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
來源: 漢川草廬 作者: 漢川草廬 南史 資料來源:中國文化研究院
【南史】共有八十卷,為唐代李延壽所撰。李延壽,字遐齡,隴西(今甘肅臨洮南)人,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貞觀年中,官職升至崇賢館學士,並因參與【晉書】、【隋書】、【五代史志】(即【隋書】十志)的編撰,再升官為符璽郎、兼修國史。
李延壽的父親李大師仿【吳越春秋】體例,以編年體撰寫南、北朝史,李大師死後,李延壽改用紀傳體續修,刪補南朝宋、齊、梁、陳四書而寫成【南史】,包括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其中刪減【宋書】較多,補充【梁書】為多,敘事簡潔明了。但其刪補亦有不當之處,如刪掉了梁朝范縝的【神滅論】,以及增補了一些宣揚天命鬼神的怪異謠讖等內容。【南史】也增補了許多有價值的史料,因而與南朝四書可互相補充,但不可互相取代。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南史】,唐朝李延壽撰。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永初元年(420),下迄陳禎明三年(589)。記南朝宋、齊、梁、陳四比一百七十年史事。記載南朝歷史。【南史】與【北史】是唐初史家李延壽的作品。他撰寫這兩部書是為了「追終先志」,繼承父親李大師(570-628)未完成的事業。
卷一‧宋本紀上第一 | 卷二‧宋本紀中第二 | 卷三‧宋本紀下第三 | 卷四‧齊本紀上第四 | 卷五‧齊本紀下第五 | 卷六‧梁本紀上第六 | 卷七‧梁本紀中第七 | 卷八‧梁本紀下第八 | 卷九‧陳本紀上第九 | 卷十‧陳本紀下第十 | 卷十一‧列傳第一 后妃上 | 卷十二‧列傳第二 后妃下 | 卷十三‧列傳第三 宋宗室及諸王上 | 卷十四‧列傳第四 宋宗室及諸王下 | 卷十五‧列傳第五 | 卷十六‧列傳第六 | 卷十七‧列傳第七 | 卷十八‧列傳第八 | 卷十九‧列傳第九 | 卷二十‧列傳第十 | 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一 | 卷二十二‧列傳第十二 | 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三 | 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四 | 卷二十五‧列傳第十五 | 卷二十六‧列傳第十六 | 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七 | 卷二十八‧列傳第十八 | 卷二十九‧列傳第十九 | 卷三十‧列傳第二十 | 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一 | 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二 | 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三 | 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四 | 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五 | 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六 | 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七 | 卷三十八‧列傳第二十八 | 卷三十九‧列傳第二十九 | 卷四十‧列傳第三十 | 卷四十一‧列傳第三十一 齊宗室 | 卷四十二‧列傳第三十二 齊高帝諸子上 | 卷四十三‧列傳第三十三 齊高帝諸子下 | 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四 | 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五 | 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六 | 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七 | 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八 | 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九 | 卷五十‧列傳第四十 | 卷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一 梁宗室上 | 卷五十二‧列傳第四十二 梁宗室下 | 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三 | 卷五十四‧列傳第四十四 | 卷五十五‧列傳第四十五 | 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六 | 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七 | 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八 | 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九 | 卷六十‧列傳第五十 | 卷六十一‧列傳第五十一 | 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 | 卷六十三‧列傳第五十三 | 卷六十四‧列傳第五十四 | 卷六十五‧列傳第五十五 陳宗室諸王 | 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六 | 卷六十七‧列傳第五十七 | 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八 | 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九 | 卷七十‧列傳第六十 循吏 | 卷七十一‧列傳第六十一 儒林 | 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二 文學 | 卷七十三‧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 | 卷七十四‧列傳第六十四 孝義下 | 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五 隱逸上 | 卷七十六‧列傳第六十六 隱逸下 | 卷七十七‧列傳第六十七 恩幸 | 卷七十八‧列傳第六十八 夷貊上 | 卷七十九‧列傳第六十九 夷貊下 | 卷八十‧列傳第七十 賊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