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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休竹客

[別史] 臺灣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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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十九‧郵傳志   連橫曰:臺灣海國也,四面皆水。荒古以來,久不與世接矣。而高山摩漢,平野生雲,獸蹄鳥跡之交,為土番盤踞者又不知幾千載。夫臺與閩、粵比鄰,順風揚帆,剋日可至。隋代既鎮撫東番,宋人又從而貿易,而皆不隸版圖,則以交通未便也。明季,葡船發見此土,荷、西二國遂分據之,各主其地。中間數百里,抑未有往來者焉。當是時,臺灣之名遠播歐土,而日本之八幡船亦出沒海上,瀛壖片壤,遂為東、西洋人交接之區矣。延平相宅,萬眾偕來,閩、粵之人扶攜而至。閩居近海,粵處山陬,守望相助,出入相友,而交通闢矣。歸清以後,拓地日廣,南船北馬,昔昔往來,而陸輸海運仍從舊轍,尚未足以促群治之進也。及劉銘傳任巡撫,乃立富強之策,購輪船,築鐵路,設郵遞,通電線,經營布置,面目一新。惜功未全成,而解任去,寧不可恨?然銘傳之功,固宜特書而不容泯者。記曰:『登高自卑,行遠自邇』,今試著於篇,曰陸運,曰海運,曰郵電,而燈臺附焉。
陸運
臺灣當鄭氏之時,統治僅及承天,半線以北尚委荒蕪,唯巡防一至而已。清人得臺,沿用舊法,置驛戍兵,漸及北鄙。康熙三十六年,仁和郁永河始至北投採磺。其時斗六門以上,猶是未闢之地也。中葉以後,至者日多,南達琅琊,北及三貂,而臺東之遠且有至焉。然自極南以至極北,計程幾八百里,行者須十三、四日,急亦八、九日。而溪流廣漠,每逢大水,阻遏不前,或至浹旬不渡。且臺之陸運僅藉人力,未曾以車馬往來。其駕牛車者,但為載糖輸穀之用,日行二、三十里。牛車之制,夾以兩輪,輪徑幾二丈,每輛可載十石,笨重難行。其有溪流者,則多用筏焉,臺人謂之渡。曰官渡,由官司之,不取其賃。曰義渡,由鄉司之,而收其稅,以充善舉,或為寺廟香火。請官准給,曰私渡,由民司之,以載客貨,而時有勒索之弊。有司示禁,其風稍息。溪之小者多架竹橋,或積石為杠。深山大谷中,則多縛籐橋,兩旁繫於巨樹,長十數丈,人行其上,如步虛空,搖蕩殊甚,懦者至不敢過。然山居谷飲之民,趨之若夷,習險故也。近則多附鐵線,行者便之。臺地無車,故用轎。轎制略同漳、泉,日行可五、六十里。漢書淮南王諫伐南粵,謂乘轎踰嶺。其時南粵之道路未治,猶臺灣也。
同治十三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開山撫番,以總兵吳光亮帥中軍、同知袁聞柝帥南軍、提督羅大春帥北軍,分兵三路而入。自前山以達後山,測地繪圖,建標計里,而獸蹄鳥跡之區,始為行旅往來之道矣。葆楨之疏曰:『南路一帶,自九月間袁聞柝率綏靖一軍越崑崙坳而東,張其光隨派副將李光領前隊繼之。十月初一日,李營至坳東,袁聞柝乃拔營前進,自崑崙坳至諸也葛,計程不過數十里,而荒險異常,上崖懸升,下壑眢墜,山皆北向,日光不到,古木慘碧,陰風怒號,相顧失色,不能不中途暫駐,以待後隊之來。當袁聞柝駐營諸也葛之日,正張其光內埔辦理兇番之時。有老鴉石者,崑崙坳之西境也。初八日,張其光左營有勇丁五人暮經該處,突有數番殺傷二人。都司張欣、守備周思培等即派隊追趕,該番逃散無蹤。隨傳內埔社頭人,查係七家蛋社兇番。二十四日,參將周善初出哨雙溪,途見無首勇丁橫臥血漬。旋見兇番多人,執械狂竄。麾勇追之,適周恩培出哨,橫截坡前,鎗斃其一,擒其三,餘悉散走,俱為陳阿修社番。即將三人就地正法。二十日,都司張朝光率兩哨營於大石巖,都司張天德亦率隊至諸也葛。袁聞柝乃得拔營前赴卑南。諸也葛以下,地略平坦,然榛蕪未剪,焚萊伐木,頗費人功。聞柝露宿空山,染病甚重,輿疾率旅,逕抵卑南。張天德一軍亦已趨紮大貓裏,與之犄角。辰下卑南一帶,業已開通。崑崙坳左近,雖有兇番出沒,已分別懲儆,諒無敢生心。惟山道險遠,糧運殊艱。而卑南一帶海口,波濤拍岸,船不能泊。自內埔至卑南,均已派營分布,聲勢尚能聯絡。此南路近日開山之情形也。臺北一帶,提臣羅大春自九月十八日派都司陳光華為首隊,守備李英、千總王得凱為次隊,游擊李得升為三隊,前赴新城。別遣軍功陳輝煌率兩哨赴大清水溪,總兵戴德祥以三哨紮大南澳、二哨紮大濁水溪。時正風雨連山,諸軍阻不能進。二十五日天晴,陳輝煌先至大濁水溪。旋有兇番抗拒。擊斃二人,遂即走散。李得升、李英、陳光華等踵至,會勘形勢。近溪荒壤,周圍約寬數十里。惟地皆砂石,不及大南澳之膏腴。溪岸南北約距三十餘丈,波流陡急。副將周維光等,連日趕造正河,支河木橋各一。工程既竣,各軍乃得越溪而前。自大濁水溪以往,前者曰小清水溪,後者曰大清水溪。十月初八日,陳光華一營紮小清水,而陳輝煌等進紮大清水。即有新城通事李阿隆等率太魯閣番目十二人來迎,願為嚮導。隨至新城,營於溪東。又有符吻、豆蘭等社番目來迎。我軍遂進駐奇萊、花蓮港之北,為後山橫走秀姑巒之道。自蘇澳至新城,計山路二萬七千餘丈;自新城至花蓮港,計平路九千餘丈,統計二百里有奇。而沿途碉堡,除蘇澳至大南澳已設者不計外,應添建十有二處,均已興工。惟大南澳至大濁水溪一帶,兇番充斥,狙殺行人。乃於大南澳山腰,再闢一路,旁通新城。一以避海濱懸崖之險,一以塞兇番歧出之途。經派千總馮安國帶勇往辦。涉溪五重,方開十餘里。十一月十一、十三等日,正在開路,突有兇番千餘,分伏放鎗。我軍竭力抵敵,擊斃四人始退,而我軍陣亡者四人,傷者十八人。十五日,行至崇山之麓,我兵正在峽中開鑿,忽聞鎗聲四起。抵禦兩時,至者愈多。黃明厚、馮安國以該番傾社而至,其中必虛。分兵繞擣,闃其無人。惟見新舊髑髏,每寮或數十顆或百餘顆。乘風縱火,燬寮十數,陣番始散。是日計亡兵勇四名,重傷二十名。其駐大濁水溪之勇,由小南澳運糧而歸。於十三日,途過石壁,突遇兇番蜂擁包抄,陣亡二人,溺死四人,重傷一人。經守備朱榮彪馳隊赴救,始各駭散。羅大春以番族肆擾,難疏提防,而山地遼闊,不敷分布,飛函商請添兵。臣等即檄駐彰化之宣義左右兩軍馳赴,日內可到。惟新城、奇萊一帶,應如何設立營汛、建造墩臺,俟羅大春親至相度,再籌布置。此北路近日開山之情形也』。又曰:『羅大春以本年正月初五日,自蘇澳起程。初九日,至新城,履勘三層城、馬鄰溪等處,旁繞加禮宛、南勢,直抵花蓮港之北,中界得其黎。得其黎以北百四十里,山道崎嶇,沙洲間之。而大濁水、大小清水一帶,峭壁插雲,陡趾浸海,怒濤上擊,眩目驚心。軍行束馬,捫壁而過,尤稱險絕。以南六十里,則皆平地,背山面海,如悉墾種,非無良田。然地曠人稀,新城漢民僅三十餘戶,外盡番社。自大濁水至三層城,依山之番,統名太魯閣:曰九宛,曰實仔眼,曰龜女,曰女沙,曰符吻,曰崙頂,曰實空,曰實亞八眼,凡八社。憑高恃險,野性靡常。奇萊平埔之番,居鯉浪港之北者,曰加禮宛,曰竹仔林,曰武暖,曰七結仔,曰談仔秉,曰瑤歌,凡六社,統名加禮宛番。其性畏強欺弱。而居鯉浪港之南者,曰根老爺,曰匏干,曰薄薄,曰斗難,曰七腳川,曰理劉,曰脂屘屘,凡七社,統名南勢番,男女共七千七百有七人。雖悉就撫,而薄薄、理劉二社既順復貳。除薄薄能煮鹽,加禮宛頗耕種,餘則茹毛飲血,叛復不常,時當防範。他日建城之地,宜在奇萊。若新城、三層、馬鄰、鯉浪不過營汛之區。然必截大清水以南隸奇萊,以北隸大南澳,方足以資控制。羅大春自率大隊入新城,添設碉堡。該番驟生疑慮,呼聚悍黨,晝則伏莽,夜則撲碉。疊經奮擊,時有斬獲。自蘇澳之五里亭起,至秀姑巒之鵲子埔止,計地三百四、五十里,擬分五段,沿途建硼三十有二,各派營哨屯之,俾得一氣聯絡。即以宣義左營駐三層城,策應鵲子埔以北;宣義右營駐加禮宛,策應鵲子埔以南。此花蓮港以北籌辦之情形也。其南為走秀姑巒之道,固木瓜番游獵之場也。登高一望,平沙無垠,茅葦盈丈,人跡不到。該番兇悍不亞斗史,故沃壤曠如。南北溪道闊及三十餘丈,欲造木橋,苦無巨材,乃先建支河一道。陳輝煌業率所部,結筏以濟,直趨吳全城,距秀姑巒祗數十里,即有成廣澳番目來營乞撫。別有大巴壟社、馬達唵社皆近附強番,亦就撫。平埔之番,聞已盡此。平埔既附,以之專圖高山,事勢較易。此花蓮港以南籌辦之情形也。中路原派前南澳鎮總兵吳光亮帶兩營駐集集埔一帶。嗣經臣等奏派臺灣道夏獻綸督理開山撫番諸事,吳光亮以本年正月初九日率勇由林圯埔、社寮分開兩路,至大坪頂,合為一路,進向大水窟,至頂城,計開七千八百三十五丈有奇。二月初七日復開工,直抵鳳凰山麓。躋半山,越平溪,經大坵田、跨扒不坑等處而入茅埔,又開三千七百七十五丈有奇。兩處凡建塘防八所。沿途橋道、溝渠、木圍、宿站俱漸興修,分派兵勇。自集集至社寮、大水窟、大坵田、茅埔、南仔腳、萬東埔各隘,逐節配駐。並招撫水裏、沈鹿等三十九社,男女七千二百九十有二人。現方循途漸入,斬棘披榛,以出秀姑巒之背。倘能因勢開通,將與北路諸軍聯為一氣。此又中路一帶開山之情形也』。又曰:『吳光亮以三月初九日起,至四月初八日止,自茅埔越紅魁頭,經頭社仔坪,過南仔腳萬,至合水,計開四千六百八十丈,遞建塘坊四,營壘一,茶亭、木圍、公所各二,以便往來。自初九日至於五月初八,大雨兼旬,工程稍滯。然自合水歷東埔社中,走霜山,至東埔坑頭,又開三千七百九十丈。公所、兵房隨地建置。當再陸續前進,別以人工從牛轀轆旁開一道,側接茅埔,俾得分達埔裏、集集、社寮、南投各處,以便商旅時通』。於是中路自東埔坑頭越八通關而過,為群山之最高者,與臺東秀姑巒對峙,氣象雄偉,喬木蔽天,亙古以來,不通人跡,光亮名之,摩崖刻字,至今尚存。過關而東,為雉公關,為先鋒印,為雷風洞,地皆險峻。遂經黃祈山,以光緒元年冬十一月至璞石閣。而南路自恆春之四林格,經牡丹灣、吧塱衛、卑南覓而至大莊;北路自宜蘭之蘇澳,經新城、花蓮港而至大巴壟,均以是年秋竣工。南北相通,東西可達,理番開墾為之一進。是役開路八百五十有九里,為時幾一載,而經費不過三萬餘圓,多藉兵勇之力。然以山谷深峻,瘴癘披猖,生番剽殺,頗多損失。而乃臨危遇險,不屈不撓,困苦備嘗,奮邁前進,以闢此曠古未闢之道,可謂勞矣。於是葆楨奏請獎敘。羅大春以革職提督,開復原官;吳光亮、袁聞柝各進一級,餘亦嘉賞。
光緒七年,福建巡撫岑毓英巡臺,以大甲溪為南北要道,溪大流急,每苦難涉,乃勸紳富捐款,助以官帑,築隄架橋。以鐵桶積石為礎,橋長百五十丈,費款二十萬圓。越年六月十七八日,山水驟漲,奔流挾木而下,橋礎斷絕,隄潰六百丈。巡道劉璈擬修,飭臺北府查勘,費須數萬圓。璈再集紳富議捐,眾以溪險流大,恐無益,其時秋漲方盛,驟難施工,遂止。璈以臺南為首善之區,而道路湫隘,市廛櫛比,非以安民居而興商務也。乃議開運河,導水入城。東引五空橋之水,南引二層行之水,北引柴頭港之水,以出於海。宣積穢,利運輸。河之兩旁改築大道,植樹列屋,為郡之表。前時安平之水可達郡中,其船至大井頭街,而河道漸淤,水多溷濁,故璈欲疏之。而郡人以拆屋多損,持不可,其議又止。安平距郡治六里,中隔帶水,往來乘舟。璈命防兵築之,旁樹榕柳,於是始有馬車,行者稱便。十三年,巡道陳鳴志、鎮海後營副將張兆連合請巡撫劉銘傳,別闢後山之路,自彰化之集集以達臺東之水尾。剋期進工,東西並舉,自正月以至三月,大功告成,而前後山之連絡較縮矣。
先是光緒六年,銘傳上疏,請造鐵路以圖自強。略曰:『臣嘗私患竊歎,以為失今不圖自強,後雖欲為,終恐無及。夫自強之道,練兵、製器固宜次第舉行,然其機括莫急於築造鐵路。夫鐵路之利於漕務、賑務、商務、礦務、釐捐、行旅者,不遑殫述,而於用兵之道,尤急不可緩之圖也。查中國要道,南路宜開二條:一自清江經山東,一自漢口經河南,俱達京師。北路宜自京師,東通盛京,西通甘肅。惟是經費浩繁,急切未能盡舉。擬請先修清江至京師一路,與本年議修之電線,相為表裏。事關軍國,安危繫之。若輾轉遷延,視為緩圖,徒託空言,永無自強之日矣』。旨下內外大臣議奏。李鴻章、劉坤一均贊其議,而駐德公使劉錫鴻方歸自歐洲,亟言不可。議遂寢。及銘傳任臺灣巡撫,十二年,奏請試辦鐵路。略曰:『臺灣既為我國海防之要,當此建省之時,宜速振興殖產,招徠工商,以為富強之計。而欲行其事,必先利其器。曩者奏派革職道張鴻祿、候補同知李彤恩等考察南洋商務。今既歸臺復命,新設輪船公司以往來淡水、新嘉坡、西貢等港。然以臺灣內地運輸未便,遂致沿山貨物,不能配至港口。據該委員稟稱:「南洋僑商素聞臺灣土地肥沃,出產繁盛,官府又竭力鼓勵,多欲來臺經營。然荊棘滿地,道路崎嶇,欲期工商聚集,貿易勃興,實非易事。擬請築造鐵路,起自基隆,以達臺北,與各港連絡。不特可以振全臺之商務,而亦大有裨於海防也」。又據該委員等稟請:「當此國家財政困難之秋,官辦非易。請招募商款壹百萬兩,發行鐵路股票,以其得利,攤還母息。則不動公款,而鐵路可成,誠計之善者也」。臣愚,以為臺灣不獨海外之孤島,實為東南七省之屏蔽。將來通商惠工,開闢利源,全臺經費,足以自給。而臺北駐防之兵,調轉自在,永保巖疆。如練軍、清賦以及架設電線,次第舉辦,本年內外當可陸續告竣。至如築造鐵路,臣已深信不疑。唯以經費之故,躊躕至今。茲幸該委員等請以商款措辦,唯由官府保護,將來坐收其利,其議甚善,似可舉行。至如築造鐵造之利,除驛遞、開墾、商務之外,尚有益於現今臺事者三,請略陳之。臺灣四面皆海,防不勝防。基隆、滬尾、安平、旗後四口,現雖建造砲臺,駐兵防守,而新竹、彰化沿海一帶,港汊分歧,一旦有事,敵兵上陸,南北隔絕,全臺立危。若築造鐵路,則調撥軍隊,朝發夕至。是其便於海防者一也。臺灣既建一省,選擇省城,控制南北。其地襟山帶海,最為適當。然距海較遠,將來建築衙署廟宇,鳩工治材,運輸不便。若鐵路開通,則商業可致繁盛。是其便於建省者二也。自臺北至臺南,計程六百餘里,中多巨溪,春夏之際,山水暴漲,行旅遏絕。臣今擬於大小各溪上流窄處,架設橋梁,通算工費須銀三十萬兩。今若許准建築鐵路,則此橋梁二十餘條,一齊興工,可為朝廷節省巨款。是其便於臺灣工事者三也』。疏上,下旨照議。於是設鐵路總局於臺北,以記名提督劉朝幹為總辦,從事招股,應者甚多。以德人墨爾溪為監督,英人馬禮遜為工程長,測量路線,自臺北至基隆二十英里。是年六月,自大稻埕起工。以余得昌所帶昌字四營為工役。中經獅球嶺,開鑿隧道,長十八鎖。翌年,由臺北而南,涉淡水河,架橋以渡,長千五百二十英尺,以時啟閉,下通舟楫。越龜崙嶺,經桃園、中壢、大湖口而至新竹,計長四十二英里,中有巨橋三。如紅毛田溪之七百五十英尺,鳳山崎溪之六百八十英尺,荳仔埔溪之六百十七英尺,此工事之難者。而臺北至基隆以十七年十月開車,臺北至新竹則至十九年正月告竣。路廣十一、二尺,軌條闊三尺六寸,重三十六封度。其機關車十五噸,或二十五噸。列號之外,又錫以名,曰騰雲,曰御風,曰超塵,曰掣電,言其速也。分上下兩等,設備頗簡。每車長約二丈,貨車略同。凡設車站十六處,均以土造,曰火車房,其驛長曰司事。顧當草創之時,站中不設信號機,亦無昇降場。其始每日開車六次,後乃減為四次。然途中遇車,隨時可以搭乘,故時刻不定。每逢大稻埕致祭城隍之日,臨時增駛,以便往來。而歲首、臘底以及五節均停車焉。乘車之費,自臺北至基隆者四角四尖,而至新竹者八角六尖,上等倍之,每里約當二尖一釐。貨物則擔抵一人。平均一日之客,臺北基隆五百人,臺北新竹四百人。顧是時民用未慣,物產未盛,而基隆河之水尚深,舟運較廉,鐵道未足與競,以是入款尚少,每月搭客一萬六千圓,貨物四千圓,收支不足相償。然銘傳又欲達至南路,以速全臺交通。而自新竹以南,溪多且廣,非可易過。乃命德國工師測量大安、大甲兩溪,籌架鐵橋。其策果成,臺人之福也。
當是時,銘傳以厲行新政,清賦加稅,民怨其苛,而政府又多方掣肘,物議沸騰,工事遲進。十七年,遂稱病辭職。邵友濂繼之,疏言經營鐵路之難。略曰:『臣查臺灣為海外孤島,港汊分歧,欲為居中控制之策,固宜建築鐵路。然經營七年之久,僅得臺北竣工。從前籌劃不為不善,而卒未能相副。何也?臺灣土地鬆浮,田園漫衍,培築不密,隨見崩塌,又或坡陀參差,巒壑倚伏,曲直不定,高下靡常,北穿獅嶺,洞隧百尋,南度龜崙,坂踰九折;路工之難如此。又或谿澗縱橫,宜臨宜束,水流湍急,因勢築防,矗址重淵,搆基陡岸,洪波方迅,壘石旋傾,積沙既深,插樁亦陷;橋梁之難又如彼。加以工銀料價,其須倍加,此後增進,計難逆料』。奉旨批准,而臺灣鐵路為之一挫矣。顧自基隆至新竹計程六十二英里七十鎖,用款一百二十九萬五千九百六十兩,每英里僅二萬六千五百七十五圓,較之他國所築,工費較省,蓋以使用兵役之故。而所雇路工其資亦廉,每名日給三角。工師多用粵人,如淡水鐵橋則張家德所築者,技亦巧矣。鐵路所過之地,大小橋梁七十四、溝渠五百六十八。其軌條雖購之英國,而枕木則皆用臺產,故別設伐木局,以統領林朝棟辦其事,入山採取。凡松一片為價三角五尖、樟四角五尖,由溪運往。而樟較耐用,且取之不盡。友濂既奏准停工,乃由福建藩庫借撥一百零四萬兩,贖歸官辦。裁伐木局,併鐵路局於通商,以縮小之。而臺灣鐵路遂不進。
前山道里表
自恆春(十五里)柴城(十八里)柴寮(十五里)楓港(十五里)枋山(十三里)嘉鹿塘(四里)率芒溪(五里)枋寮(十二里)蘆竹塭(十四里)東港(七里)王爺宮(十六里)芎蕉腳(八里)鳳山東門自鳳山(九里)大將廟(十一里)楠梓坑(十里)橋仔頭(十里)阿公店(二十里)大湖(七里)二層行溪(十里)大林莊(三里)
安平南門
自安平(三里)柴頭港(四里)三崁店(十里)看西街(十五里)曾文溪(九里)茅港尾(十五里)火燒店(十五里)下茄苳莊(十八里)水堀頭(十二里)
嘉義西門
自嘉義(五里)牛稠溪(八里)打貓街(七里)大莆林(十里)他里霧(十二里)虎尾溪(五里)剌桐巷(二十里)寶斗街(十五里)二抱竹莊(十二里)茄苳莊(八里)彰化南門(由他里霧別行十里至雲林城)
自彰化(五里)茄苳腳(七里)大肚街(十五里)沙轆街(八里)牛罵頭(八里)大甲溪(五里)溪北(五里)大甲街(十里)房裏街(十里)吞霄(二十里)後壟(十五里)中港(十七里)香山(八里)
新竹西門
自新竹(十三里)鳳山崎(十里)大湖口(十五里)楊梅壢(七里)土牛溝(十三里)中壢新街(十五里)桃仔園(十里)龜崙嶺(十五里)新莊(十二里)
淡水南門
自淡水(十二里)錫口(十五里)水返腳(十六里)八堵(九里)暖暖街(二十五里)三爪仔莊(八里)龍潭堵(十五里)三貂嶺(二十五里)
三貂溪
計七百九十三里
後山道里表
自三貂溪(九里)牡丹坑(八里)草嶺頭(十五里)大里簡(二十一里)北關(九里)頭圍(十五里)礁溪(十一里)
宜蘭北門
自宜蘭(十五里)溪洲渡(五里)羅東(十二里)猴猴莊(十八里)蘇澳(二十里)東澳(三十里)大南澳(三十五里)大濁水(二十五里)大清水(三十五里)得其黎(十里)新城(五十里)
花蓮港
自花蓮港(二十里)吳全城(三十九里)大巴壟(二十二里)周塱社(二十二里)水尾(三里)璞石閣(二十四里)石牌莊(四十五里)卑南草寮(五十里)
卑南寶桑
自卑南(二十里)知本(二十五里)大貓裏(三十三里)千仔闢(二十里)巴塱衛(十里)阿郎壹溪(二十七里)牡丹灣(二十五里)八瑤灣(二十里)萬里得(二十里)射麻裏(十三里)恆春東門
計八百零八里
前山至後山道里表
自林圯埔(十七里)大平頂(七里)大水窟(七里)鳳凰山麓(十八里)茅埔(十八里)南仔腳(十九里)東埔社(十里)東埔坑(十五里)鐵門洞(十八里)八通關(十三里)八母坑(十八里)雙峰仞(九里)大崙溪(二十五里)雷風洞(三十一里)打淋社(四十里)璞石閣
計二百六十五里
前山至後山道里表
自楓港(十里)射不力(十五里)雙溪口(二十里)大雲頂(十五里)英華嶺(二十里)阿郎壹溪(十里)巴塱衛(二十里)干仔闢(二十里)干仔崙(十三里)大貓裏(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計二百三十六里
前山至後山道里表
自下淡水(十二里)赤山(十五里)雙溪口(二十里)崑崙坳(十里)大石巖(四十里)諸也葛(二十里)干仔崙(十三里)大貓裏(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計一百七十五里
前山至後山道里表
自艋舺(八里)仔尾(九里)樟腳(六里)深坑(十二里)崙仔洋(十八里)銃櫃(十一里)頭圍(十五里)礁溪(十五里)宜蘭北門
計一百零三里
中路道里表
自鹿港(十二里)馬鳴山(五里)三塊厝(三里)彰化西門(五里)大竹圍(十里)內快(十里)本縣莊(十里)營盤口(五里)南投(二十里)集集街(十里)風谾口(二十里)頭社(十里)水社(十里)新城(十里)白葉嶺(十里)埔里社
計一百五十里
航運
荷蘭為海上之霸,侵略臺灣,以拓商務,夾板之利,遠暨東西,而以安平為碇泊之口。其時港道深廣,可至熱蘭遮城,小者且及赤崁樓下;樓固海中小島也。安平之北謂之臺江,舳艫千艘,聚會於此,今則變為平陸矣。荷人既據安平,駐兵戍守,開鑿運河至柴頭港,又北至看西,以通蕭壟、麻荳諸社,故道猶存,則今之鹽水溪也。安平之南為七鯤身,港汊紛錯,今亦淤為平陸矣。當是時,航運之利,西至閩粵,東及日本,南遍爪哇。安平一口遂為交通之紐矣。
延平克臺,亦恃航運,故能橫厲重洋,以憑天塹,而清人莫敢抗。永曆十八年,英人來請通商。二十年,呂宋總督派使來聘。二十八年,命戶都事李德赴日本。又造巨舶往賈暹邏、呂宋、葛拉巴。其後輒相貿易,皆有航運之利。當是時,清廷方嚴海禁,凡入海者殺無赦,而閩、粵人之住南嶠者已數百萬人,均以臺灣為內府,故得獨操通海之利。
清人來後,雖開海禁,而商船渡臺者須領照,由廈防廳司之,至則臺防同知驗之。其船皆漳泉富人所造。有糖船、橫洋船,材堅而巨,大者可載六、七千石。南至南洋,北暨寧波、上海、天津、牛莊,販運之利,頗操其益。故郡中商務一時稱盛。其後派運臺米,配載班兵,船戶苦之。積穀日多,遂有雇船官運之議,語在糧運志。續以蔡牽之亂,俶擾海上,凡十數年,商船多毀。於是至者日少,而漁船愈眾。然漁船輕小,向不配差,口員照例僅查出入。積滯公文,數月不至。道光三十一年,巡道徐宗幹議定,漁船兼配公文,以免阻遏。前時郡中有太平船二艘,專以運送兵丁骸骨並附客柩,招募郊商舉充,棄廢殆將十載,至是議興之。
通商以後,外貨紛至,於是始有輪船,設船政廳以理之。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咨稱:『本年九月初十日,據赫總稅務司將引水章程十五條改為引水新章十條,申送本衙門,於九月十五日照會布、俄、英、法、美、日各國駐京大臣去後,除日本國未接照復外,茲據布、俄、英、法、美各國駐京大臣先後照復,允飭各口領事試辦等因前來。除札知赫總稅務司遵照外,相應抄錄總稅務司所改章程十條,咨行查照』。總督接後,即飭巡道遵辦。於是復訂臺灣各口引水分章十條,與專條略有更改。十年,英船海輪始定臺灣航路,以往來安平、淡水、廈門、汕頭、香港,每兩星期一回。其船尚小,載重僅二百七十七噸,而貨客繁夥,獲利厚。乃設得忌利士公司,以爹利士航行香、汕、廈、安,科摩沙、海龍、海門行於汕、廈、淡水,而臺灣航業遂為所攬矣。光緒七年,巡撫岑毓英巡臺後,以臺地孤懸海外,非舟莫渡,商諸船政大臣,派撥琛航、永保兩輪船,循環來往,以速文報,並准商人配貨。是為官辦之船。其搭客自安平至廈門,或自基隆、滬尾、艋舺至福州每人三圓,自安平至福州及由臺北至廈門者五圓,又自臺南至臺北者亦三圓。貨物之○,則照招商局所定,酌減二成。一時頗殺外船之利。其後又增伏波、萬年清兩船,以速郵遞,而載煤至上海者亦較多。法人之役,沿海被封,出入杜絕,唯帆船時得偷渡,然每遭擊沉,往來殊險。十一年,巡撫劉銘傳以飛捷、威利、萬年清航行臺灣及中國各港。十二年,設招商局於新嘉坡。又以三十二萬兩購駕時、斯美兩船,往來上海、香港,遠至新嘉坡、西貢、呂宋。而外船之載糖、茶者多至日本、美國。太古輪船亦時一往來。於是航業漸盛。先是光緒二年,帆船之至淡水者百十一艘,而輪船僅四十四艘。至十六年,則帆船減為八艘,而輪船增至百二十六艘,計有十七萬七千五百餘噸。蓋自銘傳治臺以後,物產大興,商務日盛,而航運亦受其利。
初,銘傳既築鐵路,籌疏基隆港,以連陸運。十三年,以林維源為總辦,測量港道。擬自牛稠港至蚵殼港,括鱟嶼於中,填平海岸,以建車站。又自小基隆至鱟嶼,新築市廛,建埠頭,以接車站。其中按造鐵橋,長十有二丈,為車馬往來之道。惜功尚未竟,而解任去矣。
旗後為臺南商埠,港道稍隘。歷任稅務司疊請開鑿,巡撫丁日昌亦奏請開浚。兵備道夏獻綸稟請遵辦,而日昌以開浚之時,慮有三難:港底有石,一也;形勢有礙,二也;經費太巨,三也。獻綸復曰:『開港與挖煤不同,祗將浮沙挖去,並無石隔;一免慮也。地方形勢,既建砲臺,可以防守;二免慮也。經費一途,可由臺餉提用,似可裕如;三免慮也。且通商以來,中外遭風船隻,時有所聞,如不開浚,設有洋船遭風之事,藉此要求,反落後著』。故獻綸以為開之便。未行而獻綸卒,張夢元接任,仍不欲辦,遂以籌款未定,照會稅務司。並稟總理衙門,以前開浚估價五萬三千餘圓,續估二十萬四千餘圓,為數太巨,擬照吳淞之例暫止。九年,安平英領事霍必瀾以港道日塞,易致膠舟,遞年險惡。現有浚港之船,為價不上五千圓,願自發價疏浚,或由中國自辦。不從。及銘傳任巡撫,十六年夏五月,命英人馬禮遜查勘,將大興工事,以張貿易,未行而銘傳去矣。
安平至府之運河,例由三郊自浚。數十年來,日形淤塞。而安平港口又以沙汕之阻,自夏徂秋,波濤澎湃,輪船不能入口,多泊於四草湖外。一遭大風,駛避旗後,遠或繫碇澎湖,貨物起落,以是困難。商務之興,為之頓挫。
夫臺灣處大海之中,又有澎湖隔之,黑潮所經,其流甚急。澎之四圍多礁石,舟觸輒破。故自通商以來,輪船遭者凡數十次。雖有巡洋哨船以為救護,而事起倉卒,慮有未周。光緒二年夏六月,福建巡撫札飭各廳縣,選舉沿海地甲頭目,分擇地段,責成保護中外船隻在洋遭風之事。並頒行圖冊章程告示,委員前往各海口確查,由各廳縣給發號旗,以為憑准,俾其督率鄉民,實力救護。十年秋八月,英船某自旗後遭風,漂至草湖。時適法人犯臺,沿海戒嚴,莊人見之,以為敵船也者,持械禦之,躍登船上,刃傷船長,並奪貨物。鹿港同知鄒鴻漸趣往彈壓,北路營游擊郭發祥、署彰化知縣蔡祥麟亦至,救其船人,追還所失。兵備道陳鳴志乃與領事霍必瀾商議賠款,而船主不從。旋委鳳山知縣李嘉棠再與領事交涉,往返數次,以七兌銀七千圓賠之,事始息。十一年夏六月,琉球漁人陳文達等十二人遭風至基隆,莊人救之,給以路費,並修船費六圓,送之歸。十二月,復有日本駁船漂至後山高士佛,恆春知縣派人救之,資遣回國。十四年十一月,英船威定在洋遭難,澎湖右營都司李培林率兵救起五十餘人。十八年八月,澎湖大風,海水群飛,英船卜爾克自上海航行香港,觸礁沒,溺斃洋人一百三十餘名,澎湖官民赴救,得二十三名,載至府治,知府唐贊袞禮之,水師總兵王芝生餽金三百,英人大喜,救護之人各有賞給。
初,紐西蘭海上保險公司來臺開辦保險事務,委瑞興洋行理之,已而華洋保險公司亦分設南北,商務日興,而航運往來亦日盛。
郵電
置郵傳命,其來久矣。明制十里設一鋪,每鋪設鋪長一名;鋪兵要路十名,僻路四、五名,即於附近有丁力田糧五斗以上、二石以下點充,必須少壯正身。每鋪設十二時晷一個,以驗時刻。鋪首置牌門一座,牌額一方,簿歷二本。鋪兵各備夾板一副,鈴櫸一副,纓鎗一把,棍一根,回歷一本。凡遞送公文,照古法,以一晝夜合為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鋪,晝夜須行三百里。公文一到,不問多少,隨時遞送,無分晝夜。鳴鈴疾走,以交前鋪。即於回歷附寫到鋪時刻,以憑稽考。鄭氏因之,南北各設鋪兵;故臺人謂十里為一鋪。清代沿用明制。乾隆二十一年,乃裁驛丞。而臺灣以遠隔重洋,向未設立,僅置鋪兵,以事遞送。軍務之時,兼用塘兵。顧此為公家之用,民間私信必覓長足以寄。市鎮繁盛之區,或設信局,以代傳命。信資之數,按道為差,而每多阻滯,或致遺失,不能朝發夕至也。
同治十三年牡丹之役,欽差大臣沈葆楨治軍臺南,奏請架設電線,以速軍情。乃由丹墨國人德勒耶攬辦。光緒三年,巡撫丁日昌議由臺南府城至鳳山之旗後,先行開辦,飭游擊沈國先率福州船政電報學堂學生蘇汝灼等,以七月初十日自郡起工,九月初五日告成。凡二線:一自郡治達安平,一達旗後,計長九十五里。是為南路電線之始。十年,法人來犯,軍書旁午。巡撫劉銘傳以南北電報未通,不足以輔戎機。十二年,飭通商局委員李彤恩與上海德商泰東洋行立約攬辦。凡兩線:一自臺北郡治分歧而至滬尾、基隆,一至臺南與舊線接,計長八百里。而於新竹、苗栗、彰化、雲林、嘉義各設局辦理。十四年四月竣工,以候補道張維卿為總辦。是為南北交通之線。十三年八月,又自淡水沉設至福州之芭蕉島,而安平亦接至澎湖。是月二十一日,輪船飛捷自福州起工,翌日達滬尾,與陸線連。乃赴澎湖,以接安平。海陸兩線既成,自臺灣可通福州,遠而至於東西各國,莫不瞬息萬里,而臺灣不至孤立矣。
當是時,銘傳既築鐵路,以利交通,又以鋪遞遲緩,奏請改設郵政。十四年,置郵政局於臺北,各地皆設分局。郵票兩種:一為官用,不徵其費;一為民用,按站計費,每站長百里,凡信一函重二錢以內者徵錢二十,付郵之時交納。自臺南至臺北凡十三站,每函須二百六十文。郵路以外之地,別加其費。其發中國外洋者,則以輪船代遞。又有郵船兩艘:曰南通,曰飛捷,按期往來於上海、福州及臺之各港,以遞送之。唯郵票之式,彫印頗粗,上繪一龍,國徽也;下繪一馬,驛也,所以示中國之郵傳也。十五年十一月,奏頒臺灣郵政章程,歸巡撫管理,以候補道任其事。每年入款達一萬兩。而民間信局仍開設,頗奪公家之利。使得逐漸更改,臻於至善,必有可觀。
是年又設電報學堂,聘西洋教習,以授臺人子弟。而英國醫士梅威令既在旗後,自設醫館,傳授醫術。十六年九月,復請架設電話,以廣學業。通商局不從。及邵友濂至,而電報學堂亦廢矣。乙未之役,劉永福駐臺南,安平稅務司麥嘉林請設郵政,其制略同前時,半取歐洲成法,以稅務司兼辦之。票印一虎,民主國之章也。凡三種:分為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以兵遞之。當是時戎馬倥傯,私信斷絕,故民間多用。乃未幾而臺南亦陷,其制遂止。
燈臺
臺灣為南海之邦,而東西洋交通之道也。船舶往來,以是為的。然而礁石隱現,風濤澎湃,稍一不慎,舟輒破碎。往時船舶自廈來南,過澎湖後,遙望王城之老榕,以取航程,漸近漸現。城在安平海隅,址高而望遠,荷人所建也。然當天昏月黑時,四顧茫茫,東西莫辨,則於巡道署內立一燈竿,高可三丈餘,每夜燃燈,用以照遠。是為燈臺之濫觴。舊例:船舶出入,巡道管之,故以是為航路之準。雍、乾之間,商務大盛,帆檣相接,北至天津、牛莊,南至暹羅、呂宋,皆以澎湖為門戶。而澎湖錯立大海,群島相望,沉舟之禍,時有所聞。乾隆三十四年,臺灣府知府蔣元樞檄澎湖通判謝維祺,擇地於西嶼之杙仔尾,建造石塔七級,座約五丈,每夜燃燈,光照海上。是為燈塔之始。道光八年,修之。光緒元年,乃倣洋式為燈臺。先是同治六年三月,美國商船那威號遭風,至鳳山之鵝鸞鼻,觸礁而沒。事後美領事請建造燈臺,以利航海,政府許之而未設也。已而日本來討牡丹社番,駐軍瑯,亦請速建。八年,聘英人為工師,費款七萬,規模宏大,光照二十餘海里。臺成,照會各國,以地邇番界,駐兵守之。
安平燈臺:在安平海關之側,以磚建之。形圓而色白,距水面七丈七尺。燭光三百五十燭,可照遠十四海里。每四秒發光一次,為第六等閃光白色。光緒十七年建。
打鼓燈臺:在鳳山縣打鼓哨船頭,以石造之。為四角形,距水面十六丈四尺。燭光三百五十燭,可照遠十海里,為不動白色。光緒十八年建。
鵝鸞鼻燈臺:在恆春縣鵝鸞鼻莊土名船帆石之南,以石造之。形圓而色白,距水面十八丈。燭光二萬六千燭,可照遠二十餘海里,為第一等不動白色。
淡水燈臺:在淡水海關之側,以石建之。為四角形色白,距水面三丈三尺。燭光一百燭,可照遠九海里。或紅或綠,以分別之。而滬尾街上別建燈竿,火用瓦斯,色白,每二秒間發一閃光。燈高三丈五尺,距水面十四丈二尺。燭光三百五十燭,可照十五海里。均為光緒十四年建。
西嶼燈臺:在澎湖廳西嶼,則漁翁島也。廈門航行臺灣之船,均以此為標幟。乾隆三十四年,始建燈塔。道光八年,修之。光緒元年,改燈臺。其燈為第四等不動白色,距水面十五丈八尺。燭光五百燭,可照遠十五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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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糧運志  連橫曰:臺灣為宇內奧區,土沃宜稻。初闢之時,一歲三熟,故民無饑患。鄭氏養兵七十有二鎮,諮議參軍陳永華乃申屯田之制,以足兵食。又能以其有餘,供給漳、泉,以取其利,故國用無匱。清人得臺,分駐戍兵皆調自福建,三年一換,乃賦其穀曰正供,以備福建兵糈。凡商船赴臺貿易者,須領照,準其樑頭,配載米穀,謂之臺運,其事由廈門海防同知司之。福建水陸官兵五十營,與駐防旗兵不下十萬,歲徵糧米,唯延平、建寧、邵武、汀州、興化五府產米之區,足給兵食;而福州、福寧、泉州、漳州四府則兵多米少,協濟猶不足,半給折色。督標金廈、漳鎮、銅山、雲霄、龍巖、南澳諸營,且有全折者。雍正間,先後奏請半支本色,以臺灣額徵供粟內撥運,謂之兵米。嗣增戍臺兵眷米,亦以臺穀運給。於是臺灣歲運福建兵眷米穀八萬五千二百九十七石,遇閏加運四千二百九十八石。乾隆十一年,巡撫周學健奏定分配商船,運赴各倉。此臺運之由來也。
臺灣商船,皆漳、泉富民所造,渡海貿易,以博贏利。一時商務繁盛,故皆急公樂運。自五十九年水災之後,械鬥又起,續以蔡牽之亂,騷擾海上,軍興幾二十載,漳、泉之民困焉,臺灣亦然。百貨蕭條,泛海日少,於是臺穀不能時運。而福建兵糈孔亟,廳縣皆借用備儲,而倉穀空矣。商船大者載貨六、七千石,小亦二、三千石。定例樑頭寬二丈以上者配運一百八十石,一丈六尺以上者一百三十石,石給運費六分六釐。初無所苦,既而倉吏多方挑剔,遷延時日,而民貨一石運費三錢,或至六錢,多於官運者數十倍。夫誰肯樂為哉?且臺船載貨,多赴寧波、上海、膠州、天津,遠至盛京,然後還閩。往返數月,官穀在艙久,懼海氣蒸變,倉吏不收,故多私易銀買貨,其還也亦折色交倉。不可,乃買穀以應。官吏特以為利,久之遂成陋規,如江、浙之漕焉。嘉慶十四年,總督方維甸以臺穀積滯,奏開八里岔港,與鹿耳門、鹿港一律配運。於是鹿耳門應運四萬九千餘石,鹿港二萬二千餘石,八里岔一萬四千餘石。
初,部議按照樑頭,每船配運自一百石至三百石而止。乾隆三十七年,詳定糖船應配百六十石,橫洋船八十石。四十八年,又奉部議逢閏加運。及開二口之後,議定鹿耳門糖船配三百六十石,橫洋船百八十石;鹿港之廈船亦百八十石,蚶江船百四十石,蓋以蚶船較小,而八里坌漁船之渡海者,亦令配運,自三十石以至八十石。然有司奉行不謹,商人又巧為規避,而臺穀之積滯猶故也。十六年,總督汪志伊奏請自運,飭廈門、蚶江兩廳封僱商船二十艘,每艘各載一、二千石,照例給費。每石別給銀二分,派丞倅、游守各一員監運,以三回運歸十萬石。二十二年,復僱運七萬。商人雖勉強應命,而臺灣一聞專運,米價躍貴,民食被害。彰化知縣楊桂森議請改徵折色,奏罷臺運。省議不可。鹿港盧允霞聞之曰:『此奇貨也』!謂所善商人:『我能革陋規』!眾信之,以為謀主。設館,徵各船戶錢為訟費;然郡中及泉、廈商船未從也。二十五年,巡道葉世倬至鹿港,諗商困,歸欲革之,議造官船自運,以語臺灣縣姚瑩。瑩曰:『未可,臺穀歲十萬石,舟以二千為率,當用五十艘。一艘以五千為率,當費二十五萬圓。弁兵、管駕、舵工、水手每舟不下數十人,歲費又數萬圓。海舟駕駛,三年一修,費又數萬。而重洋風濤不測,一有沉失,舟穀兩亡。是漕艘之外,又增國家一病也』。世倬疑其有私。及為巡撫,力持前說,未及改制而去。已而趙慎軫、孫爾準為督撫,患商運不前,命臺灣府方傳穟籌之。傳穟以鹿港口門淤淺,商舶不至,道光四年,乃開五條港以利出入。而是年奉旨運米十四萬石至天津,免配兵穀者六十艘,配運之船益少。傳穟曰:『今雖極力疏通,不足運本年之額。計來歲積欠當十萬以上,勢又必需僱運,然非善策也。重洋險阻,歲有漂沉。平時配運祗百餘石,糖市倍之。失水責償,為數無多,故行之可久。若僱船專運,每船何止十倍。設有不虞,官商難賠。雖前已三次行之,而未可恃也。昔時商本豐厚,船料堅固;今則商船薄小,沉碎較多。民間買貨千石,猶必分寄數船,以防意外。而官穀豈可不重乎?積穀十三萬,用船六、七十艘。廈、蚶二廳僱撥,當為四起,或五、六起。每起必有文武正副委員護送,弁兵供應犒賞,取諸四縣,賠累已甚;而內地各倉,既失商運之利,則必多所挑駁。此累之在官也。官穀運費,每石六分六釐,較之民貨,僅為十分之二;每船以二千石為率,船戶僅得運銀一百餘兩,不敷費用。其船本及修整蓬索、桅碇之需,皆於何出?每逢僱運,行商及通港之船,皆科派津貼,而商戶仍不免賠。此累之在商也。臺灣三口,來往商船祗有此數;既運積穀,則明年新穀必有短配。是疏積欠,反增新欠,亦非計之得者。況臺地近年米貴,一聞專運,市價忽騰。是官商既病,復以病民。計唯有漸停新穀,折色支放。請飭廳縣查明積穀,照舊配運。其新穀悉易銀,按中平市價,每石折番銀一圓三角,分四季解至內地。有穀廳縣領回,折放兵食。內地番銀一圓可易制錢八百餘文,以二穀一米計之,每米一斗可折放制錢二百文。俟積穀運竣,仍配新穀。再有屯積,亦可仿此而行,則免僱運之害,而臺之積穀可清,內地之倉儲可補矣』。慎軫韙之,而水師提督許松年以為不可。適盧允霞入京上控,求罷商運。事下督撫議。司道乃採楊桂森之說,停止商運,請臺地供粟,半折本色,以給臺營,半收折色,每穀一石徵銀一兩二錢,以給內營。即全數抵臺灣兵餉,可免一領一解之煩,每年又可省運費六千餘兩。慎軫曰:『閩省漳、泉諸府,負山環海,田少民多,出米不敷民食。臺地產米之區,故令徵收本色,運給內營兵糈。原以臺地之有餘,濟內營之不足。今如改解折色,已失立法之意。臺郡各屬徵收供粟,向無半本、半折之例。方守所議暫解折色一年,猶屬一時權宜之計,尚可由官酌辦。若改徵半折,則臺民有穀之家較多,紛紛糶穀完銀,必有平水火耗之加,更滋流弊。是利商以病民也。更易舊章,未可草率,其再議之』。於是臺灣道孔昭虔、臺灣府方傳穟,臺防同知杜邵祁、鹿港同知鄧傳安、淡水同知吳性誠、臺灣縣李慎彝、嘉義縣王衍慶會議,皆謂商運不可罷。臺人聞將改折,大譁,紳士咸曰:『民間完納正供,已百餘年。雖今昔情形不同,私有折色,亦皆按時價之低昂,無有一定。若改徵折色,每穀一石徵銀一兩二錢,轉成定例。行之日久,勢必又有加徵。平水火耗,受累更深。且臺民市易皆用番餅,並無紋銀,全賴每年兵餉散布民間。紋番兩便,故錢價得平。若大餉永停,則紋銀斷絕,番餅增昂,必致民商兩病。大不便』。爾準亦以改折抵餉之說,密訪於傳穟。傳穟復書曰:『今之紛紛言商病者,皆務虛名,未計其實。商船往來臺洋一次,販貨之獲利,與船戶之水腳,所得凡數千金。以數千石之船,而僅運百餘石之官穀,復給以每石六分有奇之運費,國家恤商,可謂厚矣。何病之有?所謂病者,有司之陋規爾。有國法在,罪之可也,裁之可也。若改易舊章,設有他弊,又何以處之?自古無不弊之法,利之所在,弊即生焉。苟鑒於末流,遂並亡其本,是為因噎廢食,烏可不察?夫商船運穀,雖以養兵,其端原於正供。臺地產穀之區,頗艱銀貨,故昔人因地定賦,有供粟而無地丁。雖有勻丁雜稅,為數無幾。而漳、泉、福州兵民繁庶,產穀不足,故以有易無,運臺穀以濟各地之兵糈,發帑金以給全臺之兵餉。各得其所,民便久矣。雖近時臺屬正供不無折收,內地兵米不無折放,船戶運穀不無折交,然名存法在。每有需穀之時,猶可立備。一經改制,則內地永無得穀之期,臺地永無見銀之日。一旦需用,反費周章。其不便者一。臺屬貿易俱用番餅,官民收用紋銀,皆仰給於臺餉。給兵之後,散布民間,舍此則海外紋銀斷絕矣。其不便者二。全臺兵餉歲發銀二十一萬一千有奇,逢閏發銀二十二萬六千有奇,又加餉銀六萬七千有奇。臺屬額徵鹽課、叛產、官莊雜項錢糧捐款,盡數劃扣。歷年司中尚應發銀十四、五萬有奇。今以通臺運穀折價,即使年清無欠,裁十萬爾,不足抵大餉之數。設歲又歉收,民欠積累,立形支絀。海外兵餉攸關,貽誤匪細。其不便者三。自古三代不廢力役之征,國有徵發,里出車徒馬牛惟所用。唐定租庸調之法,史猶稱善。蓋軍國之需,不能不資民力,匪特賴以濟事也,亦陰以維持上下,使民知趨事赴功、尊君親上之義,故民安其分而忘其勞。今西北直省猶有車馬差徭,故其民情愿樸,以奉公為分所應爾。東南諸省民俗澆偷,一切便民,猶謗其上者,不知分與義也。海船無他徭役,官使往來,皆予僱值。獨過臺配載軍士,回棹配載運穀,此二事尚有奉公之意爾。然亦有水腳之給。雖稍有賠費,亦由船戶自圖巧利,為口員、胥吏之所挾持,遂成陋規,非無故而致也。若裁去運穀,則商船自此不識奉公之義。設一旦有意外之徵發,反興嗟怨,以為不當役使之意。履霜堅冰,由來有漸。其不便者四。盧允霞一無賴訟棍爾。昔嘗以唆訟擬遣,逢恩赦歸。又盤踞鹿港,煽惑商民。假控革陋規之名,設立公館,每船抽費數十。是以奸民暴斂也。各商船戶唯泉郊數人稍稍附之,餘皆已悟其奸,有赴廳控其假公者。此前歲鄧丞所以往毀其館也。彼挾此恨,又為眾船戶所歸尤,故冒死叩閽,以塞眾人之責。始因斂費而控陋規,繼因陋規而陳改制。是以一奸民而敢橫議,變亂祖宗成法矣。雖停罷商運之議,啟自楊桂森,然桂森之議,昔已不行。今則因盧允霞之控而行之,是奸民舞智,反優於邑令之建言也。其不便者五。州縣親民之官,必使有力辦公,乃可不形竭蹶。臺穀陋規,不但內地各屬賴之,即臺屬廳縣亦有折半徵收之利。每穀一石折收番銀二圓,或一圓八角,可當紋銀一兩四錢,或二、三錢。今使以半折抵給臺餉,則官無絲毫餘羨,而廳縣從此大困矣。海外經費無一不倍內地,幕友脩金歲常四、五千圓,捐賠之款又一、二千兩。廉俸無幾,何以供之,非盡為私肥之計也。其不便者六。雖有廉吏,亦必俾能自給,然後不侵國帑,不朘民膏。陋規既盡,勢必虧空倉庫。否則詞訟案牘,掊克贓私,民間受禍更烈,海外隱憂自此深矣。其不便者七。夫病商之弊,其實猶小;若以便商之故,而病官與民,因以病國,則害更巨。古之為政者,利均則權之以義,害均則權之以大小輕重,不可不謹也』。爾準納之。慎軫亦與書傳穟曰:『此閱陳議,所見正同。事關國制,不可不盡言。然已違眾議,不能商運』。傳穟所云運舊停新之策,亦遂置之,明年仍僱運焉。傳穟復議停運眷米,每米一石抵與紋銀一兩。藩司於臺餉扣發,臺屬以折色納府,抵大餉焉。是時慎軫已去閩,議雖暫行,未及咨奏,傳穟亦改調矣。道光七年,議定不計樑頭之大小、船之名目,凡廈船配穀百五十石,蚶船大者百石、小者八十石,橫洋船百八十石,糖船三百六十石。務欲以清積滯,而積滯猶如故也。於是奏請折色,自是年起,每石易紋銀一兩,令各兵眷自行買米,商船便之。
鹿耳門應運兵眷米穀表(米從△穀從▲)
運出之地 收用之地 兵米兵穀 眷米眷穀
嘉義 廈防廳倉 ▲二四、一五四 ▲一、九二○
臺灣 龍溪縣倉 ▲二、三七○  
臺灣 龍溪同安平和  ▲三、八○六
鳳山 福州府倉 △一、五○○  
鳳山 南澳廳倉 ▲三、六三八  
鳳山 漳浦縣倉 ▲五、九一四  
鳳山 海澄縣倉 ▲九八三  
鳳山 詔安漳浦  ▲三、四七六
鹿港應運兵眷米穀表
運出之地 收之地 兵米兵穀 眷米眷穀
嘉義 福州 △五、五00  ▲五、五00  
彰化 福州 △八七五  ▲八七五  
彰化 莆田  ▲三、七二七
彰化 晉江  ▲五、四一四
彰化 南安  ▲四六五
  八里岔應運兵眷米穀表
運出之地 收用之地 兵米兵穀 眷米眷穀
彰化 閩縣 ▲一、0四0 ▲五、五00
彰化 羅源 ▲二、二0五 ▲四六0
彰化 福安 ▲二、0七三  
彰化 侯官 ▲二、三八一  
彰化 連江  ▲四五六
彰化 長樂  ▲六四八
倉儲
倉儲之制,倣於成周;所以充兵糈,裕民食,而平市價也。漢時始建常平倉,由官主之。穀賤則糴,穀貴則出,以時調劑,故曰常平。唐時又設義倉,則由官民合置,以備凶年之需。及宋朱熹復立社倉之法,後世行之,民以稱便。臺灣為宇內奧區,土田肥美,一歲三熟,以其有餘,供給福建,漳泉之民賴焉。鄭氏之時,曾建天興、萬年二倉,其址猶存。歸清以後,各縣增設。一曰文倉,儲供穀也;前時正供多完本色,故以此收之,或時以撥平糶。一曰武倉,備兵糧也;戍臺之兵按月發米,故以此存之。一曰義倉,官民捐設。而人民之自建者曰社倉。大清會典曰:『凡民間收穫時,隨其所贏,聽出粟麥,建倉貯之,以備鄉里借貸,謂之社倉。公舉殷實有行誼者一人為社長,能書者一人副之。按保甲印牌,有習業而貧者,春夏貸米於倉,秋冬大熟,加一以償。中歲則捐其息之半,下歲免息。社長、社副執簿檢校,歲以穀數呈官,經理出納,惟民所便,官不得以法繩之。豐年勸捐社穀,在順民情,禁吏抑派。有好義能捐十石至百石以上者,旌獎有差。社長、社副經理有方,亦按年給賞。制甚善也。又有番社倉,以貯熟番口糧,制略同。康熙四十三年,議定福建倉穀存留發糶之數,各州縣照額存留。而常平之穀,則依時價悉糶。唯臺灣孤懸海外,現在捐穀八千六百餘石,常平倉穀十一萬餘石,每縣照例應存之額,餘悉發市易銀,以備荒年賑濟。又臺、鳳、諸三縣所存供穀,現有七十餘萬石,為數既多,積久易腐,應留二十萬石,以供三載兵糈,餘亦悉賣,充為兵餉。雍正四年,議定臺灣歲運福建平糶之米五萬石外,別以正項購運十萬石,分儲沿海各處。若臺灣年豐,可酌情形加運』。七年,總督高其倬奏言:『臺灣之穀,祗可存備全臺及金、廈兩處兵糈。若漳、泉平糶之米,請將官莊之款採辦』。從之。乾隆十一年,省議以福、興、漳、泉之米,不能不藉資臺灣。而臺灣歲有豐歉,又不能不豫為籌備。乃定臺灣各廳縣買穀四十萬石,永為定例,存儲臺倉。如逢福建乏糧之時,撥往接濟,即以藩庫之款,發還買補。越二年,議定福建常平積穀之數,而臺灣應存四十萬石。夫臺灣為出穀之地,拓地日廣,收成愈多。非遇兵燹、水旱之災,粒食無缺。即有其災,而人民尚義,業戶輒出平糶,樂善之士亦多捐賑,故無道饉之慘。道光十七年,淡水同知婁雲又勸各莊合設社倉,眾多踴躍,後先設立。而正供以改徵折色之故,其後又裁班兵,文武各倉,遂多虛設,漸就傾塌。唯義倉尚存,今舉其所知者,著於表。
臺灣官倉表

臺灣府倉:一在府治鎮北坊縣署左,計七十六間;一在東安坊舊縣署右,計三十七間。儲穀二十萬石;其不足額則由臺、鳳、諸三縣撥倉收存。
臺灣縣倉:一在舊縣署左,計五十七間;一在縣署右,計十四間;一在安平鎮,計二間;一在羅漢門,計三間。儲穀三萬石。又有監倉在縣署左,計二十間,乾隆二十四年奉文建。
鳳山縣倉:一在府治錢局,計二十八間;一在東安坊,計二十一間;一在大埔街,計二十間;一在安平鎮,計二十五間;一在舊縣治,計八間。乾隆五十四年,知縣常明修,儲穀五萬石。又監倉在舊縣治倉後,計五間,乾隆二十四年建。
嘉義縣倉:一在府治東安坊,計一百三十六間;一在縣治,計八十間;一在笨港,計一百零九間;一在斗六門,計九間。乾隆五十五年,知縣單瑞龍修。儲穀五萬石。監倉未建。
彰化縣倉:一在縣治半線堡,計十五間,康熙五十四年,諸羅知縣周鍾瑄建,以儲半線至竹塹兵米,則武倉也。雍正二年,移歸彰化縣。嘉慶十六年,知縣楊桂森改建城內。一在鹿港米市街,計十六間;一在貓霧拺堡,計三間。俱雍正年間建,儲穀五萬石。監倉未建。
淡水廳倉:一在竹塹,計十二間,康熙五十五年,諸羅知縣周鍾瑄建,以儲淡水至南崁兵米。雍正二年,歸淡水廳。嘉慶二十二年,同知薛志亮修。一在八里坌,計十二間,旋圮,移於艋舺。一在後壟,計一間;一在南崁,計一間。均經薛志亮修,儲穀二萬石。又有監倉二所:一在竹塹,計五間;一在廳署內,計六間。
澎湖廳倉:在廳治媽宮。雍正七年,議定撥儲倉穀五千石,飭臺、諸二縣各先撥運正供穀一千五百石,候冬收後各再運千石以足其數。嗣通判王仁以澎地潮濕,貯穀恐爛,請飭寄儲原地,如遇歲歉乃運至。大府不肯。始先運到二千石,尚缺三千石,久不補足。其後通判胡建偉詳請知府查照舊案,飭臺、諸二縣各再撥運一千五百石,以敷原議之數。乾隆二十四年正月,諸羅縣運到其額,而臺灣縣仍缺,故額存三千五百石,以備平糶。此外又有官捐之穀,每年三石。然今已無存,倉亦多塌。又有武倉,亦在媽宮,即從前碾支兵米之倉。向例:澎營赴臺運米,每年七千二百石,儲倉支給。乾隆二十年,通判王祖慶稟稱:澎不產穀,唯藉客米販濟民食。然風信靡常,每值市上缺乏時,幸賴月運兵米六百石,照期散給,互相調劑。而年來每至逾期。查媽宮現有武倉十間,緣澎地潮濕,儲米易爛,請改為穀。以一米二穀計之,凡七千二百石,貯存武倉,令文員管之,按月碾給,則於常例無違,而兵民兩益。奏准議行。其後改穀為米,由澎湖廳向臺灣縣支領米價,自行採辦。同治年間,因接濟遲延,戍兵索餉,始歸臺灣縣採辦,仍由澎湖廳發票監放,各兵自向船艙支領,而武倉遂虛設。近亦多圮。
噶瑪蘭廳倉:一在廳治,一在頭圍。嘉慶二十一年,通判翟淦建。儲穀二萬石。
臺灣社倉表

臺灣社倉:原在鎮北坊,計四間。康熙五十年,臺廈道陳璸建。乾隆十五年,知縣魯鼎梅改建縣署,因就縣倉以貯社穀。其後移建於龍王廟左。據同治六年紳董黃應清彙造清冊,計倉十二間,貯穀一萬六千二十一石。
鳳山社倉:康熙四十四年,知縣宋永清捐建。一在興隆里,一在下中洲,一在內土庫,一在半路竹,一在下埤頭,一在崁頂,一在萬丹。其中多圮。
嘉義社倉:一在諸羅山,一在安定里,一在斗六門,一在茅港尾,一在新化里,一在打貓社,各一間。至今多圮。道光十五年,紳士王得祿倡建一所於縣治,貯穀二萬石。
彰化社倉:在縣治小西門,計十九間。道光十四年,臺灣府周彥、彰化縣李廷璧勸諭紳士羅桂芳等捐建。一在沙連堡林圯埔街,乾隆十六年,莊民捐穀公建。
淡水社倉:道光十七年,同知婁雲創設,勸各業戶捐穀,尚未建倉,業經奏獎在案。同治六年,署同知嚴金清復捐廉俸一千圓,購穀千石,並諭業戶林恆茂、鄭永承等,計捐四萬九千石。另撥捐穀三千六百石為義塾經費。乃於竹塹、艋舺兩處各設明善堂以理其事。而竹塹係購地新築,費款二千九百七十二圓餘。艋舺舊倉久圮,則就址重建。又以大稻埕捐穀較多,議設總倉未行。此外各地,亦多捐設。一在大甲文昌祠內之左,有倉五間,一在後壟,一在貓裏,一在桃仔園,捐穀各未詳;一在北埔,業戶江大賓等捐穀五百五十石,續捐八十五石;一在九芎林,業戶詹國和等捐穀五百七十一石;一在中港,業戶葉廷祿等捐穀八百四十石;一在新埔,業戶陳朝綱等捐穀八百五十石;一在大湖口,業戶張阿龍等捐穀八百五十石;一在大溪,業戶葉從青等捐穀九百石。倉俱未建,暫由捐戶存儲。
澎湖社倉:雍正八年,福建督撫奏辦社倉,飭各屬官民捐穀。自九年起,至乾隆十六年,文武共捐二百五十九石。是年八月,臺灣知府陳關以澎湖係屬臺邑,應將社穀歸入臺邑撥貯三萬石內造報。通判何器遂將存穀二百十五石碾米移營,抵作撥臺之額。又於十八年,再將八石撥縣,尚存三十六石。奉文改作溢捐,以入官倉存貯。道光十一年,通判蔣鏞始自捐俸七百千文,副將吳朝祥亦捐二百千文,乃勸諭紳富陳均哲、黃寬、紀春雨等各捐四百二十千文,餘亦樂捐,計得三千五百八十五千文。自十三年起,分發各澳總董生息。如逢歲歉,豫購藷絲雜糧以濟民食,俟有盈餘,建倉存貯,出陳易新,以垂永久。總理五年一換,由紳董舉充,以杜私弊。光緒十九年,鹹雨為災,候補知府朱上泮奉委至澎,考察情形,以社倉不可終廢,稟明撫藩撥款為倡。通判潘文鳳捐俸百圓,勸諭紳民黃濟時、蔡玉成等共捐一千四百三十五兩,三郊合捐一百六十三兩,而署總兵王芝生亦捐三百兩,並諭將弁兵勇共捐九百二十四兩,計得銀三千兩,以為社倉資本。乃就舊文倉修理三間,新建三間以儲之,舉濟時、玉成等為董事。凡捐五十兩以上者,給與「義舉襄成」之匾以嘉之。至是而澎湖義倉始成。
臺灣番社倉表

臺灣縣番社倉:一在大傑顛社,一在新港。
鳳山縣番社倉:一在放 4307.gif 社,一在茄藤社,一在力力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搭樓社,一在武洛社,一在阿緱社,各一間。
嘉義縣番社倉:一在羅山社,一在打貓社,一在他里霧社,一在柴裏社,一在蕭壟社,一在大武壟頭社,一在加麥社,一在芒仔芒社,一在哆囉嘓社,一在阿里山社,一在麻荳社,一在灣裏社。
彰化縣番社倉:未設。
淡水廳番社倉:一在搭搭攸社,一在蜂仔峙社,一在擺接社,一在雷裏社,一在武灣社,一在圭柔山社,一在大浪泵社,一在八里岔社,一在毛少翁社,一在北投社,一在奇里岸社,一在小雞籠社,一在金包裏社,一在大雞籠社,一在三貂社,一在南崁社,一在龜崙社,一在坑仔口社,一在霄裏社,一在竹塹社,一在後壟社,一在中港社,一在貓裏社,一在新港社,一在加志閣社,一在吞霄社,一在宛裏社,一在房裏社,一在貓盂社,一在德化社,一在大甲社,一在雙寮社,一在南日社,一在麻糍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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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一‧鄉治志   連橫曰:古之治民也,築城郭以居之,制廬井以均之,開市肆以通之,設庠序以教之。士農工商,各有其業;故朝亡廢官,邑亡敖民,地亡曠土。理民之道,地著為本。是故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鄉萬二千五百戶也。鄰長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級,至鄉而為卿。故其政不令而舉,其教不勞而齊,其兵不養而備,其稅不歛而足;此則鄉治之制也。連橫曰:泰西之政,其知此道乎,故能強其國而富其民。
臺灣當鄭氏之時,草昧初啟,萬庶偕來。廣土眾民,蔚為上國,此則鄉治之效也。當是時,布屯田之法,勵墾土之令,徠避難之民,拓通海之利。故能以彈丸之島,收亡國、擁諸王、奏群賢、建幕府,以與清人為難;此固已得霸王之道矣。經立,委政勇衛陳永華,改東都為東寧,分都中為四坊,曰東安、曰西定、曰寧南、曰鎮北。坊置簽首,理民事。制鄙為三十四里,置總理,里有社;十戶為牌,牌有長;十牌為甲,甲有首;十甲為保,保有長;理戶籍之事。凡人民之遷徙、職業、婚嫁、生死,均報於總理。仲春之月,總理彙報於官。考其善惡,信其賞罰。勸農工,禁淫賭,計丁庸,嚴盜賊。而又訓之以詩書,申之以禮義,範之以刑法,勵之以忠敬,故民皆有勇知方。此則鄭氏鄉治之效也。
清人得臺,沿用其制,而有司奉行不謹,漸就廢弛。朱一貴既平之後,地方未靖,總兵藍廷珍上書總督滿保,請行保甲,就各縣簽舉一幹練勤謹、家殷品端者,使為鄉長。就其所轄數鄉,以聯守望相助之心。給之游兵,以供奔走使令之役。如有一家被盜,則前後左右齊出救援,堵截各處,協力獲禽。又設大鄉總一、二人以統轄之,督率稽查,專其責成。鄉長如有生事擾民、縱容奸匪,而大鄉長不報者,則罪同。是雖無鄉兵之名,而不啻有鄉兵之實。今臺灣中路,擬設鄉長六名,南路鳳山八名,各立大鄉總一名;北路諸羅十二名,分立大鄉總二名,以統率之。鄉長准給養游兵四名;而大鄉總與以外委千把總銜,准給養游兵十名。每兵月給銀一兩、米三斗,就官莊內支之。而鄉長、大鄉總則酌量給之。凡地方有竊劫之案,則飭鄉長限期緝獲。初限不獲,比游兵;再限不獲,罰其身;三限不獲,重懲之。凡三次不能獲者,革之,而大鄉總銷其銜。其有勤謹辦公、三年無過者,量行擢用,以示鼓勵。從之。於是設大鄉總四名,鄉長二十有六。廷珍慮其未備,復請權行團練;以為今日郡治雖有協防之兵二千、足供調遣,然分派南北,所存無多。宜急訓練鄉壯,聯絡村莊,以補不足。無事則農,有事則兵。所謂急則治標,不可須臾緩者也。其後遂立為例,每有兵事,則舉辦之。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變,南北俱陷,郡治戒嚴,各鄉多辦團練、出義民,以資戰守。而鹿港郊商亦募勇自衛,故無害。顧此為防內之事,而禦外則尤烈。
道光季年禁煙之役,英艦輒窺伺海口,臺人大憤,與之開戰。和成,詔開五口通商,遂倡攘夷之論。且公約曰:『曩者英人犯順,罷兵議撫,准其通商。而不通商之地,則不許登岸,違者送其領事治罪,此人人共知者。臺灣非英人應至之地,我等知朝廷寬大,許其和約,不與抗拒,非畏之也。彼既俯首恭順,我等豈敢生事?且所謂和者,但見之不殺爾,非聽彼之使令也。彼先侮我,我豈讓彼?我百姓如為所用,是逆犯也,是犬羊之奴也,餓死亦不肯為。我百姓自為義民報國,地方官亦不得牽制。如彼本無異心,而奸徒從中指引,則我等不殺其人,而殺勾通之人。於撫洋之道,固並行而不悖也。風聞英人欲於臺地貿易,如果成事,貽禍無窮。習教惑眾,是子弟罹其害也;占地蓋房,是居民遭其殃也;霸攬貨稅,是商賈絕其生計也;買用男婦,是子女受其荼毒也。臺地孤懸海外,無可徙避,亟宜及早圖之。一曰勤瞭望:沿海城鄉居民隨時於高處探望,但見洋船蹤影,即飛報該管文武衙門,一面探其駛入何口,再行阻截,不得專恃口岸吏胥。一曰聯聲勢:洋船如來停泊,並無逞強情形;我百姓多至千人,少數百人,暗藏刀棍,排立港岸,阻其深入,不與鬥狠,靜以待之,久則自退。一曰查奸細:洋人不足慮,慮土匪勾結爾。如有私與交接者,公同拿送文武衙門。若查出確有勾通證據,或造謠乘間搶劫,應報地方官殺斃。一曰選壯丁:無事之時,各街鄉除鰥寡孤獨及家無次丁外,每家各出一人,年約在五十以下、二十以上。殷實紳商各自添備,不拘定數。先造名冊,存於各義首處。一旦有事,呼之即至,違者公罰。至有事動支口糧,或由官給、或由民捐,臨時定議,宜從優厚。即有一、二死傷,定邀褒卹。一曰籌經費:防堵軍需,自有帑項。我百姓仍須備儲,同保身家。每街鄉公議以公正紳耆為義首,查明現在經商及田產較多者,每家每日捐錢數百文或數十文,一月一支,零星積存。俟有成數,再議生息。除卻防洋,不准動用。一曰備器械:刀鎗牌銃,家家俱有;人執一器,即成勁旅。所慮者洋人之砲爾。然彼砲在船,遠不能及。我砲在岸,近而易攻。但令大砲不能登岸,則其技已窮。我不必用砲,唯禦彼之砲,而其技亦窮。每家或三兩家,各置遮牌一面,以木版高與身齊,或編竹為之。內安鼻紐,外釘牛皮舖棉紙,或加網絲,或塗蔗糖,此臺地所易辦者。得壯士千百人,持此為前,則砲火不能傷。人人膽壯,有進無退,則一鼓而殲之矣』。當是時,徐宗幹任巡道,尤為鼓勵,故敵愾愈深。宗幹以欲禦外侮,須清內奸。通飭各屬總理,凡所管莊內向來為匪之人,非無畏法改悔者,許其將功折罪。如願作線緝捕,即赴附近分防衙門,代為稟請。願當差者,考其技藝,留充壯勇;願在鄉者,記其姓名,派守村莊,酌給口糧,俾資養贍。其有怙惡不悛者,即率眾捕拿解送,自應從優獎勵。又以書諭各社家長曰:『查姚前道任內,諭各社家長,以各莊丁口萬人、千人,最少數百人。賊雖多不過數十,少僅十餘人,爾族丁十倍於賊,賊雖強,焉敢伺夜深入?此必有與賊通者。通賊者非他,即本族本莊貧乏人爾。若輩無業忍饑,富者不肯贍給,故怨而通賊。爾社內富家可出公費若干,將社中貧乏無業而年壯者,悉召歸之,日給飯錢,使為壯丁。大社四十人,中社三十,小社二十。分為兩班,每夜一班巡社防守。一人執鑼不鳴,一人擊梆,餘執大挺,不許持刀鎗鳥銃。自三更起,繞行社外,向明而止。見賊則鳴鑼大呼,一社之人群起應之,賊必不敢入社。一社鳴鑼,則鄰社皆應。不逐賊者罰之。賊既走,不可遠追擊捕,恐其窮迫傷人。此法一行,則各社貧者有以自養,皆自保其社,不但不通賊,亦不復出而為外盜矣。姚前道任內,各社遵行,立見安謐。至隆冬以後,平日各須妥議章程,以期閭里益臻清靜。凡子弟為非,父兄同罪。當綢繆於未雨,期任卹之可風。各社內一人興訟,眾人牽連;一家滋事,大家破費。官兵至則妻孥移散,壯勇來則雞犬皆驚。典田鬻產,為無益之虛糜;積怨深仇,遭不測之禍患。與其為難於事後,何如早籌於事前。人無愚智,各具天良。境處饑寒,易成地棍。各社家道殷實者公議按捐地畝若干,各家分收近支族中貧苦孤獨子姪若干人,或借給糧食,傭工出力,按年抵扣;或支付銅錢,小本營生,餘利歸還;或祠堂公提生息,或本社捐置贍田。幼而慧者設義塾以免游閒,壯而鈍者習技勇以防奸宄。如怙惡不悛,公請族長責懲逐出,本支聯名送官究處,不准回社。如改過自新,或保送衙門充當壯勇。爾等同心協力,庶幾有安享太平之日,其各勉旃』。宗幹為治,每致意於公務,整剔利弊,循名核實。而紳民亦相觀感。一時士氣丕振,風俗純美,至今猶稱道焉。
淡水據臺之北鄙,地大物溥。閩、粵分處,閩居近海,粵宅山陬,各擁一隅,素少來往。而閩人以先來之故,稱粵籍曰「客人」,粵人則呼閩籍曰「福老」,風俗不同,語言又異。每有爭端,輒起械鬥。閩、粵鬥則漳、泉合,漳、泉則粵人陰持其後。搶攘昏墊,蔓延數十村落,而有司莫能止也。道光十一年,淡水同知婁雲乃立莊規四條,禁約八條,飭民守之。澎湖為海中群島,居民好訟。其時亦立鄉約曰:毋非時而賭,以新春六日為限;毋為竊盜;毋放牛蹊人之田;毋侵人漁界;毋演淫戲;毋怠公役;毋健訟。違者罰錢一千,其不從者請官治之。
初,林恭之亂,宗幹以淡水林占梅辦北路團練,彈壓地方。及戴潮春起事,淡水同知秋曰覲遇害,全臺俶擾。占梅又集紳士,籌守禦。時宗幹已任福建巡撫,命以辦理全臺團練事務,頒發鈐記,通飭所屬。然鎮道俱駐府治,籌兵籌餉,須設總局,乃由巡道委派紳士任之。劃城中為五段,設總簽首。東段二員:一轄六合境,一轄八協境。西段二員:一轄六和境,一轄六興境。南段一員,為八結境。北段一員,為十八境。中段一員,為二十一境。而小西門內外亦設一員,轄四境。大西門外為商務繁盛之區,分為南北,各一員。而三郊別有大簽首三名,理其事。三郊者,糖郊、南郊、北郊也。其辦事處在水仙宮,曰三益堂。每有交涉,開會平斷,不假於官。凡地方有大繇役,輒捐餉助軍,集資賑濟,為一方之重。蓋其時商務發達,貿易多利,而當事者又能急公好義,故人多尚之,其後乃稍凌夷焉。
初,各縣紳商均為義民首領。義民隨軍出戰,則各街舖戶派出壯丁,每境十名或二十,謂之舖民,每夜登城巡警,及旦始歸,僅留一人守之。每名夜給點心錢六十文,油燭十文,五日一發,屆期各街簽首向局支領。事平之後,尚存其名。坊里之人每有爭執,輒向總簽首論其曲直。而有司亦每循其意,以興除利弊。光緒七年,兵備道劉璈改為培元總局,以理一切善舉。其總辦由道府札委,下置紳董。凡清溝、修道、救卹、施醫等,歲率數萬圓,悉由洋藥釐金項下開支,其所以整齊市政者至矣。及法人之役,再辦團練,璈手定章程十七條以布之。既又刊漁團章程二十條,通飭紳民暨沿海漁戶遵行,頗收指臂之助,語在軍備志。時福建巡撫劉銘傳駐臺北,亦辦團練,奏簡林維源為團練大臣。十二年,奏辦清賦,飭屬先辦保甲,查造戶口。十戶為牌,牌有長。十牌為甲,甲有長。十甲為保,保有正。均隸於保甲局。總局在臺北,以候補知府為彙辦。各廳縣皆設分局,札委倅任之。按季彙報,先送按察使司查核,乃詳巡撫彙題,登其民於戶部,以知戶口之盈虛。而銘傳尤勵精圖治,欲置臺灣於富強。然以經費之故,未能竟行其志,惜哉!乙未之役,復辦團練,以進士邱逢甲為團練使。先是臺南府治每年應辦冬防,以詰盜賊、嚴水火。光緒十年,知縣俞鴻詳請道府,以抄封公款庫平六千圓,發各當舖生息,每千圓月利十圓,歲收七百二十圓。又以外新豐里魚潭租二百圓,以充其費。尚有不足,則由鹽課盈餘撥用。夫保甲之制,所以衛民,使之相安而無事,然而民不能永安也。水旱之不時,疫癘之間作,鰥寡孤獨之無告,則必為之盡心力,先事而防之,後事而循之,而後得遂其生。夫均是人也,均是一鄉一縣之人也,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是故建義倉以平之,開醫局以治之,設養濟以卹之,而後可以收鄉治之實,而後可以為治國平天下之道。
臺人重宗法,敬祖先,故族大者必立家廟。歲時伏臘,聚飲聯歡,公置義田,以供祭祀,又為育才、婚嫁、恤孤、振乏之資。其大者則聯全臺之子姓,建立大宗,追祀始祖,深得親親之義。臺灣戍兵多來自福建,瓜期而代,各建公廳,以為集議之所。故郡城之中,有福州公廳,有詔安公廳,有雲霄公廳,均在鎮北方,糾其黨羽,肆為不法。道光間,巡道徐宗幹移鎮禁毀,其風始息。而外省之居臺者,有兩廣會館,有浙江會館,亦為仕商集議之所。聯鄉誼,萃眾志,其有流落不歸者,則資遣之,故無窮途困苦之悲,是亦枌榆之義也。南郡大西門外有五大姓,蔡為眾,郭次之,黃、許、盧又次之。各踞一街,以相憑陵,莫敢侵犯。蓋以其地為郊商屯集之處,貨物出入,資之輸運,故爭擁其利。夫以一郡之中,而族自為族,黨自為黨,能不仳離,且因之而生私鬥?然能善用之,亦足以資其力。朱一貴之變,粵人不附者,以省界也。林爽文之變,泉人不應者,以府分也。若夫蔡牽之亂,協力同袍,爭趣殺敵,即以寇自外至也。詩曰:『兄弟鬩於墻,外禦其侮』。為此詩者,其知鄉治之義乎?故曰日月食於外,而賊在其內。
臺灣善堂表

臺北官醫局:在臺北城內考棚。光緒十二年,巡撫劉銘傳設,以候補知縣為總理。招聘西人為醫生,以醫人民之病,不收其費,並設官藥局於內。
臺北病院:亦在考棚。光緒十二年,巡撫劉銘傳設,以醫兵勇之病。
臺灣養濟院:在縣治鎮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沈朝聘建。
臺灣普濟堂:在縣治縣城隍廟內。乾隆十一年,巡臺御史六十七、范咸命臺灣縣李閶權建,凡十二間,撥公款千餘圓充用,以收養窮民。
臺灣棲流所:在縣治聖公廟街。光緒十二年,知縣謝壽昌稟設,以收流民,其款由普濟堂撥用。
臺灣育嬰堂:在縣治外新街。咸豐四年,富戶石時榮倡建。自捐家屋充用,並捐五千圓生息,以為經費。又勸紳商集款數千圓,稟官批准,凡安平出入商船抽稅充用,而富戶亦各捐田園鋪屋,入款頗多。其後巡道黎紹棠以為義舉,更勸紳士辦理,並以洋藥釐金提撥充用。及光緒八年,巡道劉璈乃廢其例,以司庫平餘及鹽課餘款千餘圓撥為經費。
臺灣卹嫠局:在縣治。同治十三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倡設。自捐千圓,命巡道夏獻綸提撥公款,並勸紳富捐款九千圓,購置田園生息,以卹嫠婦。凡年三十以內,家貧守節者,鄰右保結,每名月給二圓。
嘉義養濟堂:在縣轄善化里東堡。康熙二十三年,諸羅知縣季麒光建。
嘉義育嬰堂:在縣治城隍廟內。同治七年,紳商捐設,額收二十名。
鳳山養濟院:在縣轄土墼埕。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遠建。
彰化養濟院:在縣治八卦山下。乾隆元年,知縣秦士望建,以收養麻瘋殘疾之人,約四十名。
彰化留養局:在養濟院之左。乾隆二十九年,知縣胡邦翰建,以收養窮民一百名,捐置田園,歲收租銀一千二百八十四圓,以為經費。
彰化育嬰堂:在縣治。道光年間,官紳合建。久而荒廢。光緒七年,知縣朱幹隆乃勸紳富重設,以抄封家屋充用。
淡水留養局:原在竹塹城內。乾隆二十九年設,以收養窮民。及同治元年之亂,佃冊紛失,收租漸減,僅養七十名。光緒十五年分治之際,重設此局,以舊時局產撥充,並捐經費,額收四十名。
淡水育嬰堂:在縣治艋舺學海書院後。同治九年,官紳合建,詳撥三郊洋藥抽捐每箱四圓之半,以充經費。
淡水保嬰局:在縣轄擺接堡枋橋莊。富紳林維源倡設,自捐五千圓,並勸富戶集款二千圓,置田生息,以充經費。
新竹棲流所:在縣轄樹林莊,以收孤老窮民百餘名。同治三年燬,嗣築。
新竹育嬰堂:在縣治龍王廟之右。
澎湖普濟堂:道光六年,通判蔣鏞籌建。捐款四百圓,交媽祖宮董事生息,嗣以貧民尚可棲身,無庸建屋。九年,澎湖紳商合捐二百十圓,交鹽課館生息,續捐制錢四萬七千五百文生息。又詳准徵收小船之費,歲入一萬九千八百文,以充口糧。額定三十名,每名月給三百文。
澎湖棲流所:在媽宮。嘉慶二十四年,郊戶德茂號等捐款置屋,以為難民棲宿,稟官存案。
澎湖育嬰堂:在媽宮。紳商捐設,後歸廳辦理。歲收租息三十二萬四千文。每月又於鹽課撥銀五十兩,以充經費。約收女嬰三十餘名,每名月給八百文。又分卹養濟院窮民,每名月給三百文。如病故者,別給四百文。
臺灣義塚表

臺灣縣義塚:一在縣治大南門外魁斗山,歷年已久。一在新昌里,康熙五十九年,監生陳仕俊捐置,與魁斗山毗連。一在水蛙潭。一在北壇前。一在海會寺前。俱乾隆十七年,知縣魯鼎梅購置。又一亦在大南門外,俗稱「師爺塚」,為江浙游幕人士公置,並建一堂,春秋祭祀,公舉一人為董事。
嘉義縣義塚:一在縣治附近,計七所。一在打貓堡,計六所。一在鹽水港堡,計五所。一在他里霧堡,計四所。一在下茄苳堡,計三所。一在哆囉嘓堡,計三所。一在茅港尾堡,計二所。一在麻荳堡,計二所。
鳳山縣義塚:一在縣治西門外蛇頭埔,雍正二年,知縣錢洙置。一在府治南門外魁斗山後。
彰化縣義塚:一在縣轄內快官莊,知縣穌渭生置。一在八卦山及番仔井山等,知縣胡邦幹置。一在各處官山,歷任知縣秦士望、劉辰駿、胡應魁、吳性誠等出示聽民安葬。嘉慶十六年,紳士王松等請官詣勘各處官山塚地,示禁侵墾。又一在鹿港街外,乾隆四十二年,紹興魏子鳴與巡檢王坦倡建,購地充用,曰「敬義園」,以其餘款置業生息,歲舉泉廈郊商為董事。
新竹縣義塚:一在縣南巡司埔尾,一在中塚傍,俱道光十六年紳士捐置。一在枕頭山,一在土地公埔,一在鼻頭莊,均為乾隆六十年業戶黃意使捐置。一在後壟莊,一在大甲莊,今屬苗栗。
淡水縣義塚:一在艋舺,計兩所,為林士快、陳長茂捐置。一在大隆同,乾隆三十年,邱文華置。一在滬尾,嘉慶元年,何宗泮置。一在圭柔山,嘉慶二年,陳晃生置。一在新莊,同治九年,縣丞鄒祖壽置。
澎湖廳義塚:一在媽宮澳東北,一在尖山鄉,一在林投按,一在西嶼,一在瓦硐港,一在網垵澳。又一在北山後寮灣,凡海中漂屍,拾葬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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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三‧風俗志   連橫曰:六藝,聖人之書也。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之時,王熄詩亡,孔子傷焉,故為其書,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其用弘矣。夫拘於天者,不足以治人。泥於古者,不足以制今。風俗之成,或數百年,或數十年,或遠至千年。潛移默化,中於人心,而萃為群德,故其所以繫於民族者實大。夫夏人尚忠,殷人尚質,周人尚文,一代之興,各有制作。是故食稻者其人柔,食麥者其人剛,食稷者其人狹。所食不同,而秉氣異焉。臺灣之人,中國之人也,而又閩粵之族也。閩居近海,粵宅山陬,所處不同,而風俗亦異,故閩之人多進取,而粵之人重保存。唯進取,故其志大、其行肆而或流於虛;唯保存,故其志堅、其行而或近於隘。是皆有一偏之德,而不可以易者也。緬懷在昔,我祖我宗,橫大海、入荒陬,臨危禦難,以長殖此土,其猶清教徒之遠拓美洲,而不忍為之輿隸也。故其輕生好勇,慷慨悲歌,十世之後,猶有存者。此則群德之不墜,而有繫於風俗焉,豈小也哉!
歲時

立春之前一日,有司豫塑春牛,置於東郊之外。至日往迓,謂之迎春。男女盛服觀,衣香扇影,雜喧滿道。春牛過處,兒童爭摸其耳,或鞭其身,謂可得福。迎春如在歲首,尤形鬧熱,宛然太平景象也。
元旦,各家先潔室內,換桃符,鋪設一新。三更後,開門祀神,燃華燭、放爆竹,謂之開春。次拜長上,晉頌辭。出門訪友,投刺賀。見面,道吉祥語。客至,饗以甜料檳榔,一品即行。親友之兒女至,以紅線串錢贈之,或百文、數十文,謂之「結帶」。是日各家皆食米丸,以取團圓之意。或絕葷,祀井門竈。爆竹之聲,日夜不絕。
初二日,祭祖於家。新婚者以是早往外家賀春,設宴饗之。婿歸,贈以儀。
初三日,出郊展墓,祭以年糕甜料。自是日至暮春,墦間之地,往來不絕。
初四日,備牲設醴,燒紙馬,謂之「接神」。市肆始開門貿易。
初九日,傳為玉皇誕辰,各街演劇致祭。自元旦至望日,搢紳之家,多設筵宴客,互相酬酢,蓋取春酒介壽之意。
元宵之夕,自城市以及鄉里,點燈結彩,大放煙火,競演龍燈。士女出游,笙歌達旦。各街多設廟會。而臺南郡治三山國王廟,則開賽花之會,陳列水仙數百盆,評其優劣,亦雅事也。赤崁筆談謂:『元宵,未字之女,偷折人家花枝竹葉,為人詬詈,以為異日必得佳婿』。此風今已無矣。
二月初二日,為社公辰,各街多醵資致祭。群聚讌飲,謂之「頭衙」。而以十二月十六日為尾衙。頭,始也;尾,終也;衙,集也;謂春東作而初集也,故鄉中尤盛。商賈亦然。
三月初三日,古曰上已,漳人謂之三日節,祀祖祭墓。而泉人以清明祭墓謂之嘗墓;嘗,春祭也。祭以餑餅,治牲醴,掛紙錢,歸乃食之。餑餅以麯為衣,內裹蔬肉。炸油者謂之春餅。嘗墓之禮,富貴家歲一行之,常人則兩、三年一行。婦孺歸時,各插榕枝於髻,以祓不祥。
三月十九日,傳為太陽誕辰,實則有明思宗殉國之日也。以麵製豚羊,豚九頭,羊十六頭,猶有太牢之禮,望東祭之,帝出乎震也。家家點燈,欲其明也。亡國之思,悠然遠矣!
二十三日,天后誕辰。南北鄉人多赴北港晉香,粵莊尤盛。自春初至月杪,旗影鸞聲,相續於道。晉香之人,盜不敢劫,劫之恐神譴也。
五月初五日,古曰端午,臺人謂之午日節。插蒲於門,湔艾為湯,以角黍時果祀祖。婦女帶繭虎。以五色絲製烏獸花果之屬,兒童佩之,謂可辟邪。沿海競鬥龍舟,寺廟海舶皆鳴鑼擊鼓,謂之龍船鼓。從前臺南商務盛時,郊商各醵金製錦標,每標值數十金。先數日以鼓吹迎之,各選健兒鬥捷,觀者滿岸,數日始罷。
六月初一日,人家以米丸祀祖,謂之半年丸;或以望日行之。
七月初一日,謂之開獄門,各家致祭。自是日至月杪,坊里輪流普度,延僧禮懺,大施餓鬼。先放水燈,以照幽魂。尚鬼之俗,漳、泉為甚。糜錢巨萬,牢不可破。
七月初七日,古曰七夕。士子供祀魁星,祭以羊首,上加紅蟳,謂之解元。值東者持歸告兆,以羊有角為解,而蟳形若元字也。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歲者,糊一紙亭,祀織女。刑牲設醴,以祝成人,親友賀之。入夜,婦女陳花果於庭,祀雙星,猶古之乞巧也。
十五日,謂之中元。臺人以清明為春祭,中元為秋祭,冬至為冬祭,各祀其祖,必誠必腆。非是者幾不足以為人子孫。
八月十五日,謂之中秋,各祭社公。張燈演戲,與二月初二日同;春祈而秋報也。兒童建塔點燈,陳列古玩。士子遞為讌飲。製月餅,硃書元字,擲四紅奪之,以取秋闈奪元之兆。夜深時,婦女聽香,以卜休咎。
九月初九日,謂之重陽,以麻粢祀祖。兒童放紙鳶,繫以風箏。自朔日起,人家多持齋,曰九皇齋。泉籍為尚。
十月十五日,謂之下元,人家有祀神者。
冬至之日,祀祖,以米丸粘門戶。前一夕,兒童塑雞豕等物,謂之添歲,猶古之亞歲也。
十二月十六日,祀社公,謂之尾衙。工人尤盛,以一年操作至是將散也。而鄉塾亦以上元開課,尾衙放假。外出之人,多歸家度歲。
二十四,治牲醴,焚紙馬,各祭所祀之神,謂之「送神」。至明年正月初四日,如前儀,謂之「接神」。翌日以為天神下降,鑒察人間善惡,莫敢褻黷,語言必慎。
除夕之日,以年糕祀祖,並祭宅神門。以飯一盂、菜一盂,置於神位之前,上插紅春花,以示餘糧之意。先數日,親友各饋物。是夕燃華燭,放爆竹,謂之「辭年」。閤家圍爐聚飲,爐畔環錢,既畢,各取錢去,曰「過年錢」。陳設室內,以待新年。
宮室

臺灣宮室,多從漳泉。城市之中,悉建瓦屋,以磚壘墻,比鄰而居。層樓尚少,以地常震,故其棟梁必堅,榱桷必密,可歷百數十年而不壞。堂構之謀,其慮遠矣。
富厚之家,各建巨廈,環以墻。入門為庭,升階為室。大約一廳四房,房為兩廂。廳之大者廣約一丈八尺,上祀神祇,或祀祖先,可為慶賀宴饗之用。房之左,長輩居之,婢僕居於兩廂。合族而處者,則巨廈相連,旁通曲達也。
鄉村之屋,架竹編茅。亦有瓦屋,土墼為墻,久而愈固。棘籬環之,以畜雞豚,所謂五畝之宅也。前時墾地之人相聚而居,外築土圍,以禦番害,故謂之堡。而澎湖則處於水隈,故謂之澳;所謂四隩既宅者也。澎湖近海,築墻皆用硓砧 ,生於水濱,似石而脆,螺蚌巢之,亦可煆灰,價廉用廣,取之不竭。以船載來,府治亦有用者。
臺灣雖產材木,而架屋之杉,多取福建上游,磚瓦亦自漳、泉而來。南北各處間有自燒,其色多赤。
屋脊之上,或立土偶,騎馬彎弓,狀甚威猛,是為蚩尤,謂可壓勝。而隘巷之口,有石旁立,刻「石敢當」三字,是則古之勇士,可以殺鬼者也。
臺之富家少建庭園,或於宅內略植花木。然如臺南府治吳氏之園,亭臺水石,布置甚佳;而飛來峰尤勝。壘石為山,幽邃曲折,雖居城市之中,而有邱壑之趣。若竹塹林氏之潛園,則為一時觴詠之地,文酒風流,及今已泯。而霧峰林氏之萊園,依山築室,古木蕭森,頗有自然之妙也。
衣服

臺灣多燠,南北稍殊。夏葛冬裘,儘堪度歲,故無狐貉之需。而仕宦之帶來者,僅於迎春用之。然春日載陽,野花已放,負暄之獻,汗流浹背矣。
南北氣候,大甲為界。大甲以下,愈南愈暖,至恆春而燠,故冬不衣裘。其上則愈北愈寒,基隆亦有積雪。今則人煙日盛,地氣為溫。立夏以後,全臺俱熱,皆衣葛布矣。
地不種棉,故無紡績。尺縷寸帛,皆自外來。而男女多用素布,鄉村則尚青黑,以其不易緇也。青黑之布,各地自染,澣之不褪,外省之人甚珍重,以為土宜。蓋以溪水清澄,白能受色也。沿海漁戶,悉以薯榔染衣,其色為赭,渝水不垢。所業不同,則所服亦異,固可一望而知也。
綢緞之屬,來自江浙,紳富用之。建省以後,杭綾盛行,局緞次之。大都以藍為袍,以玄為褂。亦有怡紅公子,慘綠少年,爭華競美,月異日新,則五花十色,所尚不同矣。
海通以後,洋布大消。呢羽之類,其來無窮;而花布尤盛,色樣翻新,婦女多喜用之。若泉州之白布、福州之綠布、寧波之紫花布,尚消行於鄉村也。
衣服之式,以時而易。從前男子之衣,皆長過膝,袖寬四、五寸。自同治季年以來,衣則漸短而袖漸寬,有至一尺二寸者。今則漸復其初矣。
紅閨少婦,繡閣嬌娃,選色取材,皆從時尚。臺灣以紅為瑞,每有慶賀,皆著紅裙,雖老亦然。嫠婦側室,則不得服,其禮稍殺。
男女成婚之時,先卜吉日,延福命婦人,以白布為製衣蔥,謂之「上頭服」,取其潔也。婚後收之,沒時以此為殮。
漳泉婦女大都纏足,以小為美。三寸弓鞋,繡造極工。而粵人則否,耕田力役,無異男子,平時且多跣足。粵籍業農,群處山中,其風儉樸,故衣青黑之布。婦女之衣,僅以本色為緣,而蔥相同。每出門,以黑布覆髻上,纏繞項後,俗不著裙,富家亦然,以其便於操作也。
沿海多風,近山多瘴,商工農漁皆裹黑布;而士子則戴小帽,衣長衣,有事必加短褂,彬彬乎儒雅之林也。
鞋襪之屬,皆求之市。前時多自漳泉配來,亦有本地製者。建省以後,漸尚上海之式,裝飾之物,莫不皆然。而搢紳之家,日趨奢美矣。
婦女首飾,多用金銀。一簪一珥,隨時而變。富家則尚珠玉,價值千金。纏足少艾,或以金環束腳,旁繫小鈴,丁冬之聲,自遠而至,月下花間,如聞環佩矣。
鬟髻之式,城鄉不同,老少亦異。垂髫之女,年十四、五,始有梳頭,或為盤蛇之樣,或為墜馬之形。而粵婦則高鬟燕尾,別饒風韻。
前時婦女出門,必攜雨傘,以遮其面,謂之「含蕊傘」;相傳為朱紫陽治漳之俗。後則閤之如杖,尚持以行。而海通以後,改用布傘,以蔽炎日。
歸清以後,悉遵清制,而有三不降之約。則官降吏不降,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也。清代官服皆有品級,而胥吏仍舊。婚時,男子紅帽袍褂,而女子則珠冠霞佩,蟒襖角帶,端莊華麗,儼然明代之宮裝。若入殮之時,男女皆用明服,唯有功名者始從清制。故國之思,悠然遠矣!
飲食

臺灣產稻,故人皆食稻。自城市以及村莊,莫不一日三餐,而多一粥二飯。富家既可自贍,貧者亦食地瓜,可無枵腹之憂。地瓜之種,來自呂宋,故名番藷。沙坡瘠土,均可播植,其價甚賤,而食之易飽。春夏之間,番藷盛出,掇為細絲,長約寸餘,曝日乾之,謂之藷纖,以為不時之需。而澎湖則長年食此,可謂饋貧之糧也。藷之為物,可以生食,可以磨粉,可以釀酒,可以蒸糕。唯長食者,須和以鹽,始可消化。若煮以糖者,僅為茶點而已。
稻之糯者為朮,味甘性潤,可以磨粉,可以釀酒,可以蒸糕。臺人每逢時歲慶賀,必食米丸,以取團圓之意,則以糯米為之也。端午之粽,重九之粢,冬至之包,度歲之糕,亦以糯米為之。蓋臺灣產稻,故用稻多也。
麥為溫帶之產,臺灣較少。其麥粉多來自他省。近則多用洋粉,製餅作麵,皆粉為之,消用頗宏。歲時慶賀必用紅龜,象其形也。白者謂之饅頭,則喪祭為之爾。糕餅之餡,多用豆,或以麻,或搗落花生為末而和之。臺灣產糖,故食糖亦多也。
酒以成禮。祀神燕客,多用老酒,以朮釀之,味甘而酖;陳者尤佳,故曰老酒。市上可沽,然不及家釀之美。老酒之紅者用於嫁娶,取其吉也。村莊之間,或以地瓜為酒,其味較淡。而番社則以黍釀之,親朋相見,以此為歡。亦既醉止,載歌載舞,頗有太古之風。番俗凡有罪者,課其牛酒。一飲之後,嫌疑盡釋,故無用刑之罰。而漢人之與媾和者亦以牛酒。然番既嗜酒,酗飲之後,每至僨事。挾彈而出,殺人為雄,其性然也。外省之酒,如北地之高粱、紹興之花朝,消用亦廣。海通以後,漸用洋酒,其數甚微,唯為官紳酬酢之物,尚不至為漏巵也。
臺灣之饌與閩粵同。沿海富魚蝦,而近山多麋鹿,故人皆食肉。饌之次者為魚翅、為鴿旦,皆土產也。盛宴之時,必燒小豚。而粵莊則殺貓,以其首饗貴客。閩粵之中各有佳肴,唯嗜之不同爾。
故例:禁殺耕牛,食之者寡。而談果報者且以食牛有罪。蓋以祀天祭聖,始用太牢,平日未堪食此,以其有耕田之勞也。凡宰牛者謂之牛戶,例須納稅;鄉間每私屠之。若遇祈雨、求晴之時,官必禁屠,而民間之建醴祀神者亦多斷葷,以寓齋戒之意。
檨為臺南時果。未熟之時,削皮漬鹽,可以為羞。或煮生魚,其味酸美,食之強胃。黃時汁多而甘,眾多嗜之。或以下酒,然非臺南人不知此味。赤崁筆談謂:『臺人以波羅蜜煨肉,鳳梨煮肺,亦海外奇製』。信不誣也。
番石榴,亦名奈茇,遍生郊野。盛出之時,初皮棄子,和以油糖,下鹽少許,煮而食之,亦可下飯。檳榔可以辟瘴,故臺人多喜食之。親友往來,以此相餽。檳榔之子色青如棗,剖之為二,和以蔞葉石灰,啖之微辛,既而回甘。久則齒黑。檳榔之性,棄積消溼,用以為藥。近時食者較少。盈盈女郎,競以皓齒相尚矣。檳榔之幹,其杪如笋,切絲炒肉,味尤甘美。臺人謂之「半天笋」。
臺灣果子最多。盛出之時,其價甚賤。而臺又出糖,故各處多製蜜餞。如新竹之萌薑,嘉義之梅李,鳳山之鳳梨糕,尤馳名。近數年來,旗後醫生林璣璋始以西法製鳳梨為罐頭,售之他處。若能擴大規模,消用愈廣,亦利源也。
冠婚

成人之禮,男冠女笄,臺灣多以婚時行之。唯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師字之,戚友賀之。以紙製一亭,祀織女,以介景福。
議婚之時,媒氏送女庚帖於男家,書其年月日。三日內家中無事,然後訂盟。間有誤毀器物者,則改卜;亦古者問名之意也。
訂盟之日,男家以戒指贈女,附以糕餅之屬。母嫂親往,女奉茶。既定,女家留宴。或僅遣媒氏送之。
納采之禮,俗曰「插簪」。男家以金簪一對,繫朱絲,置於盒內,或用銀簪,視其貧富。具豚羊、糕餅、糖品、鮮花、老酒、大燭之屬,媒氏乘轎前導,鼓吹送之。女家酬以糕餅時果,若香蕉、鳳梨、芋頭、紅柑之類。各以其物,分饋親友。
納徵之禮,俗曰「完聘」。男家具婚書聘金,介以鳳冠、蟒襖、衣裳、繡靴、金鐲、珠花及大餅、糖品之屬,送至女家。又以錫製檳榔兩座,每座四葉,一書「二姓合婚」,一書「百年偕老」。女家收一,復婚書,以糕餅時果答之,又以紅帽、緞靴、袍褂、鞋襪及荷包、扇袋、書籍、筆硯之類饋婿。別以錫盒兩座,一植蓮蕉、一植石榴,以銀製榴實四顆,桂花數朵,繫紅絲纏繞枝頭,謂之連招貴子。男家種於庭際,以示昌盛。納徵之禮,略同納采。而臺南則同時行之。
請期之日,命媒氏送日課於女家,別具更儀。女家反之。更儀者,催粧之禮也。
親迎之日,卜吉而冠,擇戚屬少女父母兄弟俱存者為賓,倣古者筮日筮賓之禮也。婿坐堂上,置冠履新衣於竹篩,以香薰之,祓不祥也。賓三梳婿髮而加之冠,三加之義也。既冠,拜先祖,告廟也。次拜父母,無父母者主婚者代之,醮以酒,申戒辭,倣醮席也。次拜諸父兄長,皆答之,重成人也。是時女亦行笄禮,如前儀,唯賓用童子。既畢,設筵以餞,女首坐,父母兄弟姊妹以次陪。酒三巡而徹。凡冠笄之禮,俗曰「上頭」。先以糯米磨為大丸,上點以紅,分饋親友。是日合家食之,以取團圓之意。
親迎之時,婿具衣冠,乘大轎,圍紅綵。媒氏先導,鼓吹從之。以朋輩四人為燦行,兩童子提燈,兩童子鳴鑼,皆乘轎。沿途放爆竹,雖遇官長不令避焉。凡納徵親迎,名具禮盤,一人肩之先行,以為贄。盤內置豚羊肩各一,鹿脯兩片,明筋兩束,冬瓜冰糖各數片,紅酒兩瓶。女家收之,答以糕餅時果之屬。唯親迎易鹿脯為鴨,鴨形如雁,以行奠雁之禮。
婿至女家,駐轎於庭,款燦行者於別室。女弟三致茶湯,婿具儀答之。次致荷包,答以練裙,贈女弟以花炮。女盛粧出廳,父醮以酒,母命之,立於堂中,向外而拱者三。婿答之。母為著練裙,父蒙以帕。婿退。花轎進門,紫姑扶女登轎,樂作而行。以兩童子提宮燈,乘轎前,媵婢從之。女家放爆竹,閉門,以示不歸之意。非親迎者,婿俟於堂,禮稍殺。
花轎之後,蓋以竹篩,朱畫八卦,避不祥也。既至,少駐於庭。一童子以盤奉雙柑,請新人出,婿揖之,女拱手答拜。紫姑扶出。預請福命婦人攜新人手,以一手擎竹篩覆之。足履紅氊,婿並行,直入洞房。以竹篩置床上,案上置銅鏡一。交拜訖,婿為揭帕,並坐案前,燃華燭,飲合巹酒。翌日,紫姑歸婦家傳語,告成婚也。男家以鮮花糖包饋之。
三日,廟見,拜祖先,成婦道也。次拜舅姑,坐而受之。次拜伯叔諸母,立而答之。眾就坐,新婦獻茶,致履襪之屬以為贄,分卑幼以荷包,各答以儀。既畢,宴新婦於堂,諸母姊妹陪之。姑酌酒,數巡,徹席,送婦家。引新婦入廚房,親井臼,理蘋蘩之事。是日,婦家以食物餪女,命女弟致之,轉致之姑。別以首飾香奩之屬饋女。女弟乘轎往,鼓吹前導。婿迎入,坐於堂左,獻茶。少頃,導入房,俗曰「探房」,宴之。婿及新婦饋以儀,姻翁母亦饋之,又答以糕餅柑蕉之屬。
旋車之期,臺南以第四日。而各屬或以五、六日,七、八日。先期外父母具柬,命女弟請之。婿與女偕來,鼓吹前導。至家,女先入,婿從之,合拜先祖,次拜外父母及諸父諸母。各具贄,反之。分卑幼以儀,受而不報。就坐,獻茶。少頃開宴,婿居左。宴女於內,亦居左。畢辭歸,外母率眷屬出見,婿揖之。外父以席送婿家,報前貺也。饋婿以儀及米糕、糖豆、大餅、紅桃、時果之屬,又以雛雞兩對置轎中,婿家畜之,以寓蕃衍之意。
凡新婚,戚友致賀。以三日宴女賓,四日宴男賓。數月之後,兩家有慶,乃具筵相宴,是為會親之禮。
喪祭

父母病篤,置床堂左,謂之「搬鋪」,易簀之義也。既絕,乃哭,披髮袒臂,跣足擗踊,少須分告戚屬。既嫁之女,聞喪即歸,望閭而哭。越日乃殮。
將殮,梳沐襲衣含飯,設坐堂中,備物以祭,謂之「辭生」。既畢,子女扶就殮,憑棺哭,親友臨弔。
設靈於堂,早夜哭,朝夕上飯。七日一祭,謂之一旬。七旬卒哭,延僧禮懺,入夜徹靈。凡喪視家之有無,或三旬而徹、或百日而徹。卑幼之禮稍殺。
三旬之日,女婿祭之,以祭品分致戚屬。而親友之奠者,多在卒哭。
謝弔以夜,孝男具喪服,一人持燈,至門,免冠拜。置帖門縫,不敢見也。分胙於人,謂之「答紙」。
除靈之時,收魂帛於匣,祭時乃啟。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朔望朝夕奠哭,猶素服,餘哀未忘也。
凡葬於卒哭之後者,前三日舉哀,朝夕奠,曰「開堂」。親友畢弔,曰「辭堂」。厥明,移柩舉奠,出門,魂轎香亭之屬畢具,以一人在前放紙,鼓樂從之。富家或糊方相,裝鬼卒,謂之「開路神」,至墓焚之。親友白衣送,或祭於道左,謝以帛。將至,孝男跪謝。親友返,各謝以帛。塟之時,孝男撮土。既畢,題主、設祭而返。至家,設坐以祭。三日,至墓謝土。
大祥以二十四月為期。而臺人有計閏扣除者,謂死者無閏。唯縉紳家乃遵制行之。
忌辰必祭,生日亦祭。富厚之家且有演劇置酒者,謂之「陰壽」,戚友亦具禮賀之,非禮也。
清明之日,祭於宗祠。冬至亦然。祭畢飲福。小宗之祠,一族共之。大宗則合同姓而建,各置祀田,公推一人理之,或輪流主之。凡祀田不得私自變賣。無宗祠者祭於家。
家祭之禮,載於歲時。泉人日中而祭,漳人、潮人質明而祭。
演劇

演劇為文學之一,善者可以感發人之善心,惡者可以懲創人之逸志,其效與詩相若。而臺灣之劇,尚未足語此。臺灣之劇,一曰亂彈;傳自江南,故曰正音。其所唱者,大都二簧西皮,間有崑腔。今則日少,非獨演者無人,知音亦不易也。二曰四平,來自潮州,語多粵調,降於亂彈一等。三曰七子班,則古梨園之制,唱詞道白,皆用泉音。而所演者,則男女之悲歡離合也。又有傀儡班、掌中班,削木為人,以手演之,事多稗史,與說書同。夫臺灣演劇,多以賽神。坊里之間,醵資合奏。村橋野店,日夜喧闐。男女聚觀,履舄交錯,頗有驩虞之象。又有採茶戲者,出自臺北,一男一女,互相唱酬,淫靡之風,侔於鄭衛,有司禁之。
歌謠

臺灣之人,來自閩粵,風俗既殊,歌謠亦異。閩曰南詞,泉人尚之;粵曰粵謳,以其近山,亦曰山歌。南詞之曲,文情相生,和以絲竹,其聲悠揚,如泣如訴,聽之使人意消。而粵謳則較悲越。坊市之中,競為北管,與亂彈同。亦有集而演劇,登臺奏技者。勾闌所唱,始尚南詞,間有小調。建省以來,京曲傳入。臺北校書,多習徽調,南詞漸少。唯臺灣之人,頗喜音樂,而精琵琶者,前後輩出。若夫祀聖之樂,八音合奏,間以歌詩,則所謂雅頌之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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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四‧藝文志   臺灣三百年間,以文學鳴海上者,代不數睹。鄭氏之時,太僕寺卿沈光文始以詩鳴。一時避亂之士,眷懷故國,憑弔河山,抒寫唱酬,語多激楚,君子傷焉!連橫曰:吾聞延平郡王入臺之後,頗事吟詠。中遭兵燹,稿失不傳。其傳者北征之檄,報父之書,激昂悲壯,熱血滿腔,讀之猶為起舞,此則宇宙之文也。經立,清人來講,書移往來,曲稱其體;信乎幕府之多士也。在昔春秋之際,鄭為小國,聘問贈答,不失乎禮,齊、楚、秦、晉莫敢侵凌。孔子曰:『子產有辭,諸侯賴之』;此則文章之有益於國也。清人得臺,耆舊多物故。光文亦老矣,猶出而與韓又琦、趙行可、鄭廷桂等結詩社,所稱福臺新詠者也。其時臺灣初啟,文運勃興,而清廷取士,仍用八比,士習講章,家傳制藝,蔀塞聦明,汨沒天性,臺灣之文猶寥落也。連橫曰:我先民非不能以文鳴也。我先民之拓斯土也,手耒耜、腰刀銃,以與生番猛獸相爭逐,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用能宏大其族;艱難締造之功,亦良苦矣。我先民非不能以文鳴,且不忍以文鳴也。夫開創則尚武,守成則右文。昔周之興,陳師牧野,一戎衣而天下定。及成康繼統,棫樸作人,制禮作樂,為後王範。漢高以馬上得天下。陸生曰:『陛下以馬上得之,能以馬上治之乎』?故漢之文章亦卓越千古。臺灣當鄭氏之時,草昧初啟,萬眾方來。而我延平以故國淪亡之痛,一成一旅,志切中興。我先民之奔走疏附者,兢兢業業,共揮天戈,以挽虞淵之落日。我先民固不忍以文鳴,且無暇以文鳴也。
夫以臺灣山川之奇秀、波濤之壯麗、飛潛動植之變化,可以拓眼界、擴襟懷、寫游蹤、供探討,固天然之詩境也。以故宦游之士,頗多撰作。若孫元衡之赤崁集,陳夢林之游臺詩,張湄之瀛壖百詠,皆可誦也。光緒十五、六年,灌陽唐景崧來巡是邦,道署舊有斐亭,景崧葺而新之,輒邀僚屬為文酒之會,臺人士之能詩者悉禮致之。揚風扢雅,作者雲興。既而景崧升布政使,就任臺北。臺北初建省會,游宦寓公,簪纓畢至。景崧又以時集之,潤色昇平,一時稱盛。
臺灣固無史也。康熙三十三年,巡道高拱乾始纂府誌,略具規模。乾隆二十九年重修,其後靡有續者。各縣雖有方志,而久已遺佚,或語多粗漏,不足以備一方文獻。光緒十八年,臺北知府陳文騄、淡水知縣葉意深稟請纂修通志,巡撫邵友濂從之,設總局於臺北,以布政使唐景崧、巡道顧肇熙為監修,陳文騄為提調,通飭各屬,開局採訪,以紳士任之。二十一年,略成,續進總局。猝遭割臺之役,戎馬倥傯,稿多散失,其存者亦唯斷簡而已。
初,海東書院藏書頗富,至是亦遭兵燹,而臺灣之文獻亡矣。今但列其書目與其作者,以供後人之考求焉。
藝文表(一)

臺灣府志十卷:康熙二十三年,巡道高拱乾輯。
重修臺灣府志二十卷:乾隆六年,巡道劉良璧輯。
續修臺灣府志二十五卷:乾隆十一年,巡道六十七輯。
新修臺灣府志二十六卷:乾隆二十九年,巡道覺羅四明輯。
臺灣縣志十卷:康熙六十年,知縣王禮輯。
重修臺灣縣志八卷:乾隆十七年,知縣魯鼎梅輯。
新修臺灣縣志八卷:嘉慶十二年,知縣薛志亮輯。
鳳山縣志十二卷:康熙五十八年,知縣李丕煜輯。
重修鳳山縣志十二卷:乾隆二十九年,知縣王瑛曾輯。
諸羅縣志十二卷:雍正二年,知縣周鍾瑄輯。
彰化縣志十二卷:道光十二年,知縣李廷璧輯。
噶瑪蘭志略十四卷:道光十七年,通判柯培元輯。
噶瑪蘭廳志八卷:道光十九年,通判薩廉輯。
淡水廳志八卷:同治九年,同知陳培桂輯。
澎湖廳志十五卷:光緒十九年,同安林豪輯。
右方志十五種,凡二百卷。
藝文表(二)

臺灣志稿□卷:臺灣王喜撰。
淑齋詩文集四卷:臺灣陳鵬南撰。
剛齋集二卷:臺灣張從政撰。
通虛齋集二卷:臺灣王克捷撰。
半石居詩草一卷:臺灣曾曰唯撰。
草廬詩草二卷、東寧游草一卷:臺灣黃仁撰。
東寧自娛集一卷:臺灣陳斗南撰。
半嵩集四卷:臺灣章甫撰。
鶴山遺集六卷:臺灣陳思敬撰。
達五齋家誡四卷、海內義門集四卷、小滄桑外史二卷、風鶴餘錄二卷、歸田問俗記四卷:嘉義陳震曜撰。
陶村詩集二卷:彰化陳肇興撰。
戴案紀略二卷、施案紀略一卷、讓臺記二卷:彰化吳德功撰。
偷閒集一卷:淡水陳維英撰。
石房樵唱一卷:淡水施鈺撰。
淡水廳志稿四卷、北郭園集十卷:淡水鄭用錫撰。
靜遠堂詩文抄三卷:淡水鄭用鑑撰。
潛園琴餘草二卷、潛園唱和集二卷:淡水林占梅撰。
一肚皮集十八卷、三長贅筆十三卷、經餘雜錄十二卷、小草拾遺一卷:淡水吳子光撰。
周易義類存編三卷、易義總論一卷、古今占法一卷、觀潮齋詩集一卷:淡水黃敬撰。
周易管窺四卷:淡水楊克彰撰。
讀史劄記二十四卷、竹里館詩文集:淡水彭培桂撰。
鳧湖居筆記四卷、傍榕小築詩文集四卷:淡水彭廷選撰。
新竹採訪冊十二卷、十癖齋詩文集:新竹陳朝龍撰。
竹梅吟社擊缽吟四卷:新竹陳瑞陔輯。
偏遠堂詩集二卷:新竹鄭如蘭撰。
越南紀略四卷、炎荒紀程四卷、香祖詩草一卷:澎湖蔡廷蘭撰。
鳳山採訪冊八卷:鳳山盧德嘉撰。
雲林採訪冊十卷。
臺東採訪冊五卷。
右臺灣人士著書四十種,凡二百零三卷。
藝文表(三)

臺灣輿圖考一卷、草木雜記一卷、流寓考一卷、臺灣賦一卷、文開文集一卷、文開詩集一卷:鄞縣沈光文撰。
福臺新詠一卷:沈光文輯。
島噫詩一卷、島居隨錄二卷:同安盧若騰撰。
靖海記二卷、平南事實一卷:晉江施琅撰。
臺灣郡志稿六卷、臺灣雜記一卷、山川考略一卷、海外集一卷、蓉洲文集一卷:無錫季麒光撰。
郊外集一卷:鐵嶺沈朝聘撰。
東寧唱和詩一卷:季麒光、沈朝聘合撰。
臺灣紀略一卷:長樂林謙光撰。
海上紀略一卷、鄭氏紀事一卷、稗海紀游一卷、番境補遺一卷:仁和郁永和撰。
平臺紀略一卷、東征集六卷:漳浦藍鼎元撰。
游臺詩一卷:漳浦陳夢林撰。
赤崁筆談四卷、番俗六考一卷、番俗雜記一卷:大興黃叔璥撰。
巡臺錄一卷:浮山張嗣昌撰。
臺灣風土記一卷:衡陽劉良璧撰。
臺灣采風圖考一卷、番社采風圖考一卷、使署閒情一卷:滿洲六十七撰。
瀛壖百詠一卷:錢唐張湄撰。
婆娑洋集二卷:仁和范咸撰。
澄臺集一卷:長州莊年撰。
赤崁集四卷:桐城孫元衡撰。
桴園詩一卷:丹霞吳蕖撰。
碧浪園詩一卷:輪山楊宗城撰。
澎湖志略十二卷:江夏胡格撰。
澎湖志略續編二卷:三水蔣鏞撰。
澎湖紀略一卷:安岳周于仁撰。
小琉球謾誌十卷:邵武朱仕价撰(內分六編:曰泛海紀程、曰海東紀勝、曰瀛厓漁唱、曰海東謄語、曰海東月令、曰下淡水寄語)。
海東札記二卷:武陵朱景英撰。
東瀛祀典一卷:貴陽蔣允焄撰。
臺灣志略三卷:濟寧尹士俍撰。
噶瑪蘭說略一卷、東游詩草一卷:馬平楊廷理撰。
蛤仔難紀略一卷:閩縣謝金鑾撰。
東槎紀略四卷:桐城姚瑩撰。
渡海前記一卷、渡海後記一卷、東溟文集二卷:南通徐宗幹撰。
治臺必告錄八卷:大興丁曰健輯。
六亭文集四卷、臺灣守城私記一卷:德化鄭兼才撰。
臺灣隨筆一卷:徐懷祖撰。
臺北紀事一卷:丹陽胡應魁撰。
東瀛載筆二卷:馬克惇撰。
臺灣小記一卷:龔柴撰。
臺灣番社考一卷:鄺其照撰。
搜篋拾遺一卷:龍溪石福祚撰。
臺灣地輿圖說二卷:新建夏獻綸撰。
東瀛識略八卷:無錫丁紹儀撰。
海音詩一卷:侯官劉家謀撰。
臺灣雜記一卷:湘陰黃逢昶撰。
訓番俚言一卷:寶應王凱泰撰。
化番俚言一卷:揭陽吳光亮撰。
日本窺臺始末一卷、開山記四卷:樂平袁聞柝撰。
巡臺退思錄三卷:岳陽劉璈撰。
潛園寓草一卷:閩縣林維垣撰。
草草草堂詩草二卷:海寧查元鼎撰。
臺陽聞見錄六卷、澄懷園唱和集二卷、詩畸四卷:善化唐贊袞輯。
東海集一卷:安溪林鶴年撰。
臺灣思慟錄一卷:思慟子撰。
右宦游人士著書八十種,凡一百六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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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五‧商務志  易曰:『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名得其所』。皇古以還,其來尚矣。連橫曰:臺灣為宇內奧區,農礦虞衡,名蘊其利。商務之盛,冠絕南海。當宋之時,華人已至北港貿易,其詳雖不可考,然已開其端矣。方是時,馬來人之居此者,勢力忽漲,漸事遠略,駕竹筏渡大海,以與呂宋通商,轉售於內山之番,其物猶有存者。荷蘭為商務之國,略地殖民,以侵東海。明天啟二年,據澎湖。四年,復據臺灣,與中國貿易,語在開闢志。初,荷人設東印度公司,經略爪哇,不用一兵、不碎一艦,而得數千里之地,握其海權,以肆蠶食,一時無敢抗衡。而臺灣亦隸於公司之下。土田初墾,一歲三熟。出口之貨,糖約十五萬盾,米十萬盾,羽毛齒革之屬多售日本,年亦數萬盾。而日本幕府方嚴海禁,唯許荷人貿易,故商務獨大。荷制吏祿薄,不足用,各自為商,博私利,以與民爭,而賦稅又重。日人以先來之故,時與抵抗,其後遂有濱田彌兵衛之事。
永曆十五年,延平克臺,與民休息。整軍經武,以待時機,而財用不匱,以有海通之利也。初,芝龍駐安平,自為堅艦,貿易於南洋群島。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二千金,歲入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及王入臺,而清廷方嚴海禁,沿海數千里,盡委而棄之,故得獨握其利。通飭金廈、銅山、達濠諸鎮,與民交易,無相詐虞。凡中國諸貨,海外之人皆仰給焉。故能以彈丸之島,而養七十二鎮之兵。苟非歲入充裕,其何以堪?諮議參軍陳永華又行屯田之制,內興殖產,而外飭軍實,故無患。二十八年,嗣王經命戶都事楊賢監督洋船,往賈暹羅、爪哇、呂宋。是時華人之在南洋者已數百萬,多遭異族苛待,而清政府不能保之,且以為叛民,任其殺虐,破家蕩產,莫可籲訴。故延平有征伐呂宋之舉,而經亦有經略南洋之議也。使行其議,鎮撫華僑,用張國力,以開闢外府,則群島皆我有也。而延平無祿,經亦早世,遂至跼踧一隅,不能展布,豈非天哉!是年英國水師提督奉命東來。八月,駕兩夾舨至安平,求通商。經命禮官待之,許開安平、廈門,訂立條約。是為英國通商之始。方是歐洲各國之在東海者,葡萄牙有澳門,西班牙有呂宋,荷蘭雖失臺灣,尚有爪哇,而東印度公司之勢未艾也。是諸國者,皆與臺灣貿易,歲率數十萬金。而日人之居臺者皆禮之,別以雞籠為商埠,許其僑住。臺灣所用之銅,來自日本。德川幕府亦輒以寬永錢助餉,歲率數十萬貫。此則鄭氏通商之策也,其所以裨益於國計民生者甚大,故漳泉人爭附之。是臺灣者農業之國,而亦商務之國也。
清人得臺,漸開海禁。是年省議以鄭氏之時,販運白糖、鹿皮,擬照例歲辦鹿皮九千張、白糖二萬擔,往販外洋。下詢其事,諸羅知縣季麒光復以興販一項,實關國計;唯所用之船,不得不豫為籌畫。前時鄭氏商船,現多停泊廈門,應請撥用。從之。四十二年,議准出洋商船,許用雙桅。於是漳泉商人貿易於東南洋者,逐年而多。而廷議以漳泉人民,希圖巨利,私販糧米;臺灣之人又時與呂宋之人來往,皆當嚴防。特召閩浙總督入京會議。五十六年,遂定往販南洋之禁,唯許外人互市。雍正五年,總督高其倬奏言:『閩省福、興、漳、泉、汀五府,地狹人稠,自平定臺灣以來,生齒日增。本地所產,不敷食用。惟開洋一途,藉貿易之贏餘,佐耕耘之不足,貧富均有裨益。從前暫議停止,今外國之船許至中國,廣東之船亦許至外國,彼此來往,歷年守法。應請開禁』。從之。臺灣商務為之一進。洎乾隆間貿易甚盛,出入之貨歲率數百萬圓,而三郊為之主。三郊者,南郊蘇萬利、北郊李勝興、糖郊金永順也,各擁巨資,以操勝算。南至南洋,北及天津、牛莊、煙臺、上海,舳艫相望,絡繹於途,皆以安平為往來之港,而南之旗後,北之北港,亦時有出入。四十九年,許開鹿港。五十七年,又開八里坌港,以與泉州互市。而商務乃暫及臺北。及蔡牽之亂,大被劫掠,損失巨萬,一時遂為停滯。嘉慶十四年春正月,福州將軍賽沖阿入覲,奏言:『漳、泉二郡向不產米,全仰臺灣。從前商販流通,食貨贍足,皆緣商船高大,梁頭有高至一丈數尺者,又准配帶砲位器械,間遇盜船,克資抵禦。近年洋匪不靖,恐其牽劫商船,梁頭不准過高;又恐砲械出洋,有接濟盜賊之事,不准攜帶。商船畏懼,無不裹足。間有出洋之船,多被擄劫。米石既資盜糧,船隻復為盜有,是以商販不通,漳、泉米貴。刻下蔡牽勢已窮蹙,可否仍准用高大梁頭並配帶火藥器械,則遇盜足以抵禦矣』。詔以『盜船接濟之源,最重食米。其劫掠既專注臺灣商販之船,則商販往來,首當防範。朕思兵船在洋勦賊,東追西逐,未能肅清。迨經嚴飭,又往往以海洋遼闊,未能遇賊為詞。揆厥緣由,或係盜船畏懼兵威,望而卻走;或因兵船無可劫掠,故不駛近。若照賽沖阿所議,遽令改易大船,多帶火藥器械,又慮為賊牽劫,所獲滋多。而商船出洋之後,更難保無不肖奸徒,陰為接濟。此時欲求其有利無弊,莫若酌派兵船,與之同行。既可無慮盜劫,更可藉以攻勦。唯兵船、商船向來各有旗號,不如混為一色。則盜船駛近,可以乘機注擊,並可剪縛巨魁。且商販流通,漳泉得免米貴,而盜船無由接濟。此為正本清源之道,但須妥議周詳,不致窒礙,方為盡善。其速議奏』。於是乃定兵船護衛之法,而海寇亦漸平矣。
天津之約,許開臺灣互市。英、美、法、德相繼而來,派領事、劃租界、設商行、建棧房。輪船出入,次第漸興,而交涉亦愈繁。咸豐九年,設通商局於道署,由道辦之。置提調官二員、委員四員、翻譯官二員、稿案書二名、清書二名,以理租界商務,保護游歷、領事往來、教堂傳教以及華洋互訟之事。滬尾、雞籠、安平、旗後各設分局,駐委員。光緒十三年,藩署亦設通商總局,歸布政使,而臺南仍歸道。當是時,貿易雖少,而遞年增加。洎光緒十九年,竟至一千一百十七萬餘兩,可謂盛矣。蓋自劉銘傳巡撫以來,墾田治產,茶腦大興,運至歐美各埠。居民既多,幾至三百萬人,所需洋貨亦盛。出入足以相抵,且有溢過。故能百事俱舉,民戶殷庶。使長此以往,臺灣之富未可量也。
夫外國貿易,以英為首,美德次之。英貨之多,以阿片為最,每年四千箱,箱值五百圓,則為二百萬圓。此則臺灣之漏卮也。臺南土產以糖為巨,其始多配天津、上海。同治九年,旗後陳福謙乃自運至橫濱,歲率二、三萬擔,頗贏其利。十三年,又設順和棧於其地,以開臺糖販路。是為臺人互市日本之始。是年,又以夾板裝糖三萬擔至英倫,以前此多由香港轉配也。光緒十一年,劉銘傳任巡撫,官山府海,大拓其利。十二年,設招商局於新嘉坡,委革職道張鴻祿、候補知府李彤恩偕赴南洋,考察商務,招徠華僑,以籌興物產。又購駕時、斯美兩輪船,航行上海、香港,遠至新嘉坡、西貢、呂宋。而飛捷、成利、萬年清三艘,則往來沿海及東南各省,運載貨物,無有積滯。夫欲興商務,必速交通。故內建鐵路,而外開航運,以啟闢地利。初,天津之約,許開淡水,而範圍廣漠。凡淡水河所至之地,皆可互市。其時竹塹置廳之地,亦稱淡水。而清廷臣工昧於地理,荒忽訂約。淡水德領事欲擴商權,銘傳知之,乃以城外之大稻埕為商埠,瀕河而居,可通航運。遂說富戶林維源、李春生合建千秋、建昌二街為市廛,內外茶商多僦之,其後日盛。十三年,邀江浙商人集資五萬兩,設興市公司,創建城內之石坊、西門、新起諸街,以棲商賈,治大路,行馬車。聘日本人鑿井,曰自來水,汲者便之。翼年,設電汽燈,燃煤為之,凡巡撫、布政各署機器局及大街均點之。而大稻埕鐵橋亦以是年成,費款七萬餘圓,上利行人,而下通船舶。設機為紐,可以啟閉。當是時,省會初建,冠蓋雲集,江浙閩粵之人,多來貿易。而糖、腦、茶、金出產日盛,收釐愈多。其後遂改招商局為通商總局,以董其事,而臺灣商務乃日進矣。

各國立約通商表

英吉利:咸豐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條約第十一款。
法蘭西:咸豐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條約第六款。
美利堅:咸豐八年五月初八日天津條約第十四款。
俄羅斯:咸豐八年五月初三日天津條約第三款。
布魯士:咸豐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天津條約第六款。
丹墨:同治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北京條約第十一款。
荷蘭:同治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北京條約第二款。
西班牙:同治三年九月初十日北京條約第五款。
比利時:同治四年九月十四日北京條約第十一款。
義大利:同治五年九月十八日北京條約第十一款。
奧大利: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北京條約第八款。
日本:同治十年七月二十九日天津條約第一款。
臺灣外國貿易表
年 分 滬尾及基隆(兩) 安平及旗後(兩) 合 計(兩)
同治二年 二四七、三六六 三四七、八六七 五九三、二三三
三年 六五九、八八一 九二七、四0五 一、五八七、二八六
四年 七一0、六二八 一、八九三、四五五 二、六0四、0三八
五年 八六二、二五四 一、八六二、三一三 二、七二四、五六七
六年 七八二、三三九 一、八三二、六四八 二、六一四、九八七
七年 八二二、八四六 一、二九六、六七九 二、一一九、五二五
八年 七五九、六五七 一、五三七、七九六 二、二九七、四五五
九年 九八五、七六六 二、一四四、八九九 三、一三0、六五五
十年 一、二三九、八二0 二、二七七、九六一 三、五一七、七八二
十一年 一、四九三、九四四 二、一五九、二八0 三、六五三、二二四
十二年 一、四四五、九一0 一、八二九、八九八 三、二七五、八0八
十三年 一、六二六、九四五 二、三0三、二二九 四、二六六、一0一
光緒元年 一、八四二、二二一 二、二七九、四七0 四、一二一、六九一
二年 一、四一0、三七0 二、六九八、三二0 五、一0八、六九0
三年 二、七六六、五九五 二、八三七、七一四 五、五九八、三一一
四年 三、0八九、三0九 二、四九三、三八三 五、五八二、六九二
五年 三、六三三、一八六 三、七五0、九二五 七、三八四、一一一
六年 三、九二六、九九五 四、五二七、五四四 八、四五四、五三九
七年 四、一六五、八八0 四、0五九、三一一 八、二二五、一九一
八年 四、0一八、七二三 三、一七0、六六七 七、一八九、三九0
九年 三、五六一、六八二 三、七七二、九九六 七、三三四、六七八
十年 三、六五三、四一六 三、0八四、六0八 六、七三七、四八四
十一年 四、五三七、四六五 二、四七八、六八一 七、0一六、一四六
十二年 五、四六二、五0三 二、五八三、六二五 八、0四六、一二八
十三年 五、六四一、九九0 二、七六二、五三八 八、四0四、五二八
十四年 五、七0一、一八五 二、八六二、0二0 八、五六三、二0五
十五年 五、二九四、七九六 二、七四六、四六四 八、0四一、二六0
十六年 五、五七九、七一三 三、五七五、七二三 九、一五五、四三六
十七年 五、三五二、五五四 三、一三一、二六0 八、四八三、八一四
十八年 五、七九六、二八四 二、九三二、三一 一 八、七二八、五九 五
十九年 七、八八0、二0四 三、二九五、八六九 一一、一七六、0七三
臺灣糖出產表
年 次 出口斤數自用斤數合計斤數
同治九年 五九、七四五、二00 一七、九二三、五六0 七七、六六八、七六0
十年 五八、三八五、四00 一七、五一五、六二0 七五、九0一、0二0
十一年 六二、八八二、三00 一八、八六四、六九0 八一、七四六、九九0
十二年 五0、七四六、八00 一五、二二四、0四0 六五、九七0、八四0
十三年 六八、六二七、000 二0、五八八、000 八九、二一五、000
光緒元年 四八、八八九、六00 一四、六七五、二00 六三、五六四、八00
二年 八八、0五四、六00 二六、四一六、三八0 一一四、四七0、九八0
三年 六0、八0六、000 一八、二四一、八00 七九、0四七、八00
四年 四一、三六八、四00 一二、四一0、五二0 五三、七七八、九二0
五年 七六、五三五、九00 二二、九六0、七七0 九九、四九六、六七0
六年 一0六、四一四、六00 三一、九二四、三八0 一三八、三三八、九八0
七年 七五、四八九、二00 二二、六四六、七六0 九八、一三五、九六0
八年 六一、三四五、四00 一八、四0三、六二0 七九、七四九、0二0
九年 七七、五七三、一00 二三、二六一、九三0 一00、八三五、0三0
十年 九六、七一六、八00 二九、一五0、四00 一二五、八六七、二0七
十一年 三五、八九八、000 一六、七六九、四00 七七、六六七、四00
十二年 三九、0一五、五二一 一一、七0四、六五六 五0、七二0、一七七
十三年 五五、四四八、八00 一六、六三四、六四0 七二、0八三、四四0
十四年 六五、五六七、八00 一九、六七0、三四0 八五、四二八、一四0
十五年 五七、0一三、五00 一七、一0四、0五0 七四、一一七、五五0
十六年 七二、三一八、一00 二一、六九五、四三0 九四、0一三、五三0
十七年 五六、九九九、000 一七、0九九、七00 七四、0九八、七三0
十八年 六0、一一0、一00 一八、0三三、0三0 七八、一四三、一三0
十九年 五一、0六七、0八八 一五、三二0、一二六 六六、三八七、二一四
二十年 七三、五五七、四00 二二、0六七、二二0 九五、六二四、六二0
  此表據海關造報及外人著書而列之,唯中有可疑者,則光緒六年自用之額為三千一百九十二萬餘斤,而十二年降為一千一百七十萬餘斤;僅以六年之間,銳減約三分之一,似有不當。夫糖市之盛衰,雖係收成之豐歉,而以臺人用糖程度計之,每人年約五斤,則全臺三百萬人應用一千五百萬斤,故以此額而推算臺灣產糖,表之於後。
臺灣產糖推算表
年 次 斤 數 備 註
同治九年 七四、七四五、二00
十年 七三、三八五、四00
十三年 八三、六二七、000
光緒元年 六三、八八九、六00
二年 一0三、0四五、六00
三年 七五、八0六、000
四年 五六、三六八、四00
五年 九一、五三五、九00
六年 一二一、四一四、六00
七年 九0、四八九、二00
八年 七六、三四五、四00
九年 九二、五七三、一00
十年 一一一、七一六、八00
十一年 七七、八八二、三00
十二年 六五、七四六、八00
十一年 七0、八九八、000
十二年 五四、0一五、五二一
十三年 七0、四四八、八00
十四年 八0、五六七、八00
十五年 七二、0一三、五00
十六年 八七、三一八、一00
十七年 七一、九九九、000
十八年 七五、一一0、一00
十九年 六六、0六七、0八八
二十年 八八、五五七、四00
臺灣糖出口表
年 次 擔 數 備 註
同治九年 五九七、四五二
十年 五八三、八五四
十三年 六八六、二七0
光緒元年 四八八、八九六
二年 八八0、五四六
三年 六0八、0六0
四年 四一三、六八四
五年 七六五、三五九
六年 一0六四、一四六
七年 七五四、八九二
八年 六一三、四五四
九年 七七五、七三一
十年 九六七、一六八
十一年 六二八、八二三
十二年 五0七、四六八
十一年 五五八、九八0
十二年 三九0、一五五
十三年 五五四、四八八
十四年 六五五、六七八
十五年 五七0、一三五
十六年 七二三、一八一
十七年 五六九、九九0
十八年 六0一、一0一
十九年 五一0、六七0
二十年 七三五、五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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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六‧工藝志   連橫曰:吾讀考工記,而知古人制作之精也。輪人為轂,輿人為軫,輈人為轅。一車之成,各致其藝,通工合作,其用溥矣。夫人能群者也,群故能相生,相生故能相養;不生不養,群乃日渙。渙則離,離則爭奪,而群德敗矣。古者聖人之治天下也,設耒耜以耕之,結網罟以漁之,建宮室以居之,畫衣冠以差之,作弓矢以威之,制鐘鼓以和之。利用厚生,使民不慝,道乃大備。後儒不察,以為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談空說玄,維精維一。而所以福國益民者,乃置而弗講,其道廢矣。秦漢以來,史家相望,而不為工藝作志,余甚憾之。夫鍾律量衡之設官,陶匠梓輿之相變,進化之跡,可以類推。泰西文明,後於中夏。東來舊法,致效愈宏。降及近代,滊電併用,工藝之巧,乃可以侔神明而制六合。黃人不慧,自亡其制。是故周公之指南車,公輸子之飛鳶,張衡之渾天儀,諸葛亮之木牛流馬,藝術之士不能由而傚之,以發皇光大,而且賤之為器。器亡而道何存?可不痛哉!臺灣為海上荒島,其民皆閩粵之民也,其器皆閩粵之器也。工藝之微,尚無足睹。然而臺郡之箱,大甲之席,雲錦之綢緞,馳名京邑,採貢尚方,則亦有足志焉。夫大輅成於椎輪,岑樓起於尺礎。後之視今,能不愈於今之視昔乎?故紀其梗概,以資參考。若夫開物成務,則有俟於後之君子。
紡織
臺灣天氣和燠,厥土黑墳,最宜蠶桑。而開闢以來,尚少興者。臺人習尚奢華,綢緞紗羅之屬,多來自江浙;棉布之類消用尤廣,歲值百數十萬金。其布為寧波、福州、泉州所出。商船貿易,此為大宗。鄭氏之時,曾籌種棉,以自紡織,而封略初建,其議未行。雍正元年,漳浦藍鼎元上書巡臺御史吳達禮以論治臺事宜,其一條云:『臺地不種蠶桑,不種棉苧,故其民多遊惰。婦女衣綺羅,粧珠翠,好遊成俗。則桑麻之政不可緩也。制府滿公撫閩時,嘗著蠶桑要法,繪十二圖,頒行郡縣。臺土寬曠,最宜樹桑,可倣而行之。漳泉多木棉,俗謂之吉貝,可令民於內地收其核,赴臺種之,並令廣種麻苧,織紝為冬夏布。婦女有蠶桑紡績之務,則勤儉成風,民可富而俗可美也』。然其後至道光之間,蠶桑之業尚未有行。蓋以臺地肥沃,播稻植蔗,獲利較宏。沿山之園始種麻苧,安、嘉為多,新竹次之。配至汕頭、寧波,用以織布,乃再配入,而臺人不能自績也。鳳山縣轄素產鳳梨,刈葉繅絲,可織夏布。而臺人亦不能自績也。唯以鳳梨之絲配至汕頭,轉售潮州,歲率十數萬圓。臺地多暑,夏布用宏,而不能自給。天然之利,遺之於人,可謂昧矣。
咸豐初,江南大亂,有蔡某者為南京織造局工,始來郡治之上橫街,織造綢緞紗羅,號曰「雲錦」。本質柔紉,花樣翻新,渲染之色,歷久不褪。銷路甚廣,馳名各省,凡入京者多以此為土宜。然其絲仍取之江浙,尚未能自給也。蔡某既死,傳之其子,以為世業。同治初,廣東人凌定國為城守營參將,深以臺灣蠶桑有利,自廣東配入其種,租屋於做篾街,延工飼蠶,種桑東門之外。蓋以臺桑葉小,不宜養育,故移其佳種也。然初辦之時,頗小成效,或蠶多而桑少,或桑豐而蠶稀。經營數年,損失不資,其事遂廢。光緒元年,開山之議既成,臺東亦設官分治,兵民漸至。巡道夏獻綸乃命戍兵種棉,以興地利。而臺東多雨,棉每腐敗。及劉銘傳任巡撫,日以興產為務。十五年十月,委雲林知縣李聯奎等赴江浙、安徽各省,搜集蠶桑之種及其栽飼之法,編印成書,頒與人民,大為獎勵。又購棉子,通飭廳縣曉諭農家播種。於是淡水富紳林維源樹桑於大稻埕,以籌養蠶之業,一時頗盛。迨銘傳去,而事亦止矣。初,雲錦織造綢緞,既聞京邑,光緒大婚之時,內廷命臺灣布政使採貢,為款數萬圓。帳褘衣褥之屬,皆能照圖織成。內庭大悅,以為江浙官局所織猶有遜色。雲錦得此令譽,不能擴大其業,子孫游惰,日就式微,能不惜哉!當是時竹塹福林堂尼素蓮亦設織機,以資衣食。素蓮姓黃氏,少失偶,持齋守節,與其徒共事紡織。所出之布,人爭購之。臺灣之番能自織布,以苧雜樹皮為之,長不滿丈。臺人購以為衵,善收汗。而水沙連番婦以苧麻雜犬毛為紗,染以茜草,錯雜成文,謂之「達戈紋」。道光中,大甲番婦始採藺草織席,質紉耐久,可以卷舒,漢人多從之織。於是大甲席之名聞遠近。其上者一重價至二、三十金。大甲人以此為生,至今不替。
刺繡
臺灣婦女不事紡織,而善刺繡。刺繡之巧,幾邁蘇杭。名媛相見,競誇女紅。衣裳裁紉,亦多自製。綠窗貧女,以此為生。故有家無儋石,而纖纖十指,足供甕飧。近唯淡水少女爭學歌曲,纏頭有錦,而女紅廢矣。臺南婦女尤善造花,或以通草,或以雜綵。一花一葉,鮮艷如生。五都之市,則有售者。
雕刻
雕刻之術,木工最精;臺南為上,而葫蘆墩次之。嘗以徑尺堅木,雕刻山水、樓臺、花卉、人物,內外玲瓏,栩栩欲活。崇祠巨廟,以為美觀,故如屏風、床榻、几案之屬,每有一事,輒值百數十金。蓋選材既佳,而掄藝亦巧。唯雕玉刻石,尚不及閩、粵爾。
繪畫
繪畫為文藝之一。開闢以來,善畫者頗不乏人;而臺南郡治之火畫,其技尤精。南郡附近多檳榔,每取其籜為扇。畫者又選其輕白者,以線香燃火炷之。四體之書,六法之畫,靡不畢備。又纕以錦緣,飾以牙柄。每把可售數金,或數百錢,視其精粗為差。西洋人士購之餽贈,以為臺灣特有之技。然臺灣之中,唯臺南有售,餘則罕見也。
鑄造
臺灣鑄造鐵器,前由地方官舉充,藩司給照。通臺凡二十有七家,謂之「鑄戶」。所鑄之器,多屬鍋、鼎、犁、鋤,禁造兵,慮藉寇也。同治十三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解禁。然鑄造小刀者,各地俱有,唯淡水之士林最佳。又臺灣產金,故婦女首飾多用金。一簪一珥,極其精巧。而臺南所製銀花,質輕而白,若牡丹,若薔薇,若荷,若菊,莫不美麗。故西洋士女購之,以為好玩,或以餽贈也。
陶製
鄭氏之時,諮議參軍陳永華始教民燒瓦。瓦色皆赤,故范咸有赤瓦之歌。然臺灣陶製之工,尚未大興。盤盂杯碗之屬,多來自漳泉,其佳者則由景德鎮,唯磚甓乃自給爾。鄉村建屋,範土長方,厚約二寸,曝日極乾,壘以為壁,堅若磚,謂之土墼,費省數倍。光緒十五年,有興化人來南,居於米市街。範土作器,以售市上,而規模甚少,未久而止。唯彰化有王陵者,善製煙斗,繪花鳥,釉彩極工,一枚售金數圓。次為臺南郡能治之三玉,其法傳自江西。而王陵且能製瓶罍之器,亦極巧。惜乎僅為玩好之物,不與景德媲美也。
煆灰
灰有兩種:曰蠔灰,曰石灰。沿海之地多種牡蠣,臺人謂之蠔,取其房燒之,色白,用以堊牆造屋,而近山一帶,則掘石煆之,價較廉。
燒焿
山居之民,採伐雜木,積火燒之,而取其灰,煮焿。焿有二種:固者曰焿砣,用以合染;流者曰焿油,可調食,色黃有毒,助消化。燒焿之木,以山蕉貫眾為佳,亦有配出。
竹工
嘉義產竹多,用以造紙,銷用甚廣。編為器具,亦用宏。而水沙連之竹,徑大至尺餘,縛以為筏,可渡大洋,凌濤不沒,故沿海捕漁皆用之。竹工之巧者,為床、為几、為籃、為筐,日用之器,各地俱有。
皮工
臺南郡治之皮箱,製之極牢,髹漆亦固,積水不濡。次為鹿港。售之外省,稱曰臺箱。臺地多皮,惜無製革之廠,以成各器,故但為枕、為鼓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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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七‧農業志   連橫曰:古人有言,一夫不耕,或受之饑。是故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則農業重矣。臺灣為海上荒島,古者謂之毗舍耶,梵語也。毗為稻土,舍耶莊嚴之義,故又謂之婆娑世界。是臺灣者為農業之樂國,而有天惠之利也。然土番狉榛,未知耕稼,射飛逐走,以養以生,猶是圖騰之人爾。及宋之時,始通貿易。元、明以來,移民漸至。崇禎間,熊文燦撫閩,值大旱,謀於鄭芝龍,乃招饑民數萬人,人給銀三兩,三人與一牛,載至臺灣,令其墾田築屋;秋成所穫,倍於中土。以是來者歲多。荷人既至,制王田,募民耕之。所產之物,米、糖為巨;以其有贏,販運中國,遠至日本、南洋,歲值數十萬金。鄭氏因之,改為官田,又布屯田之制。漳、泉、惠、潮之民望風而至,拓地遠及兩鄙,所產愈豐。土地初闢,厥田上上,播種之後,聽其自生,不事耕耘,而收穫倍屣。餘糧棲畝,庶物蕃盈。民殷國富,故能以彈丸之島,拮抗中原也。
歸清以後,農業愈興。舊額正供徵穀九萬二千一百二十七石。至雍正十三年,新墾田園,增徵八萬零七十五石;而糖亦漸盛。三縣每歲所出之糖,約六十餘萬簍,每簍一百七、八十斤。青糖百斤值銀八、九錢,白糖百斤一兩三、四錢。全臺仰望資生,四方奔走,圖息莫此為甚,故為貿易之大宗。然自朱一貴平後,定聯之法,非經數旬不能齊一。及至廈門,歸關盤查,一船所經,兩次護送、八次掛驗,俱須糜費。是以船難即行,運費貴而糖價賤矣。
當是時,彰化初建,淡水亦開,移住之民,盡力畎畝,而施世榜、楊志甲之流,且投巨資,鑿陂圳,以大興地利。臺灣之溪,自山徂海,源遠流多,引水入渠,闢圳道之,蜿蜒數十里,以時啟閉,故無旱澇之患;而歲可兩熟。或於山麓壟畔,築陂於窪,積蓄雨水,以資灌溉;大者數十畝,而旱田有秋。其瘠者則種番藷、播山菁,故無凶年之患。
臺灣之地,以田育稻,以園植蔗。植蔗之後,可收兩年,改種雜穀,以休地力。而稻田則以水利之富,壅肥之厚,可歲歲耕也。上田一甲收穀百石,中七十石,下四十石,唯視其力之勤惰爾。
雍正九年,部定臺灣徵收正供之穀十六萬九千二百六十六石餘,支給戍臺兵米為穀八萬九千七百三十石,例運督標兵米為穀一萬五千五百七十石,福建兵眷、金廈兵米五萬五千二百十七石,又運福、興、漳、泉四府平糶之米十二萬二百八十七石。通計徵穀不敷起運,乃以四府穀價發臺,分給四縣,糴補足額,語在糧運志。先是雍正元年,巡撫御史黃叔璥以臺灣之米出口日多,恐其接濟洋盜;或以市價騰貴,慮生事端,奏請禁止。從之。於是漳、泉之民仰食臺米者,大形困苦。四年,閩浙總督高其倬奏言:『臺灣地廣民稀,所出之米,一年豐收,足供四、五年之用。民人用力耕田,固為自身食用,亦圖賣米換錢。一行禁止,則囤積廢為無用。既不便於臺灣,又不便於泉、漳。究竟泉漳之民勢不得不買,臺灣之民亦勢不能不賣。查禁雖嚴,不過徒生官役索賄私放之弊。臣查開通臺米,其益有四:一、泉、漳二府之民,有所資藉,不苦乏食;二、臺灣之民,既不苦米積無用,又得賣售之益,則墾田愈多;三、可免泉、漳、臺灣之民,因米糧出入之故,受脅勒需索之累;四、泉漳之民,既有食米,自不搬買福州之米,福民亦稍免乏少之虞。至開通米禁,有須防之處二端,亦不可不加詳慮。其一於冬成之時,詳加確查。若臺灣豐熟,即開米禁;倘年成歉薄,即禁止販賣。雖年歲稍豐,而一時偶有米貴情形,亦即隨時查禁。其一泉、漳之民,過臺買米者,俱令於本地方報明,欲往臺買米若干,載往某處販賣,取具聯保,詳報臣等衙門。即飛行臺灣及所賣之府縣,兩處稽查。如有不到,即係偷賣,必嚴懲聯保,究出本船之人,盡法重處。如此查防,自不至接濟洋盜矣』。疏入,從之。漳、泉之人深以為善。然出口既多,市價自騰。已而頒定商船渡廈者,每船限載食米六十石,以防偷漏。漳、泉米少人眾,恃臺供給,一旦不足,粒食維艱。於是多至臺灣,歲率數萬人,半為流民,坐而待食,米價遞起。乾隆七年,巡臺御史書山、張湄奏言:『臺灣雖稱產米之區,而生齒日繁,地不加廣;兼之比歲,雨暘不時,收成歉薄,蓋藏空虛。歷奉諭旨,臺民無不感激。唯是內地臣工未履其地,徒執傳聞。如御史陳大玠生長泉州,尚疑臺郡有岐視漳、泉之見。不知臺灣固為東南之藩籬,八閩之門戶,而與漳、泉所係尤非淺鮮。臺灣四面俱海,舟楫相通,唯泉、廈爾。而泉、廈又山多地少,仰藉臺穀。是臺灣之米有出無入,猝有水患,非如他郡,可有鄰省通融、商賈接濟也。臣等蒙皇上畀以巡視重任,豈不知春秋嚴遏糴之戒?況全隸閩省版圖,原無彼疆此界,而於海口之米,不得不責成官吏,嚴其出入,實由事勢使然也。若任其運載透越,則臺穀指日可竭,而地方不能安謐,日後之漳、泉亦無從而仰藉矣。此臣工之籍隸漳、泉者,亦宜為久遠計,而毋徒務爭目前之利也。夫臺地之所出,每歲止有此數,而流民漸多,已耗其半,復有兵米、眷米及撥運福、興、漳、泉平糶之穀,以及商船定例所帶之米,則通計不下八、九十萬石。此則歲歲豐收,亦斷難望其如從前之價值平減也。是以臣湄同前任滿御史臣舒輅有請建府倉以裕民食之請,工部給事中楊二酉有先實臺倉之奏,臣等於上年十月,亦有請禁透越私渡之摺。即今閩省督撫二臣議復科道楊二酉等條奏,亦以臺倉之積貯不充則內地之轉輸易竭,海外設有緩急,他處難以接濟為慮。但督撫所議,今臺灣四縣貯粟四十萬石,恐一時買足,為數太多,為期太迫,應定三年之限,照數購買。而部臣議復,以採買倉穀,定例年歲豐稔,應全數採買,並無逾限三年之期。臣等伏思臺灣上年收成實止七分,既非豐稔,似不得全數採買。且楊二酉原奏,請先實臺倉,然後買運內地。該督撫等以內地兵糈民食,無從措辦,關係非小,仍請照舊撥運。部議既准其奏,而本處貯穀,又不寬其期限,未免米價更昂,轉於民食有礙,是不若督撫所請三年之議為得也。再楊二酉所稱內地發買穀價,僅三錢六分,或三錢不等,裝運腳費俱從此出。從前穀賤之年,原足敷用,今則不免賠累。嗣後必依時價運費發買。該督撫亦請以後按歲豐歉,酌量增減,所見相同。而部臣拘於成例,謂從前並無以歲之不齊,稍議加減,恐啟浮冒捏飾之端,是猶以從前之臺灣視今日也。查上年臺灣於收成之際,米價每石尚至一兩五錢,則穀價亦在七錢上下,與從前大相懸殊。可知原議穀價,即不論裝運腳費,已不抵時價之半。倘仍不議增,必致因循歲月,互相觀望。若勒以嚴限,迫之使趨,非縣令受賠償之累,即閭閻罹價短之苦。小民終歲勤勞,至秋成而賤賣之,既失皇上愛民重農之意,若使有司賠墊,勢必那移虧空,亦非皇上體恤臣下之心。伏乞准照督撫所議,按年豐歉,酌量價值,及時採買,庶於海外地方,實有裨益』。於是減運四府平糶之穀七萬二百八十七石,以實臺倉。而內地窮民無所得食,來者愈多。二十年始悉停運,來者益眾。遂侵越界石,爭墾番地矣。
臺灣熬糖之廠,謂之廍。一曰公司廍,合股而設者也;二曰頭家廍,業主所設者也;三曰牛奔廍,蔗農合設者也。每奔出牛三,為園九甲。一廍凡九奔,以六奔運蔗,三奔碾蔗,照鬮輪流,通力合作,其法甚善。各鄉莫不設之。製糖之期,起於冬至之前,清明而止。每甲竹蔗可得青糖六、七十擔。製糖之時,須用糖師。以蔗漿入鑊煮之,候其火色,入以石灰。俟糖將成,又投萆麻油,恰中其節,乃移於槽,以棍攪之,漸冷漸堅,是為青糖。最佳者曰「出類」,次曰「上斗」,又次曰「中斗」。又有白糖,其法以成糖時,入於屚內,下承以鍋,而受其汁,謂之糖水。上蓋以泥,約十四日,其色漸白。易泥蓋之,凡三次,悉白,唯下稍赤爾。白糖至佳者曰「頭擋」,色皎味香,從前盛消蘇州。次曰「二擋」,又次曰「三擋」,色稍遜而味甘。臺南郡治所製白糖,謂之「府玉」,馳名各埠。糖水再熬之糖曰「赤沙」,性涼可解毒,又以釀酒。白糖再熬成塊,剖而為片,甚堅若冰,謂之「冰糖」,亦曰「糖霜」,價較貴。歸清之後,部議歲採臺糖,諸羅知縣季麒光慮其病官損民,上書督撫,略曰:『白糖興販,關係軍需。在國賦為重,在民力為最難。二十四年,臺灣辦糖一萬一千石之額,派於臺灣縣者六千石,派於鳳山縣者一千五百石,派於諸羅縣者三千五百石。鳳、諸兩縣以車少糖虧,興販需時,皆挪移正項,重價購買。自知有累考成,不敢計及利害。但明年糖數又復倍增,六千石者將一萬二千石矣,一千五百石者將三千石矣,三千五百石者將七千石矣。查民間蔗車並未添設,若取足於民,斷不能使窮山荒海之殘黎,堪此重困。若取足於官,更不能使蹈險覆危之貧吏,勝此累賠。即立加參處,而終無所濟。卑縣等悉心籌畫,不得已欲照內地按田辦課。援今年漳、泉之例,計三縣田園之數,照甲勻辦,庶幾眾擎易舉。計按田辦糖,其便有三,而應議者亦有三。每田園一甲,出糖數十斤,給以部價,不致賠累;一便也。種蔗之園,有糖可完,不煩別買,未種蔗之田,零星買納,不須躉辦,糖價不至頓昂;二便也。佃丁知今年之糖出之於田,明年不煩督勸,皆急公插蔗,糖額自敷;三便也。其所應議者:一、水田與旱田之分也。官佃田園多係水田,不宜插蔗,其收倍厚。文武官田皆屬旱地,雖可種蔗,其收甚薄。故鄭氏之糖,皆辦於水田之佃丁。今總計三縣水田幾何,應辦糖幾何?旱田幾何,應辦糖幾何?斯則難於均矣。一、官田與民田之分也。民田者,令佃耕無主之地,按甲而納糖,眾所願從。自將軍以下各自管耕督墾,即為官田,其數已去臺灣田園之半。今使之急公辦課,不特事難勢格、仰觸忌諱,即佃丁管事亦非縣令所能制。縱目前自認均辦,在民田竭蹶而供之,而官田之糖,臨時違誤,咎將誰任?一、官車與民車之分也。種蔗之人既豎車熬糖矣,若使之一無供辦,反可昂價轉售,是利歸車戶,而累及百姓也。查三縣民車舊額計五十張,而各衙門新立之車亦不下五十張。按車而責以一百石,在民車較今年之徵已省三分之一,即官車之糖,現有部價支領,誰敢阻撓?而佃丁亦不必拘每甲一石之議,可以少紓貧民衣食之資矣。卑縣臆見,以官車與民車均派、官田與民田勻辦,再為分別水田、旱田之輕重,約計官民之車百張為率,可得糖一萬石。官佃田園八千三百九十一甲,文武官田一萬六十二甲九分,就田勻派,以審乎輕重之宜,毋誤賦,毋厲民,立一時之計,垂萬世之規。則小民頌德,下吏沾仁,共為不朽矣』。夫臺灣產糖,三縣為多,彰化尚少。及至乾、嘉之際,貿易絕盛,北至京、津,東販日本,幾為獨攬。郡中商戶至設糖郊,以與南北兩郊相鼎立,謂之三郊。挹注之利,沾及農家。年豐物阜,生聚日眾,一時稱盛。洎蔡牽之亂,俶擾海上凡十數年,帆檣斷絕,貨積不行,價乃愈落,而農家損矣。當是時,噶瑪蘭初啟,產米多,糖價亦漸復。續以英人之役,海上又警。自是以來,開口互市,暹羅、安南之米,爪哇、呂宋之糖,配入中國,以與臺灣爭利。然臺灣之地,漸拓漸廣。每年產米猶七、八百萬石,糖亦七、八十萬擔,運販各埠,尚得與之抗衡也。
顧自開口以後,外商雲集,臺北之茶因之而盛。臺灣產茶,其來已久。舊志稱水沙連之茶,色如松蘿,能辟瘴卻暑。至今五城之茶,尚售市上,而以崠頂為佳;唯所出未多。臺北產茶近約百年。嘉慶時,有柯朝者歸自福建,始以武彝之茶,植於嵥魚坑,發育甚佳。既以茶子二斗播之,收成亦豐,遂互相傳植。蓋以臺北之地多雨,一年可收四季,春夏為盛。茶之佳者,為淡水之石碇、文山二堡,次為八里坌堡。而至新竹者曰埔茶,色味較遜,價亦下。其始僅消本地;道光間,運往福州,每擔須納入口稅銀二圓,方可投行發賣。迨同治元年,滬尾開口,外商漸至。時英人德克來設德記洋行,販運阿片、樟腦,深知茶業有利。四年,乃自安溪配至茶種,勸農分植,而貸其費。收成之時,悉為採買,運售海外。南洋各埠前消福州之茶,而臺北之包種茶足與匹敵。然非薰以花,其味不濃,於是又勸農人種花。花之芳者為茉莉、素馨、梔子,每甲收成多至千圓,較之種茶尤有利。故艋舺、八甲、大隆同一帶,多以種花為業。夫烏龍茶為臺北獨得風味,售之美國,銷途日廣。自是以來,茶業大興,歲可值銀二百數十萬圓。廈、汕商人之來者,設茶行二、三十家。茶工亦多安溪人,春至冬返。貧家婦女揀茶為生,日得二、三百錢。臺北市況為之一振。及劉銘傳任巡撫,復力為獎勵,種者愈多。時臺邑林朝棟方經營墾務,闢田樹木,為永久計,亦種茶於乾溪萬斗六之山。未及十年,而朝棟解兵去,戎馬倥傯,剪伐殆盡,惜哉!
初,銘傳籌興物產,尤於大啟水利,以資灌溉。當是時,大嵙崁新設撫墾,以其土沃,欲闢水田。光緒十三年,命德國工師墨爾溪往查水源,議鑿巨圳,以潤海山、桃澗等堡,未行而去。又以臺灣紡績,皆仰外省,歲需巨萬,亦勸農家種植桑棉,語在工藝志。故事:直省有司,歲以仲春之日,行藉田禮。銘傳自蒞任後,即率僚屬行之。集老農,詢豐歉,使課其子弟,盡力農功,勿荒勿嬉,勿為淫辟,其勤勞者,則獎賞之,著為例。夫臺灣農產,以米為首,糖次之,茶又次之。其所以裨益國計民生者至深至大。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義,衣食足而知廉恥』。夫國之所恃者民爾,民之所重者農爾。故正其經界,薄其賦歛,平其輕重,勉其勸勞,使民得盡力於田疇而不有所奪,此其所以強也。
稻之屬

粳稻:即食米,有早晚,其種甚多:
白殼:粒長而大,蒸飯最香,十月收之。
烏殼:同白殼,唯皮略黑。
早占:種出占城,有烏占、白占兩種,粒小而尖,蒸飯最佳。清明種之,大暑可收。
埔占:米色略赤,種於園,八、九月收。
三杯:皮薄粒大,形如早占,可以久藏。早季以六月收,晚季以九月收。
花螺:有高腳、低腳二種,殼微斑,粒大。
清油:有大粒、小粒二種,又分白腳、紅腳兩類,早晚俱種。
銀魚草:早春種之,七十日可收,故又名七十日早。
圓粒:粒短而肥,種如埔占。
羌猴:粒長,有紅、白二種。
唐山:種出福建。粒長,皮薄,色白,味香。有二種:曰含穗,曰厚葉。煮粥極佳。
潤種:種出潤州。有三種:一曰高腳潤種,一曰低腳潤種,一曰軟枝潤種。播於水田,霜降後收。粒長,皮薄,色白,味香。
格仔:有高腳、低腳、紅腳三種,略同潤種,均米之佳者。
棉仔:粟尾有紅鬚,長五、六寸,不畏鹽水,可種海濱。
齊仔:種於瘠土,可以收成。乾隆間,始自中國傳入。
鳥踏赤:米微赤,略如齊仔,可種瘠土。
銀硃紅:外紅、心白,種後七十餘日可收。
園早:即陸稻,種後百餘日可收。
白肚早:米肚甚白,故名。
一枝早
安南早:種出安南。
呂宋早:種出呂宋。有赤、白二種,粒小而尖。播種同埔占,但不堪久藏。
萬斤獻
大伯姆:米白而大,種於窪田,水不能浸。
天來
大頭婆:粒圓,味香。
香稻:一名過山香,粒大倍於諸米,色極白,以少許雜他米蒸飯,盡香;稻之最佳者。
糯稻:即朮,用以釀酒,並製糕餌,其種亦多。
鵝卵:形如鵝卵,粒短,皮薄,色白,性軟;朮之最佳者。
鴨母潮:性黏,朮之佳者。
紅殼:有高腳、低腳兩種,一名金包銀,又名占仔朮,皮稍厚,米微赤,田園俱種。
虎皮:皮赤有紋,粒白而大。
芒花:皮微黑,大暑後種,霜降後收;朮之下者。
火燒:粒長,皮厚,色微褐。
豬油:有高腳、低腳二種,粒長,皮薄,色白。
葉下藏:粒長,皮稍厚,味香,色白。
烏占:粒長,皮薄,味香,色白,大暑後種,降霜後收;朮之佳者。
烏踏:略如烏占,朮之最佳者。
竹絲狀:米微綠,故名。
圓粒:有黑、白二種,田園皆可種,粒肥,皮薄,味香,色白,蒸糕最美。
番朮:粒大,土番種以釀酒。
紅米:色紅,味香,彰化、淡水有種之者。
烏米:色黑,味香,鳳山縣下有種之者。炒之微焦,用以代茶。
菽之屬

土豆:即落花生,有數種:曰大花,曰二花,曰鴛鴦,曰鈕仔。蔓生,花黃,結實土中,故名。種於沙園。澎湖最多,嘉、彰近海次之。用以搾油,銷用甚廣。或佐食,或以子煮糖充茶品,臺人莫不嗜之。
白豆:粒圓,又名珠豆。
黃豆:粒圓,以製豆腐。
黑豆:四、五月種,八、九月收,以造醬油甚甘,並為鹽豉。
青仁豆:為黑豆之類,皮黑,肉青,性溫。以火炒之,煎湯為茶。
綠豆:正、二月種,四、五月收。性涼解毒,夏時多以充食,並為餅餡。
米豆:皮白,粒微彎。和米煮食,故名。八、九月收。
菜豆:白、紫兩種。莢長尺餘,蔓生下垂。秋時盛出。合莢炒之,佐食味美。紫者又名裙帶豆。
肉豆:即扁豆,亦名蛾眉豆。有青、白兩種,一穗十數莢,冬時盛出,煮以佐食。
黃莢豆:亦名皇帝豆。冬時盛出,一莢二、三子,煮食甚美。臺南產之。
虎爪豆:形如虎爪,故名。或稱莢仔豆。煮食亦美。
肥豬豆:莢長而碩,人無食者,飼豚易肥。
荷蘭豆:種出荷蘭。花有紅、白二種,冬時盛出。其色新綠,其味香嫩。
菜豆:白、紫兩種。莢長尺餘,蔓生下垂。秋時盛出。合莢炒之,佐食味美。紫者又名裙帶豆。
肉豆:即扁豆,亦名蛾眉豆。有青、白兩種,一穗十數莢,冬時盛出,煮以佐食。
黃莢豆:亦名皇帝豆。冬時盛出,一莢二、三子,煮食甚美。臺南產之。
虎爪豆:形如虎爪,故名。或稱莢仔豆。煮食亦美。
肥豬豆:莢長而碩,人無食者,飼豚易肥。
荷蘭豆:種出荷蘭。花有紅、白二種,冬時盛出。其色新綠,其味香嫩。
麥之屬

大麥:臺灣地熱,種麥較少。唯嘉、彰近海有種,用以充糧。
小麥:有兩種:一九月種,正月收;一十二月種,三月收。用以碾粉製麵。
蕎麥:出產亦少。
黍之屬

黍:穗垂粒細,番地多種。又有鴨蹄黍,穗如鴨蹄,故名。釀酒甚美。
蘆黍:高六、七尺,葉如蘆,故名。北方名為高梁。釀酒甚美。澎湖種以為糧。
玉蜀黍:一名番麥,高七、八尺,葉大如蔗,實若黃豆。各地俱種以充食。
芝麻:即胡麻。出產多,炒以搾油。性熱,或用以製餅餌,銷用甚廣。
稷之屬

稷:有細米、黃粟二種。番地及澎湖多種之,用以充食或釀酒。
枲之屬

苧:即紵。山地種之,一年四收。剝皮取絲,以績夏布,出口頗大。
麻:山地多生,取絲績布,幹可爇火。
藍之屬

山藍:亦名大青。山地多產,壅田甚肥。子售泉州,幹以爇火。
木藍:亦名小菁,種出印度,荷人移植。宜於高燥之地,一年可收三次。以製藍泥,每四百斤可得藍三十斤。
藷之屬

番藷:一名地瓜,種出呂宋。明萬曆中,閩人得之,始入漳、泉。瘠土沙地,皆可以種。取蔓植之,數月即生。實在土中,大小纍纍。巨者重可斤餘。生熟可食。臺人藉以為糧,可以淘粉,可釀酒。其蔓可以飼豚。長年不絕,夏秋最盛。大出之時,掇為細條,曝日極乾,以供日食。澎湖乏糧,依此為生。多自安、鳳二邑配往。藷有數種:曰鸚哥,皮赤肉黃,為第一;曰烏葉,皮肉俱白;曰青藤尾,曰雞膏,最劣。又有煮糖以作茶點,風味尤佳。
豆藷:蔓生,實如番藷,皮肉均白。切片炒肉,味如荸薺。
馬鈴藷:種出西洋,近始傳入,蒸食甚佳。
蔗之屬

竹蔗:皮白而厚,肉梗汁甘,用以熬糖。
紅蔗:皮紅而薄,肉脆汁甘,生食較多,並以熬糖。
蠟蔗:皮微黃,幹高丈餘,莖較竹蔗大二、三倍,肉脆汁甘,僅供生食。
茶之屬

包種茶:葉細味清,出口甚多。
烏龍茶:葉大味濃,出口甚多。
蓏之屬

西瓜:種自西域。沙地為宜。色綠,其瓤有白、有紅,味甘性冷。臺南地熱,十月則熟。舊時入貢,園在小北門外。
王瓜:一名刺瓜,以皮有微刺。臺地早熟。
苦瓜:味微苦後甘,或名諫瓜。煮食甚佳,夏時盛出。
菜瓜:一名絲瓜。元宵種之,夏秋盛出。又有一種曰七葉瓜,蔓生,七葉則生,人家多樹架種之。
冬瓜:夏時最盛。大者二、三十斤,性涼,佐食。或切小條和糖煮之,以作茶點,消用甚多。
金瓜:一名南瓜。大如斗,皮黃,有瓣,肉亦黃,忌與羊肉合食。又有一種,大如碗,色紅可愛,僅供玩好。
涵瓜:有青、白兩種,夏時盛出。漬鹽佐食。又有纖小如指者,漬以豆醬,謂之醬瓜。臺南最佳。
匏:有兩種:一曰長匏,亦名臘條匏,長可三尺;一曰勁匏,亦名葫蘆匏。皆以佐食。而勁匏老則堅,剖以為器。
葫蘆:別為一種,較小,僅為玩具,或以盛藥。
蔬之屬

薑:春種夏熟,山地最多。
芥:秋種冬熟,子製芥末。又有油芥子,可搾油。
蔥:有風蔥、香蔥、麥蔥三種。風蔥為藥,可治風疾。
韮:四時俱有,秋初開花。
蒜:有軟莖、硬莖二種,味惡。
菘:即白菜。有兩種:一曰土白菜,味微苦;一曰山東白菜,種出山東,味甚肥美,冬時盛出。
芹:有水、陸兩種。
茄:有紫、白兩種。又有野生者,實黃如球,謂之黃水茄,不可食。
迦藍:俗稱隔藍菜。又有番迦藍,葉紫而硬,不可食。
菠薐:種出西域頗陵國,誤為菠薐,或稱赤根菜,臺南謂之長年菜,以度歲須食之也。
莙薘:俗稱厚末菜。
冬荷:為菊之類,味香。
莧:有紅、白二種,忌與鱉同食。
甕菜:種出東夷古倫國,以甕盛入,故名。水陸俱種。
蒝萎:種出西域,漢時傳入中土,俗稱煙萎。葉小,莖柔細,根多鬚,味辛而香。
茴香:即小茴。葉如蒝萎,幹高數尺。
蘿蔔:俗稱菜頭。
高麗菜:種出高麗,傳入未久,其形如菘。
芋:有紅心、白心二種。又有紫紋者,曰檳榔芋,尤佳。
葭荻筍:種於塘沼,九月盛出。
萵苣:俗稱鍋仔菜。
辣椒:俗稱番薑,種出南洋。有兩種:曰雞心,粒小;曰羊角,粒長均以形名。味極辣。又有言椒,粒大有稜,炒食甚美。
香菰:產於內山。
木耳:產於內山,集集為多。
紫菜:產於海濱石上,澎湖為多。
滸苔:產於海濱石上。
果之屬

檨:即檬果,種出南洋,荷人移植,至今尚有存者。舊志以為傳自日本,非也。樹大合抱,花小微白,夏時盛出。有肉檨、柴檨、香檨三種。肉檨先出,味稍遜。柴檨最多,青者切片和醬代蔬,或漬鹽藏之以時,煮魚味尤酸美,可醒酒。黃者生食。內山則晒乾,用糖拌蒸,配售閩粵。香檨肉脆味香,最後出。又有牛心檨,大如牛心。產檨之地,臺南為多,彰化以北則少見。
梅:嘉義盛出,以製蜜餞。
桃:有甜桃、苦桃二種。又有水蜜桃,種自上海。
李:有紅李、黃李、血李、夫人李,而紅李為多。嘉義以製蜜餞。
柑:有仙柑、紅柑、盧柑、虎頭柑四種。紅柑佳者,以西螺為第一。虎頭柑實大皮粗,酸不可食。
橘:有金橘、月橘、四時橘。金橘以製蜜餞。月橘一年相續,或名公孫橘。
柚:有紅柚、斗柚、皮山柚、文旦柚數種。而文旦柚產於麻荳莊,皮薄肉白,汁多而甘如蜜,馳名內外。舊志不載。種之他處,則味不及。
橙:味酸,臺人謂之雪柑。
柿:嘉義、新竹出產較盛。有大小兩種。將熟時採下,針以焿油,數日肉軟,謂之紅柿。若浸以灰水,可棄澀,則肉黃爽若梨,謂之浸柿。八月盛出,或曝為柿餅。又有毛柿,種自西域。
梨:有鳥梨、牛心梨、棕包梨。
栗:雲林內山野生頗多,唯實較小。
棗:有酸棗、甜棗、紅棗。
椰子:鳳、恆二邑較多,臺東番社亦有種者。樹高數丈,直立無枝,結實纍纍。利用甚廣。其幹可以為柱,葉可蓋屋,絲可索綯,肉可製餅,漿可釀酒,殼可作器。蓋為熱帶之植物。樹之海濱,可以生財。
椎子:新竹內山,野生頗多。實如金橘,有紅點,帶皮可食。
橄欖:一名青果,出產未多。
油柑:實小如鈕,色微黃,味澀,漬鹽可食,能消食積。
黃彈:實如彈子,色黃味酸。
番柑:即檸檬。種出歐洲,荷人移植。大於橘,肉酸皮苦。夏時搗汁,和鹽入水飲之,可解暑渴。
楊梅:味遜漳、泉。
枇杷:新竹較多,以製蜜餞。
甘蜜:形如柑,煮糖以作茶點。
葡萄:出產不多,味亦遜。
薏苡:鳳山有種之者。
無花果:葉可作藥,棄毒收濕。
南無:或稱軟霧,譯音也。種出南洋,傳入臺灣未及百年,故舊志不載。樹高至三、四丈,葉長而大。春初開白花,多髭,結實纍纍,大如茶杯。有大紅、粉紅、大白、小青四種。味甘如蜜。夏時盛出。臺南最多,彰化以北則少見。實曝乾煎茶,可治痢疾。
釋迦:種出印度,荷人移入。以子種之二、三年則可結實。樹高丈餘,實大如柿,狀若佛頭,故名。皮碧,肉白,味甘而膩。夏秋盛出。
菩提:一名香果,種出印度。葉如南無而薄,花白多髭,實如臘丸,中空有子,味極香。夏時盛出。
波羅蜜:一名優b曇,種出印度,荷人移入。如安邑歸仁里舊社所種者,至今尚存。樹高數丈,實生於幹,纍纍若贅疣,大如斗,重至七、八斤。剖開其皮,肉黃有瓤,氣甚芳郁。每房有核,大如棗仁,可食。乾苞者液不濡,濕者則否。瓤可生食,以子煨肉,風味殊佳。全臺唯安、嘉二邑有此,他邑不見。
佛手柑:狀如香櫞,唯瓣長如人指。五、六月初熟,載赴江、浙發售。
香櫞:樹如佛手柑。實熟之時,切片漬鹽以佐食,或曝乾煎茶,味甘而香,可消積解醉。臺北出產較多。
賓婆:種出西域,漢代傳入中土。樹巨葉大,春初開花,成穗結實,有房,外青內紅,熟時自剖,有子二、三,削皮見肉,如卵黃,故亦名鳳凰卵。煮湯和糖,味勝栗子。
香蕉:臺產甚佳,味極香美。又有紅蕉,實小,可治喉疾。
鳳梨:一名黃萊。葉長,攢簇有如鳳尾,可劈絲以織夏布。實生叢心,皮有鱗甲。棄皮食,味甘微酸。夏時盛出。採後,以足踏碎叢心,至秋再生。實較小,味尤甘脆。置之室中,清芬襲人。臺人以鳳梨炒肉,亦珍羞也。鳳山、彰化出產最多。
荔支:臺產較遜閩粵。
龍眼:有大、中、小三種。嘉、雲兩邑所產特盛。曝乾者謂之福圓。剝肉焙乾者謂之福肉。每年配售上海、天津,為出口大宗。
木瓜:種出爪哇。樹高及丈,亭亭直上,開花甚小,結實於幹。或以醃醬、或煮糖,味尤美。臺人以木瓜煮肉,產婦食之通乳。
石榴:種出西域,漢時傳入。臺俗納采之時,女家須酬以蓮蕉、石榴二株,乃植於庭,以其多子也。
奈茇:或稱番石榴。有紅心、白心兩種,自生郊野。幹堅花白,結實如榴。熟時,色黃味香,切片棄心,煮以豬油,和糖少許,佐食尤美。
羊桃:有甘、酸兩種。又有廣東種者,實大多汁。樹大葉細而密,春時著花於幹,朵小色紅。實有稜五六,酸者以製蜜餞,或漬糖水泡湯食之,可治肺熱止嗽。
檳榔:高一、二丈,直幹無枝,葉大上豎,四圍展布。苞可為扇。花小,淡黃,味香。實如大棗,色綠,一莖數十粒。自秋徂冬,發生不絕。剖實為二,和以簍籐、石灰。臺人多嗜食之,謂可辟瘴。
簍籐:即扶留籐。採葉與檳榔和食,長年不絕。
愛玉子:產於嘉義山中。舊志未載其名。道光初,有同安人某居於郡治之媽祖樓街,每往來嘉義,採辦土宜。一日,過後大埔,天熱渴甚,赴溪飲,見水面成凍,掬而飲之,涼沁心脾,自念此間暑,何得有冰?細視水上,樹子錯落,揉之有漿,以為此物化之也。拾而歸家,以水洗之,頃刻成凍,和以糖,風味殊佳,或合以兒茶少許,則色如瑪瑙。某有女曰愛玉,年十五,楚楚可人,長日無事,出凍以賣,飲者甘之,遂呼為愛玉凍。自是傳遍市上,採者日多,配售閩、粵。按愛玉子,即薜荔,性清涼,可解暑。
臺灣各屬陂圳表

安平縣
參差陂:在文賢里。荷蘭時,鄉人王參差所築。
公爺陂:在新豐里。鄭氏某公爵所築。
甘棠潭:在保大東里。鄭氏時,鄉民合築,以潭邊多甘棠樹,故名。
王有潭:在仁和里。鄭氏時,鄉人王有所築。
鴛鴦潭:在文賢里。兩潭相連。
鯽魚潭:在永康里。延匯三十餘里,多生鯽魚。以灌永康、廣儲、長興三里,中望如湖,故縣志有「鯽潭霽月」之景。今已淤小。
蓮花潭:在文賢里,以灌田。
崁下陂:在永康里。
新港陂:在新化里。鄉民合築,有東、西二陂。
鳳山縣
王田陂:在嘉祥里。荷蘭時築,今廢。
大湖陂:在長治里。鄭氏時築。
三鎮陂:在維新里。鄭氏戎旗三鎮所築。
中衝陂:在仁壽里。鄭氏中衝鎮所築。
北領旗陂:在維新里。鄭氏侍衛領旗協所築。
左協陂:在維新里。鄭氏時築,今廢。
赤山陂:在赤山莊,周百餘丈。鄭氏時築。
烏樹林陂:在維新里。鄭氏時築。
新園陂:在長治里,周二百餘丈。鄭氏時築。
草陂:在觀音上里。蓄水多,灌田廣。
三老爺陂:在維新里。鄭氏時築。
大陂:在嘉祥里。鄭氏時築。
角宿陂:在觀音上里。鄭氏角宿鎮所築。
仁武陂:在仁武莊。鄭氏仁武鎮所築。
將軍陂:在鳳山下莊。靖海將軍施琅築。
眠牛湖陂:在觀音山官莊。大小兩陂,雍正四年築。
鳳山陂:在鳳山莊。乾隆間築。
二濫埔陂:在維新里。
林內陂:在興隆里。
石壁陂:在興隆里。
石湖陂:在觀音山下。
賞舍陂:在鳳山莊,今廢。
硫磺陂:在硫磺港。康熙四十五年,知縣宋永清募民修。
菱角潭:東灌嘉祥里,西灌長治、維新二里之田。
曹公圳:道光十八年,知縣曹謹募民築,以灌小竹、觀音、鳳山等里之田。越年,復築一圳,曰新圳;事載循吏列傳。
嘉義縣
番子陂:在縣治之北。康熙三十四年,番民合築,引北香湖之水以溉。
臺斗坑陂:在縣治之北。康熙四十五年築,以灌負郭之田。
諸羅山大陂:即柴頭港陂。源出八掌溪,長二十餘里,大旱不涸。
柳子林陂:源出八掌溪分流,長十餘里。
埔姜林陂:源出八掌溪分流,長十餘里。
馬稠陂:源自內山,由土地公崎流出。
楓子林陂:在下茄苳莊,東引白水溪之水以溉。
佳佐林陂:源出草潭。
安溪寮陂:源出白水溪,長十餘里,以灌安溪寮等莊。
王公廟陂:在下茄苳莊,東南引白水溪之水以溉。
新營陂:源自白水溪,長三十餘里,以灌新營等莊。
哆囉嘓大陂:源出九重溪,長二十餘里,以灌哆囉嘓等莊。
大腳腿陂:在大腳腿莊,源出十八重溪,長十餘里。
新陂:在北新莊,源出番子坑,長十餘里。
大溪厝陂:在大溪厝莊,源出番子坑,長十餘里。
朱曉陂:在外九莊,引荷包嶼之水以溉。
樹林頭陂:在外九莊,引八掌溪之水以溉。
牛桃灣陂:在外九莊,引龜仔港之水以溉。
土獅子陂:源出牛稠溪,南灌六加甸,北溉土獅子。
狗咬竹陂:源出牛稠山,長二十餘餘里,以灌狗咬竹等莊。
打貓大潭:莊民合築,以灌打貓、青埔二莊。
打貓大陂:源出三疊溪,長十餘里,以灌打貓、南路厝、火燒莊等。
虎尾寮陂:在打貓莊北,源出三疊溪。
雙溪口大陂:在崙仔莊,源出三疊溪。
西勢潭陂:源出三疊溪分流,以灌西勢潭、柴林腳二莊。
洋子莊陂:在茅港尾莊東。
番子溝陂:莊民合築,以灌佳里興:茅港尾二莊。
龍船窩陂:莊民合築,以灌龍船窩、烏山頭、三鎮等莊。
北社尾陂:莊民合築,以灌北社尾、水牛厝二莊。
大目根陂:源出牛稠溪,以灌大目、根堡之田。
槺榔陂:莊民合築,以灌大、小榔二莊。
頭橋陂:在打貓莊東。
中坑仔陂:在打貓東北。
龍湖:即赤山莊大潭,莊民引水以溉。
恆春縣
柴頭陂:一名竹橋陂,莊民合築,引阿猴林之水以灌。
萬丹陂:在港西里。
臺灣縣
快官圳:在快官莊。業戶楊、曾二氏合築,灌田四千餘甲。
貓兒高圳:即快官下陂,業戶張、陳二氏合築,以灌半線堡之田一千餘甲。
二八圳:康熙間,業戶楊志申築,水源與快官圳同,灌田一千餘甲。
貓霧拺圳:一名葫蘆墩圳。乾隆間,業戶張振萬與藍、秦二氏合築,引大甲溪之水,以灌拺東堡之田一千餘甲。
大甲溪圳:莊民合築,引大甲溪之水以灌牛罵頭、沙轆等莊之田。
險圳:在南北投堡。乾隆十六年,業戶池良生築,引烏溪之水以灌堡內七十餘莊之田,工事甚大。
萬丹坑圳:在南北投堡之東。
萬斗六圳:在貓羅堡。業戶吳伯榮築,引萬斗六溪之水以灌堡內之田千數百甲。
馬龍潭陂:在貓霧。流長二十餘里,大旱不涸,溉田甚廣。
南投圳:在南投堡。引哮貓之水,以灌堡內之田。
馬助圳:在險圳之下。引烏溪支流,以灌上下茄荖之田五百餘甲。
阿轆治圳:在馬助圳之下。源同烏溪,以灌石頭埔莊等之田五百餘甲。
聚興莊圳:在拺東堡。光緒十六年,業戶林朝棟築,引葫蘆墩圳支流,以灌聚興莊之田。
內國姓圳:光緒十七年,業戶林朝棟築,引北港溪之水,以灌內國姓莊之田。
彰化縣
打馬辰陂:在西螺社。東引虎尾溪支流,以灌西螺之田二千餘甲。
引引莊陂:在西螺社。康熙五十三年,諸羅知縣周鍾瑄募築。
打廉莊陂:在東螺社西北。康熙五十五年,諸羅知縣周鍾瑄募築。
燕霧莊陂:在半線社南。康熙五十五年,諸羅知縣周鍾瑄募築。
施厝圳:一名八堡圳,在東螺堡。康熙五十八年,業戶施世榜築,灌田甚廣;事載世榜傳中。
埔鹽陂:業戶施氏築,引施厝圳支流,以灌好收莊等田數百甲。
十五莊圳:在大武郡堡。康熙六十年,業戶黃仕卿築。
二八水圳:在東螺堡。橫亙施厝圳、十五莊圳之間。
王田圳:大大肚堡。業戶董顯謨築,引大肚溪之水,以灌山麓七莊之田。
中渡頭圳:在大肚堡。業戶王綿遠築,引大肚溪之水,以灌龜山等莊之田。
福馬圳:業戶施世榜築,引大肚溪之水,以灌李厝莊等之田千數百甲。
大肚圳:雍正十三年,業戶林、戴、石三氏合築,引大肚溪之水,以灌百順莊之田六百餘甲。
福口厝圳:在馬芝堡。業戶陳士陶築,引快官、施厝兩圳支流,以灌上下寮之田。
雲林縣
斗六圳:在縣治附近。
大竹圍圳:在大竹圍莊。
鹿場圳:雍正間築,引虎尾溪分流,至溪州堡吳厝莊外入圳,復分為二,灌田四千餘甲。
他里霧圳:在他里霧社,番民合築。
埔姜崙圳:在他里霧社之西。
猴悶圳:在他里霧社之北。
柴裡圳:在柴裡社,源出庵古坑。
尖山圳:在尖山社。
走豬圳:源出石龜溪,以灌走豬、排仔路二莊。
荷包連圳:源出石龜溪,灌田約三百甲。
加冬腳圳:在他里霧社之南,源出石龜溪。
石龜溪圳:源出石龜溪。
水碓圳:在斗六堡,分為上、下二圳。
六十甲陂:在新廓仔莊,源出庵古坑。
觀音陂:源出小坑仔溪。
社口陂:源出溪邊厝溪。
林內圳:源出濁水溪,以灌林內、石榴班等莊。
頂下橫溝圳
海豐圳
老發圳
番子圳
虎尾圳:源出陂仔頂溪,以灌虎尾溪莊。
和溪厝圳:在沙連堡,源出清水溪。
東埔蠟圳:乾隆二十一年,業戶劉氏築,灌田二百餘甲。
坪仔頂圳:道光元年,業戶張天球築,源出清水溪。
清水溝圳:嘉慶二十四年,佃戶廖阿禮築,源出清水溪。
三角潭圳:道光二十四年,業戶陳希亮築。
大水窟陂:源出崠頂山下泉,邱、董二氏合築。
姜仔寮圳:乾隆五年,業戶葉初築。
隆興陂:乾隆間業戶張天球、陳佛照合築,以灌濁水溪南岸之田四百餘甲。
茄苳湖陂:源由梅仔坑溪,灌田四百六十甲。
林仔陂:在崙仔莊,灌田四百五十餘甲。
溝心陂:源由林仔陂。
石圭溪陂:源由大湖口。
阿丹陂:源出崁頂厝溪。
竹頭角陂
將軍崙陂
新陂
南勢陂
十三莊圳:源出西螺溪,灌田一千餘甲。
通濟圳:源出虎尾溪,至赤坵仔分為南、北、中三圳,凡二十八莊,灌田八百餘甲。同治十二年,大坵園開堡,莊民合築。
大有圳:在布嶼堡。雍正十三年,業戶張、方、高等姓合築,引虎尾溪分流,以灌大有莊等,與鹿場圳通。
崁頂厝圳:源出大湖溪。
苗栗縣
貓裏圳:在後壟堡。乾隆三十四年,佃戶合築,引合歡坪之水,灌田四百四十八甲。貓裏即今之縣治。
蛤仔市圳:在後壟堡。乾隆五十二年,佃戶合築,源出合歡坪,灌田六百餘甲。
嘉志閣圳:在後壟堡。乾隆三十三年,佃戶合築,源出合歡坪,灌田一百四十甲。
獅潭圳:在後壟堡。佃戶合築,源由獅潭,灌田三百餘甲。
四成陂:在苗栗一堡。光緒十六年,幫辦撫墾林維源築,引大安溪之水,以灌月眉、六份等莊之田五百餘甲。
馬龍陂:在後壟堡。
大安溪圳:在大甲堡。源出大安溪,灌田約四百甲。
火焰山腳圳:在大甲堡。
新莊陂:在大甲堡。
瀨施陂:在大甲堡。
九張犁圳:在大甲堡。
日南圳:在大甲堡。
七張犁圳:在大甲堡。
安寧莊圳:在大甲堡。
西勢圳:在苑裏堡,源由大安溪。
苑裏圳:在苑裏堡。
古亭笨圳:在苑裏堡。
淡水縣
大安圳:在擺接堡溪東。乾隆間,業戶林成祖築,引三叉河之水,以灌大安寮等莊之田一千餘甲。
永豐圳:在擺接堡。亦林成祖所築,以灌枋寮莊之田一百九十餘甲。
暗坑圳:與永豐圳毗連,嘉慶間業戶林登選築。
琉公圳:一名金合川圳。乾隆間業戶郭錫琉築,引大坪林溪之水,以灌拳山、大佳臘兩堡之田一千餘甲。
大坪林圳:在拳山堡。莊民合築,源出青潭溪,灌田四百六十五甲。
內湖陂:在拳山堡。莊民合築,源出內湖,以灌大佳臘堡西畔之田七百餘甲。
頂陂頭陂:在大佳臘堡。莊民合築,灌田百餘甲。又有下陂、頭陂,灌田較少。
雙連陂:在縣治附近,灌田百餘甲。
雙溪圳:在芝蘭堡。雍正間,業戶鄭維謙築,引七星墩之水,以灌堡內之田。
番仔井圳:在芝蘭堡。乾隆間,業戶潘宗勝築,灌田百餘甲。
七星墩圳:在芝蘭堡。雍正間,業戶王錫祺築。
水頭圳:在芝蘭堡。乾隆四十一年,番民合築。
靈潭陂:在桃澗堡。乾隆十二年,霄裏社通事知母六募佃合築。
霄裏大圳:在桃澗堡。乾隆六年,業戶薛奇龍偕知母六募築,以灌番仔寮六莊之田。後因溉水不足,佃戶張子敏等再築一圳以接之。
永安陂:在海山堡。乾隆三十一年,業戶張必榮、張沛世合築,源出擺接溪,灌田六百餘甲。
福安陂:在海山堡。業戶張必榮、吳際盛合築,源出擺接溪,灌田三百餘甲。
隆恩陂:在海山堡。源出擺接溪,以灌隆恩之田三百十餘甲。
萬安陂:一名劉厝圳,在海山堡。乾隆二十六年,業戶劉承纘募佃築,源出擺接溪,灌田二百六十餘甲。
七十二份陂:在海山堡,灌田七十二份,故名。今多淤為田。
十八份陂:在海山堡十八份莊。業戶林啟泰等築。今多淤為田。
新竹縣
隆恩圳:一名四百甲圳,在竹塹堡。雍正初業戶王世傑募佃合築,引九芎林溪之水,以灌竹塹埔一帶之田約二千甲。
振利圳:在竹塹堡。道光初,業戶吳振利築,引隆恩圳分流,以灌縣治附近之田。
花草林圳:在竹塹堡。同治間,業戶金惠成築,引五指山溪之水,以灌花草林莊之田。
藤寮坑圳:在竹塹堡。同治間,業戶錢朝拔築,引五指山溪之水,以灌新莊仔莊之田。
九層頭圳:源出油羅溪,道光間業戶劉萬政築。
謀人崎圳:源出油羅溪,道光間業戶徐元官築。
猴毫圳:源出油羅溪,道光間業戶劉萬政築。
坪林圳:源出花草林溪,嘉慶間業戶金惠成築。而樹杞林圳、雞油林圳亦惠成所築。
石壁潭圳:源出油羅溪,咸豐間業戶劉阿成重修。
高梘圳:源出石壁潭。
九芎林圳:源出九芎林溪,道光初業戶姜勝祉築,灌田四百餘甲。又五塊厝圳亦勝祉所築。
頂員山圳:源出樹杞林溪,道光初業戶陳徹築。
下員山圳:源出樹杞林溪,乾隆間新社番通事某築。
七份仔圳:源出九芎林溪。
麻園圳:源出九芎林溪。
隘口圳:源出九芎林溪。
六張犁圳:源出九芎林溪,乾隆間業戶林先坤築,以灌六張犁等莊田一百六十餘甲。
泉興圳:在麻園堵莊後,引隆恩圳之水以溉。嘉慶間,業戶林泉興所築,未成而款絀,何勝成之,故亦名何勝圳。
二十張犁圳:源出九甲埔溪,灌田百餘甲。
新陂圳:源出九芎林溪,乾隆間新社番築。
翁厝圳:源出九芎林溪,業戶翁氏築,灌田一百二十餘甲。
烏瓦窑圳:源出金門厝溪,業戶金永和築。
土地公埔圳:源出新埔溪,灌田百餘甲。
塗溝仔圳:源出隙仔溪。
南埔圳:源出五指山,道光間墾戶金廣福築。又南埔溪底圳、北埔崁下圳、中興莊圳,均其所築。
月眉圳:源出五指山。
隆恩圳:在竹南堡,源出內灣溪,乾隆間業戶陳曉理、林耳順等合築,灌田一千一百餘甲。
番佃圳:源出頭份溪北岸,灌田四百餘甲。
南莊圳:源出大東河溪,光緒初業戶黃流民築。又田尾圳、南埔圳,亦其所築。
三灣圳:源出南莊溪,咸豐九年業戶徐昌讚築。又腰堵角圳,亦其所築。
內灣圳:源出二灣溪,咸豐七年莊民合築。
牛欄堵圳:源出內灣溪,咸豐四年業戶林梅二築。
茄苳坑圳:源出內灣溪,道光間業戶徐九二築,灌田一百五十餘甲。
水流潭圳:源出頭份溪,道光間業戶劉煥文築。
鹹菜甕崁上圳:在竹北堡。又有嵌下圳。
蛤子窟圳:源出鹹菜甕溪,道光間築。
石岡子圳:源出鹹菜甕溪,灌田百餘甲。
水汴頭圳:源出鹹菜甕溪,嘉慶間築。
新埔圳:源出鹹菜甕溪,乾隆間築。
四隻厝圳:源出霄裏溪,道光十八年業戶林坤築。
枋寮圳:源出霄裏溪,乾隆間築,灌田二百餘甲。
貓兒椗圳:源出鳳山崎溪,乾隆十二年業戶合築。
菁埔圳:源出三腳寮溪,墾戶徐國華築。
三七圳:在竹北堡大溪滣南岸。乾隆八年,墾戶曾昆茂築,分灌大竹園等莊田七百甲,又灌隘口寮等莊田三百甲,故稱三七圳。
宜蘭縣
陂頭圳:在珍珠里簡社,源出羅東。
冬瓜山圳:源由山腳大陂。
武荖坑圳:源出西畔溪,以灌南興、廣福等莊之田。
馬賽圳:源出武荖溪。
金大成圳:業戶合築,源出濁水溪,長二千餘丈,分灌三鬮二、四鬮二等莊之田九百餘甲。
羅東北門圳:業戶合築,引羅東西北之水灌田百餘甲。又有南門圳,亦灌溪州莊田。
萬長春圳:業戶合築,引鹿埔溪之水,灌田千甲。
大湖圳:源出大湖山麓之陂。
四鬮二結圳:源出梅州圍山,灌田二百餘甲。
豆仔罕圳:源出西勢大溪。
四圍圳:源由大陂。
三十九結圳:源出四圍山麓之水。
三圍圳:源出三圍山麓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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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八‧虞衡志   連橫曰:天下之富,在於土著;生殖之源,出於庶物。是故天不愛其時、地不愛其寶、人不愛其力,則國可以強,而家可以給。昔者太公治齊,官山府海,管仲因之,齊以稱霸。臺灣為南海之國,天時溫煦,地味膏腴,兼之以山林之饒、藪澤之富、金石之美、漁鹽之利、羽毛齒革之豐、飛潛動植之庶,取之無涯,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土番據之,島夷攘之。洪維我先民渡大海、入荒陬,以拓殖斯土,為子孫立萬年之業,厥功偉矣。古者虞衡設官,以作山澤之材。周禮職方氏相天下物土之宜,蕃九穀,別六畜,所以裁成輔相,俾上下草木鳥獸咸若也。後王失道,賦歛不時,而山澤之利涸也。甚者與民爭利,搜粟摸金,以肥其上;閭閻條敝,瑣尾流離,漠然而不顧者。吁可傷已!臺灣為天府之國,蓄積豐,人民庶,加以無數年水旱兵燹之災,其為道易興,而為治易平也。是篇所載,多屬天然之物,其大者則著於農工、榷賣諸志,非所以博異懷奇也,經之營之,用啟我後。
草之屬

臺灣之草,多至五千餘種。原隰邱谷,茂育叢生。舊志所載,半屬土名;山經之所不記,岐伯之所未嘗,猗歟盛矣。是篇特舉其有用及為藥材者列之:
茅:野生,鄉人取以蓋屋,為用極大。
藺:大甲種以織席,極柔紉。
蒲:俗稱鹹草,以織席。
艾:為藥。



藜:葉嫩,可食,幹老為杖。
簞:類多,皆有毒,唯雨後生於竹下者曰竹菰,清早採之,煮食味美,過午則蟲生。
茯苓:蔓生,產於松林之下。集集最多,有重至三、四十斤。
萆麻:子可搾油,用極廣。
香茅:味香,可製香水。
仙草:高五、六尺,晒乾,以水熬之成凍,色黑,和糖飲之解暑。夏時消用甚多。
通草:野生甚多,截取其心,切為薄片以製花,可染五色,並銷外省。
風草:春初生葉,農人以驗颶風。
茜草:用以染色。
煙草:內山野生,近亦有種之者,味濃。
薑黃:葉如薑,花白,成莖狀若雞毛撢,根可染黃。安邑之吧哖一帶野生甚多。配銷外洋。
芊蓁:葉大如茅,取幹張壁,歷久不朽。
澤蘭:為藥。
菖蒲:為藥。端午插於門上,謂可辟邪。
紫蘇
薄荷
木通
沙葠
香附
白麴草:取以製麴釀酒。
鼠麴草:製粿用之。
龍舌草:俗稱露薈。葉長徑尺,厚約半寸,旁有刺,狀如舌。人家種之,其漿極粘,取以潤髮,無異膏澤。
書帶草:或稱七絃草。葉色微綠,如稻秧,上有白紋七畫,至冬則變紅,花若蘭。或云藏之書中,可以辟蠹。
含羞草:高四、五寸,葉如槐,以指撓之,則含垂。花黃而小。
車前子:即芣苣,俗稱五根草。嬰兒產後,搾汁和蜜飲之,以祛胎毒。
夏枯草:冬生夏枯,為藥。
虎耳草:治耳疾。
金銀花:可解毒。
雞舌紅:葉紅如雞舌。
珍珠紅:葉小花紅如珠,人家種之,治喉疾。
金石斛:內山野生頗多。
金線蓮:葉如新荷,上有金紋,治傷暑。埔里社山中野生頗多。
仙人掌:葉大如掌,色綠、乳毒,入眼每致失明。
鳳尾草
天門冬:中路近山野生較多,有用以製蜜餞。
麥門冬
蒲公英
益母草
馬尾絲:生於濕地,以根擦蛇傷,立愈。
羊角草
木賊草:為藥,並以拭銅木諸器。
金鎖匙:治疳。
一枝香:一名馬蹄金。
葉下紅:一名消息草。
萬年松:葉如松而小,曝乾,漬水復青,可治腹痛。
鹹酸草:治喉痛。
蚶殼草:治痧。
豬母草:治瘵。
曼陀花:善醉人,服之至狂。然其葉以湯泡之,敷癰可愈。
蒼耳子
白蒺藜
天南星
九層塔:治打傷。
鴨嘴黃:一名定經草,可以調經。
雞屎籐:治風。
水燭草:生池沼中,葉如蒲,花若燭,可治刀傷。
羊甘草:可治黃疸。
姑婆草:治毒。
馬鞍籐:治癰。
木之屬

臺灣處熱帶之地,林木之多,指不勝數。崇山大嶽,峻極於天,海拔至萬二、三千尺。如玉山者,長年積雪,佳木挺生。故凡寒帶、溫帶之木,莫不兼備。信乎天然之寶藏也。然自百數十年,林政不修,斧斤濫伐,郊鄙之地,芟夷盡矣。而東望內山,蒼蒼鬱鬱,氣象萬千,猶足以興巨利。往者英人瑞諷來游南北,曾撰臺灣植物志,以為森林之富,得未曾有,且多有用之材。余亦好游,數入番界,跋涉溪谷,佳樹茂林,每為考究,故得略知梗概。是篇所載,多屬目逢,參以群書,表其作用。較之舊志,精粗見矣。
桑:有家桑、野桑,實紅可食,皮以作藥,曰桑白。
樟:臺產甚多,有兩種:香樟以熬腦,臭樟以作船材、器具。
檜:阿里山最多。有大至四、五圍者,建屋作器,為用極宏。
榕:各地俱有,葉極密,有蔭至四、五畝者,乳可為膠。
松:內山極多,子可食。
柏:內山亦多。又有扁柏,以葉為藥。
杉:內山亦多。別有油杉、紅杉,材尤堅緻。
楠:有香楠、奇楠、臭楠、石楠等種,為用極廣。又有虎皮楠,皮若虎文。
梓:俗稱大中黃,埔里社較多。製器特佳,色潤如象牙。
柳:有水柳、垂柳數種。
檉:即絲柳,葉如絲而綠,植於庭畔,裊裊可人。

楝:俗稱苦楝,以子苦也。晚春開花,朵小色絳,一穗數十朵,植之易長,材可製器。
楮:俗稱鹿好樹,以鹿好食之,皮以製紙。
樸:木可作器。葉粗而利,以拭銅錫極光。
楓:木可作器。又有青楓、石楓,葉皆五出,入秋變紅。

榆:俗稱白葉樹。
棕:皮以索綯。
椅:葉如桐而小,阿里山及紅頭嶼較多。
柃:俗稱油葉茶。
檺:俗稱杆仔皮,木可造車。
桐:有梧桐、白桐等種。又有油桐,產於臺、嘉二邑山內,子特大,可以搾油。
櫸:俗稱雞油樹。有數種,木質極佳,可為車輛。
柯:新竹較多。木堅,以作斧柄。又有水柯,皮為染料。
杜:葉如蒲荊,幹直,徑大至三、四尺,木心暗|。
樁:幹高,葉為藥。
菻荼:一作林投,番語。臺南以南,野生極多。樹高及丈,直幹無枝,葉簇生,長四、五尺,刺利,列如鋸齒。擘葉為絲,可用。結實若鳳梨,不可食,子如金鈴。年久木堅,有文理,可作碗箸、歌板、月琴諸器。根可織屨。
山杉:即竹柏木之最佳者,色澤若象牙,作器最美。
石柳:生長甚緩,材極美,色澤若象牙。
烏桕:臺北較多。晚秋之時,葉變紅色。材可作器,子可搾油,又可製蠟。
埔柹:樹如柹,無實。
山荔:樹如荔,無實。
梢楠:葉似松,或稱黃肉樹,材極堅美。
茄苳:樹大,木色黑,極堅緻,製器難杇,葉可為藥。
木棉:俗稱斑梔,以花紅也。實可為棉。安、嘉二邑內山,野生甚多。
厚栗:或作校力,質堅可為棟梁。
水松:性好近水,皮濕,厚如棉,枝喬而上勾,葉碎披粉。
鐵樹:幹黑,葉尖而梗,不易開花,故臺人有鐵樹開花之諺,幾於俟河之清也。
  槺榔:幹直無枝,葉可為箒。
石柃:木極堅緻。
山漆:別有水漆,生海泥中。葉有粗毛,觸之腫痛,或名咬人狗。
刺桐:似桐有刺,臺南郡城未建之時,植以為藩。
蒲荊:即蔓荊,葉如楊,易長。
肉桂:樹皮如桂,有油,味香。
鳥松:即赤榕,葉較榕而大。初生之時,苞含如筆,新葉鮮紅。
茄萣:生海濱,木可為薪。皮色赭,以染網。安邑有茄萣莊。
藷榔:產於內山,根如藷,色赭,染布。
枸杞:嫩葉為蔬,子為藥。
破布子:葉如桐而小,秋初結實,若楝子,以鹽漬食,味甘。
黃目樹:即無患樹。高二、三丈,實如枇杷,色黃,皮縐,用以澣衣,漿若肥皂。
百日青:即羅漢松。採伐之後,而皮仍青,以製几榻,甚佳。
爛心木:質極堅,唯心空如腐,故名。
相思樹:葉如楊,木堅,花黃,結實若紅豆。左思吳都賦載之。臺灣最多,近山皆種之,用以燒炭。
八角樹:木質堅緻,皮可染黃,實曰八角,味香,為藥。
烏心石:葉如夜合,花若含笑,質堅如石而色暗黃,製器特佳。
紅厚殼:質極堅緻,可造舟車。恆春沿海有產。
紅淡樹:葉如榕,木可作器。基隆較多,有地曰紅淡林。
紅豆樹:即相思子,俗稱雞母真珠。子鮮紅可愛。或言有毒,土番用以粧飾,葉可作茶。
金剛纂:俗稱火秧。巨幹直立,為三角形,稜有刺。葉小,花黃亦小,乳極毒,植為籬落,牛羊不敢越。又有一種大者曰奇楠,以其久能結香,味如奇楠也。
綠珊瑚:枝幹如珊瑚,折之有乳,甚毒,植為籬落。
苦林盤:生於海岸,可以防風制水,亦可為藥,煎葉洗之,以祛濕毒。
海茄苳:臺南沿海有產。
土沈香:花白五瓣,子黃如大豆,根香。赤崁筆談謂打鼓山有香木,色類沈香,味尤烈,不知何香,人不知貴。聞昔年有蘇州客商能辨,載數十擔,後有某官作為杖,今所存碎木,有為扇器者。
金龜樹:以金龜多宿之,故名。
山胡椒:實小而香,北番取以為鹽。
饅頭樹:幹如梧桐,但不直聳,春夏開花,朵小色綠,一穗三、四十朵。
番豆樹:樹大如槐,結實有莢,肉白可食,或稱刺豆。
竹之屬

刺竹:土產,各地俱有。高至四、五丈,節有刺如鷹爪,質堅難杇。鄉村皆環植之,險不可越。郡城未建之前,亦種此竹以為衛。築屋製器,多用其材,唯笋苦不可食。凡種竹,以五月八日植之則活,謂之竹醉日。
綠竹:臺南尤多。每簇數竿,葉大無刺,笋極甘脆,夏秋盛出。
麻竹:高如刺竹,葉幹俱大,林圯埔產者尤巨,用以縛筏。切笋曝乾,味極酸美,銷售外省。
筀竹:徑大二尺,高至四丈。
黑竹:幹黑,大如指,產於嘉義山中,以製几榻。
紅竹:高數尺,葉大而紅,幹可為杖;亦有綠者,植之庭中,開花成穗。
石竹:大如筀竹,以作器具。
棕竹:淡水有產,皮似椶,節密,高四、五尺。
蘆竹:即蘆,產於水濱,笋可食。
斑竹:產於嘉義,皮有斑點,以製蕭管床几。
白竹:諸羅縣志謂諸羅有產,今未見。
黃竹:高不及丈,幹黃,產於臺邑之黃竹坑、北溝坑一帶,笋極佳。
貓兒竹:嘉、雲二邑所產較多,冬時生笋,曰冬笋,味美。
長枝竹:高二、三丈,節長一尺餘,以製几榻。
空涵竹:產山中,高二丈許,徑二、三寸,無旁枝。
觀音竹:高不及丈,幹細葉小,植以為籬,密綠可愛。
珠籬竹:一名簍籬竹,高丈許,大如指,用以編籬。
金絲竹:一名箭竹,大如小指,質紉,土番用以為箭。
七絃竹:高及丈,幹白,有青紋六、七。
人面竹:嘉義有產,高四、五尺,節密,狀如人面。
藤之屬

水藤:內山野生甚多。一莖長數十丈,以製椅榻諸器,利用極廣。
風藤:狀與藤異,似木通,浸酒服之,可治風疾。
黃藤:為藥,可治腹痛。
鉤藤:為藥,一莖雙鉤者尤佳。
魚藤:葉並生,性毒,服之死。鄉人用以毒魚。
乳藤:葉如扶留藤,折其莖則流乳,花淡黃,有香。
簍藤:即扶留藤,以葉與檳榔子合食。
紫藤:種出中國,花美。
三葉藤:生長甚速,花三瓣若葉,色絳,中有黃心。
花之屬

梅:臺灣地熱,嘉義以北較多,而臺南頗少。延平郡王祠有古梅一株,相傳為王手植,十月即花。先是臺南府署之右有鴻指園,為承天府署之內,此梅則在其中,枝幹槎枒,必為鄭氏遺物。光緒初年建祠之時,乃移於此,至今寶之。
桃:有重瓣、單瓣數種。
李:嘉、彰二邑甚多。
櫻:淡水竹仔湖及埔裏社內山,野生頗多。
桂:有月桂、丹桂兩種。
杏:淡水及埔裏社內山,野生頗多,有紅、白二種。
牡丹:每年自上海移種,花後即萎。
夜合:各地俱有。
仙丹:有丹、白二種。
木槿:白者,臺人稱為水錦。
佛桑:一名扶桑,有紅、黃、殷數種。
紫荊:白者,臺人稱為九芎,木堅可作器。
山茶:有紅、白、八寶、八角數種,彰化最多。
玉蘭:種自廣東傳入未久。樹高數丈,花白若蘭,味極清芬。
木筆:即辛夷。
梔子:重瓣者為玉樓春,臺南北種之,春季盛開,採以薰茶,子可染色,臺北謂之蟬薄。
木蘭:一名樹蘭,高數丈,葉如山礬,花小而黃,一穗數十朵,味香若蘭,臺南用以薰茶。
木蓮:產於內山,花大若蓮。
薔薇:種多。有野薔薇,花白而小,臺人稱為刺仔花,劚其根作茶。
玫瑰:為薔薇之類,味尤香,花可點茶。
長春:亦薔薇之類,花較小,四時不絕。
康棣:花如李,色紅,春時滿樹皆花。
頳桐:花如仙丹,有髭,色極紅,亦有白者。五月盛開,俗稱龍船花。
杜鵑:雞籠山上野生頗多,開時如火。
木香:花如茉莉,香烈。
海棠:臺灣地熱,花開較小。淡水之三貂嶺有秋海棠甚多,俗稱山海棠,花紅幹綠。
含笑:臺南最多。
貝多羅:種自西域,俗稱番花。樹高二、三丈,葉長及尺,花白,六出,心黃,味極香,可以辟蠹。
七里香:即山礬,花白,香烈。
木芙蓉:俗稱九頭芙蓉,或稱霜降花。
番胡蝶:花似蝶,有髭,中紅外黃,一莖數蕊,四時常開。舊志以為臺產。
夾竹桃:有紅、白二種。
指甲花:一名水木樨,花白,小於丁香,搗葉以染指甲,色極鮮紅。
馬纓花:花如馬纓,淡水較多。
刺球花:高數尺,有刺,植為籬落,秋冬開黃花,細攢如絨,臺人稱為消息花。可製香水,結實如豆筴,根可染絳,或名番蘇木。
虎子花:花黃,髭長,狀若虎首。
山躑躅:花較杜鵑而小,色紅,苗栗山中野生極多。
馬蹄花:葉如梔子,花白味香。
紅蠟花:種出西域。幹多刺,折之有乳,花紅如海棠。
山芙蓉:葉細,花黃,香味極烈,九月盛開。
山茱萸:野生。
卉之屬
蘭:一莖一花者為蘭,一莖數花者為蕙。臺地蕙多蘭少。或傳自福建,內山野生者香較遜。唯淡水觀音山產者為佳。
菊:種有數十。臺南較暖,自秋徂春,花開不絕,故有「荷花獻歲菊迎年」之詩。又有萬壽菊,味劣。
荷:清明則開,秋晚始謝。有午時蓮,種盆中,花小如錢,至午始開,過時則萎。
葵:有大、小二種。
水仙:每年自漳州移種,花後即萎。
芍藥:臺灣少種之者。
曇花:種出西域,有紅、白二種。白者,臺人稱為隱水蕉。
蘭蕉:或稱蓮蕉,葉如蕉而花若蘭,有紅、黃二種。
月桃:葉如蘭蕉而大,取以裹粽,花白若桃,一莖數十朵。
繡球:花白,團簇如球。
噴雪:花小如雪。
鹿蔥:即萱花,一名宜男草。單瓣者為金簪花,可佐食。
茉莉:一名抹麗。有單瓣、重瓣兩種。花開四季,夏時尤盛。淡水種以薰茶,每甲可收益千金。又有番抹莉,木本,花大如菊,香遜。
素馨:俗稱四英,花開四季,淡水種以薰茶。
鳳仙:有紅、白二種,紅者搗染指甲。
石竹:俗稱錦竹。
剪絨:即剪秋羅。
瑞香:蔓生,花微綠,有尖瓣、圓瓣二種。
荼蘼
燕支:色有數種,向晚始開,結實棄皮,可以製粉。
玉簪:葉如萱草。
罌粟:種自印度。花有數色。結實之時,割取其漿以為阿片。子細如黍,可食。殼可為藥。光緒間,嘉、彰二邑有種之者。兵備道劉璈亦稟總督,請准民間自種,以塞漏卮,唯風味不及印度爾。
兔絲:野生,俗稱燭仔花。
玉蔥:葉如韮,一莖一花,有紅、白兩種,雨後盛開。
百合:臺北有產,僅用為藥。
珍珠蘭:俗稱雞爪蘭,花如金粟,味若蘭。
胡蝶蘭:產於恆春山中,寄生枯木。一本五、六葉,春秋開花,一莖多至十數蕊,花白狀若胡蝴,為熱帶植物,他處不見。移植室內,根不著土,但灑以水。
鶴頂蘭:產於嘉義山中。葉大如初種檳榔,一莖十數花,狀若蘭,瓣有紅點,如鶴頂,故名。
百子蘭:種出南洋,傳入未久。葉長二尺,環簇而生,利能禦人中心吐。莖高至三、四尺,著花百數十蕊,花白若蘭較大,惜無香。
鷹爪蘭:蔓生,葉如菩提,向晚始開。花五、六瓣,色微黃,狀若蘭而香更烈。枝幹有刺,若鷹爪,故名。結子如橄欖,數十成團,臺人植為籬落,高不可越。
倒垂蘭:幹如火秧,附墻而生,入夜始開,花白如蓮,自上倒垂。採置瓶中,插以燭,可為燈。
晚香玉:一名月下香,種出西域,有單瓣、重瓣二種。
西番蓮:一名天竺牡丹,種出印度,傳入未久。花如菊,有十數種。播子插枝,皆可發生。
夜來香:蔓生,花微黃,小若丁香,一穗數十朵,入夜極香。
子午花:一名金錢花,種出毗尸沙國,午開子落。
美人蕉:似蕉而小,花紅若蓮。
雞冠花:有高、低、紅、白各種。
胡蝶花:一名金莖花,葉長如蒲,花黃若蝶,有紅點,有髭,臺人以根為藥。
日日春:花五瓣,有大紅、淺紅、粉白三種,長開不絕。
水鴛鴦:生於水上,葉略圓,花作絳色,一莖十數朵,浮游池沼,生長甚速。
一丈紅:有紅、白兩種。
老來嬌:一名雁來紅。
畜之屬

牛:有水牛、黃牛兩種。耕田輓車,均藉其力。唯水牛力大,一隻可載千斤,黃牛不及。荷蘭之時,南北各設牛頭司,放牧生息。歸清以後,尚多野牛,千百成群,擒而馴之。其後開闢日廣,野牛漸減。清律禁屠牛,唯祀典始宰之。鄉村貨牛之處曰墟,定日一開。
馬:臺產較少,悉自北省移入,為軍營之用。
羊:黑色毛短,為中國傳入,農家畜之,放牧山野。
豚:飼畜最多,滋長亦速,牝牡悉閹之,有重至四、五百斤者。
犬:有家犬、獵犬。又有洋犬,通商以後,始自外國傳入。
雞:有土產,有外種。又有火雞,傳自外國。
鴨:有田鴨,傳自福建。番鴨為土產,又有土番鴨,則兩種合生者。道光中,始傳人工孵化之法,故滋育甚盛。
鵝:有白、黑兩種。
禽之屬

鷲:似鷹而大,展其翼,長可三、四尺。
鷹:每年清明,有鷹成群,自南而北,至大甲溪畔鐵砧山聚哭極哀,彰人稱為南路鷹。

鵲:鄉人以鵲巢之高低,驗暴風之有無。
鳩:有火鳩,又有羽綠喙紅者曰金鳩,而白鳩澎湖為多,能知更。
鴿:有家鴿,俗稱粉鳥。野鴿,俗曰斑鴿。
雀:巢於簷下,俗稱粟鳥。



鷗:俗稱水鴨。




鴟:俗稱貓頭鳥,晝昧夜明,好食鳥。
鶺鴒
鸕鶿
鴐鴒:或作迦陵,色黑如鵲,產於臺南,畜之馴,能學人言,則鵒也。
畫眉:善鳴,畜之以鬥。
鵪鶉:畜之以鬥。
竹雞:似雞而小。
蓽雀:似雀而小,鳴聲唧唧,飼之甚馴,能自來去。
布穀
烏鶖:形如鴝鵒,喙利尾長,飛疾,惡鳥不敢近。
翡翠:俗稱釣魚翁。
鴛鴦
練雀:俗稱長尾三娘,翠翼朱喙,光彩照人。
鷦鷯:土番出草,聞聲則返。
頳鶴:俗稱食蛇鳥,似鶴而小,羽色淡紅。
海鵝:俗稱南風戇,翎可作箭。
孔雀:來自越南,人家有畜之者。
鸚鵡:來自香港,人家有畜之者。
信天翁:彭佳嶼最多。
海雞母:產海嶼中,色黑腳綠,比雞較大。
白頭翁
倒掛鳥:種出呂宋,足短爪長。
獸之屬

鹿:臺產者有斑,稱梅花鹿。荷蘭以來,鹿脯、鹿皮為出口之貨,至今漸少。人家亦有畜者,歲取其茸。
獐:似鹿而大。
羌:似鹿而小。
豹:俗稱石虎。
熊:產於內山。
兔:有白、黑、赤三種,人家飼之,以食其肉。
鼠:有家鼠、田鼠、飛鼠,錢鼠。又有白鼠,身長寸餘,眼紅若朱,人家以廚飼之。廚內置一鐘輪,旁置一鐘,鼠在輪中旋轉,則鐘自鳴。別有大者,長及尺,種自粵東,然不能轉輪。
貓:有家貓、野貓、果子貓。
獺:產於溪傍。
猴:種多,亦有白猴。
山豬:毛粗牙銳,能噬人,重至三、四百斤,獵人以銃斃之。
山羊:沿山多有。
蟲之屬

蜂:有蜜蜂,人家畜以取蜜。有野蜂、竹蜂、黑蜂。又有虎頭蜂,巢如虎首,體大刺毒,傷人較劇。
蟻:有赤者、黃者、黑者。又有白蟻,生於濕處,一巢數萬匹,棟宇器物,每被損蝕,為害頗烈。
蝶:種極多,埔裏社最盛,有大如蝙蝠者。

蜩:俗稱紅蒲齊,即燕人所謂齊了者也。
螗:似蟬而大,色灰,俗稱吉黎,謂其聲也。
蛇:種多。曰山辣,長至丈餘,能食鼠。曰草花,長一、二尺,俱不傷人。曰龜殼花,背如龜紋;曰飯匙倩,頭扁如飯匙,見人則昂首逐之;曰青竹絲,長一、二尺,色青如竹;曰百步癀,最毒;曰雨傘節。
蛙:俗稱水雞,有兩種。

恙:極小,生於草中,人如被嚙,則發熱。





樹蛤:似蛙而小,色青,產於樹上。又有生於田中者,曰田蛤。
蟋蟀
梭雞:俗稱雞。
螽斯
蟷螂
螟蛉
蜾蠃:俗稱鴛鴦蜂。
蜘蛛
蛸蠨
蜻蜓
蜈蚣
蜥蜴:似蛇,身扁,有四足,長及尺,俗稱四腳蛇。說文:在草曰蜥蜴,在壁曰蝘蜓。
蝘蜓:即守宮,俗稱神蟲,入夜能鳴,其聲似雀。唯南過下淡水溪、北趣大甲溪、西渡澎湖,則不鳴。
蚯蚓
蠅虎
蝤蟲:生於櫥中,矢可為藥,曰蝤蟲沙。
水蛭:俗稱蜈蜞,誤食者飯醋可化。又有樹蛭,生木上。
蜣螂
土猴:形如蟋蟀,身肥髭短而色白,炸油可食。
蔗龜:生於蔗中,炸油可食。
蜂虎
蜉蝣
毛蟲
金龜:狀如龜,色綠而光,六足,有翼能飛,生於樹上。
蝦蟆:俗稱蟑○。
蝙蝠:俗稱蜜婆,巢於古屋。臺南郡治赤崁樓井中最多;又有巢於樹上者,以爪倒掛樹枝,俗稱倒吊連,嗜食果實。
魚之屬

臺灣四面環海,熱潮所經,魚類之多,不可計數。而有鹹水、淡水之分。淡水者生於溪澗或畜池沼,而鹹水則取諸海者也。捕魚之器,有網、有罟、有繒、有○、有縺、有箔。烏魚旗者,亦謂之藏。每年捕魚之時,向官給發,曩皆有稅。光緒三年,巡撫丁日昌乃奏除之,民以為惠。塭者,築隄海濱以養魚者也,曩亦有稅。十四年清丈之後,乃降於下則之園,而第為天、地、人三等。臺南沿海素以畜魚為業,其魚為麻薩末,番語也。或曰,延平入臺之時,泊舟安平,始見此魚,故又名國姓魚云。郡治水仙宮之前,積水汪洋,帆檣上下,古所謂安平晚渡者,則臺江也。自道光以來,流沙日積,淤蓄不行,人民給以為塭,稅輕利重,繼起經營。其大者廣百數十甲,區分溝畫,以資蓄洩。至今臺江之跡,僅見港道一條,以通安平而已。夫養魚之業,起於臺南。南自鳳山,北暨嘉義,莫不以此為務。信乎天時之所賜,而地利之所興也。澎湖群島錯立,以海為田。歲之凶稔,視魚豐嗇。故其民衣食之源,皆資於此。然捕魚之法,尚未啟明。苟能研求其理,精良其器,以從事海國,尤為無疆之利。唯臺灣之魚,多屬土名,茲特列其雅馴者,其不詳者,乃以土名釋之。
鯧:有黑、白二種。



鯊:有十餘種。大者至千餘斤,肉粗而翅極美,銷售外省。東港、澎湖所產較多。
鯨:俗稱海翁。重萬斤,舟小不能捕。時有隨流而入斃於海澨者,漁人僅取其油。
魴:有十種。錦魴身圓,有花點,大者三、四百斤。
鰷:長約寸餘,色白。
○:比鰷尤小,色純白,刺弱,或名飼兒飯,以孩提食之,毋憂骨硬也。
鯿:身薄,晒乾炸之,味尤香美。鳳邑較多。
鮀魠:為海魚之最佳者。重十餘斤,皮潤微黑,身無鱗刺,僅一脊骨,骨亦脆。肉美味甘,作膾尤好。每冬初則至,晚春始稀。然唯臺南、澎湖有之,他處未見。或曰延平入臺之後,某都督以此魚進,因不識其名,故錫為都督魚,臺音與鮀魠相似。
烏魚:即本草之鯔。有江鯔、河鯔二種。臺南六、七月間,塭中所飼者上市,長及尺,無卵,味略腥,則江鯔也。故老多言烏魚產於黃河,避寒而來,則河鯔矣。每年冬至前十日,則至安平。味美卵肥,謂之「正頭烏」。自是而南,至於恆春之楓港生卵。至後而來,則瘦而味劣,謂之「回頭烏」。過是則不見矣。故又名信魚,謂其來去不爽也。各港俱有,唯安平、東港最多,每來時團結海中,高出水面,漁者以篙擊散,方可下網,一舉輒數千尾。烏魚之卵,結為一胎,略分為二,長及尺,重十餘兩。漬鹽曝乾,以石壓之至堅,可久藏。食時濡酒,文火烤之,皮起細胞,不可過焦,切為薄片,味極甘香。為臺南之珍羞。
敏魚:俗稱鮸魚。春、冬盛出,重二十餘斤。臺南以魚和青檨煮之,味極酸美。
虎魚:狀如虎頭,巨口無鱗,長不盈尺,肉嫩而美。
飛烏:狀如江鯔,有翅能飛。
海鯉:俗稱紅膏鯉。
赤鯮:色紅如海鯉而大,春夏盛出,基隆最多。
銀魚
黃魚
○魚
鮡魚:生海濱泥中,長三、四寸,色黑善跳,俗稱花鮡,以身有白點也。
花魿:身有花點。
獨魚:大如掌,皮粗,晒乾可磨木器。
烏鰂:俗稱木賊,一名黑魚。
蝚魚:狀如黑魚,而身長瘦,曝乾味美。又有小者曰小卷,基隆較多。
章魚:狀如烏鰂而大,澎湖較多。
沙蠶:生海泥中,狀如蠶,晒乾炸油,味美。
沙梭:狀如梭。
馬鮫:狀如鮀魠略小,味遜。
金精:細鱗花點。
秋姑
三爵:身薄小,多刺。
金錢:狀如花魿,體薄多刺。
花身
旗魚:色黑,背翅如旗,鼻一長刺,大者二、三尺,極堅利,重至六、七百斤,泳水如飛。
蜈魚:俗稱海豎,首如豕,大至千餘斤。嘗於水面躍起,高及丈餘,噴水如雪。
舡魚:狀如章魚,八足,中有一足極長,腹大無骨。
海參:小琉球、花蓮港有產。
水母
河豚:肝臟有毒,食之致死。
魚虎:俗稱刺,體圓口小,遍身有刺,毒不可食,唯張其皮為燈。
海龍:產於澎湖,首尾似龍,無足,長及尺,冬日雙躍海灘,以之入藥,功倍海馬。
海馬:亦產澎湖,狀如馬,頸有鬃,四翅,漁人網之,以為不祥。
麻薩末:清明之時,至鹿耳門網取魚苗,極小,僅見白點,飼於塭中,稍長,乃放之大塭,食以豚矢。或塭先曝乾,下茶粕乃入水,俾之生苔,則魚食之易大。至夏秋間,長約一尺,可取賣,入冬而止。小者畜之,明年較早上市。肉幼味美。臺南沿海均畜此魚,而鹽田所飼者尤佳。然魚苗雖取之鹿耳門,而海中未見。嘉義以北無有飼者,可謂臺南之特產,而漁業之大利也。
比目魚:俗稱貼沙,味美,狀如˜,上黑下白,唯身較狹長。
龍舌魚:狀如舌。
白帶魚:亦名裙帶魚,無鱗。
鐵甲魚:鱗硬如甲,去皮方可食。
狗母魚:長尺餘,多刺,與醬瓜煮之,湯極甘美。
鸚哥魚:狀如鯉,色綠,嘴尖曲,故名。
獅刀魚:狀如長刀,無鱗,多刺,然味美。
三牙魚:色微黃,有三齒。
田鴿魚:體圓。
梳齒魚:色黑,花點,齒如梳,肚有毒,食之立死。
龍尖魚:澎湖多產,晒乾尤美。
烏鵊魚
石首魚
赤海魚:色紅。
安美魚:細鱗,味美。
交網魚
歸秉魚
牛尾魚:狀如牛尾。
五色魚:產於基隆海中(以上鹹水)。
鯉:俗稱鮘,有紅、黑二種,飼於池沼。
鯽:產於溪中,或飼於沼,仲春最肥。
鰱:每歲自江西購入魚苗,飼於池沼。
鯁:飼於池沼。
鱱:海產者尤大。
○:俗稱國姓魚,亦曰香魚,產於臺北溪中,而大嵙崁尤佳。
鰻:鹹水亦有。別有蘆鰻,產內山溪中,專食蘆茅,徑大及尺,重至數十斤,力強味美。
鱔:即鱔。臺俗,凡持觀音齋者禁食之。
草魚:飼於池沼。
金魚:畜於池中。
鬥魚:俗稱三斑,產於溪沼,狀如指,長二、三寸,紅綠相間,尾鮮紅,有黃點,性善鬥。
塗虱:頭扁,身黑,長五、六寸,產於溪沼。
塗鰍:似鱔而小,多涎難握(以上淡水)。
介之屬

介類亦多。沿海一帶,多種牡蠣,其殼可以煆灰,為利甚溥。同治九年,英人某曾來打鼓,蒐集介類化石,攜歸其國。惜余學陋,未能研求。然是篇所載,多屬有用之物,非泛泛也。
黿:俗稱鼊,大者數百斤,漁人得之,不敢殺,好善者購放諸海。
龜:產於海上,尤大,俗禁食之。
鱉:產於溪澗。
鱟:殼堅,可作杓。
螺:有香螺、花螺、響螺、肉螺數種。而香螺最美,為海錯之佳者。響螺可吹,賣肉者用之。又有珠螺,甚小,產於澎湖,醃食味甘。
蟹:產於溪者曰毛蟹。產於海者曰沙錐,色黃,殼有兩刺,甚銳;曰沙馬,色赤,善走;曰大廣仙,則擁劍也,一螯特大;曰虎獅蟹,遍體紅點;曰青蚶蟹,兩螯獨大;曰金錢蟹,身扁,色略赤。
蟳:似蟹而大,亦名螃蟹。膏多者紅蟳,無者曰菜蟳。或畜於塭,飼以鴨子,則膏易肥。
○:狀如蟹,殼多白點,螯甚銳。
蠔:即牡蠣,種於石者曰石蠔,竹曰竹蠔。
蚶:有血蚶、毛蚶數種,產於海濱。
蟯:即蜃。
蛤:有花蛤。
蚌:沿海有產。
蜆:沿海有產。
蟶:有竹蟶。
蝦:有龍蝦、紅蝦、草蝦、沙蝦數種。而龍蝦最大,紅蝦最美。
九孔:肉美如螺,其殼九孔,故名。淡水出產頗多,基隆亦有。
空豸:產於海濱,甲絕薄。前時一斤值錢數文,近來較少。
蛤蜊
鬼蟹:狀如傀儡。
瑇瑁:似龜,產於澎湖。
蝦姑:似蝦而身寬,卵尤美。
海蜇
水龜:一名龜虱,醃食甚美。
石螺:產於溪沼。又生水田者較大,曰田螺,唯大甲之鐵砧山沼中所生田螺皆斷尾。
海蒜:殼似蛤,肉垂三寸餘,色白,上有黑點,食之多患腹瀉。
陵鯉:一名穿山甲,生山谷中。臺人食其肉,謂可清毒。甲可為藥。
江瑤柱:臺南有產。
西施舌:打鼓、鹿港所產較多。
夜光貝:產於小琉球,嶼可作鈕。
寄居蟲:如螺而有腳,形似蜘蛛,生固無殼,入空螺中戴以行,觸之縮入,以氣噓之乃出。
日月蟶:則蛤類,其殼一紅一白,為窗鏡。
礦之屬(附)

金:淡水、臺東有產,見榷賣志。
銀:淡水之瑞芳有產,唯不及金之多。
銅:臺東有產,尚未開採。
鐵:淡水近山及臺邑之火焰山麓有產。

水銀
玉:相傳玉山之內有玉,然未發現。
石:其類頗多。有火山岩石,有水層岩石,唯質頗粗脆,不合彫琢,故建屋刻碑之石,來自泉州、寧波,而取以煆灰者利甚廣。又淡水觀音山之石頗美,可用。
硯石:彰化縣志謂東螺溪石,可作硯,色青而玄,質堅而栗。有金沙、銀沙、水紋之別,然佳者頗少。
石棉:臺東內山有產。
瓦石:諸羅縣志謂內山有鬆石,鑿之成片,方廣一丈,以代陶瓦,望之天然石室也。按宜蘭之蘇澳,有石色黑,可為硯盤,亦可作瓦。
文石:產澎湖海濱,有花紋,五色相錯,可製玩具。
空青:產於澎湖海中,大如卵,中有清水,可治眼疾。
海青:宜蘭海濱有產,為海水所結。
水晶:噶瑪蘭志略謂玉山之麓有水晶。
硓○:產於淡水、澎湖海濱,狀極離奇,用以築隄煆灰。
硫磺:產於淡水之北投,見榷賣志。
煤炭:各地有產,基隆最多,見榷賣志。
煤油:苗栗及嘉義之十八重溪有產,見榷賣志。
海棉:澎湖有產。
珊瑚:產於澎湖海中,為蟲聚處之巢,高或數尺,唯色不純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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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 臺灣通史  卷二十九‧列傳一   顏、鄭列傳
連橫曰:臺灣固海上荒島,我先民入而拓之,以長育子姓,至於今是賴。故自開闢以來,我族我宗之衣食於茲者,不知其幾何年。而史文零落,碩德無聞,余甚憾之。間嘗陟高山、臨深谷,攬懷古跡,憑弔興亡,徘徊而不能去。又嘗過諸羅之野,游三界之埔,田夫故老,往往道顏思齊之事。而墓門已圮,宿草茀焉。烏乎!是豈非手拓臺灣之壯士也歟!而今何如哉!故余敘列傳,以思齊為首,而鄭芝龍附焉。
思齊,福建海澄人,字振泉。雄健,精武藝。遭宦家之辱,憤殺其僕,逃日本為縫工。數年,家漸富,仗義疏財,眾信倚之。天啟四年夏,華船多至長崎貿易,有船主楊天生亦福建晉江人,桀黠多智,與思齊相友善。當是時,德川幕府秉政,文恬武嬉;思齊謀起事,天生助之。游說李德、洪陞、陳衷紀、鄭芝龍等二十有六人,皆豪士也。六月望日,會於思齊所,禮告皇天后土,以次為兄弟。芝龍最少,年十八,材略過人,思齊重之。
芝龍南安石井人,少名一官,字飛黃。父紹祖,為泉州太守葉善繼吏。芝龍方十歲,常戲投石子,誤中太守額。太守擒治之,見其狀貌,笑而釋焉。居無何,落魄之日本,娶平戶士人女田川氏,生成功。
思齊既謀起事,事洩,幕吏將捕之,各駕船逃。及出海,皇皇無所之。衷紀進曰:『吾聞臺灣為海上荒島,勢控東南,地肥饒可霸。今當先取其地,然後侵略四方,則扶餘之業可成也』。從之。航行八日夜,至臺灣。入北港,築寨以居,鎮撫土番,分汛所部耕獵。未幾而紹祖死。芝龍昆仲多入臺,漳泉無業之民亦先後至,凡三千餘人。
五年秋九月,思齊率健兒入諸羅山打獵,歡飲大醉,傷寒病數日篤,召芝龍諸人而告曰:『不佞與公等共事二載,本期建立功業,揚中國聲名。今壯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繼起』。言罷而泣,眾亦泣。思齊死,葬於諸羅東南三界埔山,其墓猶存。卒哭之日,天生議舉一人為主,眾曰可。乃奉盤鍉割牲而盟,以劍插米,各當劍拜,共約拜而劍躍起者為主。至芝龍而劍躍出地,眾乃服,推為魁。然大權仍歸衷紀。衷紀亦海澄人,最桀驁,芝龍猶陽奉焉。
六年春二月,芝龍謀出軍。召諸部計議曰:『夫人惰則弱,眾合則強。今臺灣庶事略備,勢可自守,宜為進取之計。吾欲自領師船十艘,前赴金、廈,若乘其虛而據之,則可為臺之外府。公等以為如何』?衷紀曰:『善』。乃命諸部。以芝虎、芝豹為先鋒,芝鶚、芝豸次之,芝彪、張泓為左軍,芝獬、李明為右軍,芝鵠、芝蛟為衝鋒,芝莞、芝蟒、芝燕、衷紀為護衛,芝麟、陳勳為游哨,芝麒、吳化龍為監督,楊天生、洪陞為參謀。每船戰士六十,皆漳、泉習水者。既定,以林翼、楊經、李英、方勝、何斌等十餘人留守。三月初十日伐金門,十八日伐廈門,官軍莫能戰。已而薄粵東,沿海戒嚴。朝議招撫,以蔡善繼習芝龍,為書招之。芝龍感激,歸命。及降,善繼坐軍門,令芝龍兄弟泥首。芝龍屈意下之,而一軍皆譁,竟叛去,復居臺灣,劫截商民,往來閩、粵之間。
崇禎元年春正月,泊於漳浦之白鎮。巡撫朱之憑遣都司洪先春擊之。鏖戰自晨及晡,未有所敗。會海潮夜生,先春漂泊失道。芝龍陰度前山,繞先春後。先春腹背受敵,身被數刃。芝龍故有求撫意,乃佚先春。又趣中左所。中左所者,廈門也。督師俞咨皋與戰敗,又佚之。中左人開門納之。於是芝龍威名震於南海。七月,泉州太守王猷遣人招撫,芝龍從之,率所部降於督師熊文燦,授海防游擊。
當是時,衷紀在澎湖,勢稍弱,為海寇李魁奇所殺。魁奇惠安人,素習水,力舉千斤,集漁舟,劫商舶。既殺衷紀,遂據之。二年夏四月,魁奇犯金門,泊遼羅。芝龍擊之。魁奇亦善戰,終被殺。三年,以平粵盜、征生黎、焚荷蘭、收劉香功,遷都督。於是成功在日本已七歲矣,芝龍屢遣人請歸,不能得。乃使使者齎金幣,圖寫芝龍為大將秉鉞軍容烜赫之狀,幕吏受賄歸之。
北京破,福王立江左,改元弘光,封芝龍南安伯。二年,鄭鴻逵、黃道周共迎唐王,即位福州,改元隆武,晉同安侯,加太師。昆仲亦多封。芝龍幼習海,群盜多故盟,或在門下。就撫後,海舶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舶例入二千金,歲入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自築城於安平,舳艫直通臥內。所部兵自給餉,不取於官。凡賊遁入海者,檄付芝龍,取之如寄。以故鄭氏威權振於七閩。
既而成功陛見,帝奇之,賜姓朱,改名成功,封御營中軍都督。芝龍以擁立非本意,日與文臣忤。又以偏安一偶,不足以拒清師,密有反顧意。時招撫江南者內院洪承疇,招撫福建者御史黃熙胤,皆晉江人,與芝龍通音問。及兩浙敗,關門不戒,帝議親征,芝龍亦以不出關無以壓民望。十二月,命水師先鋒副將崔芝齎書至日本請兵,別以書貿甲二百領。日本幕府不從。
當是時,清軍已迫福建上游。芝龍乃分兵為二,聲言萬人,實不滿千。以鴻逵為元帥,出浙東;鄭彩為副,出江右。帝倣淮陰故事,築壇郊送之。既出關,疏稱餉缺,駐不發,詔書切責。不得已踰關,行四、五里而還。二年春三月,帝親征。六月,晉芝龍平國公、鴻逵定國公、成功忠孝伯。芝龍疏請航海,拜疏即行,遣使止之,不及。武毅伯施福撤關兵歸,駕陷汀州,成功走金門。方清軍之未至也,芝豹入泉州,大索富民餉,不應,立梟之。抵暮,得數萬金。俄而貝勒洛及韓固山猝至,乃走,田川氏不去,伏劍死,成功大號,悲不自勝。
芝龍退保安平,軍容甚盛。以洪、黃之信未通,猶豫未敢迎師。洛命泉紳郭必昌招之,芝龍曰:『我非不忠於清,恐以立主為罪爾』。會固山兵迫安平,芝龍曰:『既招我,何相逼也』?洛乃檄固山,離三十里而軍,以書邀之曰:『吾所以重將軍者,以將軍能立唐藩也。人臣事主,苟有可為,必竭其力。力不勝天,則投明主而事,乘時建不世之功,此士之一時也。若將軍不輔立,吾何愛將軍哉?且兩粵未平,今鑄閩、粵提督印以相待。吾所以冀將軍來者,欲商地方人才故也』。芝龍得書大喜,召成功計事。成功泣諫曰:『父教子忠,不聞以貳。且北朝何信之有』?芝龍曰:『喪亂之天,一彼一此,誰能常之?若幼惡識人事』。鴻逵亦力諫,不聽。遂進降表。過泉州,大張文告,艷投誠之勳。至福州,見洛,握手甚歡,折矢為誓,命飲酒三日夜。洛知成功雄,俟以俱行,久而不至。芝龍歎曰:『此子不來,清朝其道敝乎』!夜半,忽拔砦,挾芝龍以北。成功遂起師,清人莫敢侮。永曆八年,清廷遣使至泉州,欲封成功海澄公、芝龍同安侯。成功不從。於是置芝龍於高俎,成功不顧。十五年,克臺灣。十月,清廷棄芝龍於柴市,子孫在北京者皆被殺。成功聞之,大慟曰:『吾固知有今日也』!令諸部舉喪,設位以祭。
連橫曰:西人有言,中國人無冒險進取之心。烏乎!如思齊者,豈非非常不羈之士哉?成則王而敗則寇,固猶不失為男子。若夫芝龍以一游俠少年,倔起而至通侯,亦足豪矣。而末節不彰,稽首再拜於異族之馬下,抑足羞焉!始如脫兔,終如處女,人之度量何自反也?孟子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寧靖王列傳
寧靖王,名術桂,字天球,別號一元子,明太祖九世孫遼王後也。始授輔國將軍。崇禎十五年,寇破荊州,術桂偕惠王及宗室避湖中。十七年,北京破,帝殉社稷;福王立南京,改元宏光。術桂與兄長陽王入朝,晉鎮國將軍,令隨長陽守寧海;翌年夏,浙西復亡,長陽率眷入閩。時鄭遵謙從紹興迎魯王監國,未知長陽存沒,乃以術桂襲封。既而鄭芝龍保閩,尊唐王為帝,改元隆武,術桂奉表賀。帝亦如監國封。嗣聞其兄尚在,已襲封遼王,乃具疏請以長陽之號讓兄子,不許,改封寧靖王。仍依監國,督方國安軍。五月,清軍渡錢塘,術桂奔寧海,乘海舶出石浦。監國亦自海門來會,同至舟山。十一月,鄭彩率舟師迎,偕監國南下。歲暮抵廈門,而帝已陷汀州,芝龍亦降清去矣。
當是時,芝龍之子成功起師安平,進泊鼓浪嶼,勢頗振。鄭鴻逵亦迎淮王於軍,請術桂監其師。遂會成功,伐泉州,不克而還。鴻逵載淮王至南澳,術桂從焉。先是粵東故將李成棟奉桂王之子即位肇慶,改元永曆。術桂入揭陽,帝令居鴻逵軍中。二年春,復命兼督成功師。四年冬,粵事又潰。越年春,與鴻逵旋閩,取金門。是時成功已開府思明,禮待避亂宗室,術桂遂居兩島,成功待以王禮。
十八年春三月,經奉術桂渡臺,築宮西定坊,供歲祿。術桂見臺灣初闢,土壤肥美,就萬年縣竹滬墾田數十甲,歲入頗豐,有餘則賜諸佃。已而元妃羅氏薨,葬焉。術桂狀貌魁偉,美鬚眉,善文學,書尤瘦勁,承天廟宇匾額多所題,至今寶之。三十二年,聞降將施琅請伐臺,鄭氏諸將無設備,輒暗自痛哭。
三十七年夏六月,清軍破澎湖,克塽議降。術桂自以天潢貴冑,義不可辱,召姬妾而告曰:『孤不德,顛沛海外,冀保餘年,以見先帝先王於地下。今大事已去,孤死有日。若輩幼艾,可自計也』。皆泣對曰:『殿下既能全節,妾等寧甘失身?王生俱生,王死俱死。請先驅狐狸於地下』。遂冠笄被服,同縊於室,是月二十有六日也。於是術桂大書於壁曰:『自壬午流寇陷荊州,攜家南下,甲申避亂閩海,總為幾莖頭髮,保全遺體,遠潛外國。今已四十餘年,六十有六歲。時逢大難,全髮冠裳而死,不負高皇,不負父母。生事畢矣,無愧無怍』。次日,冠裳束帶,佩印綬,以寧靖王印交克塽,再拜天地、列祖、列宗之靈,招耆舊從容飲別。附近老幼皆入拜,各以家財贈之。又書絕命詞曰:『艱辛避海外,總為數莖髮。於今事畢矣,祖宗應容納』。遂自縊死。侍宦二人亦從死。臺人哀之曰:『王孫與北地爭烈矣』!自是明朔遂亡。越十日,葬於竹滬,與元妃合,不封不樹。而姬妾別葬於承天郊外桂子山,臺人稱為五妃墓。五妃者,袁氏、王氏、荷姑、梅姑、秀姐也。術桂無子,以益王之後儼鉁為嗣,方七歲。清人入臺,遷於河南杞縣。
初,成功克臺,優禮宗室。魯王世子朱桓、瀘溪王朱慈曠、巴東王朱江、樂安王朱俊、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益王朱鎬等,皆先後入臺,待之如制。及施琅至,奪其冊印,遷於各省。
連橫曰:余如竹滬,竹滬人多朱氏子孫。每年六月,祭寧靖王甚哀。余又謁其墓,徘徊而不忍去。悲哉!夫王以天潢之貴,躬逢亂世,避地東都,終至國破家亡,毅然抱大節以隕。明社雖墟,而王之英靈永存天壤矣。
諸臣列傳
連橫曰:明亡久矣,我延平郡王之威靈,尚存天壤。而一時忠義之士,奔走疏附,間關跋涉,以保存故國者若而人。以吾所聞諮議參軍陳永華,尤其佼佼者也。永華以王佐之才,當艱危之局,其行事若諸葛武侯,而不能輔佐英主,以光復舊物,天也。然而開物成務,締造海邦,至今猶受其賜,偉矣。顧吾觀舊志,每衊延平大義;而諸臣姓名,且無有道者。烏乎!天下傷心之事,孰甚於此?清同治十三年冬十月,福建將軍文煜、總督李鶴年、巡撫王凱泰、船政大臣沈葆楨始從臺灣紳民之請,奏建專祠,春秋俎豆,以明季諸臣配。詔曰可。於是從祀者百十有四人。而潛德幽光,乃揚東海矣。是篇所載,僅舉其名。而林圯之開拓番地,林鳳之戰沒海隅,竟不列於祀典,豈一時之失歟?若夫沈、徐諸公,禮為上客,分屬寓賢,故別傳之。
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路振飛。
東閣大學士曾櫻。
尚書唐顯說。
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徐孚遠。
兵部侍郎總督軍務王忠孝。
太僕寺卿沈光文。
兵科給事中辜朝薦。
兵科給事中謝元忭。
御史沈佺期。
南京主事郭符甲。
諮議參軍陳永華。
舉人李茂春。
定西侯張名振。
定南伯徐仁爵。
仁武伯姚志倬。
閩安侯周瑞。
懷安侯沈瑞。
平西伯吳淑。
興明伯趙得勝。
崇明伯甘煇。
中書舍人陳駿音。
浙江巡撫盧若騰。
監紀推官諸葛斌。
內監劉九皋。
內監劉之清。
戶官楊英。
惠來縣知縣汪匯。
吏部主事攝同安縣知事葉翼雲。
同安縣教諭陳鼎。
參軍柯宸樞。
參軍潘賡鍾。
建安伯張萬禮。
建威伯馬信。
忠振伯洪旭。
慶都伯郝興。
五軍都督張英。
五軍戎政陳六御。
征北將軍曾瑞。
總練使王起鳳。
督理江防柯平。
戎旗鎮林勝。
義武鎮邱煇。
智武鎮陳侃。
智武鎮藍衍。
殿兵鎮林文燦。
進兵鎮吳世珍。
正兵鎮盧爵。
正兵鎮韓英。
中權鎮李泌。
侍衛陳堯策。
前鋒鎮張鴻德。
參宿鎮謝貴。
斗宿鎮施廷。
大武鎮魏其志。
同安守將林壯猷。
同安守將金縉。
同安守將金作裕。
以上從祀東廡。
副將洪復。
副將林世用。
副將蔡參。
副將魏標。
副將楊忠。
副將黃明。
江南殉難楊標。
江南殉難張廷臣。
江南殉難魏雄。
江南殉難吳賜。
水師三鎮林衛。
中提督中鎮洪邦柱。
折衝左鎮林順。
中提督前鋒鎮陳營。
中提督後鎮楊文炳。
右提督後鎮王受。
後勁鎮黃國助。
總兵沈誠。
戎旗二鎮吳潛。
戎旗五鎮陳時雨。
火攻營曾大用。
援勦後鎮劉獻。
援勦後鎮萬宏。
援勦後鎮陳魁。
援勦後鎮金漢臣。
右先鋒鎮楊祖。
右先鋒鎮後協康忠。
水師四鎮陳陞。
水師後鎮施舉。
侍衛中鎮黃德。
潮州守將馬興隆。
左鎮衛江勝。
右提督右鎮余程。
宣毅左鎮黃安。
宣毅左鎮巴臣興。
護衛右鎮鄭仁。
援勦右鎮黃勝。
親隨一營王一豹。
親隨一營黃經邦。
龍驤左鎮莊用。
奇兵鎮部將呂勝。
定海守將章元勳。
銅山守將張進。
廈門守將吳渤。
澎湖殉難張顯。
澎湖殉難廖義。
澎湖殉難林德。
澎湖殉難陳士勳。
海澄殉難葉章。
定海殉難阮駿。
東石殉難施廷。
東石殉難陳中。
祖山殉難張鳳。
懷安侯弟沈珽。
殉難世子裕。
殉難世子溫。
殉難世子睿。
以上從祀西廡。
連橫曰:吾讀野史,載鄭氏故將事,心為之痛。以彼其才,足建旗鼓,以樹立功名,而乃國破家亡,竄身流俗,至隱其名而不道,亦足悲矣!夫敗軍之將,不足言勇。然世之秉節鉞寄封疆者,豈皆豪傑之士哉?際會風雲,乘時起爾。烏乎!成敗論人,吾所不忍。屠釣之中,儘多奇才,亦遇之與不遇而已。豈以此而衡其得失哉?東寧既亡之後,江蘇無錫有華氏者,居於蕩口。一日至某里,見眾環堵。一賣卜者儀容俊偉,顏色微○,似久歷患難者。聞其語,精奧若不可解。異之。日暮眾散,賣卜者行,華尾之,至一古廟,入焉。華問曰:『先生何許人』?曰:『賣卜者』。又問之,答如前。華曰:『敝廬在邇,先生能一過乎』?不答。乃要之行,至家,略坐,即欲去,舉止傲岸。強之坐,呼子弟出拜,請受業門下。顧而嘻曰:『賣卜人能為皐比師乎』?華曰:『先生道貌岑古,必非常人。如不棄寒微,請設帳於此,俾子弟得受益也』。不可,良久乃許之。
初,里中有巨盜,劫人越貨,莫敢攖。一日,華戚某持盜刺來,言『夜將被劫,今事急,可奈何』?盜刺者,盜欲劫某家,先以刺來,以寓先禮後兵之意,且示勇。受者不敢報官,報亦無益。故盜愈無忌。華曰:『家有子弟師,異人也,請詢之。若可,當無害』。乃偕入,告以故。其人俯首,自循其髮曰:『事亦易易。然使人慮不勝任,必親往』。某曰:『先生與若有故耶』?唶曰:『彼盜安得故我?我豈與盜故哉』?怒欲止。某跪而謝,華亦代請。乃曰:『勉為若一行』。既至,環相居宅,曰:『盜當從此來。取磚甓列門外,為數壘。誡家人閉戶寢,勿聲』。彼亦就寢。久之,聞有人馬聲自遠至,火炬照耀如白晝。家人潛起窺之,盜眾數百,劍戟有聲,勢張甚。及壘而騁,旋繞不息。自初更至於黎明,竟不知其何為。其人亦寤,問:『盜來乎』?曰:『來矣』。『來何在』?曰:『在門外旋繞』。曰:『然則吾當遣之去』。眾於門外設坐,俟之出。坐定,以塵尾麾盜,若寐盡仆。顧曰:『縛之』。眾次第反接其手,驅之前跪。其人大言曰:『男子負膂力,不能為國家效命,乃棄身匪類,以污辱鄉里。罪當死!吾今且貸汝,須改過,勿妄動』。顧某取百金來,命解其縛,叱之去。
賣卜者既居華家,賓主甚相得。課授之餘,獨處一室,不與人士往來。歲暮饋修贄,亦不受。強之,曰『吾今固無事此也』。華氏兄弟與談文史,應答如流。而每至玄黃之際,君亡國破之慘,則悲中從來,潸然欲涕,乃強為歡笑。一日趣華治具,作飯四斛,曰:『明旦有客至』。如其言。至則兩僧,儀狀雄偉,操閩南音。始見皆伏拜,起而肅立。命之坐,不敢坐。有問則跪答。賣卜者曰:『止。今豈可以昔禮比耶?吾之在此,而具知之。而之行止,吾亦無不知。自今各以心喻,母瑣瑣。顧而可即去,勿再來,吾已為而治飯矣』。出具食之。二僧袒衣大啖,俄頃而盡。撫腹曰:『徑飽。自此至彼,可免再餐也』。再拜告別,出門逕去。賣卜者亦黯然。後值重九,生徒散學。華氏兄弟邀出游,逍遙隴畔,意甚得也。已而指一地問誰氏有,具答之。曰:『後日可葬我於是』。華訝不祥。笑曰:『修短有命,吾已盡於明日矣』。華氏兄弟驚而泣曰:『自得先生,親承杖履,十有二年矣,尚未識里居姓氏。固知先生有隱痛者,是以未敢強問。今日月淹迫,先生寧終忍無一言乎』?賣卜者亦泣曰:『薄命人何足言?必欲識吾者,吾腰帶中藏有小佩囊,沒後可取視』。翌日竟卒。啟之,果有寸帛,字模糊不可讀。略得一、二,蓋鄭氏故將。臺灣亡後,隱憫遁世,而兩僧則為其舊部,故在播遷,猶不失禮。乃葬於其地,建一室以祀,惜仍不識其姓名爾。
烏乎!懷忠蹈義之士,豈僅一賣卜也哉?吾撰通史,吾甚望為之表彰也。
諸老列傳
連橫曰:正氣之存天壤也大矣。論語誌逸民,而冠以伯夷、叔齊。孔子稱之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烏乎!此則孔子之微意也。當殷之衰,武王伐紂,會於牧野,一戎衣而天下定,八百諸侯罔不臣服,而伯夷、叔齊獨恥其行,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及餓且死;此則所謂求仁得仁者也。明亡之季,大盜竊國,客帝移權,縉紳稽顙,若崩厥角,民彝蕩盡,恬不知恥。而我延平郡王獨伸大義於天下,開府思明,經略閩粵。一時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奔走疏附,爭趨國難。雖北伐無績,師沮金陵,而闢地東都,以綿明朔,謂非正氣之存乎?吾聞延平入臺後,士大夫之東渡者蓋八百餘人,而姓氏遺落,碩德無聞;此則史氏之罪也。承天之郊,有閒散石虎之墓者,不知何時人,亦不詳其邑里。余以為明之遺民也。墓在法華寺畔,石碣尚存,而舊誌不載。巖穴之士趨舍有時,若此類湮沒而不彰者,悲夫!漢司馬遷曰:『伯夷、叔齊雖賢,得夫子而名益顯』。余感沈、盧諸賢之不泯,而臺灣之多隱君子也,故訪其逸事,發其潛光,以為當世之範。詩曰:『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型』;有以哉!
沈光文,字文開,號斯庵,浙江鄞人也。少以明經貢太學。福王元年,預於畫江之師,授太常博士。明年,浮海至長垣,再預琅江諸軍務,晉工部郎。隆武二年秋八月,閩師潰,扈從不及。聞桂王立粵中,乃走肇慶,累遷太僕少卿。永曆三年,由潮陽航海至金門。閩督李率泰方招徠故國遺賢,密遣使以書幣聘,光文焚書返幣。而是時粵事亦不可支,乃留閩中,思卜居泉州之海口。浮家泛宅,忽遭颶飄至臺灣。時臺為荷人所踞,受一廛以居,極旅人之困,弗恤也,遂與中土音耗絕,亦無以知其生死者。十五年,延平郡王克臺灣,知光文在,大喜,以客禮見。而遺老亦多入臺,各得相見為幸。王令麾下致餼,且以田宅贍之。亡何王薨,子經嗣,頗改父之臣與政。光文作賦有所諷。或讒之,幾至不測。乃變服為僧,逃入北鄙,結茅羅漢門山中。或以言解之於經,乃免。山外有目加溜灣者,番社也。光文於其間教授生徒,不足則濟以醫。常歎曰:『吾二十載飄零絕島、棄墳墓不顧者,不過欲完髮以見先皇帝於地下爾。而卒不克,命也夫』!已而經薨,諸鄭復禮之如故。三十七年,清人得臺灣,諸遺臣皆物故,光文亦老矣。閩督姚啟聖招之,辭。又貽書問訊,曰:『管寧無恙』。欲遣人送歸鄞,會啟聖卒,不果。諸羅知縣季麒光,賢者也,為粟肉之繼,旬日一候門下。時寓公漸集,乃與宛陵韓又琦、關中趙行可、無錫華袞、鄭廷桂、榕城林奕、丹霞吳蕖、輪山楊宗城、螺陽王際慧等結詩社,所稱福臺新詠者也。尋卒於諸羅,葬焉。
光文居臺三十餘年,自荷蘭以至鄭氏盛衰,皆目擊其事。前此寓公著述,多佚於兵火,惟光文獨保天年,以傳斯世。海東文獻,推為初祖。著有臺灣輿圖考一卷,草木雜記一卷,流寓考一卷,臺灣賦一卷,文開詩文集三卷。邑人全祖望為訪而刊之,志臺灣者多取資焉。同時居臺者有徐孚遠、王忠孝、辜朝薦、沈佺期等,亦一國之賢者。
徐孚遠,字闇公,江蘇華亭人。崇禎十五年舉於鄉,與邑人夏允彝、陳子龍結幾社,以道義文章名於時。會寇亂亟,陰求健兒劍客而部署之,蓄為他日用。子龍為紹興推官,引東陽許都見之,使募義勇,西行殺賊。又請何剛薦之。既而東陽激變,子龍單騎入都營,許以不死,招之降。大吏持不可,竟殺之。孚遠貽書曰:『彼以吾故降,今負之。天下誰復敢交子龍哉』?故子龍以功遷給事中,辭不赴。弘光時,馬、阮亂政,養晦不出。及南都亡,允彝起兵,而為之輔,授福州推官,進兵科給事中。閩亡,浮海入浙。是時義旅雲興,不相統屬;孚遠周旋其間,說以國恤,而悍將鄭彩、周瑞之徒咸不聽,乃返浙東,入蛟關,結寨定海之柴樓。比監國入舟山,往賀,以勸輸貢賦,遷左僉都御史。及舟山破,監國入閩,航海從之。當是時,招討大將軍鄭成功開府思明,禮待朝士,搢紳耆德之避地者皆歸之。而孚遠領袖其間,軍國大事,時諮問焉。永曆十二年,帝在滇中,遣漳平伯周金湯晉成功延平郡王,遷孚遠左副都御史,餘各授爵。冬,隨金湯入覲,失道越南。越王要以臣禮,不從,曰:『我為中朝大臣,何可辱』?越王嘉之,乃歸。克臺之歲,從入東都,禮之尤厚。常自歎曰:『司馬相如入夜郎,教盛覽,此平世事也。以吾亡國大夫當之,傷如之何』!十月,清廷詔遷沿海居民,各省騷動。兵部尚書張煌言寓書成功,以乘勢取福建;並遺孚遠書,勸其代請出師。時東都初奠,休兵息民,故未行。久之卒。或曰,永曆十七年,清軍破思明,孚遠遁入饒平山中,提督吳六奇匿之,完髮以死。居臺生一子,扶櫬至松江,未葬,子亦死。
張煌言字元箸,浙之鄞人也。崇禎時登賢書。從魯監國。監國敗,率殘兵數百,飄蕩海上。延平郡王招之,至思明,表為兵部左侍郎。永曆十四年,北伐至金陵。王謂煌言曰:『蕪湖為上游門戶可,倘留都不旦夕下,則江楚之援日至;控扼要害,非先生不可』。七月初七日,煌言率師至蕪湖,馳檄郡邑,江南北相來附。未幾鄭師敗績,煌言走銅陵,與楚師遇,兵潰。變姓名,從建德、祁門山中,出走天台,入海,仍與王同定臺灣。當是時,東都初建,軍旅未精。煌言見王無西意,為詩刺之曰:『中原方逐鹿,何暇問虹梁』?又曰:『祗恐幼安肥遯老,藜床皂帽亦徒然』。王一笑而已。無何王薨,子經嗣,知不足與謀,益鬱鬱不樂。乃散其部曲,拂衣竟去。浮海涉江,至杭州西湖,覓山僻小庵,隱焉。瞻望藩籬,猶有所冀。為杭守吏所偵,與健僕楊貫玉、愛將羅自牧同被執,二人皆勇絕群倫者。煌言烏巾葛衣,不言不食,啜水而已。臨刑,二卒以竹輿舁至江口。煌言出,見青山夾岸,江水如澄,始一言曰:『絕好江山』。索紙筆賦絕命辭三首,付刑者,端坐受刃。貫玉、自牧同斬,略一振臂,綁索俱斷。立而受刃,死不仆,刑者唯跪拜而已。時永曆十八年中秋之日也。煌言所著詩詞,貯一布囊,悉為邏卒所焚,唯絕命辭在。
王忠孝,字長孺,號愧兩,福建惠安人。崇禎元年登進士,以戶部主事榷關,劾太監,忤旨,廷杖下獄,復戍邊,士卒千餘赴都送留。三年免。福王立,授紹興知府,擢副都御史。隆武元年,召見,陳光復策。帝大喜,授兵部左侍郎,總督軍務,賜尚方劍,便宜行事。已而福京破,家居,杜門不出。延平郡王在廈門,設儲賢館,禮待避亂搢紳。忠孝往見,欲官之,辭,乃待以賓禮。時遺老多往來廈門,而忠孝與辜朝薦、沈佺期、盧若騰等均為幕上客。軍國大事,時詢問焉。永曆十八年,偕若騰入臺,經厚待之,日與諸寓公肆意詩酒。居四年卒。
辜朝薦,字在公,廣東揭陽人,崇禎元年進士。始任江南安慶推官,歷掌諫垣,晉京卿。北京破,南歸,居金門。既為延平郡王上客。後入臺卒。子文麟,及長回鄉。
沈佺期字雲又,福建南安人。崇禎十六年登進士,授吏部郎中。隆武立福京,擢右都副御史。及帝陷汀州,佺期南下,隨延平郡王起兵於泉州桃花山,為幕府上客。後入臺灣,以醫藥濟人。永曆三十六年卒。
盧若騰,字閑之,號牧洲,福建同安金門人。崇禎八年舉於鄉,十二年成進士。帝以天下多故,御文華殿,簡用新進士三十人,觀政兵部,若騰與焉。時督師楊嗣昌奪情起用,玩寇佞佛,若騰劾其罪,下旨切責,天下壯之。累遷武選司郎中,總京衛武學。三上疏彈定西侯蔣維祿。有惡其太直者,遷寧紹巡海道。瀕行,又劾內臣田國興諸不法事。帝納之,逮國興抵法。至浙,潔己愛民,興利除弊,勢豪屏跡,莫敢逞。蕩平劇寇胡乘龍等,閭里晏然。浙人建祠祀之。
福王立南京,擢鳳陽巡撫。若騰以馬、阮當國,綱紀大壞,辭不赴。及唐王立福京,下旨徵辟,單騎赴召。授浙東巡撫,駐溫州,督師北伐。特薦宿將賀君堯為水師總兵,募靖海水兵,扼守要害。以族弟游擊將軍若驥守盤山溪,為藩衛。奏簡學臣考試,以取人才、收士望。從之。是歲溫州大饑,捐資賑濟,得旨嘉獎,加兵部尚書銜。魯王起兵紹興,號監國,其臣不奉福京之命,以兵窺溫州,有兼併意。賀君堯勒兵拒之。而于穎亦有撫浙之命。若騰疏言十羊九牧,號令不一,恐誤封疆,請自撤。不許。鄭彩之殺熊汝霖也,眾畏其勢,莫敢言;若騰直揭其罪,朝士振悚。帝英明果斷,有知人鑒;而鄭芝龍專權,日事驕奢,大學士黃道周嫉之,奏請出師,窺江西,途次以門生為託。若騰復書相勉許。已而道周殉難,紹興之師亦潰,清軍迫溫州。若騰與君堯力守,糧絕不繼,七上疏請援,不報。城民議款,拒之,願以身殉。城破,率親兵巷戰,背中三矢,為靖海營水師所救,乃由海回閩,上疏自劾。而關兵已撤,芝龍降矣。若騰歸里後,與同志傅某等結社,舉兵圖恢復,所謂望山之師也。既以糧盡而罷。桂王立肇慶,改元永曆,若騰上表賀。溫諭下答。方是時招討大將軍鄭成功開府思明,招徠遺老,若騰依之。禮為上客,軍國大事,時諮問焉。永曆十八年春三月,與沈佺期、許吉等同舟入臺。至澎湖,疾作,遂寓太武山下。臨終,命題其墓曰:「有明自許先生盧公之墓」。年六十有六。嗣王經臨其喪,以禮葬於太武山南,今猶存。生平著述甚富,有留庵文集二十六卷、方輿互考三十餘卷與耕堂隨筆、島噫詩、島居隨錄、浯洲節烈傳、印譜各若干卷,後多散佚。邑人林樹梅求數種刊之。
許吉燝,福建晉江人,崇禎十六年登進士,以知縣擢刑部主事。國變後,歸里,杜門不出。及延平郡王克臺灣,遺老多依之。永曆十八年春三月,與盧若騰同舟入臺,卒於東寧。
李茂春字正青,福建龍溪人。隆武二年舉孝廉。性恬淡,風神整秀,善屬文。時往來廈門,與諸名士游。永曆十八年春,嗣王經將入臺,邀避亂搢紳東渡,茂春從之。卜居永康里,築草廬曰「夢蝶」,諮議參軍陳永華為記。手植梅竹,日誦佛經自娛,人稱「李菩薩」。卒葬新昌里。
郭貞一,字元侯,福建同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授御史,巡撫浙東。福王立,擢右都御史。有內監不遵朝班,疏糾之,宧寺屏息。貞一所交多吉士,疏薦夏允彝、陳子龍、徐石麟、徐汧、沈延嘉、葉廷秀、熊開元等,具忠愛之誠,乞召用。又言憲長王夢錫以賄遷官,選郎劉應家黷貨,乞正罪。一時風采凜然。南都破,入閩。已而延平郡王開府廈門,禮之。後隨入臺灣,居數年卒。
諸葛倬,字士年,福建晉江貢生。隆武時,以薦授翰林院侍詔,加御史,監鄭鴻逵軍,出浙東。已而福京破,從延平郡王於廈門。永曆時,晉光祿寺卿。同學某降清,以書來招,謂惠然肯來,監司可立致,且怵以危語。倬復書曰:『聖主隆唐虞之德,小臣守箕山之操,代有其人。新朝政尚寬大,須彌大千,何問微塵?必欲相強,便當刳胸著地,勿問是肝是肉也』。某得書惘然。倬後入臺卒。
黃事忠,字臣以,佚其里居,官兵部職方司。隆武時,崎嶇閩粵,疊起兵,謀光復。兵敗,母妻俱被難,事忠走廈門,依延平郡王。永曆十二年冬,偕御史徐孚遠、都督張自新奉使入滇。途經越南,與國王爭禮,全命而歸。後入臺灣。
林英,字雲又,福建福清人。崇禎中,以歲貢知昆明縣事,有惠政,縣人稱之。永曆立滇中,官兵部司務。及帝北狩,英亦流離凄愴,祝髮為僧,間道至廈門。嗣入臺灣。
張士栯,福建惠安人。崇禎六年,中副榜。明亡,入山,數年不出。耿精忠之變,避亂金門。嗣入臺,居東安坊。持齋念佛,悠然塵外。辟穀三年,惟食茶果。卒年九十有九。
黃驤陛,字陟甫,福建漳浦人,大學士道周之從子也。天資醇篤,讀書數百回乃成誦,誦即焚之,終身不忘。天啟四年舉於鄉,設教里中,及門多成材。北都陷,與里人林蘭友合糾義旅抗賊。及福建破,浮海入臺,與徐孚遠諸人放浪憑弔。久之卒。
張灝,字為三,福建同安人,巡撫廷拱子也。萬曆朝,登進士,官兵部職方司郎中。明亡,隱大嶝。後入臺灣,居於承天府之郊。清人得臺時,施琅聞其賢,具舟送回故里,至澎湖病卒,葬焉,年九十有五。弟瀛字洽五,崇禎十五年,舉孝廉,隨兄居臺。耦耕壟畔,怡怡如也。後卒於臺,年八十有四。
葉后詔,福建廈門人。崇禎十七年,以明經貢太學。猝遭國變,即南歸。與徐孚遠、鄭郊輩為方外七友,縱情詩酒。後渡臺灣,著鶼草五經講義,行世。
連橫曰:我始祖興位公生於永曆三十有五年。越二載,而明朔亡矣。少遭憫凶,長懷隱遯,遂去龍溪,遠移鯤海,處於鄭氏故壘。迨余已七世矣。守璞抱貞,代有潛德。稽古讀書,不應科試。蓋猶有左衽之痛也。故自興位公以至我祖、我父,皆遺命以明服殮。故國之思,悠然遠矣!橫不肖,懼隕先人之懿德,兢兢業業,覃思文史,其葆揚國光,亦唯種性之昏庸是儆。緬懷高蹈,淑慎其身,以無慙於君子焉。
陳永華列傳
陳永華,字復甫,福建同安人。父鼎,以教諭殉國難。永華方舞象,試冠軍,已補弟子員。聞喪歸,即棄儒生業,究心天下事。當是時,招討大將軍鄭成功開府思明,謀恢復,延攬天下士。兵部侍郎王忠孝薦之。成功接見,與談時事,終日不倦。大喜曰:『復甫今之臥龍也』。授參軍,待以賓禮。
永華為人,淵沖靜穆,語訥訥如不能出。而指論大局,慷慨雄談,悉中肯要。遇事果斷,有識力,定計決疑,不為群議所動。與人交,務盡誠。平居燕處,無惰容。布衣疏飯,澹如也。永曆十二年,成功議北征,諸將或言不可,永華獨排之。成功說,命留思明,輔世子。嘗語經曰:『陳先生當世名士,吾遺以佐汝。汝其師事之』!
十五年,克臺灣,授諮議參軍。經立,軍國大事,必諮問焉。十八年八月,晉勇衛,親歷南北各社,相度地勢。既歸,復頒屯田之制,分諸鎮開墾。插竹為籬,斬茅為屋,以藝五穀。土田初闢,一歲三熟,戍守之兵,衣食豐足。又於農隙以講武事,故人皆有勇知方,先公而後私。東寧初建,制度簡陋。永華築圍柵,起衙署;教匠燒瓦,伐木造廬舍,以奠民居。分都中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坊置簽首,理庶事。制鄙為三十四里,里有社,社置鄉長;十戶為牌,牌有首;十牌為甲,甲有首;十甲為保,保有長;理戶籍之事。勸農桑,禁淫賭,詰盜賊。於是地無游民,番地漸拓,田疇日啟。其高燥者,教民植蔗。製糖之利,販運國外,歲得數十萬金。當是時,閩粵逐利之氓,輻輳而至,歲率數萬人。成功立法嚴,永華以寬持之。險阻集,物土方,臺灣之人,以是大治。十二月,請建聖廟,立學校。經從之。擇地寧南坊,二十年春正月成,經行釋菜之禮。三月,為學院,以葉亨為國子助教,聘中土之儒,以教秀士。各社皆設小學,教之養之。臺灣文學始日進。永華既教民造士,歲又大熟,比戶殷富,猶恐不足國用,請經令一旅駐思明,與邊將交驩,彼往此來,以博貿易之利。而臺灣物價大平。二十八年春,耿精忠據福建,請會師。經以克臧為監國,命永華為東寧總制使。克臧,永華婿也,事無大小,皆聽之。永華為政儒雅,轉粟餽餉,軍無缺乏。及經歸後,頗事偷息,而馮錫範、劉國軒忌之。三十四年春三月,請解兵。經不聽,既而許之,以所部歸國軒。永華見經無西志,諸將又燕安相處,鬱鬱不樂。一日齋沐,入室拜禱,顧以身代民命。或曰:『君秉國鈞,民之望也』。已復歎曰:『鄭氏之祚不永矣』。越數日逝。經臨其喪,謚文正,贈資政大夫正治上卿。臺人聞之,莫不痛哭,馳弔於家。
初,經知永華貧,以海舶遺之。商賈僦此貿易,歲可得數千金。不受。而自募民闢田,歲收穀數千石。比穫,遍遺親舊之窮困者,計其所存,僅供歲食而已。妻洪氏,小字端舍,賦質幽閒,善屬文。晨興,盥沐畢,夫婦衣冠斂衽揖而後語。一家之內,熙皞如也。合葬於天興州赤山堡大潭山。清人得臺後,歸葬同安。子夢緯、夢球居臺蕃衍,至今為邑望族。
連橫曰:漢相諸葛武侯,抱王佐之才,逢世季之亂,君臣比德,建宅蜀都,以保存漢祚,奕世稱之。永華器識功業與武侯等,而不能輔英主以光復明室,徬徨於絕海之上,天也。然而開鎮成務,體仁長人,至今猶受其賜。澤深哉!
林圯、林鳳列傳
林圯,福建同安人,為延平郡王部將。歷戰有功,至參軍,從入臺。及經之時,布屯田制,圯率所部赴斗六門開墾。其地為土番游獵,土沃泉甘,形勢險要。圯至,築柵以居,日與番戰,拓地至水沙連。久之,番來襲,力戰不勝,終被圍。食漸盡,眾議出,圯不可,誓曰:『此吾與公等所困苦而得之土也,寧死不棄』。眾從之。又數日,食盡,被殺,所部死者數十人。番去,居民合葬之,以時祭祀,名其地為林圯埔。
連橫曰:開闢之功大矣哉!林圯埔在嘉義東北,背倚層巒,右控濁水,居民數萬,大都林氏子孫。讀書力田,饒有堅毅不拔之氣。是豈非圯之所遺歟?光緒十四年,始建縣治於此,名曰雲林,志圯功也。越五年,從知縣李烇之議,移斗六,而林圯埔之繁盛猶故。夫天下無失敗之事,而千古有必成之業。圯之初拓斗六門也,斬荊棘、逐豺狼,經營慘淡,未嘗一日安處。乃又為番所迫,身死眾亡,則圯亦自怨其敗矣。然圯沒未久,黨徒繼進,前茅後勁,再接再厲。而昔日跋扈之番,竟降伏於我族之下。日月也由我而光明,山川也由我而亭毒,草木也由我而發揚,則圯應又歎其成矣。大雅之詩曰:『立我蒸民,莫非爾極』。我同胞其念哉!
林鳳,福建龍溪人,為延平郡王部將,從入臺。永曆十五年,率所部赴曾文溪北屯田,則今之林鳳營也。初,福建總督李率泰約合荷蘭、攻臺灣。十九年,荷人據雞籠。報至,延平郡王經命勇衛黃安督水陸諸軍逐之,以鳳為先鋒,陣沒,荷人亦敗去,經念其功。至今所墾之地已成都聚。
連橫曰:吾過曾文溪,輒臨流感歎。追懷鄭氏興亡之跡,未嘗不扼腕也。溪源自內山,水大勢急,奔流而西,以達於海。其旁平疇萬畝,禾麥芃芃,皆我族所資以衣食長子孫者。苟非鄭氏開創之功,則猶是豺狼之域也。渡溪北行十里,為番仔田,有碑立田中,荷文也,剝落不可讀。又十里為林鳳營,十里為新營,北為舊營,東為五軍營,西為查畝營,是皆鄭氏屯田之地,以強兵保國者,至今猶見其威稜。而一變再變,衣冠文物,蕩然無存,唯使弔古者徘徊於落日寒村之中而已。
劉國軒列傳
劉國軒,福建汀州府人也。狀貌雄偉,懷材未遇,為漳州城門把總。永曆八年冬十月,招討大將軍鄭成功伐漳州,國軒開門迎。參軍馮澄世奇之,為語成功,擢為護衛後鎮。十年秋,從中提督甘輝伐閩安,克之。十二年,從伐南京。十五年,從克臺灣。成功薨,子經嗣,分汛東寧,以國軒守雞籠山,勦撫諸番,拓地日廣。二十年,晉右武衛,駐半線。二十四年秋八月,斗尾龍岸番反,經自將討之,國軒從,遂破其社。十月,沙轆番亂,平之。大肚番恐,遷其族於埔里社,追之至北港溪,乃班師歸。自是北番皆服。二十八年,靖南王耿精忠據福建,使如東寧約會師。經率侍衛馮錫範及六官等渡海而西,國軒從。精忠調趙得勝之兵,得勝不從,邀國軒於海澄,議奉經。經說精忠,借漳、泉二府為召募,精忠難之。於是耿、鄭交惡。六月,經入泉州。精忠之將王進來攻,國軒及右虎衛許耀敗之於塗嶺,追至興化而還。七月,清軍圍潮州,精忠不能救,總兵劉進忠納款。經遣援勦左鎮金漢臣率師援之,潮圍解,以進忠為中提督,國軒副之。二十九年春二月,左虎衛何祐伐饒平;五月,國軒入潮,與何祐、劉進忠兵數千人,狥屬邑之未下者。平南王尚可喜兵十餘萬,盡銳來攻;相持久,國軒食盡,議退於潮。尚之信麾騎,晨掩祐軍,戰於鱟母山下。祐以身先旗,矯尾厲角,直貫中堅,出其左右;國軒繼之,大敗尚軍,追奔四十餘里,斬首二萬有奇,捕鹵七千,轔籍死者滿山谷。由是國軒、何祐威名震於南粵。十月,經入漳州。三十年春二月,吳三桂兵至肇慶、韶州,碣石總兵苗之秀、東莞守將張國勳詣國軒降。尚之信降於三桂,三桂檄讓惠州於經,國軒入守之。五月,精忠守將劉應麟以汀州降,後提督吳淑入守之。七月,經調進忠於潮,不至。九月,清軍入福建,擒精忠,其將馬成龍以興化降,許耀入守之。十月,耀與清軍戰於烏龍江,敗歸,調趙得勝、何祐代之。十一月,精忠守將楊德以邵武降,吳淑入守之。十二月,淑與清軍戰於邵武城下,敗歸。三十一年春正月,清軍攻興化,祐與得勝禦之。清軍縱反間,得勝戰沒,祐亦敗歸,興化遂陷,漳泉俱潰,經歸思明。六月,進忠降於三桂,尋歸清,被殺。國軒亦棄惠州,惠州之人送之。凡十府一時俱失,經不知所為。見國軒至,大喜,軍事盡委國軒。國軒為將,愛士卒,信賞必罰,而出奇制勝,眾莫能測,故每戰得捷,敗亦能完,諸將皆莫及也。三十二年春正月,晉正總督,吳淑為副。經表賜尚方劍,專征伐,諸將咸聽命焉。二月,伐漳州,下玉州、三叉河、福河、下滸等堡,斷江東橋,以遮餉道。援軍適至,分兵擊之,夜取石碼,數戰皆捷。遂揚帆直入鎮門,取灣腰樹、馬洲、丹洲諸堡。軍聲日震。
當是時,清軍之援漳者,福建總督郎廷相、海澄公黃芳世、都統胡克按兵不前,提督段應舉自泉州、寧遠將軍喇哈達、都統穆黑林自福州、平南將軍賴塔自潮州,後先至。國軒及吳淑諸將,兵僅數千,飄驟馳突,略倣成功。當事者萎腇咋舌,莫敢支吾。由是國軒、吳淑威名復震於閩南。閏三月,與黃芳世、穆黑林戰於灣腰樹,敗之。胡克率副將朱志麟、趙得壽來戰於鎮北山,又敗之。姚公子、李阿哥來援,亦敗之。段應舉戰於祖山頭,復敗之,逸入海澄。遂取平和、漳平,圍海澄三匝。六月,清廷以隨軍布政姚啟聖為福建總督、吳興祚為巡撫,趣諸軍援澄,次葛布山。三次隔帶水,高壘自完,相望而已。城中食盡,破之。段應舉自經於敵樓,總兵黃藍巷戰死,殺滿漢兵數萬,捕鹵數千,馬萬餘匹。晉國軒武平伯征北將軍、吳淑定西伯平北將軍、何祐左武衛、林陞右武衛、江勝左虎衛。士氣大振,幾五萬人。遂取長泰、同安,乘勝圍泉州,狥下南安、永春、安溪、德化諸縣。八月,清軍水陸援泉。大學士李光地、寧海將軍喇哈達、平南將軍賴塔自安溪出同安,巡撫吳興祚自仙遊出永春,提督楊捷自興化下惠安,總兵林賢、黃鎬、林子威以舟師自閩安出定海,剋期俱至。樓船中鎮蕭琛與林賢遇,未戰敗。經以宣毅後鎮陳諒、援勦後鎮陳啟隆禦之於海山。國軒帥二十八鎮還漳州,築十九寨。九月,以吳淑、何祐、江勝等十一鎮,可二萬人軍浦南,而自率林陞、林應、吳潛、陳昌等十七鎮,可三萬人軍溪西,直逼漳城之北,軍容烜赫。翼日,決勝於龍虎山。耿精忠為左拒,賴塔為右拒,啟聖在前,胡克又在啟聖之前,揮兵二萬先合。國軒敗之。啟聖亦敗。精忠親督戰,斬退縮者三人,大呼而馳,賴塔尾之,兩軍酣戰。海澄鎮鄭英、吳正璽皆沒,國軒麾軍退,收拾餘兵,以保灣頭。亢宿鎮施明良受啟聖賄,謀獻思明。經嬖之,常在左右。國軒入告曰:『今軍破國殘,蹙地千里。殿下宜效先王之志,臥薪嘗膽,親君子,遠小人。中興之業,乃可圖也』。經納其言,而明良謀之益急,國軒殺之。及施世澤,琅之長子也,為女宿鎮,再叛再降,又與其謀,故誅之。三十四年春正月,清軍大舉伐思明。經以左武衛林陞為督師,率諸鎮禦之。方戰而潰,國軒亦全師歸,遂入東寧。
三十五年春正月,經薨,子克塽嗣,晉武平侯。十月,清廷以萬正色為陸路提督、施琅為水師提督,將以伐臺。克塽命國軒駐澎湖,拜正總督,假節行事。以征北將軍曾瑞、定北將軍王順為副。擢林亮為右虎衛,改名豪。以援勦左鎮陳諒為右先鋒,提調陸師。右武衛林陞為水師提調,左虎衛江勝副之。援勦右鎮邱煇、援勦後鎮陳啟明各為先鋒。修戰艦,築砲壘,討軍實,以待清師。三十七年夏六月,清軍發銅山,窺澎湖。國軒知八罩嶼惡,望間當有颶至。自督精兵,強逾二萬。以戎旗一鎮吳潛守風櫃尾;果毅中鎮楊德守雞籠嶼;後提督中鎮張顯守中灣;游兵鎮陳明守四角山,中提督前鎮黃球佐之;果毅後鎮吳祿守內塹,侍衛後鎮顏國祥佐之;壁宿鎮楊章守外塹,右先鋒鎮李錫佐之;右虎衛領兵江高守東峙,侍衛殫忠營王鯉佐之。沿海巨舟,星羅棋布。環設砲城,凌師以守。邱煇請曰:『彼兵遠來,乘其未定而擊之,可破也』。建威中鎮黃良驥曰:『先人有奪人之心,擊之便』。國軒不從。已而清軍萃至,環泊花、貓二嶼。煇復請襲之,不許。十六日黎明,微風振枻,鉦鼓傳喧。兩軍將合,琅以七船突入鄭○。國軒以林陞、江勝、邱煇、曾瑞、王順各船迎之,焚殺過當,濺血聲騰。時南潮正發,琅舟為急流分散。國軒師合,兩翼齊攻。琅困不得出,其先鋒藍理突圍救之,砲中其胸;琅亦集矢而卻。林陞幾得琅,連中三矢,不退;砲傷其股,乃退。邱煇、江勝欲逐之,國軒不可;請宵戰,又不可。越六日,琅分為八隊,每隊七船,皆三其疊。將戰,有風從西北來,渰浥蓬勃,逢迎清軍,士皆股栗。鄭艦居上風,國軒麾之。琅大驚禱天,須臾雷發,立轉南飆,軍乃復起。國軒聞之,掀案而呼曰:『天也』!遂決戰。發火矢噴筒,燔焰怒張,水為之赤。宣毅左鎮邱煇與總兵朱天貴遇,砲沈其船,往來衝突。琅督諸舟環攻。煇兩足俱傷,負痛苦戰,而勢迫,遂投火藥桶,燬船死。左虎衛江勝之船,突入陣中,殺傷過當。諸船萃攻,亦自沉死。征北將軍曾瑞、定北將軍王順、水師副總督江欽、右先鋒陳諒、援勦右鎮鄭仁、援勦後鎮陳啟明、護衛鎮黃聯、後勁鎮劉明、折衝左鎮林順、斗宿鎮施廷、水師一鎮蕭武、水師二鎮陳政、水師三鎮薛衡、水師四鎮陳立、中提督中鎮洪邦柱、中提督右鎮尤俊、中提督後鎮楊文炳、中提督親隨一鎮陳士勛、龍驤左鎮中協黃國助、龍驤右鎮左協莊用、侍衛中鎮黃德、侍衛右鎮蔡智、侍衛驍翊協蔡添、侍衛領旗協林亮、侍衛左總轄毛興、勇衛中協張顯、勇衛左協林德、勇衛右協陳士勳、勇衛前協曾遂、中提督領兵協吳略、中提督左協林德、中提督前協曾瑞、中提督領旗協吳福、中提督前鋒協陳陞、中提督總理協陳國俊、右武衛右協吳遜、右武衛隨征二營梁麟、水師二鎮前鋒副將李富、水師二鎮左營副將張欽、水師三鎮左營副將許端、水師三鎮右營副將林耀、援勦右鎮右營廖義、援勦前鎮前鋒營莊超、折衝鎮左營陳勇、左提督後鎮左營王受等,皆戰死。損兵一萬二千有奇,沉失大小師船一百九十四艘。戎旗一鎮吳潛守西嶼頭,遙望眾師漸沒,趣左右欲赴援而無舟,拔劍歎曰:『大丈夫既不能為國馳驅,豈可偷生苟活,為世所笑乎』?遂自刎死。國軒見師敗勢蹙,乘走舸,從吼門而入東寧,與文武議奉克塽以降。琅至,歸克塽於北京,封漢軍公。國軒授天津總兵。
連橫曰:古之所謂良將者,若白起、王翦之徒,皆能闢地強兵,以輔其國,世稱功伐,彼蓋有得於時也。不然,以國軒之武略,使乘風雲而建旗鼓,豈不足烜赫一世?而終為敗軍之將者,何哉?語曰:『大廈將傾,非一木所能支』。吳淑、何祐皆負驍勇,而亦無名,時之不得假也。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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