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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科舉考試興起改變中國政治模式:讀書只為做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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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2-7-10 17: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國學術論壇
已如前述,漢政權從皇帝到大臣多為平民出身,可以說是平民性質的政權。而其實行的重農抑商、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等政策也是對平民有利。察舉只重才能品德,不重出身,甚至允許個人自薦,這都是開明的平民政策。察舉制實行幾十年後,官員逐漸以讀書人為主,漢政權的平民性質得以鞏固,統治基礎擴大到全社會。這是漢帝國強大穩定的重要原因。所以中國歷史之特別之處,在於自漢以後,政府再不是貴族政府,也不是商人政府,更不是軍人政府,而是讀書人的政府,是『士人』的政府。由於士人的廣泛社會來源,以至於可以稱中國的政府為平民政府,甚至稱全民政府,都不為過。
一種制度設計,如果過份依賴少數人甚至一個人的主觀性,勢難長久運行良好。漢代察制度也遇到了同樣問題。察舉本意是發現真才,日久卻慢慢變成地方長官的一項特權。被薦舉者的光明前途,吸引無數人來爭奪這一有限機會。那些與地方長官有良好交情或能給長官送厚重禮品者,在競爭中就有了優勢。才能優劣只要不是太極端,在沒有機會表現的情況下很難評判。而漢代的察舉,缺乏硬性的客觀標準,最終使察舉制失去了生命力。察舉慢慢背離了其宗旨。一項良好制度的敗壞就是這樣慢慢發生的。到了東漢,請託鑽營、弄虛作假、察舉不實之風盛行起來。以至民間諷語流傳『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至此,察舉已去人們的信任。上下溝通的渠道一旦堵塞,社會危機也就來臨了。
三國時代,魏國吏部尚書陳群創設『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設立官員――大小中正,負責發現和舉薦人才。人才按一定標準分為上中下三等九級,所以稱為九品中正制。選舉方法和標準也比漢代有進步,但是它仍未能擺脫對選舉官的主觀性的依賴。日久,上品的官職即為豪門富貴之家把持,貧寒之士根本不可能達到較高的職位。九品中正制反而形成了一個十分腐朽的制度。盛行於漢末兩晉及南北朝時代的士族制度,成了特權階層的代名詞,也就是貴族。與西方的法定世襲貴族不同,士族貴族的世襲是事實上的。人類社會發展中一個十分令人――有時候是令統治者十分頭疼的問題,就是不管當初大家是如何平均,結果卻總是分化。就算機會對大家都是平等的,結果卻總是不平等的。中國曆朝都在與這個規律作戰,最終均以失敗而告亡。拿土地制度來說,開國之初人人有田,人人溫飽,相差不大。慢慢地,有人上升成為地主,有人下降成為佃農。這一趨勢終有一天會危及社會穩定。於是朝廷力圖矯正。例如,漢末王莽實行王田制。但積重難返,不僅換不回農民民心,連地主的支持也會失去。改朝換代就是必然了。
2、科舉制度――從隋唐到明清
從漢代察舉到三國時代的九品中正制,人才選拔制度在標準客觀化的道路上前進了一步,但主觀色彩仍很嚴重,最後不得不再行改革。隋統一全國後,隋文帝撤消了中正官這一設置,但仍以『志行修謹』和『清平幹濟』二科來薦舉士人。隋煬帝則創設『進士』科,以考試選官,科舉由此開端。唐朝使科舉趨於完善,但世家大族勢力仍然很大。科舉官員與世族官僚兩大集團的鬥爭,構成了唐代著名的朋黨之爭。宋朝使科舉制度達到了顛峰,由此形成了代表性的士大夫精神。據黃仁宇先生測算,明代中期文官約有兩萬人,其中京官約占十分之一。科舉出身的文官完全居於國家的統治地位,武官被認為只是一種工具。清朝末年,科舉制度文極而衰,面臨全面危機,1905年被宣布廢除。如果以此作為科舉制度的終點,那麼它自隋唐到清,前後達1300年。其間雖也有捐納、恩蔭等入官途徑,但都不是正途。以考試來選拔官員就成了中國政治的一大創造。科舉制度西傳歐美是中國對世界文明進程的一大貢獻。它所體現的『公平競爭,平等擇優』的原則是其生命力所在。
二、中國人的科舉性格
科舉在中國造成了一個十分獨特的社會統治結構。在這個結構的基礎上,科舉制度深深地影響了中國人的性格。中國人的價值觀、文學、宗教、哲學、教育乃至日常生活,無不處處留下了科舉的印跡。
1、科舉與中國社會結構
在中國實行科舉考試制度的期間,西方世界實行的是貴族世襲制。毫無疑問,中國的制度是更為民主、更為合理的。這就難怪科舉會令西方傳教士和旅行者羨慕。與科舉制度相適應的,是中國的郡縣制度。郡縣官員由中央任免,不能世襲,有職則有權,無職則無權,所以中國的社會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是人人平等的、不講身份的、沒有世襲貴族特權階層的社會。中央的權力因此十分強大,完全控制着整個國家。為了防止官員形成地方勢力,還創立了避籍就職和定期輪換等辦法。這形成了中國不同於西歐的社會結構:人人都是自由民,是國家的公民,直接對政府承擔義務。這使政府面向全國徵兵成為可能。中國的農民是直接面對政府的,中間沒有阻隔。西歐則不同。公元4世紀前後,日耳曼蠻族侵入羅馬帝國各地,建立了許多小王國。整個中世紀,缺乏強有力的政權把它們統一起來。但出於安全的需要,一些農民投靠於教會或小封建主,小封建主投靠於較大的封建主,大封建主則投靠『王』,王則名義上承認皇帝的領導權。像神聖羅馬帝國,實際上只是相當鬆散的一個軍事、政治聯盟。西歐的封建社會是從下而上的投靠和效忠而形成的,不同於中國周朝由天子自上而下進行分封形成的封建制,更是完全不同於中國秦以後的郡縣制度。
中國自秦以後,通行郡縣制,封建制廢而不用。其間偶有反覆,但均迅即更正。封建制的弊端十分明顯。受封者勢力坐大,形成對中央政府的挑戰。例如西漢初年漢高祖剷平韓信、彭越等異姓諸侯王后,大封同姓子弟為王,希望以此來鞏固劉姓江山,卻終於發生劉姓王『七國之亂』。東晉實行分封,引發『八王之亂』。唐代後期節度使集軍政大權於一身,造成藩鎮割據,唐朝因此滅亡。宋太祖趙匡胤吸取前朝教訓。大力推行文官統治,武將兵權被削,宋代以文官領兵打仗為常事。徽宗時李綱率兵保衛東京,還取得了勝利;南宋末年,領兵抗元的文天祥也是文官,以狀元入仕。明代雖然也分封了諸王,但只是爵位並非實職。諸王『分封而不賜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任事』。雖有爵位,但並無行政司法權力,而且明法還不准諸王擔任官職,不准他們干預地方行政事務。被封為王只是享受經濟待遇,並非真正封建制。清初,有人建議實行封建制,雍正親自作【駁封建論】加以批判。可以說,中國自秦以後,嚴格意義上的封建制就已經結束,為郡縣製取代。郡縣長官經由中央政府選拔任命,可以隨時調任或撤換。他們是作為中央政府的代理人而行使職權,管理百姓。這就形成了根本不同於西方的封建制的社會統治結構。中國社會是政府直接面對基層民眾,形成政府――農民的二層結構。西歐封建社會則是國王――領主――陪臣的多層結構。每一上層與下層均是領主與陪臣的關係,並不得越層。國王有權管理大領主,卻無權干預領主的下層陪臣。因為『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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