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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理論] 古代本草的藥性與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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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鵬 發表於 2017-11-2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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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性與功效是古代本草學的重要內容,【神農本草經】以後,以藥性闡釋功效逐漸成為本草學的基本特色。

藥性與功效

傳統中醫學闡釋藥物功效的理論,主要有四氣、五味、歸經。另外,還有依據藥物的顏色、形狀、質地、生長環境等自然屬性,與人體某部位結構或功能的相似性,或者是與疾病外在表現的某種關聯性,解釋藥物功效產生的原因,即取象比類。四氣、五味、歸經一直沿用到今天,從高等中醫院校教材,到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都將其作為中藥的基本屬性。但對於取象比類,儘管其曾經是古代本草典籍中極為常見的說理方式,因受到近代以來中醫科學化思潮的影響,這種原始思維特色濃郁的闡述方式已從本草理論中移除。

與取象比類所依據的藥物顏色、形狀、質地等自然屬性相比,四氣、五味、歸經並不一定是一種客觀自然屬性的表達。四氣包括寒、熱、溫、涼,往往是以【黃帝內經】為代表的中醫基本理論範式形成之後,中醫學開始以陰陽來判斷和界定疾病的屬性,疾病的寒熱屬性一旦確定,那麼原本治療該疾病有效的藥物,便隨之可以界定寒熱屬性,正所謂治寒以熱、治熱以寒。陰陽可以再分陰陽,疾病的寒熱屬性也可以再分為寒與涼、熱與溫,中藥的四氣與之一一對應。五味包括酸、苦、甘、辛、咸,單憑味覺是難界定某一中藥的五味屬性的,而且一藥兼數味的現象也極其普遍,不同本草著作對同一藥物五味屬性的認識也常有不同。實際上,中藥五味的界定,主要標準並不在親口品嘗,而是中醫學依據五行學說將臟腑、五味等做了一一對應,某種疾病與某一個或幾個臟腑相關,那麼治療該疾病的藥物自然對應某種味或幾種味。歸經也是如此,無非是一種藥物的作用靶點理論,它比五味更加直接,某種藥物能治療與某臟腑相關的某種疾病,那麼用藥後會進入對應的臟腑。正如明代賈所學【藥品化義】中所言,藥物的體(燥、潤、輕、重、滑、膩、干)、色(青、紅、黃、白、黑、紫、蒼)等自然屬性,『乃天地產物生成之法象』,而性(寒、熱、溫、涼、清、濁、平)、能(升、降、浮、沉、定、走、破)等對藥物性能的描述,則需要『藉醫人格物推測之義理,而後區別以印生成』。

因此,藥性與功效相比較而言,功效是一種相對客觀的陳述,應用某藥的確可以緩解或治癒某種疾病,但藥性則不完全是一種客觀自然屬性的描述,像四氣、五味、歸經理論,固然有客觀基礎,但更多的則是古人發明的用以解釋藥物功效產生機理的多種工具或假說。不能把四氣、五味、歸經,與藥物的顏色、形狀、質地、氣味等混為一談,而這恰恰是以往本草理論研究中經常忽視的基礎性問題。

黃帝內經】【神農本草經】對性效的認識及比較

先民在尋找食物的過程中,偶然發現某些藥物的治療作用,如此零散經驗的漫長積累,才有可能在患病時主動尋求某種藥物進行治療,『神農嘗百草』便是對這個實踐過程的概括。此時期,藥物的使用規則直接從生活實踐中來,是典型的據效而用。時至今日,這種口耳相傳的藥物使用經驗,依然很普遍地見於鄉村生活中。沒有醫學理論的指導,更沒有藥物的藥性分析,而僅僅是某病便可去采某藥的對應模式。

醫療實踐經驗的積累,尚需要梳理、概括和升華,才能形成理論。中醫學所依據的便是流行於兩漢時期的陰陽五行學說、精氣學說等,來完成這種構建,形成了以【黃帝內經】為代表的基本理論範式。可以說,漢代是中醫學的經典時代。成書於東漢時期的【神農本草經】,被後世醫家奉為本草經典。就今天能見到的文獻而言,最晚到漢代,伴隨着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初步構建,中醫學開始嘗試分析藥物功效產生的原因,試圖以藥性解釋功效,並逐漸打破某病尋某藥的單一模式,探索藥物與藥物組方搭配治病的方式。

神農本草經】的『序錄』中雖已明確提出『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及有毒無毒』,但未將其稱為『藥性』。而是在藥物的劑型加工選擇時,指出『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從中藥加工炮製理論來看,性味、毒性、質地等都是劑型的重要影響因素,所以,【神農本草經】中的『藥性』所指,除了四氣、五味、毒性等,應當還包括其自然屬性。【神農本草經】記載藥物的基本格式,先說明五味、四氣,後列主治病症,最後列異名及生長環境。以羅列藥效為主,藥性描述很簡單。而且,『序錄』中還講:『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瘤,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也是以藥效作為選擇藥物的直接標準,而不是將藥性作為主要標準。

儘管【黃帝內經】中已經確立了以藥性作為治病選藥標準的原則,如『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但【神農本草經】並未採用。【黃帝內經】中藥物之間的搭配原則,也以藥性的配伍為主,如治療肝病的組方原則是『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但【神農本草經】『序錄』中提出的卻是七情和合的原則,與【黃帝內經】也不同。

另外,與後世本草著作相比,【神農本草經】對具體藥物五味的記載也很簡單,絕大多數僅標酸、苦、甘、辛、咸其中之一。重要的是,若單純依據所標之味,並不能很好地解釋味與效之間的因果關係。所以,後世醫家在注釋【神農本草經】時經常會增加五味屬性,甚至是改易原書對五味的記載,以方便解釋藥性與功效之間的對應關係。例如,【神農本草經】載術『味苦溫,主風寒濕痹』,清代醫家徐大椿注釋時便補充其『兼辛散,故能除邪』,因為五味中辛能發散,如此便能解釋它的功效了。這就表明【神農本草經】記載藥物的主體內容是功效,並未試圖在藥性與功效之間確立某種因果關係,也未曾為了解釋藥物的功效而對其五味、四氣屬性進行修飾,以實現理論之間的自洽。

我們還可以【神農本草經】的藥物分類方法為例進行說明。【神農本草經】採用的是上、中、下三品分類法,與後世本草著作依據藥物自然屬性而厘分為草部、木部、獸部等明顯不同。上品藥能養命、輕身益氣、不老延年,中品藥能養性、遏病、補虛羸,下品藥能治病、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這很明顯是按照功效進行分類。而且,受當時道教方術思想影響,上品藥中的許多礦物藥被界定為無毒能養生的藥,當功效成為主要訴求時,有毒、無毒的藥性便因之而靈活界定。

兩漢之時,依據陰陽五行學說建構起來的四氣、五味等理論雖早已成為【黃帝內經】中醫基本理論範式的組成部分,在【神農本草經】的『序錄』中也被作為本草學的基本理論,並將其用以標示具體的藥物,但卻未被作為應用藥物時的主要依據,據效而用依然是最主要的標準。但是,儘管【神農本草經】依然有濃郁的早期醫學應用藥物的特色,即據效而用,但以性釋效卻會不可避免地成為本草學日後發展的基本趨勢。因為,理、法、方、藥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本草的使用必然依賴中醫理論的指導,既然陰陽、四氣、五味等已經成為【黃帝內經】的基本理論,那麼必然會滲透到本草學中,成為應用本草的指導。

神農本草經】之後以性釋效的凸顯

神農本草經】之後,本草著作的發展,從形式上來看,層層疊加,居於最內核的是【神農本草經】,從內向外,是歷代的官修或私撰的本草和方書。以宋代的【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急本草】為例,每味藥物先列【神農本草經】原文,為陰刻白字,其後列【本草經集注】【藥性論】【日華子本草】【圖經本草】【唐本草】【本草衍義】等歷代本草對該藥藥性、產地、功效、採集、炮製等內容的記載,以及【外台秘要】【千金方】【肘後方】等隋唐方書中對該藥的應用。而且,【神農本草經】之後的歷代本草對藥性或有補充,或有更改,對功效則通常只是補充,這就說明隨着對藥物功效認識的擴大,藥性也需要隨之增加,如此方能更好地解釋和對應功效。簡言之,正是為了以性釋效,所以藥性才會隨着功效的增益而改變。

與四氣、五味等藥性理論相比,歸經理論的形成較晚,來自金代醫家張元素【潔古珍珠囊】中的引經報使理論,李時珍【本草綱目】中對其有引載。張元素僅是在十二經之下分別列有一種或幾種藥物歸於該經,後世醫家又不斷補充和發揮,漸漸演變為每一種藥物都入歸一經或幾經。歸經理論的形成,並不是依據以身試藥,而是為了更好地解釋藥物與功效之間的對應關係發明的一種假說。中醫學發展至宋金元時,早已構建起其非常自洽的理、法、方、藥系統。某種藥物能夠治療某種病症,那麼自然會與解釋這種病症得以產生的陰陽、五行、臟腑、經絡等理論相對應。所以,我們可以發現,【本草綱目】在引用【黃帝內經】對臟腑病變宜用何味補瀉的論述外,又附上了相應的藥物作為舉例說明。例如,在【黃帝內經】『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後加小字注文『甘草』。這說明,【神農本草經】之後,本草學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徵,便是藥性與功效的結合度越來越高,且以性釋效更加廣泛。

即使是面對新的外來藥物,只要它的療效一經確認,那麼便會用對應的四氣、五味、歸經等藥性理論來標識它。五代時李珣撰有【海藥本草】,記載了大量外來藥物,從中可得一窺。直至近代,這種思維方式依然延續,近代醫家張錫純便在其【醫學衷中參西錄】中對當時傳入中國的阿司匹林等40餘種西藥,進行了分析,大多都會使用中醫的術語來表述西藥的作用機理。例如,他認為阿司匹林『味酸性涼,最善達表』,而中藥石膏『清熱之力雖大,而發表之力稍輕』,所以臨證時喜歡將石膏與西藥阿司匹林並用,『使內郁之熱由表解散』。

中國古代的本草學著作,實際上是在博物學傳統指導下撰寫而成的,在【證類本草】【本草綱目】這些大型綜合性本草著作中有集中體現。除此之外,本草學發展至明清時期,還出現了另外一種現象,就是大量本草注釋著作的出現,如【神農本草經疏】【本草備要】【神農本草經百種錄】等。與綜合性本草著作相比,這類本草著作的重點不是博物學傳統的記述,而是為了詮釋經典,即以藥性理論為基礎,結合【黃帝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等中醫經典,來解讀【神農本草經】等對藥物功效的記載。如繆希雍【神農本草經疏】『自序』中所講,【神農本草經】『言其然而不言其所以然』,因此需要『據經以疏義,緣義以致用』。可以說,正是因為這些注釋性本草著作的出現,才更加直白地凸顯了以性釋效在中國古代本草詮釋系統中的核心地位。

中醫學使用本草的原則,並不存在歷史分期明確、涇渭分明的據效而用和據性而用,也不能簡單地說古代本草學是據性而用,而近代以來則是據效而用。依據藥物自然屬性,在博物學傳統思維方式的指導下,無論是以藥性來闡釋功效,還是以藥性來預判新藥的功效,這的確都是古代中醫本草學的特色。但是,功效是藥物得以稱為藥物的根本,藥性理論也僅是闡釋功效產生機理的一種假說,存在許多局限,也是不爭的事實。(劉鵬 山東中醫藥大學中醫文獻研究所)(本文轉載自【中醫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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