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書社出版社1993年5月版【狄公案】
【狄公案】,原名【武則天四大奇案】,又名【狄梁公全傳】、【狄梁公四大奇案】,是寫於清末的一部公案傳奇小說。該書以唐武則天時代爲背景,寫狄仁傑任昌平縣令時平斷冤獄及任宰相時整肅朝綱的故事。全書以斷案緣起,以逼武則天還政李氏終結,是一部帶有政治色彩的公案小說。在慈禧擅權的光緒年間,這部小說的良苦用心,不難體會。可惜該書不題撰人,作者究爲何許樣人,已無從查考了。
狄仁傑,歷史上確有其人。【舊唐書·狄仁傑傳】載,『儀鳳中爲大理丞,周歲斷滯獄一萬七千人,無冤訴者,』可見他是一位以斷案著稱的封建官吏。作者選擇他爲原型,並以公案故事作小說的主要情節,有其歷史依據。但誠如警世覺者在序言中所說:『覽是編者,知不必悉依正史,而得史之意居多,讀者其亦善體也夫!』小說寫的不是歷史上的狄仁傑,而是借狄仁傑發揮『史意』,這是讀者須要善加體會的。
近幾年,狄仁傑已經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其名聲不亞於包拯、海瑞,這多半得力於荷蘭人高羅佩所寫的【狄公斷獄大觀】〔亦稱【狄公案】〕。高羅佩的書和本書在內容上沒有什麼關聯,但高的創作肯定受到了本書的影響和啟發。在高書風靡西方,並通過翻譯、電視又風靡了中國的今天,整理出版本書,也是一件頗有意義的工作。
本書最早刊行於光緒十六年〔1890〕,有上海書局石印本。此次整理,是以光緒二十八年上海耕石書局石印本爲底本進行的。整理中,除刊刻的錯字外,均不妄改。有些詞語,和現代用語明顯不同,如『原由』、『彰明較著』、『承任』等等,但因系作者習慣用法,爲保存原貌,一仍其舊。受水平局限,錯誤在所難免,敬請指正。
校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