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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研究] 法家最直接地反映時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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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7-1-25 05: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光明日報·國學】

編者按:

習近平主席在紀念孔子誕辰2565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春秋戰國時期,儒家和法家、道家、墨家、農家、兵家等各個思想流派相互切磋、相互激盪,形成了百家爭鳴的文化大觀,豐富了當時中國人的精神世界。雖然後來儒家思想在中國思想文化領域長期取得了主導地位,但中國思想文化依然是多向多元發展的。』

多向多元而一體,是中國文化一個突出的特點。今天我們倡導大力弘揚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應有之義就是全面開展對諸子各家的研究,推動出現一個新諸子時代。在此基礎上我們期待通過會通融合,構建起多元一體的當代中華文化。近日在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召開的『由禮到法——法家思想的形成與發展』學術研討會上,許抗生先生對法家的思想價值、歷史地位發表了看法,提出實事求是看待法家的主張。本刊現整理發表,以饗讀者。

在這個復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時代,如何看待作為中華傳統文化組成部分的各家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在這一問題上,學術界有一個不好的思維方式,就是片面化和極端化。在『評法批儒』運動中,法家思想被看作是革命的、進步的,因而被肯定和讚揚,儒家思想則被看作是腐朽落後的,因而被否定和批判。而近些年來,儒家思想、道家思想都得到深入的研究和大力的弘揚,法家思想卻被認定為代表封建專制而被貶抑。學術界對儒家和法家的評價完全反轉過來,但是或者完全肯定或者完全否定的思想方式並沒有改變,而這種思維方式無法讓我們切實地認識各家思想真正的價值和弊端。

我們應該如何來看待法家?我認為一定要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來分析法家的是非、功過和得失。如果我們能夠認真地看一看古代的典籍,研究古代的思想,尤其是春秋戰國的思想,就可以看到,法家思想最直接地反映了時代的要求。那麼,當時是怎樣的時代?這個時代有三大特徵:一是大分裂,二是大戰亂,三是大變革。分裂就要求統一,戰亂就要求和平,變革就要求變法。針對這些問題,法家提出了自己的主張,這些主張完全符合當時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我認為在這一點上法家必須被肯定。

比如說,要解決分裂的問題,法家提出廢除分封制,建立中央集權的郡縣制。西周實行分封制,到了東周以後,諸侯割據導致紛爭迭起,所以說,那種世卿世祿的分封制已經過時,法家於是提出了廢除分封制而建立郡縣制的主張。

又比如說,要解決戰亂問題,法家主張用戰爭來解決戰爭問題,用暴力來制止暴力問題,而不是像儒家提出的德教、禮教,或者用道家的無為而治。這些都不能解決當時的戰亂問題,都不能產生有時效性的、立竿見影的效果,只有用暴力來解決暴力問題,所以法家主張富國強兵。

至於大變革的問題,法家主張變法。春秋戰國是古代中國的一大變革時期。在這一時期,生產力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發展。鐵器被大量運用,代替了以前木製和石制的工具。生產力大發展就可以深耕細作,開荒種地。人們可以在井田之外開墾土地,於是原來的井田制不能再維持,公田王有制變成了土地私有制。小農經濟大量出現,地主將土地租給農民來耕種,新的地主經濟產生。

廢除井田,承認私田,土地可以買賣。正是由於這樣的大變動,一些原來處於社會下層的、權力少或者無權的富有新貴們就要起來爭奪權力,於是政權逐步下移。這是非常重要的變革。而法家正是適應這種變革而提出自己的思想和主張。例如否定井田,承認私田,否定分封制,建立郡縣制。這種制度在法家變法之後,尤其是比較徹底的商鞅變法之後建立起來。漢承秦制,就是說,漢朝也是採取這一制度,實行土地私有制,否定井田制。這一制度一直沿用了兩千多年,這是法家變法的結果。如果沒有法家的推動,中國君主官僚社會這樣長久、這樣富強是不可思議的,所以說,法家在中國歷史上的功勞非常大,在這一點上,其他任何學派都無法和法家相媲美。

至於為什麼秦王朝運用法家思想治國卻失敗了,這是值得研究的問題,說明法家思想又有很大的缺陷。法家是主張變革的,在取得全國政權之後,就要改變治理措施,採取與民休息的寬民之政,可是他們沒有。我看到一則材料,說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還保留了200萬軍隊。這個數字不得了。三分之一的男子都要參加軍隊去打仗,北方打匈奴,南方打山越,生產怎麼辦呢?再加上他好大喜功,大動土木,修築長城,修建阿房宮和驪山墓,各種賦稅多倍增長。這樣沉重的徭役和賦稅百姓怎麼能夠承受?於是便有了陳勝、吳廣起義。陳勝、吳廣在大澤鄉遇到大雨,到北方戍邊的時間被延誤。雖然是因為大雨而延誤,但按照刑法的規定,延誤就要斬首,不得寬宥。這些人沒有辦法,只好起義。所以說,秦統一六國之後沒有改變治理措施,又加重了刑罰,致使百姓無法承受,這是他們失敗的原因。這是歷史的教訓,後來儒家的賈誼等人都批評秦政,認為攻守之勢異也,天下是馬上得到的,但馬上可以治之乎?

這就是我所要談的法家的功過和偉大的歷史意義。歷史意義之外,是不是還有現實意義呢?這一點是不能夠否認的。法家的優秀思想我們要吸取,落後的思想要予以拋棄。

比如說,我們現在強調要建設法治社會,法家的法治精神是值得我們繼承和發揚的。法家主張因時而立法,按照不同時代的不同情況來立法,不法古。儒家也好,道家也罷,他們都認為古代最好,現代不如古代。法家則認為,時代不同,思想和制度也不一樣,現代可以勝過古代。這樣的思想也是我們可以學習的。

此外,法家發揮了黃老之學。韓非講道,講理。什麼是道,什麼是理?這一問題在【解老】【喻老】中第一次被比較明確地界定下來。萬事萬物的總法則是道,事物的具體性質和規則就是理。人行事要因循事物之理而不能主觀妄為。這樣的思想是我們可以繼承的。

至於法家的『術』,它是在講如何選拔官吏和考核官吏的問題,主張要刑名參同,循名責實。一個官吏的能力是否適合他的官職,他的職責完成得好不好,都需要考核。這是我們仍然可以使用的。

當然,繼承法家思想的同時還要重視道德教化的問題。商鞅和韓非不重視道德教化。但是,法家思想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比如,吳起就主張既要有法,又要有德。【管子】中的法家也吸收了儒家的禮。單純強調法治而放棄道德教化是不行的。

總之,我認為,法家思想在歷史上的貢獻,我們要肯定,法家思想的現實意義,也值得認真地分析和闡發。(許抗生)

知秋 發表於 2020-8-4 16:2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多向多元而一體,是中國文化一個突出的特點。


講錯了,是社會主義『中國』特有的,虛無化華夏文化主體性的,製造『多元』以制衡華夏文化的,以抑壓漢人主人公意識的少民主義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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