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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談墨子辯論的語言藝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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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0-12-8 10: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漢學網
(二)『譬』式證明法   
  【小取】:『譬也者,舉他物而以明之也。』「譬』就是譬喻,是說明道理的一種很重要的方法。它不同於一般的舉例和形象比喻,它所舉的事例必須是雙方已知和公認的,而且必須以承認此物與他物屬同類為前提,否則就不能達到『舉他物而以明此物』的證明目的。【荀子・釋難篇】:『談說之術,分別以喻之,譬稱以明之。』譬喻就是因為直言不能將其事講清楚而產生的,對於別人不信之『故』用譬喻來講明。所以墨家將其借來作為『明故』的證明方法,這正是王充在【論衡・目紀】中所說的:『何以為辯,喻深以淺。』墨子喜用譬,也善用譬,他根據不同的『譬』式要求,經常採取三種譬式證明法。第一,取像於其物,以說明一般的規律。如【墨子・所染】:『子墨子見染絲者而嘆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非獨國有染也,士亦有染。」』墨子認為,人的思想猶如一塊白布,時刻受周圍環境薰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染於善人則善,染於惡人則為惡,比喻習染可以改變人的性格,交遊不可不慎。第二,取譬於成事,以指導人們的行為。如【墨子・耕柱】:『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子墨子曰:「為義孰為大務?」子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縣子碩問墨子談辯、說書、從事三種為義的方式中,哪種最重要?墨子以現實生活中人人皆知『築牆』一事為譬,巧妙地說明,只有大家齊心協力,才能把牆築起;為義和築牆的道理一樣,喜於談辯的就談辯,長於說書的就說書,善於從事的就從事,只有談辯、說書、從事三者同時並舉,通力合作,才能達到為義的目的。墨子如此譬喻,形象生動,使人有推窗觀日、開門賞月的明快之感,易於理解,樂於接受。第三,以寓言作譬,以明辨義理。如【公輸】:『子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輿,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梁肉,鄰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王曰:「必為竊疾矣。」子墨子曰:「王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墨子以寓言作譬,鋪張揚厲,步步進逼,窮理析義,不容不信,終於使喜好攻戰的楚王不得不大呼『善哉!吾請無攻宋矣。』   
  墨子運用『譬』式證明法,或說理以闡明自己的主張,或駁斥以攻破敵人的謬論。或譬醒以激發他人的覺悟,取譬明理,把精當的論述與摹擬形象的描繪融合於一體,既給人以哲理上的啟迪,又給人以藝術上的美感。   
     
  (三)『援』式推論法   
  【小取】:『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孫詒讓據【說文・手部】所云:『援,引也。』解釋為『謂引彼以例此。』『援』就是援引例子,即引彼證此,這種推論方法,就是邏輯學中的類比推理。   
  墨子『援』式推論所用的前提必須是對方說過的話或行過的事,或者是某人說過的話(如『聖王之道』、『先王之書』、『古書之言』)或行過的事並已為對方所承認和肯定了的。根據這個前提,墨子進行推論。如在【魯問】中,魯陽文君對墨子說反對『食其子而賞其父』的惡俗,『有啖人之國者,其國之長子生,則解而食之……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豈不惡俗哉!』墨子道:『雖中國之俗,亦猶是也。殺其父而賞其子,何以異食其子而賞其父者哉!』在此,墨子以魯陽文君所深惡痛絕的惡俗――『食其子而賞其父』作為前提,巧妙地推論出『殺其父而賞其子』同樣是惡俗,有力地鞭撻了魯陽文君好攻伐,使人民戰死,又從而賞之的罪惡行經。這樣的類比,入情入理,雄辯有力。   
  由於墨子的『援』式推論只要求其『然』必須相同,而不要求其『所以然』也相同,如只要承認『楚人非人』與『白馬非馬』這兩個命題屬於同類性質的命題,就可以由『子之然』類比推出『我之然』,至於為什麼要承認『楚人非人』或『白馬非馬』的原因和根據等,就不便追究。所以,在使用這種推論方法時,可以暫時難倒對方,使自己獲勝,但卻不一定得到真理。   
     
  (四)『推』式推論法   
  【小取】:『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推』就是類推,類推是就同一類型的事物中,把還沒有取得判斷的這一部分和已經取得判斷的那一部分相比較,從而給這一部分也定出判斷來。『是猶謂』(這如同說)是用來表示相同意義的命題可以類推,『吾豈謂』(我難道說)是表示不同意義的命題不可以類推。孫中原認為『推』,『即以對方所不贊同的和所贊同的屬於同類這一點為根據,來反駁對方的觀點。這是應用矛盾律的歸謬式的反駁方式……從推理形式上說,這是一種歸謬式的類比推理。』如【天志下】載,『其所取者』『為不仁不義也』;『人人之場圃,取人之桃李瓜姜者』;『穴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布帛者』;『逾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逾人之牆垣,拘格人之子女者,不義』。所以,凡行竊者即『凡不與其勞獲其實皆不義』。據此類推:今王公大人『攻伐無罪之國,入其溝境,刈其禾稼,斬其樹木,殘其城郭』,是『非其所有而取之』,故王公大人攻伐無罪之國是不義的。又如【公孟】載,公孟子曰:『無鬼神』,又曰:『君子必學祭禮。』子墨子曰:『執無鬼而學祭禮,是就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這其實是歸謬和類比的結合。   
  『推』式推論通過歸謬來類推,指出『其所取者』與『所不取者』之間錯誤的必然聯繫,有力地駁斥了對方的謬論,迫使對方放棄自己的謬論,從而推證出自己的觀點。運用『推』式推論,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所取者』與『所不取者』都是正確的,那麼辯論者就要同時承認它們的合理性,只取其一,勢必會以失敗而告終。如果它們之間一個正確、一個錯誤,就一定要避免盲目地把它們等同起來,否則將會使自己陷入困境。  
  墨子辯論的語言藝術,絕不只是以上這幾方面,像警醒、矛盾、兩難、寓言、對照、歸納等技巧,限於篇幅,不再贅述。總之,墨子的辯論,語言樸實、準確,論證嚴密,說理清晰,技巧多變,邏輯技巧高超,具有強烈的感染力和說服力,這不僅使墨子在當時就享有雄辯家的美譽,也值得我們今人去探討、學習、研究。
    作者:杜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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