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楼主: 延章

[二十四史] 新唐书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四十五‧志第三十五  选举志下 凡选有文、武,文选吏部主之,武选兵部主之,皆为三铨,尚书、侍郎分主之。
凡官员有数,而署置过者有罚,知而听者有罚,规取者有罚。每岁五月,颁格于州县,选人应格,则本属或故任取选解,列其罢免、善恶之状,以十月会于省,过其时者不叙。其以时至者,乃考其功过。同流者,五五为联,京官五人保之,一人识之。刑家之子、工贾异类及假名承伪、隐冒升降者有罚。文书粟错,隐幸者駮放之;非隐幸则不。
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取,则先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得者为留,不得者为放。五品以上不试,上其名中书门下;六品以下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而拟;已注而唱,不厌者得反通其辞,三唱而不厌,听冬集。厌者为甲,上于仆射,乃上门下省,给事中读之,黄门侍郎省之,侍中审之,然后以闻。主者受旨而奉行焉,谓之‘奏受’。视品及流外,则判补。皆给以符,谓之‘告身’。凡官已受成,皆廷谢。
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辞’;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
凡出身,嗣王、郡王,从四品下;亲王诸子封郡公者,从五品上;国公,正六品上;郡公,正六品下;县公,从六品上;侯,正七品上;伯,正七品下;子,从七品上;男,从七品下;皇帝缌麻以上亲、皇太后期亲,正六品上;皇太后大功、皇后期亲,从六品上;皇帝袒免、皇太后小功缌麻、皇后大功亲,正七品上;皇后小功缌麻、皇太子妃期亲,从七品上。外戚,皆以服属降二阶叙。娶郡主者,正六品上;娶县主者,正七品上;郡主子,从七品上;县主子,从八品上。
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凡品子任杂掌及王公以下亲事、帐内劳满而选者,七品以上子,从九品上叙。其任流外而应入流内,叙品卑者,亦如之。九品以上及勋官五品以上子,从九品下叙。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赠官降正官一等,死事者与正官同。郡、县公子,视从五品孙。县男以上子,降一等。勋官二品子,又降一等。二王后孙,视正三品。
凡秀才,上上第,正八品上;上中第,正八品下;上下第,从八品上;中上第,从八品下。明经,上上第,从八品下;上中第,正九品上;上下第,正九品下;中上第,从九品下。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弘文、崇文馆生及第,亦如之。应入五品者,以闻。书、筭学生,从九品下叙。
凡弘文、崇文生,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一家听二人选。职事二品以上、散官一品、中书门下正三品同三品、六尚书等子孙并侄,功臣身食实封者子孙,一荫听二人选。京官职事正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供奉官三品子孙,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并供奉三品官、带四品五品散官子,一荫一人。
凡勋官选者,上柱国,正六品叙;六品而下,递降一阶。骁骑尉、武骑尉,从九品上叙。
凡居官必四考,四考中中,进年劳一阶叙。每一考,中上进一阶,上下二阶,上中以上及计考应至五品以上奏而别叙。六品以下迁改不更选及守五品以上官,年劳岁一叙,给记阶牒。考多者,准考累加。
凡医术,不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图画、工巧、造食、音声及天文,不过本色局、署令。鸿胪译语,不过典客署令。凡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五考送兵部试,有文者送吏部。凡斋郎,太庙以五品以上子孙及六品职事并清官子为之,六考而满;郊社以六品职事官子为之,八考而满。皆读两经粗通,限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择仪状端正无疾者。
武选,凡纳课品子,岁取文武六品以下、勋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子,年十八以上,每州为解上兵部,纳课十三岁而试,第一等送吏部,第二等留本司,第三等纳资二岁,第四等纳资三岁;纳已,复试,量文武授散官。若考满不试,免当年资;遭丧免资。无故不输资及有犯者,放还之。凡捉钱品子,无违负满二百日,本属以簿附朝集使,上于考功、兵部。满十岁,量文武授散官。其视品国官府佐应停者,依品子纳课,十岁而试,凡一岁为一选。自一选至十二选,视官品高下以定其数,因其功过而增损之。
初,武德中,天下兵革新定,士不求禄,官不充员。有司移符州县,课人赴调,远方或赐衣续食,犹辞不行。至则授用,无所黜退。不数年,求者寖多,亦颇加简汰。
贞观二年,侍郎刘林甫言:‘隋制以十一月为选始,至春乃毕。今选者众,请四时注拟。’十九年,马周以四时选为劳,乃复以十一月选,至三月毕。
太宗尝谓摄吏部尚书杜如晦曰:‘今专以言辞刀笔取人,而不悉其行,至后败职,虽刑戮之,而民已敝矣。’乃欲放古,令诸州辟召。会功臣行世封,乃止。它日复顾侍臣曰:‘致治之术,在于得贤。今公等不知人,朕又不能遍识,日月其逝,而人远矣。吾将使人自举,可乎?’而魏徵以为长浇竞,又止。
初,铨法简而任重。高宗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设长名榜,引铨注法,复定州县升降为八等,其三京、五府、都护、都督府,悉有差次,量官资授之。其后李敬玄为少常伯,委事于员外郎张仁祎,仁祎又造姓历,改状样、铨历等程式,而铨总之法密矣。然是时仕者众,庸愚咸集,有伪主符告而矫为官者,有接承它名而参调者,有远人无亲而置保者。试之日,冒名代进,或旁坐假手,或借人外助,多非其实。虽繁设等级、递差选限、增谴犯之科、开纠告之令以遏之,然犹不能禁。大率十人竞一官。余多委积不可遣,有司患之,谋为黜落之计,以僻书隐学为判目,无复求人之意。而吏求货贿,出入升降。至武后时,天官侍郎魏玄同深嫉之,因请复古辟署之法,不报。
初,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武后以为非委任之方,罢之。而其务收人心,士无贤不肖,多所进奖。长安二年,举人授拾遗、补阙、御史、著作佐郎、大理评事、卫佐凡百余人。明年,引见风俗使,举人悉授试官,高者至凤阁舍人、给事中,次员外郎、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试官之起,自此始。时李峤为尚书,又置员外郎二千余员,悉用势家亲戚,给俸禄,使釐务,至与正官争事相殴者。又有检校、敕摄、判知之官。神龙二年,峤复为中书令,始悔之,乃停员外官釐务。
中宗时,韦后及太平、安乐公主等用事,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凡数千员。内外盈溢,无听事以居,当时谓之‘三无坐处’,言宰相、御史及员外郎也。又以郑愔为侍郎,大纳货赂,选人留者甚众,至逆用三年员阙,而纲纪大溃。韦氏败,始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姚元之为兵部尚书,陆象先、卢怀慎为侍郎,悉奏罢斜封官,量阙留人,虽资高考深,非才实者不取。初,尚书铨掌七品以上选,侍郎铨掌八品以下选。至是,通其品而掌焉。未几,璟、元之等罢,殿中侍御史崔莅、太子中允薛昭希太平公主意,上言:‘罢斜封官,人失其所,而怨积于下,必有非常之变。’乃下诏尽复斜封别敕官。
玄宗即位,厉精为治。左拾遗内供奉张九龄上疏言:‘县令、刺史,陛下所与共理,尤亲于民者也。今京官出外,乃反以为斥逐,非少重其选不可。’又曰:‘古者或遥闻辟召,或一见任之,是以士脩名行,而流品不杂。今吏部始造簿书,以备遗忘,而反求精于案牍,不急人才,何异遗剑中流,而刻舟以记。’于是下诏择京官有善政者补刺史,岁十月,按察使校殿最,自第一至第五,校考使及户部长官总核之,以为升降。凡官,不历州县不拟台省。已而悉集新除县令宣政殿,亲临问以治人之策,而擢其高第者。又诏员外郎、御史诸供奉官,皆进名敕授,而兵、吏部各以员外郎一人判南曹,由是铨司之任轻矣。其后户部侍郎宇文融又建议置十铨,乃以礼部尚书苏颋等分主之。太子左庶子吴兢谏曰:‘易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不侵官也。今以颋等分掌吏部选,而天子亲临决之,尚书、侍郎皆不闻参,议者以为万乘之君,下行选事。’帝悟,遂复以三铨还有司。
开元十八年,侍中裴光庭兼吏部尚书,始作循资格,而贤愚一概,必与格合,乃得铨授,限年蹑级,不得逾越。于是久淹不收者皆便之,谓之‘圣书’。及光庭卒,中书令萧嵩以为非求材之方,奏罢之。乃下诏曰:‘凡人年三十而出身,四十乃得从事,更造格以分寸为差,若循新格,则六十未离一尉。自今选人才业优异有操行及远郡下寮名迹稍著者,吏部随材甄擢之。’
初,诸司官兼知政事者,至日午后乃还本司视事。兵部、吏部尚书侍郎知政事者,亦还本司分阙注唱。开元以来,宰相位望渐崇,虽尚书知政事,亦于中书决本司事以自便。而左、右相兼兵部、吏部尚书者,不自铨总。又故事,必三铨、三注、三唱而后拟官,季春始毕,乃过门下省。杨国忠以右相兼文部尚书,建议选人视官资、书判、状迹、功优,宜对众定留放。乃先遣吏密定员阙,一日会左相及诸司长官于都堂注唱,以夸神速。由是门下过官、三铨注官之制皆废,侍郎主试判而已。
肃、代以后兵兴,天下多故,官员益滥,而铨法无可道者。至德宗时,试太常寺协律郎沈既济极言其敝曰:
近世爵禄失之者久,其失非他,四太而已。入仕之门太多,世胄之家太优,禄利之资太厚,督责之令太薄。臣以为当轻其禄利,重其督责。夫古今选用之法,九流常叙,有三科而已,曰德也,才也,劳也;而今选曹,皆不及焉。且吏部甲令,虽曰度德居任,量才授职,计劳升叙,然考校之法,皆在书判簿历、言辞俯仰之间,侍郎非通神,不可得而知。则安行徐言,非德也;空文善书,非才也;累资积考,非劳也。苟执不失,犹乖得人,况众流茫茫,耳目有不足者乎?盖非鉴之不明,非择之不精,法使然也。王者观变以制法,察时而立政。按前代选用,皆州、府察举,至于齐、隋,署置多由请托。故当时议者,以为与其率私,不若自举;与其外滥,不若内收。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此矫时惩弊之权法,非经国不刊之常典。
今吏部之法蹙矣,不可以坐守刓弊。臣请五品以上及群司长官、宰臣进叙,吏部、兵部得参议焉;六品以下或僚佐之属,听州、府辟用。则铨择之任,委于四方;结奏之成,归于二部。必先择牧守,然后授其权。高者先署而后闻,卑者听版而不命。其牧守、将帅,或选用非公,则吏部、兵部得察而举之。圣主明目达聦,逖听遐视,罪其私冒。不慎举者,小加谴黜,大正刑典。责成授任,谁敢不勉?夫如是,则接名伪命之徒,菲才薄行之人,贪叨贿货,懦弱奸宄,下诏之日,随声而废,通大数,十去八九矣。如是,人少而员宽,事核而官审,贤者不奖而自进,不肖者不抑而自退。
或曰:‘开元、天宝中,不易吏部之法,而天下砥平,何必外辟,方臻于理?’臣以为不然。夫选举者,经邦之一端,虽制之有美恶,而行之由法令。是以州郡察举,在两汉则理,在魏、齐则乱。吏部选集,在神龙、景龙则紊,在开元、天宝则理。当其时久承升平,御以法术,庆赏不轶,威刑必齐,由是而理,匪用吏部而臻此也。向以此时用辟召之法,则理不益久乎?
天子虽嘉其言,而重于改作,讫不能用。
初,吏部岁常集人,其后三数岁一集,选人猥至,文簿纷杂,吏因得以为奸利,士至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阙员亦累岁不补。陆贽为相,乃惩其弊,命吏部据内外员三分之,计阙集人,岁以为常。是时,河西、陇右没于虏,河南、河北不上计,吏员大率减天宝三之一,而入流者加一,故士人二年居官,十年待选,而考限迁除之法寖坏。宪宗时,宰相李吉甫定考迁之格,诸州刺史、次赤府少尹、次赤令、诸陵令、五府司马、上州以上上佐、东宫官詹事谕德以下、王府官四品以上皆五考。侍御史十三月,殿中侍御史十八月,监察御史二十五月。三省官、诸道敕补、检校五品以上及台省官皆三考,余官四考,文武官四品以下五考。凡迁,尚书省四品以上、文武官三品以上皆先奏。
唐取人之路盖多矣,方其盛时,著于令者,纳课品子万人,诸馆及州县学六万三千七十人,太史历生三十六人,天文生百五十人,太医药童、针咒诸生二百一十一人,太卜卜筮三十人,千牛备身八十人,备身左右二百五十六人,进马十六人,斋郎八百六十二人,诸卫三卫监门直长三万九千四百六十二人,诸屯主、副千九百八人,诸折冲府录事、府、史一千七百八十二人,校尉三千五百六十四人,执仗、执乘每府三十二人,亲事、帐内万人,集贤院御书手百人,史馆典书、楷书四十一人,尚药童三十人,诸台、省、寺、监、军、卫、坊、府之胥史六千余人。凡此者,皆入官之门户,而诸司主录已成官及州县佐史未叙者,不在焉。
至于铨选,其制不一,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太宗时,以岁旱谷贵,东人选者集于洛州,谓之‘东选’。高宗上元二年,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谓之‘南选’。其后江南、淮南、福建大抵因岁水旱,皆遣选补使即选其人。而废置不常,选法又不着,故不复详焉。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四十六‧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为法则精而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
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能遍举。自中世已后,盗起兵兴,又有军功之官,遂不胜其滥矣。故采其纲目条理可为后法,及事虽非正后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于篇。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𪟝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自开元以后,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皆不足取法,故不着其详。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
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荅、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
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
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
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六尚书: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行总四司,以本行为头司,余为子司。庶务皆会决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册,天子用之;四曰令,皇太子用之;五曰教,亲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下之达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状,三曰笺,四曰启,五曰辞,六曰牒。诸司相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凡授内外百司之事,皆印其发日为程,一曰受,二曰报。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凡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以岁终为断。
龙朔二年,改尚书省曰中台,废尚书令;尚书曰太常伯,侍郎曰少常伯。光宅元年,改尚书省曰文昌台,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台,长安三年曰中台。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
龙朔二年,改左右仆射曰左右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曰左、右丞相;天宝元年复。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掌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为丞之贰。以都事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以主事、令史、书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长启闭、传禁约;以掌固守当仓库及陈设。诸司皆如之。
隋尚书省诸司郎及承务郎各一人,而废左右司。武德三年,改诸司郎为郎中,承务郎为员外郎。贞观元年,复置左右司郎中。龙朔元年,改左右丞曰左右肃机,郎中曰左右承务,诸司郎中曰大夫。永昌元年,复置员外郎。神龙元年省,明年复置。初有驲驿百人,掌乘传送符,后废。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诸司主事,从九品上。
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吏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放,为之注拟。五品以上,以名上而听制授;六品以下,量资而任之。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选补流外官。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为尚书、侍郎之贰。凡文官九品,有正、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十等。凡文散阶二十九:从一品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曰特进,从二品曰光禄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禄大夫,从三品曰银青光禄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议大夫,从四品上曰太中大夫,从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议大夫,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从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议郎,正六品下曰承议郎,从六品上曰奉议郎,从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请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从七品上曰朝散郎,从七品下曰宣义郎,正八品上曰给事郎,正八品下曰征事郎,从八品上曰承奉郎,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从九品上曰文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资钱,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减三之一。凡流外九品,取其书、计、时务,其校试、铨注,与流内略同,谓之小选。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
武德五年改选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司绩。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诸郎中、员外郎品皆如之。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曰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曰开国县公,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六曰开国县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曰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从二品。凡王、公十五以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正五品县君。凡诸王、公主、外戚之家,卜、祝、占、相不入门。王妃、公主、郡县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凡外命妇有六:王、嗣王、郡王之母、妻为妃,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凡外命妇朝参,视夫、子之品。诸蕃三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流外技术官,不封母、妻。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从六品;二品,媵八人,视正七品;国公及三品,媵六人,视从七品;四品,媵四人,视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视从八品。凡置媵,上其数,补以告身。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凡封户,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皇后、诸王、公主食邑,皆有课户。名山、大川、畿内之地,皆不以封。
司勋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十有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护军,视从三品;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视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视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凡以功授者,覆实然后奏拟,战功则计杀获之数。坚城苦战,功第一者,三转。出少击多,曰上阵;兵数相当,曰中阵;出多击少,曰下阵;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荡。杀获十之四,曰上获;十之二,曰中获;十之一,曰下获。凡酬功之等:见任、前资、常选,曰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曰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以下,曰下资;白丁、卫士,曰无资。跳荡人,上资加二阶,次资、下资、无资以次降。凡上阵:上获五转,中获四转,下获三转,第二、第三等递降焉。中阵之上获视上阵之中获,中获视上阵之下获,下获两转。下阵之上获视中阵之中获,中获视中阵之下获,下获一转。破蛮、獠,上阵上获,比两番降二转。凡勋官九百人,无职任者,番上于兵部,视远近为十二番,以彊干者为番头,留宿卫者为番,月上。外州分五番,主城门、仓库,执刀。上柱国以下番上四年,骁骑尉以下番上五年,简于兵部,授散官;不第者,五品以上复番上四年,六品以下五年,简如初;再不中者,十二年则番上六年,八年则番上四年。勋至上柱国有余,则授周以上亲,无者赐物。太常音声人,得五品以上勋,非征讨功不除簿。诸州授勋人,岁第勋之高下,三月一报户部,有蠲免必验。
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死而传于史官、谥于太常,则以其行状质其当不;其欲铭于碑者,则会百官议其宜述者以闻,报其家。其考法,凡百司之长,岁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大合众而读之。流内之官,叙以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八曰兵士调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十曰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十二曰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军将之最;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十五曰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史之最;十六曰访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十七曰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句检之最;十八曰职事脩理,供承彊济,为监掌之最;十九曰功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多者,为方术之最;二十四曰检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扰,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边境清肃,城隍脩理,为镇防之最。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贪浊有状,为下下。凡定考,皆集于尚书省,唱第然后奏。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以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每岁,尚书省诸司具州牧、刺史、县令殊功异行,灾蝗祥瑞,户口赋役增减,盗贼多少,皆上于考司。监领之官,以能抚养役使者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为率,一分为一殿。博士、助教,计讲授多少为差。亲、勋、翊卫,以行能功过为三等,亲、勋、翊卫备身,东宫亲、勋、翊卫备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及亲勋翊卫主帅、校尉、直长、品子、杂任、飞骑,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阶。番考别为簿,以侍郎颛掌之。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从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凡制敕不便,有执奏者,进其考。贞观初,岁定京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给事中、中书舍人各一人莅之,号监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官考。其后屡置监考、校考、知考使。故事,考簿朱书,吏缘为奸;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户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事,以男女之黄、小、中、丁、老为之帐籍,以永业、口分、园宅均其土田,以租、庸、调敛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户,以为尚书、侍郎之贰。其后以诸行郎官判钱谷,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矣。会昌二年着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钱谷。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
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二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所出而支调之,以近及远,与中书门下议定乃奏。
金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以木契百,合诸司出给之数,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
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尚书、侍郎之贰。五礼之仪:一曰吉礼,二曰賔礼,三曰军礼,四曰嘉礼,五曰凶礼。凡齐衰心丧以上夺情从职,及周丧未练、大功未葬,皆不预宴;大功以上丧,受册莅官,鼓吹从而不作,戎事则否。凡朝,晚入、失仪,御史录名夺俸,三夺者奏弹。凡出蕃册授、吊赠者,给衣冠。皇帝巡幸,两京文武官职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参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参;留守,月遣使起居;北都,则四时遣使起居。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莅读。河南、太原府父老,每岁上表愿驾幸,遣使以闻。驾在都,则京兆府亦如之。凡景云、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瑞,其名物三十有八;苍乌、朱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余瑞,岁终员外郎以闻,有司告庙。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皇亲三等以上丧,举哀,有司帐具给食;诸蕃首领丧,则主客、鸿胪月奏。
礼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人。
武德三年,改仪曹郎曰礼部郎中,司藩郎曰主客郎中。龙朔二年,改礼部曰司礼,祠部曰司禋,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礼部曰春官。有礼部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僧尼之事。珠玉珍宝供祭者,不求于市。驾部、比部岁会牲之死亡,输皮于太府。郊祭酒醴、脯醢、黍稷、果实,所司长官封署以供。两京及碛西诸州火祅,岁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名臣墓,州县以官告祭。二王后享庙,则给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时省问。凡国忌废务日,内教、太常停习乐,两京文武五品以上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于寺观。凡名医子弟试疗病,长官莅覆,三年有验者以名闻。
膳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陵庙之牲豆酒膳。诸司供奉口味,躬𫔎其舆乃遣,进胙亦如之。非大礼、大庆不献食,不进口味。凡羊,至厨而乳者释之长生。大斋日,尚食进蔬食,释所杀羊为长生供奉。凡献食、进口味,不杀犊。尚食有猝须别索,必奏覆,月终而会之。凡尚食进食,以种取而别尝之。殿中省主膳上食于诸陵,以番上下,四时遣食医、主食各一人莅之。
主客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后、诸蕃朝见之事。二王后子孙视正三品,酅公岁赐绢三百,米粟亦如之,介公减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给牒,覆其人数,谓之边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视品给以衣冠、袴褶。乘传者日四驿,乘驿者六驿。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胪,季终句会之。客初至及辞设会,第一等视三品,第二等视四品,第三等视五品,蕃望非高者,视散官而减半,参日设食。路由大海者,给祈羊豕皆一。西南蕃使还者,给入海程粮;西北诸蕃,则给度碛程粮。蕃客请宿卫者,奏状貌年齿。突厥使置市坊,有贸易,录奏,为质其轻重,太府丞一人莅之。蕃王首领死,子孙袭初授官,兄弟子降一品,兄弟子代摄者,嫡年十五还以政。使绝域者还,上闻见及风俗之宜、供馈赠贶之数。
兵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之事;一人判簿及军戎调遣之名数,朝集、禄赐、假告之常。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解状,则核簿书、资历、考课。皆为尚书、侍郎之贰。武散阶四十有五: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正二品曰辅国大将军;从二品曰镇军大将军;正三品上曰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下曰怀化将军;从三品上曰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曰归德将军;正四品上曰忠武将军;正四品下曰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从四品上曰宣威将军;从四品下曰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正五品上曰定远将军;正五品下曰宁远将军、怀化郎将;从五品上曰游骑将军;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归德郎将;正六品上曰昭武校尉;正六品下曰昭武副尉、怀化司阶;从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从六品下曰振威副尉、归德司阶;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正七品下曰致果副尉、怀化中候;从七品上曰翊麾校尉;从七品下曰翊麾副尉、归德中候;正八品上曰宣节校尉;正八品下曰宣节副尉、怀化司戈;从八品上曰御侮校尉;从八品下曰御侮副尉、归德司戈;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正九品下曰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从九品上曰陪戎校尉;从九品下曰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自四品以下,皆番上于兵部,以远近为八番,三月一上;三千里外者免番,输资如文散官,唯追集乃上。六品以下,尚书省送符。怀化大将军、归德大将军,配诸卫上下;余直诸卫为十二番,皆月上。忠武将军以下、游击将军以上,每番,阅彊毅者直诸卫;番满,有将略者以名闻。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职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脩,岁与版籍偕上。凡蕃客至,鸿胪讯其国山川、风土,为图奏之,副上于职方;殊俗入朝者,图其容状、衣服以闻。
驾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凡给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给传乘者,一品十马,二品九马,三品八马,四品、五品四马,六品、七品二马,八品、九品一马;三品以上敕召者给四马,五品三马,六品以下有差。凡驿马,给地四顷,莳以苜蓿。凡三十里有驿,驿有长,举天下四方之所达,为驿千六百三十九;阻险无水草镇戍者,视路要隙置官马。水驿有舟。凡传驿马驴,每岁上其死损、肥瘠之数。
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戎器、卤簿仪仗。元日冬至陈设、祠祀、丧葬,辨其名数而供焉。凡戎器,色别而异处,以卫尉幕士暴凉之。京卫旗画蹲兽、立禽,行幸则给飞走旗。凡诸卫仪仗,以御史莅其庋掌;武库器仗,则兵部长官莅其脩完。京官五品以上征行者,假甲、纛、旗、幡、矟;诸卫,给弓;千牛,给甲。
刑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凡反逆相坐,没其家配官曹,长役为官奴婢。一免者,一岁三番役。再免为杂户,亦曰官户,二岁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为良人。六十以上及废疾者,为官户;七十为良人。每岁孟春上其籍,自黄口以上印臂,仲冬送于都官,条其生息而按比之。乐工、兽医、骗马、调马、群头、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贯州县者,按比如平民,不番上,岁督丁资,为钱一千五百;丁婢、中男,五输其一;侍丁、残疾半输。凡居作者,差以三等:四岁以上,为小;十一以上,为中;二十以上,为丁。丁奴,三当二役;中奴、丁婢,二当一役;中婢,三当一役。
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司、诸使、京都,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岁终总句焉。
司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凡着籍,月一易之。流内,记官爵、姓名;流外,记年齿、貌状。非迁解不除。凡有召者,降墨敕,勘铜鱼、木契然后入。监门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昼题时刻,夜题更筹。命妇诸亲朝参者,内侍监校尉莅索。凡苇軬车,不入宫门。阑遗之物,揭于门外,榜以物色,期年没官。天下关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司给过所;出塞逾月者,给行牒;猎手所过,给长籍,三月一易。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关者,余关不讥。
工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贰。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四月至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十月至正月为短功。雇者,日为绢三尺,内中尚巧匠,无作则纳资。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
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龙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宝十一载,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职田、诸司公廨田,以品给焉。
虞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哄、苑囿、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时蔬薪炭供顿、畋猎之事。每岁春,以户小儿、户婢仗内莳种溉灌,冬则谨其蒙覆。凡郊祠神坛、五岳名山,樵采、刍牧皆有禁,距壝三十步外得耕种,春夏不伐木。京兆、河南府三百里内,正月、五月、九月禁弋猎。山泽有宝可供用者,以闻。
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凡坑陷、井穴皆有标。京畿有渠长、斗门长。诸州堤堰,刺史、县令以时检行,而莅其决筑。有埭,则以下户分牵,禁争利者。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四十七‧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钞,以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以上乃审;其余覆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行幸,则负宝以从,版奏中严、外办;还宫,则请降辂、解严。皇帝斋,则请就斋室;将奠,则奉玉、币;盥,则奉匜、取盘,酌罍水,赞洗;酌泛齐,受虚爵,进福酒,皆左右其仪。飨宗庙,进瓒而赞酌郁酒;既祼,赞酌醴齐。籍田,则奉耒。四夷朝见,则承诏劳问。临轩命使册皇后、皇太子,则承诏降宣命。慰问、聘召,则莅封题。发驿遣使,则给鱼符。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授之史官;既书,复莅其记注。职事官六品以下进拟,则审其称否而进退之。
武德元年改侍内曰纳言,三年曰侍中。龙朔二年改门下省曰东台,侍中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曰纳言,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开元元年曰黄门省,侍中曰监,天宝元年曰左相。
门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盥则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莅封符券、给传驿。
龙朔二年改黄门侍郎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曰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黄门侍郎,大历二年复旧。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
隋废散骑常侍。贞观元年复置,十七年为职事官。显庆二年,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二年曰侍极。
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其后,同为一匦。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投匦者,使先验副本。开成三年,知匦使李中敏以为非所以广聦明而虑幽枉也,乃奏罢验副封。
武德元年置谏议大夫,龙朔二年曰正谏大夫,贞元四年分左右。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駮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季终,奏駮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三司详决失中,则裁其轻重。发驿遣使,则与侍郎审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人,则白侍中而更焉。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
有令史二十二人,书令史四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三人,能书一人,传制二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补制敕匠五人,装潢一人。起居郎领令史三人,赞者六人。武德三年,改给事郎曰给事中。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武后垂拱元年,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二员。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则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听,退而书之,季终以授史官。贞观初,以给事中、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议政事,起居郎一人执笔记录于前,史官随之。其后,复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阁,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高宗临朝不决事,有司所奏,唯辞见而已。许敬宗、李义府为相,奏请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对仗承旨,仗下,与百官皆出,不复闻机务矣。长寿中,宰相姚建议:仗下后,宰相一人,录军国政要,为时政纪,月送史馆。然率推美让善,事非其实,未几亦罢。而起居郎犹因制敕,稍稍笔削,以广国史之阙。起居舍人本记言之职,唯编诏书,不及它事。开元初,复诏脩史官非供奉者,皆随仗而入,位于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专权,又废。大和九年,诏入阁日,起居郎、舍人具纸笔立螭头下,复贞观故事。
有令史三人,赞者六人。贞观三年置起居郎,废舍人。龙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亦赞焉。
隋谒者台有典仪,武德五年复置,隶门下省。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开阖之节,奉管钥而出纳之。开则先外后内,阖则先内后外;启闭有时,不以时则诣阁覆奏。
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门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钥。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而藏之。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行幸,则奉以从焉。大事出符,则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书;小事则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将、遣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
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二人,主符四人,主节四人。武后延载元年,改符玺郎曰符宝郎;开元元年,亦曰符宝郎。
弘文馆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
武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馆。贞观元年,诏京官职事五品已上子嗜书者二十四人,隶馆习书,出禁中书法以授之。其后又置讲经博士。仪凤中,置详正学士,校理图籍。武德后,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已下曰直学士,又有文学直馆,皆它官领之。武后垂拱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给事中一人判馆事。神龙元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脩文馆。景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以象四时;学士八人,以象八节;直学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时。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开元七年曰弘文馆,置校书郎,又有校理、雠校错误等官。长庆三年,与详正学士、讲经博士皆罢,颛以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以下曰直学士,未登朝为直馆。
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凡学生教授、考试,如国子之制。
有学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供进笔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八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
武德三年,改内书省曰中书省,内书令曰中书令。龙朔元年,改中书省曰西台,中书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书省曰凤阁,中书令曰内史。开元元年,改中书省曰紫微省,中书令曰紫微令。天宝元年曰右相,至大历五年,紫微侍郎乃复为中书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制敕既行,有误则奏改之。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大捷、祥瑞,百寮表贺亦如之。册命大臣,则使持节读册命;将帅有功及大賔客,则劳问。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滞。百司奏议考课,皆预裁焉。以久次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杂事;又一人知制诰,颛进画,给食于政事堂;其余分署制敕。以六员分押尚书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枢密迁授不预。姚崇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为商量状,与本状皆下紫微令,判二状之是否,然后乃奏。开元初,以它官掌诏敕策命,谓之‘兼知制诰’。肃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书舍人事。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会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先是,知制诰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时,选尚书郎为之。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
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脩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脩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
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蛮夷纳贡,皆受而进之。军出,则受命劳遣;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视其疾苦;凯还,则郊迓。
有令史十人,典谒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曰通事舍人。
集贤殿书院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脩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
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脩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脩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八年,加文学直,又加脩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脩书学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十三年,改丽正脩书院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知院事,常侍一人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玄宗尝选耆儒,日一人侍读,以质史籍疑义,至是,置集贤院侍讲学士、侍读直学士。其后,又增脩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检讨官、文学直之员;募能书者为书直及写御书人,其后亦以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以上子孙为之;又置画直。至十九年,以书直、画直、拓书有官者为直院。至德二年,置大学士。贞元初,置编录官;四年,罢大学士;八年,罢校理,置校书四人、正字二人。元和二年,复置集贤校理,罢校书、正字;四年,集贤御书院学士、直学士皆用五品,如开元故事,以学士一人年高者判院事,非登朝官者为校理,余皆罢。初,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门下两省,以备访问。永徽中,命弘文馆学士一人,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文明元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于章善、明福门。先天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随仗待制。永泰时,勋臣罢节制,无职事,皆待制于集贤门,凡十三人。崔祐甫为相,建议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后着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
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检讨八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写御书手九十人,画直六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拓书六人,典四人。
史馆脩撰四人,掌脩国史。
贞观三年,置史馆于门下省,以他官兼领,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馆称,以宰相莅脩撰;又于中书省置秘书内省,脩五代史。开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监脩国史,建议以为中书切密之地,史官记事隶门下省,疏远。于是谏议大夫、史馆脩撰尹愔奏徙于中书省。天宝后,他官兼史职者曰史馆脩撰,初入为直馆。元和六年,宰相裴建议:登朝官领史职者为脩撰,以官高一人判馆事;未登朝官皆为直馆。大中八年,废史馆直馆二员,增脩撰四人,分掌四季。有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熟纸匠六人。
秘书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
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监。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监曰太史,少监曰侍郎,丞曰大夫,秘书郎曰兰台郎。武后垂拱元年,秘书省曰麟台;太极元年曰秘书省。有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熟纸匠十人,装潢匠十人,笔匠六人。
秘书郎三人,从六品上。掌四部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贮。凡课写功程,皆分判。
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著作局郎二人,从五品上;著作佐郎二人,从六品上;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
武德四年,改著作曹曰局。龙朔二年,曰司文局;郎曰郎中,佐郎曰司文郎。有楷书五人,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掌固四人。
司天台监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二人,正七品上;主事一人,正八品下。监掌察天文,稽历数。凡日月星辰、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有通玄院,以艺学召至京师者居之。凡天文图书、器物,非其任不得与焉。每季录祥眚送门下、中书省,纪于起居注,岁终上送史馆。岁颁历于天下。
武德四年,改太史监曰太史局,隶秘书省;七年,废监候。龙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秘书阁局,令曰秘书阁郎中。武后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浑天监,不隶麟台;俄改曰浑仪监,置副监及丞、主簿,改司辰师曰司辰。长安二年,浑仪监复曰太史局,废副监及丞,隶麟台如故,改天文博士曰灵台郎,历博士曰保章正。景龙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监,不隶秘书省,复置丞。景云元年,又为局,隶秘书省,逾月为监,岁中复为局;二年,改曰浑仪监。开元二年,复曰太史监,改令为监,置少监。十四年,太史监复为局,以监为令,而废少监。天宝元年,太史局复为监,自是不隶秘书省。乾元元年,曰司天台。艺术人韩颍、刘烜建议改令为监,置通玄院及主簿,置五官监候及五官礼生十五人,掌布诸坛神位,五官楷书手五人,掌写御书。有令史五人,天文观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初,有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历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司辰师五人,正九品下;装书历生。掌候天文,掌教习天文气色,掌写御历,后皆省。
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时,各司其方之变异。冠加一星珠,以应五纬;衣从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会及大礼,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见。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
五官保章正二人,从七品上;五官监候三人,正八品下;五官司历二人,从八品上。掌历法及测景分至表准。
五官灵台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变。五官挈壶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
武后长安二年,置挈壶正。乾元元年,与灵台郎、保章正、司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有漏刻生四十人,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初,有刻漏视品、刻漏典事,掌知刻漏、检校刻漏,后皆省。
殿中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监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属有六局,曰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少监为之贰。凡听朝,率属执伞扇列于左右;大朝会、祭祀,则进爵;行幸,则侍奉仗内、骖乘,百司皆纳印而藏之,大事听焉,有行从百司之印。
左右仗厩,左曰奔星,右曰内驹。两仗内又有六厩:一曰左飞,二曰右飞,三曰左万,四曰右万,五曰东南内,六日西南内。园苑有官马坊,每岁河陇群牧进其良者以供御。六闲马,以殿中监及尚乘主之。武后万岁通天元年,置仗内六闲:一曰飞龙,二曰祥麟,三曰凤苑,四曰鹓鸾,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号六厩。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以中官为内飞龙使。圣历中,置闲厩使,以殿中监承恩遇者为之,分领殿中、太仆之事,而专掌舆辇牛马。自是,宴游供奉,殿中监皆不豫。开元初,闲厩马至万余匹,骆驼、巨象皆养焉。以驼、马隶闲厩,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雕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坊。侍御尚医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
武德元年,改殿内省曰殿中省。龙朔二年,曰中御府,监曰大监,丞曰大夫。有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二人,左右仗、千牛各十人,掌固、亭长各八人。旧有天藏府,开元二十三年省。
进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陈设,戎服执鞭,居立仗马之左,视马进退。
天宝八载,罢南衙立仗马,因省进马;十二载复置,乾元后又省,大历十四年复。
尚食局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长五人,正七品上。诸奉御、直长,品皆如之。食医八人,正九品下。奉御掌储供,直长为之贰。进御必辨时禁,先尝之;飨百官賔客,则与光禄视品秩而供;凡诸陵月享,视膳乃献。
龙朔二年,改尚食局曰奉膳局,诸局奉御皆曰大夫。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五人,主食十六人,主膳八百四十人,掌固八人。
尚药局奉御二人,直长二人。掌和御药、诊视。凡药供御,中书、门下长官及诸卫上将军各一人,与监、奉御莅之。药成,医佐以上先尝,疏本方,具岁月日,莅者署奏;饵日,奉御先尝,殿中监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后进御。太常每季阅送上药,而还其朽腐者。左右羽林军,给药;飞骑、万骑病者,颁焉。
龙朔二年,改尚药局曰奉医局。有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直官十人,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合口脂匠二人,掌固四人。
侍御医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
司医五人,正八品下;医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疗众疾。
皆贞观中置。
尚衣局奉御二人,直长四人,掌供冕服、几案。祭祀,则奉镇圭于监,而进于天子;大朝会,设案。
龙朔二年,改尚衣局曰奉冕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
尚舍局奉御二人,直长六人,掌殿庭祭祀张设、汤沐、灯烛、汛扫。行幸,则设三部帐幕,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则蔽以排城。大朝会,设黼扆,施蹑席,薰𬬻。朔望,设幄而已。
龙朔二年,改尚舍局曰奉扆局。有书令史三人,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旧有给使百二十人,掌供御汤沐、灯烛、杂使,贞观中省。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长十人,掌内外闲厩之马。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𫘦𬳿,五曰𫘝𫘨,六曰天苑。凡外牧岁进良马,印以三花、‘飞’‘凤’之字。飞龙厩日以八马列宫门之外,号南衙立仗马,仗下,乃退。大陈设,则居乐县之北,与象相次。
龙朔二年,改尚乘局曰奉驾局。有书令史六人,书吏十四人,直官二十人,习驭五百人,掌闲五千人,典事五人,兽医七十人,掌固四人。习驭,掌调六闲之马;掌闲,掌饲六闲之马,治其乘具鞍辔;典事,掌六闲刍粟。太宗置司廪,司库;高宗置习驭、兽医。司廪、司库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闲稿秸出纳。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饲习御马。
尚辇局奉御二人;直长三人;尚辇二人,正九品下。掌舆辇、伞扇,大朝会则陈于庭,大祭祀则陈于庙,皆伞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则去扇,左右留者三。
龙朔二年,改尚辇局曰奉舆局。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七辇主辇各六人,掌扇六十人,掌翰三十人,掌辇四十二人,奉舆十五人,掌固六人。掌扇、掌翰,掌执伞扇、纸笔砚杂供奉之事;掌辇,掌率主辇以供其事。高宗置掌翰。
内侍省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内侍四人,皆从四品上。监掌内侍奉,宣制令。其属六局,曰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内坊。少监、内侍为之贰。皇后亲蚕,则升坛执仪;大驾出入,为夹引。
武德四年,改长秋监曰内侍监,内承奉曰内常侍,内承直曰内给事。龙朔二年,改监为省。武后垂拱元年,曰司宫台。天宝十三载,置内侍监,改内侍曰少监;寻更置内侍。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品官白身二千九百三十二人,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六人。
内常侍六人,正五品下,通判省事。
内给事十人,从五品下。掌承旨劳问,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贺皇后,则出入宣传;宫人衣服费用,则具品秩,计其多少,春秋宣送于中书。主事二人,从九品下。
内谒者监十人,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凡诸亲命妇朝会者,籍其数上内侍省;命妇下车,则导至朝堂奏闻。
唐废内谒者局,置内典引十八人,掌诸亲命妇朝参,出入导引。有内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内谒者十二人,从八品下。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分莅诸门。
内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纠察宫内不法,岁傩则莅出入。
寺人六人,从七品下。掌皇后出入执御刀冗从。
掖庭局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宫人簿帐、女工。凡宫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养蚕,会其课业;供奉物皆取焉。妇人以罪配没,工缝巧者隶之,无技能者隶司农。诸司营作须女功者,取于户婢。
有书令史四人,书吏八人,计史二人,典事十人,掌固四人。计史掌料功程。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掌教习宫人书、筭、众艺。
初,内文学馆隶中书省,以儒学者一人为学士,掌教宫人。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习艺馆,又改曰万林内教坊,寻复旧。有内教博士十八人,经学五人,史、子、集缀文三人,楷书二人,庄老、太一、篆书、律令、吟咏、飞白书、筭、碁各一人。开元末,馆废,以内教博士以下隶内侍省,中官为之。
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监莅杂作,典工役。
宫闱局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侍宫闱,出入管籥。凡享太庙,皇后神主出入,则帅其属舆之。总小给使学生之籍,给以粮禀。
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内阍史二十人,内掌扇十六人,内给使无常员,小给使学生五十人,掌固四人。凡无官品者,号曰内给使,掌诸门进物之历;内阍史,掌承传诸门,出纳管钥;内掌扇,掌中宫伞扇。
奚官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奚隶、工役、宫官之品。宫人病,则供医药;死,给衣服,各视其品。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三品葬给百人,四品八十人,五品六十人,六品、七品十人,八品、九品七人;无品者,敛以松棺五钉,葬以犊车,给三人。皆监门校尉、直长莅之。内命妇五品以上无亲戚者,以近冢同姓中男一人主祭于墓;无同姓者,春、秋祠以少牢。
有书令史三人,书吏六人,典事、药童、掌固各四人。
内仆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宫车乘。皇后出,则令居左、丞居右,夹引。
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驾士百四十人,典事八人,掌固八人。驾士掌习御车舆、杂畜。
内府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藏宝货给纳之数,及供灯烛、汤沐、张设。凡朝会,五品已上及有功将士、蕃酋辞还,皆赐于庭。
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典史、掌固各四人,典事六人。
太子内坊局令二人,从五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掌东宫阁内及宫人粮禀。坊事五人,从八品下。
初,内坊隶东宫。开元二十七年,隶内侍省,为局,改典内曰令,置丞。坊事及导客舍人六人,掌序导賔客;阁帅六人,掌帅阍人、内给使以供其事;内阍人八人,掌承诸门出入管钥,内伞扇、灯烛;内厩尉二人,掌车乘。有录事一人,令史三人,书令史五人,典事二人,驾士三十人,亭长、掌固各一人。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宫内仪式导引,通传劳问,纠劾非违,察出纳。
内官
贵妃、惠妃、丽妃、华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论妇礼于内,无所不统。
唐因隋制,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昭仪、昭容、昭媛、脩仪、脩容、脩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为九嫔,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四人,正四品;才人五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六尚亦曰诸尚书,正三品;二十四司亦曰诸司事,正四品;二十四典亦曰诸典事,正六品;二十四掌亦曰诸掌事。龙朔二年,置赞德二人,正一品;宣仪四人,正二品;承闺五人,正四品;承旨五人,正五品;卫仙六人,正六品;供奉八人,正七品;侍栉二十人,正八品;侍巾三十人,正九品。咸亨复旧。开元中,玄宗以后妃四星,一为后,有后而复置四妃,非典法,乃置惠妃、丽妃、华妃,以代三夫人;又置六仪、美人、才人,增尚宫、尚仪、尚服三局。诸司诸典,自六品至九品而止。其后复置贵妃。
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各一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后礼。
美人四人,正三品。掌率女官脩祭祀、賔客之事。才人七人,正四品。掌叙燕寝,理丝枲,以献岁功。
宫官
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皆如之。掌导引中宫,总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凡六尚事物出纳文籍,皆莅其印署。
有女史六人,掌执文书。
司记二人,正六品;二十四司皆如之。掌宫内文簿入出,录为抄目,审付行焉。牒状无违,然后加印。典记佐之。典记二人,正七品;二十四典皆如之。掌记二人,正八品;二十四掌皆如之。
司言、典言,各二人,掌承敕宣付,别钞以授司阍传外。掌言二人,掌宣传,外司附奏受事者,奏闻;承敕处分,则录所奏为案记。
有女史四人。
司簿、典簿、掌簿,各二人,掌女史以上名簿。禀赐,则品别条录为等。
有女史六人。
司闱六人,掌诸阁管钥。典闱、掌闱,各六人,掌分莅启闭。
有女史四人。
尚仪局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总司籍、司乐、司賔、司赞。
司籍、典籍、掌籍,各二人,掌供御经籍。分四部,部别为目,以时暴凉。教学则簿记课业,供奉几案、纸笔,皆预偫焉。
有女史十人。
司乐、典乐、掌乐,各四人,掌宫县及诸乐陈布之仪,莅其阅习。
有女史二人。
司賔、典賔、掌賔,各二人,掌賔客朝见,受名以闻。宴会,则具品数以授尚食;有赐物,与尚功莅给。
有女史二人。
司赞、典赞、掌赞,各二人,掌賔客朝见、宴食,赞相导引。会日,引客立于殿庭,司言宣敕坐,然后引即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皆相其仪。
彤史二人,正六品。
有女史二人。
尚服局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数,总司宝、司衣、司饰、司仗。
司宝二人,掌神宝、受命宝、六宝及符契,皆识其行用,记以文簿。典宝、掌宝,各二人,凡出付皆旬别案记,还则朱书注入。
有女史四人。
司衣、典衣、掌衣,各二人,掌宫内御服、首饰整比,以时进奉。
有女史四人。
司饰、典饰、掌饰,各二人,掌汤沐、巾栉。凡供进,识其寒温之节。
有女史二人。
司仗、典仗、掌仗,各二人,掌仗卫之器。凡立仪卫,尚服率司仗等供其事。
有女史二人。
尚食局尚食二人,掌供膳羞品齐。总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凡进食,先尝。
司膳二人,掌烹煎及膳羞、米面、薪炭。凡供奉口味,皆种别封印。典膳、掌膳,各四人,掌调和御食,温、凉、寒、热,以时供进则尝之。
有女史四人。
司酝、典酝、掌酝,各二人,掌酒醴酏饮,以时进御。
有女史二人。
司药、典药、掌药,各二人,掌医方。凡药外进者,簿案种别。
有女史四人。
司饎、典饎、掌饎,各二人,掌给宫人饩食、薪炭,皆有等级,受付则旬别案记。
有女史四人。
尚寝局尚寝二人,掌燕见进御之次叙,总司设、司舆、司苑、司灯。
司设、典设、掌设,各二人,掌床帷茵席铺设,久故者以状闻。凡汛扫之事,典设以下分视。
有女史四人。
司舆、典舆、掌舆,各二人,掌舆辇、伞扇、文物、羽旄,以时暴凉。典舆以下分察。
有女史二人。
司苑、典苑、掌苑,各二人,掌园苑莳植蔬果。典苑以下分察之。果熟,进御。
有女史二人。
司灯、典灯、掌灯,各二人,掌门阁灯烛。昼漏尽一刻,典灯以下分察。
有女史二人。
尚功局尚功二人,掌女功之程,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
司制、典制、掌制,各二人,掌供御衣服裁缝。
有女史二人。
司珍、典珍、掌珍,各二人,掌珠珍、钱货。
有女史六人。
司彩、典彩、掌彩,各二人,掌锦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旬别案记。
有女史二人。
司计、典计、掌计,各二人,给衣服、饮食、薪炭。
有女史二人。
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宫正掌戒令、纠禁、谪罚之事。宫人不供职者,司正以牒取裁,小事决罚,大事奏闻。
有女史四人。阿监、副监,视七品。
太子内官
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四品;承徽十人,正五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
司闺二人,从六品;三司皆如之。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总掌正、掌书、掌筵。
掌正三人,从八品,九掌皆如之。掌文书出入、管钥、纠察推罚。
有女史三人。
掌书三人,掌符契、经籍、宣传、启奏、教学、禀赐、纸笔。
有女史三人。
掌筵三人,掌幄帟、床褥、几案、舆伞、汛扫、铺设。
司则二人,掌礼仪参见,总掌严、掌缝、掌藏。
掌严三人,掌首饰、衣服、巾栉、膏沐、服玩、仗卫。
有女史三人。
掌缝三人,掌裁纫、织绩。
有女史三人。
掌藏三人,掌财货、珠宝、缣彩。
司馔二人,掌进食先尝,总掌食、掌医、掌园。
有女史四人。
掌食三人,掌膳羞、酒醴、灯烛、薪炭、器皿。
有女史四人。
掌医三人,掌方药、优乐。
有女史二人。
掌园三人,掌种植蔬果。
有女史二人。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四十八‧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御史台
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凡有弹劾,御史以白大夫,大事以方幅,小事署名而已。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行幸,乘路车为导。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颛举不如法者。
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后,朝朔望。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号九参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五日一朝,号六参官。弘文、崇文馆、国子监学生,四时参。凡诸王入朝及以恩追至者,日参。九品以上,自十月至二月,袴褶以朝;五品以上有珂,蕃官及四品非清官则否。
凡朝位以官,职事同者先爵,爵同以齿,致仕官居上;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则文散官居职事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亲王、嗣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卑者从王品;郡王任三品以下职事者,居同阶品之上,非任文武官者,嗣王居太子太保之下,郡王次之,国公居三品之下,郡公居从三品之下,县公居四品之下,侯居从四品之下,伯居五品之下,子居从五品之上,男居从五品之下。以前官召见者,居本品见任之上,以理解者,居同品之下。本司参集者,以职事为上下。文武三品非职事官者,朝参名簿,皆称曰诸公。
凡出,不逾四面关则不辞见。都督、刺史、都护既辞,候旨于侧门。
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拜,以表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诸司长官,谢于正衙,复进状谢于侧门。
两班三品以朔望朝,就食廊下,殿中侍御史二人为使莅之。
高宗改治书侍御史中丞,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改御史台曰肃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条察州县。两台御史,有假、有检校、有员外、有试,至神龙初皆废。景云三年,以两台望齐,纠举苛察,百僚厌其烦,乃废右台。延和元年,复置,岁中以尚书省隶左台,月余而右台复废。至德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复有检校、里行、内供奉,或兼或摄,诸使下官亦如之。会昌初,升大夫、中丞品。东都留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留台务,而三院御史亦不常备。
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掌纠举百寮及入阁承诏,知推、弹、杂事。凡三司理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朝堂。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司直、评事往讯。弹劾,则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法冠、朱衣、𫄸裳、白纱中单;小事,常服。久次者一人知杂事,谓之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事颛决,亦号台端。次一人知公廨。次一人知弹。分京城诸司及诸州为东、西:次一人知西推、赃赎、三司受事,号副端;次一人知东推、理匦等,有不纠举者罚之;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东推,莅太仓出纳;第二人同知西推,莅左藏出纳。号四推御史。只日,台院受事;双日,殿院受事。次侍御史一人,分司东都台。凡御史以下遇长官于路,去戴下马,长官敛辔止之。出入行止,殿中以下视以为法,先后有罚。入朝,则与殿中侍御史随仗分入,东则居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之次,西则居中书令、侍郎、舍人之次,各居中丞、大夫下。每一人东向承诏五日,有旨召御史,不呼名则承诏者出。乐彦玮为大夫,以尝召两御史,乃加副承诏一人,阙则殿中承乏。监察御史分日直朝堂,入自侧门,非奏事不至殿庭,正门无籍;天授中,诏侧门置籍,得至殿庭;开元七年,又诏随仗入阁。分左右巡,纠察违失,左巡知京城内,右巡知京城外,尽雍、洛二州之境,月一代,将晦,即巡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蒐狩,则监围,察断绝失禽者。其后,以殿中掌左右巡;寻以务剧,选用京畿县尉。又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以未为正官,无员数。
唐法,殿中侍御史迁拜及职事,与侍御史钧。开元以降,权属侍御史,而殿中兼知库藏、宫门内事。故事,御史台不受讼,有诉可闻者略其姓名,托以风闻。其后,御史嫉恶者少,通状壅绝。十四年,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日劾状,题告事人姓名。其后,宰相以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白中丞、大夫,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得奏。自是御史之任轻矣。建中元年,以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自是杂端之任轻矣。元和八年,命四推御史受事,周而复始,罢东西分日之限。
隋末,废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承相府置察非掾二人;武德元年,改曰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置监察御史里行;武后文明元年,置殿中里行,后亦颛以里行名官;长安二年,置内供奉。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受事发辰,核台务,主公廨及户奴婢、勋散官之职。录事二人,从九品下。
有主事二人。台院有令史七十八人,书令史二十五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二人。殿院有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察院有计史三十四人,令史十人,掌固十二人。
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兵皆隶焉。正班,列于阁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元日、冬至朝会,则乘马、具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则往来门旗之内,检校文物亏失者。一人同知东推,监太仓出纳;一人同知西推,监左藏出纳;二人为廊下食使;二人分知左右巡;三人内供奉。
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凡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凡战伐大克获,则数俘馘、审功赏,然后奏之。屯田、铸钱,岭南、黔府选补,亦视功过纠察。决囚徒,则与中书舍人、金吾将军莅之。国忌斋,则与殿中侍御史分察寺观。莅宴射、习射及大祠、中祠,视不如仪者以闻。
初,开元中,兼巡传驿,至二十五年,以监察御史检校两京馆驿。大历十四年,两京以御史一人知馆驿,号馆驿使。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司,繇下第一人为始,出使亦然。兴元元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祭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岁终议殿最。元和中,以新人不出使无以观能否,乃命颛察尚书省,号曰六察官。开元十九年,以监察御史二人莅太仓、左藏库。三院御史,皆初领繁剧外府推事。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为监左藏库使。
凡诸使下三院御史内供奉,其班居正台监察御史之上。
太常寺
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凡大礼,则赞引;有司摄事,则为亚献;三公行园陵,则为副;大祭祀,省牲、器,则谒者为之导;小祀及公卿嘉礼,命谒者赞相。凡巡幸、出师、克获,皆择日告太庙。
凡藏大享之器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祫则陈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天子祭服;三曰乐县院,藏六乐之器;四曰神厨院,藏御廪及诸器官奴婢。
初,有衣冠署,令,正八品上;贞观元年,署废。高宗即位,改治礼郎曰奉礼郎,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九寺卿皆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复改太常寺曰司礼寺。
丞二人,从五品下。掌判寺事。凡享太庙,则脩七祀于西门之内。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掌辨五礼;按王公、三品以上功过善恶为之谥;大礼,则赞卿导引。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掌出纳神主;祭祀则跪读祝文;卿省牲则循牲告充,牵以授太官。
奉礼郎二人,从九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礼。宗庙则设皇帝位于庭,九庙子孙列焉,昭、穆异位,去爵从齿。凡樽、彝、勺、幂、篚、坫、簠、簋、登,钘、笾、豆,皆辨其位。凡祭祀、朝会,在位拜跪之节,皆赞导之。公卿巡行诸陵,则主其威仪鼓吹,而相其礼。
协律郎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八寺录事品同。
有礼院修撰、检讨官各一人,府十二人,史二十三人,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赞者四人,祝史六人,赞者十六人。太常寺、礼院礼生各三十五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
两京郊社署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幂,而太官令实之。立燎坛,积柴。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以俟变过,明则罢。
有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五人,掌固五人,门仆八人,斋郎百一十人。斋郎掌供郊庙之役。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罍、篚、幂、锁钥,又有罍洗二人;郊坛有掌坐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皆礼部奏补。凡室长十年、掌座十二年,皆授官。祭飨而员少,兼取三馆学生,皆绛衣绛帻。更一番者,户部下蠲符,岁一申考诸署所择者,太常以十月申解于礼部,如贡举法,帖论语及一大经。中第者,录奏,吏部注冬集散官,否者番上如初。六试而绌,授散官。唐初,以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官、左藏、乘黄、典厩、典客、上林、太仓、平准、常平、典牧、左尚、右尚为上署,钩盾、右藏、织染、掌冶为中署,珍羞、良酝、掌酝、守宫、武器、车府、司仪、崇玄、导官、甄官、河渠、弩坊、甲坊、舟楫、太卜、廪牺、中校、左校、右校为下署。
太乐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乐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调钟律,以供祭飨。
凡习乐,立师以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十年大校,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散乐,闰月人出资钱百六十,长上者复繇役,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博士教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部覆之。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年满考少者,不叙。教长上弟子四考,难色二人、次难色二人业成者,进考,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二年而成,易色小部伎一年而成,皆入等第三为业成。业成、行脩谨者,为助教;博士缺,以次补之。长上及别教未得十曲,给资三之一;不成者隶鼓吹署。习大小横吹,难色四番而成,易色三番而成;不成者,博士有谪。内教博士及弟子长教者,给资钱而留之。
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唐改太乐为乐正,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三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有别教院。开成三年,改法曲所处院曰仙韶院。
鼓吹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乐正四人,从九品下。令掌鼓吹之节。合朔有变,则帅工人设五鼓于太社,执麾旒于四门之塾,置龙床,有变则举麾击鼓,变复而止。马射,设鼓金钲,施龙床。大傩,帅鼓角以助侲子之唱。
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
太医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并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一曰医师,二曰针师,三曰按摩师,四曰咒禁师。皆教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医师、医正、医工疗病,书其全之多少为考课。岁给药以防民疾。凡陵寝庙皆储以药,尚药、太常医各一人受之。宫人患坊有药库,监门莅出给;医师、医监、医正番别一人莅坊。凡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人。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
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医师二十人,医工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一人,针工二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工五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掌教授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并从九品下。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教如医生。
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掌教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戒以受焉。
太卜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士各二人,从九品下。掌卜筮之法:一曰龟,二曰五兆,三曰易,四曰式。祭祀、大事,率卜正卜日,示高于卿,退而命龟,既灼而占,先上旬,次中旬,次下旬。小祀、小事者,则卜正示高、命龟、作,而太卜令佐莅之。季冬,帅侲子堂赠大傩,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磔雄鸡于宫门、城门。
有卜助教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卜筮生四十五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二人。
廪牺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牺牲粢盛之事。祀用太牢者,三牲加酒、脯、醢,与太祝牵牲就榜位,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以授太官。籍田,则供耒于司农卿,卿以授侍中;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五齐、三酒之用,以余及槀饲牺牲。
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汾祠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掌享祭洒扫之制。
有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开元二十一年置署。
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
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门仆八人。神龙二年,两京置齐太公庙署,其后废;开元十九年复置。天宝三载,初置周文王庙署;六载,置三皇五帝庙署;七载,置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署;九载,置周武王汉高祖庙署。上元元年,改齐太公署为武成王庙署,朱全忠曰武明。
光禄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酒醴膳羞之政,总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凡祭祀,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则为终献。朝会宴享,则节其等差。录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光禄寺曰司宰寺。武后光宅元年,曰司膳寺。有府十一人,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六人。
太官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祠宴朝会膳食。祭日,令白卿诣厨省牲镬,取明水、明火,帅宰人割牲,取毛血实豆,遂烹。又实簠簋,设于馔幕之内。
有府四人,史八人,监膳十人,监膳史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
珍羞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祭祀、朝会、賔客之庶羞,榛栗、脯脩、鱼盐、菱芡之名数。
武后垂拱元年,改肴藏署曰珍羞署,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元年又改。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书八人,饧匠五人,掌固四人。
良酝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五齐、三酒。享太庙,则供郁鬯以实六彝;进御,则供春暴、秋清、酴、桑落之酒。
有府三人,史六人,监事二人,掌酝二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百二十人,掌固四人。
掌醢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醢酰之物:一曰鹿醢,二曰兔醢,三曰羊醢,四曰鱼醢。宗庙,用葅以实豆;賔客、百官,用醯酱以和羹。
有府二人,史二人,主醢十人,酱匠二十三人,酢匠十二人,豉匠十二人,葅酰匠八人,掌固四人。
卫尉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器械文物,总武库、武器、守宫三署。兵器入者,皆籍其名数。祭祀、朝会,则供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凡供宫卫者,岁再阅,有敝则脩于少府。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
龙朔二年,改曰司卫寺。武后光宅元年又改。有府六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辨器械出纳之数。大事承制敕,小事则听于尚书省。
两京武库署令各二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八品下。掌藏兵械。有赦,建金鸡,置鼓宫城门之右、大理及府县囚徒至,则击之。监事各一人,正九品上。诸署监事,品同。
有府各六人,史各六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五人。开元二十五年,东都亦置署。
武器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外戎器。祭祀、巡幸,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凡戟,庙、社、宫、殿之门二十有四,东宫之门一十八,一品之门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护之门十四,三品及上都督、中都督、上都护、上州之门十二,下都督、下都护、中州、下州之门各十。衣幡坏者,五岁一易之。薨卒者既葬,追还。监事二人。
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贞观中,东都亦置署。
守宫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供帐帟。祭祀、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之位。吏部、兵部、礼部试贡举人,则供帷幕。王公婚礼,亦供帐具。京诸司长上官,以品给其床罽。供蕃客帷帟,则题岁月。席寿三年,毡寿五年,褥寿七年;不及期而坏,有罚。监事二人。
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六人,幕士八十人,掌固四人。
宗正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天子族亲属籍,以别昭穆;领陵台、崇玄二署。凡亲有五等,先定于司封:一曰皇帝周亲、皇后父母,视三品;二曰皇帝大功亲、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视四品;三曰皇帝小功亲、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视五品;四曰皇帝缌麻亲、袒免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亲;五曰皇帝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视六品。皇帝亲之夫妇男女,降本亲二等,余亲降三等,尊属进一等,降而过五等者不为亲。诸王、大长公主、长公主亲,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亲者,亦视五品;驸马都尉,视诸亲。祭祀、册命、朝会,陪位、袭封者皆以簿书上司封。主簿二人,从七品上。知图谱官一人,脩玉牒官一人,知宗子表疏官一人,录事二人。
武德二年,置宗师一人,后省。龙朔二年,改宗正寺曰司宗寺。武后光宅元年曰司属寺。有府五人,史五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京都太庙斋郎各一百三十人,门仆各三十三人,主簿、录事各二人。
诸陵台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下。掌守卫山陵。凡陪葬,以文武分左右,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宫人陪葬,则陵户成坟。诸陵四至有封,禁民葬,唯故坟不毁。
开元二十四年,以宗庙所奉不可名以署,太常少卿韦縚奏废太庙署,以少卿一人知太庙事。二十五年,濮阳王彻为宗正卿,恩遇甚厚,建议以宗正司属籍,乃请以陵寝、宗庙隶宗正。天宝十二载,驸马都尉张为太常卿,得幸,又以太庙诸陵署隶太常。十载,改献、昭、干、定、桥五陵署为台,升令品,永康、兴宁二陵称署如故。至德二年,复以陵庙隶宗正。永泰元年,太常卿姜庆初复奏以陵庙隶太常,大历二年复旧。陵台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二人,史各四人,主衣、主辇、主药各四人,典事各三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三百人,昭陵、乾陵、桥陵增百人。诸陵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二人,陵户各百人。
诸太子庙令各一人,从八品上;丞各一人,正九品下;录事各一人。令掌洒扫开阖之节,四时享祭焉。
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
诸太子陵令各一人,从八品下;丞各一人,从九品下;录事各一人。
有府各一人,史各二人,典事各二人,掌固各一人,陵户各三十人。太常旧有太庙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斋郎二十四人。
崇玄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京都诸观名数与道士帐籍、斋醮之事。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诸籍。道士、女官、僧、尼,见天子必拜。凡止民家,不过三夜。出逾宿者,立案连署,不过七日,路远者州县给程。天下观一千六百八十七,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官九百八十八;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万五百七十六。两京度僧、尼、道士、女官,御史一人莅之。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官,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
有府二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二人,崇玄学博士一人、学生百人。隋以署隶鸿胪,又有道场、玄坛。唐置诸寺观监,隶鸿胪寺,每寺观有监一人。贞观中,废寺观监。上元二年,置漆园监,寻废。开元二十五年,置崇玄学于玄元皇帝庙。天宝元年,两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百人,每祠享,以学生代斋郎。二载,改崇玄学曰崇玄馆,博士曰学士,助教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人,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改天下崇玄学为通道学,博士曰道德博士,未几而罢。宝应、永泰间,学生存者亡几。大历三年,复增至百人。初,天下僧、尼、道士、女官,皆隶鸿胪寺,武后延载元年,以僧、尼隶祠部。开元二十四年,道士、女官隶宗正寺,天宝二载,以道士隶司封。贞元四年,崇玄馆罢大学士,后复置左右街大功德使、东都功德使、脩功德使,总僧、尼之籍及功役。元和二年,以道士、女官隶左右街功德使。会昌二年,以僧、尼隶主客,太清宫置玄元馆,亦有学士,至六年废,而僧、尼复隶两街功德使。
太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卿掌厩牧、辇舆之政,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行幸,供五路属车。凡监牧籍帐,岁受而会之,上驾部以议考课。
永徽中,太仆寺曰司驭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仆寺。有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凡有事,前期四十日,率驾士调习,尚乘随路色供马;前期二十日,调习于内侍省。
有府一人,史二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
典厩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良马一丁,中马二丁,驽马三丁,乳驹、乳犊十给一丁。
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执驭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典牧署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监事八人。
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驾士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车府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从官三品以上婚、葬,给驾士。凡路车之马牛,率驭士调习。
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书四人,驭士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诸牧监上牧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二人,正六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上;主簿各一人,正九品下。中牧监:监,正六品下;副监,从六品下;丞,从八品上;主簿,从九品上。下牧监:监,从六品下;副监,正七品下;丞,正九品上;主簿,从九品下。中牧监副监、丞,减上牧监一员。南使、西使,丞各三人,从七品下;录事各一人,从九品下。北使、盐州使,丞各二人,从七品下。掌群牧孳课。
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不及为下监。马牛之群,有牧长,有尉。马之驽、良,皆着籍,良马称左,驽马称右。每岁孟秋,群牧使以诸监之籍合为一,以仲秋上于寺,送细马,则有牵夫、识马小儿、兽医等。凡马游牝以三月,驹犊在牧者,三岁别群。孳生过分有赏,死耗亦以率除之。岁终监牧使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
上牧监,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八人,掌固各四人。中牧监,减府一人,史、典事各减二人。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南使、西使,录事、史各一人,府各五人,史各九人;北使、盐州使,录事以下员数及品,如南使。麟德中,置八使,分总监坊。秦、兰、原、渭四州及河曲之地。凡监四十有八: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盐州使有监八,岚州使有监二。自京师西属陇右,有七马坊,置陇右三使领之。又有沙苑、楼烦、天马监。沙苑监掌畜陇右诸牧牛羊,给宴祭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署供焉。自监以下,品数如下牧监。至开元二十三年,废监。
东宫九牧监丞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
有录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初,监有监、副监、丞、主簿、录事各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监以下,品同下牧监。又有马牧使,有丞以下官。
大理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鸿胪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賔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凡四夷君长,以蕃望高下为簿,朝见辨其等位,第三等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后、夷狄君长袭官爵者,辨嫡庶。诸蕃封命,则受册而往。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繇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凡客还,鸿胪籍衣赍赐物多少以报主客,给过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别为状,月一奏,为簿,以副藏鸿胪。献马,则殿中、太仆寺莅阅,良者入殿中,驽病入太仆。献药者,鸿胪寺验覆,少府监定价之高下。鹰、鹘、狗、豹无估,则鸿胪定所报轻重。凡献物,皆客执以见,驼马则陈于朝堂,不足进者州县留之。皇帝、皇太子为五服亲及大臣发哀临吊,则卿赞相。大臣一品葬,以卿护;二品,以少卿;三品,以丞。皆司仪示以礼制。
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鸿胪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賔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二王后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藩者,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酋渠首领朝见者,给禀食;病,则遣医给汤药;丧,则给以所须;还蕃赐物,则佐其受领,教拜谢之节。
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颛莅馆舍。
司仪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京官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丧,职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师,及五品死王事者,将葬,祭以少牢,率斋郎执俎豆以往。三品以上赠以束帛,黑一、𫄸二,一品加乘马;既引,遣使赠于郭门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葬,给营墓夫。
有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司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及诸仓、司竹、诸汤、宫苑、盐池、诸屯等监。凡京都百司官吏禄禀、朝会、祭祀所须,皆供焉。藉田,则进耒耜。
丞六人,从六品上。总判寺事。凡租及稿秸至京都者,阅而纳焉。官户奴婢有技能者配诸司,妇人入掖庭,以类相偶,行宫监牧及赐王公、公主皆取之。凡孳生鸡彘,以户奴婢课养。俘口则配轻使,始至给禀食。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
龙朔二年,改司农寺曰司稼寺。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苑囿园池。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纳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启冰亦如之。监事十人。
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仓署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廪藏之事。
有府十人,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钩盾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供薪炭、鹅鸭、蒲蔺、陂池薮泽之物,以给祭祀、朝会、飨燕賔客。
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导官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掌导择米麦。凡九谷,皆随精粗差其耗损而供焉。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初有御细仓督、麹面仓督,贞观中省。
太原、永丰、龙门等仓每仓,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掌仓廪储积。凡出纳帐籍,岁终上寺。
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龙门等仓,减府一人,史、典事、掌固各减二人。
司竹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植竹、苇,供宫中百司帘篚之属,岁以笋供尚食。
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苇园匠一百人。
庆善、石门、温泉汤等监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七品下。掌汤池、宫禁、防堰及偫粟刍、脩调度,以备供奉。王公以下汤馆,视贵贱为差。凡近汤所润瓜蔬,先时而熟者,以荐陵庙。
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诸宫苑总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一人,从六品下;丞各二人,从七品下;主簿各二人,从九品上。掌苑内宫馆、园池、禽鱼、果木。凡官属人畜出入,皆有籍。
有录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长各四人,掌固各六人,兽医各五人。
京都诸园苑监、苑四面监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掌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
显庆二年,改青城宫监曰东都苑北面监,明德宫监曰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曰东都苑东面监,仓货监曰东都苑西面监。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宫总监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掌脩完宫苑,供进炼饵之事。
有录事一人,府三人,自监以下,品同宫苑。武德初,改隋仁寿宫监曰九成宫监。
诸盐池监监一人,正七品下,掌盐功簿帐。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
诸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营种屯田,句会功课及畜产簿帐,以水旱蝝蝗定课。屯主劝率营农,督敛地课。
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贡赋、百官俸秩,谨其出纳。赋物任土所出,定精粗之差,祭祀币帛皆供焉。
龙朔二年,改太府寺曰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府寺。中宗即位,复曰太府寺。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
丞四人,从六品上。掌判寺事。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陈于庭者,受而进之。会赐及别敕六品以下赐者,给于朝堂。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帐,凡在署为簿,在寺为帐,三月一报金部。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钞目,句检稽失,平权衡度量,岁以八月印署,然后用之。录事二人。
两京诸市署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有果毅巡迣。平货物为三等之直,十日为簿。车驾行幸,则立市于顿侧互市,有卫士五十人,以察非常。
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监事八人。掌钱帛、杂彩。天下赋调,卿及御史监阅。
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监事四人。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彩画。
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二人,从八品下;监事五人。掌平籴、仓储、出纳。
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显庆三年,置署。武后时,东都亦置署。
国子监
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筭凡七学。天子视学,皇太子齿胄,则讲义。释奠,执经论议,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观礼。凡授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穀梁传各为一经,兼习孝经、论语、老子,岁终,考学官训导多少为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每岁,七学生业成,与司业、祭酒莅试,登第者上于礼部。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句督监事。七学生不率教者,举而免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武德初,以国子监曰国子学,隶太常寺,贞观二年复曰监。龙朔二年,改国子监曰司成馆,祭酒曰大司成,司业曰少司成。咸亨元年复曰监。垂拱元年,改国子监曰成均监。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
国子学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以上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各六十人,暇则习隶书、国语、说文、字林、三仓、尔雅。每岁通两经。求仕者,上于监,秀才、进士亦如之。学生以长幼为序,习正业之外,教吉、凶二礼,公私有事则相仪。
龙朔二年,改博士曰宣业。有大成十人,学生八十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东都学生十五人。助教五人,从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经教授。
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经术讲授。
五经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经之学教国子。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为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不立学官,附中经而已。
太学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从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业,每经百人。
有学生七十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十五人。
广文馆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领国子学生业进士者。
有学生六十人,东都十人。天宝九载,置广文馆,有知进士助教,后罢知进士之名。
四门馆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从八品上;直讲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为生及庶人子为俊士生者。
有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掌固六人;东都学生五十人。
律学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颛业,兼习格式法例。
隋,律学隶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隶国子监,寻废;贞观六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大理寺;龙朔二年复置。有学生二十人,典学二人。元和初,东都置学生五人。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石经、说文、字林为颛业,兼习余书。
武德初,废书学,贞观二年复置,显庆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三人。
筭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业: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筭、缀术、缉古为颛业,兼习记遗、三等数。
凡六学束脩之礼、督课、试举,皆如国子学;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
唐废筭学,显庆元年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复。有学生十人,典学二人,东都学生二人。
少府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百工技巧之政。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铸钱、互市等监。供天子器御、后妃服饰及郊庙圭玉、百官仪物。凡武库袍襦,皆识其轻重乃藏之,冬至、元日以给卫士。诸州市牛皮角以供用,牧畜角筋脑革悉输焉。钿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矟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
丞六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给五署所须金石、齿革、羽毛、竹木,所入之物,各以名数州土为籍。工役众寡难易有等差,而均其劳逸。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武德初,废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复置。龙朔二年改曰内府监,武后垂拱元年曰尚方监。有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五千二十九人,绫锦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百五十人,内作巧儿四十二人,配京都诸司诸使杂匠百二十五人。
中尚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之制。凡金木齿革羽毛,任土以时而供。赦日,树金鸡于仗南,竿长七丈,有鸡高四尺,黄金饰首,衔绛幡长七尺,承以彩盘,维以绛绳,将作监供焉。击鼓千声,集百官、父老、囚徒。坊小儿得鸡首者官以钱购,或取绛幡而已。岁二月,献牙尺。寒食,献球。五月,献绶带。夏至,献雷车。七月,献钿针。腊日,献口脂。唯笔、琴瑟弦,月献。金银暨纸,非旨不献。制鱼袋以给百官;蕃客赐宝钿带鱼袋,则授鸿胪寺丞、主簿。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凡监作,皆同品。
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改内尚方署曰中尚方署。武后改少府监曰尚方监,而中左右尚方、织染方、掌冶方五署,皆去方以避监。自是不改矣。有金银作坊院。
左尚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掌供翟扇、盖伞、五路、五副、七辇、十二车,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王妃、内外命妇、王公之车路。凡画素刻镂与宫中蜡炬杂作,皆领之。监作六人。
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八人,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供十二闲马之辔。每岁取于京兆、河南府,加饰乃进。凡五品三部之帐,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皆儗其用,皮毛之工亦领焉。监作六人。
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
织染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组绶及织纴、色染。锦、罗、纱、縠、绫、䌷、絁、绢、布,皆广尺有八寸,四丈为匹。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絇,麻三斤为綟。凡绫锦文织,禁示于外。高品一人专莅之,岁奏用度及所织。每掖庭经锦,则给酒羊。七月七日,祭杼。监作六人。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
掌冶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范镕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铜铁人得采,而官收以税,唯镴官市。边州不置铁冶,器用所须,皆官供。凡诸冶成器,上数于少府监,然后给之。监作二人。
有府六人,史十二人,典事二十三人,掌固四人。
诸冶监令各一人,正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上。掌铸兵农之器,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颛供陇右监牧。监作四人。
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太原冶,减监作二人。
诸铸钱监监各一人,副监各二人,丞各一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判焉;副监,上佐;丞,以判司;监事以参军及县尉为之。监事各一人。
有录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四人,典事各五人。凡铸钱有七监,会昌中,增至八监,每道置铸钱坊一。大中初,三监废。
互市监每监,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蕃国交易之事。
隋以监隶四方馆。唐隶少府。贞观六年,改交市监曰互市监,副监曰丞,武后垂拱元年曰通市监。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价人四人,掌固八人。
将作监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土木工匠之政,总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监。大明、兴庆、上阳宫,中书、门下、六军仗舍、闲厩,谓之内作;郊庙、城门、省、寺、台、监、十六卫、东宫、王府诸廨,谓之外作。自十月距二月,休冶功;自冬至距九月,休土功。凡治宫庙,太常择日以闻。
丞四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凡外营缮、大事则听制敕,小事则须省符。功有长短,役有轻重。自四月距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自十月距正月,为短功。长上匠,州率资钱以酬雇。军器则勒岁月与工姓名。
武德初,改令曰大匠,少令曰少匠。龙朔二年,改将作监曰缮工监,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咸亨元年,缮工监曰营缮监。天宝十一载,改大匠曰大监,少匠曰少监。有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计史三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资匠二百六十人。
主簿二人,从七品下。掌官吏粮料、俸食,假使必由之。诸司供署监物有阙,举焉。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左校署令二人,从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乐县、簨虡、兵械、丧葬仪物皆供焉。宫室之制,自天子至士庶有等差,官脩者左校为之。监作十人。
有府六人,史十二人,监作十二人。
右校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版筑、涂泥、丹垩、匽厕之事。有所须,则审其多少而市之。监作十人。
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二十四人。
中校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车、兵械、杂器。行幸陈设则供竿柱,闲厩系秣则供行槽,祷祀则供棘葛,内外营作所须皆取焉。监牧车牛,有年支刍豆,则受之以给车坊。监事四人。
武后时,改曰营缮署。垂拱元年复旧,寻废。开元初复置。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二人。
甄官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供石磬、人、兽、碑、柱、碾、硙、瓶、缶之器,敕葬则供明器。监作四人。
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十八人。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监各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掌采伐材木。监作四人。
武德初,置百工监,掌舟车及营造杂作,有监、少监各一人,丞四人,主簿一人。又置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五监。贞观中,废百工监。高宗置百工署,掌东都土木瓦石之功。开元十五年为监。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典事二十人。
军器监
监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缮甲弩,以时输武库。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武德初,有武器监一人,正八品下。掌兵仗、厩牧。少监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七年废军器监,八年复置,九年又废。贞观六年,废武器监。开元以前,军器皆出右尚署,三年置军器监,十一年复废为甲弩坊,隶少府,十六年复为监。有府八人,史十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弩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
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贞观六年,改弓弩署为弩坊署,甲铠署为甲坊署。
甲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监作二人。
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都水监
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泽、津梁、渠堰、陂池之政,总河渠、诸津监署。凡渔捕有禁,溉田自远始,先稻后陆,渠长、斗门长节其多少而均焉。府县以官督察。丞二人,从七品上。掌判监事。凡京畿诸水,因灌溉盗费者有禁。水入内之余,则均王公百官。
主簿一人,从八品下。掌运漕、渔捕程,会而纠举之。
武德初,废都水监为署。贞观六年复为监,改令曰使者。龙朔二年,改都水监曰司津监,使者曰监。武后垂拱元年,改都水监曰水衡监,使者曰都尉。开元二十五年,不隶将作监。有录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亭长一人,掌固四人。初,贞观六年,置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运漕;漕正一人,府三人,史六人,监漕一人,漕史二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上元二年,置丞二人,正九品下,掌运漕隐失。开元二十六年,署废。
河渠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颛之。飨宗庙,则供鱼;祀昊天上帝,有司摄事,则供腥鱼。日供尚食及给中书、门下,岁供诸司及东宫之冬藏。渭河三百里内渔钓者,五坊捕治之。供祠祀,则自便桥至东渭桥禁民渔。三元日,非供祠不采鱼。
唐有河堤使者。贞观初改曰河堤谒者。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每渠及斗门有长一人,掌固三人,鱼师十二人。初,有监漕十人,从九品上,大历后省。兴成、五门、六门、龙首、泾堰、滋堤,凡六堰,皆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贞观六年皆废。
河堤谒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堤堰、利沟渎、渔捕之事。泾、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视。
诸津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天下津济舟梁。灞桥、永济桥,以勋官散官一人莅之;天津桥、中桥,则以卫士拼扫。凡舟渠之备,皆先儗其半,袽塞、竹,所在供焉。
唐改津尉曰令,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三人,津吏五人,桥丁各三十人,匠各八人。京兆、河南诸津,隶都水监;便桥、渭桥、万年三桥,有丞一人,从九品下;府一人,史十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贞观中废。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四十九上‧志第三十九上  百官四上 十六卫
左右卫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焉。凡五府三卫及折冲府骁骑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职。皇帝御正殿,则守诸门及内厢宿卫仗。非上日,亦将军一人押仗,将军缺,以中郎将代将军,掌贰上将军之事。
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上将军以下,品同。
武德五年,改左右翊卫曰左右卫府,左右骁骑卫曰左右骁骑府,左右屯卫曰左右威卫,左右御卫曰左右领军卫,左右备身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卫府、左右监门府、左右候卫,仍隋不改。显庆五年,改左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龙朔二年,左右卫府、骁卫府、武卫府,皆省‘府’字,左右威卫曰左右武威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戎卫,左右候卫曰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府曰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卫,后又曰左右千牛卫。咸亨元年,改左右戎卫曰领军卫。武后光宅元年,改左右骁卫曰左右武威,左右武卫曰左右鹰扬卫,左右威卫曰左右豹韬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玉钤卫。贞元二年,初置十六卫上将军。左右卫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
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掌判诸曹、五府、外府禀禄,卒伍、军团之名数,器械、车马之多少,小事得专达,每岁秋,赞大将军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给纸笔。
仓曹参军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勋考、假使、禄俸、公廨、田园、食料、医药、过所。自仓曹以下同品。
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后长安初,改铠曹曰胄曹,中宗即位复旧,先天元年又曰胄曹。开元初,诸卫司仓、司兵、骑兵参军,改曰仓曹、兵曹、骑曹、胄曹参军事。
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卫番第,受其名数,而大将军配焉。
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凡府马承直,以远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宫城者,给马。
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兴缮、罚谪。大朝会行从,则受黄质甲铠、弓矢于卫尉。
奉车都尉,掌驭副车。有其名而无其人,大陈设则它官摄。驸马都尉无定员,与奉车都尉皆从五品下。
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二十五人,从九品下。
武后天授二年,置诸卫司阶、中候、司戈、执戟,谓之四色官。
亲卫之府一:曰亲府。勋卫之府二:一曰勋一府,二曰勋二府。翊卫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一人,正五品上;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总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帅二人,从六品上;每旅帅各有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下。
五府中郎将掌领校尉、旅帅、亲卫、勋卫之属宿卫者,而总其府事;左右郎将贰焉。番上者,以名簿上于大将军而配以职。武德、贞观世重资荫,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勋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每月番上者数千人,宿卫内庑及城门,给禀食。执扇三卫三百人,择少壮肩膊齐、仪容整美者,本卫印臂,送殿中省肄习,仗下,每番三卫一人,为太仆寺引辂。其后入官路艰,三卫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子有白首不得进者;流外虽鄙,不数年给禄禀。故三卫益贱,人罕趋之。
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唐亲卫、勋卫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翊卫置车骑将军。武德七年,改骠骑将军为中郎将,车骑将军皆为郎将,分左右,以亲卫曰一府,勋卫、翊卫曰二府,谓之三府卫。诸卫翊卫及率府亲、勋卫,亦曰三卫。永徽三年,避太子讳,改中郎将曰旅贲郎,郎将曰翊军郎。太子废,复旧。
左右骁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右卫分知助铺。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各一人,左郎将各一人,右郎将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帅各十人,队正各二十人,副队正各二十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
有称长二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称长掌唱警,为应跸之节。
左右威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领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焉。师田,则执左右营之禁,南衙宿卫官将军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职。大功役,则与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毡,以给病坊。
兵曹参军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
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
胄曹参军事,掌同左右卫。大朝会行从,给青龙旗、矟于卫尉。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如骁卫。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驾仗三卫六十人,引驾佽飞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废。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阁日,中郎将一人升殿受状,卫士六百为大角手,六番阅习,吹大角为昏明之节,诸营垒候以进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武候铺,卫士、彉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街使以骑卒循行嘂謼,武官暗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左右监门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及门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籍于引驾仗及监门卫,卫以帐报内门。凡朝参、奏事、待诏官及伞扇仪仗出入者,阅其数。以物货器用入宫者,有籍有傍。左监门将军判入,右监门将军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
长史,掌判诸曹及禁门,巡视出入而司其籍、傍。余同左右卫。
兵曹参军事兼掌仓曹,胄曹兼掌骑曹。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莅宫殿城门,皆左入右出。中郎将各四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监门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长六百八十人,长入长上二十人,直长长上二十人。监门校尉掌叙出入。唐改监门府郎将为将军。
左右千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侍卫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备身左右执弓箭宿卫,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
胄曹参军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仪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日,执御弓箭者亦自备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则配以职,行从则兼骑曹。中郎将各二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
唐改备身郎将曰将军,备身将曰中郎将,千牛左右、备身左右曰千牛备身。初置备身主仗。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备身十二人,备身左右十二人,备身一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千牛备身掌执御刀,服花钿绣衣绿,执象笏,宿卫侍从。备身左右掌执御弓矢,宿卫侍从。备身,掌宿卫侍从。主仗,掌守供御兵仗。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供奉侍卫。凡千牛及备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将军领之,中郎将佐其职。有口敕,通事舍人承传,声不下闻者,中郎将宣告。
诸卫折冲都尉府每府折冲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下。别将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长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从九品上。校尉五人,从七品下。旅帅十人,从八品上。队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队正二十人,从九品下。
折冲都尉掌领属备宿卫,师役则总戎具、资粮、点习,以三百人为团,一校尉领之。捉铺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复不应则旁射,又不应则射之。昼以排门人远望,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左右果毅都尉,掌贰都尉。
每府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每队正领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鹰扬郎将曰军头,正四品下;鹰击郎将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马曰长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帅,正七品下。废越骑、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军头曰骠骑将军,府副曰车骑将军,皆为府。诸率府置骠骑将军五人、车骑将军十人。二年,以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府,置十二军,分关内诸府皆隶焉。每军,将军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废。七年,改骠骑将军府为统军府,车骑将军为别将。八年,复置十二军。贞观十年,改统军府曰折冲都尉,别将曰果毅都尉。军坊置坊主一人,检校户口,劝课农桑,以本坊五品勋官为之。三辅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废长史,置司马一人,总司兵、司骑二局。武后垂拱中,以千二百人为上府,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赤县为赤府,畿县为畿府。圣历元年,废司马,置长史、兵曹参军事,又有别将一人,从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后分左右各一人,寻废。久之,复置一人,降其品。开元初,卫士为武士,诸卫折冲、果毅、别将,择有行者为展仗押官。右羽林军十五人,左羽林军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诸卫有弩手,左右骁卫各八十五人,余卫各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大朝会,则周卫阶陛;巡幸,则夹驰道为内仗。凡飞骑番上者,配其职。有敕上南衙者,大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驾仗官与监门奏覆,降墨敕,然后乃得入。
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各一人,兼总骑曹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自仓曹参军以下,皆正八品下。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十人。左右翊卫中郎将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将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龙武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同羽林。
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
景云元年,置龙武将军。兴元元年,六军各置统军。贞元三年,龙武军增将军一员,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总衙前射生兵。
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胄曹府、史,皆如龙武军。开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军,寻废;至德二年复置。
左右神策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二人,正三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
护军中尉各一人,中护军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计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驱使官各二人。
自长史以下,员数如龙武军。
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号六军。贞元二年,神策军置大将军、将军,十四年置统军,品秩同六军。始,殿前左右神威军,有大将军二人,正二品;统军二人,从三品;将军二人,从五品。元和初,为一军,号天威军。八年废,以军隶神策,有马军、步军将军及指挥使等,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天复三年废神策军,四年复置神策军。
东宫官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从一品。掌辅导皇太子。每见,迎拜殿门,三师荅拜,每门必让,三师坐,太子乃坐。与三师书,前名惶恐,后名惶恐再拜。太子出,则乘路备卤簿以从。
少师、少傅、少保,各一人,从二品。掌晓三师德行,以谕皇太子,奉太子以观三师之道德。自太师以下唯其人,不必备。
先天元年开府,置令、丞各一人,隶詹事府。寻废。
太子賔客四人,正三品。掌侍从规谏,赞相礼仪,宴会则上齿。侍读,无常员,掌讲导经学。
贞观十八年,以宰相兼賔客。开元中,定员四人。太宗时,晋王府有侍读,及为太子,亦置焉。其后,或置或否。开元初,十王宅引辞学工书者入教,亦为侍读。
詹事府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统三寺、十率府之政,少詹事为之贰。皇太子书称令,庶子以下署名奉行,书案、画日。
丞二人,正六品上。掌判府事,知文武官簿、假使。凡敕令及尚书省、二坊符牒下东宫诸司者,皆发焉。
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正九品下。
隋废詹事府。武德初复置。龙朔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宫尹府,詹事曰宫尹,少詹事曰少尹。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
司直二人,正七品上。掌纠劾宫寮及率府之兵。皇太子朝,则分知东西班。监国,则詹事、庶子为三司使,司直一人与司议郎、舍人分日受理启状。太子出,则分察卤簿之内。
有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左春坊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中允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赞相,駮正启奏。总司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皇太子出,则版奏外办、中严;入则解严。凡令书下,则与中允、司议郎等画诺、复审,留所画以为案,更写印署,注令诺,送詹事府。
司议郎二人,正六品上。掌侍从规谏,駮正启奏。凡皇太子出入、朝谒、从祀、释奠、讲学、监国之命,可传于史册者,录为记注;宫坊祥眚,官长除拜、薨卒,岁终则录送史馆。
左谕德一人,正四品下。掌谕皇太子以道德,随事讽赞。皇太子朝宫臣,则列侍左阶,出入骑从。
左赞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传令,讽过失,赞礼仪,以经教授诸郡王。录事二人,从八品下;主事三人,从九品下。
隋有内允。武德三年改曰中舍人,隶门下坊。贞观初曰中允,十八年置司议郎。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复改中允曰内允。太子废,复旧。龙朔二年,改门下坊曰左春坊,左庶子曰左中护,中允曰左赞善大夫,司议郎分左右,置左右谕德各一人。咸亨元年,皆复旧,司议郎不分左右,其后谕德废而司议郎复分。仪凤四年,置左右赞善大夫各十人,以同姓为之。景云二年,始兼用庶姓,改门下坊曰左春坊,复置谕德,庶子以比侍中,中允以比门下侍郎,司议郎以比给事中,赞善大夫以比谏议大夫,谕德以比散骑常侍。右坊,则庶子以比中书令,中舍人以比中书侍郎,太子监国则庶子比尚书令。有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二人,传令四人,掌仪二人,赞者三人,亭长三人,掌固十人。
崇文馆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下。掌校理书籍。
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显庆元年,置学生二十人。上元二年,避太子名,改曰崇文馆。有学士、直学士及雠校,皆无常员,无其人则庶子领馆事。开元七年,改雠校曰校书郎。乾元初,以宰相为学士,总馆事。贞元八年,隶左春坊。有馆生十五人,书直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二人,楷书手十人,熟纸匠一人,装潢匠二人,笔匠一人。
司经局洗马二人,从五品下。掌经籍,出入侍从。图书上东宫者,皆受而藏之。文学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经籍,侍奉文章。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掌校刊经史。
唐改太子正书曰正字。龙朔三年,改司经局曰桂坊,罢隶左春坊,领崇贤馆,比御史台;以詹事一人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以洗马为司经大夫。置文学四人,录事一人,正九品下。三年,改司经大夫曰桂坊大夫,纠正违失。咸亨元年,复隶左春坊,省录事。有书令史二人,书吏二人,典书四人,楷书二十五人,掌固六人,装潢匠二人,熟纸匠、笔匠各一人。
典膳局典膳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进膳、尝食,丞为之贰。每夕,更直于厨。
龙朔二年,改典膳监曰典膳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
药藏局药藏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医药,丞为之贰。皇太子有疾,侍医诊候议方。药将进,宫臣莅尝,如尚药局之职。
有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侍医四人,典药二人,药童六人,掌固四人。
内直局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符玺、衣服、伞扇、几案、笔砚、垣墙。
龙朔二年,改监曰内直郎,副监曰丞。有令史一人,书吏三人,典服十二人,典扇八人,典翰八人,掌固六人。武德中,有典玺四人,开元中废。
典设局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汤沐、灯烛、汛扫、铺设。凡皇太子散斋别殿、致斋正殿,前一日设幄坐于东序及室内,张帷前楹。
龙朔二年,改斋帅局曰典设局,斋帅曰郎。有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幕士二百四十五人,掌固十二人。
宫门局宫门郎二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宫门管籥。凡夜漏尽,击漏鼓而开;夜漏上水一刻,击漏鼓而闭。岁终行傩,则先一刻而启。皇太子不在,则阖正门;还仗,如常。凡宫中,明时不鼓。
龙朔三年,改宫门监曰宫门郎。有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门仆百人,掌固四人。
右春坊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掌侍从、献纳、启奏,中舍人为之贰。皇太子监国,下令书则画日,至春坊则庶子宣传,中舍人奉行。
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掌行令书、表启。诸臣上皇太子,大事以笺,小事以启,其封题皆上右春坊通事舍人以进。
通事舍人八人,正七品下。掌导宫臣辞见,承令劳问。
右谕德一人,右赞善大夫五人,录事一人,主事二人,品皆如左春坊。
隋内舍人隶典书坊。武德初改曰中舍人,管记舍人曰太子舍人。永徽元年,避太子名,复改中舍人曰内舍人。龙朔二年,改典书坊曰右春坊,右庶子曰右中护,中舍人曰右赞善大夫,舍人曰右司议郎。有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传令四人,典谒四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
家令寺家令一人,从四品上。掌饮膳、仓储。总食官、典仓、司藏三署。皇太子出入,则乘轺车为导;祭祀、賔客,则供酒食;赐予,则奉金玉、货币。凡床几、茵席、器物,非取于将作、少府者,皆供焉。
丞二人,从七品下,掌判寺事。凡三署出纳,皆刺于詹事。庄宅、田园,审肥塉为收敛之数。宫、朝、坊、府土木营缮,则下于司藏。
主簿一人,正九品下。
唐改司府令曰家令。龙朔二年,改家令寺曰宫府寺,家令曰大夫。有录事一人,府十人,史二十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杂匠百人。
食官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饮膳、酒醴。凡四时供送设食皆颛焉。供六品以下元日、寒食、冬至食于家令厨者。
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膳四人,供膳百四十人,奉觯三十人。
典仓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九谷、醯醢、庶羞、器皿、灯烛。凡园圃树艺,皆受令焉。每月籍出纳上于寺,岁终上詹事府。给户奴婢、番户、杂户资粮衣服。
有府三人,史五人,园丞二人,史二人。
司藏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库藏财货出纳、营缮。
有府三人,史四人,计史一人。
率更寺令一人,从四品上。掌宗族次序、礼乐、刑罚及漏刻之政。太子释奠、讲学、齿胄,则总其仪;出入,乘轺车为导,居家令之次。坊、寺、府有罪者,论罚,庶人杖以下,皆送大理。皇太子未立,判断于大理。
丞一人,从七品上。掌贰令事。宫臣有犯理于率更者,躬问蔽罪而上于詹事。
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印句。凡宗族不序,礼仪不节,音律不谐,漏刻不审,刑名不法,皆举而正之。决囚,则与丞同莅。
龙朔二年,改曰司更寺,令曰司更大夫。有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四人,漏刻博士三人,掌漏六人,漏童二十人,典锺、典鼓各十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四人。漏刻博士掌教漏刻。
仆寺仆一人,从四品上。掌车舆、乘骑、仪仗、丧葬,总厩牧署。太子出,则率厩牧令进路,亲驭。
丞一人,从七品上。掌判寺事。凡马畜刍粟,岁以季夏上于詹事,以时出入而节其数。
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厩牧畜养、车骑驾驭、仪仗。
龙朔二年,改曰驭仆寺,仆曰大夫。有进马十一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亭长三人,掌固三人。
厩牧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车马、闲厩、牧畜。皇太子出,则率典乘先期习路马,率驾士驭车乘,既出,进路,式路车于西阁外,南向以俟。凡群牧隶东宫者,皆受其职事。典乘四人,从九品下。
有府三人,史六人,翼驭十人,驾士十五人,掌闲六百人,兽医十人,主酪三十人。翼驭掌调马执驭。
太子左右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兵仗、仪卫。凡诸曹及三府、外府皆隶焉。元日、冬至,皇太子朝宫臣、诸方使,则率卫府之属为卫。每月三府三卫及五府超乘番上者,配以职。
武德五年,改左右侍率曰左右卫率府,左右武侍卫率曰左右宗卫率府,左右宫门将曰左右监门率府。龙朔二年,改左右卫率府曰左右典戎卫,左右宗卫率府曰左右司御率府,左右虞候率府曰左右清道卫,左右内率府曰左右奉裕卫,左右监门率府曰左右崇掖卫。武后垂拱中,改左右监门率府曰左右鹤禁卫。神龙元年,改左右司御率府曰左右宗卫府,左右清道卫曰左右虞候率府。景云二年,左右宗卫府复曰左右司御率府。开元初,左右虞候率府复曰左右清道率府。
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掌判诸曹府。季秋以属官功状上于率,而为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仓曹掌文官簿书,兵曹掌武官簿书,胄曹掌器械、公廨营缮。司阶各一人,从六品上;中候各二人,从七品下;司戈各二人,从八品上;执戟各三人,散长上各十人,从九品下。左右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自率以下品同。
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胄曹,各府二人,史三人;骑曹,府五人,史七人。亭长、掌固各二人。
亲府、勋府、翊府三府每府中郎将各一人,从四品上;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下。中郎将、郎将,掌其府校尉、旅帅及亲、勋、翊卫之属宿卫,而总其事。
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九品上。掌判句。大朝会及皇太子出,则从卤簿而莅其仪。亲卫从七品上,勋卫正八品上,翊卫从八品上,员皆亡。校尉各五人,从六品上;旅帅各十人,正七品下;队正各二十人,从八品上。
武德元年,改功曹曰亲卫,义曹曰勋卫,良曹曰翊卫,置三府,有录事一人,府、史各一人。-1301-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从四品上。掌同左右卫。凡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隶焉。
长史各一人,正七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司阶各一人,中候各二人,司戈各二人,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率府。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史各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昼夜巡警。凡诸曹及外府直荡番上者隶焉。皇太子出入,则以清游队先导,后拒队为殿。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左右司阶各一人,左右中候各二人,左右司戈各一人,左右执戟各三人。亲卫、勋卫、翊卫三府中郎将以下,如左右卫率府。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仓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二人,史二人。细引押仗五十人。
太子左右监门率府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凡财物、器用,出者有籍。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监门直长七十八人,从七品下。
唐改宫门将曰监门率,直事曰直长。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一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胄曹,府二人,史三人。
太子左右内率府率各一人,副率各一人。掌千牛供奉之事。皇太子坐日,领千牛升殿。射于射宫,则千牛奉弓矢立东阶,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决拾。北面张弓,左执弣,右执箫以进,副率以弓拂矢而进,各退立于位。既射,左内率启其中否。
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领仓曹;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千牛各四十四人,从七品上。
唐置兵曹,改司使左右复曰千牛备身,主射左右复曰备身左右,弓箭备身去弓箭之名。龙朔二年,改千牛备身曰奉裕。开元中,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并为千牛。有备身二十八人,主仗四十人,录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四十九下‧志第三十九下  百官四下 王府官
傅一人,从三品。掌辅正过失。咨议参军事一人,正五品上。掌𬣙谋议事。友一人,从五品下。掌侍游处,规讽道义。侍读,无定员。文学一人,从六品上。掌校典籍,侍从文章。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賔客。
自祭酒以下为王官。武德中,置师一人、常侍二人、侍郎四人,皆掌表启书疏,赞相礼仪;舍人四人,掌通传引纳。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咨议参军事、友,皆正五品下;文学、祭酒,皆正六品下。高宗、中宗时,相王府长史以宰相兼之,魏、雍、卫王府以尚书兼之,徐、韩二王为刺史,府官同外官,资望愈下。永淳以前,王未出阁则不开府。天授二年,置皇孙府官。玄宗诸子多不出阁,王官益轻而员亦减矣。景云二年,改师曰傅,开元二年废,寻复置,废常侍、侍郎、谒者、舍人。开成元年,改诸王侍读曰奉诸王讲读,大中初复旧。
长史一人,从四品上;司马一人,从四品下。皆掌统府僚,纪纲职务。掾一人,掌通判功曹、仓曹、户曹事,属一人,皆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骑曹、法曹、士曹事。主簿一人,掌覆省书教,记室参军事二人,掌表启书疏,录事参军事一人,皆从六品上,掌付事、句稽,省署钞目。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功曹参军事掌文官簿书、考课、陈设,仓曹参军事掌禄禀、厨膳、出内、市易、畋渔、刍稿,户曹参军事掌封户、僮仆、弋猎、过所,兵曹参军事掌武官簿书、考课、仪卫、假使,骑曹参军事掌厩牧、骑乘、文物、器械,法曹参军事掌按讯、决刑,士曹参军事掌土功、公廨,自功曹以下各一人,正七品上。参军事二人,正八品下;行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皆掌出使杂检校。典签二人,从八品下,掌宣传书教。
武德中,改功曹以下书佐、法曹行书佐、士曹佐皆曰参军事,长兼行书佐曰行参军,废城局参军事。又有铠曹参军事二人,掌仪卫兵仗;田曹参军事一人,掌公廨、职田、弋猎;水曹参军事二人,掌舟船、渔捕、刍草。皆正七品下。家史二人,百司问事谒者一人,正七品下。司阁一人,正九品下。贞观中,废铠曹、田曹、水曹。武后时,家吏以下皆废。主簿、记室有史二人;录事、功曹、仓曹、兵曹、骑曹、法曹、士曹,各府一人、史二人;户曹府、史,各二人。自典签以上为府官,郡王、嗣王不置长史。
亲事府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皆掌校尉以下守卫、陪从,兼知鞍马。校尉五人,从六品上;旅帅,从七品下;队正,从八品下,队副,从九品下。皆掌领亲事、帐内陪从。自旅帅以下,视亲事多少乃置。
帐内府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自校尉以下,员、品如亲事府。
初,典军以武官及流外为之,领执仗、帐内等。秦王、齐王府置左右六护军府、左右亲军府、左右帐内府。左一、右一护军府,护军各一人,副护军各二人,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兵曹、铠曹参军事,各一人,统军各五人,别将各一人。左二、右二护军府,左三、右三护军府,减统军三人,别将六人。左右亲军府,统军各一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兵曹、铠曹参军事,左别将,右别将,各一人。帐内府职员,与护军府同。又有库直,隶亲事府;驱咥直,隶帐内府。选材勇为之。贞观中,库直以下皆废。亲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执仗亲事十六人,执弓仗;执乘亲事十六人,掌供骑乘;亲事三百三十人。帐内府有府一人,史一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
亲王国令一人,从七品下;大农一人,从八品下。掌判国司。尉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学官长、丞各一人,掌教授内人;食官长、丞各一人,掌营膳食;厩牧长、丞各二人,掌畜牧;典府长、丞各二人,掌府内杂事。长皆正九品下,丞皆从九品下。
有典卫八人,掌守卫、陪从。舍人四人,录事一人,府四人,史八人。
公主邑司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公主财货、禀积、田园。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督封租、主家财货出入。
有史八人,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史二人。
外官
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中军都虞候,各一人。
元帅、都统、招讨使,掌征伐,兵罢则省。都统总诸道兵马,不赐旌节。
高祖起兵,置左右领军大都督,各总三军。及定京师,置左右元帅、太原道行军元帅、西讨元帅,皆亲王领之。天宝末,置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招讨、都统之名,始于此。大历八年,罢天下兵马元帅。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诸军行营兵马都元帅;兴元元年,置副都统。会昌中,置灵、夏六道元帅。黄巢之难,置诸道行营都都统。天复三年,置诸道兵马元帅,寻复改曰天下兵马元帅。
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蒐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糒、军籍、赐予皆专焉。
武德元年,改赞治曰治中。高宗即位,曰司马,下州亦置焉。显庆二年,置洛州司马。武后大足元年,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左右司马。神龙二年省。太极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马一人,亦分左右。
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行军参谋,关豫军中机密。
景龙元年,置掌书记。开元十二年,罢行军参谋,寻复置。
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各一人,随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复有遣运判官、巡官各一人。
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抹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辄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视事之日,设礼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节度使判宰相,观察使判节度使,团练使判观察使。三日洗印,视其刓缺。岁以八月考其治否,销兵为上考,足食为中考,边功为下考。观察使以丰稔为上考,省刑为中考,办税为下考。团练使以安民为上考,惩奸为中考,得情为下考。防御使以无虞为上考,清苦为中考,政成为下考。经略使以计度为上考,集事为中考,脩造为下考。罢秩则交厅,以节度使印自随,留观察使、营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销节楼、节堂,以节院使主之,祭奠以时。入朝未见,不入私第。
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皆亲王遥领。两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长史主之;大都护府之政,以副大都护主之,副大都护则兼王府长史。其后有持节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者,正节度也。诸王拜节度大使者,皆留京师。
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御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
贞观初,遣枪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神龙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为十道巡察使,按举州县,再周而代。景云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恶,置司举从事二人,秩比侍御史。扬、益、并、荆四州为大都督,汴、兖、魏、冀、蒲、绵、秦、洪、润、越十州为中都督,皆正三品;齐、鄜、泾、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为下都督,从三品。当时以为权重难制,罢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开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访处置使,至四年罢,八年复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视州县,十年又罢。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访处置使,分十五道,天宝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观察处置使。
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
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曹、仓曹、户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参军事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
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
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
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傜、逋负、艮贱、刍稿、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悌。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账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
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驿、畋猎。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
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
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寻又改曰参军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则授于吏部。然无职事,衣冠耻之。
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元和六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
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
中都督府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从八品上;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总判府事。
武德初,边要之地置总管以统军,加号使持节,盖汉刺史之任。有行台,有大行台。其员有尚书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内兵民,总判省事。有仆射一人,从二品,掌贰令事。自左右丞以下,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货监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财物、賔客、帐具、音乐、医药;有农圃监一人,丞四人,掌仓廪、园圃、薪炭、刍稿、运漕;有武器监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厩牧;有百工监一人,丞四人,掌舟车、营作。监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总管曰都督,总十州者为大都督。贞观二年,去大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检校州事。其后都督加使持节,则为将,诸将亦通以都督称,唯朔方犹称大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则置营田使。武后圣历元年,以夏州都督领盐州防御使。及安禄山反,诸郡当贼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大者领州十余,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废防御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载秉政,思结人心,刺史皆得兼团练守捉使。杨绾为相,罢团练守捉使,唯澧、朗、峡、兴、凤如故。建中后,行营亦置节度使、防御使、都团练使。大率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则领长史,都护府则领都护,或亦别置都护。都督府有掾,有属,有记室参军事,有典签,武德中省。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
贞观十七年废市令。垂拱元年复置。都督府、三都、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分行检察;仓督二人,颛莅出纳;史二人。下州省丞。
大都护府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
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
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牧尹;别驾一人,从四品下。
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节,丞曰别驾。十年,改雍州别驾曰长史。高宗即位,改别驾皆为长史。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以诸王子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复置。景云二年,始参用庶姓。天宝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载,诸郡废别驾,下郡置长史一员。上元二年,诸州复置别驾。德宗时,复省。元和、长庆之际,两河用兵,裨将有功者补东宫王府官,久次当进及受代居京师者,常数十人,诉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韦处厚建议,复置两辅、六雄、十望、十紧州别驾。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司功参军事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田参军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军事一人,皆从七品下;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中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司功参军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兵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司士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诸军各置使一人,五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军皆有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
京县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尉六人,从八品下。
畿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
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
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县令给之。每岁季冬,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贼、堤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县丞为之贰,县尉分判众曹,收率课调。
武德元年,改书佐曰县尉,寻改曰正。诸县置主簿,以流外为之。京县、上县、丞皆一人;畿县、上县,正皆四人。七年,改县正复曰尉。贞观初,诸县置录事。开元,上县万户、中县四千户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诸县,户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户一万以上置义仓督三人。其后畿县户不及四千,亦置尉二人,万户增一人。凡县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狱、门事等,畿县减司兵,上县有司户、司法而已。凡县皆有经学博士、助教各一人,京县学生五十人,畿县四十人,中县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二人,正七品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每镇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军镇,二万人以上置司马一人,正六品上;增仓曹、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不及二万者,司马从六品上,仓曹、兵曹参军事正八品上。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御。凡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仓曹参军事,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中镇则兵曹兼掌。兵曹参军事,掌防人名帐、戎器、管钥、马驴、土木、谪罚之事。
上镇有录事一人,史一人,仓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中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仓督一人、史二人。下镇,录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二人,仓督一人、史一人。凡军镇,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总管一人,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人。唐废戍子,每防人五百人为上镇,三百人为中镇,不及者为下镇;五十人为上戍,三十人为中戍,不及者为下戍。开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参军事一人,品同诸军判司,专莅营田。永泰后,诸镇官颇增减开元之旧。
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
有祝史三人,斋郎各三十人。
上关,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中关,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从九品下。下关,令一人,亦从九品下。掌禁末游,察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据过所为往来之节。凡关二十有六,京四面关有驿道者为上关,无驿道者为中关,余为下关。
丞掌付事、句稽、监印、省署钞目,通判关事。
上关,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中关,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四人。下关,府一人,史、典事各二人。典事掌巡薙及杂当。初,诸关置都尉,亦有它官奉敕监者。上津置尉一人,掌舟梁之事;府一人,史二人,津长四人。下津,尉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津长二人。永徽中,废津尉,上关置津吏八人。永泰元年,中关置津吏六人,下关四人,无津者不置。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五十‧志第四十  兵 兵
古之有天下国家者,其兴亡治乱,未始不以德,而自战国、秦、汉以来,鲜不以兵。夫兵岂非重事哉!然其因时制变,以苟利趋便,至于无所不为,而考其法制,虽可用于一时,而不足施于后世者多矣,惟唐立府兵之制,颇有足称焉。
盖古者兵法起于井田,自周衰,王制坏而不复;至于府兵,始一寓之于农,其居处、教养、畜材、待事、动作、休息,皆有节目,虽不能尽合古法,盖得其大意焉,此高祖、太宗之所以盛也。至其后世,子孙骄弱,不能谨守,屡变其制。夫置兵所以止乱,及其弊也,适足为乱,又其甚也,至困天下以养乱,而遂至于亡焉。
盖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彉骑,彉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彊臣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其后天子弱,方镇彊,而唐遂以亡灭者,措置之势使然也。若乃将卒、营阵、车旗、器械、征防、守卫,凡兵之事不可以悉记,记其废置、得失、终始、治乱、兴灭之迹,以为后世戒云。
府兵之制,起自西魏、后周,而备于隋,唐兴因之。隋制十二卫,曰翊卫,曰骁骑卫,曰武卫,曰屯卫,曰御卫,曰候卫,为左右,皆有将军以分统诸府之兵。府有郎将、副郎将、坊主、团主,以相统治。又有骠骑、车骑二府,皆有将军。后更骠骑曰鹰扬郎将,车骑曰副郎将。别置折冲、果毅。
自高祖初起,开大将军府,以建成为左领大都督,领左三军,炖煌公为右领大都督,领右三军,元吉统中军。发自太原,有兵三万人。及诸起义以相属与降群盗,得兵二十万。武德初,始置军府,以骠骑、车骑两将军府领之。析关中为十二道,曰:万年道、长安道、富平道、醴泉道、同州道、华州道、宁州道、岐州道、豳州道、西麟州道、泾州道、宜州道,皆置府。三年,更以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玄戈军,醴泉道为井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豳州道为招摇军,西麟州道为苑游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军置将、副各一人,以督耕战,以车骑府统之。六年,以天下既定,遂废十二军,改骠骑曰统军,车骑曰别将。居岁余,十二军复,而军置将军一人,军有坊,置主一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
太宗贞观十年,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而关内二百六十有一,皆以隶诸卫。凡府三等:兵千二百人为上,千人为中,八百人为下。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火备六驮马。凡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䦆、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镰二。队具火钻一,胸马绳一,首羁、足绊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縢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其番上宿卫者,惟给弓矢、横刀而已。
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武骑、排手、步射。
每岁季冬,折冲都尉率五校兵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矟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矟,解幡;三通,旗矟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噪而进。右校击钲,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左校击钲,少却,右校进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薄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矟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是日也,因纵猎,获各入其人。
其隶于卫也,左、右卫皆领六十府,诸卫领五十至四十,其余以隶东宫六率。
凡发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与折冲勘契乃发。若全府发,则折冲都尉以下皆行;不尽,则果毅行;少则别将行。当给马者,官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钱二万五千。刺史、折冲、果毅岁阅不任战事者鬻之,以其钱更市,不足则一府共足之。
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简留直卫者,五百里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亦月上。
先天二年诰曰:‘往者分建府卫,计户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军,多惮劳以规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屡征镇者,十年免之。’虽有其言,而事不克行。玄宗开元六年,始诏折冲府兵每六岁一简。自高宗、武后时,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十二万,号‘长从宿卫’,岁二番,命尚书左丞萧嵩与州吏共选之。明年,更号曰‘彉骑’。又诏:‘诸州府马阙,官私共补之。今兵贫难致,乃给以监牧马。’然自是诸府士益多不补,折冲将又积岁不得迁,士人皆耻为之。
十三年,始以彉骑分隶十二卫,总十二万,为六番,每卫万人。京兆彉骑六万六千,华州六千,同州九千,蒲州万二千三百,绛州三千六百,晋州千五百,岐州六千,河南府三千,陕、虢、汝、郑、怀、汴六州各六百,内弩手六千。其制:皆择下户白丁、宗丁、品子彊壮五尺七寸以上,不足则兼以户八等五尺以上,皆免征镇、赋役。为四籍,兵部及州、县、卫分掌之。十人为火,五火为团,皆有首长。又择材勇者为番头,颇习弩射。又有羽林军飞骑,亦习弩。凡伏远弩自能施张,纵矢三百步,四发而二中;擘张弩二百三十步,四发而二中;角弓弩二百步,四发而三中;单弓弩百六十步,四发而二中:皆为及第。诸军皆近营为堋,士有便习者,教试之,及第者有赏。
自天宝以后,彉骑之法又稍变废,士皆失拊循。八载,折冲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其后徒有兵额、官吏,而戎器、驮马、锅幕、糗粮并废矣。故时府人目番上宿卫者曰侍官,言侍卫天子;至是,卫佐悉以假人为童奴,京师人耻之,至相骂辱必曰侍官。而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为角抵、拔河、翘木、扛铁之戏,及禄山反,皆不能受甲矣。
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及府兵法坏而方镇盛,武夫悍将虽无事时,据要险,专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以布列天下。然则方镇不得不彊,京师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势使然者,以此也。
夫所谓方镇者,节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于边将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若卢龙军一,东军等守捉十一,曰平卢道。横海、北平、高阳、经略、安塞、纳降、唐兴、渤海、怀柔、威武、镇远、静塞、雄武、镇安、怀远、保定军十六,曰范阳道。天兵、大同、天安、横野军四,岢岚等守捉五,曰河东道。朔方经略、丰安、定远、新昌、天柱、宥州经略、横塞、天德、天安军九,三受降、丰宁、保宁、乌延等六城,新泉守捉一,曰关内道。赤水、大斗、白亭、豆卢、墨离、建康、宁寇、玉门、伊吾、天山军十,乌城等守捉十四,曰河西道。瀚海、清海、静塞军三,沙钵等守捉十,曰北庭道。保大军一,鹰娑都督一,兰城等守捉八,曰安西道。镇西、天成、振威、安人、绥戎、河源、白水、天威、榆林、临洮、莫门、神策、宁边、威胜、金天、武宁、曜武、积石军十八,平夷、绥和、合川守捉三,曰陇右道。威戎、安夷、昆明、宁远、洪源、通化、松当、平戎、天保、威远军十,,羊灌田等守捉十五,新安等城三十二,犍为等镇三十八,曰剑南道。岭南、安南、桂管、邕管、容管经略、清海军六,曰岭南道。福州经略军一,曰江南道。平海军一,东牟、东莱守捉二,蓬莱镇一,曰河南道。此自武德至天宝以前边防之制。
其军、城、镇、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将一人,曰大总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时,行军征讨曰大总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然犹未以名官。景云二年,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自此而后,接乎开元,朔方、陇右、河东、河西诸镇,皆置节度使。
及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犯京师,天子之兵弱不能抗,遂陷两京。肃宗起灵武,而诸镇之兵共起诛贼。其后禄山子庆绪及史思明父子继起,中国大乱,肃宗命李光弼等讨之,号‘九节度之师’。久之,大盗既灭,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列为侯王者,皆除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兵骄则逐帅,帅彊则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舍由于士卒,往往自择将吏,号为‘留后’,以邀命于朝。天子顾力不能制,则忍耻含垢,因而抚之,谓之姑息之政。盖姑息起于兵骄,兵骄由于方镇,姑息愈甚,而兵将愈俱骄。由是号令自出,以相侵击,虏其将帅,并其土地,天子熟视不知所为,反为和解之,莫肯听命。
始时为朝廷患者,号‘河朔三镇’。及其末,朱全忠以梁兵、李克用以晋兵更犯京师,而李茂贞、韩建近据岐、华,妄一喜怒,兵已至于国门,天子为杀大臣、罪己悔过,然后去。及昭宗用崔胤召梁兵以诛宦官,劫天子奔岐,梁兵围之逾年。当此之时,天下之兵无复勤王者。向之所谓三镇者,徒能始祸而已。其他大镇,南则吴、浙、荆、湖、闽、广,西则岐、蜀,北则燕、晋,而梁盗据其中,自国门以外,皆分裂于方镇矣。
故兵之始重于外也,土地、民赋非天子有;既其盛也,号令、征伐非其有;又其甚也,至无尺土,而不能庇其妻子宗族,遂以亡灭。语曰:‘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夫恶危乱而欲安全者,庸君常主之能知,至于措置之失,则所谓困天下以养乱也。唐之置兵,既外柄以授人,而末大本小,方区区自为捍卫之计,可不哀哉!
夫所谓天子禁军者,南、北衙兵也。南衙,诸卫兵是也;北衙者,禁军也。
初,高祖以义兵起太原,已定天下,悉罢遣归,其愿留宿卫者三万人。高祖以渭北白渠旁民弃腴田分给之,号‘元从禁军’。后老不任事,以其子弟代,谓之‘父子军’。及贞观初,太宗择善射者百人,为二番于北门长上,曰‘百骑’,以从田猎。又置北衙七营,选材力骁壮,月以一营番上。十二年,始置左右屯营于玄武门,领以诸卫将军,号‘飞骑’。其法:取户二等以上、长六尺阔壮者,试弓马四次上、翘关举五、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复择马射为百骑,衣五色袍,乘六闲驳马,虎皮鞯,为游幸翊卫。
高宗龙朔二年,始取府兵越骑、步射置左右羽林军,大朝会则执仗以卫阶陛,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武后改百骑曰‘千骑’。中宗又改千骑曰‘万骑’,分左、右营。及玄宗以万骑平韦氏,改为左右龙武军,皆用唐元功臣子弟,制若宿卫兵。是时,良家子避征戍者,亦皆纳资隶军,分日更上如羽林。开元十二年,诏左右羽林军、飞骑阙,取京旁州府士,以户部印印其臂,为二籍,羽林、兵部分掌之。末年,禁兵寖耗,及禄山反,天子西驾,禁军从者裁千人,肃宗赴灵武,士不满百,及即位,稍复调补北军。至德二载,置左右神武军,补元从、扈从官子弟,不足则取它色,带品者同四军,亦曰‘神武天骑’,制如羽林。总曰‘北衙六军’。又择便骑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亦曰‘供奉射生官’,又曰‘殿前射生’,分左、右厢,总号曰‘左右英武军’。乾元元年,李辅国用事,请选羽林骑士五百人徼巡。李揆曰:‘汉以南、北军相制,故周勃以北军安刘氏。朝廷置南、北衙,文武区列,以相察伺。今用羽林代金吾警,忽有非常,何以制之?’遂罢。
上元中,以北衙军使卫伯玉为神策军节度使,镇陕州,中使鱼朝恩为观军容使,监其军。初,哥舒翰破吐蕃临洮西之磨环川,即其地置神策军,以成如璆为军使。及禄山反,如璆以伯玉将兵千人赴难,伯玉与朝恩皆屯于陕。时边土陷蹙,神策故地沦没,即诏伯玉所部兵,号‘神策军’,以伯玉为节度使,与陕州节度使郭英乂皆镇陕。其后伯玉罢,以英乂兼神策军节度。英乂入为仆射,军遂统于观军容使。
代宗即位,以射生军入禁中清难,皆赐名‘宝应功臣’,故射生军又号‘宝应军’。广德元年,代宗避吐蕃幸陕,朝恩举在陕兵与神策军迎扈,悉号‘神策军’。天子幸其营。及京师平,朝恩遂以军归禁中,自将之,然尚未与北军齿也。永泰元年,吐蕃复入寇,朝恩又以神策军屯苑中,自是寖盛,分为左、右厢,势居北军右,遂为天子禁军,非它军比。朝恩乃以观军容宣慰处置使知神策军兵马使。大历四年,请以京兆之好畤,凤翔之麟游、普润,皆隶神策军。明年,复以兴平、武功、扶风、天兴隶之,朝廷不能遏。又用爱将刘希暹为神策虞候,主不法,遂置北军狱,募坊市不逞,诬捕大姓,没产为赏,至有选举旅寓而挟厚赀多横死者。朝恩得罪死,以希暹代为神策军使。是岁,希暹复得罪,以朝恩旧校王驾鹤代将。十数岁,德宗即位,以白志贞代之。是时,神策兵虽处内,而多以裨将将兵征伐,往往有功。
及李希烈反,河北盗且起,数出禁军征伐,神策之士多鬬死者。建中四年下诏募兵,以志贞为使,蒐补峻切。郭子仪之婿端王傅吴仲孺殖赀累巨万,以国家有急不自安,请以子率奴马从军。德宗喜甚,为官其子五品。志贞乃请节度、都团练、观察使与世尝任者家,皆出子弟马奴装铠助征,授官如仲孺子。于是豪富者缘为幸,而贫者苦之。神策兵既发殆尽,志贞阴以市人补之,名隶籍而身居市肆。及泾卒溃变,皆戢伏不出,帝遂出奔。初,段秀实见禁兵寡弱,不足备非常,上疏曰:‘天子万乘,诸侯千,大夫百,盖以大制小,十制一也,尊君卑臣彊干弱支之道。今外有不廷之虏,内有梗命之臣,而禁兵不精,其数削少,后有猝故,何以待之?猛虎所以百兽畏者,爪牙也,爪牙废,则孤豚特犬悉能为敌。愿少留意。’至是方以秀实言为然。
及志贞等流贬,神策都虞候李晟与其军之它将,皆自飞狐道西兵赴难,遂为神策行营节度,屯渭北,军遂振。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特置监句当左右神策军,以宠中官,而益置大将军以下。又改殿前射生左右厢曰殿前左右射生军,亦置大将军以下。三年,诏射生、神策、六军将士,府县以事办治,先奏乃移军,勿辄逮捕。京兆尹郑叔则建言:‘京剧轻猾所聚,慝作不常,俟奏报,将失罪人,请非昏田,皆以时捕。’乃可之。俄改殿前左右射生军曰左右神策威军,置监左右神威军使。左右神策军皆加将军二员,左右龙武军加将军一员,以待诸道大将有功者。
自肃宗以后,北军增置威武、长兴等军,名类颇多,而废置不一。惟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总曰左右十军矣。其后京畿之西,多以神策军镇之,皆有屯营。军司之人,散处甸内,皆恃势凌暴,民间苦之。自德宗幸梁还,以神策兵有劳,皆号‘兴元元从奉天定难功臣’,恕死罪。中书、御史府、兵部乃不能岁比其籍,京兆又不敢总举名实。三辅人假比于军,一牒至十数。长安奸人多寓占两军,身不宿卫,以钱代行,谓之纳课户。益肆为暴,吏稍禁之,辄先得罪,故当时京尹、赤令皆为之敛屈。十年,京兆尹杨于陵请置挟名敕,五丁许二丁居军,余差以条限,繇是豪彊少畏。
十二年,以监句当左神策军、左监门卫大将军、知内侍省事窦文场为左神策军护军中尉,监句当右神策军、右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霍仙鸣为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监右神威军使、内侍兼内谒者监张尚进为右神威军中护军,监左神威军使、内侍兼内谒者监焦希望为左神威军中护军。护军中尉、中护军皆古官,帝既以禁卫假宦官,又以此宠之。十四年,又诏左右神策置统军,以崇亲卫,如六军。时边兵衣饟多不赡,而戍卒屯防,药茗蔬酱之给最厚。诸将务为诡辞,请遥隶神策军,禀赐遂赢旧三倍,繇是塞上往往称神策行营,皆内统于中人矣,其军乃至十五万。故事,京城诸司、诸使、府、县,皆季以御史巡囚。后以北军地密,未尝至。十九年,监察御史崔薳不知近事,遂入右神策,中尉奏之,帝怒,杖薳四十,流崖州。
顺宗即位,王叔文用事,欲取神策兵柄,乃用故将范希朝为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以夺宦者权而不克。元和二年,省神武军。明年,又废左右神威军,合为一,曰‘天威军’。八年,废天威军,以其兵骑分隶左右神策军。及僖宗幸蜀,田令孜募神策新军为五十四都,离为十军,令孜自为左右神策十军兼十二卫观军容使,以左右神策大将军为左右神策诸都指挥使,诸都又领以都将,亦曰‘都头’。
景福二年,昭宗以藩臣跋扈、天子孤弱,议以宗室典禁兵。及伐李茂贞,乃用嗣覃王允为京西招讨使,神策诸都指挥使李鐬副之,悉发五十四军屯兴平,已而兵自溃,茂贞逼京师,昭宗为斩神策中尉西门重遂、李周,乃引去。乾宁元年,王行瑜、韩建及茂贞连兵犯阙,天子又杀宰相韦昭度、李磎,乃去。太原李克用以其兵伐行瑜等,同州节度使王行实入迫神策中尉骆全瓘、刘景宣请天子幸邠州,全瓘、景宣及子继晟与行实纵火东市,帝御承天门,敕诸王率禁军捍之。捧日都头李筠以其军卫楼下,茂贞将阎圭攻筠,矢及楼扉,帝乃与亲王、公主幸筠军,扈跸都头李君实亦以兵至,侍帝出幸莎城、石门。诏嗣薛王知柔入长安收禁军、清宫室,月余乃还。又诏诸王阅亲军,收拾神策亡散,得数万。益置安圣、捧宸、保宁、安化军,曰‘殿后四军’,嗣覃王允与嗣延王戒丕将之。三年,茂贞再犯阙,嗣覃王战败,昭宗幸华州。明年,韩建畏诸王有兵,请皆归十六宅,留殿后兵三十人,为控鹤排马官,隶飞龙坊,余悉散之,且列甲围行宫,于是四军二万余人皆罢。又请诛都头李筠,帝恐,为斩于大云桥。俄遂杀十一王。
及还长安,左右神策军复稍置之,以六千人为定。是岁,左右神策中尉刘季述、王仲先以其兵千人废帝,幽之。季述等诛。已而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诛宦官,宦官觉,劫天子幸凤翔。全忠围之岁余,天子乃诛中尉韩全诲、张弘彦等二十余人,以解梁兵,乃还长安。于是悉诛宦官,而神策左右军繇此废矣。诸司悉归尚书省郎官,两军兵皆隶六军,而以崔胤判六军十二卫事。六军者,左右龙武、神武、羽林,其名存而已。自是军司以宰相领。
及全忠归,留步骑万人屯故两军,以子友伦为左右军宿卫都指挥使,禁卫皆汴卒。崔胤乃奏:‘六军名存而兵亡,非所以壮京师。军皆置步军四将,骑军一将。步将皆兵二百五十人,骑将皆百人,总六千六百人。番上如故事。’乃令六军诸卫副使京兆尹郑元规立格募兵于市,而全忠阴以汴人应之。胤死,以宰相裴枢判左三军,独孤损判右三军,向所募士悉散去。全忠亦兼判左右六军十二卫。及东迁,唯小黄门打球供奉十数人、内园小儿五百人从。至穀水,又尽屠之,易以汴人,于是天子无一人之卫。昭宗遇弑,唐乃亡。
马者,兵之用也;监牧,所以蕃马也,其制起于近世。唐之初起,得突厥马二千匹,又得隋马三千于赤岸泽,徙之陇右,监牧之制始于此。其官领以太仆;其属有牧监、副监;监有丞,有主簿、直司、团官、牧尉、排马、牧长、群头,有正,有副;凡群置长一人,十五长置尉一人,岁课功,进排马。又有掌闲,调马习上。
又以尚乘掌天子之御。左右六闲:一曰飞黄,二曰吉良,三曰龙媒,四曰𫘦𬳿,五曰𫘝𫘨,六曰天苑。总十有二闲为二厩,一曰祥𬴊,二曰凤苑,以系饲之。其后禁中又增置飞龙厩。
初,用太仆少卿张万岁领群牧。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置八坊岐、豳、泾、宁间,地广千里,一曰保乐,二曰甘露,三曰南普闰,四曰北普闰,五曰岐阳,六曰太平,七曰宜禄,八曰安定。八坊之田,千二百三十顷,募民耕之,以给刍秣。八坊之马为四十八监,而马多地狭不能容,又析八监列布河西丰旷之野。凡马五千为上监,三千为中监,余为下监。监皆有左、右,因地为之名。方其时,天下以一缣易一马。万岁掌马久,恩信行于陇右。
后以太仆少卿鲜于匡俗检校陇右牧监。仪凤中,以太仆少卿李思文检校陇右诸牧监使,监牧有使自是始。后又有群牧都使,有闲厩使,使皆置副,有判官。又立四使;南使十五,西使十六,北使七,东使九。诸坊若泾川、亭川、阙水、洛、赤城,南使统之;清泉、温泉,西使统之;乌氏,北使统之;木硖、万福,东使统之。它皆失传。其后益置八监于盐州,三监于岚州。盐州使八,统白马等坊;岚州使三,统楼烦、玄池、天池之监。
凡征伐而发牧马,先尽彊壮,不足则取其次。录色、岁、肤第印记、主名送军,以帐驮之,数上于省。
自万岁失职,马政颇废,永隆中,夏州牧马之死失者十八万四千九百九十。景云二年,诏群牧岁出高品,御史按察之。开元初,国马益耗,太常少卿姜晦乃请以空名告身市马于六胡州,率三十匹仇一游击将军。命王毛仲领内外闲厩。九年又诏:‘天下之有马者,州县皆先以邮递军旅之役,定户复缘以升之。百姓畏苦,乃多不畜马,故骑射之士减曩时。自今诸州民勿限有无荫,能家畜十马以上,免帖驿邮递征行,定户无以马为赀。’毛仲既领闲厩,马稍稍复,始二十四万,至十三年乃四十三万。其后突厥款塞,玄宗厚抚之,岁许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以金帛市马,于河东、朔方、陇右牧之。既杂胡种,马乃益壮。
天宝后,诸军战马动以万计。王侯、将相、外戚牛驼羊马之牧布诸道,百倍于县官,皆以封邑号名为印自别;将校亦备私马。议谓秦、汉以来,唐马最盛,天子又锐志武事,遂弱西北蕃。十一载,诏二京旁五百里勿置私牧。十三载,陇右群牧都使奏:马牛驼羊总六十万五千六百,而马三十二万五千七百。
安禄山以内外闲厩都使兼知楼烦监,阴选胜甲马归范阳,故其兵力倾天下而卒反。肃宗收兵至彭原,率官吏马抵平凉,蒐监牧及私群,得马数万,军遂振。至凤翔,又诏公卿百寮以后乘助军。其后边无重兵,吐蕃乘隙陷陇右,苑牧畜马皆没矣。乾元后,回纥恃功,岁入马取缯,马皆病弱不可用。永泰元年,代宗欲亲击虏,鱼朝恩乃请大搜城中百官、士庶马输官,曰‘团练马’。下制禁马出城者,已而复罢。德宗建中元年,市关辅马三万实内厩。贞元三年,吐蕃、羌、浑犯塞,诏禁大马出潼、蒲、武关者。元和十一年伐蔡,命中使以绢二万市马河曲。其始置四十八监也,据陇西、金城、平凉、天水,员广千里,繇京度陇,置八坊为会计都领,其间善水草腴田皆隶之。后监牧使与坊皆废,故地存者一归闲厩,旋以给贫民及军吏,间又赐佛寺、道馆几千顷。十二年,闲厩使张茂宗举故事,尽收岐阳坊地,民失业者甚众。十三年,以蔡州牧地为龙陂监。十四年,置临汉监于襄州,牧马三千二百,费田四百顷。穆宗即位,岐人叩阙讼茂宗所夺田,事下御史按治,悉予民。
大和七年,度支盐铁使言:‘银州水甘草丰,请诏刺史刘源市马三千,河西置银川监,以源为使。’襄阳节度使裴度奏停临汉监。开成二年,刘源奏:‘银川马已七千,若水草乏,则徙牧绥州境。今绥南二百里,四隅险绝,寇路不能通,以数十人守要,畜牧无它患。’乃以隶银川监。
其后阙,不复可纪。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五十一‧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古之善治其国而爱养斯民者,必立经常简易之法,使上爱物以养其下,下勉力以事其上,上足而下不困。故量人之力而授之田,量地之产而取以给公上,量其入而出之以为用度之数。是三者常相须以济而不可失,失其一则不能守其二。及暴君庸主,纵其佚欲,而苟且之吏从之,变制合时以取宠于其上。故用于上者无节,而取于下者无限,民竭其力而不能供,由是上愈不足而下愈困,则财利之说兴,而聚敛之臣用。记曰:‘宁畜盗臣。’盗臣诚可恶,然一人之害尔。聚敛之臣用,则经常之法坏,而下不胜其弊焉。
唐之始时,授人以口分、世业田,而取之以租、庸、调之法,其用之也有节。盖其畜兵以府卫之制,故兵虽多而无所损;设官有常员之数,故官不滥而易禄。虽不及三代之盛时,然亦可以为经常之法也。及其弊也,兵冗官滥,为之大蠹。自天宝以来,大盗屡起,方镇数叛,兵革之兴,累世不息,而用度之数,不能节矣。加以骄君昏主,奸吏邪臣,取济一时,屡更其制,而经常之法,荡然尽矣。由是财利之说兴,聚敛之臣进。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至于盐铁、转运、屯田、和籴、铸钱、括苗、榷利、借商、进奉、献助,无所不为矣。盖愈烦而愈弊,以至于亡焉。
唐制:度田以步,其阔一步,其长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为顷。凡民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老及笃疾、废疾者,人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者增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永业之田,树以榆、枣、桑及所宜之木,皆有数。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宽乡,少者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其地有薄厚,岁一易者,倍授之。宽乡三易者,不倍授。工商者,宽乡减半,狭乡不给。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世业田。自狭乡而徒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已卖者,不复授。死者收之,以授无田者。凡收授皆以岁十月。授田先贫及有课役者。凡田,乡有余以给比乡,县有余以给比县,州有余以给近州。
凡授田者,丁岁输粟二斛,稻三斛,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
自王公以下,皆有永业田。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缌麻以上亲,内命妇一品以上亲,郡王及五品以上祖父兄弟,职事、勋官三品以上有封者若县男父子,国子、太学、四门学生、俊士,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同籍者,皆免课役。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
凡里有手实,岁终具民之年与地之阔狭,为乡帐。乡成于县,县成于州,州成于户部。又有计帐,具来岁课役以报度支。国有所须,先奏而敛。凡税敛之数,书于县门、村坊,与众知之。水、旱、霜、蝗耗十四者,免其租;桑麻尽者,免其调;田耗十之六者,免租调;耗七者,课役皆免。凡新附之户,春以三月免役,夏以六月免课,秋以九月课役皆免。徙宽乡者,县覆于州,出境则覆于户部,官以闲月达之。自畿内徙畿外,自京县徙余县,皆有禁。四夷降户,附以宽乡,给复十年。奴婢纵为良人,给复三年。没外蕃人,一年还者给复三年,二年者给复四年,三年者给复五年。浮民、部曲、客女、奴婢纵为良者附宽乡。
贞观中,初税草以给诸闲,而驿马有牧田。
太宗方锐意于治,官吏考课,以鳏寡少者进考,如增户法;失劝导者以减户论。配租以敛获早晚、险易、远近为差。庸、调输以八月,发以九月。同时输者先远民。皆自概量。州府岁市土所出为贡,其价视绢之上下,无过五十匹。异物、滋味、口马、鹰犬,非有诏不献。有加配,则以代租赋。
其凶荒则有社仓赈给,不足则徙民就食诸州。尚书左丞戴胄建议:‘自王公以下,计垦田,秋熟所在为义仓,岁凶以给民。’太宗善之,乃诏:‘亩税二升,粟、麦、粳、稻,随土地所宜。宽乡敛以所种,狭乡据青苗簿而督之。田耗十四者免其半,耗十七者皆免之。商贾无田者,以其户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于五斗为差。下下户及夷獠不取焉。岁不登,则以赈民;或贷为种子,则至秋而偿。’其后洛、相、幽、徐、齐、并、秦、蒲州又置常平仓,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皆著于令。
贞观初,户不及三百万,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赍粮,民物蕃息,四夷降附者百二十万人。是岁,天下断狱,死罪者二十九人,号称太平。此高祖、太宗致治之大略,及其成效如此。
高宗承之,海内艾安。太尉长孙无忌等辅政,天下未见失德。数引刺史入阁,问民疾苦。即位之岁,增户十五万。及中书令李义府、侍中许敬宗既用事,役费并起。永淳以后,给用益不足。加以武后之乱,纪纲大坏,民不胜其毒。
玄宗初立求治,蠲傜役者给蠲符,以流外及九品京官为蠲使,岁再遣之。开元八年,颁庸调法于天下,好不过精,恶不至滥,阔者一尺八寸,长者四丈。然是时天下户未尝升降。监察御史宇文融献策:括籍外羡田、逃户,自占者给复五年,每丁税钱千五百,以摄御史分行括实。阳翟尉皇甫憬上书言其不可。玄宗方任用融,乃贬憬为盈川尉。诸道所括得客户八十余万,田亦称是。州县希旨张虚数,以正田为羡,编户为客,岁终,籍钱数百万缗。
十六年,乃诏每三岁以九等定籍。而庸调折租所取华好,州县长官劝织,中书门下察滥恶以贬官吏,精者褒赏之。二十二年,诏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州县岁上户口登耗,采访使覆实之,刺史、县令以为课最。
初,永徽中禁买卖世业、口分田。其后豪富兼并,贫者失业,于是诏买者还地而罚之。
先是杨州租、调以钱,岭南以米,安南以丝,益州以罗、䌷、绫、绢供春彩。因诏江南亦以布代租。
中书令李林甫以租庸、丁防、和籴、春彩、税草无定法,岁为旨符,遣使一告,费纸五十余万。条目既多,覆问逾年,乃与采访朝集使议革之,为长行旨,以授朝集使及送旨符使,岁有所支,进画附驿以达,每州不过二纸。
凡庸、调、租、资课,皆任土所宜,州县长官莅定粗良,具上中下三物之样输京都。有滥恶,督中物之直。二十五年,以江、淮输运有河、洛之艰,而关中蚕桑少,菽粟常贱,乃命庸、调、资课皆以米,凶年乐输布绢者亦从之。河南、北不通运州,租皆为绢,代关中庸、课,诏度支减转运。
明年,又诏民三岁以下为黄,十五以下为小,二十以下为中。又以民间户高丁多者,率与父母别籍异居,以避征戍,乃诏十丁以上免二丁,五丁以上免一丁,侍丁孝者免傜役。天宝三载,更民十八以上为中男,二十三以上成丁。五载,诏贫不能自济者,每乡免三十丁租庸。男子七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中男一人为侍;八十以上以令式从事。
是时,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斗才三钱,绢一匹钱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驿驴,行千里不持尺兵。天下岁入之物,租钱二百余万缗,粟千九百八十余万斛,庸、调绢七百四十万匹,绵百八十余万屯,布千三十五万余端。天子骄于佚乐而用不知节,大抵用物之数,常过其所入。于是钱谷之臣,始事朘刻。太府卿杨崇礼句剥分铢,有欠折渍损者,州县督送,历年不止。其子慎矜专知太府,次子慎名知京仓,亦以苛刻结主恩。王为户口色役使,岁进钱百亿万缗,非租庸正额者,积百宝大盈库,以供天子燕私。及安禄山反,司空杨国忠以为正库物不可以给士,遣侍御史崔众至太原纳钱度僧尼道士,旬日得百万缗而已。自两京陷没,民物耗弊,天下萧然。
肃宗即位,遣御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于是北海郡录事参军第五琦以钱谷得见,请于江淮置租庸使,吴盐、蜀麻、铜冶皆有税,市轻货繇江陵、襄阳、上津路,转至凤翔。明年,郑叔清与宰相裴冕建议,以天下用度不充,诸道得召人纳钱,给空名告身,授官勋邑号;度道士僧尼不可胜计;纳钱百千,赐明经出身;商贾助军者,给复。及两京平,又于关辅诸州,纳钱度道士僧尼万人。而百姓残于兵盗,米斗至钱七千,鬻籺为粮,民行乞食者属路。乃诏能赈贫乏者,宠以爵帙。
故事,天下财赋归左藏,而太府以时上其数,尚书比部覆其出入。是时,京师豪将假取不能禁,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请皆归大盈库,供天子给赐,主以中官。自是天子之财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程其多少。
广德元年,诏一户三丁者免一丁,凡亩税二升,男子二十五为成丁,五十五为老,以优民。而彊寇未夷,民耗敛重。及吐蕃逼京师,近甸屯兵数万,百官进俸钱,又率户以给军粮。
至大历元年,诏流民还者,给复二年,田园尽,则授以逃田。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市轻货给百官手力课。以国用急,不及秋,方苗青即征之,号‘青苗钱’。又有‘地头钱’,每亩二十,通名为青苗钱。又诏上都秋税分二等,上等亩税一斗,下等六升,荒田亩税二升。五年,始定法:夏,上田亩税六升,下田亩四升;秋,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亩三升;荒田如故;青苗钱亩加一倍,而地头钱不在焉。
初,转运使掌外,度支使掌内。永泰二年,分天下财赋、铸钱、常平、转运、盐铁,置二使。东都畿内、河南、淮南、江东西、湖南、荆南、山南东道,以转运使刘晏领之;京畿、关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以京兆尹、判度支第五琦领之。及琦贬,以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与晏分治。
时回纥有助收西京功,代宗厚遇之,与中国婚姻,岁送马十万匹,酬以缣帛百余万匹。而中国财力屈竭,岁负马价。河、湟六镇既陷,岁发防秋兵三万戍京西,资粮百五十余万缗。而中官鱼朝恩方恃恩擅权,代宗与宰相元载日夜图之。及朝恩诛,帝复与载贰,君臣猜间不协,边计兵食,置而不议者几十年。而诸镇擅地,结为表里,日治兵缮垒,天子不能绳以法,颛留意祠祷、焚币玉、写浮屠书,度支禀赐僧巫,岁以钜万计。然帝性俭约,身所御衣,必浣染至再三,欲以先天下。然生日、端午,四方贡献至数千万者,加以恩泽,而诸道尚侈丽以自媚。朝多留事,经岁不能遣,置客省以居,上封事不足采者、蕃夷贡献未报及失职未叙者,食度支数千百人。德宗即位,用宰相崔祐甫,拘客省者出之,食度支者遣之,岁省费万计。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五十二‧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
自代宗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商贾税三十之一,与居者均役。田税视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定。遣黜陟使按比诸道丁产等级,免鳏寡惸独不济者。敢有加敛,以枉法论。议者以租、庸、调,高祖、太宗之法也,不可轻改。而德宗方信用炎,不疑也。旧户三百八十万五千,使者按比得主户三百八十万,客户三十万。天下之民,不土断而地著,不更版籍而得其虚实。岁敛钱二千五十余万缗,米四百万斛,以供外;钱九百五十余万缗,米千六百余万斛,以供京师。
税法既行,民力未及宽,而朱滔、王武俊、田悦合从而叛,用益不给,而借商之令出。初,太常博士韦都賔、陈京请借富商钱,德宗以问度支杜佑,以为军费裁支数月,幸得商钱五百万缗,可支半岁。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代佑行借钱令,约罢兵乃偿之。京兆少尹韦桢、长安丞薛萃,搜督甚峻,民有不胜其冤自经者,家若被盗。然总京师豪人田宅、奴婢之估,裁得八十万缗。又取僦柜纳质钱及粟麦粜于巿者,四取其一,长安为罢市,市民相率遮邀宰相哭诉,卢杞疾驱而过。韦桢惧,乃请钱不及百缗、粟麦不及五十斛者免,而所获裁二百万缗。淮南节度使陈少游增其本道税钱,每缗二百,因诏天下皆增之。
自太宗时置义仓及常平仓以备凶荒,高宗以后,稍假义仓以给他费,至神龙中略尽。玄宗即位,复置之。其后第五琦请天下常平仓皆置库,以畜本钱。至是赵赞又言:‘自军兴,常平仓废垂三十年,凶荒溃散,餧死相食,不可胜纪。陛下即位,京城两市置常平官,虽频年少雨,米不腾贵,可推而广之,宜兼储布帛。请于两都、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缗,下至十万,积米、粟、布、帛、丝、麻,贵则下价而出之,贱则加估而收之。诸道津会置吏,阅商贾钱,每缗税二十,竹、木、茶、漆税十之一,以赡常平本钱。’德宗纳其策。属军用迫蹙,亦随而耗竭,不能备常平之积。
是时,诸道讨贼,兵在外者,度支给出界粮。每军以台省官一人为粮料使,主供亿。士卒出境,则给酒肉。一卒出境,兼三人之费。将士利之,逾境而屯。
赵赞复请税间架,筭除陌。其法:屋二架为间,上间钱二千,中间一千,下间五日;匿一间,杖六十,告者赏钱五万。除陌法:公私贸易,千钱旧筭二十,加为五十;物两相易者,约直为率。而民益愁怨。及泾原兵反,大謼长安市中曰:‘不夺尔商户僦质,不税尔间架、除陌矣。’于是间架、除陌、竹、木、茶、漆、铁之税皆罢。
朱泚平,天下户口三耗其二。贞元四年,诏天下两税审等第高下,三年一定户。自初定两税,货重钱轻,乃计钱而输绫绢。既而物价愈下,所纳愈多,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其后一匹为钱一千六百,输一者过二,虽赋不增旧,而民愈困矣。度支以税物颁诸司,皆增本价为虚估给之,而缪以滥恶督州县剥价,谓之折纳。复有‘进奉’、‘宣索’之名,改科役曰‘召雇’,率配曰‘和市’,以巧避微文,比大历之数再倍。又疠疫水旱,户口减耗,刺史析户,张虚数以宽责。逃死阙税,取于居者,一室空而四邻亦尽。户版不缉,无浮游之禁,州县行小惠以倾诱邻境,新收者优假之,唯安居不迁之民,赋役日重。帝以问宰相陆贽,贽上疏请厘革其甚害者,大略有六:其一曰:
国家赋役之法,曰租、曰调、曰庸。其取法远,其敛财均,其域人固。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天下法制均壹,虽转徙莫容其奸,故人无摇心。天宝之季,海内波荡,版图隳于避地,赋法坏于奉军。赋役旧法,行之百年,人以为便。兵兴,供亿不常,诛求隳制,此时弊,非法弊也。时有弊而未理,法无弊而已更。两税新制,竭耗编甿,日日滋甚。陛下初即位,宜损上益下,啬用节财,而摘郡邑,验簿书,州取大历中一年科率多者为两税定法,此总无名之暴赋而立常规也。夫财之所生,必因人力。两税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税轻,多者税重。不知有藏于襟怀囊箧,物贵而人莫窥者;有场圃、囷仓,直轻而众以为富者;有流通蕃息之货,数寡而日收其赢者;有庐舍器用,价高而终岁利寡者。计估筭缗,失平长伪,挟轻费转徙者脱傜税,敦本业者困敛求。此诱之为奸,驱之避役也。今傜赋轻重相百,而以旧为准,重处流亡益多,轻处归附益众。有流亡则摊出,已重者愈重;有归附则散出,已轻者愈轻。人婴其弊。愿诏有司与宰相量年支,有不急者罢之,广费者节之。军兴加税,诸道权宜所增,皆可停。税物估价,宜视月平,至京与色样符者,不得虚称折估。有滥恶,罪官吏,勿督百姓。每道以知两税判官一人与度支参计户数,量土地沃瘠、物产多少为二等,州等下者配钱少,高者配钱多。不变法而逋逃渐息矣。
其二曰:
播殖非力不成,故先王定赋以布、麻、缯、纩、百谷,勉人功也。又惧物失贵贱之平,交易难准,乃定货泉以节轻重。盖为国之利权,守之在官,不以任下。然则谷帛,人所为也;钱货,官所为也。人所为者,租税取焉;官所为者,赋敛舍焉。国朝着令,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曷尝禁人铸钱而以钱为赋?今两税效筭缗之末法,估资产为差,以钱谷定税,折供杂物,岁目颇殊。所供非所业,所业非所供,增价以市所无,减价以贸所有,耕织之力有限,而物价贵钱无常。初定两税,万钱为绢三匹,价贵而数不多。及给军装,计数不计价,此税少国用不充也。近者万钱为绢六匹,价贱而数加。计口蚕织不殊,而所输倍,此供税多人力不给也。宜令有司覆初定两税之岁绢、布定估,为布帛之数,复庸、调旧制,随土所宜,各脩家技。物甚贱,所出不加;物甚贵,所入不减。且经费所资,在钱者独月俸、资课,以钱数多少给布,广铸而禁用铜器,则钱不乏。有籴盐以入直,榷酒以纳资,何虑无所给哉!
其三曰:
廉使奏吏之能者有四科,一曰户口增加,二曰田野垦辟,三曰税钱长数,四曰率办先期。夫贵户口增加,诡情以诱奸浮,苛法以析亲族,所诱者将议薄征则遽散,所析者不胜重税而亡,有州县破伤之病。贵田野垦辟,率民殖荒田,限年免租,新亩虽辟,旧畬芜矣。人以免租年满,复为污莱,有稼穑不增之病。贵税钱长数,重困疲羸,捶骨沥髓,苟媚聚敛之司,有不恤人之病。贵率办先期,作威残人,丝不容织,粟不暇舂,贫者奔迸,有不恕物之病。四病繇考核不切事情之过。验之以实,则租赋所加,固有受其损者,此州若增客户,彼郡必减居人。增处邀赏而税数加,减处惧罪而税数不降。国家设考课之法,非欲崇聚敛也。宜命有司详考课绩,州税有定,傜役有等,覆实然后报户部。若人益阜实,税额有余,据户均减十三为上课,减二次之,减一又次之。若流亡多,加税见户者,殿亦如之。民纳租以去岁输数为常,罢据额所率者。增辟勿益租,废耕不降数。定户之际,视杂产以校之。田既有常租,则不宜复入两税。如此,不督课而人人乐耕矣。
其四曰:
明君不厚所资而害所养,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家给然后敛余财。今督收迫促,蚕事方兴而输缣,农功未艾而敛谷。有者急卖而耗半直,无者求假费倍。定两税之初,期约未详,属征役多故,率先限以收。宜定税期,随风俗时候,务于纾人。
其五曰:
顷师旅亟兴,官司所储,唯给军食,凶荒不遑赈救。人小乏则取息利,大乏则鬻田庐。敛获始毕,执契行贷,饥岁室家相弃,乞为奴仆,犹莫之售,或缢死道途。天灾流行,四方代有。税茶钱积户部者,宜计诸道户口均之。谷麦熟则平籴,亦以义仓为名,主以巡院。时稔伤农,则优价广籴,谷贵而止;小歉则借贷。循环敛散,使聚谷幸灾者无以牟大利。
其六曰:
古者百亩地号一夫,盖一夫授田不得过百亩,欲使人不废业,田无旷耕。今富者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彊家,为其私属,终岁服劳,常患不充。有田之家坐食租税,京畿田亩税五升,而私家收租亩一石,官取一,私取十,穑者安得足食?宜为占田条限,裁租价,损有余,优不足,此安富恤穷之善经,不可舍也。
贽言虽切,以谗逐,事无施行者。
十二年,河南尹齐抗复论其弊,以为:‘军兴,国用稍广,随要而税,吏扰人劳。陛下变为两税,督纳有时,贪暴无容其奸。二十年间,府库充牣。但定税之初,钱轻货重,故陛下以钱为税。今钱重货轻,若更为税名,以就其轻,其利有六:吏绝其奸,一也;人用不扰,二也;静而获利,三也;用不乏钱,四也;不劳而易知,五也;农桑自劝,六也。百姓本出布帛,而税反配钱,至输时复取布帛,更为三估计折,州县升降成奸。若直定布帛,无估可折。盖以钱为税,则人力竭而有司不之觉。今两税出于农人,农人所有,唯布帛而已。用布帛处多,用钱处少,又有鼓铸以助国计,何必取于农人哉?’疏入,亦不报。
初,德宗居奉天,储畜空窘,尝遣卒视贼,以苦寒乞襦,帝不能致,剔亲王带金而鬻之。朱泚既平,于是帝属意聚敛,常赋之外,进奉不息。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有‘日进’,江西观察使李兼有‘月进’,淮南节度使杜亚、宣歙观察使刘赞、镇海节度使王纬李锜皆徼射恩泽,以常赋入贡,名为‘羡余’。至代易又有‘进奉’。当是时,户部钱物,所在州府及巡院皆得擅留,或矫密旨加敛,谪官吏、刻禄禀,增税通津、死人及蔬果。凡代易进奉,取于税入,十献二三,无敢问者。常州刺史裴肃鬻薪炭案纸为进奉,得迁浙东观察使。刺史进奉,自肃始也。刘赞卒于宣州,其判官严绶倾军府为进奉,召为刑部员外郎。判官进奉,自绶始也。自裴延龄用事,益为天子积私财,而生民重困。延龄死,而人相贺。
是时,宫中取物于市,以中官为宫市使。两市置‘白望’数十百人,以盐估敝衣、绢帛,尺寸分裂酬其直。又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钱,有赍物入市而空归者。每中官出,沽浆卖饼之家皆彻肆塞门。谏官御史数上疏谏,不听,人不堪其弊。户部侍郎苏弁言:‘京师游手数千万家,无生业者仰宫市以活,奈何罢?’帝悦,以为然。京兆尹韦凑奏:‘小人因宫市为奸,真伪难辨,宜下府县供送。’帝许之。中官言百姓赖宫市以养者也,凑反得罪。
顺宗即位,乃罢宫市使及盐铁使月进。宪宗又罢除官受代进奉及诸道两税外榷率;分天下之赋以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宰相裴又令诸道节度、观察调费取于所治州,不足则取于属州,而属州送使之余与其上供者,皆输度支。
是时,因德宗府库之积,颇约费用,天子身服澣濯。及刘辟、李锜既平,訾藏皆入内库。山南东道节度使于、河东节度使王锷进献甚厚,翰林学士李绛尝谏曰:‘方镇进献,因缘为奸,以侵百姓,非圣政所宜。’帝喟然曰:‘诚知非至德事,然两河中夏贡赋之地,朝觐久废,河、湟陷没,烽候列于郊甸。方刷祖宗之耻,不忍重敛于人也。’然独不知进献之取于人者重矣。
及讨淮西,判度支杨于陵坐馈餫不继贬,以司农卿皇甫镈代之,由是益为刻剥。司农卿王遂、京兆尹李翛号能聚敛,乃以为宣歙、浙西观察使,予之富饶之地,以办财赋。盐铁使王播言:‘刘晏领使时,自按租庸,然后知州县钱谷利病虚实。’乃以副使程异巡江、淮,核州府上供钱谷。异至江、淮,得钱百八十五万贯。其年,遂代播为盐铁使。是时,河北兵讨王承宗,于是募人入粟河北、淮西者,自千斛以上皆授以官。度支盐铁与诸道贡献尤甚,号‘助军钱’。及贼平,则有贺礼及助赏设物。群臣上尊号,又有献贺物。
穆宗即位,一切罢之,两税外加率一钱者,以枉法赃论。然自在藩邸时,习见用兵之弊,以谓戎臣武卒,法当姑息。及即位,自神策诸军,非时赏赐,不可胜纪。已而幽州兵囚张弘靖,镇州杀田弘正,两镇用兵,置南北供军院。而行营军十五万,不能亢两镇万余之众。而馈运不能给,帛粟未至而诸军或彊夺于道。
盖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是四十年。当时为绢二匹半者为八匹,大率加三倍。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帝亦以货轻钱重,民困而用不充,诏百官议革其弊。而议者多请重挟铜之律。户部尚书杨于陵曰:‘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非它,在上而已。何则?上之所重,人必从之。古者权之于上,今索之于下;昔散之四方,今藏之公府;昔广铸以资用,今减𬬻以废功;昔行之于中原,今泄之于边裔。又有闾井送终之唅,商贾贷举之积,江湖压覆之耗,则钱焉得不重,货焉得不轻?开元中,天下铸钱七十余𬬻,岁盈百万,今才十数𬬻,岁入十五万而已。大历以前,淄青、太原、魏博杂铅铁以通时用,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泉货,故钱不足。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则人宽于所求,然后出内府之积,收市廛之滞,广山铸之数,限边裔之出,禁私家之积,则货日重而钱日轻矣。’宰相善其议。由是两税、上供、留州,皆易以布帛、丝纩,租、庸、课、调不计钱而纳布帛,唯盐酒本以榷率计钱,与两税异,不可去钱。
文宗大和九年,以天下回残钱置常平义仓本钱,岁增市之。非遇水旱不增者,判官罚俸,书下考;州县假借,以枉法论。
文宗尝召监仓御史崔虞问太仓粟数,对曰:‘有粟二百五十万石。’帝曰:‘今岁费广而所畜寡,奈何?’乃诏出使郎官、御史督察州县壅遏钱谷者。时豪民侵噬产业不移户,州县不敢傜役,而征税皆出下贫。至于依富室为奴客,役罚峻于州县。长吏岁辄遣吏巡覆田税,民苦其扰。
武宗即位,废浮图法,天下毁寺四千六百、招提兰若四万,籍僧尼为民二十六万五千人,奴婢十五万人,田数千万顷,大秦穆护、祅二千余人。上都、东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三十人,诸道留僧以三等,不过二十人。腴田鬻钱送户部,中下田给寺家奴婢丁壮者为两税户,人十亩。以僧尼既尽,两京悲田养病坊,给寺田十顷,诸州七顷,主以耆寿。
自会昌末,置备边库,收度支、户部、盐铁钱物。宣宗更号延资库。初以度支郎中判之,至是以属宰相,其任益重。户部岁送钱帛二十万,度支盐铁送者三十万,诸道进奉助军钱皆输焉。
懿宗时,云南蛮数内寇,徙兵戍岭南。淮北大水,征赋不能办,人人思乱。及庞勋反,附者六七万。自关东至海大旱,冬蔬皆尽,贫者以蓬子为面,槐叶为齑。乾符初,大水,山东饥。中官田令孜为神策中尉,怙权用事,督赋益急。王仙芝、黄巢等起,天下遂乱,公私困竭。昭宗在凤翔,为梁兵所围,城中人相食,父食其子,而天子食粥,六宫及宗室多饿死。其穷至于如此,遂以亡。
初,乾元末,天下上计百六十九州,户百九十三万三千一百二十四,不课者百一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二;口千六百九十九万三百八十六,不课者千四百六十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七。减天宝户五百九十八万二千五百八十四,口三千五百九十二万八千七百二十三。
元和中,供岁赋者,浙西、浙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道,户百四十四万,比天宝才四之一。兵食于官者八十三万,加天宝三之一,通以二户养一兵。京西北、河北以屯兵广,无上供。至长庆,户三百三十五万,而兵九十九万,率三户以奉一兵。至武宗即位,户二百一十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会昌末,户增至四百九十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一。
宣宗既复河、湟,天下两税、榷酒茶盐钱,岁入九百二十二万缗,岁之常费率少三百余万,有司远取后年乃济。及群盗起,诸镇不复上计云。
已绑定手机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2-6-1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新唐书  卷五十三‧志第四十三  食货三 唐都长安,而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高祖、太宗之时,用物有节而易赡,水陆漕运,岁不过二十万石,故漕事简。自高宗已后,岁益增多,而功利繁兴,民亦罹其弊矣。
初,江淮漕租米至东都输含嘉仓,以车或驮陆运至陕。而水行来远,多风波覆溺之患,其失尝十七八,故其率一斛得八斗为成劳。而陆运至陕,才三百里,率两斛计佣钱千。民送租者,皆有水陆之直,而河有三门底柱之险。显庆元年,苑西监褚朗议凿三门山为梁,可通陆运。乃发卒六千凿之,功不成。其后,将作大匠杨务廉又凿为栈,以挽漕舟。挽夫系二𨱃于胸,而绳多绝,挽夫辄坠死,则以逃亡报,因系其父母妻子,人以为苦。
开元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朝集京师,玄宗访以漕事,耀卿条上便宜曰:‘江南户口多,而无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调物,以岁二月至扬州入斗门,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常苦水浅,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涨,须八九月水落始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樯阻隘。江南之人,不习河事,转雇河师水手,重为劳费。其得行日少,阻滞日多。今汉、隋漕路,濒河仓廪,遗迹可寻。可于河口置武牢仓,巩县置洛口仓,使江南之舟不入黄河,黄河之舟不入洛口。而河阳、柏崖、太原、永丰、渭南诸仓,节级转运,水通则舟行,水浅则寓于仓以待,则舟无停留,而物不耗失。此甚利也。’玄宗初不省。二十一年,耀卿为京兆尹,京师雨水,谷踊贵,玄宗将幸东都,复问耀卿漕事,耀卿因请‘罢陕陆运,而置仓河口,使江南漕舟至河口者,输粟于仓而去,县官雇舟以分入河、洛。置仓三门东西,漕舟输其东仓,而陆运以输西仓,复以舟漕,以避三门之水险。’玄宗以为然。乃于河阴置河阴仓,河清置柏崖仓;三门东置集津仓,西置盐仓;凿山十八里以陆运。自江、淮漕者,皆输河阴仓,自河阴西至太原仓,谓之北运,自太原仓浮渭以实关中。玄宗大悦,拜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江淮都转运使,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使,益漕晋、绛、魏、濮、邢、贝、济、博之租输诸仓,转而入渭。凡三岁,漕七百万石,省陆运佣钱三十万缗。
是时,民久不罹兵革,物力丰富,朝廷用度亦广,不计道里之费,而民之输送所出水陆之直,增以‘函脚’、‘营窖’之名,民间传言用斗钱运斗米,其糜耗如此。
及耀卿罢相,北运颇艰,米岁至京师才百万石。二十五年,遂罢北运。而崔希逸为河南陕运使,岁运百八十万石。其后以太仓积粟有余,岁减漕数十万石。
二十九年,陕郡太守李齐物凿砥柱为门以通漕,开其山颠为挽路,烧石沃酰而凿之。然弃石入河,激水益湍怒,舟不能入新门,候其水涨,以人挽舟而上。天子疑之,遣宦者按视,齐物厚赂使者,还言便。
齐物入为鸿胪卿,以长安令韦坚代之,兼水陆运使。坚治汉、隋运渠,起关门,抵长安,通山东租赋。乃绝灞、浐,并渭而东,至永丰仓与渭合。又于长乐坡濒苑墙凿潭于望春楼下,以聚漕舟。坚因使诸舟各揭其郡名,陈其土地所产宝货诸奇物于上。先时民间唱俚歌曰‘得体纥那邪’。其后得宝符于桃林,于是陕县尉崔成甫更得体歌为得宝弘农野。坚命舟人为吴、楚服,大笠、广袖、芒𪨗以歌之。成甫又广之为歌辞十阕,自衣缺后绿衣、锦半臂、红抹额,立第一船为号头以唱,集两县妇女百余人,鲜服靓妆,鸣鼓吹笛以和之。众艘以次辏楼下,天子望见大悦,赐其潭名曰广运潭。是岁,漕山东粟四百万石。自裴耀卿言漕事,进用者常兼转运之职,而韦坚为最。
初,耀卿兴漕路,请罢陆运,而不果废。自景云中,陆运北路分八递,雇民车牛以载。开元初,河南尹李杰为水陆运使,运米岁二百五十万石,而八递用车千八百乘。耀卿罢久之,河南尹裴迥以八递伤牛,乃为交场两递,滨水处为宿场,分官总之,自龙门东山抵天津桥为石堰以遏水。其后大盗起,而天下匮矣。
肃宗末年,史朝义兵分出宋州,淮运于是阻绝,租庸盐铁溯汉江而上。河南尹刘晏为户部侍郎,兼句当度支、转运、盐铁、铸钱使,江淮粟帛,繇襄、汉越商于以输京师。
及代宗出陕州,关中空窘,于是盛转输以给用。广德二年,废句当度支使,以刘晏颛领东都、河南、淮西、江南东西转运、租庸、铸钱、盐铁,转输至上都,度支所领诸道租庸观察使,凡漕事亦皆决于晏。晏即盐利顾佣分吏督之,随江、汴、河、渭所宜。故时转运船繇润州陆运至扬子,斗米费钱十九,晏命囊米而载以舟,减钱十五;繇扬州距河阴,斗米费钱百二十,晏为歇艎支江船二千艘,每船受千斛,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自扬州遣将部送至河阴,上三门,号‘上门填阙船’,米斗减钱九十。调巴、蜀、襄、汉麻枲竹篠为绹挽舟,以朽索腐材代薪,物无弃者。未十年,人人习河险。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运积扬州,汴河之运积河阴,河船之运积渭口,渭船之运入太仓。岁转粟百一十万石,无升斗溺者。轻货自扬子至汴州,每驮费钱二千二百,减九百,岁省十余万缗。又分官吏主丹杨湖,禁引溉,自是河漕不涸。大历八年,以关内丰穰,减漕十万石,度支和籴以优农。晏自天宝末掌出纳,监岁运,知左右藏,主财谷三十余年矣。及杨炎为相,以旧恶罢晏,转运使复归度支,凡江淮漕米,以库部郎中崔河图主之。
及田悦、李惟岳、李纳、梁崇义拒命,举天下兵讨之,诸军仰给京师。而李纳、田悦兵守涡口,梁崇义扼襄、邓,南北漕引皆绝,京师大恐。江淮水陆转运使杜佑以秦、汉运路出浚仪十里入琵琶沟,绝蔡河,至陈州而合,自隋凿汴河,官漕不通,若导流培岸,功用甚寡;疏鸡鸣冈首尾,可以通舟,陆行才四十里,则江、湖、黔中、岭南、蜀、汉之粟可方舟而下,繇白沙趣东关,历颍、蔡,涉汴抵东都,无浊河溯淮之阻,减故道二千余里。会李纳将李洧以徐州归命,淮路通而止。户部侍郎赵赞又以钱货出淮迂缓,分置汴州东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以度支总大纲。
贞元初,关辅宿兵,米斗千钱,太仓供天子六宫之膳不及十日,禁中不能酿酒,以飞龙驼负永丰仓米给禁军,陆运牛死殆尽。德宗以给事中崔造敢言,为能立事,用为相。造以江、吴素嫉钱谷诸使颛利罔上,乃奏诸道观察使、刺史选官部送两税至京师,废诸道水陆转运使及度支巡院、江淮转运使,以度支、盐铁归尚书省,宰相分判六尚书事。以户部侍郎元琇判诸道盐铁、榷酒,侍郎吉中孚判度支诸道两税。增江淮之运,浙江东、西岁运米七十五万石,复以两税易米百万石,江西、湖南、鄂岳、福建、岭南米亦百二十万石,诏浙江东、西节度使韩滉,淮南节度使杜亚运至东、西渭桥仓。诸道有盐铁处,复置巡院。岁终宰相计课最。崔造厚元琇,而韩滉方领转运,奏国漕不可改。帝亦雅器滉,复以为江淮转运使。元琇嫉其刚,不可共事,因有隙。琇称疾罢,而滉为度支、诸道盐铁、转运使,于是崔造亦罢。滉遂劾琇常餫米淄青、河中,而李纳、怀光倚以构叛,贬琇雷州司户参军,寻赐死。
是时,汴宋节度使春夏遣官监汴水,察盗灌溉者。岁漕经底柱,覆者几半。河中有山号‘米堆’,运舟入三门,雇平陆人为门匠,执标指麾,一舟百日乃能上。谚曰:‘古无门匠墓。’谓皆溺死也。陕虢观察使李泌益凿集津仓山西迳为运道,属于三门仓,治上路以回空车,费钱五万缗,下路减半;又为入渭船,方五板,输东渭桥太仓米至凡百三十万石,遂罢南路陆运。其后诸道盐铁、转运使张滂复置江淮巡院。及浙西观察使李锜领使,江淮堰埭隶浙西者,增私路小堰之税,以副使潘孟阳主上都留后。李巽为诸道转运、盐铁使,以堰埭归盐铁使,罢其增置者。自刘晏后,江淮米至渭桥寖减矣,至巽乃复如晏之多。
初,扬州疏太子港、陈登塘,凡三十四陂,以益漕河,辄复堙塞。淮南节度使杜亚乃濬渠蜀冈,疏句城湖、爱敬陂,起堤贯城,以通大舟。河益庳,水下走淮,夏则舟不得前。节度使李吉甫筑平津堰,以泄有余,防不足,漕流遂通。然漕益少,江淮米至渭桥者才二十万斛。诸道盐铁、转运使卢坦籴以备一岁之费,省冗职八十员。自江以南,补署皆剸属院监,而漕米亡耗于路颇多。刑部侍郎王播代坦,建议米至渭桥五百石亡五十石者死。其后判度支皇甫镈议万斛亡三百斛者偿之,千七百斛者流塞下,过者死;盗十斛者流,三十斛者死。而覆船败挽,至者不得十之四五。部吏舟人相挟为奸,榜笞号苦之声闻于道路,禁锢连岁,赦下而狱死者不可胜数。其后贷死刑,流天德五城,人不畏法,运米至者十亡七八。盐铁、转运使柳公绰请如王播议加重刑。大和初,岁旱河涸,掊沙而进,米多耗,抵死甚众,不待复奏。
奏、汉时故漕兴成堰,东达永丰仓,咸阳县令韩辽请疏之,自咸阳抵潼关三百里,可以罢车挽之劳。宰相李固言以为非时,文宗曰:‘苟利于人,阴阳拘忌,非朕所顾也。’议遂决。堰成,罢挽车之牛以供农耕,关中赖其利。
故事,州县官充纲,送轻货四万,书上考。开成初,为长定纲,州择清彊官送两税,至十万迁一官,往来十年者授县令。江淮钱积河阴,转输岁费十七万余缗,行纲多以盗抵死。判度支王彦威置县递群畜万三千三百乘,使路傍民养以取佣,日役一驿,省费甚博。而宰相亦以长定纲命官不以材,江淮大州,岁授官者十余人,乃罢长定纲,送五万者书上考,七万者减一选,五十万减三选而已。及户部侍郎裴休为使,以河濒县令董漕事,自江达渭,运米四十万石。居三岁,米至渭桥百二十万石。
凡漕达于京师而足国用者,大略如此。其他州、县、方镇,漕以自资,或兵所征行,转运以给一时之用者,皆不足纪。
唐开军府以捍要冲,因隙地置营田,天下屯总九百九十二。司农寺每屯三十顷,州、镇诸军每屯五十顷。水陆腴瘠、播殖地宜与其功庸烦省、收率之多少,皆决于尚书省。苑内屯以善农者为屯官、屯副,御史巡行莅输。上地五十亩,瘠地二十亩,稻田八十亩,则给牛一。诸屯以地良薄与岁之丰凶为三等,具民田岁获多少,取中熟为率。有警,则以兵若夫千人助收。隶司农者,岁三月,卿、少卿循行,治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进之。岁以仲春籍来岁顷亩、州府军镇之远近,上兵部,度便宜遣之。开元二十五年,诏屯官叙功以岁丰凶为上下。镇戍地可耕者,人给十亩以供粮。方春,屯官巡行,谪作不时者。天下屯田收谷百九十余万斛。
初,度支岁市粮于北都,以赡振武、天德、灵武、盐、夏之军,费钱五六十万缗,溯河舟溺甚众。建中初,宰相杨炎请置屯田于丰州,发关辅民凿陵阳渠以增溉。京兆尹严郢尝从事朔方,知其利害,以为不便,疏奏不报。郢又奏:‘五城旧屯,其数至广,以开渠之粮贷诸城,约以冬输;又以开渠功直布帛先给田者,据估转谷。如此则关辅免调发,五城田辟,比之浚渠利十倍也。’时杨炎方用事,郢议不用,而陵阳渠亦不成。然振武、天德良田,广袤千里。
元和中,振武军饥,宰相李绛请开营田,可省度支漕运及绝和籴欺隐。宪宗称善,乃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起代北,垦田三百顷,出赃罪吏九百余人,给以耒耜、耕牛,假种粮,使偿所负粟,二岁大熟。因募人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亩,就高为堡,东起振武,西逾云州,极于中受降城,凡六百余里,列栅二十,垦田三千八百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省度支钱二千余万缗。重华入朝,奏请益开田五千顷,法用人七千,可以尽给五城。会李绛已罢,后宰相持其议而止。宪宗末,天下营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又以瘠地易上地,民间苦之。穆宗即位,诏还所易地,而耕以官兵。耕官地者,给三之一以终身。
灵武、邠宁,土广肥而民不知耕。大和末,王起奏立营田。后党项大扰河西,邠宁节度使毕𫍯亦募士开营田,岁收三十万斛,省度支钱数百万缗。
贞观、开元后,边土西举高昌、龟兹、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缘边数十州戍重兵,营田及地租不足以供军,于是初有和籴。牛仙客为相,有彭果者献策广关辅之籴,京师粮禀益羡,自是玄宗不复幸东都。天宝中,岁以钱六十万缗赋诸道和籴,斗增三钱,每岁短递输京仓者百余万斛。米贱则少府加估而籴,贵则贱价而粜。
贞元初,吐蕃劫盟,召诸道兵十七万戍边。关中为吐蕃蹂躏者二十年矣,北至河曲,人户无几,诸道戍兵月给粟十七万斛,皆籴于关中。宰相陆贽以‘关中谷贱,请和籴,可至百余万斛。计诸县船车至太仓,谷价四十有余,米价七十,则一年和籴之数当转运之二年,一斗转运之资当和籴之五斗。减转运以实边,存转运以备时要。江淮米至河阴者罢八十万斛,河阴米至太原仓者罢五十万,太原米至东渭桥者罢二十万。以所减米粜江淮水菑州县,斗减时五十以救乏。京城东渭桥之籴,斗增时三十以利农。以江淮粜米及减运直市绢帛送上都。’帝乃命度支增估籴粟三十三万斛,然不能尽用贽议。宪宗即位之初,有司以岁丰熟,请畿内和籴。当时府、县配户督限,有稽违则迫蹙鞭挞,甚于税赋,号为和籴,其实害民。

小黑屋|手机版|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