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文史网 众所周知,仪真段运河并非漕道上的最危险之处,运河上的险情无处不在。据1831年张井奏,湾头闸、壁虎桥等处,船只损伤为司空见惯之事。[26]淮安北部运河人黄河处的漕道一直被船员们视为运河最险恶之处。[27]距黄淮交会处不过200丈的天妃闸,当漕船经过时,每艘船只需七八百、甚至千人挽拽,每天从此经过的船只不过二三十艘。遇水发之时,“飞瀑怒涛,惊魂夺魄,下水放闸之船,疾如飞鸟,若坠深渊,浮沉难定,一人迥溜,人船两伤。”天妃闸的闸夫,是一批熟知水性的陈年地棍,开闸闭闸,一举手之间就能决定人船的生死存亡。因此,商船从此经过,每艘按例勒索若干银两,官方的漕船预先也要按石交银,一般每石索银8厘至1分。“稍不遂意,绞关左右,绳缆松紧,闸棍略显神通,磕撞立时粉碎。”[28]明隆庆四年(1570),此段即损失船只800艘,溺人千余,失米达226000石。[29] 1697年初,都水监丞陈v甫对康熙帝说:“异时淮中,岁失[漕船]百七十艘。”[30]以每船运米400石、每船10人计,仅在漕船渡淮河(即黄河)时,每年损失漕米6.8万石、淹溺运丁1700人。此说估计有些夸张,但河运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隆庆年间(1567―1572),大学士邱浚驳斥了海运比河运危险这一谬说,他指出:1283―1329年,元代海运46年所损失的漕粮尚不及明朝河运每年损失的数量。况海运没有剥浅之费,无需十天半月地排队等候,而其支兑加耗,每石更远少于河运。[31]
仅1824年11月,由于黄水异涨,滞留在黄河北岸的漕船达2000艘,不但影响了来年的漕运,而且在被滞留的水手中间,孕育着巨大的不安和骚动,以至于道光帝深以为忧。[32]冰冻也加剧了运丁的艰辛。如天津、临清迤南一带,“从无不冻之河”,每年十一月至次年二月,河面皆被冰封。“若一遇冻阻,沿河敲冰,费尽官民之力。”[33]
再从经济成本来看,漕运的代价也是惊人的。清人指出:“夫南漕自催科、征调、督运、验收,经时五、六月,行路数千里,竭万姓无数之脂膏,聚胥吏无数之蟊贼,耗国家无数之开销,险阻艰难,仅而得达京仓,每石之值约需四十两,或二十两,或十八两不等,而及归宿,乃为每石易银一两之用,此实绝大漏卮,徒以冗官蠹吏所中饱。”[34]另外,由于河运费时往往达半年以上,新米运到北京一概成了老米,许多人根本不愿食用,以至获得漕米配给的王公贵族、各级官员、八旗子弟等大量以低价出售漕米。千辛万苦运到北京的漕米,其价格仅与北方小米的价格相当。[35]
显然,河运远较海运浪费财力、民力。总的说来,“漕河视陆运之费省十三四,海运视河运之费者省十七八。河漕虽免陆行,而人挽如故。”[36]以每年运送漕粮400万石计,河运的直接运费即达800万石米,而海运的全部支出仅有160万石米。[37]以每石米值银2.2两计,百姓每年要为河运多花费1400多万两白银。加上维持运道,在清代经常需要数百万至千万两白银。而清代中期,中央政府每年直省所人仅为4千万两左右。[38]
这些费用被长期转嫁到百姓身上,造成了国穷民困的严重恶果。崇祯初年,桃源县(今泗阳县)生员韩应春、王用中等人赴北京上访。在他们上书前的40多年里,该县有14名县官因未能完成搜刮任务被累斥降。未能完成搜刮指标的吏胥里役,“血比淋漓,披枷带锁,毙于杖、毙于狱、投河自尽、削发披缁,百千万计”。[39]吏胥被责如此惨重,一般百姓被吏胥所责之惨显然无以复加了。由于不堪忍受敲逼,百姓被迫大量逃亡。
桃源的事例绝非个案。即使在清盛世之时,海州原额人丁46398人,逃亡41460丁,逃亡人丁几占总数的90%。该州沭阳县:“里甲科索。……有一里止存一二甲者,而全里之额派如故;有一甲存一二丁者,而全甲之额派如故。”[40]宿迁县在1512年人口即达154363人,1650年仅存8160丁。[41]安徽灵璧县三村集、陵子集、孟山集、潼郡集等,“元明间号称繁华,今[乾隆年间]所存者,颓垣破屋,居民逃亡殆尽,即生聚亦复难言也。”[42]泗州户口旧额34211丁,逃亡达12067丁。[43]虹县原有22860丁,经1648与1668年编审,故绝逃亡19521丁,仅存3339丁。[44]
综上所述,即使从经济成本和人道方面来考虑,河运既不属于节省、也不属于安全的运输方式,而是远较海运浪费和危险。明清两代长期专行河运,给中央财政造成了极大的负担,这些负担转嫁到百姓身上后,形成国穷民困的局面,这不能不说是国家政略的重大失误。(作者:马俊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