十余户;引水溉田几数万顷,变硗瘠为膏腴 。监司上其状,三司使包拯亦以为言,遂留再任。治平中,岁满当去。英宗嘉其勤,且 倚以兴辑,特进一官,赐钱二十万,复留再任。时患守令数易,诏察其有实课者增秩再 任,而尚宽应诏为天下倡。后太守高赋继之,亦以能劝课被奖,留再任。
天下垦田:景德中,丁谓著会计录云,总得一百八十六万余顷。以是岁七百二十二万余 户计之,是四户耕田一顷,繇是而知天下隐田多矣。又川峡、广南之田,顷亩不备,第 以五赋约之。至天圣中,国史则云:开宝末,垦田二百九十五万二千三百二十顷六十亩 ;至道二年,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五十一顷二十五亩;天禧五年,五百二十四万七千 五百八十四顷三十二亩。而开宝之数乃倍于景德,则谓之所录,固未得其实。皇祐、治 平,三司皆有会计录,而皇祐中垦田二百二十八万余顷,治平中四百四十万余顷,其间 相去不及二十年,而垦田之数增倍。以治平数视天禧则犹不及,而叙治平录者以谓此特 计其赋租以知顷亩之数,而赋租所不如者十居其七。率而计之,则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 万顷。是时,累朝相承,重于扰民,未尝穷按,故莫得其实,而废田见于籍者犹四十八 万顷。
治平四年,诏曰:‘岁比不登,今春时雨,农民桑蚕、谷麦,众作勤劳,一岁之功,并 在此时。其委安抚、转运司敕戒州县吏,省事息民,无夺其时。’‘诸路逃田三十年者 除其税十四,四十年以上十五,五十年以上六分,百年以上七分;佃及十年输五分,二 十年输七分,著为令。’
神宗熙宁元年,襄州宜城令朱纮复修水渠,溉田六千顷,诏迁一官。权京西转运使谢景 温言:‘在法,请田户五年内科役皆免。贬汝州四县客户,不一二年便为旧户纠抉,与 之同役,因此即又逃窜,田土荒莱。欲乞置垦田务,差官专领,籍四县荒田,召人请射 。更不以其人隶属诸县版籍,须五年乃拨附,则五年内自无差科。如招及千户以上者, 优奖。’诏不置务,余从所请。
明年,分遣诸路常平官,使专领农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种植之法,陂塘、圩堤、堤堰 、沟洫利害者,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随功利大小酬赏。民占荒逃田若归业者,责相保 任,逃税者保任为输之。已行新法县分,田土顷亩、川港陂塘之类,令、佐受代,具垦 辟开修之数授诸代者,令照籍有实乃代。
中书议劝民栽桑。帝曰:‘农桑,衣食之本。民不敢自力者,正以州县约以为赀,升其 户等耳。宜申条禁。’于是司农寺诸立法,先行之开封,视可行,颁于天下。民种桑柘 毋得增赋。安肃广信顺安军、保州,令民即其地植桑榆或所宜木,因可限阂戎马。官计 其活茂多寡,得差减在户租数;活不及数者罚,责之补种。
兴修水利田,起熙宁三年至九年,府界及诸路凡一万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 一百七十八顷有奇。神宗元丰元年,诏开废田,兴水利,民力不能给役者,贷以常平钱 谷,京西南路流民买耕牛者免征。五年,都水使者范三渊奏:‘自大名抵乾宁,跨十五 州,河徙地凡七千顷,乞募人耕种。’从之。
哲宗即位,宣仁太后临朝,首起司马光为门下侍郎,委之以政。诏天下臣民皆得以封事 言民间疾苦。光抗疏曰:‘四民之中,惟农最苦,寒耕热耘,霑体涂足,戴日而作,戴 星而息;蚕妇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极矣。而又水旱、霜 雹、蝗蜮间为之灾,幸而收成,公私之债,交争互夺。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 ,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之外有何可生之路 耳。而况聚敛之臣,于租税之外,巧取百端,以邀功赏。青苗则强散重敛,给陈纳新; 免役则刻剥穷民,收养浮食;保甲则劳于非业之作;保马则困于无益之费,可不念哉! 今者浚发德音,使畎亩之民得上封事。虽其言辞鄙杂,皆身受实患,直贡其诚,不可忽 也。’
初,熙宁六年,立法劝民栽桑,有不趋令,则仿屋粟、里布为之罚。然长民之吏不能究 宣德意,民以为病。至是,楚丘民胡昌等言其不便,诏罢之,且蠲所负罚金。兴平县抑 民田为牧地,民亦自言,诏悉还之。元祐四年,诏:‘濒河州县,积水冒田。在任官能 为民经画疏导沟畎,退出良田自百顷至千顷,第赏。’
崇宁中,广东南路转运判官王觉,以开辟荒田几及万顷,诏迁一官。其后,知州、部使 者以能课民种桑枣者,率优其第秩焉。政和六年,立管干圩岸、围岸官法,在官三年, 无隳损堙塞者赏之。京畿提点刑狱王本言:‘前任提举常平,根括诸县天荒瘠卤地一万 二千余顷入稻田务,已佃者五千三百余顷,尚虑令、佐不肯究心。’诏比开垦碱地格推 赏。平江府兴修围田二千余顷,令、佐而下以差减磨勘年。
八年,权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任谅奏:‘高邮军有逃田四百四十六顷,楚州 九百七十四顷,泰州五百七十二顷,平江府四百九十七顷,以六路计之,何可胜数。欲 诸县专选官按籍根括。’诏逃田可专委县丞,无丞处委他官,余并从之。
宣和二年,臣僚上言:‘监司、守令官带劝农,莫副上意,欲立四证验之:按田莱荒治 之迹,较户产登降之籍,验米谷贵贱之价,考租赋盈亏之数。四证具,则其实著矣。’ 命中书审定取旨。五年,诏:‘江东转运司根括到逃田一百六十顷一十六亩,两浙根括 到四百五十六顷,召人出租,专充今年增屯戍兵衣粮。’初,政和中,品官限田,一品 百顷,以差降杀,至九品为十亩;限外之数,并同编户差科。七年,又诏:‘内外宫观 舍置田,在京不得过五十顷,在外不得过三十顷,不免科差、徭役、支移。虽奉御笔, 许执奏不行。’
建炎元年五月,高宗即位,命有司招诱农民,归业者振贷之,蠲欠租,免耕牛税。三年 ,广州州学教授林勋献本政书十三篇,大略谓:‘国朝兵农之政,大抵因唐末之故。今 农贫而多失职,兵骄而不可用,是以饥民窜卒,类为盗贼。宜仿古井田之制,使民一夫 占田五十亩,其羡田之家毋得市田;其无田与游惰末作者,皆使为隶农,以耕田之羡。 杂纽钱谷,以为什一之税。本朝二税之数,视唐增至七倍。今本政之制,每十六夫为一 井,提封百里,为三千四百井,率税米五万一千斛,钱万二千缗。每井赋二兵一马,率 为兵六千八百人,马三千四百匹。此方百里之县所出赋税之数。岁取五之一以为上番之 额,以给征役;无事则又分为四番,以直官府,以给守卫。是民凡三十五年,而役始一 遍也。悉上则岁食米万九千余斛,钱三千六百余缗,无事则减四分之三,皆以一同之租 税供之。匹妇之贡,绢三尺,绵一两,百里之县,岁收绢四千余匹,绵三千四百斤;非 蚕乡则布六尺,麻二两,所收视绵绢倍之。行之十年,则民之口算,官之酒酤,与凡茶 、盐、香、矾之榷,皆可弛以予民。’其说甚备。寻以勋为桂州节度掌书记。
建炎以来,内外用兵,所在多逃绝之田。绍兴二年四月,诏两浙路收买牛具,贷淮东人 户。七月,诏:知兴国军王绹、知永兴县陈升率先奉诏诱民垦田,各增一秩。三年九月 ,户部言:‘百姓弃产,已诏二年外许人请射,十年内虽已请射及充职田者,并听归业 。孤幼及亲属应得财产者,守令验实给还,冒占者论如律。州县奉行不虔,监司按劾。 ’从之。(先是,臣僚言:‘近诏州县拘籍被虏百姓税赋,而苛酷之吏不考其实,其间 有父母被虏儿女存者,有中道脱者,有全家被虏而亲属偶归者,一概籍没,人情皇皇。 ’故有是命。)十月,募佃江东、西闲田,三等定租:上田亩输米一斗五升,中田一斗 ,下田七升。四年,贷庐州民钱万缗,以买耕牛。
五年五月,立守令垦田殿最格,(残破州县垦田增及一分,郡守升三季名次,增及九分 ,迁一官;亏及一分,降三季名次,亏及九分,镌一官。县令差减之。增亏各及十分者 ,取旨赏罚。其后以两淮、荆湖等路民稍复业,而旷土尚多,户部复立格上之:每州增 垦田千顷,县半之,守宰各进一秩;州亏五百顷,县亏五之一,皆展磨勘年。诏颁之诸 路。增,谓荒田开垦者;亏,谓熟田不因灾伤而致荒者。)又令县具归业民数及垦田多 寡,月上之州,州季上转运,转运岁上户部,户部置籍以考之。七月,都督行府言:‘ 潭、鼎、岳、澧、荆南归业之民,其田已佃者,以附近闲田与之,免三年租税;无产愿 受闲田者,亦与之。’上谕辅臣曰:‘淮北之民繈负而至,亦可给田,以广招徕之意。 ’
六年,减江东诸路逃田税额。知平江府章谊言:‘民所甚苦者,催科无法,税役不均。 强宗巨室阡陌相望,而多无税之田,使下户为之破产。乞委通判一员均平赋役。’九年 ,宗正少卿方庭实言:‘中原士民奔逃南州,十有四年,出违十年之限及流徙僻远卒未 能归者,望诏有司别立限年。’户部议:‘自复降赦日为始,再期五年,如期满无理认 者,见佃人依旧承佃。中原士民流寓东南,往往有坟墓,或官拘籍,或民冒占,便行给 还。’从之。十一年,复买牛贷淮南农户。
十二年,左司员外郎李椿年言经界不正十害,且言:‘平江岁入昔七十万有奇,今按籍 虽三十九万斛,然实入才二十万耳。询之土人,皆欺隐也。望考按核实,自平江始,然 后施之天下,则经界正而仁政行矣。’上谓宰执曰:‘椿年之论,颇有条理。’秦桧亦 言其说简易可行。程克俊曰:‘比年百姓避役,正缘经界不正。行之,乃公私之利。’ 以椿年为两浙路转运副使,措置经界。椿年请先往平江诸县,俟就绪即往诸州,要在均 平,为民除害,不增税额。十三年,以提举洪州玉隆观胡思、直显谟阁徐林议沮经界, 停官远徙。以民田不上税簿者没官,税簿不谨书者罪官吏。时量田不实者,罪至徒、流 ,江山尉汪大猷白椿年曰:‘法峻,民未喻,固有田少而供多者,愿许陈首追正。’椿 年为之轻刑、省费甚众。
十四年,以椿年权户部侍郎,措置经界。寻以母忧去,以两浙转运副使王𫓧权户部侍郎 措置。十五年,诏户部及所遣官委曲措置,务使赋税均而无扰。又因兴国军守臣宋时言 ,诏诸州县违期归业者,其田已佃及官卖者,即以官田之可耕者给还。十六年,王𫓧以 疾罢。十七年,复以李椿年权户部侍郎,措置经界。先是,真州兵烬之余,疮痍未复, 洪兴祖为守,请复租二年,明年又复请之,自是流民浸归。十八年,垦荒田至七万余亩 。
十九年,诏敕令所删定官郑克行四川经界法。克颇峻责州县,所谓‘省庄田‘者,虽蔬 果、桑柘莫不有征,而邛、蜀民田至什税其伍。通判嘉州杨承曰:‘仁政而虐行之,非 法意也。上不违令,下不扰民,则仁政得矣。’召诸邑令谓曰:‘平易近民,美成在久 ,其谨行之。无愧于心,何畏焉?’事迄成,为列郡最。其后,民有诉不均者,殿中侍 御史曹筠劾椿年,罢之。上谓秦桧曰:‘若下田受重税,将无以输。’桧曰:‘臣已谕 户部侍郎宋贶,有未均处亟与改正。’二十年,诏:两淮沃壤宜谷,置力田科,募民就 耕,以广官庄。知资州杨师锡言:有司奉行失当,田亩不分腴瘠,市居丈尺隙田,亦充 税产。于是降诏曰:‘椿年乞行经界,去民十害,今闻浸失本意。凡便民者依已行,害 民者与追正。’二十一年四月,宋贶罢。二十六年正月,上谓辅臣曰:‘经界事李椿年 主之,若推行就绪,不为不善。今诸路往往中辍,愿得一通晓经界者款曲议之。’会潼 川府转运判官王之望上书,言蜀中经界利害甚悉。明年,以之望提点刑狱,毕经界事。
三月,户部言:‘蜀地狭人伙,而京西、淮南膏腴官田尚多,许人承佃,官贷牛、种, 八年仍偿。并边免租十年,次边半之,满三年与其业。愿往者给据津发。’上曰:‘善 。但贫民乍请荒田,安能便得牛、种?若不从官贷,未免为虚文,可令相度支给。’四 月,通判安丰军王时升言:‘淮南土皆膏腴,然地未尽辟、民不加多者,缘豪强虚占良 田,而无遍耕之力;流民繈负而至,而无开耕之地。望凡荒闲田许人铲佃。’户部议: 期以二年,未垦者即如所请;京西路如之。诏以时升为司农寺丞。十月,用御史中丞汤 鹏举言,离军添差之人,授以江、淮、湖南荒田,人一顷,为世业。所在郡以一岁奉充 牛、种费,仍免租税十年,丁役二十年。
二十八年,王之望言:‘去年分遣官诣经界不均县裁正,今已迄事。此后吏民尚敢扇摇 以疑百姓者,乞重置于法。’从之。二十九年,知潭州魏良臣言:‘本州归业之民,以 熟田为荒,不输租。今令给甲输税,自明年始,不实,许人告,以为田赏之。’户部议 :‘期逾百日,依匿税法。’诏可。三十年,初令纯州平江县民实田输税,亩输米二升 四合。
孝宗隆兴元年,诏:‘凡百姓逃弃田宅,出二十年无人归认者,依户绝法。’乾道元年 正月,都省言:‘淮民复业,宜先劝课农桑。令、丞植桑三万株至六万株,守、倅部内 植二十万株以上,并论赏有差。’二月,三省、枢密院言:‘归正人贫乏者散居两淮, 去冬淮民种麦甚广,逃亡未归,无人收获。’诏诸郡量口均给,其已归业者毋例扰之。 四年,知鄂州李椿奏:‘州虽在江南,荒田甚多,请佃者开垦未几,便起毛税,度田追 呼,不任其扰,旋即逃去。今欲召人请射,免税三年;三年之后为世业,三分为率,输 苗一分,更三年增一分,又三年全输。归业者别以荒田给之。’又诏楚州给归正人田及 牛具、种粮钱五万缗。
六年二月,诏曰:‘朕深惟治不加进,思有以正其本者。今欲均役法,严限田,抑游手 ,务农桑。凡是数者,卿等二三大臣为朕任之。’十有二月,监进奏院李结献治田三议 :一曰务本,二曰协力,三曰因时。大略谓:‘浙西低田恃堤为固,若堤岸高厚,则水 不能入。乞于苏、湖、常、秀诸州水田塘浦要处,官以钱米贷田主,乘此农隙,作堰增 令高阔,则堤成而水不为患。方此饥馑,俾食其力,因其所利而利之。秋冬旱涸,泾滨 断流,车畎修筑,尤为省力。’诏令胡坚常相度以闻。其后,户部以三议切当,但工力 浩瀚,欲晓有田之家,各依乡原亩步出钱米与租田之人,更相修筑,庶官无所费,民不 告劳。从之。
七年二月,知扬州晁公武奏:‘朝廷以沿淮荒残之久,未行租税,民复业与创户者,虽 阡陌相望,然闻之官者十才二三,咸惧后来税重。昔晚唐民务稼穑则增其租,故播种少 ;吴越民垦荒田而不加税,故无旷土。望诏两淮更不增赋,庶民知劝。’诏可。十月, 司马伋请劝民种麦,为来春之计。于是诏江东西、湖南北、淮东西路帅漕,官为借种及 谕大姓假贷农民广种,依赈济格推赏,仍上已种顷亩,议赏罚。九年,王之奇奏增定力 田赏格,募人开耕荒田,给官告绫纸以备书填,及官会十万缗充农具等用。以种粮不足 ,又诏淮东总领所借给稻三万石。
淳熙五年,诏:‘湖北佃户开垦荒田,止输旧税。若包占顷亩,未悉开耕,诏下之日, 期以二年,不能遍耕者拘作营田,其增税、铲佃之令勿行。’六年五月,提举浙西常平 茶盐颜师鲁奏:‘设劝课之法,欲重农桑、广种植也。今乡民于己田连接闲旷硗确之地 ,垦成田园,用力甚勤。或以未陈起税,为人所讼,即以盗耕罪之,何以劝力田哉?止 宜实田起税,非特可戢告讦之风,亦见盛世重农之意。’诏可。十有一月,臣僚奏:‘ 比令诸路帅、漕督守令劝谕种麦,岁上所增顷亩。然土有宜否,湖南一路唯衡、永等数 郡宜麦,余皆文具。望止谕民以时播种,免其岁上增种之数,庶得劝课之实。’
七年,复诏两浙、江、淮、湖南、京西路帅、漕臣督守令劝民种麦,务要增广。自是每 岁如之。八年五月,诏曰:‘迺者得天之时,蚕麦既登,及命近甸取而视之,则穗短茧 薄,非种植风厉之功有所未至欤?朕将稽勤惰而诏赏罚焉。’是岁连雨,下田被浸,诏 两浙诸州军与常平司措置,再借种粮与下户播种,毋致失时。十有一月,辅臣奏:‘田 世雄言,民有麦田,虽垦无种,若贷与贫民,犹可种春麦。臣僚亦言,江、浙旱田虽已 耕,亦无麦种。’于是诏诸路帅、漕、常平司,以常平麦贷之。
先是,知扬州郑良嗣言:‘两淮民田,广至包占,多未起税。朝廷累限展首,今限满适 旱,乞更展一年。’诏如其请。九年,著作郎袁枢振两淮还,奏:‘民占田不知其数, 二税既免,止输谷帛之课。力不能垦,则废为荒地;他人请佃,则以疆界为词,官无稽 考。是以野不加辟,户不加多,而郡县之计益窘。望诏州县画疆立券,占田多而输课少 者,随亩增之;其余闲田,给与佃人,庶几流民有可耕之地,而田莱不至多荒。’
绍熙元年,初,朱熹为泉之同安簿,知三郡经界不行之害。至是,知漳州。会臣僚请行 闽中经界,诏监司条具,事下郡。熹访问讲求,纤悉备至。乃奏言:‘经界最为民间莫 大之利,绍兴已推行处,公私两利,独泉,漳、汀未行。臣不敢先一身之劳逸,而后一 州之利病,切独任其必可行也。然必推择官吏,委任责成;度量步亩,算计精确;画图 造帐,费从官给;随产均税,特许过乡通县均纽,庶几百里之内,轻重齐同。今欲每亩 随九等高下定计产钱,而合一州租税钱米之数,以产钱为母,每文输米几何,钱几何, 止于一仓一库受纳。既输之后,却视元额分隶为省计,为职田,为学粮,为常平,各拨 入诸仓库。版图一定,则民业有经矣。但此法之行,贫民下户固所深喜,然不能自达其 情;豪家猾吏实所不乐,皆善为说辞,以惑群听;贤士大夫之喜安静、厌纷扰者,又或 不深察而望风沮怯,此则不能无虑。’辅臣请行于漳州。明年春,诏漕臣陈公亮同熹协 力奉行。会农事方兴,熹益加讲究,冀来岁行之。细民知其不扰而利于己,莫不鼓舞, 而贵家豪右占田隐税、侵渔贫弱者,胥为异论以摇之,前诏遂格。熹请祠去。五年,蠲 庐州旱伤百姓贷稻种三万二千一百石。
庆元元年二月,上以岁凶,百姓饥病,诏曰:‘朕德菲薄,饥馑荐臻,使民阽于死亡, 夙夜惨怛,宁敢诿过于下耶?顾使者、守令所与朕分寄而共忧也,乃涉春以来,闻一二 郡老稚乏食,去南亩,捐沟壑,咎安在耶?岂振给不尽及民欤?得粟者未必饥,饥者未 必得欤?偏聚于所近,不能均济欤?官吏视成而自不省欤?其各恪意措画,务使实惠不 壅,毋以虚文蒙上,则朕汝嘉。’
宁宗开禧元年,夔路转运判官范荪言:‘本路施、黔等州荒远,绵亘山谷,地旷人稀, 其占田多者须人耕垦,富豪之家诱客户举室迁去。乞将皇祐官庄客户逃移之法校定:凡 为客户者,许役其身,毋及其家属;凡典卖田宅,听其离业,毋就租以充客户;凡贷钱 ,止凭文约交还,毋抑勒以为地客;凡客户身故、其妻改嫁者,听其自便,女听其自嫁 。庶使深山穷谷之民,得安生理。’刑部以皇祐逃移旧法轻重适中,可以经久,淳熙比 附略人之法太重,今后凡理诉官庄客户,并用皇祐旧法。从之。
嘉定八年,左司谏黄序奏:‘雨泽愆期,地多荒白。知余杭县赵师恕请劝民杂种麻、粟 、豆、麦之属,盖种稻则费少利多,杂种则劳多获少。虑收成之日,田主欲分,官课责 输,则非徒无益;若使之从便杂种,多寡皆为己有,则不劝而勤,民可无饥。望如所陈 ,下两浙、两淮、江东西等路,凡有耕种失时者并令杂种,主毋分其地利,官毋取其秋 苗,庶几农民得以续食,官免振救之费。’从之。
知婺州赵㦛夫行经界于其州,整有伦绪,而○夫报罢。士民相率请于朝,乃命赵师喦继之 。后二年,魏豹文代师喦为守,行之益力。于是向之上户析为贫下之户,实田隐为逃绝 之田者,粲然可考。凡结甲册、户产簿、丁口簿、鱼鳞图、类姓簿二十三万九千有奇, 创库匮以藏之,历三年而后上其事于朝。
淳祐二年九月,敕曰:‘四川累经兵火,百姓弃业避难,官以其旷土权耕屯以给军食, 及民归业,占据不还。自今凡民有契券,界至分明,所在州县屯官随即归还。其有违戾 ,许民越诉,重罪之。’
六年,殿中侍御史兼侍讲谢方叔言:
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而极,非限民名田有所不可,是亦救世道之微权也。国朝驻跸钱 塘,百有二十余年矣。外之境土日荒,内之生齿日繁,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 百姓日贫,经制日坏,上下煎迫,若有不可为之势。所谓富贵操柄者,若非人主之所得 专,识者惧焉。夫百万生灵资生养之具,皆本于谷粟,而谷粟之产,皆出于田。今百姓 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及百万石者;少民百亩之田,频年差充保役,官吏诛求百端 ,不得已,则献其产于巨室,以规免役。小民田日减而保役不休,大官田日增而保役不
及。以此弱之肉,彊之食,兼并浸盛,民无以遂其生。于斯时也,可不严立经制以为之 防乎?
去年,谏官尝以限田为说,朝廷付之悠悠。不知今日国用边饷,皆仰和籴。然权势多田 之家,和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敌人睥睨于外,盗贼窥伺于内,居此之时, 与其多田厚赀不可长保,曷若捐金助国共纾目前?在转移而开导之耳。乞谕二三大臣,
摭臣僚论奏而行之,使经制以定,兼并以塞,于以尊朝廷,于以裕国计。陛下勿牵贵近之言以摇初意,大臣勿避仇怨之多而废良策,则天下幸甚。
从之。
十一年九月,敕曰:‘监司、州县不许非法估籍民产,戒非不严,而贪官暴吏,往往不 问所犯轻重,不顾同居有分财产,壹例估籍,殃及平民。或户绝之家不与命继;或经陈 诉许以给还,辄假他名支破,竟成干没;或有典业不听收赎,遂使产主无辜失业。违戾 官吏,重置典宪。’是岁,信常饶州、嘉兴府举行经界。
景定元年九月,敕曰:‘州县检校孤幼财产,往往便行侵用,洎至年及陈乞,多称前官 用过,不即给还。自今如尚违戾,以吏业估偿,官论以违制,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
咸淳元年,监察御史赵顺孙言:‘经界将以便民,虽穷阎下户之所深愿,而未必豪宗大 姓之所尽乐。自非有以深服其心,则亦何以使其情意之悉孚哉?且今之所谓推排,非昔 之所谓自实也。推排者,委之乡都,则径捷而易行;自实者,责之于人户,则散漫而难 集。嘉定以来之经界,时至近也,官有正籍,乡都有副籍,彪列昈分,莫不具在,为乡 都者不过按成牍而更业主之姓名。若夫绍兴之经界,其时则远矣,其籍之存者寡矣。因 其鳞差栉比而求焉,由一而至百,由百而至千,由千而至万,稽其亩步,订其主佃,亦 莫如乡都之便也。朱熹所以主经界而辟自实者,正谓是也。州县能守朝廷乡都任责之令 ,又随诸州之便宜而为之区处,当必人情之悉孚,不令而行矣。’从之。
三年,司农卿兼户部侍郎李镛言:‘夫经界尝议修明矣,而修明卒不行;尝令自实矣, 而自实卒不竟。岂非上之任事者每欲避理财之名,下之不乐其成者又每倡为扰民之说。 故宁坐视邑政之坏,而不敢诘猾吏奸民之欺;宁忍取下户之苛,而不敢受豪家大姓之怨 。盖经界之法,必多差官吏,必悉集都保,必遍走阡陌,必尽量步亩,必审定等色,必 纽折计等,奸弊转生,久不迄事。乃若推排之法,不过以县统都,以都统保,选任才富 公平者,订田亩税色,载之图册,使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籍而已。臣守吴门, 巳尝见之施行。今闻绍兴亦渐就绪,湖南漕臣亦以一路告成。窃谓东南诸郡,皆奉行惟 谨。其或田亩未实,则令乡局厘正之;图册未备,则令县局程督之。又必郡守察县之稽 违,监司察郡之怠弛,严其号令,信其赏罚,期之秋冬以竟其事,责之年岁以课其成, 如周官日成、月要、岁会以综核之。’于是诏诸路漕、帅施行焉。
大抵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而诸籍没田募民耕者,皆仍私租旧额, 每失之重,输纳之际,公私事例迥殊。私租额重而纳轻,承佃犹可;公租额重而纳重, 则佃不堪命。州县胥吏与仓库百执事之人,皆得为侵渔之道于耕者也。季世金人乍和乍 战,战则军需浩繁,和则岁币重大,国用常苦不继,于是因民苦官租之重,命有司括卖 官田以给用。其初弛其力役以诱之,其终不免于抑配,此官田之弊也。嘉定以后,又有 所谓安边所田,收其租以助岁币。至其将亡,又限民名田,买其限外所有,谓之公田。 初议欲省和籴以纾民力,而其弊极多,其租尤重;宋亡,遗患犹不息也。凡水田、官田 之法,公田见于史者,汇其始末而悉载于篇,有足鉴者焉。
绍兴元年,诏宣州、太平州守臣修圩。二年,以修圩钱米及贷民种粮,并于宣州常平、 义仓米拨借。三年,定州县圩田租额充军储。建康府永丰圩租米,岁以三万石为额。圩 四至相去皆五六十里,有田九百五十余顷,近岁垦田不及三之一。至是,始立额。
五年,江东帅臣李光言:‘明、越之境,皆有陂湖,大抵湖高于田,田又高于江、海。 旱则放湖水溉田,涝则决田水入海,故无水旱之灾。本朝庆历、嘉祐间,始有盗湖为田 者,其禁甚严。政和以来,创为应奉,始废湖为田。自是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患。余 姚、上虞每县收租不过数千斛,而所失民田常赋,动以万计。莫若先罢两邑湖田。其会 稽之鉴湖、鄞之广德湖、萧山之湘湖等处尚多,望诏漕臣尽废之。其江东、西圩田,苏 、秀围田,令监司守令条上。’于是诏诸路漕臣议之。其后议者虽称合废,竟仍其旧。
初,五代马氏于潭州东二十里,因诸山之泉,筑堤潴水,号曰龟塘,溉田万顷。其后堤 坏,岁旱,民皆阻饥。七年,守臣吕颐浩始募民修复,以广耕稼。十六年,知袁州张成 巳言:‘江西良田,多占山冈,望委守令讲陂塘灌溉之利。’其后比部员外郎李咏言,淮 西高原处旧有陂塘,请给钱米,以时修浚。知江阴军蒋及祖亦请浚治本军五卸沟以泄水 ,修复横河支渠以溉旱。乃并诏诸路常平司行之,每季以施行闻。
二十三年,谏议大夫史才言:‘浙西、民田最广,而平时无甚害者,太湖之利也。近年 濒湖之地,多为兵卒侵据,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旱则据之以溉,而民田不 沾其利;涝则远近泛滥,不得入湖,而民田尽没。望尽复太湖旧迹,使军民各安,田畴 均利。’从之。二十四年,大理寺丞周环言:‘临安、平江、湖、秀四州下田,多为积 水所浸。缘溪山诸水并归太湖,自太湖分二派:东南一派由松江入于海,东北一派由诸 浦注之江。其沿江泄水,惟白茅一浦最大。今泥沙淤塞,宜决浦故道,俾水势分派流畅 ,实四州无穷之利。’诏两浙漕臣视之。
二十八年,两浙转运副使赵子㴋、知平江府蒋璨言:‘太湖者,数州之巨浸,而独泄以 松江之一川,宜其势有所不逮。是以昔人于常熟之北开二十四浦,疏而导之江;又于昆 山之东开一十二浦,分而纳之海。三十六浦后为潮汐沙积,而开江之卒亦废,于是民田 有淹没之患。天圣间,漕臣张纶尝于常熟、昆山各开众浦;景祐间,郡守范仲淹亦亲至 海浦,浚开五河;政和间提举官赵霖复尝开浚。今诸浦湮塞,又非前比,计用工三百三 十余万,钱三十三万余缗,米十万余斛。’于是诏监察御史任古复视之。既而古至平江 言:‘常熟五浦通江诚便,若依所请,以五千功,月余可毕。’诏以激赏库钱、平江府 上供米如数给之。二十九年,子㴋又言:‘父老称福山塘与丁泾地势等,若不濬福山塘 ,则水必倒注于丁泾。’乃命并濬之。
隆兴二年八月,诏:‘江、浙水利,久不讲修,势家围田,堙塞流水。诸州守臣按视以 闻。’于是知湖州郑作肃、知宣州许尹、知秀州姚宪、知常州刘唐稽并乞开围田,濬港 渎。诏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陈弥作,常州、江阴军委叶谦亨,宣州、 太平州委沈枢措置。九月,刑部侍郎吴芾言:‘昨守绍兴,尝请开鉴湖废田二百七十顷 ,复湖之旧,水无泛滥,民田九千余顷,悉获倍收。今尚有低田二万余亩,本亦湖也, 百姓交佃,亩直才两三缗。欲官给其半,尽废其田,去其租。’户部请符浙东常平司同 绍兴府守臣审细标迁。从之。
乾道二年四月,诏漕臣王炎开浙西势家新围田,草荡、荷荡、菱荡及陂湖溪港岸际旋筑 塍畦、围裹耕种者,所至守令同共措置。炎既开诸围田,凡租户贷主家种粮债负,并奏 蠲之。六月,知秀州孙大雅代还,言:‘州有柘湖、淀山湖、当湖、陈湖,支港相贯, 西北可入于江,东南可达于海。旁海农家作坝以却咸潮,虽利及一方,而水患实害邻郡 ;设疏导之,则又害及旁海之田。若于诸港浦置闸启闭,不惟可以泄水,而旱亦获利。 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钱,下户出力,于农隙修治之。’于是以两浙转运副使姜诜与 守臣视之,诜寻与秀常州、平江府、江阴军条上利便。诏:‘秀州华亭县张泾闸并淀山 东北通陂塘港浅处,俟今年十一月兴修;江阴军、常州蔡泾闸及申港,明年春兴修;利 港俟休役一年兴修;平江府姑缓之。’三年三月,诜使还,奏:‘开浚毕功,通泄积水 ,久浸民田露出塍岸。臣已谕民趁时耕种。恐下户阙本,良田复荒,望令浙西常平司贷 给种粮。’又奏措置、提督、监修等官知江阴军徐藏等减磨勘年有差。
四年,以彭州守臣梁介修复三县一十余堰,灌溉之利及于邻邦,诏介直秘阁、利路转运 判官。七年,王炎言:‘兴元府山河堰世传汉萧、曹所作。本朝嘉祐中,提举史炤上堰 法,获降敕书刻石堰上。绍兴以来,户口凋疏,堰事荒废,遂委知兴元府吴拱修复,发 卒万人助役。宣抚司及安抚、都统司共用钱三万一千余缗,尽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 里,凡溉南郑、褒城田二十三万三千亩有奇。’诏奖谕拱。
九年,户部侍郎兼枢密都承旨叶衡言:‘奉诏核实宁国府、太平州圩岸,内宁国府惠民 、化城旧圩四十余里,新筑九里余;太平州黄池镇福定圩周四十余里,庭福等五十四圩 周一百五十余里,包围诸圩在内,芜湖县圩周二百九十余里,通当涂圩共四百八十余里 。并高广坚致,濒水一岸种植榆柳,足捍风涛,询之农民,实为永利。’于是诏奖谕判 宁国府魏王恺,略曰:‘大江之堧,其地广袤,使水之蓄泄不病而皆为膏腴者,圩之为利 也。然水土斗啮,从昔善坏。卿聿修稼政,巨防屹然,有怀勤止,深用叹嘉。’九年八月 ,臣僚言江西连年荒旱,不能预兴水利为之备。于是乃降诏曰:‘朕惟旱干、水溢之灾 ,尧、汤盛时,有不能免。民未告病者,备先具也。豫章诸郡县,但阡陌近水者,苗秀 而实;高卬之地,雨不时至,苗辄就槁。意水利不修,失所以为旱备乎?唐韦丹为江西 观察使,治陂塘五百九十八所,灌田万二千顷。此特施之一道,其利如此,矧天下至广 也。农为生之本也,泉流灌溉,所以毓五谷也。今诸道名山,川原甚众,民未知其利。 然则通沟渎,潴陂泽,监司、守令,顾非其职欤?其为朕相丘陵原隰之宜,勉农桑,尽 地利,平繇行水,勿使失时。虽有丰凶,而力田者不至拱手受弊,亦天人相因之理也。 朕将即勤惰而寓赏罚焉。’
淳熙二年,两浙转运判官陈岘言:‘昨奉诏遍走平江府、常州、江阴军,谕民并力开濬 利港诸处,并已毕功。始欲官给钱米,岁不下数万,今皆百姓相率效力而成。’诏常熟 知县刘颖特增一秩,余论赏有差。三年,赐皇子判明州魏王恺诏曰:‘陂湖川泽之利, 或通或塞,存乎其人。四明为州实治鄞,鄞之乡东西凡十四,而钱湖之水实溉其东之七 。吏惰不虔,葑菼芜翳,利失其旧,农人病焉。卿临是邦,乃能讲求利便而濬治之,遂 使并湖七乡之田,无异时旱乾之患,其为泽岂浅哉。剡奏彻闻,不忘嘉叹。’
十年,大理寺丞张抑言:‘陂泽湖塘,水则资之潴泄,旱则资之灌溉。近者浙西豪宗, 每遇旱岁,占湖为田,筑为长堤,中植榆柳,外捍茭芦,于是旧为田者,始隔水之出入 。苏、湖、常、秀昔有水患,今多旱灾,盖出于此。乞责县令毋给据,尉警捕,监司觉 察。有围裹者,以违制论;给据与失察者,并坐之。’既而漕臣钱冲之请每围立石以识 之,共一千四百八十九所,令诸郡遵守焉。
绍熙二年,诏守令到任半年后,具水源湮塞合开修处以闻;任满日,以兴修水利图进, 择其劳效着明者赏之。庆元二年,户部尚书袁说友等言:‘浙西围田相望,皆千百亩, 陂塘溇渎,悉为田畴,有水则无地可潴,有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无复 稔岁矣。’嘉泰元年,以大理司直留佑贤、宗正寺主簿李澄措置,自淳熙十一年立石之 后,凡官民围裹者尽开之。又令知县并以‘点检围田事’入衔,每岁三四月,同尉点检 有无奸民围裹状,上于州,州闻于朝。三年遣官审视,及委台谏察之。二年二月,佑贤 、澄使还,奏追毁临安、平江、嘉兴,湖、常开掘户元给佃据。三月,右正言施康年言 :‘近属贵戚不体九重爱民之心,止为一家营私之计,公然投牒以沮成法,乞戒饬:自 今有陈状者,指名奏劾,必罚无赦。’
开禧二年,以淮农流移,无田可耕,诏两浙州县已开围田,许元主复围,专召淮农租种 。嘉定三年,臣僚言:‘窃闻豪民巨室并缘为奸,加倍围裹,又影射包占水荡,有妨农 民灌溉。’于是复诏浙西提举司俟农隙开掘。七年,复临安府西湖旧界,尽蠲岁增租钱 。十七年,臣僚言:‘越之鉴湖,溉田几半会稽,兴化之木兰陂,民田万顷,岁饮其泽 。今官豪侵占,填淤益狭。宜戒有司每岁省视,厚其潴蓄,去其壅底,毋容侵占,以妨 灌溉。’皆次第行之。
宝庆元年,以右谏议大夫朱端常奏,除嘉泰间已开浙西围田租钱,盖税额尚存,州县迫 民白纳故也。宝祐元年,史馆校勘黄国面对:‘围田自淳熙十一年识石者当存之,复围 者合权其利害轻重而为之存毁,其租或归总所,或隶安边所,或分隶诸郡。’上曰:‘ 安边所田,近已拨归本所。’国又奏:‘自丁未已来创围之田,始因殿司献草荡,任事 者欲因以为功,凡旱干处悉围之,利少害多,宜开掘以通水道。’上然之。咸淳十年, 以江东水伤,除九年圩田租,减四分。
绍兴二十七年,赵子㴋奉诏措置镇江府沙田,欲轻立租课,令见佃者就耕;如势家占吝 ,追日前所收租利。诏速拘其田措置,蠲其冒佃之租。二十八年正月,诏户部员外郎莫 濛同浙西、江东、淮南漕臣赵子㴋、邓根、孙荩视诸路沙田、芦场。先是,言者谓江、 淮间沙田、芦场为人冒占,岁失官课至多,故以命濛等。既而殿中侍御史叶义问言:‘ 奉行者不恤百姓,名为经量,实逼县官按图约纽,惟务增数,以希进用。有力之家初无 加损,贫民下户已受其害。因小利扰之,必致逃移,坐失税额。’因极论之。二月,诏 :‘沙田、芦场止为势家诡名冒占,其三等以下户勿例根括。’六月,以孙荩措置沙田 灭裂,罢之。诏:‘浙西江东沙田、芦场,官户十顷、民户二十顷以上并增租,余如旧 。置提领官田所掌之,不隶户部。’二十九年,以莫濛经量沙田、芦场失实,责监饶州 景德镇税,遂诏尽罢所增租。
三十二年九月,赵子㴋言:‘浙西、江东、淮东沙田,往年经量,有不尽不实处,为人 户包占。期以今冬自陈,给为己业,与免租税之半;过期许人告,以全户所租田赏之。 其芦场量力轻租。’诏以冯方措置。十有一月,方滋疏论沙田。上问:‘沙田或以为可 取,或以为可捐。’陈康伯等奏:‘君子小人,各从其类。小人乐于生事,不惜为国敛 怨;君子务存大体,唯恐有伤仁政,所以不同。’上然之,命止前诏勿行。
乾道元年,臣僚言:‘浙西、淮东、江东路沙田芦场,顷亩浩瀚,宜立租税,补助军食 。’诏复令梁俊彦与张津等措置。二年,辅臣奏:‘俊彦所上沙田、芦场之税,或十取 其一,或取其二,或取其三,皆不分主客。’朝廷疑之。六年,以俊彦所括沙田、芦场 二百八十余万亩,其间或已充己业,起税不一,及包占未起租者,乞并估卖、立租。诏 蔡洸、梁俊彦行在置司措置。八年七月,诏提领官田所所催三路沙田、芦场租钱并归户 部。十月,遣官实江、淮沙田、芦场顷亩,悉追正之。
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诏见佃者就耕,岁减租二分。三年,凡天下官 田,令民依乡例自陈输租。绍兴元年,以军兴用度不足,诏尽鬻诸路官田。五年,诏诸 官田比邻田租,召人请买,佃人愿买者听,佃及三十年以上者减价十之二。六年,诏诸 路总领谕民投买户绝、没官、贼徒田舍及江涨沙田、海退泥田。七年,以贼徒田舍及逃 田充官庄,其没官田依旧出卖。二十年,凡没官田、城空田、户绝房廊及田,并拨隶常 平司;转运、提刑、茶盐司没入田亦如之。
二十一年,以大理寺主簿丁仲京言,凡学田为势家侵佃者,命提学官觉察。又命拨僧寺 常住绝产以赡学。户部议并拨无敕额庵院田,诏可。初,闽以福建八郡之田分三等:膏 腴者给僧寺、道院,中下者给土著流寓。自刘夔为福州,始贸易取赀。迨张守帅闽,( 绍兴二年秋。)上倚以拊循凋瘵,存上等四十余刹以待高僧,余悉令民请买,岁入七八 万缗以助军衣,余宽百姓杂科,民皆便之。
二十六年,以诸路卖官田钱七分上供,三分充常平司籴本。初,尽鬻官田,议者恐佃人 失业,未卖者失租。侍御史叶义问言:‘今尽鬻其田,立为正税,田既归民,税又归官 ,不独绝欺隐之弊,又可均力役之法。’浙东刑狱使者邵大受亦乞承买官田者免物力三 年至十年。(一千贯以下免三年,一千贯以上五年,五千贯以上十年。)于是诏所在常 平没官、户绝田,已佃未佃、已添租未添租,并拘卖。二十九年,初,两浙转运司官庄 田四万二千余亩,岁收稻、麦等四万八千余斛;营田九十二万六千余亩,岁收稻、麦、 杂豆等十六万七千余斛,充行在马料及籴钱。四月,诏令出卖。七月,诏诸路提举常平 官督察欺弊,申严赏罚。分水令张升佐、宜兴令己以卖田稽违,各贬秩罢任。九月,浙 东提举常平都絜以卖田最多,增一秩。三十年,诏承买荒田者免三年租。
乾道二年,户部侍郎曾怀言:‘江西路营田四千余顷,已佃一千九百余顷,租钱五万五 百余贯,若出卖,可得六万七千余贯;及两浙转运司所括已佃九十余万亩,合而言之, 为数浩瀚。今欲遵元诏,见佃愿买者减价二分。’诏曾怀等提领出卖,其钱输左藏南库 别贮之。四年四月,江东路营田亦令见佃者减价承买,期以三月卖绝,八月住卖;诸路 未卖营田,转运司收租。七年,提举浙西常平李结乞以见管营田拨归本司,同常平田立 管庄。梁克家亦奏:‘户部卖营田,率为有力者下价取之,税入甚微,不如置官庄,岁 可得五十万斛。’八年,以大理寺主簿薛季宣于黄冈、麻城立官庄二十二所。九年,以 司农寺丞叶翥等出卖浙东、西路诸官田,以登闻检院张孝贲等出卖江东、西路诸官田, 以郎官薛元鼎拘催江、浙、闽、广卖官田钱四百余万缗。
淳熙元年,臣僚言:‘出卖官田,二年之间,三省、户部困于文移,监司、州郡疲于出 卖。上下督责,不为不至,始限一季,继限一年,已卖者才十三,已输者才十二。盖卖 产之家,无非大姓。估价之初,以上色之产,轻立价贯,揭榜之后,率先投状;若中下 之产,无人属意,所立之价,轻重不均。莫若且令元佃之家着业输租,岁犹可得数十万 斛。’从之。六年,诏诸路转运、常平司,凡没官田、营田、沙田、沙荡之类,复括数 卖之。绍熙四年,以臣僚言住卖。庆元元年八月,江东转运提举司以绍熙四年住卖以后 续没官田,依乡价复召人承买,以其钱充常平籴本。十有一月,余端礼、郑侨言,福建 地狭人稠,无以赡养,生子多不举。福建提举宋之瑞乞免鬻建、剑、汀、邵没官田,收 其租助民举子之费,诏从之。四年,诏诸路召卖不行田,复实减价,其沙砾不可新处除 之。
开熙三年,韩侂胄既诛,金人讲解。明年,用廷臣言,置安边所,凡侂胄与其他权幸没 入之田,及围田、湖田之在官者皆隶焉。输米七十二万二千七百斛有奇,钱一百三十一 万五千缗有奇,藉以给行人金、缯之费。迨与北方绝好,军需边用每于此取之。
景定四年,殿中侍御史陈尧道、右正言曹孝庆、监察御史虞虑张晞颜等言廪兵、和籴、 造楮之弊,‘乞依祖宗限田议,自两浙、江东西官民户逾限之田,抽三分之一买充公田 。得一千万亩之田,则岁有六七百万斛之入可以饷军,可以免籴,可以重楮,可以平物 而安富,一举而五利具矣。’有旨从其言。朝士有异议者,丞相贾似道奏:‘救楮之策 莫切于住造楮,住造楮莫切于免和籴,免和籴莫切于买逾限田。’因历诋异议者之非, 帝曰:‘当一意行之。’浙西安抚魏克愚言:‘取四路民田立限回买,所以免和籴而益 邦储,议者非不自以为公且忠也。然而未见其利,而适见其害。近给事中徐经孙奏记丞 相,言江西买田之弊甚详,若浙西之弊,则尤有甚于经孙所言者。’因历述其为害者八 事,疏奏不省。
六郡回买公田,亩起租满石者偿二百贯,九斗者偿一百八十贯,八斗者偿一百六十贯, 七斗者偿一百四十贯,六斗者偿一百二十贯。五千亩以上,以银半分、官告五分、度牒 二分、会子二分半;五千亩以下,以银半分、官告三分、度牒二分、会子三分半;千亩 以下,度牒、会子各半;五百亩至三百亩,全以会子。是岁,田事成,每石官给止四十 贯,而半是告、牒,民持之而不得售,六郡骚然。所遣刘良贵、陈时、赵与时、廖邦杰 、成公策等推赏有差。邦杰之在常州,害民特甚,民至有本无田而以归并抑买自经者。 分置庄官催租,州县督庄官及时交收运发。
五年,选官充官田所分司,平江、嘉兴,安吉各一员,常州、江阴、镇江共一员,凡公 田事悉以委之。是岁七月,彗见于东方。下诏求言,京学生萧规、叶李等三学六馆皆上 封章;前秘书监高斯得亦应诏驰驿上封事,力陈买田之失人心、致天变;谢枋得校文江 东运司,方山京校文天府,皆指陈得失。未几,萧规等真决黥隶,枋得、山京相继被劾 ,斯得虽予郡,寻罢之。
咸淳三年,京师籴贵,勒平江、嘉兴上户运米入京,鞭笞囚系,死于非命者十七八。太 常寺簿陆逵谓:买田本以免和籴,今勒其运米,害甚于前。似道怒,出逵知台州,未至 ,怖死。四年,以差置庄官弊甚,尽罢之。令诸郡公租以三千石为一庄,听民于分司承 佃,盗易者以盗卖官田论。其租于先减二分上更减一分。德祐元年三月,诏:‘公田最 为民害,稔怨召祸,十有余年。自今并给田主,令率其租户为兵。’而宋祚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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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七十四‧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 方田 赋税
方田神宗患田赋不均,熙宁五年,重修定方田法,诏司农以均税条约并式颁之天下。以 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县委令、佐分 地计量,随陂原平泽而定其地,因赤淤黑垆而辨其色;方量毕,以地及色参定肥瘠而分 五等,以定税则;至明年三月毕,揭以示民,一季无讼,即书户帖,连庄帐付之,以为 地符。
均税之法,县各以其租额税数为限,旧尝收蹙奇零,如米不及十合而收为升,绢不满十 分而收为寸之类,今不得用其数均摊增展,致溢旧额,凡越额增数皆禁。若瘠卤不毛, 及众所食利山林、陂塘、沟路、坟墓,皆不立税。
凡田方之角,立土为埲,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帐,有庄帐,有甲帖,有户帖 ;其分烟析产、典卖割移,官给契,县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令既具,乃以济州 钜野尉王曼为指教官,先自京东路行之,诸路仿焉。六年,诏土色分五等,疑未尽,下 郡县物其土宜,多为等以其均当,勿拘以五。七年,京东十七州选官四员,各主其方, 分行郡县,以三年为任。每方差大甲头二人、小甲头三人,同集方户,令各认步亩,方 田官验地色,更勒甲头、方户同定。诸路及开封府界秋田灾伤三分以上县权罢,余候农 隙。河北西路提举司乞通一县灾伤不及一分勿罢。
元丰五年,开封府言:‘方田法,取税之最不均县先行,即一州而定五县,岁不过两县 ,今府界十九县,准此行之,十年乃定。请岁方五县。’从之。其后岁稔农隙乃行,而 县多山林者或行或否。八年,帝知官吏扰民,诏罢之。天下之田已方而见于籍者,至是 二百四十八万四千三百四十有九顷云。
崇宁三年,宰臣蔡京等言:‘自开阡陌,使民得以田私相贸易,富者恃其有余,厚立价 以规利,贫者迫于不足,薄移税以速售,而天下之赋调不平久矣。神宗讲究方田利害, 作法而推行之,方为之帐,而步亩高下丈尺不可隐;户给之帖,而升合尺寸无所遗;以 卖买,则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则吏不能措其奸。今文籍具在,可举而行。’诏诸路 提举常平官选官习熟其法,谕州县官吏各以丰稔日推行,自京西、北两路始。四年,指 教官每三县加一员,点检官每路二员。未几,诏诸路添置指教官不得过三员,又不专差 点检官,从提举司于本路见任人内选差。五年,诏罢方田。大观二年,复诏行之,四年 罢其税赋依未方旧则输纳。十一月,诏:‘方田官吏非特妄增田税,又兼不食之山方之 ,俾出刍草之直,民户因时废业失所。监司其悉改正,毋失其旧。’
政和三年,河北西路提举常平司奏:‘所在地色极多,不下百数,及至均税,不过十等 。第一等虽出十分之税,地土肥沃,尚以为轻;第十等只均一分,多是瘠卤,出税虽少 ,犹以为重。若不入等,则积多而至一顷,止以柴蒿之直,为钱自一百而至五百,比次 十等,全不受税;既收入等,但可耕之地便有一分之税,其间下色之地与柴蒿之地不相 远,乃一例每亩均税一分,上轻下重。欲乞土色十等如故外,即十等之地再分上、中、 下三等,折亩均数。谓如第十等地每十亩合折第一等一亩,即十等之上,受税十一,不 改元则;十等之中,数及十五亩,十等之下,数及二十亩,方比上等受一亩之税,庶几 上下轻重皆均。’诏诸路概行其法。五年,福建、利路茶户山园,如盐田例免方量均税 。
宣和元年,臣僚言:‘方量官惮于跋履,并不躬亲,行繵拍埲、验定土色,一付之胥吏 。致御史台受诉,有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有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一十七亩者,虔之瑞 金县是也。有租税十有三钱而增至二贯二百者,有租税二十七钱则增至一贯四百五十者 ,虔之会昌县者是也。诏望常平使者检察。’二年,遂诏罢之。民因方量流徙者,守令 招诱归业;荒闲田土,召人请佃。自今诸司毋得起请方田。诸路已方量者,赋税不以有 无诉论,悉如旧额输纳;民逃移归业,已前逋欠税租,并与除放。
赋税
自唐建中初变租庸调法作年支两税,夏输毋过六月,秋输毋过十一月,遣使分道按率。 其弊也,先期而苛敛,增额而繁征,至于五代极矣。宋制岁赋,其类有五:曰公田之赋 ,凡田之在官,赋民耕而收其租者是也。曰民田之赋,百姓各得专之者是也。曰城郭之 赋,宅税、地税之类是也。曰丁口之赋,百姓岁输身丁钱米是也。曰杂变之赋,牛革、 蚕盐之类,随其所出,变而输之是也。岁赋之物,其类有四:曰谷,曰帛,曰金、铁, 曰物产是也。谷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麦,四曰黍,五曰穄,六曰菽,七曰杂 子。帛之品十:一曰罗,二曰绫,三曰绢,四曰榇,五曰絁,六曰䌷,七曰杂折,八曰 丝线,九曰绵,十曰布葛。金铁之品四:一曰金,二曰银,三曰铁、镴,四曰铜、铁钱 。物产之品六:一曰六畜,二曰齿、革、翎毛,三曰茶、盐,四曰竹木、麻草、刍菜, 五曰果、药、油、纸、薪、炭、漆、蜡,六曰杂物。其输有常处,而以有余补不足,则 移此输彼,移近输远,谓之‘支移’。其入有常物,而一时所输则变而取之,使其直轻 重相当,谓之‘折变’。其输之迟速,视收成早暮而宽为之期,所以纾民力。诸州岁奏 户帐,具载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两税折科物,非土地所宜而抑配者,禁 之。
五代以来,常检视见垦田以定岁租。吏缘为奸,税不均适,繇是百姓失业,田多荒芜。 太祖即位,诏许民辟土,州县毋得检括,止以见佃为额。选官分莅京畿仓瘐,及诣诸道 ,受民租调,有增羡者辄得罪,多入民租者或至弃市。
旧诸州收税毕,符属县追吏会钞,县吏厚敛里胥以赂州之吏,里胥复率于民,民甚苦之 。建炎四年,乃下诏禁止。令诸州受租籍不得称分、毫、合、龠、铢、釐、丝、忽,钱 必成文,绢帛成尺,粟成升,丝绵成两,薪蒿成束,金银成钱。䌷不满半疋、绢不满一 疋者,许计丈尺输直,无得三户、五户聚合成疋,送纳烦扰。民输夏税,所在遣县尉部 弓手于要路巡护,后闻扰民,罢之,止令乡耆、壮丁防援。
诸州税籍,录事参军按视,判官振举。形势户立别籍,通判专掌督之,二税须于三限前 半月毕输。岁起纳二税,前期令县各造税籍,具一县户数、夏税秋苗亩桑功及缘科物为 帐一,送州覆校定,用州印,藏长吏厅,县籍亦用州印,给付令佐。造夏税籍以正月一 日,秋税籍以四月一日,并限四十五日毕。
开封府等七十州夏税,旧以五月十五日起纳,七月三十日毕。河北、河东诸州气候差晚 ,五月十五日起纳,八月五日毕。颍州等一十三州及淮南、江南、两浙、福建、广南、 荆湖、川峡五月一日起纳,七月十五日毕。秋税自九月一日起纳,十二月十五日毕,后 又并加一月或值闰月,其田蚕亦有早晚不同,有司临时奏裁。继而以河北、河东诸州秋 税多输边郡,常限外更加一月。江南、两浙、荆湖、广南、福建土多粳稻,须霜降成实 ,自十月一日始收租。掌纳官吏以限外欠数,差定其罚。限前毕,减选,升资。民逋租 逾限,取保归办,毋得禁系。中国租二十石输牛革一,准钱千。川蜀尚循旧制,牛驴死 ,革尽入官,乃诏蠲之,定民租二百石输牛革一,准钱千五百。
太平兴国二年,江西转运使言:‘本路蚕桑数少,而金价颇低。今折征,绢估少而伤民 ,金估多而伤官。金上等旧估两十千,今请估八千;绢上等旧估匹一千,今请估一千三 百,余以次增损。’从之。
咸平三年,以刑部员外、直史馆陈靖为京畿均田使,听自择京朝官,分县据元额定税, 不得增收剩数;逃户别立籍,令本府招诱归业;桑功更不均检,民户广令种植。寻闻居 民弗谕朝旨,翦伐桑柘,即诏罢之。六年,罢广南西路转运使冯涟上言:‘廉、横、宾 、白州民虽垦田,未尝输送,已命官检括,令尽出常租。’帝曰:‘远方之民,宜省徭 赋。’亟命停罢。知袁州何蒙请以金折本州二税,真宗曰:‘若是,将尽废耕农矣。’ 不许。
大中祥符初,连岁丰稔,边储有备,河北诸路税赋,并听于本州军输纳。二年,颁幕职 州县官招徕户口旌赏条制。旧制,县吏能招增户口者,县即升等,乃加其奉;至有析客 户为主户者,虽登于籍,而赋税无所增。四年,诏禁之。雍熙初,尝诏荆湖等路民输丁 钱,未成丁、已入老并身有废疾者,免之。至是,又除两浙、福建、荆湖、广南旧输身 丁钱,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九年,诏诸路支移税赋勿至两次,仍许以粟、麦、荞、菽 互相折输。
凡岁赋,谷以石计,钱以缗计,帛以匹计,金银、丝绵以两计,槁秸、薪蒸以围计,他 物各以其数计。至道末,总七千八十九万三千;天禧五年,视至道之数有增有减,总六 千四百五十三万。其折变及移输比壤者,则视当时所须焉。
宋克平诸国,每以恤民为先务,累朝相承,凡无名苛细之敛,常加铲革,尺缣斗粟,未 闻有所增益。一遇水旱徭役,则蠲除倚格,殆无虚岁,倚格者后或凶歉,亦辄蠲之。而 又田制不立圳亩转易,丁口隐漏,兼并冒伪,未尝考按,故赋入之利视前代为薄。丁谓 尝言:二十而税一者有之,三十而税一者有之。仁宗嗣位,首宽畿县田赋,诏三等以下 户毋远输。河中府、同华州请免支移,帝以问辅臣,对曰:‘西鄙宿兵,非移用民赋则 军食不足。’特诏量减支移。
福州王氏时有田千余顷,谓之‘官庄’,自太平兴国中授券予民耕,岁使输赋。至是, 发运使方仲荀言:‘此公田也,鬻之可得厚利。’遣尚书屯田员外郎幸惟庆领其事,凡 售钱三十五万余缗,诏减缗钱三之一,期三年毕偿。监察御史朱谏以为伤民,不可。即 而期尽,未偿者犹十二万八千余缗,诏悉蠲之。后又诏公田重复取赋者皆罢。天圣时, 贝州言:‘民析居者例加税,谓之“罚税”,他州无此比。’诏除之。自是,州县有言税 之苛细无名者,蠲损甚众。
自唐以来,民计田输赋外,增取他物,复折为赋,谓之‘杂变’,亦谓之‘沿纳’。而 名品烦细,其类不一。官司岁附帐籍,并缘侵优,民以为患。明道中,帝躬耕籍田,因 诏三司以类并合。于是悉除诸名品,并为一物,夏秋岁入,第分粗细二色,百姓便之。
州县赋入有籍,岁一置,谓之空行簿,以待岁中催科;闰年别置,谓之实行簿,以藏有 司。天圣初,或言实行簿无用,而率民钱为扰,罢之。景祐元年,侍御史韩渎言:‘天 下赋入之繁,但存催科一簿,一有散亡,则耗登之数无从钩考。请复置实行簿。’诏再 闰一造。至庆历中复故。
时患州县赋役之烦,诏诸路上其数,俾二府大臣合议蠲减。又诏曰:‘税籍有伪书逃徙 ,或因推割,用幸走移,若请占公田而不输税。如此之类,县令、佐能究见其弊,以增 赋入,量数议赏。’既而谏官王素言:‘天下田赋轻重不等,请均定。’而欧阳脩亦言 :‘秘书丞孙琳尝往洺州肥乡县,与大理寺丞郭咨以千步方田法括定民田,愿诏二人得 任之。’三司亦以为然,且请于亳、寿、蔡、汝四州择尤不均者均之。于是遣咨蔡州。 咨首括一县,得田二万六千九百三十余顷,均其赋于民。既而咨言州县多逃田,未可尽 括,朝廷亦重劳人,遂罢。
陕西、河东用兵,民赋率多支移,因增取地里脚钱,民不能堪。五年,诏陕西特蠲之, 且令后勿复取。既而诏河东亦然。又令诸路转运司:‘支移、折变,前期半岁书于榜以 谕民,有未便者听自言,主者裁之。’皇祐中,诏:‘广西赋布,匹为钱二百。如闻有 司擅损其价,重困远人,宜令复故。’州郡岁常先奏雨足岁丰,后虽灾害,不敢上闻, 故民赋罕得蠲者,乃下诏申饬之。又损开封诸县田赋,视旧额十之三,命著于法。
支移、折变,贫弱者尤以为患。景祐初,尝诏户在第九等免之,后孤独户亦皆免。至是 ,因下赦书,责转运司裁损,岁终条上。其后赦书数以为言,又令折科为平估,毋得害 农。久之,复诏曰:‘如闻诸路比言折科民赋,多以所折复变他物,或增取其直,重困 良农。虽屡戒敕,莫能奉宣诏令。自今有此,州长吏即时上闻。’然有司规聚敛,罕能 承帝意焉。
初,湖、广、闽、浙因旧制岁敛丁身钱米,大中祥符间,诏除丁钱,而米输如故。至天 圣中,始并除婺、秀二州丁钱。后庞籍请罢漳、泉、兴化军丁米,有司持不可。皇祐三 年,帝命三司首减郴永州、桂阳监丁米,以最下数一岁为准,岁减十余万石。既而漳、 泉、兴化亦第损之。嘉祐四年,覆命转运司裁定郴、永、桂阳、衡、道州所输丁米及钱 绢杂物,无业者驰之,有业者减半;后虽进丁,勿复增取。时广南犹或输丁钱,亦命转 运司条上。自是所输无几矣。
自郭咨均税之法罢,论者谓朝廷徒恤一时之劳,而失经远之虑。至皇祐中,天下垦田视 景德增四十一万七千余顷,而岁入九谷乃减七十一万八千余石,盖田赋不均,其弊如此 。后田京知沧州,均无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塘田;岁增赋谷帛之类,无棣总 一千一百五十二,聊城、高塘总万四千八百四十七,而沧州之民不以为便,诏输如旧。 嘉祐五年,复诏均定,遣官分行诸路,而秘书丞高本在遣中,独以为不可均,才均数郡 田而止。
景德中,赋入之数总四千九百一十六万九千九百,至皇祐中,增四百四十一万八千六百 六十五,治平中,又增一千四百一十七万九千三百六十四。其以赦令蠲除以便于民,若 逃移、户绝不追者,景德中总六百八十二万九千七百,皇祐中三十三万八千四百五十七 ,治平中一千二百二十九万八千七百。每岁以灾害蠲除者,又不在是焉。
神宗留意农赋,湖、广之民旧岁输丁米,大中祥符以后屡裁损,犹不均。熙宁四年,乃 遣屯田员外郎周之纯往广东相度均之。元丰三年,诏:诸路支移折税,并具所行月日, 上之中书。初,熙宁八年,诏支移二税于起纳钱半岁谕民,使民宿办,无仓卒劳费。时 有司往往缓期,故申约之。州县又或今民输钱,谓之‘折斛钱’,而籴贱颇用伤农。海 南四州军税籍残缺,吏多增损,辄移税入他户,代输者类不能自明。琼州、昌化军丁税 米,岁移输朱崖军,道远,民以为苦。至是,用体量安抚朱初平等议,根括四州军税赋 旧额,存其正数;二州丁税米止令输钱于朱崖自籴以便民。
权发遣三司户部判官李琮根究逃绝税役,江、浙所得逃户凡四十万一千三百有奇,为书 上之。明年,除琮淮南转运副使。两路凡得逃绝、诡名挟佃、簿籍不载并阙丁凡四十七 万五千九百有奇,正税并积负凡九十二万二千二百贯、石、匹、两有奇。琮盖用贯石万 数立赏,以诱所委之吏,增加浩大,三路之民,大被其害。而唐州亦增民赋,人情骚然 。六年,御史翟恩言:‘始,赵尚宽为唐守,劝民垦田,高赋继之,流民自占者众,凡 百亩起税四亩而已。税轻而民乐输,境内殆无旷土。近闻转运司辟土百亩增至二十亩, 恐其势再致转徙。望戒饬使者,量加以宽民。’帝每遇水旱,辄轻驰赋租;或因赦宥, 又蠲放、倚阁未尝绝;赋输远方不均,皆遣使按之,率以为常。
哲宗嗣位,宣仁太后同听政,务行裕民之政,凡民有负,多所宽减。患天下积欠名目烦 多,法令不一,王岩叟为开封,请随等第立贯百为催法。兖州邹令张文仲议其不便,遂 令十分为率,岁随夏秋料带纳一分,是为五年十料之法。
陕西转运使吕太忠令农户支移,斗输脚钱十八。御史劾之,下提刑司体量,均其轻重之 等。以税赋户籍在第一等、第二等者支移三百里,三等、四等者二百里,五等一百里。 不愿支移而愿输道里脚价者,亦酌度分为三等,以从其便。河东助军粮草,支移毋得逾 三百里。灾伤五分以上者免折变,折变皆循旧法。
绍圣中,尝诏郡县货物用足钱、省陌不等,折变宜用中等。俄以所在时估实值多寡不齐 ,难概立法,命仍旧焉。言者谓:‘欲民不流,不若多积谷;欲多积谷,不若推行折纳 粜籴之法。今常平虽有折纳之法,止用中价,故民不乐输。若依和籴以实价折之,则无 损于民。’
崇宁二年,诸路岁稔,遂行增价折纳之法,支移、折变、科率、配买,皆以熙宁法从事 ,民以谷菽、物帛输积负零税者听之。大观二年诏:‘天下租赋科拨支折,当先富后贫 ,自近及远。迺者漕臣失职,有不均之患,民或受害,其定为令。支移本以便边饷,内 郡罕用焉。间有移用,则赁民以所费多寡自择,故或输本色于支移之地,或输脚费于所 居之邑。而折变之法,以纳月初旬估中价准折,仍视岁之丰歉,以定物之低昂,俾官吏 毋得私其轻重。’七月,诏曰:‘比闻慢吏废期,凡输官之物,违期促限,蚕者未丝, 农者未获,追胥旁午,民无所措。自今前期督输者,加一等坐之;致民逃徙者,论更加 等。’旧凡以赦令蠲赋,虽多不过三分。四年,乃诏:天下逋赋,五年外户口不存者, 悉蠲之。
京西旧不支移,崇宁中,将漕者忽令民曰:‘支移所宜同,今特免;若地里脚费,则宜 输。’自是岁以为常。脚费,斗为钱五十六,比元丰即当正税之数,而反复纽折,数倍 于昔。民至鬻牛易产犹不能继,转运司乃用是以取办理之誉,言者极论其害。政和元年 ,遂诏应支移而所输地里脚钱不及斗者,免之。寻诏五等户税不及斗者,支移皆免。
时天下户口类多不实,虽尝立法比较钩考,岁终会其数,按籍檃括脱漏,定赏罚之格, 然蔡攸等计德、霸二州户口之数,率三户四口,则户版讹隐,不待校而知。乃诏诸路凡 奏户口,令提刑司及提举常平司参考保奏。而终莫能拯其弊,故租税亦不得而均焉。
是时,内外之费浸以不给,中官杨戬主后苑作,有言汝州地可为稻田者,因用其言,置 务掌之,号‘稻田务’。复行于府畿,易名公田。南暨襄、唐,西及渑池,北逾大河, 民田有溢于初券步亩者,辄使输公田钱。政和末,又置营缮所,亦为公田。久之,后苑 、营缮所公田皆并于西城所,尽山东、河朔天荒逃田与河堤退滩租税举入焉,皆内侍主 其事。所括为田三万四千三百余顷,民输公田钱外,正税不复能输。
重和元年,献言者曰:‘物有丰匮,价有低昂,估丰贱之物,俾民输送,折价既贱,输 官必多,则公私之利也。而州县之吏,但计一方所乏,不计物之有无,责民所无,其费 无量。至于支移,徙丰就歉,理则宜然。豪民赇吏,故徙歉以就丰,赍挟轻货,以贱价 输官,其利自倍;而贫下户各免支移,估值既高,更益脚费,视富户反重。因之逋负, 困于追胥。’诏申戒焉。
宣和初,州县主吏催科失职,逋租数广,令转运司察守贰勤惰,听专达于内侍省。浙西 逃田、天荒、草田、葑茭荡、湖泺退滩等地,皆计籍召佃立租,以供应奉。置局命官, 有‘措置水利农田’之名,部使者且自督御前租课。
三年,言者论西蜀折科之弊,其略谓:‘西蜀初税钱三百折绢一疋,草十围计钱二十。 今本路绢不用本色,疋折草百五十围,围估钱百五十,税钱三百输至二十三千。东蜀如 之。仍支移新边,谓之远仓,民破产者众。’七年,言者又论:‘非法折变,既以绢折 钱,又以钱折麦。以绢较钱,钱倍于绢;以钱较麦,麦倍于钱。展转增加,民无所诉。 ’
唐、邓、襄,汝等州,自治平后,开垦岁增,然未定税额。元丰中,以所垦新田差为五 等输税,元祐元年罢之。大观三年,用转运副使张徽言之请,复元丰旧制,俄又以诉者 而罢。政和三年,转运使王璹复言官失租赋,诏依元丰法,第折以见钱,凡得三十万缗 。钦宗立,诏蠲焉。旧税租加耗,转运司有抛桩明耗,州县有暗桩暗耗之名,诸仓场受 纳,又令民输头子钱。熙宁以后,给纳并收,其数益增焉,至是悉罢。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庚寅,诏二税并依旧法,凡百姓欠租、阁赋及应天府夏税,悉蠲之。 庚子,诏被虏之家蠲夏秋租税及科配。
绍兴元年五月诏:‘民力久困,州县因缘为奸,今颁式诸路,凡因军期不得已而贷于民 者,并许计所用之多寡,度物力之轻重,依式开具,使民通知,毋得过数科率。’八月 ,减大观税额三分之一。十有一月,言者论:‘浙西科敛之害,农末殆不聊生。鬻田而 偿,则无受者;弃之而遁,则质其妻孥。上下相蒙,民无所措手足。利归贪吏,而怨归 陛下。愿重科敷之罪,严贪墨之刑。’诏漕司究实以闻。二年正月,知绍兴府陈汝锡违 诏科率,谪漳州。四月,建盗范汝为平,诏蠲本路今年二税及夏科役钱。既而手诏:‘ 访闻州县以为着令不过三分,甚非所以称朕惠恤之意,可以赦并免。’十有一月,焚州 县已蠲税薄,示民以不疑也。五年二月,诏诸路转运司以增收租数上户部,课赏罚。
六年八月,预借江、浙来年夏税䌷绢之半,尽令折米:两浙䌷绢各折七千,江南六千有 半,每疋折米二石。九月,右司谏王搢言:‘诸寺院之多产者,类请求贵臣改为坟院, 冀免科敛,则所科归之下户。’诏户部申严禁之。十有二月,诏淮西残破州县更免租税 二年。是月戊申,诏曰:‘朕惟养兵之费,皆取于民,吾民甚苦;而吏莫之恤,夤缘军 须,掊敛无艺,朕甚悼之。监司郡守,朕所委寄以惠养元元者也,今漫不加省,复何赖 焉!其各勤乃职,察民之侵渔纳贿者,按劾以闻。苟庇覆弗治,朕不汝贷。’是岁,两 浙转运李迨取婺秀湖州、平江府岁计宽剩钱二十二万八千缗有奇,依折帛钱限起发。自 是以为例。
七年三月,诏:驻跸及所过州县欠绍兴五年以前税赋,并蠲之。七月,诏:新复州军请 佃官田,输租外免输正税。己田谓之税,佃田谓之租,旧不并纳,刘豫尝并取之,至是 ,乃从旧法。九年,蠲新复州军税租及土贡、大礼银绢三年,差徭五年。初,刘豫之僭 ,凡民间蔬圃皆令三季输税。宣谕官方庭实言其不便,起居舍人程克俊言:‘河南父老 苦豫烦苛久矣,赋敛及于絮缕,割剥至于果蔬。’于是诏新复州县,取刘豫重敛之法焚 之通衢。
十三年,淮东宣抚使韩世忠请以赐田及私产自昔未输之税并归之官,诏奖谕而可之。初 ,神武右军统制张俊乞蠲所置产凡和买、科敷,诏特从之。后,三省言:‘国家兵革未 息,用度至广,陛下哀悯元元,俾士大夫及勋戚之家与编户等敷,盖欲宽民力,均有无 。今俊独得免,则当均在余户,是使民为俊代输也。方今大将不止俊一人,使各援例求 免,何以拒之?望收还前诏。’诏从之。越数年间,俊复乞免岁输和买绢,三省拟岁赐 俊绢五千疋,庶免起例。上以示俊,因谕之曰:‘朕固不惜,但恐公议不可。’俊惶悚 ,力辞赐绢。
十五年,户部议:‘准法,输官物用四钞,(曰户钞,付民执凭;曰县钞,关县司销簿 ;曰监钞,纳官掌之;曰住钞,仓库藏之。所以防伪冒、备毁失也。)毁失县钞者,以 监、住钞销凿;若辄取户钞,或追验于人户者,科杖。’
二十三年,知池州黄子游言:‘青阳县苗七八倍于诸县,因南唐尝以县为宋齐丘食邑, 亩输三斗,后遂为额。’诏减苗税二分有半,租米二分。是时,两浙州县合输绵、䌷、 税绢、茶绢、杂钱、米六色,皆以市价折钱,却别科米麦,有亩输四五斗者。京西括田 ,租加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絁钱、醋息钱、曲引钱,名色不一。荆南户口十万,寇 乱以来,几无人迹。议者希朝廷意,谓流民已复,可使岁输十二,频岁复增,积逋至二 十余万缗。曹泳为户部侍郎,责偿甚急。盖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 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
二十六年,先是,承议郎鲁冲上书论郡邑之弊:‘以臣前任宜兴一县言之,漕计合收窠 名,有丁盐、坊场课利钱,租地钱,租丝租纻钱,岁入不过一万五千余缗。其发纳之数 ,有大军钱、上供钱、籴本钱、造船钱、军器物料钱、天申节银绢钱之类,岁支不啻三 万四千余缗。又有见任、寄居官请奉、过往官兵批券、与非泛州郡督索拖欠,略无虚日 。今之为令者,苟以宽恤为意,而拙于催科,旋踵以不职罢;能迎合上司,惨刻聚敛, 则以称职闻。是使为令者惴惴惟财赋是念,朝不谋夕,亦何暇为陛下奉行宽恤诏书、承 流宣化者哉?’吏部侍郎许兴古议:‘今铨曹有知县、令二百余阙,无愿就者,正缘财 赋督迫被罪,所以畏避如此。若罢献羡余,蠲民积欠,谨择守臣,戒饬监司,则吏称民 安矣。’乃诏行之。
二十九年,上闻江西盗贼,谓辅臣曰:‘轻徭薄赋,所以息盗。岁之水旱,所不能免, 傥不宽恤而惟务科督,岂使民不为盗之意哉?’于是诏诸路州县,绍兴二十七年以前积 欠官钱三百九十七万余缗及四等以下官欠,悉除之。九月,诏:两浙、江东西水,浙东 、江东西螟,其租税尽蠲之。自是水旱、经兵,时有蠲减,不尽书也。
三十二年六月戊寅,孝宗受禅赦:‘凡官司债负、房赁、租赋、和买、役钱及坊场、河 渡等钱,自绍兴三十年以前并除之。诸路或假贡奉为名,渔夺民利,使所在居民以土物 为苦,太上皇帝已尝降诏禁约。自今州军条上土贡之物,当议参酌天地、祖宗陵寝荐献 及德寿宫甘旨之奉,止许长吏修贡,其余并罢。州县因缘多取,以违制坐之。’七月, 诸县受民已输税租等钞,不即销簿者,当职官吏并科罪;民赍户钞不为使,而抑令重输 者,以违制论,不以赦免,著为令。八月,诏:‘州县受纳秋苗,官吏多收加耗,肆为 奸欺。方时艰虞,用度未足,欲减常赋而未能,岂忍使贪赃之徒重为民蠹?自今违犯官 吏,并置重典,仍没其家。’(此孝宗初诏也。)
先是,常州宜兴县无税产百姓,丁输盐钱二百文。下户有墓地者,谓之墓户,经界之时 均纽正税,又令带输丁盐绢作折帛钱。至隆兴元年,始用知县姜诏言,令与晋陵、武进 、无锡三县一例随产均输。二年四月,知赣州赵公称以宽剩钱十万缗为民代输夏税,是 后守臣时有代输者。五月,诏:‘温、台、处、徽不通水路,其二税物帛,许依折法以 银折输,数外妄有科折,计赃定罪。’
乾道元年,蠲兴化军‘犹剩米’之半。(以知军张允蹈言‘自建炎三年,本军秋税,岁 余军储外,犹剩米二万四千四百余石,供给福州,谓之“犹剩米”。四十年间,水旱相 仍,不复减损’,故有是命。至八年,乃并其半蠲之。)三年六月,减临安府新城县进 际税赋之半。以知县耿秉言,曩钱氏以进际为名,虚额太重故也。十有一月,蠲临安府 属县欠乾道元年二税、坊场课利、折帛、免丁等钱。七年,敕令所修输苗乞取法,(受 纳官比犯人减一等,州县长官不觉察与同罪。)暨上三等及形势户逋赋,虽遇赦不除。 八年,蠲绍兴府增起苗米四万九千余石。
淳熙三年,臣僚言:‘湖北百姓广占官田,量输常赋,似为过优,比议者欲从实起税而 开陈首之门。殊不思朝廷往年经界,独两淮、京西、湖北依旧。盖以四路被边,土广人 稀,诱之使耕,犹惧不至,若履亩而税,孰肯远徙力耕,以供公上之赋哉?今湖北惟鼎 、澧地接湖南,垦田稍多,自荆南、安、复、岳、鄂、汉、沔污莱弥望,户口稀少,且 皆江南狭乡百姓,扶老携幼,远来请佃,以田亩宽而税赋轻也。若从议者之言,恐于公 家无一毫之益,而良民有无穷之扰矣。如臣所见,且当诱以开耕,不宜恐以增税。使田 畴尽辟,岁收滋广,一遇丰稔,平籴以实边,则所省漕运亦博。望其依绍兴十六年诏旨 ,以十分为率,年增输一分,不愿开垦者,即许退田别佃。期限稍宽,取之有渐,远民 安业,一路幸甚。’诏户部议之。
四年,臣僚言:‘屡赦蠲积欠,以苏疲民,州县不能仰承德意,至变易名色以取之。宜 下漕司,如合除者毋更取之于州,州毋取之于县,县销民欠籍,书其名数,谕民通知。 ’诏可。五年八月,诏曰:‘比年以来,五谷屡登,蚕丝盈箱,嘉与海内共用阜康之乐 ,尚念耕夫蚕妇终岁勤动,价贱不足以偿其劳。郡邑两税,除折帛、折变自有常制,当 输正色者,毋以重价强之折钱。若有故违,重置于法。临安府刻石,遍赐诸路。’六年 ,以谏议大夫谢廓然言:‘州县违法科敛,侵渔日甚,其咎虽在县令,而督迫实由郡守 。县令按劾,而郡守自如。’诏:‘自今凡有过需横取,监司悉行按劾,无详于小而略 于大。’
七年夏,大旱。知南康军朱熹应诏上封事言:‘今民间二税之入,朝廷尽取以供军,州 县无复赢余,于是别立名色巧取。今民贫赋重,惟有核兵籍,广屯田,练民兵,可以渐 省列屯坐食之兵,稍损州郡供军之数。使州县之力浸纾,然后禁其苛敛,责其宽恤,庶 几穷困之民得保生业,无流移漂荡之患。’八年,诏监司、太守察所部催科不扰者荐之 ,烦扰害民者劾之。十一年,户部奏:‘诸路州军检放旱伤米数近六十万石。’上谕王 淮曰:‘若尽令核实,恐他年郡县怀疑,不复检放。惟宁国数最多,可令漕司核实而蠲 之。’
绍熙元年,臣僚言:‘古者赋租出于民之所有,不强其所无。今之为绢者,一倍折而为 钱,再倍折而为银。银愈贵,钱愈艰得,谷愈不可售,使民贱粜而贵折,则大熟之岁反 为民害。愿诏州郡:凡多取而多折者,重置于罚;民有粜不售者,令常平就籴,异时岁 歉,平价以粜。庶于民无伤,于国有补。’诏从之。秘书监杨万里奏:‘民输粟于官谓 之苗,旧以一斛输一斛,今以二斛输一斛矣。输帛于官谓之税,旧以正绢为税绢,今正 绢外有和买矣。旧和买官给其直,或以钱,或以盐,今皆无之,又以绢估直而倍折其钱 矣。旧税亩一钱输免役一钱,今岁增其额,不知所止矣。既一倍其粟,数倍其帛,又数 倍其钱,而又有月桩钱、版帐钱、不知几倍于祖宗之旧,又几倍于汉、唐之制乎。此犹 东南之赋可知也,至于蜀赋之额外无名者,不可得而知也。陛下欲薄赋敛,当节用度。 用节而后财可积,财积而后国可足,国足而后赋可减,赋减而后民可富,民富而后邦可 宁。不然,日复日,岁复岁,臣未知其所终也。’(时金主璟新立,万里迓使客于淮, 闻其蠲民间房园地基钱,罢乡村官酒坊,减盐价,除田租,使虚誉达于吾境,故因转对 而有是言也。)二年,诏曰:‘朕惟为政之道,莫先于养民。故自即位以来,蠲除甚赋 ,颁宣宽条,嘉与四方臻于安富。郡守、县令,最近民者也。诚能拊循惠爱,以承休德 ,庶几政平讼理之效。今采之人言,乃闻科敛先期,竞务办集,而民之虚实不问;追呼 相继,敢为椎剥,而民之安否不恤。财计之外,治理蔑闻,甚不称朕委属之意。国用有 常,固在经理,而非掊克督趣以为能也。知本末先后之谊,此朕所贵于守令者。继自今 以轸恤为心,以牧养为务,俾民安业,时予汝嘉。’
庆元二年,诏浙江东、西夏税、和买䌷绢并依绍兴十六年诏旨折纳。(绍兴十六年诏旨 :绢三分折钱,七分本色;䌷八分折钱,二分本色。)
嘉熙二年臣僚言:‘陛下自登大宝以来,蠲赋之诏无岁无之,而百姓未霑实惠。盖民输 率先期归于吏胥、揽户,及遇诏下,则所放者吏胥之物,所倚阁者揽户之钱,是以宽恤 之诏虽颁,愁叹之声如故。尝觉汉史恤民之诏,多减明年田租。今宜仿汉故事,如遇朝 廷行大惠,则以今年下诏,明年减租,示民先知减数,则吏难为欺,民拜实赐矣。’从 之。
淳祐八年,监察御史兼崇政殿说书陈求鲁奏:‘本朝仁政有余,而王制未备。今之两税 ,本大历之弊法也。常赋之入尚为病,况预借乎?预借一岁未已也,至于再,至于三; 预借三岁未已也,至于四,至于五。窃闻今之州县,有借淳祐十四年者矣。以百亩之家 计之,罄其永业,岂足支数年之借乎?操纵出于权宜,官吏得以簸弄,上下为奸,公私 俱困。臣愚谓今日救弊之策,其大端有四焉:宜采夏侯太初并省州郡之议,俾县令得以 直达于朝廷;用宋元嘉六年为断之法,俾县令得以究心于抚字;法艺祖出朝绅为令之典 ,以重其权;遵光武擢卓茂为三公之意,以激其气。然后为之正其经界,明其版籍,约 其妄费,裁其横敛,则预借可革,民瘼有瘳矣。’
咸淳十年,侍御史陈坚、殿中侍御史陈过等奏:‘今东南之民力竭矣,西北之边患棘矣 ,诸葛亮所谓危急存亡之时也。而邸第戚畹、御前寺观,田连阡陌,亡虑数千万计,皆 巧立名色,尽蠲二税。州县乏兴,鞭挞黎庶,鬻妻买子,而钟鸣鼎食之家,苍头庐儿, 浆酒藿肉;琳宫梵宇之流,安居暇食,优游死生。安平无事之时尤且不可,而况艰难多 事之际乎?今欲宽边患,当纾民力;欲纾民力,当纾州县,则邸第、寺观之常赋,不可 姑息而不加厘正也。望与二三大臣亟议行之。’诏可。
建炎二年,初复钞旁定帖钱,命诸路提刑司掌之。绍兴二年,诏伪造券旁者并依军法。 五年三月,诏诸州勘合钱贯收十文足。勘合钱,即所谓钞旁定帖钱也。初令诸州通判印 卖田宅契纸,自今民间争田,执白契者勿用。十有一月,以调度不足,诏诸路州县出卖 户帖,令民具田宅之数而输其直。既而以苛扰稽缓,乃立价:凡坊郭乡村出等户皆三十 千,乡村五等、坊郭九等户皆一千,凡六等,惟闽、广下户差减;期三月足输送行在, 旱伤及四分以上者听旨。
三十一年,先是,诸州人户典卖田宅契税钱所收窠名,七分隶经、总制,三分属系省。 至是,总领四川财赋王之望言,请从本所措置拘收,以供军用,诏从之。凡嫁资、遗嘱 及民间葬地,皆令投契纳税,一岁中得钱四百六十七万余引,而极边所捐八郡及卢、夔 等未输者十九郡不与焉。乾道五年,户部尚书曾怀言:‘四川立限拘钱数百万缗,婺州 亦得钱三十余万缗,他路恬不加意。’诏:‘百姓白契,期三月自陈,再期百日输税, 通判拘入总制帐。输送及十一万缗者,知、通推赏;违期不首,及输钱违期者,许人告 ,论如律。’淳熙六年,敕令所进重修淳熙法,有收舟、驴、驼、马契书之税,帝命删 之,曰:‘恐后世有算及舟车之言。’
建炎三年,张浚节制川、陕,承制以同主管川、秦茶马赵开为随军转运使,总领四川财 赋。自蜀有西师,益、利诸司已用便宜截三路上供钱。(川峡布绢之给陕西、河东、京 西者。)四年秋,遂尽起元丰以来诸路常平司坊场钱,(元丰以来封桩者。)次科激赏 绢,(是年初科三十三万疋,俟边事宁即罢。绍兴十六年,减利、夔三万疋,惟东、西 川三十万疋至今不减。)次奇零绢估钱,(即上三路纲也,岁三十万疋。西川疋理十一 引,东川十引。自绍兴二十五年至庆元初,两川并减至六引。)次布估钱,(成都崇庆 府、彭汉邛州、永康六郡,自天圣间,官以三百钱市布一疋,民甚便之,后不复予钱。 至是,宣抚司又令民疋输估钱三引,岁七十余万疋,为钱二百余万引。庆元初,累减至 一百三十余万引。)次常平司积年本息,(此熙、丰以来所谓青苗钱者。建炎元年,遣 驾部员外郎喻汝砺括得八百余万缗,至是,取以赡军矣。)次对籴米,(谓如户当输税 百石,则又科籴百石,故谓之对籴。)及他名色钱。(如酒、盐等。)大抵于先朝常赋 外,岁增钱二千六十八万缗,而茶不预焉。自是军储稍充,而蜀民始困矣。
绍兴五年,浚召拜尚书右仆射,以席益为四川安抚制置大使,赵开为四川都转运使。益 颇侵用军期钱,开愬于朝,又数增钱引,而军计犹不给。六年,以龙图阁直学士李迨代 开为都转运使。都官员外郎冯康国言:‘四川地狭民贫,祖宗时,正税重者折科稍轻, 正税轻者折科稍重,二者平准,所以无偏重偏轻之患。百有余年,民甚安之。近年,漕 、总二司辄更旧法,反复纽折,取数务多,致民弃业逃移。望并罢之,一遵旧制。’诏 如所请,令宪臣察其不如法者。
七年三月,迨以赡军钱粮令四路漕臣分认,而榷茶钱不用,蜀人不以为是。九月,浚罢 ,赵鼎为尚书左仆射。十有一月,以直秘阁张深主管四川茶马,迨请祠。八年二月,命 深及宣抚司参议官陈远猷并兼四川转运副使。席益以忧去,枢密直学士胡世将代之。十 月,鼎罢,秦桧独相。九年,和议成。签书枢密院事楼炤宣谕陕西还,以金四千两、银 二十万两输激赏库,皆取诸蜀者。会吴玠卒,以世将为宣抚副使,以吏部尚书张焘知成 都府兼本路安抚使。上谕辅臣曰:‘焘可付以便宜。如四川前日横敛,宜令减以纾民。 ’成都帅行民事,自焘始。世将奏以宣抚司参议官井度兼四川转运副使。
十一年正月,赵开卒。自金人犯陕、蜀,开职馈饷者十年,军用无乏,一时赖之。其后 计臣屡易,于开经画无敢变更。然茶、盐、榷酤、奇零绢布之征,自是为蜀之常赋,虽 屡经蠲减而害不去,议者不能无咎开之作俑焉。
十月,郑刚中为川、陕宣谕使。十二年,世将卒,改宣抚使。十三年,刚中献黄金万两 。十五年正月,刚中奏减成都路对籴米三之一。四月,省四川都转运使,以其事归宣抚 司。刚中寻以事忤秦桧,于是置四川总领所钱粮官,以太府少卿赵不弃为之。又改命不 弃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十六年,刚中奏减两川米脚钱三十二万缗,激赏绢二万疋,免 创增酒钱三万四千缗。以四川总制钱五十万缗充边费。十七年,以户部员外郎符行中总 领四川宣抚司钱粮,召刚中赴行在,不弃权工部侍郎,知成都府李璆权四川宣抚司事。
先是,刚中奏:‘本司旧贮备边岁入钱引五百八十一万五千道,如拨供岁计,即可对减 增添,宽省民力。’诏李璆、符行中参酌减放。于是减四川科敷虚额钱岁二百八十五万 缗,两川布估钱三十六万五千缗,夔路盐钱七万六千缗,坊场、河度净利抽贯税钱四万 六千余缗,又减两川米脚钱四十二万缗。时宣抚司降赐库贮米一百万石,乃命行中酌度 对籴分数均减。
十八年,罢四川宣抚司,以璆为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太府少卿汪召嗣总领四川 财赋军马钱粮。宣抚司降赐库钱,除制置司取拨二十万缗,余令总领所贮之。二十二年 ,总领所奏蠲诸路欠绍兴十七年以前折估籴本等钱一百二十九万余缗,米九万八千七百 余石,绫、绢一万四千余疋。先是,自讲和后,岁减钱四百六十二万缗有奇,朝廷犹以 为重。二十四年,遣户部员外郎锺世明同四川制、总两司措置裕民。二十五年,以符行 中等言,减两川绢估钱二十八万缗,潼川府秋税脚钱四万缗,利路科斛脚钱十二万缗, 两川米脚钱四十万缗,盐酒重额钱七十四万缗,激赏绢九千余疋,合一百六十余万缗; 蠲州县绍兴十九年至二十三年折估籴本等逋欠二百九十二万缗。
是时,朝廷虽蠲民旧逋,而符行中督责犹峻,蜀人怨之。于是以萧振为四川安抚制置使 兼知成都府,行中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二十六年,上以蜀民久困供亿,诏制置萧振、 总领汤允恭、主管茶马李涧、成都转运判官许尹、潼川转运判官王之望措置宽恤,于是 之望奏减四川上供之半。二十七年,用萧振等言,减三川对籴米十六万九千余石,夔路 激赏绢五万疋,两川绢估钱二十八万缗有奇,潼川、成都奇零折帛疋一千;又减韩球所 增茶额四百六十二万余斤,茶司引息虚额钱岁九十五万余缗。
初,利州旧宣抚司有积缗二百万,守者密献之朝,下制置司取拨。振曰:‘此所以备水 旱军旅也,一旦有急,又将取诸民乎?请留其半。’是岁振卒,李文会代之。二十八年 ,文会卒,中书舍人王刚中代之。二十九年,蠲四川折估籴本积欠钱三百四十万缗。
乾道二年,蠲奇欠白税契钱三十七万余缗。三年,蠲川、秦茶马两司绍兴十九年至三十 二年州县侵用及民积欠六十六万四千九百余缗。四年,又诏:四川诸州欠绍兴三十一年 至隆兴二年瞻军诸窠名钱物,暨退剥亏分之数,及漏底折欠等钱,并蠲之。蠲成都人户 理运对籴米脚钱三十五万缗。淳熙十六年诏:‘四川岁发湖、广总领所纲运百三十五万 六千余贯,自明年始,与免三年。当议对减盐酒之额,制置、总领同诸路转运、提刑司 条上。其湖、广岁计,朝廷当自给之。’
绍熙三年,蠲潼川府去年被水州县租税,资普荣叙州、富顺监凡夏输亦如之。寻又诏: ‘本路旱伤州县租税,官为代输及民已输者,悉理今年之数。’四年,蠲绍熙三年成都 、潼川两路奇零绢估钱引四十七万一千四百五十余道,潼川府激赏绢一十六万六千九百 七十五疋。又诏:四川州县盐、酒课额,自明年更放三年。
嘉定七年,再蠲四川州县盐、酒课额三年,其合输湖、广总领所纲运亦免三年。十一年 ,蠲天水军今年租役差科,西和州蠲十之七,成州蠲十之六,将利、河池两县各蠲十之 五,以经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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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七十五‧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 布帛 和籴 漕运
布帛
宋承前代之制,调绢、䌷、绢、布、丝、绵以供军须,又就所产折科、和市。其纤丽之 物,则在京有绫锦院,西京、真定、青益梓州场院主织锦绮、鹿胎、透背,江宁府、润 州有织罗务,梓州有绫绮场,亳州市绉纱,大名府织绉縠,青、齐、郓、濮、淄、潍、 沂、密、登、莱、衡、永、全州市平絁。东京榷货务岁入中平罗、小绫各万匹,以供服 用及岁时赐与。诸州折科、和市,皆无常数,唯内库所须,则有司下其数供足。自周显 德中,受公私织造并须幅广二尺五分,民所输绢匹重十二两,疏薄短狭、涂粉入药者禁 之;河北诸州军重十两,各长四十二尺。宋因其旧。
开宝三年,令天下诸州凡丝、绵、䌷、绢麻布等物,所在约支二年之用,不得广科市以 烦民。初,蓬州请以租丝配民织绫,给其工直,太祖不许。太宗太平兴国中,停湖州织 绫务,女工五十八人悉纵之。诏川峡市买场、织造院,自今非供军布帛,其锦绮、鹿胎 、透背、六铢、欹正、龟壳等段匹,不须买织,民间有织卖者勿禁。马元方为三司判官 ,建言:‘方春乏绝时,预给库钱贷民,至夏秋令输绢于官。’大中祥符三年,河北转 运使李士衡又言:‘本路岁给诸军帛七十万,民间罕有缗钱,常预假于豪民,出倍称之 息,至期则输赋之外,先偿逋欠,以是工机之利愈薄。请预给帛钱,俾及时输送,则民 获利而官亦足用。’诏优予其直。自是诸路亦如之。或蚕事不登,许以大小麦折纳,仍 免仓耗及头子钱。
天圣中,诏减两蜀岁输锦绮、鹿胎、透背、欹正之半,罢作绫花纱。明道中,又减两蜀 岁输锦绮、绫罗、透背、花纱三之二,命改织䌷、绢以助军。景祐初,遂诏罢输锦背、 绣背、遍地密花透背段,自掖庭以及闾巷皆禁用。其后岁辄增益梓路红锦、鹿胎,庆历 四年复减半。既而又减梓路岁输绢三之一,红锦、鹿胎半之。先是,咸平初,广南西路 转运使陈尧叟言:‘准诏课植桑枣,岭外唯产苎麻,许令折数,仍听织布赴官场博市, 匹为钱百五十至二百。’
至是,三司请以布偿刍直,登、莱端布为钱千三百六十,沂布千一百,仁宗以取直过厚 ,命差减其数。自西边用兵,军须䌷绢,多出益、梓、利三路,岁增所输之数;兵罢, 其费乃减。嘉祐三年,始诏宽三路所输数。治平中,岁织十五万五千五百余匹。
神宗即位,京师米有余蓄,命发运司损和籴数五十万石,市金帛上京,储之榷货务,备 三路军须。京东转运司请以钱三十万二千二百贯给贷于民,令次年输绢,匹为钱千,随 夏税初限督之。诏运其钱于河北,听商人入中。
熙宁三年,御史程颢言:‘京东转运司和买䌷绢,增数抑配,率千钱课绢一匹,其后和 买并税绢,匹皆输钱千五百。’时王广渊为转运使,谓和买如旧,无抑配。颢言其迎合 朝廷意。王安石谓广渊在京东尽力以赴事功,不宜罪以迎合。乃诏所给内帑别额䌷绢钱 五十万缗,收其本储之北京,息归之内帑。右正言李常亦言:‘广渊以陈汝羲所进羡余 钱五十万缗,随和买绢钱分配,于常税折科放买外,更取二十五万缗,请以颢言付有司 。’定州安抚司又言:‘转运司配䌷、绢、绵、布于州镇军砦等坊郭户,易钱数多,乞 悯其灾伤,又居极边,特蠲损之。’诏提刑司别估,民不愿市,令官自卖,已给而抑配 者正之。自王安石秉政,专以取息为富国之务,故当时言利小人如王广渊辈,假和买䌷 绢之名,配以钱而取其五分之息,其刻又甚于青苗。然安石右广渊,颢、常言卒不行。 二月,诏移巴蜀羡财,市布帛储于陕西以备边,省蜀人输送及中都漕挽之费。
七年,两浙察访沈括言:‘本路岁上供帛九十八万,民苦备偿,而发运司复以移用财货 为名,增预买䌷绢十二万。’诏罢其所增之数。八年,韩琦奏倚阁预买䌷绢等,虽稍丰 稔,犹当五七岁带输。安石以为不然,言于神宗曰:‘预买䌷绢,祖宗以来未尝倚阁, 往岁李稷有请,因从之。近方镇监司争以宽恤为事,不计有无,异日国用阙,当复刻剥 于民尔。’
元丰以来,诸路预买䌷绢,许假封桩钱或坊场钱,少者数万缗,多者至数十万缗。其假 提举司宽剩钱者,又或令以绢帛入常平库,俟转运司以价钱易取。三年,京东转运司请 增预买数三十万,即本路移易,从之。四年,遣李元辅变运川陕四路司农物帛。中书言 :物帛至陕西,择省样不合者贸易,籴粮储于边,期以一年毕。五年,户部上其数凡八 百十六万一千七百八十匹两,三百四十六万二千缗有奇。
绍圣元年,两浙丝蚕薄收,和买并税䌷绢,令四等下户输钱,易左帑䌷绢;又令转运司 以所输钱市金银,遇蚕丝多,兼市纱、罗、䌷、绢上供。元符元年,雄州榷场输布不如 样,监司、通判贬秩、展磨勘年有差;令损其直,后似此者勿受。
尚书省言:‘民多愿请预买钱,宜视岁例增给,来岁市䌷绢计纲赴京。’左司员外郎陈 瓘言:‘预买之息,重于常平数倍,人皆以为苦,何谓愿请?今复创增,虽名济乏,实 聚敛之术。’提点京东刑狱程堂亦言:‘京东、河北灾民流未复,今转运司东西路岁额 无虑二百万匹两,又于例外增买,请罢之。’乃诏诸路提举司勿更给钱,俟蚕麦多,选 官置场。崇宁中,诸路预买,令所产州县乡民及城郭户并准赀力高下差等均给。川陕路 取元丰数最多一年为额,旧不给者如故。
江西和买䌷绢岁五十万匹,旧以钱、盐三七分预给。自盐钞法行,不复给盐,令转运司 尽给以钱,而卒无有,逮今五年,循以为常,民重伤困。大观初,诏假本路诸司封桩钱 及邻路所掌封桩盐各十万缗给之。其后提举常平张根复言:‘本路和买,未尝给钱,请 尽给一岁蚕盐,许转运司移运或民户至场自请。’而江西十郡和买数多,法一匹给盐二 十斤,比钱九百,岁预于十二月前给之。转运司得盐不足,更下发运司会积岁所负给偿 。
尚书省言大观库物帛不足,令两浙、京东、淮南、江东西、成都、梓州、福建路市罗、 绫、纱一千至三万匹各有差。二年,又令京东、淮南、两浙市绢帛五万及三万匹,并输 大观库;又四川各二万,输元丰库。江东西如四川之数,输崇宁库。而州县和买,有以 盐一席折钱六千,令民至期输䌷绢六匹,又前期督促,致多逃徙,诏递加其罪。坊郭户 预买有加至四五百匹,兴仁府万延嗣户业钱十四万二千缗,岁均千余匹,乃令减半均之 。
两浙和买并税䌷绢布帛,头子钱外,又收市例钱四十,例外约增数万缗,以分给人吏。 政和初,诏罢市例钱。诸路䌷绢布帛比价高数倍,而给直犹用旧法,言者请稍增之,度 支以元丰例定,沮抑不行,令如期给散而已。江东和买,弊如江西,比而才给二百,转 运司又以重十三两为则,不及则准丝价补纳以钱,两准二百有余。宣和三年,诏提刑司 厘正以闻。先是,成都、河北预买,官户许减半,四年,令旧尝全科者如旧。既又以两 浙多官户,令预买通敷。七年冬,郊祀,河北、京东和买科取物帛丝绵等数并免,以供 奉物给降,其所蠲贷,几数百万。
初,预买䌷绢务优直以利民,然犹未免烦民,后或令民折输钱,或物重而价轻,民力寖 困,其终也,官不给直,而赋取益甚矣。十二月,诏令转运司各会一路之数,分下州县 经画,不以钱以他物、不以正月以他月给者,并论以违制。然有司鲜能承顺焉。靖康元 年,命转运司以常平钱前一季预备,如正月之期给之,毋贷以他物而损其数。京东州县 勿以迁移户旧数科着业人,仍先除其数,俟流民归业均敷。余路亦如之。
建炎三年春,高宗初至杭州,朱胜非为相。两浙转运副使王琮言:‘本路上供、和买、 夏税䌷绢,岁为匹一百一十七万七千八百,每匹折输钱二千以助用。’诏许之。东南折 帛钱自此始。五月,诏每岁预买绵绢,令登时给其直。又诏江、浙和预买绢减四分之一 ,仍给见钱,违者置之法。绍兴元年,初赋鼎州和买折帛钱六万缗,以赡蔡兵。以两浙 夏税及和买䌷绢一百六十余万匹,半令输钱,匹二千。二年,以诸路上供丝、帛并半折 钱如两浙例,江、淮、闽、广、荆湖折帛钱自此始。时江、浙、湖北、夔路岁额䌷三十 九万匹,江南、川、广、湖南、两浙绢二百七十三万匹,东川、湖南绫罗絁七万匹,西 川、广西布七十七万匹,成都锦绮千八百余匹,皆有奇。
三年三月,以两浙和买物帛,下户艰于得钱,听以七分输正色,三分折见缗。初,洪州 和买,八分输正色,二分折省钱,匹三千。四年,帅臣胡世将请以三分匹折六千省。又 言绢直踊贵,请匹增为五千疋。户部定为六千疋。殿中侍御史张致远言:‘江西残破之 余,和预买绢请折输钱,朝廷从之,是欲少宽民力。匹输钱五千省,比旧直已增其半, 较之两浙时直,匹多一千五百,户部又令折六贯文足,是欲乘民之急而倍其敛也。物不 常贵,则绢有时而易办;钱额既定,则价无时而可减。’于是诏江西和买绢匹折输钱六 十省,愿输正色者听。是冬,初令江、浙民户悉输折帛钱。当是时,行都月费钱百余万 缗,重以增戍之费,令民输䌷者全折,输绢者半折,匹五千二百省。折帛钱由此愈重。
九年正月,复河南,减折帛钱匹一千,未几又增之。十七年,减折帛钱:江南匹为六千 ,两浙七千,和买六千五百;绵,江南两为三百,两浙四百。二十年,诏:‘广西折布 钱因张浚增至两倍以上,今减作一贯文折输。’二十九年,中书省奏:江、浙四路所起 折帛钱,地里遥远,宜就近储之。诏除徽、处、广德旧折轻货,余州当折银者输钱,愿 输银者听,浙西提刑司、三总领所主之。先是,江、浙路折帛钱岁为钱五百七十三万余 缗,并输行都,至是,始外储之以备军用。
乾道四年,减两浙、乾道五年夏税、和买折帛钱之半。六年,知徽州郏升卿代还,奏: ‘州自五代时陶雅守郡,妄增民赋,至今二百余年,比邻境诸县之税独重数倍,而杂钱 之税科折尤重,请赐蠲免。’九年,诏徽州额外创科杂钱一万二千一百八十余缗,及元 认江东、两浙运司诸处绢一万六千六百余匹,并蠲之。
绍熙五年,诏两浙、江东西和买䌷绢折帛钱太重,可自来年匹减钱一贯五百文,三年后 别听旨。所减之钱,令内藏、封桩两库拨还。
庆元元年,户部侍郎袁说友言临安、余杭二县和买科取之弊:‘乞将余杭县经界元科之 额配以绢数,不分等则,以二十四贯定敷一匹,衮科而下,足额而止,捐其余以惠末产 之民。如此则吏不得而制民,民无资于诡户,救弊之良策也。’说友又奏:‘贯头均科 之法行,则县邑无由多取,乡司无所走弄,而诡挟者不能以幸免,是以奸民顽吏立为异 论以摇之。’诏令集议。二年,吏部尚书叶翥等议请如帅漕所奏推行之,诏可。
建炎元年,知越州翟汝文奏:‘浙东和预买绢岁九十七万六千匹,而越乃六十万五百匹 ,以一路计之,当十之三。望将三等以上户减半,四等以下户权罢。’寻以杭之和买绢 编重,均十二万匹于两浙。乾道九年,秘书郎赵粹中言:‘两浙和买,莫重于绍兴,而 会稽为最重。缘田薄税重,诡名隐寄,多分子户。自经界后至乾道五年,累经推排,减 落物力,走失愈重,民力困竭。若据亩均输,可绝诡户之弊。’淳熙八年,诏两淮漕臣 吴琚与帅臣张子颜措置。子颜等言:‘势家豪民分析版籍以自托于下户,是不可不抑。 然弊必有原,谓如浙东七州,和买凡二十八万一千七百三十有八;温州本无科额,合台 、明、衢、处、婺之数,不满一十三万;而绍兴一郡独当一十四万六千九百三十有八, 则是以一郡视五郡之输而又赢一万有奇,此重额之弊也。又如赁牛物力,以其有资民用 ,不忍科配;酒坊、盐亭户,以其尝趁官课,难令再敷;至于坍江落海之田,坏地漂没 ;僧道寺观之产,或奉诏蠲免;而省额未除,不免阴配民户,此暗科之弊也。二弊相乘 ,民不堪命,于是规避之心生,而诡户之患起。旧例物力三十八贯五百为第四等,降一 文以下即为第五等,为诡户者志于规避,往往止就二三十贯之间立为砧基。今若自有产 有丁系真五等依旧不科,其有产无丁之户,将实管田产钱一十五贯以上并科和买,其一 十五贯以下则存而不敷,庶几伪五等不可逃,真五等不受困。’于是诏:‘绍兴府攒宫 田园、诸寺观、延祥庄并租牛耕牛合蠲和买,并于省额除之;坊场、盐亭户见敷和买物 力,及坍江田、放生池合减租税物力,并核实取旨。’
十一年,臣僚言两浙、江东西四路和买不均之弊,送户部、给舍等官详议。郑丙、丘崇 议,亩头均科之说至公至平,诏施行之。十六年,知绍兴府王希吕言:‘均敷和买,曩 者亟于集事,不暇核实,一切以为诡户而科之,于是物力自百文以上皆不免于和买,贫 民始不胜其困。乞将创科和买二万五十七匹有奇尽放,则民被实惠矣。于是诏下户和买 二万五十余匹住催一年,又减元额四万四千匹有奇;均敷一节,令知绍兴府洪迈从长施 行。绍熙元年,迈定其法上之,诏依所措置推行,于是绍兴贫民下户稍宽矣。
和籴
宋岁漕以广军储、实京邑。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及内郡,又自籴买,以息边民飞挽之 劳,其名不一。建隆初,河北连岁大稔,命使置场增价市籴,自是率以为常。咸平中, 尝出内府绫、罗、锦、绮计直缗钱百八十万、银三十万两,付河北转运使籴粟实边。继 而诏:凡边州积谷可给三岁则止。大中祥符初,三路岁丰,仍令增籴广蓄,靡限常数。 后又时出内库缗钱,或数十万,或百万,别遣官经画市籴,中等户以下免之。
初,河东既下,减其租赋。有司言其地沃民勤,颇多积谷,请每岁和市,随常赋输送, 其直多折色给之。京东西、陕西、河北阙兵食,州县括民家所积粮市之,谓之推置;取 上户版籍,酌所输租而均籴之,谓之对籴,皆非常制。麟、府州以转饷道远,遣常参官 就置场和籴。河北又募商人输刍粟于边,以要券取盐及缗钱、香药、宝货于京师或东南 州军,陕西则受盐于两池,谓之入中。陕西籴谷,又岁预给青苗钱,天圣以来,罢不复 给,然发内藏金帛以助籴者,前后不可胜数。宝元中,出内库珠直缗钱三十万,付三司 售之,取其直以助边费。欧阳脩奉使河东还,言:‘河东禁并边地不许人耕,而私籴北 界粟麦为兵储最为大患。’遂诏岢岚、火山军闲田并边壕十里外者听人耕,然竟无益边 备,岁籴如故。大抵入中利厚而商贾趋之,罢三路入中,悉以见钱和籴,县官之费省矣 。
熙宁五年,诏以银绢各二十万赐河东经略安抚司,听人赊买,收本息封桩备边。自是三 路封桩,所给甚广,或取之三司,或取之市易务,或取之他路转运司,或赐常平钱,或 鬻爵、给度牒,而出内藏钱帛不与焉。
七年,以岷州入中者寡,令三司具东南及西盐钞法经久通行利病以闻。知熙州王韶建议 :‘依沿边和籴例,以一分见缗、九分西钞,别约价,募入中者。凡边部入中有阙,则 多出京钞或饶益诱之,以纾用度。’是岁,河东并边大稔,诏都转运使李师中与刘庠广 籴,积五年之蓄。覆命辅臣议,更以陕西并塞刍粮之法,令转运司增旧籴三分,以所籴 亏羡为赏罚,仍遣吏按视。而陕西和籴,或以钱、茶、银、䌷、绢籴于弓箭手。
八年,河东察访使李承之言:‘太原路二税外有和籴粮草,官虽量予钱、布,而所得细 微,民无所济,遇岁凶不蠲,最为弊法。’继而知太原韩绛复请和籴于元数省三分,罢 支钱、布,乞精选才臣讲求利害。诏委陈安石。元丰元年,安石奏:‘河东十三州二税 ,以石计凡三十九万二千有余,而和籴数八十二万四千有余,所以岁凶仍输者,以税轻 、军储不可阙故也。旧支钱、布相半,数既奇零,以钞贸易,略不收半,公家实费,百 姓乃得虚名。欲自今罢支籴钱,岁以其钱令并边州郡和市封桩,即岁灾以填所蠲数,年 丰则三岁一免其输。’朝廷以为然,始诏河东岁给和籴钱八万余缗并罢,以其钱付漕司 ,如安石议。因用安石为河东转运使。其后经略使吕惠卿复请别议立法,除河外三州理 为边郡宜免,余十一州可概均籴。下有司议,以岁和籴见数十分之,裁其二,用八分为 额,随户色高下裁定,毋更给钱;岁灾同秋税蠲放,以转运司应给钱补之,灾不及五分 ,听以久例支移。遂易和籴之名为助军粮草。
元丰四年,以度支副使蹇周辅兼措置河北籴便司。明年,诏以开封府界、诸路阙额禁军 及淮、浙、福建等路剩盐息钱,并输籴便司为本。令瀛、定、澶等州各置仓,凡封桩, 三司毋关预,委周辅专其任,司农寺市易、淤田、水利等司所计置封桩粮草并归之。六 年,诏提点河北西路王子渊兼同措置。未几,手诏周辅:今河朔丰成,宜广收籴。是岁 ,大名东、西济胜二仓,定州衍积、宝盈二仓与瀛之州仓皆成,周辅召拜户部侍郎,以 左司郎中吴雍代之。明年,雍言河北仓廪皆充实,见储粮料总千一百七十六万石。诏赐 同措置王子渊三品服。宣和中,罢畿内和籴。
自熙宁以来,和籴、入中之外,又有坐仓、博籴、结籴、俵籴、兑籴、寄籴、括籴、劝 籴、均籴等名。其曰坐仓:熙宁二年,令诸军余粮愿籴入官者,计价支钱,复储其米于 仓。王珪奏曰:‘外郡用钱四十可致斗米于京师,今京师乏钱,反用钱百坐仓籴斗米, 此极非计。’司马光曰:‘坐仓之法,盖因小郡乏米而库有余钱,故反就军人籴米以给 次月之粮,出于一时急计耳。今京师有七年之储,而府库无钱,更籴军人之米,使积久 陈腐,其为利害非臣所知。’吕惠卿曰:‘今坐仓得米百万石,则减东南岁漕百万石, 转易为钱以供京师,何患无钱?’光曰:‘臣闻江、淮之南,民间乏钱,谓之钱荒。而 土宜粳稻,彼人食之不尽。若官不籴取以供京师,则无所发泄,必甚贱伤农矣。且民有 米而官不用米,民无钱而官必使之出钱,岂通财利民之道乎?’不从。明年,又虑元价 贱,神、龙卫及诸司每石等第增钱收籴,仍听行于河北、河东、陕西诸路。元符以后, 有低价抑籴之弊,诏禁止之。
其曰博籴:熙宁七年,诏河北转运、提举司置场,以常平及省仓岁用余粮,减直听民以 丝、绵、绫、绢增价博买,俟秋成博籴。崇宁五年,又诏陕西钱重物轻,委转运司措置 ,以银、绢、丝、䌷之类博籴斤斗,以平物价。
其曰结籴:熙宁八年,刘佐体量川茶,因便结籴熙河路军储,得七万余石,诏运给焉。 未几,商人王震言:结籴多散官或浮浪之人,有经年方输者。诏措置熙河财用孙迥究治 以闻。迥奏总管王君万负熙、河两川结籴钱十四万六百三十余缗、银三百余两。乃遣蔡 确驰往本路劾之,君万及高遵裕皆坐借结籴违法市易,降黜有差。崇宁初,蔡京行于陕 西,尽括民财以充数。五年,以星变讲修阙政,罢陕西、河东结籴、对籴。
其曰俵籴:熙宁八年,令中书计运米百万石费约三十七万缗,帝怪其多。王安石因言: ‘俵籴非特省六七十万缗岁漕之费,且河北入中之价,权之在我,遇斗斛贵住籴,即百 姓米无所粜,自然价损,非惟实边,亦免伤农。’乃诏岁以末盐钱钞、在京粳米六十万 贯石,付都提举市易司贸易。度民田入多寡,豫给钱物,秋成于澶州、北京及缘边入米 麦粟封桩。即物价踊,权止入中,听籴便司兑用,须岁丰补偿。绍圣三年,吕大忠之言 ,召农民相保,豫贷官钱之半,循税限催科,余钱至夏秋用时价随所输贴纳。崇宁中, 蔡京令坊郭、乡村以等第给钱,俟收,以时价入粟,边郡弓箭手、青唐蕃部皆然。用俵 多寡为官吏赏罚。
其曰兑籴:熙宁九年,诏淮南常平司于麦熟州郡及时兑籴。元祐二年,尝以麦熟下诸路 广籴,诏后价若与本相当,即许变转兑籴。
其曰寄籴:元丰二年,籴便粮草王子渊论纲舟利害,因言:‘商人入中,岁小不登,必 邀厚价,故设内郡寄籴之法,以权轻重。’七年,诏河北瀛、定二州所籴数以钜万,而 散于诸郡寄籴,恐缓急不相及,不若致商人自运。李南公、王子渊俱言:‘寄籴法行已 久,且近都仓,缓急运致非难。’于是寄籴卒不罢。
其曰括籴:元符元年,泾原经略使章楶请并边籴买;豫榜谕民,毋得与公家争籴,即官 储有之,括索赢粮之家,量存其所用,尽籴入官。
其曰劝籴、均籴:政和元年,童贯宣抚陕西议行之。鄜延经略使钱即言:‘劝籴非可以 久行。均籴先入其斤斗乃给其直,于有斤斗之家未有害也。坊郭之人,素无斤斗,必须 外籴,转有烦费。’疏奏,坐贬。时又诏河北、河东仿陕西均籴,知定州王汉之坐沮格 夺职罢。未几,遂立均籴法。三年,以岁稔,诸路推行均籴。五年,言者谓:‘均籴法 严,然已籴而不偿其直,或不度州县之力,敷数过多,有一户而籴数百石者。’乃诏诸 路毋辄均籴。既而州县以和籴为名,低裁其价,转运司程督愈峻,科率倍于均籴,诏约 止之。宣和三年,方腊平,两浙亦量官户轻重均籴。明年,荆湖南、北均籴,以家业为 差。劝籴之法,其后寖及于新边,鄯廓州、积石军,蕃部患之。
自熙宁以来,王韶开熙河,章惇营溪洞,沈起、刘彝启交阯之隙,韩存宝、林广穷乞第 之役,费用科调益繁。陕西宿兵既多,元丰四年,六路大举西讨,军费最甚于他路。帝 先虑科役扰民,令赵离廉问,颇得其事。又以粮饷麤恶,欲械斩河东、泾原漕臣,以励 其余,卒以师兴役众,鲜克办给。又李稷为鄜延漕臣督运,诏许斩知州以下乏军兴者, 民苦折运,多散走,所杀至数千人,道毙者不在焉。于是文彦博奏言:‘关陕人户,昨 经调发,不遗余力,死亡之余,疲瘵已甚。为今之计,正当劳来将士,安抚百姓,全其 疮痍,使得苏息。’明年,优诏嘉答。初,西师无功,议者虑朝廷再举,自是,帝大感 悟,申饬边臣固境息兵,关中以苏。
哲宗即位,诸老大臣维持初政,益务绥静,边郡类无调发,第令诸路广籴以备蓄积,及 诏陕西、麟府州计五岁之粮而已。绍圣初,乃诏河北镇、定、瀛州籴十年之储,余州七 年。其后陕西诸路又连岁兴师,及进筑鄯、湟等州,费资粮不可胜计。元符二年,泾原 经略使章楶谏曰:‘伏见兴师以来,陕西府库仓廪储蓄,内外一空,前后资贷内藏金帛 ,不知其几千万数。即今所在粮草尽乏,漕臣计无所出,文移指空而已。今者,正休兵 息民、清心省事之时,唯深察臣言,裁决斯事。若更询主议大臣,窃恐专务兴师,上误 圣听。’主议大臣,指章惇也。时内藏空乏,陕西诸路以军赏银绢数寡,请给于内藏库 ,诏以绢五十万匹予之。帝谓近臣曰:‘内库绢才百万,已辍其半矣。’
蔡京用事,复务拓土,劝徽宗招纳青唐,用王厚经置,费钱亿万,用大兵凡再,始克之 ,而湟州戍兵岁费钱一千二十四万九千余缗。五年,熙河兰湟运使洪中孚言:‘本道青 稞亩收五石,粒当大麦之三。异时人粮给精米,马料给青稞,率皆八折,不惟人马之食 自足,而价亦相当。今边臣不烛事情,精米、青稞与糙米、大麦一例抵斗给散,即公有 一分之耗,私有一分之赢。会计一路岁费斤斗一百八十万、杂色五十万外,青稞一百三 十万,抵斗岁费二十六万石,石三十缗,计七百八十万。’帝虑其米仍麤,将士或有饥 色,乃命九折。明年,复令计斗给散,竟罢九折。又于陕西建四都仓:平夏城曰裕财, 镇戎军曰裕国,通峡砦曰裕民,西安州曰裕边。自夏人叛命,诸路皆谋进筑,陕以西保 甲皆运粮。后童贯又自将兵筑靖夏、制戎、伏羌等城,穷讨深入,凡六七年。至宣和末 ,馈饷空乏,鄜延至不能支旬月。时边臣争务开边,夔、峡、岭南不毛之地,草创郡邑 ,调取于民,费出于县官,不可胜计。最后有燕山之役,雄、霸等州仓廪皆竭,兵士饥 忿,有掷瓦石击守贰、刃将官者。燕山郭药师所将常胜一军,计口给钱廪,月费米三十 万石、钱一百万缗。河北之民力不能给,于是免夫之议兴。
初,黄河岁调夫修筑埽岸,其不即役者输免夫钱。熙、丰间,淮南科黄河夫,夫钱十千 ,富户有及六十夫者,刘谊盖尝论之。及元祐中,吕大防等主回河之议,力役既大,因 配夫出钱。大观中,修滑州鱼池埽,始尽令输钱。帝谓事易集而民不烦,乃诏凡河堤合 调春夫,尽输免夫之直,定为永法。及是,王黼建议,乃下诏曰:‘大兵之后,非假诸 路民力,其克有济?谕民国事所当竭力,天下并输免夫钱,夫二十千,淮、浙、江、湖 、岭、蜀夫三十千。’凡得一千七百余万缗,河北群盗因是大起。
南渡,三边馈饷,籴事所不容已。绍兴间,于江、浙、湖南博籴,多者给官告,少者给 度牒,或以钞引,类多不售,而吏缘为奸,人情大扰。于是减其价以诱积粟之家,初不 拘于官、编之户。凡降金银钱帛而州县阻节不即还者,官吏并徒二年。广东转运判官周 纲籴米十五万石,无扰及无陈腐,抚州守臣刘汝翼饷兵不匮,及劝诱赈粜流离,皆转一 官。七年,以饶州之籴石取耗四斗,罪其郡守。自是和籴者计剩科罪。十三年,荆湖岁 稔,米斗六七钱,乃就籴以宽江、浙之民。十八年,免和籴,命三总领所置场籴之。旧 制:两浙、江、湖岁当发米四百六十九万斛,(两浙一百五十万,江东九十三万,江西 百二十六万,湖南六十五万,湖北三十五万。)至是,欠百万斛有奇。乃诏临安、平江 府及淮东西、湖广三计司,岁籴米百二十万斛:,淮西十六万五千,湖广、淮东皆十五 万。二十八年,除二浙以三十五万斛折钱,诸路纲米及籴场岁收四百五十二万斛。二十 九年,籴二百三十万石以备振贷,石降钱二千,以关子、茶引及银充其数。
孝宗乾道三年秋,江、浙、淮、闽淫雨,诏州县以本钱坐仓收籴,毋强配于民。四年, 籴本结会子及钱银,石钱二贯五百文。淳熙三年,诏广西运司,籴钱以岁丰歉市直高下 增减给之。
宝庆三年,监察御史汪刚中言:‘和籴之弊,其来非一日矣,欲得其要而革之,非禁科 抑不可。夫禁科抑,莫如增米价,此已试而有验者,望饬所司奉行。’有旨从之。绍定 元年,锡银、会、度牒于湖广总所,令和籴米七十万石饷军。五年,臣僚言:‘若将民 间合输缗钱使输斤斗,免令贱粜输钱,在农人亦甚有利,此广籴之良法也。’从之。开 庆元年,沿江制置司招籴米五十万石,湖南安抚司籴米五十万石,两浙转运司五十万石 ,淮、浙发运司二百万石,江东提举司三十万石,江西转运司五十万石,湖南转运司二 十万石,太平州一十万石,淮安州三十万石,高邮军五十万石,涟水军一十万石,庐州 一十万石,并视时以一色会子发下收籴,以供军饷。
咸淳六年,都省言:‘咸淳五年和籴米,除浙西永远住籴及四川制司就籴二十万石桩充 军饷外,京湖制司、湖南、江西、广西共籴一百四十八万石,凡遇和籴年分皆然。’
漕运
宋都大梁,有四河以通漕运:曰汴河,曰黄河,曰惠民河,曰广济河,而汴河所漕为多 。太祖起兵间,有天下,惩唐季五代藩镇之祸,蓄兵京师,以成彊干弱支之势,故于兵 食为重。建隆以来,首浚三河,令自今诸州岁受税租及筦榷货利、上供物帛,悉官给舟 车,输送京师,毋役民妨农。开宝五年,率汴、蔡两河公私船,运江、淮米数十万石以 给兵食。是时京师岁费有限,漕事尚简。至太平兴国初,两浙既献地,岁运米四百万石 。所在雇民挽舟,吏并缘为奸,运舟或附载钱帛、杂物输京师,又回纲转输外州,主藏 吏给纳邀滞,于是擅贸易官物者有之。八年,乃择干彊之臣,在京分掌水陆路发运事。 凡一纲计其舟车役人之直,给付主纲吏雇募,舟车到发、财货出纳,并关报而催督之, 自是调发邀滞之弊遂革。
初,荆湖、江、浙、淮南诸州,择部民高赀者部送上供物,民多质鲁,不能检御舟人, 舟人侵盗官物,民破产不能偿。乃诏牙吏部送,勿复扰民。大通监输铁尚方铸兵器,锻 练用之,十裁得四五;广南贡藤,去其麤者,斤仅得三两。遂令铁就冶郎淬治之,藤取 堪用者,无使负重致远,以劳民力。汴河挽舟卒多饥冻,太宗令中黄门求得百许人,蓝 缕枯瘠,询其故,乃主粮吏率取其口食。帝怒,捕鞫得实,断腕殉河上三日而后斩之, 押运者杖配商州。雍熙四年,并水陆路发运为一司。主纲吏卒盗用官物,及用水土杂糅 官米,故毁败舟船致沈溺者,弃市,募告者厚赏之;山河、平河实因滩碛风水所败,以 收救分数差定其罪。端拱元年,罢京城水陆发运,以其事分隶排岸司及下卸司。先是, 四河所运未有定制,太平兴国六年,汴河岁运江、淮米三百万石,菽一百万石;黄河粟 五十万石,菽三十万石;惠民河粟四十万石,菽二十万石;广济河粟十二万石:凡五百 五十万石。非水旱蠲放民租,未尝不及其数。至道初,汴河运米五百八十万石。大中祥 符初,至七百万石。
江南、淮南、两浙、荆湖路租籴,于真、扬、楚、泗州置仓受纳,分调舟船溯流入沛, 以达京师,置发运使领之。诸州钱帛、杂物、军器上供亦如之。陕西诸州菽粟,自黄河 三门沿流入沛,以达京师,亦置发运司领之。粟帛自广济河而至京师者,京东之十七州 ;由石塘、惠民河而至京师者,陈、颍、许、蔡、光、寿六州,皆有京朝官廷臣督之。 河北卫州东北有御河达乾宁军,其运物亦廷臣主之。广南金银、香药、犀象、百货,陆 运至虔州而后水运。川益诸州金帛及租、市之布,自剑门列传置,分辇负担至嘉州,水 连达荆南,自荆南遣纲吏运送京师。咸平中,定岁运六十六万匹,分为十纲。天禧末, 水陆运上供金帛、缗钱二十三万一千余贯、两、端、匹,珠宝、香药二十七万五千余斤 。诸州岁造运船,至道末三千二百三十七艘,天禧末减四百二十一。先是,诸河漕数岁 久益增,景德四年,定汴河岁额六百万石。天圣四年,荆湖、江、淮州县和籴上供,小 民阙食,自五年后权减五十万石。庆历中,又减广济河二十万石。后黄河岁漕益减耗, 才运菽三十万石,岁创漕船,市材木,役牙前,劳费甚广;嘉祐四年,罢所运菽,减漕 船三百艘。自是岁漕三河而已。
江、湖上供米,旧转运使以本路纲输真、楚、泗州转般仓,载盐以归,舟还其郡,卒还 其家。汴舟诣转般仓运米输京师,岁折运者四。河冬涸,舟卒亦还营,至春复集,名曰 放冻。卒得番休,逃亡者少;汴船不涉江路,无风波沈溺之患。后发运使权益重,六路 上供米团纲发船,不复委本路,独专其任。文移坌并,事目繁伙,不能检察。操舟者赇 诸吏,得诣富饶郡市贱贸贵,以趋京师。自是江、汴之舟,混转无辨,挽舟卒有终身不 还其家、老死河路者。籍多空名,漕事大弊。
皇祐中,发运使许元奏:‘近岁诸路因循,粮纲法坏,遂令汴纲至冬出江,为他路转漕 ,兵不得息。宜敕诸路增船,载米输转般仓充岁计如故事。’于是牟利者多以元说为然 ,诏如元奏。久之,诸路纲不集。嘉祐三年,下诏切责有司以格诏不行,及发运使不能 总纲条,转运使不能斡岁入。预敕江、淮、两浙转运司,期以期年,各造船补卒,团本 路纲,自嘉祐五年汴船不得复出江。至期,诸路船犹不足。汴船既不至江外,江外船不 得至京师,失商贩之利;而汴船工卒讫冬坐食,恒苦不足,皆盗毁船材,易钱自给,船 愈坏而漕额愈不及矣。论者初欲漕卒得归息,而近岁汴船多佣丁夫,每船卒不过一二人 ,至冬当留守船,实无得归息者。时元罢已久,后至者数奏请出汴船,执政不许。治平 三年,始诏出汴船七十纲,未几,皆出江复故。
治平二年,漕粟至京师,汴河五百七十五万五千石,惠民河二十六万七千石,广济河七 十四万石。又漕金帛缗钱入左藏、内藏库者,总其数一千一百七十三万,而诸路转移相 给者不预焉。繇京西、陕西、河东运薪炭至京师,薪以斤计一千七百一十三万,炭以秤 计一百万。是岁,诸路创漕船二千五百四十艘。治平四年,京师粳米支五岁余。是时, 漕运吏卒,上下共为侵盗贸易,甚则托风水沉没以灭迹。官物陷折,岁不减二十万斛。 熙宁二年,薛向为江、淮等路发运使,始募客舟与官舟分运,互相检察,旧弊乃去。岁 漕常数既足,募商舟运至京师者又二十六万余石而未已,请充明年岁计之数。
三司使吴充言:‘宜自明年减江、淮漕米二百万石,令发运司易轻货二百万缗,计五年 所得,无虑缗钱千万,转储三路平籴备边。’王安石谓:‘骤变米二百万石,米必陡贱 ;骤致轻货二百万贯,货必陡贵。当令发运司度米贵州郡,折钱变为轻货,储之河东、 陕西要便州军,用常平法粜籴为便。’诏如安石议。七年,京东路察访邓润甫等言:‘ 山东沿海州郡地广,丰岁则谷贱,募人为海运,山东之粟可转之河朔,以助军食。’诏 京东、河北路转运司相度,卒不果行。是岁,江、淮上供谷至京师者三分不及一,令督 发运使张颉亟办来岁漕计。
宣徽南院使张方平言:‘今之京师,古所谓陈留,天下四冲八达之地,利漕运而赡师旅 。国初,浚河渠三道以通漕运,立上供年额,汴河六百万石,广济河六十二万石,惠民 河六十万石。广济河所运,止给太康、咸平、尉氏等县军粮,唯汴河运米麦,乃太仓蓄 积之实。近罢广济河,而惠民河斤斗不入太仓,大众所赖者汴河。议者屡作改更,必致 汴河日失其旧。’十二月,诏濬广济河,增置漕舟。其后河成,岁漕京东谷六十万石。 东南诸路上供杂物旧陆运者,增舟水运。押汴河江南、荆湖纲运,七分差三班使臣,三 分军大将、殿侍。又令真、楚、泗州各造浅底舟百艘,分为十纲入汴。
元丰五年,罢广济河辇运司及京北排岸司,移上供物于淮阳计置入汴,以清河辇运司为 名。御史言广济安流而上,与清河溯流入汴,远近险易不同。诏转运、提点刑狱比较利 害以闻。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蒋之奇、都水监丞陈祐甫开龟山运河,漕运往来,免风涛 百年沈溺之患。诏各迁两官,余官减年循资有差。八年,罢岁运百万石赴西京。先是, 导洛入汴,运东南粟实洛下,至是,户部奏罢之。是年,立汴河粮纲赏罚,岁终检察。 绍圣二年,置汴纲,通作二百纲。在部进纳官铨试不中者,注押上供粮斛,不用衙前、 土人、军将。未几,复募土人押诸路纲如故。
政和七年,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 名次减年有差。张根为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岁漕米百二十万石给中都。江南州郡僻远, 官吏艰于督趣,根常存三十万石为转运之本,以宽诸郡,时甚称之。宣和二年,诏:‘ 六路米麦纲运依法募官,先募未到部小使臣及非泛补授校尉以上未许参部人并进纳人管 押;淮南以五运,两浙及江东二千里内以四运,江东二千里外及江西三运,湖南、北二 运,各欠不及五釐,依格推赏外,仍许在外指射合入差遣一次。召募土人并罢。’七年 ,诏结绝应奉司江淮诸局、所及罢花石纲,令逐路漕臣速拘舟船装发纲运备边。靖康初 ,汴河决口有至百步者,塞之,工夫未讫,干涸月余,纲运不通,南京及京师皆乏粮。 责都水使者陈求道等,命提举京师所陈良弼同措置。越两旬,水复旧,纲运遝至,两京 粮乃足。
河北、河东、陕西三路租税薄,不足以供兵费,屯田、营田岁入无几,籴买入中之外, 岁出内藏库金帛及上京榷货务缗钱,皆不翅数百万。选使臣、军大将,河北船运至乾宁 军,河东、陕西船运至河阳,措置陆运,或用铺兵厢军,或发义勇保甲,或差雇夫力, 车载驮行,随道路所宜。河北地里差近,西路回远,又涉碛险,运致甚艰。熙宁六年, 诏鄜延路经略司支封桩钱于河东买橐驼三百,运沿边粮草。
元丰四年,河东转运司调夫万一千人随军,坊郭上户有差夫四百人者,其次一二百人。 愿出驴者三驴当五夫,五驴别差一夫驱喝。一夫雇直约三十千以上,一驴约八千,加之 期会迫趣,民力不能胜。军须调发烦扰,又多不急之务,如绛州运枣千石往麟、府,每 石止直四百,而雇直乃约费三十缗。泾原路转运判官张大宁言:‘馈运之策,莫若车便 。自熙宁砦至磨○口皆大川,通车无碍,自磨○至兜岭下道路亦然。岭以北即山险少水 ,车乘难行。可就岭南相地利建一城砦,使大车自镇戎军载粮草至彼,随军马所在,以 军前夫畜往来短运。更于中路量度远近,以遣回空夫筑立小堡应接,如此则省民力之半 。’神宗嘉之。京西转运司调均、邓州夫三万,每五百人差一官部押,赴鄜延馈运。其 本路程涂日支钱米外,转运司计自入陕西界至延州程数,日支米钱三十、柴菜钱十文, 并先并给。陕西都转运司于诸州差雇车乘人夫,所过州交替,人日支米二升、钱五十, 至沿边止。运粮出界,止差厢军。六年,诏熙河兰会经略制置司,计置兰州人万马二千 般运粮草,于次路州军铲刮官私橐驼二千与经制司,自熙、河折运。事力不足,发义勇 保甲。给河东、陕西边用非机速者,并作小纲数排日递送。
大观二年,京畿都转运使吴择仁言:‘西辅军粮,发运司岁拨八万石贴助,于荥泽下卸 ,至州尚四、五十里,摆置车三铺,每铺七十人,月可运八千四百石。所运渐多,据数 增添铺兵。’靖康元年十月,诏曰:‘一方用师,数路调发,军功未成,民力先困。京 西运粮,每名六斗,用钱四十贯;陕西运粮,民间倍费百余万缗,闻之骇异。今岁四方 丰稔,粒米狼戾,但可逐处增价收籴,不得轻般运,以称恤民之意。若般纲水运及诸州 支移之类仍旧。’三路陆运以给兵费,大略如此,其他州县运送或军兴调发以给一时之 用,此皆不着。
转般,自熙宁以来,其法始变,岁运六百万石给京师外,诸仓常有余蓄。州郡告歉,则 折收上价,谓之额斛。计本州岁额,以仓储代输京师,谓之代发。复于丰熟以中价收籴 ,谷贱则官籴,不至伤农;饥歉则纳钱,民以为便。本钱岁增,兵食有余。崇宁初,蔡 京为相,始求羡财以供侈用,用所亲胡师文为发运使,以籴本数百万缗充贡,入为户部 侍郎。来者效尤,时有进献,而本钱竭矣;本钱既竭,不能增籴,而储积空矣;储积既 空,无可代发,而转般之法坏矣。
崇宁三年,户部尚书曾孝广言:‘往年,南自真州江岸,北至楚州淮堤,以堰潴水,不 通重船,般剥劳费。遂于堰旁置转般仓,受逐州所输,更用运河船载之入汴,以达京师 。虽免推舟过堰之劳,然侵盗之弊由此而起。天圣中,发运使方仲荀奏请度真、楚州堰 为水闸,自是东南金帛、茶布之类直至京师,惟六路上供斤斗,犹循用转般法,吏卒糜 费与在路折阅,动以万数。欲将六路上供斤斗,并依东南杂运直至京师或南京府界卸纳 ,庶免侵盗乞贷之弊。’自是六路郡县各认岁额,虽湖南、北至远处,亦直抵京师,号 直达纲,丰不加籴,歉不代发。方纲米之来,立法峻甚,船有损坏,所至修整,不得逾 时。州县欲其速过,但令供状,以钱给之,沿流乡保悉致骚扰,公私横费百出。又盐法 已坏,回舟无所得,舟人逃散,船亦随坏,本法尽废。
大观三年,诏直达纲自来年并依旧法复令转般,令发运司督修仓廒,荆湖北路提举常平 王璹措置诸路运粮舟船。
政和二年,复行直达纲,毁拆转般诸仓。谭稹上言:‘祖宗建立真、楚、泗州转般仓, 一以备中都缓急,二以防漕渠阻节,三则纲船装发,资次运行,更无虚日。自其法废, 河道日益浅涩,遂致中都粮储不继,淮南三转般仓不可不复。乞自泗州为始,次及真、 楚,既有瓦木,顺流而下,不甚劳费。俟岁丰计置储蓄,立法转般。’淮南路转运判官 向子𬤇奏:‘转般之法,寓平籴之意。江、湖有米,可籴于真;两浙有米,可籴于扬; 宿、亳有麦,可籴于泗。坐视六路丰歉,有不登处,则以钱折斛,发运司得以斡旋之, 不独无岁额不足之忧,因可以宽民力。运渠旱干,则有汴口仓。今所患者,向来籴本岁 五百万缗,支移殆尽。’
宣和五年,乃降度牒及香、盐钞各一百万贯,令吕淙、卢宗原均籴斤斗,专备转般。江 西转运判官萧序辰言:‘转般道里不加远,而人力不劳卸纳,年丰可以广籴厚积,以待 中都之用。自行直达,道里既远,情弊尤多,如大江东西、荆湖南北有终岁不能行一运 者,有押米万石欠七八千石,有抛失舟船、兵梢逃散、十不存一二者。折欠之弊生于稽 留,而沿路官司多端阻节,至有一路漕司不自置舟船,截留他路回纲,尤为不便。’诏 发运司措置。六年,以无额上供钱物并六路旧欠发斤斗钱,贮为籴本,别降三百万贯付 卢宗原,将湖南所起年额,并随正额预起抛欠斤斗于转般仓下卸,却将已卸均籴斗斛转 运上京,所有直达,候转般斤斗有次第日罢之。靖康元年,令东南六路上供额斛,除淮 南、两浙依旧直达外,江、湖四路并措置转般。
高宗建炎元年,诏诸路纲米以三分之一输送江宁府,福建,两浙路输送行在,余输京师 。二年,诏二广、湖南北、江东西纲运输送平江府,京畿、淮南、京东西、河北、陕西 及三纲输送行在。又诏二广、湖南北纲运如过两浙,许输送平江府;福建纲运过江东、 西,亦许输送江宁府。三年,又诏诸路纲运见钱并粮输送建康府户部,其金银、绢帛并 输送行在。绍兴初,因地之宜,以两浙之粟供行在,以江东之粟饷淮东,以江西之粟饷 淮西,荆湖之粟饷鄂、岳、荆南。量所用之数,责漕臣将输,而归其余于行在,钱帛亦 然。雇舟差夫,不胜其弊,民间有自毁其舟、自废其田者。
绍兴四年,川、陕宣抚吴玠调两川夫运米一十五万斛至利州,率四十余千致一斛,饥病 相仍,道死者众,蜀人病之。漕臣赵开听民以粟输内郡,募舟挽之,人以为便。总领所 遣官就籴于沿流诸郡,复就兴、利、阆州置场,听商人入中。然犹虑民之劳且惫也,又 减成都水运对籴米。(绍兴十六年。)
三十年,科拨诸路上供米:鄂兵岁用米四十五万余石,于全、永、郴、邵、道、衡、潭 、鄂、鼎科拨;荆南兵岁用米九万六千石,于德安、荆南、澧、纯、潭、复、荆门、汉 阳科拨;池州兵岁用米十四万四千石,于吉、信、南安科拨;建康兵岁用米五十五万石 ,于洪、江、池、宣、太平、临江、兴国、南康、广德科拨;行在合用米一百十二万石 ,就用两浙米外,于建康、太平、宣科拨;其宣州见屯殿前司牧马岁用米,并折输马料 三万石,于本州科拨;并诸路转运司桩发。时内外诸军岁费米三百万斛,而四川不预焉 。
嘉定兵兴,扬、楚间转输不绝,濠、庐、安丰舟楫之通亦便矣,而浮光之屯,仰馈于齐 安、舒、蕲之民;远者千里,近者亦数百里。至于京西之储,襄、郢犹可径达,独枣阳 陆运,夫皆调于湖北鼎、澧等处,道路辽邈,夫运不过八斗,而资粮扉屦与夫所在邀求 ,费常十倍。中产之家雇替一夫,为钱四五十千;单弱之人一夫受役,则一家离散,至 有毙于道路者。
至于部送纲运,并差见任官,阙则选募得替待阙及寄居官有材干者,其责繁难,人以为 惮。故自绍兴以来优立赏格,其有欠者亦多方而悯之。乾道初,蠲欠五十石以下者;三 年,蠲欠百石以下者。九年,初,纲运欠及一分者送有司究弊。至是,臣僚申明纲运欠 及一分者亦许其补足。淳熙元年,诏:‘不以所欠多寡,并无除放。其有因纲欠追降官 资者,如本非侵盗,且补输已足,许叙复。’自是纲运欠失虽责偿于官吏,然以其山川 隃远,非一人所能究,亦时寓于蠲放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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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七十六‧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 屯田 常平 义仓
前代军师所在,有地利则开屯田、营田,以省馈饷。宋太宗伐契丹,规取燕蓟,边隙一 开,河朔连岁绎骚,耕织失业,州县多闲田,而缘边益增戍兵。自雄州东际于海,多积 水,契丹患之,不得肆其侵突;顺安军西至北平二百里,其地平旷,岁常自此而入。议 者谓宜度地形高下,因水陆之便,建阡陌,濬沟洫,益树五稼,可以实边廪而限戎马。 端拱二年,分命左谏议大夫陈恕、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东、西路招置营田使,恕对 极言非便。行数日,有诏令修完城堡,通导沟渎,而营田之议遂寝。时又命知代州张齐 贤制置河东诸州营田,寻亦罢。
六宅使何承矩请于顺安砦西引易河筑堤为屯田。既而河朔连年大水,及承矩知雄州,又 言宜因积潦蓄为陂塘,大作稻田以足食。会沧州临津令闽人黄懋上书言:‘闽地惟种水 田,缘山导泉,倍费功力。今河北州军多陂塘,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五三年间,公私 必大获其利。’诏承矩按视,还,奏如懋言。遂以承矩为制置河北沿边屯田使,懋为大 理寺丞充判官,发诸州镇兵一万八千人给其役。凡雄莫霸州、平戎顺安等军兴堰六百里 ,置斗门,引淀水灌溉。初年种稻,值霜不成。懋以晚稻九月熟,河北霜早而地气迟, 江东早稻七月即熟,取其种课令种之,是岁八月,稻熟。初,承矩建议,沮之者颇众; 武臣习攻战,亦耻于营葺。既种稻不成,群议愈甚,事几为罢。至是,承矩载稻穗数车 ,遣吏送阙下,议者乃息。而莞蒲、蜃蛤之饶,民赖其利。
度支判官陈尧叟等亦言:‘汉、魏、晋、唐于陈、许、邓、颍暨蔡、宿、亳至于寿春, 用水利垦田,陈迹具在。议选官大开屯田,以通水利,发江、淮下军散卒及募民充役。 给官钱市牛、置耕具,导沟渎,筑防堰。每屯十人,人给一牛,治田五十亩,虽古制一 夫百亩,今且垦其半,俟久而古制可复也。亩约收三斛,岁可收十五万斛,七州之间置 二十屯,可得三百万斛,因而益之,数年可使仓廪充实,省江、淮漕运。民田未辟,官 为种植,公田未垦,募民垦之,岁登所取,并如民间主客之例。傅子曰:“陆田命悬于 天,人力虽修,苟水旱不时,则一年之功弃矣。水田之制由人力,人力苟修,则地利可 尽。”且虫灾之害亦少于陆田,水田既修,其利兼倍。’帝览奏嘉之,遣大理寺丞皇甫 选、光禄寺丞何亮乘传按视经度,然不果行。
至咸平中,大理寺丞王宗旦请募民耕颍州陂塘荒地凡千五百顷。部民应募者三百余户, 诏令未出租税,免其徭役。然无助于功利。而汝州旧有洛南务,内园兵人种稻,雍熙二 年罢,赋予民,至是复置,命京朝官专掌。募民户二百余,自备耕牛,立团长,垦地六 百顷,导汝水溉灌,岁收二万三千石。襄阳县淳河,旧作堤截水入官渠,溉民田三千顷 ;宜城县蛮河,溉田七百顷;又有屯田三百余顷。知襄州耿望请于旧地兼括荒田,置营 田上、中、下三务,调夫五百,筑堤堰,仍集邻州兵每务二百人,荆湖市牛七百分给之 。是岁,种稻三百余顷。
四年,陕西转运使刘综亦言:‘宜于古原州建镇戎军置屯田。今本军一岁给刍粮四十余 万石、束,约费茶盐五十余万,傥更令远民输送,其费益多。请于军城四面立屯田务, 开田五百顷,置下军二千人、牛八百头耕种之;又于军城前后及北至木峡口,各置堡砦 ,分居其人,无寇则耕,寇来则战。就命知军为屯田制置使,自择使臣充四砦监押,每 砦五百人充屯戍。’从之。既而原、渭州亦开方田,戎人内属者皆依之得安其居。
是时兵费浸广,言屯、营田者,辄诏边臣经度行之。顺安军兵马都监马济请于靖戎军东 壅鲍河,开渠入顺安、威虏二军,置水陆营田于其侧。命莫州部署石普护其役,逾年而 毕。知保州赵彬复奏决鸡距泉,自州西至蒲城县,分徐河水南流注运渠,广置水陆屯田 ,诏驻泊都监王昭逊共成之。自是定州亦置屯田。五年,罢襄州营田下务。六年,耿望 又请于唐州赭阳陂置务如襄州,岁种七十余顷,方城县令佐掌之,调夫耘耨。
景德初,从京西转运使张巽之请,诏止役务兵。二年,令缘边有屯、营田州军,长吏并 兼制置诸营田、屯田事,旧兼使者如故。大中祥符九年,改定保州、顺安军营田务为屯 田务,凡九州军皆遣官监务,置吏属。淮南、两浙旧皆有屯田,后多赋民而收其租,第 存其名。在河北者虽有其实,而岁入无几,利在蓄水以限戎马而已。天禧末,诸州屯田 总四千二百余顷,河北岁收二万九千四百余石,而保州最多,逾其半焉。
襄、唐二州营田既废,景德中,转运使许逖复之。初,耿望借种田人牛及调夫耨获,岁 入甚广。后张巽改其法,募水户分耕,至逖又参以兵夫,久之无大利。天圣四年,遣尚 书屯田员外郎刘汉杰往视,汉杰言:‘二州营田自复至今,襄州得谷三十三万余石,为 缗钱九万余;唐州得谷六万余石,为缗钱二万余。所给吏兵俸廪、官牛杂费,襄州十三 万余缗,唐州四万余缗,得不补失。’诏废以给贫民,顷收半税。
其后陕西用兵,诏转运司度隙地置营田以助边计,又假同州沙苑监牧地为营田,而知永 兴军范雍括诸郡牛颇烦扰,未几遂罢。右正言田况言:‘镇戎、原、渭,地方数百里, 旧皆民田,今无复农事,可即其地大兴营田,以保捷兵不习战者分耕,五百人为一堡, 三两堡置营田官一领之,播种以时,农隙则习武事。’疏奏,不用。后乃命三司户部副 使夏安期等议并边置屯田,迄不能成。
治平三年,河北屯田三百六十七顷,得谷三万五千四百六十八石。熙宁初,以内侍押班 李若愚同提点制置河北屯田事。三年,王韶言:‘渭原城而下至秦州成纪,旁河五六百 里,良田不耕者无虑万顷,治千顷,岁可得三十万斛。’知秦州李师中论:‘韶指极边 见招弓箭手地,恐秦州益多事。’诏遣王克臣等按视,复奏与师中同。再下沈起,起奏 :‘不见韶所指何地,虽实有之,恐召人耕种,西蕃惊疑。’侍御史谢景温言:‘闻沈 起妄指甘谷城弓箭手地以塞韶妄。’而窦舜卿奏:‘实止有闲田一顷四十三亩。’中书 言:‘起未尝指甘谷城地以实韶奏,而师中前在秦州与韶更相论奏,互有曲直。’韶遂 以妄指闲田自著作佐郎责保平军节度推官,师中亦落待制。其后韩缜知秦州,乃言:‘ 实有古渭砦弓箭手未请空地四千余顷。’遂复韶故官,从其所请行之。明年,河北屯田 司奏:‘丰岁屯田,入不偿费。’于是诏罢缘边水陆屯田务,募民租佃,收其兵为州厢 军。
时陕西旷土多未耕,屯戍不可撤,远方有输送之勤,知延州赵离请募民耕以纾朝廷忧, 诏下其事。经略安抚使郭逵言:‘怀宁砦所得地百里,以募弓箭手,无闲田。’离又言 之,遂括地得万五千余顷,募汉蕃兵几五千人,为八指挥,诏迁离官,赐金帛。而熙州 王韶又请以河州蕃部近城川地招弓箭手,以山坡地招蕃兵弓箭手,每砦五指挥,以二百 五十人为额,人给地一顷,蕃官二顷,大蕃官三顷。熙河多良田,七年,诏委提点秦凤 路刑狱郑民宪兴营田,许奏辟官属以集事。
枢密使吴充上疏曰:‘今之屯田,诚未易行。古者一夫百亩,又受田十亩为公田,莫若 因弓箭手仿古助田法行之。熙河四州田无虑万五千顷,十分取一以为公田,大约中岁亩 一石,则公田所得十五万石。官无屯营牛具廪给之费,借用众力而民不劳,大荒不收而 官无所损,省转输,平籴价,如是者其便有六。’而提点刑狱郑民宪言:‘祖宗时屯、 营田皆置务,屯田以兵,营田以民,固有异制。然襄州营田既调夫矣,又取邻州之兵, 是营田不独以民也;边州营屯,不限兵民,皆取给用,是屯田不独以兵也;至于招弓箭 手不尽之地,复以募民,则兵民参错,固无异也。而前后施行,或侵占民田,或差借耨 夫,或诸郡括牛,或兵民杂耕,或诸州厢军不习耕种、不能水土,颇致烦扰。至于岁之 所入,不偿其费,遂又报罢。惟因弓箭手为助田法,一夫受田百亩,别以十亩为公田, 俾之自备种粮功力,岁亩收一石,水旱三分除一,官无廪给之费,民有耕凿之利,若可 以为便。然弓箭手之招至,未安其业,而种粮无所仰给,又责其借力于公田,虑人心易 摇,乞候稍稔推行。’九年,诏:‘熙河弓箭手耕种不及之田,经略安抚司点厢军佃之 ,官置牛具农器,人一顷,岁终参较弓箭手、厢军所种优劣为赏罚。弓箭手逃地并营田 召佃租课,许就近于本城砦输纳,仍免折变、支移。’
元丰二年,改定州屯田司为水利司。及章惇筑沅州,亦为屯田务,其后遂罢之,募民租 佃,役兵各还所隶。五年,诏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共为一司,隶泾原路制 置司。提举熙河营田康识言:‘新复土地,乞命官分画经界,选知田厢军,人给一顷耕 之,余悉给弓箭手,人加一顷,有马者又加五十亩,每五十顷为一营。’‘四砦堡见缺 农作厢军,许于秦凤、泾原、熙河三路选募厢军及马递铺卒,愿行者人给装钱二千。’ 诏皆从之。
知太原府吕惠卿尝上营田疏曰:‘今葭芦、米脂里外良田,不啻一二万顷,夏人名为“ 真珠山”、“七宝山”,言其多出禾粟也。若耕其半,则两路新砦兵费,已不尽资内地 ,况能尽辟之乎?前此所不敢进耕者,外无捍卫也。今于葭芦、米脂相去一百二十里间 ,各建一砦,又其间置小堡铺相望,则延州之义合、白草与石州之吴堡、克明以南诸诚 砦,千里边面皆为内地,而河外三州荒闲之地,皆可垦辟以赡军用。凡昔为夏人所侵及 苏安靖弃之以为两不耕者,皆可为法耕之。于是就籴河外,而使河内之民被支移者,量 出脚乘之直,革百年远输贵籴,以免困公之弊。财力稍丰,又通葭芦之道于麟州之神木 ,其通堡砦亦如葭芦、米脂之法,而横山膏腴之地,皆为我有矣。’
七年,惠卿雇五县耕牛,发将兵外护,而耕新疆葭芦、吴堡间膏腴地号木瓜原者,凡得 地五百余顷,麟、府、丰州地七百三十顷,弓箭手与民之无力及异时两不耕者又九百六 十顷。惠卿自谓所得极厚,可助边计,乞推之陕西。八年,枢密院奏:‘去年耕种木瓜 原,凡用将兵万八千余人,马二千余匹,费钱七千余缗,谷近九千石,糗糒近五万斤, 草万四千余束;又保甲守御费缗钱千三百,米石三千二百,役耕民千五百,雇牛千具, 皆彊民为之;所收禾粟、荞麦万八千石,草十万二千,不偿所费。又借转运司钱谷以为 子种,至今未偿,增入人马防拓之费,仍在年计之外。虑经略司来年再欲耕种,乞早约 束。’诏谕惠卿毋蹈前失。
河东进筑堡砦,自麟石、鄜延南北近三百里,及泾原、环庆、熙河兰会新复城砦地土, 悉募厢军配卒耕种免役。已而营田司言诸路募发厢军皆不闲田作,遂各遣还其州。
绍兴元年,知荆南府解潜奏辟宗纲、樊宾措置屯田,诏除宗纲充荆南府、归峡州、荆门 公安军镇抚使司措置五州营田官,樊宾副之。渡江后营田盖始于此。其后荆州军食仰给 ,省县官之半焉。二年,德安府、复州、汉阳军镇抚使陈规放古屯田,凡军士:相险隘 ,立堡砦,且守且耕,耕必给费,敛复给粮,依锄田法,余并入官。凡民:水田亩赋粳 米一斗,陆田豆麦夏秋各五升,满二年无欠,给为永业。兵民各处一方,流民归业浸众 ,亦置堡砦屯聚之。凡屯田事,营田司兼之;营田事,府、县兼之。廷臣因规奏推广, 谓一夫授田百亩,古制也,今荒田甚多,当听百姓请射。其有阙耕牛者,宜用人耕之法 ,以二人曳一犁。凡授田,五人为甲,别给蔬地五亩为庐舍场圃。兵屯以大使臣主之, 民屯以县令主之,以岁课多少为殿最。下诸镇推行之。
诏江东、西宣抚使韩世忠措置建康营田,如陕西弓箭手法。世忠言:‘沿江荒田虽多, 大半有主,难如陕西例,乞募民承佃。’都督府奏如世忠议,仍蠲三年租,满五年,田 主无自陈者,给佃者为永业。诏湖北、浙西、江西皆如之。其徭役科配并免。五年,诏 淮南、川陕、荆襄屯田。
六年,都督张浚奏改江、淮屯田为营田,凡官田逃田并拘籍,以五顷为一庄,募民承佃 。其法:五家为保,共佃一庄,以一人为长,每庄给牛五具,耒耜及种副之,别给十亩 为蔬圃,贷钱七十千,分五年偿。命樊宾、王弗行之。寻命五大将刘光世、韩世忠、张 俊、岳飞、吴玠及江淮、荆、襄、利路帅悉领营田使。迁宾司农少卿,提举江、淮营田 ,置司建康,弗屯田员外郎副之。官给牛、种,抚存流移,一岁中收谷三十万石有奇。 殿中侍御史石公揆、监中狱李采及王弗皆言营田之害,张浚亦觉其扰,请罢司,以监司 领之,于是诏帅臣兼领营田。
九月,以川陕宣抚吴玠治废堰营田六十庄,计田八百五十四顷,岁收二十五万石以助军 储,赐诏奖谕焉。三十二年,督视湖北、京西军马汪澈言:‘荆、湖两军屯守襄、汉, 粮饷浩瀚。襄阳古有二渠,长渠溉田七千顷,木渠溉田三千顷,兵后堙废。今先筑堰开 渠,募边民或兵之老弱耕之,其耕牛、耒耜、种粮,令湖北、京西转运司措置,既省馈 运,又可安集流亡。’从之。
隆兴元年,臣僚言州县营田之实,其说有十,曰:择官必审,募人必广,穿渠必深,乡 亭必修,器用必备,田处必利,食用必充,耕具必足,定税必轻,赏罚必行。且欲立赏 格以募人,及住广西马纲三年以市牛。会有诉襄阳屯田之扰者,上欲罢之。工部尚书张 阐言:‘今日荆襄屯田之害,以其无耕田之民而课之游民,游民不足而强之百姓,于是 百姓舍己熟田而耕官生田,或远数百里征呼以来,或名双丁而役其强壮,老稚无养,一 方骚然,罢之诚是也。然自去岁以来,置耕牛农器,修长、木二渠,费已十余万,一旦 举而弃之,则荆襄之地终不可耕也。比见两淮归正之民,动以万计,官不能续食,则老 弱饥死,强者转而之他。若使之就耕荆襄之田,非惟可免流离,抑使中原之民闻之,知 朝廷有以处我,率皆繈负而至矣。异时垦辟既广,取其余以输官,实为两便。’诏除见 耕者依旧,余令虞允文同王玨措置。二年,江、淮都督府参赞陈俊卿言:‘欲以不披带 人,择官荒田,标旗立砦,多买牛犁,纵耕其中,官不收租,人自乐从。数年之后,垦 田必多,谷必贱。所在有屯,则村落无盗贼之忧;军食既足,则馈饷无转运之劳。此诚 经久守淮之策。’诏从之。
乾道五年三月,四川宣抚使郑刚中拨军耕种,以岁收租米对减成都路对籴米一十二万石 赡军。然兵民杂处村疃,为扰百端;又数百里外差民保甲教耕,有二、三年不代者,民 甚苦之。知兴元府晁公武欲以三年所收最高一年为额,等第均敷召佃,放兵及保甲以护 边。从之。八月,诏镇江都统司及武锋军三处屯田兵并拘收入队教阅。六年,罢和、扬 州屯田。八年,复罢庐州兵屯田。
淳熙十年,鄂州、江陵府驻札副都统制郭杲言:‘襄阳屯田,兴置二十余年,未能大有 益于边计。非田之不良,盖人力有所未至。今边陲无事,正宜修举,为实边之计。本司 有荒熟田七百五十顷,乞降钱三万缗,收买耕牛农具,便可施功。如将来更有余力,可 括荒田接续开垦。’从之。
绍熙元年,知和州刘炜以剩田募民充万弩手分耕。嘉定七年,以京西屯田募人耕种。十 三年,四川宣抚安丙、总领任处厚言:‘绍兴十五年,诸州共垦田二千六百五十余顷, 夏秋输租米一十四万一千余石,饷所屯将兵,罢民和籴,为利可谓博矣。乾道四年以后 ,屯兵归军教阅,而营田付诸州募佃,遂致租利陷失,骄将豪民乘时占据,其弊不可概 举。今豪强移徙,田土荒闲,正当拘种之秋,合自总领所与宣抚司措置。其逃绝之田, 关内外亦多有之,为数不赀,其利不在营田之下,乞并括之。’初,玠守蜀,以军储不 继,治褒城堰为屯田,民不以为便。因漕臣郭大中言,约中其数,使民自耕。民皆归业 ,而岁入多于屯田。
端平元年八月,以臣僚言,屯五万人于淮之南北,且田且守,置屯田判官一员经纪其事 ,暇则教以骑射。初弛田租三年,又三年则取其半。十月,知大宁监邵潜言:‘昔郑刚 中尝于蜀之关隘杂兵民屯田,岁收粟二十余万石。是后屯田之利既废,粮运之费益增, 宜诏帅臣纵兵民耕之,所收之粟计直以偿之,则总所无转输之苦,边关有储峙之丰,战 有余勇,守有余备矣。’从之。
嘉熙四年,令流民于边江七十里内分田以耕,遇警则用以守江;于边城三、五十里内亦 分田以耕,遇警则用以守城;在砦者则耕四野之田,而用以守砦。田在官者免其租,在 民者以所收十之一二归其主,俟三年事定则各还元业。
咸淳三年,诏曰:‘淮、蜀、湖、襄之民所种屯田,既困重额,又困苛取,流离之余, 口体不充,及遇水旱,收租不及,而催输急于星火,民何以堪!其日前旧欠并除之,复 催者以违制论。’
常平、义仓,汉、隋利民之良法,常平以平榖价,义仓以备凶灾。周显德中,又置惠民 仓,以杂配钱分数折粟贮之,岁歉,减价出以惠民。宋兼存其法焉。
太祖承五季之乱,海内多事,义仓浸废。乾德初,诏诸州于各县置义仓,岁输二税,石 别收一斗。民饥欲贷充种食者,县具籍申州,州长吏即计口贷讫,然后奏闻。其后以输 送烦劳,罢之。淳化三年,京畿大穰,分遣使臣于四城门置场,增价以籴,虚近仓贮之 ,命曰常平,岁饥即下其直予民。
咸平中,库部员外郎成肃请福建增置惠民仓,因诏诸路申淳化惠民之制。景德三年,言 事者请于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淮南、两浙皆立常平仓,计户口多寡,量 留上供钱自二三千贯至一二万贯,令转运使每州择清干官主之,领于司农寺,三司无辄 移用。岁夏秋视市价量增以籴,粜减价亦如之,所减不得过本钱。而沿边州郡不置。诏 三司集议,请如所奏。于是增置司农官吏,创廨舍,藏籍帐,度支别置常平案。大率万 户岁籴万石,户虽多,止五万石。三年以上不粜,即回充粮廪,易以新粟。灾伤州郡籴 粟,斗毋过百钱。后又诏当职官于元约数外增籴及一倍已上者,并与理为劳绩。天禧四 年,荆湖、川峡、广南皆增置常平仓。五年,诸路总籴数十八万三千余斛,粜二十四万 三千余斛。
景祐中,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万,而常平钱粟才四十余万,岁饥 不足以救恤。愿自经画增为二百万,他毋得移用。’许之。后又诏:天下常平钱粟,三 司转运司皆毋得移用。不数年间,常平积有余而兵食不足,乃命司农寺出常平钱百万缗 助三司给军费。久之,移用数多,而蓄藏无几矣。
自景祐初畿内饥,诏出常平粟贷中下户,户一斛。庆历中,发京西常平粟振贫民,而聚 敛者或增旧价籴粟,欲以市恩;皇祐三年,诏诫之。淮南、两浙体量安抚陈升之等言: ‘灾伤州军乞籴常平仓粟,令于元价上量添十文、十五文,殊非恤民之意。’乃诏止于 元籴价出粜。五年,诏曰:‘比者湖北岁俭,发常平以济饥者,如闻司农寺复督取,岂 朝廷振恤意哉?其悉除之。’
明道二年,诏议复义仓,不果。景祐中,集贤校理王琪请复置:‘令五等已上户,随夏 秋二税,二斗别输一升,水旱减税则免输。州县择便地置仓贮之,领于转运使。计以一 中郡正税岁入十万石,则义仓可得五千石,推而广之,则利博矣。明道中,饥歉,国家 欲尽贷饥民则军食不足,故民有流转之患。是时,兼并之家出粟数千石则补吏,是岂以 官爵为轻欤?特爱民济物,不获已为之尔。且兼并之家占田常广,则义仓所入常多;中 下之家占田常狭,则义仓所入常少。及水旱振济,则兼并之家未必待此而济,中下之民 实先受其赐矣。’事下有司会议,议者异同而止。庆历初,琪复上其议,仁宗纳之,命 天下立义仓,诏上三等户输粟,已而复罢。
其后贾黯又言:‘今天下无事,年谷丰熟,民人安乐,父子相保。一遇水旱,则流离死 亡,捐弃道路,发仓廪振之则粮不给,课粟富人则力不赡,转输千里则不及事,移民就 粟则远近交困。朝廷之臣,郡县之吏,仓卒不知所出,则民饥而死者过半矣。愿放隋制 立民社义仓,诏天下州军遇年谷丰登,立法劝课蓄积,以备凶灾。此所谓“乐岁粒米狼 戾,多取之而不为虐”者也,况取之以为民耶?’下其说诸路以度可否,以为可行才四路 ,余或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或谓恐招盗贼,或谓已有常平足以振给,或谓置仓烦扰。
于是黯复上奏曰:‘臣尝判尚书刑部,见天下岁断死刑多至四千余人,其间盗贼率十六 七,盖愚民迫于饥寒,因之水旱,枉陷重辟。故臣请复民社义仓,以备凶岁。今诸路所 陈,类皆妄议。若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则义仓之意,乃教民储积以备水旱,官为立法 ,非以自利,行之既久,民必乐输。若谓恐招盗贼,盗贼利在轻货,不在粟麦,今乡村 富室有贮粟数万石者,不闻有劫掠之虞。且盗贼之起,本由贫困。臣建此议,欲使民有 贮积,虽遇水旱,不忧乏食,则人人自爱而重犯法,此正消除盗贼之原也。若谓有常平 足以振给,则常平之设,盖以准平谷价,使无甚贵甚贱之伤。或遇凶饥,发以振救,既 已失其本意,而费又出公帑,今国用颇乏,所蓄不厚。近岁非无常平,小有水旱,辄流 离饿莩,起为盗贼,则是常平果不足仰以振给也。若谓置仓廪,敛材木,恐有烦扰,则 今州县修治邮传驿舍,皆敛于民,岂于义仓独畏烦扰?人情可与乐成,不可与谋始,愿 自朝廷断而行之。’然当时牵于众论,终不果行。
嘉祐二年,诏天下置广惠仓。初,天下没入户绝田,官自鬻之。枢密使韩琦请留勿鬻, 募人耕,收其租别为仓贮之,以给州县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领以提点刑狱,岁 终具出内之数上之三司。户不满万,留田租千石,万户倍之,户二万留三千石,三万留 四千石,四万留五千石,五万留六千石,七万留八千石,十万留万石。田有余,则鬻如 旧。四年,诏改隶司农寺,州选官二人主出纳,岁十月遣官验视,应受米者书名于籍。 自十一月始,三日一给,人米一升,幼者半之,次年二月止。有余乃及诸县,量大小均 给之。其大略如此。治平三年,常平入五十万一千四十八石,出四十七万一千一百五十 七石。
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略计贯石可及千五百万以上 ,敛散未得其宜,故为利未博。今欲以见在斤斗,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 可通融转运司苗税及钱斛就便转易者,亦许兑换。仍以见钱,依陕西青苗钱例,愿预借 者给之。随税输纳斤斗,半为夏料,半为秋料,内有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从 其便。如遇灾伤,许展至次料丰熟日纳。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 不得乘新陈不接以邀倍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俭物贵然后出粜,所 及者不过城市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 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 以为耕敛补助之意也。欲量诸路钱谷多寡,分遣官提举,每州选通判幕职官一员,典干 转移出纳,仍先自河北、京东、淮南三路施行,俟有绪推之诸路。其广惠仓除量留给老 疾贫穷人外,余并用常平仓转移法。’诏可。
既而条例司又言:‘常平、广惠仓条约,先行于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访问民间多愿 支贷,乞遍下诸路转运司施行,当议置提举官。’时天下常平钱谷见在一千四百万贯石 。诏诸路各置提举官二员,以朝官为之,管当一员,京官为之,或共置二员,开封府界 一员,凡四十一人。
初,神宗既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安石为帝言天下财利所当开辟敛散者,帝然其说,遂 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安石因请以著作佐郎编校集贤书箱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自 是专一讲求立为新制,欲行青苗之法。苏辙自大名推官上书,召对,亦除条例司检详文 字。安石出青苗法示之,辙曰:‘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非为利。然出纳之际,吏 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非理费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违限 。如此则鞭笞必用,州县多事矣。唐刘晏掌国计,未尝有所假贷。有尤之者,晏曰:“ 使民侥幸得钱,非国之福;使吏倚法督责,非民之便。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丰凶贵贱 ,知之未尝逾时。有贱必籴,有贵必粜,以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安用贷为?”晏之 言,汉常平法耳,公诚能行之,晏之功可立俟也。’安石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会河北转运司干当公事王广廉召议事,广廉尝奏乞度僧牒数千道为本钱,于陕西转运司 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敛,与安石意合。至是,请施行之河北,于是安石决意行之,而常 平、广惠仓之法遂变而为青苗矣。苏辙以议不合罢。而诸路提举官往往迎合安石之意, 务以多散为功。富民不愿取,贫者乃欲得之,即令随户等高下品配,又令贫富相兼,十 人为保首。王广廉在河北,一等户给十五千,等而下之,至五等犹给一千,民间喧然不 以为便。广廉入奏谓民皆欢呼感德,然言不便者甚众。右正言李常、孙觉乞诏有司毋以 强民。时提举府界常平事侯叔献屡督提点府界县镇吕景散钱,景以畿县各有屯兵,岁入 课利仅能赡给;又民户尝贷粮五十余万石,尚悉以闻;今条例司又以买陕西盐钞钱五十 万缗为青苗钱给散,恐民力不堪。诏送条例司,召提举司官至中书戒谕之。王安石言: ‘若此,诸路必顾望,不敢推行新法,第令条例司指挥。’从之。
三年,判大名府韩琦言:
臣准散青苗诏书,务在惠小民,不使兼并乘急以要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所立条 约,乃自乡户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借,坊郭户有物业胜质当者亦依 乡户例支借。且乡村上等户并坊郭有物业者,乃从来兼并之家,今令多借之钱,一千令 纳一千三百,则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诏绝相违戾。又条约虽禁抑勒,然须得上户为甲 头以任之,民愚不虑久远,请时甚易,纳时甚难。故自制下以来,上下惶惑,皆谓若不 抑散,则上户必不愿请;近下等第与无业客户虽或愿请,必难催纳。将来必有行刑督索 ,及勒干系书手、典押、耆户长同保均陪之患。
去岁河朔丰稔,米斗不过七八十钱,若乘时多敛,俟贵而粜,不唯合古制,无失陷,兼 民被实惠,亦足收其羡赢。今诸仓方籴而提举司已亟止之,意在移此籴本尽为青苗钱, 则三分之息可为己功,岂暇更恤斯民久远之患?若谓陕西尝行其法,官有所得而民以为 便,此乃转运司因军储有阙,适自冬及春雨雪及时,麦苗滋盛,定见成熟,行于一时可 也。今乃建官置司,以为每岁常行之法,而取利三分,岂陕西权宜之比哉?兼初诏且于 京东、淮南、河北三路试行,俟有绪方推之他路。今三路未集,而遽尽于诸路置使,非 陛下忧民、祖宗惠下之意。乞尽罢提举官,第委提点刑狱官依常平旧法施行。
帝袖出琦奏示执政曰:‘琦真忠臣,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 苗,而使者亦彊与之?’安石勃然进曰:‘苟从其所欲,虽坊郭何害?’因难琦奏,曰 :‘陛下修常平法以助民,至于收息,亦周公遗法也。如桑弘羊笼天下货财以奉人主私 用,乃可谓兴利之臣;今抑兼并,振贫弱,置官理财,非所以佐私欲,安可谓兴利之臣 乎?’曾公亮、陈升之皆言坊郭不当俵钱,与安石论难久之而罢。帝终以琦说为疑,安 石遂称疾不出。
帝谕执政罢青苗法,公亮、升之欲即奉诏,赵抃独欲俟安石出自罢之,连日不决。帝更 以为疑,因令吕惠卿谕旨起安石,安石入谢。既视事,志气愈悍,面责公亮等,由是持 新法益坚。诏以琦奏付制置条例司,条例司疏列琦奏而辨析其不然。琦复上疏曰:
制置司多删去臣元奏要语,唯举大概,用偏辞曲难,及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文其 谬妄,上以欺罔圣听,下以愚弄天下。臣窃以为周公立太平之法,必无剥民取利之理, 但汉儒解释或有异同。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唯漆林之征二十而五’,郑康成乃约此 法,谓:‘从官贷钱若受园廛之地,贷万钱者出息五百。’贾公彦广其说,谓:‘如此 则近郊十一者,万钱期出息一千,远郊二十而三者,万钱期出息一千五百,甸、稍、县 、都之民,万钱期出息二千。’如此,则须漆林之户取贷,方出息二千五百,当时未必 如此。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 利二千,则是贷万钱者,不问远近,岁令出息四千。周礼至远之地止出息二千,今青苗 取息过周礼一倍,制置司言比同礼取息已不为多,是欺罔圣听,且谓天下之人不能辨也 。
且古今异宜,周礼所载有不可施于今者,其事非一。若谓泉府一职今可施行,则制置司 何独举注疏贷钱取息一事,以诋天下之公言哉?康成又注云:‘王莽时贷以治产业者, 但计所赢受息,无过岁什一。’公彦疏云:‘莽时虽计本多少为定,及其催科,唯所赢 多少。假令万钱岁赢万钱催一千,赢五千催五百,余皆据利催什一。’若赢钱更少,则 纳息更薄,比今青苗取利尤为宽少。而王莽之外,上自两汉,下及有唐,更不闻有贷钱 取利之法。今制置司遇尧、舜之主,不以二帝、三王之道上裨圣政,而贷钱取利更过莽 时,此天下不得不指以为非,而老臣不可以不辨也。
况今天下田税已重,固非周礼什一之法,更有农具、牛皮、盐曲、鞋钱之类,凡十余目 ,谓之杂钱。每夏秋起纳,官中更以䌷绢斤斗低估,令民以此杂钱折纳。又岁散官盐与 民,谓之蚕盐,折纳绢帛。更有预买、和买䌷绢,如此之类,不可悉举,皆周礼田税什 一之外加敛之物,取利已厚,伤农已深,奈何又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谓放青苗钱 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此则诬污圣典,蔽惑睿明,老臣得不太息而恸哭也!
制置司又谓常平旧法亦粜与坊郭之人。坊郭有物力户未尝零籴常平仓斤斗,此盖欲多借 钱与坊郭有业之人,以望收利之多,妄称周礼以为无都邑鄙野之限,以文其曲说,唯陛 下详之。
枢密使文彦博亦数言不便,帝曰:‘吾遣二中使亲问民间,皆云甚便。’彦博曰:‘韩 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宦者乎?’先是,王安石阴结入内副都知张若水、押班蓝元 震,帝因使二人潜察府界俵钱事,还言民皆情愿,无抑配者,故帝益信之。初,群臣进 读迩英毕,帝问:‘朝廷每更一事,举朝汹汹,何也?’司马光曰:‘青苗出息,平民为 之,尚能以蚕食下户至饥寒流离,况县官法度之威乎?’吕惠卿曰:‘青苗法愿则取之 ,不愿不彊也。’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彊,富民亦不 强也。’帝曰:‘陕西行之久,民不以为病。’光曰:‘臣陕西人也,见其病不见其利 。朝廷初不许,有司尚能以病民,况法许之乎!’及拜官枢密副使,光上章力辞至六七 ,曰:‘帝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 多矣。不然,终不敢受命。’竟出知永兴军。
当是时,争青苗钱者甚众,翰林学士范镇言:‘陛下初诏云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提举司 以户等给钱,皆令出三分之息,物议纷纭,皆云自古未有天子开课场者。民虽至愚,不 可不畏。’后以言不行致仕。台谏官吕公著、孙觉、李常、张戬、程颢等皆以论青苗罢 黜。知亳州富弼、知青州欧阳脩继韩琦论青苗之害,且持之不行,亦坐移镇。知陈留县 姜潜之官才数月,青苗令下,潜即榜于县门,又移之乡村,各三日无人至,遂撤榜付吏 曰:‘民不愿矣!’府、寺疑潜壅令,使其属按验,无违令者。潜知不免,即移疾去。
知山阴县陈舜俞不肯奉行,移状自劾曰:‘方今小民匮乏,愿贷之人往往有之。譬如孺 子见饴蜜,孰不染指争食?然父母疾止之,恐其积甘足以生病。故耆老戒其乡党,父兄 诲其子弟,未尝不以贷贳为不善治生。今乃官自出举,诱以便利,督以威刑,非王道之 举也。况正月放夏料,五月放秋料,而所敛亦在当月,百姓得钱便出息输纳,实无所利 。是使民一取青苗钱,终身以及世世一岁尝两输息钱,乃别为一赋以弊生民也。’坐谪 南康军盐酒税。陕西转运副使陈绎止环、庆等六州毋散青苗钱,且留常平仓物以备用, 条例司劾其罪,诏释之。五月,制置三司条例司罢归中书,以常平新法付司农寺,命集 贤校理吕惠卿同判寺,兼领田役水利。七年,帝患俵常平官吏多违法,王安石请县专置 一主簿,主给纳役钱及常平,不过五百员,费钱三十万贯耳。从之。
帝以久旱为忧,翰林学士承旨韩维言:‘畿县近督青苗甚急,往往鞭挞取足,民至伐桑 为薪以易钱。旱灾之际,重罹此苦。’帝颇感悟。太皇太后亦尝为帝言:‘闻民间甚苦 青田、助役钱,盍罢之!’会百姓流离,帝忧见颜色,益疑新法不便,欲罢之。安石不 悦,屡求去,四月,出知江宁府。然安石荐韩绛代相,仍以吕惠卿佐之,于安石所为遵 守不变。既而诏诸路常平钱谷常留一半外,方得给散。两经倚阁常平钱人户,不得支借 。民间非时阙乏,许以物产为抵,依常平限输纳。当输钱而愿输谷若金帛者,官立中价 示民。物不尽其钱,足以钱;钱不尽其物者,还其余直。又听民以金帛易谷,而有司少 加金帛之直。
六年,户部言:‘准诏诸路常平可酌三年敛散中数,取一年为格,岁终较其增亏。今以 钱银谷帛贯、石、匹、两定年额:散一千一百三万七千七百七十二,敛一千三百九十六 万五千四百五十九。比元丰三年散增二百一十四万八千三百四十二,敛增一百三万四千 九百六十三;四年散增二百七十九万九千九百六十四,敛亏一百九十八万六千五百一十 五。’诏三年四年散多敛少及散敛俱少之处,户部下提举司具析以闻。
十年,诏开封府界先自丰稔畿县立义仓法。明年,提点府界诸县镇公事蔡承禧言:‘义 仓之法,以二石而输一斗,至为轻矣。乞今年夏税之始,悉令举行。’诏可,仍以义仓 隶提举司。京东西、淮南、河东、陕西路义仓以今年秋料为始,民输税不及斗免输,颁 其法于川峡四路。元丰二年,诏威、茂、黎三州罢行义仓法,以夷夏杂居,岁赋不多故 也。八年,并罢诸路义仓。
元祐元年,诏:‘提举官累年积蓄钱谷财物,尽桩作常平钱物,委提点刑狱交管,依旧 常平仓法行之。罢各县专置主簿。’四月,再立常平钱谷给敛出息之法,限二月或正月 以散及一半为额,民间丝麦丰熟,随夏税先纳所输之半,愿伴纳者止出息一分。左司谏 王岩叟、监察御史上官均、右正言王觌、右司谏苏辙、御史中丞刘挚交章论复行青苗之 非。八月,司马光奏:‘先朝散青苗,本为利民,并取情愿。后提举官速要见功,务求 多散,或举县追呼,或排门抄札;亦有无赖子弟谩昧尊长,钱不入家;亦有他人冒名诈 请,莫知为谁,及至追催,皆归本户。今朝廷深知其弊,故悉罢提举官,不复立额考校 ,访闻人情安便。欲下诸路提点刑狱,申严州县抑配之禁。’诏从之。
中书舍人苏轼不书录黄,奏曰:‘熙宁之法,未尝不禁抑配,而其害至此。民家量入为 出,虽贫亦足,若令分外得钱,则费用自广。况子弟欺谩父兄,人户冒名诈请,似此本 非抑配。臣谓以散及一半为额,与熙宁无异。今许人愿请,未免设法罔民,使快一时非 理之用,而不虑后日催纳之患。二者皆非良法,相去无几。今已行常平粜籴之法,惠民 之外,官亦稍利,何用二分之息,以贾无穷之怨?’于是王岩叟、苏辙、朱光庭、王觌 等复言:‘臣等屡有封事,乞罢青苗,皆不蒙付外。愿尽付三省,公议得失。’初,同 知枢密院范纯仁以国用不足,建请复散青苗钱,四月之诏,盖纯仁意也。时司马光以疾 在告,已而台谏皆言其非,不报。光寻奏乞约束州县抑配,苏轼又缴奏,乞尽罢之。光 始大悟,遂力疾入对。寻诏:‘常平钱谷,止令州县依旧法趁时籴粜,青苗钱更不支俵 。除旧欠二分之息,元支本钱验见欠多少,分料次随二税输纳。’
绍圣元年,诏除广南东、西路外,并复置义仓,自来岁始,放税二分已上免输,所贮专 充振济,辄移用者论如法。二年,户部尚书蔡京首言:‘承诏措置财利,乞检会熙、丰 青苗条约,参酌增损,立为定制。’淮南转运司副使庄公岳谓:‘自元祐罢提举官后, 钱榖为他司侵借,所存无几。欲乞追还给散,随夏秋税偿纳,勿立定额,自无抑民失财 之患。’奉议郎郑仅、朝奉郎郭时亮、承议郎许几董遵等皆言:‘青苗最为便民,愿戒 抑配,止收一分之息。’诏并送详定重修敕令所。三年,旧欠常平钱谷人户,仍许请给 。
宣和五年,令州县岁散常平钱谷毕,即揭示请人名数,逾月敛之,庶革伪冒之弊。先是 ,诸路灾伤,截拨上供年额米斛数多,致阙中都岁计,令京东、江南、两浙、荆湖路义 仓谷各留三分,余并起发赴京,补还截拨之数。六年,诏罢之。
高宗绍兴元年,并提举常平司于提刑司。明年,以臣僚言复常平官,讲补肋之政以广储 蓄。九年,用宗正丞郑鬲言,以常平钱于民输赋未毕之时,悉数和籴。二十八年,以赵 令𬣳请,粜州县义仓米之陈腐者。
孝宗隆兴二年,遣司农少卿陈良弼点检浙东常平等仓。乾道六年,知衢州胡坚奏广籴常 平。福建转运副使沈枢奏,水旱州郡请留转运司和籴米以续常平,上即为之施行。八年 ,户部侍郎杨倓奏:‘义仓在法夏秋正税斗输五合,不及斗者免输,凡丰熟县九分以上 即输一升。令诸路州县岁收苗米六百余万石,其合收义仓米数不少,间有灾伤,支给不 多。访闻诸州军皆擅用,请稽之。’
宁宗庆元元年,诏户部右曹专领义仓。十一年,臣僚言:‘绍兴初,台臣尝请通一县之 数,截留下户苗米,输之于县,别储以备振济,使穷民不至于艰食;惟负郭义仓,则就 州输送。至于属县之义仓,则令、丞同主之,每岁终,令、丞合诸乡所入之数上之守、 贰,守、贰合诸县所入之数上之提举常平,提举常平合一道之数上之朝廷,考其盈亏, 以议殿最。’从之。
宝庆三年,侍御史李知孝言:‘郡县素无蓄积,缓急止仰朝廷,非立法本意。曩淮东总 领岳珂任江东转运判官,以所积经常钱籴米五万石,桩留江东九郡,以时济、籴,诸郡 皆蒙其利。其后史弥忠知饶州,赵彦悈知广德军,皆自积钱籴米五千石。以是推之,监 司、州郡苟能节用爱民,即有赢羡。若立之规绳,加以黜陟,所籴至万石者旌擢,其不 收籴与扰民及不实者镌罚,庶几郡县趋事,蓄积岁增,实为经久之利。’有旨从之。
景定元年九月,赦曰:‘诸路已粜义米价钱,州郡以低价抑令上户补籴,正税逃阁,义 米用亏,常平司责县道陪纳,县道遂敷吏贴、保正长、揽户等人均纳。自今视时收籴, 见系吏贴等人陪纳之钱并与除放。’五年,监察御史程元乐奏:‘随粳带义,法也。今 粳糯带义之外,又有所谓外义焉者,绢、䌷、豆也,岂有绢、䌷、豆而可加之义乎?纵 使违法加义,则绢加绢,䌷加䌷,豆加豆,犹可言也;州县一意椎剥,一切理苗而加一 分之义,甚者赦恩已蠲二税,义米依旧追索。贫民下户所欠不过升合,星火追呼,费用 不知几百倍。破家荡产,鬻妻子,怨嗟之声,有不忍闻。望严督监司,止许以粳带义, 其余尽罢。其有循习病民者重其罚。’从之。咸淳二年,以诸路景定三年以前常平义仓 米二百余万石,减时直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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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七十七‧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 役法上
役法役出于民,州县皆有常数。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 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 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定差。京 百司补吏,须不碍役乃听。
建隆中,诏文武官、内诸司、台省、寺监、诸军、诸使,不得占州县课役户,州县不得 役道路居民为递夫。后又诏诸州职官不得私占役户供课。京西转运使程能请定诸州户为 九等,著于籍,上四等量轻重给役,余五等免之,后有贫富,随时升降。诏加裁定。淳 化五年,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勿冒名以给役。自余众役,多 调厢军。大中祥符五年,提点刑狱府界段惟几发中牟县夫二百修马监仓。群牧制置使代 以厩卒,因下诏禁之。惟诏令有大兴作而后调丁夫。然役有轻重劳佚之不齐,人有贫富 彊弱之不一,承平既久,奸伪滋生。命官、形势占田无限,皆得复役,衙前将吏得免里 正、户长;而应役之户,困于繁数,伪为券售田于形势之家,假佃户之名,以避徭役。 乾兴初,始立限田法,形势敢挟他户田者听人告,子所挟田三之一。
时州县既广,徭役益众,太常博士范讽知广济军,因言:‘军地方四十里,户口不及一 县,而徭差与诸郡等,愿复为县。’转运司执不可,因诏裁捐役人。自是数下诏书,督 州县长吏与转运使议蠲冗役,以宽民力。又令州县录丁产及所产役使,前期揭示,不实 者民得自言。役之重者,自里正、乡户为衙前,主典府库或辇运官物,往往破产。景祐 中,稍欲宽其法,乃命募人充役。初,官八品以下死者,子孙役同编户;至是,诏特蠲 之。民避役者,或窜名浮图籍,号为出家,赵州至千余人,诏出家者须落发为僧,乃听 免役。禁诸县非捕盗毋擅役壮丁。庆历中,令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裁捐役人,即 给使不足,益以厢兵。既而诏诸路转运司条析州县差徭赋敛之数,委二府大臣裁减,科 役不均,以乡村、坊郭户均差。时范仲淹执政,谓天下县多,故役蕃而民瘠,首废河南 诸县,欲以次及他州。当时以为非,未几悉复。王逵为荆湖转运使,率民输钱免役,得 缗钱三十万,进为羡余,蒙诏奖。繇是他路竞为掊克以市恩。皇祐中,诏州县里正、押 司、录事既代而令输钱免役者,论如违制律。又禁役乡户为长名衙前。
初,知并州韩琦上疏曰:‘州县生民之苦,无重于里正衙前。有孀母改嫁,亲族分居; 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规图百端,苟免沟壑之患。每乡被差 疏密,与赀力高下不均。假有一县甲乙二乡,甲乡第一等户十五户,计赀为钱三百万, 乙乡第一等户五户,计赀为钱五十万;番休递役,即甲乡十五年一周,乙乡五年一周。 富者休息有余,贫者败亡相继,岂朝廷为民父母意乎?请罢里正衙前,命转运司以州军 见役人数为额,令、佐视五等簿,通一县计之,籍皆在第一等,选赀最高者一户为乡户 衙前,后差人放此。即甲县户少而役蕃,听差乙县户多石役简者。簿书未尽实,听换取 他户。里正主督租赋,请以户长代之,二年一易。’下其议京畿、河北、河东、陕西、 京东西转运司度利害,皆以为便。而知制诰韩绛、蔡襄极论江南、福建里正衙前之弊, 绛请行乡户五则之法,襄请以产钱多少定役重轻。至和中,命绛、襄与三司置司参定, 继遣尚书都官员外郎吴几复趋江东,殿中丞蔡禀趋江西,与长吏、转运使议可否。因请 行五则法,凡差乡户衙前,视赀产多寡置籍,分为五则,又第其役轻重放此。假有第一 等重役十,当役十人,列第一等户百;第二等重役五,当役五人,列第二等户五十,以 备十番役使。藏其籍通判治所,遇差人,长吏以下同按视之,转运使、提点刑狱察其违 慢。遂更著淮南、江南、两浙、荆湖、福建之法,下三司颁焉。
自罢里正衙前,民稍休息。又诏诸路转运司、开封府界访衙前之役有重为害者条奏之; 能件悉便利、大去劳弊者议赏。置宽恤民力司,遣使四出。自是州县力役多所裁损,凡 二万三千六百二十二人。
治平四年,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间因水旱,颇致流离,殆州郡差役之法甚烦, 其诏中外臣庶条陈利害以闻。’先是,三司使韩绛言:‘闻京东民有父子二丁将为衙前 役者,其父告其子曰“吾当求死,使汝曹免于冻馁”,遂自缢而死。又闻江南有嫁其祖 母及与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减其户等者。田归官户不役之家,而役并于同等见存 之户。望博访利害,集议裁定,使力役无偏重之寄。’役法更议始此。
熙宁元年,知谏院吴充言:‘今乡役之中,衙前为重。民间规避重役,土地不敢多耕, 而避户等;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故近年上户寖少,中下户寖多,役使频仍,生资 不给,则转为工商,不得已而为盗贼。宜早定乡役利害,以时施行。’后帝阅内藏库奏 ,有衙前越千里输金七钱,库吏邀乞,逾年不得还者。帝重伤之,乃诏制置条例司讲立 役法。二年,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行诸 路,相度农田水利、税赋科率、徭役利害。
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言:‘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也。今遂欲两 税之外别立一科,谓之庸钱,以备官雇,不问户之高低,例使出钱,上户则便,下户实 难。’辙以议不合罢。
条例司言:‘使民出钱雇役,即先王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者之意,愿以条目遣官分行天 下,博尽众议。’于是条谕诸路曰:‘衙前既用重难分数,凡买扑酒税坊场,旧以酬衙 前者,从官自卖,以其钱同役钱随分数给之。其厢镇场务之类,旧酬奖衙前、不可令民 买占者,即用旧定分数为投名衙前酬奖。如部水陆运及领仓驿、场务、公使库之类,其 旧烦扰且使陪备者,今当省使毋费。承符、散从官等旧若重役偿欠者,今当改法除弊, 庶使无困。凡有产业物力而旧无役者,今当出钱以助役。’久之,司农寺言:‘今立役 条,所宽优者,皆村乡朴蠢不能自达之穷甿;所裁取者,乃仕宦兼并能致人言之豪右。 若经制一定,则衙司县吏无以施诛求巧舞之奸,故新法之行尤所不便。欲先自一两州为 始,候其成就,即令诸州军仿视施行,若实便百姓,当特奖之。’诏可。
于是提点府界公事赵子几奏上府界所在条目,下之司农,诏判寺邓绾、曾布更议之。绾 、布言:‘畿内乡户,计产业若家资之贫富,上下分为五等。岁以夏秋随等输钱,乡户 自四等、坊郭自六等以下勿输。两县有产业者,上等各随县,中等并一县输。析居者随 所析而定、降其等。若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减半输。皆用其钱募三等以上税户 代役,随役重轻制禄。开封县户二万二千六百有奇,岁输钱万二千九百缗。以万二百为 禄,赢其二千七百,以备凶荒欠阁,他县仿此。’然输钱计等高下,而户等着籍,昔缘 巧避失实。乃诏责郡县,坊郭三年,乡村五年,农隙集众,稽其物产,考其贫富,察其 诈伪,为之升降;若故为高下者,以违制论。
募法:三人相任,衙前仍供物产为抵;弓手试武艺,典吏试书计;以三年或二年乃更。 为法既具,揭示一月,民无异辞,著为令。令下,募者执役,被差者得散去。开封一府 罢衙前八百三十人,畿县乡役数千,遂颁其法于天下。
天下土俗不同,役重轻不一,民贫富不等,从所便为法。凡当役人户,以等第出钱,名 免役钱。其坊郭等第户及未成丁、单丁、女户、寺观、品官之家,旧无色役而出钱者, 名助役钱。凡敷钱,先视州若县应用雇直多少,随户等均取;雇直既已用足,又率其数 增取二分,以备水旱欠阁,虽增毋得过二分,谓之免役宽剩钱。
三年,命集贤校理吕惠卿同判司农寺,已而林旦、曾布相继典主其事。四年,罢许州衙 前干公使库,以军校主之,月给食钱三千。后行于诸路,人皆便之。
两浙提点刑狱王庭光、提举常平张靓率民助役钱至七十万。薛向为帝言,帝问王安石, 安石曰:‘提举官据数取之,朝廷以恩惠科减,于体为顺。’御史中丞杨绘亦言:‘靓 等科配民输钱,多者一户至三百千,乞少裁损,以安民心。’五月,东明县民数百诣开 封府诉超升等第,不受,遂突入王安石私第,安石谕以相府不知;诉之御史台,台不受 诉,谕令散去。杨绘又言:‘司农寺不用旧则,自据户数创立助役钱等第,下县令著之 籍,如酸枣县升户等皆失实。’帝乃命提点司究所从升降,仍严升降之法,畿民不愿输 钱免役,县按所当供役岁月,如期役之,与免输钱。先是,帝既知东明事,及闻绘言, 两降手敕问王安石曰:‘酸枣既有自下户升入上户,则四等有免输役钱之名,而无其实 。’安石力言尝取诸县新旧籍对覆升降,闻外间扇摇役法者,谓输多必有赢余,若群诉 必可免,彼既聚众侥幸,苟受其诉,与免输钱,当仍役之。帝乃尽用其言。
中书孙迪、张景温体量不愿出钱之民,欲困以重役,杨绘复论之。而监察御史刘挚谓: ‘昨者团结保甲,民方惊扰,又作法使人均出缗钱,非时升降户等,期会急迫,人情惶 骇。’因陈新法十害,其要曰:‘上户常少,中下户常多,故旧法上户之役类皆数而重 ,下户之役率常简而轻;今不问上下户,概视物力以差出钱,故上户以为幸,而下户苦 之。岁有丰凶,而役人有定数,助钱岁不可阙,则是赋税有时减阁,而助钱更无蠲损也 。役人必用乡户,为其有常产则自重,今既招雇,恐止得浮浪奸伪之人,则帑庾、场务 、纲运不惟不能典干,窃恐不胜其盗用而冒法者众;至于弓手、耆、壮、承符、散从、 手力、胥史之类,恐遇寇则有纵逸,因事辄为搔扰也。司农新法,衙前不差乡户,其旧 尝愿为长名者,听仍其旧,却用官自召卖酒税坊场并州县坊郭人户助役钱数,酬其重难 ,惟此一法,有若可行;然坊郭十等户,缓急科率,郡县赖之,难更使之均出助钱。乞 诏有司,若坊场钱可足衙前雇直,则详究条目,徐行而观之。’帝因安石进呈役钱文字 ,谓之曰:‘民供税敛已重,坊郭及官户等不须减,税户升等事更与少裁之。’安石曰 :‘朝廷制法,当断以义,岂须规规恤浅近之人议论耶?’
于是提点赵子几怒知东明县贾蕃不能禁遏县民来讼,杂摭他事致蕃于理。又使子几自鞫 之。杨绘谓是希安石意指,而致县令于罪也。即疏辨之曰:‘子几若劾蕃五月十日前事 ,臣固无言;若所劾后乎此日,是以威胁令佐使民不得赴诉,得为便乎?’又言:‘助 役之利一,而难行有五。请先言其利:假如民田有一家而百顷者,亦有户才三顷者,其等 乃俱在第一,以百顷而较三顷,则已三十倍矣,而受役月日,均齐无异;况如官户,则 除耆长外皆应无役,今例使均出雇钱,则百顷所输必三十倍于三顷者,而又永无决射之 讼,此其利也。然难行之说亦有五:民惟种田,而责其输钱,钱非田之所出,一也。近 边州军,就募者非土著,奸细难防,二也。逐处田税,多少不同,三也。耆长雇人,则 盗贼难止,四也。衙前雇人,则失陷官物,五也。乞先议防此五害,然后著为定制,仍 先戒农寺无欲速就以祈恩赏,提举司无得多取于民以自为功,如此则谁复妄议。’
刘挚亦言:‘赵子几以他事捃摭贾蕃为过,且变更役法,意欲便民,民苟以为有利害也 ,安可禁其所欲言!今因畿民有诉,而刻薄之人,反怒县官不能禁遏。臣恐四远人情, 必疑朝廷欲钳天下之口,而职在主民者,必皆视蕃为戒,则天下休戚,陛下何由知之? 子几挟情之罪,伏请付吏部施行。’
于是同判司农寺曾布摭绘、挚所言而条奏辨诘之,其略曰:
畿内上等户尽罢昔日衙前之役,故今所输钱比旧受役时,其费十减四五;中等人户旧充 弓手、手力、承符、户长之类,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皆出钱以助之,故 其费十减六七;下等人户尽除前日冗役,而专充壮丁,且不输一钱,故其费十减八九。 大抵上户所减之费少,下户所减之费多。言者谓优上户而虐下户,得聚敛之谤,臣所未 喻也。
提举司以诸县等第不实,故首立品量升降之法,开封府、司农寺方奏议时,盖不知已尝 增减旧数。然旧敕每三年一造簿书,等第尝有升降,则今品量增减亦未为非;又况方晓 谕民户,苟有未便,皆与厘正,则凡所增减,实未尝行。言者则以谓品量立等者,盖欲 多敛雇钱,升补上等以足配钱之数。至于祥符等县,以上等人户数多减充下等,乃独掩 而不言,此臣所未谕也。
凡州县之役,无不可募人之理。今投名衙前半天下,未尝不典主仓库、场务、纲运;而 承符、手力之类,旧法皆许雇人,行之久矣;惟耆长、壮丁,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故 但轮差乡户,不复募人。言者则以谓衙前雇人,则失陷官物;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 又以谓近边奸细之人应募,则焚烧仓库,或守把城门,则恐潜通外境,此臣所未谕也。
免役或输见钱,或纳斤斗,皆从民便,为法至此,亦已周矣。言者则谓直使输钱,则丝 帛粟麦必贱;若用他物准直为钱,则又退拣乞索,且为民害。如此则当如何而可?此臣 所未谕也。
昔之徭役皆百姓所为,虽凶荒饥馑,未尝罢役;今役钱必欲稍有余羡,乃所以为凶年蠲 减之备,其余又专以兴田利、增吏禄。言者则以谓助钱非如税赋有倚阁减放之期,臣不 知昔之衙前、弓手、承符、手力之类,亦尝倚阁减放否?此臣所未谕也。
两浙一路,户一百四十余万,所输缗钱七十万尔;而畿内户十六万,率缗钱亦十六万。 是两浙所输才半畿内,然畿内用以募役,所余亦自无几。言者则以谓吏缘法意,广收大 计,如两浙欲以羡钱徼幸,司农欲以出剩为功,此臣所未谕也。
贾蕃为令,不受民诉,使趋京师喧哗,其意必有谓也。诚令用心无他,亦可谓不职矣。 蕃之不职不法,其状甚众,皆赵子几所不得不问;御史之言,欲舍蕃而治子几,是不顾 陛下之法、陛下之民,宜莫如蕃与御史也。
于是下其疏于绘、挚,使各言状。
绘录前后四奏以自辨。挚言:‘助役敛钱之法,有大臣及御史主之于内,有大臣亲党为 监司、提举官而行之于诸路,其势顺易矣;然旷日弥年,终未有定论,为不顺乎民心而 已。陛下以司农为是耶,则事尽前奏,可以覆视;以臣言为非耶,则贬黜而已。虽复使 臣言之,亦不过所谓十害者,而风宪之官,岂当与有司较是非胜负耶?’诏绘知郑州; 挚落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监衡州盐仓。
遣察访使遍行诸路,促成役书,改助役为免役,不愿就募而强之者论如律。初,诏监司 各定所部助役钱数,利路转运使李瑜欲定四十万,判官鲜于侁曰:‘利路民贫,二十万 足矣。’议不合,遂各为奏。帝是侁议。侍御史邓绾言利路役岁须缗钱九万余,而李瑜 率取至三十三万有奇,提点刑狱周约亦占名无异辞。诏责瑜、约,而擢侁为副使。
诸路役书既上之司农,乃颁募役法于天下,用免役钱禄内外胥吏,有禄而赃者,用仓法 重其坐。初,京师赋吏禄,岁仅四千缗。至八年,计缗钱三十八万有奇,京师吏旧有禄 及外路吏禄又不在是焉。时知长葛县乐京称助役之法不可久行,常平司询其故,不答, 遂罢。京西使者召知湖阳县刘蒙会议,蒙不肯议,退而条上利害,即投劾去。而权江西 提刑提举金君卿首募受代官部钱帛纲趋京,不差乡户衙前,而费减十五六。赐诏奖谕, 仍落权为真。
免役剩钱,诏州县用常平法给散休息,添给吏人餐钱,仍立为法。京东免役钱以秋料起 催,若雇直多少、役使重轻有未究者,命监司详具来上,仍须熙宁七年乃行。永兴、秦 凤比之他路,民贫役重,诏提举司并省冗役,次第蠲减,当留二分宽剩,以为水旱阁放 之备。
七年,诏:‘役钱千别纳头子五钱,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辇运之类,皆许取以供费 ;不给,以情轻赎铜钱足之。诸路公人如弓箭手法,给田募人为之。凡逃、绝、监牧之 田籍于转运司者,不许射买请佃。提刑司以其田给应募者,而核其所直,准一年雇役为 钱几何,而归其直于转运司。’衢州西安县用缗钱十二万买田,始足募一县之役。司农 寺言,不独两浙如此,他路宜亦如之。费多难赡,乃欲改法。遂诏自今用宽剩钱买募役 田,须先参会余钱可以枝梧灾伤,方许给买。若田价翔贵之地,则已之。
时免役出钱或未均,参知政事吕惠卿及其弟曲阳县尉和卿皆请行手实法。其法:官为定 立田产中价,使民各以田亩多少高下,随价自占;仍并屋宅分有无蕃息立等,凡居钱五 当蕃息之钱一。非用买田谷而辄隐落者许告,有实,以三分之一充赏。将造簿,预具式 示民,令依式为状,县受而籍之。以其价列定高下,分为五等。既该见一县之民物产钱 数,乃参会通县役钱本额而定所当输,明书其数,示众两月,使悉知之。诏从其请。
司农寺乞废户长、坊正,令州县坊郭择相邻户三二十家,排比成甲,迭为甲头,督输税 赋苗役,一税一替。其后,诸路皆言甲头催税未便,遂诏耆户长、壮丁仍旧募充,其保 正、甲头、承帖法并罢。
王安石言给田募役,有害十余。八年,罢给田募役法,已就募人如旧,阙者勿补。官户 输役钱免其半,所免虽多,各无过二十千。两县以上有物产者通计之,两州两县以上有 物产者随所输钱,等第不及者从一多处并之。
初,手实法行,言者多论其长告讦,增烦扰。至是,惠卿罢政,御史中丞邓绾言其法不 便,罢之,委司农寺再详定以闻。
九年,以荆湖两路敷役钱太重,较一岁入出,宽剩钱数多,诏权减二年。寻诏自今宽剩 役钱及买扑坊场钱,更不以给役人,岁具羡数上之司农,余物凡籍之常平司者,常留一 半。侍御史周尹言:‘募役钱数外留宽剩一分,闻州县希提举司风旨,广敷民钱,省役 额,损雇直,而民间输数一切如旧,宽剩数多。募直轻而仓法重,役人多不愿就募。天 下皆谓朝廷设法聚敛,不无疑怨。乞募耆长、户长及役人不可过减者悉复旧额,约募钱 足用,其宽剩止留二分。’
是岁,诸路上司农寺岁收免役钱一千四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三贯、石、匹、两:金银钱 斛匹帛一千四十一万四千三百五十二贯、石、匹、两,丝绵二百一两;支金银钱斛六百 四十八万七千六百八十八两、贯、石、匹;应在银钱斛匹帛二百六十九万三千二十贯、 匹、石、两,见在八十七万九千二百六十七贯、石、匹、两。
十年,知彭州吕陶奏:‘朝廷欲宽力役,立法召募,初无过敛民财之意,有司奉行过当 ,增添科出,谓之宽剩。自熙宁六年施行役法,至今四年,臣本州四县,已有宽剩钱四 万八千七百余贯,今岁又须科纳一万余贯。以成都一路计之,无虑五六十万,推之天下 ,见今约有六七百万贯宽剩在官。岁岁如此,泉币绝乏,货法不通,商旅农夫,最受其 弊。臣恐朝廷不知免役钱外有此宽剩数目,乞契勘见今约支几岁不至阙乏,霈发德音, 特免数年;或逐年限定,不得过十分之一。所贵民不重困。’不报。
王安石去位,吴充为相,沈括献议莫若稍变役法,杂以差徭为便。御史知杂蔡确言括反 覆,贬括知宣州。
役钱立额,浙东多以田税钱数为则,浙西多用物力。至是,诏令通物力、税钱互纽为数 ,从便输纳。淮东路估定物产,如其实直,以均敷取。初,许两浙坊郭户家产不及二百 千,乡村户不及五十千,毋输役钱,已而乡户不及五十千亦不免输。元丰二年,提举司 言坊郭户免输法太优,乃诏如乡户法裁定所敷钱数。提举广西常平刘谊言:‘广西一路 户口二十万,而民出役钱至十九万缗,先用税钱敷出;税数不足,又敷之田米;田米不 足,复算于身丁。夫广西之民,身之有丁,既税以钱,又算以米,是一身而输二税,殆 前世弊法。今既未能蠲除,而又益以役钱,甚可悯也。至于广东西监司、提举司吏一月 之给,上同令录,下倍摄官,乞裁损其数,则两路身丁田米亦可少宽。’遂诏吏辈月给 钱递减二千,岁遂减役钱一千二百余缗。三年,司农寺丞吴雍言:‘议定淮、浙役书, 减冗占千三百余人,裁省缗钱近二十九万,会定岁用,宽剩钱一百四万余缗,诸路役书 多若此类。乞先自近京三两路修定,下之诸路。’从之。
七年,天下免役缗钱岁计一千八百七十二万九千三百,场务钱五百五万九千,榖帛石匹 九十七万六千六百五十七,役钱较熙宁所入多三之一。
帝之力主免役也,知民间通苦差役,而衙役之任重行远者尤甚,特创免役。虽均敷雇直 ,不能不取之民;然民得一意田亩,实解前日困弊。故群议杂起,意不为变。顾其间采 王安石策,不正用雇直为额,而展敷二分以备吏禄、水旱之用。群臣每以为言,屡疑屡 诘,而安石持之益坚。此其为法既不究终防弊,而聚敛小人又乘此增取,帝虽数诏禁戒 ,而不能尽止。至是,雇役不加多,而岁入比前增广,则安石不能将顺德意,其流弊已 见矣。
哲宗立,宣仁后垂帘同听政,门下侍郎司马光言:
按因差役破产者,惟乡户衙前。盖山野愚戆之人,不能干事,或因水火损败官物,或为 上下侵欺乞取,是致欠拆,备偿不足,有破产者。至于长名衙前,在公精熟,每经重难 ,别得优轻场务酬奖,往往致富,何破产之有?又曏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其下等、单 丁、女户及品官、僧道,本来无役,今使之一概输钱,则是赋敛愈重。自行免役法以来 ,富室差得自宽,贫者困穷日甚,监司、守令之不仁者,于雇役人之外多取羡余,或一 县至数万贯,以冀恩赏。又青苗、免役,赋敛多责见钱。钱非私家所铸,要须贸易,丰 岁追限,尚失半价,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卖田不售,遂致杀牛卖肉,伐桑鬻薪,来年 生计,不暇复顾,此农民所以重困也。
臣愚以为宜悉罢免役钱,诸色役人,并如旧制定差,见雇役人皆罢遣之。衙前先募人投 充长名,召募不足,然后差乡村人户,每经历重难差遣,依旧以优轻场务充酬奖。所有 见在役钱,拨充州县常平本钱,以户口为率,存三年之蓄,有余则归转运司。凡免役之 法,纵富彊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户,利于富不利于贫。及今耳目相接,犹可复旧名 ,若更年深,富者安之,民不可复差役矣。
于是始诏修定役书,凡役钱,惟元定额及额外宽剩二分已下许著为准,余并除之。若宽 剩元不及二分者,自如旧则。寻诏耆户长、壮丁皆仍旧募人供役,保正、甲头、承帖人 并罢。
元祐元年,侍御史刘挚言:‘率户赋钱,有从来不预差役而概被敛取者,有一户而输数 百以至千缗者。昔惟衙前一役,有至破产者尔。今天下坊场,官收而官卖之,岁计缗钱 无虑数百万,自可足衙前雇募支酬之直,则役之重者已无所事于农民矣。外惟散从、承 符、弓手、手力、耆户长、壮丁之类,无大劳费,宜并用祖宗差法,自第一等而下通任 之。’监察御史王岩叟请于衙前大役立本等相助法,以尽变通之利。借如一邑之中当应 大役者百家,而岁取十人,则九十家出力为助,明年易十户,复如之,则大役无偏重之 弊;其于百色无名之差占,一切非理之资陪,悉用熙宁新法禁之,虽不助犹可为也。
殿中侍御史刘次庄言:‘近制许雇耆户长须三等已上户。不知三等已上户不愿受雇,既 无愿者,则郡县必阳循雇名,阴用差法,不若立法明差之为便。’户部言:‘诏凡耆户 长、壮丁并募人供役,窃虑户长雇钱数少,无应募者。兼四等以下户旧不敷役钱,惟输 差壮丁,今悉雇募,用钱额广,提举司必从人户增敷。盖旧法役不尽雇,亦有轮差轮募 之处,欲且如本法。’
中书舍人苏轼言:‘先帝初行役法,取宽剩钱不得过二分,以备灾伤。有司奉行过当, 行之几十六七年,积而不用,至三千余万贯石。熙宁中,行给田募役法,大略如边郡弓 箭手。臣知密州,先募弓手,民甚便之,曾未半年,此法复罢。’因列其五利。王岩叟 言:‘苏轼乞买田募役,其五利难信,而有十弊。’大指谓:‘官市民田,虑不当价; 民受田就募,既非永业,则卤莽其耕,又将转而他之。’而其六弊特详,曰:‘弓箭手 虽名应募,实与家居农民无异,虽或番上及缓急不免点集,实不废田业,非如州县色役 长在官寺,则弓箭手之扰可知矣。然犹闻阙额常难补招,已就招者又时时窜去,引以为 比,不切事情。’其七弊曰:‘户及三等以上,皆能自足,必不肯佃田供役。今立法须 二等以上方得供弓手,三等以上方得供散从官以下色役,乃是用给田募役之名,行揭簿 定差之实。既云百姓乐于应募,何以户降四等必须上二等户保任?任之而逃,则勒保者 就供田役,此岂得云乐应也耶?’上官均亦陈五不可行,轼议遂格。
司马光复奏:
今免役之法,其害有五:上户旧充役,固有陪备,而得番休,今出钱比旧费特多,年年 无休息。下户元不充役,今例使出钱。旧日所差皆土著良民,今皆浮浪之人应募,无顾 藉,受赇,侵陷官物。又农民出钱难于出力,若遇凶年,则卖庄田、牛具、桑柘,以钱 纳官。提举常平仓司惟务多敛役钱,广积宽剩。此五害也。
今莫若直降敕命,尽罢天下免役钱,其诸色役人,并依熙宁元年以前旧法人数,委本县 令佐揭簿定差。其人不愿身自供役,许择可任者雇代,有逋逃失陷,雇者任之。惟衙前 一役,最号重难,固有因而破产者,为此始作助役法。自后色色优假,禁止陪备,别募 命官将校部押远纲,遂不闻更有破产之人;若今衙前仍行差法,陪备既少,当不至破家 。若犹矜其力难独任,即乞如旧法,于官户、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产月收僦直可及十 五千、庄田中熟所收及百石以上者,并随贫富以差出助役钱,自余物产,约此为准。每 州桩收,候有重难役使,即以支给。
尚虑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齐同。乞许监司、守令审其可否,可则亟行,如未究尽,县许 五日具措画上之州,州一月上转运司,转运司季以闻。朝廷委执政审定,随一路一州各 为之敕,务要曲尽。然免役行之近二十年,富户习于优利,一旦变更,不能不怀异同。 又差役复行,州县不能不有小扰,提举官专以多敛役钱为功,必竞言免役钱不可罢。当 此之际,愿弗以人言轻坏良法。’
知枢密院章惇取光所奏疏略未尽者駮奏之。尚书左丞吕公著言惇专欲求胜,不顾命令大 体,望选差近臣详定。右正言王觌奏:‘光议初上,惇尝同奏,待既施行,方列光短, 其实小人,不当置腹心地。’于是诏以资政殿大学士韩维、给事中范纯仁等专切详定以 闻。
王觌又言:‘近制改募为差,用旧法人数为则,而熙宁元年以后,募数屡经裁减,则旧 数不可复用,请悉准见额定差。’先是,差法既复,知开封府蔡京如敕五日内尽用开封 、祥符两县旧役人数,差一千余人以足旧额。右司谏苏辙言:‘开封府亟用旧额尽差, 如坛子之类,近例率用剩员,今悉改差民户,故为烦扰以摇成法,乞正其罪。’
司马光之始议差役,中书舍人范百禄言于光曰:‘熙宁免役法行,百禄为咸平县,开封 罢遣衙前数百人,民皆欣幸。其后有司求羡余,务刻剥,乃以法为病。今第减助免钱额 以宽民力可也。’光虽不从,及议州县吏因差役受赇从重法加等配流,百禄押刑房,固 执不可曰:‘乡民因徭为吏,今日执事而受赇,明日罢役,复以财遗人,若尽以重法绳 之,将见黥面赭衣充塞道路矣。’光曰:‘微公言,几为民害。’遂已之。
苏辙又言:
差役复行,应议者有五:其一曰旧差乡户为衙前,破败人家,甚如兵火。自新法行,天 下不复知有衙前之患;然而天下反以为苦者,农家岁出役钱为难,及许人添铲见卖坊场 ,遂有输纳京给者尔。向使止用官卖坊场课入以雇衙前,自可足办,而他色役人止如旧 法,则为利较然矣。初疑衙前多是浮浪投雇,不如乡差税户可托。然行之十余年,投雇 者亦无大败阙,不足以易乡差衙前之害。今略计天下坊场钱,一岁可得四百二十余万贯 ,若立定中价,不许添铲,三分减一,尚有二百八十余万贯。而衙前支费及召募非泛纲 运,一岁共不过一百五十余万缗,则是坊场之直,自可了辨衙前百费,何用更差乡户? 今制尽复差役,知衙前若无陪备,故以乡户为之;至于坊场,元无明降处分,不知官自 出卖耶,抑仍用以酬奖衙前也?若仍用以酬奖,即召募部纲以何钱应用?若不与之钱, 即旧名重难,乡户衙前仍前自备,为害不小。
其二,坊郭人户旧苦科配,新法令与乡户并出役钱,而免科配,其法甚便。但敷钱大重 ,未为经久之法。乞取坊郭、官户、寺观、单丁、女户,酌今役钱减定中数,与坊场钱 用以支雇衙前及召募非泛纲运外,却令桩备募雇诸色役人之用。
其三,乞用见今在役人数定差,熙宁未减定前,其数实冗,不可遵用。
其四,熙宁以前,散从、弓手、手力诸役人常苦逆送,自新法以来,官吏皆请雇钱,役 人既便,官亦不至阙事,乞仍用雇法。
其五,州县胥吏并量支雇钱募充,仍罢重法,亦许以坊场、坊郭钱为用;不足用,方差 乡户,乡户所出雇钱,不得过官雇本数。
诏送看详役法所详定,择其要者先奏以行。
于是役人悉用见数为额,惟衙前用坊场、河渡钱雇募,不足,方许揭簿定差。其余役人 ,惟该募者得募,余悉定差。遂罢官户、寺观、单丁、女户出助役法,其今夏役钱即免 输。寻以衙前不皆有雇直,遂改雇募为招募。凡熙、丰尝立法禁以衙前及役人非理役使 及令陪备圆融之类,悉申行之,耆壮依保正长法。坊场河渡钱、量添酒钱之类,名色不 一,惟于法许用者支用外,并桩备招募衙前、支酬重难及应缘役事之用。如一州钱不供 用,许移别州钱用之,一路不足,许从户部通他路移用;其或有余,毋得妄用,其或不 足,毋得减募增置。衙前最为重役,若已招募足额,上一等户有虚闲不差者,令供次等 色役。乡差役人,在职官如敢抑令别雇承符、散从承代其役者,转运司劾奏重责。时提 举常平司已罢置,凡役事改隶提刑司。
殿中侍御史吕陶言:‘天下版籍不齐,或以税钱贯百,或以田地顷亩,或以家之积财, 或以田之受种。虽皆别为五等,然有税赋钱一贯、占田一顷、积财千缗、受种十石而入 之一等。一等之上,无等可加,遂至税缗、田亩、积财、受种十倍于此,亦不过同在一 等。凭此差役,必不均平。虽无今日纳钱之劳,反有昔时偏颇陪费之害。莫若裁量新旧 ,著为条约:如税钱一贯为第一等,合于本等中差一役,税钱两倍于一役者并差二役, 又倍即差三役;虽税钱更多,不过三役,并听雇人。或本县户多役少,则上户之役不须 并差,但可次叙休役年月远近而均其劳逸。假令甲充役后可闲五年,乙税钱两倍于甲, 可闲三年,丙又倍于乙,可闲一年。以其田土顷亩之类为等并其余同等多少不侔者,并 仿此。又成、梓两路差役,旧专以户税为差等,熙宁初,别定坊郭户营运钱以助免役。 乃在税产之外,州县抑认成额,至今不减,至有停闲居业移避乡村,犹不得免。今方议 法,坊郭等第固不可偏废,然须参究虚实,别行排定,以宽民力。’并送详定所。
苏辙又言:‘雇募衙前改为招募,既非明以钱雇,必无肯就招者,势须差拨,不知岁收 坊场、河渡缗钱四百二十余万,欲于何地用之?熙宁以前,诸路衙前多雇长名当役,如 西川全是长名,淮南、两浙长名太半以上,余路亦不减半。今坊场官既自卖,必无愿充 长名,则衙前并是乡户。虽号招募,而上户利于免役,方肯占名,与差无异。上户既免 衙前重役,则凡役皆当均及以次人户,如此则下户充役,多如熙宁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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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七十八‧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 役法下 振恤
役法
中书舍人苏轼在详定役法所,极言役法可雇不可差,第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 ,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司马光不然之,光言:‘差役已行,续闻有 命:雇募不足,方许定差。屡有更张,号令不一。又转运使欲合一路共为一法,不令州 县各从其宜,或已受差却释役使去,或已辞雇却复拘之入役,或仍旧用钱招雇,或不用 钱白招,纷纭不定,寖违本意。’遂条举始奏之文,尝许州县、监司陈列宜否。‘自今 外官苟见利否,县许直上转运司,州许直奏,使下情无壅。详定所第当稽阅监司、州县 所陈,详定可否;非其任职而务出奇论、不切事情者勿用,亦不可以一路、一州、一县 土风利害概行天下。’从之。
未几,诏:‘诸路坊郭五等以上,及单丁、女户、官户、寺观第三等以上,旧输免役钱 者并减五分,余户等下此者悉免输,仍自元祐二年始。凡支酬衙前重难及纲运公皂迓送 飧钱,用坊场、河渡钱给赋。不足,方得于此六色钱助用;而有余,封桩以备不时之须 。’
臣僚上言:‘朝廷虽立差法,而明许民户雇代,州县多已施行。近命弓手须正身,恐公 私未便。’诏:‘不愿身自任役,许募尝为弓手而有劳效者,雇直虽多,毋逾元募之数 。’御史中丞刘挚言:‘弓手不可不用差法者,盖乡人在役,则不独有家丁子弟之助, 至于族姻乡党,莫不与为耳目,有捕辄获;又土著自重,无逃亡之患。自行雇募,盗寇 充斥,盖浮惰不能任责故也。如五路弓手,熙宁未变法前,身自执役,最号彊劲,其材 艺捕缉胜于他路。近日复差,不闻有不乐而愿出钱雇人。惟是川蜀、江、浙等路,昨升 差上一等户,皆习于骄脆,不肯任察捕之责。欲乞五路必差正身,余路即用新敕,釐为 三色:旧有户等已尝受差者,曾有战斗劳效应留者,愿雇人代己者。立此三色,所冀新 旧相兼,渐习御捕。’侍御史王岩叟亦言雇代恐不能任事,略与挚同。
监察御史上官均言:‘役之最重,莫如衙前,其次弓手。今东南长名衙前招募既足,所 差不及上户,上户必差弓手,则是以上户就中户之役,实为优幸。上户产厚而役轻,下 户产薄而无役,然则所当补恤,正在中户。今若增上户役年,使中户番休稍久,则补除 相均矣。’又言:‘近许当差弓手户役得差人为代,此法最便。议者谓“身任其役,则 自爱而重犯法”,熙宁募法久行,何尝闻盗贼充斥?彼自爱之民,承符帖追逮则可,俾 之与贼角死,岂其能哉?两浙诸路以法案差弓手,必责正身,至有涕泣辞免者。此岂可 恃以为用哉?今既立法许雇尝为弓手而有劳效之人,比之泛募,宜有间矣。’
殿中侍御史吕陶谒告归成都,因令与转运司议定役法。后议立增减役年之法曰:‘户多 之乡以十二年,户少以九年,而应差之户通轮一周。以一周月日而参之户等,户税多者 占役之日多,少者以率减下,则均适无颇矣。虽以等周差,皆许募人为代,如此则四等 往往少差,而五等差所不及矣。衙前悉令招募,以坊场钱支酬重难,此法为允。’
当是时,议役法者皆下之详定所,久不能决。于是文彦博言:‘差役之法,置局众议, 命令杂下,致久不决。’于是诏罢详定局,役法专隶户部。
谏议大夫鲜于侁言:‘开封府多官户,祥符县至阖乡止有一户应差,请裁其滥。凡保甲 之授班行者,如进纳人例,须至升朝,方免色役。’旧法,户赋免役钱及三百缗者,令 仍输钱免役。侍御史王岩叟谓:‘此法不见其利。借如两户,其一输钱及三百千,其一 及二百八九十千,相去几何,而应差者三年五年即得休息,其应输助者毕世入钱,无有 已时,非至破家,终不得免。此其势必巧为免计,有弟兄则析居,不则灭卖其业,但少 降三百千之数,则遂可免。不出二三年,高彊户皆成中户。’其后又诏:旧输免役钱户 及百千以上,令如六色户输钱助役。盖欲以其钱广雇,使番休优久。凡户少之乡,应差 不及三番者,许以六色钱募州役;尚不及两番,则申户部,移用他州钱,以纾差期。乡 户衙前受役,当休无代,即如募法给雇食之直;若愿就投募者,仍免本户身役,不愿者 ,速募人代之。
元祐二年,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言:‘差役之法,天下皆云未便。昔日雇役,中户岁出 几何;今者差役,中户岁费几何。更以几年一役较之,约见其数,则利害灼然。而况农 民在官,官吏百端蚕食,比之雇人,苦乐十倍。五路百姓朴拙,间遇差为胥吏,又转雇 惯习之人,尤为患苦。’寻诏郡县各具差役法利害,条析以闻。
四年,右正言刘安世言,御史中丞李常请复雇募,怀奸害政。先是,常言:‘差法诏下 ,民知更不输钱,尝欢呼相庆。行之既久,始觉不输钱为害。何也?差法废久,版籍不 明,重轻无准,乡宽户多者仅得更休,乡狭户空者频年在役。上户极等昔有岁输百千至 三百千者,今止差为弓手,雇人代役,岁不过用钱三四十千。中下户旧输钱不过三二千 ,而今所雇承符、散从之类,不下三十千。然则今法徒能优便上户,而三等、四等户困 苦日甚。望诏一二练事臣僚,使与赋臣取差雇二法便于百姓者行之。无牵新书,无执旧 说,民以为善,斯善矣。’而安世则以责民出钱为非,乞固守差役初议,故以常为罪。
知杭州苏轼亦言:
改行差法,则上户之害皆去。独有三等人户,方雇役时,户岁出钱极不过三四千,而令 一役二年,当费七十余千。休闲不过六年,则是八年之中,昔者徐出三十余千,而今者 并出七十余千,苦乐可知。
朝廷既取六色钱,许用雇役以代中户,颇除一害,以全二利。今惟狭乡户少,役者替闲 不及三番,方得用六色钱募人以代州役,此法未允。何者?百姓出钱本为免役,今乃限 以番次,不用尽用。留钱在官,其名不正,又所雇者少,未足以纾中户之劳。
又投名衙前不足元额,而乡差衙前又当更代,即又别差,更不支钱;若愿就长名,则支 酬重难尽以给之,仍计日月除其户役及免助役钱二十千;及州役惟吏人、衙前得皆雇募 ,此外悉用差法,如休役未及三年,即以助役钱支募,此法尤为未通。自元丰前,不闻 天下有阙额衙前者,岂尝抑勒,直以重难月给可以足用故也。当时奉使如李承之之徒, 所至已辄减刻,元祐改法,又行减削,既多不支月给,如何肯就招募?今不循其本,乃 欲重困乡差,全不支钱,而应募之人尽数支给,又放免役钱二十贯,欲以诱胁尽令应募 ,何如直添重难月给,令招募得行。乞促招阙额长名衙前刻期须足,如合增钱雇募,上 之监司,议定即行。
役率以二年为一番,向来尚许一户歇役不及三番,则令雇募,是欲百姓空闲六年。今忽 减作三年。幸六色钱足用有余,正可加添番数,而乃减番添役,农民皆纷然妄谓朝廷移 此钱他之。虽云量留一分备用,若有余剩数,却量减下无丁户及女户所敷役钱,此乃空 言无实。丁口、产税开收增减,年年不同,如何前知来年应役而预为桩科?若亟行减下 ,临期不足,又须增取,吏缘为奸,不可胜防矣。大抵六色钱以免役取,当于雇役乎尽 之,然后名正而人服。惟有一事不得不虑:州县六色钱多少不同,若各随多少以为之用 ,则敷钱多处,役户优闲太久,六色人户反觉敷钱数多。欲乞今后六色钱常存一年备用 之数,而会计岁所当用,以赢余而通一路,酌人户贫富、色役多少预行品配,以一路六 色钱能融分给,令州县尽用雇人,以本处色役轻重为先后。如此则钱均而无弊,雇人稍 广,中户渐苏,则差役良法可以久行而不变矣。
是时,论役法未便者甚众。五年,再诏中书舍人王岩叟、枢密都承旨韩川、谏议大夫点 检户曹文字刘安世同看详利害。户部请:‘河北、河东、陕西乡差衙前,以投募人所得 雇直为则,而减半给之。投名衙前惟差耆长,他投皆免。’
六年,三省援三路投募衙前役例,概行他路。诏:‘凡投募人免其户二等已下色役,乡 差人户悉用投名人代之,愿长投募者听。’又诏:‘诸州衙前已许量支雇直、餐钱,虑 费广难支,转运、提刑司其随土俗参酌立定优重分数及月给餐钱,用支酬额钱给之,不 得过旧法元数。’州役之应乡差者,若一乡人户终役皆未及四年,许以助役钱募人为之 。总计一州雇直,其助役钱不足用,即于户狭役烦乡分先与雇代一役,役竟按籍复差如 初。诸州岁计助役钱常留一分外,以雇直对计,或阙或剩,提刑司通一路移用。应差诸 县手力,合一乡休役皆不及三年者,亦许用助役钱雇募;既终一役,别有闲及三年者, 复行差法。诸州县置差役都鼠尾簿,取民户税产、物力高下差取,分五等排定,而疏其 色役年月及其更代人姓名于逐户之下。每遇差役,即按籍自上而下,吏毋得移窜先后。 坊场、河渡钱以雇衙前而有宽剩,亦令补助其余役人。
三省言:
朝廷审定民役,差募兼行,斟酌补除,极为详备;而州县不尽用助役钱募人,以补频役 之地。今括具纲目,下之州县,使恪承之。
其一曰:应差之户,三等以上许休役四年,四等以下许休役六年。若户少无与更代,卸 役不及应闲年数,即用助役钱募人代役以足之。其二曰:狭乡之县役人,除衙前州胥许 雇、壮丁直差不雇外,凡州县役人皆许招募,以就募月日补除应差而闲不及四年、六年 之人,使及年数。每县通计应差、应募役数若干,立定二额:差者讫役,以应差人承之 ;雇者有阙,别募人充数。二额悉已立定,如户力应升应降,须俟三年造簿日按籍别定 ;未应造簿,止凭定额为准。若本等户少,不充州县合役之数,即用次等户之物力及本 等七分者为之。其三曰:宽乡之县,除已雇衙前、州胥外,余役皆以序按差。其四曰: 官雇弓手,先雇尝充弓手之人,如不足,以武勇有雇籍者充。他役人愿就雇,其选受亦 如之。其五曰:壮丁皆按户版簿名次实轮充役,半年而更。其六曰:一州一路有狭乡役 频县分,募钱不足,提刑司以一路助役宽剩钱通融移用;又不足,以坊场、河渡宽剩钱 给之。仍通纽一岁应用支酬衙前之类费钱若干,而十分率之,每年于宽剩数内更留二分 ,以备支酬衙前之类,桩留至五年,通迭一全年宽剩总额,即止不桩;又不足,户部以 别路逐色宽剩钱移用以补足之。其七曰:助钱岁岁桩留一分,每及五分止,或时支用, 即随拨补,使常足五分之数。其八曰:‘军人应差迓送者,本以代有雇钱役人,其沿迓 送军人有费,提刑司计数归之转运司。其九曰:重役人应替而愿仍就募者,许给雇钱受 役。其十曰:役人须有税产乃得就募。其有荫应赎及曾犯徒刑,虽愿募不雇。若工艺人 ,须有赀产人二户任之。雇直虽多,皆不得加于旧法已募之数。其十一曰:陕西镇戎德 顺军、熙州衙前,皆受田于官以当募直,内地户愿如其法应田募者听之,仍以坊场、河 渡补还转运司合输租课。’
凡县,岁具色役轻重、乡分宽狭、凡役雇直有无余欠,各以其实枚别而上之州。州上监 司,监司聚议,连书上户部。仍别具一路移用及宽剩县分钱数,致之户部。
先是,收到官田,尝令:田已籍于官及见佃人逃亡,悉拘入之,留充雇募衙前。至是, 遂参行田募之法。
八年,诏:‘耆长、壮丁役期已足,不许连续为之。’盖知其利于赇请,不愿更罢故也 。民有执父母丧而应在役者,三等以下户除之,二等以上户令量纳役钱,在户钱十分止 责输三分,服除日仍旧。
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旧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 不便?’范纯仁曰:‘四方异宜,须因民立法,乃可久也。’遂令户部议之。右司谏朱 绂言:‘输钱免役,有过数多敷者;用钱雇役,有立直太重者;役色之内,又有优便而 愿自役募,不必给雇者。请详为裁省。’中书言:‘自行差法十年,民间苦于差扰,前 后议者纷纭,更变不一,未有底止。’
于是诏:‘复免役法,凡条约悉用元丰八年见制。乡差役人,有应募者可以更代,即罢 遣之。许借坊场、河渡及封桩钱以为雇直,须有役钱日补足其数。所输免役钱,自今年 七月始。耆户长、壮丁召雇,不得已保正、保长、保丁充代,其他役色应雇者放此。所 敷宽剩钱,不得过一分,昔常过数、今应减下者,先自下五等人户始。路置提举官一员 ,视提刑置司之州为治。如方俗利害不同,事有未尽未便而应更改增损旧法者,画一条 疏,与转运、提刑司连奏。’
又诏:用旧法取量添酒钱赢数,给惟法司吏餐钱;不足,则抵当息钱亦许贴用。先尝以 七月起输,其后又自来年始。土俗差雇不一,姑仍其旧,俟起输,至五月尽行雇法,凡 因差在役者悉罢遣之。旧免役法行,壮丁间有差而不募者,其毋敷役钱如故。凡钱额所 敷,取三年雇直实支,而酌一年中数,立为岁额,以均敷取。此外所取宽余,不得过通 额十分之一。免役钱方复未输,且以助役钱给雇直,不足,虽免役宽剩钱亦许给用。
七月,户部看详役法所言:‘幕职监当官之官、罢官,依元丰制,悉用雇役人迓送而差 定其数,凡元祐溢额所添厢军皆罢减。其有抑乡差之人仍旧在役,或改易名字就便应募 ,悉计其在役月日应得更代者,以次蠲遣之。诸路旧立出等高彊户,户力转高,敷取难 胜,应出免役钱百千以上,每累及百千,悉与减免三分。凡人户匿寄财产、假借户贯、 冒名官户苟可避免等第科配者,各以违制论;许人陈告,以其半给之。元丰令:在籍宗 子及太皇太后、皇后缌麻亲得免役。皇太妃宜亦如之。’诏皆如请。
旧户等簿,如可略凭即用之,若漫灭等第,即虽未及应造之年,亦令改造。户部举行元 丰条制,以保正长代耆长,甲头代户长,承帖人代壮丁。二年,申诏诸路:‘役人额数 、雇直,并依元丰旧制,仍依已命,宽剩钱不得过一分。常平免役,元丰上用提举官专 领,转运、提刑司自今毋预其事。’
旧置重修编敕所看详中外文字本,以去年所差乡役未尽善,遂入议曰:‘都、副保正比 耆长事责已轻,又有承帖人受行文书,即大保长苦无公事。元丰本制,一都之内,役者 十人,副正之外,八保各差一大长。今若常轮二大长分催十保税租、常平钱物,一税一 替,则自不必更轮保丁充甲头矣。凡都保所雇承帖人,必选家于本保者,而雇直皆从官 给,一年一替,则自无浮浪稽留符移之弊。承帖雇直固有旧数,其今所雇保正之直视耆 长,保长之直则视户长;若应此三役不愿替代者,自从其愿。壮丁元不敷雇直处,听如 其旧。承帖雇钱许以旧宽剩钱通融支募,如土俗有不愿就保正长雇役者,许募本土有产 税户,使为耆长、壮丁以代之。其所雇耆、户长,已立法不得抑勒矣,若保正、长不愿 就雇而辄差雇者,从徒二年坐罪。’诏皆从之。
三年,左正言孙谔言:‘役法之行,在官之数,元丰多,元祐省,虽省未尝废事,则多 不若省;雇役之直,元丰重,元祐轻,虽轻未尝不应募,则重不若轻。今役法优下户使 弗输,而尽取诸上户,意则美矣,而法未善也。夫先帝建免役之法,而熙宁、元丰有异 论,元祐有更变,正惟不能无弊尔。愿无以元丰、元祐为间,期至于均平便民而止。则 善矣。’翰林学士蔡京言:‘谔之论多省、轻重,明有抑扬,谓元丰不若元祐明矣。谔 于陛下追绍之日,敢为此言,臣窃骇之。免役法复行将及一年,天下吏习而民安之,而 谔指以为弊,则所诋者熙宁、元丰也。且元丰,雇法也;元祐,差法也,雇与差不可并 行。元祐固尝兼雇,已纷然无纪矣,而谔欲不间熙、祐,是欲伸元祐之奸,惑天下之听 。’诏罢谔正言,黜知广德军。
后又诏:‘诸县无得以催税比磨追甲头、保长,无得以杂事追保正、副。在任官以承帖 为名、占破当直者,坐赃论。所管催督租赋,州县官辄令陪备输物者,以违制论。’
是岁,以常平、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类著其法,总为一书,名常平免役敕令,颁 之天下。诏翰林学士承旨兼详定役法蔡京依旧详定重修敕令。侍御史董敦逸言:‘京在 元祐初知开封府,附司马光行差法,祥符一县,数日间差至一千一百人。乞以役法专委 户部。’诏令疏析。京奏上,复令敦逸自辨,京无责焉。
元符二年,以萧世京、张行为郎。二人在元祐中,皆尝言免役法为是,帝出其疏擢之。
既而诏河北东西、淮南运司,府界提点司,如人户已尝差充正夫,其免夫钱皆罢催。后 又诏:‘虽因边事起差夫丁,须以应差雇实数上之朝廷,未得辄差。其河防并沟河岁合 用一十六万八千余夫,听人户纳钱以免。’
建中靖国元年,户部奏:‘京西北路乡书手、杂职、斗子、所由、库秤、拣、掏之类, 土人愿就募,不须给之雇直,他路亦须详度施行。’诏从之。知延安府范纯粹言:‘比 年衙前公盗官钱,事发即逃。乞许轮差上等乡户使供衙役。’殿中侍御史彭汝霖劾纯粹 所言有害良法,宜加黜责。诏纯粹所乞不行。其后,知襄州俞○以襄州总受他州布纲而 转致他州,是衙前重役并在一州,事理不均。臣僚谓㮚辄毁绍圣成法,请重黜。○坐责授 散官,安置太平州。
崇宁元年,尚书省言:‘前令大保长催税而不给雇直,是为差役,非免役也。’诏提举 司以元输雇钱如旧法均给。永兴军路州县官乞复行差役;湖南、江西提举司以物贱乞减 吏胥雇直,罢给役人雇钱,皆害法意,应改从其旧。诏户部并遵奉绍圣常平免役敕令格 式及先降绍圣签贴役法,行之天下。
二年,臣僚言:‘常平之息,岁取二分,则五年有一倍之数;免役剩钱,岁收一分,则 十年有一年之备。故绍圣立法,常平息及一倍,免役宽剩及三料,取旨蠲免,以明朝廷 取于民者,非以为利也。而集贤殿修撰、知邓州吕仲甫前为户部侍郎,辄以状申都省, 乞删去上条。’诏黜仲甫,落职知海州。后又诏:常平司候丰衍有余日,具此制奏蠲之 。
大观元年,诏:‘诸州县召募吏人,如有非四等以上户及在州县五犯杖罪,悉从罢遣, 不得再占诸处名役,别募三等以上人充。’于是旧胥既尽罢,而弊根未革,老奸巨猾, 匿身州县,舞法扰民,盖甚前日。其后,又不许上三等人户投充弓手,所募皆浮浪,无 所顾藉,盗贼公行,为害四方。至是,复诏州县募役依元丰旧法。
政和元年,臣僚言:‘元丰中,巩州岁敷役钱止四百千,今累敷至缗钱近三万。又元丰 八年,命存留宽剩钱毋得过二分,绍圣再加裁定,止许存留一分。此时考详法意,非取 宽剩,遂改名准备钱,而严立禁约,若擅增敷岁额及桩留准备过数者,并以违制论。今 乞饬提举常平官检察,及核究巩州取赢之因以闻。’从之。
宣和元年,言者谓:‘役钱一事,神宗首防官户免多,特责半输。今比户称官,州县募 役之类既不可减,雇令官户所减之数均入下户,下户于常赋之外,又代官户减半之输, 岂不重困?’诏:‘自今二等以上户,因直降指挥非泛补官者,输赋、差科、免役并不 得视官户法减免,已免者改之。进纳人自如本法。’保长月给雇钱,督催税赋。比年诸 县或每税户一二十家,又差一人充甲头及催税人,十日一进,赴官比磨,求取决责,有 害良民,诏禁之。七年,诏:‘州县昨因儆察私铸,令五家为保。城郭亦差坊正、副领 受文书,由此追呼陪费,或析居、逃移以避差使。其所置坊正、副可罢。’
自绍圣复雇役,而建炎初罢之。已而讨论其法之不可废也,参政李固言于高宗曰:‘常 平法本于汉耿寿昌,岂可以王安石而废之?’且当时招射士无以供庸直,诏官户役钱勿 减半,民户役钱概增三分。后复减之。兼官旧给庸钱以募户长,及立保甲,则储庸钱以 助经费。未几,废保甲,复户长,而庸钱不复给,遂为总制窠名焉。
然役起于物力,物力升降不殽,则役法公。是以绍兴以来,讲究推割、推排之制:凡百 姓典卖产业,税赋与物力一并推割。至于推排,则因其赀产之进退为之升降,三岁而下 行之。然当时之弊,或以小民粗有米粟,仅存室庐,凡耕耨刀斧之器,鸡豚犬彘之畜, 纤微细琐皆得而籍之。吏视赂之多寡,为物力之低昂。上之人忧之,于是又为之限制, 除质库房廊、停塌店铺、租牛、赁船等外,不得以猪羊杂色估计,其后并耕牛租牛以免 之。若江之东西,以亩头计税,亦有不待推排者。
保正、长之立也,五家相比,五五为保,十大保为都保,有保长,有都、副保正;余及 三保亦置长,五大保亦置都保正,其不及三保、五大保者,或为之附庸,或为之均并, 不一也。户则以物力之高下为役次之久近。
若夫品官之田,则有限制,死亡,子孙减半;荫尽,差役同编户。(一品五十顷,二品 四十五顷,三品四十顷,四品三十五顷,五品三十顷,六品二十五顷,七品二十顷,八 品十顷,九品五顷。)封赠官子孙差役,亦同编户。(谓父母生前无官,因伯叔或兄弟 封赠者。)凡非泛及七色补官,不在限田免役之数;其奏荐弟侄子孙,原自非泛、七色 而来者,仍同差役。进纳、军功、捕盗、宰执给使、减年补授,转至升朝官,即为官户 ;身亡,子孙并同编户。太学生及得解经省试者,虽无限田,许募人充役。
单丁、女户及孤幼户,并免差役。凡无夫无子,则为女户。女适人,以奁钱置产,仍以 夫为户。其合差保正、长,以家业钱数多寡为限,以限外之数与官、编户轮差。总首、 部将免保正、长差役。文州义士已免之田,不许典卖,老疾身亡,许承袭。
凡募人充役,并募土著之人,其放停兵及尝为公人者,并不许募。既有募人,官不得复 追正身。募人凭借官势,奸害善人,断罪外,坐募之者。高宗在河朔,亲见闾阎之苦, 尝叹知县不得人,一充役次,即便破家,是以讲究役法甚便。
乾道五年,处州松阳县倡为义役,众出田谷,助役户轮充,自是所在推行。十一年,御 史谢谔言:‘义役之行,当从民便,其不愿者,乃行差役。’上然之。朱熹谓义役有未 尽善者四事。盖始倡义役者,惟恐议之未详,虑之未周,而踵之者不能皆善人,于是其 弊日开,其流日甚。或以材知把握,而专义役之利;或以气力凌驾,而私差役之权。是 以虐贫优富,凌寡暴孤。义役之名立,而役户不得以安其业;雇役之法行,而役户不得 以安其居,信乎所谓未尽善之弊也。淳熙五年,臣僚奏令提举官岁考属邑差役当否,以 词讼多寡为殿最;令役户轮管以提其役,置募人以奉官之行移,则公私便而义役立矣。
庆元二年,吏部尚书许及之因淳熙陈居仁所奏,取祖宗免役旧法及绍兴十七年以后续降 旨符,修为一书,名曰役法撮要。五年,书成,左丞相京镗上之。其法可以悠久,其或 未久而辄弊者,人也。
振恤
水旱、蝗螟、饥疫之灾,治世所不能免,然必有以待之,周官‘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 是也。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诸州岁歉,必发常 平、惠民诸仓粟,或平价以粜,或贷以种食,或直以振给之,无分于主客户。不足,则 遣使驰传发省仓,或转漕粟于他路;或募富民出钱粟,酬以官爵,劝谕官吏,许书历为 课;若举放以济贫乏者,秋成,官为理偿。又不足,则出内藏或奉宸库金帛,鬻祠部度 僧牒;东南则留发运司岁漕米,或数十万石,或百万石济之。赋租之未入、入未备者, 或纵不取,或寡取之,或倚阁以须丰年。宽逋负,休力役,赋入之有支移、折变者省之 ,应给蚕盐若和籴及科率追呼不急、妨农者罢之。薄关市之征,鬻牛者免算,运米舟车 除沿路力胜钱。利有可与民共者不禁,水乡则蠲蒲、鱼、果、蓏之税。选官分路巡抚, 缓囚系,省刑罚。饥民劫囷窖者,薄其罪;民之流亡者,关津毋责渡钱;道京师者,诸 城门振以米,所至舍以官第或寺观,为淖糜食之,或人日给粮。可归业者,计日并给遣 归;无可归者,或赋以闲田,或听隶军籍,或募少壮兴修工役。老疾幼弱不能存者,听 官司收养。水灾州县具船筏伐拯民,置之水不到之地,运薪粮给之。因饥疫若厌溺死者 ,官为埋祭,厌溺死者加赐其家钱粟。京师苦寒,或物价翔踊,置场出米及薪炭,裁其 价予民。前后率以为常。蝗为害,又募民扑捕,易以钱粟,蝗子一升至易菽粟三升或五 升。诏州郡长吏优恤其民,间遣内侍存问,戒监司俾察官吏之老疾、罢懦不任职者。
初,建隆三年,户部郎中沈义伦使吴越还,言:‘扬、泗饥民多死,郡中军储尚余万斛 ,宜以贷民。’有司沮之曰:‘若岁不稔,谁任其咎?’义伦曰:‘国家以廪粟济民,自 当召和气,致丰年,宁忧水旱耶?’太祖悦而从之。四年,诏州县兴复义仓,岁收二税 ,石别收一斗,贮以备凶歉。平广南、江南,辄诏振其饥,其勤恤远人,德意深厚。
太宗恭俭仁爱,谆谆劝民务农重榖,毋或妄费。是时惠民所积,不为无备,又置常平仓 ,乘时增籴,唯恐其不足。真宗继之,益务行养民之政,于是推广淳化之制,而常平、 惠民仓殆遍天下矣。
仁宗、英宗一遇灾变,则避朝变服,损膳彻乐。恐惧修省,见于颜色;恻怛哀矜,形于 诏旨。庆历初,诏天下复立义仓。嘉祐二年,又诏天下置广惠仓,使老幼疾贫者皆有所 养。累朝相承,其虑于民也既周,其施于民也益厚。而又一时牧守,亦多得人,如张咏 之治蜀,岁粜米六万石,著之皇祐甲令。富弼之移青州,择公私庐舍十余万区,散处流 民以廪之,凡活五十余万人,募而为兵者又万余人,天下传以为法。知郓州刘夔发廪振 饥,民赖全活者甚众,盗贼衰止,赐诏褒美。知越州赵抃揭榜于通衢,令民有米增价以 粜,于是米商辐凑,越之米价顿减,民无饥死。若是之政,不可悉书,故于先王救荒之 法为略具焉。
神宗即位以来,河北诸路水旱荐臻,兼发籴便司、广惠仓粟以振民。熙宁二年,赐判北 京韩琦诏曰:‘河北岁比不登,水溢地震。方春东作,民携老幼,弃田庐,日流徙于道 。中夜以兴,惨怛不安。其经制之方,听便宜从事,有可以左右吾民者,宜为朕抚辑而 振全之,毋使后时,以重民困。’。而王安石秉政,改贷粮法而为借助,移常平、广惠 仓钱斛而为青苗,皆令民出息,言不便者辄得罪,而民遂不聊生。又诏卖天下广惠仓田 。自是先朝良法美意,所存无几。哲宗虽诏复广惠仓,既而章惇用事,又罢之,卖其田 如熙宁法。常平量留钱斛,不足以供振给,义仓不足,又令通一路兑拨。于是诏圣、大 观之间,直给空名告敕、补牒赐诸路,政日以隳,民日以困,而宋业遂衰。
先是,仁宗在位,哀病者乏方药,为颁庆历善救方。知云安军王端请官为给钱和药予民 ,遂行于天下。尝因京师大疫,命太医和药,内出犀角二本,析而视之。其一通天犀, 内侍李舜举请留供帝服御。帝曰:‘吾岂贵异物而贱百姓?’竟碎之。又蠲公私僦舍钱 十日。令太医择善察脉者,即县官授药,审处其疾状予之,无使贫民为庸医所误,夭阏 其生。天禧中,于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瘗尸,一棺给钱六百,幼者半 之;后不复给,死者暴露于道。嘉祐末,复诏给焉。
京师旧置东、西福田院,以廪老疾孤穷丐者,其后给钱粟者才二十四人。英宗命增置南 、北福田院,并东、西各广官舍,日廪三百人。岁出内藏钱五百万给其费,后易以泗州 施利钱,增为八百万。又诏:‘州县长吏遇大雨雪,蠲僦舍钱三日,岁毋过九日,著为 令。’熙宁二年,京师雪寒,诏:‘老幼贫疾无依丐者,听于四福田院额外给钱收养, 至春稍暖则止。’九年,知太原韩绛言:‘在法,诸老疾自十一月一日州给米豆,至次 年三月终。河东地寒,乞自十月一日起支,至次年二月终止;如有余,即至三月终。’ 从之。凡鳏、寡、孤、独、癃老、疾废、贫乏不能自存应居养者,以户绝屋居之;无, 则居以官屋,以户绝财产充其费,不限月。依乞丐法给米豆;不足,则给以常平息钱。 崇宁初,蔡京当国,置居养院、安济坊。给常平米,厚至数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头 ,具饮膳,给以衲衣絮被。州县奉行过当,或具帷帐,雇乳母、女使,糜费无艺,不免 率敛,贫者乐而富者扰矣。
三年,又置漏泽园。初,神宗诏:‘开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贫不能葬,令畿县各度官 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厝,命僧主之。葬及三千人以上,度僧一人,三年与紫衣;有紫 衣,与师号,更使领事三年,愿复领者听之。’至是,蔡京推广为园,置籍,瘗人并深 三尺,毋令暴露,监司巡历检察。安济坊亦募僧主之,三年医愈千人,赐紫衣、祠部牒 各一道。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瘗人,岁终考其数为殿最。诸城、砦、镇、市户及千 以上有知监者,依各县增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道路遇寒僵仆之人及无衣丐者, 许送近便居养院,给钱米救济。孤贫小儿可教者,令入小学听读,其衣襕于常平头子钱 内给造,仍免入斋之用。遗弃小儿,雇人乳养,仍听宫观、寺院养为童行。宣和二年, 诏:‘居养、安济、漏泽可参考元丰旧法,裁立中制。应居养人日给粳米或粟米一升, 钱十文省,十一月至正月加柴炭,五文省,小儿减半。安济坊钱米依居养法,医药如旧 制。漏泽园除葬埋依见行条法外,应资给若斋醮等事悉罢。’
高宗南渡,民之从者如归市。既为之衣食以振其饥寒,又为之医药以救其疾病;其有陨 于戈甲、毙于道路者,则给度牒瘗埋之。若(丐者育之于居养院;其病也,疗之于安济 坊;其死也,葬之于漏泽园,岁以为常。)绍兴以来,岁有水旱,发常平义仓,或济或 粜或贷,如恐不及。然当艰难之际,兵食方急,储蓄有限,而振给无穷,复以爵赏诱富 人相与补助,亦权宜不得已之策也。
元年,诏出粟济粜者赏各有差。(粜及三千石以上,与守阙进义校尉;一万五千石以上 ,与进义校尉;二万石以上,取旨优赏;已有官荫不愿补授者,比类施行。)
六年,湖、广、江西旱,诏拨上供米振之。婺民有遏粜致盗者,诏闭粜者断遣。殿中侍 御史周秘言:‘发廪劝分,古之道也,许以断遣,恐贪吏怀私,善良被害。望戒守令多 方劝谕,务令乐从,或有扰害,提举司劾奏。’从之。是岁,潼川守臣景兴宗、广安军 守臣李瞻、果州守臣王骘、汉州守臣王梅活饥民甚众,前吏部郎中冯楫亦出米以助振给 ,兴宗升一职,瞻、骘、梅、楫各转一官。十年,通判婺州陈正同振济有方,穷谷深山 之民,无不沾惠,以其法下诸路。
二十八年夏,浙东、西田损于风水。在法,水旱及七分以上者振济,诏自今及五分处亦 振之。二十九年,诏诸处守臣拨常平义仓米二分振粜,临安府拨桩积之米。三十一年正 月,雪寒,民多艰食。诏临安府并属县以常平米减时之半,振粜十日;临安府城内外贫 乏之家,人给钱二百、米一斗及柴炭钱,并于内藏给之;(凡遇寒、遇暑、遇雨、遇火 、遇赦及祈祷、即位、生辰、上尊号、生皇太子、晏驾、大祥之类,临安之民暨三衙诸 军时有振恤,及放商税、公私房赁。)辅郡之民,令诸州以常平钱依临安府振之。
孝宗隆兴二年秋,霖雨害稼,出内帑银四十万两,变籴以济民。乾道六年夏,振浙西被 水贫民。七年八月,湖南、江西旱,立赏格以劝积粟之家。(无官人:一千五百石补进 义校尉,愿补不理选将仕郎者听;二千石补进武校尉,进士与免文解一次,四千石补承 信郎,进士与补上州文学;五千石补承节郎,进士补迪功郎。文臣:一千石减二年磨勘 ,选人转一官;二千石减三年磨勘,选人循一资,各与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转一官, 选人循两资,各与占射差遣一次。武臣:一千石减二年磨勘,选人转一资;二千石减三 年磨勘,选人循一资,各与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转一官,选人循两资,各与占射差遣 一次。五千石以上,文武臣并取旨优与推恩。)九月,臣僚言:‘诸路旱伤,请以检放 展阁责之运司,粜给借贷责之常平,觉察妄滥责之提刑,体量措置责之安抚。’上谕宰 执曰:‘转运司止今检放,恐他日振济不肯任责。’虞允文奏曰:‘转运司主一路财赋 ,谓之省计。凡州郡有余、不足,通融相补,正其责也。’淳熙八年,诏:‘去岁江、 浙、湖北、淮西旱伤处已行振籴,其鳏寡孤独贫不自存、无钱收籴者,济以义米。’宁 宗庆元元年,以两浙转运副使沈诜言米价翔踊,凡商贩之家尽令出粜,而告藏之令设矣 。嘉定十六年,诏于楚州所储米拨二万石济山东、西。
淳熙八年,浙东提举朱熹言:‘乾道四年民艰食,熹请于府,得常平米六百石振贷,夏 受粟于仓,冬则加息计米以偿。自后随年敛散,歉,蠲其息之半;大饥,即尽蠲之。凡 十有四年,得息米造仓三间,及以元数六百石还府。见储米三千一百石,以为社仓,不 复收息,每石只收耗米三升。以故一乡四五十里间,虽遇凶年,人不阙食。请以是行于 仓司。’时陆九渊在敕令局,见之叹曰:‘社仓几年矣,有司不复举行,所以远方无知 者。’遂编入振恤。(凡借贷者,十家为甲,甲推其人为之首;五十家则择一通晓者为 社首。每年正月,告示社首,下都结甲。其有逃军及无行之人,与有税钱衣食不阙者, 并不得入甲。其应入甲者,又问其愿与不愿。愿者,开具一家大小口若干,大口一石, 小口减半,五岁以下不预请。甲首加请一倍。社首审订虚实,取人人手书持赴本仓,再 审无弊,然后排定。甲首附都簿载某人借若干石,依正簿分两时给:初当下田时,次当 耘耨时。秋成还谷不过八月三十日足,湿恶不实者罚。)嘉定末,真德秀帅长沙行之, 凶年饥岁,人多赖之。然事久而弊,或移用而无可给,或拘催无异正赋,良法美意,胥 此焉失。
宝庆三年,监察御史汪刚中言:‘丰穰之地,谷贱伤农;凶歉之地,济籴无策。惟以其 所有余济其所不足,则饥者不至于贵籴,而农民亦可以得利。乞申严遏籴之禁,凡两浙 、江东西、湖南北州县有米处,并听贩鬻流通;违,许被害者越诉,官按劾,吏决配, 庶几令出惟行,不致文具。’从之。端平元年六月,臣僚奏:‘建阳、邵武群盗啸聚, 变起于上户闭籴。若专倚兵威以图殄灭,固无不可;然振救之政一切不讲,饯馑所迫, 恐人怀等死之心。附之者日众。欲望朝廷厉兵选士,汤定已窃发之寇;发粟振饥,怀来 未从贼者之心,庶人知避害,贼势自孤,可一举而灭矣。此成周荒政散利除害之说也。 ’八月,以河南州军新复,令江、淮制置大使司科降米麦一百万石振济。淳熙十一年, 福建诸郡旱,锡米二十五万石振籴,一万石振贫乏细民。
景定元年,临安府平籴仓旧贮米数十万石,粜补循环,其后用而不补,所存无几。有旨 令临安府收籴米四十万石,用平籴仓钱三百四万七千八百五十九贯,封桩库十七界会子 一千九十五万二千一百余贯,共辏十七界一千四百万贯,充籴本钱。二年,以都城全仰 浙西米斛,诱人入京贩粜,赏格比乾道七年加优。
咸淳元年,有旨丰储仓拨公田米五十万石付平籴仓,遇米贵平价出粜。二年,监察御史 赵顺孙言:‘今日急务,莫过于平籴。乾道间,郡有米斗直五六百钱者,孝宗闻之,即 罢其守,更用贤守,此今日所当法者。今粒食翔踊,未知所届,市井之间见楮而不见米 。推原其由,实富家大姓所至闭廪,所以籴价愈高而楮价阴减。陛下念小民之艰食,为 之发常平义仓,然为数有限,安得人人而济之?愿陛下课官吏,使之任牛羊刍牧之责; 劝富民,使之无秦、越肥瘠之视。籴价一平,则楮价不因之而轻,物价不因之而重矣。 ’七年,以咸淳三年以前诸路义米一百一十二万九千余石减价发粜,薄收郡县听民不拘 关、会、见钱收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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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七十九‧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 会计
宋货财之制,多因于唐。自天宝以后,天下多事,户口凋耗,租税日削,法既变而用不 给,故兴利者进,而征敛名额繁矣。方镇握重兵,皆留财赋自赡,其上供殊鲜。五代疆 境逼蹙,藩镇益彊,率令部曲主场、院,其属三司者,补大吏以临之,输额之外亦私有 焉。
太祖周知其弊,及受命,务恢远略,修建法程,示之以渐。建隆中,牧守来朝,犹不贡 奉以助军实。乾德三年,始诏诸州支度经费外,凡金帛悉送阙下,毋或占留。时藩郡有 阙,稍命文臣权知所在场务,或遣京朝官廷臣监临。于是外权始削,而利归公上,条禁 文簿渐为精密。诸州通判官到任,皆须躬阅帐籍所列官物,吏不得以售其奸。主库吏三 年一易。市征、地课、盐曲之类,通判官、兵马都监、县令等并亲临之,见月籍供三司 ,秩满较其殿最,欺隐者置于法。募告者,赏钱三十万。而小民求财报怨,诉讼烦扰, 未几,除募告之禁。
先是,茶盐榷酤课额少者,募豪民主之。民多增额求利,岁更荒俭,商旅不行,至亏常 课,乃籍其赀产以偿。太宗始诏以开宝八年为额,既又虑其未均,乃遣使分诣诸州,同 长吏裁定。凡左藏及诸库受纳诸州上供均输金银、丝帛暨他物,令监临官谨视之。欺而 多取,主称、藏吏皆斩,监临官亦重置其罪。罢三司大将及军将主诸州榷课,命使臣分 掌。掌务官吏亏课当罚,长吏以下分等连坐。雍熙二年,令三分勾院纠本部陷失官钱, 及百千赏以十之一,至五千贯者迁其职。
淳化元年诏曰:‘周设司会之职,以一岁为准;汉制上计之法,以三年为期。所以详知 国用之盈虚,大行群吏之诛赏,斯乃旧典,其可废乎?三司自今每岁具见管金银、钱帛 、军储等簿以闻。’四年,改三司为总计司,左右大计分掌十道财赋。令京东西南北各 以五十州为率,每州军岁计金银、钱、缯帛、刍粟等费,逐路关报总计司,总计司置簿 ,左右计使通计置裁给,余州亦如之。未几,复为三部。
宋聚兵京师,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悉出三司,故其费寖多。太宗孜孜庶务,或亲为裁 决。有司尝言油衣、帟幕损破者数万段,帝令煮之,染以杂色,制旗帜数千。调退材给 窑务为薪,俾择其可用者造什物数千事。其爱民惜费类此。
真宗嗣位,诏三司经度茶、盐、酒税以充岁用,勿增赋敛以困黎元。是时条禁愈密,较 课以租额前界递年相参。景德初,榷务连岁增羡,三司即取多收者为额。帝虑或致掊克 ,诏凡增额比奏。上封者言:‘诸路岁课增羡,知州、通判皆书历为课最,有亏者则无 罚。’乃令诸路茶、盐、酒税及诸场务,自今总一岁之课,合为一,以额较之。有亏则 计分数,知州、通判减监官一等科罚,州司典吏减专典一等论,大臣及武臣知州军者止 罚通判以下。
至道末,天下总入缗钱二千二百二十四万五千八百。三岁一亲祀郊丘,计缗钱常五百余 万,大半以金银、绫绮、絁䌷平其直给之。天禧末,上供惟钱帛增多,余以移用颇减旧 数,而天下总入一万五千八十五万一百,出一万二千六百七十七万五千二百,而赢数不 预焉。景德郊祀七百余万,东封八百余万,祀汾、上宝册又增二十万。丁谓为三司使, 著景德会计录以献,林特领使,亦继为之。凡举大礼,有司皆籍当时所费以闻,必优诏 奖之。
初,吴、蜀、江南、荆湖、南粤皆号富强,相继降附,太祖、太宗因其蓄藏,守以恭俭 简易。天下生齿尚寡,而养兵未甚蕃,任官未甚冗,佛老之徒未甚炽;外无金缯之遗, 百姓亦各安其生,不为巧伪放侈,故上下给足,府库羡溢。承平既久,户口岁增,兵籍 益广,吏员益众。佛老、外国耗蠹中土,县官之费数倍于昔,百姓亦稍纵侈,而上下始 困于财矣。
仁宗承之,经费寖广。天圣初,首命有司取景德一岁用度,较天禧所出,省其不急者。 自祥符天书一出,斋醮糜费甚众,京城之内,一夕数处,至是,始大裁损。京师营造, 多内侍传旨呼索,费无艺极。帝与太后知其弊,诏自今营造所须,先下三司度功费然后 给。又减内外宫观清卫卒及工匠,分隶诸军、八作司。旧殿直已上,虽幼未任朝谒,遇 乾元、长宁节皆赐服,至是亦罢给。故事,上尊号、谥号,随册宝物并用黄命。帝曰: ‘先帝、太后用黄金,若朕所御,止用涂金。’时洞真宫、寿宁观相继灾,宰相张知白 请罢不急营造,以答天戒。及滑州塞决河,御史知杂王鬷复以为言。既而玉清昭应宫灾 ,遂诏谕中外,不复缮修。自是道家之奉有节,土木之费省矣。
帝天资恭俭,尤务约己以先天下,有司言利者,多摈不取。闻民之有疾苦,虽厚利,舍 之无所爱。贡献珍异,故事有者,或罢之。山林、川泽、陂池之利,久与民共者,屡敕 有司毋辄禁止。至于州县征取苛细,蠲减盖不可胜数。
至宝元中,陕西用兵,调度百出,县官之费益广。天章阁侍读贾昌朝言:‘臣尝治畿邑 ,邑有禁兵三千,而留万户赋输,仅能取足,郊祀庆赏,乃出自内府。计江、淮岁运粮 六百余万石,以一岁之入,仅能充期月之用,三分二在军旅,一在冗食,先所蓄聚,不 盈数载。天下久无事,而财不藏于国,又不在民,傥有水旱军戎之急,计将安出?’于 是议省冗费。右司谏韩琦言:‘省费当自掖庭始。请诏三司取先朝及近岁赐予日费之数 ,裁为中制,无名者一切罢之。’乃令入内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裁定,有司不预 焉。
议者或欲损吏兵奉赐。帝谓:‘禄廪皆有定制,毋遽变更以摇人心。’尹洙在陕西,请 为鬻爵之法,亦不果行。其后西兵久不解,财用益屈,内出诏书:‘减皇后至宗室妇郊 祠半赐,著为式;皇后、嫔御进奉乾元节回赐物皆减半,宗室、外命妇回赐权罢。’于 是皇后、嫔御各上奉钱五月以助军费,宗室刺史已上,亦纳公使钱之半。荆王元俨尽纳 公使钱,诏给其半,后以元俨叔父,全给如故。帝亦命罢左藏库月进钱一千二百缗。公 卿、近臣以次减郊祠所赐银绢,旧四千、三千者损一千,千损三百,三百损百,百损二 十,皆著为式。
三司使王尧臣取陕西、河北、河东三路未用兵及用兵后岁出入财用之数,会计以闻。宝 元元年未用兵,三路出入钱帛粮草:陕西入一千九百七十八万,出二千一百五十一万; 河北入二千一十四万,出一千八百二十三万;河东入一千三十八万,出八百五十九万。 用兵后,陕西入三千三百九十万,出三千三百六十三万,盖视河东、北尤剧,以兵屯陕 西特多故也。又计京师出入金帛:宝元元年,入一千九百五十万,出二千一百八十五万 ,是岁郊祠,故出入之数视常岁为多;庆历二年,入二千九百二十九万,出二千六百一 十七万,而奇数皆不预焉。
会元昊请臣,朝廷亦已厌兵,屈意抚纳,岁赐缯、茶增至二十五万;而契丹邀割地,复 增岁遗至五十万,自是岁费弥有所加。西兵既罢,而调用无所减,乃下诏切责边臣及转 运司趣议裁节,稍徙戍兵还内地。命三司户部副使包拯行河北,与边臣、转运司议罢省 冗官,汰军士之不任役者。诏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较近岁天下财赋出入之数,相参耗 登。皇祐元年,入一亿二千六百二十五万一千九百六十四,而所出无余。尧臣等为书七 卷上之,送三司,取一岁中数以为定式。初,真宗时,内外兵九十一万二千,宗室、吏 员受禄者九千七百八十五。宝元以后,募兵益广,宗室蕃衍,吏员岁增。至是,兵一百 二十五万九千,宗室、吏员受禄者万五千四百四十三,禄廪奉赐从而增广。及景德中, 祀南郊,内外赏赉金帛、缗钱总六百一万。至是,飨明堂,增至一千二百余万,故用度 不得不屈。
至和中,谏官范镇上疏曰:‘陛下每遇水旱之灾,必露立仰天,痛自刻责,而吏不称职 ,陛下忧勤于上,人民愁叹于下。今岁无麦,朝廷为放税免役及发仓廪拯贷,存恤之恩 不为不至。然人民流离,父母妻子不相保者,平居无事时,不少宽其力役,轻其租赋; 岁大熟,民不得终岁之饱;及有小歉,虽加重放,已不及事。此无他,重敛之政在前也 。国家自陕西用兵以来,赋役烦重。及近年,转运使复于常赋外进羡钱以助南郊,其余 无名敛率不可胜计。’
又言:‘古者冢宰制国用,今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故财已匮而 枢密院益兵不已,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视民之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宽 财者,制国用之职不在中书也。愿使中书、枢密通知兵民财利大计,与三司量其出入, 制为国用,则天下民力庶几少宽。’然自天圣以来,帝以经费为虑,屡命官裁节,而有 司不能承上之意,卒无所建明。
治平中,兵数少损,隶籍者犹百十六万二千,宗室、吏员视皇祐无虑增十之三。英宗以 勤俭自饬,然享国日浅,于经纪法度所未暇焉。治平二年,内外入一亿一千六百十三万 八千四百五,出一亿二千三十四万三千一百七十四,非常出者又一千一百五十二万一千 二百七十八。是岁,诸路积一亿六千二十九万二千九十三,而京师不预焉。
神宗嗣位,尤先理财。熙宁初,命翰林学士司马光等置局看详裁减国用制度,仍取庆历 二年数,比今支费不同者,开析以闻。后数日,光登对言:‘国用不足,在用度大奢, 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 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帝遂罢裁减局,但下三司 共析。
王安石执政,议置三司条例司,讲修钱谷之法。帝因论措置之宜,言:‘今财赋非不多 ,但用不节,何由给足?宫中一私身之奉有及八十千者,嫁一公主至费七十万缗,沈贵 妃料钱月八百缗。闻太宗时宫人惟系皂䌷襜,元德皇后尝用金线缘襜,太宗怒其奢。仁 宗初定公主奉料,以问献穆,再三始言初仅得五贯尔,异时中宫月有止七百钱者。’时 天下承平,帝方经略四夷,故每以财用不给为忧。日与大臣讲求其故,命官考三司簿籍 ,商量经久废置之宜,凡一岁用度及郊祀大费,皆编着定式。
有司请造龙图、天章阁覆栏槛青毡四百九十。帝谓:‘禁中诸殿栏槛率故弊,不必覆也 。’既而并延福宫覆槛毡罢之。后吕嘉问复建议省仪鸾司供禁中彩帛。是岁,诏内外勿 给土木工作,非两宫、仓廪、武库,皆罢省。三年,仪鸾司阙毡三千,三司请命河东制 之。帝曰:‘牛羊司积毛数万斤,皆同粪壤,三司不取于此,而欲勤远民乎?’金州岁 贡班竹帘,简州岁贡绵䌷,安州市红花万斤,梓州市碌二千斤,帝皆以道远扰民,亟命 停罢。
制置司言:‘诸路科置上供羊,民费钱几倍,而河北榷场博买契丹羊岁数万,路远,抵 京皆瘦恶耗死,公私费钱四十余万缗。’诏著作佐郎程博文访利害。博文募民有保任者 ,以产为抵,官预给钱,约期限、口数、斤重以输。民多乐从,岁计充足。凡供御膳及 祀祭与泛用者,皆别其牢栈,以三千为额,所裁省冗费十之四。其后,又用吕嘉问、刘 永渊之言,治灶藏冰,以省工费。
帝尝患增置官司费财。王安石谓增置官司,所以省费。帝曰:‘古者什一而税,今取财 百端。’安石谓古非特什一而已。帝又以仓吏给军食,多侵盗,诏足其概量,严立诸仓 丐取法。中书因请增诸仓主典、役人禄至一万八千九百缗,且尽增选人之禄,均其多寡 。令、禄增至十五千;司理至簿、尉,防团军监推、判官增至十二千。其后又增中书、 审官东西、三班院、枢密院、三司、吏部流内铨、南曹、开封府吏禄,受财者以仓法论 。安石盖欲尽禄天下之吏,帝以役法未就,缓其议。三司上新增吏禄数:京师岁增四十 一万三千四百余缗,监司、诸州六十八万九千八百余缗。时主新法者皆谓吏禄既厚,则 人知自重,不敢冒法,可以省刑。然良吏实寡,赇取如故,往往陷重辟,议者不以为善 。
初,陕西用兵,凡费缗钱七百余万。帝以问王安石,安石曰:‘楚建中考沈起簿书,计 一道半岁费钱银䌷绢千二百万贯、匹、两。’帝因欲知陕西岁用钱榖、金帛及增亏凡数 ,乃诏薛向条上。王安石以为扰,力请罢之,止诏三司帐司会计熙宁六年天下财用出入 之数以闻。
韩绛既相,建言:‘三司总天下财赋,请选官置司,以天下户口、人丁、税赋、场务、 坑冶、河渡、房园之类租额年课,及一路钱谷出入之数,去其重复,岁比较增亏、废置 及羡余、横费。计赢阙之处,使有无相通,而以任职能否为黜陟,则国计大纲可以省察 。’三司使章惇亦以为言,乃诏置三司会计司,以绛提举。其后一州一路会计式成,上 之,余未就绪,未几遂罢。
元丰官制既行,三司所掌职务散于六曹、诸寺监。元祐初,司马光言:‘今户部尚书, 旧三司使之任,左曹隶尚书,右曹不隶焉。天下之财分而为二,视彼有余,视此不足, 不得移用。宜令尚书兼领左右曹,侍郎分职而治,旧三司所掌钱谷财用事,有散于五曹 及诸寺、监者,并归户部。’遂诏尚书省立法。
有司请以府界、诸路在京库务及常平等文帐悉归户部。初,熙宁五年,患天下文帐之繁 ,命曾布删定法式。布因请选吏于三司颛为一司,帐司之置始此。至元丰三年,首尾七 八年,所设官吏仅六百人,费钱三十九万缗,而勾磨出失陷钱止万缗。朝廷知其无益, 遂罢帐司,使州郡应上省帐皆归转运司,惟钱帛、粮草、酒曲、商税等别为计账上户部 。至是,令户部尽收诸路文帐。苏辙时为谏官,谓徒益纷纷,请如旧为便。不行。
三年,户部尚书韩忠彦、侍郎苏辙、韩宗道言:‘文武百官、宗室之蕃,一倍皇祐,四 倍景德,班行、选人、胥吏率皆增益,而两税、征推、山泽之利,与旧无以相过。治平 、熙宁之间,因时立政,凡改官者自三岁而为四岁,任子者自一岁一人而为三岁一人、 自三岁一人而为六岁一人,宗室自袒免以上渐杀恩礼,此则今日之成法。乞检会宝元、 庆历、嘉祐故事,置司选官共议。’诏户部取应干财用,除诸班诸军料钱、衣赐、赏给 、特支如旧外,余费并裁省。又诏:‘方将裁损入流,以清取士之路。命今后遇圣节、 大礼、生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所得恩泽,并四分减一。’于是上自宗室贵近 ,下至官曹胥吏,旁及宫室械器,皆命裁损。久之,事未就。议者谓裁减浮费所细碎苛 急,甚损国体。于是已议未行者一切寝之。后乃诏:‘元祐裁损除授正任以下奉禄,失 朝廷优礼,见条悉除之,循元丰旧制。’
元丰钩考隐漏宜钱,督及一分者赏三釐。自元祐改法,赏薄而吏怠,遂复其旧。时议裁 损吏禄,隶省、曹、寺、监者,止以元丰三年钱数为额,而吏三省者,凡兼领因事别给 并旧请并罢。刘挚遂乞悉罢创增吏禄,诏韩维等究度,然不果罢。其后有司计中都吏禄 ,岁费缗钱三十二万,诏以坊场税钱给之。于是吏禄之冗滥者,率多革去矣。然三省吏 犹有人受三奉而不改者,故孙升、傅尧俞皆以为言。至绍圣、元符,务反元祐之政,下 至六曹吏,亦诏皆给见缗,如元丰之制。
先是,既罢导洛、堆垛等局,又罢熙河兰会经制财用司,减放市易欠负及积欠租输,选 官体量茶盐之法。使者之刻剥害民,如吴居厚、吕孝廉、王子京、李琮,内臣之生事敛 怨,如李宪、宋用臣等,皆相继正其罪。既而稍复讲修财利。李清臣因白帝,今中外钱 谷艰窘,户部给百官奉,常无数月之备。章惇遂以财用匮乏,专指为司马光、吕公著、 吕大防、苏辙诸人之罪。左司谏翟思亦奏疏诋:‘元祐以理财为讳,利入名额类多废罢 ,督责之法不加于在职之臣,财利既多散失,且借贷百出,而熙、丰余积,用之几尽。 方今内外财用,月计岁会,所入不足给所出。愿下诸路会元祐以前所储金谷及异时财利 名额、岁入经数,著为成式。’
建中靖国元年,诏诸路转运司以岁入财用置都籍,定诸州租额,且计一路凡数;即有赢 缩,书其籍。崇宁元年,又令:‘岁以钱谷出入名数报提刑司保验,以上户部;户部岁 条诸路转运使财赋亏赢,以行赏罚。诸路无额钱物,立式下提刑司,括三年外未发数, 期以一季闻奏。’二年,官吏违负上供钱物,以分数为科罪之等,不及九分者罪以徒, 多者更加之。岁首则列次年之数,闻于漕司,考实申部。又以督限未严,更一季为一月 。然国之经费,往往不给。
五年,诏省罢官局,命户部侍郎许几专切提举措置。裁罢开封府重禄通引官客司并街道 司额外兵士,及罢在京料次钱三十八处。
大观三年,罢诸路州军见贡六上局供奉物名件四百四十余,存者才十一二,减数十二, 停贡六。户部侍郎范坦言:‘户部岁入有限,支用无穷,一岁之入,仅了三季,余仰朝 廷应付。今岁支遣,较之去年又费百万。’有诏镌减财赋,命御史中丞张克公与吴居厚 、许几等置局议论。克公抗言:‘官冗者汰,奉厚者减,今官较之元祐已多十倍,国用 安得不乏。乞将节度使下至遥郡刺史,除军功转授者,各减奉半,然后闲慢局务、工伎 末作,亦宜减省。自贵及贱,自近及远,行之公当,人自无词。’时论韪之。
时诸路转运司类以乏告,诏户部编次一岁财用出纳之数,诸路州县各为都籍,以待考较 ;工部金、银、铜、铅、水银、朱砂等,亦严帐籍之法;令诸路各条三十年以还一岁出 入及泛用之数。初,比部掌勾稽天下文帐,吏习偷惰,自崇宁至政和,稽违积数凡二千 六百七十有余。于是申敕六曹,以拘督一岁多寡为寺、监赏罚。
政和七年,命户部参稽熙、丰及今财用有余不足之数,又立旁通格,令诸路漕司各条元 丰、绍圣、崇宁、政和一岁财用出入多寡来上。淮南漕臣张根言:‘天下之费,莫大于 土木之功。其次如人臣赐第,一第无虑数十万缗,稍增雄丽,非百万不可。佐命如赵普 ,定策如韩琦,不闻峻宇雕墙,僭拟宫省,奈何剥民肤髓,为厮役之奉乎?其次如田产 、房廊,虽不若赐第之多,然日削月朘,所在无几。又如金帛以供一时之好赐,有不可 已者,而亦不可不节。至如赐带,其直虽不过数百缗,然天下金宝糜费日久,夫岂易得 ?今乃赉及仆隶,使混淆公卿间,贵贱、贤不肖,莫之辨也。如以为左右趋走之人,不 欲其墨绶,当别为制度,以示等威。’疏奏,不省。
重和初,罢讲画经费局。有司议勾收白地,禁榷铁货,方田增税,榷酤增价,量收醋息 ,河北添折税米等。俄虑骚扰,悉罢之,并焚其条约。未几,又置裕民局,命蔡京提举 ,徐处仁详定。京大不悦,寻亦罢。宣和元年,以左藏库亏没一百七十九万有奇,乃别 造都籍,催辖司、太府寺、左藏库互相钩考,以绝奸弊。
帝初即位,思节冗费,中都吏重复增给及泛监员额,并诏裁损。后苑尝计增葺殿宇,计用 金箔五十六万七千。帝曰:‘用金为箔,以饬土木,一坏不可复收,甚亡谓也。’令内 侍省罚请者。及蔡京为相,增修财利之政,务以侈靡惑人主,动以周官惟王不会为说, 每及前朝惜财省费者,必以为陋。至于土木营造,率欲度前规而侈后观。元丰改官制, 在京官司供给之数,皆并为职钱,视嘉祐、治平时赋禄优矣。京更增供给、食料等钱, 于是宰执皆然。京既罢相,帝恶其变乱法度,将尽更革。命户部侍郎许几裁损浮费及百 官滥禄,悉循元丰之旧,宰执亦听辞所增奉。京不便,与其党倡言:‘减奉非治世事。 司马光请听宰臣辞南郊给赐,神宗卒不允,且增选人及庶人在官者之奉。帝以继述为事 ,当奉承神宗。’由是官吏奉给并仍旧,而宰执亦增如故。初,宰执掌食亦皆有常数。 至是,品目偎多,有公使、乏支之别,台、省、寺、监又增厨钱。侍御史毛注尝奏论之 ,不行。蔡京复得政,言者遂以裁损禄廪为几罪,几坐夺职。
于时天下久平,吏员冗溢,节度使至八十余员,留后、观察下及遥郡刺史多至数千员, 学士、待制中外百五十员。京又专用丰亨豫大之说,谀悦帝意,始广茶利,岁以一百万 缗进御,以京城所主之。其后又有应奉司、御前生活所、营缮所、苏杭造作局、御前人 船所,其名杂出,大率争以奇侈为功。岁运花石纲,一石之费,民间至用三十万缗。奸 吏旁缘,牟取无艺,民不胜弊。用度日繁,左藏库异时月费缗钱三十六万,至是,衍为 一百二十万。
又三省、密院吏员猥杂,有官至中大夫,一身而兼十余俸,故当时议者有‘俸入超越从 班,品秩几于执政’之言。又增置兼局,礼制、明堂,详定国朝会要、九域图志、一司 敕令之类,职秩繁委,廪给无度。侍御史黄葆光论其弊,帝善之而未行;俄而诏云:‘ 当丰亨豫大之时,为衰乱减损之计’,自是罕敢言者。然吏禄泛冒已极,以史院言之, 供检吏三省几千人。蔡京又动以笔帖于榷货务支赏给,有一纸至万缗者。京所侵私,以 千万计,朝论喧然。乃诏三省、枢密院吏额用元丰法,其岁赐悉裁之,时翕然以为快。 臣僚上言:‘诸州遇天宁节,除公使外,别给系省钱,充锡宴之用。独诸路监司许支逐 司钱物,一筵之馔,有及数百千者,浮侈相夸,无有艺极。’自是诏:‘遇天宁节宴, 旧应给钱者,发运、监司每司不得过三百贯,余每司不得过二百贯,以上旧给数少者, 止依旧。’
自崇宁以来,言利之臣殆析秋毫,沿汴州县创增镇栅以牟税利。官卖石炭增二十余场, 而天下市易务,炭皆官自卖。名品琐碎,则有四脚铺床、榨磨、水磨、庙图、淘沙金等 钱,不得而尽记也。宣和以后,王黼专主应奉,掊剥横赋,以羡为功。岭南、川蜀农民 陂罚钱,罢学制学事司赡学钱,皆归应奉司。所入虽多,国用日匮。
六年,尚书左丞宇文粹中言:
近岁南伐蛮獠,北赡幽燕,关陕、绵、茂边事日起,山东、河北寇盗窃发。赋敛岁入有 限,支梧繁伙,一切取足于民。陕西上户多弃产而居京师,河东富人多弃产而入川蜀。 河北衣被天下,而蚕织皆废;山东频遭大水,而耕种失时;他路取办目前,不务存恤。 谷麦未登,已先俵籴;岁赋已纳,复理欠负。托应奉而买珍异奇宝,欠民积者一路至数 十万计;价上供而织文绣锦绮,役工女者一郡至百余人。
陛下勤恤民隐,诏令数下,悉为虚文。民不聊生,不惟寇盗繁滋,窃恐灾异数起。祖宗 之时,国计所仰,皆有实数。有额上供四百万,无额上供二百万,京师商税、店宅务、 抵当所诸处杂收钱一百余万。三司以七百万之入,供一年之费,而储其余以待不测之用 。又有解池盐钞、晋矾、市舶遗利,内赡京师,外实边鄙,间遇水旱,随以振济,盖量 入为出,沛然有余。近年诸局务、应奉等司截拨上供,而繁富路分一岁所入,亦不敷额 。然创置书局者比职事官之数为多,检计修造者比实用之物增倍,其他妄耗百出,不可 胜数。若非痛行裁减,虑智者无以善其后。’
久之,乃诏蔡攸等就尚书省置讲议财利司,除茶法已有定制,余并讲究条上。攸请:内 侍职掌,事干宫禁,应裁省者,委童贯取旨。时贯以广阳郡王领右府故也。于是不急之 务,无名之费,悉议裁省。帝亦自罢诸路应奉官吏,省六尚岁贡。
七年,诏诸路帅臣、监司各条所部当裁省凡目以闻。后苑书艺局等月省十九万缗,岁可 省二百二十万。应奉司所管诸色窠名钱数内:两浙路钱旁定帖息钱,湖、常、温、秀州 无额上供钱,淮南路添酒钱等,并行截节,更不充应奉支用。十二月,诏曰:‘比年宽 大之诏数下,裁省之令屡行。有司便文而实惠不至,盖缘任用非人,兴作事端,蠹耗邦 财。假充上之名,济营私之欲,渔夺百姓,无所不至。朕夙夜痛悼,思有以抚循慰安之 。应茶盐立额结绝。应奉司两浙诸路置局及花石纲等,诸路非泛上供抛降物色,延福宫 西城所租课,内外修造诸处采斫木植、制造局所,并罢。诸局及西城所见管钱物并付有 司,其拘收到百姓地上,并给还旧佃人。减掖庭用度,减侍从官以上月廪,及罢诸兼局 ,以上并令有司据所得数拨充诸路籴本,及桩充募兵赏军之用。应斋醮道场,除旧法合 有外,并罢道官及拨赐宫观等房钱、田土之类。六尚,并依祖宗法。罢大晟府,罢教学 所,罢教坊额外人。罢行幸局,罢采石所,罢待诏额外人。罢都茶场,依旧归朝廷。河 坊非危急泛科、免夫钱并罢。’
是时天下财用岁入,有御前钱物、朝廷钱物、户部钱物,其措置裒敛、取索支用,各不 相知。天下财赋多为禁中私财,上溢下漏,而民重困。言者请令户部周知大数,而不失 盈虚缓急之宜。上至宫禁所须,下逮吏卒廪饩,一切付之有司,格以法度,示天下以至 公。诏可。户部尚书聂山亦请以熙、丰后增置添给,如额外医官、内中诸阁分位次主管 文字等使臣、福源灵应诸观清卫卒、后妃戚里及文武臣僚之家母妻封国太夫人郡太夫人 等请给,并添给食料、茶汤等钱四十万八千九百余缗,凡熙、丰无法该载者罢之。
靖康元年,诏曰:‘朕托于兆庶之上,永念民惟邦本,思所以闵恤安定之。乃者,减乘 舆服御,放宫女,罢苑囿,焚玩好之物,务以率先天下;减冗官,澄滥赏,汰贪吏,为 民除害。方诏减上供收买之额,蠲有司烦苛之令,轻刑薄赋,务安元元;而田里之间, 愁痛未苏,傥不蠲革,何以靖民!今询酌庶言,疏剔众弊,举其纲目,以授四方。诏到 ,监司、郡守其悉力奉行;应民所疾苦,不在此诏,许推类闻奏。’于是凡当时苛刻烦 细、一切不便于民者皆罢。
高宗建炎元年,诏:‘诸路无额上供钱,依旧法,更不立额。’三年二月,减婺州上供 额罗二万八千匹,著为定制。八月,减福建、广南路岁买上供银三分之一。绍兴二年, 罢镇江府御服罗,省钱七万缗,助刘光世军。四年二月,诏:‘诸路州县天申节礼物, 并置场和买,毋得抑配于民。’十有一月,免淮南州军大礼绢。五年,以四川上供钱帛 依旧留以赡军。十一年,始命四川上供罗复输内藏,其后绫、纱、绢悉如之。(四路天 申节大礼绢及上供䌷、绫、锦、绮,共九万五千八百匹。)
淳熙五年,湖北漕臣刘焞言:‘鄂、乐、汉阳自绍兴九年所收赋财,十分为率,储一分 充上供始,十三年年增二分。鄂州元储一分,钱一万九千五百七十缗,今已增至一十二 万九千余缗;岳州五千八百余缗,今增至四万二千一百余缗;汉阳三千七百缗,今增至 二万二千三百余缗。民力凋弊,无所从出。’于是以见增钱数立额,已后权免递增。诏 夔州路九州百姓科买上供金、银、绢,自淳熙六年为始尽免。十六年,蠲两淮州军合发 上供诸窠名钱物,极边全免,次边展免一年。
绍定元年,江、浙诸州军折输上供物帛钱数,除合起轻货,并用钱、会中半;路不通水 ,愿以银折输者听,两不过三贯三百文。两浙、江东共四百一十三万八千六百一十二贯 有奇,并输送左藏西库。
咸淳六年,都省言:‘南渡以来,诸路上供数重,自嘉定至嘉熙,起截之数虽减,而州 县犹以大数拘催,害及百姓。’有旨:‘自咸淳七年为始,银、钱、关、会用咸淳三年 起截中数拘催,䌷、绢、丝、绵、绫、罗用咸淳二年起截中数拘催。钱、关、会子二千 四百九十五万八千七百四十八贯,银一十六万九千六百四十三两,䌷四万一千四百三十 八匹,绢七十三万七千八百六十匹,丝九万五千三百三十三两,绵一百五万七千九百二 十五两,绫五千一百七十九匹,罗七千三百五十五匹,户部遍牒诸路,视今所减定额起 催。’
所谓经总制钱者,宣和末,陈亨伯以发运兼经制使,因以为名。建炎二年,高宗在扬州 ,四方贡赋不以期至,户部尚书吕颐浩、翰林学士叶梦得等言:‘亨伯以东南用兵,尝 设经制司,取量添酒钱及增一分税钱,头子、卖契等钱,敛之于细,而积之甚众。及为 河北转运使,又行于京东西,一岁得钱近二百万缗,所补不细。今若行于诸路州军,岁 入无虑数百万计。边事未宁,苟不出此,缓急必致暴敛。与其敛于仓卒,曷若积于细微 。’于是以添酒钱、添卖糟钱、典卖田宅增牙税钱、官员等请给头子钱、楼店务增三分 房钱,令两浙、江东西、荆湖南北、福建、二广收充经制钱,以宪臣领之,通判敛之, 季终输送。绍兴五年,参政孟庾提领措置财用,请以总制司为名,又因经制之额增析而 为总制钱,而总制钱自此始矣。
财用司言:‘诸路州县出纳系省钱所收头子钱,贯收钱二十三文省,内一十文省作经制 起发上供,余一十三文充本路郡县并漕司用。今欲令诸路州县杂税出纳钱贯收头子钱上 ,量增作二十三文足。除漕司及州旧合得一十三文省,余尽入经制窠名帐内,起发助军 。’江西提举司言:‘常平钱物,旧法贯收头子钱五文足。今当依诸色钱例,增作二十 三文足,除五文依旧法支用,余增到钱与经制司别作窠名输送。’
九年,谏议大夫曾统上疏言:‘经制使本户部之职,更置一司,无益于事。如创供给酒 库,亦是阴夺省司之利。若谓监司、郡县违法废令,别建此司按之,则又不然。夫朝廷 置监司以辖州郡,立省部以辖监司,祖宗制也。税赋失实,当问转运司;常平钱谷失陷 ,当问提举司。若使经制司能事事检察,则虽户部版曹,亦可废矣。且自置司以来,漕 司之移用,宪司之赃罚,监司之妄支,固未尝少革其弊。罢之便。’疏奏,不省。十六 年,以诸路岁取经总制钱,本路提刑并检法干办官拘催,岁终通纽以课殿最。二十一年 ,以守、倅同检察。二十九年,诏专以通判主之。
乾道元年,诏:‘诸路州县出纳,贯添收钱一十三文省,充经总制钱,以所增钱别输左 藏西库,补助经费。’自是经总制钱每千收五十六文矣。然遇兵凶,亦时有蠲免。三年 ,复以守、倅共掌之。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减江东西、福建、淮东、浙西经总制钱一十七万一千缗。绍熙 二年,诏平江府合发经总制钱岁减二万缗。嘉定十七年,诏蠲嘉定十五年终以前所亏钱 数。端平三年,诏:‘诸路州军因灾伤检放苗米,毋收经总制头子、勘合朱墨等钱;自 今已放苗米,随苗带纳钱并与除放。’
所谓月桩钱者,始于绍兴之二年。时韩世忠驻军建康,宰相吕颐浩、朱胜非议今江东漕 臣月桩发大军钱十万缗,以朝廷上供经制及漕司移用等钱供亿。当时漕司不量州军之力 ,一例均科,既有偏重之弊,(上供经制,无额添酒钱并争利钱,赡军酒息钱,常平钱 ,及诸司封桩不封桩、系省不系省钱,皆是朝廷窠名也。)于是郡县横敛,铢积丝累, 江东、西之害尤甚。十七年,诏州郡以宽剩钱充月桩,以宽民力,遂减江东、西之钱二 十七万七千缗有奇。
又有所谓板帐钱者,亦军兴后所创也。如输米则增收耗剩,交钱帛则多收糜费,幸富人 之犯法而重其罚,恣胥吏之受赇而课其入,索盗赃则不偿失主,检财产则不及卑幼,亡 僧、绝户不俟核实而入官,逃产、废田不与消除而抑纳,他如此类,不可遍举。州县之 吏固知其非法,然以版帐钱额太重,虽欲不横取于民,不可得已。
凡货财不领于有司者,则有内藏库,盖天子之别藏也。县官有钜费,左藏之积不足给, 则发内藏佐之。宋初,诸州贡赋皆输左藏库,及取荆湖,定巴蜀,平岭南、江南,诸国 珍宝、金帛尽入内府。初,太祖以帑藏盈溢,又于讲武殿后别为内库,尝谓:军旅、饥 馑当预为之备,不可临事厚敛于民。
太宗嗣位,漳泉、吴越相次献地,又下太原,储积益厚,分左藏库为内藏库,令内藏库 使翟裔等于左藏库择上绫罗等物别造帐籍,月申枢密院;改讲武殿后库为景福殿库,俾 隶内藏。其后迺令拣纳诸州上供物,具月帐于内东门进入,外庭不得预其事。帝因谓左 右曰:‘此盖虑司计之臣不能节约,异时用度有阙,复赋率于民,朕不以此自供嗜好也 。’
自乾德、开宝以来,用兵及水旱振给、庆泽赐赉、有司计度之所阙者,必籍其数以贷于 内藏,候课赋有余,即偿之。淳化后二十五年间,岁贷百万,有至三百万者。累岁不能 偿,则除其籍。
景德四年,又以新衣库为内藏西库。初,刘承珪尝掌库,经制多其所置,又推究置库以 来出纳,造都帐及须知,屡加赏焉。真宗再临幸,作铭刻石。大中祥符五年,重修库屋 ,增广其地。既而又以香药库、仪鸾司屋益之,分为四库:金银一库,珠玉、香药一库 ,锦帛一库,钱一库。金银、珠宝有十色,钱有新旧二色,锦帛十三色,香药七色。天 禧二年,又出内藏缗钱二百万给三司。
天圣以后,兵师、水旱费无常数,三岁一赉军士,出钱百万缗,䌷绢百万匹,银三十万 两,锦绮、鹿胎、透背、绫罗纱縠合五十万匹,以佐三司。又岁入饶、池、江、建新铸 缗钱一百七万,而斥旧蓄缗钱六十万于左藏库,率以为常。异时三司用度不足,必请贷 于内藏,辄得之,其名为贷,实罕能偿。景祐中,内藏库主者言:‘岁斥缗钱六十万助 三司,自天禧三年始。计明道二年距今才四年,而所贷钱帛九百一十七万。’在太宗时 三司所贷甚众,久不能偿,至庆历中,诏悉蠲之。盖内藏岁入金帛,皇祐中,二百六十 五万七千一十一;治平一百九十三万三千五百五十四。其出以助经费,前后不可胜数, 至于储积赢缩,则有司莫得详焉。
神宗临御之初,诏立岁输内藏钱帛之额,视庆历上供为数。尝谓辅臣曰:‘比阅内藏库 籍,文具而已,财货出入,初无关防。旧以龙脑、珍珠鬻于榷货务,数年不输直,亦不 钩考。尝闻太宗时内藏财库,每千计用一牙钱记之。凡名物不同,所用钱色亦异,他人 莫能晓,匣而置之御阁,以参验帐籍中定数。晚年,出其钱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 ”今守内藏臣,皆不晓帐籍关防之法。’即命干当御药李舜举领其事。继诏诸路金银输 内藏库者,岁以账上三司拘催。元丰以来,又诏诸路金帛、缗钱输内库者,委提点刑狱 司督趣,若三司、发运司擅留者,坐之。起发坊场钱勿寄市易务,直赴内藏库寄帐封桩 。当输内库金帛、缗钱,逾期或他用者,如擅用封桩钱法。
初,艺祖尝欲积缣帛二百万易敌人首,又别储于景福殿。元丰初,乃更景福殿库名,自 制诗以揭之曰:‘五季失图,𤞤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爰设内府,基以募士, 曾孙保之,敢忘厥志。’一字一库以号之,凡三十二库。后积羡赢为二十库,又揭诗曰 :‘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遗业,顾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
元祐元年,监察御史上官均言:‘自新官制,盖有意合理财之局总于一司,故以金部右 曹主行内藏受纳,而奉宸内藏库受纳又隶太府寺。然按其所领,不过关通所入名数,为 之拘催而已,支用多寡,不得转质。总领之者,止中官数十人,彼惟知谨扃钥、涂窗牖 ,以为固密尔,又安能钩考其出入多少,与夫所蓄之数哉?宜因官制之意,令户部、太 府寺,于内藏诸库皆得检察。’明年,诏内藏库物听以多寡相除。置库百余年,至是始 编阅云。
崇宁元年,诏:‘祖宗置内藏库贮经费余财,所以募士威敌,振乏固本,皆有成法。比 岁官司懈驰,侵蠹耗减,务在协力遵守,无令偏废。’于是命仓部郎中丘括行诸路驱磨 。三年,中书奏:‘熙宁之制,江南诸路金银课利并输内帑。元祐中,户部尚书李常于 中以三分助转运司,致内帑渐以亏减。’乃诏诸路新旧坑冶所收课利金银并输内帑,如 熙宁之旧。后又入于大观东库。寻命仍旧以七分输内帑,余给转运司。宣和六年,申截 留、借兑内帑钱物之制。
时又有元丰库,则杂储诸司羡余钱。诸道榷酤场,旧以酬衙前之陪备官费者,熙宁役法 行,乃听民增直以售,取其价给衙前。久之,坊场钱益多,司农请岁发百万缗输中都。 元丰三年,遂于司农寺南作元丰库贮之,以待非常之用。
元祐元年,右司谏苏辙论河北保甲之害,因言:‘元丰及内库财物山委,皆先帝多方蓄 藏,以备缓急。若积而不用,与东汉西园钱,唐之琼林、大盈二库何异?愿以三十万缗 募保甲为军。’寻用其议。元祐三年,改封桩钱物库为元祐库。未几,分元丰库为元丰 南、北库。数月,以北库为司空吕公著廨,封桩并附南库仍旧。元丰六年,诏岁以内藏 库缗钱五十万桩元丰库,补助军费。崇宁以后,诸路封桩禁军阙额给三路外,与常平、 坊场、免役、䌷绢、贴输东北盐钱,及鬻卖在官田屋钱,应前收桩管封桩权添酒钱、侵 占房廊白地钱、公使库遗利等钱,并输元丰库。别又置大观库,制同元丰,但分东西之 别。最后,建宣和库,有泉货、弊余、服御、玉食、器贡等名,盖蔡絛欲效王黼以应奉 司贡献要宠,事不足纪。
靖康元年,诏诸路公使库及神霄宫金银器皿,所在尽输元丰库。户部尚书聂山辄取元丰 库北珠,宰相吴敏白帝,言:‘朝廷有元丰、大观库,犹在陛下有内藏库。朝廷有阙用, 需于内藏,必得旨然后敢取,户部岂可擅取朝廷库务物哉?若人人得擅取库物,则纲纪 乱矣。’钦宗然之。
南渡,内藏诸库货财之数虽不及前,然兵兴用乏,亦时取以为助。其籍帐之详莫得而考 ,则以后宋史多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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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八十‧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 钱币
钱有铜、铁二等,而折二、折三、当五、折十,则随时立制。行之久者,唯小平钱。夹 锡钱最后出,宋之钱法至是而坏。盖自五代以来,相承用唐旧钱,其别铸者殊鲜。太祖 初铸钱,文曰‘宋通元宝’。凡诸州轻小恶钱及铁镴钱悉禁之,诏到限一月送官,限满 不送官者罪有差,其私铸者皆弃市。铜钱阑出江南、塞外及南蕃诸国,差定其法,至二 贯者徒一年,五贯以上弃市,募告者赏之。江南钱不得至江北。
蜀平,听仍用铁钱。开宝中,诏雅州百丈县置监冶铸,禁铜钱入两川。太平兴国四年, 始开其禁,而铁钱不出境,令民输租及榷利,铁钱十纳铜钱一。时铜钱已竭,民甚苦之 。商贾争以铜钱入川界与民互市,铜钱一得铁钱十四。
明年,转运副使张谔言:‘川峡铁钱十直铜钱一,输租即十取二。旧用铁钱千易铜钱四 百,自平蜀,沈伦等悉取铜钱上供,及增铸铁钱易民铜钱,益买金银装发,颇失裁制, 物价滋长,铁钱弥贱。请市夷人铜,斤给铁钱千,可以大获铜铸钱。民租当输钱者,许 且输银绢,候铜钱多,即渐令输。’又诏令市夷人铜,斤给铁钱五百,余皆从之。然铜 卒难得,而转运副使聂咏、转运判官范祥皆言:民乐输铜钱,请岁递增一分,后十岁则 全取铜钱。诏如所请。祥等因以月俸所得铜钱市与民,厚取其直,于是增及三分,民益 以为苦,或发古冢、毁佛像器用,才得铜钱四五,坐罪者甚众。知益州辛仲甫具言其弊 ,内使臣吴承勋驰传审度。仲甫集诸县令、佐问之,多潜持两端,莫敢正言。仲甫以大 谊责之,乃皆言其不便。承勋运命。七年,遂令川峡输租榷利勿复征铜钱。宋咏等皆坐 罪免。既而又从西川转运使刘度之请,官以铁钱四百易铜钱一百,后竟罢之。
平广南、江南,赤德雄州旧钱,如川蜀法。初,南唐李氏铸钱,一工为钱千五百,得三 十万贯。太宗即位,诏升州置监铸钱,令转运使按行所部,凡小山之出铜者悉禁民采, 并以给官铸焉。太平兴国二年,樊若水言:‘江南旧用铁钱,于民非便。今诸州铜钱尚 六七十万缗,虔、吉等州未有铜钱,各发六七万缗,俾市金帛轻货上供及博籴谷麦。于 则、免饶等州产铜之地,大铸铜钱,铜钱既不渡江,益出新钱,则民间钱愈多,铁钱自 当不用,悉熔铸为农器什物,以给江北流民之归附者。除铜钱渡江之禁。’从之。
自唐天祐中,兵乱窘乏,以八十五钱为百。后唐天成中,减五钱,汉乾祐初,复减三钱 。宋初,凡输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为百,然诸州私用则各随其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 百者。至是,诏所在用七十七钱为百。
西北边内属戎人,多赍货帛于秦、阶州易铜钱出塞,销铸为器。乃诏吏民阑出铜钱百已 上论罪,至五贯以上送阙下。
旧饶州永平监岁铸钱六万贯,平江南,增为七万贯,而铜、铅、锡常不给。转运使张齐 贤访求得南唐承旨丁钊,能知饶、信等州山谷产铜、铅、锡,乃便宜调民采取;且询旧 铸法,惟永平用唐开元钱料最善,即诣阙面陈。八年,诏增市铅、锡、炭价,于是得铜 八十一万斤、铅二十六万斤、锡十六万斤,岁铸钱三十万贯。补钊殿前承旨,领三州铜 山。然民间犹杂用旧大小钱。是时,以福建铜钱数少,令建州铸大铁钱并行,寻罢铸, 而官私所有铁钱十万贯,不出州境,每千钱与铜钱七百七十等,外邑邻两浙者亦不用。
雍熙初,令江南诸州官库所贮杂钱,每贯及四斤半者送阙下,不及者销毁。民间恶钱尚 多,复申乾德之禁,稍峻其法。京城居民蓄铜器者,限两月悉送官。
端拱元年,内侍萧延皓使岭南还,以民间私铸三等钱来上,且言多与蛮人贸易,侵败禁 法。因诏察民私铸及销熔好钱作薄恶钱者,并弃市;辄以新恶钱与蛮人博易者,抵罪。
江北诸州所用钱非甚薄恶者,新旧大小兼用。江南虽用旧大钱,淳化四年,乃诏每贯及 前诏斤数、有官监字号者皆许用,不分新旧。
先是,淳化二年,宗正少卿赵安易言:尝使蜀,见所用铁钱至轻,市罗一匹,为钱二万 。坚请改铸一当十大钱,御书钱式,遣诣川峡路诸州冶铸,所在并为御书钱监;诸州旧 贮小铁钱悉辇送官。民间小钱许送监,计数给以大钱;若改铸未集,许民大小兼用。既 而一岁才成三千余贯,众皆以为不便。会安易入奏事,因留不遣,遂罢冶铸。五年,安 易复请,不许。第令川峡仍以铜钱一当铁钱十。
荆湖、岭南民输税须大钱,民以小钱二或三易大钱一,官属以奉钱易于民以规利。诏自 今吏受民输,但常所通行钱勿却,官吏毋得以奉钱换易。至道二年,始禁道、贺州锡, 官益其价市之,以给诸路铸钱。
咸平初,又申新小钱之禁,令官置场尽市之。旧犯铜禁,七斤以上处死,奏裁多蒙减断 ,然待报常淹缓。四年,诏满五十斤以上取裁,余从第减。
景德四年,诏曰:‘鼓铸钱刀,素有程限,悯其劳苦,特示矜宽。自今五月一日至八月 一日止收半功,本司每岁量支率分钱以备医药。’十二月,令铸匠每旬停作一日。天禧 三年,诏:犯铜、瑜石,悉免极刑。
时铜钱有四监:饶州曰永平,池州曰永丰,江州曰广宁,建州曰丰国。京师、昇鄂杭州 、南安军旧皆有监,后废之。凡铸钱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得钱千,重 五斤。唯建州增铜五两,减铅如其数。至道中,岁铸八十万贯;景德中,增至一百八十 三万贯。大中祥符后,铜坑多不发。天禧末,铸一百五万贯。
铁钱有三监:邛州曰惠民,嘉州曰丰远,兴州曰济众。益州、雅州旧亦有监,后并废。 大钱贯十二斤十两,以准铜钱。嘉、邛二州所铸钱,贯二十五斤八两,铜钱一当小铁钱 十兼用。后以铁重,多盗熔为器,每二十五斤鬻之直二千。大中祥符七年,知益州凌策 言:‘钱轻则易赍,铁少则熔者鲜利。’于是诏减景德之制,其见使旧钱仍用如故。岁 铸总二十一万贯,诸路钱岁输京师,四方由此钱重而货轻。
景祐初,诏三司以江东、福建、广南盛输缗钱合三十余万易为金帛,钱流民间。
许申为三司度支判官,建议以药化铁与铜杂铸,轻重如铜钱法,铜居三分,铁六分,皆 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诏申用其法铸于京师。大率铸钱杂铅、锡,则其液流 速而易成,申杂以铁,流涩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初命申铸万缗,逾月裁得万钱。申性 诡谲,少成事,自度言无效,乃求为江东转运使,欲用其法于江州。朝廷从之,因诏申 即江州铸百万缗,毋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宰相主之,卒无成功。
初,太宗改元太平兴国,更铸:‘太平通宝’,淳化更铸,又亲书‘淳化元宝’,作真 、行、草三体。后改元更铸,皆曰‘元宝’以年号,至是改元宝元,文当曰‘元元宝’ 仁宗特命以‘宋通宝’,庆历以后,复冠以年号如旧。
自天圣以来,毁钱铸锺及为铜器,皆有禁。庆历初,阑出铜钱,视旧法第加其罪,钱千 ,为首者抵死。
五年,泉州青阳铁冶大发,转运使高易简不俟诏,置铁钱务于泉,欲移铜钱于内地;梓 州路转运使崔辅、判官张固亦请即广安军鱼子铁山采矿炭,置监于合州,并销旧小钱以 铸减轻大钱,未得报,先移合州相地置监。州以上闻,朝廷以易简、辅、固为擅铸钱, 皆坐贬。
军兴,陕西移用不足,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议,采洛南县红崖山、虢州青水冶青铜,置阜 民、朱阳二监铸钱。既而陕西都转运使张奎、知永兴军范雍请铸大铜钱与小钱兼行,大 钱一当小钱十;又请因晋州积铁铸小钱。及奎徙河东,又铸大铁钱于晋、泽二州,亦以 一当十,助关中军费。未几,三司奏罢河东铸大铁钱,而陕西复采仪州竹尖岭黄铜,置 博济监铸大钱。因敕江南铸大铜钱,而江、池、饶、仪、虢又铸小铁钱,悉辇致关中。 数州钱杂行,大约小铜钱三可铸当十大铜钱一,以故民间盗铸者众,钱文大乱,物价翔 踊,公私患之。于是奎复奏晋、泽、石三州及威胜军日铸小铁钱,独留用河东。河东铁 钱既行,盗铸获利什六,钱轻货重,患如陕西。知并州郑戬请河东铁钱以二当铜钱一, 行之一年,又以三当一或以五当一,罢官炉日铸,且行旧钱。而契丹亦铸铁钱,易并边 铜钱。
庆历末,叶清臣为三司使,与学士张方平等上陕西钱议,曰:‘关中用大钱,本以县官 取利太多,致奸人盗铸,其用日轻。比年以来,皆虚高物估,始增直于下,终取偿于上 ,县官虽有折当之虚名,乃受亏损之实害。救弊不先自损,则法未易行。请以江南、仪 商等州大铜钱一当小钱三,小铁钱三当铜钱一,河东小铁钱如陕西,亦以三当一,且罢 官所置炉。’自是奸人稍无利,犹未能绝滥钱。其后,诏商州罢铸青黄铜钱,又令陕西 大铜钱、大铁钱皆以一当二,盗铸乃止。然令数变,兵民耗于资用,类多咨怨,久之始 定。方大钱之行,有刘羲叟者语人曰:‘是于周景王所铸无异,上其感心腹之疾乎。’ 已而果然,语在本传。
时兴元府西县增置济远监。而韶州天兴铜大发,岁采二十五万斤,诏即其州置永通监。 后济远监废,仪州博济监既废复置。
皇祐中,饶、池、江、建、韶五州铸钱百四十六万缗,嘉、邛、兴三州铸大铁钱二十七 万缗。至治平中,饶、池、江、建、韶、仪六州铸钱百七十万缗,而嘉、邛以率买铁炭 为扰,自嘉祐四年停铸十年,以休民力。至是,独兴州铸钱三万缗。
熙宁初,同、华二州积小铁钱凡四十万缗,诏赐河东,以铁偿之。四年,陕西转运副使 皮公弼奏:‘自行当二钱,铜费相当,盗铸衰息。请以旧铜铅尽铸。’诏听之。自是折 二钱遂行于天下。京西转运使吴几复建议:郢、唐、均、房、金五州多林木,而铜铅积 于淮南,若由襄、郢转致郢、唐等州置监铸钱,可以纾钱重之弊。神宗是之,而王安石 沮之,其议遂寝。后乃诏京西、淮南、两浙、江西、荆湖五路各置铸钱监,江西、湖南 十五万缗、余路十万缗为额,仍申熟钱斤重之限。又以兴国军、睦衡舒鄂惠州既置监六 ,通旧十六监,水陆回远,增提点之官。
时诸路大率务于增额:韶惠州永通、阜民监旧额八十万,至七年,增三十万,及折二凡 五十万;后卫州黎阳监岁增折二凡五万缗,西京阜财监岁增市易本钱凡十万缗,兴州济 众监岁增七万二千余缗,陕西三铜钱监各岁增五万缗。而睦州则置神泉,徐州则置宝丰 ,梧州以铅锡易得,万州以多铁矿,皆置监。又诏秦凤等路即凤翔府斜谷置监,已而所 铸钱青铜夹锡,脆恶易毁,罢之。然私钱往往杂用,不能禁,至是法弊,乃诏禁私钱, 在官恶钱不堪用者,别为模以铸。商、虢、洛南增三监,耀、鄜权置两监,通永兴、华 、河中、陕旧监为九,以给改铸。永兴、鄜、耀、河中、陕去铁冶远,听改铸一年罢; 商、洛南、华、虢最近铁冶,听久置;鄜州等五监候罢改铸,并其工作归永兴等四监, 专铸大钱,所铸大铁钱约补及所废伪钱,及可以待交子所用而止。
八年,诏河东铸钱七十万缗外,增铸小钱三十万缗。于是知太原韩绛请仿陕西令本重模 精,以息私铸之弊。
初,薛向铸铁钱于陕西,后许彦先铸于广南。既而民不便用,神宗欲遂罢之,王安石固 争,乃诏京师畿内并罢,其行于四方盖如故。元丰以后,西师大举,边用匮阙,徐州置 宝丰下监,岁铸折二钱二十万缗,转移陕府。
于时,同、渭、秦、陇等州钱监,废置移徙不一,铜铁官多建言铸钱,事不尽行,而又 自弛钱禁,民之销毁与夫阑出境外者为多。张方平尝极谏曰:‘禁铜造币,盗铸者抵罪 至死,示不与天下共其利也。故事,诸监所铸钱悉入于王府,岁出其奇羡给之三司,方 流布于天下。然自太祖平江南,江、池、饶、建置炉,岁鼓铸至百万缗。积百年所入, 宜乎贯朽于中藏,充足于民间矣。比年公私上下并苦乏钱,百货不通,人情窘迫,谓之 钱荒。不知岁所铸钱,今将安在。夫铸钱禁铜之法旧矣,令敕具载,而自熙宁七年颁行 新敕,删去旧条,削除钱禁,以此边关重车而出,海舶饱载而回,闻沿边州军钱出外界 ,但每贯收税钱而已。钱本中国宝货,今乃与四夷共用,又自废罢铜禁,民间销毁无复 可办。销熔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用,获利五倍。如此则逐州置炉,每炉增数,是犹 畎浍之益,而供尾闾之泄也。’
元丰八年,哲宗嗣位,复申钱币阑出之禁,如嘉祐编敕;罢徐州宝丰鼓铸;诏户部条诸 监之可减者,凡增置铸钱监十四皆罢之。
陕西行铁钱,至陕府以东即铜钱地,民以铁钱换易,有轻重不等之患。元祐六年,乃议 限东行,有税物者以十分率之,止许易二分,人毋得过五千。八年,命公私给纳、贸易 并专用铁钱,而官帑铜钱以时计置,运致内郡,商旅愿于陕西内郡入便铜钱,给据请于 别路者听。仍定加饶之数,每百缗,河东、京西加饶三千,在京、余路四千。
先是,太祖时取唐飞钱故事,许民入钱京师,于诸州便换。其法:商人入钱左藏库,先 经三司投牒,乃输于库。开宝三年,置便钱务,令商人入钱诣务陈牒,即辇致左藏库, 给以券,仍敕诸州凡商人赍券至,当日给付,违者科罚。至道末,商人入便钱一百七十 余万贯,天禧末,增一百一十三万贯。至是,乃复增定加饶之数行焉。
折二铜钱又定钩致之法。初欲复旧,止行于本路。议者谓:‘关东诸路既已通行,夺彼 予此,理亦非便。且陕右所用折二铁钱,止当一小铜钱,即折二铜钱尽归陕西,不直般 运费广,猝难钩致,且与铁钱一等,虑铁钱转更加轻。’乃令折二铜钱宽所行地,听行 于陕西一路,及河东晋、绛、石、慈、隰州,京西西京、河阳、许、汝、郑、金、房、 均、邓等州,余路则禁。仍限二年毋更用,在民间者听以输买纳,在官帑者以输上供, 即非沿流地或数无上供者,所隶运司移发输京师。寻诏更铸小铜钱。河东安抚、提刑司 言:‘顷绛州垣曲县置监鼓铸铜钱,费且不给,今已废监,又禁折二铜钱不通行,非便 。’乃听行使如旧。
供备库使郑价使契丹还,言其给舆箱者钱,皆中国所铸。乃增严三路阑出之法。
熙、丰间铜铁钱尝并行,铜钱千易铁钱千五百,未闻轻重之弊。及后铜钱日少,铁钱滋 多。绍圣初,铜钱千遂易铁钱二千五百,铁钱寖轻。元符二年,下陕西诸路安抚司博究 利害。于是诏陕西悉禁铜钱,在民间者令尽送官,而官铜悉取就京西置监。永兴帅臣陆 师闵言:‘既拣毁私钱,禁铜罢冶,则物价当减。愿下陕西州县,凡有市买,并准度铜 钱之直,以平其价。’诏用其言,而豪贾富家多不便。
徽宗嗣位,通判凤州马景夷言:‘陕西自去年罢使铜钱,续追官措置钱法,未闻有深究 钱弊轻重灼见利害者。铜钱流注天下,虽千百年未尝有轻重之患。独铁钱局于一路,所 可通交易有无者,限以十州之地,欲无滞碍,安可得乎?又诸州钱监鼓铸不已,岁月增 多,以鼓铸无穷之钱,而供流转有限之用,更数十年,积滞一隅,暴如丘山,公私为害 ,又倍于今日矣。谓宜弛其禁界,许邻近陕西、河东等路特不入京城外,凡解盐地州县 并许通行折二铁钱。如此则流注无穷,久远自无轻重之患。’继而言者谓:‘铁钱重滞 ,难以赍远,民间皆愿复用铜钱。当公私匮乏之时,诸路州县官私铜钱积贮万数,反无 所用。’乃诏铜铁钱听民间通行,而铜钱止用籴买。
建中靖国元年,陕西转运副使孙杰以铁钱多而铜钱少,请复铸铜钱,候铜铁钱轻重稍均 ,即听兼铸。崇宁元年,前陕西转运判官都贶复请权罢陕西铸铁钱。户部尚书吴居厚言 :‘江、池、饶、建钱额不敷,议减铜增铅、锡,岁可省铜五十余万斤,计增铸钱十五 万九千余缗。所铸光明坚韧,与见行钱不异。’诏可。然课犹不登。二年,居厚乃请检 用前后上供铸钱条约,视其登耗之数,别定劝沮之法。
会蔡京当政,将以利惑人主,托假绍述,肆为纷更。有许天启者,京之党也,时为陕西 转运副使,迎合京意,请铸当十钱。五月,始令陕西及江、池、饶、建州,以岁所铸小 平钱增料改铸当五大铜钱,以‘圣宋通宝’为文,继而并令舒、睦、衡、鄂钱监,用陕 西式铸折十钱,限今岁铸三十万缗,铁钱二百万缗。募私铸人一为官匠,并其家设营以 居之,号铸钱院,谓得昔人招天下亡命即山铸钱之意。所铸铜钱通行诸路,而陕西、河 东、四川系铁钱地者禁之,第铸于陕西铁钱地而已。
自熙宁以来,折二钱虽行民间,法不许运致京师,故诸州所积甚多。至是,发运司因请 以官帑所有折二钱改铸折十钱。三年,遂罢铸小平钱及折五钱。置监于京城所,复徐州 宝丰、卫州黎阳监,并改铸折二钱为折十,旧折二钱期一岁勿用。大严私铸之令,民间 所用瑜石器物,并官造鬻之,辄铸者依私有法加二等。命诸路转运司于沿流顺便地,随 宜增置钱监,俾民以所有折二钱换纳于官,运致所增监改铸折十钱。二广产铁,令鼓铸 小铁钱,止行于两路;其公私铜钱兑换运输元丰库,仍于浔州置铁钱监,依陕西料例铸 当二钱。
四年,立钱纲验样法。崇宁监以所铸御书当十钱来上,缗用铜九斤七两有奇,铅半之, 锡居三之一。诏颁其式于诸路,令赤仄及乌背,书画分明。时赵挺之为门下侍郎,继拜 右仆射,与蔡京议多不合,因极言当十钱不便,私铸浸广。乃令提刑司岁较巡捕官一路 所获多寡,继令福建、广南毋行用,第铸以上供及给他路。凡为人附带若封识影庇私铸 钱者,悉论以法,毋得荫赎。其置铸钱院,盖将以尽收所在亡命盗铸之人,然犯法者不 为止。乃命荆湖南北、江南东西、两浙并以折十钱为折五,旧折二钱仍旧。虑冒法入东 北也,今以江为界,淮南重宝钱亦作当五用焉。
五年,两浙盗铸尤甚,小平钱益少,市易濡滞。遂命以折五、折十上供,小平钱留本路 ;江、池、饶、建、韶州钱监,岁课以八分铸小平钱,二分铸当十钱。俄诏广南、江南 、福建、两浙、荆湖、淮南用折二钱改铸折十钱皆罢,其创置铸钱院及招置钱户并停。 继复罢铸当十二分之令,尽铸小平钱。荆湖、江南、两浙、淮南重宝钱作当三,在京、 京畿、京东西、河东、河北、陕西、熙河作当五。通宝钱所铸未多,在官者悉封桩,在 民间者以小平钱纳换。旋复诏京畿、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熙河当十钱仍旧,两 浙作当三,江南、淮南、荆湖作当五。
时钱币苦重,条序不一,私铸日甚。御史沈畸奏曰:‘小钱便民久矣。古者军兴,锡赏 不继,或以一当百,或以一当千。此权时之宜,岂可行于太平无事之日哉?当十鼓铸, 有数倍之息,虽日斩之,其势不可遏。’未几,诏当十钱止行于京师、陕西、河东、河 北。俄并畿内用之,余路悉禁。期一季送官,偿以小钱,换纳到者输于元丰、崇宁库, 而私钱亦限一季自致,计铜直增二分,偿以小钱,隐藏者论如法。寻诏郑州、西京亦听 用折十钱,禁贸易为二价者。东南诸监增铸小平钱,以待偿钱,而私钱亦改铸焉。
折十钱为币既重,一旦更令,则民骤失厚利。又诸路或用或否,往往不尽输于官,冒法 私贩。始令四辅、畿内、开封府许搜索舟车,赏视旧法增倍。水陆所由,官司失察者皆 停替,而受纳不拣选、容私钱其间者,以差定罪法。又以私钱猥多,不能悉禁,乃令外 路每一私钱,计小平钱三,以小钱易于官,在京以四小平钱易之。京师出纳及民间贸易 ,并大小钱参用,而私铸小平钱辄行用。立搜索告捕罪赏,越江、淮入汴钱至京者,一 依当十钱法。御史张茂直请严私贩当十之令,纲舟载卸,皆选官监索,保无藏匿,舟车 兜担,即疑虑私贩者,并听搜索;而福建民或私铸转入淮、浙、京东等路者,所由州县 官司皆治漏逸之罪,不以赦免。法滋密矣。
大观元年,张茂直复言:‘州县督捕加峻,私小黄钱投委江河,不敢复出。请令东南州 县置水匮封键于阛阓中,听民以私钱自投,如自首法。当三、当五钱,舟船附带者,亦 多弃之江河,请下诸路捞漉。’
时蔡京复相,再主用折十钱。二月,首铸御书当十钱,以京畿钱监所得私钱改铸。寻兴 复京畿两监,以转运使宋乔年领之,用提举京畿铸钱司为名。乔年铸乌背漉铜钱来上, 诏以漉铜式颁行诸路。
京之初为折十钱,人不以为便,帝亦知之。故崇宁四年以后,稍更其法,及京去位,遂 诏谕中外。京再得政复行之,知盗铸者必众,将威以刑。会有告苏州章𫄧盗铸数千万缗 ,遂兴大狱。初遣李孝寿,又遣沈畸、萧服,末以命知苏州孙杰、发运副使吴择仁。𫄧 坐刺流海岛,连坐者十余人,时皆冤之。于是颁行大观新修钱法于天下,申命开封府尹 少、外路监司,各分州郡举行,按举能否,月检会法令,使民知禁。用孙杰言,盗铸依 淮东重法地,囊橐强盗之家,籍其财以待赏,居停邻保并均备告验;私钱依私茶法;给 随行物;州常桩盗铸赏钱五千缗,州县稽于施行,监司失察,不以赦原。是岁,京畿既 置钱监,乃专铸当十大钱,而小平钱则铸于诸路。既而当十钱少,复置真州铸钱监,以 本路所换钱不依式者及诸司当二见缗,用旧式改铸当十钱。
明年,令江、池、饶、建州钱监,自来岁以铸当十五分铸小平钱。申严私铸之法,即托 权要事势,度越关津,拒捍搜索者,虽轻以违制论,载御物者同之。初,崇宁五年,始 禁陕西铁钱行于兴元府等界。至是,又以铁钱猥多,禁陕西铁钱入蜀。有董奎者,为走 马承受,遂令以铁钱三折铜钱一。事闻,责奎以妄肆胸臆,致币轻物重,奎遂即罪。
三年,申当十钱行使之令,益以京东、京西,而河北并边州县镇砦、四榷场及登、莱、 密州缘海县镇等皆禁。时蔡京复罢政矣。四年,诏:‘鼓铸当十钱多,虑法随以弊,其 止铸旧额小平钱。’张商英为相,奏言:‘当十钱为害久矣。旧小平钱有出门之禁,故 四方客旅之货,交易得钱,必大半入中末盐钞,收买告牒,而余钱又流布在市井,此上 下内外交相养。自当十钱行,以一夫而负八十千,小车载四百千,钱既为轻赍之物,则 告牒为滞货,盐钞非得虚抬之息则不行。臣今欲借内库并密院诸司封桩䌷绢、金银并盐 钞,下令折十钱限民半年所在送官,十千给银绢各一匹两,限竟毋更用。俟钱入官,择 其恶者铸小平钱,存其好者折三行用。如此则钱法、钞法不相低昂,可以复旧。’
利州路提刑司言:‘旧铜铁钱轻重相寻,以大铁钱一折小铜钱二;今大铁钱五止当一铜 钱,比旧轻十倍。又流入川界,钱轻物重,颇类陕西。欲将折二大铁钱以一折一,虽稍 减钱数,钱必稍重。’诏许陕西铁钱入蜀仍旧,尽释其禁,且命以今物价量宜裁之。
政和元年诏:‘钱重则物轻,钱轻则物重,其势然也。今诸路所铸小平钱,行之久而无 弊,多而不壅,为利博矣。往岁图利之臣鼓铸当十钱,苟济目前,不究悠久,公私为害 ,用之几十年,其法日弊而不胜。奸猾之民规利冒法,销毁当二、小平钱,所在盗铸, 滥钱益多,百物增价。若不早革,即弊无已时。其官私见在当十钱,可并作当三,以为 定制。尚虑豪猾惮于折阅,胥动浮言,可内自京尹,外逮监司、郡县,悉心开谕。’
自当十钱行,抵冒者多。大观四年,星变,赦天下。凡以私钱得罪,有司上名数,亡虑 十余万人。蔡京罔上毒民,可谓烈矣。时御府之用日广,东南钱额不敷,宣和以后尤甚 。乃令饶、赣钱监铸小平钱,每缗用铁三两,而倍损其铜,稍损其铅。继又令江、池、 饶钱监,尽以小平钱改铸当二钱,以纾用度,然有司犹数告之。靖康元年,罢政和敕陕 西路用铜钱断徒二年配千里法。
初,蔡京主行夹锡钱,诏铸于陕西,亦命转运副使许天启推行。其法以夹锡钱一折铜钱 二,每缗用铜八斤,黑锡半之,白锡又半之。既而河东转运使洪中孚请通行于天下,京 欲用其言,会罢政。大观元年,京复相,遂降钱式及锡母于铸钱之路,铸钱院专用鼓铸 ,若产铜地始听兼铸小平钱。复用转运司及提刑司参领其事,衡州熙宁、鄂州宝泉、舒 州同安监暨广南皆铸焉。二年,江南东西、福建、两浙许铸使铁钱。三年,京复罢政, 诏以两浙铸夹锡钱扰民,凡东南所铸皆罢。明年,并河北、河东、京东等路罢之,所在 监、院皆废。惟河东三路听存旧监,以铸铜、铁钱;产铜郡县听存,用改铸小平钱。
政和元年,钱轻物重,细民艰食,诏:‘应陕西旧行使铁钱地,并依元丰年大铁钱折二 ,公私通行,夹锡钱同之,毋得分别。见存铁钱,毋改更铸夹锡,河东官私折二、夹锡 钱同之。’
童贯宣抚陕西,以诏亟平物价,帅臣徐处仁切责其非,坐贬。钱即经略鄜延,抗疏言: ‘详考诏旨,谓铁钱复行,与夹锡并用。虑奸民妄作轻重,欲维持推行,俾钱物相直, 非欲以威力胁制百姓,顿减物价于一两月之间。今宣抚司裁损米谷、布帛、金银之价, 殆非人情。徐处仁言虽未尽,所见为长,望速询其实。如臣言乖谬,愿同处仁贬。’诏 即妄有建明,毁辱使命,谪置偏州。寻亦罢行夹锡钱,且禁裁物价,民商贸易,各从其 便。继而童贯复请与旧法铁钱并折二通行。知阌乡县论九龄俄坐以铜钱一估夹锡钱七八 ,并知州王采、转运副使张深俱被劾。时关中钱甚轻,夹锡欲以重之,其实与铁钱等, 物价日增,患甚于当十。
二年,蔡京复得政,条奏广、惠、康、贺、衡、鄂、舒州昨铸夹锡钱精善,请复铸如故 。广西、湖北、淮东如之,且命诸路以铜钱监复改铸夹锡,遂以政和钱颁式焉。夹锡钱 既复推行,钱轻不与铜等,而法必欲其重,乃严擅易抬减之令。凡以金银、丝帛等物贸 易,有弗受夹锡、须要铜钱者,听人告论,以法惩治。市井细民朝夕鬻饼饵熟食以自给 者,或不免于告罚。未几,以夹锡钱不以何路所铸,并听通行。
陕西用‘政和通宝’旧大铁钱,与夹锡钱杂。虑流转诸路,四年,诏毋更行用,致令诸 监改铸夹锡钱,在民间者赴官换䌷。郑居中、刘正夫为相,以为不便,令淮南夹锡钱期 三日官私俱禁不用,仍罢鼓铸,夹锡钱悉辇桩关中。寻诏河东、陕西外,余路并罢;俄 诏并河东罢铸夹锡钱,止用旧法鼓铸。重和元年,权罢京西铸夹锡钱,继以关中籴买, 用之通流,覆命鼓铸,专给关中。夹锡行,小民往往以药点染,与铜钱相乱,河北漕臣 张翚等尝坐贬焉。
先是,江池饶州、建宁府四监,岁铸钱百三十四万缗,充上供;衡、舒、严、鄂、韶、 梧州六监,岁铸钱百五十六万缗,充逐路支用。建炎经兵,鼓铸皆废。绍兴初,并广宁 监于虔州,并永丰监于饶州,岁铸才及八万缗。以铜、铁、铅、锡之入,不及于旧,而 官吏稍廪工作之费,视前日自若也,每铸钱一千,率用本钱二千四百文。时范汝为作乱 ,权罢建州鼓铸,寻复旧,泉司供给铜、锡六十五万余斤。
六年,敛民间铜器,诏民私铸铜器者徒二年。赣、饶二监新额钱四十万缗,提点官赵伯 瑜以为得不偿费,罢鼓铸,尽取木炭铜铅本钱及官吏阙额衣粮水脚之属,凑为年计。十 三年,韩球为使,复铸新钱,兴废坑治,至于发冢墓,坏庐舍,籍冶户姓名,以胆水盛 时寖铜之数为额。(寖铜之法:以生铁锻成薄片,排置胆水槽中浸渍数日,铁片为胆水 所薄,上生赤煤,取刮铁煤入炉,三炼成铜。大率用铁二斤四两,得铜一斤。饶州兴利 场、信州铅山场各有岁额,所谓胆铜也。)无铜可输者,至熔钱为铜,然所铸亦才及十 万缗。
二十四年,罢铁钱司归之漕司。二十七年,出版曹钱八万缗为铸本,岁权以十五万缗为 额。复饶、赣、韶铸钱监,以漕臣往来措置,通判主之。殿中侍御史王珪言泉司不可废 ,复以户部侍郎荣薿提领,许置官属二员。二十八年,出御府铜器千五百事付泉司,大 索民间铜器,得铜二百余万斤,寺观锺、磬、铙、钹既籍定投税外,不得添铸。二十九 年,令命官之家留见钱二万贯,民庶半之,余限二年听转易金银,算请茶、盐、香、矾 钞引之类,越数寄隐,许人告。
以李植提点铸钱公事,植言:‘岁额内藏库二十三万缗,右藏库七十余万缗,皆至道以 后数也。绍兴以来,岁收铜二十四万斤,铅二十万斤,锡五百斤,仅可铸钱一十万缗。 诸道拘到铜器二百万斤,附以铅、锡,可铸六十万缗。然拘者不可以常,唯当据坑冶所 产。’下工部,权以五十万缗为额。又明年,才铸及十万缗。今泉司岁额增至十五万缗 ,小平钱一万八千缗,折二钱六万六千缗。岁费铸本及起纲糜费约二十六万缗,司属之 费又约二万缗,东南十一路一百一十八州之所供,有坑冶课利钱、木炭钱、锡本钱,约 二十一万缗,比岁所收不过十五六万缗耳。岁额:金一百二十八两,银无额,以七分入 内库,三分归本司,铜三十九万五千八百斤,铅三十七万七千九百斤,锡一万九千八百 七十五斤,铁二百三十二万八千斤,比岁所榷十无二三。每当二钱千,重四斤五两;小 平钱千,重四斤十三两;视旧制,铜少铅多,钱愈锲薄矣。
孝宗隆兴元年,诏铸当二、小平钱,如绍兴之初。(干、淳迄于嘉泰、开禧皆如之。) 乾道六年,并铸钱司归发运司,寻复置。八年,饶州、赣州复名置提点官。以新铸钱殽 杂,提点铸钱及永平监官、左藏西库监官、户部工部长贰官责降有差。九年,大江之西 及湖、广间多毁钱,夹以沙泥重铸,号‘沙毛钱’,诏严禁之。淳熙二年,并赣司归饶 州。庆元三年,复禁铜器,期两月鬻于官,每两三十。湖州旧鬻监,至是官自铸之。( 二年,禁销钱为铜器者,以违制论,炉户决配海外。)复神泉监,以所括铜器铸当三大 钱,隶工部。
旧额,内帑岁收新钱一百五万,(江、池、饶、建四监。)而每年退却六十万,三年一 郊,又以三百万输三司,是内帑年才得十一万六千余缗,而左藏得九十三万三千余缗。 今岁额止十五万,而隶封桩者半,内藏者半,左藏咸无焉。
又自置市舶于浙、于闽、于广,舶商往来,钱宝所由以泄,是以自临安出门,下江海, 皆有禁。淳熙九年,诏广、泉、明、秀漏泄铜钱,坐其守臣。嘉定元年,三省言:‘自 来有市舶处,不许私发番船。绍兴末,臣僚言:泉、广二舶司及西、南二泉司,遣舟回 易,悉载金钱。四司既自犯法,郡县巡尉其能谁何?至于淮、楚屯兵,月费五十万,见 缗居其半,南北贸易缗钱之入敌境者,不知其几。于是沿边皆用铁钱矣。’
淮南旧铸铜钱。乾道初,诏两淮、京西悉用铁钱。荆门隶湖北,以地接襄、岘,亦用铁 钱。六年,先是,以和州旧有钱监,舒州山口镇亦有古监,诏司农丞许子中往淮西措置 。于是子中以舒、蕲、黄皆产铁,请各置监,(舒州同安监,蕲州新春监,黄州齐安监 。)且铸折二钱。以发运司通领四监。(江之广宁监,兴国之大冶监,临江之丰余监, 抚之裕国监。)子中所领三监,岁合认三十万贯,其大小铁钱,令两淮通行。七年,舒 、蕲守臣皆以铸钱增羡迁官,然淮民为之大扰。八年,以江州、兴国军铁冶额亏,守贰 及大冶知县各降一官。
淳熙五年,诏舒州岁增铸十万贯,以三十万贯为额;蕲州增铸五万贯,以十五万贯为额 。如更增铸,优与推赏。御史黄洽言:‘兴天下之利者,不穷天下之力。舒、蕲岁铸四 十五万不易为也。又有增铸之赏,恐其难继。’诏除之。八年,以舒州水远,薪炭不便 ,减额五万贯。明年,又减十万贯,与蕲州并以十五万贯为额。十年,并舒州之宿城监 入同安监。十二年,诏舒、蕲铸铁钱,并增五万贯,以‘淳熙通宝’为文。
光宗绍熙二年,减蕲春、同安两监岁铸各十万贯。嘉泰三年,罢舒、蕲鼓铸;开禧三年 ,复之。
嘉定五年,臣僚言江北以铜钱一折铁钱四,禁之。时铜钱之在江北者,自乾道以来,悉 以铁钱易之,或以会子一贯易铜钱一贯。其铜钱输送行在及建康、镇江府。凡沿江私度 及边径严禁漏泄,及于边界三里内立堠,如出界法;其易京西铜钱,如两淮例。京西、 湖北之铁钱,则取给于汉阳监及兴国富民监,后并富民监于汉阳监,以二十万为额。
前宋时,川、陕皆行铁钱,益、利、夔皆即山冶铸。绍兴九年,诏陕西诸路复行铁钱。 十五年,置利州绍兴监,铸钱十万缗以救钱引。二十二年,复嘉之丰远、邛之惠民二监 ,铸小平钱。二十三年,诏利州并铸折二钱,后又铸折二钱。淳熙十五年,四川饷臣言 :‘诸州行使两界钱引,全籍铁钱称提,止有利州绍兴监岁铸折三钱三万四千五百贯有 奇,邛州惠民监岁铸折三钱一万二千五百贯。今大安军淳熙、新兴、迎恩三炉,出生铁 四十九万三千斤,利之昭化、嘉川县亦有炉,新产铁三十余万斤。乞从鼓铸。’嘉定元 年,即利州铸当五大钱。三年,制司欲尽收旧引,又于绍兴、惠民二监岁铸三十万贯, 其料并同当三钱。若四川铜钱,淳熙间易送湖广总所储之,后又交卸于江陵。
宝庆元年,新钱以‘大宋元宝’为文。端平元年,以胆铜所铸之钱不耐久,旧钱之精致 者泄于海舶,申严下海之禁。嘉熙元年,新钱当二并小平钱并以‘嘉熙通宝’为文,当 三钱以‘嘉熙重宝’为文。
淳祐四年,右谏议大夫刘晋之言:‘巨家停积,犹可以发泄;铜器铍销,犹可以上遏; 唯一入海舟,往而不返。’于是复申严漏泄之禁。
八年,监察御史陈求鲁言:‘议者谓楮便于运转,故钱废于蛰藏;自称提之屡更,故圜 法为无用。急于扶楮者,至嗾盗贼以窥人之阃奥,峻刑法以发人之窖藏,然不思患在于 钱之荒,而不在于钱之积。夫钱贵则物宜贱,今物与钱俱重,此一世之所共忧也。蕃舶 巨艘,形若山岳,乘风驾浪,深入遐陬。贩于中国者皆浮靡无用之异物,而泄于外夷者 乃国家富贵之操柄。所得几何,所失者不可胜计矣。京城之销金,衢、信之瑜器,醴、 泉之乐具,皆出于钱。临川、隆兴、桂林之铜工,尤多于诸郡。姑以长沙一郡言之,乌 山铜炉之所六十有四,麻潭鹅羊山铜户数百余家,钱之不坏于器物者无几。今京邑瑜铜 器用之类,鬻卖公行于都市。畿甸之近,一绳以法,由内及外,观听聿新,则铍销之奸 知畏矣。香、药、象、犀之类异物之珍奇可悦者,本无适用之实,服御之间昭示俭德, 自上化下,风俗丕变,则漏泄之弊少息矣。此端本澄源之道也。’有旨从之。
十年,以会价低减,复申严下海之禁。十二年,申严铍销之禁及伪造泄之法。咸淳元年 ,复申严铍销、漏禁。宝祐元年,新钱以‘皇宋元宝’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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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八十一‧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 会子 盐上
会子、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 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富民 十六户主之。后富民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不息。转运使薛田、张若谷请置益州交 子务,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宗从其议。界以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缗为额。
神宗熙宁初,立伪造罪赏如官印文书法。河东运铁钱劳费,公私苦之。二年,乃诏置交 子务于潞州。转运司以其法行则盐、矾不售,有害入中粮草,遂奏罢之。四年,复行于 陕西,而罢永兴军盐钞场,文彦博言其不便;会张景宪出使延州还,亦谓可行于蜀不可 行于陕西,未几竟罢。五年,交子二十二界将易,而后界给用已多,诏更造二十五界者 百二十五万,以偿二十三界之数,交子有两界自此始。时交子给多而钱不足,致价太贱 ,既而竟无实钱,法不可行。而措置熙河财利孙迥言:‘商人买贩,牟利于官,且损钞 价。’于是罢陕西交子法。
绍圣以后,界率增造,以给陕西沿边籴买及募兵之用,少者数十万缗,多者或至数百万 缗;而成都之用,又请印造,故每岁书放亦无定数。
崇宁三年,置京西北路专切管干通行交子所,效川峡路立伪造法。通情转用并邻人不告 者,皆罪之;私造交子纸者,罪以徒配。四年,令诸路更用钱引,准新样印制,四川如 旧法。罢在京并永兴军交子务,在京官吏,并归买钞所。时钱引通行诸路,惟闽、浙、 湖、广不行,赵挺之以为闽乃蔡京乡里,故得免焉。明年,尚书省言:‘钱引本以代盐 钞,而诸路行之不通,欲权罢印制。在官者,如旧法更印解盐钞;民间者,许贸易,渐 赴买钞所如钞法分数计给。’从之。
大观元年,诏改四川交子务为钱引务。自用兵取湟、廓、西宁,藉其法以助边费,较天 圣一界逾二十倍,而价愈损。及更界年,新交子一当旧者四,故更张之。以四十三界引 准书放数,仍用旧印行之,使人不疑扰,自后并更为钱引。二年,而陕西、河东皆以旧 钱引入成都换易,故四川有壅遏之弊,河、陕有道途之艰,豪家因得以损直敛取。乃诏 永兴军更置务纳换陕西、河东引,仍遣文臣二人监之。八月,知威州张持奏:‘本路引 一千者今仅直十之一,若出入无弊,可直八百,流通用之,官吏奉旧并用引,请稍给钱 便用。’擢持为成都路转运判官,提举川引。后引价益贱,不可用,持复别用印押以给 官吏,他无印押者皆弃无用。言者论其非法,持坐远谪。三年,诏钱引四十一界至四十 二界毋收易,自后止如天圣额书放,铜钱地内勿用。四年,假四川提举诸司封桩钱五十 万缗为成都务本,侵移者准常平法。
政和元年,户部言成都漕司奏:‘昨令输官之引,以十分为率,三分用民户所有,而七 分赴官场买纳,由是人以七分为疑。请自今无计以三七分之数,并许通用,愿买纳者听 。民间旧以本钱未至,引价大损,故州官官钱亦减数收市;今本钱已足,请勿减数以祛 民惑。又请四十三界引俟界满勿换给,自四十四界为改法之首。’而户部详度欲止行四 十四界,其四十五界勿印。若通行及乏用,听于界内续增其新引给换之,余如旧鬻之, 或于给钱之所易钱储以为本,移用者如擅支封桩钱法。诏可。靖康元年,令川引并如旧 即成都府务纳换。以置务成都,便利岁久,至诸州则有料次交杂之弊,故有是诏。
大凡旧岁造一界,备本钱三十六万缗,新旧相因。大观中,不蓄本钱而增造无艺,至引 一缗当钱十数。及张商英秉政,奉诏复循旧法。宣和中,商英录奏当时所行,以为自旧 法之用,至今引价复平。
高宗绍兴元年,有司因婺州屯兵,请桩办合用钱,而路不通舟,钱重难致。乃造关子付 婺州,召商人入中,执关于榷货务请钱,愿得茶、盐、香货钞引者听。于是州县以关子 充籴本,未免抑配,而榷货务又止以日输三分之一偿之,人皆嗟怨。六年,诏置行在交 子务。臣僚言:‘朝廷措置见钱关子,有司寖失本意,改为交子。官无本钱,民何以信 ?’于是罢交子务,令榷货务储见钱印造关子。二十九年,印公据、关子,付三路总领 所:淮西、湖广关子各八十万缗,淮东公据四十万缗,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内关 子作三年行使,公据二年,许钱银中半入纳。
三十年,户部侍郎钱端礼被旨造会子,储见钱,于城内外流转;其合发官钱,并许兑会 子输左藏库。明年,诏会子务隶都茶场。三十二年,定伪造会子法。(犯人处斩。赏钱 十贯,不愿受者补进义校尉。若徒中及庇匿者能告首,免罪受赏,愿补官者听。)当时 会纸取于徽、池,续造于成都,又造于临安。会子初行,止于两浙,后通行于淮、浙、 湖北、京西。除亭户盐本用钱,其路不通舟处上供等钱,许尽输会子;其沿流州军,钱 、会中半;民间典卖田宅、马牛、舟车等如之,全用会子者听。
孝宗隆兴元年,诏会子以‘隆兴尚书户部官印会子之印’为文,更造五百文会,又造二 百、三百文会。置江州会子务。乾道二年,以会子之弊,出内库及南库银一百万收之。 三年,以民间会子破损,别造五百万换给。又诏损会贯百钱数可验者,并作上供钱入输 ,巨室以低价收者坐之。四年,以取到旧会毁抹付会子局重造,三年立为一界,界以一 千万贯为额,随界造新换旧。以户部尚书曾怀同共措置,铸‘提领措置会子库’印。每 道收靡费钱二十足,零百半之。凡旧会破损,贯百字存、印文可验者,即与兑换。五年 ,令行在榷货务、都茶场将请算茶、盐、香、矾钞引,权许收换第一界,自后每界收换 如之。其州县诸色纲钱,以七分收钱,三分收会。九年,定捕造伪会之赏。
淳熙元年,诏左藏南上库给会子二十五万,收买临安、平江、绍兴、明秀州额外浮盐, 其赍到钞钱,令榷货务月终输封桩库,以备循环换易会子。三年,诏第三界、四界各展 限三年,令都茶场会子库以第四界续印会子二百万贮南库。当时户部岁入一千二百万, 其半为会子,而南库以金银换收者四百万,流行于界外者才二百万耳。光宗绍熙元年, 诏第七、第八界会子各展三年。臣僚言:‘会子界以三年为限,今展至再,则为九年, 何以示信?’于是诏造第十界立定年限。
庆元元年,诏会子界以三千万为额。嘉定二年,以三界会子数多,称提无策,会十一界 除已收换,尚有一千三百六十万余贯,十二界、十三界除烧毁尚有一万二百余万贯。( 十二界四千七百万余贯,十三界五千七百万余贯。)诏封桩库拨金一十五万两,(两为 钱四十贯。)度牒七千道,(每道为钱一千贯。)官告绫纸、乳香,(乳香每套一贯六 百文。)凑成二千余,添贴临安府官局,收易旧会,品搭入输。(十一界会子二分,十 二、十三界会子各四分。)以旧会之二,易新会之一。泉州守臣宋均、南剑州守臣赵崇 亢、陈宓,皆以称提失职,责降有差。
绍定五年,两界会子已及二亿二千九百余万。端平二年,臣僚言:‘两界会子,远者曾 未数载,近者甫及期年,非有破坏涂污之弊,今当以所收之会付封桩库贮之,脱有缓急 ,或可济事。’有旨从之。淳熙二年,宗正丞韩祥奏:‘坏楮币者只缘变更,救楮币者 无如收减。自去年至今,楮价粗定,不至折阅者,不变更之力也。今已罢诸造纸局及诸 州科买楮皮,更多方收减,则楮价有可增之理。’上曰:‘善。’三年,臣僚言:‘今 官印之数虽损,而伪造之券愈增;且以十五、十六界会子言之,其所入之数,宜减于所 出之数。今收换之际,元额既溢,来者未已。若非伪造,其何能致多如是?大抵前之二 界,尽用川纸,物料既精,工制不苟,民欲为伪,尚或难之。迨十七界之更印,已杂用 川、杜之纸,至十八界则全用杜纸矣。纸既可以自造,价且五倍于前,故昔之为伪者难 ,今之为伪者易。人心循利,甚于畏法,况利可立致,而刑未即加者乎?臣愚以为抄撩 之际,增添纸料,宽假工程,务极精致,使人不能为伪者,上也;禁捕之法,厚为之劝 ,厉为之防,使人不敢为伪者,次也。’七年,以十八界与十七界会子更不立限,永远 行使。十一年,以会价增减课其官吏。景定四年,以收买逾限之田,复日增印会子一十 五万贯。
咸淳四年,以近颁见钱关子,贯作七百七十文足,十八界每道作二百五十七文足,三道 准关子一贯,同见钱转使,公私擅减者,官以赃论,吏则配籍。五年,复申严关子减落 之禁。七年,以行在纸局所造关子纸不精,命四川制使抄造输送,每岁以二千万作四纲 。
川引自张浚开宣府,赵开为总饷,以供籴本,以给军需,增印日多,莫能禁止。七年, 川、陕副帅吴玠请置银会于河池,不许。盖前宋时,蜀交出放两界,每界一百二十余万 。今三界通行,为三千七百八十余万,至绍兴末,积至四千一百四十七万余贯;所贮铁 钱,仅及七十万贯,以盐酒等阴为称提。是以饷臣王之望亦谓添印钱引以救目前,不得 不为朝廷远虑。诏添印三百万,之望止添印一百万。孝宗隆兴二年,饷臣赵沂添印二百 万。淳熙五年,以蜀引增至四千五百余万,立额不令再增。光宗绍熙二年,诏川引展界 行使。宁宗嘉泰末,两界出放凡五千三百余万缗,通三界出放益多矣。
开禧末,饷臣陈咸以岁用不足,尝为小会,卒不能行。嘉定初,每缗止直铁钱四百以下 ,咸乃出金银、度牒一千三百万,收回半界,期以岁终不用。然四川诸州,去总所远者 千数百里,期限已逼,受给之际,吏复为奸。于是商贾不行,民皆嗟怨,一引之直,仅 售百钱。制司乃谕人除易一千三百万引,三界依旧通行,又檄总所取金银就成都置场收 兑,民心稍定。自后引直铁钱五百有奇,若关外用铜钱,引直五百七十钱而已。
嘉定三年春,制、总司收换九十一界二千九百余万缗;其千二百万缗,以茶马司羡余钱 及制司空名官告,总所桩金银、度牒对凿,余以九十三界钱引收兑;又造九十四界钱引 五百万缗,以收前宣抚程松所增之数;凡民间输者,每引百贴八千。其金银品搭,率用 新引七分,金银三分,其金银品色官称,不无少亏,每旧引百,贴纳二十引。盖自元年 、三年两收旧引,而引直遂复如故。昔高宗因论四川交子,最善沈该称提之说,谓官中 常有钱百万缗,如交子价减,官用饯买之,方得无弊。
九年,四川安抚制置大使司言:‘川引每界旧例三年一易。自开禧军兴以后,用度不给 ,展年收兑,遂至两界、三界通使;然率以三年界满,方出令展界,以致民听惶惑。今 欲以十年为一界,著为定令,则民旅不复怀疑。’从之。
宝祐四年台臣奏:‘川引、银会之弊,皆因自印自用,有出无收。今当拘其印造之权, 归之朝廷,仿十八界会子造四川会子,视淳祐之令,作七百七十陌,于四川州县公私行 使。两料川引并毁,见在银会姑存。旧引既清,新会有限,则楮价不损。物价自平,公 私俱便矣。’有旨从之。咸淳五年,复以会板发下成都运司掌之,从制司抄纸发往运司 印造毕功,发回制司,用总所印行使,岁以五百万为额。
绍兴末,会子未有两淮、湖广之分,其后会子太多而本钱不足,遂致有弊。乾道二年, 诏别印二百、三百、五百、一贯交子三百万,止行使于两淮,其旧会听对易。凡入输买 卖,并以交子及钱中半。如往来不使,诏给交子、会子各二十万,付镇江、建康府榷货 务,使淮人之过江、江南人之渡淮者,皆得对易循环以用。然自绍兴末年,铜钱禁用于 淮而易以铁钱,会子既用于淮而易以交子,于是商贾不行,淮民以困。右司谏陈良祐言 交子不便,诏两淮郡守、漕臣调其利害,皆谓所降交子数多,而铜钱并会子不过江,是 致民旅未便。于是诏铜钱并会子依旧过江行用,民间交子许作见钱输官,凡官交,尽数 输行在左藏库。
三年,诏造新交子一百三十万,付淮南漕司分给州军对换行使,不限以年;其运司见储 交子,先付南库交收。绍熙三年,诏新造交子三百万贯,以二百万付淮东,一百万付淮 西,每贯准铁钱七百七十文足,以三年为界。庆元四年,诏两淮第二界会子限满,明年 六月,更展一界。嘉定十一年,造两淮交子二百万,增印三百万。十三年,印二百万, 增印一百五十万。十四年、十五年,皆及三百万。自是其数日增,价亦日损,称提无术 ,但屡与展界而已。
初,襄、郢等处大军支请,以钱银品搭。孝宗隆兴元年,始措置于大军库储见钱,印造 五百并一贯直便会子,发赴军前,并当见钱流转。印造之权既专,印造之数日益;且总 所所给止行于本路,而荆南水陆要冲,商贾必由之地,流通不便。乾道三年,收其会子 印板。四年,以淮西总所关子二十万,都茶场钞引八十万,付湖北漕司收换,输左藏库 ,又命降银钱收之。五年,诏户部给行在所会子五十万,付荆南府兑换。淳熙七年,诏 会子库先造会子一百万,降付湖广总所收换破会。十一年,臣僚言:‘湖北会子创于隆 兴初,迄今二十二年,不曾兑易,称提不行。’诏湖广总领同帅、漕议经久利便。帅、 漕、总领言:‘乞印给一贯、五百例湖北会子二百万贯,收换旧会,庶几流转通快,经 久可行。’从之。
十三年,诏湖广会子仍以三年为界。绍熙元年,诏湖广总所将见行及桩贮新旧会取数, 仿行在例立界收换。饷臣梁总奏:‘自来不曾立界,但破损者即行换易,除累易外,尚 有五百四十余万,见在民间行用。乞别样制作两界,印造收换。’从之。
嘉定五年,湖广饷臣王釜,请以度牒、茶引兑第五界旧会,每度牒一道,价千五百缗, 又贴搭茶引一千五百缗,方许收买,期以一月。然京湖二十一州止置三场,不便。制臣 刘光祖乃会总所以第六界新会五万缗,令军民以旧楮二而易其一;继又令军民以一楮半 而易其一;又请于朝添给新楮十万,军民赖之。十四年,造湖广会子三十万易破会。十 七年,造湖广第六界会子二百万。嘉熙二年,拨第七界湖广会九百万付督视参政行府。 宝祐二年,拨第八界湖广会三百万贯付湖广总所,易两界破会,自后因仍行之。
盐之类有二:引池而成者,曰颗盐,周官所谓盬盐也;鬻海、鬻井、鬻碱而成者,曰末 盐,周官所谓散盐也。宋自削平诸国,天下盐利皆归县官。官鬻、通商,随州郡所宜, 然亦变革不常,而尤重私贩之禁。
引池为盐,曰解州解县、安邑两池。垦地为畦,引池水沃之,谓之种盐,水耗则盐成。 籍民户为畦夫,官廪给之,复其家。募巡逻之兵百人,目为护宝都。岁二月一日垦畦, 四月始种,八月乃止。安邑池每岁岁种盐千席,解池减二十席,以给本州及三京,京东 之济兖曹濮单郓州、广济军,京西之滑、郑、陈、颍、汝、许、孟州,陕西之河中府、 陕虢州、庆成军,河东之晋、绛、慈、隰州,淮南之宿、亳州,河北之怀州及澶州诸县 之在河南者。凡禁榷之地,官立标识、候望以晓民。其通商之地,京西则蔡、襄、邓、 随、唐、金、房、均、郢州、光化信阳军,陕西则京兆凤翔府、同华、耀、干、商、泾 、原、邠、宁、仪、渭、鄜、坊、丹、延、环、庆、秦、陇、凤、阶、成州、保安镇戎 军,及澶州诸县之在河北者。颗、末盐皆以五斤为斗,颗盐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 钱,有三等。至道二年,两池得盐三十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五席,席一百一十六斤半。三 年,鬻钱七十二万八千余贯。
咸平中,度支使梁鼎言:‘陕西沿边解盐请勿通商,官自鬻之。’诏以鼎为陕西制置使 ,又以内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陕西青白盐事。承睿言:‘鄜、延、环、庆、仪、渭等州 洎禁青盐之后,令商人入刍粟,运解盐于边货鬻,其直与青盐不至相悬,是以民食贱盐 ,须至畏法,而蕃部青盐难售。今闻运解盐于边,俗与内地同价,边民必冒法图利,却 入蕃界私贩青盐,是助寇资而结民怨矣。’继又有上疏言其不便者,鼎请候至边部斡运 ,及乘传至解池即禁止商贩。旋运盐赴边,公私大有烦费,而边民顿无入市,物论纷扰 。于是命判盐铁勾院林特、知永兴军张永详议,以为公私非便,请复旧商贩。诏切责鼎 ,罢度支使。大中祥符九年,陕西转运使张象中言:‘两池所贮盐计直二千一百七十六 万一千八十贯,虑尚有遗利,望行条约。’真宗曰:‘地利之阜,此亦至矣。过求增羡 ,虑有时而阙。’不许。
先是,五代时盐法太峻。建隆二年,始定官盐阑入法,禁地贸易至十斤、鬻碱盐至三斤 者乃坐死,民所受蚕盐以入城市三十斤以上者,上请。三年,增阑入至三十斤、鬻碱至 十五斤坐死,蚕盐入城市百斤以上,奏裁。自乾德四年后,每诏优宽。太平兴国二年, 乃诏阑入至二百斤以上,鬻堿及主吏盗贩至百斤以上,蚕盐入城市五百斤以上,并黥面 送阙下。至淳化五年,改前所犯者正配本州牢城。代州宝兴军之民私市契丹骨堆渡及桃 山盐,雍熙四年,诏犯者自一斤论罪有差,五十斤加徒流,百斤以上部送阙下。
天圣以来,两池畦户总三百八十,以本州及旁州之民为之,户岁出夫二人,人给米日二 升,岁给户钱四万。为盐岁百五十二万六千四百二十九石,石五十斤,以席计,为六十 五万五千一百二十席,席百一十六斤。禁榷之地,皆官役乡户衙前及民夫,谓之帖头, 水陆漕运。而通商州军并边秦、延、环、庆、渭、原、保安、镇戎、德顺,又募人入中 刍粟,以盐偿之。
凡通商州军,在京西者为南盐,在陕西者为西盐,若禁盐地则为东盐,各有经界,以防 侵越。天圣初,计置司议茶盐利害,因言:‘两池旧募商人售南盐者,入钱京师榷货务 。乾兴元年,岁入才二十三万缗,视天禧三年数损十四万。请一切罢之,专令入中并边 刍粟,及为之增约束、申防禁,以绝私贩之弊。’久之,复诏入钱京师,从商人所便。
三京、二十八州军,官自辇盐,百姓困于转输。天圣八年,上书者言:‘县官禁盐,得 利微而为害博,两池积盐为阜,其上生木合抱,数莫可较。宜听通商,平估以售,可以 宽民力。’诏翰林学士盛度、御史中丞王随议更其制度。因画通商五利上之曰:‘方禁 商时,伐木造船辇运,兵民不胜疲劳,今去其弊,一利也;陆运既差帖头,又役车户, 贫人惧役,连岁逋逃,今悉罢之,二利也;船运有沈溺之患,纲吏侵盗,杂以泥沙硝石 ,其味苦恶,疾生重膇,今皆得食真盐,三利也;钱币,国之货泉。欲使通流,富家多 藏镪不出,民用益蹙,今岁得商人出缗钱六十余万助经费,四利也;岁减盐官、兵卒、 畦夫佣作之给,五利也。’十月,诏罢三京、二十八州军榷法,听商人入钱若金银京师 榷货务,受盐两池。行之一年,视天圣七年,增缗钱十五万。其后岁课减耗,命翰林学 士宋庠等以天圣九年至宝元二年新法较之,视乾兴至天圣八年旧法,岁课损二百三十六 万缗。康定元年,诏京师、南京及京东州军,淮南宿、亳州,皆禁如旧。未几,复弛京 师榷法,并诏三司议通淮南盐给京东等八州,于是兖、郓、宿、亳皆食淮南盐矣。
自元昊反,聚兵西鄙,并边入中刍粟者寡。县官急于兵食,调发不足,因听入中刍粟, 予券趋京师榷货务受钱若金银;入中他货,予券偿以池盐。繇是羽毛、筋角、胶膝、铁 炭、瓦木之类,一切以盐易之。猾商贪吏,表里为奸,至入椽木二,估钱千,给盐一大 席,为盐二百二十斤。虚费池盐,不可胜计,盐直益贱,贩者不行,公私无费。庆历二 年,复京师榷法,凡商人虚估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皆计直输亏官钱。内地州军民间盐 ,悉收市入官,官为置场增价出之。复禁永兴、同、华、耀、河中、陕、虢、解、晋、 绛、庆成十一州军商盐,官自辇运,以衙前主之。又禁商盐私入蜀,置折博务于永兴、 凤翔,听人入钱若蜀货,易盐趋蜀中以售。久之,东、南盐地悉复禁榷,兵民辇运,不 胜其苦,州郡骚然。所得盐利,不足以佐县官之急。并边务诱人入中刍粟,皆为虚估, 腾踊至数倍,大耗京师钱币,帑藏益虚。
太常博士范祥,关中人也,熟其利害,常谓两池之利甚博,而不能少助边计者,公私侵 渔之害也;傥一变法,岁可省度支缗钱数十百万。乃画策以献。是时韩琦为枢密副使, 与知制诰田况皆请用祥策。四年,诏祥驰传与陕西都转运使程戡议之,而戡议与祥不合 ,祥寻亦遭丧去。八年,祥复申其说,乃以为陕西提点刑狱兼制置解盐事,使推行之。 其法:旧禁盐地一切通商,听盐入蜀;罢九州军入中刍粟,令入实钱,偿以盐,视入钱 州军远近及所指东、西、南盐,第优其直;东、南盐又听入钱永兴、凤翔、河中;岁课 入钱总为盐三十七万五千大席,授以要券,即池验券,按数而出,尽驰兵民辇运之役。 又以延、庆、环、渭、原、保安、镇戎、德顺地近乌、白池,奸人私以青白盐入塞,侵 利乱法。乃募人入中池盐,予券优其估,还,以池盐偿之;以所入盐官自出鬻,禁人私 售,峻青白盐之禁。并边旧令入中铁,炭、瓦、木之类,皆重为法以绝之。其先以虚估 受券及已受盐未鬻者,悉计直使输亏官钱。又令三京及河中、河阳、陕、虢、解、晋、 绛、濮、庆成、广济官仍鬻盐,须商贾流通乃止。以所入缗钱市并边九州军刍粟,悉贸 榷货务钱币以实中都。行之数年,黠商贪贾,无所侥幸,关中之民,得安其业,公私便 之。
皇祐元年,侍御史知杂何郯复言改法非是。明年,遣三司户部副使包拯驰视,还言行之 便,第请商人入钱及延、环等八州军鬻盐,皆重损其直,即入盐八州军者,增直以售, 三京及河中等处禁官鬻盐。而三司谓京师商贾罕至则盐贵,请得公私并贸,余禁止。皆 听之。田况为三司使,请久任祥,俾专其事。擢祥为陕西转运使,赐金紫服。祥初言岁 入缗钱可得二百三十万,皇祐三年,入缗钱二百二十一万;四年,二百一十五万。以四 年数视庆历六年,增六十八万;视七年,增二十万。又旧岁出榷货务缗钱,庆历二年, 六百四十七万;六年,四百八十万。至是,榷货务钱不复出。其后,岁入虽赢缩不常, 至五年,犹及百七十八万;至和元年,百六十九万。时祥已坐他罪贬,命转运使李恭代 之。三年,遂以元年入钱为岁课定率,量入计出,可助边费十分之八。
久之,并边复听入刍粟以当实钱,而虚估之弊滋长,券直亦从而贱,岁损官课,无虑百 万。嘉祐三年,三司使张方平及包拯请复用祥,于是复以祥总盐事。祥请重禁入刍粟者 ,其券在嘉祐三年已前,每券别请输钱一千,然后予盐。又言商人持券若盐鬻京师,皆 亏失本钱。请置官京师,蓄钱二十万缗,以待商人至者,券若盐估贱,则官为售之。券 纸六千,盐席十千,毋辄增损,所以平其市估,使不得为轻重。诏以都盐院监官兼领, 自是稍复旧。未几祥卒,以转运副使薛向继之。治平二年,岁入百六十七万。
初,祥以法既通商,恐失州县征算,乃计所历所至合输算钱,并率以为入中之数。自后 州县犹算如旧。嘉祐六年,向悉罢之,并奏减八州军鬻盐价。两池畦户,岁役解、河中 、陕、虢、庆成之民,官司旁缘侵剥,民以为苦,乃诏三岁一代。尝积逋课盐至三百三 十七万余席,遂蠲其半。中间以积盐多,特罢种盐一岁或二岁三岁,以宽其力。后又减 畦户之半,稍以佣夫代之,五州之民始安。
青白盐出乌、白两池,西羌擅其利。自李继迁叛,禁毋入塞,未几罢,已而复禁。乾兴 初,尝诏河东边人犯青白盐禁者如陕西法。庆历中,元昊纳款,请岁入十万石售县官。 仁宗以其乱法,不许。自范祥议禁八州军商盐,重青白盐禁,而官盐估贵,土人及蕃部 贩青白盐者益众,往往犯法抵死而莫肯止。至和中,诏蕃部犯青白盐抵死者,止投海岛 ,群党为民害者,上请。嘉祐赦书,稍迁配徒者于近地,自是禁法稍宽。熙宁初,诏淮 南转运使张靖究陕西盐、马得失。靖指向欺隐状,王安石右向,靖竟得罪,擢向为江、 淮等路发运使。谏官范纯仁言赏罚失当,因数向五罪,向任如初。乃请即永兴军置卖盐 场,又以边费钱十万缗,储永兴军为盐钞本,继又增二十万。
四年,诏陕西行蜀交子法,罢市钞;或论其不便,复旧。七年,中书议陕西盐钞,出多 虚钞,而盐益轻,以钞折兑粮草,有虚抬逼籴之患。请用交子法,使其数与见钱相当, 可济缓急。诏以皮公弼、熊本、宋迪分领其事,赵瞻制置。又以内藏钱二百万缗假三司 ,遣市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仍令秦凤、永兴盐钞,岁以百八十万为额。八年,中书奏 陕西盐钞利害及立法八事,大抵谓买钞本钱有限,而出钞过多,买不尽则钞贱而籴贵, 故出钞不可无限。然商人欲变易见钱,而官不为买,即为兼并所抑,则钞价益贱;而边 境有急,钞未免多出,故当置场以市价平之。今当定买两路实卖盐二百二十万缗,以当 用钞数立额,永兴路八十一万五千,秦凤路一百三十八万五千,熙河路五十三万七千; 永兴军遣官买钞,岁支转运司钱十万缗买西盐钞,又用市易务赊请法募人赊钞变易,即 民间钞多而滞,则送解池毁之。诏从其请,然有司给钞溢额,犹视其故。九年,乃诏御 史劾陕西官吏,止三司额外出钞。
十年,三司言:‘盐法之弊,由熙河钞溢额,故价贱而刍粮贵。又东、西、南三路通商 郡邑榷卖官盐,故商旅不行。今盐法当改,官卖当罢。请先收旧钞,印识之旧盐,行加 纳之法。官尽买旧钞,其已出盐,约期听商人自言,准新价增之,印盐席,给符验。东 、南旧法盐钞,席才三千五百;西盐钞席减一千,官尽买。先令解州场院验商人钞书之 ,乃许卖。已请盐,立限告赏,听商人自陈,东、南盐席加钱二千五百,西盐席加三千 ,为易旧符,立期令卖。罢两处禁榷官卖,提举司卖盐并用新价,钱承买旧钞,商人愿 对行算请者听,官为印识如法。应通商地各举官一员,其盐席限十日自言,乃令加纳钱 ,为印识,给新引,听以旧钞当加纳钱。’皆行之。而别定官卖盐地,市易司以买盐, 亦加纳钱。
旧制,河南北曹、濮以西,秦、凤以东,皆食解盐。自仁宗时,解盐通商,官不复榷; 熙宁中,市易司始榷开封、曹濮等州。八年,大理寺丞张景温提举出卖解盐,于是开封 府界阳武、酸枣、封丘、考城、东明、白马、中牟、陈留、长垣、胙城、韦城,曹、濮 、澶、怀、济、单、解州、河中府等州县,皆官自卖。未几,复用商人议,以唐邓襄均 房商蔡郢随金晋绛虢陈许汝颍隰州、西京、信阳军通商,畿县及澶、曹、濮、怀、卫、 济、单、解、同、华、陕、河中府、南京、河阳,令提举解盐司运盐货鬻,仍诏三司讲 求利害。
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买卖私盐,听人告,重 给赏,以犯人家财给之。买官盐食不尽,留经宿者,同私盐法。于是民间骚怨。盐钞旧 法每席六缗,至是二缗有余,商不入粟,边储失备。召陕西转运使皮公弼入议,公弼极 言官卖不便。沈括为三司使,不能夺。王安石主景温,括希安石意,言通商岁失官卖缗 钱二十余万。安石去位,括在三司,乃言官卖当罢。于是河阳、同、华、解州、河中、 陕府、陈留、雍丘、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沟、太康、咸平、新郑听通商 ,其入不及官卖者,官复自卖;澶、濮、济、单、曹、怀州,南京,阳武、酸枣、封丘 、考城、东明、白马、长垣、胙城、韦城九县,官卖如故。诏商盐入京,悉卖之市易务 ,每席毋得减十;民盐皆买之市易务,私与商人为市,许告,没其盐。
皮公弼盐法,酌前后两池所支盐数,岁以三百三十万缗为额。又令京师置七场,买东、 南盐钞,市易务计为钱五十九万三千余缗;三司阙钱,请颇还其钞,令卖之于西;买者 其三给钱,其七准沿边盐价给新引;庶得民间旧钞,而新引易于变易。诏用其议。公弼 请复范祥旧法平市价,诏假三司钱三十万缗,市钞于京师。先是,解盐分东西,西盐卖 有分域;又并边州军市刍粮,给钞过多,故钞及盐甚贱,官价自分为二。于是增西盐价 比东盐,以平钞法,岁约增十二万缗,毋复分东西,悉废西盐约束。解池盐钞旧以二百 二十万缗为额,转运使皮公弼请增十万,以助边籴,至是,又为二百四十二万。商人已 请西盐,令加纳钱,使与新法价平。元丰三年,三司举张景温卖解盐息羡,进官赐帛。
明年,权陕西转运使李稷言:‘自新法未行,钞之贵贱,视有司出之多寡。新法已后, 钞有定数,起熙宁十年冬,尽元丰三年,通印给一百七十七万余席,而盐池所出才一百 一十七万五千余席,余钞五十九万有余,流布官司,其势不得不贱。’遂下三司住给。 五年,户部犹以钞多难售,岁给陕西军储钞二百万,裁其半,然钞多,卒不能平价。
元祐元年,户部及制置解盐司议:‘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安、德顺等八州军 ,皆官自鬻,以万五千五百席为额,听商旅入纳于八州军折博务,算给交引,如范祥旧 法。盐价钱应偿者,以转运司年额盐钞给之,所鬻盐钱,以待转运司籴买。仍举承务郎 以上一员,于在京置场,以盐钞鬻见钱而输之都盐院库,遇给解盐额钞尽归之本司,毋 更给转运司。他司皆毋得贩易,虽有专旨,听执奏。其已买钞,自本司拘之,若民间钞 少或给本路缗钱,即上户部议鬻其钞。’诏皆从之。既而又以商人入纳解盐减年额卖盐 费钱二万七千余缗,增在京买钞之本。入中解盐,并效熙河钞,而价随事增损以折,澶 怀滑州、阳武盐价,定为钱八千二百。时,陕西民多以朴硝私炼成颗,谓之倒硝,颇与 解盐相乱。绍圣三年,制置使孙路以闻,诏犯者减私盐法一等坐之。
初,神宗时,官卖解盐,京西则通商。有沈希颜者为转运使,更为榷法,请假常平钱二 十万缗,自买解盐,卖之本路,民已买解盐尽买入官,掊克牟利,商旅苦之。哲宗即位 ,殿中侍御史黄降劾希颜罪。元祐元年,京西始复旧制通商,然犹官卖,元符元年乃罢 之。永兴军渭州河北高阳、栎阳、泾阳等县,如同、华等六州军,官仍自卖盐,而禁官 司于折博务买解盐贩易规利。俄以水坏解池,听河中府解州小池盐、同华等州私土盐、 阶州石盐、通远军岷州官井盐鬻于本路,而京东、河北盐亦通行焉。三年,诏陕西转运 副使兼制置解盐使马城,提举措置催促陕西、河东木筏薛嗣昌,提举开修解州盐池。
崇宁元年,解州贾瓦南北圆池修沼畦眼,拍磨布种,通得盐百七十八万二千七百余斤。 初,解梁东有大盐泽,绵亘百余里,岁得亿万计。自元符初,霖潦池坏。至是,乃议修 复;四年,池成。凡开二千四百余畦,百官皆贺。内侍王仲千者董其役,以课额敷溢为 功。然议者谓解池灌水盈尺,暴以烈日,鼓以南风,须臾成盐,其利固博;苟欲溢额, 不俟风日之便,厚灌以水,积水而成,味苦不适口。
崇宁初,言事者以钞法屡变,民听疑惑,公家失轻重之权,商旅困往来之费,乞复范祥 旧法,谨守而力行之,无庸轻改。虽可其请,未几,蔡京建言:‘河北、京东末盐,客 运至京及京西,袋输官钱六千,而盐本不及一千,施行未久,收息及二百万缗。如通至 陕西,其利必倍。’议遣韩敦立等分路提举。及盐池已复,京仍欲旧解盐地客算东北末 盐,令榷货务人纳见缗无穷,以收己功,乃令解盐新钞止行陕西。五年,诏:‘钞法用 之,民信已久,飞钱裕国,其利甚大,比考前后法度,颇究利害,其别为号验,给解盐 换请新钞。先以五百万缗赴陕西。河东,止给籴买,听商旅赴榷货务换请东南盐钞。贴 输见缗四分者在旧三分之上,五分者在四分之上。且带行旧钞,输四分者带五分,输五 分者带六分;若不愿贴输钱者,依旧钞价减二分。’先是,患豪商擅利源轻重之柄,率 减钞直,使并边籴价增高,乃裁限之。崇宁四年,以钞价虽裁,其入中州郡,复增籴价 ,客持钞算请,坐牟大利。乃诏陕西旧钞易东南末盐,每百缗用见钱三分,旧钞七分。 后又诏减落钞价逾五十者,论以法。
及大观四年,张商英为相,议复通行解盐如旧法,而东北盐毋得与解盐地相乱。继而有 司议解池已复,依旧法印钞请。商旅已买东北盐,随处官司期三日尽籍,输官偿其价, 隐匿者如私盐法。解盐未到,官鬻所得东北盐,解盐到即止。已请钞已支者悉毁,已支 未请者听别议。在京仍通行,其经由州县郑州、中牟、开封府祥符、阳武县境内,亦许 通放。而王仲千所请通入京西北路陈颍蔡州、信阳军,权止之。商旅已算请东北盐,元 指定东京,未至者,止今所至州军批引;其已入京未货者,都盐院全袋拘买鬻之,许坐 贾请买碎卖。
政和元年,诏陕西钞依钞面实价,辄增减者,以违制论。未几,复以陕西通行盐钞,旧 虽约以铜钱六千为钞面,然钞贵则入粟增多,钞平则入谷减少。若限以六千,陕西唯行 铁钱,是盐钞一席得六千铁钱斤斗矣,深损公家,其随时增减听之。二年,蔡京复用事 ,法仍变改,钞不可用者悉同败楮。六年,两池漫生盐,募人倍力采取,且议加赏;继 生红盐,百官皆贺,制置解盐使李百禄等第赏有差。七年,议复行解盐,时童贯宣抚关 、河,实主之。诏解盐地见行东北盐,复尽收入官,官给其直,在京于平货、在外于市 易务桩管,如解盐法鬻之;不自陈,如私盐法。重和元年,诏复行解盐旧法。逾年,榷 货岁亏数百万贯,又钞价减落,籴买不行,三省趣讲画以闻,贯遂请罢领解盐。俄而三 省条奏:旧东北盐地客贩解盐,立限尽鬻,限竟鬻未尽者,运往解盐地,逾者论如私盐 法。京畿、京西复置官提举。初,崇宁中,以盐各利一方,故解盐止行本路,东南鬻海 利博,行于数路。既复行解盐,商旅苦于折阅;即改如旧,虑商旅疑惑。遂诏输诸路, 钞法更不改易,扇摇者论如法,仍倍之。
靖康元年,解盐钞入纳算请,并参照熙宁、元丰以前旧法,又增改解盐及东北盐地,即 商旅不愿盐,则用钞面请钱如旧法。继定每席钞为八贯者,尽收入钞面;其入纳粮草者 ,许直赴池请盐,省复入京批钞之扰。
鬻海为盐,曰京东、河北、两浙、淮南、福建、广南,凡六路。其鬻盐之地曰亭场,民 曰亭户,或谓之灶户。户有盐丁,岁课入官,受钱或折租赋,皆无常数,两浙又役军士 定课鬻焉。诸路盐场废置,皆视其利之厚薄,价之赢缩,亦未尝有一定之制。末盐之直 ,斤至自四十七至八钱,有二十一等。至道三年,鬻钱总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余贯。
其在京东曰密州涛洛场,一岁鬻三万二千余石,以给本州及沂、潍州,唯登、莱州则通 商,后增登州四场。旧南京及曹、濮、济、兖、单、郓、广济七州军食池盐,余皆食二 州盐,官自鬻之。庆历元年冬,以淄、潍、青、齐、沂、密、徐、淮阳八州军仍岁凶菑 ,乃诏弛禁,听人贸易,官收其算,而罢密、登岁课,第令户输租钱。其后兖、郓皆以 壤地相接,罢食池盐,得通海盐,收算如淄、潍等州。自是诸州官不贮盐,而百姓蚕盐 岁皆罢给,然使输钱如故。至和中,始诏百姓输钱以十分为率,听减三分。
元丰三年,京东转运副使李察言:‘南京、济、濮、曹、单行解盐;余十有二州行海盐 ,请用今税法置买卖盐场。’其法,尽灶户所鬻盐而官自卖,重禁私为市者,岁收钱二 十七万三千余缗,而息几半之。吴居厚为转运判官,承察后治盐法,利入益多。六年, 较本路及河北买卖盐场,自改法抵今一年有半,得息钱三十六万缗。察、居厚皆进官, 加赐居厚三品服。诏运卖盐钱储之北京,令河北都转运使蹇周辅、判官李南公受法于居 厚,行之河北。
其在河北曰滨州场,一岁鬻二万一千余石,以给本州及棣、祈州杂支,并京东之青、淄 、齐州,若大名、真定府,贝、冀、相、卫、邢、洺、深、赵、沧、磁、德、博、滨、 棣、祈、定、保、瀛、莫、雄、霸州,德清、通利、永静、乾宁、定远、保定、广信、 永定、安肃军则通商。后滨州分四务,又增沧州三务,岁课九千一百四十五石,以给一 路,而京东之淄、青、齐既通商,乃不复给。
自开宝以来,河北盐听人贸易,官收其算,岁额为钱十五万缗。上封者尝请禁榷以收遗 利,余靖时为谏官,亟言:‘前岁军兴,河北点义勇强壮及诸科率,数年之间,未得休 息。臣尝痛燕蓟之地,陷入契丹几百年,而民忘南顾心者,大率契丹之法简易,盐麹俱 贱,科役不烦故也。昔太祖推恩河朔,故许通商。今若榷之,价必腾踊,民苟怀怨,悔 将何及。河朔土多盐卤,小民税地不生五谷,惟刮碱煎盐以纳二税,禁之必至逃亡。盐 价若高,犯法亦众,边民怨望,非国之福,乞且仍旧通商。’其议遂寝。
庆历六年,三司使王拱辰复建议悉榷二州盐入官,以专其利。都转运使鱼周询以为不可 ,且言:‘商人取盐,与所过州县吏交通为弊,所算十无二三。请敷州县以十分算之, 听商人至所鬻州军并输算钱,岁可得缗钱之十余万。’三司奏用其策。仁宗曰:‘使人 顿食贵盐,岂朕意哉?’于是三司更立榷法而未下,张方平见上问曰:‘河北再榷盐何 也?’上曰:‘始议立法,非再榷。’方平曰:‘周世宗榷河北盐,犯辄处死。世宗北 伐,父老遮道泣诉,愿以盐课均之两税,而弛其禁,许之,今两税盐钱是也。岂非再榷 乎?且今未榷,而契丹盗贩不已,若榷则盐贵,契丹之盐益售,是为我敛怨而使契丹获 福也。契丹盐入益多,非用兵莫能禁,边隙一开,所得盐利能补用兵之费乎?’上大悟 曰:‘其语宰相立罢之。’方平曰:‘法虽未下,民已户知之,当直以手诏罢不可自下 出也。’上喜,命方平密撰手诏下之。河朔父老相率拜迎,于澶州为佛老会七日,以报 上恩,且刻诏北京。后父老过其下,必稽首流涕。
久之,缗钱所入益耗,皇祐中,视旧额几亡其半。陕州录事参军王伯瑜监沧州盐山务, 献议商人受盐沧、滨二州,以囊贮之,囊毋过三石三斗,斗为盐六斤,除三斗为耗勿算 ,余算其半。予券为验,州县验券纵之,听至所鬻州军并输算钱;即所贮过数,予及受 者皆罚,商人私挟他盐,并没其赀。时知沧州田京,与伯瑜合议上闻,召试行之。逾年 ,岁课增三万余缗,遂以为定制。熙宁八年,三司使章惇又请榷河北盐,召提举河北、 京东盐税周革入议,将施行焉。文彦博论其不便,乃诏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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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宋史   卷一百八十二‧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 盐中
元丰七年,知沧州赵瞻请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尽榷卖以 增其利,才半岁,获息钱十有六万七千缗。哲宗即位,监察御史王岩叟言:‘河北二年 以来新行盐法,所在价增一倍,既夺商贾之利,又增居民之价以为息,闻贫家至以盐比 药。伏惟河朔天下根本,祖宗推此为惠,愿陛下不以损民为利,而以益民为利,复盐法 如故,以为河北数百万生灵无穷之赐。’会河北转运使范子奇奏,盐税欲收以十分,遣 范锷商度。岩叟复言:‘臣在河北,亦知商贾有自请于官,乞罢榷买,愿输倍税。主计 者但知于商贾倍得税缗以为利,不知商贾将于民间复增卖价以为害也。庆历六年,既不 行三司榷买之法,又不从转运司增税之请,仁宗直谓朕虑河北军民骤食贵盐,可令依旧 。是时计岁增几六十万缗,仁宗岂不知为公家之利?意谓藏之官不若藏之民。今陛下即 位之始,宜法仁宗之意,不宜以小利失人心也。’明年,遂罢河北榷法,仍旧通商。六 年,提举河北盐税司请令商贾贩盐,于场务输税,以及等户保任,给小引,量道里为限 ,即非官监镇店,听以使鬻之,盐税旧额五分者,增为七分。则盐税盖已行焉。
绍圣中,河北官复卖盐,继诏如京东法。元符三年,崇仪使林豫言:‘河北榷盐,未必 敷前日税额,且契丹盐益售,虑启边隙。’明年,给事中上官均亦以为言,皆不果行。 宣和元年,京畿、四辅及滑州、河阳所产碱地,悉垦为田,革盗刮煎盐之弊,知河阳王 序以劝诱推赏。三年,大改盐法,旧税盐并易为钞盐。凡未卖税盐钞引及已请算或到仓 已投暨未投者,并赴榷货务改给新法钞引,许通贩;已请旧法税盐货卖者,自陈,更买 新钞带卖,已请钞引,毋得带支。初,茶盐用换钞对带之法,民旅皆病,然河北犹未及 也;至是,并河北、京东行之。
其在两浙曰杭州场,岁鬻七万七千余石,明州昌国东、西两监二十万一千余石,秀州场 二十万八千余石,温州天富南北监、密鹦永嘉二场,七万四千余石,台州黄岩监一万五 千余石,以给本州及越、处、衢、婺州。天圣中,杭、秀、温、台、明各监一,温州又 领场三,而一路岁课视旧减六万八千石,以给本路及江东之歙州。
庆历初,制置司言:比年河流浅涸,漕运艰阻,靡费益甚,请量增江、淮、两浙、荆湖 六路粜盐钱。下三司议,三司奏荆湖已尝增钱,余四路三十八州军,请斤增二钱或四钱 。诏俟河流通运复故。既而江州置转运般仓,益置漕船及佣客舟以运,制置司因请六路 五十一州军斤增五钱。民苦官盐估高,无以为食,诸路皆言其不便。久之,韩绛安抚江 南还,亦极言之。其后两浙转运使沈立、李肃之奏:‘本路盐课缗钱岁七十九万,嘉祐 三年,才及五十三万;而一岁之内,私贩坐罪者三千九十九人;弊在于官盐估高,故私 贩不止,而官课益亏。请裁官估,罢盐纲,令铺户衙前自趋山场取盐,如此则盐善而估 平,人不肯冒禁私售,官课必溢。’发运司难之。立、肃之固请试用其法二三年,可见 利害,诏可。
立尝论东盐利害,条亭户、仓场、漕运之弊,谓:‘爱恤亭户使不至困穷,休息漕卒使 有以为生,防制仓场使不为掊克率敛,绝私贩,减官估,果能行此五者,岁可增缗钱一 二百万。’集盐策二十卷以进,其言亭户困乏尤甚。然自皇祐以来,屡下诏书辄及之, 命给亭户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衣粮;亭户逋岁课久不能输者,悉蠲 之。所以存恤之意甚厚,而有司罕有承顺焉。
熙宁以来,杭、秀、温、台、明五州共领监六、场十有四,然盐价苦高,私贩者众,转 为盗贼,课额大失。二年,有万奇者献言欲扑两浙盐而与民,乃遣奇从发运使薛向询度 利害。神宗以问王安石,对曰:‘赵抃言衢州扑盐,所收课敌两浙路,抃但见衢、湖可 扑,不知衢盐侵饶、信,湖盐侵广德、升州,故课可增,如苏、常则难比衢、湖。今宜 制置煎盐亭户及差盐地令督捕私贩,般运以时,严察拌和,则盐法自举,毋事改制。’
五年,以卢秉权发遣两浙提点刑狱,仍专提举盐事。秉前与著作佐郎曾默行淮南、两浙 ,询究利害。异时灶户鬻盐,与官为市,盐场不时偿其直,灶户益困。秉先请储发运司 钱及杂钱百万缗以待偿,而诸场皆定分数:钱塘县杨村场上接睦、歙等州,与越州钱清 场等,水势稍浅,以六分为额;杨村下接仁和之汤村为七分;盐官场为八分;并海而东 为越州余姚县石堰场、明州慈溪县鸣鹤场皆九分;至岱山、昌国,又东南为温州双穗、 南天富、北天富场为十分;盖其分数约得盐多寡而为之节。自岱山以及二天富炼以海水 ,所得为最多。由鸣鹤西南及汤村则刮碱淋卤,十得六七。盐官、汤村用铁盘,故盐色 青白;杨村及钱清场织竹为盘,涂以石灰,故色少黄;石堰以东近海水碱,故虽用竹盘 ,而盐色尤白。秉因定伏火盘数以绝私鬻,自三灶至十灶为一甲,而鬻盐地什伍其民, 以相几察;及募酒坊户愿占课额,取盐于官卖之,月以钱输官,毋得越所酤地;而又严 捕盗贩者,罪不至配,虽杖者皆同妻子迁五百里。仍益开封府界、京东兵各五百人防捕 。
时惟杭、越、湖三州格新法不行,发运司劾奏亏课,皆狱治。王安石为神宗言捕盐法急 ,可以止刑。久之,乃诏两浙提举盐事司,诸州亏课者未得遽劾,以增亏及违法轻重分 三等以闻。七年,以卢秉盐课虽增,刑狱实繁,虑无辜即罪者众,徙其职淮南,以江东 漕臣张靓代之,且体量其事。靓言秉在事,越州监催盐偿至有母杀子者,诏劾其罪,然 竟免,仍以增课擢太常博士,升一资。岁余,三司言两浙漕司宽弛,盐息大亏,命著作 佐郎翁仲通更议措置。元祐初,言者论秉推行浙西盐法,务诛剥以增课,所配流者至一 万二千余人,秉坐降职。两浙盐亭户计丁输盐,逋负滋广,二年,诏蠲之。后更积负无 以偿,元符初,察访使以状闻,有司乃以朝旨不行,右正言邹浩尝极疏其害。
明州鸣鹤场盐课弗登,拨隶越州。宣和元年,楼异为明州,请仍旧,且于接近台州给旧 盐五七万囊。诏曰:‘明州盐场三,昨以施置不善,以鸣鹤一场隶越,客始辐凑。犹有 二场积盐以百万计,未见功绪,此而不图,东欲取于越,西欲取于台,改令害法,动摇 众情。’令状析以闻。
其在淮南曰楚州盐城监,岁鬻四十一万七千余石,通州丰利监四十八万九千余石,泰州 海陵监如皋仓小海场六十五万六千余石,各给本州及淮南之庐和舒蕲黄州、无为军,江 南之江宁府、宣洪袁吉筠江池太平饶信歙抚州、广德临江军,两浙之常、润、湖、睦州 ,荆湖之江陵府、安复潭鼎岳鄂衡永州、汉阳军。海州板浦、惠泽、洛要三场岁鬻四十 七万七千余石,涟水军海口场十一万五千余石,各给本州军及京东之徐州,淮南之光、 泗、濠、寿州,两浙之杭、苏、湖、常、润州、江阴军。天圣中,通、楚州场各七,泰 州场八,海州场二,涟水军场一,岁鬻视旧减六十九万七千五百四十余石,以给本路及 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四路,旧并给两浙路,天圣七年始罢。
凡盐之入,置仓以受之,通、楚州各一,泰州三,以受三州盐。又置转般仓二,一于真 州,以受通、泰、楚五仓盐;一于涟水军,以受海州涟水盐。江南、荆湖岁漕米至淮南 ,受盐以归。东南盐利,视天下为最厚。盐之入官,淮南、福建、两浙之温台明斤为钱 四,杭、秀为钱六,广南为钱五。其出,视去盐道里远近而上下其估,利有至十倍者。
咸平四年,秘书丞直史馆孙冕请:‘令江南、荆湖通商卖盐,缘边折中粮草,在京入纳 金银钱帛,则公私皆便,为利实多。设虑淮南因江南、荆湖通商,或至年额稍亏,则国 家折中粮草,足赡边兵;中纳金银,实之官库;且免和雇车乘,差扰民户,冒寒涉远。 借如荆湖运钱万贯,淮南运米千石,以地里脚力送至穷边,则官费民劳,何啻数倍。’ 诏吏部侍郎陈恕等议。恕等谓:‘江、湖官卖盐,盖近鬻海之地,欲息犯禁之人,今若 通商,住卖官盐,立乏一年课额。’冕议遂寝。至天禧初,始募人入缗钱粟帛京师及淮 、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乾兴元年,入钱货京师总为缗钱一百十四万。会通、泰鬻 盐岁损,所在贮积无几,因罢入粟帛,第令入钱。久之,积盐复多。
明道二年,参知政事王随建言:‘淮南盐初甚善。自通、泰、楚运至真州,自真州运至 江、浙、荆湖,纲吏舟卒,侵盗贩鬻,从而杂以沙土。涉道愈远,杂恶殆不可食,吏卒 坐鞭笞,徒配相继而莫能止。比岁运河浅涸,漕挽不行,远州村民,顿乏盐食;而淮南 所积一千五百万石,至无屋以贮,则露积苫覆,岁以损耗。又亭户输盐,应得本钱或无 以给,故亭户贫困,往往起为盗贼,其害如此。愿权听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钱京师, 又置折博务于扬州,使输钱及粟帛,计直予盐。盐一石约售钱二千,则一千五百万石可 得缗钱三千万以资国用,一利也;江、湖远近皆食白盐,二利也;岁罢漕运糜费,风水 覆溺,舟人不陷刑辟,三利也;昔时漕盐舟可移以漕米,四利也;商人入钱,可取以偿 亭户,五利也。’
时范仲淹安抚江、淮,亦以疏通盐利为言,即诏知制诰丁度等与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 议。皆谓听通商恐私贩肆行,侵蠹县官,请敕制置司益漕船运至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 蓄;复天禧元年制,听商人入钱粟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在通、楚、泰 、海、真、扬、涟水、高邮贸易者毋得出城,余州听诣县镇,毋至乡村;其入钱京师者 增盐予之,并敕转运司经画本钱以偿亭户。诏皆施行。景祐二年,诸路博易无利,遂罢 ,而入钱京师如故。
康定元年,诏商人入刍粟陕西并边,愿受东南盐者加数与之。会河北谷贱,三司因请内 地诸州行三说法,亦以盐代京师所给缗钱,籴二十万石止。庆历二年,又诏:‘入中陕 西、河东者持券至京师,偿以钱及金帛各半之;不愿受金帛者予茶盐、香药,惟其所欲 。’而东南盐利厚,商旅皆愿得盐。八年,河北行四说法,盐居其一,而并边刍粟,皆 有虚估,腾踊至数倍。券至京师,反为蓄贾所抑,盐百八斤旧售钱十万,至是六万,商 人以贱估售券取盐,不复入钱京师,帑藏益乏。皇祐二年,复入钱京师法,视旧钱数稍 增予盐,而并边入中先得券受盐者,河东、陕西入刍粟直钱十万,止给盐直七万,河北 又损为六万五千,且令入钱十万于京师,迺听兼给,谓之对贴,自是入钱京师稍复故。
初,天圣九年,三司请榷货务入钱售东南盐,以百八十万三千缗为额,后增至四百万缗 。嘉祐中,诸路漕运不足,榷货务课益不登,于是即发运司置官专领运盐公事。治平中 ,京师入缗钱二百二十七万,而淮南、两浙、福建、江南、荆湖、广南六路岁售缗钱, 皇祐中二百七十三万,治平中三百二十九万。
江、湖运盐既杂恶,官估复高,故百姓利食私盐,而并海民以鱼盐为业,用工省而得利 厚。繇是不逞无赖盗贩者众,捕之急则起为盗贼。江、淮间虽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 以贩盐为事。江西则虔州地连广南,而福建之汀州亦与虔接,虔盐弗善,汀故不产盐, 二州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每岁秋冬,田事才毕,恒数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 虔、汀、漳、潮、循、梅、惠、广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卒斗 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或赦其罪招之。岁月浸淫滋多,而 州官粜盐岁才及百万斤。
庆历中,广东转运使李敷、王繇请运广州盐于南雄州,以给虔、吉,未报,即运四百余 万斤于南雄;而江西转运司不以为便,不往取。后三司户部判官周湛等八人复请运广盐 入虔州,江西亦请自具本钱取之。诏尚书屯田员外郎施元长等会议,皆请如湛等议。而 发运使许元以为不可,遂止。
嘉祐以来,或请商贩广南盐入虔、汀,所过州县收算;或请放虔、汀、漳、循、梅、潮 、惠七州盐通商;或谓第岁运淮南盐七百万斤至虔,二百万斤至汀,民间足盐,寇盗自 息;或请官自置铺役兵卒,运广南、福建盐至虔、汀州,论者不一。先尝遣职方员外郎 黄炳乘传会所属监司及知州、通判议,谓虔州食淮南盐已久,不可改,第损近岁所增官 估,斤为钱四十,以十县五等户夏秋税率百钱令籴盐二斤,随夏税入钱偿官。继命提点 铸钱沈扶覆视可否,扶等请选江西漕船团为十纲,以三班使臣部之,直取通、泰、楚都 仓盐。诏用炳等策,然岁才增粜六十余万斤。
江西提点刑狱蔡挺制置盐事,乃令民首纳私藏兵械给巡捕吏卒,而贩黄鱼笼挟盐不及二 十斤、徒不及五人、不以甲兵自随者,止输算勿捕。淮南既团新纲漕盐,挺增为十二纲 ,纲二十五艘,锁梁至州迺发。输官有余,以畀漕舟吏卒,官复以半贾取之,繇是减侵 盗之弊,盐遂差善。又损粜价,岁课视旧增至三百余万斤,乃罢炳等议所率籴盐钱。异 时,汀州人欲贩盐,辄先伐鼓山谷中,召愿从者与期日,率常得数十百人已上,与俱行 。至是,州县督责耆保,有伐鼓者辄捕送,盗贩者稍稍畏缩。朝廷以挺为能,留之江西 ,积数年乃徙。久之,江西盐皆团纲运致如虔州焉。
初,荆湖亦病盐恶,且岁漕常不足,治平二年,才及二十五万余石。三年,拨淮西二十 四纲及佣客舟载盐以往,是岁运及四十万石。四年,至五十三万余石。
庆历初,判户部勾院王琪言:‘天禧初,尝以荆湖盐估高,诏斤减三钱或二钱,自后利 入寝损。请复旧估,可岁增缗钱四万。’许之。治平中,淮南转运使李复圭、张刍、苏 颂,三司度支判官韩缜,相继请减淮南盐价,然卒不果行。
熙宁初,江西盐课不登,三年,提点刑狱张颉言:‘虔州官盐卤湿杂恶,轻不及斤,而 价至四十七钱。岭南盗贩入虔,以斤半当一斤,纯白不杂,卖钱二十,以故虔人尽食岭 南盐。乃议稍减虔盐价,更择壮舟,团为十纲,以使臣部押。后蔡挺以赣江道险,议令 盐船三岁一易,仍以盐纯杂增亏为纲官、舟人殿最,盐课遂敷,盗贩衰止。自挺去,法 十废五六,请复之便。’诏从之。仍定岁运淮盐十二纲至虔州。及章惇察访湖南,符本 路提点刑狱朱初平措置般运广盐,添额出卖,然未及行。元丰三年,惇既参政,有郏亶 者,邪险锐进,素为惇所喜,迎合惇意,推仿湖南之法,乞运广盐于江西。即遣蹇周辅 往江西相度。周辅承望惇意,奏言:‘虔州运路险远,淮盐至者不能多,人苦淡食,广 东盐不得辄通,盗贩公行。淮盐官以九钱致一斤,若运广盐,尽会其费,减淮盐一钱, 而其盐更善,运路无阻。请罢运淮盐,通般广盐一千万斤于江西虔州、南安军,复均淮 盐六百一十六万斤于洪、吉、筠、袁、抚、临江、建昌、兴国军,以补旧额。’诏周辅 立法以闻。周辅具盐法并总目条上,大率峻剥于民,民被其害。旧,江西盐场许民买扑 ,周辅悉籍于官卖之。遂以周辅遥领提举江西、广东盐事,即司农寺置局。
四年,周辅改漕河北。明年,提举常平刘谊言道途汹汹,以卖盐为患。诏江东提点刑狱 范峋体量,未报,谊坐言役法等事罢。及峋奏至,但以州县违法塞诏,竟无更张。未几 ,周辅奏:‘虔州、南安军推行盐法方半年,已收息十四万缗。’自以为功。诏命发运 副使李琮体访利害,琮知周辅方被奖用,止谓盐法宜变通而已,不敢斥言其害。六年, 周辅为户部侍郎,复奏湖南郴、道州邻接韶、连,可以通运广盐数百万,却均旧卖淮盐 于潭、衡、永、全、邵等州,并准江西、广东见法,仍举郏亶初议,郴、全、道三州亦 卖广盐。诏委提举常平张士澄、转运判官陈偲措置。明年,士澄等具条约来上,诏施行 之,额利增加,一方骚然。于时淮西亦推行周辅盐法,发运使蒋之奇奏立知州、通判、 盐事官赏罚,下户部著为令。
绍圣三年,发运司言淮南亭户贫瘠,官赋本钱六十四万缗,皆倚办诸路,以故不时至, 民无所得钱,必举倍称之息。欲以籴本钱十万缗给之,不足,畀以凭由,即欲质于官, 与平之七,而蠲其息,盐本集,复给其三分,凭由毁弃。
崇宁元年,蔡京议更盐法,乃言东南盐本或阙,滞于客贩,请增给度牒及给封桩坊场钱 通三十万缗。并列七条:一、许客用私船运致,仍严立辄逾疆至夹带私盐之禁;二、盐 场官吏概量不平或支盐失伦次者,论以徒;三、盐商所繇官司、场务、堰闸、津渡等辄 加苛留者,如上法;四、禁命吏、荫家、贡士、胥史为贾区请盐;五、议贷亭户;六、 盐价大低者议增之;七、令措置官博尽利害以闻。明年,诏盐舟力胜钱勿输,用绝阻遏 ,且许舟行越次取疾,官纲等舟辄拦阻者坐之。遂变钞法,置买钞所于榷货务。凡以钞 至者,并以末盐、乳香、茶钞并东北一分及官告、度牒、杂物等换给。末盐钞换易五分 ,余以杂物,而旧钞止许易末盐、官告。仍以十分率之,止听算三分,其七分兼新钞。 定民间买钞之价,以抑豪强,以平边籴。在河北买者,率百缗毋得下五千,东南末盐钞 毋得下十千,陕西盐钞毋得下五千五百,私减者坐徒徙之罪,官吏留难、文钞展限等条 皆备。
四年,又以算请盐价轻重不等,载定六路盐价,旧价二十钱以上皆递增以十钱,四十五 者如旧;算请东南末盐,愿折以金银、物帛者听其便。而亭户贷钱,旧输息二分者蠲之 。五年,诏算请不贴纳见钱,以十分率之,毋过二分。大观元年,乃令算请东南末盐贴 输及带旧钞如见条外,更许带日前贴输三分钱钞,输四分者带二分,五分者带三分。后 又贴输四分者带三分,五分者带四分,而东南盐并收见缗换请新钞者,如四分五分法贴 输。其换请新钞及见钱算东南末盐,如不带六等旧钞者,听先给;如止带五等旧钞,其 给盐之叙,在崇宁四年十月前所带不贴输旧钞之上。六等者,谓贴三、贴四、贴五、当 十钞、并河北公据、免贴纳钱是也。
时钞法纷易,公私交弊。四年,侍御史毛注言:‘崇宁以来,盐法顿易元丰旧制,不许 诸路以官船回载为转运司之利,许人任便用钞请盐,般载于所指州县贩易,而出卖州县 用为课额。提举盐事司苛责郡县,以卖盐多寡为官吏殿最,一有循职养民不忍侵克,则 指为沮法,必重奏劾谴黜,州县熟不望风畏威,竞为刻虐?由是东南诸州每县三等以上 户,俱以物产高下,勒认盐数之多寡。上户岁限有至千缗,第三等末户不下三五十贯, 籍为定数,使依数贩易,以足岁额;稍或愆期,鞭挞随之。一县岁额有三五万缗,今用 为常额,实为害之大者。’
又言:
朝廷自昔谨三路之备,粮储丰溢,其术非他,惟钞法流通,上下交信。东南末盐钱为河 北之备,东北盐为河东之备,解池盐为陕西之备,其钱并积于京师,随所积多寡给钞于 三路。如河北粮草钞至京,并支见钱,号飞钞法;河东三路至京,半支见钱,半支银、 䌷、绢;陕西解盐钞则支请解盐,或有泛给钞,亦以京师钱支给。为钱积于京师,钞行 于三路,至则给钱,不复滞留。当时商旅皆悦,争运粮草,入于边郡。商贾既通,物价 亦平;官司上下,无有二价,斗米止百余钱,束草不过三十;边境仓廪,所在盈满。
自崇宁来钞法屡更,人不敢信,京师无见钱之积,而给钞数倍于昔年。钞至京师,无钱 可给,遂至钞直十不得一。边郡无人入中,籴买不敷,乃以银绢、见钱品搭文钞,为籴 买之直。民间中籴,不复会算钞直,惟计银绢、见钱,须至高抬粮草之价,以就虚数。 致使官价几倍于民间,斗米有至四百,束草不下百三十余钱,军储不得不阙,财用不得 不匮。如解盐钞每纸六千,今可直三千,商旅凡入东南末盐钞,乃以见钱四分、盐引六 分,榷货务惟得七十千之入,而东南支盐,官直百千,则盐本已暗有所损矣。
臣谓钞法不循复熙、丰,则物价无由可平,边储无由可积,方今大计,无急于此。薛向 昔讲究于嘉祐中,行之未几,谷价遽损,边备有余,逮及熙、丰,其法始备。比年榷货 务不顾钞法屡变,有误边计,惟冀贴纳见钱,专买东南盐钞,图增钱数,以侥冒荣赏。 前钞方行,而后钞又复变易,特令先次支盐,则前钞遂为废纸,罔人攘利,商旅怨嗟。 臣愿明诏执政大臣,精择能吏,推明钞法,无以见行为有妨,无以既往为不可复,如薛 向之法己效于昔者,可举而行之。
今之练政事、通钞法,不患无人;在京三库之积,皆四方郡县所入,不患无备。如以三 四百万缗桩留京师,随数以给钞引,使钞至给钱,不复邀阻,上下交信,则人以钞引为 轻赍,转相贸易。或支请多,惟转廊就给东南末盐钞或度牒之类,如东南末盐钞或度牒 敕牒唯许以钞引就给外,余并令在京以见钱入易,桩留以为钞引之资,亦计之得者。若 旧出文钞,亦当体究立法,量为分数,支盐偿之。自昔立法之难,非特造始,修复既废 ,亦为非易。欲兴经久之利,则目前微害,宜亦可略,惟详酌可否施行之。
未几,张商英为相,乃议变通损益,复熙、丰之旧,令内府钱别桩一千五百万缗,余悉 移用,以革钱、钞、物三等偏重之弊。陕西给钞五百万缗,江、淮发运司给见钱文据或 截兑上供钱三百万缗。以左司员外郎张察措置东南盐事,提举江西常平张根管干运淮盐 于江西,罢提举盐香,诸路盐事各归提刑司。议定五等旧钞,商旅已换请新钞及见钱钞 不对带,听先给东南末盐诸路货易。仍下淮、浙盐场,以盐十分率之,桩留五分,以待 支发官纲,备三路商旅转廊算请,余五分以待算请新钞及见钱钞与不带旧钞当先给者。 于是推行旧法,以商旅五色旧钞,若用换请新钞对带,方许支盐,虑伺候岁月,欲给无 由,乃立增纳之法。贴三钞许于榷货务更贴见缗七分,贴四钞更贴六分,贴五、当十钞 贴七分,河北见钱文据贴五分算请。
有司议,三路钞法如熙、丰旧法,全仰东南末盐为本,若许将旧钞贴纳算请,正与推行 三路熙、丰钞法相戾;即不令贴纳算还,又钞无所归。议将河北见钱文据减增纳二分, 余各减二分,以告敕、减度牒、香药、杂物、东南盐算请给偿。帝诏:‘东南六路元丰 年额卖盐钱,以缗计之,诸路各不下数十万。自行钞盐,漕计窘匮,以江西言之,和、 豫买欠民价不少,何以副仁民爱物之意?’令东南诸路转运司协力措置般运。
政和元年,诏商旅愿依熙、丰法转廊者,许先次用三路新钞算请,往他所定价给卖。优 存两浙亭户额外中盐,斤增价三分。已而张察均定盐价,视绍圣斤增二钱,诏从其说, 仍斤增一钱。议者谓:‘异时盐商于榷货务入纳转廊,惟视东南诸郡积盐多寡,盐多则 请钞者众,所入亦倍,其阙盐地,客不肯住。在元丰时远地须豫备二年或三年,次远一 年至二年,最近亦半年及一年,谓之准备盐,而后钞法乃通。绍圣间遵用旧制,广有准 备,故均价之后,课利增倍。谓宜严责转运司般运准备盐外,更及元丰准备之数,则钞 法始通,课利且羡。亭户煎盐。官为买纳,比旧既增矣,止用元丰旧价自可,况用新价 ,而有本钱,复加借贷,何虑不增?若斤更增一钱,虚费亦大。’诏施行之。六路通置 提举盐事官,置司于扬州,未几罢。
议者复谓:‘客人在京榷货务买东南末盐者,其法有二:一曰见钱入纳,二曰钞面转廊 。今既许三路文钞得以转廊,若更循旧制,许以见钱入纳,则客旅之钱,当入于榷货, 而不入于兼并,见钱留于京师,客旅走于东南。’诏采用焉。又有谓:‘旧法听以物货 及官钱钞引抵当,所以扶持钞价,不大减损,昨禁之非是。其旧转廊盐钞,贩致东南, 转运司乃专以见钱为务,致多壅阏。’于是复钞引抵当,一如其旧。末盐以十分率之, 限以八分给末钞,二分许鬻见缗,后又增见缗为三分。
二年,江宁府、广德军、太平州斤更增钱二,宣、歙、饶、信州斤增钱三,池江州、南 康军斤增钱四,各以去产盐地远近为差。是岁,蔡京复用事,大变盐法。五月,罢官般 卖,令商旅赴场请贩,已般盐并封桩。商旅赴榷货务算请,先至者增支盐以示劝。前转 廊已算钞未支者,率百缗别输见缗三分,仍用新钞带给旧钞三分;已算支者,所在抄数 别输带卖如上法。其算请悉用见缗,而给盐伦次,以全用见缗不带旧盐者为上,带旧盐 者次之,带旧钞者又次之。三路籴买文钞,算给七分东南末盐者,听对见缗支算二分, 东北盐亦如之。自余文钞,毋得一例对算。复置诸路提举官。于是诏书褒美京功,然商 旅终以法令不信为疑,算请者少,乃申扇摇之令,增赏钱五百缗。
三年,以商人承前先即诸州投勾,乃请盐于场,留滞,罢之。若请盐大带斤重者,官为 秤验,乃输钱给钞。时法既屡变,蔡京更欲巧笼商贾之利,乃议措置十六条,裁定买官 盐价,囊以三百斤,价以十千,其鬻者听增损随时,旧加饶脚耗并罢。客盐旧止船贮, 改依东北盐用囊,官制鬻之,书印及私造贴补,并如茶笼篰法,仍禁再用。受盐、支盐 官司,析而二之,受于场者管秤盘囊封,纳于仓者管察视引据、合同号簿。囊二十,则 以一拆验合同递牒给商人外,东南末盐诸场,仍给钞引号簿;有欲改指别场者,并批销 号簿及钞引,仍用合同递牒报所指处给随盐引;即已支盐,关所指处籍记。中路改指者 仿此。其引缴纳,限以一年,有故展毋得逾半年;限竟,盐未全售者毁引,以见盐籍于 官,止听鬻其处,毋得翻改。大抵皆视茶法而多为节目,欺夺民利,故以免究盗贩、私 煎、大带斤重为名,而专用对带之法。客负钞请盐,往往厄不即畀,必对元数再买新钞 ,方听带给旧钞之半。虑令之不行也,严避免之禁,申沮坏之制,重扇摇之法,季辄比 较,务峻督责以取办。
四年,以远地商贩者稀,盐仓以地远近为叙,先给远者。继令大搭带正盐,期一月不买 新钞,没官,而剩盐即没纳。五年,伪造引者并依川钱引定罪。六年,以产盐州军大商 弗肯止留,其用小袋住卖者听输钱二十给钞,毋得辄出州界。
宣和二年,诏六路封桩旧盐数逾亿万,其听商旅般贩,与淮、浙盐仓即今盐钞对算。四 年,榷货务建议:‘古有斗米斤盐之说,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时盐价斤为钱 六七十;今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而盐仍旧六十。崇宁会定盐价,买钞折算,酌以中 价,斤为钱四十,今一斤三十七钱,亏公稍多。欲囊增为十三千入纳,而亭户所输并增 价,庶克自赡,盗贩衰止。’于是旧盐尽禁住卖,而籍记、贴输、带卖之令复用焉。
初,盐钞法之行,积盐于解池,积钱于京师榷货务,积钞于陕西沿边诸郡。商贾以物斛 至边入中,请钞以归。物斛至边有数倍之息,惟患无回货,故极利于得钞,迳请盐于解 池,而解盐通行地甚宽;或请钱于京师,每钞六千二百,登时给与,但输头子等钱数十 而已。以此所由州县,贸易者甚众。崇宁间,蔡京始变法,俾商人先输钱请钞,赴产盐 郡授盐,欲囊括四方之钱,尽入中都,以进羡要宠,钞法遂废,商贾不通,边储失备; 东南盐禁加密,犯法被罪者多。民间食盐,杂以灰土。解池天产美利,乃与粪壤俱积矣 。大概常使见行之法售给才通,辄复变易,名对带法。季年又变对带为循环。循环者, 已卖钞,未授盐,复更钞;已更钞,盐未给,复贴输钱,凡三输钱,始获一直之货。民 无赀更钞,已输钱悉干没,数十万券一夕废弃,朝为豪商,夕侪流丐,有赴水投缳而死 者。
时有魏伯刍者,本省大胥,蔡京委信之,专主榷货务。政和六年,盐课通及四千万缗, 官吏皆进秩。七年,又以课羡第赏。伯刍年除岁迁,积官通议大夫、徽猷阁待制,既而 党附王黼,京恶而黜之。伯刍非有心计,但与交引户关通,凡商旅算请,率克留十分之 四以充入纳之数,务入纳数多,以昧人主而张虚最。初,政和再更盐法,伯刍方为蔡京 所倚信,建言:‘朝廷所以开阖利柄,驰走商贾,不烦号令,亿万之钱辐凑而至。御府 颁索,百司支费,岁用之外沛然有余,则榷盐之入可谓厚矣。顷年,盐法未有一定之制 ,随时变革以便公私,防闲未定,奸弊百出。自政和立法之后,顿绝弊源,公私兼利。 异时一日所收不过二万缗,则已诧其太多,今日之纳乃常及四五万贯。以岁计之,有一 郡而客钞钱及五十余万贯者,处州是也;有一州仓而客人请盐及四十万袋者,泰州是也 。新法于今才二年,而所收已及四千万贯,虽传记所载贯朽钱流者,实未足为今日道也 。伏乞以通收四千万贯之数,宣付史馆,以示富国裕民之政。’小人得时骋志,无所顾 忌,遂至于此。
于时御府用度日广,课入欲丰,再申岁较季比之令,在职而暂取告,其月日皆毋得计折 ,害法者不以官荫并处极坐,微至于盐袋鲞盐,莫不有禁,州县惟务岁增课以避罪法, 上下程督加厉。七年,乃诏:‘昨改盐法,立赏至重,抑配者多,计口敷及婴孩,广数 下逮驼畜,使良民受弊,比屋愁叹。悉从初令,以利百姓。三省其申严近制,改奉新钞 。’然有司不能承守,故比较已罢而复用,抄札既免而复行,盐囊既增而复止,一囊之 价裁为十一千,既又复为十三千,民力因以扰匮,而盗贼滋焉。
靖康元年,诏未降新钞前已给见钱公据文钞,并给还商贾,以示大信。时盐尽给新钞, 亦用带卖旧盐立限之法。言者论:‘王黼当国,循用蔡京弊法,改行新钞,旧盐贴钱对 带,方许出卖,初限两月,再限一月。是时黼方用事,专务害民,剥下益上,改易钞法 ,甚于盗贼。然今不改覆车之辙,又促限止半月,反不及王黼之时,商贾岂得不怨?’ 诏申限焉。
南渡,淮、浙亭户,官给本钱。诸州置仓,令商人买钞,五十斤为石,六石为袋,输钞 钱十八千。绍兴元年,诏临安府,秀州亭户二税,依皇祐法输盐,立监官不察亭户私煎 及巡捕漏泄之法。二年九月,诏淮、浙盐令商人袋贴输通货钱三千,已算请而未售者亦 如之,十日不自陈,如私盐律。时吕颐浩用提辖张纯仪,峻更盐法。十有一月,诏淮、 浙盐以十分为率,四分支今降旨符以后文钞,四分支建炎渡江以后文钞。先是吕颐浩以 对带法不可用,令商人贴输钱,至是复以分数如对带法,于是始加严酷矣。三年,减民 间蚕盐钱。四年正月,诏淮、浙盐钞钱每袋增贴输钱三贯,并计纲输行在,寻命广盐亦 如之。九月,以入输迟细,减所添钱。然自建炎三年改钞法,及今所改,凡五变,而建 炎旧钞支尚未绝,乃命以先后并支焉。
孝宗乾道六年,户部侍郎叶衡奏:‘今日财赋,鬻海之利居其半,年来课入不增,商贾 不行,皆私贩害之也。且以淮东、二浙盐出入之数言之,淮东盐灶四百一十二所,岁额 盐二百六十八万三千余石,去年两务场卖淮盐六十七万二千三百余袋,收钱二千一百九 十六万三千余贯;二浙课额一百九十七万余石,去年两务场卖浙盐二十万二千余袋,收 钱五百一万二千余贯,而盐灶乃计二千四百余所。以盐额论之,淮东之数多于二浙五之 一,以去岁卖盐钱数论之,淮东多于二浙三之二,及以灶之多寡论之,两浙反多淮东四 之三,盖二浙无非私贩故也。欲望遣官分路措置。’
淳熙八年,诏住卖带卖积盐,以朝廷徒有带卖之名,总所未免有借拨之弊故也。十年, 先是湖北盐商吴传言:‘国家鬻海之利,以三分为率,淮东居其二。通、泰、楚隶买盐 场十六,催煎场十二,灶四百十二。绍兴初,灶煎盐多止十一筹,筹为盐一百斤。淳熙 初,亭户得尝试卤水之法,灶煎至二十五筹至三十筹,增旧额之半。缘此,盐场买亭户 盐,筹增称盐二十斤至三十斤为浮盐。日买盐一万余筹,其浮盐止以二十斤为则,有二 十万斤,为二千筹,筹为钱一贯八百三十文,内除船脚钱二百文,有一贯六百三十文。 其盐并再中入官,为钞钱四百五十一万七千五百余缗。又纲取盐一代并诸窠名等,及卖 又多称斤两,亭户饥寒,不免私卖。若朝廷严究,还其本钱,而后可以尽革私卖之弊。 ’至是,诏还通、泰等州诸盐场欠亭户盐本钱一百一十万贯。
宁宗庆元初,诏罢循环盐钞,改增剩钞名为正支文钞给算,与已投仓者通理先后支散。 以淮东提举陈损之言循环钞多弊,故有是命。于是富商巨贾有愿为贫民者矣。开禧二年 ,诏自今新钞一袋,搭支旧钞一袋;如新钞多于旧钞,或愿全以新钞支盐,及无旧钞而 愿全买新钞者听,以新钞理资次。嘉定二年,诏淮东贴输盐钱免二分交子,止用钱会中 半。三年诏:‘停钞引之家,增长旧钞价直,袋卖官会百贯以上。自今令到日,盐钞官 钱袋增收会子二十贯,三务场朱印于钞面,作某年某月新钞’,俟通卖及一百万袋,即 免增收。其日前已未支盐钞并为旧钞,期以一年持赴仓场支盐,袋贴输官会一十贯,出 限更不行用。’此淮、浙盐之大略也。
唐乾元初,第五琦为盐铁使,变盐法,刘晏代之;当时举天下盐利,岁才四十万缗。至 大历,增至六百余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元祐间,淮盐与解池等岁四百万缗。比 唐举天下之赋已三分之二。绍兴末年以来,泰州海宁一监,支监三十余万席,为钱六七 百万缗,则是一州之数,过唐举天下之数矣。
宝庆二年,监察御史赵至道言:‘夫产盐固藉于盐户,鬻盐实赖于盐商,故盐户所当存 恤,盐商所当优润。庆元之初,岁为钱九百九十万八千有奇,宝庆元年,止七百四十九 万九千有奇,乃知盐课之亏,实盐商之无所赢利。为今之计,莫若宽商旅,减征税,庶 几庆元盐课之盛,复见于今日矣。’从之。绍定元年,以侍御史李知孝言,罢上虞、余 姚海涂地创立盐灶。端平二年,都省言:‘淮、浙岁额盐九十七万四千余袋,近二三年 积亏一百余万袋,民食贵盐,公私俱病。’有旨,三路提举茶盐司各置主管文字一员, 专以兴复盐额、收买散盐为务,岁终尚书省课其殿最。淳祐元年,臣僚奏:‘南渡立国 ,专仰盐钞,绍兴、淳熙,率享其利。嘉定以来,二三十年之间,钞法或行或罢,而浮 盐之说牢不可破,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望付有司集议,孰为可行,孰为可罢,天地之藏 与官民共之,岂不甚盛?’从之。五年,申严私贩苛征之禁。
宝祐元年,都省言:‘行在榷货务都茶场上本务场淳祐十二年收趁到茶盐等钱一万一千 八百一十五万六千八百三十三贯有奇,比今新额四千万贯增一倍以上,合视淳祐九年、 十年、十一年例倍赏之,以励其后。’有旨依所上推赏。四年五月,以行在务场比新额 增九千一百七十三万五千九百一十二贯有奇,本务场并三省、户部、大府寺、交引库, 凡通管三务场职事之人,视例推赏,后以为常。十有二月,殿中侍御史朱熠言:‘盐近 者课额顿亏,日甚一日。姑以真州分司言之,见亏二千余万,皆由台阃及诸军帅兴贩规 利之由。’于是复申严私贩之禁。
五年,朱熠复言:‘盐之为利博矣。以蜀、广、浙数路言之,皆不及淮盐额之半。盖以 斥卤弥望,可以供煎烹,芦苇阜繁,可以备燔燎。故环海之湄,有亭户,有锅户,有正 盐,有浮盐。正盐出于亭户,归之公上者也。浮盐出于锅户,鬻之商贩者也,正盐居其 四,浮盐居其一。端平之初,朝廷不欲使浮盐之利散而归之于下,于是分置十局,以收 买浮盐,以岁额计之,二千七百九十三万斤。十数年来,钞法屡更,公私俱困,真、扬 、通、泰四州六十五万袋之正盐,视昔犹不及额,尚何暇为浮盐计邪?是以贪墨无耻之 士大夫,知朝廷住买浮盐,龙断而笼其利;累累灶户,列处沙洲,日藉铢两之盐,以延 旦夕之命;今商贾既不得私贩,朝廷又不与收买,则是绝其衣食之源矣。为今之计,莫 若遵端平之旧式,收锅户之浮盐。所给盐本,当过于正盐之价,则人皆与官为市。却以 此盐售于上江,所得盐息,径输朝廷,一则可以绝戎阃争利之风,二则可以续锅户烹煎 之利。’有旨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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