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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武王

竹书纪年作者:李民,杨择令,孙顺霖,史道祥发布:一叶知秋

2019-11-19 10:36

今本竹书纪年

◎周武王

名发。初,高辛氏之世妃曰姜嫄,助祭郊禖,见大人迹,履之,当时歆如有人道感己,遂有身而生男。以为不祥,弃之厄巷,羊牛避而不践;又送之山林之中,会伐林者;又取而置寒冰上,大鸟以一翼籍覆之。姜嫄以为异,乃收养焉,名之曰弃。枝颐有异相。长为尧稷官,有功于民。后稷之孙曰公刘,有德,诸侯皆以天子之礼待之。初,黄帝之世谶言曰:‘西伯为王,期在甲子,昌制命,发行诛,旦行道。’及公刘之后,十三世而生季历。季历之十年,飞龙盈于殷之牧野,此盖圣人在下位将起之符也。

季历之妃曰大任,梦长人感己,溲于豕牢而生昌,是为周文王。龙颜虎肩,身长十尺,胸有四乳。太王曰:‘吾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季历之兄曰太伯,知天命在昌,适越,终身不反,弟仲雍从之,故季历为嗣以及昌。昌为西伯,作邑于丰。

文王之妃曰太姒,梦商庭生棘,太子发植梓树于阙间,化为松柏棫柞。以告文王,文王币率群臣,与发并拜吉梦。季秋之甲子,赤爵衔书及丰,置于昌户。昌拜稽首受,其文要曰:‘姬昌苍帝子,亡殷者纣王。’将畋,史编卜之曰:‘将大获,非熊非罴,天遗汝师以佐昌。臣太祖史畴为禹卜畋,得皋陶,其兆类此。’至于磻溪之水,吕尚钓于涯,王下趋拜曰:‘望公七年,乃今见光景于斯。’尚立变名答曰:‘望钓得玉璜,其文要曰:“姬受命,昌来提,撰尔洛钤报在齐。”’尚出游,见赤人自洛出,授尚书:‘命曰吕,佐昌者子。’

文王梦日月著其身,又𬸚𬸦鸣于岐山。孟春六旬,五纬聚房。后有凤凰衔书,游文王之都。书文曰:‘殷帝无道,虐乱天下。皇命已移,不得复久。灵祇远离,百神吹去。五星聚房,昭理四海。’

文王既没,太子发代立,是为武王。武王骈齿望羊。将伐纣,至于孟津,八百诸侯,不期而会,咸曰:‘纣可伐矣。’武王不从。及纣杀比干,囚箕子,微子去之,乃伐纣。渡孟津,中流,白鱼跃入王舟。王俯取鱼,长三尺,目下有赤文成字,言纣可伐。王写以世字,鱼文消。燔鱼以告天。有火自天止于王屋,流为赤乌,乌衔谷焉。谷者,纪后稷之德;火者,燔鱼以告天,天火流下,应以吉也。遂东伐纣,胜于牧野,兵不血刃,而天下归之。乃封吕尚于齐。周德既隆,草木茂盛,蒿堪为宫室,因名蒿室。既有天下,遂都于镐。

十二年辛卯,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王亲禽受于南单之台,遂分天之明。立受子禄父,是为武庚。夏四月,王归于丰,飨于太庙。命监殷,遂狩于管。作大武乐。

十三年,巢伯来宾。荐殷于太庙。遂大封诸侯。秋,大有年。

十四年,王有疾,周文公祷于坛𫮃,作金縢。

十五年,肃慎氏来宾。初狩方岳,诰于沬邑。冬,迁九鼎于洛。

十六年,箕子来朝。秋,王师灭蒲姑。

十七年,命王世子诵于东宫。冬十有二月,王陟,年五十四。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

武王①

①武王,姬姓,名发,周文王之子。《史记·周本纪》:“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

十一年庚寅①周始伐商。

①庚寅,武王十一年的干支。《订补》谓“‘庚寅二字当系后人依干支法推算,所加附注。”今不从。说详“帝尧元年丙子”条。

《译》周武王在位的十一年,即庚寅年,周王开始进攻商朝。

《案》引《新唐书·历志》。

《比义》《尚书·泰誓·书序》:“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尚书·泰誓》:“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史记·周本纪》:“居二年即武王十一年……武王乃尊文壬,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孟津。”《史记·齐太公世家》:“十一年正月甲子,誓于牧野,伐商纣。”《集解》引徐广言:“一作年?。”与《纪年》各有异同。

周武王率西夷诸侯①伐殷,败之于坶野②。

①西夷诸侯,指《尚书·牧誓》中的庸今湖北竹山一带、蜀今四川西部、陕西南部地区、羌今甘肃一带、髳今山西平陆一带、微今陕西眉县境、卢今湖北襄樊西南、彭今湖北房县附近、濮今四川东部,湖北西部地区诸族。

②坶野,“坶”,“牧”之古字。《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尚书·牧誓》《疏》:“将战于郊,故至牧野而誓。”商纣居于朝歌今河南省淇县境,周军誓师之牧野在朝歌南七十里,今河南汲县境。

《译》周武王带领西部各族进攻殷朝,在牧野打败了殷。

《案》引《水经·清水注》。

《比义》《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书序》:“武王戎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逸周书·世俘解》:“维一日丙午旁生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矢恶臣百人”《吕氏春秋·简选》:“武王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纣为禽。”与《纪年》皆合。另《利殷》:“珷武王征商,隹甲子朝,𣳡鼎,克昏,𣦽商。”可参证。

武王亲禽①帝受②于南单之台③遂分天之明④。

①禽,通擒,捕捉。

②帝受,《太平御览》卷一七八、《太平寰宇记》卷五六引作“纣”。

③南单之台,《水经·淇水注》:“南单之台,盖鹿台之异名也。”地在朝歌城中。

④分天之明,陈逢衡《集证》卷二三:“‘分天之明’,‘分’疑作‘受’,谓受天之明命。”

《译》周武王亲自在南单之全捉住殷纣王,于是接受了天之大命。

《案》引《水经注·淇水》,据《永乐大典》本、黄省曾本;另戴震校本作“帝受辛”。类见《初学记》卷二四、《太平御览》卷一七八、《太平寰宇记》卷五六。

《比义》《史记·殷本纪》:“甲子日,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悬之白旗。”

武王年五十四①。

①五十四,《真诰》卷十五引《竹书》云:“年四十五。”

《译》周武王在世五十四年。

《案》引《路史·发挥》卷四、《通鉴前编》卷六。类见《真诰》卷一五注:“《竹书》云:年四十五。”范祥雍《订补》认为:“‘年四十五’,疑有倒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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