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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臨床] 『忌發汗』與『非得汗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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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月 發表於 2012-7-10 23: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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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中醫藥報
  彭子益在【圓運動的古中醫學】一書的溫病本氣篇中,有一篇【溫病忌發汗何以溫病非得汗不解】的文章,其中講到:『發汗二字,誤卻醫家不少。須知仲景傷寒論……發汗之方,其中自有得汗之理,並非麻黃湯桂枝湯將人身的汗提而出之也。緣人身陰陽之氣,和合則治,分離則病。既分離又復和合,則汗出也。……所以榮衛一和、自然汗出而病解。經方發汗,實際上乃調和榮衛也……何發之有?』
  此節講『發』只是得汗的一種途徑,而不是唯一的途徑。『發』只是針對方藥的作用而言,而方藥作用於人體後出現的反應要由人體的自我調節機制來決定。『汗』所體現的實質是人體陰陽之氣『和合』狀態的恢復,藥物在人體正常狀態恢復這個系統工程之中,充其量只能達到一個輔助和啟動的作用。所以不能過分地誇大藥物在治療中的作用,並且過分地依賴藥物,喚醒並且逐步扶持人體的自愈能力才應是醫療真正的價值所在。
  承接上文,書中繼續說道:『傷寒陽明腑病忌發汗、服承氣湯得大便後,病人安臥而通身得微汗,而病解;三陰髒病忌發汗,服四逆湯後亦通身微汗,而病解。並非承氣湯四逆湯發汗,亦臟腑榮衛之氣復和之故。溫病忌發汗……溫病之得汗而解,亦與……自然得汗而解之理同……』承氣湯從方藥角度理解爲下法,四逆湯從方藥角度理解爲溫法,治療溫病當用清解的方藥,這些方藥進入人體後,針對不同的人體狀態進行調整,最終達到了『臟腑榮衛之氣復和』的治療目標,治療成功的標誌是一致的——得『微汗,而病解』。
  筆者近年提出的廣汗法,是以『汗解』爲目標來定義治療方法的,以『正汗』爲標準來測定治療方法的正誤的。之後筆者研讀古醫家言論,才發現廣汗法的核心意義已有無數的中醫前輩反覆闡述過,彭子益也是這無數中醫先知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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