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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衣食住行

华夏礼义(中国礼仪)作者:徐俊生发布:懋基

2019-10-19 23:31

夫古之礼仪教导,必于衣服冠履,次及言语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有杂细事宜,皆所自明。然今之礼教不存,成人亦未习衣服冠履、洒扫涓洁之法,固以日常之仪为首,以明脩身之要。


衣冠是文明的标志

衣冠即衣服及帽饰,亦兼及鞋袜,乃文明时代之物。相传黄帝之妃嫘祖发明采桑养蚕。考古发现,至少四千年前,华夏祖先已穿丝绸衣服。除丝绸外,祖先还大量用麻。麻之纤维长,强度高,透气性好,经脱胶、灰治、漂白、纺捻等工艺,可制为“褐”,即麻之编织物。

服饰,主要包括头衣、体衣、足衣,三部分。

之所以称“头衣”,不称“帽子”,因上古文献中无“帽”字。直至秦汉,头衣仍未定名为帽。头衣又称“元服”。“元”即开头、起始之意。《仪礼·士冠礼》:“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古人极看重头部修饰。《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髪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故倍加珍惜。即使冬季亦要“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礼记·内则》,头髪洗净后,要梳理整齐,挽成髻盘好,再以簪固定,讲究者还用一块称为“纚”的帛,将髻包起,再戴冠。如此,养严谨之生活习惯。在华夏先辈心目中,披头散髪,是尚未开化之野蛮风俗,会遭到鄙弃。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髪左衽矣《论语·宪问》。成年男子要戴冠,冠乃身份之象徴。所以,孔子弟子子路在战斗中被对手砍倒后,从容系好冠缨,说:“君子死,不免冠!”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周易·系辞下》,可知在黄帝时代已开始有系统的服饰文化,在《礼与服章》一节中,已对体衣做过大至介绍,兹不赘述。略述腰带:不论衣、裳或深衣等,正装必用腰带。腰带是身体小“乾坤”的分界线。腰带在腹前正中位置打结扎好,多余长度自然垂下,叫做“绅”,《论语》记载,有次,弟子子张听完孔子教诲,将内容“书诸绅”,即书写于绅带上,以备忘。所谓“绅士”,即穿着礼服,垂有绅带,受过圣贤教化的文明君子。

足部衣饰主要有鞋和袜。“古人以草为屦,皮为履,后唐马周始以麻为之,即名鞋也。《说郛》引 唐·留存《事始·鞋》 《释名》曰:“鞋,解也,著时缩其上如履然,解其上则舒解也。”现代已无草做的屦,故当今所谓鞋,是履与鞋之合称。袜,《释名》曰:“袜,末也,在脚末也。”另外,古代也有“袜”,称为“袜胸”,即俗称的肚兜。


穿戴要则

首先,衣服除御寒、遮羞之外,还显人之志向、脩养及气质,因此,历来受文人君子重视。人与人接触,最直观的就是彼此服饰。

我先人常训子弟云:“男子有三紧。”谓头紧、腰紧、脚紧。头,谓头巾,未冠者总髻。腰,谓以条或带束腰。脚,谓鞋袜。此三者,要紧束,不可宽慢,宽慢则身体放肆不端严,为人所轻贱矣。

朱子《童蒙须知》

“头紧”之义,今不束髪,但需头髪整齐,且不要染色,不留过于奇特的髪型,不戴稀奇古怪之帽饰。若头部修饰过于异类,直接表现出个人不稳重的生活态度。帽须正,现今许多人喜欢披头散髪,或将帽歪戴,颇显懒散、随便之意。“腰紧”,古之上衣于腹前相交,如此,则腹部之衣倍厚,可保护腹部免风邪入侵,再加腰带,更能有效防御风邪入侵。当今,许多青年男女不扎腰带,或故意露腰及肚脐,既不雅观,亦不健康。但凡衣服有带子的,应全部收紧,如此方显精神充沛。“脚紧”,将鞋袜紧好,如此则行动利索,不羁绊拖沓。现代,夏季许多人喜穿拖鞋或无跟凉鞋外出,亦是懒散、随便之态。

以上懈怠,则“身体放肆、不端严”,必“为人所轻贱”,看到如此穿戴者,自然内心对其不安,不敢委以托任。“礼仪之始,在于正衣冠。《礼记·冠义》若某人衣冠不正,则必不知礼矣,是以其余更不肖说。故自古及今,无论男女,晨起首要之事即是梳头、盥洗、择服饰。此事严谨,则为人处事严谨。

其次,衣着勿过于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赤膊、穿短裤,皆是粗俗之态,亦对他人不尊。《礼》曰:“劳毋袒,暑毋褰裳”。尽管正在劳作,亦不能“袒”胸露背;即使在暑季,亦不要“褰裳”,即撩起下衣。《论语·乡党》记述孔子“当暑,袗𫄨绤,必表而出之”。当暑季时,居家穿葛布单衣,外出亦必加件外衣。民间有对子女“男不露脐,女不露皮”之教导,意为男子穿衣不能露肚脐,以免风邪入侵;女子更要不露皮肤,乃自尊自爱之意。近代以降,许多人视之为“封建”之束缚,故而片面求“解放”。尤其在欧美之风侵蚀下,青年男女穿着更是紧、透、露,可谓“衣不庶体”,不但不雅观,且许多裸露之处,正是风邪易侵之关节穴位,久之必生疾病。并且,衣服喜标新立异,流行穿“时装”,时过则废弃,亦造成巨大资源浪废。《礼记》记载“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齐国大夫晏婴节俭,一件狐皮裘袍穿了三十年。现代普通衣服未必能穿这么久,但此种节俭之风,不论古今,皆应提倡。

《礼记·王制》云:“革制度衣服者为畔”。若衣服频换款式,则相应之器用,衣食住行之需,皆随之频换,此必滋浮华攀比之风。观今之风气,确实如此,不但衣服常换,且家俱,甚至房子,皆经常更换,数代人之后,怕是天下无可制家俱之木,无可造房屋之土、矿。箕子观纣用象牙箸,预知殷之危亡。今虽无礼教之约束,亦需明古人节俭之义。

古之衣冠,纵日常之服,亦必宽松。《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衣裳著于身体,譬若一小天地,衣紧贴肤,则“天地”间气流不通,疾病滋生矣;衣不遮体,则天地残缺,风邪以入,是以风寒疾痛之症生矣。阿拉伯人生活于沙漠干燥炎热地带,却常年戴头巾,穿宽大长袍,因为宽袍不仅遮阳,还能调节衣服与身体间气流,故比光膀赤膊更加舒适。而惯于光膀赤膊的欧美人,皮肤癌的发病率明显高于阿拉伯人。所以真是“古之人不余欺也。”

再者,衣着当注意身份及场合。衣服要与年龄、职业、场所相适。古人认为,外表的衣服要与内在的德性相称,要与内在情感一致。《礼》曰:“童子不衣裘裳”,童子不能穿裘皮,因其过于华贵,童子质朴幼嫩,不适于穿,否则内外不相称,童子正在成长,过几年衣服便不合身,穿裘皮亦过于浪费。以及,童子阳气比较足,裘皮保暖性好,穿则易上火,不利健康。

衣服当与职业相称。譬若教师,着装当朴实大方。若教师留胡子、披肩髪,或经常换衣服、首饰等,则学生必然受影响。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之”。当政者、企业管理者等,常受下层民众及员工注意,着装亦不可随意。若公开歪戴帽子或穿短裤,则民众随之生活随便,员工工作亦必懈怠。至于居家如何着装,则是另论。

礼服的使用

今之国人,不知何为礼服。即无华夏传统礼服,又将西式礼服做日常之用,实不可取。《礼》曰:“君子虽贫,不粥鬻,同卖祭器。虽寒,不衣祭服。”礼服为礼仪场合所用,若日常穿着,则一来难免为尘埃杂秽所污;二来显不出对礼服之尊重,且著礼服不便于劳作,日常穿着,实不方便。故礼服只限于礼仪、社交之场合所著。日常起居,断不可用。

因此他们有一种特制的服装,普通人不使用。这也是真的:朋友之间不必穿它,但对别的人则必不可少,不穿这种服装就不敢去拜访一位有身份的人。但如他们偶然相逢不是在街上,他们慎重地避免在街上相遇,双方都没有穿上述的他们称作套的服装,那么彼此都为失礼而表歉意。而如其中一人穿了,另一个也必须马上穿,一般说来总有一个仆人随身携带这种袍服。如果碰巧没有携带,那么另一个穿袍服的人为了不接受对方所行的常礼,及避免行礼,就径直坐下跟对方谈话。

节选自:《大中国志》――葡萄牙 奥伐罗•塞默多Alvaro Semedo

此为葡萄牙人奥伐罗·塞默多中文名曾德昭于明朝末年来到中国所作游记,由此可知,先辈对礼仪、礼服之慎重。

不同场合,所著礼服亦有区别。重要的礼仪场合,主要有婚、丧、工作会议、社交等。传统文化中,礼服必用青、黄、赤、白、黑五种色。今不必过于拘泥,但需略加注意。若参加婚礼,宜著颜色鲜艳之服,但其隆重与丽华不可超过新娘新郎,以免误会。丧礼宜著纯黑、纯白之衣,其隆重亦不可超越丧主,若著艳丽之服参加丧礼,更或浓妆艳抹,实为非礼之举。另外,“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身为炎黄子孙,正式礼仪场合应提倡著汉服礼服。


“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礼记·礼运》礼仪最早起源于餐饮。餐桌之上,尽显个人素养,有人细嚼慢咽,进食优雅,有人狼吞虎咽,粗俗不堪。

文雅进餐

天生万物,禽兽皆撕咬生食以果腹,《礼记·礼运》记载:“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是说上古时期,人类亦食生食。后来,“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有这些礼节,人类才“知自别于禽兽”。故饮食之礼,其节虽微,其义则大。号称礼义之邦的华夏民族,早在先秦时期已形成系统、完善的餐饮礼仪。

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吒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

《礼记·曲礼上》

与众人共同用餐,要谦让,不可自顾自己吃饱。与众人共同用餐,不可双手相互摩搓。不可一次加很多饭,如此即贪吃,又不顾及他人。不可将多取的饭再放回食器,如此则不卫生,惹人厌烦。不可不停的喝汤,如此则有贪图美味之嫌。不要啃骨头,如此会像动物啃骨头一般作响。不要将咬过的鱼、肉再放回食器,如此亦不卫生,惹人厌烦。不要将骨头扔给狗,如此则人畜同食,有羞辱众人之嫌。不可只食一菜,否则有挑食、自私之嫌。不可为贪快而扬去饭中的热气,如此则显急躁之情。吃黍米饭不要用筷子当用勺,即勿用错餐具,羹汤中的菜要咀嚼,不可大口圆囵吞下。不要当主人面调羹汤另加佐料,如此,等同告诉主人厨艺不好。不要当众剔牙,不要喝肉酱等调料。

此类说法有许多,“凡饮食,举匙必置箸。举箸必置匙,食已,则置匙箸于案朱子《童蒙须知》。谓筷子与汤匙勿同时用,以免给人以贪吃之相。夹菜前,勿“游筷”,就是举筷在菜盘之间游移,以免给人以挑食之相。不要将筷在菜盘中翻搅,那样是缺乏教养,亦不卫生。“当食不叹”,勿在用餐时叹气。

“必轻嚼缓咽,不可闻饮食之声朱子《童蒙须知》,有次讲到这点,有学生问我:“为何有日本人喝汤喜欢弄出很大声音?”吾答曰:“礼因风俗而成,中国自古家族聚集,用餐时很多人一起,弄出声音,必然会影响、妨碍他人心情。而日本北海道,或蒙古、西藏等地区,地广人稀,那里的人许久见不到外人,所以见到远方来的客人,会热情招待,其兴奋之情洋溢之处,必手舞足蹈,用餐时弄出声音,亦是这种心情而致。”且此种情况仅是地方风俗,从世界范围而言,文雅进餐理所当然以安静、优雅为仪,这是世界通行的礼仪。礼缘人情而定,饮食之礼细节繁多,把握好对他人的恭敬之心,不失文雅之态。斯可已矣。


宴会坐次

参加宴会,席位必定有尊卑之别。较大的宴会有许多桌,其中必有主桌,以突出宴会的中心人物或最尊贵的客人。

餐桌席位,主宾居中。主宾左右是主陪与副陪。主陪与副陪由主人一方中身份最高之人担任,以示与主宾尊重,随同主宾来的客人,与主人一方的其他与宴者交叉而坐于主陪与副陪之外侧,依照年龄和身份的高低为序,地位越尊,离主宾越近。

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五,贵有德、贵贵、贵老、敬长、慈幼。此五者先王之所以定天下也。贵有德,何为也?为其近于道也。贵贵,为其近于君也。贵老,为其近于亲也。敬长,为其近于兄也。慈幼,为其近于子也。

《礼记·祭义》

一般而言,若在政府、企业等单位、组织内,以“贵有德,贵贵”为准则,即尊敬有德行、有贡献者,尊敬职位高者。若职位相当,再以年长为尊。若是家庭、朋友聚会等民间活动,以“贵老、敬长”为准则,即尊敬长辈,尊敬年长者。此时,即使有官职者,亦当以尊老敬长为尊。宴会之席位坐次,即以上述次第为序。

若家宴中有长辈老人,则一切以老人为中心,以表尊老之意。宴会开始,要由老人先举筷,尝宴席菜肴第一口,然后其他人才能举筷。此是对老人表达尊敬之仪。当今独生子女较多,许多家长带子女出席宴会,且有意无意地将孩子作为宴席的主角,甚至纵容孩子在开宴时先吃一些,或者开宴后先给孩子夹菜,不顾他人。如此,不仅失礼,而且会养成孩子自私之性。往昔,家风比较严整的家庭,小孩不许上宴席,就是因为他们不懂礼数,会破坏宴会气氛。另外,不论是外出做客还是在自家宴请客人,皆不应带庞物参加。《礼》云:“犬马不上于堂。”人畜有别,一来,动物不懂礼数;二来,带庞物有爱畜而轻人之嫌,是无礼之举。

向人敬酒,必当起身至尊长前行拜礼并致祝辞;举杯时,己之杯要低于对方之杯,以示谦卑。上古举杯并不相碰,二人同时双手捧杯,以示礼敬。碰杯之俗,大概起于民间。碰杯后,不能与长者面对面而饮,此为平辈间礼节。应等尊长先饮,再微微侧转身饮酒,以示不敢与尊长抗礼。长者未饮完,少者不可抢先饮尽。若老人不饮酒,则其他人亦不可饮酒;若长者示意众人不必顾忌,可以饮酒,众人才可饮酒。


主宾相敬

现今宴请,皆喜欢用“请你吃饭”之类话语。其情虽真,但其文略显粗俗。先前曾听人说“我又不是没饭吃,何用你来请?”意外之意:我是有“饭碗”的人,不用你施舍。此虽是戏言,亦言之有理,知礼者当以为鉴。即使准备盛宴待客,亦当说“略备薄酒,敬请品尝”之类谦词,无酒则可曰“略备薄品”。

主人为请客人用一餐盛宴,往往忙碌一天,甚至几天,颇为辛劳。还要多所破费。作为客人定要尊重主人劳动、感谢主人盛情款待。在宴会中,客人当适时表达感谢之情。

中国人宴请,喜欢亲自给客人布菜,以示亲切和尊重。此时,主人要说:“请多用!”“请慢用!”尽管是精心制作,主人仍要谦称:“厨艺不精。”“菜可能不合您口味。”“ 主人未辩,客不虚口。主人亲馈,则拜而食。《礼记·曲礼上》主人未吃完,客人不可漱口,那样是表示自己已吃完。主人亲自上菜,客人要起身拜谢后再食用。

未必每菜皆合己之口味。虽如此,客人亦当多少尝些,并称赞味道可口,此亦是对主人尊重。若当面说某菜味道不好,或不喜欢吃某菜。等于说主人厨艺很差,以及对自己照顾不周,将使主人无地自容,甚至伤及双方情谊。若客人不知礼,已说嫌菜味道不好之类话语,则主人“辞不能亨”,即说自己厨艺不好。“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礼记·曲礼上》将菜全部吃光,是贪吃之表现,且有暗示主人继续添加之嫌。所以,懂礼之客人当留一点菜在盘中。

席间,若长者有所赐予,年少者和晚辈,不能像长者同辈一样辞谢,应离席,微微侧身,行礼致谢。在尊者面前食用受赐的水果,果核不可随地丢弃,应收藏起来,以示对尊者赏赐之珍重,古代的做法是将果核包好,收于胸前衣襟中。

凡进食之礼:左殽右胾,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处外,醯酱处内,葱 处末,酒浆处右。以脯修置者,左朐右末。

《礼记·曲礼上》

凡陈设菜食之礼:带骨之肉放左边,切好之大块肉放右边,饭食放于人之左,羹汤放于人之右手;细切的肉和烤熟的肉放在盛肴胾切成大块的肉器皿外,离人稍远;醋和肉酱放在盛肴胾器皿内,离人稍近。蒸葱放于醋及肉酱之左,酒及浆放于羹汤之右。菜肴的摆放,当以方便客人食用为主。今人食谱与古不同,但亦当以方便客人为摆放准则,否则,即是照顾不周。

陪同客人用餐,主人亦不能先吃完,否则有催促客人之嫌。食毕,客人应主动将剩余饭菜撤除,交予旁边侍者,或拿到厨房。此时,主人要起身阻拦,请客人安坐。客人告辞时,应再次感谢主人款待,并择时回请主人。


住,主要指日常起居之场所。这里着重介绍日常起居之礼。日常起居,看似个人私事,但能从中观察一个人的生活、处事态度,从而知晓其精神状态。

起居有常

古人特别重视“起居有常”,即养成良好、稳定的生活习惯。《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篇》中,黄帝问歧伯曰:“余问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时之人,年半百而动作皆衰者,时世异邪?人将失之耶?”歧伯对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今时之人不然也,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这是从养生方面论述起居有常的重要。从个人修为来讲,能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人,必是有节制、有恒心之人,能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经常熬夜,白天睡懒觉,餐饮无常,家里东西乱摆放者,很难有一个好身体,也难给朋友留下好印象。

白天睡觉是懒惰的表现。孔子的学生宰予白天睡觉,被孔子批评是:“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礼记》中也讲:“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非疾也,不昼居于内。”若是白天还在卧室睡觉,则亲朋好友可以去探病了。所以,不是生病,不应白天还在卧室睡觉。现代人由于生活节奏快,精神压力大,可以不像古人那样“日出而作”,在辰时上午7点至9点起床、用餐亦可。若是睡到近午时上午11 点还未起床,则无疑是睡懒觉。更不可取的是熬夜至凌晨,甚至一夜不息,次日补眠,如此身心俱损。


坐立

先秦至汉代,祖先皆是“席地而坐”。那时没有现代意义的桌、椅、床,人们在室内布上席,可坐可卧。今天虽不是席地而坐,但许多先秦词汇依然保留在口语中,例如将座位称为“席位”,入座称“就席”,在座位上发言称“即席发言”。国家元首称“主席”。坐姿是双膝着地,臀部落在脚后跟上。男子的双手平行放于膝盖上,如图3-1 跪坐,女子的双手向下交叉放于身前,如图3-2 跪坐《礼》曰:“坐如尸神像,立如齐。”坐着像神像般端庄,保持身体的正直,能给人精神焕发、身体健康的印象,若是坐着弯腰驼背,或左右扭曲,则显无精打彩,精神萎靡;或被认为身体有疾病。站立要像斋戒时般恭敬。亦要保持身体正直,但若是过于昂首挺胸,则有气势凌人之嫌,故当双手交叉于前,显恭敬之态。若是双手背后交叉,则为傲慢态。朱子说要“立不中门”、“立必正方,不倾听。”即不要站在门口,会妨碍别人行走,更不能站立于门中间,如此则还有霸道之嫌。站立时要方方正正,不要像倾听别人说话般将身体变向一边。武学上亦讲:“坐如钟,站如松”,亦是同理。

男性跪坐姿势.jpg
图3-1 跪坐

女性跪坐姿势.jpg
图3-2 跪坐

古人坐姿中最为怠慢不敬的,是将臀部直接坐于地上,将两腿岔开前伸,样子像箕。故称“箕坐”或“箕踞”,因当时无分裆的裤子,时人所穿的下裳,有点像裙子实际与裙子有明显区别,且无内裤,可想而知,当众箕坐有多不雅。现今,即使人人都穿了内裤,当众箕坐,仍被认为是无礼之态。《礼记》曰:“坐毋箕”。另外,坐时亦不能跷“二郎腿”,即将两条腿交叉而坐,如此则脊柱必不正,且有傲慢之意,亦是无礼之态。同理,“立毋跛”,即站立时不要像瘸子般一腿轻、一腿重,如此为散漫无礼之态。

与人交往时,若拜见尊长,不要与尊长并排而坐,否则有平起平坐,自大之嫌。应择尊长对面或侧面,左侧为优,右侧次之。距离不可过远,亦不可过近,过远则显疏远,过近则怠慢。坐下时,不可占据整个座位,再将背后仰,靠于椅靠或墙壁上,此亦傲慢、怠惰之态。应往前坐,只坐椅子一半或三分一,以显恭敬。以上,具体则视现场座位而定。

席次,若两人并坐,以右为尊。三人并坐,以中为尊,右次之。若坐汽车,以后排右座为尊,左次之,副驾座再次之。若课堂或会议,以近于老师或主席位为尊。若故意隔几排座位而坐,则有敷衍了事,不专心听讲之意。是对老师及领导不敬。“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若人员过多,不能并排而坐,则年长者换到它排更加宽松之座。 “并坐不横肱”,与人并排而坐,不要将手臂撑向两边。不论是与人谈话还是一起用餐,“席不正,不坐”,若座席位置摆放的角度不对,应将席位扶正后再入座。“虚坐尽后,食坐尽前”,若非正在进食,当尽量靠后坐,否则会有急于用餐之意。用餐时间,应尽量靠近桌子坐,否则会将食物洒在身上而失态。

坐者与立者间,一般尊者坐,卑者立。尊长见面,陪同的年轻人应“侍立”于侧,“侍”有侍奉之意,“侍立”一则表示不敢与尊长平起平坐;二则有恭候调遣、随时奔走效力之意。若得到尊长示意,可坐下,称为“侍坐”。

少壮者与尊长合影,须让尊长坐于正中,非尊长特许,不可与之并排而坐,应立于尊长后。


在日常生活及正式的礼仪场合中,都要行走。行走之中,亦能表达人的身心脩养,处事态度等等。因此,谨慎、懂礼之人,行走方式亦有许多讲究。

行与走

行与走,今天统称为“行走”,在古文中,行与走是有区别的。《释名》曰:“两脚进曰行”。“行”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凡是两脚在地上迈动、前进,皆可曰“行”,西周金文的“行”字,就是一个十字路口,这是很多人都要“行走”的地方。相当于今人之谓“走”。若细加区分,“行”可分两种:一种是走的较慢;另一走得较快。所以,《释名》曰:“徐行曰步。”即慢慢行走叫“步”,相当于今天的“散步”,金文“步”字,是两个前后正在前行的脚印,非常形像。“疾行曰趋。”即今天所称“快走”。金文中的“趋”字,左半部是“走”,右半部是“刍”,意为割草,大概是形容“趋”快慢如同割草时的速度,但不如“走”快,也不似“散步”般慢。“疾趋曰走”,走比“趋”更快,金文中的“走”字,上部是一个摆动双臂的人,下部是一个“止”字,即脚趾的“趾”的本字,以示此人不是在跳舞,是在前进。今天所谓“跑”,古人称为“走”。但“走”并非“赛跑”之跑,不过是比“趋”更快一些,“赛跑”之跑,古人称作“奔”。金文中“奔”字,上半部与“走”相同,下半部画了三只脚,夸张的表示跑的很快。

行步趋走奔五个字的甲骨文.PNG

“奔”“走”都是跑,所以礼仪中一般不用,礼仪中主要用“行”“步”及“趋”。《论语》中有一段介绍了孔子在礼仪场合的步趋。

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以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复其位,踧踖如也。

《论语·乡党》

当国君召孔子接待宾客,孔子脸色立即庄重,脚步也加快。分别向立于左手及右手边的人同为摈者作揖。衣服前后摆动,却整齐不乱。“趋进”时,如鸟儿展开双翅一般。当进入公门时,曲身,如同公门不能容身一般。站立时,不在门中间,行走时,不踩门坎。经过国君之位虚位时,脸色端庄,脚步加快。说话似中气不足一般。提起下裳走向堂上时,恭敬谨慎,屏信气息,似不能呼吸一般。退出时,走下一级台阶,脸色舒展,怡然自得。下完台阶,快步向前,姿态如鸟儿展翅。回到自己位置,仍显恭敬不安之貌。这段介绍了孔子在正式礼仪场合谨慎、庄重的态度及礼容、步趋,极有参考及学习价值。

帷薄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室中不翔。

《礼记·曲礼上》

“帷薄”指士大夫之家,此地点尚未见尊长,尚不需趋。堂上地方狭窄,不便疾趋,下堂到庭院,可疾趋。若手持玉器,为防止摔倒,亦不能趋。堂上行走时,要“接武”,即步迹相接,古谓一步一尺二寸,按周尺换算成今天所谓“公制”,为27.7厘米。堂下行走时,可“布武”,即大步走。室内行走时,不要端起双臂如鸟儿飞翔一般。

日常生活中,若有人慢腾腾地、大摇大摆地在别人面前走过,是无视对方存在的表现。若有尊长召唤晚辈,被召者却不紧不慢地过来,是漫不经心的表现,皆是失礼之行为。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

《论语·乡党》

孔子遇 “齐衰者”,即穿着“齐衰”这种丧服的人,即便关系很贴近,也要态度严肃。别人在服丧,心情非常沉痛,无论关系远近,彼此相见,皆应该表示同情。见到“冕者”即穿公服出来办公事的人,及“瞽者”即盲人,即使相互都熟识,也要有礼貌。乘车时遇到穿丧服者,便俯在车前横木上表示同情。遇到背负国家图籍者即有公务在身之人,亦如此。这些都是孔子内心恭敬仁义的表露,若在这些情况下,依然故我,无动于衷,外貌无任何变化,则显麻木不仁。若孔子从“齐衰者”、“冕者”、“瞽者”前走过,必定要“趋”,若是旁若无人、散步而过,则是无礼之态。

礼是表达内心情感的。尊长召唤,必定有事需帮助、询问,或有所教导。若对此重视,必定会“趋”,快速前往,盖因心为身之驱也。“遭先生于道,趋而进。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礼记·曲礼上》 在路上遇到先生即老师,应快步到先生面前打招呼,看先生是否有所赐教,这是尊师的表现。若先生问话,就回答;先生没什么事,就可以退下,但不能慢腾腾地退下,应“趋而退”,这样,皆是内心尊师的自然流露。若慢条斯理地进前,又晃晃悠悠地退下,则为傲慢无礼。

“趋”是内心重视的表现,但有些情况则不能趋。一是上堂之前不必趋,此时离要见之人较远,不必趋。二是离要近之人较近,若趋,或许会撞到对方。三是还没到对方家门口时,不要趋。因手上有礼物或其他物件,离要见之人亦较远,不必趋。以上种种,视情况而定,皆以恭敬、谨慎之心使然,则不偏矣。

前面提到“翔”,《礼记》曰:“行而张拱曰翔。”古人衣袖宽大,着礼服上朝时,双手合抱,两肘外展,拱手于胸前,此时衣袖下垂,徐徐前行时,两袖迎风而动,如鸟翔般,显仪态之美,故名。“翼如”亦谓此。《礼记》曰:“朝廷之美,济济翔翔”,即谓上朝时,众卿、大夫皆以“翔”貌。

有些情况,则不能翔。《礼记》曰:“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父母生病,自当为父母身体担忧,若子女还“翔”行,表现出愉快、优雅之姿,说明内心不以父母为忧。“室中不翔”,因室内窄小,为空间所限。“入临不翔”,临谓参加丧礼,此时自当表现哀泣之貌,翔则非礼。


步法

除了“行”、“步”、“趋”外,对于步法,亦要多加注意。《礼记》曰:“行不举足,车轮曳踵”,谓执贵重物品时,两脚如车轮一般,不离地,慢慢往前,非常稳重。此表示特别敬意。

还有是当在台阶上走,古代堂皆建于高大台基之上。《礼记》曰:“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上台阶的步法,有四种。

一曰“连步”,主人迎宾客进门,至堂前,主人先登上堂,客随后,此时“拾级聚足,连步以上”,意谓前足走上一级台阶,后足跟着踏上这一级台阶,两足齐平,故曰“聚足”。如此一级一级走至堂上,“连步”是古代最常见的登阶方式。如今,韩国人祭祀孔子,与祭者上堂,仍如此。“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礼记·曲礼上》上东侧的台阶,就先迈右足;上西侧的台阶,就先迈左足。若台阶无左右之分,一般也是先迈左足。

二曰“栗阶”,登阶时,第一阶台阶仍“聚足”,从第二阶开始,不“聚足”,即若前足踩第二级阶,则后足踏第三级阶。国君召见,要“栗阶”而上,以示重视。

三曰“历阶”,“历阶”与“栗阶”不同,登阶时不“聚足”,若前足踩第一级阶,则后足踩第二级阶,当今上台阶大多如此。古人只有在有急事时才历阶而上。《礼记》记载,晋国大夫智悼子卒,未下葬,晋平公毫无哀戚之心,依旧与人饮酒作乐,宰夫杜蒉“历阶而升”,谏平公。盖因心切,所以顾不得聚足而上。

四曰“越阶”,若前足踏第一级台阶,后足踏第三级台阶。只有在十分紧急情况下,才会如此。

现代一般的台阶,高度可随意而定,古代礼仪场所的台阶,则有固定高度。《仪礼·士冠礼》中,台阶为三阶,以“士之堂三尺”而论,则每阶为一尺周尺,换算成今之“公制”为23.1厘米。

同行

前面所述,是个人行走步趋。当与人同行时,不但要注意行走的仪态,还要注意同行者的相对位置。“行,肩而不并,不错则随。《礼记·祭义》一般而言,与人同行时,长者前,少者后。若是两人年龄相差不多,在五岁以内,可以并肩而行,但少者仍须肩膀靠后些,以示敬长,“五年以长,则肩随之《礼记·曲礼上》。 若两人年龄相差较多,则少者一定要走在长者后面,不要并行。若有重物,一般要少者背负,若少者年龄偏小,或有疾,除外。“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礼记·祭义》,路遇头髪花白的老者负重行走,即使素不相识,也应为他代劳。独自行走时,遇到长者同行在前,但走的较慢,若无急事,不要径直超越过去。可从侧后面进前,与长者招呼,若有事,再先行告辞前去。

我曾听朋友讲过一个故事:在日本,一位日本朋友开车载着一位华人朋友,行驶在日本北部偏远的乡间,日本朋友远远看到有位老人背负重物迎面走来,就将车停下,一直等老人走过车,并离车有一段距离,才发动车。使车上的这位华人朋友很感动。这正是《礼记·祭义》中讲的“见老者,则车徒辟”。不得不感叹日本人至今还如此践行华夏礼仪,吾辈身为正宗华夏血裔、炎黄子孙,当知耻而后勇,努力复兴传统礼仪文明。

这种礼让的精神用到现代生活中,就是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现代很多上班族,由于怕迟到,不论开车还是步行,皆有闯红灯的冲动。只是由于车辆监管较严,所以开车闯红灯的少些。其实大家都比较赶时间,个人闯了红灯,挡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路,必然耽误他人时间,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有人认为过人行道时,虽然红灯,但并无车辆经过,走过去也无妨,这是种不自觉的行为,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若是判断失误,就很危险;并且这种行为会让周围的人,尤其是小孩子模仿,其负面效果无形,为省一点点时间,甘冒生命危险,为智者所不肖。所谓“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未然之后《大戴礼记·礼察》”,“君子必慎其独也”,君子既使独处,也必慎于道德礼义,何况在广阔的红绿灯路口?大多数人车相撞的车祸,都是由于行人闯红灯造成。

有次我乘坐一辆车,经过一个新的开发区,路上行人、车辆稀少,但每遇红灯,司机依然规规矩矩的等换绿灯后才通行,当时还没有大规模的安装交通摄像头。车上有朋友有些不耐烦,说没必要这样,让闯过去。司机说,“这样若是发生什么事故,就是我们的责任。”这位司机的言行很值得赞扬,虽未学传统礼义,却有传统礼义精神。正是孔子所说的“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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