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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延章

[二十四史] 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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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志第十  礼乐十 五曰凶礼。
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赈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五服与诸臣之丧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节在其东南,长官北面,寮佐、正长、老人在其后,再拜,以授制书。
其问疾亦如之,其主人迎使者于门外,使者东面,主人西面,再拜而入。其问妇人之疾,则受劳问者北面。
若举哀之日,为位于别殿,文武三品以上入哭于庭,四品以下哭于门外。有司版奏‘中严’、‘外办’。皇帝已变服而哭,然后百官内外在位者皆哭,十五举音,哭止而奉慰。其除服如之。皇帝服:一品锡衰,三品以上缌衰,四品以下疑衰。服期者,三朝晡止;大功,朝晡止;小功以下,一哀止。晡,百官不集。若为蕃国君长之丧,则设次于城外,向其国而哭,五举音止。
若临丧,则设大次于其门西,设素裀榻于堂上。皇帝小驾、卤簿,乘四望车,警跸,鼓吹备而不作。皇帝至大次,易素服,从官皆易服,侍臣则不。皇帝出次,丧主人免绖、释杖、哭门外,望见乘舆,止哭而再拜,先入门右,西向。皇帝至堂,升自阼阶,即哭位。巫、祝各一人先升,巫执桃立于东南,祝执茢立于西南,戈者四人先后随升。丧主人入廷再拜,敕引乃升,立户内之东,西向。皇帝出,丧主人门外拜送。皇帝变服于次,乃还庐。文、武常服。皇帝升车,鼓吹不作而入。
其以敕使册赠,则受册于朝堂,载以犊车,备卤簿,至第。妃主以内侍为使,赠者以蜡印画绶。册赠必因其启葬,既葬则受于灵寝,既除则受于庙。主人公服而不哭,或单衣而介帻。受必有祭;未庙,受之寝。
五服之制。
斩衰三年。正服:子为父,女子子在室与已嫁而反室为父。加服:嫡孙为后者为祖,父为长子。义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妻为夫,妾为君,国官为君。王公以下三月而葬,葬而虞,三虞而卒哭。十三月小祥,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祭。
齐衰三年。正服:子,父在为母。加服:为祖后者,祖卒则为祖母,母为长子。义服:为继母、慈母,继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
齐衰杖周。降服: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报,服亦如之。正服: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义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夫为妻。
齐衰不杖周。正服:为祖父母,为伯叔父,为兄弟,为众子,为兄弟之子及女子子在室与适人者,为嫡孙,为姑、姊妹与无夫子,报,女子子与适人为祖父母,妾为其子。加服: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降服:妾为其父母,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义服:为伯叔母,为继父同居者,妾为嫡妻,妾为君之庶子,妇为舅、姑,为夫之兄弟之子,舅、姑为嫡妇。
齐衰五月。正服:为曾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齐衰三月。正服:为高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义服:为继父不同居者。
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为母,及为祖后,祖在为祖母,虽周除,仍心丧三年。
大功,长殇九月,中殇七月。正服:为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为叔父之长殇、中殇,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长殇、中殇,为嫡孙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子、女子之长殇、中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成人九月正服:为从兄弟,为庶孙。降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姑、姊妹适人者报;出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与姑、姊妹在室者报。义服:为夫之祖父母与伯叔父母报,为夫之兄弟女适人者报;夫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姑,为众子之妇。
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兄弟之下殇,为嫡孙之下殇,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之长殇,为庶孙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成人正服:为从祖祖父报,为从祖父报,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为从祖兄弟报,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为外祖父母,为舅及从母报。降服:为从父姊妹适人者报,为孙女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义服:为从祖祖母报,为从祖母报,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适人者报,娣姒妇报,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为嫡母之父母兄弟从母,为庶母慈己者,为嫡孙之妇,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从母,嫂叔报。
缌麻三月殇。正服: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为庶孙之中殇、下殇,为从祖叔父之长殇,为从祖兄弟之长殇,为舅及从母之长殇,为从父兄弟之子之长殇,为兄弟之孙长殇,为从祖姑、姊妹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为侄之中殇、下殇,出嫁姑为之报,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义服: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为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成人正服:为族兄弟,为族曾祖父报,为族祖父报,为族父报,为外孙,为曾孙、玄孙,为从母兄弟姊妹,为姑之子,为舅之子,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为族祖姑在室者报,为族姑在室者报。降服: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父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为从祖姑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义服;为族曾祖母报,为族祖母报,为族母报,为庶孙之妇,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伯叔母,为庶母,为乳母,为婿,为妻之父母,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为夫之从祖祖父母报,为夫之从祖父母报,为夫之外祖父母报,为从祖兄弟之子,为夫之从父兄弟之妻,为夫之从父姊妹在室及适人者,为夫之舅及从母报。改葬:子为父母,妻妾为其夫,其冠服杖屦皆依仪礼。皇家所绝傍亲无服者,皇弟、皇子为之皆降一等。
初,太宗尝以同爨缌而嫂叔乃无服,舅与从母亲等而异服,诏侍中魏徵、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议:‘舅为母族,姨乃外戚它姓,舅固为重,而服止一时,姨丧乃五月,古人未达者也。于是服曾祖父母齐衰三月者,增以齐衰五月;适子妇大功,增以期;众子妇小功,增以大功;嫂叔服以小功五月报;其弟妻及夫兄亦以小功;舅服缌,请与从母增以小功。’然律疏舅报甥,服犹缌。显庆中,长孙无忌以为甥为舅服同从母,则舅宜进同从母报。又古庶母缌,今无服,且庶母之子,昆弟也,为之杖齐,是同气而吉凶异,自是亦改服缌。上元元年,武后请‘父在,服母三年’。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言:‘礼,父在为母期,而服三年,非也,请如旧章。’乃诏并议舅及嫂叔服,久而不能决。二十年,中书令萧嵩等改脩五礼,于是父在为母齐衰三年。
诸臣之丧。
有疾,齐于正寝,卧东首北墉下。疾困,去衣,加新衣,彻乐,清扫内外。四人坐而持手足,遗言则书之属纩。气绝,寝于地。男子白布衣,被发徒跣;妇人女子青缣衣,去首饰;齐衰以下,丈夫素冠。主人坐于床东,啼踊无数。众主人在其后,兄弟之子以下又在其后,皆西面南上,哭。妻坐于床西,妾及女子在其后,哭踊无数。兄弟之女以下又在其后,皆东面南上,籍稿坐哭。内外之际,隔以行帷。祖父以下为帷东北壁下,南面西上;祖母以下为帷西北壁,南面东上。外姻丈夫于户外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西北,南面东上。诸内丧,则尊行丈夫及外亲丈夫席位于前堂,若户外之左右,俱南面。宗亲户东,西上;外亲户西,东上。凡丧,皆以服精粗为序,国官位于门内之东,重行北面西上,俱莅巾帕头,舒荐坐;参佐位于门内之西,重行北面东上,素服,皆舒席坐,哭。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
复于正寝。复者三人,以死者之上服左荷之,升自前东霤,当屋履危,北面西上。左执领,右执腰,招以左。每招,长声呼‘某复’,三呼止,投衣于前,承以箧,升自阼阶,入以覆尸。
乃设床于室户内之西,去脚,簟、枕,施幄,去裙。迁尸于床,南首,覆用敛衾,去死衣,楔齿以角柶,缀足以燕几,校在南。其内外哭位如始死之仪。
乃奠以脯、醢,酒用吉器。升自阼阶,奠于尸东当腢。内丧,则赞者皆受于户外而设之。
沐浴。掘埳于阶闲,近西,南顺,广尺,长二尺,深三尺,南其壤,为垼灶于西墙下,东向,以俟煮沐。新盆、瓶、六鬲皆濯之,陈于西阶下。沐巾一,浴巾二,用𫄨若,实于笲,栉实于箱若簟,浴衣实于箧,皆具于西序下,南上。水淅稷米,取汁煮之,又汲为汤以俟浴。以盆盛潘及沐盘,升自西阶,授沐者,沐者执潘及盘入。主人皆出于户东,北面西上;主妇以下户西,北面东上。俱立哭。其尊行者,丈夫于主人之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之西,北面东上。俱坐哭。妇人以帐。乃沐栉,束发用组,挋用巾。浴则四人抗衾,二人浴,拭用巾,挋用浴衣。设床于尸东,衽下莞上簟。浴者举尸,易床,设枕,翦鬓断爪如生,盛以小囊,大敛内于棺中。楔齿之柶、浴巾,皆埋于埳,寘之。衣以明衣裳,以方巾覆面,仍以大敛之衾覆之。内外入就位,哭。
乃袭。袭衣三称,西领南上,明衣裳,舄一;帛巾一,方尺八寸;充耳,白纩;面衣,玄方尺,𫄸里,组系;握手,玄𫄸里,长尺二寸,广五寸,削约于内旁寸,著以绵组系。庶襚继陈,不用。将袭,具床席于西阶西,内外皆出哭,如浴。袭者以床升,入设于尸东,布枕席,陈袭于席。祝去巾,加面衣,设充耳、握手,纳舄若履。既袭,覆以大敛之衾,内外入哭。
乃唅。赞者奉盘水及笲,一品至于三品,饭用粱,唅用璧;四品至于五品,饭用稷;唅用碧;六品至于九品,饭用粱,唅用贝。升堂,唅者盥手于户外,洗粱、璧实于笲,执以入,祝从入,北面,彻枕,去衾,受笲,奠于尸东。唅者坐于床东,西面,凿巾,纳饭、唅于尸口。既唅,主人复位。
乃为明旌,以绛广充幅,一品至于三品,长九尺,韬杠,铭曰‘某官封之柩’,置于西阶上;四品至于五品,长八尺;六品至于九品,长六尺。
凿木为重,一品至于三品,长八尺,横者半之,三分庭一在南;四品至于五品,长七尺;六品至于九品,长六尺。以沐之米为粥,实于鬲,盖以疏布,系以竹蔤,县于重木。覆用苇席,北面,屈两端交后,西端在上,缀以竹蔤。祝取铭置于重,殡堂前楹下,夹以苇席。
小敛衣一十九称,朝服一,笏一,陈于东序,西领北上。
设奠于东堂下,甒二,实以醴、酒,觯二,角柶一,少牢、腊三,笾、豆俎各八。设盆盥于馔东,布巾。赞者辟脯醢之,奠于尸床西南。
乃敛。具床席于堂西,设盆盥西阶之西,如东方。敛者盥,与执服者以敛衣入,丧者东西皆少退,内外哭。已敛,覆以夷衾,设床于堂上两楹间,衽下莞上簟,有枕。卒敛,开帷,主人以下西面凭哭,主妇以下东面凭哭,退。
乃敛发而奠。赞者盥手奉馔至阶,升,设于尸东,醴、酒奠于馔南,西上,其俎,祝受巾巾之。奠者彻袭,奠,自西阶降出。下帷,内外俱坐哭。有国官、僚佐者,以官代哭;无者,以亲疏为之。夜则为燎于庭,厥明灭燎。
乃大敛。衣三十称,上服一称,冕具簪、导、缨,内丧则有花钗,衾一,西领南上。
设奠如小敛,甒加勺,篚在东南,笾、豆、俎皆有幂,用功布。
棺入,内外皆止哭,升棺于殡所,乃哭。熬八篚,黍、稷、粱、稻各二,皆加鱼、腊。烛俟于馔东,设盆盥于东阶东南。祝盥讫,升自阼阶,彻巾,执巾者以待于阼阶下。祝盥、赞者彻小敛之馔,降自西阶,设于序西南,当西霤,如设于堂上。乃适于东阶下新馔所,帷堂内外皆少退,立哭。御者敛,加冠若花钗,覆以衾。开帷,丧者东西凭哭如小敛,诸亲凭哭。敛者四人举床,男女从,奉尸敛于棺,乃加盖,覆以夷衾,内外皆复位如初。设熬谷,首足各一篚,傍各三篚,以木覆棺上,乃涂之,设帟于殡上,祝取铭置于殡。
乃奠。执巾、几席者升自阼阶,入设于室之西南隅,东面。又几、巾已加,赞者以馔升,入室,西面,设于席前。祝加巾于俎,奠者降自西阶以出。下帷,内外皆就位哭。
既殡,设灵座于下室西闲,东向,施床、几、桉、屏、帐、服饰,以时上膳羞及汤沐如平生。殷奠之日,不馈于下室。
庐在殡堂东廊下,近南,设苫块。齐衰于其南,为垩室,俱北户,翦蒲为席,不缘;大功又于其南,张帷,席以蒲;小功、缌麻又于其南,设床,席以蒲。妇人次于西房。
三日成服,内外皆哭,尽哀。乃降就次,服其服,无服者仍素服。相者引主人以下俱杖升,立于殡,内外皆哭。诸子孙跪哭尊者之前,祖父抚之,女子子对立而哭,唯诸父不抚。尊者出,主人以下降立阼阶。
朔望殷奠,馔于东堂下,瓦甒二,实醴及酒,角觯二,木柶一,少牢及腊三俎,二簋、二簠、二钘,六笾、六豆。其日,不馈于下室。
葬有期,前一日之夕,除苇障,设賔次于大门外之右,南向。启殡之日,主人及诸子皆去冠,以莅巾帕头,就位哭。祝衰服执功布,升自东阶,诣殡南,北向,内外止哭,三声噫嘻,乃曰:‘谨以吉辰启殡。’既告,内外哭。祝取铭置于重。掌事者升,彻殡涂,设席于柩东,升柩于席。又设席柩东,祝以功布升,拂柩,覆用夷衾,周设帷,开户东向。主人以下升,哭于帷东,西向,俱南上。诸祖父以下哭于帷东北壁下,诸祖母以下哭于帷西北壁下;外姻丈夫帷东上,妇人帷西。祝与进馔者各以奠升,设于柩东席上,祝酌醴奠之。
陈器用。启之夕,发引前五刻,捶一鼓为一严,陈布吉、凶仪仗,方相、志石、大棺车及明器以下,陈于柩车之前。一品引四、披六、铎左右各八、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二品三品引二、披四、铎左右各六、黼翣二、画翣二,四品五品引二、披二、铎左右各四、黼翣二、画翣二,六品至于九品披二、铎二、画翣二。
二刻顷,捶二鼓为二严,掌馔者彻启奠以出,内外俱立哭。执绋者皆入,掌事者彻帷,持翣者升,以翣障柩。执绋者升,执铎者夹西阶立,执纛者入,当西阶南,北面立。掌事者取重出,倚于门外之东。执旌者立于纛南,北面。捶三鼓为三严,灵车进于内门外,南向,祝以腰舆诣灵座前,西向跪告。腰舆降自西阶,以诣灵车。腰舆退。
执铎者振铎,降就阶间,南向。持翣者障以翣。执纛者却行而引,輴止则北面立;执旌者亦渐而南,輴止,北面。主人以下以次从。
輴在庭。輴至庭,主人及诸子以下立哭于輴东北,西向南上;祖父以下立哭于輴东北,南向西上;异姓之丈夫立哭于主人东南,西面北上。妇人以次从降,妻、妾、女子子以下立哭于輴西,东面南上;祖母以下立哭于輴西北,南向东上;异姓之妇人立哭于主妇西南,东面北上。内外之际,障以行帷。国官立哭于执绋者东,北面西上;僚佐立哭于执绋者西南,北面东上。祝帅执馔者设祖奠于輴东,如大敛。祝酌奠,进馔,北面跪曰:‘永迁之礼,灵辰不留,谨奉旋车,式遵祖道,尚飨。’
輴出,升车,执披者执前后披,绋者引輴出,旌先,纛次,主人以下从哭于輴后。輴出,到輀车,执绋者解属于輀车,设帷障于輴后,遂升柩。祝与执馔者设遣奠于柩东,如祖奠。
既奠,掌事者以蒲苇苞牲体下节五,以绳束之,盛以盘,载于舆前。方相、大棺车、輴车,明器舆、下帐舆、米舆、酒脯醢舆、苞牲舆、食舆为六舆,铭旌、纛、铎、輀车以次行。
賔有赠者,既祖奠,賔立于大门外西厢,东面,从者以篚奉玄𫄸立于西南,以马陈于賔东南,北首西上。相者入,受命出,西面曰:‘敢请事。’賔曰:‘某敢赗。’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执篚者奠,取币以授賔。牵马者先入,陈于輴车南,北首西上。賔入,由马西当輴车南,北面立,内外止哭。賔曰:‘某谥封若某位,将归幽宅,敢致赗。’乃哭,内外皆哭。主人拜稽颡。賔进輴东,西面,奠币于车上,西出,主人拜稽颡送之。
丧至于墓所,下柩。进輴车于柩车之后,张帷,下柩于輴。丈夫在西,凭以哭。卑者拜辞,主人以下妇人皆障以行帷,哭于羡道西,东面北上。
入墓。施行席于圹户内之西,执绋者属绋于輴,遂下柩于圹户内席上,北首,覆以夷衾。
輴出,持翣入,倚翣于圹内两厢,遂以帐张于柩东,南向。米、酒、脯于东北,食盘设于前,酰、醢设于盘南,苞牲置于四隅,明器设于右。
在圹。掌事者以玄𫄸授主人,主人授祝,奉以入,奠于灵座,主人拜稽颡。施铭旌、志石于圹门之内,掩户,设关钥,遂复土三。主人以下稽颡哭,退,俱就灵所哭。掌仪者祭后土于墓左。
反哭。既下柩于圹,捶一鼓为一严,掩户;捶二鼓为再严,内外就灵所;捶三鼓为三严,彻酒、脯之奠,追灵车于帷外,陈布仪仗如来仪。腰舆入,少顷出,诣灵车后。灵车发引,内外从哭如来仪。出墓门,尊者乘,去墓百步,卑者乘以哭。灵车至第西阶下,南向。祝以腰舆诣灵车后。少顷,升,入诣灵座前;主人以下从升,立于灵座东,西面南上;内外俱升。诸祖父以下哭于帷东北壁下,南面;妻及女子子以下妇人哭于灵西,东面;诸祖母以下哭于帷西北壁下,南面;外姻哭于南厢,丈夫帷东,妇人帷西,皆北面;吊者哭于堂上,西面。主人以下出就次,沐浴以俟虞,斩衰者沐而不栉。
虞。主用桑,长尺,方四寸,孔径九分,乌漆匮,置于灵座,在寝室内户西,东向,素几在右。设洗于西阶西南,瓦甒二、设于北牖下,醴、酒在东。丧者既沐,升灵所。主人及诸子倚杖于户外,入哭于位如初。馔入,如殷奠,升自东阶。主人盥手洗爵,酌醴,西面跪奠,哭止。祝跪读祝,主人哭拜,内外应拜者皆哭拜。乃出,杖降西阶,还次。间日再虞,后日三虞,礼如初。
小祥。毁庐为垩室,设蒲席。垩室者除之,席地。主人及诸子沐浴栉翦,去首绖,练冠,妻妾女子去腰绖。主用栗,祭如虞礼。
大祥之祭如小祥。间月而禫,释祥服,而禫祭如大祥。既祥而还外寝。妻妾女子还于寝。食有醢、酱,既禫而饮醴酒,食干肉。
祔庙,筮日。将祔,掌事者为埳室于始祖庙室西壁,主人及亚献以下散齐三日,致齐一日。前一日,主人以酒、脯告递迁之主,乃迁置于幄坐,又奠酒、脯以安神。掌馔者彻膳以出,掌庙者以次并神主纳于埳室。又设考之祔坐于曾祖室内东壁下,西向,右几。设主人位于东南,西面。设子孙位于南门内道东,北面西上。设亚献、终献位于主人东南。设掌事以下位于终献东南,俱西面北上。设赞唱者位于主人西南,西面。设酒尊于堂上室户之东南,北向西上。设洗于阼阶东南,北向,实爵三,巾二,加幂。其日,具少牢之馔二座,各俎三、簋二、簠二、钘二。酒尊二,其一实玄酒为上,其一实清酒次之。其笾豆,一品者各十二,二品、三品者各八。主人及行事者祭服。掌事者具腰舆,掌庙者、阍寺人立于庙庭,北面再拜,升自东阶,入,开埳室,出曾祖、曾祖妣神主置于座,降,出。执尊、罍、篚者入就位,祝进座前,西面告曰:‘以今吉辰,奉迁神主于庙。’执舆者以舆升,入,进舆于座前,祝纳神主于并,升舆,祝仍扶于左,降自西阶,子孙内外陪从于后。至庙门,诸妇人停于门外,周以行帷,俟祭讫而还。神主入自南门,升自西阶,入于室。诸子孙从升,立于室户西,重行东面,以北为上。行事者从入,各就位。舆诣室前,回舆西向。祝启并出神主,置于坐。舆降立于西阶下,东向。相者引主人以下降自东阶,各就位。祝立定,赞唱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掌馔者引馔入,升自东阶,入于室,各设于神座前。主人盥手,洗爵,升自东阶,酌醴酒,入室,进,北面跪,奠爵于曾祖神座前。主人出,取爵酌酒,入室,进,东面跪,奠于祖座前。出户,北面立。祝持版进于室户外之右,东向跪读祝文,主人再拜。祝进,入奠版于曾祖座。主人出,降,还本位。初,主人出,亚献盥手,洗爵,升,酌酒入,进,北面跪,奠于曾祖,又酌酒入,进,东面跪,奠于祖神座,出户,北面再拜讫,又入室,立于西壁下,东面再拜,出,降,复位。亚献将毕,终献入如亚献。祝入,彻豆,赞者皆再拜。主人及在位子孙以下出。掌馔者入,彻馔以出。掌庙者纳曾祖神主于埳室,出,又以腰舆升诸考神座前,纳主于并,置于舆,诣考庙,出神主置于座,进酒、脯之奠,少顷,彻之。祝纳神主于埳室。六品以下祔祭于正寝,礼略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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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一‧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声无形而乐有器。古之作乐者,知夫器之必有弊,而声不可以言传,惧夫器失而声遂亡也,乃多为之法以著之。故始求声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铢、两。此造律之本也。故为之长短之法,而著之于度;为之多少之法,而著之于量;为之轻重之法,而著之于权衡。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弊,则又总其法而著之于数。使其分寸、龠合、铢两皆起于黄锺,然后律、度、量、衡相用为表里,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因度、量、衡亦可以制律。不幸而皆亡,则推其法数而制之,用其长短、多少、轻重以相参考。四者既同,而声必至,声至后乐可作矣。夫物用于有形而必弊,声藏于无形而不竭,以有数之法求无形之声,其法具存。无作则已,苟有作者,虽去圣人于千万岁后,无不得焉。此古之君子知物之终始,而忧世之虑深,其多为之法而丁宁纤悉,可谓至矣。
三代既亡,礼乐失其本,至其声器、有司之守,亦以散亡。自汉以来,历代莫不有乐,作者各因其所学,虽清浊高下时有不同,然不能出于法数。至其所以用于郊庙、朝廷,以接人神之欢,其金石之响,歌舞之容,则各因其功业治乱之所起,而本其风俗之所由。
自汉、魏之乱,晋迁江南,中国遂没于夷狄。至隋灭陈,始得其乐器,稍欲因而有作,而时君褊迫,不足以堪其事也。是时郑译、牛弘、辛彦之、何妥、蔡子元、于普明之徒,皆名知乐,相与撰定。依京房六十律,因而六之,为三百六十律,以当一岁之日,又以一律为七音,音为一调,凡十二律为八十四调,其说甚详。而终隋之世,所用者黄锺一宫,五夏、二舞、登歌、房中等十四调而已。
记曰:‘功成作乐。’盖王者未作乐之时,必因其旧而用之。唐兴即用隋乐。武德九年,始诏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郎窦琎等定乐。初,隋用黄锺一宫,惟击七锺,其五锺设而不击,谓之哑锺。唐协律郎张文收乃依古断竹为十二律,高祖命与孝孙吹调五锺,叩之而应,由是十二锺皆用。孝孙又以十二月旋相为六十声、八十四调。其法,因五音生二变,因变征为正征,因变宫为清宫。七音起黄锺,终南吕,迭为纲纪。黄锺之律,管长九寸,王于中宫土。半之,四寸五分,与清宫合,五音之首也。加以二变,循环无间。故一宫、二商、三角、四变征、五征、六羽、七变宫,其声繇浊至清为一均。凡十二宫调,皆正宫也。正宫声之下,无复浊音,故五音以宫为尊。十二商调,调有下声一,谓宫也。十二角调,调有下声二,宫、商也。十二征调,调有下声三,宫、商、角也。十二羽调,调有下声四,宫、商、角、征也。十二变征调,居角音之后,正征之前。十二变宫调,在羽音之后,清宫之前。雅乐成调,无出七声,本宫递相用。唯乐章则随律定均,合以笙、磬,节以锺、鼓。乐既成,奏之。
太宗谓侍臣曰:‘古者圣人沿情以作乐,国之兴衰,未必由此。’御史大夫杜淹曰:‘陈将亡也,有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有伴侣曲,闻者悲泣,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以是观之,亦乐之所起。’帝曰:‘夫声之所感,各因人之哀乐。将亡之政,其民苦,故闻以悲。今玉树、伴侣之曲尚存,为公奏之,知必不悲。’尚书右丞魏徵进曰:‘孔子称:“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在音也。’十一年,张文收复请重正余乐,帝不许,曰:‘朕闻人和则乐和,隋末丧乱,虽改音律而乐不和。若百姓安乐,金石自谐矣。’
文收既定乐,复铸铜律三百六十、铜斛二、铜秤二、铜瓯十四、秤尺一。斛左右耳与臀皆方,积十而登,以至于斛,与古玉尺、玉斗同。皆藏于太乐署。武后时,太常卿武延秀以为奇玩,乃献之。及将考中宗庙乐,有司奏请出之,而秤尺已亡,其迹犹存,以常用度量校之,尺当六之五,量、衡皆三之一。至肃宗时,山东人魏延陵得律一,因中官李辅国献之,云:‘太常诸乐调皆下,不合黄锺,请悉更制诸锺磬。’帝以为然,乃悉取太常诸乐器入于禁中,更加磨剡,凡二十五日而成。御三殿观之,以还太常,然以汉律考之,黄锺乃太簇也,当时议者以为非是。
其后黄巢之乱,乐工逃散,金奏皆亡。昭宗即位,将谒郊庙,有司不知乐县制度。太常博士殷盈孙按周法以筭数除镈锺轻重高卬,黄锺九寸五分,倍应锺三寸三分半,凡四十八等。图上口项之量及径衡之围。乃命铸镈锺十二,编锺二百四十。宰相张濬为脩奉乐县使,求知声者,得处士萧承训等,校石磬,合而击拊之,音遂谐。
唐为国而作乐之制尤简,高祖、太宗即用隋乐与孝孙、文收所定而已。其后世所更者,乐章舞曲。至于昭宗,始得盈孙焉,故其议论罕所发明。若其乐歌庙舞,用于当世者,可以考也。
乐县之制。宫县四面,天子用之。若祭祀,则前祀二日,太乐令设县于坛南内壝之外,北向。东方、西方,磬虡起北,锺虡次之;南方、北方,磬虡起西,锺虡次之。镈锺十有二,在十二辰之位。树雷鼓于北县之内、道之左右,植建鼓于四隅。置柷、敔于县内,柷在右,敔在左。设歌锺、歌磬于坛上,南方北向。磬虡在西,锺虡在东。琴、瑟、筝、筑皆一,当磬虡之次,匏、竹在下。凡天神之类,皆以雷鼓;地祇之类,皆以灵鼓;人鬼之类,皆以路鼓。其设于庭,则在南,而登歌者在堂。若朝会,则加锺磬十二虡,设鼓吹十二案于建鼓之外。案设羽葆鼓一,大鼓一,金𬭚一,歌、箫、笳皆二。登歌,锺、磬各一虡,节鼓一,歌者四人,琴、瑟、筝、筑皆一,在堂上;笙、和、箫、篪、埙皆一,在堂下。若皇后享先蚕,则设十二大磬,以当辰位,而无路鼓。轩县三面,皇太子用之。若释奠于文宣王、武成王,亦用之。其制,去宫县之南面。判县二面,唐之旧礼,祭风伯、雨师、五岳、四渎用之。其制,去轩县之北面。皆植建鼓于东北、西北二隅。特县,去判县之西面,或陈于阶间,有其制而无所用。
凡横者为簨,植者为虡。虡以县锺磬,皆十有六,周人谓之一堵,而唐人谓之一虡。自隋以前,宫县二十虡。及隋平陈,得梁故事用三十六虡,遂用之。唐初因隋旧,用三十六虡。高宗蓬莱宫成,增用七十二虡。至武后时省之。开元定礼,始依古著为二十虡。至昭宗时,宰相张濬已修乐县,乃言,旧制,太清宫、南北郊、社稷及诸殿廷用二十虡,而太庙、含元殿用三十六虡,濬以为非古,而庙廷狭隘,不能容三十六,乃复用二十虡。而锺虡四,以当甲丙庚壬,磬虡四,以当乙丁辛癸,与开元礼异,而不知其改制之时。或说以锺磬应阴阳之位,此礼经所不着。
凡乐八音,自汉以来,惟金以锺定律吕,故其制度最详,其余七者,史官不记。至唐,独宫县与登歌、鼓吹十二案乐器有数,其余皆略而不着,而其物名具在。八音:一曰金,为镈锺,为编锺,为歌锺,为𬭚,为铙,为镯,为铎。二曰石,为大磬,为编磬,为歌磬。三曰土,为埙,为嘂,嘂,大埙也。四曰革,为雷鼓,为灵鼓,为路鼓,皆有鼗;为建鼓,为鼗鼓,为县鼓,为节鼓,为拊,为相。五曰丝,为琴,为瑟,为颂瑟,颂瑟,筝也;为阮咸,为筑。六曰木,为柷,为敔,为雅,为应。七曰匏,为笙,为竽,为巢,巢,大笙也;为和,和,小笙也。八曰竹,为箫,为管,为篪,为笛,为舂牍。此其乐器也。
初,祖孝孙已定乐,乃曰大乐与天地同和者也,制十二和,以法天之成数,号大唐雅乐:一曰豫和,二曰顺和,三曰永和,四曰肃和,五曰雍和,六曰寿和,七曰太和,八曰舒和,九曰昭和,十曰休和,十一曰正和,十二曰承和。用于郊庙、朝廷,以和人神。孝孙已卒,张文收以为十二和之制未备,乃诏有司釐定,而文收考正律吕,起居郎吕才协其声音,乐曲遂备。自高宗以后,稍更其曲名。开元定礼,始复遵用孝孙十二和,其著于礼者:
一曰豫和,以降天神。冬至祀圆丘,上辛祈谷,孟夏雩,季秋享明堂,朝日,夕月,巡狩告于圆丘,燔柴告至,封祀太山,类于上帝,皆以圜锺为宫,三奏;黄锺为角,太簇为征,姑洗为羽,各一奏,文舞六成。五郊迎气,黄帝以黄锺为宫,赤帝以函锺为征,白帝以太簇为商,黑帝以南吕为羽,青帝以姑洗为角,皆文舞六成。
二曰顺和,以降地祇。夏至祭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祇,春秋社,巡狩告社,宜于社,禅社首,皆以函锺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各三奏,文舞八成。望于山川,以蕤賔为宫,三奏。
三曰永和,以降人鬼。时享、禘祫,有事而告谒于庙,皆以黄锺为宫,三奏;大吕为角,太簇为征,应锺为羽,各二奏。文舞九成。祀先农,皇太子释奠,皆以姑洗为宫,文舞三成;送神,各以其曲一成。蜡兼天地人,以黄锺奏豫和,蕤賔、姑洗、太簇奏顺和,无射、夷则奏永和,六均皆一成以降神,而送神以豫和。
四曰肃和,登歌以奠玉帛。于天神,以大吕为宫;于地祇,以应锺为宫;于宗庙,以圜锺为宫;祀先农、释奠,以南吕为宫;望于山川,以函锺为宫。
五曰雍和,凡祭祀以入俎。天神之俎,以黄锺为宫;地祇之俎,以太簇为宫;人鬼之俎,以无射为宫。又以彻豆。凡祭祀,俎入之后,接神之曲亦如之。
六曰寿和,以酌献、饮福。以黄锺为宫。
七曰太和,以为行节。亦以黄锺为宫。凡祭祀,天子入门而即位,与其升降,至于还次,行则作,止则止。其在朝廷,天子将自内出,撞黄锺之锺,右五锺应,乃奏之。其礼毕,兴而入,撞蕤賔之锺,左五锺应,乃奏之。皆以黄锺为宫。
八曰舒和,以出入二舞,及皇太子、王公、群后、国老若皇后之妾御、皇太子之宫臣,出入门则奏之。皆以太簇之商。
九曰昭和,皇帝、皇太子以举酒。
十曰休和,皇帝以饭,以肃拜三老,皇太子亦以饭。皆以其月之律均。
十一曰正和,皇后受册以行。
十二曰承和,皇太子在其宫,有会以行。若驾出,则撞黄锺,奏太和。出太极门而奏采茨,至于嘉德门而止。其还也亦然。
初,隋有文舞、武舞,至祖孝孙定乐,更文舞曰治康,武舞曰凯安,舞者各六十四人。文舞:左籥右翟,与执纛而引者二人,皆委貌冠,黑素,绛领,广袖,白绔,革带,乌皮履。武舞:左干右戚,执旌居前者二人,执鼗执铎皆二人,金𬭚二,舆者四人,奏者二人,执铙二人,执相在左,执雅在右,皆二人夹导,服平冕,余同文舞。朝会则武弁,平巾帻,广袖,金甲,豹文绔,乌皮靴。执干戚夹导,皆同郊庙。凡初献,作文舞之舞;亚献、终献,作武舞之舞。太庙降神以文舞,每室酌献,各用其庙之舞。禘祫迁庙之主合食,则舞亦如之。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定凯安舞六变:一变象龙兴参墟;二变象克定关中;三变象东夏賔服;四变象江淮平;五变象猃狁伏从;六变复位以崇,象兵还振旅。
初,太宗时,诏秘书监颜师古等撰定弘农府君至高祖太武皇帝六庙乐曲舞名,其后变更不一,而自献祖而下庙舞,略可见也。献祖曰光大之舞,懿祖曰长发之舞,太祖曰大政之舞,世祖曰大成之舞,高祖曰大明之舞,太宗曰崇德之舞,高宗曰钧天之舞,中宗曰太和之舞,睿宗曰景云之舞,玄宗曰大运之舞,肃宗曰惟新之舞,代宗曰保大之舞,德宗曰文明之舞,顺宗曰大顺之舞,宪宗曰象德之舞,穆宗曰和宁之舞,敬宗曰大钧之舞,文宗曰文成之舞,武宗曰大定之舞,昭宗曰咸宁之舞。其余阙而不着。
唐之自制乐凡三:一曰七德舞,二曰九功舞,三日上元舞。
七德舞者,本名秦王破阵乐。太宗为秦王,破刘武周,军中相与作秦王破阵乐曲。及即位,宴会必奏之,谓侍臣曰:‘虽发扬蹈厉,异乎文容,然功业由之,被于乐章,示不忘本也。’右仆射封德彝曰:‘陛下以圣武戡难,陈乐象德,文容岂足道也!’帝矍然曰:‘朕虽以武功兴,终以文德绥海内,谓文容不如蹈厉,斯过矣。’乃制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交错屈伸,以象鱼丽、鹅鹳。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被银甲执戟而舞,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破阵乐’。后令魏徵与员外散骑常侍褚亮、员外散骑常侍虞世南、太子右庶子李百药更制歌辞,名曰七德舞。舞初成,观者皆扼腕踊跃,诸将上寿,群臣称万岁,蛮夷在庭者请相率以舞。太常卿萧瑀曰:‘乐所以美盛德形容,而有所未尽,陛下破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愿图其状以识。’帝曰:‘方四海未定,攻伐以平祸乱,制乐陈其梗概而已。若备写禽获,今将相有尝为其臣者,观之有所不忍,我不为也。’自是元日、冬至朝会庆贺,与九功舞同奏。舞人更以进贤冠,虎文袴,螣蛇带,乌皮靴,二人执旌居前。其后更号神功破阵乐。
九功舞者,本名功成庆善乐。太宗生于庆善宫,贞观六年幸之,宴从臣,赏赐闾里,同汉沛、宛。帝欢甚,赋诗,起居郎吕才被之管弦,名曰功成庆善乐。以童儿六十四人,冠进德冠,紫袴褶,长袖,漆髻,屣履而舞,号九功舞。进蹈安徐,以象文德。麟德二年诏‘郊庙、享宴奏文舞,用功成庆善乐,曳履,执绋,服袴褶,童子冠如故。武舞用神功破阵乐,衣甲,持戟,执纛者被金甲,八佾,加箫、笛、歌鼓,列坐县南,若舞即与宫县合奏。其宴乐二舞仍别设焉。’
上元舞者,高宗所作也。舞者百八十人,衣画云五色衣,以象元气。其乐有上元、二仪、三才、四时、五行、六律、七政、八风、九宫、十洲、得一、庆云之曲,大祠享皆用之。至上元三年,诏:‘惟圆丘、方泽、太庙乃用,余皆罢。’又曰:‘神功破阵乐不入雅乐,功成庆善乐不可降神,亦皆罢。’而郊庙用治康、凯安如故。
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奏:‘请作上元舞,兼奏破阵、庆善二舞。而破阵乐五十二遍,著于雅乐者二遍;庆善乐五十遍,著于雅乐者一遍;上元舞二十九遍,皆著于雅乐。’又曰:‘云门、大咸、大磬、大夏,古文舞也。大濩、大武,古武舞也。为国家者,揖让得天下,则先奏文舞;征伐得天下,则先奏武舞。神功破阵乐有武事之象,功成庆善乐有文事之象,用二舞,请先奏神功破阵乐。’初,朝会常奏破阵舞,高宗即位,不忍观之,乃不设。后幸九成宫,置酒,韦万石曰:‘破阵乐舞,所以宣扬祖宗盛烈,以示后世,自陛下即位,寝而不作者久矣。礼,天子亲总干戚,以舞先祖之乐。今破阵乐久废,群下无所称述,非所以发孝思也。’帝复令奏之,舞毕,叹曰‘不见此乐垂三十年,追思王业勤劳若此,朕安可忘武功邪!’群臣皆称万岁。然遇飨燕奏二乐,天子必避位,坐者皆兴。太常博士裴守真以谓‘奏二舞时,天子不宜起立’。诏从之。及高宗崩,改治康舞曰化康以避讳。武后毁唐太庙,七德、九功之舞皆亡,唯其名存。自后复用隋文舞、武舞而已。
燕乐。高祖即位,仍隋制设九部乐:燕乐伎,乐工舞人无变者。清商伎者,隋清乐也。有编锺、编磬、独弦琴、击琴、瑟、秦琵琶、卧箜篌、筑、筝、节鼓,皆一;笙、笛、箫、篪、方响、跋膝,皆二。歌二人,吹叶一人,舞者四人,并习巴渝舞。西凉伎,有编锺、编磬,皆一;弹筝、搊筝、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五弦、笙、箫、觱篥、小觱篥、笛、横笛、腰鼓、齐鼓、檐鼓,皆一;铜钹二,贝一。白舞一人,方舞四人。天竺伎,有铜鼓、羯鼓、都昙鼓、毛员鼓、觱篥、横笛、凤首箜篌、琵琶、五弦、贝,皆一;铜钹二,舞者二人。高丽伎,有弹筝、搊筝、凤首箜篌、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以蛇皮为槽,厚寸余,有鳞甲,楸木为面,象牙为捍拨,画国王形。又有五弦、义觜笛、笙、葫芦笙、箫、小觱篥、桃皮觱篥、腰鼓、齐鼓、檐鼓、龟头鼓、铁版、贝、大觱篥。胡旋舞,舞者立球上,旋转如风。龟兹伎,有弹筝、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笙、箫、觱篥、荅腊鼓、毛员鼓、都昙鼓、侯提鼓、鸡娄鼓、腰鼓、齐鼓、檐鼓、贝,皆一;铜钹二。舞者四人。设五方师子,高丈余,饰以方色。每师子有十二人,画衣,执红拂,首加红果,谓之师子郎。安国伎,有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正鼓、和鼓、铜钹,皆一;舞者二人。疏勒伎,有竖箜篌、琵琶、五弦、箫、横笛、觱篥、荅腊鼓、羯鼓、侯提鼓、腰鼓、鸡娄鼓,皆一;舞者二人。康国伎,有正鼓、和鼓,皆一;笛、铜钹,皆二。舞者二人。工人之服皆从其国。
隋乐每奏九部乐终,辄奏文康乐,一曰礼毕。太宗时,命削去之,其后遂亡。及平高昌,收其乐。有竖箜篌、铜角,一;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荅腊鼓、腰鼓、鸡娄鼓、羯鼓,皆二人。工人布巾,袷袍,锦襟,金铜带,画绔。舞者二人,黄袍袖,练襦,五色绦带,金铜耳珰,赤靴。自是初有十部乐。
其后因内宴,诏长孙无忌制倾杯曲,魏徵制乐社乐曲,虞世南制英雄乐曲。帝之破窦建德也,乘马名黄骢骠,及征高丽,死于道,颇哀惜之,命乐工制黄骢叠曲。四曲,皆宫调也。
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国所出,旧以木拨弹,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太宗悦甚,后人习为搊琵琶。
高宗即位,景云见,河水清,张文收采古谊为景云河清歌,亦名燕乐。有玉磬、方响、搊筝、筑、卧箜篌、大小箜篌、大小琵琶、大小五弦、吹叶、大小笙、大小觱篥、箫、铜钹、长笛、尺八、短笛,皆一;毛员鼓、连p鼓、桴鼓、贝,皆二。每器工一人,歌二人。工人绛袍,金带,乌靴。舞者二十人。分四部:一景云舞,二庆善舞,三破阵舞,四承天舞。景云乐,舞八人,五色云冠,锦袍,五色袴,金铜带。庆善乐,舞四人,紫袍,白袴。破阵乐,舞四人,绫袍,绛袴。承天乐,舞四人,进德冠,紫袍,白袴。景云舞,元会第一奏之。
高宗以琴曲寖绝,虽有传者,复失宫商,令有司脩习。太常丞吕才上言:‘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是知琴操曲弄皆合于歌。今以御雪诗为白雪歌。古今奏正曲复有送声,君唱臣和之义,以群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帝善之,乃命太常著于乐府。才复撰琴歌、白雪等曲,帝亦制歌词十六,皆著乐府。
帝将伐高丽,燕洛阳城门,观屯营教舞,按新征用武之势,名曰一戎大定乐,舞者百四十人,被五采甲,持矟而舞,歌者和之曰‘八纮同轨乐。’象高丽平而天下大定也。及辽东平,行军大总管李𪟝作夷美賔之曲以献。
调露二年,幸洛阳城南楼,宴群臣,太常奏六合还淳之舞,其容制不传。
高宗自以李氏老子之后也,于是命乐工制道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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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二‧志第十二  礼乐十二 自周、陈以上,雅郑淆杂而无别,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至唐更曰‘部当’。
凡所谓俗乐者,二十有八调:正宫、高宫、中吕宫、道调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锺宫为七宫;越调、大食调、高大食调、双调、小食调、歇指调、林锺商为七商;大食角、高大食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锺角、越角为七角;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仙吕调、黄锺羽、般涉调、高般涉为七羽。皆从浊至清,迭更其声,下则益浊,上则益清,慢者过节,急者流荡。其后声器寖殊,或有宫调之名,或以倍四为度,有与律吕同名,而声不近雅者。其宫调乃应夹锺之律,燕设用之。
丝有琵琶、五弦、箜篌、筝,竹有觱篥、箫、笛,匏有笙,革有杖鼓、第二鼓、第三鼓、腰鼓、大鼓,土则附革而为鞚,木有拍板、方响,以体金应石而备八音。倍四本属清乐,形类雅音,而曲出于胡部。复有银字之名,中管之格,皆前代应律之器也。后人失其传,而更以异名,故俗部诸曲,悉源于雅乐。
周、隋管弦杂曲数百,皆西凉乐也。鼓舞曲,皆龟兹乐也。唯琴工犹传楚、汉旧声及清调,蔡邕五弄、楚调四弄,谓之九弄。隋亡,清乐散缺,存者才六十三曲。其后传者:平调、清调,周房中乐遗声也;白雪,楚曲也;公莫舞,汉舞也;巴渝,汉高帝命工人作也;明君,汉元帝时作也;明之君,汉鞞舞曲也;铎舞,汉曲也;白鸠,吴拂舞曲也;白纻,吴舞也;子夜,晋曲也;前溪,晋车骑将军沈珫作也;团扇,晋王玟歌也;懊侬,晋隆安初谣也;长史变,晋司徒左长史王𫷷作也;丁督护,晋、宋间曲也;读曲,宋人为彭城王义康作也;乌夜啼,宋临川王义庆作也;石城,宋臧质作也;莫愁,石城乐所出也;襄阳,宋随王诞作也;乌夜飞,宋沈攸之作也;估客乐,齐武帝作也;杨叛,北齐歌也;骁壶,投壶乐也;常林欢,宋、梁间曲也;三洲,商人歌也;采桑,三洲曲所出也;玉树后庭花、堂堂,陈后主作也;泛龙舟,隋炀帝作也。又有吴声四时歌、雅歌、上林、凤雏、平折、命啸等曲,其声与其辞皆讹失,十不传其一二。
盖唐自太宗、高宗作三大舞,杂用于燕乐,其他诸曲出于一时之作,虽非纯雅,尚不至于淫放。武后之祸,继以中宗昏乱,固无足言者。玄宗为平王,有散乐一部,定韦后之难,颇有预谋者。及即位,命宁王主藩邸乐,以亢太常,分两朋以角优劣。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居新声、散乐、倡优之伎,有谐谑而赐金帛朱紫者,酸枣县尉袁楚客上疏极谏。
初,帝赐第隆庆坊,坊南之地变为池,中宗常泛舟以厌其祥。帝即位,作龙池乐,舞者十有二人,冠芙蓉冠,蹑履,备用雅乐,唯无磬。又作圣寿乐,以女子衣五色绣襟而舞之。又作小破阵乐,舞者被甲胄。又作光圣乐,舞者鸟冠、画衣,以歌王迹所兴。
又分乐为二部: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太常阅坐部,不可教者隶立部,又不可教者,乃习雅乐。
立部伎八:一安舞,二太平乐,三破阵乐,四庆善乐,五大定乐,六上元乐,七圣寿乐,八光圣乐。安舞、太平乐,周、隋遗音也。破阵乐以下皆用大鼓,杂以龟兹乐,其声震厉。大定乐又加金钲。庆善舞颛用西凉乐,声颇闲雅。每享郊庙,则破阵、上元、庆善三舞皆用之。
坐部伎六:一燕乐,二长寿乐,三天授乐,四鸟歌万岁乐,五龙池乐,六小破阵乐。天授、鸟歌,皆武后作也。天授,年名。鸟歌者,有鸟能人言万岁,因以制乐。自长寿乐以下,用龟兹舞,唯龙池乐则否。
是时,民间以帝自潞州还京师,举兵夜半诛韦皇后,制夜半乐、还京乐二曲。帝又作文成曲,与小破阵乐更奏之。其后,河西节度使杨敬忠献霓裳羽衣曲十二遍,凡曲终必遽,唯霓裳羽衣曲将毕,引声益缓。帝方浸喜神仙之事,诏道士司马承祯制玄真道曲,茅山道士李会元制大罗天曲,工部侍郎贺知章制紫清上圣道曲。太清宫成,太常卿韦縚制景云、九真、紫极、小长寿、承天、顺天乐六曲,又制商调君臣相遇乐曲。
初,隋有法曲,其音清而近雅。其器有铙、钹、锺、磬、幢箫、琵琶。琵琶圆体修颈而小,号曰‘奏汉子’,盖弦鼗之遗制,出于胡中,传为秦、汉所作。其声金、石、丝、竹以次作,隋炀帝厌其声澹,曲终复加解音。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宫女数百,亦为梨园弟子,居宜春北院。梨园法部,更置小部音声三十余人。帝幸骊山,杨贵妃生日,命小部张乐长生殿,因奏新曲,未有名,会南方进荔枝,因名曰荔枝香。
帝又好羯鼓,而宁王善吹横笛,达官大臣慕之,皆喜言音律。帝常称:‘羯鼓,八音之领袖,诸乐不可方也。’盖本戎羯之乐,其音太蔟一均,龟兹、高昌、疏勒、天竺部皆用之,其声焦杀,特异众乐。
开元二十四年,升胡部于堂上。而天宝乐曲,皆以边地名,若凉州、伊州、甘州之类。后又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明年,安禄山反,凉州、伊州、甘州皆陷吐蕃。
唐之盛时,凡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隶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总号音声人,至数万人。
玄宗又尝以马百匹,盛饰分左右,施三重榻,舞倾杯数十曲,壮士举榻,马不动。乐工少年姿秀者十数人,衣黄衫、文玉带,立左右。每千秋节,舞于勤政楼下,后赐宴设酺,亦会勤政楼。其日未明,金吾引驾骑,北衙四军陈仗,列旗帜,被金甲、短后绣袍。太常卿引雅乐,每部数十人,间以胡夷之技。内闲厩使引戏马,五坊使引象、犀,入场拜舞。宫人数百衣锦绣衣,出帷中,击雷鼓,奏小破阵乐,岁以为常。
千秋节者,玄宗以八月五日生,因以其日名节,而君臣共为荒乐,当时流俗多传其事以为盛。其后巨盗起,陷两京,自此天下用兵不息,而离宫苑囿遂以荒堙,独其余声遗曲传人间,闻者为之悲凉感动。盖其事适足为戒,而不足考法,故不复著其详。自肃宗以后,皆以生日为节,而德宗不立节,然止于群臣称觞上寿而已。
代宗繇广平王复二京,梨园供奉官刘日进制宝应长宁乐十八曲以献,皆宫调也。
大历元年,又有广平太一乐。凉州曲,本西凉所献也,其声本宫调,有大遍、小遍。贞元初,乐工康昆仑寓其声于琵琶,奏于玉宸殿,因号玉宸宫调,合诸乐,则用黄锺宫。
其后方镇多制乐舞以献。河东节度使马燧献定难曲。昭义军节度使王虔休以德宗诞辰未有大乐,乃作继天诞圣乐,以宫为调,帝因作中和乐舞。山南节度使于𬱖又献顺圣乐,曲将半,而行缀皆伏,一人舞于中,又令女伎为佾舞,雄健壮妙,号孙武顺圣乐。
文宗好雅乐,诏太常卿冯定采开元雅乐制云韶法曲及霓裳羽衣舞曲。云韶乐有玉磬四虡,琴、瑟、筑、箫、篪、籥、跋膝、笙、竽皆一,登歌四人,分立堂上下,童子五人,绣衣执金莲花以导,舞者三百人,阶下设锦筵,遇内宴乃奏。谓大臣曰:‘笙磬同音,沈吟忘味,不图为乐至于斯也。’自是臣下功高者,辄赐之。乐成,改法曲为仙韶曲。会昌初,宰相李德裕命乐工制万斯年曲以献。
大中初,太常乐工五千余人,俗乐一千五百余人。宣宗每宴群臣,备百戏。帝制新曲,教女伶数十百人,衣珠翠缇绣,连袂而歌,其乐有播皇猷之曲,舞者高冠方履,褒衣博带,趋走俯仰,中于规矩。又有葱岭西曲,士女蹹歌为队,其词言葱岭之民乐河、湟故地归唐也。
咸通间,诸王多习音声、倡优杂戏,天子幸其院,则迎驾奏乐。是时,藩镇稍复舞破阵乐,然舞者衣画甲,执旗斾,才十人而已。盖唐之盛时,乐曲所传,至其末年,往往亡缺。
周、隋与北齐、陈接壤,故歌舞杂有四方之乐。至唐,东夷乐有高丽、百济,北狄有鲜卑、吐谷浑、部落稽,南蛮有扶南、天竺、南诏、骠国,西戎有高昌、龟兹、疏勒、康国、安国,凡十四国之乐,而八国之伎,列于十部乐。
中宗时,百济乐工人亡散,岐王为太常卿,复奏置之,然音伎多阙。舞者二人,紫大袖裙襦、章甫冠、衣履。乐有筝、笛、桃皮觱篥、箜篌、歌而已。
北狄乐皆马上之声,自汉后以为鼓吹,亦军中乐,马上奏之,故隶鼓吹署。后魏乐府初有北歌,亦曰真人歌,都代时,命宫人朝夕歌之。周、隋始与西凉乐杂奏。至唐存者五十三章,而名可解者六章而已。一曰慕容可汗,二曰吐谷浑,三曰部落稽,四曰钜鹿公主,五曰白净王,六曰太子企喻也。其余辞多可汗之称,盖燕、魏之际鲜卑歌也。隋鼓吹有其曲而不同。贞观中,将军侯贵昌,并州人,世传北歌,诏隶太乐,然译者不能通,岁久不可辨矣。金吾所掌有大角,即魏之‘簸逻回’,工人谓之角手,以备鼓吹。
南蛮、北狄俗断发,故舞者以绳围首约发。有新声自河西至者,号胡音,龟兹散乐皆为之少息。
扶南乐,舞者二人,以朝霞为衣,赤皮鞋。天竺伎能自断手足,刺肠胃,高宗恶其惊俗,诏不令入中国。睿宗时,婆罗门国献人倒行以足舞,仰植铦刀,俯身就锋,历脸下,复植于背,觱篥者立腹上,终曲而不伤。又伏伸其手,二人蹑之,周旋百转。开元初,其乐犹与四夷乐同列。
贞元中,南诏异牟寻遣使诣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言欲献夷中歌曲,且令骠国进乐。皋乃作南诏奉圣乐,用黄锺之均,舞六成,工六十四人,赞引二人,序曲二十八叠,执羽而舞‘南诏奉圣乐’字,曲将终,雷鼓作于四隅,舞者皆拜,金声作而起,执羽稽首,以象朝觐。每拜跪,节以钲鼓。又为五均:一曰黄锺,宫之宫;二曰太蔟,商之宫;三曰姑洗,角之宫;四曰林锺,征之宫;五曰南吕,羽之宫。其文义繁杂,不足复纪。德宗阅于麟德殿,以授太常工人,自是殿庭宴则立奏,宫中则坐奏。
十七年,骠国王雍羌遣弟悉利移、城王舒难陀献其国乐,至成都,韦皋复谱次其声,又图其舞容、乐器以献。凡工器二十有二,其音八:金、贝、丝、竹、匏、革、牙、角,大抵皆夷狄之器,其声曲不隶于有司,故无足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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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三上‧志第十三上  仪卫上 唐制,天子居曰‘衙’,行曰‘驾’,皆有卫有严。羽葆、华盖、旌旗、罕毕、车马之众盛矣,皆安徐而不哗。其人君举动必以扇,出入则撞锺,庭设乐宫,道路有卤簿、鼓吹。礼官百司必备物而后动,盖所以为慎重也。故慎重则尊严,尊严则肃恭。夫仪卫所以尊君而肃臣,其声容文采,虽非三代之制,至其盛也,有足取焉。
衙。
凡朝会之仗,三卫番上,分为五仗,号衙内五卫。一曰供奉仗,以左右卫为之。二曰亲仗,以亲卫为之。三曰勋仗,以勋卫为之。四曰翊仗,以翊卫为之。皆服鹖冠、绯衫袷。五曰散手仗,以亲、勋、翊卫为之,服绯絁裲裆,绣野马。皆带刀捉仗,列坐于东西廊下。
每月以四十六人立内廊阁外,号曰内仗。以左右金吾将军当上,中郎将一人押之,有押官,有知队仗官。朝堂置左右引驾三卫六十人,以左右卫、三卫年长彊直能纠劾者为之,分五番。有引驾佽飞六十六人,以佽飞、越骑、步射为之,分六番,每番皆有主帅一人。坐日引驾升殿,金吾大将军各一人押之,号曰押引驾官。中郎将、郎将各一人,检校引驾事。又有千牛仗,以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为之。千牛备身冠进德冠、服袴褶;备身左右服如三卫。皆执御刀、弓箭,升殿列御座左右。
内外诸门以排道人带刀捉仗而立,号曰立门仗。宣政左右门仗、内仗,皆分三番而立,号曰交番仗。诸卫有挟门队、长枪队。承天门内则左右卫挟门队列东西廊下,门外则左右骁卫挟门队列东西廊下。长乐、永安门内则左右威卫挟门队列东西廊下,门外则左右领军卫挟门队列东西廊下。嘉德门内则左右武卫挟门队列东西廊下。车驾出皇城,则挟门队皆从。长枪队有漆枪、木枪、白檊枪、朴头枪。
每夜,第一咚咚,诸队仗佩弓箭、胡禄,出铺立廊下,按矟、张弓、捻箭、彀弩。第二咚咚后,击锺讫,持更者举矟,锺声绝则解仗。一点,持更人按矟,持弓者稳箭唱号,诸卫仗队皆分更行探。宿卫门阁仗队,鍪、甲、蕞,擐左襻,余仗队唯持更人蕞一具,供奉、散手仗亦持更、蕞、甲。
每朝,第一咚咚讫,持更矟皆举,张弓者摄箭收弩,立门队及诸队仗皆立于廊下。第二咚咚声绝,按矟、弛弓、收铺,诸门挟门队立于阶下。复一刻,立门仗皆复旧,内外仗队立于阶下。
元日、冬至大朝会、宴见蕃国王,则供奉仗、散手仗立于殿上;黄麾仗、乐县、五路、五副路、属车、舆辇、伞二、翰一,陈于庭;扇一百五十有六,三卫三百人执之,陈于两箱。
黄麾仗,左右厢各十二部,十二行。第一行,长戟,六色氅,领军卫赤氅,威卫青氅、黑氅,武卫鹜氅,骁卫白氅,左右卫黄氅,黄地云花袄、冒。第二行,仪锽,五色幡,赤地云花袄、冒。第三行,大矟,小孔雀氅,黑地云花袄、冒。第四行,小戟、刀、楯,白地云花袄、冒。第五行,短戟,大五色鹦鹉毛氅,青地云花袄、冒。第六行,细射弓箭,赤地四色云花袄、冒。第七行,小矟,小五色鹦鹉毛氅,黄地云花袄、冒。第八行,金花朱縢格楯刀,赤地云花袄、冒。第九行,戎,鸡毛氅,黑地云花袄、冒。第十行,细射弓箭,白地云花袄、冒。第十一行,大鋋,白毦,青地云花袄、冒。第十二行,金花绿縢格楯刀,赤地四色云花袄、冒。十二行皆有行縢、鞋、袜。
前黄麾仗,首左右厢各二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各一人,领主帅各十人,师子袍、冒。次左右厢皆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威卫果毅都尉各一人,领主帅各十人,豹文袍、冒。次厢各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厢各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当御厢各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后厢各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骁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后厢各二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武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后左右厢各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威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后左右厢各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威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后左右厢各一部,部十二行,行十人,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十人。次尽后左右厢,军卫、主帅各十人护后,被师子文袍、冒。
左右领军卫黄麾仗,首尾厢皆绛引旛,二十引前,十掩后。十厢各独揭鼓十二重,重二人,赤地云花袄、冒,行縢、鞋、袜,居黄麾仗外。
每黄麾仗一部,鼓一,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左右领军卫大将军各一人检校,被绣袍。
次左右卫黄旗仗立于两阶之次,鍪、甲、弓、箭、刀、楯皆黄,队有主帅以下四十人,皆戎服,被大袍,二人引旗,一人执,二人夹,二十人执矟,余佩弩、弓箭。第一麟旗队,第二角端旗队,第三赤熊旗队,折冲都尉各一人检校,戎服,被大袍,佩弓箭、横刀。又有夹毂队,厢各六队,队三十人,胡木鍪、毦、蜀铠、悬铃、覆膊、锦臂韝、白行縢、紫带、鞋袜,持 408e.gif 、楯、刀;厢各折冲都尉一人、果毅都尉二人检校,冠进德冠,被紫縚连甲、绯绣葵花文袍。第一队、第四队,朱质鍪、铠,绯绔。第二队、第五队,白质鍪、铠,紫绔。第三队、第六队,黑质鍪、铠,皂绔。
次左右骁卫赤旗仗,坐于东西廊下,鍪、甲、弓、箭、刀、楯皆赤,主帅以下如左右卫。第一凤旗队,第二飞黄旗队,折冲都尉各一人检校。第三吉利旗队,第四兕旗队,第五太平旗队,果毅都尉各一人检校。
又有亲、勋、翊卫仗,厢各三队压角,队皆有旗,一人执,二人引,二人夹,校尉以下翊卫以上三十五人,皆平巾帻、绯裲裆、大口绔,带横刀;执矟二十人,带弩四人,带弓箭十一人。第一队凤旗,大将军各一人主之。第二队飞黄旗,将军各一人主之。第三队吉利旗,郎将一人主之。
次左右武卫白旗仗,居骁卫之次,鍪、甲、弓、箭、刀、楯皆白,主帅以下如左右卫。第一五牛旗队,黄旗居内,赤青居左,白黑居右,各八人执。第二飞麟旗队,第三𫘝𫘨旗队,第四鸾旗队,果毅都尉各一人检校。第五犀牛旗队,第六鵔鸃旗队,第七骐𬴊旗队,第八騼 4bb7.gif 旗队,折冲都尉各一人检校。持钑队,果毅都尉各一人、校尉二人检校。前队执银装长刀,紫黄绶纷。绛引旛一,金节十二,分左右。次罕、毕、朱雀幢、叉,青龙、白虎幢,道盖、叉,各一。自绛引旛以下,执者服如黄麾。执罕、毕及幢者,平陵冠、朱衣、革带。左罕右毕,左青龙右白虎。称长一人,出则告警,服如黄麾。钑、戟队各一百四十四人,分左右三行应跸,服如黄麾。果毅执青龙等旗,将军各一人检校;旅帅二人执银装长刀,紫黄绶纷,检校后队。
次左右威卫黑旗仗,立于阶下,鍪、甲、弓、箭、楯、矟皆黑,主帅以下如左右卫。第一黄龙负图旗队,第二黄鹿旗队,第三驺牙旗队,第四苍乌旗队,果毅都尉各一人检校。
次左右领军卫青旗仗,居威卫之次,鍪、甲、弓、箭、楯、矟皆青,主帅以下如左右卫。第一应龙旗队,第二玉马旗队,第三三角兽旗队,果毅都尉各一人检校;第四白狼旗队,第五龙马旗队,第六金牛旗队,折冲都尉各一人检校。
又有殳仗、步甲队,将军各一人检校。殳仗左右厢千人,厢别二百五十人执殳,二百五十人执叉,皆赤地云花袄、冒,行縢、鞋袜。殳、叉以次相间。左右领军卫各一百六十人,左右武卫各一百人,左右威卫、左右骁卫、左右卫各八十人。左右厢有主帅三十八人,平巾帻、绯裲裆、大口绔,执仪刀。厢有左右卫各三人,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各四人,以主殳仗,被豹文袍、冒;领军卫,师子文袍。步甲队从左右厢各四十八,前后皆二十四。每队折冲都尉一人主之,被绣袍。每队一人,戎服大袍,带横刀执旗;二人引,二人夹,皆戎服大袍,带弓箭横刀。队别三十人,被甲、臂韝、行縢、鞋袜。每一队鍪、甲、覆膊,执弓箭,一队胡木鍪及毦、蜀铠、覆膊,执刀、楯、,左右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之。至第十二队与前同。
次左右金吾卫辟邪旗队,折冲都尉各一人检校。又有清游队、朱雀队、玄武队。清游队建白泽旗二,各一人执,带横刀;二人引,二人夹,皆带弓箭、横刀。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各一人,带弓箭、横刀,各领四十人,皆带横刀,二十人持矟,四人持弩,十六人带弓箭。朱雀队建朱雀旗,一人执,引、夹皆二人,金吾卫折冲都尉一人主之,领四十人,二十人持矟,四人持弩,十六人带弓箭,又二人持 408d.gif 矟。诸卫挟门队、长枪队与诸队相间。
朝日,殿上设黼扆、蹑席、熏炉、香案。御史大夫领属官至殿西庑,从官朱衣传呼,促百官就班,文武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立于东西朝堂砖道以莅之。平明,传点毕,内门开。监察御史领百官入,夹阶,监门校尉二人执门籍,曰:‘唱籍’。既视籍,曰:‘在’。入毕而止。次门亦如之。序班于通干、观象门南,武班居文班之次。入宣政门,文班自东门而入,武班自西门而入,至阁门亦如之。夹阶校尉十人同唱,入毕而止。宰相、两省官对班于香案前,百官班于殿庭左右,巡使二人分莅于钟鼓楼下,先一品班,次二品班,次三品班,次四品班,次五品班。每班,尚书省官为首。武班供奉者立于横街之北,次千牛中郎将,次千牛将军,次过状中郎将一人,次接状中郎将一人,次押柱中郎将一人,次押柱中郎一人,次排阶中郎将一人,次押散手仗中郎将一人,次左右金吾卫大将军。凡殿中省监、少监,尚衣、尚舍、尚辇奉御,分左右随伞、扇而立。东宫官居上台官之次,王府官又次之,唯三太、三少、賔客、庶子、王傅随本品。侍中奏‘外办’,皇帝步出西序门,索扇,扇合。皇帝升御座,扇开。左右留扇各三。左右金吾将军一人奏‘左右厢内外平安’。通事舍人赞宰相两省官再拜,升殿。内谒者承旨唤仗,左右羽林军勘以木契,自东西阁而入。内侍省五品以上一人引之,左右卫大将军、将军各一人押之。二十人以下入,则不带仗。三十人入,则左右厢监门各二人,千牛备身各四人,三卫各八人,金吾一人。百人入,则左右厢监门各六人,千牛备身各四人,三卫三十三人,金吾七人。二百人,则增以左右武卫、威卫、领军卫、金吾卫、翊卫等。凡仗入,则左右厢加一人监捉永巷,御刀、弓箭。及三卫带刀入,则曰‘仗入’;三卫不带刀而入,则曰‘监引入’。朝罢,皇帝步入东序门,然后放仗。内外仗队,七刻乃下。常参、辍朝日,六刻即下。宴蕃客日,队下,复立半仗于两廊。朔望受朝及蕃客辞见,加纛、矟队,仪仗减半。凡千牛仗立,则全仗立。太阳亏,昏尘大雾,则内外诸门皆立仗。泥雨,则延三刻传点。
驾。
大驾卤簿。天子将出,前二日,太乐令设宫县之乐于庭。昼漏上五刻,驾发。前发七刻,击一鼓为一严。前五刻,击二鼓为再严,侍中版奏‘请中严’。有司陈卤簿。前二刻,击三鼓为三严,诸卫各督其队与钑、戟以次入陈殿庭。通事舍人引群官立朝堂,侍中、中书令以下奉迎于西阶,侍中负宝,乘黄令进路于太极殿西阶南向,千牛将军一人执长刀立路前北向,黄门侍郎一人立侍臣之前,赞者二人。既外办,太仆卿摄衣而升,正立执辔。天子乘舆以出,降自西阶,曲直华盖,警跸,侍卫,千牛将军前执辔,天子升路,太仆卿授绥,侍中、中书令以下夹侍。
黄门侍郎前奏‘请发’。銮驾动,警跸,鼓传音,黄门侍郎与赞者夹引而出,千牛将军夹路而趋。驾出承天门,侍郎乘马奏‘驾少留,敕侍臣乘马’。侍中前承制,退称:‘制曰可’。黄门侍郎退称:‘侍臣乘马。’赞者承传,侍臣皆乘。侍卫之官各督其属左右翊驾,在黄麾内。符宝郎奉六宝与殿中后部从,在黄钺内。侍中、中书令以下夹侍路前,赞者在供奉官内。
侍臣乘毕,侍郎奏‘请车右升’。侍中前承制,退称:‘制曰可’。侍郎复位,千牛将军升。侍郎奏‘请发’。万年县令先导,次京兆牧、太常卿、司徒、御史大夫、兵部尚书,皆乘路,卤簿如本品。
次清游队。次左右金吾卫大将军各一人,带弓箭横刀,检校龙旗以前朱雀等队,各二人持矟,骑夹。次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各一人,带弓箭横刀,领夹道铁甲佽飞。次虞候佽飞四十八骑,平巾帻、绯裲裆、大口绔,带弓箭、横刀,夹道分左右,以属黄麾仗。次外铁甲佽飞二十四人,带弓箭、横刀,甲骑具装,分左右厢,皆六重,以属步甲队。
次朱雀队。次指南车、记里鼓车、白鹭车、鸾旗车、辟恶车、皮轩车,皆四马,有正道匠一人,驾士十四人,皆平巾帻、大口绔、绯衫。太卜令一人,居辟恶车,服如佽飞,执弓箭。左金吾卫队正一人,居皮轩车,服平巾帻、绯裲裆,银装仪刀,紫黄绶纷,执弩。次引驾十二重,重二人,皆骑,带横刀。自皮轩车后,属于细仗前,矟、弓箭相间,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之。
次鼓吹。次黄麾仗一,执者武弁、朱衣、革带,二人夹。次殿中侍御史二人导。次太史监一人,书令史一人,骑引相风、行漏舆。次相风舆,正道匠一人,舆士八人,服如正道匠。次㭎鼓、金钲,司辰、典事匠各一人,刻漏生四人,分左右。次行漏舆,正道匠一人,舆士十四人。
次持钑前队。次御马二十四,分左右,各二人驭。次尚乘奉御二人,书令史二人,骑从。
次左青龙右白虎旗,执者一人,服如正道匠,引、夹各二人,皆骑。次左右卫果毅都尉各一人,各领二十五骑,二十人执矟,四人持弩,一人带弓箭,行仪刀仗前。次通事舍人,四人在左,四人在右。侍御史,一人在左,一人在右。御史中丞,一人在左,一人在右。左拾遗一人在左,右拾遗一人在右。左补阙一人在左,右补阙一人在右。起居郎一人在左,起居舍人一人在右。谏议大夫,一人在左,一人在右。给事中二人在左,中书舍人二人在右。黄门侍郎二人在左,中书侍郎二人在右。左散骑常侍一人在左,右散骑常侍一人在右。侍中二人在左,中书令二人在右。通事舍人以下,皆一人从。次香蹬一,有衣,绣以黄龙,执者四人,服如折冲都尉。
次左右卫将军二人,分左右,领班剑、仪刀,各一人从。次班剑、仪刀,左右厢各十二行:第一左右卫亲卫各五十三人,第二左右卫亲卫各五十五人,第三左右卫勋卫各五十七人,第四左右卫勋卫各五十九人,各执金铜装班剑,𫄸朱绶纷;第五左右卫翊卫各六十一人,第六左右卫翊卫各六十三人,第七左右卫翊卫各六十五人,第八左右骁卫各六十七人,各执金铜装仪刀,绿綟绶纷;第九左右武卫翊卫各六十九人,第十左右威卫翊卫各七十一人,第十一左右领军卫翊卫各七十三人,第十二左右金吾卫翊卫各七十五人,各执银装仪刀,紫黄绶纷。自第一行有曲折三人陪后门,每行加一人,至第十二行曲折十四人。
次左右厢,诸卫中郎将主之,执班剑、仪刀,领亲、勋、翊卫。次左右卫郎将各一人,皆领散手翊卫三十人,佩横刀,骑,居副仗矟翊卫内。次左右骁卫郎将各一人,各领翊卫二十八人,甲骑具装,执副仗矟,居散手卫外。次左右卫供奉中郎将、郎将四人,各领亲、勋、翊卫四十八人,带横刀,骑,分左右,居三卫仗内。
次玉路,驾六马,太仆卿驭之,驾士三十二人。凡五路,皆有副。驾士皆平巾帻、大口绔,衫从路色。玉路,服青衫。千牛卫将军一人陪乘,执金装长刀,左右卫大将军各一人骑夹,皆一人从,居供奉官后。次千牛卫将军一人,中郎将二人,皆一人从。次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二人,骑,居玉路后,带横刀,执御刀、弓箭。次御马二,各一人驭。次左右监门校尉二人,骑,执银装仪刀,居后门内。
次衙门旗,二人执,四人夹,皆骑,赤綦袄、黄冒、黄袍。次左右监门校尉各十二人,骑,执银装仪刀,督后门,十二行,仗头皆一人。次左右骁卫、翊卫各三队,居副仗矟外。次左右卫夹毂,厢各六队。
次大伞二,执者骑,横行,居衙门后。次雉尾障扇四,执者骑,夹伞。次腰舆,舆士八人。次小团雉尾扇四,方雉尾扇十二,花盖二,皆执者一人,夹腰舆。自大伞以下,执者服皆如折冲都尉。次掌辇四人,引辇。次大辇一,主辇二百人,平巾帻、黄丝布衫、大口绔、紫诞带、紫行縢、鞋袜。尚辇奉御二人,主腰舆,各书令史二人骑从。
次殿中少监一人,督诸局供奉事,一人从。次诸司供奉官。次御马二十四,各二人驭,分左右。次尚乘直长二人,平巾帻、绯袴褶,书令史二人骑从,居御马后。
次后持钑队。次大伞二,雉尾扇八,夹伞左右横行。次小雉尾扇、朱画团扇,皆十二,左右横行。次花盖二,叉二。次俾倪十二,左右横行。次玄武幢一,叉一,居绛麾内。次绛麾二,左右夹玄武幢。次细矟十二,孔雀为毦,左右横行,居绛麾后。自钑、戟以下,执者服如黄麾仗,唯玄武幢执者服如罕、毕。
次后黄麾,执者一人,夹二人,皆骑。次殿中侍御史二人,分左右,各令史二人骑从,居黄麾后。次大角。次方辇一,主辇二百人。次小辇一,主辇六十人。次小舆一,奉舆十二人,服如主辇。次尚辇直长二人,分左右,检校辇舆,皆书令史二人骑从。次左右武卫五牛旗舆五,赤青居左,黄居中,白黑居右,皆八人执之,平巾帻、大口绔,衫从旗色,左右威卫队正各一人主之,骑,执银装长刀。
次乘黄令一人,丞一人,分左右,检校玉路,皆府史二人骑从。次金路、象路、革路、木路,皆驾六马,驾士三十二人。次五副路,皆驾四马,驾士二十八人。次耕根车,驾六马,驾士三十二人。次安车、四望车,皆驾四马,驾士二十四人。次羊车,驾果下马一,小史十四人。次属车十二乘,驾牛,驾士各八人。次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四省局官各一人,骑,分左右夹属车,各五人从,唯符宝以十二人从。次黄钺车,上建黄钺,驾二马,左武卫队正一人在车,驾士十二人。次豹尾车,驾二马,右武卫队正一人在车,驾士十二人。
次左右威卫折冲都尉各一人,各领掩后二百人步从,五十人为行,大戟五十人,刀、楯、五十人,弓箭五十人,弩五十人,皆黑鍪、甲、覆膊、臂韝,横行。次左右领军卫将军二人,领步甲队及殳仗,各二人执矟从。次前后左右厢步甲队。次左右厢黄麾仗。次左右厢殳仗。
次诸卫马队,左右厢各二十四。自十二旗后,属于玄武队,前后有主帅以下四十人,皆戎服大袍,二人引旗,一人执,二人夹,二十人执矟,余佩弩、弓箭。第一辟邪旗,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之,皆戎服大袍,佩弓箭、横刀,骑。第二应龙旗,第三玉马旗,第四三角兽旗,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之。第五黄龙负图旗,第六黄鹿旗,左右威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之。第七飞麟旗,第八𫘝𫘨旗,第九鸾旗,左右武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之。第十凤旗,第十一飞黄旗,左右骁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之。第十二麟旗,第十三角端旗,以当御,第十四赤熊旗,左右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之。第十五兕旗,第十六太平旗,左右骁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之。第十七犀牛旗,第十八鵔鸃旗,第十九騼旗,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之。第二十驺牙旗,第二十一苍乌旗,左右威卫果毅都尉各一人主之。第二十二白狼旗,第二十三龙马旗,第二十四金牛旗,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各一人主之。其服皆如第一。
次玄武队。次衙门一,居玄武队前、大戟队后,执者二人,夹四人,皆骑,分左右,赤綦袄,黄袍,黄冒。次衙门左右厢,厢有五门,执、夹人同上。第一门,居左右威卫黑质步甲队之后,白质步甲队之前。第二门,居左右卫步甲队之后,左右领军卫黄麾仗之前。第三门,居左右武卫黄麾仗之后,左右骁卫黄麾仗之前。第四门,居左右领军卫黄麾仗之后,左右卫步甲队之前。第五门,居左右武卫白质步甲队之后,黑质步甲队之前。五门别当步甲队黄麾仗前、马队后,各六人分左右,戎服大袍,带弓箭、横刀。
凡衙门皆监门校尉六人,分左右,执银装长刀,骑。左右监门卫大将军、将军、中郎将,厢各巡行。校尉二人,往来检校诸门。中郎将各一人骑从。左右金吾卫将军循仗检校,各二人执矟骑从。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纠察仗内不法,各一人骑从。
驾所至,路南向,将军降立于路右,侍中前奏‘请降路’。天子降,乘舆而入,伞、扇、华盖,侍卫。
驾还,一刻,击一鼓为一严,仗卫还于涂。三刻,击二鼓为再严,将士布队仗,侍中奏‘请中严’。五刻,击三鼓为三严,黄门侍郎奏‘请驾发’。鼓传音,驾发,鼓吹振作。入门,太乐令命击蕤賔之锺,左五锺皆应。鼓柷,奏采茨之乐。至太极门,戛敔,乐止。既入,鼓柷,奏太和之乐。回路南向,侍中请降路,乘舆乃入,伞、扇,侍御,警跸如初。至门,戛敔,乐止。皇帝入,侍中版奏‘请解严’。叩钲,将士皆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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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三下‧志第十三下  仪卫下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出,尚仪版奏‘请中严’。尚服率司仗布侍卫,司賔列内命妇于庭,西向北上,六尚以下诣室奉迎,尚服负宝,内仆进车于阁外,尚仪版奏‘外办’。驭者执辔,太皇太后乘舆以出,华盖,侍卫,警跸,内命妇从。
出门,太皇太后升车,从官皆乘马,内命妇、宫人以次从。清游队,旗一,执者一人,佩横刀,引、夹皆二人,佩弓箭、横刀,骑。次金吾卫折冲都尉一人,佩横刀、弓箭;领骑四十,亦佩横刀,夹折冲;执矟二十人,持弩四人,佩弓箭十六人,持 408d.gif 矟、刀二人。次虞候佽飞二十八人,骑,佩弓箭、横刀,夹道分左右,以属黄麾仗。
次内仆令一人在左,丞一人在右,各书令史二人骑从。次黄麾一,执者一人,夹道二人,皆骑。次左右厢黄麾仗,厢皆三行,行百人。第一短戟,五色氅,执者黄地白花綦袄、冒。第二戈,五色氅,执者赤地黄花綦袄、冒。第三锽,五色旛,执者青地赤花綦袄、冒。左右卫、左右威卫、左右武卫、左右骁卫、左右领军卫各三行,行二十人,每卫以主帅六人主之,皆豹文袍、冒,执𨱎石装长刀,骑,唯左右领军卫减三人。每卫果毅都尉一人,被绣袍,各一人从;左右领军卫有绛引幡,引前者三,掩后者三。
次内谒者监四人,给事二人,内常侍二人,内侍少监二人,骑,分左右,皆有内给使一人从。次内给使百二十人,平巾帻、大口绔、绯裲裆,分左右,属于宫人车。
次偏扇、团扇、方扇皆二十四,宫人执之,衣彩大袖裙襦、彩衣、革带、履,分左右。次香蹬一,内给使四人舆之,居重翟车前。
次重翟车,驾四马,驾士二十四人。次行障六,次坐障三,皆左右夹车,宫人执之,服同执扇。次内寺伯二人,领寺人六人,执御刀,服如内给使,夹重翟车。次腰舆一,执者八人,团雉尾扇二,夹舆。次大伞四。次雉尾扇八,左右横行,为二重。次锦花盖二,单行。次小雉尾扇、朱画团扇皆十二,横行。次锦曲盖二十,横行,为二重。次锦六柱八,分左右。自腰舆以下,皆内给使执之。
次宫人车。次绛麾二,分左右。次后黄麾一,执者一人,夹二人,皆骑。次供奉宫人,在黄麾后。
次厌翟车、翟车、安车,皆驾四马,驾士各二十四人;四望车,驾士二十二人;金根车,驾牛,驾士十二人。
次左右厢衙门各二,每门二人执,四人夹,皆赤綦袄,黄袍、冒,骑。
次左右领军卫,厢皆一百五十人,执殳,赤地黄花綦袄、冒,前属于黄麾仗,后尽卤簿;厢各主帅四人主之,皆黄袍、冒,执𨱎石装长刀,骑;折冲都尉二人,检校殳仗,皆一人骑从。次衙门一,尽卤簿后殳仗内正道,每门监门校尉二人主之,执银装长刀;厢各有校尉一人,骑,佩银横刀,往来检校。御马减大驾之半。
太皇太后将还,三严,内典引引外命妇出次,就位;司賔引内命妇出次,序立大次之前。既外办,驭者执辔。太皇太后乘舆出次,华盖、警跸、侍卫如初。内命妇以下乘车以从。车驾入,内典引引外命妇退,驾至正殿门外,车驾南向,尚仪前奏‘请降车’。将士还。
皇太子出,则卤簿陈于重明门外。其日三刻,宫臣皆集于次,左庶子版奏‘请中严’。典谒引宫臣就位,侍卫官服其器服,左庶子负玺诣阁奉迎,仆进车若辇于西阁外,南向,内率一人执刀立车前,北向,中允一人立侍臣之前,赞者二人立中允之前。前二刻,诸卫之官诣阁奉迎,宫臣应从者各出次,立于门外,文东武西,重行北向北上。
左庶子版奏‘外办’,仆升正位执辔,皇太子乘舆而出,内率前执辔,皇太子升车,仆立授绥,左庶子以下夹侍。中允奏‘请发’,车动,赞者夹引而出,内率夹车而趋,出重明门,中允奏‘请停车,侍臣上马’。左庶子前承令,退称:‘令曰诺’。中允退称:‘侍臣上马。’赞者承传,侍臣皆骑。中允奏‘请车右升’。左庶子前承令,退称:‘令曰诺’。内率升讫,中允奏‘请发’。车动,鼓吹振作,太傅乘车训导,少傅乘车训从。
出延喜门,家令先导,次率更令、詹事、太保、太傅、太师,皆轺车,备卤簿。
次清游队,旗一,执者一人,佩横刀,引、夹皆二人,亦佩弓箭、横刀,骑。次清道率府折冲都尉一人,佩弓箭、横刀,领骑三十,亦佩横刀,十八人执矟,九人挟弓箭,三人持弩,各二人骑从。次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人,骑,佩横刀、弓箭,领清道直荡及检校清游队各二人,执矟骑从。次外清道直荡二十四人,骑,佩弓箭、横刀,夹道。
次龙旗六,各一人骑执,佩横刀,戎服大袍,横行正道,每旗前后二人骑,为二重,前引后护,皆佩弓箭、横刀,戎服大袍。次副竿二,分左右,各一人骑执。次细引六重,皆骑,佩横刀,每重二人。自龙旗后属于细仗,矟、弓箭相间,厢各果毅都尉一人主之。
次率更丞一人,府、史二人骑从,领鼓吹。次诞马十,分左右,执者各二人。次厩牧令一人居左,丞一人居右,各府、史二人骑从。
次左右翊府郎将二人,主班剑。次左右翊卫二十四人,执班剑,分左右。次通事舍人四人、司直二人、文学四人、洗马二人,司议郎二人居左,太子舍人二人居右,中允二人居左,中舍人二人居右,左右谕德二人,左右庶子四人,骑,分左右,皆一人从。次左右卫率府副率二人步从。
次亲、勋、翊卫,厢各中郎将、郎将一人,皆领仪刀六行:第一亲卫二十三人,第二亲卫二十五人,皆执金铜装仪刀,𫄸朱绶纷;第三勋卫二十七人,第四勋卫二十九人,皆执银装仪刀,绿綟纷;第五翊卫三十一人,第六翊卫三十三人,皆执𨱎石装仪刀,紫黄绶纷。自第一行有曲折三人陪后门,每行加一人,至第六行八人。次三卫十八人,骑,分左右夹路。
次金路,驾四马,驾士二十三人,仆寺仆驭,左右率府率二人执仪刀陪乘。次左右卫率府率二人,夹路,各一人从,居供奉官后。次左右内率府率二人,副率二人,领细刀、弓箭,皆一人从。次千牛,骑,执细刀、弓箭。次三卫仪刀仗,后开衙门。次左右监门率府直长各六人,执𨱎石仪刀,骑,监后门。次左右卫率府,厢各翊卫二队,皆骑,在执仪刀行外;压角队各三十人,骑,佩横刀,一人执旗,二人引,二人夹,十五人执矟,七人佩弓箭,三人佩弩,队各郎将一人主之。
次伞,二人执,雉尾扇四,夹伞。次腰舆一,执者八人,团雉尾扇二,小方雉尾扇八,以夹腰舆,内直郎二人主之,各令史二人骑从。次诞马十,分左右,驭者各二人。次典乘二人,各府、史二人骑从。次左右司御率府校尉二人骑从,佩𨱎石装仪刀,领团扇、曲盖。次朱漆团扇六,紫曲盖六,各横行。次诸司供奉。次左右清道率府校尉二人,骑,佩𨱎石装仪刀,主大角。
次副路,驾四马,驾士二十二人;轺车,驾一马,驾士十四人;四望车,驾一马,驾士十人。
次左右厢步队十六,每队果毅都尉一人,领骑三十人,戎服大袍,佩横刀,一人执旗,二人引,二人夹,二十五人佩弓箭,前队持矟,与佩弓箭队以次相间。次左右司御率府副率各一人,骑,检校步队,二人执矟骑从。
次仪仗,左右厢各六色,每色九行,行六人,赤綦袄、冒,行縢、鞋袜。第一戟,赤氅,六人;第二弓箭,六人;第三仪鋋,毦,六人;第四刀楯,六人;第五仪锽,五色旛,六人;第六油戟,六人。次前仗首,左右厢各六色,每色三行,行六人,左右司御率府二人,果毅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六人主之;次左右厢各六色,每色三行,行六人,左右卫率府副率二人,果毅都尉各一人,主帅各六人主之。左右司御率府主帅各六人骑护后,率及副率各一人步从。厢有绛引旛十二,引前者六,引后者六。厢各有独揭鼓六重,重二人,居仪仗外、殳仗内,皆赤綦袄、冒,行縢、鞋袜。左右司御率府四重,左右卫率府二重。
次左右厢皆百五十人,左右司御率府各八十六人,左右卫率府各六十四人,赤綦袄、冒,主殳,分前后,居步队外、马队内。各司御率府果毅都尉一人主之,各一人骑从。厢各主帅七人,左右司御率府各四人,左右卫率府各三人,骑,分前后。
次左右厢马队,厢各十队,队有主帅以下三十一人,戎服大袍,佩横刀,骑。队有旗一,执者一人,引、夹各二人,皆佩弓箭,十六人持矟,七人佩弓箭,三人佩弩。第一,左右清道率府果毅都尉二人主之。第二、第三、第四,左右司御率府果毅都尉二人主之。第五、第六、第七,左右卫率府果毅都尉主之。第八、第九、第十,左右司御率府果毅都尉二人主之。皆戎服大袍,佩弓箭、横刀。
次后拒队,旗一,执者佩横刀,引、夹路各二人,佩弓箭、横刀。次清道率府果毅都尉一人,领四十骑,佩横刀,凡执矟二十人,佩弓箭十六人,佩弩四人,骑从。次后拒队,前当正道殳仗内,有衙门。次左右厢各有衙门三:第一,当左右司御率府步队后,左右卫率府步队前;第二,当左右卫率府步队后,左右司御率府仪仗前;第三,当左右司御率府仪仗后,左右卫率府步队前。每门二人执,四人夹,皆骑,赤綦袄,黄袍、冒。门有监门率府直长二人检校,左右监门率府副率各二人检校诸门,各一人骑从。
次左右清道率府、副率各二人,检校仗内不法,各一人骑从。次少师、少傅、少保,正道乘路,备卤簿,文武以次从。
皇太子所至,回车南向,左庶子跪奏‘请降路’。
还宫,一严,转仗卫于还涂。再严,左庶子版奏‘请中严’。三严,仆进车,左庶子版奏‘外办’。皇太子乘舆出门外,降舆,乘车,左庶子请车右升,侍臣皆骑,车动,至重明门,宫官下马,皇太子乘车而入,太傅、少傅还。皇太子至殿前,车南向,左庶子奏‘请降’,皇太子乘舆而入,侍臣从至阁,左庶子版奏‘解严’。
若常行、常朝,无马队、鼓吹、金路、四望车、家令、率更令、詹事、太保、太师、少保、少师,又减队仗三之一,清道、仪刀、诞马皆减半,乘轺车而已。二傅乘犊车,导从十人,太傅加清道二人。
皇太子妃卤簿。清道率府校尉六人,骑,分左右为三重,佩横刀、弓箭。次青衣十人,分左右。次导客舍人四人,内给使六十人,皆分左右,后属内人车。次偏扇、团扇、方扇各十八,分左右,宫人执者间彩衣、革带。次行障四,坐障二,宫人执以夹车。次典内二人,骑,分左右。次厌翟车,驾三马,驾士十四人。次阁帅二人,领内给使十八人,夹车。次六柱二,内给使执之。次供奉内人,乘犊车。次伞一,雉尾扇二,团扇四,曲盖二,皆分左右,各内给使执之。次戟九十,执者绛綦袄、冒,分左右。
亲王卤簿。有清道六人为三重,武弁、朱衣、革带。次幰弩一,执者平巾帻、绯袴褶,骑。次青衣十二人,平巾青帻、青布袴褶,执青布仗袋,分左右。次车辐十二,分左右。车辐,棒也,夹车而行,故曰车辐,执者服如幰弩。次戟九十,执者绛綦袄、冒,分左右。次绛引旛六,分左右,横行,以引刀、楯、弓、箭、矟。次内第一行厢,执刀楯,绛綦袄、冒。第二行厢,执弓矢,戎服。第三行厢,执矟,戎服大袍。厢各四十人。次节一,夹矟二,各一人骑执,平巾帻、大口袴、绯衫。次告止旛四,传教旛四,信旛八。凡旛皆绛为之,署官号,篆以黄,饰以鸟翅,取其疾也,金涂钩,竿长一丈一尺,执者服如夹矟,分左右。次仪鋋二,仪锽六,油戟十八,仪矟十,细矟十,执者皆绛綦袄、冒。次仪刀十八,执者服如夹矟,分左右。次诞马八,驭者服如夹矟,分左右。次府佐六人,平巾帻、大口绔、绯裲裆,骑,持刀夹引。次象路一,驾四马,佐二人立侍,一人武弁、朱衣、革带,居左;一人绯裲裆、大口绔,持刀居右。驾士十八人,服如夹矟。次伞一,雉尾扇二。次朱漆团扇四,曲盖二,执者皆绛綦袄、冒,分左右。次僚佐,本服陪从。次麾、幢各一,左麾右幢。次大角、鼓吹。
一品卤簿。有清道四人为二重,幰弩一骑。青衣十人,车辐十人,戟九十,绛引旛六,刀、楯、弓、箭、矟皆八十,节二,大矟二,告止旛、传教旛皆二,信旛六,诞马六,仪刀十六,府佐四人夹行。革路一,驾四马,驾士十六人,伞一,朱漆团扇四,曲盖二,僚佐本服陪从,麾、幢、大角、铙吹皆备。
自二品至四品,青衣、车辐每品减二人。二品,刀、楯、弓、箭、戟、矟各减二十。三品以下,每品减十而已。二品,信旛四,诞马四,仪刀十四,革路驾士十四人。三品亦如之,仪刀十,革路驾士十二人。四品、五品,信旛二,诞马二,仪刀八,木路驾士十人。
自二品至四品,皆有清道二人,朱漆团扇二,曲盖一,幰弩一骑,旛竿长丈,伞一,节一,夹矟二。
万年县令亦有清道二人,幰弩一骑,青衣、车辐皆二人,戟三十,告止旛、传教旛、信旛皆二,竿长九尺,诞马二,轺车,一马,驾士六人,伞、朱漆团扇、曲盖皆一。非导驾及余四等县初上者,减幰弩、车辐、曲盖,其戟亦减十。
内命妇、夫人卤簿。青衣六人,偏扇、团扇皆十六,执者间彩裙襦、彩衣、革带,行障三,坐障二,厌翟车驾二马,驭人十,内给使十六人夹车,从车六乘,伞、雉尾扇皆一,团扇二,内给使执之,戟六十。
外命妇一品亦如之,厌翟车驭人减二,有从人十六人。非公主、王妃则乘白铜饰犊车,驾牛,驭人四,无雉尾扇。
嫔,青衣四人,偏扇、团扇、方扇十四,行障二,坐障一,翟车,驭人八,内给使十四人,夹车四乘,戟四十。
外命妇二品亦如之,乘白铜饰犊车,青通幰,朱里,从人十四人。
婕妤、美人、才人,青衣二人,偏扇、团扇、方扇十,行障二,坐障一,安车,驾二马,驭人八,内给使十人,从车二乘,戟二十。
太子良娣、良媛、承徽、外命妇三品亦如之,白铜饰犊车,从人十人。
外命妇四品,青衣二人,偏扇、团扇、方扇皆八,行障、坐障皆一,白铜饰犊车,驭人四,从人八。余同三品,唯无戟。
自夫人以下皆清道二人,伞一,又有团扇二。
大驾卤簿鼓吹,分前后二部。鼓吹令二人,府、史二人骑从,分左右。
前部:㧏鼓十二,夹金钲十二,大鼓、长鸣皆百二十,铙鼓十二,歌、箫、笳次之;大横吹百二十,节鼓二,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次之;㧏鼓、夹金钲皆十二,小鼓、中鸣皆百二十,羽葆鼓十二,歌、箫、笳次之。至相风舆,有鼓一,金钲一,鼓左钲右。至黄麾,有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主大角百二十,横行十重;鼓吹丞二人,典事二人骑从。
次后部鼓吹:羽葆鼓十二,歌、箫、笳次之;铙鼓十二,歌、箫、笳次之;小横吹百二十,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次之。凡歌、箫、笳工各二十四人,主帅四人,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工各二十四人。
法驾,减太常卿、司徒、兵部尚书、白鹭车、辟恶车、大辇、五副路、安车、四望车,又减属车四,清游队、持钑队、玄武队皆减四之一,鼓吹减三之一。
小驾,又减御史大夫、指南车、记里鼓车、鸾旗车、皮轩车、象革木三路、耕根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属车、小辇、小舆,诸队及鼓吹减大驾之半。
凡鼓吹五部:一鼓吹,二羽葆,三铙吹,四大横吹,五小横吹,总七十五曲。
鼓吹部有㧏鼓、大鼓、金钲小鼓、长鸣、中鸣。㧏鼓十曲:一警雷震,二猛兽骇,三鸷鸟击,四龙媒蹀,五灵夔吼,六雕鹗争,七壮士怒,八熊罴吼,九石坠崖,十波荡壑。大鼓十五曲,严用三曲:一元𬴊合逻,二元𬴊他固夜,三元𬴊跋至虑。警用十二曲:一元咳大至游,二阿列干,三破达析利纯,四贺羽真,五鸣都路跋,六他勃鸣路跋,七相雷析追,八元咳赤赖,九赤咳赤赖,十吐咳乞物真,十一贪大讦,十二贺粟胡真。小鼓九曲:一渔阳,二鸡子,三警鼓,四三鸣,五合节,六覆参,七步鼓,八南阳会星,九单摇。皆以为严、警,其一上马用之。长鸣一曲三声:一龙吟声,二彪吼声,三河声。中鸣一曲三声:一荡声,二牙声,三送声。
羽葆部十八曲:一太和,二休和,三七德,四驺虞,五基王化,六纂唐风,七厌炎精,八肇皇运,九跃龙飞,十殄马邑,十一兴晋阳,十二济渭险,十三应圣期,十四御宸极,十五宁兆庶,十六服遐荒,十七龙池,十八破阵乐。
铙吹部七曲:一破阵乐,二上车,三行车,四向城,五平安,六欢乐,七太平。
大横吹部有节鼓二十四曲:一悲风,二游弦,三闲弦明君,四吴明君,五古明君,六长乐声,七五调声,八乌夜啼,九望乡,十跨鞍,十一闲君,十二瑟调,十三止息,十四天女怨,十五楚客,十六楚妃叹,十七霜鸿引,十八楚歌,十九胡笳声,二十辞汉,二十一对月,二十二胡笳明君,二十三湘妃怨,二十四沈湘。
小横吹部有角、笛、箫、笳、觱篥、桃皮觱篥六种,曲名失传。
伶工谓夜警为严,凡大驾严,夜警十二曲,中警三曲,五更严三遍。天子谒郊庙,夜五鼓过半,奏四严;车驾至桥,复奏一严。元和初,礼仪使高郢建议罢之。
历代献捷必有凯歌,太宗平东都,破宋金刚,执贺鲁,克高丽,皆备军容,凯歌入京都,然其礼仪不传。太和初,有司奏:‘命将征讨,有大功,献俘馘,则神策兵卫于门外,如献俘仪。凯乐用铙吹二部,笛、觱篥、箫、笳、铙鼓,皆工二人,歌工二十四人,乘马执乐,陈列如卤簿。鼓吹令、丞前导,分行俘馘之前。将入都门,鼓吹振作,奏破阵乐、应圣期、贺朝欢、君臣同庆乐等四曲。至太社、太庙门外,陈而不作。告献礼毕,乐作。至御楼前,陈兵仗于旌门外二十步,乐工步行,兵部尚书介胄执钺,于旌门中路前导,协律郎二人执麾,门外分导,太常卿跪请奏凯乐。乐阕,太常卿跪奏乐毕。兵部尚书、太常卿退,乐工立于旌门外,引俘馘入献,及称贺,俘囚出,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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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四‧志第十四  车服 唐初受命,车、服皆因隋旧。武德四年,始著车舆、衣服之令,上得兼下,下不得儗上。
凡天子之车:
曰玉路者,祭祀、纳后所乘也,青质,玉饰末;金路者,飨、射、祀还、饮至所乘也,赤质,金饰末;象路者,行道所乘也,黄质,象饰末;革路者,临兵、巡守所乘也,白质,鞔以革;木路者,蒐田所乘也,黑质,漆之。五路皆重舆,左青龙,右白虎,金凤翅,画苣文鸟兽,黄屋左纛。金凤一、铃二在轼前,鸾十二在衡,龙辀前设鄣尘。青盖三层,绣饰。上设博山方镜,下圆镜。树羽。轮金根、朱班、重牙。左建旗,十有二旒,画升龙,其长曳地,青绣绸杠。右载闟戟,长四尺,广三尺,黻文。旗首金龙衔锦结绶及緌带,垂铃。金鍐方𨰿,插翟尾五焦,镂钖,鞶缨十二就。旌旗、盖、鞶缨,皆从路质,唯盖里皆用黄。五路皆有副。
耕根车者,耕藉所乘也,青质,三重盖,余如玉路。
安车者,临幸所乘也,金饰重舆,曲壁,紫油𫄸,朱里通幰,朱丝络网,朱鞶缨,朱覆发具络,驾赤骝。副路、耕根车、安车,皆八鸾。
四望车者,拜陵、临吊所乘也,制如安车,青油𫄸,朱里通幰,朱丝络网。
又有属车十乘:一曰指南车,二曰记里鼓车,三曰白鹭车,四曰鸾旗车,五曰辟恶车,六曰皮轩车,七曰羊车,与耕根车、四望车、安车为十乘。行幸陈于卤簿,则分前后;大朝会,则分左右。
皇后之车六:
重翟车者,受册、从祀、飨庙所乘也,青质,青油𫄸,朱里通幰,绣紫络带及帷,八鸾,镂钖,鞶缨十二就,金鍐方𨰿,树翟羽,朱总。
厌翟车者,亲桑所乘也,赤质,紫油𫄸,朱里通幰,红锦络带及帷。
翟车者,归宁所乘也,黄油𫄸,黄里通幰,白红锦络带及帷。三车皆金饰末,轮画朱牙,箱饰翟羽,朱丝络网,鞶缨色皆从车质。
安车者,临幸所乘也,制如金路,紫油𫄸,朱里通幰。
四望车者,拜陵、吊丧所乘也,青油𫄸,朱里通幰。
金根车者,常行所乘也,紫油𫄸,朱里通幰。
夫人乘厌翟车,九嫔乘翟车,婕妤以下乘安车。外命妇、公主、王妃乘厌翟车。一品乘白铜饰犊车,青油𫄸,朱里通幰,朱丝络网。二品以下去油𫄸、络网。四品有青偏幰。
皇太子之车三:
金路者,从祀、朝贺、纳妃所乘也,赤质,金饰末,重较,箱画苣文鸟兽,黄屋,伏鹿轼,龙辀,金凤一,在轼前,设鄣尘,朱黄盖里,轮画朱牙。左建旗九旒,右载闟戟,旗首金龙衔结绶及铃緌,八鸾二铃,金鍐方𨰿,树翟尾五焦,镂钖,鞶缨九就。
轺车者,五日常服、朝飨、宫臣、出入行道所乘也。
四望车者,临吊所乘也。二车皆金饰末,紫油𫄸,朱里通幰。
亲王及武职,一品有象路,青油𫄸,朱里通幰,朱丝络网。二品、三品有革路,朱里青通幰。四品有木路,五品有轺车,皆碧里青偏幰。象饰末,班轮,八鸾,左建旗,画升龙,右载闟戟。革路、木路,左建旜。轺车,曲壁,碧里青通幰。诸路,朱质、朱盖、朱旗、朱班轮。一品之旜九旒,二品八旒,三品七旒,四品六旒,鞶缨就亦如之。三品以上珂九子,四品七子,五品五子,六品以下去通幰及珂。
王公车路,藏于太仆,受制、行册命、巡陵、昏葬则给之。余皆以骑代车。
凡天子之服十四:
大裘冕者,祀天地之服也。广八寸,长一尺二寸,以板为之,黑表,𫄸里,无旒,金饰玉簪导,组带为缨,色如其绶,黈纩充耳。大裘,缯表,黑羔表为缘,𫄸里,黑领、褾、襟缘,朱裳,白纱中单,皂领,青褾、襈、裾,朱袜,赤舄。鹿卢玉具剑,火珠镖首,白玉双佩。黑组大双绶,黑质,黑、黄、赤、白、缥、绿为纯,以备天地四方之色。广一尺,长二丈四尺,五百首。纷广二寸四分,长六尺四寸,色如绶。又有小双绶,长二尺六寸,色如大绶,而首半之,闲施三玉环。革带,以白皮为之,以属佩、绶、印章。鞶囊,亦曰鞶带,博三寸半,加金镂玉钩 46a2.gif 。大带,以素为之,以朱为里,在腰及垂皆有裨,上以朱锦,贵正色也,下以绿锦,贱闲色也,博四寸。纽约,贵贱皆用青组,博三寸。黻以缯为之,随裳色,上广一尺,以象天数,下广二尺,以象地数,长三尺,朱质,画龙、火、山三章,以象三才,其颈五寸,两角有肩,广二寸,以属革带。朝服谓之鞸,冕服谓之黻。
衮冕者,践祚、飨庙、征还、遣将、饮至、加元服、纳后、元日受朝贺、临轩册拜王公之服也。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金饰玉簪导,垂白珠十二旒,朱丝组带为缨,色如绶。深青衣𫄸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八章在衣;藻、粉米、黼、黻四章在裳。衣画,裳绣,以象天地之色也。自山、龙以下,每章一行为等,每行十二。衣、褾、领,画以升龙,白纱中单,黻领,青褾、襈、裾,韨绣龙、山、火三章,舄加金饰。
鷩冕者,有事远主之服也。八旒,七章:华虫、火、宗彝三章在衣;藻、粉米、黼、黻四章在裳。
毳冕者,祭海岳之服也。七旒,五章:宗彝、藻、粉米在衣;黼、黻在裳。
𫄨冕者,祭社稷飨先农之服也。六旒,三章:𫄨、粉米在衣;黼、黻在裳。
玄冕者,蜡祭百神、朝日、夕月之服也。五旒,裳刺黼一章。自衮冕以下,其制一也,簪导、剑、佩、绶皆同。
通天冠者,冬至受朝贺、祭还、燕群臣、养老之服也。二十四梁,附蝉十二首,施珠翠、博山,黑介帻,组缨翠緌,玉、犀簪导,绛纱袍,朱里红罗裳,白纱中单,朱领、褾、襈、裾,白裙、襦,绛纱蔽膝,白罗方心曲领,白袜,黑舄。白假带,其制垂二绦帛,以变祭服之大带。天子未加元服,以空顶黑介帻,双童髻,双玉导,加宝饰。三品以上亦加宝饰,五品以上双玉导,金饰,六品以下无饰。
缁布冠者,始冠之服也。天子五梁,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二梁,九品以上一梁。
武弁者,讲武、出征、蒐狩、大射、祃、类、宜社、赏祖、罚社、纂严之服也。有金附蝉,平巾帻。
弁服者,朔日受朝之服也。以鹿皮为之,有攀以持发,十有二 24a8c.gif ,玉簪导,绛纱衣,素裳。白玉双佩,革带之后有鞶囊,以盛小双绶,白袜,乌皮履。
黑介帻者,拜陵之服也。无饰,白纱单衣,白裙、襦,革带,素袜,乌皮履。
白纱冒者,视朝、听讼、宴见賔客之服也。以乌纱为之,白裙、襦,白袜,乌皮履。
平巾帻者,乘马之服也。金饰,玉簪导,冠支以玉,紫褶,白袴,玉具装,珠宝钿带,有靴。
白帢者,临丧之服也。白纱单衣,乌皮履。
皇后之服三:
袆衣者,受册、助祭、朝会大事之服也。深青织成为之,画翚,赤质,五色,十二等。素纱中单,黼领,朱罗縠褾、襈,蔽膝随裳色,以緅领为缘,用翟为章,三等。青衣,革带、大带随衣色,裨、纽约、佩、绶如天子,青袜,舄加金饰。
鞠衣者,亲蚕之服也。黄罗为之,不画,蔽膝、大带、革带、舄随衣色,余同袆衣。
钿钗襢衣者,燕见賔客之服也。十二钿,服用杂色而不画,加双佩小绶,去舄加履,首饰大小华十二树,以象衮冕之旒,又有两博鬓。
皇太子之服六:
衮冕者,从祀、谒庙、加元服、纳妃之服也。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犀簪导,青纩充耳。黑衣𫄸裳,凡九章:龙、山、华虫、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大带,瑜玉双佩。朱组双大绶,朱质,赤、白、缥、绀为纯,长一丈八尺,广九寸,三百二十首。黻随裳色,有火、山二章。白袜,赤舄,朱履,加金涂银扣饰。鹿卢玉具剑如天子。
远游冠者,谒庙、还宫、元日朔日入朝、释奠之服也。以具服,远游冠三梁,加金博山,附蝉九首,施珠翠,黑介帻,发缨翠緌,犀簪导,绛纱袍,红裳,白纱中单,黑领、褾、襈、裾,白裙、襦,白假带,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舄。朔日入朝,通服袴褶。
公服者,五日常朝、元日冬至受朝之服也。远游冠,绛纱单衣,白裙、襦,革带金钩,假带,瑜玉只佩,方心,纷,金缕鞶囊,纯长六尺四寸,广二寸四分,色如大绶。
乌纱冒者,视事及燕见賔客之服也。白裙、襦,乌皮履。
弁服者,朔望视事之服也。鹿皮为之,犀簪导,组缨九,绛纱衣,素裳,革带,鞶囊,小绶,双佩。自具服以下,皆白袜,乌皮履。
平巾帻者,乘马之服也。金饰,犀簪导,紫裙,白袴,起梁珠宝钿带,靴。进德冠者,亦乘马之服也。九,加金饰,有袴褶,常服则有白裙、襦。
皇太子妃之服有三:
褕翟者,受册、助祭、朝会大事之服也。青织成,文为摇翟,青质,五色九等。素纱中单,黼领,朱罗縠褾、襈,蔽膝随裳色,用緅为领缘,以翟为章二等。青衣,革带、大带随衣色,不朱里,青袜,舄加金饰,佩、绶如皇太子。
鞠衣者,从蚕之服也。以黄罗为之,制如褕翟,无雉,蔽膝、大带随衣色。
钿钗襢衣者,燕见賔客之服也。九钿,其服用杂色,制如鞠衣,加双佩,小绶,去舄加履,首饰花九树,有两博鬓。
群臣之服二十有一:
衮冕者,一品之服也。九旒,青为珠,贯三采玉,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宝饰角簪导。青衣𫄸裳,九章:龙、山、华虫、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皆绛为绣遍衣。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朱袜,赤舄。革带钩,大带,黻随裳色。金宝玉饰剑镖首,山玄玉佩。绿綟绶,绿质,绿、紫、黄、赤为纯,长一丈八尺,广九寸,二百四十首。郊祀太尉摄事亦服之。
鷩冕者,二品之服也。八旒,青衣𫄸裳,七章:华虫、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银装剑,佩水苍玉,紫绶、紫质,紫、黄、赤为纯,长一丈六尺,广八寸,一百八十首。革带之后有金镂鞶囊,金饰剑,水苍玉佩,朱袜,赤舄。
毳冕者,三品之服也。七旒,宝饰角簪导,五章:宗彝、藻、粉米在衣;黼、黻在裳。韨二章:山、火。紫绶如二品,金银镂鞶囊,金饰剑,水苍玉佩,朱袜,赤舄。
𫄨冕者,四品之服也。六旒,三章:粉米在衣;黼、黻在裳,中单,青领。韨,山一章。银镂鞶囊。自三品以下皆青绶,青质,青、白、红为纯,长一丈四尺,广七寸,一百四十首,金饰剑,水苍玉佩,朱袜,赤舄。
玄冕者,五品之服也。以罗为之,五旒,衣、韨无章,裳刺黻一章。角簪导,青衣𫄸裳,其服用䌷。大带及裨,外黑内黄,黑绶绀质,青绀为纯,长一丈二尺,广六寸,一百二十首。象笏,上圆下方,六品以竹木,上挫下方。金饰剑,水苍玉佩,朱袜,赤舄。三品以下私祭皆服之。
平冕者,郊庙武舞郎之服也。黑衣绛裳,革带,乌皮履。
爵弁者,六品以下九品以上从祀之服也。以䌷为之,无旒,黑缨,角簪导,青衣𫄸裳,白纱中单,青领、褾、襈、裾,革带钩,大带及裨内外皆缁,爵韠,白袜,赤履。五品以上私祭皆服之。
武弁者,武官朝参、殿庭武舞郎、堂下鼓人、鼓吹桉工之服也。有平巾帻,武舞绯丝布大褏,白练 27721.gif 裆。
弁服者,文官九品公事之服也。以鹿皮为之,通用乌纱,牙簪导。缨:一品九,犀簪导,皆朱衣素裳,革带,鞶囊,小绶,双佩,白袜,乌皮履。六品以下去及鞶囊、绶、佩。六品、七品绿衣,八品、九品青衣。
进贤冠者,文官朝参、三老五更之服也。黑介帻,青緌。纷长六尺四寸,广四寸,色如其绶。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两梁,九品以上及国官一梁,六品以下私祭皆服之。侍中、中书令、左右散骑常侍有黄金珰,附蝉,貂尾。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诸州大中正一梁,绛纱公服。殿庭文舞郎,黄纱袍,黑领、襈,白练裆,白布大口绔,革带,乌皮履。
远游冠者,亲王之服也。黑介帻,三梁,青緌,金钩大带,金宝饰剑,玉镖首,𫄸朱绶,朱质,赤、黄、缥、绀为纯,长一丈八尺,广九寸,二百四十首。黄金珰,附蝉,诸王则否。
法冠者,御史大夫、中丞、御史之服也。一名解廌冠。
高山冠者,内侍省内谒者、亲王司阁、谒者之服也。
委貌冠者,郊庙文舞郎之服也。有黑丝布大褏,白练领、褾,绛布大口绔,革带,乌皮履。
却非冠者,亭长、门仆之服也。
平巾帻者,武官、卫官公事之服也。金饰,五品以上兼用玉,大口绔,乌皮靴,白练裙、襦,起梁带。陪大仗,有裲裆、螣蛇。朝集从事、州县佐史、岳渎祝史、外州品子、庶民任掌事者服之,有绯褶、大口绔,紫附褠。文武官骑马服之,则去裲裆、螣蛇。袴褶之制:五品以上,细绫及罗为之,六品以下,小绫为之,三品以上紫,五品以上绯,七品以上绿,九品以上碧。裲裆之制:一当胸,一当背,短褏覆膊。螣蛇之制:以锦为表,长八尺,中实以绵,象蛇形。起梁带之制:三品以上,玉梁宝钿,五品以上,金梁宝钿,六品以下,金饰隐起而已。
黑介帻者,国官视品、府佐谒府、国子大学四门生俊士参见之服也。簪导,白纱单衣,青襟、褾、领,革带,乌皮履。未冠者,冠则空顶黑介帻,双童髻,去革带。书筭律学生、州县学生朝参,则服乌纱冒,白裙、襦,青领。未冠者童子髻。
介帻者,流外官、行署三品以下、登歌工人之服也。绛公服,以缦绯为之,制如绛纱单衣,方心曲领,革带钩,假带,袜,乌皮履。九品以上则绛衣,制如绛公服而狭,褏形直如沟,不垂,绯褶大口绔,紫附褠,去方心曲领、假带。登歌工人,朱连裳,革带,乌皮履。殿庭加白练裆。
平巾绿帻者,尚食局主膳,典膳局典食,太官署、食官署供膳、奉觯之服也。青丝布袴褶。羊车小史,五辫髻,紫碧腰襻,青耳𪨗。漏刻生、漏童,总角髻,皆青丝布袴褶。
具服者,五品以上陪祭、朝飨、拜表、大事之服也,亦曰朝服。冠帻,簪导,绛纱单衣,白纱中单,黑领、褏,黑褾、襈、裾,白裙、襦,革带金钩,假带,曲领方心,绛纱蔽膝,白袜,乌皮舄,剑,纷,鞶囊,双佩,双绶。六品以下去剑、佩、绶,七品以上以白笔代簪,八品、九品去白笔,白纱中单,以履代舄。
从省服者,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谒、见东宫之服也,亦曰公服。冠帻缨,簪导,绛纱单衣,白裙、襦,革带钩,假带,方心,袜,履,纷,鞶囊,双佩,乌皮履。六品以下去纷、鞶囊、双佩。三品以上有公爵者,嫡子之婚,假𫄨冕。五品以上子孙,九品以上子,爵弁。庶人婚,假绛公服。
命妇之服六:
翟衣者,内命妇受册、从蚕、朝会,外命妇嫁及受册、从蚕、大朝会之服也。青质,绣翟,编次于衣及裳,重为九等。青纱中单,黼领,朱縠褾、襈、裾,蔽膝随裳色,以緅为领缘,加文绣,重雉为章二等。大带随衣色,以青衣,革带,青袜,舄,佩,绶,两博鬓饰以宝钿。一品翟九等,花钗九树;二品翟八等,花钗八树;三品翟七等,花钗七树;四品翟六等,花钗六树;五品翟五等,花钗五树。宝钿视花树之数。
钿钗礼衣者,内命妇常参、外命妇朝参、辞见、礼会之服也。制同翟衣,加双佩、小绶,去舄,加履。一品九钿,二品八钿,三品七钿,四品六钿,五品五钿。
礼衣者,六尚、宝林、御女、采女、女官七品以上大事之服也。通用杂色,制如钿钗礼衣,唯无首饰、佩、绶。
公服者,常供奉之服也。去中单、蔽膝、大带,九品以上大事、常供奉亦如之。半褏裙襦者,东宫女史常供奉之服也。公主、王妃佩、绶同诸王。
花钗礼衣者,亲王纳妃所给之服也。
大褏连裳者,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质,素纱中单,蔽膝、大带、革带,袜、履同裳色,花钗,覆笄,两博鬓,以金银杂宝饰之。庶人女嫁有花钗,以金银琉璃涂饰之。连裳,青质,青衣,革带,袜、履同裳色。
妇人燕服视夫。百官女嫁、庙见摄母服。五品以上媵降妻一等,妾降媵一等,六品以下妾降妻一等。
天子有传国玺及八玺,皆玉为之。神玺以镇中国,藏而不用。受命玺以封禅礼神,皇帝行玺以报王公书,皇帝之玺以劳王公,皇帝信玺以召王公,天子行玺以报四夷书,天子之玺以劳四夷,天子信玺以召兵四夷,皆泥封。大朝会则符玺郎进神玺、受命玺于御座,行幸则合八玺为五舆,函封从于黄钺之内。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及妃,玺皆金为之,藏而不用。太皇太后、皇太后封令书以宫官印,皇后以内侍省印,皇太子以左春坊印,妃以内坊印。
初,太宗刻受命玄玺,以白玉为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至武后改诸玺皆为宝。中宗即位,复为玺。开元六年,复为宝。天宝初,改玺书为宝书。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
初,高祖入长安,罢隋竹使符,班银菟符,其后改为铜鱼符,以起军旅、易守长,京都留守、折冲府、捉兵镇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宫苑总监、牧监皆给之。畿内则左三右一,畿外则左五右一,左者进内,右者在外,用始第一,周而复始。宫殿门、城门,给交鱼符、巡鱼符。左厢、右厢给开门符、闭门符。亦左符进内,右符监门掌之。蕃国亦给之,雄雌各十二,铭以国名,雄者进内,雌者付其国。朝贡使各赍其月鱼而至,不合者劾奏。
传信符者,以给邮驿,通制命。皇太子监国给双龙符,左右皆十。两京、北都留守给麟符,左二十,右十九。东方诸州给青龙符,南方诸州朱雀符,西方诸州驺虞符,北方诸州玄武符,皆左四右三。左者进内,右者付外。行军所亦给之。
随身鱼符者,以明贵贱,应召命,左二右一,左者进内,右者随身。皇太子以玉契召,勘合乃赴。亲王以金,庶官以铜,皆题某位姓名。官有贰者加左右,皆盛以鱼袋,三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刻姓名者,去官纳之,不刻者传佩相付。
有传符、铜鱼符者,给封符印,发驿、封符及封鱼函用之。有铜鱼而无传符者,给封函,还符、封函用之。
天子巡幸,则京师、东都留守给留守印,诸司从行者,给行从印。
木契符者,以重镇守、慎出纳,畿内左右皆三,畿外左右皆五。皇帝巡幸,太子监国,有军旅之事则用之,王公征讨皆给焉,左右各十九。太极殿前刻漏所,亦以左契给之,右以授承天门监门,昼夜勘合,然后鸣鼓。玄武门苑内诸门有唤人木契,左以进内,右以授监门,有敕召者用之。鱼契所降,皆有敕书。尚书省符,与左同乃用。
大将出,赐旌以颛赏,节以颛杀。旌以绛帛五丈,粉画虎,有铜龙一,首缠绯幡,紫缣为袋,油囊为表。节,悬画木盘三,相去数寸,隅垂赤麻,余与旌同。
高宗给五品以上随身鱼银袋,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饰袋。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赐鱼。天授二年,改佩鱼皆为龟。其后三品以上龟袋饰以金,四品以银,五品以铜。中宗初,罢龟袋,复给以鱼。郡王、嗣王亦佩金鱼袋。景龙中,令特进佩鱼,散官佩鱼自此始也。然员外、试、检校官,犹不佩鱼。景云中,诏衣紫者鱼袋以金饰之,衣绯者以银饰之。开元初,驸马都尉从五品者假紫、金鱼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绯、鱼袋,五品以上检校、试、判官皆佩鱼。中书令张嘉贞奏,致仕者佩鱼终身,自是百官赏绯、紫,必兼鱼袋,谓之章服。当时服朱紫、佩鱼者众矣。
初,隋文帝听朝之服,以赭黄文绫袍,乌纱冒,折上巾,六合靴,与贵臣通服。唯天子之带有十三镮,文官又有平头小样巾,百官常服同于庶人。
至唐高祖,以赭黄袍、巾带为常服。腰带者,搢垂头于下,名曰 4929.gif 尾,取顺下之义。一品、二品銙以金,六品以上以犀,九品以上以银,庶人以铁。既而天子袍衫稍用赤、黄,遂禁臣民服。亲王及三品、二王后,服大科绫罗,色用紫,饰以玉。五品以上服小科绫罗,色用朱,饰以金。六品以上服丝布交梭双𬘓绫,色用黄。六品、七品服用绿,饰以银。八品、九品服用青,饰以𨱎石。勋官之服,随其品而加佩刀、砺、纷、帨。流外官、庶人、部曲、奴婢,则服䌷绢絁布,色用黄白,饰以铁、铜。
太宗时,又命七品服龟甲双巨十花绫,色用绿。九品服丝布杂绫,色用青。是时士人以棠苎襕衫为上服,贵女功之始也。一命以黄,再命以黑,三命以𫄸,四命以绿,五命以紫。士服短褐,庶人以白。中书令马周上议:‘礼无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请加襕、袖、褾、襈,为士人上服。开骻者名曰缺骻衫,庶人服之。’又请:‘裹头者,左右各三襵,以象三才,重系前脚,以象二仪。’诏皆从之。太尉长孙无忌又议:‘服袍者下加襕,绯、紫、绿皆视其品,庶人以白。’
太宗尝以襆头起于后周,便武事者也。方天下偃兵,采古制为翼善冠,自服之。又制进德冠以赐贵臣,玉,加金饰,犀簪导,亦有袴褶,燕服用紫。其后朔、望视朝,仍用弁服。
显庆元年,长孙无忌等曰:‘武德初,撰衣服令,天子祀天地服大裘冕。桉周郊被衮以象天,戴冕藻十有二旒,与大裘异。月令:孟冬,天子始裘以御寒。若启蛰祈谷、冬至报天,服裘可也。季夏迎气,龙见而雩,如之何可服?故历代唯服衮章。汉明帝始采周官、礼记制祀天地之服,天子备十二章,后魏、周、隋皆如之。伏请郊祀天地服衮冕,罢大裘。又新礼,皇帝祭社稷服𫄨冕,四旒,三章;祭日月服玄冕,三旒,衣无章。按令文,四品、五品之服也。三公亚献皆服衮,孤卿服毳、鷩,是天子同于大夫,君少臣多,非礼之中。且天子十二为节以法天,乌有四旒三章之服?若诸臣助祭,冕与王同,是贵贱无分也。若降王一等,则王服玄冕,群臣服爵弁,既屈天子,又贬公卿。周礼此文,久不用矣,犹祭祀之有尸侑,以君亲而拜臣子。硩蔟、蝈氏之职,不通行者盖多,故汉魏承用衮冕。今新礼亲祭日月,服五品之服,请循历代故事,诸祭皆用衮冕。’制曰:‘可。’无忌等又曰:‘礼,皇帝为诸臣及五服亲举哀,素服,今服白袷,礼令乖舛。且白袷出近代,不可用。’乃改以素服。自是鷩冕以下,天子不复用,而白袷废矣。
其后以紫为三品之服,金玉带銙十三;绯为四品之服,金带銙十一;浅绯为五品之服,金带銙十;深绿为六品之服,浅绿为七品之服,皆银带銙九;深青为八品之服,浅青为九品之服,皆𨱎石带銙八;黄为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铜铁带銙七。
武后擅政,多赐群臣巾子、绣袍,勒以回文之铭,皆无法度,不足纪。至中宗又赐百官英王踣样巾,其制高而踣,帝在藩时冠也。其后文官以紫黑絁为巾,赐供奉官及诸司长官;则有罗巾、圆头巾子,后遂不改。
初,职事官三品以上赐金装刀、砺石,一品以下则有手巾、筭袋、佩刀、砺石。至睿宗时,罢佩刀、砺石,而武官五品以上佩 4a5e.gif 韘七事,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哕厥针筒、火石是也。
时皇太子将释奠,有司草仪注,从臣皆乘马着衣冠,左庶子刘子玄议曰:‘古大夫乘车,以马为𬴂服,魏、晋朝士驾牛车。如李广北征,解鞍憩息;马援南伐,据鞍顾眄。则鞍马行于军旅,戎服所便。江左尚书郎乘马,则御史治之。颜延年罢官,骑马出入,世称放诞。近古专车则衣朝服,单马则衣亵服。皇家巡谒陵庙,册命王公,则盛服冠履,乘路车。士庶有以衣冠亲迎者,亦时服箱。其余贵贱,皆以骑代车。比者,法驾所幸,侍臣朝服乘马。今既舍车,而冠履不易,何者?褒衣、博带、革履、高冠,车中之服也。袜而镫,跣而乘,非唯盭古,亦自取惊蹶。议者以秘阁梁南郊图,有衣冠乘马者,此图后人所为也。古今图画多矣,如画群公祖二疏,而有曳芒𪨗者;画昭君入匈奴,而妇人有施帷冒者。夫芒𪨗出于水乡,非京华所有;帷冒创于隋代,非汉宫所用。岂可因二画以为故实乎?谓乘马衣冠宜省。’太子从之,编于令。
开元初,将有事南郊,中书令张说请遵古制用大裘,乃命有司制二冕。玄宗以大裘朴略,不可通寒暑,废而不服。自是元正朝会用衮冕、通天冠,百官朔、望朝参,外官衙日,则佩筭袋,余日则否。玄宗谒五陵,初用素服,朔、望朝颛用常服。弁服、翼善冠皆废。
唐初,赏朱紫者服于军中,其后军将亦赏以假绯紫,有从戎缺骻之服,不在军者服长袍,或无官而冒衣绿。有诏殿中侍御史纠察。诸卫大将军、中郎将以下给袍者,皆易其绣文:千牛卫以瑞牛,左右卫以瑞马,骁卫以虎,武卫以鹰,威卫以豹,领军卫以白泽,金吾卫以辟邪。行六品者,冠去珠,五品去鞶囊、双佩,襆头用罗縠。
妇人服从夫、子,五等以上亲及五品以上母、妻,服紫衣,腰襻褾缘用锦绣。九品以上母、妻,服朱衣。流外及庶人不服绫、罗、縠、五色线靴、履。凡襇色衣不过十二破,浑色衣不过六破。
二十五年,御史大夫李适之建议:‘冬至、元日大礼,朝参官及六品清官服朱衣,六品以下通服袴褶。’天宝中,御史中丞吉温建议:‘京官朔、望朝参,衣朱袴褶,五品以上有珂伞。’德宗尝赐节度使时服,以雕衔绶带,谓其行列有序,牧人有威仪也。元和十二年,太子少师郑余庆言:‘百官服朝服者多误。自今唯职事官五品兼六品以上散官者,则有佩、剑、绶,其余皆省。’
初,妇人施羃 4366.gif 以蔽身,永徽中,始用帷冒,施裙及颈,坐檐以代乘车。命妇朝谒,则以驼驾车。数下诏禁而不止。武后时,帷冒益盛,中宗后乃无复羃矣。宫人从驾,皆胡冒乘马,海内效之,至露髻驰骋,而帷冒亦废,有衣男子衣而靴,如奚、契丹之服。武德间,妇人曳履及线靴。开元中,初有线鞋,侍儿则著履,奴婢服襕衫,而士女衣胡服,其后安禄山反,当时以为服妖之应。
巴、蜀妇人出入有兜笼,乾元初,蕃将又以兜笼易负,遂以代车。
文宗即位,以四方车服僭奢,下诏准仪制令,品秩勋劳为等级。职事官服绿、青、碧,勋官诸司则佩刀、砺、纷、帨。诸亲朝贺宴会之服:一品、二品服玉及通犀,三品服花犀、班犀。车马无饰金银。衣曳地不过二寸,褏不过一尺三寸。妇人裙不过五幅,曳地不过三寸,襦褏不过一尺五寸。袍袄之制:三品以上服绫,以鹘衔瑞草,雁衔绶带及双孔雀;四品、五品服绫,以地黄交枝;六品以下服绫,小窠无文及隔织、独织。一品导从以七骑;二品、三品以五骑;四品以三骑;五品以二骑;六品以一骑。五品以上及节度使册拜、婚会,则车有幰。外命妇一品、二品、三品乘金铜饰犊车,檐舁以八人,三品舁以六人;四品、五品乘白铜饰犊车,檐舁以四人;胥吏、商贾之妻老者乘苇軬车,兜笼舁以二人。度支、户部、盐铁门官等服细葛布,无纹绫,绿暗银蓝铁带,鞍、辔、衔、镫以石。未有官者,服粗葛布、官絁,绿铜铁带,乘蜀马、铁镫。行官服紫粗布、絁,蓝铁带。中官不衣纱縠绫罗,诸司小儿不服大巾,商贾、庶人、僧、道士不乘马。妇人衣青碧缬、平头小花草履、彩帛缦成履,而禁高髻、险妆、去眉、开额及吴越高头草履。王公之居,不施重栱、藻井。三品堂五间九架,门三间五架;五品堂五间七架,门三间两架;六品、七品堂三间五架,庶人四架,而门皆一间两架。常参官施悬鱼、对凤、瓦兽、通栿乳梁。诏下,人多怨者。京兆尹杜悰条易行者为宽限,而事遂不行。唯淮南观察使李德裕令管内妇人衣褏四尺者阔一尺五寸,裙曳地四五寸者减三寸。
开成末,定制:宰相、三公、师保、尚书令、仆射、诸司长官及致仕官,疾病许乘檐,如汉、魏载舆、步舆之制,三品以上官及刺史,有疾暂乘,不得舍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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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五‧志第十五  历一 历法尚矣。自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其事略见于书。而夏、商、周以三统改正朔,为历固已不同,而其法不传。至汉造历,始以八十一分为统母,其数起于黄锺之龠,盖其法一本于律矣。其后刘歆又以春秋、易象推合其数,盖傅会之说也。至唐一行始专用大衍之策,则历术又本于易矣。盖历起于数,数者,自然之用也。其用无穷而无所不通,以之于律、于易,皆可以合也。然其要在于候天地之气,以知四时寒暑,而仰察天日月星之行运,以相参合而已。然四时寒暑无形而运于下,天日月星有象而见于上,二者常动而不息。一有一无,出入升降,或迟或疾,不相为谋。其久而不能无差忒者,势使之然也。故为历者,其始未尝不精密,而其后多疏而不合,亦理之然也。不合,则屡变其法以求之。自尧、舜、三代以来,历未尝同也。
唐终始二百九十余年,而历八改。初曰戊寅元历,曰麟德甲子元历,曰开元大衍历,曰宝应五纪历,曰建中正元历,曰元和观象历,曰长庆宣明历,曰景福崇玄历而止矣。
高祖受禅,将治新历,东都道士傅仁均善推步之学,太史令庾俭、丞傅弈荐之。诏仁均与俭等参议,合受命岁名为戊寅元历。乃列其大要,所可考验者有七,曰:‘唐以戊寅岁甲子日登极,历元戊寅,日起甲子,如汉太初,一也。冬至五十余年辄差一度,日短星昴,合于尧典,二也。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入蚀限,合于诗,三也。鲁僖公五年壬子冬至,合春秋命历序,四也。月有三大、三小,则日蚀常在朔,月蚀常在望,五也。命辰起子半,命度起虚六,符阴阳之始,六也。立迟疾定朔,则月行晦不东见,朔不西朓,七也。’高祖诏司历起二年用之,擢仁均员外散骑侍郎。
三年正月望及二月、八月朔,当蚀,比不效。六年,诏吏部郎中祖孝孙考其得失。孝孙使筭历博士王孝通以甲辰历法诘之曰:
‘日短星昴,以正仲冬。’七宿毕见,举中宿言耳。举中宿,则余星可知。仁均专守昴中,执文害意,不亦谬乎?又月令仲冬‘昏东壁中’,明昴中非为常准。若尧时星昴昏中,差至东壁,然则尧前七千余载,冬至昏翼中,日应在东井。井极北,去人最近,故暑;斗极南,去人最远,故寒。寒暑易位,必不然矣。又平朔、定朔,旧有二家。三大、三小,为定朔望;一大、一小,为平朔望。日月行有迟速,相及谓之合会。晦、朔无定,由时消息。若定大小皆在朔者,合会虽定,而蔀、元、纪首三端并失。若上合履端之始,下得归余于终,合会有时,则甲辰元历为通术矣。
仁均对曰:
宋祖冲之立岁差,隋张胄玄等因而脩之。虽差数不同,各明其意。孝通未晓,乃执南斗为冬至常星。夫日躔宿度,如邮传之过,宿度既差,黄道随而变矣。书云:‘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孔氏云:‘集,合也。不合则日蚀可知。’又云:‘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既有先后之差,是知定朔矣。诗云:‘十月之交,朔月辛卯。’又春秋传曰:‘不书朔,官失之也。’自后历差,莫能详正。故秦、汉以来,多非朔蚀。宋御史中丞何承天微欲见意,不能详究,乃为散骑侍郎皮延宗等所抑。孝通之语,乃延宗旧说。治历之本,必推上元,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自此七曜散行,不复余分普尽,总会如初。唯朔分、气分,有可尽之理,因其可尽,即有三端。此乃纪其日数之元尔。或以为即夜半甲子朔冬至者,非也。冬至自有常数,朔名由于月起,月行迟疾匪常,三端安得即合。故必须日月相合与至同日者,乃为合朔冬至耳。孝孙以为然,但略去尤疏阔者。
九年,复诏大理卿崔善为与孝通等较定,善为所改凡数十条。初,仁均以武德元年为历始,而气、朔、迟疾、交会及五星皆有加减差。至是复用上元积筭。其周天度,即古赤道也。
贞观初,直太史李淳风又上疏论十有八事,复诏善为课二家得失,其七条改从淳风。十四年,太宗将亲祀南郊,以十一月癸亥朔,甲子冬至。而淳风新术,以甲子合朔冬至,乃上言:‘古历分日,起于子半。十一月当甲子合朔冬至,故太史令傅仁均以减余稍多,子初为朔,遂差三刻。’司历南宫子明、太史令薛颐等言:‘子初及半,日月未离。淳风之法,较春秋已来晷度薄蚀,事皆符合。’国子祭酒孔颖达等及尚书八座参议,请从淳风。又以平朔推之,则二历皆以朔日冬至,于事弥合。且平朔行之自古,故春秋传或失之前,谓晦日也。虽癸亥日月相及,明日甲子,为朔可也。从之。十八年,淳风又上言:‘仁均历有三大、三小,云日月之蚀,必在朔望。十九年九月后,四朔频大。’诏集诸解历者详之,不能定。庚子,诏用仁均平朔,讫麟德元年。
仁均历法祖述胄玄,稍以刘孝孙旧议参之,其大最疏于淳风。然更相出入,其有所中,淳风亦不能逾之。今所记者,善为所较也。
戊寅历上元戊寅岁至武德九年丙戌,积十六万四千三百四十八筭外。
章岁六百七十六。亦名行分法。
章闰二百四十九。
章月八千三百六十一。
月法三十八万四千七十五。
日法万三千六。
时法六千五百三。
度法、气法九千四百六十四。
气时法千一百八十三。
岁分三百四十五万六千六百七十五。
岁余二千三百一十五。
周分三百四十五万六千八百四十五半。
斗分二千四百八十五半。
没分七万六千八百一十五。
没法千一百三。
历日二十七,历余万六千六十四。
历周七十九万八千二百。
历法二万八千九百六十八。
余数四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章月乘年,如章岁得一,为积月。以月法乘积月,如日法得一,为朔积日;余为小余。日满六十,去之;余为大余。命甲子筭外,得天正平朔。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六千九百一,得次朔。加平朔大余七、小余四千九百七十六、小分四之三,为上弦。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余数乘年,如气法得一,为气积日。命日如前,得冬至。加大余十五、小余二千六十八、小分八之一,得次气日。加四季之节大余十二、小余千六百五十四、小分四,得土王。凡节气小余,三之,以气时法而一,命子半筭外,各其加时。置冬至小余,八之,减没分,余满没法为日。加冬至去朔日筭,依月大小去之,日不满月筭,得没日。余分尽为灭。加日六十九、余七百八,得次没。
二十四气损益率盈缩数
冬至益八百九十六盈空
小寒益三百九十八盈八百九十六
大寒益四百盈千二百九十四
立春益二百二十八盈千六百九十四
启蛰益三百四十一盈千九百二十二
雨水益四百五十盈二千二百六十三
春分损五百盈二千七百一十三
清明捐四百五十五盈二千二百一十三
谷雨损三百五十五盈千七百五十八
立夏损五百五十五盈千四百三
小满 损八百四十八盈八百四十八
芒种益七百三十九缩初
夏至益六百二十六缩七百三十九
小暑益四百五十六缩千三百六十五
大暑益二百八十八缩千八百二十一
立秋益四十缩二千一百九
处暑益三百四十二缩二千一百四十九
白露益四百五十五缩二千四百九十一
秋分损六百八十二缩二千九百四十六
寒露损六百二十五缩二千二百六十四
霜降损五百七十缩千六百三十九
立冬损五百一十三缩千六十九
小雪损四百五十六缩五百五十六
大雪损百缩百
以平朔、弦、望入气日筭乘损益率,如十五得一,以损益盈缩数,为定盈缩分。凡不尽,半法已上亦从一。以历法乘朔积日,满历周去之;余如历法得一,为日。命日筭外,得天正平朔夜半入历日及余。次日加一,累而裁之。若以万四千四百八十四乘平朔小余,如六千五百三而一,不尽,为小分,以加夜半入历日。加之满历日及余,去之,得平朔加时所入。加历日七、余万一千八十四、小分三千九百九十五,命如前,得上弦。又加,得望、下弦及后朔。
历日行分损益率盈缩积分
一日九千九百九益三百九十二盈初
二日九千八百一十益三百四十七盈 二千一百四十四万一千二百二十六
三日九千六百九十五益二百九十五盈二千一百三十九万四千八百五十八
四日九千五百六十三益二百三十六盈二千九百九十五万二千八百四
五日九千四百一十四益百六十九盈三千六百七十九万三千九百五十
六日九千二百六十六益百三盈四千一百六十九万七千二百七
七日九千一百一十八益三十六盈四千四百六十七万三千五百七十五
八日八千九百五十三损三十八盈四千五百七十二万九千五十五
九日八千七百八十八损百一十二盈四千四百六十三万六千五百五十七
十日八千六百四十损百七十八盈四千一百三十九万八千六十八
十一日八千五百八损二百三十八盈三千六百三十二万四千六百九十二
十二日八千三百九十二损二百九十盈二千九百三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八
十三日八千二百七十七损三百四十一盈二千九十六万五千六百六十
十四日八千一百七十八损三百八十六盈千一百八万一千一百六
十五日八千二百一十一益三百七十一缩九万一千四十三
十六日八千三百一十益三百二十六缩千八十三万四千四
十七日八千四百二十五益二百十一五缩二千二十八万九千三百七十二
十八日八千五百五十五益二百一十六缩二千八百二十三万九千五十
十九日八千六百八十九益百五十六缩三千四百四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
二十日八千八百三十七益九十缩三千九百万八千三十
二十一日八千九百八十六益二十三缩四千一百六十一万九千二百三十五
二十二日九千一百五十一损五十一缩四千二百二十八万二千五百四十七
二十三日九千二百九十九损百一十八缩四千七百九万九千八百五十七
二十四日九千四百四十七损百八十四缩三千七百三十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九
二十五日九千五百七十八损二百四十三缩三千二百五十万九千八百一十四
二十六日九千七百一十损三百二缩二千五百二万三千五百六十二
二十七日九千八百九损三百四十七缩千六百二十九万五百一十八
二十八日九千八百九十一损三百八十三缩六百二十二万九千八百八十
  历行分与次日相减,为行差,后多为进,后少为退。减去行分六百七十六,为差法。各置平朔、弦、望加时入历日余,乘所入日损益率,以损益其下积分,差法除,为定盈缩积分。置平朔、弦、望小余,各以入气积分盈加、缩减之,以入历积分盈减、缩加之,满若不足、进退日法,皆为定大小余,命日甲子筭外。以岁分乘年为积分,满周分去之;余如度法得一,为度。命以虚六,经斗去分,得冬至日度及分。以冬至去朔日筭及分减之,得天正平朔前夜半日度及分。以小分法十四约度分为行分。凡小分满法成行分,行分满法成度。若注历,又以二十六约行分。月星准此。斗分百七十七,小分七半。累加一度,得次日。以行分法乘朔、望定小余,以九百二十九除为度分,又以十四约为行分。以加夜半度,为朔、望加时日度。定朔加时,日月同度。望则因加日度百八十二、行分四百二十六、小分十太。以夜半入历日余乘行差,满历法得一,以进加、退减历行分,为行定分。以朔定小余乘之,满日法得一,为行分。以减加时月度,为朔、望夜半月度。求次日,加月行定分,累之。
岁星
率三百七十七万五千二十三。
终日三百九十八,行分五百九十六,小分七。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行分五千四百一十一。自后日损所减百二十分。立春初,日增所加六十分。春分,均加四日。清明毕谷雨,均加五日。立夏毕大暑,均加六日。立秋初日,加四千八十分。乃日损所加六十七分。入寒露,日增所减百一十七分。入小雪,毕大雪,均减八日。
初见,顺,日行百七十一分,日益迟一分,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二百九分。而留,二十六日。乃退,日九十七分,八十四日退十二度三十六分。又留,二十五日五百九十六分,小分七。凡五星留日有分者,以初定见日分加之。若满行分法,去之,又增一日。乃顺,初日行六十分,日益疾一分,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四百三十七分。而伏。
荧惑
率七百三十八万一千二百二十三。
终日七百七十九,行分六百二十六,小分三。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万六千三百五十四分。乃日损所减五百四十五分。入大寒,日增所加四百二十六分。入雨水后,均加二十九日。立夏初日,加万九千三百九十二分。乃日损所加二百一十三分。入立秋,依平。入处暑,日增所减百八十四分。入小雪后,均减二十五日。
初见,入冬至,初率二百四十一日行百六十三度。自后二日损日度各一,自百二十八日,率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毕百六十一日。又三日损一,尽百八十二日,率百七十日行九十二度,毕百八十八日。乃三日益一,尽二百二十七日,率百八十三日行百五度。又二日益一,尽二百四十九日,率百九十四日行百一十六度。又每日益一,尽三百一十日,率二百五十五日行百七十七度,毕三百三十七日。乃二日损一,尽大雪,复初见。入小寒后,三日去日率一。入雨水,毕立夏,均去日率二十。自后三日减所去一日,毕小暑,依平,为定日率。若入处暑,毕秋分,皆去度率六。各依冬至后日数而损益之,又依所入之气以减之,为前疾日度率。若初行入大寒,毕大暑,皆差行,日益迟一分;其余皆平行。若入白露,毕秋分,初迟,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即去日率四十、度率二十,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求平行分,续之。以行分法乘度定率,如日定率而一,为平行分。不尽,为小分。求差行者,减日率一,又半之,加平行分,为初日行分。各尽其日度而迟。初日行三百二十六分,日益迟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五分。其前疾去度六者,行三十一度五分。此迟初日加六十七分、小分六十分之三十六。
而留,十三日。前疾去日者,分日于二留,奇从后留。乃退,日百九十二分,六十日退十七度二十八分。又留,十二日六百二十六分,小分三。
又顺。后迟,初日行二百三十八分,日益疾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三十五分。此迟在立秋至秋分者,加六度,行三十一度三十五分。此迟初日加行分六十七、小分六十分之三十六。而后疾。入冬至,初率二百一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乃每日损一,尽三十七日,率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又二日损一,尽五十七日,率百六十七日行八十九度,毕七十九日。又三日益一,尽百三十日,率百八十四日行百六度。又二日益一,尽百四十四日,率百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又每日益一,尽百九十日,率二百三十七日行百五十九度。又每日益二,尽二百日,率二百五十七日行百七十九度。又每日益一,尽二百一十日,率二百六十七日行百八十九度,毕二百五十九日。乃二日损一,毕大雪,复初。后迟加六度者,此后疾去度率六,为定。各依冬至后日数而损益之,为后疾日度率。若入立夏,毕夏至,日行半度,尽六十日,行三十度。若入小暑,毕大暑,尽四十日,行二十度。皆去日度率,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求平行分,续之。各尽其日度而伏。
镇星
率三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十六。
终日三百七十八,行分六十一。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四千八百一十四分。乃日增所减七十九分。入小寒,均减九日。乃每气损所减一日。入夏至初日,均减二日。自后十日损所减一日。小暑五日外,依平。入大暑,日增所加百八十一分。入处暑,均加九日。入白露初日,加六千二分。乃日损所加百三十三分。入霜降,日增所减七十九分。
初见,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留,三十八日。乃退,日四十一分,百日退六度四十四分。又留,三十七日六十一分。乃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伏。
太白
率五百五十二万六千二百。
终日五百八十三,行分六百二十,小分八。
晨见伏三百二十七日,行分六百二十,小分八。
夕见伏二百五十六日。
晨平见,入冬至,依平。入小寒,日增所加六十六分。入立春,毕立夏,均加三日。小满初日,加千九百六十四分。乃日损所加六十分。入夏至,依平。入小暑,日增所减六十分。入立秋,毕立冬,均减三日。小雪初日,减千九百六十四分。乃日损所减六十六分。
初见,乃退,日半度,十日退五度。而留,九日。乃顺,迟,差行,日益疾八分,四十日行三十度。入大雪毕小满者,依此。入芒种,十日减一度。入小暑,毕霜降,均减三度。入立冬,十日损所减一度,毕小雪。皆为定度。以行分法乘定度,四十除,为平行分。又以四乘三十九,以减平行,为初日行分。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入小寒,十日益日度各一。入雨水后,皆二十一日行二十一度。入春分后,十日减一。毕立夏,依平。入小满后,六日减一。毕立秋,日度皆尽,无平行。入霜降后,四日加一。毕大雪,依平。疾,百七十日行二百四度。前顺迟减度者,计所减之数,以益此度为定。而晨伏。
夕平见,入冬至,日增所减百分。入启蛰,毕春分,均减九日。清明初日,减五千九百八十六分。乃日损所减百分。入芒种,依平。入夏至,日增所加百分。入处暑,毕秋分,均加九日。寒露初日,加五千九百八十六分。乃日损所减百分。入大雪,依平。
初见,顺疾,百七十日行二百四度。入冬至毕立夏者,依此。入小满,六日加一度。入夏至,毕小暑,均加五度。入大暑,三日减一度。入立秋,毕大雪,依平。从白露毕春分,皆差行,日益疾一分半。以一分半乘百六十九而半之,以加平行,为初日行分。入清明,毕于处暑,皆平行。乃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入冬至后,十日减日度各一。入启蛰,毕芒种,皆九日行九度。入夏至后,五日益一。入大暑,依平。入立秋后,六日加一。毕秋分,二十五日行二十五度。入寒露,六日减一。入大雪,依平。顺迟,日益迟八分,四十日行三十度。前加度者,此依数减之。又留,九日。乃退,日半度,十日退五度。而夕伏。
辰星
率百九万六千六百八十三。
终日百一十五,行分五百九十四,小分七。
晨见伏六十三日,行分五百九十四,小分七。
夕见伏五十二日。
晨平见,入冬至,均减四日。入小寒,依平。入立春后,均减三日。入雨水,毕立夏,应见不见。其在启蛰、立夏气内,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晨有木、火、土、金一星者,亦见。入小满,依平。入霜降,毕立冬,均加一日。入小雪,至大雪十二日,依平。若在大雪十三日后,日增所减一日。
初见,留,六日。顺迟,日行百六十九分。入大寒,毕启蛰,无此迟行。乃平行,日一度,十日行十度。入大寒后,二日去日度各一,毕于二十日,日度俱尽,无此平行。疾,日行一度六百九分,十日行十九度六分。前无迟行者,此疾日减二百三分,十日行十六度四分。而晨伏。
夕平见,入冬至后,依平。入谷雨,毕芒种,均减二日。入夏至,依平。入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霜降气内,夕有星去日如前者,亦见。入立冬,毕大雪,依平。
初见,顺疾,日行一度六百九分,十日行十九度六分。若入小暑,毕处暑,日减二百三分。乃平行,日一度,十日行十度。入大暑后,二日去日及度各一,毕于二十日,日度俱尽,无此平行。迟,日行百六十九分。若疾减二百三分者,即不须此迟行。又留,六日七分。而夕伏。
各以星率去岁积分,余反以减其率,余如度法得一为日,得冬至后晨平见日及分。以冬至去朔日筭及分加之,起天正,依月大小计之,命日筭外,得所在日月。金、水各以晨见伏日及分加之,得夕平见。各以其星初日所加减之分,计后日损益之数以损益之。讫,乃以加减平见为定见。其加减分皆满行分法为日。以定见去朔日及分加其朔前夜半日度,又以星初见去日度,岁星十四,太白十一,荧惑、镇星、辰星皆十七,晨减、夕加之,得初见宿度。求次日,各加一日所行度及分。荧惑、太白有小分者,各以日率为母。其行有益疾迟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差疾益、迟损,乃加之。留者因前,退则依减,伏不注度。顺行出斗,去其分;退行入斗,先加分。讫,皆以二十六约行分,为度分。
交会法千二百七十四万一千二百五八分。
交分法六百三十七万六百二九分。
朔差百八万五千四百九十四二分。
望分六百九十一万三千三百五十。
交限五百八十二万七千八百五十五八分。
望差五十四万二千七百四十七一分。
外限六百七十六万七百八十二九分。
中限千二百三十五万一千二十五八分。
内限千二百一十九万一千四百五十八七分。
以朔差乘积月,满交会法去之;余得天正月朔入平交分。求望,以望分加之。求次月,以朔差加之。其朔望,入大雪,毕冬至,依平。入小寒,日加气差千六百五十分。入启蛰,毕清明,均加七万六千一百分。自后日损所加千六百五十分。入芒种,毕夏至,依平。加之满法,去之。若朔交入小寒毕雨水,及立夏毕小满,值盈二时已下,皆半气差加之。二时已上则否。如望差已下、外限已上有星伏,木、土去见十日外,火去见四十日外,金晨伏去见二十二日外,有一星者,不加气差。入小暑后,日增所减千二百分。入白露,毕霜降,均减九万五千八百二十五分。立冬初日,减六万三千三百分,自后日损所减二千一百一十分。减若不足,加法,乃减之,余为定交分。朔入交分,如交限内限已上、交分中限已下有星伏如前者,不减。不满交分法者,为在外道;满去之,余为在内道。如望差已下,为去先交分。交限已上,以减交分,余为去后交分,皆三日法约,为时数。望则月蚀,朔在内道则日蚀。虽在外道,去交近,亦蚀。在内道,去交远,亦不蚀。
置蚀望定小余。入历一日,减二百八十;若十五日,即加之;十四日,加五百五十;若二十八日,即减之;余日皆盈加、缩减二百八十:为月蚀定余。十二乘之,时法而一,命子半筭外;不尽,得月蚀加时。约定小余如夜漏半已下者,退日筭上。
置蚀朔定小余。入历一日,即减二百八十;若十五日,即加之;十四日,加五百五十;若二十八日,即减之:为定。后不入四时加减之限。其内道,春,去交四时已上入历,盈加、缩减二百八十;夏,盈加、缩减二百八十;秋,去交十一时已下,惟盈加二百八十,已上者,盈加五百五十,缩加二百八十;冬,去交五时已下,惟盈加二百八十:皆为定余。十二乘之,时法而一,命子半筭外;不尽,为时余,副之。仲辰半前,以副减法为差率;半后,退半辰,以法加余,以副为差率。季辰半前,以法加副为差率;半后,退半辰,以法加余,倍法加副,为差率。孟辰半前,三因其法,以副减之,余为差率;半后,退半辰,以法加余,又以法加副,乃三因其法,以副减之,为差率。又置去交时数,三已下,加三;六已下,加二;九已下,加一;九已上,依数;十二已上,从十二。若季辰半后,孟辰半前,去交六时已上者,皆从其六。六时已下,依数不加。皆乘差率,十四除,为时差。子午半后,以加时余;卯酉半后,以减时余;加之满若不足,进退时法:孟谓寅、巳、申,仲谓午、卯、酉,季谓辰、未、戌。得日蚀加时。
望去交分,冬先后交,皆去二时;春先交,秋后交,去半时;春后交,秋先交,去二时;夏则依定。不足去者,既。乃以三万六千一百八十三为法而一,以减十五,余为月蚀分。
朔去交,在内道,五月朔,加时在南方,先交十三时外;六月朔,后交十三时外者:不蚀。启蛰毕清明,先交十三时外,值缩,加时在未西;处暑毕寒露,后交十三时外,值盈,加时在巳东:皆不蚀。交在外道,先后去交一时内者,皆蚀。若二时内,及先交值盈、后交值缩二时外者,亦蚀。夏去交二时内,加时在南方者,亦蚀。若去分、至十二时内,去交六时内者,亦蚀。若去春分三日内,后交二时;秋分三日内,先交二时内者:亦蚀。诸去交三时内有星伏,土、木去见十日外,火去见四十日外,金晨伏去见二十二日外,有一星者,不蚀。各置去交分。秋分后,毕立春,均减二十二万八百分。启蛰初日,毕芒种,日损所减千八百一十分。夏至后,毕白露,日增所减二千四百分。以减去交分,余为不蚀分。不足减,反相减为不蚀分。亦以减望差为定法。后交值缩者,直以望差为定法。其不蚀分,大寒毕立春,后交五时外,皆去一时。时差值减者,先交减之,后交加之。时差值加者,先交加之,后交减之。不足减者,皆既。十五乘之,定法而一,以减十五,余为日蚀分。
置日月蚀分,四已下,因增二;五已下,因增三;六已上,因增五:各为刻率,副之。以乘所入历损益率,四千五十七为法而一。值盈,反其损益;值缩,依其损益。皆损益其副,为定用刻。乃六乘之,十而一,以减蚀甚辰刻,为亏初。又四乘之,十而一,以加食甚辰刻,为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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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六‧志第十六  历二 高宗时,戊寅历益疏,淳风作甲子元历以献。诏太史起麟德二年颁用,谓之麟德历。古历有章、蔀,有元、纪,有日分、度分,参差不齐,淳风为总法千三百四十以一之。损益中晷术以考日至,为木浑图以测黄道,余因刘焯皇极历法,增损所宜。当时以为密,与太史令瞿昙罗所上经纬历参行。
弘道元年十二月甲寅朔,壬午晦。八月,诏二年元日用甲申,故进以癸未晦焉。
永昌元年十一月,改元载初,用周正,以十二月为腊月,建寅月为一月。神功二年,司历以腊为闰,而前岁之晦,月见东方,太后诏以正月为闰十月。是岁,甲子南至,改元圣历。命瞿昙罗作光宅历,将用之。三年,罢作光宅历,复行夏时,终开元十六年。
麟德历麟德元年甲子,距上元积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八十筭。
总法千三百四十。
期实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八。
常朔实三万九千五百七十一。加三百六十二曰盈朔实,减三百五十一曰朒朔实。
辰率三百三十五。
以期实乘积筭,为期总。如总法得一,为日。六十去之,命甲子筭外,得冬至。累加日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得次气。六乘小余,辰率而一,命子半筭外,各其加时。
以常朔实去期总,不满为闰余。以闰余减期总,为总实,如总法得一,为日。以减冬至,得天正常朔。又以常朔小余并闰余,以减期总,为总实。因常朔加日二十九、小余七百一十一,得次朔。因朔加日七、小余五百一十二太,得上弦。又加,得望及下弦。
进纲十六。秋分后。
退纪十七。春分后。
中节躔差率消息总先后率盈朒积
冬至 益七百二十二 息初 先五十四 盈初
小寒 益六百一十八 息七百二十二 先四十六 盈五十四
大寒 益五百一十四 息千三百四十 先三十八 盈百
立春 益五百一十四 息千八百五十四 先三十八 盈百三十八
启蛰 益六百一十八 息二千三百六十八 先四十六 盈百七十六
雨水 益七百二十二 息二千九百八十六 先五十四 盈二百二十二
春分 益七百二十二 息三千七百八 后五十四 盈二百七十六
清明 损六百一十八 息二千九百八十六 后四十六 盈二百二十二
谷雨 损五百一十四 息二千三百六十八 后三十八 盈百七十六
立夏 损五百一十四 息千八百五十四 后三十八 盈百三十八
小满 损六百一十八 息千三百四十 后四十六 盈百
芒种 损七百二十二 息七百二十二 后五十四 盈五十四
夏至 益七百二十二 消初 先五十四 朒初
小暑 益六百一十八 消七百二十二 先四十六 朒五十四
大暑 益五百一十四 消千三百四十 先三十八 朒百
立秋 益五百一十四 消千八百五十四 先三十八 朒百三十八
处暑 益六百一十八 消二千三百六十八 先四十六 朒百七十六
白露 益七百二十二 消二千九百八十六 先五十四 朒二百二十二
秋分 益七百二十二 消三千七百八 后五十四 朒二百七十六
寒露 损六百一十八 消二千九百八十六 后四十六 朒二百二十二
霜降 损五百一十四 消二千三百六十八 后三十八 朒百七十六
立冬 损五百一十四 消千八百五十四 后三十八 朒百三十八
小雪 损六百一十八 消千三百四十 后四十六 朒百
大雪 损七百二十二 消七百二十二 后五十四 朒五十四
  各以其气率并后气率而半之,十二乘之,纲纪除之,为末率。二率相减,余以十二乘之,纲纪除,为总差。又以十二乘总差,纲纪除之,为别差。以总差前少以减末率,前多以加末率,为初率。累以别差,前少以加初率,前多以减初率,为每日躔差及先后率。乃循积而损益之,各得其日定气消息与盈朒积。其后无同率,因前末为初率;前少者加总差,前多者以总差减之,为末率。余依术入之。
各以气下消息积,息减、消加常气,为定气。各以定气大小余减所近朔望大小余,十二通其日,以辰率约其余,相从为辰总。其气前多以乘末率,前少以乘初率,十二而一,为总率。前多者,以辰总减纲纪,以乘十二,纲纪而一,以加总率,辰总乘之,二十四除之;前少者,辰总再乘别差,二百八十八除之:皆加总率。乃以先加、后减其气盈朒积为定。以定积盈加、朒减常朔弦望,得盈朒大小余。
变周四十四万三千七十七。
变日二十七,余七百四十三,变奇一。
变奇法十二。
月程法六十七。
以奇法乘总实,满变周,去之;不满者,奇法而一,为变分。盈总法从日,得天正常朔夜半入变。加常朔小余,为经辰所入。因朔加七日、余五百一十二、奇九,得上弦。转加,得望、下弦及次朔。加之满变日及余,去之。又以所入盈朒定积,盈加、朒减之,得朔、弦、望盈朒经辰所入。
变日 离程增减率迟速积
一日 九百八十五 增百三十四 速初
二日 九百七十四 增百一十七 速百三十四
三日 九百六十二 增九十九 速二百五十一
四日 九百四十八 增七十八 速三百五十
五日 九百三十三 增五十六 速四百二十八
六日 九百一十八 增三十三 速四百八十四
七日 九百二 增九 初增九 末减隐速五百一十七
八日 八百八十六 减十四 速五百二十六
九日 八百七十 减三十八 速五百一十二
十日 八百五十四 减六十四速四百七十四
十一日 八百三十九 减八十五 速四百一十二
十二日 八百二十六 减百四 速三百二十七
十三日 八百一十五 减百二十一 速二百二十三
十四日 八百八 初减百二 末增二十九速百二
十五日 八百十 增百二十八 迟二十九
十六日 八百一十九 增百一十五 迟百五十七
十七日 八百三十二 增九十五 迟二百七十二
十八日 八百四十六 增七十四 迟三百六十七
十九日 八百六十一 增五十二 迟四百四十一
二十日 八百七十七 增二十八 迟四百九十三
二十一日 八百九十三 增四 初增四 末减隐迟五百二十一
二十二日 九百九 减二十 迟五百二十五
二十三日 九百二十五 减四十四 迟五百五
二十四日 九百四十一 减六十八 迟四百六十一
二十五日 九百五十五 减八十九 迟三百九十三
二十六日 九百六十八 减百八 迟三百四
二十七日 九百七十九 减百二十五 迟百九十六
二十八日 九百八十五 减百四十四 初减七十一 末增入后迟七十一
以离程与次相减,得进退差;后多为进,后少为退,等为平。各列朔、弦、望盈朒经辰所入日增减率,并后率而半之,为通率。又二率相减,为率差。增者以入变历日余减总法,余乘率差,总法而一,并率差而半之;减者半入余乘率差,亦总法而一:皆加通率。以乘入余,总法除,为经辰变率。半之,以速减、迟加入余,为转余。增者以减总法,减者因余:皆乘率差,总法而一;以加通率,变率乘之,总法除之,以速减、迟加变率,为定率。乃以定率增减迟速积为定。其后无同率,亦因前率。应增者,以通率为初数,半率差而减之;应损者,即为通率。其历率损益入余进退日者,分为二日,随余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以加减变率为定。
七日:初,千一百九十一;末,百四十九。十四日:初,千四十二;末,二百九十八。二十一日:初,八百九十二;末,四百四十八。二十八日:初,七百四十三;末,五百九十七。各视入余初数,已下为初,已上以初数减之,余为末。
各以入变迟速定数,速减、迟加朔弦望盈朒小余;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加其常日者为盈,减其常日者为朒。各为定大小余,命日如前。乃前朔、后朔迭相推校,盈朒之课,据实为准;损不侵朒,益不过盈。
定朔日名与次朔同者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月。其元日有交、加时应见者,消息前后一两月,以定大小,令亏在晦、二,弦、望亦随消息。月朔盈朒之极,不过频三。其或过者,观定小余近夜半者量之。
黄道:南斗,二十四度三百二十八分。牛,七度。婺女,十一度。虚,十度。危,十六度。营室,十八度。东壁,十度。奎,十七度。娄,十三度。胃,十五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觿,二度。参,九度。东井,三十度。舆鬼,四度。柳,十四度。七星,七度。张,十七度。翼,十九度。轸,十八度。角,十三度。亢,十度。氐,十六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度。
冬至之初日躔定在南斗十二度。每加十五度二百九十二分、小分五,依宿度去之,各得定气加时日度。
各以初日躔差乘定气小余,总法而一,进加、退减小余,为分;以减加时度,为气初夜半度。乃日加一度,以躔差进加、退减之,得次日。以定朔弦望小余副之;以乘躔差,总法而一,进加、退减其副,各加夜半日躔,为加时宿度。
合朔度,即月离也。上弦,加度九十一度、分四百一十七。望,加度百八十二度、分八百三十四。下弦,加度二百七十三度、分千二百五十一。讫,半其分,降一等,以同程法,得加时月离。因天正常朔夜半所入变日及余,定朔有进退日者,亦进退一日,为定朔夜半所入。累加一日,得次日。
各以夜半入变余乘进退差,总法而一,进加、退减离程,为定程。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总法而一,以减加时月离,为夜半月离。求次日,程法约定程,累加之。若以定程乘夜刻,二百除,为晨分。以减定程,为昏分。其夜半月离,朔后加昏为昏度,望后加晨为晨度。其注历,五乘弦望小余,程法而一,为刻。不满晨前刻者,退命筭上。
辰刻八,分二十四。
刻分法七十二。
定气晨前刻黄道去极度屈伸率发敛差
冬至 三十刻 百一十五度 三分 伸一 三分 益十六
小寒 二十九刻 五十四分 百一十三度 一分伸三 七分 益十六
大寒 二十九刻 十八分 百一十度 七分伸六 一分 益二十二
立春 二十八刻 三十三分 百七度 九分 伸九 四分 益九
启蛰 二十七刻 三十分 百二度 九分 伸十 七分半 益七
雨水 二十六刻 十八分 九十七度 三分 伸十一 八分 益三
春分 二十五刻 九十一度 三分 伸十二 二分半 损三
清明 二十三刻 五十四分 八十五度 三分 伸十一 八分 损七
谷雨 二十二刻 四十二分 七十九度 七分 伸十 七分半 损九
立夏 二十一刻 三十九分 七十四度 七分 伸九 四分 损二十二
小满 二十刻 五十四分 七十度 九分 伸六 一分 损十六
芒种 二十刻 十八分 六十八度 五分 伸三 七分 损十六
夏至 二十刻 六十七度 三分 屈一 三分 益十六
小暑 二十刻 十八分 六十八度 五分 屈三 七分 益十六
大暑 二十刻 五十四分 七十度 九分 屈六 一分 益二十二
立秋 二十一刻 三十九分 七十四度 七分 屈九 四分 益九
处暑 二十二刻 四十二分 七十九度 七分 屈十 七分半 益七
白露 二十三刻 五十四分 八十五度 三分 屈十一 八分 益三
秋分 二十五刻 九十一度 三分 屈十二 二分半 损三
寒露 二十六刻 十八分 九十七度 三分 屈十一 八分 损七
霜降 二十七刻 三十分 百二度 九分 屈十 七分半 损九
立冬 二十八刻 三十三分 百七度 九分 屈九 四分 损二十二
小雪 二十九刻 十八分 百一十度 七分屈六 一分 损十六
大雪 二十九刻 五十四分 百一十三度 一分屈三 七分 损十六
  置其气屈伸率,各以发敛差损益之,为每日屈伸率。差满十,从分;分满十,为率。各累计其率为刻分。百八十乘之,十一乘纲纪除之,为刻差。各半之,以伸减、屈加晨前刻分,为每日晨前定刻。倍之,为夜刻。以减一百,为昼刻。以三十四约刻差,为分;分满十,为度。以伸减、屈加气初黄道去极,得每日。以昼刻乘期实,二百乘,总法除,为昏中度。以减三百六十五度三百二十八分,余为旦中度。各以加日躔,得昏旦中星,赤道计之。其赤道同太初星距。
游交终率千九十三万九千三百一十三。
奇率三百。
约终三万六千四百六十四,奇百一十三。
交中万八千二百三十二,奇五十六半。
交终日二十七,余二百八十四,奇百一十三。
交中日十三,余八百一十二,奇五十六半。
亏朔三千一百六,奇百八十七。
实望万九千七百八十五,奇百五十。
后准千五百五十三,奇九十三半。
前准万六千六百七十八,奇二百六十三。
置总实,以奇率乘之,满终率去之;不满,以奇率约,为入交分。加天正常朔小余,得朔汎交分。求次朔,以亏朔加之。因朔求望,以实望加之。各以朔望入气盈朒定积,盈加、朒减之;又六十乘迟速定数,七百七十七除,为限数;以速减、迟加,为定交分。其朔,月在日道里者,以所入限数减迟速定数,余以速减、迟加其定交分。而出日道表者,为变交分。不出表者,依定交分。其变交分三时半内者,依术消息,以定蚀不。交中已下者,为月在外道;已上者,去之,余为月在内道。其分如后准已下,为交后分;前准已上者,反减交中,余为交前分。望则月蚀,朔在内道则日蚀。百一十二约前后分,为去交时。置定朔小余,副之。辰率约之,以艮、巽、坤、干为次,命筭外。其余,半法已下为初;已上者,去之,为末。初则因余,末则减法,各为差率。月在内道者,益去交时十而三除之。以乘差率,十四而一,为差。其朔,在二分前后一气内,即以差为定;近冬至以去寒露、雨水,近夏至以去清明、白露气数倍之,又三除去交时增之;近冬至艮巽以加、坤乾以减,近夏至艮巽以减、坤乾以加其差,为定差。艮、巽加副,坤、干减副。月在外道者,三除去交时数,以乘差率,十四而一,为差。艮、坤以减副,巽、干以加副,为食定小余。望即因定望小余,即所在辰;近朝夕者,以日出没刻校前后十二刻半内候之。
月在外道,朔不应蚀。夏至初日,以二百四十八为初准。去交前后分如初准已下、加时在午正前后七刻内者,蚀。朔去夏至前后,每一日损初准二分,皆毕于九十四日,为每日变准。交分如变准已下、加时如前者,亦蚀。又以末准六十减初准及变准,余以十八约之,为刻准。以并午正前后七刻内数,为时准。加时准内交分,如末准已下,亦蚀。又置末准,每一刻加十八,为差准。加时刻去午前后如刻准已上、交分如差准已下者,亦蚀。自秋分至春分,去交如末准已下、加时巳、午、未者,亦蚀。
月在内道,朔应蚀。若在夏至初日,以千三百七十三为初准。去交如初准已上、加时在午正前后十八刻内者,或不蚀。夏至前后每日益初准一分半,皆毕于九十四日,为每日变准。以初准减变准,余十而一,为刻准。以减午正前后十八刻,余为时准。其去交在变准已上、加时在准内,或不蚀。
望去交前后定分,冬,减二百二十四;夏,减五十四;春,交后减百,交前减二百;秋,交后减二百,交前减百。不足减者,蚀既。有余者,以减后准,百四而一,得月蚀分。
朔交,月在内道,入冬至毕定雨水,及秋分毕大雪,皆以五百五十八为蚀差。入春分,日损六分,毕芒种。以蚀差减去交分;不足减者,反减蚀差,为不蚀分。其不蚀分,自小满毕小暑,加时在午正前后七刻外者,皆减一时;三刻内者,加一时。大寒毕立春交前五时外、大暑毕立冬交后五时外者,皆减一时;五时内者,加一时。诸加时蚀差应减者,交后减之,交前加之;应加者,交后加之,交前减之。不足减者,皆既;加减入不蚀限者,或不蚀。月在外道,冬至初日,无蚀差。自后日益六分,毕于雨水。入春分,毕白露,皆以五百二十二为差。入秋分,日损六分,毕大雪。以差加去交分,为蚀分。以减后准,余为不蚀分。十五约蚀差,以百四,为定法。其不蚀分,如定法得一,以减十五,余得日蚀分。
岁星
总率五十三万四千四百八十三,奇四十五。
伏分二万四千三十一,奇七十二半。
终日三百九十八,余千一百六十三,奇四十五。
平见,入冬至,毕小寒,均减六日。入大寒,日损六十七分。入春分,依平。乃日加八十九分。入立夏,毕小满,均加六日。入芒种,日损八十九分。入夏至,毕立秋,均加四日。入处暑,日损百七十八分。入白露,依平。自后日减五十二分。入小雪,毕大雪,均减六日。
初顺,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分,日益迟一分。前留,二十六日。旋退,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日益疾二分。又退,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日益迟二分。后留,二十五日。后顺,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分,日益疾一分。日尽而夕伏。
荧惑
总率百四万五千八十,奇六十。
伏分九万七千九十,奇三十。
终日七百七十九,余千二百二十,奇六十。
平见,入冬至,减二十七日。自后日损六百三分。入大寒,日加四百二分。入雨水,毕谷雨,均加二十七日。入立夏,日损百九十八分。入立秋,依平。入处暑,日减百九十八分。入小雪,毕大雪,均减二十七日。
初顺,入冬至,率二百四十三日行百六十五度。乃三日损日度各二。小寒初日,率二日三十三日行百五十五度。乃二日损一。入谷雨四日,平,毕小满九日,率百七十八日行百度。乃三日损一。夏至初日,平,毕六日,率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乃三日益一。入立秋初日,百八十四日行百六度。乃每日益一。入白露初日,率二百一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乃五日益六。入秋分初日,率二百三十二日行百五十四度。又每日益一。入寒露初日,率二百四十七日行百六十九度。乃五日益三。入霜降五日,平,毕立冬十三日,率二百五十九日行百八十一度。乃二日损日一。入冬至,复初。
各依所入常气,平者依率,余皆计日损益,为前疾日度定率。其前迟及留退,入气有损益日、度者,计日损益,皆准此法。疾行日率,入大寒,六日损一;入春分,毕立夏,均减十日;入小满,三日损所减一;毕芒种,依平;入立秋,三日益一;入白露,毕秋分,均加十日;入寒露,一日半损所加一;毕气尽,依平:为变日率。疾行度率,入大寒毕启蛰,立夏毕夏至,大暑毕气尽,霜降毕小雪,皆加四度;清明毕谷雨,加二度:为变度率。
初行入处暑,减日率六十,度率三十;入白露,毕秋分,减日率四十四,度率二十二:皆为初迟半度之行。尽此日、度,乃求所减之余日、度率,续之,为疾。初行入大寒毕大暑,差行,日益迟一分。其前迟、后迟,日率既有增损,而益迟、益疾,差分皆检括前疾末日行分,为前迟初日行分。以前迟平行分减之,余为前迟总差。后疾初日行分,为后迟末日行分,以后迟初日行分减之,余为后迟总差。相减,为前后别日差分。其不满者皆调为小分。迟疾之际,行分衰杀不伦者,依此。
前迟,入冬至,率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迟二分。入小寒,三日损一。大寒初日,率五十五日行二十度。乃三日益一。立春初日,平,毕清明,率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入谷雨,每气别减一度。立夏初日,平,毕小满,率六十日行二十二度。入芒种,每气别益一度。夏至初日,平,毕处暑,率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入白露,三日损一。秋分初日,率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乃每日益日一,三日益度二。寒露初日,率七十五日行三十度。乃每日损日一,三日损度一。霜降初日,率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乃二日损一度。入立冬一日,平,毕气尽,率六十日行十七度。入小雪,五日益一度。大雪初日,率六十日行二十度。乃三日益一度。入冬至,复初。
前留,十三日。前疾减日率一者,以其数分益此留及后迟日率。前疾加日率者,以其数分减此留及后迟日率。旋退,西行。入冬至初日,率六十三日退二十一度。乃四日益度一。小寒一日,率六十三日退二十六度。乃三日半损度一。立春三日,平,毕启蛰,率六十三日退十七度。乃二日益日、度各一。雨水八日,平,毕气尽,率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入春分,每气损日、度各一。大暑初日,平,毕气尽,率五十八日退十二度。立秋初日,平,毕气尽,率五十七日退十一度。乃二日益日一。寒露九日,平,毕气尽,率六十六日退二十度。乃二日损一。霜降六日,平,毕气尽,率六十三日退十七度。乃三日益一。立冬十一日,平,毕气尽,率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乃二日损一。入冬至,复初。
后留,冬至初,留十三日。乃二日半益一。大寒初日,平,毕气尽,留二十五日。乃二日半损一。雨水初日,留十三日。乃三日益一。清明初日,留二十三日。乃日损一。清明十日,平,毕处暑,留十三日。乃二日损一。秋分十一日,无留。乃每日益一。霜降初日,留十九日。乃三日损一。立冬毕大雪,留十三日。
后迟,顺,六十日行二十五度,日益疾二分。前疾加度者,此迟依数减之,为定度。前疾无加度者,此迟入秋分至立冬减三度,入冬至减五度。后留定日朒十三日者,以所朒日数加此迟日率。
后疾,冬至初日,率二百一十日行百三十二度。乃每日损一。大寒八日,率百七十二日行九十四度。乃二日损一。启蛰,平,毕气尽,率百六十一日行八十三度。乃二日益一。芒种十四日,平,毕夏至,率二百三十三日行百五十五度。乃每日益一。大暑初日,平,毕处暑,率二百六十三日行百八十五度。乃二日损一。秋分一日,率二百五十五日行百七十七度。乃一日半损一。大雪初日,率二百五日行百二十七度。乃三日益一。入冬至,复初。
其入常气日度之率有损益者,计日损益,为后疾定日度率。疾行日率,其前迟定日朒六十及退行定日朒六十三者,皆以所朒日数加疾行定日率;前迟定日盈六十、退行定日盈六十三、后留定日盈十三者,皆以所盈日数减此疾定日率:各为变日率。疾行度率,其前迟定度朒二十五、退行定度盈十七、后迟入秋分到冬至减度者,皆以所盈朒度数加此疾定率;前迟定度盈二十五及退行定度朒十七者,皆以所盈朒度数减此疾定度率:各为变度率。
初行入春分毕谷雨,差行,日益疾一分。初行入立夏毕夏至,日行半度,六十六日行三十三度。小暑毕大暑,五十日行二十五度。立秋毕气尽,二十日行十度。减率续行,并同前。尽日度而夕伏。
镇星
总率五十万六千六百二十三,奇二十九。
伏分二万二千八百三十一,奇六十四半。
终日三百七十八,余一百三,奇二十九。
平见,入冬至,初减四日。乃日益八十九分。入大寒,毕春分,均减八日。入清明,日损五十九分。入小暑初,依平。自后日加八十九分。入白露初,加八日。自后日损百七十八分。入秋分,均加四日。入寒露,日损五十九分。入小雪初日,依平。乃日减八十九分。
初顺,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九十分,日益迟半分。前留,三十七日。旋退,五十一日退二度四百九十一分,日益疾少半。又退,五十一日退二度四百九十一分,日益迟少半。后留,三十七日。后顺,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九十分,日益疾半分。日尽而夕伏。
太白
总率七十八万四千四百四十九,奇九。
伏分五万六千二百二十四,奇五十四半。
终日五百八十三,余千二百二十九,奇九。
夕见伏日二百五十六。
晨见伏日三百二十七,余千二百二十九,奇九。
夕平见,入冬至,初依平,乃日减百分。入启蛰,毕春分,均减九日。入清明,日损百分。入芒种,依平。入夏至,日加百分。入处暑,毕秋分,均加九日。入寒露,日损百分。入大雪,依平。
夕顺,入冬至毕立夏,入立秋毕大雪,率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入小满后,十日益一度,为定度。入白露,毕春分,差行,益迟二分。自余平行。夏至毕小暑,率百七十二日行二百九度。入大暑,五日损一度,毕气尽。平行,入冬至,大暑毕气尽,率十三日行十三度。入冬至,十日损一,毕立春。入立秋,十日益一,毕秋分。启蛰毕芒种,七日行七度。入夏至后,五日益一,毕于小暑。寒露初日,率二十三日行二十二度,乃六日损一,毕小雪。顺迟,四十二日,行三十度,日益迟八分。前疾加过二百六度者,准数损此度。夕留,七日。夕退,十日退五度。日尽而夕伏。
晨平见,入冬至,依平。入小寒,日加六十七分。入立春,毕立夏,均加三日。入小满,日损六十七分。入夏至,依平。入小暑,日减六十七分。入立秋,毕立冬,均减三日。入小雪,日损六十七分。
晨退,十日退五度。晨留,七日。顺迟,冬至毕立夏,大雪毕气尽,率四十二日行三十度,日益疾八分。入小满,率十日损一度,毕芒种。夏至毕寒露,率四十二日行二十七度。入霜降,每气益一度,毕小雪。平行,冬至毕气尽,立夏毕气尽,十三日行十三度。入小寒后,六日益日、度各一,毕启蛰。小满后,七日损日、度各一,毕立秋。雨水初日,率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后六日损日、度各一,毕谷雨。处暑毕寒露,无平行。入霜降后,五日益日、度各一,毕大雪。疾行,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前迟行损度不满三十度者,此疾依数益之。处暑毕寒露,差行,日益疾一分。自余平行。日尽而晨伏。
辰星
总率十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八,奇六十六。
伏分二万二千六百九十九,奇三十三。
终日百一十五,余千一百七十八,奇六十六。
夕见伏日五十二。
晨见伏日六十三,余千一百七十八,奇六十六。
夕平见,入冬至,毕清明,依平。入谷雨,毕芒种,均减二日。入夏至,毕大暑,依平。入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霜降气内,夕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有木、火、土、金星者,亦见。入立冬,毕大雪,依平。
顺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分,日行一度五百三分。大暑毕处暑,十二日行十七度二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平行,七日行七度。入大暑后,二日损日、度各一。入立秋,无此平行。顺迟,六日行二度四分,日行二百二十四分。前疾行十七度者,无此迟行。夕留,五日。日尽而夕伏。
晨平见,入冬至,均减四日。入小寒,毕大寒,依平。入立春,毕启蛰,均减三日。其在启蛰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无木、火、土、金星者,不见。入雨水,毕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星者,亦见。入小满,毕寒露,依平。入霜降,毕立冬,均加一日。入小雪,毕大雪,依平。
晨见,留,五日。顺迟,六日行二度四分,日行二百二十四分。入大寒,毕启蛰,无此迟行。平行,七日行七度。入大寒后,二日损日、度各一。入立春,无此平行。顺疾,行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分,日行一度五百三分。前无迟行者,十二日行十七度一十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日尽而晨伏。
各以伏分减总实,以总率去之;不尽,反以减总率,如总法,为日。天正定朔与常朔有进退者,亦进减、退加一日。乃随次月大小去之,命日筭外,得平见所在。各半见余以同半总。太白、辰星以夕见伏日加之,得晨平见。各依所入常气加减日及应计日损益者,以损益所加减;讫,余以加减平见,为常见。又以常见日消息定数之半,息减、消加常见,为定见日及分。
置定见夜半日躔,半其分,以其日躔差乘定见余,总法而一,进加、退减之,乃以其星初见去日度,岁星十四,太白十一,荧惑、镇星、辰星十七,晨减、夕加,得初见定辰所在宿度。其初见消息定数,亦半之,以息加、消减其星初见行留日率。其岁星、镇星不须加减。其加减不满日者,与见通之,过半从日,乃依行星日度率,求初日行分。
置定见余,以减半总,各以初日行分乘之,半总而一,顺加、逆减星初见定辰所在度分,得星见后夜半宿度。以所行度分,顺加、逆减之。其差行益疾益迟者,副置初日行分,各以其差迟损、疾加之,留者因前,逆则依减,以程法约行分为度分,得每日所至。
求行分者,皆以半总乘定度率,有分者从之。日率除,为平行度分。置定日率,减一,以所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以疾减、迟加平行,为初日所行度及分。
中宗反正,太史丞南宫说以麟德历上元,五星有入气加减,非合璧连珠之正,以神龙元年岁次乙巳,故治乙巳元历。推而上之,积四十一万四千三百六十筭,得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七曜起牵牛之初。其术有黄道而无赤道,推五星先步定合,加伏日以求定见。他与淳风术同。所异者,惟平合加减差。既成,而睿宗即位,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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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七上‧志第十七上  历三上 开元九年,麟德历署日蚀比不效,诏僧一行作新历,推大衍数立术以应之,较经史所书气朔、日名、宿度可考者皆合。十五年,草成而一行卒,诏特进张说与历官陈玄景等次为历术七篇、略例一篇、历议十篇,玄宗顾访者则称制旨。明年,说表上之,起十七年颁于有司。时善筭瞿昙撰者,怨不得预改历事,二十一年,与玄景奏:‘大衍写九执历,其术未尽。’太子右司御率南宫说亦非之。诏侍御史李麟、太史令桓执圭较灵台候簿,大衍十得七、八,麟德才三、四,九执一、二焉。乃罪说等,而是否决。
自太初至麟德,历有二十三家,与天虽近而未密也。至一行,密矣,其倚数立法固无以易也。后世虽有改作者,皆依仿而已,故详录之。略例,所以明述作本旨也;历议,所以考古今得失也。其说皆足以为将来折衷。略其大要,著于篇者十有二。
其一历本议曰:
易:‘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合二始以位刚柔。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合二中以通律历。天有五音,所以司日也。地有六律,所以司辰也。参伍相周,究于六十,圣人以此见天地之心也。自五以降,为五行生数;自六以往,为五材成数。错而乘之,以生数衍成位。一、六而退极,五、十而增极;一、六为爻位之统,五、十为大衍之母。成数乘生数,其筭六百,为天中之积。生数乘成数,其筭亦六百,为地中之积。合千有二百,以五十约之,则四象周六爻也;二十四约之,则太极包四十九用也。综成数,约中积,皆十五。综生数,约中积,皆四十。兼而为天地之数,以五位取之,复得二中之合矣。蓍数之变,九、六各一,乾坤之象也。七、八各三,六子之象也。故爻数通乎六十,策数行乎二百四十。是以大衍为天地之枢,如环之无端,盖律历之大纪也。
夫数象微于三、四,而章于七、八。卦有三微,策有四象,故二微之合,在始中之际焉。蓍以七备,卦以八周,故二章之合,而在中终之际焉。中极居五六间,由辟阖之交,而在章微之际者,人神之极也。天地中积,千有二百,揲之以四,为爻率三百;以十位乘之,而二章之积三千;以五材乘八象,为二微之积四十。兼章微之积,则气朔之分母也。以三极参之,倍六位除之,凡七百六十,是谓辰法,而齐于代轨。以十位乘之,倍大衍除之,凡三百四,是谓刻法,而齐于德运。半气朔之母,千五百二十,得天地出符之数,因而三之,凡四千五百六十,当七精返初之会也。易始于三微而生一象,四象成而后八卦章。三变皆刚,太阳之象。三变皆柔,太阴之象。一刚二柔,少阳之象。一柔二刚,少阴之象。少阳之刚,有始、有壮、有究。少阴之柔,有始、有壮、有究。兼三才而两之,神明动乎其中。故四十九象,而大业之用周矣。数之德圆,故纪之以三而变于七。象之德方,故纪之以四而变于八。
人在天地中,以阅盈虚之变,则闰余之初,而气朔所虚也。以终合通大衍之母,亏其地十,凡九百四十为通数。终合除之,得中率四十九,余十九分之九,终岁之弦,而斗分复初之朔也。地于终极之际,亏十而从天,所以远疑阳之战也。夫十九分之九,盈九而虚十也。干盈九,隐乎龙战之中,故不见其首。坤虚十,以导潜龙之气,故不见其成。周日之朔分,周岁之闰分,与一章之弦,一蔀之月,皆合于九百四十,盖取诸中率也。
一策之分十九,而章法生;一揲之分七十六,而蔀法生。一蔀之日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七,以通数约之,凡二十九日余四百九十九,而日月相及于朔,此六爻之纪也。以卦当岁,以爻当月,以策当日,凡三十二岁而小终,二百八十五小终而与卦运大终,二百八十五,则参伍二终之合也。数象既合,而遁行之变在乎其间矣。
所谓遁行者,以爻率乘朔余,为十四万九千七百,以四十九用、二十四象虚之,复以爻率约之,为四百九十八、微分七十五太半,则章微之中率也。二十四象,象有四十九蓍,凡千一百七十六。故虚遁之数七十三,半气朔之母,以三极乘参伍,以两仪乘二十四变,因而并之,得千六百一十三,为朔余。四揲气朔之母,以八气九精遁其十七,得七百四十三,为气余。岁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而气朔会,是谓章率。岁二亿七千二百九十万九百二十而无小余,合于夜半,是谓蔀率。岁百六十三亿七千四百五十九万五千二百而大余与岁建俱终,是谓元率。此不易之道也。
策以纪日,象以纪月。故乾坤之策三百六十,为日度之准。乾坤之用四十九象,为月弦之检。日之一度,不盈全策;月之一弦,不盈全用。故策余万五千九百四十三,则十有二中所盈也。用差万七千一百二十四,则十有二朔所虚也。综盈虚之数,五岁而再闰。中节相距,皆当三五;弦望相距,皆当二七。升降之应,发敛之候,皆纪之以策而从日者也。表里之行,朓朒之变,皆纪之以用而从月者也。
积筭曰演纪,日法曰通法,月气曰中朔,朔实曰揲法,岁分曰策实,周天曰干实,余分曰虚分。气策曰三元,一元之策,则天一遁行也。月策曰四象,一象之策,则朔、弦、望相距也。五行用事,曰发敛。候策曰天中,卦策曰地中,半卦曰贞悔。旬周曰爻数,小分母曰象统。日行曰躔,其差曰盈缩,积盈缩曰先后。古者平朔,月朝见曰朒,夕见曰朓。今以日之所盈缩、月之所迟疾损益之,或进退其日,以为定朔。舒亟之度,乃数使然,躔离相错,偕以损益,故同谓之朓朒。月行曰离,迟疾曰转度,母曰转法。迟疾有衰,其变者势也。月逶迤驯屈,行不中道,进退迟速,不率其常。过中则为速,不及中则为迟。积迟谓之屈,积速谓之伸。阳,执中以出令,故曰先后;阴,含章以听命,故曰屈伸。日不及中则损之,过则益之。月不及中则益之,过则损之。尊卑之用睽,而及中之志同。观晷景之进退,知轨道之升降。轨与晷名舛而义合,其差则水漏之所从也。总名曰轨漏。中晷长短谓之陟降。景长则夜短,景短则夜长。积其陟降,谓之消息。游交曰交会,交而周曰交终。交终不及朔,谓之朔差。交中不及望,谓之望差。日道表曰阳历,其里曰阴历。五星见伏周,谓之终率。以分从日谓之终日,其差为进退。
其二中气议曰:
历气始于冬至,稽其实,盖取诸晷景。春秋传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以周历推之,入壬子蔀第四章,以辛亥一分合朔冬至,殷历则壬子蔀首也。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朔,日南至。鲁史失闰,至不在正。左氏记之,以惩司历之罪。周历得己丑二分,殷历得庚寅一分。殷历南至常在十月晦,则中气后天也。周历蚀朔差经或二日,则合朔先天也。传所据者周历也,纬所据者殷历也。气合于传,朔合于纬,斯得之矣。戊寅历月气专合于纬,麟德历专合于传,偏取之,故两失之。又命历序以为孔子脩春秋用殷历,使其数可传于后。考其蚀朔不与殷历合,及开元十二年,朔差五日矣,气差八日矣。上不合于经,下不足以传于后代,盖哀、平间治甲寅元历者托之,非古也。又汉太史令张寿王说黄帝调历以非太初。有司劾:‘官有黄帝调历不与寿王同,寿王所治乃殷历也。’汉自中兴以来,图谶漏泄,而考灵曜、命历序皆有甲寅元,其所起在四分历庚申元后百一十四岁。延光初中谒者亶诵,灵帝时五官郎中冯光等,皆请用之,卒不施行。纬所载壬子冬至,则其遗术也。鲁历南至,又先周历四分日之三,而朔后九百四十分日之五十一。故僖公五年辛亥为十二月晦,壬子为正月朔。又推日蚀密于殷历,其以闰余一为章首,亦取合于当时也。
开元十二年十一月,阳城测景,以癸未极长,较其前后所差,则夜半前尚有余分。新历大余十九,加时九十九刻,而皇极、戊寅、麟德历皆得甲申,以玄始历气分二千四百四十三为率,推而上之,则失春秋辛亥,是减分太多也。以皇极历气分二千四百四十五为率,推而上之,虽合春秋,而失元嘉十九年乙巳冬至及开皇五年甲戌冬至、七年癸未夏至;若用麟德历率二千四百四十七,又失春秋己丑。是减分太少也。故新历以二千四百四十四为率,而旧所失者皆中矣。
汉会稽东部尉刘洪以四分疏阔,由斗分多。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十五为斗分,减余太甚,是以不及四十年而加时渐觉先天。韩翊、杨伟、刘智等皆稍损益,更造新术,而皆依谶纬‘三百岁改宪’之文,考经之合朔多中,较传之南至则否。玄始历以为十九年七闰,皆有余分,是以中气渐差。据浑天,二分为东西之中,而晷景不等;二至为南北之极,而进退不齐。此古人所未达也。更因刘洪纪法,增十一年以为章岁,而减闰余十九分之一。春秋后五十四年,岁在甲寅,直应锺章首,与景初历闰余皆尽。虽减章闰,然中气加时尚差,故未合于春秋。其斗分几得中矣。
后代历家,皆因循玄始,而损益或过差。大抵古历未减斗分,其率自二千五百以上。乾象至于元嘉历,未减闰余,其率自二千四百六十以上。玄始、大明至麟德历皆减分破章,其率自二千四百二十九以上。较前代史官注记,惟元嘉十三年十一月甲戌景长,皇极、麟德、开元历皆得癸酉,盖日度变常尔。祖冲之既失甲戌冬至,以为加时太早,增小余以附会之。而十二年戊辰景长,得己巳;十七年甲午景长,得乙未;十八年己亥景长,得庚子。合一失三,其失愈多。刘孝孙、张胄玄因之,小余益强,又以十六年己丑景长为庚寅矣。治历者纠合众同,以稽其所异,苟独异焉,则失行可知。今曲就其一,而少者失三,多者失五,是舍常数而从失行也。周建德六年,以壬辰景长,而麟德、开元历皆得癸巳。开皇七年,以癸未景短,而麟德、开元历皆得壬午。先后相戾,不可协也,皆日行盈缩使然。
凡历术在于常数,而不在于变行。既协中行之率,则可以两齐先后之变矣。麟德已前,实录所记,乃依时历书之,非候景所得。又比年候景,长短不均,由加时有早晏,行度有盈缩也。
自春秋以来,至开元十二年,冬、夏至凡三十一事,戊寅历得十六,麟德历得二十三,开元历得二十四。
其三合朔议曰:
日月合度谓之朔。无所取之,取之蚀也。春秋日蚀有甲乙者三十四。殷历、鲁历先一日者十三,后一日者三;周历先一日者二十二,先二日者九。其伪可知矣。
庄公三十年九月庚午朔,襄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当以盈缩、迟速为定朔。殷历虽合,适然耳,非正也。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十二月丙子朔,十四年三月己丑朔;文公元年五月辛酉朔,十一年三月甲申晦;襄公十九年五月壬辰晦;昭公元年十二月甲辰朔,二十年二月己丑朔,二十三年正月壬寅朔、七月戊辰晦:皆与周历合。其所记多周、齐、晋事,盖周王所颁,齐、晋用之。僖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十六年正月戊申朔;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十一月丁卯朔,二十六年三月甲寅朔,二十七年六月丁未朔:与殷历、鲁历合。此非合蚀,故仲尼因循时史,而所记多宋、鲁事,与齐、晋不同可知矣。
昭公十二年十月壬申朔,原舆人逐原伯绞,与鲁历、周历皆差一日,此丘明即其所闻书之也。僖公二十二年十一月己巳朔,宋、楚战于泓。周、殷、鲁历皆先一日,楚人所赴也。昭公二十年六月丁巳晦,卫侯与北宫喜盟;七月戊午朔,遂盟国人。三历皆先二日,卫人所赴也。此则列国之历不可以一术齐矣。而长历日子不在其月,则改易闰余,欲以求合。故闰月相距,近则十余月,远或七十余月,此杜预所甚缪也。夫合朔先天,则经书日蚀以纠之。中气后天,则传书南至以明之。其在晦、二日,则原乎定朔以得之。列国之历或殊,则稽于六家之术以知之。此四者,皆治历之大端,而预所未晓故也。
新历本春秋日蚀、古史交会加时及史官候簿所详,稽其进退之中,以立常率。然后以日躔、月离、先后、屈伸之变,偕损益之。故经朔虽得其中,而躔离或失其正;若躔离各得其度,而经朔或失其中,则参求累代,必有差矣。三者迭相为经,若权衡相持,使千有五百年间朔必在昼,望必在夜,其加时又合,则三术之交,自然各当其正,此最微者也。若干度盈虚,与时消息,告谴于经数之表,变常于潜遁之中,则圣人且犹不质,非筹历之所能及矣。
昔人考天事,多不知定朔。假蚀在二日,而常朔之晨,月见东方;食在晦日,则常朔之夕,月见西方。理数然也。而或以为朓朒变行,或以为历术疏阔,遇常朔朝见则增朔余,夕见则减朔余,此纪历所以屡迁也。汉编䜣、李梵等又以晦犹月见,欲令蔀首先大。贾逵曰:‘春秋书朔晦者,朔必有朔,晦必有晦,晦朔必在其月前也。先大,则一月再朔,后月无朔,是朔不可必也。䜣、梵等欲谐偶十六日,月朓昏,晦当灭而已。又晦与合朔同时,不得异日。’考逵等所言,盖知之矣。晦朔之交,始终相际,则光尽明生之限,度数宜均。故合于子正,则晦日之朝,犹朔日之夕也,是以月皆不见。若合于午正,则晦日之晨,犹二日之昏也,是以月或皆见。若阴阳迟速,轨漏加时不同,举其中数率,去日十三度以上而月见,乃其常也。且晦日之光未尽也,如二日之明已生也。一以为是,一以为非。又常朔进退,则定朔之晦、二也。或以为变,或以为常。是未通于四三交质之论也。
综近代诸历,以百万为率齐之,其所差,少或一分,多至十数失一分。考春秋才差一刻,而百数年间不足成朓朒之异。施行未几,旋复疏阔,由未知躔离经朔相求耳。李业兴、甄鸾等欲求天验,辄加减月分,迁革不已,朓朒相戾,又未知昏明之限与定朔故也。杨伟采乾象为迟疾阴阳历,虽知加时后天,蚀不在朔,而未能有以更之也。
何承天欲以盈缩定朔望小余。钱乐之以为:‘推交会时刻虽审,而月频三大二小。日蚀不唯在朔,亦有在晦、二者。’皮延宗又以为:‘纪首合朔,大小余当尽,若每月定之,则纪首位盈,当退一日,便应以故岁之晦为新纪之首。立法之制,如为不便。’承天乃止。虞曰:‘所谓朔在会合,苟躔次既同,何患于频大也?日月相离,何患于频小也?’春秋日蚀不书朔者八,公羊曰:‘二日也。’穀梁曰:‘晦也。’左氏曰:‘官失之也。’刘孝孙推俱得朔日,以丘明为是,乃与刘焯皆议定朔,为有司所抑不得行。傅仁均始为定朔,而曰‘晦不东见,朔不西朓’,以为昏晦当灭,亦䜣、梵之论。淳风因循皇极,皇极密于麟德,以朔余乘三千四十,乃一万除之,就全数得千六百一十三。又以九百四十乘之,以三千四十而一,得四百九十八秒七十五太彊,是为四分余率。
刘洪以古历斗分太彊,久当后天,乃先正斗分,而后求朔法,故朔余之母烦矣。韩翊以乾象朔分太弱,久当先天,乃先考朔分,而后覆求度法,故度余之母烦矣。何承天反复相求,使气朔之母合简易之率,而星数不得同元矣。李业兴、宋景业、甄鸾、张賔欲使六甲之首众术同元,而气朔余分,其细甚矣。麟德历有总法,开元历有通法,故积岁如月分之数,而后闰余偕尽。
考汉元光已来史官注记,日蚀有加时者凡三十七事,麟德历得五,开元历得二十二。
其四没灭略例曰:
古者以中气所盈之日为没,没分偕尽者为灭。开元历以中分所盈为没,朔分所虚为灭。综终岁没分,谓之策余。终岁灭分,谓之用差。皆归于揲易再扐而后挂也。
其五卦候议曰:
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自后魏始载于历,乃依易轨所传,不合经义。今改从古。
其六卦议曰:
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京氏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离、震、兑,其用事自分、至之首,皆得八十分日之七十三。颐、晋、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余皆六日七分,止于占灾眚与吉凶善败之事。至于观阴阳之变,则错乱而不明。自乾象历以降,皆因京氏。惟天保历依易通统轨图。自入十有二节、五卦、初爻,相次用事,及上爻而与中气偕终,非京氏本旨及七略所传。按郎𫖮所传,卦皆六日七分,不以初爻相次用事,齐历谬矣。又京氏减七十三分,为四正之候,其说不经,欲附会纬文‘七日来复’而已。
夫阳精道消,静而无迹,不过极其正数,至七而通矣。七者,阳之正也,安在益其小余,令七日而后雷动地中乎?当据孟氏,自冬至初,中孚用事,一月之策,九六、七八,是为三十。而卦以地六,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变,十有二变而岁复初。坎、震、离、兑,二十四气,次主一爻,其初则二至、二分也。坎以阴包阳,故自北正,微阳动于下,升而未达,极于二月,凝涸之气消,坎运终焉。春分出于震,始据万物之元,为主于内,则群阴化而从之,极于南正,而丰大之变穷,震功究焉。离以阳包阴,故自南正,微阴生于地下,积而未章,至于八月,文明之质衰,离运终焉。仲秋阴形于兑,始循万物之末,为主于内,群阳降而承之,极于北正,而天泽之施穷,兑功究焉。故阳七之静始于坎,阳九之动始于震,阴八之静始于离,阴六之动始于兑。故四象之变,皆兼六爻,而中节之应备矣。易爻当日,十有二中,直全卦之初;十有二节,直全卦之中。齐历又以节在贞,气在悔,非是。
其七日度议曰:
古历,日有常度,天周为岁终,故系星度于节气。其说似是而非,故久而益差。虞喜觉之,使天为天,岁为岁,乃立差以追其变,使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以为太过,乃倍其年,而反不及。皇极取二家中数为七十五年,盖近之矣。考古史及日官候簿,以通法之三十九分太为一岁之差。自帝尧演纪之端,在虚一度。及今开元甲子,却三十六度,而乾策复初矣。日在虚一,则鸟、火、昴、虚皆以仲月昏中,合于尧典。
刘炫依大明历四十五年差一度,则冬至在虚、危,而夏至火已过中矣。梁武帝据虞历,百八十六年差一度,则唐、虞之际,日在斗、牛间,而冬至昴尚未中。以为皆承闰后节前,月却使然。而此经终始一岁之事,不容顿有四闰,故淳风因为之说曰:‘若冬至昴中,则夏至秋分星火、星虚,皆在未正之西。若以夏至火中,秋分虚中,则冬至昴在巳正之东。互有盈缩,不足以为岁差证。’是又不然。今以四象分天,北正玄枵中,虚九度;东正大火中,房二度;南正鹑火中,七星七度;西正大梁中,昴七度。总昼夜刻以约周天,命距中星,则春分南正中天,秋分北正中天。冬至之昏,西正在午东十八度;夏至之昏,东正在午西十八度:轨漏使然也。冬至,日在虚一度,则春分昏张一度中;秋分虚九度中;冬至胃二度中,昴距星直午正之东十二度;夏至尾十一度中,心后星直午正之西十二度。四序进退,不逾午正间。而淳风以为不协,非也。又王孝通云:‘如岁差自昴至壁,则尧前七千余载,冬至,日应在东井。井极北,故暑;斗极南,故寒。寒暑易位,必不然矣。’所谓岁差者,日与黄道俱差也。假冬至日躔大火之中,则春分黄道交于虚九,而南至之轨更出房、心外,距赤道亦二十四度。设在东井,差亦如之。若日在东井,犹去极最近,表景最短,则是分、至常居其所。黄道不迁,日行不退,又安得谓之岁差乎?孝通及淳风以为冬至日在斗十三度,昏东壁中,昴在巽维之左,向明之位,非无星也。水星昏正可以为仲冬之候,何必援昴于始觌之际,以惑民之视听哉!
夏后氏四百三十二年,日却差五度。太康十二年戊子岁冬至,应在女十一度。
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刘炫曰‘房,所舍之次也。集,会也。会,合也。不合则日蚀可知。或以房为房星,知不然者,且日之所在正可推而知之。君子慎疑,宁当以日在之宿为文?近代善历者,推仲康时九月合朔,已在房星北矣。’按古文‘集’与‘辑’义同。日月嘉会,而阴阳辑睦,则阳不疚乎位,以常其明,阴亦含章示冲,以隐其形。若变而相伤,则不辑矣。房者,辰之所次,星者,所次之名,其揆一也。又春秋传‘辰在斗柄’、‘天策焞焞’、‘降娄之初’、‘辰尾之末’,君子言之,不以为缪,何独慎疑于房星哉?新历仲康五年癸巳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炫以五子之歌,仲康当是其一,肇位四海,复脩大禹之典,其五年,羲、和失职,则王命徂征。虞以为仲康元年,非也。
国语单子曰‘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韦昭以为夏后氏之令,周人所因。推夏后氏之初,秋分后五日,日在氐十三度,龙角尽见,时雨可以毕矣。又先寒露三日,天根朝觌,时训‘爰始收潦’,而月令亦云‘水涸’。后寒露十日,日在尾八度而本见,又五日而驷见。故陨霜则蛰虫墐户。郑康成据当时所见,谓天根朝见,在季秋之末,以月令为谬。韦昭以仲秋水始涸,天根见乃竭。皆非是。霜降六日,日在尾末,火星初见,营室昏中,于是始脩城郭、宫室。故时儆曰:‘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理。’麟德历霜降后五日,火伏。小雪后十日,晨见。至大雪而后定星中,日且南至,冰壮地坼。又非土功之始也。
夏历十二次,立春,日在东壁三度,于太初星距壁一度太也。
颛顼历上元甲寅岁正月甲寅晨初合朔立春,七曜皆直艮维之首。盖重黎受职于颛顼,九黎乱德,二官咸废,帝尧复其子孙,命掌天地四时,以及虞、夏。故本其所由生,命曰颛顼,其实夏历也。汤作殷历,更以十一月甲子合朔冬至为上元。周人因之,距羲、和千祀,昏明中星率差半次。夏时直月节者,皆当十有二中,故因循夏令。其后吕不韦得之,以为秦法,更考中星,断取近距,以乙卯岁正月己巳合朔立春为上元。洪范传曰:‘历记始于颛顼上元太始阏蒙摄提格之岁,毕陬之月,朔日己巳立春,七曜俱在营室五度。’是也。秦颛顼历元起乙卯,汉太初历元起丁丑,推而上之,皆不值甲寅,犹以日月五纬复得上元本星度,故命曰阏蒙摄提格之岁,而实非甲寅。
夏历章蔀纪首,皆在立春,故其课中星,揆斗建与闰余之所盈缩,皆以十有二节为损益之中。而殷、周、汉历,章蔀纪首皆直冬至,故其名察发敛,亦以中气为主。此其异也。
夏小正虽颇疏简失传,乃羲、和遗迹。何承天循大戴之说,复用夏时,更以正月甲子夜半合朔雨水为上元,进乖夏历,退非周正,故近代推月令、小正者,皆不与古合。开元历推夏时立春,日在营室之末,昏东井二度中。古历以参右肩为距,方当南正。故小正曰:‘正月初昏,斗杓悬在下。’魁枕参首,所以著参中也。季春,在昴十一度半,去参距星十八度,故曰:‘三月,参则伏。’立夏,日在井四度,昏角中。南门右星入角距西五度,其左星入角距东六度,故曰:‘四月初昏,南门正。昴则见。’五月节,日在舆鬼一度半。参去日道最远,以浑仪度之,参体始见,其肩股犹在浊中。房星正中。故曰:‘五月,参则见。初昏,大火中。’‘八月,参中则曙’,失传也。辰伏则参见,非中也。‘十月初昏,南门见’,亦失传也。定星方中,则南门伏,非昏见也。
商六百二十八年,日却差八度。太甲二年壬午岁冬至,应在女六度。
国语曰:‘武王伐商,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旧说岁在己卯,推其朏魄,迺文王崩,武王成君之岁也。其明年,武王即位,新历孟春定朔丙辰,于商为二月,故周书曰:‘维王元祀二月丙辰朔,武王访于周公。’竹书‘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而管子及家语以为十二年,盖通成君之岁也。先儒以文王受命九年而崩;至十年,武王观兵盟津;十三年,复伐商。推元祀二月丙辰朔,距伐商日月,不为相距四年。所说非是。武王十年,夏正十月戊子,周师始起。于岁差日在箕十度,则析木津也。晨初,月在房四度。于易,雷乘干曰大壮,房、心象焉。心为乾精,而房,升阳之驷也。房与岁星实相经纬,以属灵威仰之神,后稷感之以生。故国语曰:‘月之所在,辰马农祥,我祖后稷之所经纬也。’又三日得周正月庚寅朔,日月会南斗一度。故曰‘辰在斗柄’。壬辰,辰星夕见,在南斗二十度。其明日,武王自宗周次于师所。凡月朔而未见曰‘死魄’,夕而成光则谓之‘朏’。朏或以二日,或以三日,故武成曰:‘维一月壬辰,旁死魄。翌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是时辰星与周师俱进,由建星之末,历牵牛、须女,涉颛顼之虚。戊午,师度盟津,而辰星伏于天鼋。辰星,汁光纪之精,所以告颛顼而终水行之运,且木帝之所繇生也。故国语曰:‘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我周氏出自天鼋;及析木,有建星、牵牛焉,则我皇妣太姜之侄、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神也。’是岁,岁星始及鹑火。其明年,周始革命。岁又退行,旅于鹑首,而后进及鸟帑,所以返复其道,经纶周室。鹑火直轩辕之虚,以爰稼穑,稷星系焉,而成周之大萃也。鹑首当山河之右,太王以兴,后稷封焉,而宗周之所宅也。岁星与房实相经纬,而相距七舍;木与水代终,而相及七月。故国语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也。自鹑及驷七列,南北之揆七月。’其二月戊子朔,哉生明,王自克商还,至于酆,于周为四月。新历推定望甲辰,而乙巳旁之。故武成曰:‘维四月,既旁生魄,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麟德历,周师始起,岁在降娄,月宿天根,日躔心而合辰在尾,水星伏于星纪,不及天鼋。又周书,革命六年而武王崩。管子、家语以为七年,盖通克商之岁也。
周公摄政七年二月甲戌朔,己丑望,后六日乙未。三月定朔甲辰,三日丙午。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于酆’,‘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其明年,成王正位。三十年四月己酉朔甲子,哉生魄。故书曰:‘惟四月,才生魄。’甲子,作顾命。康王十二年,岁在乙酉,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以成周之众命毕公。’自伐纣及此,五十六年,朏魄日名,上下无不合。而三统历以己卯为克商之岁,非也。夫有效于古者,宜合于今。三统历自太初至开元,朔后天三日。推而上之,以至周初,先天,失之盖益甚焉。是以知合于歆者,必非克商之岁。
自宗周讫春秋之季,日却差八度。康王十一年甲申岁冬至,应在牵牛六度。
周历十二次,星纪初,南斗十四度,于太初星距斗十七度少也。
古历分率简易,岁久辄差。达历数者随时迁革,以合其变。故三代之兴,皆揆测天行,考正星次,为一代之制。正朔既革,而服色从之。及继体守文,畴人代嗣,则谨循先王旧制焉。
国语曰:‘农祥晨正,日月厎于天庙,土乃脉发。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周初,先立春九日,日至营室。古历距中九十一度,是日晨初,大火正中,故曰‘农祥晨正,日月厎于天庙’也。于易象,升气究而临受之,自冬至后七日,乾精始复。及大寒,地统之中,阳洽于万物根柢,而与萌芽俱升,木在地中之象,升气已达,则当推而大之,故受之以临。于消息,龙德在田,得地道之和泽,而动于地中,升阳愤盈,土气震发,故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又先立春三日,而小过用事,阳好节止于内,动作于外,矫而过正,然后返求中焉。是以及于艮维,则山泽通气,阳精辟户,甲坼之萌见,而莩谷之际离,故曰:‘不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君子之道,必拟之而后言,岂亿度而已哉!韦昭以为日及天庙,在立春之初,非也。于麟德历则又后立春十五日矣。
春秋‘桓公五年,秋,大雩’。传曰:‘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周历立夏日在觜戮二度。于轨漏,昏角一度中,苍龙毕见。然则当在建巳之初,周礼也。至春秋时,日已潜退五度,节前月却,犹在建辰。月令以为五月者,吕氏以颛顼历芒种亢中,则龙以立夏昏见,不知有岁差,故雩祭失时。然则唐礼当以建巳之初,农祥始见而雩。若据麟德历,以小满后十三日,则龙角过中,为不时矣。传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十六年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冬,城向,书时也。’以岁差推之,周初霜降,日在心五度,角、亢晨见。立冬,火见营室中。后七日,水星昏正,可以兴板干。故祖冲之以为定之方中,直营室八度。是岁九月六日霜降,二十一日立冬。十月之前,水星昏正,故传以为得时。杜氏据晋历,小雪后定星乃中,季秋城向,似为大早。因曰功役之事,皆总指天象,不与言历数同。引诗云‘定之方中’,乃未正中之辞,非是。麟德历,立冬后二十五日火见,至大雪后营室乃中。而春秋九月书时,不已早乎。大雪,周之孟春,阳气静复,以缮城隍,治宫室,是谓发天地之房,方于立春断狱,所失多矣。然则唐制宜以玄枵中天兴土功。
僖公五年,晋侯伐虢。卜偃曰:‘克之。童谣云:“丙之辰,龙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旗,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策,入尾十二度。新历是岁十月丙子定朔,日月合尾十四度于黄道。古历日在尾,而月在策,故曰‘龙尾伏辰’,于古距张中而曙,直鹑火之末,始将西降,故曰‘贲贲’。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蚀。士文伯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鲁实受之。’新历是岁二月甲辰朔入常,雨水后七日,在奎十度。周度为降娄之始,则鲁、卫之交也。自周初至是已退七度,故入雨水。七日方及降娄,虽日度潜移,而周礼未改,其配神主祭之宿,宜书于建国之初。淳风驳戊寅历曰:‘汉志降娄初在奎五度,今历日蚀在降娄之中,依无岁差法,食于两次之交。’是又不然。议者晓十有二次之所由生,然后可以明其得失。且刘歆等所定辰次,非能有以睹阴阳之赜,而得于鬼神,各据当时中节星度耳。歆以太初历冬至日在牵牛前五度,故降娄直东壁八度。李业兴正光历,冬至在牵牛前十二度,故降娄退至东壁三度。及祖冲之后,以为日度渐差,则当据列宿四正之中,以定辰次,不复系于中节。淳风以冬至常在斗十三度,则当以东壁二度为降娄之初,安得守汉历以驳仁均耶?又三统历昭公二十年,己丑,日南至,与麟德及开元历同。然则入雨水后七日,亦入降娄七度,非鲁、卫之交也。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蚀。史墨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开元历是岁十月辛亥朔,入常立冬。五日,日在尾十三度,于古距辰尾之初。麟德历日在心三度于黄道,退直于房矣。
哀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螽。开元历推置闰当在十一年春,至十二年冬,失闰已久。是岁九月己亥朔,先寒露三日,于定气,日在亢五度,去心近一次。火星明大,尚未当伏。至霜降五日,始潜日下。乃月令‘蛰虫咸俯’,则火辰未伏,当在霜降前。虽节气极晚,不得十月昏见。故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方夏后氏之初,八月辰伏,九月内火,及霜降之后,火已朝觌东方,距春秋之季千五百余年,乃云‘火伏而后蛰者毕’。向使冬至常居其所,则仲尼不得以西流未伏,明是九月之初也。自春秋至今又千五百岁,麟德历以霜降后五日,日在氐八度,房、心初伏,定增二日,以月蚀冲校之,犹差三度。闰余稍多,则建亥之始,火犹见西方。向使宿度不移,则仲尼不得以西流未伏,明非十月之候也。自羲、和已来,火辰见伏,三睹厥变。然则丘明之记,欲令后之作者参求微象,以探仲尼之旨。是岁失闰寖久,季秋中气后天三日,比及明年仲冬,又得一闰。寤仲尼之言,补正时历,而十二月犹可以螽。至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蚀。以开元历考之,则日蚀前又增一闰,鲁历正矣。长历自哀公十年六月,迄十四年二月,才置一闰,非是。
战国及秦,日却退三度。始皇十七年辛未岁冬至,应在斗二十二度。秦历上元正月己巳朔,晨初立春,日、月、五星俱起营室五度,蔀首日名皆直四孟。假朔退十五日,则闰在正月前。朔进十五日,则闰在正月后。是以十有二节,皆在盈缩之中,而晨昏宿度随之。以颛顼历依月令自十有二节推之,与不韦所记合。而颍子严之伦谓月令晨昏距宿,当在中气,致雩祭太晚,自乖左氏之文,而杜预又据春秋以月令为否。皆非是。梁大同历夏后氏之初,冬至日在牵牛初,以为明堂、月令乃夏时之记,据中气推之不合,更以中节之间为正,迺稍相符。不知进在节初,自然契合。自秦初及今,又且千岁,节初之宿,皆当中气。淳风因为说曰:‘今孟春中气,日在营室,昏明中星,与月令不殊。’按秦历立春,日在营室五度。麟德历以启蛰之日迺至营室,其昏明中宿十有二建,以为不差,妄矣。
古历,冬至昏明中星去日九十二度,春分、秋分百度,夏至百一十八度,率一气差三度,九日差一刻。
秦历十二次,立春在营室五度,于太初星距危十六度少也。昏,毕八度中,月令参中,谓肩股也。晨,心八度中,月令尾中,于太初星距尾也。仲春昏,东井十四度中,月令弧中,弧星入东井十八度。晨,南斗二度中,月令建星中,于太初星距西建也。甄耀度及鲁历,南方有狼、弧,无东井、鬼,北方有建星,无南斗,井、斗度长,弧、建度短,故以正昏明云。
古历星度及汉落下闳等所测,其星距远近不同,然二十八之宿体不异。古以牵牛上星为距,太初改用中星,入古历牵牛太半度,于气法当三十二分日之二十一。故洪范传冬至日在牵牛一度,减太初星距二十一分,直南斗二十六度十九分也。颛顼历立春起营室五度,冬至在牵牛一度少。洪范传冬至所起无余分,故立春在营室四度太。祖冲之自营室五度,以太初星距命之,因云秦历冬至,日在牵牛六度。虞等袭冲之之误,为之说云:‘夏时冬至,日在斗末,以岁差考之,牵牛六度乃颛顼之代。汉时虽觉其差,顿移五度,故冬至还在牛初。’按洪范古今星距,仅差四分之三,皆起牵牛一度。等所说,亦非是。鲁宣公十五年,丁卯岁,颛顼历第十三蔀首与麟德历俱以丁巳平旦立春。至始皇三十三年丁亥,凡三百八十岁,得颛顼历壬申蔀首。是岁秦历以壬申寅初立春,而开元历与麟德历俱以庚午平旦,差二日,日当在南斗二十二度。古历后天二日,又增二度。然则秦历冬至,定在牛前二度。气后天二日,日不及天二度,微而难觉,故吕氏循用之。
及汉兴,张苍等亦以为颛顼历比五家疏阔中最近密。今考月蚀冲,则开元冬至,上及牛初正差一次。淳风以为古术疏舛,虽弦望、昏明,差天十五度而犹不知。又引吕氏春秋,黄帝以仲春乙卯日在奎,始奏十二锺,命之曰咸池。至今三千余年,而春分亦在奎,反谓秦历与今不异。按不韦所记,以其月令孟春在奎,谓黄帝之时亦在奎,犹淳风历冬至斗十三度,因谓黄帝时亦在建星耳。经籍所载,合于岁差者,淳风皆不取,而专取于吕氏春秋。若谓十二纪可以为正,则立春在营室五度,固当不易,安得顿移,使当启蛰之节?此又其所不思也。
汉四百二十六年,日却差五度。景帝中元三年甲午岁冬至,应在斗二十一度。
太初元年,三统历及周历皆以十一月夜半合朔冬至,日月俱起牵牛一度。古历与近代密率相较,二百年气差一日,三百年朔差一日。推而上之,久益先天;引而下之,久益后天。僖公五年,周历正月辛亥朔,余四分之一,南至。以岁差推之,日在牵牛初。至宣公十一年癸亥,周历与麟德历俱以庚戌日中冬至,而月朔尚先麟德历十五辰。至昭公二十年己卯,周历以正月己丑朔日中南至,麟德历以己丑平旦冬至。哀公十一年丁巳,周历入己酉蔀首,麟德历以戊申禺中冬至。惠王四十三年己丑,周历入丁卯蔀首,麟德历以乙丑日昳冬至。吕后八年辛酉,周历入乙酉蔀首,麟德历以壬午黄昏冬至;其十二月甲申,人定合朔。太初元年,周历以甲子夜半合朔冬至,麟德历以辛酉禺中冬至,十二月癸亥晡时合朔。气差三十二辰,朔差四辰。此疏密之大较也。
僖公五年,周历、汉历、唐历皆以辛亥南至。后五百五十余岁,至太初元年,周历、汉历皆得甲子夜半冬至,唐历皆以辛酉,则汉历后天三日矣。祖冲之、张胄玄促上章岁至太初元年,冲之以癸亥鸡鸣冬至,而胄玄以癸亥日出。欲令合于甲子,而适与鲁历相会。自此推僖公五年,鲁历以庚戌冬至,而二家皆以甲寅。且僖公登观台以望而书云物,出于表晷天验,非时史亿度。乖丘明正时之意,以就刘歆之失。今考麟德元年甲子,唐历皆以甲子冬至,而周历、汉历皆以庚午。然则自太初下至麟德差四日,自太初上及僖公差三日,不足疑也。
以岁差考太初元年辛酉冬至加时,日在斗二十三度。汉历,气后天三日,而日先天三度,所差尚少。故落下闳等虽候昏明中星,步日所在,犹未觉其差。然洪范、太初所揆,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昏氐十三度中,依汉历,冬至,日在牵牛初太半度,以昏距中命之,奎十一度中;夏至,房一度中。此皆闳等所测,自差三度,则刘向等殆已知太初冬至不及天三度矣。
及永平中,治历者考行事,史官注日,常不及太初历五度。然诸儒守谶纬,以为当在牛初,故贾逵等议:‘石氏星距,黄道规牵牛初直斗二十度,于赤道二十一度也。尚书考灵耀斗二十二度,无余分。冬至,日在牵牛初,无牵牛所起文。编䜣等据今日所去牵牛中星五度,于斗二十一度四分一,与考灵耀相近。’遂更历从斗二十一度起。然古历以斗魁首为距,至牵牛为二十二度,未闻移牵牛六度以就太初星距也。逵等以末学僻于所传,而昧天象,故以权诬之,而后听从他术,以为日在牛初者,由此遂黜。
今岁差,引而退之,则辛酉冬至,日在斗二十度,合于密率,而有验于今。推而进之,则甲子冬至,日在斗二十四度,昏奎八度中,而有证于古。其虚退之度,又适及牵牛之初。而冲之虽促减气分,冀符汉历,犹差六度,未及于天。而麟德历冬至不移,则昏中向差半次。淳风以为太初元年得本星度,日月合璧,俱起建星。贾逵考历,亦云古历冬至皆起建星。两汉冬至,日皆后天,故其宿度多在斗末。今以仪测,建星在斗十三四度间,自古冬至无差,审矣。
按古之六术,并同四分。四分之法,久则后天。推古历之作,皆在汉初,却较春秋,朔并先天,则非三代之前明矣。
古历,南斗至牵牛上星二十一度,入太初星距四度,上直西建之初。故六家或以南斗命度,或以建星命度。方周、汉之交,日已潜退,其袭春秋旧历者,则以为在牵牛之首;其考当时之验者,则以为入建星度中。然气朔前后不逾一日,故汉历冬至,当在斗末。以为建星上得太初本星度,此其明据也。四分法虽疏,而先贤谨于天事,其迁革之意,俱有效于当时,故太史公等观二十八宿疏密,立晷仪,下漏刻,以稽晦朔、分至、躔离、弦望,其赤道遗法,后世无以非之。故杂候清台,太初最密。若当时日在建星,已直斗十三度,则寿王调历宜允得其中,岂容顿差一气而未知其谬,不能观乎时变,而欲厚诬古人也。
后百余岁,至永平十一年,以麟德历较之,气当后天二日半,朔当后天半日。是岁四分历得辛酉蔀首,已减太初历四分日之三,定后天二日太半。开元历以戊午禺中冬至,日在斗十八度半弱,潜退至牛前八度。进至辛酉夜半,日在斗二十一度半弱。续汉志云:‘元和二年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之一。’是也。
祖冲之曰:‘四分历立冬景长一丈,立春九尺六寸,冬至南极日晷最长。二气去至日数既同,则中景应等。而相差四寸,此冬至后天之验也。二气中景,日差九分半弱,进退调均,略无盈缩。各退二日十二刻,则景皆九尺八寸。以此推冬至后天亦二日十二刻矣。’东汉晷漏定于永元十四年,则四分法施行后十五岁也。
二十四气加时,进退不等,其去午正极远者四十九刻有余。日中之晷,颇有盈缩,故治历者皆就其中率,以午正言之。而开元历所推气及日度,皆直子半之始。其未及日中,尚五十刻。因加二日十二刻,正得二日太半。与冲之所筭及破章二百年间辄差一日之数,皆合。
自汉时辛酉冬至,以后天之数减之,则合于今历岁差斗十八度。自今历戊午冬至,以后天之数加之,则合于贾逵所测斗二十一度。反复佥同。而淳风冬至常在斗十三度,岂当时知不及牵牛五度,而不知过建星八度耶?
晋武帝太始三年丁亥岁冬至,日当在斗十六度。晋用魏景初历,其冬至亦在斗二十一度少。
太元九年,姜岌更造三纪术,退在斗十七度。曰:‘古历斗分彊,故不可施于今;乾象斗分细,故不可通于古。景初虽得其中,而日之所在;乃差四度,合朔亏盈,皆不及其次。假月在东井一度蚀,以日检之,乃在参六度。’岌以月蚀冲知日度,由是躔次遂正,为后代治历者宗。
宋文帝时,何承天上元嘉历,曰:‘四分、景初历,冬至同在斗二十一度,臣以月蚀检之,则今应在斗十七度。又土圭测二至,晷差三日有余,则天之南至,日在斗十三四度矣。’事下太史考验,如承天所上。以开元历考元嘉十年冬至,日在斗十四度,与承天所测合。
大明八年,祖冲之上大明历,冬至在斗十一度,开元历应在斗十三度。梁天监八年,冲之子员外散骑侍郎之上其家术。诏太史令将作大匠道秀等较之,上距大明又五十年,日度益差。其明年,闰月十六日,月蚀,在虚十度,日应在张四度。承天历在张六度,冲之历在张二度。
大同九年,虞 2080e.gif 等议:‘姜岌、何承天俱以月蚀冲步日所在。承天虽移岌三度,然其冬至亦上岌三日。承天在斗十三四度,而岌在斗十七度。其实非移。祖冲之谓为实差,以推今冬至,日在斗九度,用求中星不合。自岌至今,将二百年,而冬至在斗十二度。然日之所在难知,验以中星,则漏刻不定。汉世课昏明中星,为法已浅。今候夜半中星,以求日冲,近于得密。而水有清浊,壶有增减,或积尘所拥,故漏有迟疾。臣等频夜候中星,而前后相差或至三度。大略冬至远不过斗十四度,近不出十度。’又以九年三月十五日夜半,月在房四度蚀。九月十五日夜半,月在昴三度蚀。以其冲计,冬至皆在斗十二度。自姜岌、何承天所测,下及大同,日已却差二度。而淳风以为晋、宋以来三百余岁,以月蚀冲考之,固在斗十三四度间,非矣。
刘孝孙甲子元历,推太初冬至在牵牛初,下及晋太元、宋元嘉皆在斗十七度。开皇十四年,在斗十三度。而刘焯历仁寿四年冬至,日在黄道斗十度,于赤道斗十一度也。其后孝孙改从焯法,而仁寿四年冬至,日亦在斗十度。焯卒后,胄玄以其前历上元起虚五度,推汉太初,犹不及牵牛,乃更起虚七度,故太初在斗二十三度,永平在斗二十一度,并与今历合。而仁寿四年,冬至在斗十三度,以验近事,又不逮其前历矣。戊寅历,太初元年辛酉冬至,进及甲子,日在牵牛三度。永平十一年,得戊午冬至,进及辛酉,在斗二十六度。至元嘉,中气上景初三日,而冬至犹在斗十七度。欲以求合,反更失之。又曲循孝孙之论,而不知孝孙已变从皇极,故为淳风等所驳。岁差之术,由此不行。
以太史注记月蚀冲考日度,麟德元年九月庚申,月蚀在娄十度。至开元四年六月庚申,月蚀在牛六度。较麟德历率差三度,则今冬至定在赤道斗十度。
又皇极历岁差皆自黄道命之,其每岁周分,常当南至之轨,与赤道相较,所减尤多。计黄道差三十六度,赤道差四十余度,虽每岁遁之,不足为过。然立法之体,宜尽其原,是以开元历皆自赤道推之,乃以今有术从变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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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二十七下‧志第十七下  历三下 其八日躔盈缩略例曰:
北齐张子信积候合蚀加时,觉日行有入气差,然损益未得其正。至刘焯,立盈缩躔衰术,与四象升降。麟德历因之,更名躔差。凡阴阳往来,皆驯积而变。日南至,其行最急,急而渐损,至春分及中而后迟。迨日北至,其行最舒,而渐益之,以至秋分又及中而后益急。急极而寒若,舒极而燠若,及中而雨旸之气交,自然之数也。焯术于春分前一日最急,后一日最舒;秋分前一日最舒,后一日最急。舒急同于二至,而中间一日平行。其说非是。当以二十四气晷景,考日躔盈缩而密于加时。
其九九道议曰:
洪范传云:‘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谓黄道也。九行者,青道二,出黄道东;朱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黄道北。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立夏、夏至,月南从朱道;立秋、秋分,月西从白道;立冬、冬至,月北从黑道。汉史官旧事,九道术废久,刘洪颇采以著迟疾阴阳历,然本以消息为奇,而术不传。
推阴阳历交在冬至、夏至,则月行青道、白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青道至春分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东;白道至秋分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西。若阴阳历交在立春、立秋,则月循朱道、黑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朱道至立夏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西南;黑道至立冬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东北。若阴阳历交在春分、秋分之宿,则月行朱道、黑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朱道至夏至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南;黑道至冬至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正北。若阴阳历交在立夏、立冬,则月循青道、白道,所交则同,而出入之行异。故青道至立春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东南;白道至立秋之宿,及其所冲,皆在黄道西北。其大纪皆兼二道,而实分主八节,合于四正四维。
按阴阳历中终之所交,则月行正当黄道,去交七日,其行九十一度,齐于一象之率,而得八行之中。八行与中道而九,是谓九道。凡八行正于春秋,其去黄道六度,则交在冬夏;正于冬夏,其去黄道六度,则交在春秋。易九六、七八,迭为终始之象也。乾坤定位,则八行各当其正。及其寒暑相推,晦朔相易,则在南者变而居北,在东者徙而为西,屈伸、消息之象也。
黄道之差,始自春分、秋分,赤道所交前后各五度为限。初,黄道增多赤道二十四分之十二,每限损一,极九限,数终于四,率赤道四十五度而黄道四十八度,至四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复从四起,初限五度,赤道增多黄道二十四分之四,每限益一,极九限而止,终于十二,率赤道四十五度而黄道四十二度,复得冬、夏至之中矣。
月道之差,始自交初、交中,黄道所交亦距交前后五度为限。初限,月道增多黄道四十八分之十二,每限损一,极九限而止,数终于四,率黄道四十五度而月道四十六度半,乃一度强,依平。复从四起,初限五度,月道差少黄道四十八分之四,每限益一,极九限而止,终于十二,率黄道四十五度而月道四十三度半,至阴阳历二交之半矣。凡近交初限增十二分者,至半交末限减十二分,去交四十六度得损益之平率。
夫日行与岁差偕迁,月行随交限而变,遁伏相消,朓朒相补,则九道之数可知矣。其月道所交与二分同度,则赤道、黑道近交初限,黄道增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增四十八分之十二。至半交之末,其减亦如之。故于九限之际,黄道差三度,月道差一度半,盖损益之数齐也。若所交与四立同度,则黄道在损益之中,月道差四十八分之十二。月道至损益之中,黄道差二十四分之十二。于九限之际,黄道差三度,月道差四分度之三,皆朓朒相补也。若所交与二至同度,则青道、白道近交初限,黄道减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增四十八分之十二。至半交之末,黄道增二十四分之十二,月道减四十八分之十二。于九限之际,黄道与月道差同,盖遁伏相消也。
日出入赤道二十四度,月出入黄道六度,相距则四分之一,故于九道之变,以四立为中交。在二分,增四分之一,而与黄道度相半。在二至,减四分之一,而与黄道度正均。故推极其数,引而伸之,每气移一候。月道所差,增损九分之一,七十二候而九道究矣。
凡月交一终,退前所交一度及余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分度之四万二千五百三少半,积二百二十一月及分七千七百五十三,而交道周天矣。因而半之,将九年而九道终。
以四象考之,各据合朔所交,入七十二候,则其八道之行也,以朔交为交初,望交为交中。若交初在冬至初候而入阴历,则行青道。又十三日七十六分日之四十六,至交中得所冲之宿,变入阳历,亦行青道。若交初入阳历,则白道也。故考交初所入,而周天之度可知。若望交在冬至初候,则减十三日四十六分,视大雪初候阴阳历而正其行也。
其十晷漏中星略例曰:
日行有南北,晷漏有长短。然二十四气晷差徐疾不同者,句股使然也。直规中则差迟,与句股数齐则差急。随辰极高下,所遇不同,如黄道刻漏。此乃数之浅者,近代且犹未晓。今推黄道去极,与晷景、漏刻、昏距、中星四术返覆相求,消息同率,旋相为中,以合九服之变。
其十一日蚀议曰:
小雅‘十月之交,朔日辛卯’。虞以历推之,在幽王六年。开元历定交分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九,入蚀限,加时在昼。交会而蚀,数之常也。诗云:‘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日,君道也,无朏魄之变;月,臣道也,远日益明,近日益亏。望与日轨相会,则徙而浸远,远极又徙而近交,所以著臣人之象也。望而正于黄道,是谓臣干君明,则阳斯蚀之矣。朔而正于黄道,是谓臣壅君明,则阳为之蚀矣。且十月之交,于历当蚀,君子犹以为变,诗人悼之。然则古之太平,日不蚀,星不孛,盖有之矣。
若过至未分,月或变行而避之;或五星潜在日下,御侮而救之;或涉交数浅,或在阳历,阳盛阴微则不蚀;或德之休明,而有小眚焉,则天为之隐,虽交而不蚀。此四者,皆德教之所由生也。
四序之中,分同道,至相过,交而有蚀,则天道之常。如刘歆、贾逵,皆近古大儒,岂不知轨道所交,朔望同术哉?以日蚀非常,故阙而不论。
黄初已来,治历者始课日蚀疏密,及张子信而益详。刘焯、张胄玄之徒自负其术,谓日月皆可以密率求,是专于历纪者也。
以戊寅、麟德历推春秋日蚀,大最皆入蚀限。于历应蚀而春秋不书者尚多,则日蚀必在交限,其入限者不必尽蚀。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于历当蚀半强,自交趾至于朔方,候之不蚀。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于历当蚀太半,时东封泰山,还次梁、宋间,皇帝彻膳,不举乐,不盖,素服,日亦不蚀。时群臣与八荒君长之来助祭者,降物以需,不可胜数,皆奉寿称庆,肃然神服。虽筭术乖舛,不宜如此,然后知德之动天,不俟终日矣。若因开元二蚀,曲变交限而从之,则差者益多。
自开元治历,史官每岁较节气中晷,因检加时小余,虽大数有常,然亦与时推移,每岁不等。晷变而长,则日行黄道南;晷变而短,则日行黄道北。行而南,则阴历之交也或失;行而北,则阳历之交也或失。日在黄道之中,且犹有变,况月行九道乎!杜预云:‘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小有盈缩。故有虽交会而不蚀者,或有频交而蚀者。’是也。
故较历必稽古史,亏蚀深浅、加时朓朒阴阳,其数相协者,反复相求,由历数之中,以合辰象之变;观辰象之变,反求历数之中。类其所同,而中可知矣;辨其所异,而变可知矣。其循度则合于历,失行则合于占。占道顺成,常执中以追变;历道逆数,常执中以俟变。知此之说者,天道如视诸掌。
略例曰:旧历考日蚀浅深,皆自张子信所传,云积候所得,而未晓其然也。以圆仪度日月之径,乃以月径之半减入交初限一度半,余为暗虚半径。以月去黄道每度差数,令二径相掩,以验蚀分,以所入日迟疾乘径,为泛所用刻数,大率去交不及三度,即月行没在暗虚,皆入既限。又半日月之径,减春分入交初限相去度数,余为斜射所差。乃考差数,以立既限。而优游进退于二度中间,亦令二径相掩,以知日蚀分数。月径逾既限之南,则虽在阴历,而所亏类同外道,斜望使然也。既限之外,应向外蚀,外道交分,准用此例。以较古今日蚀四十三事,月蚀九十九事,课皆第一。
使日蚀皆不可以常数求,则无以稽历数之疏密。若皆可以常数求,则无以知政教之休咎。今更设考日蚀或限术,得常则合于数。又日月交会大小相若,而月在日下,自京师斜射而望之,假中国食既,则南方戴日之下所亏才半,月外反观,则交而不蚀。步九服日晷以定蚀分,晨昏漏刻与地偕变,则宇宙虽广,可以一术齐之矣。
其十二五星议曰:
岁星自商、周迄春秋之季,率百二十余年而超一次。战国后其行寖急,至汉尚微差,及哀、平间,余势乃尽,更八十四年而超一次,因以为常。此其与余星异也。姬氏出自灵威仰之精,受木行正气。岁星主农祥,后稷凭焉,故周人常阅其禨祥,而观善败。其始王也,次于鹑火,以达天鼋。及其衰也,淫于玄枵,以害鸟帑。其后群雄力争,礼乐陨坏,而从衡攻守之术兴。故岁星常赢行于上,而侯王不宁于下,则木纬失行之势,宜极于火运之中,理数然也。
开元十二年正月庚午,岁星在进贤东北尺三寸,直轸十二度,于麟德历在轸十五度。推而上之,至汉河平二年,其十月下旬,岁星在轩辕南耑大星西北尺所。麟德历在张二度,直轩辕大星。上下相距七百五十年,考其行度,犹未甚盈缩,则哀、平后不复每岁渐差也。又上百二十年,至孝景中元三年五月,星在东井、钺。麟德历在参三度。又上六十年,得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于东井,从岁星也,于秦正岁在乙未,夏正当在甲午。麟德历白露八日,岁星留觜觿一度。明年立夏,伏于参。由差行未尽,而以常数求之使然也。又上二百七十一年,至哀公十七年,岁在鹑火,麟德历初见在舆鬼二度。立冬九日,留星三度。明年启蛰十日退至柳五度,犹不及鹑火。又上百七十八年,至僖公五年,岁星当在大火。麟德历初见在张八度,明年伏于翼十六度,定在鹑火,差三次矣。哀公以后,差行渐迟,相去犹近;哀公以前,率常行迟。而旧历犹用急率,不知合变,故所差弥多。武王革命,岁星亦在大火,而麟德历在东壁三度,则唐、虞已上,所差周天矣。
太初、三统历岁星十二周天超一次,推商、周间事,大抵皆合。验开元注记,差九十余度,盖不知岁星后率故也。皇极、麟德历七周天超一次,以推汉、魏间事尚未差。上验春秋所载,亦差九十余度,盖不知岁星前率故也。天保、天和历得二率之中,故上合于春秋,下犹密于记注。以推永平、黄初间事,远者或差三十余度,盖不知战国后岁星变行故也。自汉元始四年,距开元十二年,凡十二甲子,上距隐公六年,亦十二甲子。而二历相合于其中,或差三次于古,或差三次于今,其两合于古今者,中间亦乖。欲一术以求之,则不可得也。
开元历岁星前率,三百九十八日,余二千二百一十九,秒九十三。自哀公二十年丙寅后,每加度余一分,尽四百三十九合,次合乃加秒十三而止,凡三百九十八日,余二千六百五十九,秒六,而与日合,是为岁星后率。自此因以为常,入汉元始六年也。
岁星差合术曰:置哀公二十年冬至合余,加入差已来中积分,以前率约之,为入差合数。不尽者如历术入之,反求冬至后合日,乃副列入差合数,增下位一筭,乘而半之,盈大衍通法为日,不尽为日余,以加合日,即差合所在也。求岁星差行径术,以后终率约上元以来中积分,亦得所求。若稽其实行,当从元始六年置差步之,则前后相距,间不容发,而上元之首,无忽微空积矣。
成汤伐桀,岁在壬戌,开元历星与日合于角,次于氐十度而后退行。其明年,汤始建国为元祀,顺行与日合于房,所以纪商人之命也。
后六百一筭至纣六祀,周文王初禴于毕,十三祀岁在己卯,星在鹑火,武王嗣位。克商之年,进及舆鬼,而退守东井。明年,周始革命,顺行与日合于柳,进留于张。考其分野,则分陕之间,与三监封域之际也。
成王三年,岁在丙午,星在大火,唐叔始封,故国语曰:‘晋之始封,岁在大火。’春秋传僖公五年,岁在大火,晋公子重耳自蒲奔狄。十六年,岁在寿星,适齐过卫,野人与之块,子犯曰:‘天赐也,天事必象,岁及鹑火必有此乎!复于寿星,必获诸侯。’二十三年,岁星在胃、昴。秦伯纳晋文公。董因曰:‘岁在大梁,将集天行。元年,实沈之星,晋人是居。君之行也,岁在大火,阏伯之星也,是谓大辰。辰以善成,后稷是相,唐叔以封。且以辰出而以参入,皆晋祥也。’二十七年,岁在鹑火,晋侯伐卫,取五鹿,败楚师于城濮,始获诸侯。岁适及寿星,皆与开元历合。
襄公十八年,岁星在陬訾之口,开元历大寒三日,星与日合,在危三度,遂顺行至营室八度。其明年,郑子蟜卒。将葬,公孙子羽与裨灶晨会事焉,过伯有氏,其门上生莠,子羽曰:‘其莠犹在乎,于是岁在降娄中而曙。’裨灶指之曰:‘犹可以终岁,岁不及此次也。’开元历,岁星在奎。奎,降娄也。麟德历,在危。危,玄枵也。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裨灶曰‘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开元历,岁星至南斗十七度,而退守西建间,复顺行,与日合于牛初。应在星纪,而盈行进及虚宿,故曰‘淫’。留玄枵二年,至三十年。开元历,岁星顺行至营室十度,留。距子蟜之卒一终矣。其年八月,郑人杀良霄,故曰‘及其亡也,岁在陬訾之口’。其明年,乃及降娄。
昭公八年十一月,楚灭陈。史赵曰:‘未也。陈,颛顼之族也。岁在鹑火,是以卒灭。今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开元历,在箕八度,析木津也。十年春,进及婺女初,在玄枵之维首。传曰:‘正月,有星出于婺女。’裨灶曰:‘今兹岁在颛顼之墟。’是岁与日合于危。其明年进及营室,复得豕韦之次。景王问苌弘曰:‘今兹诸侯何实吉?何实凶?’对曰:‘蔡凶。此蔡侯般杀其君之岁,岁在豕韦,弗过此矣,楚将有之。岁及大梁,蔡复楚凶。’至十三年,岁星在昴、毕,而楚弑灵王,陈、蔡复封。初,昭公九年,陈灾。裨灶曰‘后五年,陈将复封。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自陈灾五年,而岁在大梁,陈复建国。哀公十七年,五及鹑火,而楚灭陈。是年,岁星与日合在张六度。昭公三十一年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史墨曰:‘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是岁,星与日合于南斗三度。昔僖公六年,岁阴在卯,星在析木。昭公三十二年,亦岁阴在卯,而星在星纪。故三统历因以为超次之率。考其实,犹百二十余年。近代诸历,欲以八十四年齐之,此其所惑也。后三十八年而越灭吴,星三及斗、牛,已入差合二年矣。
夫五事感于中,而五行之祥应于下,五纬之变彰于上。若声发而响和,形动而影随,故王者失典刑之正,则星辰为之乱行;汨彝伦之叙,则天事为之无象。当其乱行、无象,又可以历纪齐乎?故襄公二十八年,岁在星纪,淫于玄枵。至三十年八月,始及陬訾之口,超次而前,二年守之。
汉元鼎中,太白入于天苑,失行,在黄道南三十余度。间岁,武帝北巡守,登单于台,勒兵十八万骑,及诛大宛,马大死军中。
晋咸宁四年九月,太白当见不见,占曰:‘是谓失舍,不有破军,必有亡国。’时将伐吴,明年三月,兵出,太白始夕见西方,而吴亡。
永宁元年,正月至闰月,五星经天,纵横无常。永兴二年四月丙子,太白犯狼星,失行,在黄道南四十余度。永嘉三年正月庚子,荧惑犯紫微。皆天变所未有也,终以二帝蒙尘,天下大乱。
后魏神瑞二年十二月,荧惑在瓠瓜星中,一夕忽亡,不知所在。崔浩以日辰推之,曰:‘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阴云,荧惑之亡,在此二日。庚午未皆主秦,辛为西夷。今姚兴据咸阳,是荧惑入秦矣。’其后荧惑果出东井,留守盘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水竭。明年,姚兴死,二子交兵。三年,国灭。
齐永明九年八月十四日,火星应退在昴三度,先历在毕;二十一日始逆行,北转,垂及立冬,形色弥盛。魏永平四年八月癸未,荧惑在氐,夕伏西方,亦先期五十余日,虽时历疏阔,不宜若此。
隋大业九年五月丁丑,荧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大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长七八尺,于斗中句巳而行,亦天变所未有也。后杨玄感反,天下大乱。
故五星留逆伏见之效,表里盈缩之行,皆系之于时,而象之于政。政小失则小变,事微而象微,事章而象章。已示吉凶之象,则又变行,袭其常度。不然,则皇天何以阴骘下民,警悟人主哉!
近代筭者昧于象,占者迷于数,睹五星失行,皆谓之历舛。虽七曜循轨,犹或谓之天灾。终以数象相蒙,两丧其实。故较历必稽古今注记,入气均而行度齐,上下相距,反复相求。苟独异于常,则失行可知矣。
凡二星相近,多为之失行。三星以上,失度弥甚。天竺历以九执之情,皆有所好恶。遇其所好之星,则趣之行疾,舍之行迟。
张子信历辰星应见不见术,晨夕去日前后四十六度内,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见,无则不见。张胄玄历,朔望在交限,有星伏在日下,木、土去见十日外,火去见四十日外,金去见二十二日外者,并不加减差,皆精气相感使然。
夫日月所以著尊卑不易之象,五星所以示政教从时之义。故日月之失行也,微而少;五星之失行也,著而多。今略考常数,以课疏密。
略例曰:其入气加减,亦自张子信始,后人莫不遵用之。原始要终,多有不协。今较麟德历,荧惑、太白见伏行度过与不及,荧惑凡四十八事,太白二十一事。余星所差,盖细不足考。且盈缩之行,宜与四象潜合,而二十四气加减不均。更推易数而正之,又各立岁差,以究五精运周二十八舍之变。较史官所记,岁星二十七事,荧惑二十八事,镇星二十一事,太白二十二事,辰星二十四事,开元历课皆第一云。
至肃宗时,山人韩颖上言大衍历或误。帝疑之,以颖为太子宫门郎,直司天台。又损益其术,每节增二日,更名至德历,起乾元元年用之,讫上元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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