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官员:杨沛,为官时不畏强豪,犯法时依旧按法诛杀杨沛(生卒年不详),字孔渠,三国冯翊万年(今陕西临潼北)人。东汉末,为新郑长,后归曹操,任长社令。在县不畏强豪,曹洪的宾客不服征调,他按法诛杀,为曹操称许。后以邺城法禁松弛,曹操特派他为邺令,军中豪右曹洪、刘勋等极为畏惧,都遣人警告子弟不得犯法。后任京兆尹。
人物经历
杨沛,字孔渠,冯翊万年人。汉献帝初平年间(190-193年),任新郑长。兴平末年(195年),新郑遭灾荒,百姓多饥穷。杨沛叫民众大量储蓄干椹(zhēn)、野豆,积蓄了千余斛,以备度荒。曹操西迎天子时,所属部下皆无粮晌。曹军路过新郑,杨沛进献干椹。曹操很高兴。杨沛在多处辅政,均有政绩,后来因与督军争斗,被罚髡(kūn)刑5年。
人物评价
当时,曹操在谯,将要出征。他听说邺下人多犯科禁,社会秩序乱,于是下令要选严能的邺令去治理邺地。杨沛以囚徒的身份被选中。曹操问杨沛如何治邺。杨沛回答,我要竭尽心力,宣传法律,秉公执法,以法治邺。曹操听了连连称赞,并对左右的人说,这个人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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