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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鮑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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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 發表於 2016-10-11 09: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鮑信之子:鮑勛,字叔業,在史上因性情剛正得罪曹丕而死

鮑勛(?-226年),字叔業,泰山平陽(今山東新泰)人。三國時期曹魏官員,故濟北相鮑信之子,官至宮正(御史中丞),後被貶為治書執法。擔任太子中庶子時因性情剛正而得罪曹丕,曹丕稱帝後又因屢次諫諍而觸怒曹丕,最終被曹丕藉故處死。

人物生平

因父萌職

鮑勛是漢朝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其父鮑信曾任濟北國相。鮑信是曹操的好友,初平三年(192年),時任濟北相的鮑信與兗州牧曹操共同抵禦青州黃巾軍的進攻。在戰鬥中,曹操陷入重圍,鮑信殊死力戰,最終掩護曹操突圍成功,但自身卻戰死疆場,連屍體也無法找到。曹操當時十分悲痛,用木刻鮑信之像,哭着祭奠他。

建安十七年(212年),曹操追錄鮑信的功績,封其兄鮑邵為騎都尉、新都亭侯,並辟命鮑勛為丞相府掾屬。

秉公執法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丕被立為魏國王太子,鮑勛任太子中庶子。後轉任黃門侍郎,不久又出任魏郡的西部都尉。當時曹丕郭夫人弟弟任曲周縣吏,被揭發盜竊官布,按法應該行死刑(棄市)。曹操當時在譙縣未歸,留守鄴城的曹丕於是多次寫親筆信給鮑勛,希望他私底下能高抬貴手。但鮑勛不敢縱容罪犯,還是將所有罪證上呈朝廷。當初鮑勛在任太子中庶子時就已經因守正不撓而令曹丕不滿,此事更加深了曹丕對他的怨恨,於是趁着魏郡在邊境士兵輪休上有延誤的現象,密令中尉參奏罷免了鮑勛。過了很久後,鮑勛方才被任命為侍御史。

屢諫曹丕

延康元年(220年),曹操逝世,曹丕繼任魏王,鮑勛以駙馬都尉兼任侍中。

同年曹丕代漢稱帝,是為魏文帝。曹魏建立後,鮑勛多次上表要求曹丕重視軍事和農事,寬惠百姓;建築宮殿庭園應該押後。曹丕有次要打獵,鮑勛上疏說:“臣下聽說三皇五帝,無不明確根本,樹立教化,以孝義治天下。陛下仁慈聖明,有惻隱之心,有與古代相同的功業。臣希望您將繼承前代的蹤跡,讓萬世可以效法,怎麼卻在守喪之中,從事馳騁之事呢?臣下冒着死罪讓你聽到這些,希望陛下深思。”曹丕親手撕毀了鮑勛的奏表,爭逐行獵。中途停下休息時,問身邊侍臣說:“遊獵作為娛樂,比八音樂器怎麼樣?”侍中劉曄回答說:“遊獵勝過音樂。”

鮑勛駁斥說:“音樂上通神明,下可中和人世的道理,使政治興隆,達到天下大化,萬邦安定。移風易俗,沒有比音樂更好的了。況且遊獵的事,在原野中暴露帝王的車蓋,損傷生息化育的至高原理,迎風冒雨,不是有違時間的規律嗎?過去魯隱公到棠地去觀看捕魚,【春秋】諷刺了他。即使陛下把遊獵當作急務,也是臣下所不希望的。”接着又奏稱劉曄奸邪獻媚,請治罪。曹丕氣得變了臉色,停止了遊獵返回,隨即讓鮑勛出京任右中郎將。

慘遭殺害

黃初四年(223年),尚書令陳群和尚書僕射司馬懿都舉薦鮑勛任御史中丞,曹丕不得已而任用。鮑勛上任後執法嚴謹,百官都十分謹慎自律。

黃初六年(225年)秋季,曹丕打算進攻東吳,召請群臣議事,鮑勛於是當廷上諫,說:“王師屢次征伐而沒能攻克的原因,是因為吳國、蜀國唇齒相依,憑依山水險要阻隔,有難以攻拔的態勢的緣故。現在勞動士兵,襲擊遙遠的目標,每天耗費千金,國中白白消耗財力,使得狡黠的敵人輕視我國的威勢,臣下認為不可。”

曹丕聽後對鮑勛更為忿恨,將他貶為治書執法。及後曹丕領水、陸兩軍到江淮,後從壽春回軍,經過陳留郡。陳留太守孫邕拜見皇帝,並順道探望鮑勛。當時營壘還未建成,只樹立了營標,而孫邕從側路而不走大路,被軍營令史劉曜發見並檢舉他違反軍令,鮑勛認為壕塹營壘還沒建成,調解了這件事情,沒有舉報。大軍返回洛陽,劉曜犯了罪,鮑勛上奏要求將他廢黜遣派,而劉曜卻秘密上表,說了鮑勛私下解脫孫邕一事。

曹丕於是下詔:“鮑勛指鹿為馬,逮捕交給廷尉。”廷尉依法議決:“治罪刑罰,剃髮戴枷作勞役五年。”三官駁回:“依照律條罰交金子二斤。”文帝大怒說:“鮑勛沒有活的資格了,但你們竟敢寬縱他!逮捕三官以下人員交付刺奸官,讓你們十鼠同穴,一網打盡。”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群、侍中辛毗、尚書衛臻、守廷尉高柔等人一同表奏“鮑勛的父親鮑信在太祖時有功勞”,請求赦免鮑勛的罪過。文帝不許可,於是殺了鮑勛。鮑勛內心修養行為本來就美好,廉潔而能施捨,死的時候,家裡沒有多餘的財物。鮑勛被處死後二十日,曹丕就逝世,人人都為鮑勛感到惋惜。

歷史評價

王沈:勛清白有高節,知名於世。

陳壽:鮑勛秉正無虧,而皆不免其身,惜哉!大雅貴“既明且哲”,虞書尚“直而能溫”,自非兼才,疇克備諸!

家庭成員

父:鮑信,東漢濟北相。

妻:曹氏

兄:鮑邵,曹魏騎都尉、新都亭侯。

相關成語

十鼠同穴

釋源:【[wiki]三國志·魏志·鮑勛傳" title="「三國" title="「[wiki]三國」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wiki]三國志·魏志·鮑勛傳」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三國" title="「[wiki]三國」百科詞條" target="_blank">[wiki]三國志·魏志·鮑勛傳】:“勛無活分,而汝等敢縱之!收三官以下付刺奸,當令十鼠同穴。”

說解:鮑勛屢進直言,得罪於魏文帝,被治罪。廷尉法議:正刑五歲。三官駁:依律罰金二斤。所以受文帝斥責。十鼠同穴,本謂連三官以下一同治罪,讓他們與鮑勛同處一室。後比喻壞人聚集相互爭鬥,也作“十鼠爭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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