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之分本初,乃是暗明、冷熱之分,其後演繹出了上下、雌雄、内外等的分別。
東西南北等方位據陰陽而分,其始亦依據日出日落、高寒低暖的特徵進行分別。然而隨著理解能力的下降,這些理論在某些低理解能力人群中出現異化,他們甚至衹知有東西南北,而不知其陰陽之理。
最後,人們乾脆剔除陰陽理論的内質,僅保留東西南北的方位名詞,而在许多關於陰陽理論的論述,竟本末顛倒地根據方位名詞,反證陰陽理論的失實。例如有人認為,在北半球,確實是南熱北冷,符合北陰南陽的方位陰陽屬性,而在南半球,事實卻是南冷北熱,方位的陰陽屬性失效。殊不知,南北僅系方位名詞,不能代表北陰南陽、南熱北冷之實。從地理上看,高寒低熱,才是方位的陰陽屬性,而南半球的方位仍然是高寒低熱,並未悖于方位上的陰陽屬性。若偏要冠于南熱北寒的分別標凖上,則南半球的方位与北半球剛好相反。
筆者認為,在许多學術性、理論性研究中,應當反樸歸真,遵從實質的原理,而非名詞表述的原理,纔不致于陷入悖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