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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宫崎市定:以水浒精说历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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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2-11-21 19: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国文史网
其中最突出也是最有趣的一部分,莫过于他提出的“两个宋江”论。众所周知,“农民起义”领袖宋江受招安后,率众征讨方腊的“农民起义”军。然而,宫崎市定却说明此宋江非彼宋江,在无意中给起义者宋江“平反”。他从新出土的墓志铭和大量可信度很高的文献资料中得出结论:“身为众寇之首的宋江一开始便是盗贼,而朝廷大将宋江一开始便是官军。”这一判断是根据比较两人的活动时间得出的:“五月就擒的宋江乃草寇宋江,而四月到六月平定方腊起义的却是大将宋江。”所以“草寇宋江”和“讨伐方腊的宋朝大将宋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宫崎先生对自己的这一论断很有信心。他说:“可能这个论断会招致很多人的非议,但这是根据历史学研究方法的科学论证得出的。我想只要稍有点史学素养的人恐怕都不会对此品头论足吧。”他还详细解释了形成草寇宋江征讨方腊这一误解的原因。从文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史实出发得出的结论还是对误解原因的解释都令人信服。
  书的最后有日本学者砺波护所写的“解说”,其中说到中国学者张国光在1978年12月15日的《光明日报》发表文章《历史上有两个宋江》。而宫崎先生的“两个宋江说”发表于1967年,宫崎先生无疑是此论的首创者。
  不过,宫崎先生只是想证明一件史实,并非有意为“起义者”宋江“平反”。在他看来,无论是草寇宋江,还是“妖贼”方腊,都算不上是什么“农民起义”。108个好汉多数为下层小吏、武官,是一些“被社会淘汰的人,迂回曲折落草梁山泊”。至于那个方腊,“说是农民却不是自耕农,不是佃农,也不是赤贫的雇工,说是个有钱的大地主反倒更为合适”。方腊拥有一个颇具规模的漆园,还经营商业,收入相当可观。他和他手下的一些人都是私营茶盐的商贩,方腊起义得到了整个浙江地区盐贩集团的支持。可见方腊叛乱与其说是“农民起义”,不如说是地主、商人起义。
  在以《水浒传》研究中国社会方面,中国学者萨孟武先生也是一个成功的范例。不过,比较起来,两个人的关注点有所不同。如果说宫崎先生的特点是“专”和“精”的话,那么萨孟武先生的特点则是“广”和“博”;如果说《宫崎市定说水浒》像是一部中国政治史和制度史,那么萨孟武先生的《水浒与中国社会》就像是一部中国社会的百科全书,涉及豪族、流氓、士人、农民、商人、高利贷者、土地、户口、水旱、钱币、官僚组织、军队、宗教、婚姻、家族制,乃至社会的治乱交替(中国社会史的特点)和政治上的分与合(中国政治史的特点)等各个方面。因此二者各有千秋,结合起来看很有助于全面而细致地认识当时的中国社会。(作者:黄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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