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音lì)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釋譯
【論語·衛靈公篇第32章】孔子怎樣闡述治國四要件? 15·32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音lì)之,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 本章中『及之』、『守之』、『得之』、『失之』的之字,指治國之道。『蒞之』、『動之』的之字,指百姓。『蒞』字與『蒞』字同義,指到,如蒞任、蒞臨、蒞會。 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一個在上位者,才智足以領悟那治國之道,但他的仁德不足以保持它,那麼雖然領悟了,一定還會失去;才智達到了,仁德也足以保持了,但不能以莊重嚴肅的態度對待百姓,那麼百姓就不會敬服;才智達到了,仁德足以保持了,也莊重嚴肅地對待百姓了,但動員百姓時不按照禮的要求去做,那也還沒有達到至善的境界。』 本章所記,孔子闡述了治理國家的四個要件,也是爲政者必須具備的四種素質。一是『知及之』,強調要有治國所需要的才能和智慧;二是『仁能守之』,強調要有足以保證你正確發揮這才能和智慧的仁德;三是『莊以蒞之』,強調對待百姓要有正確的態度,言而有信,從而得到百姓的尊敬和信服;四是『動之以禮』,強調動員、組織、役使百姓要以禮而行,『使民以時』。這四個要件,包括了才智、品德、信譽和尊禮,全部具備了,做到了,才能達到至善的境界;缺一則不能達到善。 附: 【原文】 15·32子曰:『知及之①,仁不能守之②,雖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莊以蒞之③,則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蒞之,動之④不以禮,未善也。』 【注釋】 ①及之、②守之:之字指治國之道。③蒞(音lì)之、④動之:之字指百姓。蒞,同『蒞』,到,如蒞任、蒞臨、蒞會。 【譯文】 孔子說:『一個在上位者,才智足以領悟那治國之道,但他的仁德不足以保持它,那麼雖然領悟了,一定還會失去;才智達到了,仁德也足以保持了,但不能以莊重嚴肅的態度對待百姓,那麼百姓就不會敬服;才智達到了,仁德足以保持了,也莊重嚴肅地對待百姓了,但動員百姓時不按照禮的要求去做,那也還沒有達到至善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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