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13日,一名七岁小男孩在浙江义乌某商场一楼入口处,攀爬玩耍柚木雕塑时,致使雕塑倒地,并被砸中压伤身亡。
七岁男孩爬木雕被压身亡
七岁男孩爬木雕被压身亡
七岁男孩爬木雕被压身亡 家长嚎啕大哭
七岁男孩爬木雕被压身亡 家长嚎啕大哭 消息首先由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发布,网友纷纷留言痛惜。有网友反思认为,家长孩子缺乏基本管教,是导致事故的主因。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商场没有固定雕塑或保护雕塑,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因素。
七岁男孩爬木雕被压身亡 网友认为主要错在商场
七岁男孩爬木雕被压身亡 网友认为主要错在商场 确实,爱玩是儿童的天性,商场接待客人时,也应当负有保护客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负有多项法定义务,其中最主要一项就是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其中包括两点内容: 一、当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侵害时,经营者应采取积极措施保护消费者。 二、经营者在服务范围内应按国家法律规定或通常的行业标准、行业习惯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根据权责利罚四则关系,商场经营者有在商场经营的权力,并通过经营获得利益,就必须负起所经营的产品、服务的质量保障的责任,在没有尽到应有责任时,就必须负起就得的惩罚。对商场物业管理一方而言亦同理,其理应承担客人在消费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部分网友认为商场及雕塑所有者应当承担责任,并负起相应处罚的观点,是有法理依据的。 然而,我们所忽略的十分重要的一点是:是生命重要,还是责任重要?难道我们需要的,仅仅是为了追究责任,而不是为了维护生命吗?商场的赔偿,能令孩子复生吗? 如果我们反思该事故的主要目的,是要维护生命,那么显然只能从孩子的家风教化入手,而如果仅仅是为了追究责任,那么,依法责令商场整顿,并采取必须措施,以完善各种设施的安全性能,并向受害者赔偿,就足以矣。 但问题是,即使商场都是安全的,社会上所有的公共设施,也都能做到绝对安全吗?天有不测风云,人有飞来横祸。 孩子天性是爱玩,也确实未能懂得太多,但是,孩子的成长,也的确是需要不断地接受教育,不断地受到家风教化,并逐渐从玩耍中走向成熟的。所以,为了自己孩子的生命安全,还是多些建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家风教化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