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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延章

[二十四史] 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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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志第二十  五行一 昔八卦兆而天人之理著,九疇序而帝王之應明。雖可以知從德獲自天之祐,違道陷神聽之罪,然未詳舉徵效,備考幽明,雖時列鼎雉庭穀之異,然而未究者衆矣。至於鑑悟後王,多有所闕。故仲尼作春秋,具書祥眚,以驗行事。是則九疇陳其義於前,春秋列其效於後也。逮至伏生創紀大傳,五行之體始詳;劉向廣演洪範,休咎之文益備。故班固斟酌經、傳,詳紀條流,誠以一王之典,不可獨闕故也。夫天道雖無聲無臭,然而應若影響,天人之驗,理不可誣。司馬彪纂集光武以來,以究漢事;王沈魏書志篇闕,凡厥災異,但編帝紀而已。自黃初以降,二百餘年,覽其災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規沓矩,不謬前說。又高堂隆、郭景純等,據經立辭,終皆顯應。闕而不序,史體將虧。今自司馬彪以後,皆撰次論序,斯亦班固遠采春秋,舉遠明近之例也。又按言之不從,有介蟲之孽,劉歆以為毛蟲;視之不明,有蠃蟲之孽,劉歆以為羽蟲。按月令,夏蟲羽,秋蟲毛,宜如歆說,是以舊史從之。五行精微,非末學所究。凡已經前議者,並即其言以釋之;未有舊說者,推準事理,以俟來哲。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姦謀,則木不曲直,謂木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時則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班固曰:「蓋工匠為輪矢者多傷敗,及木為變怪。」皆為不曲直也。
木不曲直
魏文帝黃初六年正月,雨,木冰。按劉歆說,木不曲直也。劉向曰:「冰者陰之盛,木者少陽,貴臣象也。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殺太守徐質,據郡反,多所脅略,并聚亡命。遣二校尉與青州刺史共討平之。太守,古之諸侯,貴臣有害之應也。一說以木冰為甲兵之象。是歲,既討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將以舟師征吳,戎卒十餘萬,連旍數百里,臨江觀兵。
晉元帝太興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後二年,周顗、戴淵、刁協、劉隗皆遇害,與春秋同事,是其應也。一曰,是後王敦攻京師,又其象也。
晉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是年,殷浩北伐,明年,軍敗,十年,廢黜。又曰,荀羨、殷浩北伐,桓溫入關之象也。
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明年二月,王恭為北蕃;八月,庾楷為西蕃;九月,王國寶為中書令,尋加領軍將軍;十七年殷仲堪為荊州。雖邪正異規,而終同摧滅,是其應也。一曰,苻堅雖敗,關、河未一,丁零鮮卑,侵略司、兗,竇揚勝扇逼梁、雍,兵役不已,又其象也。
吳孫亮建興二年,諸葛恪征淮南,行後,所坐聽事棟中折。恪妄興徵役,奪民農時,作為邪謀,傷國財力,故木失其性,致毀折也。及旋師而誅滅,於周易又為棟橈之凶也。
晉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廟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太廟殿又陷,改作廟,築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營新廟,遠致名材,雜以銅柱。陳勰為匠,作者六萬人。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按地陷者,分離之象,梁折者,木不曲直也。孫盛曰:于時後宮殿有孽火,又廟梁無故自折。先是帝多不豫,益惡之。明年,帝崩,而王室頻亂,遂亡天下。
晉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穎使陸機率衆向京師,擊長沙王乂。軍始引而牙竿折,俄而戰敗,機被誅。穎尋奔潰,卒賜死。初,河間王顒謀先誅長沙,廢太子,立穎。長沙知之,誅其黨卞粹等,故穎來伐。機又以穎得遐邇心,將為漢之代王,遂委質於穎,為犯從之將。此皆姦謀之罰,木不曲直也。
王敦在武昌,鈴下儀仗生華如蓮花狀,五六日而萎落。此木失其性而為變也。干寶曰:「鈴閤,尊貴者之儀;鈴下,主威儀之官。今狂花生於枯木,又在鈴閤之間,言威儀之富,榮華之盛,皆如狂花之發,不可久也。」其後終以逆命,沒又加戮,是其應也。一說此花孽也,於周易為「枯楊生華」。
桓玄始篡,龍旂竿折。玄田獵出入,不絕昏夜,飲食恣奢,土水妨農,又多姦謀,故木失其性也。夫旂所以擬三辰,章著明也。旂竿之折,高明去矣。在位八十日而敗。
宋明帝泰始二年五月丙午,南琅邪臨沂黃城山道士盛道度堂屋一柱自然,夜光照室內。此木失其性也。或云木腐自光。
廢帝昇明元年,吳興餘杭舍亭禾蕈樹生李實。禾蕈樹,民間所謂胡頹樹。
貌不恭
魏文帝居諒闇之始,便數出遊獵,體貌不重,風尚通脫。故戴凌以直諫抵罪,鮑勛以迕旨極刑。天下化之,咸賤守節,此貌之不恭也。是以享國不永,後祚短促。春秋魯君居喪不哀,在慼而有嘉容,穆叔謂之不度,後終出奔。蓋同事也。
魏尚書鄧颺,行步弛縱,筋不束體,坐起傾倚,若無手足。此貌之不恭也。管輅謂之鬼躁。鬼躁者,凶終之徵。後卒誅死。
晉惠帝元康中,貴遊子弟相與為散髮õ身之飲,對弄婢妾。逆之者傷好,非之者負譏。希世之士,恥不與焉。蓋胡、翟侵中國之萌也。豈徒伊川之民,一被髮而祭者乎。
晉惠帝元康中,賈謐親貴,數入二宮,與儲君遊戲,無降下心。又嘗同弈棋爭道,成都王穎厲色曰:「皇太子,國之儲貳。賈謐何敢無禮!」謐猶不悛,故及於禍。
齊王冏既誅趙倫,因留輔政,坐拜百官,符敕臺府,淫醟專驕,不一朝覲。此狂恣不肅之容也。天下莫不高其功,而慮其亡也。冏終弗改,遂至夷滅。
太元中,人不復著帩頭。頭者,元首,帩者,令髮不垂,助元首為儀飾者也。今忽廢之,若人君獨立無輔,以至危亡也。其後桓玄篡位。
舊為屐者,齒皆達楄上,名曰「露卯」。太元中,忽不徹,名曰「陰卯」。其後多陰謀,遂致大亂。
晉安帝義熙七年,晉朝拜授劉毅世子。毅以王命之重,當設饗宴親,請吏佐臨視。至日,國僚不重白,默拜於廄中。王人將反命,毅方知,大以為恨,免郎中令劉敬叔官。識者怪焉。此墮略嘉禮,不肅之妖也。
陳郡謝靈運有逸才,每出入,自扶接者常數人。民間謠曰「四人挈衣裙,三人捉坐席」是也。此蓋不肅之咎,後坐誅。
宋明帝泰始中,幸臣阮佃夫勢傾朝廷,室宇豪麗,車服鮮明,乘車常偏向一邊,違正立執綏之體。時人多慕效。此亦貌不恭之失也。時偏左之化行,方正之道廢矣。
後廢帝常單騎遊遨,出入市里營寺,未嘗御輦。終以殞滅。
恒雨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數大雨,多暴雷電,非常,至殺鳥雀。案楊阜上疏,此恒雨之罰也。時帝居喪不哀,出入弋獵無度,奢侈繁興,奪民農時,故木失其性而恒雨為災也。
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餘日,伊、洛、河、漢皆溢,歲以凶饑。
孫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電;乙卯,雪,大寒。案劉歆說,此時當雨而不當大,大雨,恒雨之罰也。於始震電之明日而雪大寒,又恒寒之罰也。劉向以為既已震電,則雪不當復降,皆失時之異也。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臣將起。先震電而後雪者,陰見間隙,起而勝陽。逆殺之禍將及也。亮不悟,尋見廢。此與春秋魯隱同也。
晉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沁水同時並溢,流四千九百餘家,殺二百餘人,沒秋稼千三百六十餘頃。晉武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國暴雨,害豆麥。太康五年九月,南安霖雨暴雪,折樹木,害秋稼;魏郡、淮南、平原雨水,傷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縣霖雨暴水,霜傷秋稼。
晉惠帝永寧元年十月,義陽、南陽、東海霖雨,淹害秋麥。
晉成帝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荊州之長沙攸、醴陵、武陵之龍陽三縣,雨水浮漂屋室,殺人,傷損秋稼。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六月,京邑連雨百餘日,大水。
孝武帝大明元年正月,京邑雨水。
大明五年七月,京邑雨水。
大明八年八月,京邑雨水。
明帝太始二年六月,京邑雨水。
順帝昇明三年四月乙亥,吳郡桐廬縣暴風雷電,揚砂折木,水平地二丈,流漂居民。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資財乏匱,始擬古皮弁,裁縑帛為白帢,以易舊服。傅玄曰:「白乃軍容,非國容也。」干寶以為縞素,凶喪之象,帢,毀辱之言也。蓋革代之後,攻殺之妖也。初為白帢,橫縫其前以別後,名之曰「顏」,俗傳行之。至晉永嘉之間,稍去其縫,名「無顏帢」。而婦人束髮,其緩彌甚,紒之堅不能自立,髮被于額,目出而已。無顏者,愧之言也;覆額者,慚之貌;其緩彌甚,言天下忘禮與義,放縱情性,及其終極,至乎大恥也。永嘉之後,二帝不反,天下愧焉。魏明帝著繡帽,被縹紈半袖,嘗以見直臣楊阜。阜諫曰:「此於禮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縹,非禮之色,褻服不貳。今之人主,親御非法之章,所謂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沒而祿去王室,後嗣不終,遂亡天下。
魏明帝景初元年,發銅鑄為巨人二,號曰「翁仲」。置之司馬門外。案古長人見,為國亡;長狄見臨洮,為秦亡之禍。始皇不悟,反以為嘉祥,鑄銅人以象之。魏法亡國之器,而於義竟無取焉。蓋服妖也。
魏尚書何晏,好服婦人之服。傅玄曰:「此服妖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內外也。大雅云:「玄袞赤舄,鉤膺鏤鍚。」歌其文也。小雅云:「有嚴有翼,共武之服。」詠其武也。若內外不殊,王制失敘,服妖既作,身隨之亡。末嬉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婦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吳婦人之修容者,急束其髮,而劘角過于耳。蓋其俗自操束大急,而廉隅失中之謂也。故吳之風俗,相驅以急,言論彈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喪者,往往有致毀以死。諸葛患之,著正交論,雖不可以經訓整亂,蓋亦救時之作也。孫休後,衣服之制,上長下短,又積領五六而裳居一二。干寶曰:「上饒奢,下儉逼,上有餘下不足之妖也。」至孫皓,果奢暴恣情於上,而百姓彫困於下,卒以亡國。是其應也。
晉興後,衣服上儉下豐,著衣者皆厭蓋裙。君衰弱,臣放縱,下掩上之象也。陵遲至元康末,婦人出兩襠,加乎脛之上,此內出外也。為車乘者,苟貴輕細,又數變易其形,皆以白篾為純,古喪車之遺象。乘者,君子之器,蓋君子立心無恒,事不崇實也。干寶曰:「及晉之禍,天子失柄,權制寵臣,下掩上之應也。永嘉末,六宮才人,流徙戎、翟,內出外之應也。及天下亂擾,宰輔方伯,多負其任,又數改易,不崇實之應也。」
晉武帝泰始後,中國相尚用胡床、貊盤,及為羌煮、貊炙。貴人富室,必置其器,吉享嘉會,皆此為先。太康中,天下又以氈為頭及絡帶、衿口。百姓相戲曰,中國必為胡所破也。氈產於胡,而天下以為頭、帶身、衿口,胡既三制之矣,能無敗乎。干寶曰:「元康中,氐、羌反,至于永嘉,劉淵、石勒遂有中都。自後四夷迭據華土,是其應也。」
晉武帝太康後,天下為家者,移婦人於東方,空萊北庭,以為園囿。干寶曰:「夫王朝南向,正陽也;后北宮,位太陰也;世子居東宮,位少陽也。今居內於東,是與外俱南面也。亢陽無陰,婦人失位而干少陽之象也。賈后讒戮愍懷,俄而禍敗亦及。」
昔初作履者,婦人圓頭,男子方頭。圓者,順從之義,所以別男女也。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此去其圓從,與男無別也。
太康之中,天下為晉世寧之舞,手接杯槃反覆之,歌曰:「晉世寧,舞杯槃。」夫樂生人心,所以觀事。故記曰:「總干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又曰:「其治民勞者,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舞行綴近。今接杯槃於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杯槃者,酒食之器也,而名曰晉世寧者,言晉世之士,偷苟於酒食之間,而其知不及遠,晉世之寧,猶杯槃之在手也。」
晉惠帝元康中,婦人之飾有五兵佩,又以金、銀、玳瑁之屬為斧、鉞、戈、戟,以當笄闕。干寶曰:「男女之別,國之大節,故服物異等,贄幣不同。今婦人而以兵器為飾,又妖之大也。遂有賈后之事,終以兵亡天下。」
元康中,婦人結髮者,既成,以繒急束其環,名曰擷子紒。始自中宮,天下化之。其後賈后果害太子。
元康中,天下始相倣為 3ba7.gif 其頭者,尤便用也。必傍柱掖者,傍救之象也。王室多故,而元帝以蕃臣樹德東方,維持天下,柱掖之應也。至社稷無主,海內歸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獨立之應也。
元康末至太安間,江、淮之域,有敗編自聚于道,多者或至四五十量。干寶嘗使人散而去之,或投林草,或投坑谷。明日視之,悉復如故。民或云見狸銜而聚之,亦未察也。寶說曰:「夫編者,人之賤服,最處于下,而當勞辱,下民之象也。敗者,疲斃之象也。道者,地理四方,所以交通王命所由往來也。故今敗編聚於道者,象下民罷病,將相聚為亂,絕四方而壅王命之象也。在位者莫察。太安中,發壬午兵,百姓嗟怨。江夏男子張昌遂首亂荊楚,從之者如流。於是兵革歲起,天下因之,遂大破壞。此近服妖也。」
晉孝懷永嘉以來,士大夫竟服生箋單衣。遠識者怪之,竊指擿曰:「此則古者繐衰之布,諸侯大夫所以服天子也。今無故畢服之,殆有應乎?」其後愍、懷晏駕,不獲厥所。
晉元帝太興以來,兵士以絳囊縛紒。紒在首,莫上焉。周易乾為首,坤為囊。坤,臣道也。晉金行,赤火色,金之賊也。以朱囊縛紒,臣道上侵之象也。到永昌元年,大將軍王敦舉兵內攻,六軍散潰。
舊為羽扇,柄刻木,象其骨形,羽用十,取全數也。晉中興初,王敦南征,始改為長柄下出,可捉,而減其羽用八。識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創為長柄者,執其柄制羽翼也。以十改八者,將以未備奪已備也。」是時為衣者,又上短,帶至于掖;著帽者,以帶縛項。下逼上,上無地也。下袴者,直幅為口無殺,下大失裁也。尋有兵亂,三年而再攻京師。
晉海西初嗣位,迎官忘設豹尾。識者以為不終之象,近服妖也。
晉司馬道子於府北園內為酒鑪列肆,使姬人酤鬻酒肴,如裨販者,數遊其中,身自買易,因醉寓寢,動連日夜。漢靈帝嘗若此。干寶以為:「君將失位,降在皁隸之象也。」道子卒見廢徙,以庶人終。
桓玄篡立,殿上施絳綾帳,鏤黃金為顏,四角金龍,銜五色羽葆流蘇。群下竊相謂曰:「頗類輀車。」此服妖也。
晉末皆冠小冠,而衣裳博大,風流相倣,輿臺成俗。識者曰:「此禪代之象也。」永初以後,冠還大云。
宋文帝元嘉六年,民間婦人結髮者,三分髮,抽其鬟直向上,謂之「飛天紒」。始自東府,流被民庶。時司徒彭城王義康居東府,其後卒以陵上徙廢。
孝武帝世,豫州刺史劉德願善御車,世祖嘗使之御畫輪,幸太宰江夏王義恭第。德願挾牛杖催世祖云:「日暮宜歸!」又求益僦車。世祖甚歡。此事與漢靈帝西園蓄私錢同也。
孝武世,幸臣戴法興權亞人主,造圓頭履,世人莫不效之。其時圓進之俗大行,方格之風盡矣。
明帝初,司徒建安王休仁統軍赭圻,制烏紗帽,反抽帽裙,民間謂之「司徒狀」,京邑翕然相尚。休仁後果以疑逼致禍。
龜孽
晉惠帝永熙初,衛瓘家人炊飯,墮地,盡化為螺,出足起行。螺,龜類,近龜孽也。干寶曰:「螺被甲,兵象也。於周易為離,離為戈兵。」明年,瓘誅。
雞禍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有雌雞變為雄,不鳴不將。干寶曰:「是歲,晉宣帝平遼東,百姓始有與能之議,此其象也。」然晉三后並以人臣終,不鳴不將,又天意也。
晉惠帝元康六年,陳國有雞生雄雞無翅,既大,墜坑而死。王隱曰:「雄,胤嗣象,坑地事為母象,賈后誣殺愍懷,殆其應也。」
晉惠帝太安中,周玘家有雌雞逃承霤中,六七日而下,奮翼鳴將,獨毛羽不變。其後有陳敏之事。敏雖控制江表,終無綱紀文章,殆其象也。卒為玘所滅。雞禍見玘家,又天意也。
晉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有雌雞化為雄。天戒若曰:「雌化為雄,臣陵其上。」其後王敦再攻京師。
晉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廣陵高平閻嵩家雄雞,生無右翅;彭城到象之家雞,無右足。京房易傳曰:「君用婦人言,則雞生妖。」
晉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琅邪王道子家青雌雞化為赤雄,不鳴不將。後有桓玄之事,具如其象。
隆安四年,荊州有雞生角,角尋墮落。是時桓玄始擅西夏,狂慢不肅,故有雞禍。角,兵象;尋墮落者,暫起不終之妖也。
晉安帝元興二年,衡陽有雌雞化為雄,八十日而冠萎。衡陽,桓玄楚國封略也。後篡位八十日而敗,徐廣以為玄之象也。
宋文帝元嘉十二年,華林園雌雞漸化為雄。後孝武即位,皇太后令行于外,亦猶漢宣帝時,雌雞為雄,至哀帝時,元后與政也。
明帝泰始中,吳興東遷沈法符家雞有四距。
青眚青祥
晉武帝咸寧元年八月丁酉,大風折太社樹,有青氣出焉。此青祥也。占曰:「東莞當有帝者。」明年,元帝生。是時帝大父武王封東莞,由是徙封琅邪。孫盛以為中興之表。晉室之亂,武帝子孫無孑遺,社樹折之應,又恒風之罰也。
晉惠帝元康中,洛陽南山有虻作聲曰:「韓屍屍。」識者曰:「韓氏將死也。言屍屍者,盡死意也。」其後韓謐誅而韓族殲焉。此青祥也。
金沴木
魏文帝黃初七年正月,幸許昌。許昌城南門無故自崩,帝心惡之,遂不入,還洛陽。此金沴木,木動也。五月,宮車晏駕。京房易傳曰:「上下咸悖,厥妖城門壞。」
晉元帝太興二年六月,吳郡米廩無故自壞。是歲大饑,死者數千。
晉明帝太寧元年,周筵自歸王敦,既立宅宇,而所起五間六架,一時躍出墮地,餘桁猶亙柱頭。此金沴木也。明年五月,錢鳳謀亂,遂族滅筵,而湖熟尋亦為墟矣。
晉安帝元興元年正月丙子,司馬元顯將西討桓玄,建牙揚州南門,其東者難立,良久乃正。近沴妖也。尋為桓玄所禽。
元興三年五月,樂賢堂壞。天意若曰,安帝嚚眊,不及有樂賢之心,故此堂見沴也。
晉安帝義熙九年五月乙酉,國子聖堂壞。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劉斌為吳郡,郡堂屋西頭鴟尾無故落地,治之未畢,東頭鴟尾復落。頃之,斌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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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一‧志第二十一  五行二 五行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謂金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僭,厥罰恒暘,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介蟲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痾,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蟲,劉歆傳以為毛蟲。
金不從革
魏世張掖石瑞,雖是晉氏之符命,而於魏為妖。好攻戰,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劉歆以為金石同類,石圖發非常之文,此不從革之異也。晉定大業,多敝曹氏,石瑞文「大討曹」之應也。
魏明帝青龍中,盛修宮室,西取長安金狄,承露槃折,聲聞數十里,金狄泣,於是因留霸城。此金失其性而為異也。
吳時,歷陽縣有巖穿似印,咸云「石印封發,天下太平」。孫皓天璽元年印發。又陽羨山有石穴,長十餘丈。皓初修武昌宮,有遷都之意。是時武昌為離宮。班固云:「離宮與城郭同占。」飾城郭之謂也。寶鼎三年,皓出東關,遣丁奉至合肥;建衡三年,皓又大舉出華里。侵邊境之謂也。故令金失其性,卒面縛而吳亡。
晉惠帝永興元年,成都伐長沙,每夜戈戟鋒有火光如縣燭。此輕民命,好攻戰,金失其性而為變也。天戒若曰,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成都不悟,終以敗亡。
晉懷帝永嘉元年,項縣有魏豫州刺史賈逵石碑,生金可采。此金不從革而為變也。五月,汲桑作亂,群寇飆起。
晉清河王覃為世子時,所佩金鈴忽生起如粟者。康王母疑不祥,毀棄之。及後為惠帝太子,不終于位,卒為司馬越所殺。
晉元帝永昌元年,甘卓將襲王敦,既而中止。及還家,多變怪,照鏡不見其頭。此金失其性而為妖也。尋為敦所襲,遂夷滅。
石虎時,鄴城鳳陽門上金鳳皇二頭,飛入漳河。
晉海西太和中,會稽山陰縣起倉,鑿地得兩大船,滿中錢,錢皆輪文大形。時日向莫,鑿者馳以告官。官夜遣防守甚嚴。至明旦,失錢所在,唯有船存,視其狀,悉有錢處。
晉安帝義熙初,東陽太守殷仲文照鏡不見其頭,尋亦誅翦,占與甘同。
宋後廢帝元徽四年,義熙、晉陵二郡,並有霹靂車墜地,如青石,草木燋死。
言之不從
魏齊王嘉平初,東郡有訛言云,白馬河出妖馬,夜過官牧邊鳴呼,衆馬皆應。明日見其跡,大如斛,行數里,還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馬,兗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聞此言,遂與王淩謀共立之。遣人謂曰:「天下事未可知,願王自愛。」彪答曰:「知厚意。」事泄,淩、愚被誅,彪賜死。此言不從之罰也。詩云:「民之訛言,寧莫之懲。」
劉禪嗣位,譙周引晉穆侯、漢靈帝命子事譏之曰:「先主諱備,其訓具也。後主諱禪,其訓授也。若言劉已具矣,當授與人,甚於穆侯、靈帝之祥也。」蜀果亡,此言之不從也。
劉備卒,劉禪即位,未葬,亦未踰月,而改元為建興。此言之不從也。習鑿齒曰:「禮,國君即位踰年而後改元者,緣臣子之心,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也。今可謂亟而不知禮矣。君子是以知蜀之不能東遷也。」後又降晉。吳孫亮、晉惠帝、宋元凶亦然。亮不終其位,惠帝號令非己,元凶尋誅。言不從也。
魏太和中,姜維歸蜀,失其母。魏人使其母手書呼維令反,并送當歸以譬之。維報書曰:「良田百頃,不計一畝。但見遠志,無有當歸。」維卒不免。
魏明帝景初元年,有司奏帝為烈祖,與太祖、高祖並為不毀之廟。從之。按宗廟之制,祖宗之號,皆身沒名成,乃正其禮。故雖功赫天壤,德邁前王,未有豫定之典。此蓋言之不從,失之甚者也。後二年而宮車晏駕,於是統微政逸。
吳孫休世,烏程民有得困疾,及差,能以響言者,言於此而聞於彼。自其所聽之,不覺其聲之大也;自遠聽之,如人對言,不覺聲之自遠來也。聲之所往,隨其所向,遠者不過十數里。其鄰人有責息於外,歷年不還。乃假之使為責讓,懼以禍福,負物者以為鬼神,即傾倒畀之。其人亦不自知所以然也。言不從之咎也。
魏世起安世殿,晉武帝後居之。安世,武帝字也。
晉武帝每延群臣,多說平生常事,未嘗及經國遠圖。此言之不從也。何曾謂子遵曰:「國家無貽厥之謀,及身而已,後嗣其殆乎,此子孫之憂也。」自永熙後,王室漸亂。永嘉中,天下大壞。及何綏以非辜被誅,皆如曾言。
趙王倫廢惠帝於金墉城,改號金墉為永安宮。帝尋復位而倫誅。
晉惠帝永興元年,詔廢太子覃還為清河王,立成都王穎為皇太弟,猶加侍中,大都督,領丞相,備九錫,封二十郡,如魏王故事。案周禮,傳國以胤不以勳,故雖公旦之聖,不易成王之嗣。所以遠絕覬覦,永壹宗祧。後代遵履,改之則亂。今擬非其實,僭差已甚。且既為國副,則不應復開封土,兼領庶職。此言之不從,進退乖爽。故帝既播越,穎亦不終,是其咎也。後猶不悟,又立懷帝為皇太弟。懷終流弒,不永厥祚,又其應也。語曰:「變古易常,不亂則亡。」此之謂乎。
晉惠帝太安中,周玘於陽羨起宅,始成,而邊戶有聲如人嘆吒者。玘亡後,家誅滅。此近言不從也。
晉元帝太興四年,吳郡民訛言有大蟲在紵中及樗樹上,嚙人即死。晉陵民又言曰,見一老女子居市,被髮從肆人乞飲,自言:「天帝令我從水門出,而我誤由蟲門。若還,天帝必殺我。如何?」於是百姓共相恐動,云死者已十數也。西及京都,諸家有樗紵者,伐去之。無幾自止。
晉元帝永昌元年,寧州刺史王遜遣子澄入質,將渝、濮雜夷數百人。京邑民忽訛言寧州人大食人家小兒,親有見其蒸煮滿釜甑中者。又云失兒皆有主名,婦人尋道,拊心而哭。於是百姓各禁錄小兒,不得出門。尋又言已得食人之主,官當大航頭大杖考竟。而日有四五百人晨聚航頭,以待觀行刑。朝廷之士相問者,皆曰信然,或言郡縣文書已上。王澄大懼,檢測之,事了無形,民家亦未嘗有失小兒者,然後知其訛言也。此二事,干寶云「未之能論」。
永昌二年,大將軍王敦下據姑孰。百姓訛言行蟲病,食人大孔,數日入腹,入腹則死。治之有方,當得白犬膽以為藥。自淮、泗遂及京都,數日之間,百姓驚擾,人人皆自云已得蟲病。又云,始在外時,當燒鐵以灼之。於是翕然被燒灼者十七八矣。而白犬暴貴,至相請奪,其價十倍。或有自云能行燒鐵者,賃灼百姓,日得五六萬,憊而後已。四五日漸靜。說曰,夫裸蟲人類,而人為之主,今云蟲食人,言本同臭類而相殘賊也。自下而上,斯其逆也。必入腹者,言害由中不由外也。犬有守禦之性,白者金色,而膽用武之主也。帝王之運,五霸會於戌,戌主用兵。金者晉行,火燒鐵以治疾者,言必去其類而來,火與金合德,共治蟲害也。案中興之際,大將軍本以腹心受伊、呂之任,而元帝末年,遂攻京邑,明帝諒闇,又有異謀。是以下逆上,腹心內爛也。及錢鳳、沈充等逆兵四合,而為王師所挫,踰月而不能濟。北中郎將劉遐及淮陵內史蘇峻率淮、泗之衆以救朝廷,故其謠言首作於淮、泗也。朝廷卒以弱制強,罪人授首,是用白犬膽可救之效也。
晉海西時,庾晞四五年中,喜為挽歌,自搖大鈴為唱,使左右齊和。又燕會,輒令倡妓作新安人歌舞離別之辭,其聲悲切。時人怪之,後亦果敗。
晉海西公太和以來,大家婦女,緩鬢傾髻,以為盛飾。用髮既多,不恒戴。乃先作假髻,施於木上,呼曰「假頭」。人欲借,名曰「借頭」。遂布天下。自此以來,人士多離事故,或亡失頭首,或以草木為之。假頭之言,此其先兆也。
晉孝武太元中,立內殿名曰清暑,少時而崩。時人曰,「清暑」者,反言楚聲也。果有哀楚之聲。有人曰:「非此之謂,豈可極言乎。讖云,代晉者楚,其在茲乎?」及桓玄篡逆,自號曰楚。
太元中,小兒以兩鐵相打於土中,名曰「鬥族」。後王國寶、王孝伯一姓之中,自相攻擊也。
桓玄出鎮南州,立齋名曰蟠龍。後劉毅居此齋。蟠龍,毅小字也。
桓玄初改年為大亨,遐邇讙言曰:「二月了。」故義謀以仲春發也。玄篡立,又改年為建始,以與趙王倫同,又易為永始。永始,復是王莽受封之年也。始徙司馬道子于安成,晉主遜位,出永安宮,封晉主為平固王,琅邪王德文為石陽公,並使住尋陽城。識者皆以為言不從之妖也。厥咎僭。
晉興,何曾薄太官御膳,自取私食,子劭又過之,而王愷又過劭。王愷、羊琇之疇,盛致聲色,窮珍極麗。至元康中,夸恣成俗,轉相高尚,石崇之侈,遂兼王、何而儷人主矣。崇既誅死,天下尋亦淪喪。僭踰之咎也。
恒暘
魏明帝太和二年五月,大旱。元年以來,崇廣宮府之應也。又是春,晉宣帝南禽孟達,置二郡;張郃西破諸葛亮,斃馬謖。亢陽自大,又其應也。京房易傳曰:「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其旱陰雲不雨,變而赤煙四際。衆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飛禽。上緣求妃,茲謂僭。其旱三月大溫亡雲。君高臺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數有火災。庶位踰節,茲謂僭。其旱澤物枯,為火所傷。」
太和五年三月,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是春,諸葛亮寇天水,晉宣王距卻之,亢陽動衆。又是時三隅分據,衆出多過時也。春秋說曰:「傷二穀,謂之不雨。」
魏齊王正始元年二月,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去歲正月,明帝崩。二月,曹爽白嗣主,轉晉宣王為太傅,外示尊崇,內實欲令事先由己。是時宣王功蓋魏朝,欲德不用之應也。
魏高貴鄉公甘露三年正月,自去秋至此月旱。時晉文王圍諸葛誕,衆出過時之應也。初,壽春秋夏常雨潦,常淹城,而此旱踰年,城陷乃大雨。咸以為天亡。
吳孫亮五鳳二年,大旱,民饑。是歲閏月,魏將文欽以淮南衆數萬口來奔;孫峻又破魏將曹珍于高亭。三月,朱異襲安豐,不克。七月,城廣陵、東海二郡。十二月,以馮朝為監軍使者,督徐州諸軍,軍士怨叛。此亢陽自大,勞民失衆之罰也。其役彌歲,故旱亦竟年。
吳孫皓寶鼎元年春夏旱。是時皓遷都武昌,勞民動衆之應也。
晉武帝泰始七年五月閏月,旱,大雩。是春,孫皓出華里,大司馬望帥衆次于淮北。四月,北地胡寇金城西平,涼州刺史牽弘出戰,敗沒。
泰始八年五月,旱。是時帝納荀勗邪說,留賈充不復西鎮,而任愷稍疏,上下皆蔽之應也。又李憙、魯芝、李胤等並在散職,近欲德不用之謂也。
泰始九年,自正月旱,至于六月,祈宗廟社稷山川,癸未雨。去年九月,吳西陵督步闡據城來降,遣羊祜統楊肇等衆八萬救迎闡。十二月,陸抗大破肇軍,攻闡滅之。
泰始十年四月,旱。去年秋冬,采擇卿校諸葛沖等女,是春五十餘人入殿簡選。又取小將吏女數十人,母子號哭於宮中,聲聞于外,行人悲酸。是殆積陰生陽之應也。
晉武帝咸寧二年五月,旱,大雩,及社稷山川。至六月,乃澍雨。
晉武帝太康二年,自去冬旱,至此春平吳,亢陽動衆自大之應也。
太康三年四月,旱。乙酉,詔司空齊王攸與尚書、廷尉、河南尹錄訊繫囚,事從蠲宥。
太康五年六月,旱。此年正月,天陰,解而復合。劉毅上疏曰:「必有阿黨之臣,姦以事君者,當誅而不赦也。」帝不答。是時荀勗、馮紞僭作威福,亂朝尤甚。
太康六年三月,青、涼、幽、冀郡國旱。
太康六年六月,濟陰、武陵旱,傷麥。
太康七年夏,郡國十三旱。
太康八年四月,冀州旱。
太康九年夏,郡國三十三旱。
太康九年六月,扶風、始平、京兆、安定旱,傷麥。
太康十年二月,旱。
晉武帝太熙元年二月,旱。自太康以後,雖正人滿朝,不被親仗;而賈充、荀勗、楊駿、馮紞等,迭居要重。所以無年不旱者,欲德不用,上下皆蔽,庶位踰節之罰也。
晉惠帝元康元年七月,雍州大旱,殞霜疾疫。關中飢,米斛萬錢。
元康七年七月,秦雍二州大旱。故其年氐羌反叛,雍州刺史解系敗績。是年正月,周處、盧播等復敗,關西震亂。交兵彌歲,至是飢疫荐臻,戎、晉並困,朝廷不能振,詔聽相賣鬻。
元康七年九月,郡國五旱。
晉惠帝永寧元年,自夏及秋,青、徐、幽、并四州旱。是年春,三王討趙王倫,六旬之中,大小數十戰,死者十餘萬人。十二月,郡國十二又旱。
晉懷帝永嘉三年五月,大旱。襄平縣梁水淡淵竭,河、洛、江、漢皆可涉。是年三月,司馬越歸京都,遣兵入宮,收中書令繆播等九人殺之。此僭踰之罰也。又四方諸侯,多懷無君之心,劉淵、石勒、王彌、李雄之徒,賊害民命,流血成泥,又其應也。
永嘉五年,自去冬旱至此春。去歲十二月,司馬越棄京都,以大衆南出,多將王公朝士,及以行臺自隨,斥黜禁衛,代以國人。宮省蕭然,無復君臣之節矣。
晉陽秋云:「愍帝在西京,旱傷荐臻。」無注記年月也。
晉愍帝建武元年六月,揚州旱。去年十二月,淳于伯冤死,其年即旱,而太興元年六月又旱。干寶曰「殺伯之後旱三年」是也。案前漢殺孝婦則旱,後漢有囚亦旱,見謝見理,並獲雨澍,此其類也。班固曰:「刑罰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恒暘。」建武元年四月,麴允等悉衆禦寇。五月,祖逖攻譙。其冬,周訪討杜曾。又衆出之應也。
晉元帝太興四年五月,旱。是時王敦強僭之釁漸著。又去歲蔡豹、祖逖等,並有征役。
晉元帝永昌元年,大旱。是年三月,王敦有石頭之變,二宮陵辱,大臣誅死。僭踰無上,故旱尤甚也。
永昌元年閏十一月,京都大旱,川谷並竭。
晉明帝太寧三年,自春不雨,至于六月。去年秋,滅王敦,亢陽動衆自大之應也。
晉成帝咸和元年秋,旱。是時庾太后臨朝稱制,群臣奏事稱「皇太后陛下」。此婦人專王事,言不從而僭踰之罰也。與漢鄧太后同事。
咸和二年夏,旱。
咸和五年五月,旱。去年殄蘇峻之黨,此春又討郭默滅之。亢陽動衆之應也。
咸和六年四月,旱。去年八月,石勒遣郭敬寇襄陽,南中郎將周撫奔武昌。十月,李雄使李壽寇建平,建平太守楊謙奔宜都。此正月,劉徵略婁縣,於是起衆警備。
咸和八年七月,旱。
咸和九年,自四月不雨,至于八月。
晉成帝咸康元年六月,旱。是時成帝沖弱,不親萬機,內外之政,委之將相。此僭踰之罰,故連歲旱也。至四年,王導固讓太傅,復子明辟,是後不旱,殆其應也。時天下普旱,會稽餘姚特甚,米斗直五百,民有相鬻。
咸康二年三月,旱。
咸康三年六月,旱。
晉康帝建元元年五月,旱。是時宰相專政,方伯擅重兵,又與咸康初同事也。
晉穆帝永和元年五月,旱。有司奏依董仲舒術,徙市開水門,遣謁者祭太社。是時帝在繈抱,褚太后臨朝如明穆太后故事。
永和五年七月,不雨,至于十月。是年二月,征北將軍褚裒遣軍伐沛,納其民以歸。六月,又遣西中郎將陳逵進據壽陽,自以舟師二萬至于下邳,喪其前驅而還,逵亦退。
永和六年閏月,旱。是春,桓溫以大衆出夏口,上疏欲以舟軍北伐,朝廷駭之。蕭敬文盜涪,西蠻校尉采壽敗績。
晉穆帝升平三年十二月,大旱。此冬十月,北中郎將]曇帥萬餘人出高平,經略河、兗;又遣將軍諸葛悠以舟軍入河,敗績。西中郎將謝萬次下蔡,衆潰而歸。
升平四年十二月,大旱。
晉哀帝隆和元年夏,旱。是時桓溫強恣,權制朝廷,僭踰之罰也。又去年慕容恪圍冀州刺史呂護,桓溫出次宛陵,范汪、袁真並北伐,衆出過時也。
晉海西太和四年十二月,涼州春旱至夏。
晉簡文帝咸安二年十月,大旱民飢。是時嗣主幼沖,桓溫陵僭。
晉孝武帝寧康元年二月,旱。是時桓溫入覲高平陵,闔朝致拜,踰僭之應也。
寧康三年冬,旱。先是,氐賊破梁、益州,刺史揚亮、周仲孫奔退。明年,威遠將軍桓石虔擊姚萇墊江,破之,退至五城。益州刺史竺瑤帥衆戍巴東。
晉孝武帝太元四年六月,大旱。去歲,氐賊圍南中郎將朱序於襄陽,又圍揚威將軍戴遁於彭城。桓嗣以江州之衆次鄀援序,北府發三州民配何謙救遁。是春,襄陽、順陽、魏興城皆沒。賊遂略淮南,向廣陵。征虜將軍謝石率水軍次涂中。兗州刺史謝玄督諸將破之。
太元八年六月,旱。夏初,桓沖征襄陽,遣冠軍將軍桓石虔進據樊城。朝廷又遣宣城內史胡彬次峽石為沖聲勢也。
太元十年七月,旱饑。初八年,破苻堅;九年,諸將略地,有事徐、豫;楊亮、趙統攻討巴、沔。是年正月,謝安又出鎮廣陵,使子琰進次彭城。
太元十三年六月,旱。去歲,北府遣戍胡陸,荊州經略河南。是年,郭銓置戍野王,又遣軍破黃淮。
太元十五年七月,旱。是春,丁零略兗、豫,鮮卑寇河上。朱序、桓不才等北至太行,東至滑臺,踰時攻討,又戍石門。
太元十七年秋,旱,至冬。是時茹千秋為驃騎諮議,竊弄主相威福;又丘尼乳母親黨及婢僕之子,階緣近習,臨民領衆。又在所多上春竟囚,不以其辜,建康獄吏枉暴尤甚。此僭踰不從,冤濫之罰也。
晉安帝隆安四年五月,旱。去冬桓玄迫殺殷仲堪,而朝廷即授以荊州之任;司馬元顯又諷百僚悉使敬己。此皆陵僭之罰也。
隆安五年夏秋,大旱,十二月不雨。去年夏,孫恩入會稽,殺內史謝琰;此年夏,略吳,又殺內史袁山松。軍旅東討,衆出過時。
晉安帝元興元年七月,大饑,九月十月不雨。是年正月,司馬元顯以大衆討桓玄,既而玄至,殺元顯。五月,又遣東征孫恩餘黨,十月,北討劉軌。
元興二年六月,不雨,冬,又旱。是時桓玄奢僭,十二月,遂篡位。
元興三年八月,不雨。是時王旅四伐,西夏未平。
晉安帝義熙六年九月,不雨。是時王師北討廣固,疆理三州。
義熙八年十月,不雨。是秋,王師西討劉毅;分遣伐蜀。
義熙十年九月,旱,十二月,又旱。井瀆多竭。
宋文帝元嘉二年夏,旱。
元嘉四年秋,京都旱。
元嘉八年五月,揚州諸郡旱。
元嘉十九年、二十年,南兗、豫州旱。
元嘉二十七年八月,不雨,至二十八年三月。時索虜南寇。
孝武帝大明七年、八年,東諸郡大旱,民飢死者十六七。先是江左以來,制度多闕,孝武帝立明堂,造五輅。是時大發徒衆,南巡校獵,盛自矜大,故致旱災。
後廢帝元徽元年八月,京都旱。
詩妖
魏明帝太和中,京師歌兜鈴曹子,其唱曰:「其奈汝曹何。」此詩妖也。其後曹爽見誅,曹氏遂廢。
魏明帝景初中,童謠曰:「阿公阿公駕馬車,不意阿公東渡河。阿公東還當奈何!」及宣王平遼東,歸至白屋,當還鎮長安。會帝疾篤,急召之。乃乘追鋒車東渡河,終翦魏室,如童謠之言也。
魏齊王嘉平中,有謠曰:「白馬素羈西南馳,其誰乘者朱虎騎。」朱虎者,楚王彪小字也。王淩、令狐愚聞此謠,謀立彪。事發,淩等伏誅,彪賜死。
吳孫亮初,童謠曰:「吁汝恪,何若若,蘆葦單衣篾鉤絡,於何相求成子閣。」成子閣者,反語石子堈也。鉤落,釣帶也。及諸葛恪死,果以葦席裹身,篾束其要,投之石子堈。後聽恪故吏收歛,求之此堈云。
孫亮初,公安有白鼉鳴。童謠曰:「白鼉鳴,龜背平,南郡城中可長生,守死不去義無成。」南郡城可長生者,有急,易以逃也。明年,諸葛恪敗,弟融鎮公安,亦見襲。融刮金印龜,服之而死。鼉有鱗介,甲兵之象。又白兵祥也。
孫休永安二年,将守質子群聚嬉戲,有異小子忽來,言曰:「三公鋤,司馬如。」又曰:「我非人,熒惑星也。」言畢上升,仰視若曳一匹練,有頃沒。干寶曰,後四年而蜀亡,六年而魏廢,二十一年而吳平,於是九服歸晉。魏與吳、蜀,並為戰國,「三公鋤,司馬如」之謂也。
孫皓初,童謠曰:「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寧還建業死,不止武昌居。」皓尋遷都武昌,民泝流供給,咸怨毒焉。
孫皓遣使者祭石印山下妖祠。使者因以丹書巖曰:「楚九州渚,吳九州都。揚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矣。」皓聞之,意益張,曰:「從大皇帝至朕四世,太平之主,非朕復誰?」恣虐踰甚,尋以降亡。近詩妖也。
孫皓天紀中,童謠曰:「阿童復阿童,銜刀游渡江。不畏岸上虎,但畏水中龍。」晉武帝聞之,加王濬龍驤將軍。及征吳,江西衆軍無過者,而王濬先定秣陵。
晉武帝太康後,江南童謠曰:「局縮肉,數橫目,中國當敗吳當復。」又曰:「宮門柱,且莫朽,吳當復,在三十年後。」又曰:「雞鳴不拊翼,吳復不用力。」于時吳人皆謂在孫氏子孫,故竊發亂者相繼。按橫目者「四」字,自吳亡至晉元帝興,幾四十年,皆如童謠之言。元帝懦而少斷,局縮肉,直斥之也。干寶云「不知所斥」,諱之也。
太康末,京、洛始為「折楊柳」之歌,其曲始有兵革苦辛之詞,終以禽獲斬截之事。是時三楊貴盛而族滅,太后廢黜而幽死。
晉惠帝永熙中,河內溫縣有人如狂,造書曰:「光光文長,大戟為牆。毒藥雖行,戟還自傷。」又曰:「兩火沒地,哀哉秋蘭。歸形街郵,路人為歎。」及楊駿居內府,以戟為衛,死時,又為戟所害。楊太后被廢,賈后絕其膳,八日而崩,葬街郵亭北,百姓哀之。兩火,武帝諱;蘭,楊后字也。
永熙中,童謠曰:「二月末,三月初,荊筆楊版行詔書,宮中大馬幾作驢。」楊駿初專權,楚王尋用事,故言「荊筆楊版」也。二人不誅,則君臣禮悖,故云「幾作驢」。
晉惠帝元康中,京、洛童謠曰:「南風起,吹白沙,遙望魯國何嵯峨,千歲髑髏生齒牙。」又曰:「城東馬子莫嚨哅,比至三月纏汝鬃。」南風,賈后字也。白,晉行也。沙門,太子小名也。魯,賈謐國也。言賈后將與謐為亂,以危太子;而趙王因釁咀嚼豪賢,以成篡奪也。是時愍懷頗失衆望,卒以廢黜,不得其死。
元康中,天下商農通著大鄣日,童謠曰:「屠蘇鄣日覆兩耳,當見瞎兒作天子。」及趙王篡位,其目實眇焉。趙王倫既篡,洛中童謠曰:「虎從北來鼻頭汗,龍從南來登城看,水從西來何灌灌。」數月而齊王、成都、河間義兵同會誅倫。按成都西蕃而在鄴,故曰「虎從北來」;齊東蕃而在許,故曰「龍從南來」;河間水區而在關中,故曰「水從西來」。齊留輔政,居宮西,有無君之心,故言「登城看」也。
晉惠帝太安中,童謠曰:「五馬游度江,一馬化為龍。」後中原大亂,宗蕃多絕,唯琅邪、汝南、西陽、南頓、彭城同至江表,而元帝嗣晉矣。
司馬越還洛,有童謠曰:「洛中大鼠長尺二,若不蚤去大狗至。」及苟晞將破汲桑,又謠曰:「元超兄弟大落度,上桑打椹為苟作。」由是越惡晞,奪其兗州,隙難遂構。
晉愍帝建興中,江南歌謠曰:「訇如白阬破,合集持作甒。揚州破換敗,吳興覆瓿甊。」按白者晉行,阬器有口,屬甕,瓦質剛,亦金之類也。「訇如白阬破」者,言二都傾覆,王室大壞也。「合集持作甒」者,言元皇帝鳩集遺餘,以主社稷,未能克復中原,偏王江南,故其喻小也。及石頭之事,六軍大潰,兵人抄掠京邑,爰及二宮。其後三年,錢鳳復攻京邑,阻水而守,相持月餘日,焚燒城邑,井堙木刊矣。鳳等敗退,沈充將其黨還吳興,官軍踵之,蹈藉郡縣。充父子授首,黨與誅者以百數。所謂「揚州破換敗,吳興覆瓿甊」。瓿甊,瓦器,又小於甒也。
晉明帝太寧初,童謠歌曰:「惻力惻力,放馬山側。大馬死,小馬餓,高山崩,石自破。」及明帝崩,成帝幼,為蘇峻所逼,遷于石頭,御膳不足。「高山崩」,言峻尋死;「石」,峻弟蘇石也,峻死後,石據石頭,尋為諸公所破也。
晉成帝之末,民間謠曰:「磕磕何隆隆,駕車入梓宮。」少日而宮車晏駕。
晉成帝咸康二年十二月,河北謠語曰:「麥入土,殺石虎。」後如謠言。
庾亮初出鎮武昌,出石頭,百姓於岸上歌曰:「庾公上武昌,翩翩如飛鳥。庾公還揚州,白馬牽旒旐。」又曰:「庾公初上時,翩翩如飛烏。庾公還揚州,白馬牽流蘇。」後連徵不入,及薨,還都葬。
庾羲在吳郡,吳中童謠曰:「寧食下湖荇,不食上湖蓴。庾吳沒命喪,復殺王領軍。」無幾而庾羲、王洽相繼亡。
晉穆帝升平中,童子輩忽歌於道曰「阿子聞」,曲終輒云「阿子汝聞不」。無幾而穆帝崩,太后哭曰:「阿子汝聞不?」
升平末,民間忽作廉歌。有扈謙者聞之,曰:「廉者臨也。歌云『白門廉,宮廷廉』,內外悉臨,國家其大諱乎?」少時而穆帝晏駕。
晉哀帝隆和初,童兒歌曰:「升平不滿斗,隆和那得久!桓公入石頭,陛下徒跣走。」帝聞而惡之,復改年曰興寧。民復歌曰:「雖復改興寧,亦復無聊生。」哀帝尋崩,升平五年,穆帝崩。不滿斗,不至十年也。
晉海西公太和中,民歌曰:「青青御路楊,白馬紫游韁。汝非皇太子,那得甘露漿。」白者金行;馬者國族;紫為奪正之色,明以紫間朱也。海西公尋廢,三子非海西子,並死,縊以馬韁死之。明日,南方獻甘露。
太和末,童謠云:「犁牛耕御路,白門種小麥。」及海西被廢,處吳,民犁耕其門前,以種小麥,如謠言。
晉海西公生皇子,百姓歌云:「鳳皇生一雛,天下莫不喜。本言是馬駒,今定成龍子。」其歌甚美,其旨甚微。海西公不男,使左右向龍與內侍接,生子以為己子。
桓石民為荊州,鎮上明,民忽歌曰「黃曇子」。曲終又曰:「黃曇英,揚州大佛來上明。」頃之而石民死,王忱為荊州。「黃曇子」乃是王忱之字也。忱小字佛大,是「大佛來上明」也。
太元末,京口謠曰:「黃雌雞,莫作雄父啼。一旦去毛衣,衣被拉颯拪。」尋王恭起兵誅王國寶,旋為劉牢之所敗也。
司馬道子於東府造土山,名曰靈秀山。無幾而孫恩作亂,再踐會稽。會稽,道子所封。靈秀,恩之字也。
庾楷鎮歷陽,民歌曰:「重羅犁,重羅犁,使君南上無還時。」後楷南奔桓玄,為玄所誅。
殷仲堪在荊州,童謠曰:「芒籠目,繩縛腹。殷當敗,桓當復。」無幾而仲堪敗,桓玄有荊州。
王恭鎮京口,舉兵誅王國寶,百姓謠云:「昔年食白飯,今年食麥麩。天公誅謫汝,教汝捻嚨喉。嚨喉喝復喝,京口敗復敗。」「昔年食白飯」,言得志也。「今年食麥麩」,麩,粗穢,其精已去,明將敗也,天公將加譴謫而誅之也。「捻嚨喉」,氣不通,死之祥也。「敗復敗」,丁寧之辭也。恭尋死,京都大行咳疾,而喉並喝焉。
王恭在京口,民間忽云:「黃頭小人欲作賊,阿公在城下,指縛得。」又云:「黃頭小人欲作亂,賴得金刀作蕃扞。」「黃」字上,「恭」字頭也。「小人」,「恭」字下也。尋如謠者言焉。
晉安帝隆安中,民忽作懊惱歌,其曲中有「草生可攬結,女兒可攬抱」之言。桓玄既篡居天位,義旗以三月二日掃定京都,玄之宮女及逆黨之家子女伎妾,悉為軍賞。東及甌、越,北流淮、泗,皆人有所獲焉。時則草可結,事則女可抱,信矣。
桓玄既篡,童謠曰:「草生及馬腹,烏啄桓玄目。」及玄敗走至江陵,五月中誅,如其期焉。
桓玄時,民謠語云:「征鐘落地桓迸走。」征鐘,至穢之服,桓,四體之下稱。玄自下居上,猶征鐘之廁歌謠,下體之詠民口也。而云「落地」,墜地之祥,迸走之言,其驗明矣。
司馬元顯時,民謠詩云:「當有十一口,當為兵所傷。木亙當北度,走入浩浩鄉。」又云:「金刀既以刻,娓娓金城中。」此詩云襄陽道人竺曇林所作,多所道,行於世。孟顗釋之曰,「十一口」者,玄字象也。「木亙」,桓也。桓氏當悉走入關、洛,故云「浩浩鄉」也。「金刀」,劉也。倡義諸公,皆多姓劉。「娓娓」,美盛貌也。
桓玄得志,童謠曰:「長干巷,巷長干。今年殺郎君,明年斬諸桓。」及玄走而諸桓悉誅焉。郎君,司馬元顯也。
晉安帝義熙初,童謠曰:「官家養蘆化成荻,蘆生不止自成積。」其時官養盧龍,寵以金紫,奉以名州,養之已極,而不能懷我好音,舉兵內伐,遂成讎敵也。「蘆生不止自成積」,及盧龍作亂,時人追思童謠,惡其有成積之言。識者曰:「芟夷蘊崇之,又行火焉,是草之窮也。伐斫以成積,又以為薪,亦蘆荻之終也。其盛既極,亦將芟夷而為積焉。」龍既窮其兵勢,盛其舟艦,卒以滅亡,僵屍如積焉。
盧龍據有廣州,民間謠云:「蘆生漫漫竟天半。」後擁有上流數州之地,內逼京輦,應「天半」之言。
義熙三年中,小兒相逢於道,輒舉其兩手曰「盧健健」,次曰「鬥嘆,鬥嘆」,末復曰「翁年老,翁年老」。當時莫知所謂。其後盧龍內逼,舟艦蓋川,「健健」之謂也。既至查浦,屢剋期欲與官鬥,「鬥嘆」之應也。「翁年老」,群公有期頤之慶,知妖逆之徒,自然消殄也。其時復有謠言曰:「盧橙橙,逐水流,東風忽如起,那得入石頭。」盧龍果敗,不得入石頭。
昔溫嶠令郭景純卜己與庾亮吉凶。景純云「元吉」。」嶠語亮:「景純每筮,當是不敢盡言。吾等與國家同安危而曰元吉,事有成也。」於是協同討滅王敦。
苻堅中,童謠曰:「阿堅連牽三十年,後若欲敗時,當在江湖邊。」後堅敗於淝水,在偽位凡三十年。
苻堅中,謠語云:「河水清復清,苻詔死新城。」堅為姚萇所殺,死於新城。
苻堅中,歌云:「魚羊田斗當滅秦。」「魚羊」,鮮也。「田斗」,卑也。堅自號秦,言滅之者鮮卑也。其群臣諫堅,令盡誅鮮卑。堅不從。及淮南敗還,為慕容沖所攻,亡奔姚萇,身死國滅。
毛蟲之孽
晉武帝太康六年,南陽送兩足虎,此毛蟲之孽也。識者為其文曰:「武形有虧,金虎失儀,聖主應天,斯異何為。」言非亂也。京房易傳曰:「足少者,下不勝任也。」干寶曰:「虎者陰精,而居于陽。金獸也。南陽,火名也。金精入火,而失其形,王室亂之妖也。六,水數,言水數既極,火慝得作,而金受其敗也。至元康九年,始殺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火始終相乘之數也。自帝受命,至愍懷之廢,凡三十五年。」
太康九年,荊州獻兩足玃。
太康七年十一月丙辰,四角獸見于河間,河間王顒獲以獻。角,兵象也。董仲舒以四角為四方之象。後河間王數連四方之兵,作為亂階,殆其應也。
晉懷帝永嘉五年,偃鼠出延陵,此毛蟲之孽也。郭景純筮之曰:「此郡東之縣,當有妖人欲稱制者,亦尋自死矣。」其後吳興徐馥作亂,殺太守袁琇,馥亦時滅,是其應也。
晉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會州郡秀孝於樂賢堂,有見於前,獲之。孫盛曰:「夫秀孝,天下之彥士,樂賢堂,所以樂養賢也。晉自喪亂以後,風教凌夷,秀無策試之才,孝乏四行之實。興於前,或斯故乎。」
晉哀帝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東海第。百姓讙言曰:「主入東海第。」識者怪之。及海西廢為東海王,先送此第。
晉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癸巳,礿祠畢,有兔行廟堂上。兔,野物也,而集宗廟之堂,不祥莫甚焉。
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二月,雍州送六足獐,刺史武陵王表為祥瑞。此毛蟲之孽。
宋順帝昇明元年,象三頭度蔡洲,暴稻穀及園野。
犬禍
公孫淵家有犬冠幘絳衣上屋,此犬禍也。屋上亢陽高危之地。天戒若曰,淵亢陽無上,偷自尊高,狗而冠者也。及自立為燕王,果為魏所滅。京房易傳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出朝門。」
魏侍中應璩在直廬,欻見一白狗,問衆人無見者。踰年卒。近犬禍也。
諸葛恪征淮南歸,將朝會,犬銜引其衣。恪曰:「犬不欲我行乎?」還坐,有頃復起,犬又銜衣。乃令逐犬。遂升車入而被害。
晉武帝太康九年,幽州有犬,鼻行地三百餘步。
晉惠帝元康中,吳郡婁縣民家聞地中有犬聲,掘視得雌雄各一。還置窟中,覆以磨石,宿昔失所在。元帝太興中,吳郡府舍又得二物頭如此。其後太守張茂為吳興兵所殺。案夏鼎志曰:「掘地得狗名曰賈。」尸子曰:「地中有犬,名曰地狼。」同實而異名也。
晉惠帝永興元年,丹陽內史朱逵家犬生三子,皆無頭,後逵為揚州刺史曹武所殺。
晉孝懷帝永嘉五年,吳郡嘉興張林家狗人言云:「天下人餓死。」
晉安帝隆安初,吳郡治下狗恒夜吠,聚高橋上。人家狗有限,而吠聲甚衆。或有夜出覘之者,云一狗假有兩三頭,皆前向亂吠。無幾,孫恩亂於吳會。
桓玄將拜楚王,已設拜席,群官陪位,玄未及出,有狗來便其席,萬衆暀候,莫不驚怪。玄性猜暴,竟無言者,逐狗改席而已。
宋武帝永初二年,京邑有狗人言。
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吳興東遷孟慧度婢蠻與狗通好如夫妻彌年。
孝武孝建初,顏竣為左衛,於省內聞犬子聲在地中,掘焉得烏犬子。養久之,後自死。
明帝初,晉安王子勛稱偽號於尋陽,柴桑有狗與女人交,三日不分離。
明帝泰始中,秣陵張僧護家犬生豕子。
白眚白祥
晉武帝太康十年,洛陽宮西宜秋里石生地中,始高三尺,如香鑪形,後如傴人,盤薄不可掘。案劉向說,此白眚也。明年,宮車晏駕,王室始騷,卒以亂亡。京房易傳曰:「石立如人,庶人為天下雄。」此近之矣。
晉成帝咸康初,地生毛,近白眚也。孫盛以為民勞之異。是後胡滅而中原向化,將相皆甘心焉。於是方鎮屢革,邊戍仍遷,皆擁帶部曲,動有萬數,其間征伐徵賦,役無寧歲,天下擾動,民以疲怨。
咸康三年六月,地生毛。
晉孝武太元二年五月,京都地生毛。至四年而氐賊攻襄陽,圍彭城,向廣陵,征戍仍出,兵連不解。
太元十四年四月,京都地生毛。是時苻堅滅後,經略多事。
太元十七年四月,地生毛。
晉安帝隆安四年四月乙未,地生毛,或白或黑。
晉安帝元興三年五月,江陵地生毛。是後江陵見襲,交戰者數矣。
晉安帝義熙三年三月,地生白毛。
義熙十年三月,地生白毛。明年,王旅西討司馬休之。又明年,北掃關、洛。
魏明帝青龍三年正月乙亥,隕石于壽光。按左氏傳,隕石,星也。劉歆說曰:「庶民,惟星隕於宋者,象宋襄公將得諸侯而不終也。」秦始皇時有隕石。班固以為石陰類,又白祥,臣將危君。是後司馬氏得政。
晉武帝太康五年五月丁巳,隕石于溫及河陽各二。
太康六年正月,隕石于溫三。
晉成帝咸和八年五月,星隕于肥鄉一。
咸和九年正月,隕石于涼州。
吳孫亮五鳳二年五月,陽羨縣離里山大石自立。按京房易傳曰:「庶士為天子之祥也。」其說曰:「石立於山,同姓。平地,異姓。」干寶以為孫皓承廢故之家得位,其應也。或曰孫休見立之祥也。
晉惠帝元康五年十二月,有石生于宜年里。
晉惠帝永康元年,襄陽郡上言得鳴石,撞之,聲聞七八里。
晉惠帝太安元年,丹陽湖熟縣夏架湖有大石浮二百步而登岸。民驚譟相告曰:「石來!」干寶曰:「尋有石冰入建業。」
晉武帝泰始八年五月,蜀地雨白毛。此白祥也。是時益州刺史皇甫晏冒暑伐汶山胡,從事何旅固諫,不從。牙門張弘等因衆之怨,誣晏謀逆,害之。京房易傳曰:「前樂後憂,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進,賢人逃,天雨毛。」其易妖曰:「天雨毛羽,貴人出走。」三占皆應也。
晉惠帝永寧元年,齊王冏舉義軍。軍中有小兒出於襄城繁昌縣,年八歲,髮體悉白,頗能卜。於洪範,則白祥也。
晉車騎大將軍東嬴王騰自并州遷鎮鄴,行次真定。時久積雪,而當門前方數尺獨消釋,騰怪而掘之,得玉馬高尺許,口齒缺。騰以馬者國姓,上送之以為瑞。然論者皆云馬而無齒,則不得食,妖祥之兆,衰亡之徵。案占,此白祥也。是後騰為汲桑所殺,而晉室遂亡。
宋文帝元嘉中,徐湛之為丹陽尹。夜西門內有氣如練,西南指,長數十丈。又白光覆屋,良久而轉駃乃消。此白祥也。
前廢帝景和元年,鄧琬在尋陽,種紫花皆白,白眚也。
木沴金
魏齊王正始末,河南尹李勝治聽事,有小材激墮,檛受符吏石虎項斷之。此木沴金也。勝後旬日而敗。
晉惠帝元康八年三月,郊禖壇石中破為二。此木沴金也。郊禖壇者,求子之神位,無故而自毀,太子將危之妖也。明年,愍懷廢死。
晉孝武帝太元十年四月,謝安出鎮廣陵,始發石頭,金鼓無故自破。此木沴金之異也。天意若曰,安徒揚經略之聲,終無其實,鉦鼓不用之象也。八月,以疾還,是月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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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二  五行三 五行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謂火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恒懊,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臝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臝蟲,劉歆傳以為羽蟲。
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災。初,帝為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為妃。及即位,不以為后,更立典虞車工卒毛嘉女,是為悼皇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為妻之罰也。
魏明帝青龍元年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二年四月,崇華殿災,延于南閣。繕復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帝問高堂隆:「此何咎也?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為災。』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案舊占,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為誡。今宜罷散民役,務從節約,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營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不從。遂復崇華殿,改曰九龍。以郡國前後言龍見者九,故以為名。多棄法度,疲民逞欲,以妾為妻之應也。
吳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門災。改作端門,又災內殿。案春秋魯雉門及兩觀災。董仲舒以為天意欲使定公誅季氏,若曰去其高顯而奢僭者也。漢武帝世,遼東高廟災,其說又同。今此與二事頗類也。且門者,號令所出,殿者,聽政之所。是時諸葛恪秉政,而矜慢放肆,孫峻總禁旅,而險害終著。武昌,孫氏尊號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貴要之首者。恪果喪衆殄民,峻授政於綝,綝廢亮也。或曰孫權毀徹武昌,以增太初宮,諸葛恪有遷都意,更起門殿,事非時宜,故見災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吳孫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業火。人火之也。是秋,孫綝始秉政,矯以亮詔殺呂據、滕胤,明年,又輒殺朱異。棄法律、逐功臣之罰也。
吳孫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門北樓災。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勢,多行無禮,而韋昭、盛沖終斥不用,兼遣察戰等為使,驚擾州郡,致使交趾反亂。是其咎也。
吳孫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燒萬餘家,死者七百人。案春秋,齊火。劉向以為桓公好內,聽女口,妻妾數更之罰也。皓制令詭暴,蕩棄法度,勞臣名士,誅斥甚衆。後宮萬餘,女謁數行,其中隆寵佩皇后璽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晉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災西閣、楚王所止坊,及臨商觀。
十年四月癸丑,崇賢殿災。十月庚辰,含章鞠室、脩成堂前廡、丙坊東屋、煇章殿南閣火。時有上書者曰:「漢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楊氏三公並在大位。天變屢見,竊為陛下憂之。」楊珧由是乞退。是時帝納馮紞之間,廢張華之功;聽楊駿之讒,離衛瓘之寵。此逐功臣之罰也。明年,宮車晏駕。其後楚王承竊發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災其坊,又天意乎。
晉惠帝元康五年閏月庚寅,武庫火。張華疑有亂,先固守,然後救災。是以累代異寶,王莽頭,孔子履,漢高斷白蛇劍及二百萬人器械,一時蕩盡。是後愍懷見殺,殺太子之罰也。天戒若曰,夫設險擊柝,所以固其國,儲積戎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將傾,社稷將泯,禁兵無所復施,皇旅又將誰衛。帝后不悟,終喪四海,是其應也。張華、閻纂皆曰,武庫火而氐、羌反,太子見廢,則四海可知矣。
元康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是時賈后凶恣,賈謐擅朝,惡積罪稔,宜見誅絕。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雖親貴莫比,猶宜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眊弱,而張華又不納裴頠、劉卞之謀,故后遂與謐誣殺太子也。干寶云:「高原陵火,太子廢,其應也。漢武帝世,高園便殿火,董仲舒對與此占同。」
晉惠帝永康元年,帝納皇后羊氏。后將入宮,衣中忽有火,衆咸怪之。太安二年,后父玄之以成都之逼,憂死。永興元年,成都遂廢后,處之金墉城,而殺其叔父同之。是後還立,立而復廢者四,又詔賜死,荀藩表全之。雖末還在位,然憂逼折辱,終古未聞。此孽火之應。
晉惠帝永興二年七月甲午,尚書諸曹火,延崇禮闥及閣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棄法律之應也。清河王覃入為晉嗣,不終于位,又殺太子之罰也。
晉孝懷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陽火,死者三千餘人。是時王如自號大將軍、司雍二州牧,衆四五萬,攻略郡縣,以為己邑。都督力屈,嬰城自守,賊遂攻逼襄陽。此下陵上,陽失節,火災出也。
晉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武昌火起,興衆救之。救於此而發於彼,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絕。班固所謂濫炎妄起,雖興師不能救之之謂也。干寶曰:「此臣而君行,亢陽失節之災也。」
晉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都大火。三月,饒安、東光、安陵三縣火,燒七千餘家,死者萬五千人。
晉明帝太寧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時王敦威侮朝廷,多行無禮,內外臣下,咸懷怨毒。極陰生陽,故有火災。與董仲舒說春秋陳火同事也。
晉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災石虎太武殿及兩廂、端門,光爛照天,金石皆盡,火月餘乃滅。是年四月,石虎死矣。其後胡遂滅亡。
晉海西太和中,郗愔為會稽。六月,大旱災,火燒數千家,延及山陰倉米數百萬斛。炎煙蔽天,不可撲滅。
晉孝武帝寧康元年三月,京都風,火大起。是時桓溫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踐位,人懷憂恐。此與太寧火同事。
晉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立國子學。學生多頑嚚,因風放火,焚房百餘間。是後考課不厲,賞黜無章,有育才之名,無收賢之實。書云:「知人則哲。」此不哲之罰先兆也。
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賢堂災。丙申,螽斯、則百堂及客館、驃騎庫皆災。于時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罰,皆有象類。主相不悟,終至亂亡云。
晉安帝隆安二年三月,龍舟二乘災。是水沴火也。
晉安帝元興元年八月庚子,尚書下舍曹火。
元興三年,盧循攻略廣州,刺史吳隱之閉城固守。是年十月壬戌夜,大火起。時民人避寇,盈滿城內。隱之懼有應賊,但務嚴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焚燒蕩盡,死者萬餘人,因遂散潰,悉為賊擒。殆與襄陽火同占也。
晉安帝義熙四年七月丁酉,尚書殿中吏部曹火。
義熙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災,吳界尤甚。火防甚峻,猶自不絕。王弘時為吳郡,白日在聽事上,見天上有一赤物下,狀如信幡,徑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復大發。弘知天為之災,不罪火主。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京邑大火。
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京邑火,延燒太社北牆。
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京邑大火,風雷甚壯。
後廢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京邑大火。
元徽三年二月戊辰,京邑大火,燒二岸數千家。
恒燠
庶徵之恒燠,劉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殺草應之。京房易傳又曰:「夏則暑殺人,冬則物華實。」
吳孫亮建興元年九月,桃李華。孫權世,政煩賦重,民彫於役。是時諸葛恪始輔政,息校官,原逋責,除關梁,崇寬厚。此舒緩之應也。一說桃李寒華為草妖,或屬華孽。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桃李華。自高貴弒死之後,晉文王深樹恩德,事崇優緩,此其應也。
晉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桃李華。是時簡文輔政,事多弛略,舒緩之應也。
宋順帝昇明元年十月,於潛桃、李、柰結實。
草妖
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在洛陽,將起建始殿,伐濯龍祠樹而血出;又掘徙梨,根傷亦血出。帝惡之,遂寢疾,是月崩。蓋草妖,又赤祥也。是歲,魏文帝黃初元年也。
吳孫亮五鳳元年六月,交趾稗草化為稻。昔三苗將亡,五穀變種。此草妖也。其後亮廢。
蜀劉禪景耀五年,宮中大樹無故自折。譙周憂之,無所與之言,乃書柱曰:「衆而大,其之會,具而授,若何復。」言曹者衆也;魏者大也;衆而大,天下其當會也;具而授,如何復有立者乎。蜀果亡,如周言。此草妖也。
吳孫皓天璽元年,吳郡臨平湖自漢末穢塞,是時一夕忽開除無草。長老相傳,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天下平。吳尋亡,而九服為一。
吳孫皓天紀三年八月,建業有鬼目菜生工黃狗家,依緣棗樹,長丈餘,莖廣四寸,厚三分。又有菜生工吳平家,高四尺,如枇杷形,上圓徑一尺八寸,下莖廣五寸,兩邊生葉緣色。東觀案圖,名鬼目作芝草,蕒菜作平慮。遂以狗為侍芝郎,平為平慮郎,皆銀印青綬。干寶曰:「明年晉平吳,王濬止船,正得平渚,姓名顯然,指事之徵也。黃狗者,吳以土運承漢,故初有黃龍之瑞,及其季年,而有鬼目之妖,託黃狗之家,黃稱不改,而貴賤大殊。天道精微之應也。」
晉惠帝元康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結實如麥,外皮青,中赤白,味甘。
元康九年六月庚子,有桑生東宮西廂,日長尺餘;甲辰,枯死。此與殷太戊同妖。太子不能悟,故至廢戮也。班固稱「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居大臣之位,危亡國家,象朝將為墟也」。是後孫秀、張林尋用事,遂至大亂。
晉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立皇孫臧為皇太孫。五月甲子,就東宮。桑又生於西廂。明年,趙倫篡位,鴆殺臧。此與愍懷同妖也。
永康元年四月,壯武國有桑化為柏。是月,張華遇害。
晉孝懷帝永嘉三年冬,項縣桑樹有聲如解材,民謂之桑林哭。案劉向說,桑者喪也,又為哭聲,不祥之甚。是時京師虛弱,胡寇交逼,司馬越無衛上國之心,四年冬,委而南出,至五年春,薨于此城,石勒邀其衆,圍而射之,王公以下至庶人,死者十餘萬人,又剖越棺焚其尸。是敗也,中原無所請命,洛京尋沒。桑哭之應也。
永嘉六年五月,無錫縣有四株茱萸樹,相樛而生,狀若連理。先是,郭景純筮延陵偃鼠,遇臨之益,曰:「後當復有妖樹生,若瑞而非,辛螫之木也。儻有此,東南數百里必有作逆者。」其後徐馥作亂。此草妖也,郭以為木不曲直。
永嘉六年七月,豫章郡有樟樹久枯,是月忽更榮茂。與昌邑枯社復生同占。懷帝不終其祚,元帝由支族興之應也。
晉明帝太寧元年九月,會稽剡縣木生如人面。是後王敦稱兵作逆,禍敗無成。漢哀、靈之世,並有此妖,而人貌備具,故其禍亦大。今此但人面而已,故其變亦輕。
晉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曲阿有柳樹倒地六載,是月忽復起生。咸和九年五月甲戌,吳雄家有死榆樹,是日因風雨起生。與漢上林斷柳起生同象。初,康帝為吳王,于時雖改封琅邪,而猶食吳郡為邑。是帝越正體饗國之象也。曲阿先亦吳地,象見吳邑雄舍,又天意也。
晉哀帝興寧三年五月癸卯,盧陵西昌縣脩明家有死栗樹,是日忽起生。時孝武年四歲,而簡文居蕃,四海宅心。及得位垂統,則祚隆孝武。識者竊曰西昌脩明之祥,帝諱實應之矣。是與漢宣帝頗同象也。
晉海西太和元年,涼州楊樹生松。天戒若曰,松不改柯易葉,楊者柔脆之木,此永久之業,將集危亡之地。是後張天錫降氐。
晉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建寧同樂縣枯木斷折,忽然自立相屬。京房易傳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妃后有專,木仆反立。」是時治道方僻,多失其正。其後張夫人專寵,及帝崩,兆庶歸咎張氏焉。
晉安帝元興三年,荊、江二界生竹實如麥。
晉安帝義熙二年九月,揚州營揚武將軍營士陳蓋家有苦蕒菜,莖高四尺六寸,廣三尺二寸。此殆與吳終同象也。
義熙中,宮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蔾。草妖也。蒺蔾有刺,不可踐而行,生宮牆及馳道,天戒若曰,人君拱默不能聽政,雖居宸極,猶若空宮,雖有御道,未嘗馳騁,皆生蒺蔾若空廢也。
義熙八年,太社生薰樹于壇側。薰於文尚黑,宋水德將王之符也。
羽蟲之孽
魏文帝黃初四年五月,有鵜鶘鳥集靈芝池。案劉向說,此羽蟲之孽,又青祥也。詔曰:「此詩人所謂汙澤者也。曹詩刺恭公遠君子,近小人。今豈有賢智之士,處于下位,否則斯鳥胡為而至哉?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於是楊彪、管寧之徒,咸見薦舉。此謂睹妖知懼者也。雖然不能優容亮直,而多溺偏私矣。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鳥集于國井。」
黃初末,宮中有鷰生鷹,口爪俱赤。此與商紂、宋隱同象。
景初元年,又有鷰生鉅鷇於衛國涓桃里李蓋家。形若鷹,吻似燕。案劉向說,此羽蟲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異,宜防鷹揚之臣於蕭牆之內。」其後晉宣王起,遂有魏室。
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禿鶖鳥集鄴宮文昌殿後池。明年,魏武王薨。
魏文帝黃初三年,又集雒陽芳林園池。七年,又集。其夏,文帝崩。景初末,又集芳林園池。前世再至,輒有大喪,帝惡之。其年,明帝崩。
蜀劉禪建興九年十月,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南飛渡江北,不能達,墮水死者以千餘。是時諸葛亮連年動衆,志吞中夏,而終死渭南,所圖不遂。又諸將分爭,頗喪徒旅。鳥北飛不能達,墮水死,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過渭,又其應乎。此與漢、楚國烏鬥墮泗水觕類矣。
魏明帝青龍三年,戴鵀巢鉅鹿人張臶家。臶博學有高節,不應袁紹、高幹之命,魏太祖辟亦不至,優游嘉遁,門徒數百,太守王肅雅敬焉。時年百餘歲,謂門人曰:「戴鵀陽鳥,而巢于門陰,此凶祥也。」乃援琴歌詠,作詩一首,旬日而卒。按占,羽蟲之孽也。
魏明帝景初元年,陵霄閣始構,有鵲巢其上。鵲體白黑雜色。此羽蟲之孽,又白黑祥也。帝以問高堂隆,對曰:「詩云:『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興起宮室,而鵲來巢,此宮室未成,身不得居之之象。天意若曰,宮室未成,將有它姓制御之,不可不深慮。」於是帝改容動色。
吳孫權赤烏十二年四月,有兩烏銜鵲墮東館。權使領丞相朱據燎鵲以祭。案劉歆說,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視不明,聽不聦之罰也。是時權意溢德衰,信讒好殺,二子將危,將相俱殆。睹妖不悟,加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子和廢,魯王霸賜死,朱據左遷,陸議憂卒,是其應也。東館,典教之府,鵲墮東館,又天意乎。
吳孫權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為南陽王,遣之長沙。有鵲巢其帆檣。和故宮僚聞之,皆憂慘,以為檣末傾危,非久安之象。是後果不得其死。
吳孫亮建興二年十一月,大鳥五見于春申。吳人以為鳳皇,明年,改元為五鳳。漢桓帝時,有五色大鳥。司馬彪云:「政治衰缺,無以致鳳,乃羽蟲孽耳。」孫亮未有德政,孫峻驕暴方甚,此與桓帝同事也。案瑞應圖,大鳥似鳳而為孽者非一,疑皆是也。
吳孫皓建衡三年,西苑言鳳皇集,以之改元。義同於亮。
晉武帝泰始四年八月,翟雉飛上閶闔門。趙倫既篡,洛陽得異鳥,莫能名。倫使人持出,周旋城邑匝以問人。積日,宮西有小兒見之,逆自言曰:「服留鳥翳。」持者即還白倫。倫使更求小兒。至,又見之,將入宮,密籠鳥,閉兒戶中。明日視,悉不見。此羽蟲之孽,又妖之甚者也。
趙倫篡位,有鶉入太極殿,雉集東堂。按太極、東堂,皆朝享聽政之所,而鶉、雉同日集之者,天意若曰,不當居此位也。詩云「鵲之疆疆,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其此之謂乎。昔殷宗感雉雊,懼而修德,倫睹二物,曾不知戒,故至滅亡也。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陽東北步廣里地陷,有鵝出,蒼色者飛翔沖天,白者止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白祥也。董養曰:「步廣,周之狄泉,盟會地也。白者金色,蒼為胡象,其可盡言乎。」是後劉淵、石勒相繼擅華,懷、愍二帝淪滅非所。
晉孝懷帝世,周玘家有鵝在籠中,而頭斷籠外。玘亡後家誅。
晉明帝太寧三年八月庚戌,有鳥二,蒼黑色,翼廣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殺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獲焉。此羽蟲之孽,又黑祥也。閏月戊子,帝崩。後有蘇峻、祖約之亂。
晉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鷗鳥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時庾亮苟違衆謀,將召蘇峻,有言不從之咎,故白祥先見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亂,宮室焚毀,化為汙萊,其應也。
晉成帝咸康八年七月,白鷺集殿屋。是時康帝始即位,此不永之祥也。後涉再期而帝崩。劉向曰:「野鳥入處,宮室將空。」張瓘在涼州正朝,放隹雀諸鳥,出手便死;左右放者悉飛去。
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鵲巢太極東頭鴟尾,又巢國子學堂西頭。十八年,東宮始成,十九年正月,鵲又巢其西門。此殆與魏景初同占。學堂,風教所聚;西門,金行之祥也。
晉安帝義熙三年,龍驤將軍朱猗戍壽陽。婢炊飯,忽有群烏集灶,競來啄噉,婢驅逐不去。有獵狗咋殺烏鵲,餘者因共啄狗即死,又噉其肉,唯餘骨存。五年六月,猗死。
宋武帝永初三年,臨軒拜徐羨之為司空,百僚陪位,有二野鸛集太極鴟尾鳴呼。
少帝景平二年春,鸛巢太廟西鴟尾,驅去復還。
文帝元嘉二年春,有江鷗鳥數百,集太極殿前小階內。明年,誅徐羨之等。
羊禍
晉成帝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導廄,羊生無後足。此羊禍也。京房易傳曰:「足少者,下不勝任也。」明年,蘇峻入京都,導與成帝俱幽石頭,僅乃免身。是其應也。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永平郡獻三角羊。羊禍也。
赤眚赤祥
公孫淵時,襄平北市生肉,長圍各數尺,有頭目口喙,無手足,而動搖。此赤眚也。占曰:「有形不成,有體無聲,其國滅亡。」淵尋為魏所誅。
吳戍將鄧嘉殺豬祠神,治畢縣之,忽見一人頭往食肉,嘉引弓射中之,咋咋作聲,繞屋三日。近赤祥也。後人白嘉謀北叛,闔門被誅。京房易妖曰:「山見葆,江于邑,邑有兵,狀如人頭赤色。」
吳諸葛恪將見誅,盥洗水血臭;侍者授衣,衣亦臭。此近赤祥也。
晉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河陰有赤雪二頃。此赤祥也。後涉四載而帝崩,王宮遂亂。
晉惠帝元康五年三月,呂縣有流血,東西百餘步。此赤祥也。元康末,窮凶極亂,僵尸流血之應也。干寶以為後八載而封雲亂徐州,殺傷數萬人,是其應也。
晉惠帝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緩,則有常燠赤祥之妖。此歲正月,送愍懷太子幽于許宮。天戒若曰,不宜緩恣姦人,將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悟,是月愍懷遂斃。於是王室釁成,禍流天下。淖齒殺齊閔王日,天雨血沾衣,天以告也,此之謂乎。京房易傳曰:「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又曰:「佞人祿,功臣戮,天雨血。」
晉愍帝建興四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斬督運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此赤祥也。是時後將軍褚裒鎮廣陵,丞相揚聲北伐,伯以督運稽留及役使臧罪,依征軍法戮之。其息訴稱:「伯督運事訖,無所稽乏,受賕役使,罪不及死。兵家之勢,先聲後實,實是屯戍,非為征軍。自四年以來,運漕稽停,皆不以軍興法論。」僚佐莫之理。及有此變,司直彈劾衆官,元帝又無所問。於是頻旱三年。干寶以為冤氣之應也。郭景純曰:「血者水類,同屬於坎,坎為法家。水平潤下,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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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三‧志第二十三  五行四 五行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謂水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聽之不聦,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魚孽,劉歆傳以為介蟲之孽,謂蝗屬也。
水不潤下
魏文帝黃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陽城門,漂數千家,流殺人。初,帝即位,自鄴遷洛,營造宮室,而不起宗廟,太祖神主猶在鄴。嘗於建始殿饗祭如家人之禮,終黃初不復還鄴,而圓丘、方澤、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此簡宗廟,廢祭祀之罰也。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雨殺人已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謂泰。厥災水殺人。避遏有德,茲謂狂。厥災水,水流殺人也;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穀。」
吳孫權赤烏八年夏,茶陵縣鴻水溢出,流漂二百餘家;十三年秋,丹陽故鄣等縣又鴻水溢。案權稱帝三十年,竟不於建業創七廟,但有父堅一廟,遠在長沙,而郊禋禮闕。嘉禾初,群臣奏宜郊祀,又弗許。末年雖一南郊,而北郊遂無聞焉。且三江、五湖、衡、霍、會稽,皆吳、楚之望,亦不見秩,反禮羅陽妖神,以求福助。天意若曰,權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示此罰,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風涌水之異。是冬,權南郊。疑是鑒咎徵乎。還而寢疾。明年四月,薨。一曰,權時信納譖訴,雖陸議勳重,子和儲貳,猶不得其終。與漢安帝聽讒、免楊震、廢太子同事也。且赤烏中無年不用兵,百姓愁怨。八年秋,將軍馬茂等又圖逆云。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過常,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沒溺殺人,漂失財產。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極欲,多占幼女,或奪士妻,崇飾宮室,妨害農戰,觸情恣欲,至是彌甚,號令逆時,饑不損役。此水不潤下之應也。
吳孫亮五鳳元年夏,大水。亮即位四年,乃立權廟,又終吳世,不上祖宗之號,不修嚴父之禮,昭穆之數有闕。亮及休、皓又並廢二郊,不秩群神。此簡宗廟,不祭祀之罰也。又是時,孫峻專政,陰勝陽之應乎。
吳孫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昔歲作浦里塘,功費無數,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賊殺,百姓愁怨,陰氣盛也。休又專任張布,退盛沖等,吳人賊之之應也。
吳孫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電,水泉涌溢。
晉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伊、沁皆溢,殺二百餘人。帝即尊位,不加三后祖宗之號,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坐,同稱昊天上帝,一位而已。又省先后配地之禮。此簡宗廟,廢祭祀之罰,與漢成帝同事。一曰,昔歲及此年,藥蘭泥、白虎文秦涼殺刺史胡烈、牽弘,遣田璋討泥。又司馬望以大衆次淮北禦孫皓。內外兵役,西州饑亂,百姓愁怨,陰氣盛也。咸寧初,始上祖宗號,太熙初,還復五帝位。
晉武帝咸寧元年九月,徐州水;二年七月癸亥,河南魏郡暴水,殺百餘人;八月,荊州郡國五大水。去年采擇良家子女,露面入殿,帝親簡閱,務在姿色,不訪德行。有蔽匿者,以不敬論。搢紳愁怨,天下非之。陰盛之應也。
咸寧三年六月,益、梁二州郡國八暴水,殺三百餘人;七月,荊州大水;九月,始平郡大水;十月,青、徐、兗、豫、荊、益、梁七州又水。是時賈充等用事日盛,而正人疏外者多。
咸寧四年七月,司、冀、兗、豫、荊、揚郡國二十大水。
晉武帝太康二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殺六千餘人;江夏亦殺人。是時平吳後,王濬為元功,而詆劾妄加;荀、賈為無謀,而並蒙重賞。收吳姬五千,納之後宮。此其應也。
太康四年七月,司、豫、徐、兗、荊、揚郡國二十大水,傷秋稼,壞屋室,有死者。
太康六年三月,青、涼、幽、冀郡國十五大水。
太康七年九月,西方安定等郡國八大水。
太康八年六月,郡國八大水。
晉惠帝元康二年,有水災。
元康五年五月,潁川、淮南大水;六月,城陽、東莞大水殺人;荊、揚、徐、兗、豫五州又大水。是時帝即位已五載,猶未郊祀,烝嘗亦多不身親近。簡宗廟,廢祭祀之罰也。班固曰:「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望秩山川。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違逆,則霧水暴至,百川逆溢,壞鄉邑,溺人民,水不潤下也。」
元康六年五月,荊、揚二州大水。按董仲舒說,水者陰氣盛也。是時賈后亂朝,寵樹賈、郭。女主專政之應也。
元康八年五月,金墉城井水溢。漢成帝時有此妖,班固以為王莽之象。及趙倫篡位,即此應也。倫廢帝於此城,井溢所在,又天意乎。
元康八年九月,荊、揚、徐、兗、冀五州大水。是時賈后暴戾滋甚,韓謐驕猜彌扇,卒害太子,旋亦禍滅。
元康九年四月,宮中井水沸溢。
晉惠帝永寧元年七月,南陽、東海大水。是時齊王冏秉政專恣。陰盛之應。
晉惠帝太安元年七月,兗、豫、徐、冀四州水。時將相力政,無尊主心。
晉孝懷帝永嘉四年四月,江東大水。是時王導等潛懷翼戴之計。陰氣盛也。
晉元帝太興三年六月,大水。是時王敦內懷不臣,傲佷作威。後終夷滅。
太興四年七月,大水。明年有石頭之敗。
晉元帝永昌二年五月,荊州及丹陽、宣城、吳興、壽春大水。
晉明帝太寧元年五月,丹陽、宣城、吳興、壽陽大水。是時王敦疾害忠良,威權震主。尋亦誅滅。
晉成帝咸和元年五月,大水。是時嗣主幼沖,母后稱制,庾亮以元舅民望,決事禁中。
陰勝陽也。
咸和二年五月戊子,京都大水。是冬,蘇峻稱兵,都邑塗炭。
咸和四年七月,丹陽、宣城、吳興、會稽大水。是冬,郭默作亂,荊、豫共討之,半歲乃定。
咸和七年五月,大水。是時帝未親務,政在大臣。陰勝陽也。
晉成帝咸康元年八月,長沙、武陵大水。是年三月,石虎掠騎至歷陽,四月,圍襄陽。於是加王導大司馬,集徒旅;又使趙胤、路永、劉仕、王允之、陳光五將軍,各帥衆戍衛。百姓愁怨。陰氣盛也。
晉穆帝永和四年五月,大水。是時幼主沖弱,母后臨朝,又將相大臣,各爭權政。與咸和初同事也。
永和五年五月,大水。
永和六年五月,大水。
永和七年七月甲辰夜,濤水入石頭,死者數百人。去年殷浩以私忿廢蔡謨,遐邇非之。又幼主在上,而殷、桓交惡,選徒聚甲,各崇私權。陰勝陽之應也。一說濤入石頭,江右以為兵占。是後殷浩、桓溫、謝尚、荀羨連年征伐。
晉穆帝升平二年五月,大水。是時桓溫權制朝廷,征伐是專。
升平五年四月,大水。
晉海西太和六年六月,京都大水,平地數尺,侵及太廟。朱雀大航纜斷,三艘流入大江。丹陽、晉陵、吳國、吳興、臨海五郡又大水,稻稼蕩沒,黎庶饑饉。初四年,桓溫北伐敗績,十喪其九;五年,又征淮南,踰歲乃克。百姓愁怨之應也。
晉簡文帝咸安元年十二月壬午,濤水入石頭。明年,妖賊盧竦率其屬數百人入殿,略取武庫三庫甲仗,游擊將軍毛安之討滅之。
晉孝武帝太元三年六月,大水。是時孝武幼弱,政在將相。
太元五年,大水。去年氐賊攻沒襄陽,又向廣陵。於是逼徙江、淮民悉令南渡,三州失業,道饉相望。謝玄雖破句難等,自後征戍不已。百姓愁怨之應也。
太元六年六月,荊、江、揚三州大水。
太元十年夏,大水。初八年,破苻堅,自後有事中州,役無已歲。兵民愁怨之應也。
太元十三年十二月,濤水入石頭。明年,丁零、鮮卑寇擾司、兗鎮戍,西、北疲於奔命。
太元十五年七月,兗州大水。是時緣河紛爭,征戍勤悴。
太元十七年六月甲寅,濤水入石頭,毀大航,漂船舫,有死者;京口西浦,亦濤入殺人。永嘉郡潮水涌起,近海四縣人民多死。後四年帝崩,而王恭再攻京師。京師亦發大衆以禦之。
太元十九年七月,荊州、彭城大水傷稼。
太元二十年,荊州、彭城大水。
太元二十一年五月癸卯,大水。是時政事多弊,兆庶非之。
晉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荊州大水。去年殷仲堪舉兵向京都。是年春,又殺郗恢。陰盛作威之應也。仲堪尋亦敗亡。
隆安五年五月,大水。是時司馬元顯作威陵上,又桓玄擅西夏,孫恩亂東國。陰勝陽之應也。
晉安帝元興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甚明年二月庚寅夜,濤水入石頭。是時貢使商旅,方舟萬計,漂敗流斷,骸胔相望。江左雖有濤變,有若斯之甚。三月,義軍克京都,玄敗走。遂夷滅。
元興三年二月己丑朔夜,濤水入石頭,漂沒殺人,大航流敗。
晉安帝義熙元年十二月己未,濤水入石頭。
義熙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濤水入石頭。明年,駱球父環潛結桓胤、殷仲文等謀作亂,劉雅亦謀反,凡所誅滅數十家。
義熙三年五月丙午,大水。
義熙四年十二月戊寅,濤水入石頭。明年,王旅北討鮮卑。
義熙六年五月丁巳,大水。乙丑,盧循至蔡洲。
義熙八年六月,大水。
義熙九年五月辛巳,大水。
義熙十年五月丁丑,大水;戊寅,西明門地穿涌水出,毀門扉及限;七月乙丑,淮北災風大水殺人。
義熙十一年七月丙戌,大水,淹漬太廟,百官赴救。明年,王旅北討關、河。
宋文帝元嘉五年六月,京邑大水。七年,右將軍到彥之率師入河。
元嘉十一年五月,京邑大水。十三年,司空檀道濟誅。
元嘉十二年六月,丹陽、淮南、吳、吳興、義興五郡大水,京邑乘船。
元嘉十八年五月,江水汎溢,沒居民,害苗稼。明年,右軍將軍裴方明率雍、梁之衆伐仇池。
元嘉十九年、二十年,東諸郡大水。
元嘉二十九年五月,京邑大水。
孝武帝孝建元年八月,會稽大水,平地八尺。後二年,虜寇青、冀州,遣羽林軍卒討伐。
孝武帝大明元年五月,吳興、義興大水。
大明四年八月,雍州大水。
大明四年,南徐、南兗州大水。
後廢帝元徽元年六月,壽陽大水。
順帝昇明元年七月,雍州大水,甚於關羽樊城時。
昇明二年二月,於潛翼異山一夕五十二處水出,流漂居民。七月丙午朔,濤水入石頭,居民皆漂沒。
恒寒
庶徵之恒寒,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菽草,皆常寒之罰也」。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異寒。誅罰過深,當燠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殺飛禽。道人始去,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涌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寒雖雨物不茂。」
吳孫權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按劉向說,「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校事呂壹專作威福,與漢元帝時石顯用事隕霜同應。班固書九月二日,陳壽言朔,皆明未可以傷穀也。壹後亦伏誅。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嘉禾四年七月,雨雹,又隕霜。案劉向說,「雹者陰脅陽」。是時呂壹作威用事,詆毀重臣,排陷無辜。自太子登以下,咸患毒之,而壹反獲封侯寵異。與春秋公子遂專任,雨雹同應也。漢安帝信讒,多殺無辜,亦雨雹。董仲舒曰「凡雹皆為有所脅,行專壹之政」故也。
吳孫權赤烏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鳥獸死者太半。是年夏,全琮等四將軍攻略淮南、襄陽,戰死者千餘人。其後權以讒邪,數責讓陸議,議憤恚致卒。與漢景、武大雪同事也。
赤烏十一年四月,雨雹。是時權聽讒,將危太子。其後朱據、屈晃以迕意黜辱,陳象以忠諫族誅,而太子終廢。此有德遭險,誅罰過深之應也。
晉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
泰始七年十二月,大雪。明年,有步闡、楊肇之敗,死傷甚衆。
泰始九年四月辛未,隕霜。是時賈充親黨比周用事。與魯定公、漢元帝時隕霜同應也。
晉武帝咸寧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黨、秦郡霜害三豆。
咸寧三年八月,河間暴風寒冰,郡國五隕霜傷穀。是後大舉征吳,馬隆又帥精勇討涼州。
咸寧五年五月丁亥,鉅鹿、魏郡雨雹傷禾、麥;辛卯,雁門雨雹傷秋稼。
咸寧五年六月庚戌,汲郡、廣平、陳留、滎陽雨雹;丙辰,又雨雹,損傷秋麥千三百餘頃,壞屋百三十餘間;癸亥,安定雨雹;七月丙申,魏郡又雨雹;閏月壬子,新興又雨雹;八月庚子,河東、弘農又雨雹,兼傷秋稼三豆。
晉武帝太康元年三月,河東、高平霜雹,傷桑、麥;四月,河南、河內、河東、魏郡、弘農雨雹,傷麥、豆;五月,東平、平陽、上黨、雁門、濟南雨雹,傷禾、麥、三豆。
太康元年四月庚午,畿內縣二及東平范陽縣雨雹;癸酉,畿內縣五又雨雹。是時王濬有大功,而權戚互加陷抑,帝從容不斷。陰脅陽之應也。
太康二年二月辛酉,殞霜于濟南、琅邪,傷麥;壬申,琅邪雨雪傷麥;三月甲午,河東隕霜害桑。
太康二年五月丙戌,城陽、章武、琅邪傷麥,庚寅,河東、樂安、東平、濟陰、弘農、濮陽、齊國、頓丘、魏郡、河內、汲郡、上黨雨雹,傷禾稼。
太康二年六月,郡國十六雨雹。
太康三年十二月,大雪。
太康五年七月乙卯,中山、東平雨雹,傷秋稼。
太康五年七月甲辰,中山雨雹;九月,南安大雪,折木。
太康六年二月,東海霜傷桑、麥。
太康六年三月戊辰,齊郡臨菑、長廣不其等四縣,樂安梁鄒等八縣,琅邪臨沂等八縣,河間易城等六縣,高陽北新城等四縣,隕霜傷桑、麥。
太康六年六月,滎陽、汲郡、雁門雨雹。
太康八年四月,齊國、天水二郡隕霜。十二月,大雪。
太康九年正月,京都大風雨雹,發屋拔木;四月,隴西隕霜。
太康十年四月,郡國八隕霜。
晉惠帝元康二年八月,沛及湯陰雨雹。
元康三年四月,滎陽雨雹;弘農湖、華陰又雨雹,深三尺。是時賈后凶淫專恣,與春秋魯桓夫人同事。陰氣盛也。
元康五年六月,東海雨雹,深五寸;十二月,丹陽雨雹。
元康五年十二月,丹陽建業大雪。
元康六年三月,東海隕霜殺桑、麥。
元康七年五月,魯國雨雹;七月,秦、雍二州隕霜殺稼。
元康九年三月旬有八日,河南、滎陽、潁川隕霜傷禾;五月,雨雹。是時賈后凶躁滋甚,是冬遂廢愍懷。
晉惠帝永寧元年七月,襄城雨雹。是時齊王冏專政。十月,襄城、河南、高平、平陽風雹,折木傷稼。
晉惠帝光熙元年閏八月甲申朔,霰雪。劉向曰:「盛陽雨水湯熱,陰氣脅之,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陽氣薄之,則散而為霰。」今雪非其時,此聽不聦之應也。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十二月冬,雪平地三尺。
永嘉七年十月庚午,大雪。
晉愍帝建興元年十一月戊午,會稽大雨震雹。己巳夜,赤氣曜於西北,是夕,大雨震電。庚午,大雪。案劉向說,「雷以二月出,八月入」。此月雷電者,陽不閉藏也。既發泄而明日便大雪,皆失節之異也。是時劉載僭號平陽,李雄稱制於蜀,九州幅裂,西京孤微。為君失時之象。
晉元帝太興二年三月丁未,成都風雹殺人。
太興三年三月,海鹽郡雨雹。是時王敦陵上。
晉元帝永昌二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
晉明帝太寧元年十二月,幽、冀、并州大雪。
太寧二年四月庚子,京都大雨雹,燕雀死。
太寧三年三月丁丑,雨雹;癸巳,隕霜;四月,大雨雹。是年帝崩,尋有蘇峻之亂。
晉成帝咸和六年三月癸未,雨雹。是時帝幼弱,政在大臣。
咸和九年八月,成都雪。其日李雄死。
晉成帝咸康二年正月丁巳,皇后見于太廟。其夕雨雹。
晉康帝建元元年八月,大雪。是時政在將相,陰氣盛也。與春秋魯昭公時季孫宿專政同事。劉向曰:「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
晉穆帝永和三年八月,冀方大雪,人馬多凍死。
永和五年六月,臨漳暴風震霆,雨雹大如升。
永和十年五月,涼州雪。明年八月,枹罕護軍張瓘帥宋混等攻滅張祚,更立張曜靈弟玄靚。京房易傳曰:「夏雨雪,戒臣為亂。」
永和十一年四月壬申朔,雪;十二月戊午,雷;己未,雷。是時帝幼,母后稱制,政在大臣。
晉穆帝升平二年正月,大雪。
晉孝武帝太元二年四月己酉,雨雹;十二月,大雪。是時帝幼弱,政在將相。
太元十二年四月己丑,雨雹。是時有事中州,兵役連歲。
太元二十年五月癸卯,上虞雨雹。
太元二十一年四月丁亥,雨雹。是時張夫人專幸,及帝暴崩,兆庶尤之。
太元二十一年十二月,連雪二十三日。是時嗣主幼沖,冢宰專政。
晉安帝隆安二年三月乙卯,雨雹。是秋,王恭、殷仲堪入伐,終皆誅。
晉安帝元興二年十二月,酷寒過甚。是時桓玄篡位,政事煩苛,是其應也。晉氏失在舒緩,玄則反之。劉向曰:「周衰無寒歲,秦滅無燠年。」此之謂也。
元興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雷霰不應同日,失節之應也。二月,義兵起,玄敗。
元興三年四月丙午,江陵雨雹。是時安帝蒙塵。
晉安帝義熙元年四月壬申,雨雹。是時四方未一,鉦鼓日戒。
義熙五年三月己亥,雪深數寸。
義熙五年五月癸巳,溧陽雨雹;九月己丑,廣陵雨雹。明年,盧循至蔡洲。
義熙五年九月己丑,廣陵雨雹。
義熙六年正月丙寅,雪,又雷。
義熙六年五月壬申,雨雹。
義熙八年四月辛未朔,雨雹;六月癸亥,雨雹,大風發屋。是秋,誅劉藩等。
義熙十年四月辛卯,雨雹。
宋文帝元嘉九年春,京都雨雹,溧陽、盱眙尤甚,傷牛馬,殺禽獸。
元嘉十八年三月,雨雹。二十五虜寇青州。
元嘉二十五年正月,積雪冰寒。
元嘉二十九年五月,盱眙雨雹,大如雞卵。三十年,國家禍亂,兵革大起。
孝武帝大明元年十二月庚寅,大雪,平地二尺餘。明年,虜侵冀州,遣羽林軍北討。
明帝泰始五年四月壬辰,京邑雨雹。
後廢帝元徽三年五月乙卯,京邑雨雹。
雷震
魏明帝景初中,洛陽城東橋、洛水浮橋桓楹,同日三處俱震;尋又震西城上候風木飛烏。時勞役大起,帝尋晏駕。
吳孫權赤烏八年夏,震宮門柱;又擊南津大橋桓楹。
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朔,大風震電;是月又雷雨。義同前說。亮終廢。
晉武帝太康六年十二月甲申朔,淮南郡震電。
太康七年十二月己亥,毗陵雷電,南沙司鹽都尉戴亮以聞。
太康十年十二月癸卯,廬江、建安雷電大雨。
晉惠帝永康元年六月癸卯,震崇陽陵標西南五百步,標破為七十片。是時賈后陷害鼎輔,寵樹私戚。與漢桓帝時震憲陵寢同事也。后終誅滅。
晉惠帝永興二年十月丁丑,雷電。
晉懷帝永嘉四年十月,震電。
晉元帝永昌二年七月丙子朔,雷震太極殿柱。
永昌二年十一月,會稽、吳郡雨震電。
晉明帝太寧元年七月丙子朔,震太極殿柱。
晉成帝咸和元年十月己巳,會稽郡大雨震電。
咸和三年六月辛卯,臨海大雷,破郡府內小屋柱十枚,殺人。
咸和三年九月二日立冬,會稽震電。
咸和四年十二月,吳郡、會稽震電。
咸和四年十二月,丹陽震電。
晉穆帝永和七年十月壬午,雷雨、震電。
晉穆帝升平元年十一月庚戌,雷;乙丑,又雷。
升平五年十月庚午,雷發東南。
晉孝武帝太元五年六月甲寅,雷震含章殿四柱。
太元五年十二月,雷聲在南方。
太元十四年七月甲寅,震宣陽門西柱。
晉安帝隆安二年九月壬辰,雨雷。
晉安帝元興三年,永安皇后至自巴陵。將設儀導入宮,天雷,震人馬各一俱殪。
晉安帝義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風;癸丑,雷。
義熙五年六月丙寅,震太廟,破東鴟尾,徹壁柱。
義熙六年正月丙寅,雷又雪。
義熙六年十二月壬辰,大雷。
義熙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乙亥,又雷。
宋文帝元嘉四年十一月癸丑,雷。
元嘉五年六月丙寅,震太廟,破東鴟尾,徹壁柱。
元嘉六年正月丙寅,雷且雪。
元嘉七年十月丙子,雷。
元嘉八年十二月庚辰,雷。
元嘉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且雪。
元嘉十四年,震初寧陵口標,四破至地。十七年,廢大將軍彭城王義康。骨肉相害,自此始也。
前廢帝景和元年九月甲午,雷震。
明帝泰始二年九月辛巳,雷震。
泰始四年十月辛卯,雷震。
泰始四年十一月癸卯朔,雷震。
泰始五年十一月乙巳,雷震。
泰始六年十一月庚午,雷。
後廢帝元徽三年九月戊戌,雷。
元徽三年九月丁未,雷。
元徽三年九月戊午,雷震。
元徽三年十月辛未,雷;甲戌,又雷。
從帝昇明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丙申,震建陽門。
鼓妖
晉惠帝元康九年三月,有聲若牛,出許昌城。十二月,廢太子,幽于許宮。按春秋晉文公柩有聲如牛,劉向以為鼓妖。其說曰:「聲如此,怒象也。將有急怒之謀,以生兵甲之禍。」此其類也。明年,賈后遣黃門孫慮殺太子,擊以藥杵,聲聞于外。
蘇峻在歷陽,外營將軍鼓自鳴,如人弄鼓者。峻手自斫之,曰:「我鄉土時有此,則城空矣。」俄而作亂夷滅。此聽不聦之罰,鼓妖先作也。
石虎末,洛陽城西北九里石牛在青石趺上,忽鳴喚,聲聞四十里。虎遣人打落兩耳及尾,鐵釘釘四腳。
晉孝武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東北有聲如雷。案劉向說以為:「雷當託於雲,猶君託於臣。」無雲而雷,此君不恤下,下民將叛之象也。及帝崩而天下漸亂,孫恩、桓玄交陵京邑。
吳興長城縣夏架山有石鼓,長丈餘,面徑三尺所,下有盤石為足,鳴則聲如金鼓,三吳有兵。晉安帝隆安中大鳴,後有孫靈秀之亂。
魚孽
魏齊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魚集于武庫屋上。此魚孽也。王肅曰:「魚生於淵,而亢於屋,介鱗之物,失其所也。邊將其殆有棄甲之變乎。」後果有東關之敗。干寶又以為高貴鄉公兵禍之應。二說皆與班固旨同。
晉武帝太康中,有鯉魚二見武庫屋上。干寶曰:「武庫兵府,魚有鱗甲,亦兵類也。魚既極陰,屋上太陽,魚見屋上,象至陰以兵革之禍干太陽也。」至惠帝初,誅楊駿,廢太后,矢交館閣。元康末,賈后謗殺太子,尋亦誅廢。十年間,母后之難再興,是其應也。自是禍亂構矣。京房易妖曰:「魚去水,飛入道路,兵且作。」
蝗蟲
魏文帝黃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民饑。案蔡邕說:「蝗者,在上貪苛之所致也。」是時孫權歸從,帝因其有西陵之役,舉大衆襲之,權遂背叛。
晉武帝泰始十年六月,蝗。是時荀、賈任政,疾害公直。
晉孝懷帝永嘉四年五月,大蝗,自幽、并、司、冀至于秦、雍,草木牛馬毛鬣皆盡。是時天下兵亂,漁獵生民,存亡所繫,唯司馬越、苟晞而已,而競為暴刻,經略無章。
晉愍帝建興四年六月,大蝗。去歲胡寇頻攻北地、馮翊,麴允等悉衆禦之。是時又禦劉曜,為曜所破,西京遂潰。
晉元帝太興元年六月,蘭陵合鄉蝗,害禾稼。乙未,東莞蝗蟲縱廣三百里,害苗稼。
太興元年七月,東海、彭城、下邳、臨淮四郡蝗蟲害禾、豆。
太興元年八月,冀、青、徐三州蝗食生草盡,至于二年。是時中州淪喪,暴亂滋甚。
太興二年五月,淮陵、臨淮、淮南、安豐、廬江諸郡蝗食秋麥。
太興三年五月癸丑,徐州及揚州江西諸郡蝗,吳民多餓死。去年,王敦并領荊州,苛暴之釁,自此興矣。又是年初,徐州刺史蔡豹帥衆伐周撫。
晉孝武帝太元十五年八月,兗州蝗。是時丁零寇兗、豫,鮮卑逼河南,征戍不已。
太元十六年五月,飛蝗從南來,集堂邑縣界,害苗稼。是年春,發取江州兵營甲士二千人家口六七千人,配護軍及東宮,後尋散亡殆盡;又邊將連有征役。
豕禍
吳孫皓寶鼎元年,野豕入右大司馬丁奉營。此豕禍也。後奉見遣攻穀陽,無功反,皓怒,斬其導軍。及舉大衆北出,奉及萬彧等相謂曰:「若至華里,不得不各自還也。」此謀泄,奉時雖已死,皓追討穀陽事,殺其子溫,家屬皆遠徙。豕禍之應也。龔遂曰:「山野之獸,來入宮室,宮室將空。」又其象也。
晉孝懷帝永嘉中,壽春城內有豕生兩頭而不活。周馥取而觀之。時通數者竊謂曰:「夫豕,北方之畜,胡、狄象也。兩頭者,無上也。生而死,不遂也。天意若曰,勿生專利之謀,將自致傾覆也。」周馥不悟,遂欲迎天子,令諸侯,俄為元帝所敗。是其應也。石勒亦尋渡淮,百姓死者十八九。
晉愍帝建武元年,有豕生八足。聽不聦之罰也。京房易傳曰:「凡妖作,各象其類。足多者,所任邪也。」是後有劉隗之變。
晉成帝咸和六年六月,錢塘民家豭豕生兩子,皆人面,如胡人狀,其身猶豕。京房易妖曰:「豕生人頭豕身者,邑且亂亡。」此豭豕而產,異之甚者也。
晉孝武帝太元十年四月,京都有豕,一頭二身八足。十三年,京都民家豕產子,一頭二身八足。並與建武同妖也。是後宰相沈酗,不恤朝政,近習用事,漸亂國綱,至於大壞也。
黑眚黑祥
晉孝懷帝永嘉五年十二月,黑氣四塞。近黑祥也。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三月,幸京口。有黑氣暴起,占有兵。明年,虜南寇至瓜步,飲馬于江。
火沴水
晉武帝太康五年六月,任城、魯國池水皆赤如血。案劉向說,近火沴水也。聽之不聦之罰也。京房易傳曰:「淫於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水流赤。」
晉穆帝升平三年二月,涼州城東池中有火;四年四月,姑臧澤水中又有火。此火沴水之妖也。明年,張天錫殺中護軍張邕。邕,執政臣也。
晉安帝元興二年十月,錢塘臨平湖水赤。桓玄諷吳郡使言開除,以為己瑞。俄而玄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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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  五行五 五行傳曰:「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謂土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思心不叡,是謂不聖。厥咎瞀,厥罰恒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班固曰:「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衝氣所沴,明其異大也。」華孽劉歆傳以為蠃蟲之孽,謂螟屬也。
稼穡不成
吳孫皓時,嘗歲無水旱,苗稼豐美,而實不成,百姓以饑,闔境皆然,連歲不已。吳人以為傷露,非也。按劉向春秋說曰:「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此其義也。皓初遷都武昌,尋還建業,又起新館,綴飾珠玉,壯麗過甚,破壞諸宮,增修苑囿,犯暑妨農,官民疲怠。月令,「季夏不可以興土功」。皓皆冒之。此治宮室飾臺榭之罰,與春秋魯莊公三築臺同應也。班固曰:「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熟,皆為稼穡不成。」
晉穆帝永和十年,三麥不登,至關西亦然。自去秋至是夏,無水旱,無麥者,如劉向說也。又俗云,「多苗而不實為傷」,又其義也。
恒風
魏齊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風數十日,發屋折樹;十二月戊子晦,尤甚,動太極東閤。
魏齊王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風,發屋折木,昏塵蔽天。按管輅說此為時刑,大風,執政之憂也。是時曹爽區瞀自專,驕僭過度,天戒數見,終不改革。此思心不叡,恒風之罰也。後踰旬而爽等滅。京房易傳曰:「衆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其風也,行不解,物不長,雨小而傷。政悖德隱,茲謂亂。厥風先風不雨,大風暴起,發屋折木。守義不進,茲謂眊。厥風與雲俱起,折五穀莖。臣易上政,茲謂不順。厥風大飆發屋。賦斂不理,茲謂禍。厥風絕經紀,止即溫,溫即蟲。侯專封,茲謂不統。厥風疾而樹不搖,穀不成。辟不思道利,茲謂無澤。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公常於利,茲謂亂。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穀。棄正作淫,茲謂惑。厥風溫,螟蟲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茲謂叛。厥風無恒,地變赤,雨殺人。」
吳孫權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風,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樹二株,石碑磋動,吳城兩門飛落。按華覈對,役繁賦重,區瞀不叡之罰也。明年,權薨。
吳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風震電。是歲,魏遣大衆三道來攻,諸葛恪破其東興軍,二軍亦退。明年,恪又攻新城,喪衆太半,還伏誅。
吳孫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風四轉五,復蒙霧連日。是時孫綝一門五侯,權傾吳主,風霧之災,與漢五侯、丁、傅同應也。十二月丁卯夜,又大風,發木揚沙。明日,綝誅。
晉武帝泰始五年五月辛卯朔,廣平大風折木。
晉武帝咸寧元年五月,下邳、廣陵大風,壞千餘家,折樹木。
咸寧元年五月甲申,廣陵、司吾、下邳大風折木。
咸寧三年八月,河間大風折木。
晉武帝太康二年五月,濟南大風,折木傷麥。
太康二年六月,高平大風折木,發壞邸閣四十餘區。
太康八年六月,郡國八大風。
太康九年正月,京都風雹,發屋拔木。後二年,宮車晏駕。
晉惠帝元康四年六月,大風雨拔樹。
元康五年四月庚寅夜,暴風,城東渠波浪;七月,下邳大風,壞廬舍;九月,雁門、新興、太原、上黨災風傷稼。明年,氐、羌反叛,大兵西討。
元康九年六月,飆風吹賈謐朝服飛數百丈。明年,謐誅。
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京都連大風,發屋折木。十二月,太子廢。
晉惠帝永康元年二月,大風拔木。三月,愍懷被害。己卯,喪柩發許還洛,是日,大風雷電,幃蓋飛裂。
永康元年四月,張華第舍飆風折木,飛繒軸六七。是月,華遇害。
永康元年十一月戊午朔,大風從西北來,折木飛石。明年正月,趙王倫篡位。
晉惠帝永興元年正月癸酉,趙王倫祠太廟,災風暴起,塵沙四合。其年四月,倫伏辜。
晉元帝永昌元年七月丙寅,大風拔木,屋瓦皆飛。
永昌元年八月,暴風壞屋,拔御道柳樹百餘株。其風縱橫無常,若風自八方來者。十一月,宮車晏駕。
晉成帝咸康四年三月壬辰,成都大風,發屋折木。四月,李壽襲殺李期。
晉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晉陵、吳郡災風。
晉穆帝升平元年八月丁未,策立皇后何氏。是日疾風。
升平五年正月戊戌朔,疾風。
晉海西公太和六年二月,大風迅急。
晉孝武帝寧康元年三月戊申朔,暴風迅起,從丑上來,須臾轉從子上來,飛沙揚礫。
晉孝武帝太元元年二月乙丑朔,暴風折木。
太元二年閏三月甲子朔,暴風疾雨俱至,發屋折木。
太元二年六月,長安大風拔苻堅宮中樹。其後堅再南伐,身戮國亡。
太元四年八月乙未,暴風。
太元十二年正月壬子夜,暴風。
太元十二年七月甲辰,大風拔木。
太元十七年六月乙卯,大風折木。
晉安帝元興二年二月甲辰,大風雨,大航門屋瓦飛落。明年,桓玄篡位,由此門入。
元興三年正月,桓玄遊大航南,飄風飛其輗蓋。三月,玄敗。
元興三年五月,江陵大風折木。是月,桓玄敗於崢嶸洲,身亦屠裂。
元興三年十一月丁酉,大風,江陵多死者。
晉安帝義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風起。
義熙五年閏十月丁亥,大風發屋。明年,盧循至蔡洲。
義熙六年五月壬申,大風拔北郊樹,樹幾百年也。琅邪、揚州二射堂倒壞。是日,盧循大艦漂沒。甲戌,又風,發屋折木。是冬,王師南討。
義熙十年四月己丑朔,大風拔木。
義熙十年六月辛亥,大風拔木。明年,西討司馬休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正月癸亥朔旦,暴風發殿庭,會席翻揚數十丈。五月,帝廢。
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二月庚申,壽陽驟雨,有回風雲霧,廣三十許步,從南來,至城西回散滅。當其衝者,室屋樹木摧倒。
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大風,拔木飛瓦。
元嘉三十年正月,大風拔木,雨凍殺牛馬,雷電晦冥。二月,宮車晏駕。
孝武帝大明七年,風吹初寧陵隧口左標折。鍾山通天臺新成,飛倒,散落山澗。明年閏五月,帝崩。
前廢帝永光元年正月乙未朔,京邑大風。
明帝泰始二年三月丙申,京邑大風。
泰始二年四月甲子,京邑大風。
泰始二年五月丁未,京邑大風。
泰始二年五月己酉,京邑大風。
泰始二年九月乙巳,京邑大風。
後廢帝元徽二年七月甲子,京邑大風。
元徽三年三月丁卯,京邑大風。
元徽三年六月甲戌,京邑大風。
元徽四年十一月辛卯,京邑大風。
元徽五年三月庚寅,京邑大風,發屋折木。
元徽五年六月甲寅,京邑大風。
夜妖
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閏正月戊戌,大風晦暝,行者皆頓伏。近夜妖也。劉向曰:「正晝而暝,陰為陽,臣制君也。」時晉景王討毋丘儉,是日始發。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京都大震,晝晦。此夜妖也。班固曰:「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劉向春秋說云:「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令專事,冥晦。明年,魯季友卒,果世官而公室卑矣。」魏見此妖,晉有天下之應也。
晉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大風晦暝。其後帝崩,而諸侯違命,干戈內侮,權奪於元顯,禍成於桓玄。是其應也。
蠃蟲之孽
晉孝武咸寧元年七月,郡國螟;九月,青州又螟。
咸寧元年七月,郡國有青蟲食禾稼。
咸寧四年,司、冀、兗、豫、荊、揚郡國皆螟。
晉武帝太康四年,會稽彭蜞及蟹皆化為鼠,甚衆,覆野,大食稻為災。
太康九年八月,郡國二十四螟。螟說與蝗同。是時帝聽讒訴。
太康九年九月,蟲傷稼。
晉惠帝元康二年九月,帶方、含資、提奚、南新、長岑、海冥、列口蟲食禾葉蕩盡。
晉惠帝永寧元年七月,梁、益、涼三州螟。是時齊王冏秉政。貪苛之應也。
永寧元年十月,南安、巴西、江陽、太原、新興、北海青蟲食禾葉,甚者十傷五六。
永寧元年十二月,郡國八螟。
牛禍
晉武帝太康九年,幽州塞北有死牛頭語。近牛禍也。是時帝多疾病,深以後事為念,而託付不以至公,思心瞀亂之應也。師曠曰:「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又其義也。
晉惠帝太安中,江夏張騁所乘牛言曰:「天下方亂,乘我何之!」騁懼而還,犬又言曰:「歸何蚤也。」尋後牛又人立而行。騁使善卜者卦之。謂曰:「天下將有兵亂,為禍非止一家。」其年張昌反,先略江夏,騁為將帥。於是五州殘亂,騁亦族滅。京房易妖曰:「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易萌氣樞曰:「人君不好士,走馬被文繡,犬狼食人食,則有六畜祅言。」時天子諸侯不以惠下為務,又其應也。
晉愍帝建武元年,曲阿門牛生犢,一體兩頭。
元帝太興元年,武昌太守王諒牛生子,兩頭八足兩尾共一腹。三年後死。又有牛生一足三尾,皆生而死。按司馬彪說,兩頭者,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之象也。京房易傳曰:「足多者,所任邪也。足少者,下不勝任也。」其後皆有此應。
晉元帝太興四年十二月,郊牛死。按劉向說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區瞀昏亂,故天不饗其祀。元帝中興之業,實王導之謀也。劉隗探會主意,以得親幸,導見疏外。此區瞀不叡之禍也。
晉成帝咸和二年五月,護軍牛生犢,兩頭六足。是冬,蘇峻作亂。
咸和七年,九德民袁榮家牛產犢,兩頭八足二尾共身。京房易傳:「殺無罪,則牛生妖。」
桓玄之國在荊州,詣刺史殷仲堪,行至鶴穴,逢一老公,驅青牛,形色瓌異。桓玄即以所乘牛易取。乘至零陵涇溪,駿駛非常,因息駕飲牛。牛徑入江水不出。玄遣人覘守,經日無所見。
宋文帝元嘉三年,司徒徐羨之大兒喬之行欲入廣莫門。牛徑將入廷尉寺,左右禁捉不能禁。入方得出。明日被收。
元嘉二十九年,晉陵送牛,角生右脅,長八尺。明年二月,東宮為禍。
孝武帝大明三年,廣州刺史費淹獻三角水牛。
黃眚黃祥
蜀劉備章武二年,東伐。二月,自秭歸進屯夷道。六月,秭歸有黃氣見,長十餘里,廣數十丈。後踰旬,備為陸議所破。近黃祥也。
魏齊王正始中,中山王周南為襄邑長。有鼠從穴出,語曰:「王周南,爾以某日死。」南不應。鼠還穴。後至期,更冠幘皁衣出,語曰:「周南,汝日中當死。」又不應。鼠復入,斯須更出,語如向日。適欲日中,鼠入復出,出復入,轉更數語如前。日適中,鼠曰:「周南,汝不應我,復何道。」言絕,顛蹶而死,即失衣冠。取視,俱如常鼠。案班固說,此黃祥也。是時曹爽秉政,競為比周,故鼠作變也。
宋孝武大明七年春,太湖邊忽多鼠。其年夏,水至,悉變成鯉魚。民人一日取,轉得三五十斛。明年,大飢。
晉元帝太興四年八月,黃霧四塞,埃氣蔽天。案楊宣對,近土氣,亂之祥也。
晉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黃霧四塞。
晉穆帝永和七年三月,涼州大風拔木,黃霧下塵。是時張重華納譖,出謝艾為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至九年死,嗣子見弒。是其應也。京房易傳曰:「聞善不予,茲謂不知。厥異黃,厥咎聾,厥災不嗣。黃者,有黃濁氣四塞天下,蔽賢絕道,故災至絕世也。」
晉安帝元興元年十月丙申朔,黃霧皆濁,不雨。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黃光,洞照于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謂之榮光,太平之祥,上表稱慶。
地震
吳孫權黃武四年,江東地連震。是時權受魏爵命,為大將軍、吳王,改元專制,不修臣跡。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董仲舒、劉向並云「臣下強盛,將動而為害」之應也。
魏明帝青龍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來,隱隱有聲,屋瓦搖。
魏明帝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吳將朱然圍江夏,荊州刺史胡質擊退之。又公孫淵自立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討平之。
吳孫權嘉禾六年五月,江東地震。
赤烏二年正月,地又再震。是時呂壹專政,步騭上疏曰:「伏聞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無罪無辜,橫受重刑,雖有大臣,不見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故嘉禾六年、赤烏二年,地連震動,臣下專政之應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後卒敗。
魏齊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震。
正始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二月,魏郡地震。
正始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時曹爽專政,遷太后于永寧宮,太后與帝相泣而別。連年地震,是其應也。
吳孫權赤烏十一年二月,江東地仍震。是時權聽讒,尋黜朱據,廢太子。
蜀劉禪炎興元年,蜀地震。時宦人黃皓專權。按司馬彪說,奄宦無陽施,猶婦人也。此皓見任之應,與漢和帝時同事也。是冬蜀亡。
晉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孫皓大遣衆入渦口。叛虜寇秦、涼,刺史胡烈、蘇愉並為所害。
泰始七年六月丙申,地震。武帝世,始於賈充,終於楊駿,阿黨昧利,苟專權寵,終喪天下,由是也。末年所任轉敝,故亦一年六震,是其應也。裴叔則曰:「晉德所以不比隆堯、舜者,以有賈充諸人在朝。」
晉武帝咸寧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東、平陽地震。
咸寧四年六月丁未,陰平、廣武地震;甲子,陰平、廣武地又震。
晉武帝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陽地震。
太康五年二月壬辰,地震。
太康六年七月己丑,地震。
太康七年七月,南安、犍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
太康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陰平地震;八月,丹陽地震。
太康九年正月,會稽、丹陽、吳興地震;四月辛酉,長沙、南海等郡國八地震;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聲如雷。
太康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陽地震。
晉武帝太熙元年,地震。
晉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
元康四年二月,蜀郡山崩殺人;上谷、上庸、遼東地震。五月壬子,壽春山崩,洪水出,城壞,地墜方三十丈。六月,壽春大雷震,山崩地坼,家人陷死,上庸郡亦如之。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殺百餘人。居庸地裂,廣三十六丈,長八十四丈,水出,大饑。上庸四處山崩地陷,廣三十丈,長百三十丈,水出殺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滎陽、襄城、汝陰、梁國、南陽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時賈后亂朝,據權專制,終至禍敗之應也。漢鄧太后攝政時,郡國地震。李固以為:「地,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傳曰:「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涌水出。」又曰:「小人剝廬,厥妖山崩。茲謂陰乘陽,弱勝強。」又曰:「陰背陽,則地裂。父子分離,夷、羌叛去。」
元康五年五月丁丑,地震;六月,金城地震。
元康六年正月丁丑,地震。
元康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晉惠帝太安元年十月,地震。是時齊王冏專政。
太安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是時長沙王專政。
晉孝懷帝永嘉三年十月,荊、湘二州地震。時司馬越專政。
永嘉四年四月,兗州地震。
晉愍帝建興二年四月甲辰,地震。是時幼主在上,權傾於下,四方雲擾,兵亂不息。
建興三年六月丁卯,長安地震。
晉元帝太興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涌水出;十二月,廬陵、豫章、武昌、西陵地震,山崩。干寶曰:「王敦陵上之應。」
太興二年五月癸丑,祁山地震,山崩殺人。是時相國南陽王保在祁山稱晉王,不終之象也。
太興三年四月庚寅,丹陽、吳郡、晉陵地震。其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黃數千斤。
晉成帝咸和二年三月,益州地震;四月己未,豫章地震。是年,蘇峻作亂。
咸和九年三月丁酉,會稽地震。是時政在臣下。
晉穆帝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是時嗣主幼沖,母后稱制,政在臣下,所以連年地震。
永和二年十月,地震。
永和三年正月丙辰,地震。
永和四年十月己未,地震。
永和五年正月庚寅,地震。
永和九年八月丁酉,京都地震,有聲如雷。
永和十年正月丁卯,地震,有聲如雷,雞雉鳴呴。
永和十一年四月乙酉,地震;五月丁未,地震。
晉穆帝升平五年八月,涼州地震。
晉哀帝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時政在將相,人主南面而已。
隆和元年四月丁丑,涼州地震,浩亹山崩。張天錫降亡之象也。
隆和二年二月庚寅,江陵地震。是時桓溫專政。
晉海西太和元年二月,涼州地震水涌。
晉簡文帝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
晉孝武帝寧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是時嗣主幼沖,政在將相。
寧康二年七月甲午,涼州地震山崩。
晉孝武帝太元二年閏月壬午,地震;五月丁丑,地震。
太元十一年六月己卯,地震。是後緣河諸將,連歲兵役。
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夜,地震。
太元十七年六月癸卯,地震;十二月己未,地又震。是時群小弄權,天下側目。
太元十八年正月癸亥朔,地震;二月乙未,地震。
晉安帝隆安四年九月癸酉,地震。是時幼主沖昧,政在臣下。
晉安帝義熙四年正月壬子夜,地震有聲;十月癸亥,地震。
義熙五年正月戊戌夜,尋陽地震,有聲如雷。明年,盧循下。
義熙八年,自正月至四月,南康、廬陵地四震。明年,王旅西討荊、益。
宋文帝元嘉七年四月丙辰,地震。時遣軍經略司、兗。
元嘉十二年四月丙辰,京邑地震。
元嘉十五年七月辛未,地震。
元嘉十六年,地震。
孝武帝大明二年四月辛丑,地震。
大明六年七月甲申,地震,有聲自河北來,魯郡山搖地動,彭城城女牆四百八十丈墜落,屋室傾倒,兗州地裂泉涌,二年不已。其後虜主死,兗州刺史夏侯祖權卒。
明帝泰始二年四月,地震。
泰始四年七月己酉,東北有聲如雷,地震。
明帝泰豫元年閏七月甲申,東北有聲如雷,地震。
後廢帝元徽二年四月戊申,地震。
元徽五年五月戊申,地震。七月,帝殞。
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青州城南地,遠望見地中如水有影,人馬百物皆見影中,積年乃滅。
山崩地陷裂
吳孫權赤烏十三年八月,丹楊、句容及故鄣、寧國諸山崩,鴻水溢。按劉向說,「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壞,百姓將失其所也」。與春秋梁山崩,漢齊、楚衆山發水同事也。「夫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禍福,不是過也」。吳雖帝,其實列國,災發丹楊,其天意矣。國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後二年而權薨,薨二十六年而吳亡。
魏元帝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此魏亡之徵也。其冬,晉有天下。
晉武帝泰始三年三月戊子,太行山崩。
泰始四年七月,泰山崩,墜三里。此晉之咎徵也。至帝晏駕,而祿去王室,懷、愍淪胥於北,元帝中興於南,是其應也。京房易傳曰:「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聖王受命,人君虜。」
晉武帝太康五年丙午,宣帝廟地陷。
太康六年三月,南安新興縣山崩,涌水出。
太康七年七月,朱提之大瀘山崩,震壞郡舍;陰平之仇池崖隕。
太康八年七月,大雨。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數丈。
晉惠帝元康四年五月壬子,地陷,方三十丈,殺人。史闕其處。
元康四年八月,居庸地裂,廣三十丈,長百三十丈,水出殺人。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三月,洛陽東北步廣里地陷。
永嘉二年八月乙亥,鄄城城無故自壞七十餘丈,司馬越惡之,遷于濮陽。此見沴之異也。越卒陵上,終亦受禍。
永嘉三年七月戊辰,當陽地裂三所,所廣三丈,長二百餘步。京房易傳曰:「地坼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其後司馬越、苟晞交惡,四方牧伯莫不離散,王室遂亡。
永嘉三年十月,宜都夷道山崩。
永嘉四年四月,湘東酃黑石山崩。
晉元帝太興四年八月,常山崩,水出,滹沱盈溢,大木傾拔。
晉成帝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廬山西北崖崩。十二月,劉胤為郭默所殺。
晉惠帝元康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賈謐齋屋柱陷入地,壓謐床帳。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載也。明年,謐誅。
晉惠帝光熙元年五月,范陽地然,可以爨。此火沴土也。是時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晉安帝義熙八年三月壬寅,山陰有聲如雷,地陷深廣各四尺。
義熙十年五月戊寅,西明門地穿,涌水出,毀門扇及限。此水沴土也。
五行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厥罰恒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
常陰
吳孫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餘日。是時將誅孫綝,謀泄。九月戊午,綝以兵圍宮,廢亮為會稽王。此常陰之罰也。
吳孫皓寶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陰不雨,將有陰謀。皓深驚懼。時陸凱等謀因其謁廟廢之。及出,留平領兵前驅,凱語平,平不許,是以不果。皓既肆虐,群下多懷異圖,終至降亡。
宋後廢帝元徽三年四月,連陰不雨。
元徽三年八月,多陰。後二年,廢帝殞。
射妖
蜀車騎將軍鄧芝征涪陵,見玄猿緣山,手射中之。猿拔其箭,卷木葉塞其創。芝曰:「嘻!吾違物之性,其將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猿母抱子,芝射中之,子為拔箭,取木葉塞創。芝歎息,投弓水中,自知當死矣。
晉恭帝之為琅邪王時,好奇戲,嘗閉一馬於門內,令人射之,欲觀幾箭而死。左右有諫者,曰:「馬,國姓也。而今射之,不祥甚矣。」於是乃止,而馬已被十許箭矣。此蓋射妖也。俄而桓玄篡位。
龍蛇之孽
魏明帝青龍元年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陂井中。凡瑞興非時,則為妖孽,況困於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晉武不賀,是也。干寶曰:「自明帝終魏世,青龍黃龍見者,皆其主廢興之應也。魏土運,青,木色也,而不勝于金,黃得位,青失位之象也。青龍多見者,君德國運內相剋伐也。故高貴鄉公卒敗于兵。案劉向說:『龍貴象,而困井中,諸侯將有幽執之禍也。』魏世龍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應。高貴鄉公著潛龍詩,即此旨也。」
魏高貴鄉公正元元年冬十月戊戌,黃龍見于鄴井中。
魏高貴鄉公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龍見軹縣井中;六月乙丑,青龍見元城縣界井中。
甘露二年二月,青龍見溫縣井中。
甘露三年,黃龍青龍仍見頓丘、冠軍、陽夏縣界井中。
景元三年二月,青龍見軹縣井中。
吳孫皓天冊中,龍乳於長沙民家,啖雞鶵。京房易妖曰:「龍乳人家,王者為庶人。」其後皓降。
晉武帝咸寧二年六月丙申,白龍二見于九原井中。
晉武帝太康五年正月癸卯,二龍見于武庫井中。帝見龍,有喜色,百僚將賀。劉毅獨表曰:「昔龍漦夏庭,禍發周室;龍見鄭門,子產不賀。」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膺受嘉祥。」遂不賀也。孫盛曰:「龍,水物也,何與於人,子產言之當矣。但非其所處,實為妖災。夫龍以飛翔顯見為美,則潛伏幽處,非休祥也。漢惠帝二年,兩龍見蘭陵井中,本志以為其後趙王幽死之象也。武庫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寶藏也,室宇邃密,非龍所處。後七年,蕃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竊神器。勒、虎二逆皆字曰龍,此之表異,為有證矣。」史臣案龍為休瑞,而屈於井中,前史言之已詳。但兆幽微,非可臆斷,故五行、符瑞兩存之。
晉愍帝建興二年十一月,枹罕羌妓產一龍子,色似錦文,嘗就母乳,遙見神光,少得就視。
晉武帝咸寧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長十許丈,居聽事平橑上,數年而人不知,但怪府中數失小兒及豬犬之屬。後一蛇夜出,傷於刃,不能去,乃覺之。發徒攻擊,移時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極不建,故蛇孽見之。漢靈帝時,蛇見御座,楊賜以為帝溺於色之應也。魏氏宮人猥多,晉又過之,宴游是湎,此其孽也。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晉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臨菑有大蛇長十餘丈,負二小蛇,入城北門,徑從市入漢城陽景王祠中不見。天戒若曰,齊方有劉章定傾之功,若不厲節忠慎,又將蹈章失職奪功之辱也。齊王冏不悟,雖建興復之功,而以驕陵取禍。負二小蛇出朝市,皆有象類也。
晉明帝太寧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樹中,每出頭從人受食。京房易妖曰:「蛇見於邑,不出三年,有大兵。國有大憂。」其後討滅王敦及其黨與。
馬禍
晉武帝太熙元年,遼東有馬生角,在兩耳下,長三寸。按劉向說,此兵象也。及帝晏駕之後,王室毒於兵禍,是其應也。京房易傳曰:「臣易上,政不順,厥妖馬生角。」又有「天子親伐,馬生角」。呂氏春秋曰:「人君失道,馬有生角。」
晉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皇太子將釋奠,太傅趙王倫驂乘,至南城門,馬止,力士推之不能動。倫入軺車,乃進。此馬禍也。天戒若曰,倫不知義方,終為亂逆,非傅導行禮之人。倫不悟,故亡。
元康九年十一月戊寅冬,有牝騮馬驚奔至廷尉訊堂,悲鳴而死。是殆愍懷冤死之象也。見廷尉訊堂,又天意乎。
晉孝懷帝永嘉六年二月,神馬鳴南城門。
晉元帝太興二年,丹陽郡吏濮陽楊演馬生駒,兩頭自頸前別,生而死。按司馬彪說,政在私門,二頭之象也。是後王敦陵上。
晉成帝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馬色赤如血,自宣陽門直走入于殿前,盤旋走出,尋逐莫知所在。己卯,帝不豫,六月崩。此馬禍,又赤祥也。張重華在涼州,將誅其西河相張祚,祚廄馬數十匹,同時悉皆無後尾。
晉安帝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馬生角,刺史郭銓送示都督桓玄。案劉向說,馬不當生角,由玄不當舉兵向上也。睹災不悟,故至夷滅。
人痾
魏文帝黃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為鱉,入水。
魏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兵奚農女死復生。時人有開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數日而有氣,數月而能語。郭太后愛養之。又太原民發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婦人,問其本事,不知也。視其墓木,可三十歲。案京房易傳,至陰為陽,下人為上,晉宣王起之象也。漢平帝、獻帝並有此異,占以為王莽、曹操之徵。公孫淵炊,有小兒蒸死甑中,其後夷滅。
吳孫亮建興二年,諸葛恪將征淮南,有孝子著衰衣入其閤。詰問,答曰:「不自覺入也。」時中外守備,亦悉不見。衆皆異之。及還,果見殺。恪已被害,妻在室,使婢沃盥,聞婢血臰。又眼目視瞻非常,妻問其故,婢蹶然躍起,頭至棟,攘臂切齒曰:「諸葛公乃為峻所殺。」
吳孫休永安四年,安吳民陳焦死七日,復穿冢出。干寶曰:「此與漢宣帝同事。烏程侯皓承廢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吳孫皓寶鼎元年,丹陽宣騫母,年八十,因浴化為黿。兄弟閉戶衛之,掘堂上作大坎,實水其中。黿入坎戲一二日,恒延頸外望,伺戶小開,便輪轉自躍,入于遠潭,遂不復還。與漢靈帝時黃氏母事同。吳亡之象也。
魏元帝咸熙二年八月,襄武縣言有大人見,長三丈餘,跡長三尺二寸,髮白,著黃巾黃單衣,柱杖,呼民王始語曰:「今當太平。」尋晉代魏。
晉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案漢志說,殆趙王倫篡亂之象也。
晉武帝咸寧二年二月,琅邪人顏畿病死,棺斂已久,家人咸夢畿謂己曰:「我當復生,可急開棺。」遂出之。漸能飲食屈申視瞻,不能行語也。二年復死。其後劉淵、石勒遂亡晉室。
晉惠帝元康中,安豐有女子周世寧,年八歲,漸化為男,至十七八,而氣性成。此劉淵、石勒蕩覆晉室之妖也。漢哀帝、獻帝時並有此異,皆有易代之兆。京房傳曰:「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賤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陽,厥咎亡。」
晉惠帝永寧初,齊王冏唱義兵,誅除亂逆,乘輿反正。忽有婦人詣大司馬門求寄產。門者詰之,婦人曰:「我截齊便去耳。」是時齊王冏匡復王室,天下歸功。識者為其惡之。後果斬戮。
永寧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頭公入齊王冏大司馬府,大呼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冏殺之。明年十二月戊辰,冏敗,即甲子旬也。
晉惠帝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雲龍門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當作中書監。」即收斬之。干寶曰:「夫禁庭,尊祕之處,今賤人徑入,而門衛不覺者,宮室將虛,而下人踰之之妖也。」是後帝北遷鄴,又西遷長安,盜賊蹈藉宮闕,遂亡天下。
晉惠帝世,梁國女子許嫁,已受禮娉,尋而其夫戍長安,經年不歸。女家更以適人,女不樂行,其父母逼強,不得已而去,尋得病亡。後其夫還,問女所在,其家具說之。其夫徑至女墓,不勝哀情,便發冢開棺,女遂活,因與俱歸。後婿聞之,詣官爭之,所在不能決。祕書郎王導議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斷之,宜還前夫。」朝廷從其議。
晉惠帝世,杜錫家葬,而婢誤不得出。後十餘年,開冢祔葬,而婢尚生。其始如瞑,有頃漸覺。問之,自謂當一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開冢更生,猶十五六也。嫁之有子。
晉惠帝光熙元年,會稽謝真生子,大頭有鬢,兩蹠反向上,有男女兩體。生便作丈夫聲,經日死。
晉惠、懷之世,京、洛有兼男女體,亦能兩用人道,而性尤淫。案此亂氣之所生也。自咸寧、太康之後,男寵大興,甚於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放效,或有至夫婦離絕,怨曠妒忌者。故男女氣亂,而妖形作也。
元帝太興初,又有女子陰在腹上,在揚州,性亦淫。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陰在首,天下大亂;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無後。」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吳郡吳縣萬祥婢生子,鳥頭,兩足馬蹄,一手無毛,黃色,大如枕。
晉愍帝建興四年,新蔡縣吏任僑妻胡,年二十五,產二女,相向,腹心合同,自胸以上,齊以下,各分。此蓋天下未一之妖之。時內史呂會上言:「案瑞應圖,異根同體謂之連理,異苗同穎謂之嘉禾。草木之異,猶以為瑞,今二人同心,易稱『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嘉徵顯見,生於陝東之國,斯蓋四海同心之瑞,不勝喜踊,謹畫圖以上。」時有識者哂之。
晉中興初,有女子,其陰在腹,當齊下。自中國來江東,性甚淫,而不產。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陰在首,天下大亂;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無後。」
晉元帝太興三年十二月,尚書騶謝平妻生女,墮地濞濞有聲,須臾便死。鼻目皆在頂上,面處如項,口有齒,都連為一,胸如鱉,手足爪如鳥爪,皆下句。京房易妖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見者,皆為天下大兵。」後二年,有石頭之敗。
晉明帝太寧二年七月,丹陽江寧侯紀妻死,三日復生。
晉成帝咸康四年十一月辛丑,有何一人詣南止車門自列為聖人所使。錄付光祿外部檢問,是東海郯縣呂暢,辭語落漠,髡鞭三百,遣。
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和僑居暨陽。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來還,得徵瑞印綬,當母天下。」晉陵太守以為妖,收付獄。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絳衣,詣止車門口,列為聖人使,求見天子。門候受辭,列姓呂名錫。云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長七寸,天今命可為天下母。奏聞,即伏誅。并下晉陵誅可。
晉康帝建元二年十月,衛將軍營督過望所領兵陳瀆女壹,有文在足,曰「天下之母」。灸之逾明。京都諠譁。有司收繫以聞。俄自建康縣獄亡去。
石虎末,大武殿前所圖賢聖人像人頭,忽悉縮入肩中。
晉孝武帝寧康初,南郡州陵女人唐氏,漸化為丈夫。
晉安帝義熙七年,無錫人趙朱,年八歲,一旦暴長八尺,髭鬚蔚然,三日而死。
義熙中,東陽人黃氏生女不養,埋之。數日於土中啼,取養遂活。
義熙末,豫章吳平人有二陽道,重累生。
晉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陽道無頭正平,本下作女人形體。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劉斌為吳郡。婁縣有一女,忽夜乘風雨,怳忽至郡城內。自覺去家正炊頃,衣不沾濡。曉在門上求通,言:「我天使也。」斌令前,因曰:「府君宜起迎我,當大富貴。不爾,必有凶禍。」斌問所以來,亦不自知也。謂是狂人,以付獄,符其家迎之。數日乃得去。後二十日許,斌誅。
孝武帝大明中,張暢為會稽郡,妾懷孕,兒於腹中啼,聲聞於外。暢尋死。
大明末,荊州武寧縣人楊始歡妻,於腹中生女兒。此兒至今猶存。
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見太子西池水上,跡長三尺餘。
後廢帝元徽中,南東莞徐坦妻懷孕,兒在腹中有聲。
元徽中,暨陽縣女人於黃山穴中得二卵,如斗大,剖視有人形。
魏文帝黃初四年三月,宛、許大疫,死者萬數。
魏明帝青龍二年四月,大疫。
青龍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吳孫權赤烏五年,大疫。
吳孫亮建興二年四月,諸葛恪圍新城。大疫,死者太半。
吳孫皓鳳皇二年,疫。
晉武帝泰始十年,大疫。吳土亦同。
晉武帝咸寧元年十一月,大疫,京都死者十萬人。
晉武帝太康三年春,疫。
晉惠帝元康二年十一月,大疫。
元康七年五月,秦、雍二州疾疫。
晉孝懷帝永嘉四年五月,秦、雍州饑疫至秋。
永嘉六年,大疫。
晉元帝永昌元年十一月,大疫,死者十二三。河朔亦同。
晉成帝咸和五年五月,大饑且疫。
晉穆帝永和九年五月,大疫。
晉海西太和四年冬,大疫。
晉孝武帝太元五年五月,自冬大疫,至于此夏。多絕戶者。
晉安帝義熙元年十月,大疫,發赤班乃愈。
義熙七年春,大疫。
宋文帝元嘉四年五月,京都疾疫。
孝武帝大明元年四月,京邑疾疫。
大明四年四月,京邑疾疫。
日蝕
魏文帝黃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蝕之。有司奏免太尉。詔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有天地眚,勿復劾三公。」
黃初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蝕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蝕之。
黃初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蝕之。後二年,宮車晏駕。
魏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許芝奏日應蝕,與太尉於靈臺祈禳。帝詔曰:「蓋聞人主政有不得,則天懼之以災異,所以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蝕,明治道有不當者。朕即位以來,既不能光明先帝聖德,而施化有不合於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勵政自修,以報於神明。天之於人,猶父之於子,未有父欲責其子,而可獻盛饌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與太史令具禳祠,於義未聞也。群公卿士,其各勉修厥職。有可以補朕不逮者,各封上之。」
魏明帝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太和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蝕之。見吳曆。
魏明帝青龍元年閏月庚寅朔,日有蝕之。
魏齊王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蝕之。紀無。
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有蝕之。紀無。
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日有蝕之;十月戊寅朔,又日有蝕之。
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蝕之。是時曹爽專政,丁謐、鄧颺等轉改法度。會有日蝕變,詔群臣問得失。蔣濟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輔政,慎於其朋。齊侯問災,晏子對以布惠;魯君問異,臧孫答以緩役。塞變應天,乃實人事。」濟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終至敗亡矣。
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蝕之。
魏齊王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蝕之。
魏高貴鄉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蝕之。
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蝕之。按谷永說,正朝,尊者惡之。京房占曰:「日蝕乙酉,君弱臣強。司馬將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濟之變。
魏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景元三年三月己亥朔,日有蝕之。
晉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蝕之。
泰始七年五月庚辰,日有蝕之。
泰始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泰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蝕之。
泰始十年三月癸亥,日有蝕之。
晉武帝咸寧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蝕之。
咸寧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蝕之。
晉武帝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蝕之。
太康六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乙亥,詔曰:「比年災異屢發,邦之不臧,實在朕躬。震蝕之異,其咎安在?將何施行,以濟其愆?」太尉亮、司徒舒、司空瓘遜位,弗許。
太康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蝕之。
太康九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蝕之。後二年,宮車晏駕。
晉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蝕之。
晉惠帝永康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蝕之。
晉惠帝永寧元年閏三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晉惠帝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日有蝕之。尊者惡之。七月乙酉朔,又日有蝕之既。占曰:「日蝕盡,不出三月,國有凶。」十一月,宮車晏駕。十一月壬午朔,又日有蝕之。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日有蝕之。
永嘉二年正月丙午朔,日有蝕之。
永嘉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蝕之。明年,帝崩于平陽。
晉愍帝建興四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蝕之。十一月,帝為劉曜所虜。十二月乙卯朔,又日有蝕之。明年,帝崩于平陽。
晉元帝太興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蝕之。
晉明帝太寧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晉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蝕之。
晉成帝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有蝕之。
咸康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蝕之。
咸康八年正月己未朔,日有蝕之。正朝,尊者惡之。六月,宮車晏駕。
晉穆帝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朔,日有蝕之。
永和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晉穆帝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蝕之,不盡如鉤。明年,宮車晏駕。
晉哀帝隆和元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晉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蝕之。
太和五年七月癸酉朔,日有蝕之。明年,廢為海西公。
晉孝武帝寧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蝕之。
晉孝武帝太元四年閏月己酉朔,日有蝕之。
太元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蝕之。
太元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蝕之。
太元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蝕之。
太元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蝕之。明年,宮車晏駕。海西時有此變。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晉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蝕之。
晉安帝元興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晉安帝義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蝕之。
義熙十年九月丁巳朔,日有蝕之;七月辛亥晦,日有蝕之。
義熙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蝕之。明年,宮車晏駕。
晉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蝕之。
元嘉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蝕之。十一月己丑朔,又日有蝕之,不盡如鉤,蝕時星見,晡方沒,河北地闇。
元嘉十二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蝕之。
元嘉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元嘉十九年七月甲戌晦,日有蝕之。
元嘉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蝕之。
元嘉三十年七月辛丑朔,日有蝕之,既,星辰畢見。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戌朔,日有蝕之,既,列宿粲然。
孝武帝大明五年九月甲寅朔,日有蝕之。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蝕之;十月癸酉,又日有蝕之。
泰始五年十月丁卯朔,日有蝕之。
後廢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蝕之。
順帝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蝕之。
昇明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蝕之。
吳孫權赤烏十一年二月,白虹貫日,時地又頻震。權發詔深戒懼天眚。
晉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暈再重,白虹貫之。
晉武帝太康元年正月己丑朔,五色氣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主斗、牛,斗、牛為吳地。」是時孫皓淫暴,四月降。
晉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飛鷰者,數月乃消。王隱以為愍懷廢死之徵也。
晉惠帝永康元年十月乙未,日鬥,黃霧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戰。」
晉惠帝永寧元年九月甲申,日有黑子。按京房占:「黑者,陰也。臣不揜君惡,令下見百姓惡君則有此變。」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晉惠帝永興元年十一月,黑氣分日。
晉惠帝光熙元年五月癸巳,日散,光流如血,所照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晉孝懷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黃黑氣掩日,所炤皆黃。案河圖占曰:「日薄也。」其說曰:「凡日蝕皆於晦朔,有不於晦朔者,為日薄。雖非日月同宿,時陰氣盛,掩薄日光也。占類蝕。」
永嘉二年二月癸卯,白虹貫日,青黃暈五重。占曰:「白虹貫日,近臣不亂,則諸侯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馬越殺繆播等,暴蔑人主。五年,胡破京都,帝遂見虜。一說王者有兵圍之象。
永嘉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飛鷰者。
晉愍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子,白虹彌天,三日並照,日有重暈,左右兩珥。占曰:「白虹,兵氣也。三、四、五、六日俱出並爭,天下兵作,王立亦如其數。」又曰:「三日並出,不過三旬,諸侯爭為帝。日重暈,天下有立王。暈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陳卓曰:「當有大慶,天下其參分乎。」三月而江東改元朔,胡亦改元朔,跨曹、劉疆宇。於是兵連積世。
晉元帝太興四年三月癸亥,日有黑子。四月辛亥,帝親錄訊囚徒。
晉元帝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有黑子。
晉明帝太寧元年正月己丑朔,日暈無光;癸巳,黃霧四塞。占曰:「君道失明,臣有陰謀。」是時王敦陵上,卒伏其辜。
晉成帝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貫日。
咸康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乃滅。
晉海西公太和四年四月戊辰,日暈厚密,白虹貫日中。
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貫日,日暈五重。十一月,桓溫廢帝。張重華在涼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烏,形見分明,數旦乃止。
晉安帝元興元年二月甲子,日暈,白虹貫日。明年,桓玄篡位。
晉安帝義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采珥。
義熙十一年,日在東井,有白虹十餘丈,在南干日。依司馬彪說,則災在分野,羌亡之象也。
晉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日暈,東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氣貫之交匝。
晉孝懷帝永嘉五年三月丙申夜,月蝕既;丁酉夜,又蝕既。占曰:「月蝕既盡,夫人憂。」又曰:「其國貴人死。」
安帝義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旦,月猶見東方。按占謂之「側匿」。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塊礨不圓。明年二月,宮車晏駕。
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沒四五丈,亦如之,至于八年春,凡三,謂日死。閏五月,帝崩。
後廢帝元徽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沒數丈,日色紫赤無光。
元徽五年三月庚寅,日暈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
文帝元嘉中,有兩白虹見宣陽門外。
後廢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見。
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貫日。
從帝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見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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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揚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兗州 兗州
唐堯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堯都,土界廣遠,濟、河為兗州,海、岱為青州,海、岱及淮為徐州,淮、海為揚州,荊及衡陽為荊州,荊、河為豫州,華陽、黑水為梁州,黑水、西河為雍州。自虞至殷無所改變。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為幽、并。漢初又立徐、梁二州。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涼,改梁曰益,凡為十三州,而司隸部三輔、三河諸郡。東京無復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隸所部如故。及三國鼎跱,吳得揚、荊、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猶得九焉。吳又分交為廣。魏末平蜀,又分益為梁。晉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統,凡十有六州。後又分涼、雍為秦,分荊、揚為江,分益為寧,分幽為平,而為二十矣。
自夷狄亂華,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諸州一時淪沒,遺民南渡,並僑置牧司,非舊土也。江左又分荊為湘,或離或合,凡有揚、荊、湘、江、梁、益、交、廣,其徐州則有過半,豫州唯得譙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揚州為南徐,徐州為南兗,揚州之江西悉屬豫州,分荊為雍,分荊、湘為郢,分荊為司,分廣為越,分青為冀,分梁為南北秦。太宗初,索虜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並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虜庭。於是於鍾離置徐州,淮陰為北兗,而青、冀二州治贛榆之縣。今志大較以大明八年為正,其後分派,隨事記列。內史、侯、相,則以昇明末為定焉。
地理參差,其詳難舉,實由名號驟易,境土屢分,或一郡一縣,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離合,千回百改,巧曆不算,尋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戶、王隱地道、晉世起居、永初郡國、何徐州郡及地理雜書,互相考覆。且三國無志,事出帝紀,雖立郡時見,而置縣不書。今唯以續漢郡國校太康地志,參伍異同,用相徵驗。自漢至宋,郡縣無移改者,則注云「漢舊」。其有回徙,隨源甄別。若唯云「某無」者,則此前皆有也。若不注置立,史闕也。
揚州刺史,前漢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後漢治歷陽,魏、晉治壽春,晉平吳治建業。成帝咸康四年,僑立魏郡,別見。領肥鄉、別見。元城漢舊縣,晉屬陽平。二縣,後省元城。又僑立廣川郡,別見。領廣川一縣,宋初省為縣,隸魏郡。江左又立高陽、別見。堂邑二郡,別見。高陽領北新城、別見。博陸博陸縣霍光所封,而二漢無,晉屬高陽。二縣,堂邑,領堂邑一縣,後省堂邑并高陽,又省高陽并魏郡,並隸揚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併建康。孝建元年,分揚州之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為東揚州。大明三年罷州,以其地為王畿,以南臺侍御史部諸郡,如從事之部傳焉,而東揚州直云揚州。八年,罷王畿,復立揚州,揚州還為東揚州。前廢帝永光元年,省東揚州併揚州。順帝昇明三年,改揚州刺史曰牧。領郡十,領縣八十。戶一十四萬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萬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陽尹,秦鄣郡,治今吳興之故鄣縣。漢初屬吳國,吳王濞反敗,屬江都國。武帝元封二年,為丹陽郡,治今宣城之宛陵縣。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陽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陽移治建業。元帝太興元年,改為尹。領縣八。戶四萬一千一十,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縣。漢獻帝建安十六年置縣,孫權改秣陵為建業。晉武帝平吳,還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為建業。愍帝即位,避帝諱,改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是也。晉安帝義熙九年,移治京邑,在鬥場。恭帝元熙元年,省揚州府禁防參軍,縣移治其處。
  丹楊令,漢舊縣。
  江寧令,晉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臨江縣。二年,更名。
  永世令,吳分溧陽為永平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屬義興,尋復舊。義興又有平陵縣,董覽吳地志云:「晉分永世。」太康、永寧地志並無,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併永世、溧陽二縣。
  溧陽令,漢舊縣。吳省為屯田。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湖熟令,漢舊縣。吳省為典農都尉。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句容令,漢舊縣。
會稽太守,秦立,治吳。漢順帝永建四年,分會稽為吳郡,會稽移治山陰。領縣十。戶五萬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萬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陸同。
  山陰令,漢舊縣。
  永興令,漢舊餘暨縣,吳更名。
  上虞令,漢舊縣。
  餘姚令,漢舊縣。
  剡令,漢舊縣。
  諸暨令,漢舊縣。
  始寧令,何承天志,漢末分上虞立。賀續會稽記云:「順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鄉立。」續漢志無。晉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漢舊縣。
  鄮令,漢舊縣。
  鄞令,漢舊縣。
吳郡太守,分會稽立。孝武大明七年,度屬南徐,八年,復舊。領縣十二。戶五萬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萬四千八百一十二。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陸五百二十。
  吳令,漢舊縣。
  婁令,漢舊縣。
  嘉興令,此地本名長水,秦改曰由拳。吳孫權黃龍四年,由拳縣生嘉禾,改曰禾興。孫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興。
  海虞令,晉武帝太康四年,分吳縣之虞鄉立。
  海鹽令,漢舊縣。吳記云:「本名武原鄉,秦以為海鹽縣。」
  鹽官令,漢舊縣。吳記云:「鹽官本屬嘉興,吳立為海昌都尉治,此後改為縣。」非也。
  錢唐令,漢舊縣。
  富陽令,漢舊縣。本曰富春。孫權黃武四年,以為東安郡,七年,省。晉簡文鄭太后諱「春」,孝武改曰富陽。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為桐溪,吳立為新城縣,後并桐廬。晉太康地志無。張勃云:「晉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尋復省也。晉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吳分富春立。
  桐廬令,吳分富春立。
  壽昌令,吳分富春立新昌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興太守,孫皓寶鼎元年,分吳、丹陽立。領縣十。戶四萬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萬六千一百七十三。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陸五百七十。
  烏程令,漢舊縣,先屬吳。
  東遷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後廢帝元徽四年,更名東安。順帝昇明元年復舊。
  武康令,吳分烏程、餘杭立永安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長城令,晉武帝太康三年,分烏程立。
  原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漢舊縣,先屬丹陽。
  安吉令,漢靈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餘杭令,漢舊縣,先屬吳。
  臨安令,吳分餘杭為臨水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於潛令,漢舊縣,先屬丹陽。
淮南太守,秦立為九江郡,兼得廬江豫章。漢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國,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為廬江郡。武帝元狩元年,復為九江郡,治壽春縣。後漢徙治陰陵縣。魏復曰淮南,徙治壽春。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歷陽、別見。當塗、逡道諸縣,二年,復立鍾離縣,別見。並二漢舊縣也。三國時,江淮為戰爭之地,其間不居者各數百里,此諸縣並在江北淮南,虛其地,無復民戶。吳平,民各還本,故復立焉。其後中原亂,胡寇屢南侵,淮南民多南度。成帝初,蘇峻、祖約為亂於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轉多,乃於江南僑立淮南郡及諸縣,晉末遂割丹陽之于湖縣為淮南境。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併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八年,復立淮南郡,屬南豫州。明帝泰始三年,還屬揚州。領縣六。戶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萬五千八百四十。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陸一百四十。
  于湖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楊縣立,本吳督農校尉治。
  當塗令,晉成帝世,與逡道俱立為僑縣,晉末分于湖為境。
  繁昌令,漢舊名,本屬潁川。魏分潁川為襄城,又屬焉。晉亂,省襄城郡,以此縣屬淮南,割于湖為境。
  襄垣令,其地本蕪湖,蕪湖縣,漢舊縣。至于晉末,立襄垣縣,屬上黨。上黨民南過江,立僑郡縣,寄治蕪湖,後省上黨郡為縣,屬淮南。文帝元嘉九年,省上黨縣併襄垣。
  定陵令,漢舊名,本屬襄城,後割蕪湖為境。
  逡道令,漢作逡遒,晉作逡道,後分蕪湖為境。
宣城太守,晉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陽立。領縣十。戶一萬一百二十,口四萬七千九百九十二。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陸五百。
  宛陵令,漢舊縣。
  廣德令,何志云:「漢舊縣。」二漢志並無,疑是吳所立。
  懷安令,吳立。
  寧國令,吳立。
  宣城令,漢舊縣。
  安吳令,吳立。
  涇令,漢舊縣。
  臨城令,吳立。
  廣陽令,漢舊縣曰陵陽,子明得仙於此縣山,故以為名。晉成帝杜皇后諱「陵」,咸康四年更名。
  石城令,漢舊縣。
東陽太守,本會稽西部都尉,吳孫皓寶鼎元年立。領縣九。戶一萬六千二十二,口一十萬七千九百六十五。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陸同。
  長山令,漢獻帝初平二年,分烏傷立。
  太末令,漢舊縣。
  烏傷令。
  永康令,赤烏八年分烏傷上浦立。
  信安令,漢獻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寧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
  豐安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
  定陽令,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孫氏分信安立。
  遂昌令,孫權赤烏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臨海太守,本會稽東部都尉。前漢都尉治鄞,後漢分會稽為吳郡,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孫亮太平二年立。領縣五。戶三千九百六十一,口二萬四千二百二十六。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陸同。
  章安令,續漢志:「故冶,閩中地,光武更名。」晉太康記:「本鄞縣南之回浦鄉,漢章帝章和中立。」未詳孰是。
  臨海令,吳分章安立。
  始豐令,吳立曰始平,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寧海令,何志,漢舊縣。按二漢志、晉太康地志無。
  樂安令,晉康帝分始豐立。
永嘉太守,晉明帝太寧元年,分臨海立。領縣五。戶六千二百五十,口三萬六千六百八十。去京都水二千八百,陸二千六百四十。
  永寧令,漢順帝永建四年,分章安東甌鄉立,或云順帝永和三年立。
  安固令,吳立曰羅陽,孫皓改曰安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松陽令,吳立。
  樂成令,晉孝武寧康三年,分永寧立。
  橫陽令,晉武帝太康四年,以橫藇船屯為始陽,仍復更名。
新安太守,漢獻帝建安十三年,孫權分丹陽立曰新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領縣五。戶一萬二千五十八,口三萬六千六百五十一。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陸一千八百。
  始新令,孫權分歙立。
  遂安令,孫權分歙為新定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歙令,漢舊縣。
  海寧令,孫權分歙為休陽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分歙置諸縣之始,又分置黎陽縣,大明八年,省併海寧。
  黟令,漢舊縣。
南徐州刺史,晉永嘉大亂,幽、冀、青、并、兗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過淮,亦有過江在晉陵郡界者。晉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鑒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於晉陵諸縣,其徙過江南及留在江北者,並立僑郡縣以司牧之。徐、兗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僑立幽、冀、青、并四州。安帝義熙七年,始分淮北為北徐,淮南猶為徐州。後又以幽、冀合徐,青、并合兗。武帝永初二年,加徐州曰南徐,而淮北但曰徐。文帝元嘉八年,更以江北為南兗州,江南為南徐州,治京口,割揚州之晉陵、兗州之九郡僑在江南者屬焉,故南徐州備有徐、兗、幽、冀、青、并、揚七州郡邑。永初二年郡國志又有南沛、南下邳、廣平、廣陵、盱眙、鍾離、海陵、山陽八郡。南沛、廣陵、海陵、山陽、盱眙、鍾離割屬南兗,南下邳併南彭城,廣平併南泰山。今領郡十七,縣六十三。戶七萬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萬六百四十。去京都水二百四十,陸二百。
南東海太守,東海郡別見。晉元帝初,割吳郡海虞縣之北境為東海郡,立郯、朐、利城三縣,而祝其、襄賁等縣寄治曲阿。穆帝永和中,郡移出京口,郯等三縣亦寄治於京。文帝元嘉八年立南徐,以東海為治下郡,以丹徒屬焉。郯、利城並為實土。永初郡國有襄賁、別見。祝其、厚丘、並漢舊名。西隰何江左立。四縣,文帝元嘉十二年,省厚丘併襄賁。何、徐無厚丘,餘與永初郡國同。其襄賁、祝其、西隰,是徐志後所省也。領縣六。戶五千三百四十二,口三萬三千六百五十八。
  郯令,漢舊名。文帝元嘉八年,分丹徒之峴西為境。
  丹徒令,本屬晉陵,古名朱方,後名谷陽,秦改曰丹徒。孫權嘉禾三年,改曰武進。晉武帝太康三年,復曰丹徒。
  武進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丹徒、曲阿立。
  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屬此。
  朐令,漢舊名。晉江左僑立。宋孝武世,分郯西界為土。
  利城令,漢舊名。晉江左僑立。宋文帝世,與郡俱為實土。
南琅邪太守,琅邪郡別見。晉亂,琅邪國人隨元帝過江千餘戶,太興三年,立懷德縣。丹陽雖有琅邪相而無土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溫領郡,鎮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陽之江乘縣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臨沂縣。永初郡國有陽都、前漢屬城陽,後漢、晉太康地志屬琅邪。費、即丘並別見。三縣,並割臨沂及建康為土。費縣治宮城之北。元嘉八年,省即丘併陽都。十五年,省費併建康、臨沂。孝武大明五年,省陽都併臨沂。今領縣二。戶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萬八千六百九十七。去州水二百,陸一百。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臨沂令,漢舊名。前漢屬東海,後漢、晉屬琅邪。
  江乘令,漢舊縣。本屬丹陽,吳省為典農都尉。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晉陵太守,吳時分吳郡無錫以西為毗陵典農校尉。晉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立以為毗陵郡,治丹徒,後復還毗陵。東海王越世子名毗,而東海國故食毗陵,永嘉五年,元帝改為晉陵。始自毗陵徙治丹徒。太興初,郡及丹徒縣悉治京口,郗鑒復徙還丹徒,安帝義熙九年,復還晉陵。本屬揚州,文帝元嘉八年,度屬南徐。領縣六。戶一萬五千三百八十二,口八萬一百一十三。去州水一百七十五,陸同。去京都水四百,陸同。
  晉陵令,本名延陵,漢改曰毗陵,後與郡俱改。
  延陵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曲阿之延陵鄉立。
  無錫令,漢舊縣。吳省,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南沙令,本吳縣司鹽都尉署。吳時名沙中。吳平後,立暨陽縣割屬之。晉成帝咸康七年,罷鹽署,立以為南沙縣。
  曲阿令,本名雲陽,秦始皇改曰曲阿。吳嘉禾三年,復曰雲陽。晉武帝太康二年,復曰曲阿。
  暨陽令,晉武帝太康二年,分無錫、毗陵立。
義興太守,晉惠帝永興元年,分吳興之陽羨、丹陽之永世立。永世尋還丹陽。本揚州,明帝泰始四年,度南徐。領縣五。戶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六,口八萬九千五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陸同。去都水四百九十,陸同。
  陽羨令,漢舊縣。
  臨津令,故屬陽羨,立郡分立。
  義鄉令,故屬長城、陽羨,立郡分立。
  國山令,故屬陽羨,立郡分立。
  綏安令,武帝永初三年,分宣城之廣德、吳興之故鄣、長城及陽羨、義鄉五縣立。
南蘭陵太守,蘭陵郡別見。領縣二。戶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萬六百三十四。
  蘭陵令。別見。
  承令,別見。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合鄉縣併承。永初郡國、何、徐並無合鄉縣。
南東莞太守,東莞郡別見。永初郡國又有蓋縣。別見。領縣三。戶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九千八百五十四。
  莒令。別見。
  東莞令,別見。文帝元嘉十二年,以蓋縣併此。
  姑幕令,漢舊名。
臨淮太守,漢武帝元狩六年立。光武以併東海。明帝永平十五年,復分臨淮之故地為下邳郡。晉武帝太康元年,復分下邳之淮南為臨淮郡,治盱眙。江左僑立。永初郡國又有盱眙縣,何、徐無。領縣七。戶三千七百一十一,口二萬二千八百八十六。
  海西令,前漢屬東海,後漢、晉屬廣陵。
  射陽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廣陵,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淩令,前漢屬泗水,後漢屬廣陵,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二年又立,屬廣陵。
  淮浦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屬廣陵。
  淮陰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屬廣陵。
  東陽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廣陵,晉太康地志屬臨淮。
  長樂令,本長樂郡,別見。并合為縣。
淮陵太守,本淮陵縣,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屬臨淮,惠帝永寧元年,以為淮陵國。永初郡國又有下相、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屬臨淮。廣陽廣陽,漢高立為燕國,昭帝更名。光武省併上谷,和帝永元八年復立。魏、晉復為燕國。前漢廣陽縣,後漢無,晉復有此也。二縣。今領縣三。戶一千九百五,口一萬六百三十。
  司吾令,前漢屬東海,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屬臨淮。後廢帝元徽五年五月,改名桐梧,順帝昇明元年復舊。
  徐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屬臨淮。
  陽樂令,漢舊名,本屬遼西。文帝元嘉十三年,以下相併陽樂。
南彭城太守,彭城郡別見。江左僑立。晉明帝又立南下邳郡,成帝又立南沛郡。文帝元嘉中,分南沛為北沛,屬南兗,而南沛猶屬南徐。孝武大明四年,以二郡並併南彭城。領縣十二。戶一萬一千七百五十八,口六萬八千一百六十三。
  呂令。別見。
  武原令,漢舊名。
  傅陽令,漢舊名。
  蕃令,別見。義旗初,免軍戶立遂誠縣,武帝永初元年,改從舊名。
  薛令,別見。義旗初,免軍戶為建熙縣,永初元年,改從舊名。
  開陽令,前漢屬東海,章帝建初五年屬琅邪。晉僑立,猶屬琅邪,安帝度屬彭城。
  杼秋令,漢舊名。
  洨令,前漢屬梁,後漢、晉屬沛。
  下邳令,別見。本屬南下邳。
  北淩令,本屬南下邳,二漢無,晉太康地志屬下邳,本名淩。而廣陵郡舊有淩縣,晉武帝太康二年,以下邳之淩縣非舊土而同名,改為北淩。
  僮令,別見。本屬南下邳。南下邳有良城縣,別見。文帝元嘉十二年併僮。
南清河太守,清河郡別見。領縣四。戶一千八百四十九,口七千四百四。
  清河令。別見。
  東武城令。別見。
  繹幕令。別見。
  貝丘令。別見。
南高平太守,高平郡別見。永初郡國又有鉅野、昌邑二縣。並漢舊名。今領縣三。戶一千七百一十八,口九千七百三十一。
  金鄉令。別見。
  湖陸令,前漢曰湖陵,漢章帝更名。
  高平令。別見。文帝元嘉十八年,以鉅野併高平。
南平昌太守,平昌郡別見。領縣四。戶二千一百七十八,口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一。
  安丘令。別見。
  新樂令,二漢無,魏分平原為樂陵郡,屬冀州,而新樂縣屬焉。晉江左立樂陵郡及諸縣,後省,以新樂縣屬此。
  東武令。別見。
  高密令,別見。江左立高密國,後為南高密郡。文帝元嘉十八年,省為高密縣,屬此。
南濟陰太守,二漢、晉屬兗州,前漢初屬梁國,景帝中六年,別為濟陰國,宣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國,後還曰濟陰。永初郡國又有句陽、定陶二縣。並漢舊名。今領縣四。戶一千六百五十五,口八千一百九十三。
  城武令。別見。
  冤句令,漢舊名。
  單父令,前漢屬山陽。
  城陽令,漢舊名。
南濮陽太守,本東郡,屬兗州,晉武帝咸寧二年,以封子允,以東不可為國名,東郡有濮陽縣,故曰濮陽國。濮陽,漢舊名也。允改封淮南,還曰東郡。趙王倫篡位,廢太孫臧為濮陽王,王尋廢,郡名遂不改。永初郡國又有鄄城縣。二漢屬濟陰,晉太康地志屬濮陽也。今領縣二。戶二千二十六,口八千二百三十九。
  廩丘令,前漢及晉太康地志有廩丘縣,後漢無。文帝元嘉十二年,以鄄城併廩丘。
  榆次令,漢舊名,至晉屬太原。
南泰山太守,泰山郡別見。永初郡國有廣平,漢武帝征和二年,立為平干國。宣帝五鳳二年,改為廣平。光武建武十三年,省併鉅鹿。魏分鉅鹿、魏郡復為廣平。江左僑立郡,晉成帝咸康四年省,後又立。寄治丹徒,領廣平、易陽、易陽,二漢屬趙,晉太康地志屬廣平。曲周前漢屬廣平,作曲周。後漢屬鉅鹿。晉太康地志屬廣平,作曲梁。三縣。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廣平郡為廣平縣,屬南泰山。今領縣三。戶二千四百九十九,口一萬三千六百。
  南城令。別見。
  武陽令。別見。
  廣平令,前漢屬廣平,後漢屬鉅鹿,晉太康地志屬廣平。
濟陽太守,晉惠分陳留為濟陽國。領縣二。戶一千二百三十二,口八千一百九十二。
  考城令,前漢曰甾,屬梁國,章帝更名,屬陳留。太康地志無。
  鄄城令。別見。
南魯郡太守,魯郡別見。又有樊縣。前漢屬東平,後漢、晉太康地志屬任城也。今領縣二。戶一千二百一十一,口六千八百一十八。
  魯令。別見。
  西安令,漢舊名,本屬齊郡。齊郡過江僑立,後省,以西安配此。文帝元嘉十八年,以樊併西安。永初郡國無西安縣。
徐州刺史,後漢治東海郯縣,魏、晉、宋治彭城。明帝世,淮北沒寇,僑立徐州,治鍾離。泰豫元年,移治東海朐。後廢帝元徽元年,分南兗州之鍾離、豫州之馬頭,又分秦郡之頓丘、梁郡之穀熟、歷陽之酇,立新昌郡,置徐州,還治鍾離。今先列徐州舊郡於前,以新割係。舊領郡十二,縣三十四。戶二萬三千四百八十五,口十七萬五千九百六十七。今領郡三,縣九。彭城去京都水一千三百六十,陸一千。
彭城太守,漢高立為楚國,宣帝地節元年,改為彭城郡,黃龍元年,又為楚國,章帝還為彭城。領縣五。戶八千六百二十七,口四萬一千二百三十一。
  彭城令,漢縣。
  呂令,漢舊縣。
  蕃令,漢舊縣,屬魯。晉惠帝元康中度。蕃音皮。漢末太傅陳蕃子逸為魯相,改音。
  薛令,漢舊縣,屬魯。晉惠帝元康中度。
  留令,漢舊縣。
沛郡太守,秦泗水郡,漢高更名。舊屬豫州,江左改配。領縣三。戶五千二百九,口二萬五千一百七十。去州陸六十。去京都一千。
  蕭令,漢舊縣。
  相令,漢舊縣。
  沛令,漢舊縣。
下邳太守,前漢本臨淮郡,武帝立,明帝改為下邳。晉武帝分下邳之淮南為臨淮,而下邳如故。領縣三。戶三千九十九,口一萬六千八十八。去州水二百,陸一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一百六十,陸八百。
  下邳令,前漢屬東海,後漢、晉太康地志屬下邳。
  良成令,前漢屬東海,後漢、晉太康地志屬下邳。
  僮令,前漢屬臨淮,後漢、晉太康地志屬下邳。
蘭陵太守,晉惠帝元康元年,分東海立。領縣三。戶三千一百六十四,口一萬四千五百九十七。去州陸二百。去京都水一千六百,陸一千三百。
  昌慮令,漢舊縣。
  承令,漢舊縣。
  合鄉令,漢舊縣。
東海太守,秦郯郡,漢高更名。明帝失淮北,僑立青州於贛榆縣。泰始七年,又立東海縣屬東海郡,又割贛榆置鬱縣,立西海郡,並隸僑青州。領縣二。戶二千四百一十一,口一萬三千九百四十一。去州水一千,陸八百。去京都水一千,陸六百七十。
  襄賁令,漢舊縣。
  贛榆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海。魏省,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東莞太守,晉武帝泰始元年,分琅邪立。咸寧三年,復以合琅邪,太康十年復立。領縣三。戶八百八十七,口七千三百二十。去州陸七百。去京都水二千,陸一千四百。
  莒令,前漢屬城陽,後漢屬琅邪。孝武大明五年改為長。
  諸令,前漢屬城陽,後漢屬琅邪,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東莞令,漢舊縣。
東安太守,東安故縣名,前漢屬城陽,後漢屬琅邪,晉太康地志屬東莞,晉惠帝分東莞立。領縣三。戶一千二百八十五,口一萬七百五十五。去州陸七百。去京都陸一千三百。
  蓋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泰山,晉太康地志屬樂安。孝武大明五年改為長。
  新泰令,魏立,屬泰山。
  發干令,漢舊名,屬東郡,太康地志無。江左來配。
琅邪太守,秦立。領縣二。戶一千八百一十八,口八千二百四十三。去州陸四百。去京都水一千五百,陸一千一百。
  費令,前漢屬東海,後漢屬泰山,晉太康地志屬琅邪。
  即丘令,前漢屬東海,後漢、晉太康地志屬琅邪。
淮陽太守,晉安帝義熙中土斷立。領縣四。戶二千八百五十五,口一萬五千三百六十三。去州水六百,陸五百。去京都水七百,陸五百五十。
  角城令,晉安帝義熙中土斷立。
  晉寧令,故屬濟岷,流寓來配。
  宿預令,晉安帝立。
  上黨令,本流寓郡,併省來配。
陽平太守,陽平本縣名,屬東郡。魏分東郡及魏郡為陽平郡。故屬司州,流寓來配。永初郡國又有廩丘縣。別置。今領縣三。戶一千七百二十五,口一萬三千三百三十。
  館陶令,漢舊名。
  陽平令,漢舊名。
  濮陽令,本流寓郡,併省來配。
濟陰太守,漢景帝立,屬兗州。流寓徐土,因割地為境。領縣三。戶二千三百五,口一萬一千九百二十八。
  睢陵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孝武大明元年度。
  定陶令,漢舊名。孝武大明五年改為長。
  頓丘令,屬頓丘,流寓割配。
北濟陰太守,孝武孝建元年昇立。領縣三。戶九百二十七,口三千八百十。
  城武令,前漢屬山陽,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濟陰。
  豐令,漢舊名,屬沛。孝武大明元年復立。
  離狐令,前漢屬東郡,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濟陰。
鍾離太守,本屬南兗州,晉安帝分立。案漢九江郡、晉淮南郡有鍾離縣,即此地也。領縣三。戶三千二百七十二,口一萬七千八百三十二。去京都陸六百二十,水一千三十。
  燕縣令,別見。故屬東燕。流寓因配。
  朝歌令,本屬河內,晉武帝分河內為汲,又屬焉。流寓因配。
  樂平令,前漢曰清,屬東郡,章帝更名,晉太康地志無。流寓因配。
馬頭太守,屬南豫州,故淮南當塗縣地,晉安帝立,因山形立名。領縣三。戶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萬二千三百一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五十,陸六百七十。
  虞縣令,漢舊名,屬梁郡。流寓因配。
  零縣令,晉安帝立。
  濟陽令,故屬濟陽。流寓因配。
新昌太守,後廢帝元徽元年立。
  頓丘令,二漢屬東郡,魏屬陽平,晉武帝泰始二年,分淮陽置頓丘郡,頓丘縣又屬焉。江左流寓立,屬秦。先有沛縣,元嘉八年併頓丘,後廢帝元徽元年度屬此。
  穀熟令,前漢無,後漢、晉屬梁。永初郡國、何、徐志並屬南梁。後廢帝元徽元年度。
  酇令,漢屬沛,晉屬譙。文帝元嘉八年,自南譙度屬歷陽,後廢帝元徽元年度屬此。
南兗州刺史,中原亂,北州流民多南渡,晉成帝立南兗州,寄治京口。時又立南青州及并州,武帝永初元年,省并併南兗。文帝元嘉八年,始割江淮間為境,治廣陵。永初郡國領十四郡。南高平、南平昌、南濟陰、南濮陽、南泰山、濟陽、南魯七郡,今並屬徐州。又有東燕郡,江左分濮陽所立也,領燕縣、前漢曰南燕,後漢曰燕,並屬東郡。太康地志屬濮陽。白馬、平昌、考城凡四縣。文帝元嘉十八年,省考城併燕。十九年,省東燕郡為東燕縣,屬南濮陽,後又省東燕縣。南東平郡領范、蛇丘、歷城凡三縣。高密郡領淳于、黔陬、營陵、夷安凡四縣。南齊郡領西安、臨菑凡二縣。南平原郡領平原、高唐、茌平並別見。凡三縣。濟岷郡江左立。領營城、晉寧江左立。凡二縣。雁門郡漢舊郡。領樓煩、別見。陰館、前漢作「觀」,後漢、晉作「館」也。廣武、前漢屬太原,後漢、晉太康地志屬雁門也。崞、馬邑並漢舊名。凡五縣。凡七郡,二十三縣,並省屬南徐州。諸僑郡縣何志又有鍾離、雁門、平原、東平、北沛五郡。鍾離今屬徐州。雁門領樓煩、陰館、廣武三縣。平原領茌平、臨菑、營城、平原四縣。東平領范、朝陽、歷城三縣。北沛領符離、蕭、相、沛四縣。符離,漢舊縣。餘並別見。凡十四縣。起居注,元嘉十一年,以南兗州東平之平陸併范,壽張併朝陽,平原之濟岷、晉寧併營城,先是省濟岷郡為縣。高唐併茌平。按此五縣,元嘉十一年所省,則平陸、壽張疑在永初郡國志,而無此二縣,未詳。徐志有南東平郡,領范、朝陽、歷城、樓煩、陰觀、廣武、茌平、營城、臨菑、平原十縣,則是雁門、平原併東平也。孝武大明五年,以東平併廣陵。宋又僑立新平、北淮陽、北濟陰、北下邳、東莞五郡。元嘉二十八年,南兗州徙治盱眙。三十年,省南兗州併南徐,其後復立,還治廣陵。徐志領郡九,縣三十九。戶三萬一千一百一十五,口十五萬九千三百六十二。宋末領郡十一,縣四十四。去京都水二百五十,陸一百八十。
廣陵太守,漢高六年立,屬荊國,十一年,更屬吳,景帝四年,更名江都國,武帝元狩三年,更名廣陵。舊屬徐州。晉武帝太康三年,治淮陰故城,後又治射陽,射陽別見。江左治廣陵。永初郡國又有輿、前漢屬臨淮,後漢省臨淮屬廣陵,文帝元嘉十三年并江都也。肥如、潞、真定、新市五縣。並二漢舊名。肥如屬遼西,潞屬上黨,真定前漢屬真定,後漢省真定屬常山,晉亦屬常山。新市二漢、晉屬中山。永初郡國云四縣本屬遼西,則是晉末遼西僑郡省併廣陵也。何有肥如、新市,徐與今同也。今領縣四。戶七千七百四十四,口四萬五千六百一十三。
  廣陵令,漢舊縣。
  海陵令,前漢屬臨淮,後漢、晉屬廣陵,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高郵令,漢舊縣。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
  江都令,漢舊縣。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六年復立。江左又省併輿縣,元嘉十三年復立,以併江都。
海陵太守,晉安帝分廣陵立。永初郡國屬徐州。領縣六。戶三千六百二十六,口二萬一千六百六十。去州水一百三十,陸同。去京都水三百九十,陸同。
  建陵令,晉安帝立。
  臨江令,晉安帝立。
  如皋令,晉安帝立。
  寧海令,晉安帝立。
  蒲濤令,晉安帝立。
  臨澤令,明帝泰豫元年立。
山陽太守,晉安帝義熙中土斷分廣陵立。案漢景帝分梁為山陽,非此郡也。永初郡國屬徐州。領縣四。戶二千八百一十四,口二萬二千四百七十。去州水三百,陸同。去京都水五百,陸同。
  山陽令,射陽縣境,地名山陽,與郡俱立。
  鹽城令,舊曰鹽瀆,前漢屬臨淮,後漢、晉屬廣陵,三國時廢,晉武帝太康二年復立。晉安帝更名。
  東城令,晉安帝立。
  左鄉令,晉安帝立。
盱眙太守,盱眙本縣名,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屬臨淮,晉安帝分立。領縣五。戶一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千八百二十五。去州水四百九十,陸二百九。去京都水七百,陸五百。
  考城令。別見。
  陽城令,晉安帝立。
  直瀆令,晉安帝立。
  信都令,信都雖漢舊名,其地非也。地在河北。宋末立。
  睢陵令,前漢屬臨淮,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無。宋末立。
秦郡太守,晉武帝分扶風為秦國,中原亂,其民南流,寄居堂邑。堂邑本為縣,前漢屬臨淮,後漢屬廣陵,晉又屬臨淮,晉惠帝永興元年,分臨淮淮陵立堂邑郡,安帝改堂邑為秦郡。永初郡國屬豫州,元嘉八年度南兗。永初郡國又領臨塗、晉、宋立。平丘、漢舊,屬陳留,晉太康地志無。外黃、漢舊名,屬陳留。沛、雍丘、浚儀、頓丘別見。凡七縣。何無雍丘、外黃、平丘、沛,徐又無浚儀。元嘉八年,以沛併頓丘。後廢帝元徽元年,割頓丘屬新昌。領縣四。戶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一萬五千二百九十六。去州水二百四十一,陸一百八十。去京都水一百五十,陸一百四十。
  秦令,本屬秦國,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以臨塗併秦,以外黃併浚儀。孝武孝建元年,以浚儀併秦。
  義成令,江左立。
  尉氏令,漢舊名,屬陳留。文帝元嘉八年,以平丘併尉氏。
  懷德令,孝武大明五年立。又以歷陽之烏江,并此為二縣,立臨江郡。前廢帝永光元年,省臨江郡。懷德即住郡治,烏江還本也。
南沛太守,沛郡別見。何志云,北沛新立。徐云南沛。永初郡國又有符離、洨、並別見。竹邑、前漢曰竹。李奇曰,今邑也。後漢曰竹邑。至晉並屬沛。杼秋前漢屬梁,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沛。四縣。杼秋治無錫,餘並治廣陵。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北沛郡竹邑并杼秋,何、徐並無此二縣,不詳。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廣陵為沛郡,治肥如縣。時無復肥如縣,當是肥如故縣處也。二漢、晉太康地志並無肥如縣。沛郡宜是大明五年以前省,其時又立也。今領縣三。戶一千一百九,口一萬二千九百七十。
  蕭縣令。別見。
  相縣令。別見。
  沛縣令。別見。
新平太守,明帝泰始七年立。
  江陽令,郡同立。
  海安令,郡同立。
北淮陽太守,宋末僑立。
  晉寧令。別見。
  宿預令。別見。
  角城令。別見。
北濟陰太守,濟陰郡別見。宋失淮北僑立。
  廣平令,前漢臨淮有廣平縣,後漢以後無。
  定陶令。別見。
  陽平令。別見。
  上黨令。別見。
  冤句令。別見。
  館陶令。別見。
北下邳太守,下邳郡別見。宋失淮北僑立。
  僮縣令。別見。
  下邳令。別見。
  寧城令。別見。
東莞太守,東莞郡別見。宋失淮北僑立。
  莒縣令。別見。
  諸縣令。別見。
  東莞令。別見。
  柏人令,漢舊名,屬趙國。宋失淮北僑立。
兗州刺史,後漢治山陽昌邑,魏、晉治廩丘,武帝平河南,治滑臺,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鄒山,又寄治彭城。二十年,省兗州,分郡屬徐、冀州。三十年六月復立,治瑕丘。二漢山陽有瑕丘縣。永初郡國有東郡、陳留、濮陽三郡,而無陽平。東郡領白馬、別見。涼城、二漢東郡有聊城縣,晉太康地志無,疑此是。東燕別見。三縣。陳留郡領酸棗、漢舊縣。小黃、雍丘、白馬、襄邑、尉氏六縣。郡縣並別見。濮陽郡領濮陽、廩丘並別見。二縣。宋末失淮北,僑立兗州,寄治淮陰。淮陰別見。兗州領郡六,縣三十一。戶二萬九千三百四十,口一十四萬五千五百八十一。
泰山太守,漢高立。永初郡國又有山茌、別見。萊蕪、漢舊名。太原本郡,僑立此縣。三縣,而無鉅平縣。今領縣八。戶八千一百七十七,口四萬五千五百八十一。去州陸八百。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奉高令,漢舊縣。
  鉅平令,漢舊縣。
  嬴令,漢舊縣。
  牟令,漢舊縣。
  南城令,前漢屬東海,後漢、晉屬泰山。
  武陽令,漢舊縣。
  梁父令,漢舊縣。
  博令,漢舊縣。
高平太守,故梁國,漢景帝中六年,分為山陽國,武帝建元五年為郡,晉武帝泰始元年更名。永初郡國及徐並又有任城縣,前漢屬東平,章帝元和元年,分東平為任城,又屬焉。晉亦屬任城。江左省郡為縣也。後省。今領縣六。戶六千三百五十八,口二萬一千一百一十二。去州陸二百二十。去京都陸一千三百三十。宋明帝泰始五年,僑立於淮南當塗縣界,領高平、金鄉二縣。其年又立睢陵縣。
  高平令,前漢名稿,章帝更名。
  方與令,漢舊縣。
  金鄉令,前漢無,後漢、晉有。
  鉅野令,漢舊縣。
  平陽令,漢舊縣曰南平陽。
  亢父令,漢舊縣。舊屬任城。
魯郡太守,秦薛郡,漢高后更名。本屬徐州,光武改屬豫州,江左屬兗州。領縣六。戶四千六百三十一,口二萬八千三百七。去州陸三百五十。去京都陸一千一百。
  鄒令,漢舊縣。
  汶陽令,漢舊縣。
  魯令,漢舊縣。
  陽平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新陽令,孝武大明中立。
  卞令,明帝泰始二年立。
東平太守,漢景帝分梁為濟東國,宣帝更名。領縣五。戶四千一百五十九,口一萬七千二百九十五。去州水五百,陸同。去京都水二千,陸一千四百。宋末又僑立於淮陰。
  無鹽令,漢舊縣。
  平陸令,漢舊縣。
  須昌令,前漢屬東郡,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東平。
  壽昌令,春秋時曰良,前漢曰壽良,屬東郡,光武改曰壽張,屬東平。
  范令,漢舊縣。四縣並治郡下。
陽平太守,魏分魏郡立。文帝元嘉中,流寓來屬,後省,孝武大明元年復立。領縣五。戶二千八百五十七,口一萬一千二百七十一。
  館陶令,漢舊名。寄治無鹽。
  樂平令,魏立,屬陽平。後漢東郡有樂平,非也。寄治下平陸。
  元城令,漢舊。寄治無鹽。
  平原令,別見。孝武大明中立。
  頓丘令,別見。孝武大明中立。
濟北太守,漢和帝永元二年,分泰山立。永初郡國有臨邑、二漢屬東郡,晉太康地志屬濟北。東阿二漢屬東郡,晉無。二縣,孝武大明元年省,應在何志而無,未詳。領縣三。戶三千一百五十八,口一萬七千三。去州陸七百。去京都水二千,陸一千五百。宋末又僑立於淮陽。
  蛇丘令,前漢屬泰山,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濟北。
  盧令,前漢屬泰山,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濟北。
  穀城令,前漢無,後漢屬東郡,晉太康地志屬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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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六‧志第二十六  州郡二  南豫州 豫州 江州 青州 冀州 司州
南豫州刺史,晉江左胡寇強盛,豫部殲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約始自譙城退還壽春。成帝咸和四年,僑立豫州,庾亮為刺史,治蕪湖。咸康四年,毛寶為刺史,治邾城。六年,荊州刺史庾翼鎮武昌,領豫州。八年,庾懌為刺史,又鎮蕪湖。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趙胤鎮牛渚。二年,刺史謝尚鎮蕪湖;四年,進壽春;九年,尚又鎮歷陽;十一年,進馬頭。升平元年,刺史謝奕戍譙。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譙退守壽春。簡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歷陽。孝武寧康元年,刺史桓沖戍姑孰。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馬頭。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歷陽。安帝義熙二年,刺史劉毅戍姑孰。宋武帝欲開拓河南,綏定豫土,九年,割揚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屬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十三年,刺史劉義慶鎮壽陽。永初三年,分淮東為南豫州,治歷陽;淮西為豫州。文帝元嘉七年 合二豫州為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孝武大明三年又分。五年,割揚州之淮南、宣城又屬焉。徙治姑孰。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還揚州。九月又分,還治歷陽。三年五月,又合。四年,以揚州之淮南、宣城為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罷。時自淮以西,悉沒寇矣。七年,復分歷陽、淮陰、南譙、南兗州之臨江立南豫州。泰豫元年,以南汝陰度屬豫州,豫州之廬江度屬南豫州。按淮東自永初至于大明,便為南豫,雖乍有離合,而分立居多。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復於淮東分立兩豫。今南豫以淮東為境,不復於此更列二州,覽者按此以淮東為境,推尋便自得泰始兩豫分域也。徐志領郡十三,縣六十一。戶三萬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萬九千五百。今領郡十九,縣九十一。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歷陽太守,晉惠帝永興元年,分淮南立,屬揚州,安帝割屬豫州。永初郡國唯有歷陽、烏江、龍亢三縣,何、徐又有酇、雍丘二縣。今領縣五。戶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萬九千四百七十。
  歷陽令,漢舊縣,屬九江。
  烏江令,二漢無,晉書有烏江,太康地志屬淮南。
  龍亢令,漢舊名,屬沛郡,晉太康地志屬譙。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漢舊名,屬陳留。流寓立,先屬秦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酇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譙太守,譙郡別見。晉孝武太元中,於淮南僑立郡縣,後割地成實土。太康地志、永初郡國又有酇縣,何、徐無。今領縣六。戶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萬二千三百五十八。去州水五百四十,陸一百七十。去京都水七百,陸五百。
  山桑令,前漢屬沛,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譙。
  譙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
  銍令,漢屬沛,晉太康地志屬譙。
  扶陽令,前漢屬沛,後漢、晉太康地志並無。
  蘄令。別見。
  城父令,前漢屬沛,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譙。
廬江太守,漢文帝十六年,分淮南國立。光武建武十三年,又省六安國以併焉。領縣三。戶一千九百九,口一萬一千九百九十七。去州水二千七百二十,陸四百七十。去京都水一千一百,陸六百三十一。
  灊令,漢舊縣。
  舒令,漢舊縣。
  始新令,永初郡國、何並無,徐有始新左縣,明帝泰始三年立。
南汝陰太守,汝陰郡別見。江左立。領縣五。戶二千七百一,口一萬九千五百八十五。去州陸三百。去京都水一千,陸五百三十。
  汝陰令,別見。所治即二漢、晉合肥縣,後省。
  慎令,漢屬汝南,太康地志屬汝陰。
  宋令。別見。
  陽夏令,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陳令屬梁,無復此縣。又晉地志,惠帝永康中復立。永初郡國、何並屬南梁,徐志屬此。
  安陽令,別見。永初郡國、何並屬南梁,徐屬此。
南梁太守,梁郡別見。晉孝武太元中,僑立於淮南,安帝始有淮南故地,屬徐州。武帝永初二年,還南豫,孝武大明六年廢屬西豫,改名淮南,八年復舊。永初郡國又有虞、陽夏、安豐三縣,並別見。何、徐無安豐,又有義昌而並無寧陵縣。今領縣九。戶六千二百一十二,口四萬二千七百五十四。去州水一千八百,陸五百。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陸七百。
  睢陽令,漢舊名。孝武大明六年,改名壽春,八年復舊。前廢帝永光有義寧、寧昌二縣併睢陽。所治即二漢、晉壽春縣,後省。
  蒙令。別見。
  虞令,漢舊名。
  穀熟令,漢舊名。
  陳令,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屬梁。
  義寧長,何無,徐有,宋末又立。
  新汲令,漢舊名,屬潁川。
  崇義令,永初郡國羌人始立。
  寧陵,別見。徐志後所立。
晉熙太守,晉安帝分廬江立。領縣五。戶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七千四百九十七。去州陸八百,無水。去京都水一千二百,無陸。
  懷寧令,晉安帝立。
  新冶令,晉安帝立。
  陰安令,漢舊名,屬魏郡,晉太康地志屬頓丘。
  南樓煩令,永初郡國、何、徐志無。
  太湖左縣長,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蠻民立太湖、呂亭二縣,屬晉熙,後省,明帝泰始二年復立。
弋陽太守,本縣名,屬汝南,魏文帝分立。領縣六。戶三千二百七十五,口二萬四千二百六十二。去州陸一千一百,去京都水闕
  期思令,漢舊縣。
  弋陽令,漢舊縣。
  安豐令,舊郡,晉安帝併為縣。
  樂安令,新立。
  茹由令,新立。
安豐太守,魏文帝分廬江立。江左僑立,晉安帝省為縣,屬弋陽,宋末復立。
  安豐令,前漢地理志無,後漢屬廬江。
  松滋令。別見。
汝南太守。別見。
  上蔡侯相。別見。
  平輿令。別見。
  北新息令。別見。
  真陽令。別見。
  安城令。別見。
  南新息令。別見。
  臨汝令,漢舊名。
  陽安令。別見。
  西平令。別見。
  瞿陽令。別見。
  安陽令。別見。
新蔡太守。別見。
  鮦陽令。別見。
  固始令。別見。
  新蔡令。別見。
  東苞信令。別見。
  西苞信令,徐志南豫唯一苞信,疑是後僑立所分。
陳郡太守,別見。永初郡國無萇平、谷陽而有扶溝,別見。何無陽夏、扶溝,徐無陽夏。
  項城令。別見。
  西華令。別見。
  陽夏令。別見。
  萇平令。別見。
  谷陽令。別見。
南頓太守,別見。帖治陳郡。
  南頓令。別見。
  和城令。別見。
潁川太守。別見。
  邵陵令。別見。
  臨潁令。別見。
  曲陽令。別見。
西汝陰太守,永初郡國、何、徐並無此郡。
  汝陰令。別見。
  安城令。別見。
  樓煩令。別見。
  宋令。別見。
汝陽太守。別見。
  汝陽令。別見。
  武津令。
陳留太守,別見。永初郡國無浚儀、封丘而有酸棗,何、徐無封丘、尉氏。
  浚儀令。別見。
  小黃令。別見。
  雍丘令。別見。
  白馬令。別見。
  襄邑令。別見。
  封丘令,漢舊名。
  尉氏令。別見。
南陳左郡太守,少帝景平中省此郡,以宋民度屬南梁、汝陰郡,而永初郡國無,未詳。孝建二年以蠻戶復立。分赤官左縣為蓼城左縣。領縣二。樂疑大明八年,省郡,即名為縣,屬陳左縣。
邊城左郡太守,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蠻民立茹由、樂安、光城、雩婁、史水、開化、邊城七縣,屬弋陽郡。徐志有邊城郡,領雩婁、史水、開化、邊城四縣。大明八年復省為縣,屬弋陽,後復立。領縣四。戶四百一十七,口二千四百七十九。
  雩婁令,二漢屬廬江,晉太康地志云屬安豐。
  開化令。
  史水令。
  邊城令。
光城左郡太守,永初郡國、何、徐並無。按起居注,大明八年,省光城左郡為縣屬弋陽,疑是大明中分弋陽所立。八年復省,後復立。
  樂安令。
  茹由令。
  光城令。此三縣,徐志屬弋陽。
豫州刺史,後漢治譙,魏治汝南安成,晉平吳後治陳國,晉江左所治,已列於前。永初郡國、何、徐寄治睢陽,而郡縣在淮西。徐又有邊城,別見南豫州。何又有初安、綏城二郡,初安領新懷、懷德二縣,綏城領安昌、招遠二縣,並云新立。徐無,則是徐志前省也。領郡十,縣四十三。戶二萬二千九百一十九,口一十五萬八百三十九。
汝南太守,漢高帝立。領縣十一。戶一萬一千二百九十一,口八萬九千三百四十九。去州水一千,陸七百。去京都水三千,陸一千五百。
  上蔡令,漢舊縣。
  平樂令,漢舊縣。
  北新息令,漢舊縣。
  慎陽令,漢舊縣。永初郡國及徐並作真陽。
  安成令,漢舊縣。
  南新息令,漢舊縣。
  朗陵令,漢舊縣。
  陽安令,漢舊縣。
  西平令,漢舊縣。
  瞿陽令,漢舊縣作灈陽。
  安陽令,漢舊縣。晉武太康元年,改為南安陽。
新蔡太守,晉惠帝分汝陰立,今帖治汝南。領縣四。戶二千七百七十四,口一萬九千八百八十。去州陸六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陸一千四百。
  鮦陽令,漢舊縣。晉成帝咸康二年,省併新蔡,後又立。
  固始令,故名寢丘之地也。漢光武更名。晉成帝咸康二年,併新蔡,後又立。
  新蔡令,漢舊縣。
  苞信令,前漢無,後漢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汝陰。後漢郡國、晉太康地志並作「褒」。
譙郡太守,何志故屬沛,魏明帝分立。按王粲詩:「既入譙郡界,曠然消人憂。」粲是建安中亡,非明帝時立明矣。永初郡國無長垣縣。今領縣六。戶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七千四百四。去州陸道三百五十。去京都水二千,陸一千二百。
  蒙令,漢舊縣,屬沛。
  蘄令,漢舊縣,屬沛。
  寧陵令,前漢屬陳留,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梁。
  魏令,故魏郡,流寓配屬。
  襄邑令。
  長垣令,漢舊縣,屬陳留。永初郡國無。何故屬陳留,徐新配。
梁郡太守,秦碭郡,漢高更名。孝武大明元年度徐州,二年還豫。領縣二。戶九百六十八,口五千五百。去州陸一百六十。去京都水九百。
  下邑令,漢舊縣。何云魏立,非也。
  碭令,漢舊縣。
陳郡太守,漢高立為淮陽國,章帝元和三年更名,晉初併,梁王肜薨,還為陳。永初郡國有扶溝、前漢屬淮陽,後漢、晉太康地志屬陳留。陽夏,別見。而無谷陽、長平。領縣四。戶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一百一十三。去州陸七百六十。去京都水一千四百五十。
  項城令,漢舊縣,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陳郡。
  西華令,漢舊縣,屬汝南,晉初省,惠帝永康元年復立,屬潁川。江左度此。
  谷陽令,本苦縣,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屬梁,成帝咸康三年更名。
  長平令,前漢屬汝南,後漢屬陳,晉太康地志屬潁川。
南頓太守,故屬汝南,晉惠帝分立。領縣二。戶五百二十六,口二千三百六十五。去州七百六十。去京都陸一千四百五十。
  南頓令,漢舊縣,何故屬汝陽,晉武帝改屬汝南。按晉太康地志、王隱地道無汝陽郡。
  和城令,何江左立。
潁川太守,秦立。魏分潁川為襄城郡,晉成帝咸康二年,省襄城還併潁川。永初郡國又有許昌、本名許,漢舊縣。魏曰許昌。新汲、別見。鄢陵、長社、潁陰、陽翟四縣並漢舊縣。陽翟,魏、晉屬河南。六縣,而無曲陽。領縣三。戶六百四十九,口二千五百七十九。去州一千。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邵陵令,漢舊縣,屬汝南,晉太康地志屬潁川。
  臨潁令,漢舊縣。
  曲陽令,前漢屬東海,後漢屬下邳,晉太康地志無。
汝陽太守,晉太康地志、王隱地道無此郡,應是江左分汝南立。晉成帝咸康三年,省併汝南,後又立。領縣二。戶九百四十一,口四千四百九十五。去州二百。去京都陸一千四百,水三千五百。
  汝陽令,漢舊縣,屬汝南。何故屬汝陰,晉武改屬汝南。按晉武分汝南為汝陰,何所言非也。
  武津令,何不注置立。
汝陰太守,晉武帝分汝南立,成帝咸康二年,省併新蔡,後復立。領縣四。戶二千七百四十九,口一萬四千三百三十五。
  汝陰令,漢舊縣。
  宋令,前漢名新郪,章帝建初四年,徙宋公國於此,改曰宋。
  宋城令,漢舊縣。
  樓煩令,漢舊縣,屬雁門。流寓配屬。
陳留太守,漢武帝元狩元年立,屬兗州,中原亂廢。晉成帝咸康四年復立,永初郡國屬兗州,何、徐屬豫州。永初郡國無浚儀,有酸棗。別見。今領縣四。戶百九十六,口二千四百一十三。寄治譙郡長垣縣界。
  浚儀令,漢舊名。
  小黃令,漢舊名。
  白馬令,漢屬東郡,晉太康地志屬濮陽。
  雍丘令,漢舊名。
江州刺史,晉惠帝元康元年,分揚州之豫章、鄱陽、廬陵、臨川、南康、建安、晉安,荊州之武昌、桂陽、安成十郡為江州。初治豫章,成帝咸康六年,移治尋陽,庾翼又治豫章,尋還尋陽。領郡九,縣六十五。戶五萬二千三十三,口三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去京都水一千四百。
尋陽太守,尋陽本縣名,因水名縣,水南注江。二漢屬廬江,吳立蘄春郡,尋陽縣屬焉。晉武帝太康元年,省蘄春郡,以尋陽屬武昌,改蘄春之安豐為高陵及邾縣,皆屬武昌。二年,以武昌之尋陽復屬廬江郡。惠帝永興元年,分廬江、武昌立尋陽郡。尋陽縣後省。領縣三。戶二千七百二十,口一萬六千八。
  柴桑男相,二漢屬豫章,晉屬武昌。郡既立,治此。
  彭澤子相,漢、晉太康地志屬豫章,立尋陽郡後,割度。
  松滋伯相,前漢屬廬江,後漢無,晉太康地志屬安豐。安豐縣名,前漢無,後漢屬廬江,晉武帝立為安豐郡。江左流民寓尋陽,僑立安豐、松滋二郡,遙隸揚州,安帝省為松滋縣。尋陽又有弘農縣流寓。文帝元嘉十八年,省併松滋。
豫章太守,漢高帝立,本屬揚州。永初郡國有海昏,漢舊縣。何志無。今領縣十二。戶一萬六千一百三十九,口一十二萬二千五百七十三。去州水六百,陸三百五十。去京都水一千九百,陸二千一百。
  南昌侯相,漢舊縣。
  新淦侯相,漢舊縣。
  豐城侯相,吳立曰富城,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建城侯相,漢舊縣。
  望蔡子相,漢靈帝中平中,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地,立縣名曰上蔡,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吳平侯相,漢靈帝中平中立曰漢平,吳更名。
  永脩男相,漢靈帝中平中立。
  建昌公相,漢和帝永元十六年,分海昏立。
  豫寧侯相,漢獻帝建安中立,吳曰西安,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康樂侯相,吳孫權黃武中立曰陽樂,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吳令,漢靈帝中平中立。
  艾侯相,漢舊縣。
鄱陽太守,漢獻帝建安十五年,孫權分豫章立,治鄱陽縣,赤烏八年,徙治吳芮故城。永初郡國有歷陵縣,漢舊縣。何志無。領縣六。戶三千二百四十二,口一萬九百五十。去州水四百四十。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四十,陸二千六十。
  廣晉令,吳立曰廣昌,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鄱陽侯相,漢舊縣。
  餘干令,漢舊縣。
  上饒男相,吳立。太康地志有,王隱地道無。
  葛陽令,吳立。
  樂安男相,吳立。
臨川內史,吳孫亮太平二年,分豫章東部都尉立。領縣九。戶八千九百八十三,口六萬四千八百五。去州水一千一百,陸一千二十。去京都水二千八百三十,陸三千。
  臨汝侯相,漢和帝永元八年立。
  西豐侯相,吳立曰西平,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建侯相,吳立。
  永城男相,吳立。
  宜黃侯相,吳立。
  南城男相,漢舊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曰新南城,江左復舊。
  南豐令,吳立。
  東興侯相,吳立。
  安浦男相,吳立。
廬陵太守,廬陵本縣名,屬豫章,漢獻帝興平元年,孫策分豫章立。領縣九。戶四千四百五十五,口三萬一千二百七十一。去州水二千,陸一千六百。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石陽子相,前漢無,後漢有。
  西昌侯相,吳立。
  東昌子相,吳立。
  吉陽男相,吳立。
  巴丘男相,吳立。
  興平侯相,吳立。
  陽豐男相,吳曰陽城,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高昌男相,吳立。
  遂興男相,吳立曰新興,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永初郡國無此縣,何、徐並有。
安成太守,孫皓寶鼎二年,分豫章、廬陵、長沙立。晉太康地志屬荊州。領縣七。戶六千一百一十六,口五萬三百二十三。去州水三千三百,陸三千六百。去京都水三千七百,無陸。
  平都子相,前漢曰安平,後漢更名,屬豫章。
  新喻侯相,吳立。
  宜陽子相,漢舊縣,本名宜春,屬豫章,晉孝武改名。
  永新男相,吳立。
  安復侯相,漢舊縣,本名安成,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屬長沙。
  萍鄉侯相,吳立。
  廣興侯相,晉太康地志有此縣,何云江左立,非也。
南康公相,晉武帝太康三年,以廬陵南部都尉立。領縣七。戶四千四百九十三,口三萬四千六百八十四。去州水三千七百四十。去京都水三千八十。
  贛侯相,漢舊縣,屬豫章。
  寧都子相,吳立曰楊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雩都侯相,漢舊縣,屬豫章。
  平固侯相,吳立曰平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康公相,吳立曰安南,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陂陽男相,吳立曰揭陽,晉武帝太康五年,以西康揭陽移治故陂陽縣,改曰陂縣,然則陂陽先已為縣矣。後漢郡國無,疑是吳所立而改曰揭陽也。
  南野伯相,漢舊縣,屬豫章。
  虔化男相,孝武大明五年,以虔化屯立。
南新蔡太守,江左立。領縣四。戶一千七百三十,口八千八百四十八。去州水二百。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七十,陸一千八百八十。
  苞信令,別見。本作褒信,永初郡國作苞信。
  慎令,漢舊名,本屬汝南。
  宋令,別見。徐志云宋樂,後復舊。
  陽唐左縣令,孝武大明八年立。
建安太守,本閩越,秦立為閩中郡。漢武帝世,閩越反,滅之,徙其民於江、淮間,虛其地。後有遁逃山谷者頗出,立為冶縣,屬會稽。司馬彪云,章安是故冶,然則臨海亦冶地也。張勃吳錄云:「閩越王冶鑄地,故曰安閩王冶。此不應偏以受名,蓋句踐冶鑄之所,故謂之冶乎?閩中有山名湛,疑湛山之鑪鑄劍為湛鑪也。」後分冶地為會稽東、南二部都尉。東部,臨海是也;南部,建安是也。吳孫休永安三年,分南部立為建安郡。領縣七。戶三千四十二,口一萬七千六百八十六。去州水二千三百八十。去京都水三千四十,並無陸。
  吳興子相,漢末立曰漢興,吳更名。
  將樂子相,晉太康地志有。
  邵武子相,吳立曰昭武,晉武帝更名。
  建陽男相,晉太康地志有。
  綏成男相,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何、徐不注置立。
  沙村長,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何、徐不注置立。
晉安太守,晉武帝太康三年,分建安立。領縣五。戶二千八百四十三,口一萬九千八百三十八。去州水三千九百九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八十。
  候官缺一字相,前漢無,後漢曰東候官,屬會稽。
  原豐令,晉武帝太康三年,省建安典船校尉立。
  晉安男相,吳立曰東安,晉武帝更名。
  羅江男相,吳立,屬臨海。晉武帝立晉安郡,度屬。
  溫麻令,晉武帝太康四年,以溫麻船屯立。永初郡國無,何、徐並有。
  青州刺史,治臨淄。江左僑立,治廣陵。安帝義熙五年,平廣固,北青州刺史治東陽城,而僑立南青州如故。後省南青州,而北青州直曰青州。孝武孝建二年,移治歷城,大明八年,還治東陽。明帝失淮北,於鬱洲僑立青州,立齊、北海、西海郡。舊州領郡九,縣四十六。戶四萬五百四,口四十萬二千七百二十九。去京都陸二千。
齊郡太守,秦立。領縣七。戶七千三百四十六,口萬四千八百八十九。
  臨淄令,漢舊縣。
  西安令,漢舊縣。
  安平令,六國時其地曰安平,二漢、魏、晉曰東安平。前漢屬淄川,後漢屬北海,魏度屬齊。
  般陽令,前漢屬濟南,後漢、晉太康地志屬齊。
  廣饒令,漢舊縣。
  昌國令,漢舊縣。
  益都令,魏立。
濟南太守,漢文帝十六年,分齊立。晉世濟岷郡,云魏平蜀,徙蜀豪將家於濟、河,故立此郡。安帝義熙中土斷,并濟南。案晉太康地志無濟岷郡。永初郡國濟南又有祝阿、二漢屬平原,晉太康地志無。於陵縣,漢舊縣。而無朝陽、平陵二縣。領縣六。戶五千五十六,口三萬八千一百七十五。去州陸四百。去京都二千四百。
  歷城令,漢舊縣。
  朝陽令,前漢曰朝陽,後漢、晉曰東朝陽。二漢屬濟南,晉太康地志屬樂安。
  著令,漢舊縣。
  土鼓令,漢舊縣,晉無。
  逢陵令,二漢、晉無,永初郡國、何、徐有。
  平陵令,漢舊縣,至晉並曰東平陵。
樂安太守,漢高立,名千乘,和帝永元七年更名。領縣三。戶二千二百五十九,口一萬四千九百九十一。去州陸一百八十。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千乘令,漢舊縣。
  臨濟令,前漢曰狄,安帝永初二年更名。
  博昌令,漢舊名。
高密太守,漢文帝分齊為膠西,宣帝本始元年,更名高密。光武建武十三年,併北海,晉惠帝又分城陽立,城陽郡,前漢有,後漢無,魏復分北海立。宋孝武併北海。領縣六。戶二千三百四,口一萬三千八百二。去州陸二百。去京都陸一千六百。
  黔陬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淳于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高密令,前漢屬高密,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夷安令,前漢屬高密,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營陵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昌安令,漢安帝延光元年立,屬高密,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平昌太守,故屬城陽,魏文帝分城陽立,後省,晉惠帝又立。領縣五。戶二千二百七十,口一萬五千五十。去州陸二百。去京都陸一千七百。
  安丘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琅邪。
  平昌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東武令,二漢屬琅邪,晉太康地志屬東莞。
  琅邪令,二漢屬琅邪,晉太康地志無。
  朱虛令,前漢屬琅邪,安帝永初元年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城陽。
北海太守,漢景帝中二年立。領縣六。戶三千九百六十八,口三萬五千九百九十五。寄治州下。
  都昌令,漢舊縣。寄治州下,餘依本治。
  膠東令,本膠東國,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北海。
  劇令,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琅邪。
  即墨令,前漢屬膠東,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北海。
  下密令,前漢屬膠東,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北海。
  平壽令,漢舊縣。
東萊太守,漢高帝立。領縣七。戶一萬一百三十一,口七萬五千一百四十九。去州陸五百。去京都二千一百。
  曲城令,漢舊縣。
  掖令,漢舊縣。
  ○令,漢舊縣。
  盧鄉令,漢舊縣。
  牟平令,漢舊縣。
  當利令,漢舊縣。
  黃令,漢舊縣。
太原太守,秦立,屬并州。文帝元嘉十年,割濟南、泰山立。領縣三。戶二千七百五十七,口二萬四千六百九十四。去州陸五百。去京都一千八百。
  山茌令,漢舊縣,屬泰山。孝武孝建元年,度濟北。
  太原令,晉安帝義熙中土斷立,屬泰山。
  祝阿令。別見。
長廣太守,本長廣縣,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云故屬東萊。起居注,咸寧三年,以齊東部縣為長廣郡。領縣四。戶二千九百六十六,口二萬二十三。去州五百。去京都一千九百五十。
  不其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屬長廣。
  長廣令,前漢屬琅邪,後漢屬東萊,晉太康地志屬長廣。
  昌陽令,晉惠帝元康八年,分長廣縣立。
  挺令,前漢屬膠東,後漢屬北海,晉太康地志屬長廣。
冀州刺史,江左立南冀州,後省。義熙中更立,治青州,又省。文帝元嘉九年,又分青州立,治歷城,割土置郡縣。領郡九,縣五十。戶三萬八千七十六,口一十八萬一千一。去京都陸二千四百。
廣川太守,本縣名,屬信都,地理志不言始立。景帝二年,以為廣川國,宣帝甘露三年復。明帝更名樂安,安帝延光中,改曰安平,晉武帝太康五年,又改為長樂。廣川縣,前漢屬信都,後漢屬清河,魏屬勃海,晉還清河。何志,廣川江左所立。又有蓨縣前漢屬信都,後漢、晉屬勃海。而無廣川。孝武大明元年,省廣川之棗強、前漢屬清河,後漢、晉江左無。勃海之浮陽、高城並漢舊縣。立廣川縣,非舊廣川縣也。屬廣川郡。領縣四。戶三千二百五十,口二萬三千六百一十四。去州陸一百六十。去京都陸一千九百八十。
  廣川令。已見前。
  中水令,前漢屬涿,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間。孝武大明七年,自河間割度。
  武強令,何江左立。
  索盧令,何江左立。
平原太守,漢高帝立。舊屬青州,魏、晉屬冀州。領縣八。戶五千九百一十三,口二萬九千二百六十七。
  廣宗令,前漢無,後漢屬鉅鹿,晉太康地志屬安平,永初郡國、何無,孝武大明元年復立。
  平原令,漢舊縣。
  鬲令,漢舊縣。
  安德令,漢舊縣。
  平昌令,漢舊縣。後漢無。晉太康地志曰西平昌。
  般縣令,漢舊縣。
  茌平令,前漢屬東郡,後漢屬濟北,晉太康地志屬平原。
  高唐令,漢舊縣。
清河太守,漢立,桓帝建和二年,改曰甘陵,魏復舊。何有重合縣。別見。領縣七。戶三千七百九十四,口二萬九千二百七十四。去州一百一十。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清河令,二漢無,晉太康地志有。
  武城令,漢舊縣,並曰東武城。
  繹幕令,漢舊縣。
  貝丘令,漢舊縣。
  零令,漢舊縣作靈。
  鄃令,漢舊縣。
  安次令,前漢舊縣,屬勃海,後漢屬廣陽,晉太康地志屬燕國。
樂陵太守,晉武帝分平原立。舊屬青州,今來屬。領縣五。戶三千一百三,口一萬六千六百六十一。去州一百四十。去京都陸一千八百。
  樂陵令,漢舊縣,故屬平原。
  陽信令,二漢屬勃海,晉太康地志屬樂陵。
  新樂令。別見。
  厭次令,前漢曰富平,明帝更名,屬平原,晉太康地志屬樂陵。
  溼沃令,前漢屬千乘,後漢無。何云魏立,當是魏復立也。晉太康地志屬樂陵。
魏郡太守,漢高帝立。二漢屬冀州,魏、晉屬司隸,江左屢省置,宋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八。戶六千四百五,口三萬三千六百八十二。
  魏令,漢舊縣。
  安陽令,晉太康地志有。
  聊城令,漢屬東郡,晉屬平原。
  博平令,漢屬東郡,晉屬平原。
  肥鄉令,晉太康地志屬廣平。
  蠡吾令,前漢屬涿,後漢屬中山,晉太康地志屬高陽。孝武始立,屬高陽,大明七年度此。
  頓丘令,別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流民歸順,孝武孝建二年立。
  臨邑令,漢屬東郡,晉屬濟北。孝武孝建二年,與頓丘同立。
河間太守,漢文帝二年,分趙立。江左屢省置,宋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六。戶二千七百八十一,口一萬七千七百七。
  樂城令,漢舊縣。
  城平令,前漢屬勃海,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間。
  武垣令,前漢屬涿,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間。
  章武令,二漢屬勃海,晉太康地志屬章武。江左立,屬廣川,孝武大明七年度此。
  南皮令,漢舊縣,屬勃海。孝武始立,屬勃海,大明七年度此。
  阜城令,前漢勃海有阜城縣,續漢安平有阜城縣,注云「故昌成」。漢信都有昌成,未詳孰是。
頓丘太守,別見。江左屢省置,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四。戶一千二百三十八,口三千八百五十一。
  頓丘令。別見。
  衛國令,晉太康地志有。
  肥陽令,何志以前無。
  陰安令,二漢屬魏,魏屬陽平,晉屬頓丘。
高陽太守,高陽,前漢縣名,屬涿,後漢屬河間。晉武帝泰始元年,分涿為范陽,又屬焉。後又分范陽為高陽。江左屢省置,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五。戶二千二百九十七,口一萬四千七百二十五。
  安平令,前漢屬涿,後漢屬安平,晉太康地志屬博陵。
  饒陽令,前漢屬涿,續漢安平有饒陽縣,注云「故名饒,屬涿」。按地理涿唯有饒陽縣,無饒縣。
  鄴令,漢舊縣,屬魏郡。江左避愍帝諱,改曰臨漳。孝武始立,屬魏郡,大明七年度此。
  高陽令。已見。
  新城令,前漢屬中山,後漢屬涿,晉太康地志屬高陽,並曰北新城。
勃海太守,漢高帝立,屬幽州,後漢、晉屬冀州。江左省置,孝武又僑立,何無。領縣三。戶一千九百五,口萬二千一百六十六。
  長樂令,晉之長樂郡也。疑是江左省為縣,至是又立。
  蓨令。別見。何志屬廣川。徐志屬此。
  重合令,漢舊縣。
司州刺史,漢之司隸校尉也。晉江左以來,淪沒戎寇,雖永和、太元王化暫及,太和、隆安還復湮陷。牧司之任,示舉大綱而已。縣邑戶口,不可具知。武帝北平關、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領河南、漢舊郡。滎陽、晉武帝泰始元年,分河南立。弘農漢舊郡。實土三郡。河南領洛陽、河南、鞏、緱氏、新城、梁、並漢舊縣。河陰、晉太康地志有。陸渾、漢舊縣,屬弘農,晉太康地志屬河南。東垣、二漢、晉太康地志河東有垣縣。新安、二漢屬弘農,晉太康地志屬河南。西東垣新立。凡十一縣。滎陽領京、密、滎陽、卷、陽武、苑陵、中牟、開封、成皋並漢舊縣。屬河南。凡九縣。弘農領弘農、陝、宜陽、黽池、盧氏、並漢舊縣。曲陽前漢屬東海,後漢屬下邳,太康地志無。凡七縣。三郡合二十七縣,一萬六千三百六戶。又有河內、漢舊郡。東京兆京兆別見雍州,東京兆新立。二僑郡。河內寄治河南,領溫、野王、軹、河陽、沁水、山陽、懷、平皋、並漢舊名。朝歌二漢屬河內,晉太康地志屬汲郡。晉武太康元年始立。凡十縣。東京兆寄治滎陽,領長安、漢舊縣。萬年、別見。新豐、別見。藍田、別見。蒲阪二漢晉太康地志屬河東。凡六縣。合十六縣,一千九百九十二戶。少帝景平初,司州復沒北虜。文帝元嘉末,僑立於汝南,尋亦省廢。明帝復於南豫州之義陽郡立司州,漸成實土焉。領郡四,縣二十。去京都水二千七百,陸一千七百。
義陽太守,魏文帝立,後省,晉武帝又立。太康地志、永初郡國、何志並屬荊州,徐則南豫也。明帝泰始五年,度郢州,後廢帝元徽四年,屬司州。領縣七。戶八千三十一,口四萬一千五百九十七。
  平陽侯相,前漢無,後漢屬江夏曰平春,晉太康地志屬義陽,晉孝武改。
  鄳令,二漢屬江夏,晉太康地志屬義陽,並作鄳,音盲。永初郡國、何並作鄳。
  鍾武令,前漢屬江夏,後漢、晉太康地志無,永初郡國屬義陽。
  寶城令,孝武孝建三年,分鄳立。
  義陽令,晉太康地志有,後省。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陽立。
  平春令,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陽立。
  環水長,永初郡國、何、徐並無,明帝泰始三年,度屬宋安郡,後省宋安,還此。宋安,本縣名,孝武大明八年,省義陽郡所統東隨二左郡立為宋安縣,屬義陽。明帝立為郡。
隨陽太守,晉武帝分南陽義陽立義陽國,太康年,又分義陽為隨國,屬荊州。孝武孝建元年度屬郢,前廢帝永光元年度屬雍,明帝泰始五年還屬郢,改為隨陽,後廢帝元徽四年,度屬司州。徐志又有革音縣,今無。領縣四。戶四千六百。去京都三千四百八十。
  隨陽子相,漢隨縣屬南陽,晉太康地志屬義陽。後隨國與郡俱改。
  永陽男相,徐志有。
  闕西令,別見荊州,作厥西。宋末新立。
  西平林令,宋末新立。
安陸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分江夏立,屬郢州,後廢帝元徽四年度司州。徐志有安蠻縣,永初郡國、何並無,當是何志後所立。尋為郡,孝武大明八年,省為縣,屬安陸,明帝泰始初,又立為左郡,宋末又省。領縣二。戶六千四十三,口二萬五千八十四。去京都水二千三百。
  安陸公相,漢舊縣,屬江夏。江夏又有曲陵縣,本名石陽,吳立。晉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石陽曰曲陵,明帝泰始六年,併安陸。
南汝南太守。汝南郡別見。
  平輿令。
  北新息令。
  真陽令。
  安城令。
  南新息令。
  安陽令。並別見。
  臨汝令,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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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  州郡三  荊州 郢州 湘州 雍州 梁州 秦州
荊州刺史,漢治武陵漢壽,魏、晉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陽,後治武昌,王廙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進襄陽,復還夏口,桓溫治江陵,桓沖治上明,王忱還江陵,此後遂治江陵。宋初領郡三十一,後分南陽、順陽、襄陽、新野、竟陵為雍州,湘川十郡為湘州,江夏、武陵屬郢州,隨郡、義陽屬司州,北義陽省,凡餘十一郡。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領拓邊、綏慕、樂寧、慕化、仰澤、革音、歸德七縣,後省改。汶陽郡又度屬。今領郡十二,縣四十八。戶六萬五千六百四。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漢高帝元年,為臨江國,景帝中二年復故。晉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尋復故。宋初領縣九,後州陵、監利度屬巴陵;旌陽文帝元嘉十八年省併枝江。二漢無旌陽,見晉太康地志,疑是吳所立。凡餘六縣。戶一萬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萬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漢舊縣。
  華容公相,漢舊縣,晉武太康元年省,後復立。
  當陽男相,漢舊縣。
  臨沮伯相,漢舊縣。晉太康、永寧地志屬襄陽,後度。
  編縣男相,漢舊縣。
  枝江侯相,漢舊縣。
南平內史,吳南郡治江南,領江陵、華容諸縣。晉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為南平郡,治作唐,後治江安。領縣四。戶一萬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萬五千四十九。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無陸。
  江安侯相,晉武帝太康元年立。
  孱陵侯相,二漢舊縣,屬武陵,晉太康地志屬南平。
  作唐侯相,前漢無,後漢屬武陵,晉太康地志屬南平。
  南安令,晉武帝分江安立。
天門太守,吳孫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充縣有松梁山,山有石,石開處數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門」,因此名郡。充縣後省。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三年復舊。領縣四。戶三千一百九十五。去州水一千二百,陸六百。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陽令,晉武帝太康四年立。
  臨澧令,晉武帝太康四年立。
  零陽令,漢舊縣,屬武陵。
  漊中令,二漢無,晉太康地志有,疑是吳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隱地道、何志並云吳分南郡立;張勃吳錄云劉備立。按吳志,呂蒙平南郡,據江陵,陸遜別取宜都,獲秭歸、枝江、夷道縣。初權與劉備分荊州,而南郡屬備,則是備分南郡立宜都,非吳立也。習鑿齒云,魏武平荊州,分南郡枝江以西為臨江郡,建安十五年,劉備改為宜都。領縣四。戶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萬四千二百二十。去州水三百五十,無陸。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漢舊縣。
  佷山男相,前漢屬武陵,後漢屬南郡,晉武帝太康元年改為興山,後復舊。
  宜昌令,何志晉武帝立。按太康、永寧地志並無,疑是此後所立。
  夷陵令,漢舊縣,吳改曰西陵,晉武帝太康元年復舊。
巴東公相,譙周巴記云,初平元年,荊州帳下司馬趙韙建議分巴郡諸縣安漢以下為永寧郡。建安六年,劉璋改永寧為巴東郡,以涪陵縣分立丹興、漢葭二縣,立巴東屬國都尉,後為涪陵郡。晉太康地志,巴東屬梁州,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穆帝永和初平蜀,度屬荊州。永初郡國志無巴渠、黽陽二縣。領縣七。戶一萬三千七百九十五,口四萬五千二百三十七。去州水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
  魚復侯相,漢舊縣,屬巴郡,劉備章武二年,改為永安,晉武帝太康元年復舊。
  朐 43f0.gif 令,漢舊縣,屬巴郡。
  新浦令,何志新立。
  南浦令,劉禪建興八年十月,益州牧閻宇表改羊渠立。羊渠不詳,何志吳立。
  漢豐令,何志不注置立。太康地志巴東有漢昌縣,疑是。
  巴渠令,何志不注置立。
  黽陽令,何志不注置立。晉末平吳時,峽中立武陵郡,有黽陽、黔陽縣,咸寧元年並省。
汶陽太守,何志新立。先屬梁州,文帝元嘉十一年度。宋初有四縣,後省汶陽縣。今領三縣。戶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去州水七百,陵四百。去京都四千一百。
  僮陽令,何志新立。
  沮陽令,何志新立。
  高安令,何志新立。
南義陽太守,義陽郡別見。晉末以義陽流民僑立。宋初有四縣,孝武孝建二年,以平陽縣併厥西。平陽本為郡,江左僑立。魏世分河東為平陽郡,晉末省為縣。今領縣二。戶一千六百七,口九千七百四十一。
  厥西令,二漢無,晉太康地志屬義陽。
  平氏令,漢舊名,屬南陽。
新興太守,魏志建安二十年,省雲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郡立一縣,合為此郡,屬并州。晉江左僑立。宋初六縣,後省雲中,漢舊名,屬雲中。孝武孝建二年,又省九原縣漢舊名,屬五原。併定襄,宕渠流寓立。併廣牧。凡今領縣三。戶二千三百一,口九千五百八十四。
  定襄令,漢舊名。
  廣牧男相,漢舊名,屬朔方。
  新豐令,漢舊名,屬京兆。僑流立。
南河東太守,河東郡,秦立。晉成帝咸康三年,征西將軍庾亮以司州僑戶立。宋初八縣,孝武孝建二年,以廣戚前漢屬沛,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彭城。江左流寓立。併聞喜,弘農、江左立僑郡,後併省為縣。臨汾併松滋,安邑併永安。臨汾、安邑漢舊名。臨汾後屬平陽。今領縣四。戶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一萬四百八十七。去州水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聞喜令,故曲沃,秦改為左邑,漢武帝元鼎六年,行幸至此,聞南越破,改名聞喜。
  永安令,前漢彘縣,順帝陽嘉二年更名,後屬平陽。
  松滋令,前漢屬廬江,後漢無,晉屬安豐。疑是有流民寓荊土,故立。
  譙縣令,別見。譙流民寓立。
建平太守,吳孫休永安三年,分宜都立,領信陵、興山、秭歸、沙渠四縣。晉又有建平都尉,領巫、北井、泰昌、建始四縣。晉武帝咸寧元年,改都尉為郡,於是吳、晉各有建平郡。太康元年吳平,併合。五年,省建始縣,後復立。永初郡國有南陵、建始、信陵、興山、永新、永寧、平樂七縣,今並無。按太康地志無南陵、永新、永寧、平樂、新鄉五縣,疑是江左所立。信陵、興山、沙渠,疑是吳立。建始,晉初所立也。領縣七。戶一千三百二十九,口二萬八百一十四。去州水陸一千。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
  巫令,漢舊縣。
  秭歸侯相,漢舊縣
  歸鄉公相,何志,故屬秭歸,吳分。按太康地志云,秭歸有歸鄉,故夔子國,楚滅之,而無歸鄉縣,何志所言非也。
  北井令,晉太康地志有。先屬巴東,晉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
  泰昌令,晉太康地志有。
  沙渠令,晉起居注,太康元年立。按沙渠是吳建平郡所領,吳平不應方立,不詳。
  新鄉令。
永寧太守,晉安帝僑立為長寧郡,宋明帝以名與文帝陵同,改為永寧。宋初五縣,後省綏安。晉安帝立。孝武孝建二年後,以僮陽晉安帝立。併長寧,綏寧晉安帝立。併上黃。今領縣二。戶一千一百五十七,口四千二百七十四。去州陸六十。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
  長寧侯相,晉安帝立。
  上黃男相,宋初屬襄陽,後度。二漢、晉並無此縣。
武寧太守,晉安帝隆安五年,桓玄以沮、漳降蠻立。領縣二。戶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
  樂鄉令,晉安帝立。
  長林男相,晉安帝立。
郢州刺史,魏文帝黃初三年,以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其年罷并荊,非今地。吳又立郢州。孝武孝建元年,分荊州之江夏、竟陵、隨、武陵、天門,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陽,又以南郡之州陵、監利二縣度屬巴陵,立郢州。天門後還荊。領郡六,縣三十九。戶二萬九千四百六十九,口十五萬八千五百八十七。去京都水二千一百。
江夏太守,漢高帝立,本屬荊州。永初郡國及何志並治安陸,此後治夏口。又有安陸、曲陵,曲後別郡。領縣七。戶五千七十二,口二萬三千八百一十。
  汝南侯相,本沙羡土,晉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因立為汝南縣。沙羡令,漢舊縣,吳省。晉武太康元年復立,治夏口。孝武太元三年,省併沙陽,後以其地為汝南實土。
  沌陽子相,江左立。
  孝昌侯相,永初郡國、何志並無,徐志有,疑是孝武世所立。
  惠懷子相,江左立。
  沙陽男相,二漢舊縣,本名沙羡,屬武昌,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又立沙羡,而沙陽徙今所治。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羡陽子相,晉惠帝世,安陸人朱伺為陶侃將,求分安陸東界為此縣。
  蒲圻男相,晉武帝太康元年立。本屬長沙,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竟陵太守,晉惠帝元康九年,分江夏西界立。何志又有宋縣,徐無。領縣六。戶八千五百九十一,口四萬四千三百七十五。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三千四百。
  萇壽令,明帝泰始六年立。
  竟陵侯相,漢舊縣,屬江夏。
  新市子相,漢舊縣,屬江夏。
  霄城侯相,永初郡國有,何、徐不注置立。
  新陽男相,永初郡國有,何、徐不注置立。
  雲杜侯相,漢舊縣,屬江夏。
武陵太守,前漢地理志,高帝立。續漢郡國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本屬荊州。領縣十。戶五千九十,口三萬七千五百五十五。去州水一千。去京都水三千。
  臨沅男相,漢舊縣。
  龍陽侯相,晉太康地理志、何志吳立。
  漢壽伯相,前漢立,後漢順帝陽嘉三年更名。吳曰吳壽,晉武帝復舊。
  沅南令,漢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
  遷陵侯相,漢舊縣。
  辰陽男相,漢舊縣。
  舞陽令,前漢作無陽,後漢無,晉太康地志有。
  酉陽長,漢舊縣。
  黚陽長,二漢無,晉太康地志有。
  沅陵令,漢舊縣。
巴陵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分長沙之巴陵、蒲圻、下雋,江夏之沙陽四縣立,屬湘州,孝武孝建元年,割南郡之監利、州陵度江夏,屬郢州。二年,又度長寧之綏安屬巴陵。何志訖元嘉二十年,巴陵郡以十六年立,應在何志而闕。領縣四。戶五千一百八十七,口二萬五千三百一十六。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
  巴陵男相,晉武帝太康元年立,屬長沙。本領度支校尉,立郡省。
  下雋侯相,漢舊縣,屬長沙。
  監利侯相,按晉起居注,太康四年,復立南郡之監利縣,尋復省之。言由先有而被省也,疑是吳所立,又是吳所省。孝武孝建元年度。
  州陵侯相,漢舊縣,屬南郡,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疑是吳所省也。孝武孝建元年度。明帝泰始四年,以綏安縣併州陵。
武昌太守,晉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為武昌郡。領縣三。戶二千五百四十六,口一萬一千四百一十一。去京都水一千一百。
  武昌侯相,魏文帝黃初二年,孫權改鄂為武昌。
  陽新侯相,吳立。
  鄂令,漢舊縣,屬江夏。吳改鄂為武昌,晉武帝太康元年,復立鄂縣,而武昌如故。
西陽太守,本縣名,二漢屬江夏,魏立弋陽郡,又屬焉。晉惠帝又分弋陽為西陽國,屬豫州,宋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明帝泰始五年,又度豫,後又還郢。永初郡國、何、徐並有弋陽縣。今領縣十。戶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一萬六千一百二十。去州水二百八十。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
  西陽令,漢舊縣,屬江夏,後屬弋陽。
  西陵男相,漢舊縣,屬江夏,後屬弋陽。
  孝寧侯相,本軑縣,漢舊縣。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蘄陽令,二漢江夏郡有蘄春縣,吳立為郡,晉武帝太康元年,省蘄春郡,而縣屬弋陽,後屬新蔡,孝武大明八年,還西陽。
  義安令,明帝泰始二年以來流民立。
  蘄水左縣長,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蠻民立建昌、南川、長風、赤亭、魯亭、陽城、彭波、遷溪、東丘、東安、西安、南安、房田、希水、高坡、直水、蘄水、清石十八縣,屬西陽。孝武大明八年,赤亭、彭波併陽城,其餘不詳何時省。
  東安左縣長,前廢帝永光元年,復以西陽蘄水、直水、希水三屯為縣。
  建寧左縣長,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寧左郡為縣,屬西陽。徐志有建寧縣,當是此後為郡。
  希水左縣長。
  陽城左縣長,本屬建寧左郡,孝武大明八年,省西陽之赤亭、陽城、彭波三縣併建寧之陽城縣,而以縣屬西陽。
湘州刺史,晉懷帝永嘉元年,分荊州之長沙、衡陽、湘東、邵陵、零陵、營陽、建昌,江州之桂陽八郡立,治臨湘。成帝咸和三年省。安帝義熙八年復立,十二年又省。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文帝元嘉八年省。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孝武孝建元年又立。建昌郡,晉惠帝元康九年,分長沙東北下雋諸縣立,成帝咸康元年省。元嘉十六年立巴陵郡屬湘州,後度郢。領郡十,縣六十二。戶四萬五千八十九,口三十五萬七千五百七十二。去京都水三千三百。
長沙內史,秦立。宋初十縣,下雋、蒲圻、巴陵屬巴陵。今領縣七。戶五千六百八十四,口四萬六千二百一十三。
  臨湘侯相,漢舊縣。
  醴陵侯相,後漢立。
  瀏陽侯相,吳立。
  吳昌侯相,後漢立曰漢昌,吳更名。
  羅縣侯相,漢舊縣。
  攸縣子相,漢舊縣。
  建寧子相,吳立。
衡陽內史,吳孫亮太平二年,分長沙西部都尉立。領縣七。戶五千七百四十六,口二萬八千九百九十一。去州水二百二十。去京都水三千七百。
  湘西令,吳立。
  湘南男相,漢舊縣,屬長沙。
  益陽侯相,漢舊縣,屬長沙。
  湘鄉男相,前漢無,後漢屬零陵。
  新康男相,吳曰新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重安侯相,前漢曰鍾武,後漢順帝永建三年更名,屬零陵。
  衡山男相,吳立曰衡陽,晉惠帝更名。
桂陽太守,漢高立,屬荊州,晉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領縣六。戶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萬二千一百九十二。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
  郴縣伯相,漢舊縣。
  耒陽子相,漢舊縣。
  南平令,漢舊縣。
  臨武令,漢舊縣。
  汝城令,江左立。
  晉寧令,漢順帝永和元年立,曰漢寧,吳改曰陽安,晉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晉寧。
零陵內史,漢武帝元鼎六年立。領縣七。戶三千八百二十八,口六萬四千八百二十八。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八百。
  泉陵子相,漢舊縣。
  洮陽侯相,漢舊縣。
  零陵子相,漢舊縣。
  祁陽子相,吳立。明帝泰始初度湘東,五年復舊。
  應陽男相,晉惠帝分觀陽立。
  觀陽男相,吳立。
  永昌令,吳立。
營陽太守,江左分零陵立。領縣四。戶一千六百八,口二萬九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七百一。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
  營浦侯相,漢舊縣,屬零陵。
  營道侯相,漢舊縣,屬零陵。
  舂陵令,前漢舊縣,舂陵侯徙國南陽,省。吳復立,屬零陵。
  泠道令,漢舊縣,屬零陵。
湘東太守,吳孫亮太平二年,分長沙東部都尉立。晉世七縣,孝武太元二十年,省酃、漢舊縣。利陽、新平張勃吳錄有此二縣,利作梨,晉作利音。三縣。今領縣五。戶一千三百九十六,口一萬七千四百五十。去州水陸七百。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臨烝伯相,吳屬衡陽,晉太康地志屬湘東。
  新寧令,吳立。
  茶陵子相,漢舊縣,屬長沙。
  湘陰男相,後廢帝元徽二年,分益陽、羅、湘西及巴、硤流民立。
  陰山令,陰山乃是漢舊縣,而屬桂陽。吳湘東郡有此陰山縣,疑是吳所立。
邵陵太守,吳孫皓寶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立。領縣七。戶一千九百一十六,口二萬五千五百六十五。去州水七百,陸一千三百。去京都水四千五百。
  邵陵子相,何志屬長沙。按二漢無,吳錄屬邵陵。
  武剛令,晉武分都梁立。
  建興男相,晉武帝分邵陵立。
  高平男相,吳立。晉武帝太康元年,改曰南高平,後更曰高平。
  都梁令,漢舊縣,屬零陵。
  邵陽男相,吳立曰昭陽,晉武改。
  扶縣令,漢舊縣,至晉曰夫夷。漢屬零陵,晉屬邵陵。案今云扶者,疑是避桓溫諱去「夷」,「夫」不可為縣名,故為「扶」云。
廣興公相,吳孫皓甘露元年,分桂陽南部都尉,立為始興郡。晉武帝平吳,以屬廣州,成帝度荊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又度廣州,三十年,復度湘州。明帝泰始六年,立岡湲縣,割始興之封陽、陽山、含洭三縣,立宋安郡,屬湘州。泰豫元年復△,省岡湲縣,改始興曰廣興。領縣七。戶一萬一千七百五十六,口七萬六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去京都水五千。
  曲江侯相,漢舊縣,屬桂陽。
  桂陽令,漢舊縣,屬桂陽。
  陽山侯相,漢舊縣,後漢曰陰山,屬桂陽。吳始興郡無此縣,當是晉後立。
  貞陽侯相,漢舊縣,名湞陽,屬桂陽。宋明帝泰始三年,改「湞」為「貞」。
  含洭男相,漢舊縣,屬桂陽。
  始興令,吳立。
  中宿令,漢舊縣,屬南海,吳度。
臨慶內史,吳分蒼梧立為臨賀郡,屬廣州,晉成帝度荊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廣州,三十年,復度湘州。明帝改名。領縣九。戶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萬一千五百八十七。去州水陸二千八百。去京都水陸五千五百七十。
  臨賀侯相,漢舊縣。晉太康地志、王隱云屬南海,而二漢屬蒼梧,當是吳所度。
  馮乘侯相,漢舊縣,屬蒼梧。
  富川令,漢舊縣,屬蒼梧。
  封陽侯相,漢舊縣。
  興安侯相,吳立曰建興,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謝沐長,漢舊縣,屬蒼梧。
  寧新令,二漢無,當是吳所立,屬蒼梧,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開建令,文帝分封陽立宋昌、宋興、開建、武化、徃徃、徃音生。永固、綏南七縣。後又分開建、武化、宋昌三縣立宋建郡,屬廣州。孝武大明元年悉省,唯餘開建縣。
  撫寧令,宋末立。
始建內史,吳孫皓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屬廣州,晉成帝度荊州,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廣州,三十年,復度湘州。明帝改名。領縣七。戶三千八百三十,口二萬二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千八十,陸二千六百三十。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始安子相,漢舊縣,屬零陵。
  熙平令,吳立為尚安,晉武改。
  永豐男相,吳立。
  荔浦令,漢舊縣,屬蒼梧。
  平樂侯相,吳立。
  建陵男相,吳立,屬蒼梧,宋末度。
  樂化左令,宋末立。
雍州刺史,晉江左立。胡亡氐亂,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晉孝武始於襄陽僑立雍州,并立僑郡縣。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荊州之襄陽、南陽、新野、順陽、隨五郡為雍州,而僑郡縣猶寄寓在諸郡界。孝武大明中,又分實土郡縣以為僑郡縣境。徐志雍州有北上洛、北京兆、義陽三郡。北上洛,晉孝武立,領上洛、北商、酆陽、陽亭、北拒陽五縣。北京兆領北藍田、霸城、山北三縣。並云景平中立。義陽,云晉安帝立,領平氏、襄鄉二縣。酆陽、陽亭、北拒陽,並云安帝立,餘縣不注置立。今並無此三郡。今領郡十七,縣六十。戶三萬八千九百七十五,口十六萬七千四百六十七。去京都水四千四百,陸二千一百。
襄陽公相,魏武帝平荊州,分南郡編以北及南陽之山都立,屬荊州。魚豢云,魏文帝立。永初郡國、何志並有宜城、漢舊縣,屬南郡。鄀、上黃縣,並別見。徐志無。領縣三。戶四千二十四,口一萬六千四百九十六。
  襄陽令,漢舊縣,屬南郡。
  中廬令,漢舊縣,屬南郡。
  ○縣令,漢舊縣,屬南郡。
南陽太守,秦立,屬荊州。永初郡國有比陽、魯陽、赭陽、西鄂、犨、葉、雉、博望八縣。並漢舊縣。何志無犨、雉。徐志無比陽、魯陽、赭陽、西鄂、博望,而有葉,餘並同。孝武大明元年,省葉縣。領縣七。戶四千七百二十七,口三萬八千一百三十二。去州三百六十。去京都水四千四百。
  宛縣令,漢舊縣。
  涅陽令,漢舊縣。
  雲陽男相,漢舊縣。故名育陽,晉孝武改。
  冠軍令,漢舊縣,武帝分穰立。
  酈縣令,漢舊縣。
  舞陰令,漢舊縣。
  許昌男相,徐志無,此後所立。本屬潁川。
新野太守,何志晉惠帝分南陽立。永初郡國、何志有棘陽、別見。蔡陽、鄧縣。並漢舊縣。徐無。孝武大明元年,省蔡陽。今領縣五。戶四千二百三十五,口一萬四千七百九十三。去州一百八十。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
  新野侯相,漢舊縣,屬南陽。文帝元嘉末省,孝武大明元年復立。
  山都男相,漢舊縣,屬南陽,晉太康地志屬襄陽,永初郡國及何、徐屬新野。
  池陽令,漢舊名,屬馮翊,晉太康地志屬京兆。僑立亦屬京兆。孝武大明中土斷,又屬此。
  穰縣令,漢舊縣,屬南陽。
  交木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順陽太守,魏分南陽立曰南鄉,晉武帝更名。成帝咸康四年,復立南鄉,後復舊。永初郡國及何志有朝陽、武當、酇、陰、汎陽、筑、並別見。析、前漢屬弘農,後漢屬南陽。脩陽唯見永初郡國。凡八縣。徐志唯增朝陽。朝陽,孝武大明元年省。領縣七。戶四千一百六十三,口二萬三千一百六十三。
  南鄉令,前漢無,後漢有,屬南陽。
  槐里男相,漢舊名,屬扶風,晉太康地志屬始平。僑立亦屬始平。大明土斷屬此。
  順陽侯相,前漢曰博山,後漢明帝更名,屬南陽。
  清水令,前漢屬天水,後漢為天水漢陽,無此縣。晉太康地志屬略陽。僑立屬始平。大明土斷屬此。
  朝陽令,漢舊縣。
  丹水令,前漢屬弘農,後漢屬南陽。何志魏立,非也。
  鄭縣令,漢舊名,屬京兆。僑立亦屬京兆,後度此。
京兆太守,故秦內史,漢高帝元年,屬塞國,二年,更為渭南郡,九年罷,復為內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右內史,太初元年,更為京兆尹,魏改為京兆郡。初僑立,寄治襄陽。朱序沒氐。孝武太元十一年復立。大明土斷,割襄陽西界為實土。雍州僑郡先屬府,武帝永初元年屬州。永初郡國有藍田、漢舊縣。鄭、池陽、並別見。南霸城、本霸陵,漢舊縣。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新康五縣。何志無新康而有新豐。徐無。孝武大明元年,省京兆之盧氏、藍田、霸城縣。盧氏當是何志後所立,二漢屬弘農,晉太康地志屬上洛。新康疑是晉末所立。領縣三。戶二千三百七,口九千二百二十三。
  杜令,二漢曰杜陵,魏改。
  鄧縣令,漢舊縣,屬南陽。
  新豐令,漢舊縣。
始平太守,晉武帝泰始二年,分京兆、扶風立。後分京兆、扶風僑立,治襄陽。今治武當。永初郡國唯有始平、平陽、清水別見。三縣。何志有槐里、別見。宋寧、宋嘉何志新立。三縣,而清水、始平與永初郡國同。領縣四。戶二千七百九十七,口五千五百十二。
  武當侯相,漢舊縣,屬南陽,後屬順陽。
  始平令,魏立。
  武功令,漢舊名,故屬扶風,晉太康地志屬始平。
  平陽子相,江左平陽郡民流寓,立此。
扶風太守,故秦內史。高帝元年,屬雍國,二年,更為中地郡,九年罷。後為內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右內史,太初元年更名為右扶風。僑立,治襄陽,今治筑口。永初郡國及何志唯有郿、魏昌縣,魏昌,魏立,屬中山。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領縣三。戶二千一百五十七,口七千二百九十。
  筑陽令,漢舊縣,屬南陽,又屬順陽。大明土斷屬此。
  郿縣令,漢舊名,屬扶風,晉太康地志屬秦國。
  汎陽令,晉武帝太康五年立,屬南鄉,仍屬順陽。大明土斷屬此。
南上洛太守,永初郡國、何志雍州並有南上洛郡,寄治魏興,今梁州之上洛是也。此上洛蓋是何志以後僑立耳。今治臼。何、徐志雍州南上洛,晉武帝立,北上洛云晉孝武立,非也。徐有南北陽亭、陽安縣,不注置立。今領縣二。戶一百四十四,口四百七十七。
  上洛男相。別見
  商縣令。別見
河南太守,故秦三川郡,漢高帝更名。光武都雒陽,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僑立,始治襄陽,孝武大明中,分沔北為境。永初郡國及何志並又有陽城、緱氏縣,漢舊名,並屬河南。徐無此二縣,而有僑洛陽。漢舊名。陽城縣,孝武大明元年省。洛陽,當是何志後立。領縣五。戶三千五百四十一,口一萬三千四百七十。去州陸三十五。
  河南令,漢舊名。
  新城令,漢舊名。
  河陰子相,魏立。
  棘陽令,漢縣,故屬南陽,晉太康地志屬義陽,後屬新野。大明土斷屬此。
  襄鄉令,前漢無,後漢有,屬南陽。徐志屬義陽。當是大明土斷屬此。
廣平太守,別見。江左僑立,治襄陽,今為實土。永初郡國及何志並又有易陽、曲周、邯鄲,並見在。無酇、比陽。徐無復邯鄲縣。易陽、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邯鄲應是土斷省。領縣四。戶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廣平令,漢舊名。徐志,南度以朝陽縣境立。
  酇縣令,漢舊縣,屬南陽,後屬順陽。
  比陽令,漢舊縣,屬南陽。
  陰縣令,漢舊縣,屬南陽。
義成太守,晉孝武立,治襄陽,今治均。永初郡國又有下蔡、平阿縣,二縣前漢屬沛,後漢屬九江,晉太康地志屬淮南。何同。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平阿當是何志後省。領縣二。戶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義成侯相,晉孝武立。
  萬年令,漢舊名,屬馮翊。
馮翊太守,故秦內史,高帝元年,屬塞國,二年,更名為河上郡,九年罷,復為內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左內史,太初元年,更名。三輔流民出襄陽,文帝元嘉六年立,則何志應有而無。治襄陽。今治鄀。領縣三。疑戶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縣令,漢舊縣,屬南郡,作「若」字。晉太康地志作「鄀」。永初郡國及何志屬襄陽,徐屬此。
  高陸令,晉太康地志屬京兆。永初郡國、何志並無,孝武大明元年復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別見。徐志本西戎流寓。今治巖州。永初郡國、何志並無,當是何志後所立。又有冀縣,漢舊名。孝武大明元年省。領縣四。戶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華陰令,前漢屬京兆,後漢、魏、晉屬弘農。
  西縣令,前漢屬隴西,後漢屬漢陽,即天水,魏、晉屬天水。
  略陽侯相。別見。
  河陽令。別見。
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朱脩之免軍戶為永興、安寧二縣,立建昌郡,又立永寧為昌國郡,並寄治襄陽。昌國後省。徐志,建昌又有永寧縣,今無。領縣二。戶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興令。
  安寧男相。
華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今治大隄。領縣三。戶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
  華山令,與郡俱立
  藍田令,漢舊名,本屬京兆。
  上黃令,本屬襄陽,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晉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後省。永初郡國、何、徐志並無。明帝泰始末復立。寄治宛中。領縣八。
  新蔡令。別見。
  汝陰令。別見。
  苞信令。別見。
  上蔡令。別見。
  固始令。別見。
  緱氏令。別見。
  新安令。別見。
  洛陽令。別見。
弘農太守,漢武帝元鼎四年立。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壟。領縣三。
  邯鄲令,漢舊名,屬趙國。晉太康地志無此縣。
  圉縣令,前漢屬淮陽,後漢屬陳留。晉太康地志無此縣。
  盧氏令。別見。
梁州刺史,禹貢舊州,周以梁併雍,漢以梁為益,治廣漢雒縣。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復立梁州,治漢中南鄭,而益州治成都。李氏據梁、益,江左於襄陽僑立梁州。李氏滅,復舊。譙縱時,又沒漢中。刺史治魏興。縱滅,刺史還治漢中之苞中縣,所謂南城也。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護於南城失守,刺史蕭思話還治南鄭。永初郡國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何、徐並有北宕渠郡,唯領宕渠一縣。何云,本巴西流民。今無。
漢中太守,秦立。漢獻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張魯,復漢寧郡為漢中,疑是此前改漢中曰漢寧也。晉地記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瓊表立。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後復立。永初郡國又有苞中、懷安漢、晉、何、徐並無二縣。二縣。領縣四。戶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萬三百三十四。
  南鄭令,漢舊縣。
  城固令,漢舊縣。
  沔陽令,漢舊縣。
  西鄉令,蜀立曰南鄉,晉武帝太康二年更名。
魏興太守,魏文帝以漢中遺民在東垂者立,屬荊州。江左還本。領縣十三。疑去州一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西城令,漢舊縣,屬漢中。
  鄖鄉令,本錫縣,二漢舊縣,屬漢中,後屬魏興,魏、晉世為郡,後省。武帝太康五年,改為鄖鄉。何志晉惠帝立,非也。
  錫縣令,前漢長利縣,屬漢中,後漢省。晉武帝太康四年復立,屬魏興。五年,改長利為錫。
  廣城令,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不注置立。
  興晉令,魏立曰平陽,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旬陽令,前漢有,後漢無,晉武帝太康四年復立。
  上廉令,晉太康地志、永初郡國、徐並屬上庸,何無。
  長樂令,永初郡國、何、徐並屬晉昌。本蜀郡流民。
  廣昌子相,何志屬上庸,晉成帝立。晉地記,武帝太康元年,改上庸之廣昌為庸昌,二年省。疑是魏所立。
  安晉令,永初郡國、何、徐屬晉昌。本蜀郡流民。
  延壽令,永初郡國、何、徐屬晉昌。本蜀郡流民。
  宣漢令,永初郡國、何、徐屬晉昌。本建平流離民。
新興太守,永初郡國、何、徐云新興、吉陽、東關三縣,屬晉昌郡。何云晉元帝立,本巴、漢流民。宋末省晉昌郡,立新興郡,以晉昌之長樂、安晉、延壽、安樂屬魏興郡,宣漢屬巴渠郡,寧都屬安康郡。永初郡國有永安縣,何、徐無。今亦無復新興縣。何云巴東夷人。今領縣二。
  吉陽令,本益州流民。
  東關令,本建平流民。
新城太守,故屬漢中,魏文帝分立,屬荊州。江左還本。領縣六。戶一千六百六十八,口七千五百九十四。去州陸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五千三百。
  房陵令,漢舊縣,屬漢中,太康地志、王隱無。
  綏陽令,魏立,後改為秭歸,晉武帝太康二年,復為綏陽。
  昌魏令,魏立。
  祁鄉令,何志魏立。晉太康地志作「沶」。音祁。
  閬陽令,何志不注置立。
  樂平令,何志不注置立。
上庸太守,魏明帝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為上庸郡。景初元年,又分魏興之魏陽,錫郡之安富、上庸為郡。疑是太和後省,景初又立也。魏屬荊州,江左還本。永初郡國有上庸、廣昌。何有廣昌。領縣七。戶四千五百五十四,口二萬六百五十三。去州陸二千三百。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上庸令,漢舊縣,屬漢中。
  安富令,晉太康地志、永初郡國、何、徐並有。
  北巫令,何志晉武帝立。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應即是此縣,然則非晉武立明矣。
  微陽令,魏立曰建始,晉武帝改。
  武陵令,前漢屬漢中,後漢、晉太康地志、王隱並無。
  新安令,永初郡國、何、徐有。何云本建平流民。
  吉陽令,永初郡國云北吉陽,何、徐無。
晉壽太守,晉地記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瓊表立。何志故屬梓潼。而益州南晉壽郡悉有此諸縣。永初郡國、徐又有南晉壽、南興、樂南、興安縣。何無南興樂,云南晉壽,惠帝立,餘並不注置立。今領縣四。去州陸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一萬。
  晉壽令,屬梓潼。何志晉惠帝立。按晉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梓潼之漢壽曰晉壽。漢壽之名,疑是蜀立,云惠帝立,非也。
  白水令,漢舊縣,屬廣漢,晉太康地志屬梓潼。
  邵歡令,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不注置立,疑是蜀立曰昭歡,晉改也。
  興安令,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不注置立。
華陽太守,徐志新立。永初郡國、何並無,寄治州下。領縣四。戶二千五百六十一,口萬五千四百九十四。
  華陽令。
  興宋令。
  宕渠令。
  嘉昌令,徐不注置立。
新巴太守,晉安帝分巴西立。何、徐又有新歸縣,何云新立,今無。領縣三。戶三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四十九。
  新巴令,晉安帝立。
  晉城令,晉安帝立。
  晉安令,晉安帝立。
北巴西太守,何志不注置立。宋起居注,文帝元嘉十二年,於劍南立北巴西郡,屬益州。今益州無此郡。又永初郡國、何、徐梁州並有北巴西而益州無,疑是益部僑立,尋省;梁州北巴西是晉末所立也。永初郡國領閬中、漢昌二縣。何又有宋昌縣,云新立。徐無宋昌,有宋壽。何、徐並領縣四,今六。疑去州一千四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閬中令。別見。
  安漢令。別見。
  南國令。即南充國,別見。
  西國令。即西充國,別見。
  平周令,益州巴西有平州縣。
北陰平太守,晉太康地志故廣漢屬國都尉。何志蜀分立。永初郡國曰北陰平,領陰平、綿竹、平武、資中、冑旨五縣。何、徐直曰陰平,領二縣與此同。戶五百六,口二千一百二十四。寄治州下。
  陰平令,前漢、後漢屬廣漢屬國,名宙底。晉太康地志陰平郡陰平縣注云,宙底。當是故宙底為陰平。永初郡國冑旨縣,即宙底也。當是後又立此縣,而字誤也。
  平武令,蜀立曰廣武,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陰平太守,永初郡國唯領陰平一縣。徐志無南字,云陰平舊民流寓立,唯領懷舊一縣。何無。今領縣二。戶四百七。
  陰平令。
  懷舊令,徐志不注置立。
巴渠太守,何志新立。領縣七。戶五百,口二千一百八十三。
  宣漢令,別見。與郡新立。
  始興令,何志新立。
  巴渠令,何志新立。
  東關令,何志新立。
  始安令,何志新立。
  下蒲令,何志無,徐志不注置立。
  晉興令,何志晉安帝立。案永初郡國,梁部諸郡,唯巴西有此縣,不容是此晉興。若是晉安帝時立,便應在永初郡國,疑何謬也。
懷安太守,何志新立。領縣二。戶四百七,口二千三百六十六。寄治州下。
  懷安令,何志新立。
  義存令,何志新立。
宋熙太守,何、徐志新立。領縣五。戶一千三百八十五,口三千一百二十八。去州七百。去京都九千八百。
  興樂令。
  歸安令。
  宋安令。
  元壽令。
  嘉昌令,何志五縣並新立。
白水太守,永初郡國、何並無,徐志仇池氐流寓立。有漢昌縣。今領縣六。戶六百五。
  新巴令。
  漢德令。
  晉壽令。
  益昌令。
  興安令。
  平周令,徐志作「平州」。此五縣,徐並不注置立。
南上洛太守,晉太康地志分京兆立上洛郡,屬司隸。永初郡國、何志並屬雍州,僑寄魏興,即此郡也。徐志巴民新立。徐志時已屬梁州矣。永初郡國無豐陽而有陽亭,何、徐有,何不注陽亭置立。領縣六。
  上洛令,前漢屬弘農,後漢屬京兆。何云魏立,非也。
  商縣令,上洛同。
  流民令,何不注置立。
  豐陽長,永初郡國無,何作酆陽,新立。徐作豐。
  渠陽令,永初郡國、何、徐並作拒陽。
  義縣令,永初郡國、何、徐並無。
北上洛太守,徐志巴民新立。領縣七。戶二百五十四。
  北上洛令。
  豐陽令。
  流民令。
  陽亭令。
  拒陽令,「拒」字與南上洛不同。
  商縣令,徐志無。
  西豐陽令,徐志無。
安康太守,宋末分魏興之安康縣及晉昌之寧都縣立。
  安康令,二漢安陽縣,屬漢中,漢末省。魏復立,屬魏興。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何云魏立,非也。
  寧都令,蜀郡流民。
南宕渠太守,永初郡國有宕渠郡,領宕渠、漢興、宣漢三縣,屬梁州,元嘉十六年,度屬益州,非此南宕渠也。何、徐梁並無此郡,疑是徐志後所立。
  宕渠令。
  漢安令。
  宣漢令。
  宋康令。三縣並新置。
懷漢太守,孝武孝建二年立。領縣三。戶四百十九。
  永豐長。
  綏來長。
  預德長。
秦州刺史,晉武帝泰始五年,分隴右五郡及涼州金城、梁州陰平并七郡為秦州,治天水冀縣。太康三年併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復立。何志晉孝武復立,寄治襄陽。安帝世在漢中南鄭。領郡十四,縣四十二。戶八千七百三十二,口四萬八百八十八。
武都太守,漢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國又有河池、故道縣。並漢舊縣。今領縣三。戶一千二百七十四,口六千一百四十。
  下辨令,漢舊縣。
  上祿令,漢舊縣,後省,晉武帝太康三年又立。
  陳倉令,漢舊縣,屬扶風,晉太康地志屬秦國。
略陽太守,晉太康地志屬天水。何志故曰漢陽,魏分立曰廣魏,武帝更名。永初郡國有清水縣,別見。何、徐無。領縣三。戶一千三百五十九,口五千六百五十七。
  略陽令,前漢屬天水,後漢漢陽即天水,晉太康地志屬略陽。雍州南天水、益州安固郡又有此縣。
  臨漢令,何志新立。
  上邽令,前漢屬隴西,後漢屬漢陽,晉太康地志屬天水。何志流寓割配。
安固太守,永初郡國志有安固郡,又有南安固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州。今領縣二。戶一千五百五,口二千四十四。
  桓陵令。別見。
  南桓陵令,永初郡國及何志安固郡唯領桓陵一縣,徐志又有此縣。
西京兆太守,晉末三輔流民出漢中僑立。領縣三。戶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五百五十二。
  藍田令,別見。永初郡國志無。
  杜令。別見。
  鄠令,二漢屬扶風,晉太康地志屬始平。
南太原太守,太原別見。何志云,故屬并州,流寓割配。永初郡國又有清河、別見。高堂縣。別見冀州平原郡,作高唐。領縣一。戶二百三十三,口一千一百五十六。
  平陶令,漢舊名。
南安太守,何志云故屬天水,魏分立。永初郡國無。領縣二。戶六百二十,口三千八十九。
  桓道令,漢舊名,屬天水,後漢屬漢陽,作「獂」。
  中陶令,何志魏立。晉太康地志有。
馮翊太守,三輔流民出漢中,文帝元嘉二年僑立。領縣五。戶一千四百九十,口六千八百五十四。
  蓮芍令。別見。
  頻陽令,漢舊名。
  下辨令,徐志故屬略陽,流寓割配。何無此縣。
  高陸令,二漢魏無,晉太康地志有,屬京兆。何志流寓割配。
  萬年令。別見。
隴西太守,秦立。文帝元嘉初,關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戶歸化,六年立。今領縣六。戶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
  襄武令,漢舊名。
  臨洮令,漢舊名。
  河關令,前漢屬金城,後漢、晉太康地志屬隴西。
  狄道令,漢舊名。
  大夏令,漢舊名,晉太康地志無。
  首陽令。
始平太守,別見。永初郡國無。領縣三。戶八百五十九,口五千四百四十一。
  始平令,太康地志有,何志晉武帝立,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縣何云魏立。按此縣末雖各立,本是一縣,何為不同?
  槐里令。別見。
  宋熙令,何無,徐新立。
金城太守,漢昭帝始元六年立。永初郡國無,何、徐領縣二。戶三百七十五,口一千。
  金城令,漢舊名。
  榆中令,漢舊名。
安定太守,漢武帝元鼎三年立。永初郡國志無。領縣二。戶六百四十,口二千五百一十八。
  朝那令,漢舊名。
  宋興令,何志新立。
天水太守,漢武元鼎三年立,明帝改曰漢陽。雍州已有此郡。永初郡國無。領縣二。戶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二十八。
  阿陽令,漢舊名,晉太康地志無。
  新陽令,晉太康地志有,何志魏立。
西扶風太守,扶風郡別見。晉末三輔流民出漢中僑立。領縣二。戶百四十四。
  郿令。別見。
  武功令。別見。
北扶風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領縣三。時又有廣長郡,又立成階縣,領氐民,尋省。
  武功令。別見。
  華陰令。別見。
  始平縣。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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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  州郡四  益州 寧州 廣州 交州 越州
  
益州刺史,漢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別見梁州,領郡二十九,縣一百二十八。戶五萬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萬八千二百九十三。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晉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國,後復舊。領縣五。戶一萬一千九百二,口六萬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漢舊縣。
  郫令,漢舊縣。
  繁縣令,漢舊縣。
  鞞縣令,二漢、晉太康地志並曰牛鞞,屬犍為,何志晉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僑戶立。
廣漢太守,漢高帝六年立。晉太康地志屬梁州。領縣六。戶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萬七千一百四十九。去州陸六百。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縣令,漢舊縣。
  什邡令,漢舊縣。
  郪縣令,漢舊縣。
  新都令,漢舊縣,晉武帝為王國,太康六年省為縣,屬廣漢。
  陽泉令,蜀分綿竹立。
  伍城令,晉武帝咸寧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何志劉氏立。
巴西太守,譙周巴記,建安六年,劉璋分巴郡墊江以上為巴西郡。徐志本南陽冠軍流民,寓入蜀漢,晉武帝立。非也。本屬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何志梁、益二州無此郡。領縣九。戶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萬三千三百四十六。
  閬中令,漢舊縣,屬巴郡。
  西充國令,漢書地理志,巴郡有充國縣。續漢郡國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閬中立充國縣。二志不同。晉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國,屬巴西。
  南充國令,譙周巴記,初平四年,分充國為南充國。
  安漢令,舊縣,屬巴郡。
  漢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晉興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晉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歸化立。
  懷歸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晉太康地志劉氏分廣漢立。本屬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永初郡國又有漢德、新興,徐同。徐云,新興,義熙九年立;漢德,舊縣。案二漢並無漢德縣,晉太康地志、王隱並有,疑是劉氏所立。何益、梁二州無此郡。領縣四。戶三千三十四,口二萬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漢舊縣,屬廣漢。
  梓潼令,漢舊縣,屬廣漢。
  西浦令,徐志義熙九年立。
  萬安令,徐志舊縣。二漢晉並無。
巴郡太守,秦立。領縣四。戶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萬三千一百八十三。去州內水一千八百,陸五百,外水二千二百。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漢舊縣。
  臨江令,漢舊縣。
  墊江令,漢舊縣,獻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劉禪建興十五年復舊。
  枳令,漢舊縣。
遂寧太守,永初郡國有,何無,徐云舊立。領縣四。戶三千三百二十。
  巴興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陽令,前漢無,後漢、晉太康地志屬廣漢。
  廣漢令,漢舊縣,屬廣漢。寧蜀郡復有此縣,未知孰是。
  晉興令,徐志不注置立。
江陽太守,劉璋分犍為立。中失本土,寄治武陽。領縣四。戶一千五百二十五,口八千二十七。
  江陽令,漢舊縣,屬犍為。
  綿水令。別見。
  漢安令。別見。
  常安令,晉孝武立。
懷寧太守,秦、雍流民,晉安帝立。本屬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領縣三。戶一千三百一十五,口五千九百五十。寄治成都。
  始平令。別見。
  西平令,永初郡國直云西。何志故屬天水,名西縣。
  萬年令,漢舊名,屬馮翊。
寧蜀太守,永初郡國有而何無,徐云舊立。永初郡國及徐並有西墊江縣,今無。領縣四。戶一千六百四十三。
  廣漢令,別見。遂寧郡復有此縣。
  廣都令,漢舊縣,屬蜀郡。
  升遷令,晉太康地志屬汶山。
  西鄉令,本名南鄉,屬漢中,晉武太康三年更名。
越嶲太守,漢武帝元鼎六年立,故邛都國。何志無。領縣八。戶一千三百四十九。
  邛都令,漢舊縣。
  新興令,永初郡國有。
  臺登長,漢舊縣。
  晉興長,永初郡國有。
  會無長,漢舊縣。
  卑水長,漢舊縣。
  定莋長,漢舊縣。
  蘇利長,漢縣曰蘇示,△曰蘇利。
汶山太守,晉太康地志漢武帝立,孝宣地節三年合蜀郡,劉氏又立。領縣二。戶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去州陸一百。去京都水一萬。
  都安侯相,蜀立。
  晏官令,何志魏平蜀立。晉太康地志無。
南陰平太守陰平郡別見。永嘉流寓來屬,寄治萇陽。領縣二。戶一千二百四十,口七千五百九十七。
  陰平令。別見。
  綿竹令,漢舊縣,屬廣漢。
犍為太守,漢武帝建元六年,開夜郎國立。領縣五。戶一千三百九十,口四千五十七。去州陸九十。去京都水一萬。
  武陽令,漢舊縣。
  南安令,漢舊縣。
  資中令,漢舊縣。
  僰道令,漢舊縣。
  冶官令,晉安帝義熙十年立。
始康太守,關隴流民,晉安帝立。領縣四。戶一千六十三,口四千二百二十六。寄治成都。
  始康令,晉安帝立。
  新城子相,晉安帝立。
  談令,晉安帝立。
  晉豐令,晉安帝立。
晉熙太守,秦州流民,晉安帝立。領縣二。戶七百八十五,口三千九百二十五。
  晉熙令,晉安帝立。
  萇陽令,晉安帝立。
晉原太守,李雄分蜀郡為漢原,晉穆帝更名。領縣五。戶一千二百七十二,口四千九百六十。去州陸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萬。
  江原男相,漢舊縣,屬蜀郡。
  臨邛令,漢舊縣,屬蜀郡。
  晉樂令,何志故屬沈黎。晉太康地志無沈黎郡及晉樂縣。
  徙陽令,前漢徙縣屬蜀郡,後漢屬蜀郡屬國都尉。晉太康地志有徙陽縣,屬漢嘉。
  漢嘉令,前漢青衣縣屬蜀郡,順帝陽嘉二年更名。劉氏立為漢嘉郡,晉江右猶為郡,江左省為縣。
宋寧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吳營僑立。領縣三。戶一千三十六,口八千三百四十二。寄治成都。
  欣平令,與郡俱立。
  宜昌令,與郡俱立。
  永安令,與郡俱立。
安固太守,張氏於涼州立。晉哀帝時,民流入蜀,僑立此郡。本屬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領縣六。戶一千一百二十,口六千五百五十七。去州一百三十。去京都水一萬。
  略陽令。別見。
  桓陵令,張氏立。
  臨渭令,晉太康地志屬略陽。
  清水令。別見。
  下邽令,何志漢舊縣。案二漢、晉並無此縣。
  興固令,何志新立。
南漢中太守,晉地記,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瓊表立。徐志,北漢中民流寓,孝武大明三年立。起居注,本屬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國屬梁州,領縣與此同。以永初郡國及起居檢,則是太元所立,而何志無此郡,當是永初以後省,大明三年復立也。領縣五。戶一千八十四,口五千二百四十六。
  南長樂令,徐志與郡俱立。
  南鄭令,徐志與郡俱立。
  南苞中令,徐志與郡俱立。
  南沔陽令,徐志與郡俱立。
  南城固令,徐志與郡俱立。
北陰平太守,徐志本屬秦州,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永初郡國、何志,秦、梁、益並無。領縣四。戶一千五十三,口六千七百六十四。
  陰平令。巳見。
  南陽令,徐志本南陽白民流寓立。
  桓陵令,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
  順陽令,徐志本南陽民流寓立。
武都太守,別見。永初郡國、何志益州並無此郡。徐志本屬秦州,流寓立。領縣五。戶九百八十二,口四千四百一。
  武都令,漢舊名。
  下辯令。別見。
  漢陽令,漢舊名。
  略陽令,漢屬略陽郡,流寓配。
  安定令,舊安定郡,流寓配。
新城太守,何志新分廣漢立。領縣二。戶七百五十三,口五千九百七十一。去州闕。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
  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
  懷歸令,何志新立。
南新巴太守,新巴郡別見。起居注新巴民流寓,文帝元嘉十二年,於劍南立。何志新立,新巴民先屬梁州,既立割配。領縣六。戶一千七十,口二千六百八十三。
  新巴令,何志晉安帝立。
  晉城令,何志晉安帝立。
  晉安令,何志晉安帝立。
  漢昌令,何志晉安帝立。
  桓陵令,何志晉哀帝立。按起居注,南新巴,元嘉十二年立。何云新立,則非先有此郡,而云此諸縣晉哀帝、安帝立,不詳。
  綏歸令,何無此。徐有,不注置立。
南晉壽太守,梁州元有晉壽,文帝元嘉十二年,於劍南以僑流立。領縣五。戶一千五十七,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去州一百二十。去京都水一萬。
  晉壽令。別見。
  興安令。別見。
  興樂令,二漢、魏無。晉太康地記云:「元年更名。本曰白馬,屬汶山。」何志,漢舊縣。檢二漢益部無白馬縣。
  邵歡令。別見。
  白馬令。別見。
宋興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建平營立。領南陵、建昌二縣。何志無復南陵,有南漢、建忠。徐無建忠,有永川。何云建忠新立。領縣三。戶四百九十六,口一千九百四十三。寄治成都。
  南漢令,何志晉穆帝立。故屬漢中,流寓來配。
  建昌令,何志新立。
  永川令,徐志新立。
南宕渠太守,徐志本南中民,蜀立。起居注,本屬梁州,元嘉十六年度。永初郡國梁州有宕渠郡,領縣三,與此同,而無「南」字。何同。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則何志應在益部,不詳。領縣三。戶五百四,口三千一百二十七。
  宕渠令,二漢、晉太康地志屬巴郡。
  漢興令,二漢、魏無,晉地志有,屬興古郡。
  宣漢令,前漢無,後漢屬巴郡,晉太康地志無。
天水太守,別見。永初郡國、何志益州無此郡。徐志與今同。領縣三。戶四百六十一。
  宋興令,徐志不注置立。
  上邽令。別見。
  西縣長。別見。
東江陽太守,何志晉安帝初,流寓入蜀,今新復舊土為郡。領縣二。戶一百四十二,口七百四十。去州一千五百八十。去京都水八千九十。
  漢安令,前漢無,後漢屬犍為,晉太康地志屬江陽。
  綿水令,何志晉孝武立。
沈黎太守,蜀記云:「漢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為沈黎郡,十四年罷。」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又二漢、晉並無此郡,永初郡國有,何無,徐云舊郡。領縣四。戶六十五。
  城陽令,徐不注置立。
  蘭令,漢舊縣,屬越嶲,作「闌」。晉太康地志無。
  旄牛令,前漢屬蜀郡,後漢屬蜀郡屬國都尉,晉太康地志屬漢嘉。
寧州刺史,晉武帝泰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寧、興古、雲南、永昌四郡立。太康三年省,立南夷校尉。惠帝太安二年復立,增牂牁、越嶲、朱提三郡。成帝咸康四年,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嶲四郡為安州,尋罷并寧州。越嶲後還益州。今領郡十五,縣八十一。戶一萬二百五十三。去京都一萬三千三百。
建寧太守,漢益州郡滇王國,劉氏更名。領縣十三。戶二千五百六十二。
  味縣令,漢舊縣。
  同樂令,晉武帝立。
  談槁令,漢舊縣,屬牂牁。晉武帝立。
  牧麻令,漢舊縣,作牧靡。
  漏江令,漢舊縣,屬牂牁。晉武帝立。
  同瀨長,漢舊縣。「同」作「銅」。
  昆澤長,漢舊縣。
  新定長,晉太康地志有。
  存○,晉太康地志有。
  同並長,漢舊縣,前漢作同並,屬牂牁。晉武帝咸寧五年省,哀帝復立。
  萬安長,江左立。
  毋單長,漢舊縣,屬牂牁,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新興長,江左立。
晉寧太守,晉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寧西七縣為益州郡,晉懷帝更名。領縣七。戶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萬三千七百。
  建伶令,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連然令,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滇池令,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穀昌長,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秦臧長,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俞元長,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雙柏長,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建寧。
牂牁太守,漢武帝元鼎六年立。領縣六。戶一千九百七十。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萬二千。
  萬壽令,晉武帝立。
  故且蘭令,漢舊縣云故且蘭,晉太康地志無。
  毋斂令,漢舊縣。
  晉樂令,江左立。
  丹南長,江左立。
  新寧長,何、徐不注置立。
平蠻太守,晉懷帝永嘉五年,寧州刺史王遜分牂牁、朱提、建寧立平夷郡,後避桓溫諱改。領縣二。戶二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一萬三千。
  平蠻令,漢舊縣,屬牂牁。故名平夷。
  鄨令,漢舊縣,屬牂牁。
夜郎太守,晉懷帝永嘉五年,寧州刺史王遜分牂牁、朱提、建寧立。領縣四。戶二百八十八。去州一千。去京都水一萬四千。
  夜郎令,漢舊縣,屬牂牁。
  廣談長,晉太康地志屬牂牁。
  談樂長,江左立。
  談柏令,漢舊縣,屬牂牁。
朱提太守,劉氏分犍為立。領縣五。戶一千一十。去州七百二十。去京都水一萬四千六百。
  朱提令,前漢屬犍為,後漢屬犍為屬國都尉。
  堂狼令,前漢屬犍為,「狼」作「琅」。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朱提。
  臨利長,江左立。
  漢陽長,前漢屬犍為,後漢無,晉太康地志屬朱提。
  南秦長,本名南昌,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廣太守,晉懷帝分朱提立。領縣四。戶四百四十。去州水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萬四百。
  南廣令,漢舊縣,屬犍為,晉太康地志屬朱提。
  新興令,何志不注置立。
  晉昌令,江左立。
  常遷長,江左立。
建都太守,晉成帝分建寧立。領縣六。戶一百七。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萬五十。
  新安令,晉成帝立。
  經雲令,晉成帝立。
  永豐令,晉成帝立。
  臨江令,晉成帝立。
  麻應長,晉成帝立。
  遂安長,晉成帝立。
西平太守,晉懷帝永嘉五年,寧州刺史王遜分興古之東立。何志晉成帝立,非也。永初郡國、何志並有西寧縣,何云晉成帝立,今無。領縣五。戶一百七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萬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晉成帝立。
  溫江令,何志晉成帝立。
  都陽令,何志晉成帝立。案晉起居注,太康二年置興古之都唐縣。疑是。
  晉綏長,何志晉成帝立。
  義成長,何志晉成帝立。案此五縣應與郡俱立。
西河陽太守,晉成帝分河陽立。領縣三。戶三百六十九。去州二千五百。去京都水一萬五千五百。
  芘蘇令,前漢屬益州郡,後漢、晉太康地志屬永昌。「芘」作「比」。
  成昌令,晉成帝立。
  建安長,晉成帝立。
東河陽太守,晉懷帝永嘉五年,寧州刺史王遜分永昌、雲南立。永初郡國又有西阿,領楪榆、遂段、新豐三縣,何、徐無。遂段、新豐二縣,二漢、晉並無。領縣二。戶一百五十二。去州二千。去京都水一萬五千。
  東河陽令,何不注置立,疑與郡俱立。
  楪榆長,前漢屬益州郡,後漢屬永昌,晉太康地志屬雲南。前漢「楪」作「葉」。
雲南太守,晉太康地志云,故屬永昌。何志劉氏分建寧、永昌立。領縣五。疑戶三百八十一。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萬四千五百。
  雲南令,前漢屬益州郡,後漢屬永昌,晉太康地志屬雲南。
  雲平長,晉武帝咸寧五年立。
  東古復長,漢屬越嶲,晉太康地志屬雲南,並云姑復。永初郡國、何並云東古復。何不注置立。
  西古復長,永初郡國有。何不注置立。
興寧太守,晉成帝分雲南立。領縣二。戶七百五十三。去州一千五百。去京都水一萬四千五百。
  梇棟令,漢舊縣,屬益州,晉太康地志屬雲南。
  青蛉令,漢舊縣,屬越嶲,晉太康地志屬雲南。
興古太守,漢舊郡,晉太康地志故牂牁。何志劉氏分建寧、牂牁立,則是後漢末省也。領縣六。戶三百八十六。去州二千三百。去京都水一萬六千。
  漏臥令,漢舊縣,屬牂牁。
  宛暖令,漢舊,屬牂牁。本名宛溫,為桓溫改。
  律高令,漢舊縣,屬益州郡,後省。晉武帝咸寧元年,分建寧郡脩雲、俞元二縣間流民復立律高縣。脩雲、俞元二縣,二漢無。
  西安令,江左立。
  句町令,漢舊縣,屬牂牁。
  南興長,江左立。
梁水太守,晉成帝分興古立。領縣七。戶四百三十一。去州水三千。去京都水一萬六千。
  梁水令,與郡俱立。
  騰休長,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興古,何志故屬建寧,晉武帝徙興古治之,遂以屬焉。
  西隋令,漢舊縣,屬牂牁,晉太康地志屬興古。並作「隨」。
  毋棳令,漢舊縣,屬益州郡,晉太康地志屬興古。劉氏改曰西豐,晉武帝泰始五年,復為毋棳。
  新豐長,何志不注置立。
  建安長,何志不注置立。
  鐔封長,漢舊縣,屬牂牁,晉太康地志屬興古。
廣州刺史,吳孫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領郡十七,縣一百三十六。戶四萬九千七百二十六,口二十萬六千六百九十四。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南海太守,秦立。秦敗,尉他王此地,至漢武帝元鼎六年,開屬交州。領縣十。戶八千五百七十四,口四萬九千一百五十七。
  番禺男相,漢舊縣。
  熙安子相,文帝立。
  增城令,前漢無,後漢有。
  博羅男相,漢舊縣。二漢皆作「傅」字,晉太康地志作「博」。
  酉平令,永初郡國有。
  龍川令,舊縣。
  懷化令,晉安帝立。
  綏寧男相,文帝立。
  高要子相,漢舊縣,屬蒼梧,文帝廢。
  始昌令,文帝立。
蒼梧太守,漢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國又有高要、建陵、寧新、都羅、端溪、撫寧六縣。建陵、寧新,吳立。都羅,晉武分建陵立。晉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寧曰寧新。端溪、別見。撫寧始見永初郡國。高要何志無,餘與永初郡國同。徐志無建陵、寧新、撫寧三縣。何、徐二志並有懷熙一縣。思安、封興、蕩康、僑寧四縣,疑是宋末度此也。今領縣十一。戶六千五百九十三,口萬一千七百五十三。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廣信令,漢舊縣。
  猛陵令,漢舊縣。
  懷熙令,文帝立。
  思安令,永初郡國有,及何志並屬晉康,徐志度此。
  封興令,永初郡國有,及何志並屬晉康,徐志度此。
  蕩康令,永初郡國有,及何志並屬晉康,徐志度此。
  僑寧令,永初郡國有,及何志並屬晉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國有。
  丁留令,晉武帝太康七年,以蒼梧蠻夷賓服立,△作「丁溜」。溜音留。
  廣陵令,永初郡國有。
  武化令,徐志以前無,疑是宋末所立。
晉康太守,晉穆帝永和七年分蒼梧立,治元溪。永初郡國治龍鄉。何志無復龍鄉縣,當是晉末立,元嘉二十年前,以龍鄉併端溪也。永初郡國又有封興、蕩康、思安、遼安、開平縣。何志無遼安、開平二縣,餘與永初郡國同。封興、蕩康、思安、別見。遼安、開平,應是晉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今領縣十四。戶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萬七千七百一十。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漢舊縣,何志屬蒼梧,徐志屬此。
  晉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晉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晉初分建陵立,今無建陵縣。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羅、武城縣。
  樂城令,何志無,徐志有。
  賓江令,何志無,徐志有。
  說城令,何志無,徐志有。
  元溪令,晉太康地志屬蒼梧。
  夫阮令,永初郡國有。
  僑寧令,何志云漢舊縣,檢二漢地理郡國,無。蒼梧又有僑寧縣。
  安遂令,文帝立。
  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
  文招令,何志無,徐志有二文招,一屬綏建,一屬晉康。
  熙寧令,何志無,徐志有。
新寧太守,晉穆帝永和七年,分蒼梧立。永初郡國有平興、永城縣,何、徐志有永城,無平興。此二縣當是晉末立。平興當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當是大明八年以後省。何志又有熙寧縣,云新立,當是文帝所立。徐志無,當是元嘉二十年後省也。今領縣十四。戶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萬五百一十四。去州水六百二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興令,何志漢舊縣。檢二漢地理郡國、晉太康地志並無。永初郡國有。
  臨允令,漢舊縣,屬合浦,晉太康地志屬蒼梧。何志,吳度蒼梧。
  新興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博林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東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單牒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平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龍潭令,文帝立。
  平鄉令,文帝立。
  城陽令,文帝立。
  威化令,文帝立。
  初興令,文帝立。
  撫納令,徐志有。
  歸順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晉穆帝升平五年,分蒼梧立。永初郡國有雷鄉、盧平、員鄉、逋寧、開城五縣,當是與郡俱立。何、徐志無雷鄉、員鄉,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雷鄉、員鄉當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盧平、逋寧、開城當是大明八年以後省。今領縣七。疑戶一千六百九,口一萬七千二百二。去州水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豐城令,吳立,屬蒼梧。永初郡國併安沂,當是宋初併。何志有,當是元嘉中復立。
  蘇平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徐曰藉平。
  安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寧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武林令,文帝立。
鬱林太守,秦桂林郡,屬尉他,武帝元鼎六年復,更名。永初郡國有安遠、程安、威定、三縣別見。中冑、歸化五縣。中冑疑即桂林之中溜。歸化,二漢、晉太康地志無,疑是江左所立。何志無中冑、歸化,餘三縣屬桂林,徐志同。今領縣十七。戶一千一百二十一,口五千七百二十七。去州水一千六百。去京都水七千九百。
  布山令,漢舊縣。
  領方令,漢舊縣,吳改曰臨浦,晉武復舊。
  阿林令,漢舊縣。
  鬱平令,吳立曰陰平,晉武太康元年更名。
  新邑令,吳立。
  建初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徐同。
  賓平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化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新林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龍平令,永初郡國有,何志不注置立。
  安始令,吳立曰建始,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懷安令,何志吳改,未知先何名。吳錄地理無懷安縣名,太康地志無,永初郡國有。
  晉平令,吳立曰長平,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綏寧令,永初郡國併領方,何無徐有。
  歸代令,徐志有。
  中冑令,徐志有。
  建安令,永初郡國有,何無,徐有。
桂林太守,本縣名,屬鬱林。吳孫皓鳳皇三年,分鬱林,治武熙縣,不知何時徙。永初郡國有常安、夾陽二縣。夾陽,晉武帝太康元年分龍岡立。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隱無。何、徐並無此二縣。今領縣七。戶五百五十八,口二千二百五。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去京都水六千八百。
  中溜令,漢舊縣,屬鬱林,晉太康地志無。
  龍定令,晉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龍岡,疑是。永初郡國、何、徐並云龍定。
  武熙令,本曰武安,應是吳立,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屬鬱林。
  陽平令,永初郡國、何、徐並有。何云新置。按晉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洋平縣,疑是。
  安遠令,晉武帝太康六年立,屬鬱林。永初郡國猶屬鬱林,何、徐屬此。
  程安令,永初郡國屬鬱林,何、徐屬此。疑是江左立。
  威定令,永初郡國屬鬱林,何、徐屬此。疑是江左立。
高涼太守,二漢有高涼縣,屬合浦,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吳分立,治思平縣,不知何時徙。吳又立高熙郡,太康中省併高涼,宋世又經立,尋省。永初郡國高涼又有石門、廣化、長度、宋康四縣。何、徐並無宋康,當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餘當是江左所立。領縣七。戶一千四百二十九,口八千一百二十三。去州水一千一百,去京都水六千六百。
  思平令,晉太康地志有。
  莫陽令,晉太康地志有,屬高興。
  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
  安寧令,吳立。
  羅州令,何志新立。
  西鞏令,何志新立。
  禽鄉令,何志新立。
新會太守,晉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廣州記云:「永初元年,分新寧立,治盆允。」未詳孰是。領縣十二,戶一千七百三十九,口萬五百九。去州三百五十。
  宋元令,永初郡國無,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會、新寧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縣。二十七年,改宋安為宋元。
  新熙令。
  永昌令。
  始成令。
  招集令。
  盆允令,永初郡國故屬南海,何、徐同。
  新夷令,吳立曰平夷,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屬南海。
  封平令,永初郡國云故屬新寧,何云故屬南海,徐同。
  封樂令,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縣界歸化民立。
  初賓令,何志新立。
  義寧令,何志新立。
  始康令,何志新立。
東官太守,何志故司鹽都尉,晉成帝立為郡。廣州記,晉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領縣六。戶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萬五千六百九十六。去州水三百七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
  寶安男相,永初郡國、何、徐並不注置立。
  安懷令,永初郡國、何、徐並不注置立。
  興寧令,江左立。
  海豐男相,永初郡國、何、徐並不注置立。
  海安男相,吳曰海寧,晉武改名。太康地志屬高興。
  欣樂男相,本屬南海,宋末度。
義安太守,晉安帝義熙九年,分東官立。領縣五。戶一千一百一十九,口五千五百二十二。去州三千五百。去京都水八千九百。
  海陽令,何志晉初立。晉太康地志無。晉地記故屬東官。
  綏安令,何志與郡俱立。晉地記故屬東官。
  海寧令,何志與郡俱立。晉地記故屬東官。
  潮陽令,何志與郡俱立。晉地記故屬東官。
  義招令,晉安帝義熙九年,以東官五營立。
宋康太守,本高涼西營,文帝元嘉九年立。領縣九。戶一千五百一十三,口九千一百三十一。去州水九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
  廣化令,晉太康地志有,屬高興,永初郡國屬高涼。
  單城令,何志新立。
  逐度令,何志新立。
  海鄰令,何志新立。
  化隆令,何志新立。
  開寧令,何志新立。
  綏定令,何志新立。
  石門長,何志故屬高涼。
  威覃長,徐志有。
綏建太守,文帝元嘉十三年立。孝武孝建元年,有司奏化注、永固、綏南、宋昌、宋泰五縣,舊屬綏建,中割度臨賀,相去既遠,疑還綏建。今唯有綏南,餘並無。何、徐又有新招縣,云本屬蒼梧,元嘉十九年改配。徐志晉康復有此縣,疑誤。今領縣七。疑戶三千七百六十四,口一萬四千四百九十一。去州闕
  新招令,本四會之官細鄉,元嘉十三年分為縣。
  化蒙令,本四會古蒙鄉,元嘉十三年分為縣。
  懷集令,本四會之銀屯鄉,元嘉十三年分為縣。
  四會男相,漢舊縣,屬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
  綏南令,永初郡國、徐並無。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何有覃化縣,徐無。領縣五。戶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去州水六百五十。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
  寧化令,徐志新立。
  威寧令,徐志新立。
  永建令,徐志新立。
  招懷令,徐志新立。
  興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屬新會,後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國、義懷、綏寧、新建四縣為宋熙郡,今無此四縣。二十七年,更名宋隆。孝武孝建中,復改為宋熙。領縣七。戶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去州水三百四十五,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平興令,徐志新立。
  初寧令,徐志新立。
  建寧令,徐志新立。
  招興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
  熙穆令,徐志新立。
  崇德令,徐志新立。
寧浦太守,晉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屬國都尉立。廣州記,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吳分鬱林立,治平山縣。吳錄,孫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為合浦北部尉,領平山、興道、寧浦三縣。又云晉分平山為始定,寧浦為澗陽,未詳孰是。永初郡國有安廣縣,無始定縣。何、徐並無此郡。領縣六。
  澗陽令,晉武帝太康七年立。永初郡國作「簡陽」。
  興道令,晉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營之連道立。吳錄有此縣,未詳。
  寧浦令,晉太康地記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吳錄有此縣,未詳。
  吳安令,吳錄無。
  平山令,晉太康地記有。
  始定令,晉太康地記有,永初郡國無。
晉興太守,晉元帝太興元年,分鬱林立。
  晉興。
  熙注。
  桂林。
  增翊。
  安廣。
  廣鬱。
  晉城。
  鬱陽。
樂昌郡
  樂昌令。
  始昌令。
  宋元令。
  樂山令。
  義立令。
  安樂令。
交州刺史,漢武帝元鼎六年開百越,交趾刺史治龍編。漢獻帝建安八年,改曰交州,治蒼梧廣信縣,十六年,徙治南海番禺縣。及分為廣州,治番禺,交州還治龍編。領郡八,縣五十三。戶一萬四百五十三。去京都水一萬。
交趾太守,漢武帝元鼎六年開。領縣十二。戶四千二百三十三。
  龍編令,漢舊縣。
  句漏令,漢舊縣。
  朱鳶令,漢舊縣。
  吳興令,吳立。
  西于令,漢舊縣。
  定安令,漢舊縣。
  望海令,漢光武建武十九年立。
  海平令,吳立曰軍平,晉武改名。
  武寧令,吳立。
  羸力知反婁令,漢舊縣。
  曲昜音陽令,漢舊縣。
  南定令,吳立曰武安,晉武改。何志無。
武平太守,吳孫皓建衡三年討扶嚴夷,以其地立。領縣六。戶一千四百九十。去州水二百一十,陸下闕。
  上闕吳錄無,晉太康地志有。
  吳定長,吳立。
  新道長,江左立。
  晉化長,江左立。
九真太守,漢武元鼎六年立。領縣十二。疑戶二千三百二十八。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一萬一百八十。
  移風令,漢舊縣。故名居風,吳更名。
  胥浦令,漢舊縣。
  松原令,晉武帝分建初立。
  高安令,何志晉武帝立。太康地志無。吳錄晉分常樂立。
  建初令,吳立。
  常樂令,吳立。
  軍安長,何志晉武帝立。太康地志無此縣,而交趾有軍平縣。
  武寧令,吳立,何志武帝立。太康地志無此縣而交趾有。
  都龐音龍長,漢舊縣。吳錄有,晉太康地志無。
  寧夷長,何志晉武帝立,太康地志無。
  津梧長,晉武帝分移風立。
九德太守,故屬九真,吳分立。何志領縣七,今領縣十一。戶八百九。去州水九百。去京都水一萬九百。
  浦陽令,晉武帝分陽遠立。陽遠,吳立曰陽成,太康二年更名,後省。
  九德令,何志吳立。
  咸驩令,漢舊縣。
  都龐長,何志晉武帝分九德立。
  西安長,何志晉武帝立。太康地志無,吳錄亦無。
  南陵長,何志晉武帝立。太康地志無,王隱有。
  越常長,何志吳立,太康地志無。
  宋泰令,宋末立。
  宋昌令,宋末立。
  希平令,宋末立。
日南太守,秦象郡,漢武元鼎六年更名,吳省,晉武帝太康三年復立。領縣七。戶四百二。去州水二千四百。去京都水一萬六百九十。
  西卷令,漢舊縣作「捲」。
  盧容令,漢舊縣。
  象林令,漢舊縣。
  壽泠令,晉武太康十年,分西卷立。
  朱吾令,漢舊縣。
  無勞長,晉武分北景立。
  北景長,漢舊縣。
義昌郡,宋末立。
宋平郡,孝武世,分日南立宋平縣,後為郡。
越州刺史,明帝泰始七年立。
百梁太守,新立。
○蘇太守,新立。
永寧太守,新立。
安昌太守,新立。
富昌太守,新立。
南流太守,新立。
臨漳太守,先屬廣州。
合浦太守,漢武帝立,孫權黃武七年,更名珠官,孫亮復舊。先屬交州。領縣七。戶九百三十八。去京都水一萬八百。
  合浦令,漢舊縣。
  徐聞令,故屬朱崖。晉平吳,省朱崖,屬合浦。
  朱官長,吳立,「朱」作「珠」。
  蕩昌長,晉武分合浦立。
  朱盧長,吳立。
  晉始長,晉武帝立。
  新安長,江左立。
宋壽太守,先屬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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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6-18 11:36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宋書  卷三十九‧志第二十九  百官上 太宰,一人。周武王時,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為六卿之首。秦、漢、魏不常置。晉初依周禮,備置三公。三公之職,太師居首,景帝名師,故置太宰以代之。太宰,蓋古之太師也。殷紂之時,箕子為太師。周武王時,太公為太師。周成王時,周公為太師。周公薨,畢公代之。漢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復置太師官,而孔光居焉。漢東京又廢。獻帝初,董卓為太師,卓誅又廢。魏世不置。晉既因太師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周成王時,畢公為太傅。漢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殷太甲時,伊尹為太保。周武王時,召公為太保。漢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後漢至魏不置,晉初復置焉。自太師至太保,是為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無其人則闕,所以訓護人主,導以德義者。
相國,一人。漢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蕭何居之,罷丞相;何薨,曹參代之;參薨,罷。魏齊王以晉景帝為相國。晉惠帝時趙王倫,愍帝時南陽王保,安帝時宋高祖,順帝時齊王,並為相國。自魏、晉以來,非復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殷湯以伊尹為右相,仲虺為左相。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丞,奉。相,助也。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為丞相,後又置左右丞相。漢高帝初,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漢東京不復置。至獻帝建安十三年,復置丞相,魏世及晉初又廢。惠帝世,趙王倫篡位,以梁王肜為丞相。永興元年,以成都王穎為丞相。愍帝建興元年,以琅邪王睿為左丞相,南陽王保為右丞相;三年,以保為相國,睿為丞相。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為丞相,轉司徒荀組為太尉,以司徒官屬并丞相為留府,敦不受。成帝世,以王導為丞相,罷司徒府以為丞相府,導薨,罷丞相,復為司徒府。宋世祖初,以南郡王義宣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自上安下曰尉。掌兵事,郊祀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堯時舜為太尉官,漢因之。武帝建元二年省。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罷大司馬,置太尉以代之。靈帝末,以劉虞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視濯,大喪安梓宮。少昊氏以鳥名官,而祝鳩氏為司徒。堯時舜為司徒。舜攝帝位,命契為司徒。契玄孫之孫曰微,亦為夏司徒。周時司徒為地官,掌邦教。漢西京初不置。哀帝元壽二年,罷丞相,罷大司徒。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掌水土事,郊祀掌掃除陳樂器,大喪掌將校復土。舜攝帝位,以禹為司空。契玄孫之子曰冥,亦為夏司空。殷湯以咎單為司空。周時司空為冬官,掌邦事。漢西京初不置。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為大司空;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獻帝建安十三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免,不復補。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馬,一人。掌武事。司,主也。馬,武也。堯時棄為后稷,兼掌司馬。周時司馬為夏官,掌邦政。項籍以曹無咎、周殷並為大司馬。漢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始直云司馬,議者以漢有軍候千人司馬官,故加大。及置司空,又以縣道官有獄司空,又加大。王莽居攝,以漢無小司徒,而定司馬、司徒、司空之號並加大。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馬,以太尉代之。魏文帝黃初二年,復置大司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
大將軍,一人。凡將軍皆掌征伐。周制,王立六軍。晉獻公作二軍,公將上軍。將軍之名,起於此也。楚懷王遣三將入關,宋義為上將。漢高帝以韓信為大將軍。漢西京以大司馬冠之。漢東京大將軍自為官,位在三司上。魏明帝青龍三年,晉宣帝自大將軍為太尉,然則大將軍在三司下矣。其後又在三司上。晉景帝為大將軍,而景帝叔父孚為太尉,奏改大將軍在太尉下,後還復舊。
晉武帝踐阼,安平王孚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義陽王望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顗為司空,石苞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軍,凡八公同時並置,唯無丞相焉。
有蒼頭字宜祿。至漢,丞相府每有所關白,到閤輒傳呼「宜祿」,以此為常。
丞相置三長史。丞相有疾,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問起居,及瘳,詔遣尚書令若光祿大夫賜養牛,上尊酒。漢景帝三公病,遣中黃門問病。魏、晉則黃門郎,尤重者或侍中也。魏武為丞相以來,置左右二長史而已。漢東京太傅府置掾、屬十人,御屬一人,令史十二人,不知皆何曹也。自太尉至大將軍、驃騎、車騎、衛將軍,皆有長史一人,將軍又各置司馬一人,太傅不置長史也。
太尉府置掾、屬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事,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事,奏曹主奏議事,辭曹主辭訟事,法曹主郵驛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轉運事,賊曹主盜賊事,決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穀事,黃閤主簿省錄衆事。御屬一人,令史二十二人。御屬主為公御,令史則有閤下、記室、門下令史,其餘史闕。案掾、屬二十四人,自東西曹凡十二曹,然則曹各置掾、屬一人,合二十四人也。
司徒置掾、屬三十一人,御屬一人,令史三十五人。司空置掾二十九人,御屬一人,令史三十一人。司空別有道橋掾。其餘張減之號,史闕不可得知也。
漢東京大將軍、驃騎將軍從事中郎二人,掾、屬二十九人,御屬一人,令史三十人。騎、衛將軍從事中郎二人,掾、屬二十人,御屬一人,令史二十四人。兵曹掾史主兵事,稟假掾史主稟假,又置外刺姦主罪法。其領兵外討,則營有五部,部有校尉一人,軍司馬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曲下有屯,屯有屯長一人。若不置校尉,則部但有軍司馬一人。又有軍假司馬、軍假候,其別營者則為別部司馬。其餘將軍置以征伐者,府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焉。案大將軍以下掾屬與三府張減,史闕不可得知。置令史、御屬者,則是同三府也。其云掾史者,則是有掾而無屬,又無令史、御屬,不同三府也。
魏初公府職僚,史不備書。及晉景帝為大將軍,置掾十人,西曹、東曹、戶曹、倉曹、賊曹、金曹、水曹、兵曹、騎兵各一人,則無屬矣。魏元帝咸熙中,晉文帝為相國,相國府置中衛將軍、驍騎將軍、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主簿四人,舍人十九人,參軍二十二人,參戰十一人,掾、屬三十三人。東曹掾、屬各一人,西曹屬一人,戶曹掾一人,屬二人,賊曹掾一人,屬二人,金曹掾、屬各一人,兵曹掾、屬各一人,騎兵掾二人,屬一人,車曹掾、屬各一人,鎧曹掾、屬各一人,水曹掾、屬各一人,集曹掾、屬各一人,法曹掾、屬各一人,奏曹掾、屬各一人,倉曹屬二人,戎曹屬一人,馬曹屬一人,媒曹屬一人,合為三十三人。散屬九人,凡四十二人。
晉初凡位從公以上,置長史、西閤、東閤祭酒、西曹、東曹掾、戶曹、倉曹、賊曹屬各一人;加兵者又置司馬、從事中郎、主簿、記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為持節都督者,置參軍六人。安平獻王孚為太宰,增掾、屬為十人,兵、鎧、士、營軍、刺姦五曹皆置屬,并前為十人也。楊駿為太傅,增祭酒為四人,掾、屬為二十人,兵曹分為左、右、法、金、田、集、水、戎、車、馬十曹,皆置屬,則為二十人。趙王倫為相國,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參軍二十人,主簿、記室督、祭酒各四人,掾、屬四十人。東西曹又置屬,其餘十八曹皆置掾,則四十人矣。凡諸曹皆置御屬、令史、學幹,御屬職錄事也。
江左以來,諸公置長史、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閤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屬二人,令史無定員。領兵者置司馬一人,從事中郎二人,參軍無定員;加崇者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掾、屬四人,則倉曹增置屬,戶曹置掾,江左加崇,極於此也。
長史、司馬、舍人,秦官。從事中郎、掾、屬、主簿、令史,前漢官,陳湯為大將軍王鳳從事中郎是也。御屬、參軍,後漢官,孫堅為車騎參軍事是也。本於府主無敬,晉世太原孫楚為大司馬石苞參軍,輕慢苞,始制施敬。祭酒,晉官也,漢吳王濞為劉氏祭酒。夫祭祀以酒為本,長者主之,故以祭酒為稱。漢之侍中、魏之散騎常侍高功者,並為祭酒焉。公府祭酒,蓋因其名也。長史、從事中郎主吏,司馬主將,主簿、祭酒、舍人主閤內事,參軍、掾、屬、令史主諸曹事。司徒若無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職僚異於餘府。有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各一人,餘則同矣。餘府有公則置,無則省。晉元帝為鎮東大將軍及丞相,置從事中郎,無定員,分掌諸曹,有錄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其參軍則有諮議參軍二人,主諷議事,晉江左初置,因軍諮祭酒也,宋高祖為相,止置諮議參軍,無定員。今諸曹則有錄事、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長流賊曹、刑獄賊曹、城局賊曹、法曹、田曹、水曹、鎧曹、車曹、士曹、集、右戶、墨曹,凡十八曹參軍。參軍不署曹者,無定員。江左初,晉元帝鎮東丞相府有錄事、記室、東曹、西曹、度支、戶曹、法曹、金曹、倉曹、理曹、中兵、外兵、騎兵、典兵、兵曹、賊曹、運曹、禁防、典賓、鎧曹、田曹、士曹、騎士、車曹參軍。其東曹、西曹、度支、金曹、理曹、典兵、兵曹、賊曹、運曹、禁防、典賓、騎士、車曹凡十三曹,今闕所餘十二曹也。其後又有直兵、長流、刑獄、城局、水曹、右戶、墨曹七曹。高祖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參軍,曹則猶二也。今小府不置長流參軍者,置禁防參軍。蜀丞相諸葛亮府有行參軍,晉太傅司馬越府又有行參軍、兼行參軍,後漸加長兼字,除拜則為參軍事,府板則為行參軍。晉末以來,參軍事、行參軍又各有除板。板行參軍下則長兼行參軍。參軍督護,江左置,本皆領營,有部曲,今則無矣。公府長史、司馬,秩千石;從事中郎,六百石;東西曹掾,四百石;他掾三百石;屬二百石。
特進,前漢世所置,前後二漢及魏、晉以為加官,從本官車服,無吏卒。晉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諸公下,驃騎將軍上。
驃騎將軍,一人。漢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為驃騎將軍。漢西京制,大將軍、驃騎將軍位次丞相。
車騎將軍,一人。漢文帝元年,始用薄昭為車騎將軍。魚豢曰:「魏世車騎為都督,儀與四征同。若不為都督,雖持節屬四征者,與前後左右雜號將軍同。其或散還從文官之例,則位次三司。」晉、宋車騎、衛不復為四征所督也。
衛將軍,一人。漢文帝元年,始用宋昌為衛將軍。三號位亞三司。漢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車騎將軍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漢末奮威將軍,晉江右伏波、輔國將軍,並加大而儀同三司。江左以來,將軍則中、鎮、撫、四鎮以上或加大,餘官則左右光祿大夫以上並得儀同三司,自此以下不得也。
持節都督,無定員。前漢遣使,始有持節。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時置督軍御史,事竟罷。建安中,魏武帝為相,始遣大將軍督軍。二十一年,征孫權還,夏侯惇督二十六軍是也。魏文帝黃初二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或領刺史。三年,上軍大將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事,假黃鉞,則總統外內諸軍矣。明帝太和四年,晉宣帝征蜀,加號大都督。高貴公正元二年,晉文帝都督中外諸軍,尋加大都督。晉世則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晉江左以來,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導居之。宋氏人臣則無也。江夏王義恭假黃鉞。假黃鉞,則專戮節將,非人臣常器矣。
征東將軍,一人。漢獻帝初平三年,馬騰居之。征南將軍,一人。漢光武建武中,岑彭居之。征西將軍,一人。漢光武建武中,馮異居之。征北將軍,一人。魚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黃初中,位次三公。漢舊諸征與偏裨雜號同。」
鎮東將軍,一人。後漢末,魏武帝居之。鎮南將軍,一人。後漢末,劉表居之。鎮西將軍,一人。後漢初平三年,韓遂居之。鎮北將軍,一人。
中軍將軍,一人。漢武帝以公孫敖為之,時為雜號。鎮軍將軍,一人。魏以陳群為之。撫軍將軍,一人。魏以司馬宣王為之。中、鎮、撫三號比四鎮。
安東將軍,一人。後漢末,陶謙為之。安南將軍,一人。安西將軍,一人。後漢末,段煨為之。安北將軍,一人。魚豢曰:「鎮北、四安,魏黃初、太和中置。」
平東將軍,一人。平南將軍,一人。平西將軍,一人。平北將軍,一人。四平,魏世置。
左將軍。右將軍。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以下,周末官,秦、漢並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來復置。
征虜將軍,漢光武建武中,始以祭遵居之。冠軍將軍,楚懷王以宋義為卿子冠軍。冠軍之名,自此始也。魏正始中,以文欽為冠軍將軍、揚州刺史。輔國將軍,漢獻帝以伏完居之。宋太宗泰始四年,改為輔師,後廢帝元徽二年復故。龍驤將軍,晉武帝始以王濬居之。
東中郎將,漢靈帝以董卓居之。南中郎將,漢獻帝建安中,以臨淄侯曹植居之。西中郎將。北中郎將,漢建安中,以鄢陵侯曹彰居之。凡四中郎將,何承天云,並後漢置。
建威將軍,漢光武建武中,以耿弇為建威大將軍。振威將軍,後漢初,宋登為之。奮威將軍,前漢世,任千秋為之。揚威將軍,魏置。廣威將軍,魏置。建武將軍,魏置。振武將軍,前漢末,王況為之。奮武將軍,後漢末,呂布為之。揚武將軍,光武建武中,以馬成為之。廣武將軍,晉江左置。
鷹揚將軍,漢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折衝將軍,漢建安中,魏武以樂進居之。輕車將軍,漢武帝以公孫賀為之。揚烈將軍,建安中,以假公孫淵。寧遠將軍,晉江左置。材官將軍,漢武帝以李息為之。伏波將軍,漢武帝征南越,始置此號,以路博德為之。
凌江將軍,魏置。自凌江以下,則有宣威、明威、驤威、厲威、威厲、威寇、威虜、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奮、綏遠、綏邊、綏戎、討寇、討虜、討難、討夷、蕩寇、蕩虜、蕩難、蕩逆、殄寇、殄虜、殄難、掃夷、掃寇、掃虜、掃難、掃逆、厲武、厲鋒、虎威、虎牙、廣野、橫野、偏將軍、裨將軍,凡四十號。其威虜,漢光武以馮俊居之。虎牙,以蓋延居之,為虎牙大將軍。橫野,以耿純居之。蕩寇,漢建安中,滿寵居之。虎威,于禁居之。其餘或是後漢及魏所置,今則或置或不。自左右前後將軍以下至此四十號,唯四中郎將各一人,餘皆無定員。自車騎以下為刺史又都督及儀同三司者,置官如領兵,但云都督不儀同三司者,不置從事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漢末官也。漢東京司隸有功曹從事史,如諸州治中,因其名也。功曹參軍一人,主佐△△記室下,戶曹上。監以下不置諮議、記室,餘則同矣。宋太宗已來,皇子、皇弟雖非都督,亦置記室參軍。小號將軍為大郡邊守置佐吏者,又置長史,餘則同也。
太常,一人。舜攝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禮,即其任也。周時曰宗伯,是為春官,掌邦禮。秦改曰奉常,漢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應劭曰:「欲令國家盛大常存,故稱太常。」前漢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後漢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史臣案,六國時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漢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成之世,五經家法稍增,經置博士一人。至東京凡十四人。易,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各一博士。而聦明有威重者一人為祭酒。魏及晉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減為九人,皆不知掌何經。元帝末,增儀禮、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為十一人。後又增為十六人,不復分掌五經,而謂之太學博士也。秩六百石。
國子祭酒一人,國子博士二人,國子助教十人。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周官、儀禮、春秋左氏傳、公羊、穀梁各為一經,論語、孝經為一經,合十經。助教分掌。國子,周舊名,周有師氏之職,即今國子祭酒也。晉初復置國子學,以教生徒,而隸屬太學焉。晉初助教十五人,江左以來,損其員。自宋世若不置學,則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並前漢置。西京曰長,東京曰令。領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丞,漢東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掌祭祀讀祝迎送神。太祝,周舊官也。漢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廟祀。漢東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掌三辰時日祥瑞妖災,歲終則奏新曆。太史,三代舊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歲年,以序事頒朔于邦國。又有馮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則并周之太史、馮相、保章三職也。漢西京曰太史令。漢東京有二丞,其一在靈臺。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諸樂事。周時為大司樂。漢西京曰太樂令。漢東京曰大予樂令。魏復為太樂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漢舊官也。
乘黃令,一人。掌乘輿車及安車諸馬。魏世置。自博士至乘黃令,並屬太常。
光祿勳,一人。丞一人。光,明也。祿,爵也。勳,功也。秦曰郎中令,漢因之。漢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掌三署郎,郎執戟衛宮殿門戶。光祿勳居禁中如御史,有獄在殿門外,謂之光祿外部。光祿勳郊祀掌三獻。魏、晉以來,光祿勳不復居禁中,又無復三署郎,唯外宮朝會,則以名到焉。二臺奏劾,則符光祿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祿主殿門故也。宮殿門戶,至今猶屬。晉哀帝興寧二年,省光祿勳,并司徒。孝武寧康元年,復置。漢東京三署郎有行應四科者,歲舉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罷省,光祿勳猶依舊舉四行,衣冠子弟充之。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郡舉孝廉以補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多至萬人。
左光祿大夫,右光祿大夫。二大夫,晉初置。光祿大夫,秦時為中大夫,漢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晉初又置左右光祿大夫,而光祿大夫如故。光祿大夫銀章青綬,其重者加金章紫綬,則謂之金紫光祿大夫。舊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後漢因之,前漢大夫皆無員,掌論議。後漢光祿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魏以來復無員。自左光祿大夫以下,養老疾,無職事。中散,六百石。
衛尉,一人。丞二人。掌宮門屯兵,秦官也。漢景初,改為中大夫令。後元年,復為衛尉。晉江右掌冶鑄,領冶令三十九,戶五千三百五十,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屬揚州,不屬衛尉。衛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復置。舊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丞一人。掌刑辟。凡獄必質之朝廷,與衆共之之義。兵獄同制,故曰廷尉。舜攝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周時大司寇為秋官,掌邦刑。秦為廷尉。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復為廷尉。哀帝元壽二年,復為大理。漢東京初,復為廷尉。
廷尉正,一人。廷尉監,一人。正、監並秦官。本有左右監,漢光武省右,猶云左監;魏、晉以來,直云監。廷尉評,一人。漢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評。漢光武省右,猶云左評。魏、晉以來,直云評。正、監、評並以下官禮敬廷尉卿。正、監秩千石,評六百石。廷尉律博士,一人。魏武初建魏國置。
大司農,一人。丞一人。掌九穀六畜之供膳羞者。舜攝帝位,命棄為后稷,即其任也。周則為太府,秦治粟內史,漢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農。晉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復置。漢世丞二人,魏以來一人。
太倉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晉江左以來,又有東倉、石頭倉丞各一人。
導官令,一人。丞一人。掌舂御米。漢東京置。導,擇也。擇米令精也。司馬相如封禪書云,導一莖六穗於庖。
籍田令,一人。丞一人。掌耕宗廟社稷之田,於周為甸師。漢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漢東京及魏並不置。晉武泰始十年復置。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自太倉至籍田令,並屬司農。
少府,一人。丞一人。掌中服御之物。秦官也,漢因之。掌禁錢以給私養,故曰少府。晉哀帝末,省并丹陽尹。孝武世復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右尚方令、丞各一人。並掌造軍器。秦官也,漢因之。於周則為玉府。晉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來,唯一尚方。宋高祖踐阼,以相府作部配臺,謂之左尚方,而本署謂之右尚方焉。又以相府細作配臺,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隸門下。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御府,二漢世典官婢作褻衣服補浣之事,魏、晉猶置其職,江左乃省焉。後廢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隸右尚方。漢東京太僕屬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弩刀鎧之屬,成則傳執金吾入武庫,及主織綬諸雜工。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綬劍諸玩好器物而已。然則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東冶令,一人。丞一人。南冶令,一人。丞一人。漢有鐵官,晉置令,掌工徒鼓鑄,隸衛尉。江左以來,省衛尉,度隸少府。宋世雖置衛尉,冶隸少府如故。江南諸郡縣有鐵者或置冶令,或置丞,多是吳所置。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掌染。秦官也,漢因之。漢隸司農,不知何世隸少府。宋順帝即位,避帝諱,改曰染署。
將作大匠,一人。丞一人。掌土木之役。秦世置將作少府,漢因之。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光武建武中元二年省,以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晉氏以來,有事則置,無則省。
大鴻臚,掌贊導拜授諸王。秦世為典客,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鴻,大也。臚,陳也。晉江左初省。有事則權置,事畢即省。
太僕,掌輿馬。周穆王所置,秦因之。周官則校人掌馬,巾車掌車,及置太僕,兼其任也。晉江左或置或省,宋以來不置。郊祀則權置太僕執轡,事畢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應氏漢官曰:「衛尉、少府,秦官;太僕,漢成帝置,皆隨太后宮為號,在正卿上,無太后乃闕。」魏改漢制,在九卿下。晉復舊,在同號卿上。
大長秋,皇后卿也。有后則置,無則省。秦時為將行,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韋曜曰:「長秋者,以皇后陰官,秋者陰之始,取其終而長,欲其久也。」自太常至長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漢東京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漢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書,古官也。舜攝帝位,命龍作納言,即其任也。周官司會,鄭玄云,若今尚書矣。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謂之尚書。尚猶主也。漢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書,謂之六尚。戰國時已有尚冠、尚衣之屬矣。秦時有尚書令、尚書僕射、尚書丞。至漢初並隸少府,漢東京猶文屬焉。古者重武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僕射。僕射者,僕役於射事也。秦世有左右曹諸吏,官無職事,將軍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漢武帝世,使左右曹諸吏分平尚書奏事。昭帝即位,霍光領尚書事;成帝初,王鳳錄尚書事。漢東京每帝即位,輒置太傅,錄尚書事,薨輒省。晉康帝世,何充讓錄表曰:「咸康中,分置三錄,王導錄其一,荀崧、陸曄各錄六條事。」然則似有二十四條,若止有十二條,則荀、陸各錄六條,導又何所司乎?若導總錄,荀、陸分掌,則不得復云導錄其一也。其後每置二錄,輒云各掌六條事,又是止有十二條也。十二條者,不知悉何條。晉江右有四錄,則四人參錄也。江右張華、江左庾亮並經關尚書七條,則亦不知皆何事也。後何充解錄,又參關尚書。錄尚書職無不總,王肅注尚書「納于大麓」曰:「堯納舜於尊顯之官,使大錄萬機之政也。」凡重號將軍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節。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權外假,省錄。大明末復置。此後或置或省。漢獻帝建安四年,以執金吾榮郃為尚書左僕射,衛臻為右僕射。二僕射分置,自此始也。漢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書,員四人,增丞亦為四人。曹尚書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國二千石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書事;其四曰客曹,主外國夷狄事。光武分二千石曹為二,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為吏曹,凡六尚書。減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應劭漢官云:「尚書令、左丞,總領綱紀,無所不統。僕射、右丞,掌稟假錢穀。三公尚書二人,掌天下歲盡集課;吏曹掌選舉、齋祠;二千石曹掌水、火、盜賊、詞訟、罪法;客曹掌羌、胡朝會,法駕出,護駕;民曹掌繕治、功作、鹽池、苑囿。吏曹任要,多得超遷。」則漢末曹名及職司又與光武時異也。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書。晉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六曹尚書。武帝咸寧二年,省駕部尚書,四年又置。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書。惠帝世,又有右民尚書。尚書止於六曹,不知此時省何曹也。江左則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為五曹尚書。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書。若有右僕射,則不置祠部尚書。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書,而省五兵尚書,後還置一吏部尚書。順帝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書。
尚書令,任總機衡;僕射、尚書,分領諸曹。左僕射領殿中、主客二曹;吏部尚書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祠部尚書領祠部、儀曹二曹;度支尚書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左民尚書領左民、駕部二曹;都官尚書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五兵尚書領中兵、外兵二曹。昔有騎兵、別兵、都兵,故謂之五兵也。五尚書、二僕射、一令,謂之八坐。若營宗廟宮室,則置起部尚書,事畢省。
漢成帝之置四尚書也,無置郎之文。漢儀,尚書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主財帛委輸。匈奴單于,宣帝之世,保塞內附,成帝世,單于還北庭矣。一郎主匈奴單于營部,則置郎疑是光武時,所主匈奴,是南單于也。漢官云,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員。然則一尚書則領六郎也。主作文書,起立事草。初為郎中,滿歲則為侍郎。尚書寺居建禮門內。尚書郎入直,官供青縑白綾被,或以綿為之。給帷帳、氈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湯官供餅餌及五孰果實之屬,給尚書伯使一人,女侍二人,皆選端正妖麗,執香爐,護衣服,奏事明光殿。殿以胡粉塗壁,畫古賢烈士。以丹朱色地,謂之丹墀。尚書郎口含雞舌香,以其奏事答對,欲使氣息芬芳也。奏事則與黃門侍郎對揖。黃門侍郎稱已聞,乃出。天子所服五時衣以賜尚書令僕,而丞、郎月賜赤管大筆一雙,隃麋墨一丸。魏世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別兵、都兵、考功、定科,凡二十三郎。青龍二年有軍事,尚書令陳矯奏置都官、騎兵二曹郎,合為二十五曹。晉西朝則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為三十四曹郎;後又置運曹,凡三十五曹。晉江左初,無直事、右民、屯田、車部、別兵、都兵、騎兵、左士、右士、運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所餘十七曹也。康、穆以來,又無虞曹、二千石二郎,猶有殿中、祠部、吏部、儀曹、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駕部、庫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後又省主客、起部、水部,餘十五曹。宋高祖初,加置騎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為十九曹。太祖元嘉十年,又省儀曹、主客、比部、騎部四曹郎。十一年,又並置。十八年,增刪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蓋魏世之定科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論郎,次都官之下,在刪定之上。太宗世,省騎兵。今凡二十曹郎。以三公、比部主法制。度支主算。支,派也。度,景也。都官主軍事刑獄。其餘曹所掌,各如其名。
漢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書令、僕、丞、郎,皆辟車豫相回避,臺官過,乃得去。今尚書官上朝及下,禁斷行人,猶其制也。漢又制,丞、郎見尚書,呼曰明時。郎見二丞。呼曰左君、右君。
郎以下則有都令史、令史、書令史、書吏幹。漢東京尚書令史十八人,晉初正令史百二十人,書令史百三十人。自晉至今,或減或益,難以定言。漢儀有丞相令史。令史蓋前漢官也。晉西朝有尚書都令史朱誕,則都令史其來久矣。分曹所掌如尚書也。
晉西朝八坐丞郎,朝晡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八坐丞郎初拜,並集都坐,交禮。遷,又解交。漢舊制也。今唯八坐解交,丞郎不復解交也。尚書令千石,僕射尚書六百石,丞郎四百石。
武庫令,一人。掌軍器。秦官。至二漢,屬執金吾。晉初罷執金吾,至今隸尚書庫部。
車府令,一人。丞一人。秦官也。二漢、魏、晉並隸太僕。太僕既省,隸尚書駕部。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漢西京上林中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監。丞、尉屬水衡都尉。池監隸少府。漢東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隸少府。晉江左闕。宋世祖大明三年復置,隸尚書殿中曹及少府。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主工匠土木之事。漢左右校令,其任也。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晉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將軍,又罷左校令。今材官隸尚書起部及領軍。
侍中,四人。掌奏事,直侍左右,應對獻替。法駕出,則正直一人負璽陪乘。殿內門下衆事皆掌之。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來殿內東廂奏事,故謂之侍中。漢西京無員,多至數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世,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唾壺,朝廷榮之。久次者為僕射。漢東京又屬少府,猶無員。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答。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負傳國璽,操斬白蛇劍,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光武世,改僕射為祭酒焉。漢世,與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畢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官共止。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御,舉伏誅,侍中由是復出外。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官不主數。秩比二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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