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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論語] 對話『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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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 發表於 2016-4-30 09: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對話嘉賓:陳文新(武漢大學文學院教授)程國賦(暨南大學文學院教授)

主持人:劉勇強(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時間:2016年1月15日             

    地點:北京語言大學光明文學遺產研究院

主持人:2015年以來,光明日報【文學遺產】組織了幾場對話,就『文學史研究是否應該回歸中國文學本位立場』『中國文學的源頭是什麼』『文學的自覺是不是偽命題』等文學史的基本問題與重要觀點展開學術史的清理,這無疑對古代文學研究的進步展開有引導性意義。我相信,對這些基本問題與重要觀點進行基於豐厚學術積累層面的反思,有助於我們把握古代文學發展的關鍵,從而以新的認識為起點,推動相關領域的研究。

在古代小說領域,也存在諸多值得反思的重大命題,『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即唐代以後中國才有有意識的小說創作,可以說是重中之重。因為這一命題不僅牽涉到唐代小說的定位,又關聯着古代小說的文體性質、創作特點以及歷史演變等。表面上看,這一說法早已成為小說史的一個定論或常識,如董乃斌教授的【中國古典小說的文體獨立】和日本學者小南一郎的【唐代傳奇小說論】都認同『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看法。但是,由於唐代小說自身的豐富性,更由於古代小說的多樣性和特殊性,『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說法並非沒有討論的必要與商榷的空間。僅從小說史上看,早在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小說中,就已經出現了數量不菲的優秀作品,在敘事特點上並不遜色於唐代傳奇。而在唐代以後,筆記體小說仍然是古代小說的一大宗,並沒有因小說達到了所謂有意為之的新高度而消歇。換言之,即使『唐人始有意為小說』是一個事實,可能也只是小說發展中的一個節點,而非一個突如其來且凌駕一切的高峰。怎樣恰如其分地看待『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論斷,確實是唐代小說乃至古代小說史研究中一個不能繞行的問題。程國賦教授是主張『唐人始有意為小說』觀點的,請程教授先發表高見。

程國賦: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八篇【唐之傳奇文(上)】提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觀點,這一觀點是在明代胡應麟看法基礎上進一步地闡發而來的。胡氏【少室山房筆叢】卷三十六【二酉綴遺中】指出:『凡變異之談,盛於六朝。然多是傳錄舛訛,未必盡幻設語。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說以寄筆端。』我認為,魯迅的這一觀點客觀、真實地反映了中國古典小說的發展歷程與內在規律,其內涵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唐代小說作家的主體意識增強,他們有意識地採取虛構、誇張、想象等文學手段進行創作,逐步擺脫了子書和史學的束縛,小說文體趨於成熟;小說表現手段、表現技巧逐步多樣化,場面描寫、細節描寫、人物塑造頗有特色;小說敘事藝術明顯提高,敘事視角新穎獨特,敘事時間、敘事結構上也是獨具一格。

主持人:程教授從唐代小說各個方面的特點肯定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判斷。我們知道,陳文新教授對小說史、特別是文言小說史作過系統梳理,並且不認同『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請陳教授發表高見。

    陳文新:魯迅關於唐人傳奇的具體論述有許多精彩之處,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則顯然不能成立。對這一命題至少可以從三個方面提出質疑:

第一,魯迅所謂『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其立論前提是:『傳奇者流,源蓋出於志怪。』所謂『有意』是相對於六朝志怪而言的。一般的文學史著作也都認同魯迅的唐人傳奇源出於志怪的判斷。但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已陸續有學者提出就唐傳奇的文體淵源而言,應當向漢魏六朝的雜傳、雜記類作品追溯,而不是向六朝志怪追溯。從古代書籍的著錄情形看,唐人傳奇也一向被視為傳記類作品,【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遂初堂書目】【通志·藝文略】等都是這樣歸類的。【太平廣記】也在『雜傳記』類大量收錄唐人傳奇。直到清代,紀曉嵐在批評【聊齋志異】『一書而兼二體』時還說:『劉敬叔【異苑】、陶潛【續搜神記】,小說類也;【飛燕外傳】【會真記】,傳記類也。』所謂『小說』,指的是子部小說;所謂『傳記』,就包括了【會真記】(即元稹【鶯鶯傳】)這些傳奇小說。所以,與其說唐人傳奇源出於志怪,不如說唐人傳奇源出於傳記。

第二,有意以虛構的方式敘事寫人是否就是『有意為小說』?從【中國小說史略】的行文脈絡可以看出,魯迅雖然沒有說穿,但確有這樣的意思。胡應麟只說唐人與六朝人的區別在於『有意幻設』,魯迅則由此推出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結論,把『有意幻設』當成了『有意為小說』。事實上,不少學者經常在這樣的意義上引用魯迅的論述,並延伸出一個觀點:唐人傳奇標誌着中國古典小說的基本成熟;而成熟的小說必須具備三個要素:有意虛構,塑造了較為鮮明的人物形象,情節完整。有些學者為了提出新觀點,往往故意與這個觀點唱對台戲,其實採取的還是同一路子,都認為有意以虛構的方式敘事寫人就是成熟的小說。比如有學者提出,中國古代小說在先秦就已經成熟,先秦的很多作品,如【莊子·盜跖】等,都符合有意虛構、人物形象鮮明、情節完整的要求。更進一步,甚至有學者提出傳奇小說史要從先秦寫起的論斷。理由何在呢?很簡單,即:一部包含了有意虛構成分、故事情節較為曲折、人物形象較為鮮明的作品,就是成熟的小說,而成熟的小說也就是傳奇小說。是否虛構往往成為這一類論述的關注焦點。這些意見有助於唐人傳奇虛構手法的溯源研究,但從整體上將旨在說理的子書如【莊子】和旨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史書如【戰國策】一概納入傳奇小說範疇,無論如何是不妥當的。我們當然不能將這類失誤歸之於魯迅,但失誤之所以產生,無疑與魯迅的命題不夠嚴謹有關。

第三,說『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裡包含了一個假定:唐人已有一種與今人小說觀相近的小說觀念。否則的話,怎麼能說『有意為小說』呢?而從歷史的事實看,唐人雖有其小說觀,但絕不同於今人的小說觀,當然也就不可能『有意』地來寫一種符合現代標準的小說。或者說,唐人傳奇的確大體符合現代的小說標準,但唐人傳奇不是為了符合這種現代小說標準而『有意』寫出來的。

    二

主持人:陳教授對『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邏輯前提的三點質疑確實是不容迴避的。我想,程教授也會認同虛構等文學手段並不是自唐代小說才開始出現的。因此,問題可能還與對虛構等方式的實際運用所達到的程度有關,請問程教授是怎樣具體看待『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表現或水平呢?

    程國賦:唐人傳奇取得了卓越成就,只有『唐人始有意為小說』這一命題才與其卓越成就相稱。

第一,在對待小說創作虛實關係的問題上,相對於六朝小說而言,唐代小說是一次質的飛躍。六朝作家對鬼神怪異往往信以為真,因此在小說中採取『實錄』法記載鬼神之事,干寶在【搜神記序】中曾經公開聲稱寫作的目的是『發明神道之不誣也』。唐人雖然相信鬼神之事者甚多,但是對鬼神之事普遍表示懷疑。六朝作家從信實的角度描寫鬼怪,往往混淆了生活真實與藝術真實的關係。唐人對鬼神普遍持懷疑態度,他們在小說中記載神鬼怪異,並非把它們當成真人真事,而是假託鬼物,以增強小說情節的曲折性。【任氏傳】作者沈既濟自稱『誌異』,李公佐在【南柯太守傳】中也說『稽神語怪,事涉非經』。他們明知狐女與世人結合、淳于棼夢入蟻穴的事情是怪異離奇的,卻有意識地對此進行描寫,這些做法體現了唐人小說創作的自覺性。

明代謝肇淛【五雜俎】指出:『凡為小說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遊戲三昧之筆。』在情節的處理上,唐代小說創作基本上做到了虛與實的有機結合。唐代小說作家並沒有建立像劉勰【文心雕龍】那樣比較完整的理論體系,但是他們通過自己的創作實踐,使小說擺脫了長期以來作為子、史附庸的地位,藝術上逐漸走向成熟。

第二,唐代小說強調情節的傳奇性與現實性的有機統一。中國古典詩文自【詩經】開始,便建立了『寄託』的傳統。古典小說在其發生、發展的起初階段,這種『寄託』的特點不太明顯,到了唐代小說才充分體現出來,宋代洪邁在【容齋隨筆】曾經指出唐人小說『鬼物假託』的特點,【任氏傳】【李娃傳】【枕中記】【南柯太守傳】【謝小娥傳】【虬髯客傳】等唐代小說作品都清晰地傳達出作者的創作意圖,抒寫個人情懷,反映時代背景。【補江總白猿傳】【周秦行紀】【異聞集·韋安道】等更是具有明顯的創作動機。這些小說構築人狐相戀、人仙相戀、人猿結合、夢入蟻穴、弱女報仇等等離奇怪異的情節,表達自己對社會、人生的看法。由此可見,唐代小說作家在注重情節傳奇性的同時,也十分注重情節的現實性。

第三,唐代小說將情節的虛構、想象與作品的藝術性融為一體。史傳作品『實錄』的方法要求做到事件真實、用詞凝練、語氣平緩,這樣必然限制了作品藝術的發揮;唐代小說創作突破了『實錄』的束縛,在作品的藝術性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趙彥衛【雲麓漫鈔】曾對唐人小說的『詩筆』加以稱讚,所謂『詩筆』,主要指作品的抒情性。唐人作家在創作過程中傾注着大量的感情色彩,使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得十分成功。如【霍小玉傳】成功塑造小玉美麗而痴情的形象,【鶯鶯傳】中的崔鶯鶯、【柳氏傳】中的柳氏、【無雙傳】中的劉無雙、【雲溪友議·韋皋】中的玉簫女等女性形象也像霍小玉一樣多情、善良,感人至深。唐人小說作家津津樂道於情節之『奇』,往往在情節的跌宕起伏、情感的劇烈衝突之中塑造人物形象,取得突出的藝術成就,這是不少史傳作品無法與之比擬的。

唐人小說作家還注重細節描寫和場面刻畫。塑造人物形象離不開作品的細節描寫,【任氏傳】有個細節,鄭生知道任氏是狐精後,並沒有嫌棄她,一天遇到任氏,『鄭子連呼前迫,(任氏)方背立,以扇障其後,曰:「公知之,何相近焉」』。任氏愛戀鄭生,但身份是狐,為此感到羞怯,所以見到鄭生時,『以扇障其後』,以防露出尾巴。作者沈既濟在敘述人狐之戀的過程中,刻畫這樣一處狐女所特有的細節,體現了任氏作為狐女的羞怯與謹慎。諸如此類的例子在唐代小說中是很多的,而沒有成功的細節描寫、合理的藝術想象,一味追求情節的傳奇性,很容易陷入荒誕。場面描寫也是唐代小說創作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標誌。運用誇張、白描等藝術手法,烘托小說氛圍,如【柳毅傳】中錢塘君出場一節,『大聲忽發,天坼地裂,宮殿擺簸,雲煙沸涌。俄有赤龍長千餘尺,電目血舌,朱鱗火鬣,項掣金鎖,鎖牽玉柱,千雷萬霆,激繞其身,霰雪雨雹,一時皆下。乃臂青天而飛去』。這裡有聲音、有色彩,還有動作,構成一幅宏偉、壯觀、氣勢磅礴的場面,有力地襯托出錢塘君威猛、剛烈、神力無邊的形象。

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九流緒論下】曾經將『唐人以前』與『宋人以後』的小說創作進行比較:『小說,唐人以前,紀述多虛,而藻繪可觀;宋人以後,論次多實,而彩艷殊乏。』唐代小說作家注重想象、虛構,因而使作品具有較高的藝術性;而宋傳奇則過分偏愛於人物、事件的真實,所以缺少文采,文學成就遠遠不如唐人小說。可見,在情節的虛實關係上,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對於作品的藝術性也會帶來迥然不同的影響。

    三

主持人:程教授很全面地總結了『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表現,我記得陳教授在【文言小說審美發展史】中也曾為『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單獨立章,充分肯定了傳奇小說成熟於唐代的歷史意義。既然您認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命題存在諸多可以質疑之處,那麼,對於唐人傳奇顯然具有的重大突破,您覺得怎樣表述才更準確?

陳文新:唐人傳奇與唐詩並稱『一代之奇』,其輝煌成就有目共睹。要對這種成就作出闡釋,有必要提出一個比『唐人始有意為小說』更為妥當、更有闡釋空間的命題。我認為,這個命題可以這樣表述:唐人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才成就了唐人傳奇這一獨特的小說文類。換句話說,傳記辭章化是唐人傳奇基本的文體特徵。

第一,傳記是歷史著作的常用文體,它在敘事上有哪些特點呢?回答這個問題,有必要強調一個事實:歷史著作的職能是經由對事實的記敘總結或揭示關於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經驗或教訓,它不是以怡情悅性為宗旨的讀物。理解了這一事實,我們對歷史著作選材方面的特點就會予以『同情』和認可:一,歷史著作必須全心全意地面對社會生活,尤其是面對意義重大的社會生活,私生活和自然山水不在史家的關注範圍之內。二,實錄是對歷史著作的核心要求,它涉及到歷史文本的取材和表述。就選材而言,史家必須遵守一個原則:他不能編造和虛構。就表述而言,他不能直接進入人的內心世界,他不能寫那些只有當事人才能知道的言行——實際上,這種表述方面的限制也是為了約束史家,不給他提供越軌的便利。不是說沒有史家越軌,而是說史家越軌是一種錯誤,是可以批評的。

與歷史著作的宗旨有關,它在藝術表達上也有幾個顯著特點:一,歷史著作從不採用限知敘事,無論是第一人稱限知敘事還是第三人稱限知敘事。其原因在於,所謂限知敘事,表明作者對歷史進程缺少了解,他只能扮演陌生人的角色;如果真是這樣,就與史家的身份不符了。從理論上說,史家是一個文化階層的代言人,他具備闡發種種歷史事實及其相互之間的因果關係的能力,否則,他就沒有資格以史家自居。二,注重語言的簡潔。歷史著作以敘事為主,因為這是歷史經驗的載體,『文』是次要的,所以辭藻的經營一向受到史家的輕視,駢儷辭藻尤其不受待見,文簡事繁是史家嚮往的境界。三,其人物語言,看重的是理性化,而不是個性化。生活中的歷史人物,並非總是使用理性化的語言,但歷史人物為史家所關注的是其理性化的語言,原因是在傳達歷史經驗方面,理性化語言較之個性化語言具有更多的優勢。

第二,唐以前的辭章以詩、賦、駢文為主體,從敘事的角度看又有哪些特點?一,在題材選擇上,辭賦對私生活和自然景物傾注了濃厚的興趣。【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洛神賦】涉及女性之美的評鑑,屬於私生活題材。【九辯】【高唐賦】【蕪城賦】描寫山川風物,在自然景物的描寫方面有較大規模的拓展。二,辭賦的故事是虛構的。不僅【高唐賦】【神女賦】所寫屬於虛構,即使是【登徒子好色賦】,想來也絕不會實有其事。三,史家注重語言的簡淨樸質,辭賦則注重華美、絢爛,注重色彩聲韻的講究,具有顯著的駢儷傾向。這表明,辭章與傳記各有其理想的語言風格。

第三,唐人是如何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的?唐人傳奇基本包括傳、記兩種體制。『傳』較多地繼承史家紀傳體的傳統,對人物的生平、出處、歸宿等有相當完整的交代,文末通常還有一段論贊式的議論;『記』不大注意交代人物生平,而是截取人生的某一片段加以記敘。但無論是『傳』,還是『記』,它們都屬於六朝人所說『文、筆』中的『筆』,屬於史書一脈。這裡重複一句:唐人傳奇源出於傳記。

但是,尚未辭章化的傳、記是不具備傳奇小說品格的,或者說,只有與『文』(辭章)融合的『筆』(傳、記)才算具備了傳奇小說品格。唐人傳奇『有意幻設』的虛構特徵,唐人傳奇對私生活感情和日常生活的關注,唐人傳奇對自然景物的鐘情,唐人傳奇的第一人稱限知敘事(即以『我』的身份敘事),唐人傳奇的駢儷句式與華麗辭藻(即魯迅說的『藻繪』與『文采』),凡此種種,無不取之於辭章,或者說,主要取之於辭章。所謂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也就是用寫作辭章的方式來寫傳記。其情形有點像我們常說的『以文為詩』『以詩為詞』,但又有所不同。『以文為詩』『以詩為詞』並沒有改變文體的性質,而以辭章的方式來寫傳記,則使文體的性質有了不同。可以說,在融合了辭章的旨趣和表現手法後,傳、記就成為了傳奇。唐人傳奇的那些符合現代小說標準的特點,就是這樣產生的。因此,可以有把握地說一句:傳記辭章化開創了小說發展史的一個重要階段。

    主持人:從傳記辭章化的角度把握唐人傳奇,是從中國古代文學內在品質出發分析中國小說文體的生成與特徵,我很贊成這樣的思路。程教授如何看待唐代小說成熟過程呢?

程國賦:我認為,與唐代以前的小說創作相比,唐代小說的出現標誌着中國古典小說文體的逐步成熟,是小說創作的自覺時代的體現。魯迅提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的觀點,對唐人小說創作的成就給予高度肯定,不過我認為,提出這一觀點,並不意味着古典小說創作自唐代才開始。

唐傳奇的出現代表着中國文言小說創作的第一個高峰,但是在這個高峰之前,古典小說創作已經大量出現,並經過漫長的發展歷程。神話傳說、先秦寓言故事、史傳作品都對古典小說的形成與發展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孕育着小說文體的雛形,提供了大量的創作題材、『寄託』的文學傳統以及敘事手法。不過,神話傳說、先秦寓言故事、史傳作品都不是小說,沒有具備作為小說的所有要素。

漢魏六朝時期無論在小說觀念上還是在小說創作實踐上,都表明小說這種文體受到時人的一定重視。

首先,我們從小說觀念的角度來看,漢代桓譚在其所著【新論】一書中指出:『若其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治家,有可觀之辭。』意思是:作為小說家,是用零碎瑣細的語言寫作雜記,這些文字對治身治家有一定的幫助。桓譚指明了小說的內容即『以作短書』,何謂短書?秦漢時期,經書、律書用二尺四寸的竹簡寫成,用短於二尺四寸的竹簡寫成的稱為短書,後來多指小說、雜記之類,包括寓言、神話傳說,也夾雜議論,內容龐雜。桓譚認為小說對於治身治家而言,有可觀之辭,肯定了小說的價值。

比桓譚稍晚一些的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將小說家劃入諸子的行列,雖然他說『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他仍將小說家列在末尾,這在小說觀念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是一個極大的飛躍。應當說,班固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小說的地位和影響。

六朝時期小說理論的發展較為薄弱,東晉干寶在【搜神記】序中說自己創作此書是為了『發明神道之不誣也』,以信實的眼光將鬼神之事寫入小說,這是受當時社會風氣的影響。雖然六朝的小說理論建樹不太突出,但這一時期的小說創作實踐卻大放異彩,張華的【博物志】、王嘉的【拾遺記】、劉義慶的【世說新語】【搜神記】等一批相當成熟的志怪小說與志人小說都在這一時期出現。因此,我們認為,『唐人始有意為小說』,並非意味着古典小說創作自唐代開始,而是早在唐代之前,小說已經經歷漫長的發展過程,為唐代小說作為成熟文體的出現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陳文新:古典小說創作是否始於唐代?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可以有許多種明顯不同而又各有理由的答案,原因在於,古今人的小說觀念不同,或者說中西小說觀念不同,討論問題的標準也就不同。標準不同,結論自然不同。為了簡化問題,我採取回到古人語境的方法。得出的答案有兩個:一,有意用辭章的方式改造傳記,這一文學風尚是唐代才形成的,因而傳奇小說只能成熟於唐代;二,就子部小說而言,唐代以前不僅有了穩定的術語,實際創作也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世說新語】就是一部歷久彌新的名著。

在唐人傳奇興起的時代,以辭章的風格寫作論說文、敘事文,已經成為一種風尚,其典型例證就是『以辭章為古文』的韓愈。如果說唐人傳奇是以辭章為傳記,那麼,韓愈古文的主要特徵則是以辭章為論說,即論說的辭章化。在今人看來,論說出於子部,傳記出於史部,兩者區別很大,但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論說與傳記都劃在『筆』一類,而與劃在『文』一類的辭章相對。所以,儘管韓愈古文與唐人傳奇在現代文體分類中,一個是散文,一個是小說,好像八竿子打不着,不過,在唐人看來,論說與傳記都曾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筆』,用辭章的手法來寫傳記,和用辭章的手法來寫論說文,其實沒有大的不同,它們的共同特徵都是文、筆的融合。

說唐人傳奇成熟於唐代,並不是說在唐代之前,就沒有出現過帶辭章意味的傳記作品。其實六朝時就有了這樣的作品。程毅中先生在【唐代小說史話】中舉過幾個六朝的例子,『如【趙飛燕外傳】【神女傳】【杜蘭香別傳】等,就可以看作傳奇文的早期作品,與六朝志怪有所不同』。其他作品如王嘉的【拾遺記】,用的是史家體例,寫法上卻頗多辭章風味。這說明,用辭章的方式來寫傳記,並不始於唐人。但是必須強調,六朝時期那些帶辭章意味的傳記作品,只是個別現象,具有偶然性。用辭章的手法改造傳記,在唐代才成為一種風氣。

就子部小說的概念而言,正如程教授說的那樣,這一術語在漢代就已定型並且廣泛使用,表明漢人寫作子部小說是自覺的,是有明確理念的,王瑤先生的【小說與方術】一文曾就此作過討論。從【漢書·藝文志】到【隋書·經籍志】,子部小說的概念沿用不衰,表明子部小說在大傳統中長期保持了清晰而穩固的身份。

就子部小說的創作而言,【世說新語】體現了子部小說的一些重要特點:第一,子部小說的職能是傳達人生智慧,【世說新語】就是教人如何做名士的,所以一向被稱為『名士教科書』;第二,子部小說並不關注軍國大政,而是關注日常生活,所以它雖大量涉及軍政要人,但視野總在朝政之外;第三,講究可讀性,所以重視語言的雋永,重視細節的魅力。

就子部小說而言,唐代之前就已成熟,並取得了極高的成就。以往的小說史著述常常將六朝的【世說新語】等作品作為『小說雛形』來看待,其實並不妥當,【世說新語】作為子部小說的經典之作,它不是『雛形』,它代表了一種成熟的小說類型。

    主持人:陳教授在這裡又提出了一個『子部小說』的概念,這又是一個重要問題。事實上,古代小說的文體認定本身就存在爭議,上面的討論中,『唐人小說』『唐傳奇』等概念的兼用並陳,雖是學界慣例,是否恰當,卻值得考慮,可惜沒有時間和篇幅請二位展開了。依拙見,一個文學史命題的意義,也許不在於它揭示了確鑿的真理,而在於它是引導我們探究真理的路標。『唐人始有意為小說』也許就是小說史研究中一個這樣的路標,循着這一路標,我們發現的可能不只是唐人是否『有意為』小說,而是他們在怎樣『為』,即怎樣創作小說或創作了怎樣的小說。也就是說,『為』不僅僅受制於是否『有意』的主體意識,也與各種創作效果的客觀呈現有關。宋人洪邁有一段評論唐人小說的話也屢見稱引,他說:『唐人小說,不可不熟,小小情事,淒婉欲絕,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與詩律可稱一代之奇。』(【唐人說薈·凡例】)我們知道,洪邁的【夷堅志】同樣在繼承傳統小說的基礎上有所創新,他是對小說文體有着良好自覺的優秀小說家。洪邁對唐人小說的這一評價,可以說是小說家的會心之見。不過,這又是一個難以落實為小說史定論的看法。很難說唐以前的小說絕對沒有『小小情事,淒婉欲絕』的描寫,洪邁這一說法的意義,主要可能在于敏銳地捕捉到了唐人小說的一個藝術特徵。而深入探究唐人選擇怎樣的『小小情事』、又如何將其敷演得『淒婉欲絕』,有可能需要從文本內部確立考察唐人小說時代特點與價值的角度。歷史的真相,有時就潛藏在這種細節之中。

我注意到,二位的看法雖然不盡相同,但在對唐人小說具體特點的認知與分析上,又有一致的地方,比如都強調了唐人小說的細節描寫。我一直相信,一旦小說史深入到小說文本構成的細節中去,必將呈現出更為真實、可靠的歷史發展脈絡及前因後果。

謝謝二位的高見。

勤懇 發表於 2020-8-18 18:2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在古代小說領域,也存在諸多值得反思的重大命題,『唐人始有意為小說』,即唐代以後中國才有有意識的小說創作,可以說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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