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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华军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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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09-12-24 19:25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原文: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欲(1)者弗居(2)。 君子居则贵左(3),用兵则贵右。 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之器也(4),不得已而用之,銛袭(5)为上。 勿美也,若美之(6),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是以吉事尚左,丧(7)事尚右。 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 杀人(8)众,以悲哀立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译文:

军队武器,是不吉祥的器物,人们都讨厌它,所以想要治理好国家的人处理国政,不以军队武器强霸天下。君子平时处理国政应以左为贵,用兵则以右为贵。所以军队武器,不是君子的器物,军队武器,是不吉祥的器物,不得已的时候才能使用,(用兵)以奇袭速决为上策。不要美化战争,如果美化战争,就是以杀人为乐。如以杀人为乐的话,不可以得志于天下。所以吉事以左为贵,丧事以右为贵。因此偏将军在左边,上将军在右边。就是说对待战争要怀着办理丧事一样的心情。杀死了很多敌人,要以悲哀的心情恭敬肃立。取得战争的胜利,要以丧事礼仪处理战后事务。

解说:

在整本《老子》的治国思想中,主要围绕着两个重点,一是正常状态,一是非常状态。

在国家安定的正常状态下,要抱法处势,无为而治,清静退让(9)不妄为,给百姓自为空间。老子把这个状态称为恒常状态,所以老子说:“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第十六章)“道恒无为,侯王若守之,万物将自为。”(第三十七章)

在国家动荡、外敌入侵等非常状态下,要果断采取军事措施(10),保障国家人民的利益。这种做法也可以说是在不得已的状态下的做法,而且用兵打仗就要有人员伤亡,所以本章老子讲“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老子虽然不推崇以军事武力强霸天下,但战争不可必免,不得已动用武力的时候,就要果断行事出奇制胜(铦袭为上)。《黄帝四经·称》讲道:“不要放弃武力,也不穷兵黩武,兵戈之事乃不已而为之。”(不执偃兵,不执用兵。兵者不得已而行。)

后世注家将此重要思想篡改为“恬淡”实在是不着边际信口雌黄,对待战争不是对待一场游戏,《孙子兵法》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如何“恬淡”处之?《老子》八十一章虽然讲用兵的章节不多,但没有一章是只讲反战、避战、退守,而不讲应战、决战、进攻的。此章若改为“恬淡”如何解释“果而已矣”(第三十章)“以奇用兵”(第五十七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我不敢做为被动防御的一方,而做为主动进攻的一方——古代兵书以“客”为进攻方)”(第六十九章)?

读过《孙子兵法》的人都应该知道,这部兵书讲的用兵之道只有一个字——奇。以奇用兵其实质不在于用兵,而在于思维方式,有了这个思维方式做什么都有用。所以现在很多经商之人也看《孙子兵法》。这种思维方式来自于伟大的道家哲学!

老子反对耀武扬威,但不等于遁世逃战。《商君书·画策》写道:“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司马法》也讲 “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果断应战、速战速决、以奇用兵才是面对非常状态的正确做法。

以谨慎、严肃的态度对待战争,才能准确把握战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以哀怨悲愤的心情投入战争,才能保持战斗意志。所以老子说:“故称兵相若,则哀者胜矣。”(第六十九章)

如果美化战争,就是以杀人为乐,第二次世界大战当中,侵化日军在中国境内对平民肆意屠杀,甚至开展杀人竞赛,而对外却宣称什么“大东亚共融圈”,此美化战争与杀人为乐的行为,是为天理不容的不道行为。也是老子真正反对的行为。

投入战争,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是为了止战而战斗,为了生存而赴死,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正义与邪恶,所以能把敌人也当成自己一样的人,才是能够感悟天道的人,因此,对死亡的敌人也应以丧礼处之。

公元前202年,项羽兵败垓下,自吻乌江。因楚怀王曾封项羽为鲁公,所以刘邦为项羽举办了一个鲁公级别的丧礼,哭了一场才离开。(11)刘邦此做法,可称为“战胜,以丧礼处之。”

注释:

(1)乙本及通行本作“道”。

(2)此处“居”和后面“言以丧礼居之也”之“居”,为“怀着……的心情”之意,后面“君子居则贵左”之“居”为“平时”之意。后面“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之“居”为“占据,处于”之意

(3)“右尊左卑”的观念适用于中国古代官职,例如右丞相一般高于左丞相。秦代的二十级爵位中,第十级是左庶长,十一级是右庶长,十二级是左更,十三级是中更,十四级是右更。而第二十级是最高的,可见右尊于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也是以右为尊。右尊左卑的另一个表现是升职一般称“右移”,降职则称“左迁”。例如白居易著名的《琵琶行》里失意的诗人是“左迁九江郡司马”。

然而中国古代文化中左右的尊卑之属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时代、地域以及使用范围的变化而变化。《汉书·周昌传》:“吾极知其左迁。”郑玄注:“是时尊右而卑左”,从“是时”二字即便我们还不敢断言郑玄生活的时代已经是“尊左卑右”了,但也至少说明“左右尊卑”是带有时代性的。例如同为《史记》记载,《汉文帝纪》有“右贤左戚”句,韦昭注“右犹高,左犹下也”;而《魏公子列传》则有“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这里魏公子“虚左”是为了表达对“侯生”的尊重,说明战国年代的礼节还是“主右客左,左为贵的”。从地域差别看,楚国的官职就与秦相反,左司马是高于右司马,左尹高于右尹的。而老子为楚国人,所以此处以左为贵有其道理。

(4)通行本作“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

(5)銛:本义“田器,臿属”;一种农具利器;锋利。此应解为锋利的兵器。袭,帛书甲本辨为“袭”,乙本为(忄龍),楚简本为(糸龏)。

有人考证认为甲本之“袭”疑似“讋”(音折)、“淡”音近,讋:丧胆;惧怕;震慑。说文:讋,失气言也。则“铦詟”可解释为“以铦詟敌”,即以锋利的兵器震慑住敌人。如果这样解释,就说明老子的思想是以锋利的兵器震慑住敌人,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战争岂是儿戏?用兵虽然可以用诡计,但任何一个大争时代,诡计、阴谋和侥幸都不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办法,主宰国家命运的永远是实力。所谓的“震慑”只是《黔之驴》的翻版而已。这种方法,从来都是下策。文人儒士对用兵方法的胡乱解释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儒者不言兵。但这不是坐在茶馆里闲谈,这是对中华哲学核心著作注解。

老子在多个章节中都讲果断用兵(善者果而已矣——三十章),以奇用兵(五十七章),主动进攻(不敢为主而为客——六十九章),为什么不结合全局来剖析老子的思想呢?

(忄龍) 的意思是“急速”的样子,“銛(忄龍)”可以解为“锋利而急速的进攻。”

(糸龏)不见于字典,但是《汉语大字典》有“(糸龍)”字,(音虫)。《龍龕手鑑?糸部》:“(糸龍),直也。” 《康熙字典》有“重也”的解释。廾字的释义:两手捧物,(两手共用可理解为倾全力)。今作“拱”。那么銛(糸龏)可以解为“锋利、直接而沉重全力而攻之”。

而无论是銛袭,銛(忄龍)还是銛(糸龏),銛字毫无疑问,乃利器之意。而袭、(忄龍)、(糸龏)意思也都有相通之处,加之与全文《老子》的相互左证分析,何来的“恬淡”之解?

难怪韩非子说:“恬淡,无用之教也;恍惚,无法之言也。”

(6)通行本作“胜而不美,而美之者”。

(7)通行本作“凶”

(8)通行本加一“之”字。

(9)第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用《韩非子·主道》的话说就是: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

(10)第三十章: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 果而毋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毋得已居,是谓果而不强。

(11)《史记·项羽本纪》:“始,楚怀王初封项籍为鲁公,及其死,鲁最后下,故以鲁公礼项王榖城。汉王为发哀,泣之而去。”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09-12-24 19:30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原文:

道恒无名,朴(1)虽小而天下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俞(2)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3)。卑道之在天下也,犹小谷之与江海也。

译文:

道永远没有名字, “道”虽小到微妙无形,而天下没有任何力量敢于让它臣服。侯王若能明白遵守其中道理,万物就会自然的宾服、归附。天地之气相互调和,就降下甜美的露水。甜美的露水均匀地洒落在大地上,并不受人们的支配与命令。天地创始之即,“名”已经创制出来了,“名”既然已经存在,就应该知道有个限度,知道这个限度,所以就不会有危险。卑微的“道”对于天下而言,犹如小溪川谷归流江海一样。

解说:

在很多人眼里,老子所说的“道”虚无飘渺,若有若无。其实《老子》五千言,教给我们的不只是修心养性之学,也不只是治国理政之学,更不是宇宙天文之学,而是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伟大的中华文明取得的所有成就的基础,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原因所在。

老子在前面讲的,“道”大到没有边际(第二十章:忽呵,其若海,望呵,其若无所止。)小到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第十四章:视之而不见,名之曰微。听之而不闻,名之曰希。捪之而不得,名之曰夷。)在诸多先秦百家典籍里也都有类似的描述,比如《管子·宙合》中说:“大之无外,小之无内。”屈原《远游》中说:“道可授兮,不可传。其小无内兮,其大无垠。”

如果用西方二元思维(4)来分析,没有一个事物即小之无内,又大之无外。那么用这种思维方式也永远不会体会到“道”是什么了。与西方思维方式不同,在中华思维方式当中,“心”与“物”不是分离的,“心”与“物”是一元的,是相互左右、相互关联的(注意:不是儒家的天人感应)。“道”之大在于体会,“道”之小在于感受,老子所讲的“大”“小”并不是绝对的东西。

“道”无边无际(第二十章:忽呵!其若海。望呵,其若无所止。)可以谓之大。无所不入(第四十三章:无有入于无间。)可以谓之小。“道”包容天地畜养万物(第五十一章: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可以谓之大。无形无象无为无欲(第十四章: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第十章:生而不有,长而不宰。)可以谓之小。

侯王若守此道,万物归附如百川入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第五章)。是说天地并不仁慈,对待万物同等看待,本章中天降甘露不令而自均,也与第五章意思相同,这种“均”是天下最公平的“均”,而与儒家所讲的均不同,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 季氏》)。这里的“均”是以贵族礼制为准则的“均”,《礼记·祭统》上说:“尊贵的就拿取贵骨,卑贱的就拿取贱骨,尊贵者不重复拿取,卑贱者也不空手而回,这就是均平或公平了。(5)”

孔子一生追求的所谓“克己复礼”,就是完全的复辟贵族世袭周朝礼制。礼制之下,人生来就有了贵贱之分,老子认为这种不平等的礼制,是造成国家昏乱的罪魁祸首(第三十八章: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

老子认为,给百姓以最大的公平,莫过于清静守法无为而治。《黄帝四经·论约》讲道:“……因此,掌握天道者在审视天下之事的时候,必定查看事物由何处起始,审查其形名(始制有名)。形名确定之后,就可以确定逆顺、生死、存亡、兴坏(名亦即有)。(6)”结合《黄帝四经·名理》我们就能知道“夫亦将知止”止于何处,《黄帝四经·名理》讲道:“处理天下事物,必须先审查其名称。遵循名称究查事理,是者为福,非者为灾。是非之分,须依照法律来裁断。(7)”很明显,审名究理而止于法,才是治理国家实际应用上的最后环节。

不依靠自己的好恶行事,不妄为乱法,是为“知止”。君王朝廷抱法处势,人民自富自立,国家繁荣强盛,所以没有危险(不殆)。

大江大海处于卑下之处,而百川入海不令而归,也同天降甘露不令而均一样,这就是天道规则。君王权势可以号令天下,却不敢妄为越法,显得谦逊卑下,但却给了百姓平等的机会,天下百姓自然归之如水。

注释:

(1)朴,帛书甲本作“楃唯”,余损掩;乙本作“朴唯小,而天下弗敢臣”,从之。唯,通行本作“虽”。《楚简本》作“仆唯妻”。

(2)天地相合,以输甘露:帛书甲本作“天地相谷,以俞甘洛”;乙本“谷”作“合”,从之,改“俞”为“输”。与“降”之意相通。傅、王本作“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楚简本》作“逾”,超越之义。

(3)殆,危险。

(4)二元思维就是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比如:好坏,真假,大小,矛盾,软硬,雅俗,真理谎言,朋友敌人,革命反动,正义邪恶,开放保守,唯物唯心,左派右派,物质精神,主观客观,灵魂肉体,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等等。 二元思维是人类低层次的思维方式,有人称之为儿童思维。

(5)《礼记·祭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

(6)《黄帝四经·论约》:“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形名。刑名已定,逆顺有立,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

(7)《黄帝四经·名理》:“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名囗囗循名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09-12-24 19:35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原文:

知人者,智也(1)。自知者,明也。胜人者,有力也。自胜者,强也。知足者,富也。强行者,有志也。不失其所者,久也。死不忘者,寿也(2)。

译文:

能认识别人,是才智。能认识自己,才是明白。能战胜别人,是有力量。能够战胜自己,才是强者。知道足够的人,能够富有。竭力去行动的人,有顽强的意志。不失去自己的根本,才能长久。身虽死,而精神不灭者,可以称为长寿。

解说:

人性自私,往往每个人最欣赏的人,就是自己这种类型的人。很少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才能明白事情应该如何去做。不能认识自己的缺点也就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情绪,如果真的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能量力而行,才能成为强者。

这里老子所说的知足,注家几乎都注为“满足”。人类文明,从来都是那些勇于探索的人创造的,如果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何来这繁华的现代文明?

人应该知足吗?应该,人如果欲望无止境,不但会忽视眼前的所有,而且会招至祸患。但知足不是满足,知足是一种心态,人如果怀着知足之心做事,心才能达到虚静的状态,才能荣辱不惊,临危不乱,才能胸怀四海,通达万物。

知足之心,是行万里路之基础。知足之心,乃富有四海之根本。所以老子又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百仞之高(流行本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第六十四章)

所以《商君书》上说:“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3)”

君主持有知足之心,能控制自己的欲望,不失天道之根本,抱法处势,清静无为,国家才能够长治久安。

历史长河中,能够留下名字的人少之又少。能够留下精神、思想、文化的人,才是我们民族的灵魂,这种人,生与死已经不再有区别,可以称之为长寿。伏羲、黄帝、老子、商鞅、秦始皇大帝、毛泽东……,他们,就是这种人!

注释:

(1)甲本缺,乙本作“知也”。知,同“智”。通行本作“智”。

(2)通行本作“死而不亡者寿”。

(3)《商君书·画策》。所谓“自得”“自胜”,就是要“自知”“知足”才能达到“自得”“自胜”的境界。“自知”和“知足”不是死的,而是一种动态的“心”境,内敛但不退缩,虚静而不苟安。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09-12-30 09:25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原文:

道氾呵!其可左右也(1)。 成功遂事,而弗名有也,万物归焉而弗为主(2)。 则恒无欲也(3), 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 是以圣人之能成大也,以其不为大也,故能成大(4)。

译文:

大道漫流,泛滥宇宙!充斥左右,无所不在。成就功绩完成事业,而不称说有功。万物归附而不自以为主宰。这就是永远没有欲望,可以称为小。万物归附而不自以为主宰,又可以称为大。所以圣人能成就大业,是因为他不自以为伟大,因此能够成就大业。

解说:

大道无边无际,天地万物似大海中的孤岛一般。大道成就万物而不为主宰,万物遵循道之规则而自立自为。万物能自立自为,是因为大道无为无欲。万物自为,感觉不到大道的存在,故可以称为“小”。

万物归附于大道,遵循着道的法则,故可以称为“大”。

圣人效法大道,无为无欲,抱法处势,任百姓循法自立自为,百姓感觉不到圣人的存在(第十七章:太上,下知有之),故可称之为“小”(不为大)。百姓自为,民富国强,所以成就了圣人的大业。

注释:

(1)通行本下有“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一句。

(2)通行本作“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3)通行本作“常无欲”。

(4)通行本作“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09-12-30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原文:

执(1)大象,天下往(2)。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古(3)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也。听之,不足闻也。用之,不可既(4)也。

译文:

掌握大道法则,天下百姓归往。百姓归往而不受到伤害,国家安定太平。音乐和美食,另过客止步。对古时大道的评论,平平淡淡啊,它无滋无味。看它,不见它的行迹。听它,听不到它的声音。而用它,却用之不尽。

解说:

这里的“大象”,意为大道之像,老子讲“天象无形”(第四十一章),“执大象”即为“无为而治”。朝廷抱法处势,清静无为,赏信罚必,行不言之教,这样的国家,百姓自为自富,天下人都愿意归附。百姓归附是因为能够得到利益,而不会受到伤害,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5)。

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商君书·说民》讲道:“民贫则国弱”,《管子·牧民》也讲道:“国家财力充足,远方的人们就能自动迁来,荒地开发得好,本国的人民就能安心留住。粮食富裕,人们就知道礼节;衣食丰足,人们就懂得荣辱”(6)。

战国时代,秦国任用商鞅,变法图强,树新风异旧俗,去私斗奖军功,废封建立郡县,废井田开阡陌,秦国从此走上富强之路。商鞅变法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招天下百姓来秦国定居耕作,《商君书·徕民》讲道:“现在大王发布大的优惠政策,凡是各诸侯国前来归附的士人,立刻免除他们三代的徭役赋税,不用参加作战;秦国四方的国境之内,山、山坡、丘陵、低洼的地方,十年之内免除赋税,并把这些都写入法律之中,足够招来上百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这样,秦以外六国的民众没有不向西到秦国来的。况且这不只是说空话,实际也是这样的。因为从各国来的民众充实了荒芜的土地,开发了那里的天然宝物,使一百万人从事农业生产,他们所创造的好处很多,难道仅仅是不丧失进攻的力量吗?(7)”变法十年之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史记·商君列传》)。人口的增加和农业的发展,为后来秦始皇大帝统一中国打下了基础。

音乐和美食能吸引人驻足,而君王治国抱守无为之道却平淡无味,看不见朝廷搞什么活动,立什么榜样。听不见朝廷宣扬仁义道德,鼓吹忠孝廉洁。但无为而治带来的好处,却用之不尽!


注释:

(1)执,帛书及流行本为执,尹振环先生《楚简老子辨析》辨为“势”,观之并不明显,从帛书。

(2)帛书甲本为“住”,乙本及楚简本为“往”。

(3)帛书及流行本为“故”,楚简本为“古”,从楚简本。

(4)既,完尽。《广雅·释古一》:“既,尽也。”

(5)《史记·货殖列传》

(6)《管子·牧民》:“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7)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竟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者于律也,足以造作夫百万……,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谓也,不然,夫实圹什虚,也天宝,而百万事本,其所益多也,其徒不失岂所以攻乎?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09-12-30 09:49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拾(1)之,必故(2)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去之,必故与之(3);将欲夺(4)之,必故予之。是谓微明。 友弱胜强(5)。 鱼不可脱於渊,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

想要收缩它,必先让它扩张。想要削弱它,必先增强它。想要远离它,必先跟随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与它。这就叫微妙的明智。团结弱小能战胜强大。鱼不可以脱离深水,国家的锐利武器不可以在人前显示。

解说:

想要拉弓射箭,必须先让弓张驰开来,才能得以收缩。想要收拾整治他,必须暂且让其放肆、嚣张,才能找到理由。

战国时代,中山国乃是一个中等的千乘之国,立国于几大强国之间,本应谦虚内敛革新自强,但却因图虚名好张扬而招至祸患。公元前323年,魏、赵、韩、燕为了对抗秦、齐、楚三个大国,互相称王,同时为了离间中山国与齐国的关系,鼓动中山称王。中山成王头脑发昏,不顾齐国反对,非要称王不可。结果,失去了齐国这个比较可靠的支持者,使自己陷入孤立。到了中山王,简直骄横起来。公元前314年,忘记赵国在后,竟然趁齐国出兵干预燕国内乱之机,大举进攻燕国。中山在这场战争中,“辟启封疆,方数百里,列城数十,克敌大邦”(6),甚至占领了燕下都。这样一来,中山国更是得意忘形。其实际“战果”,首先把燕国推向对立面,死敌增加了一个大国。而且,这种有利的形势并没能维持多久,由于各大国出面干涉,施加压力,齐军很快撤出燕国。中山以倾国之力夺取的大片土地又为燕国收回。

大争之世,列国都在奖励耕战,中山国却推行“贵儒学贱壮士”(7)政策,法家治国之才不能引进,本国的智能之士被排挤出去,重用的“士”也多是平庸之辈,以致造成国内人才匮乏致使“战士怠于行阵”、“农夫惰于田”,很快出现“兵弱于敌,国贫于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的局面。而对外树敌太多,孤立无援,中山国最终走向灭亡。

想要削弱他的势力,必须暂且让他强横骄纵,发生错误,才能创造削弱他的条件。

明朝初期,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边境的防御,命大将蓝玉北逐元朝残部。洪武二十一年,于捕鱼儿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大败北元军队,使蒙古部落从此一蹶不振。蓝玉被封为凉国公,名垂青史。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今山东聊城)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被下狱问罪。受牵连者约两万人,其党羽被屠戮殆尽(当然也必定有冤屈者)(8)。

人往往在发生小错误的时候,不知道自醒,甚至不听劝告,日渐强横最终身败名劣。

想要离开他,必须暂且跟随拥护他,使其放松戒备,才能寻找逃离的机会。

商代末年,西方诸侯国岐周,在姬昌(史称周文王)的治理下日渐强大,引起商王朝的不安,商纣王于是将姬昌拘于羑里(今河南汤阴县),姬昌一方面对纣王表示忠诚,毕恭毕敬,一方面周臣闳夭等人为营救文王出狱,搜求美女、宝马、珠玉献给纣王。纣王大喜,于是下令赦免文王出狱。并赏给他弓、矢、斧、钺,授权他讨伐不听命的诸侯。这就是史书中说的文王“羑里之厄”。 文王出狱后,表面上向纣王献地,请求免除酷刑,取得信任。暗中访贤任能,壮大国力,终于成就一方霸业(9)。

想要夺取他,必须暂且给予他。利益可以拉拢麻痹人,贪图小利而吃大亏的例子举不胜举。

公元前313年,秦国派纵横家张仪赴楚,对楚怀王说,如楚国和齐绝交,秦王愿以商于(今湖南省浙川内乡一带)600里之地献楚。楚怀王不顾屈原、陈轸、昭睢等有识之士的劝阻,听信子兰、靳尚、郑袖等一群佞臣宠妃的话,应允了张仪,派使者跟他回秦受地。张仪一到秦,就假装坠车伤了脚,闭门谢客。三个月后,张仪得知齐楚确实已经绝交,才接见楚国使者说:“秦国的土地岂能随便送人,我说的是将自己的六里俸邑赠给你们。”楚怀王听了怒不可遏,不顾陈轸等人劝阻,发兵攻秦,于公元前312年与秦军战于丹阳(今河南省丹江北)。楚军大败,主将屈匀及副将70余人被生俘,8万士兵阵亡,汉中郡被秦占领。楚怀王恼羞成怒,倾全国兵力再次攻秦。同年与秦军又战于蓝田(今陕西省蓝田县),再次大败。韩、魏乘机出兵攻楚。楚两面受敌,只得匆忙撤退,向秦国割地求和(10)。

从这些道理我们可以知道——强横不等于强盛,但同时,肥大不等于强大。

鱼游深水乃借水势,龙行九天乃乘风云。国家用兵亦当先查国情民意,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本章之“利器”韩非子解为“权势”,而与后面第五十七章相对照,意思相去甚远,其次,本章讲的表面上是权术,而实质应为用兵之法,故“利器”应当是兵戈之物,老子讲“以正治国,以奇用兵。”(第五十七章)“兵”即是一种利器,用兵打仗就要讲究权谋,出奇制胜。而同时,用兵应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能滥用。故在此老子说:“邦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释:

(1)故, 所以,因此,有心,存心。古同“顾”,反而。故,使为之也。——《说文》

(2)收,敛,整理:收~。~掇。帛书甲本为“拾”,乙本缺。流行本为“翕”。从帛本。

(3)“……去之,……与之”,通行本作“……废之,……举之”。

(4)“夺之”,韩非子喻老引作“取之”。

(5)通行本为“柔弱胜刚强”。

(6)“辟启封疆,方数百里,列城数十,克敌大邦”为1974年在河北平山战国中期中山王墓出土的中山王 鼎铭文记载。

(7)《太平寰宇记·定州》:中山专行仁义,贵儒学,贱壮士,不教人战,赵武灵王袭而灭之。

(8)《名史·蓝玉传》)。

(9)《史记·殷本记》

(10)《史记·楚世家》《史记·屈贾列传》。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10-1-3 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原文: 道恒无为。 侯王若守之,万物将自为(1)。 为而欲作,吾将贞(2)之以无名之朴。 贞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知足(3)。 知足以静,万物将自定。


译文: 道永远是无为的。诸侯、君王如果抱守此大道法则,万物都将自立自为。万物自为当中,必将有为非作歹之事发生,我将用无名、真朴的“道”来端正它。用无名、真朴的“道”来端正它。万物将知道什么是充实富足。用清静无为抱法处势,来使万物知道什么是充实富足,万物自然就将安定下来。


解说:

为什么说“道”是无为的呢?东汉思想家王充说:“天道运动不是故意想要产生万物,而万物自已生成,这就是“自然”。布施元气(4)不是故意想要让万物作为,而万物自己作为,这就是无为。(5)”“天”“自然”所以“天”“无为”,“物自生”所以“物自为”。

万物皆因大道的化育而存在,皆因大道的无为而有为。老子在本章讲的“无为”是大道“无为”而万物“有为”,《庄子·天道篇》说:“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慎子·因循》也讲道:“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

所以,侯王应效法天道,虚静无为,让百姓自立自为,而百姓在自为的过程当中,必将出现欲望的放纵和一些人的胡作非为(为而欲作),那么用什么方法来端正和制止呢?《黄帝四经》中有这样一段话:“黄帝问力黑(牧)说:我一人广有天下,刁巧的乱民就会出现,那些阿谀谄媚、花言巧辩之徒也会苦心孤诣地运用权谋,实在是难以遏止,我担心人们会群起效尤以乱天下。请问天下有没有既定的法则来端正民心?力黑(牧)回答说:有的。昔日在天地已经形成时,万物都是通过名分来正定其形质并且使形名相符,这种以名正形、使形名相符的原则就称为执守天道。这种大道,上可溢于天而下可延及四海。据我所知,天下的这种既定法则本不需过多描述,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这便是,寻求事物的名形而总归于“道”。这样的话,天下百姓就不会违法乱纪了。(6)”

显然,力黑(牧)的办法,是以形名(即法治)以“正”民。《黄帝四经·道法》讲道:“依靠道,就能把握所出现的细微事物的形和名,形和名的观念一旦确立,那么是非黑白的分界也是随之确定了。所以懂得大道的人示范天下的便是变通而不固执,功成而不依赖它,顺时而动不妄为,处事公正不以私意。因此天下之事便可以在形名确立、名实相符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得到治理。各项法令制度都已确立,官职都已建置,那么天下万物就都在正道中了。(7)”


注释:

(1)楚简本和帛书甲本为(上为,下心),乙本和流行本改为“化”字,并首句多了“而无不为”四字。

而“化”与“作”意思相近,《淮南子·泰族篇》中有:“天地四时,非生万物也,神明接,阴阳和,而万物生之。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柎)〔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

而《文子·道原篇》中有:“老子曰:‘……先王之法,非所作也,所因也。其禁诛,非所为也,所守也。故能因即大,作即细。能守即固,为即败。’” 《文子·自然篇》中有“老子曰:‘……先王之法,非所作也,所因也。其禁诛,非所为也,所守也。上德之道也。’老子曰:‘以道治天下,非易人性也,因其所有,而条畅之。故因即大,作即小。’”

而《慎子·因循篇》中也有这段话:“ 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

和《淮南子·泰族篇》一样,《慎子·因循篇》中的“化”也应读为“作”。 所以用“为”意思更明确清楚,此从楚简本和帛书甲本,下同。

(2)假借为“正”、为“定”。求永贞。——《周礼·大祝》厥赋贞。——《书·禹贡》。传:“正也。”

(3)帛书甲乙本皆为:“夫将不辱。不辱以静,天地将自正。”流行本为:“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楚简本为:“夫亦将知足,知足以静,万物将自定”。尹振环先生《楚简老子辨析》注为“束”,但多注为“静”,此从楚简本。

(4)元气,中国哲学术语。构成万物的原始物质 。始见于汉代哲学著作。如《鹖冠子·泰录》:“天地成于元气,万物成于天地”;《论衡》:“元气未分,浑沌为一”

(5)《论衡·自然篇》:“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

(6)《黄帝四经· 成法 》:“黄帝问力黑,唯余一人兼有天下,滑(猾)民将生,妄辨用知(智),不可法组。吾恐或用之以乱天下。请问天下有成法可以正民者。力黑曰:然。昔天地既成,正若有名,合若有刑(形)□,以守一名。上拴之天,下施之四海。吾闻天下成法,故曰不多,一言而止,循名复一,民无乱纪。”

(7)《黄帝四经·道法》:“虚无有,秋稿(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故执道者之观於天下 (也),无执 (也),无处也,无为 (也),无私 (也)。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形)名声号矣。刑(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10-1-3 16:20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

原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也(1)。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礼为之而莫之应也,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失道矣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2)也。是以大丈夫居其厚而不居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译文:

最高的“德”,就是不讲“德”,所以才有“德”。最差的“德”,就是从不忘记“德”,所以才无“德”。用最高的“德”治国,无为而治,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欲。用“仁”治国有所为,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欲。用“义”治国有所为,而是出于自己的私欲。用“礼”治国有所为,而百姓不响应,就挽起袖子,对百姓强拉硬拽。所以,背离了以“道”治国的法则,就失去了真正的“德”,失去了真正的“德”,才用“仁”来治国。失去了“仁”,才用“义”来治国。失去了“义”,才用礼来治国。礼,是诚、信淡薄的表现,是产生祸乱的开端。先知先觉是道的虚华的表现,是最愚蠢的行为。所以大丈夫应当立身厚重而不立身轻薄,应当立身朴实而不立身虚华。所以(君主)应当去掉那个,采取这个。

解说:

德是什么意思呢?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德一般指恩惠、善行。但圣人对百姓同等看待,去好去恶,以法赏罚,看不出对谁有恩惠、善行,正如慎子所说:“官不私亲,法不遗爱”(3)。故可以称为“不德”,然而从整个国家的角度去看,这种“不德”才给了百姓自立自为的平等的机会,因此这才是最高的“德”。本章的“不德”与第五章的“不仁”是相同的意思(见第五章: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最差的“德”,就是天天把德政挂在嘴边,处处树立行为榜样,而实质上坚持的却是贵族世袭,等级礼制。儒家所谓的以“德”治国,其实就是以“礼”治国,也即是本章所说的最下等的治国方法。孔子说:“用各种政治制度来引导人民,用各种刑法规定来约束人民,人民会想尽办法去躲避各种制度和法律的惩罚而且不认为是耻辱的。用道德教化来引导人民,用各种礼制去约束人民,人民会有羞耻心而严格约束自己。(4)”堂而皇之的说教,能否让民众知“耻”而“格”已呢?而道德教化的目的,是让民众知“耻”而“格”已吗?

所谓道德教化,不过是贵族特权得以遁于法治之外的挡箭牌而已。礼制之下,对于下层百姓,何曾用过说教?不用说周朝,就是商朝乃至夏朝,也是有很多刑法的。百姓无权无力享受道德教化,投告无门,真正享受道德教化的,只有贵族,贵族之间的争斗得失,首先是建立在百姓之上的,无论谁胜谁负,百姓的地位不会改变。

拥有真正的大德的君主,抱法处势,无为而治。韩非和李斯的老师荀子于公元前264年左右,曾应秦昭王聘,西游入秦,在《荀子·强国》里有这样一段记述:“应侯问孙卿子(即荀子)说:‘去秦国都见到了些什么?’ 孙卿子说:‘边塞巩固而险要,地形地势便利,山峰丛林平川峡谷美丽,天然资源丰裕富饶,地理形势优越。进入秦国境内,观察当地风俗,那里的百姓淳朴,他们的音乐不下流污俗,他们的服饰庄重而不轻佻,他们特别敬畏司法部门而服从法律,是上古之民啊。来到都城官府,那里的百官严肃认真,无不谦恭俭朴、敦厚礼貌、忠实守信而做事得当,是上古之官吏啊。进入这个国家,观察那里的士大夫,出了自己的家门,进入公家的大门;出了公家的大门,回到自己家中,没有私人的迎来送往(请客送礼);不相互联合,不结朋交党,无拘束却没有不明白精通(法律)而公正的,是上古之士大夫啊。观察这个国家的朝廷,这个国家的朝廷清闲,听政和决断高效,各种事务不会遗留到第二天,安静泰然好象没有治理国家的人一样,是上古之朝廷啊。因此,秦国四代君主取得胜利,不是靠幸运,是源于治国方法得当啊。这就是我所见到的啊。所以说:清闲而且安定,简约而且清楚,不麻烦而且有功效,强盛安定的国家中做的最好的,秦国就是这样的吧!’”(5)

在今天看来,难道这不是一个官员安于职守,公正廉洁。人民淳朴自然,安居乐业。朝廷清静无为,政治清明的伟大国度吗?两千年了,大道沉沦,我们应该找回我们的记忆,重回那万古不灭的大道了啊。

以仁治国,君主没有私利,兴利除弊(6),在前面带头做事(为之),百官乃至百姓只能跟在后面歌功颂德,而被称为“仁君”的,没有不被功德赞誉迷惑而以个人好恶定赏罚的,这样的后果就是如《淮南子·诠言训》所说的:“人主好仁,则无功者赏,有罪者释”。如此必将使有能力可以建功业之人远离,使无能而善于吹捧夸夸其谈之人亲近。国家必然走向下坡路。

以义治国,君主欲图私利,兴事有为,横征暴敛,不顾百姓利益,河上公注曰:“动作以为己,杀人以成威,贼下以自奉也。”而一旦以义治国的君主杀人之“威”不能再震慑百姓(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那么国家就有大威胁了(第七十二章: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

以礼治国,到处都有条条框框,繁文缛节,哪里都是道德说教,行为榜样。百姓如果不照做,朝廷的官员们就挽起袖子对百姓强拉硬拽。老子反对的,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礼节、礼貌,比如说第三十一章的:“战胜,以丧礼处之。”就是对礼节礼貌的肯定。而老子忧虑的是礼制治国带来的“忠信之薄”和“国家昏乱”(第十八章)。在等级森严的礼制之下,人生来就有了永远不变的身份,贵族世代为官,布衣永远为民。有能力的平民不能参与治国,为国立功的百姓不能受到奖赏。即使是贵族之间,也是小贵族少得利益,大贵族多得利益。如此怎么能让国人忠诚,怎么能取得人民的信任?

《韩非子》说:“在事物没有出现之前和事理没有表现出来之前就行动,叫做‘前识’。‘前识’是没有依据而作出的胡乱猜度。(7)”在中国古代,占卜这门先知先觉(前识)的学问,在国家的政治中和人民的生活中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殷墟发掘出来的甲骨文当中有百分之九十的是卜辞。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代,中华人的哲学、政治学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而导致了中华人思维方式的巨大进步,他们突破了原始宗教的神秘主义思维,而确立了不信鬼神而信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自然主义思维,对于自然主义思维的论述,从众多的先秦典籍当中,随处可见。而在先秦百家当中,道家和法家是完全的自然主义世界观,与之相反的只有儒墨两家,墨家以信奉鬼神著称,而儒家以彻底的复古闻名,在鬼神的问题上,儒家有另一套说法,叫做“天命之说”,《礼记·解经》上说:“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君王被称为上天的儿子,是派来替天行道的。西汉大儒董仲舒更使“天命之说”发扬光大,总结出一套“天人感应”学说,来“证明”“天子”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合理合法性。

天子既然是被派来替天行道的,当然就要带头表帅,《论语》上说:“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还有:“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既然要带头表帅,就得要先知先觉。《礼记·中庸》上面讲道:“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礼记·孔子闲居》上也说:“孔子曰:夫民之父母乎,必达于礼乐之原,以致五至而行三无,以横于天下,四方有败,必先知之,此之谓民之父母矣。”

而老子认为,先知先觉是浮华无用的表演,带头表帅并不能把百姓引入正道,应当跟在百姓之后(第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当百姓出现差错再以法治纠正之。

处无为之势,看重实实在在的功勋与贡献,是为居其厚,居其实。不看重别人的赞誉和浮华的表演,是为不居其薄,不居其华。

注释:

(1)流行本多“下德无为而无以为”一句。

(2)流行本为“始”。

(3)《慎子·君臣》:“……没有功劳的亲戚朋友,不委任他们官职。不把官职私自赠送给亲戚朋友,施行法制不遗忘自己所喜欢的人,……。”

(4)《论语·为政篇》子曰:道(导,引导治理)之以政,齐(使整齐,约束)之以刑,民免(躲避,逃避)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5)《荀子·强国》:“应侯问孙卿子曰:入秦何见? 孙卿子曰:其固塞险,形埶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

(6)《墨子·兼爱》:“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7)《韩非子·解老》:“先物行先理动之谓前识。前识者,无缘而妄意度也。”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10-1-3 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三十九章

第三十九章

原文:

昔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1)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至之也,谓(2)天毋已(3)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4)。谷毋已盈,将恐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5)。故必贵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6),此其贱之本与?非也?故(7)致(8)数(9)舆(10)无舆。是故不欲禄禄(11)若玉,硌硌(12)若石。

译文:

以往得到“一”的,天得到“一”,就会清明。地得到“一”,就会安宁。神得到“一”,就会灵妙。河谷得到“一”,就会盈满。诸侯、君王得到“一”,就可以使天下安定。进而言之,就是说:天如果不用“一”保持清明,恐怕将会破裂。地如果不用“一”保持安宁,恐怕将会爆发灾难。神如果不用“一”保持灵妙,恐怕将会消失。河谷如果不用“一”保持盈满,恐怕将会枯竭。诸侯、君王如果不用“一”保持尊贵与高位,恐怕政权将会被颠覆。所以,确保“贵”的地位,就应以“贱”为根本,确保“高”的位置,就应以“下”为基础。正因如此,诸侯、君王们都自称“孤、寡、不谷”,这难道不是以“贱”为本吗?不是吗?有意仔细的计较一下“车”的时候,就会发现没有叫做“车”的东西。因此,(有道之侯王)不希望象珍贵的玉石,而希望象坚硬的顽石。

解说:

何谓“一”?注家众说纷纭,有认为“一”是道的,这种说法可说是无懈可击(可谓恍惚之言也),只是为什么老子没有用“得道”呢?河上公注为“无为,道之子也”,已是比较具体了,此说可从。本章之意即为:天无为所以清,地无为所以宁,神无为所以灵,谷无为所以盈,侯王无为,所以天下正。

天、地、神、谷、侯王之无为,乃小无为,因为在道的范围内,他们也在自为,真正无为的,只有大道。真正独立的,也只有大道。

“一”之含意,固然要分场合,《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此“一”应从物的角度来解释,《淮南子·诠言训》上面的“洞同天地,浑沌为朴,未造而成物,谓之太一。”与之是相同之意。

而本章的“一”显然要从规则、原理、方法等角度来理解,也可以说从心的角度来理解,与《黄帝四经·成法》中所讲的“循名复一,民无乱纪”之“一”同理。

天、地、谷之“无为”我们可以得见,神之“无为”何以见得呢?其实神在人心中,道其灵验者,皆因深信之,而非神果真有为。若神有为,我们得见,又怎称之为神呢?

《老子》全文所述之治国思想,皆是围绕“无为”而作,“无为”之根本在法治,我们在以前也讲了很多。

韩非子说:“一民之轨,莫如法。(13)”意为赏功罚过,追究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纠正错误,使人民皆循正道,唯有法度(见注释)。这里的“一民”不只是统一,而还有“正”民之意。

《商君书·赏刑》讲道:“圣人治理国家的办法,就是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一教化。(14)”奖赏没有特别,刑罚不分等级,教化不论贵贱。圣人凭功绩授官职赐给爵位,因此贤德的人不用担忧,圣人不宽恕别人的错误,不赦免罪犯的刑罚,因此那些邪恶的事无法发生。可见,圣人治理国家,只是考虑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一教化而已(15)。

《尹文子·大道》上讲道:“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轻重,以“律”均清浊,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以简治烦惑,以易御险难。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归一者,简之至;准法者,易之极。如此则顽嚚聋瞽,可与察慧聪明同其治也。”这是多么精妙的描述啊!

以上所讲的“一”,都必须要求侯王抱法处势不妄为(也即无为)才能实现。因此“无为”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在二十二章 及三十二章都有讲过,君主守法无为是委屈自己而显示出卑微,与本章之“故必贵以贱为本”、“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意思相同。

明君无为是宏观的,微观世界里的百姓不觉得他有什么做用,而实际上,百姓的自为自富都是由明君的无为决定的。这就是老子所说的“故致数舆无舆”的道理了。

玉在中华文明的历史上,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一万年前的新石器石代后期,中华文明进入了玉器和陶器时代,在五千年前,中华人的玉器文化已经比较发达,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等多个地区均有玉器出土。

上古时代,玉器是高贵象征,早于夏商时玉代,玉琮、玉璧、玉钺就已成为王权的象征。同时,玉器也象征着等级礼制,因此,儒家对玉的赞美极其热烈,《礼记·聘义》上说:“过去,君子用玉来比喻德。玉温润而有光泽,这是仁;细致精密而坚实,这是智;廉正而不苛刻,这是义;佩玉一串串下垂,如同队伍,这是礼;敲击一下,声音清脆悠扬,结束时嘎然而止,这是乐;身上的光彩不掩盖本身的疵斑,这是忠;它的颜色如竹子的青色,向四旁透光,这是信;它的气蕴如同白虹,这是天;它的精神之气从山川展现出来,这是地;像圭、璋这种玉制礼器一样特别显贵,这是德;天下人没有不以玉为贵的,这是道。(16)”

老子所说的“禄禄”如玉,是为了体现玉在礼制社会的尊贵,同时,康熙字典也有:“禄禄,形貌为礼也。”的解释。

老子所教导侯王的,“不希望象珍贵的玉石,而希望象坚硬的顽石。”一方面意指侯王要“贵以贱为本”,另一方面也是对等级礼制的批评。

注释:

(1)流行本此前多“万物得一以生”六字。后有“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八字。此句中“万物”之得“一”,实际上是与老子所讲的道理相矛盾的,因为老子讲的是“无为”之道,而天地“无为”才有万物“自为”,侯王“无为”,才有百姓“自为”,而万物何以“无为”呢?

(2)碑本无此五字。乙本为“其至也,谓”,甲本为“其至之也”,王本为“其致之也”,河上公本为“其致之”,此综合甲乙本作“其至之也,谓”。至: 极,最。如:罪至重而罚至轻,庸人不知恶矣。——《荀子·正论》;深,如:至虑(深思熟虑);至戒(犹深戒);至契(交情极深的朋友)

(3)帛书为毋已,毋,不:~庸。~宁。通“无”。 已,古通“以”。流行本为“无以”。

(4)歇,停止,中止活动;尽,到了尽头。又如:歇绝(消失);歇微(衰退消失);河上公注为“虛歇”

(5)蹶,跌倒;挫折,失败;颠覆;如:一蹶不振。《荀子·成相》:“贤能遁逃国乃蹶。”

(6)帛书甲乙本皆为“谷”(穀)。不谷:不得养;不得相养。《诗·小雅·小弁》:“民莫不穀,我独于罹。” 郑玄 笺:“穀,养。天下之人无不父子相养者,我大子独不然,日以忧也。”;不善。古代王侯自称的谦词。流行本多为“轂”,车轮中心,有洞可以插轴的部分。

(7)故,有心,存心;所以,因此;按,此处应为有心之意。

(8)致,细密,精细:~密。精~。

(9)数,一个一个地计算;责备,列举过错:~落;谈论,述说:~说。~典忘祖。

(10)乙本为“与”(與),甲本辨为“舆”, 康熙字典有:《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

河上公本为“舆”,注曰:言人就车数之为辐、为轮、为毂、为衡、为轝,无有名为車者,故成为車,以喻侯王不以尊号自名,故能成其貴。其说可从。

吴澄本改为“故至誉无誉”,意为:“因此,最高的赞誉,就是没有赞誉。”其意甚佳,且与《庄子·至乐》当中:“故曰:至乐无乐,至誉无誉”相合。然而与原文改变太大,故未从之。

舆,车中装载东西的部分,后泛指车:~马。肩~。舆,车舆也。——《说文》。按,车中受物之处。

(11)帛书甲本缺,乙本辨为“禄”,禄,福也。——《说文》;康熙字典:又《广韵》龙玉切,音录。禄禄,形貌为礼也。;流行本为琭,(玉)有光泽的样子。

(12)帛书甲乙本皆为“硌”,大石;康熙字典:音洛。山上大石也。又《玉篇》石次玉。又《韵会》磊硌,石貌。 又硌硌,石坚不相入貌。 流行本多为“珞”,康熙字典:音洛。《玉篇》璎珞,颈饰。

(13)《韩非子·有度》: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功劳不漏掉平民。所以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纠正错误,统一民众的规范,没有比得上法的 。

(14)《商君书·赏刑》:圣人之为国也,一赏,一刑,一教。

(15)《商君书·赏刑》:圣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一而已矣。

(16) 《礼记·聘义》:“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这如队,礼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掩瑜,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
 樓主| 华军 發表於 2010-1-6 08:44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新法家华军——帛书老子注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原文:

反也者,道之动(1)也。弱也者,道之用(2)也。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译文:

向相反的方向发展,是道的行为。抱守柔弱,是道使用的手段。天下的万物产生于有形之物,有形之物产生于无形之物。

解说:

天地万物的运行规则,莫不是循环往复。(第二十五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寒来暑往,四时交替。草木枯荣,生死往复。人的生死循环,甚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也是大道循环当中的一个小循环而已。

《黄帝四经》讲道:“断绝而又重续,覆灭而又再生,谁能知道其中的神妙变化?死而复生,把灾祸当作福祉,谁能了解其中的极限?反向索求于无形的道,才能知道祸福产生之根据。……所以,唯有掌握天道的人,上能明白天道循环之理,中能通达君臣的分别界限,祥审精察万物之始终变化,却不自为主宰。因此他才能达到至精至素、浩弥无形的境界,从而可以端正天下。(3)”

大道用以“治理”万物的方法,就是“柔弱”,“柔弱”是指大道对万物的不干涉,也就是第十章及第五十一章所讲的“生而不有,长而不宰”。

虽然大道循环,人类在其中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懂得了天道法则,我们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小循环,君主若以大道法则治理天下,国家就会长久。君主的无为,换来的是百姓的自强不息。这也是人生之所以有意义的原因所在。

《黄帝四经》讲道:“在一切尚未形成的太初之时,世界只是混同在一起的太虚。太虚混而为一,整个世界只是这一个太虚。那时的世界混混沌沌,没有昼夜明晦。神妙精微的道充盈其间,精纯、静止、昏暗不明。所以道不再有使之发生者,万物尚未出现,一切形体都不存在,太虚之中通同为一,而无名称与分别。……(4) ”

这里所说的太初,与我们第二十五章所讲的,霍金的《时间简史》当中所讲的200亿年前,宇宙尚未发生的那个“大统一”状态是相同的意思。

在那个“时刻”,时间与空间无意义,物质与能量无分别。所有的万物,都没有发生。一切归本于“无”。但宇宙万物都从这个“无”而来,也将最终回归于“无”。(请参阅《时间简史》)

现在,有形的万物就在我们身边,但并非无形的“道”就于产生万物之后而消失了。

在《列子》当中有一段极富哲理的话:“所以有有生死的事物,有使有生之物产生的事物;有有形状的事物,有 使有形之物成形的事物;有有声音的事物,有使有声之物发出声音的事物; 有有颜色的事物,有使有色之物表现出颜色的事物;有有滋昧的事物,有使 有味之物呈现出滋味的事物。

有生死的事物所呈现出的生命死亡了,但使有生之物产生的事物却没有终止;有形状的事物所呈现出的形状成就了,但使 有形之物成形的事物却没有出现;有声音的事物所呈现出的声音已经被听到了,但使有声之物发声的事物却没有发声;有颜色的事物所呈现出的颜色显 明了,但使有色之物出色的事物却没有显露;有滋味的事物所呈现出的滋味 已经被尝到了,但使有味之物出味的事物却没有呈现。

这些都是‘无’所做 的事情。‘无’使事物可以表现出阴的特性,也可以表现出阳的特性;可以表现 出柔的特性,也可以表现出刚的特性;可以缩短,也可以延长;可以呈现圆 的形状,也可以呈现方的形状;可以产生,也可以死亡;可以暑热,也可以 凉爽;可以上浮,也可以下沉;可以发出宫声,也可以发出商声;可以呈现, 也可以隐没;可以表现出黑的颜色,也可以表现出黄的颜色;可以呈现出甜 的滋味,也可以呈现出苦的滋味;可以发出羶的气味,也可以发出香的气味。它没有知觉,没有能力,却又无所不知,无所不能。(5)”

注释:

(1)动,使开始发生:发~;行为:举~。~作;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与“静”相对:变~。波~。

(2)用,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用,可施行也。——《说文》。用,以也。——《苍颉篇》。执政;当权。孔子用于楚,则陈蔡用事大夫危矣。——《史记》

(3)《黄帝四经·道法》:“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孰知其极?反索之无形,故知祸福之所生。……故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畔),富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弥无形,然后可以为天下正。”

(4)《黄帝四经·道原》恒先之初,迥(洞)同太虚。虚同为一,恒一而止。湿湿梦梦,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静不熙。古未有以。万物莫以。古无有刑(形),太迥无名。

(5)《列子·天瑞》:故有生者,有生生者;有 形者,有形形者;有声者,有声声者;有色者,有色色者;有味者,有味味 者。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尝终;形之所形者实矣,而形形者未尝有; 声之所声者闻矣,而声声者未尝发;色之所色者彰矣,而色色者未尝显;味 之所味者尝矣,而味味者未尝呈:皆无为之职也。能阴能阳,能柔能刚,能 短能长,能员能方,能生能死,能暑能凉,能浮能沈,能宫能商,能 出能没,能玄能黄,能甘能苦。能羶能香。无知也,无能也,而无不知也, 而无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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