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5 01:37
巻五 乾德二年甲子,九六四
起太祖乾德二年正月儘是年十二月
春正月一,王稱二東都事略:辛巳詔曰:箕子之陳八政,食為之首。夷吾之述四民,農居其一。今土膏將起,勾萌畢達,平秩東作,乃其時也。諸州長吏等所宜敦率勸課,俾民力耕,謹視游惰,勿令廢業,厚生務本,副予意焉。
癸未,幸迎春苑宴射。
甲申,宰臣范質為改卜安陵使。
上以選人食貧者眾,詔吏部流內銓聽四時參選,仍命翰林學士承旨陶谷等與本司官重詳定循資格及四時參選條。
乙酉,吏部尚書張昭請依三祖廟禮例改明憲皇后諡為昭憲,從之。
回鶻遣使來貢。
丁亥,祠部郎中、知制誥、充史館修撰南陽張澹責授左司員外郎。以秘書郎、直史館張去華為右補闕,賜襲衣、銀帶、鞍勒馬。先是,去華上章訴居官久次,且言澹及祠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等文字膚淺,願得校其優劣。上即詔澹等與去華偕試講武殿,命翰林學士承旨陶谷、知制誥高錫等考之。澹所對策不應問,故責。澹、錫素不相能,錫因教去華訐其短,又與谷共黨去華而黜澹。朝議薄去華輕躁,自是凡十六年不遷。去華,誼之子也。誼,初見晉天福二年。僧文瑩玉壺野史稱殿中侍御史師頌亦不中選,時號『揀停殿院。』然實錄、正史皆不載也。
前開封戶曹參軍桑塤撾登聞鼓,訴吏部條格前後矛盾,己當為望縣令,乃注中縣。詔集三署官議於尚書省,以塤所訴為是,擢殿中丞。塤,維翰之子也。
宰相范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戊子,以質為太子太傅,溥為太子太保,仁浦為左僕射,皆罷政事。先是,宰相見天子必命坐,有大政事則面議之,常從容賜茶而退。自余號令除拜,刑賞廢置,但入熟狀,畫可降出即行之。唐及五代,皆不改其制,猶有坐而論道之遺意焉。質等自以前朝舊臣,稍存形跡,且憚上英武,每事輒具札子進呈,退即批所得聖旨,而同列署字以志之。嘗言於上曰:『如此,則盡稟承之方三,免妄誤之失矣。』上從之。由是,奏御寖多,或至旰昃,賜茶之禮尋廢,固弗暇於坐論矣。後遂為定式,蓋自質等始也。此據王曾筆錄。然質在相位,所下制敕,未嘗破律。命刺史、縣令,必以戶口版籍為急。使者按民田及獄訟,皆召見,為述天子憂勤之意,乃遣之。時號賢相。
己丑,內殿起居無宰相,太子太師侯章為班首。章,榆次人,累任方鎮,所至貪暴,既罷節鉞,常怏怏不樂。一日,於朝堂縱言及晉、漢間事,坐有輕章者,章厲聲曰:『當北主疾作,將議北歸,乃有上書請避暑嵩山者,此豈忠信之人乎?我雖麤人,以戰鬥取富貴,如此諛佞,未嘗為也。』坐有臱色。章,初見天福元年。
庚寅,以樞密使趙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院大學士,宣徽北院使、判三司上黨李崇矩四崇矩,初見廣順元年。為檢校太尉、案宋史宰相表作檢校太保。充樞密使。上既除普及崇矩,乃無宰相署敕,上時在資福殿五,普因入奏其事,上曰:『卿但進敕,朕為卿署字,可乎?』普曰:『此有司所行,非帝王事也。』乃使問翰林學士講求故實。陶谷建議,以為:『自古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太和中,甘露事後數日無宰相,時左僕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竇儀曰:『谷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上從儀言。
壬辰,詔曰:『先所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六、詳閒吏理達於教化等三科,並委州府解送吏部,試論三道,限三千字以上七。而自曩及今未有應者,得非抱倜儻者恥肩於常調,懷讜直者難效於有司,必欲興自朕躬乎?繼今不限內外職官、前資見任、布衣黃衣,並許詣閣門投牒自薦,朕當親試焉。』
丁酉,命開封尹光義為改卜安陵使、兼轄五使公事。
己亥,以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左衛大將軍、充樞密副使。
庚子,改清源軍為平海軍,命陳洪進為節度使,其子文顯為副使,文顥為南州刺史八。洪進每歲貢奉,多厚斂於民,又籍民貲百萬以上者,令入錢補協律、奉禮郎,而蠲其丁役。子弟親戚,交通賄賂,二州之民甚苦之。案薛應旗續通鑑作一州之民甚苦之。
壬寅,敕趙普監修國史。先是宰相兼職,皆內降制處分九,今止用敕,非舊典也。國朝因唐及五代之故,命相分領三館,首相為昭文館大學士,其次為監修國史,其次為集賢院大學士。
甲辰,詔曰:『廷尉斷獄,秋曹詳刑,斯舊典也。唐長興初,始立大中小事之限,而周廣順之制,不許中書專決,品式具在,固可遵行。比年以來,有司廢職,具獄來上,煩於親覽。自今諸道奏案,並下大理寺檢斷,刑部詳覆,如舊制焉。其兩司官屬善於其職者,滿歲增秩,稽違差失者,重寘其罪。』
乙巳,禁民越訴。
上幸玉津園宴射。
賜京城役兵薑茶。
丁未,詔州縣官有昏耄篤疾不任從政者,令判官、錄事糾舉,與長吏同署,列狀以聞。判官、錄事之能否,則委長吏察焉。
先是,詔諸縣令尉,非公事無得輒入鄉村,及追領人戶,節級衙參。於是,又申明之,判官、錄事察其違者劾罪以聞。先詔乃建隆四年五月十七日,然實錄、新舊會要並不載也。
是月,昭義節度使李繼勛、兵馬鈐轄康延沼、馬步軍都軍頭尹勛等帥步騎萬餘攻遼州,北漢馬軍都指揮使郝貴超領兵來援,戰於城下,貴超大敗。刺史杜延韜延韜,未見。危蹙,與拱衛都指揮使冀進,進,未見。兵馬都監、供奉官侯美侯美,未見。籍部下兵三千人舉城來降。延沼,延澤弟也。北漢尋誘契丹步騎六萬入侵,繼勛復與彰德節度使羅彥瓌、西山巡檢使郭進、內客省使曹彬等領六萬眾赴之,大破契丹及北漢軍於遼州城下。本紀不言北漢誘契丹,止言契丹六萬騎來援。劉筠傳又不載契丹來援事,契丹及李繼勛傳則皆雲北漢誘契丹也,今從之。契丹傳乃以曹彬為武懷節度,今不取。新、舊並無此一〇,不知的是何時,今附見。杜延韜以遼州降,李繼勛即遣慕容延忠入奏,二月戊子朔延忠到闕,今於正月末書其事。
二月戊申朔,翰林學士竇儀等,上新定四時參選條件:『諸州印發春季選人文解,自千里至五千里外,分定日限為五等,各發離本處,及京百司文解,並以正月十五日前到省一一,余季准此。若州府違限及解狀內少欠事件一二,不依程式,本判官罰直,錄事參軍、本曹官殿選一三。諸州員闕,並仰申闕解條樣,以木夾重封題號,逐季入遞送格式,其百司技術官闕解,亦准此。季內不至及有漏誤,諸州本判官以下罰直、殿選,京百司本官奏裁。諸司歸司官合格日,四時奏年滿,俟敕下,准格取本司文解赴集一四,流內銓據狀申奏,依四時取解參選。』從之。
是日,幸教船池,遂幸相國寺。
癸丑,遣給事中劉載賑陝州饑民。
命右神武統軍陳承昭一五帥丁夫數千鑿渠,自長社引潩水至京,合閔河。潩水出密之大騩山,歷許田,會春夏霖雨則大溢害稼。及渠成,民無水患,閔河之漕益通流焉。
甲寅,杜韜等七人案杜韜疑即杜延韜,脫去『延』字。至自遼州,上赦其罪,賜分物有差。及楊璘至自府州,亦如之。
唐主上表謝示諭陳洪進事,乙卯,詔答之。
丁巳,安陵隧道壞,役兵壓死者二百人,命瘞之,賜其家錢帛。
壬戌,詔自今藩鎮帶平章事求休退者,每遇朝會,宜令綴中書門下班。先是,安遠節度使、兼中書令王晏為太子太師致仕,上欲優其禮,故降是詔。
丁卯,詔曰:『周廣順中,敕:「應出選門州縣官,內有歷六考一六,敘朝散大夫階,次赤令,並歷任曾升朝,及兩使判官、諸府少尹,罷任後及一周年;曾任兩蕃營田判官、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罷任後及二周年:並與除官。諸色選人過三選以上,及未成資考丁憂,課績官無選可減者,令於南曹投狀,准格敕考較無違礙,並與除官。自恐虧損年限資序,願歸選門者亦聽。如曾任推、巡、軍事判官並諸色出選門官,並據見任官選數敘理,先次敘官。其昭雪官依例刑部檢勘送銓」。准元敕資敘注擬。』
戊辰,以鞏縣令兼安陵台令。
以遼州降兵分隸效順,余為懷恩軍。
甲戌,唐主遣使修貢,助安陵改卜也。
吏部尚書張昭與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同掌選,谷誣奏左諫議大夫崔頌以所親屬給事中李昉求東畿令,引昭為證。上召昭面質其事,昭知其不直,於上前免冠,抗聲言谷罔上。上不悅。三月丁丑朔,昉坐責為彰武行軍司馬,頌為保大行軍司馬。昭遂三上章請老,乙酉,以本官致仕。昭為吏部尚書領選事,凡京官七品以下猶屬銓,及昭致仕,始用它官權判,頗更舊制,京官以上無選,並中書門下特除,使府不許召署,幕職悉由銓授矣。此據會要,然建隆初薛居正已權判流內銓矣。當考。
辛巳,幸教船池,賜水軍將士衣有差。還,幸玉津園宴射。
辛卯,以襄州陰城鎮為光化軍。
乙未,北漢耀州團練使周審玉等四人來降。各賜分物有差。以審玉為汾州團練使,改名承瑨。實錄於七月戊戌乃除承瑨汾州,今並書之。
丁酉,遣左拾遺梁周翰等馳驛分詣五嶽祈雨。
詔文武臣寮奉使出外及受代歸闕,所經州縣無得輒借官軍部送,並津置行李,違者重寘其罪。
初,唐廢永通大錢,更用韓熙載之議,鑄當二鐵錢。熙載由中書舍人遷戶部侍郎,充鑄錢使。宰相嚴續數言鐵錢不便,熙載爭於朝堂,聲色俱厲。左遷秘書監,不逾年,復拜吏部侍郎。是月,始用鐵錢,擢熙載兵部尚書、勤政殿學士。民間多藏匿舊錢,舊錢益少,商賈出境,輒以鐵錢十易銅錢一,官不能禁,因從其便。官吏皆增俸,而以銅錢兼之,由是物價益貴至數倍,熙載頗亦自悔。熙載拜戶部侍郎,充鑄錢使,十國紀年及朔記在建隆元年二月末,拜兵部尚書、勤政殿學士在此年六月,今並書於此。
詔諸道騎兵頗為長吏役使,失於教習,自今禁止之。
權知貢舉陶谷奏進士合格者八人。
夏四月丁未朔,以前博州軍事判官穎贄為著作佐郎。贄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策試稱旨故也。贄,未見。
戊申,詔諸州長吏視民田旱甚者即蠲其租,勿俟報。
令河中府發廩賑饑民。
乙卯,改葬宣祖昭武皇帝、昭憲皇太后於安陵,孝明皇后王氏、孝惠皇后賀氏祔葬。
上欲為趙普置副而難其名稱,召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問曰:『下丞相一等者何官?』對曰:『唐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乙丑,以樞密直學士、兵部侍郎薛居正、呂餘慶並本官參知政事,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一七,殿廷別設塼位於宰相後,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俸雜給皆半之,蓋上意未欲令居正等與普齊也。此據太祖新錄、百官表、大事記。太宗實錄云:普在相位幾十年,獨斷政事,太祖疑其專恣,欲用薛居正、呂餘慶為相。普惡其與己同列,但令參知政事,於宣徽廳赴上,位在丞相後,但奉行制書,不得預奏事,以明其異等。中書印唯宰相得知,事無大小,盡決於普,居正等恐栗備位而已。太祖患之,會為趙玭所訐,盧多遜又旦夕攻之,雷有羈訟中書不法事,太祖因令居正等知印、押班,以分普權。按置參政乃陶谷議,且此時太祖方獨任普,未始厭其專恣也,今不取。太祖新錄竇儀傳:太祖屢對大臣稱儀有執守,欲用為相,趙普忌儀剛直,遽引薛居正參知政事。據此,則居正乃普所引,非太祖意也,足明太宗實錄所書非實。然新傳謂普抑儀,舊傳亦無之,恐普未必然也。史臣李沆等曰:案唐故事,裴寂為僕射知政事,杜淹為御史大夫參議朝政,魏徵為秘書監參豫朝政,蕭瑀為特進參議政事,劉洎為黃門侍郎參知政事,劉幽求為中書舍人參知機務,然並宰相之任也。又高宗嘗欲用郭待舉等參知政事,既而謂崔知溫曰:『待舉等歷任尚淺,未可與卿等同名稱。』遂令於中書門下同承授進止平章事。以此言之,平章事亞於參知政事矣。今谷不能遠引漢御史大夫亞相故事為對,翻以參知政事為丞相下一等,谷失之矣。議者惜之。
丙寅,前泰州刺史趙玭為左監門衛大將軍、權點檢三司。玭,澶州人也。玭,初見顯德二年。
丁卯,詔侍衛馬軍都指揮使范陽劉光義領兵赴潞州,備北漢也。
己巳,命轉涇州粟三萬石,以賑靈武饑民。新、舊錄又於十一月丁酉重載此,今不取。
先是,追冊孝惠皇后,止就陵所置祠殿,薦以常食,及孝明皇后崩,乃議別廟之制。壬申,祔二後神主,同殿異室,孝明居上,孝惠次之,從太常博士和峴之議也。令諸司府寺卒吏年老者聽以子弟代。
永州言諸縣民畜蠱者三百二十六家,詔本州徙窮僻處,無以充役,鄉里勿與婚姻。
溪、敘、獎等州民相攻劫,遣殿直牛允允,未見。齎詔諭之,乃定。此據會要及正史,並在此月。
詔尚書省集台省官、翰林學士、秘書監、國子司業、太常博士等,詳定內外群官相見儀,頒行之。此據禮志,附見四月。
五月丁丑朔,詔以舊安陵下宮為奉先資福禪院,詔奉宣祖、昭憲皇后銅像。
屯田員外郎、知制誥高錫以弟銑應進士舉,屬之開封府推官河南石熙載求首薦。銑辭藝淺薄,熙載弗許,錫深銜之,累於上前言熙載裨贊無狀。上謂皇弟開封尹光義曰:『當為汝擇人以代熙載。』光義曰:『熙載居官恪勤,此必高錫譖之也。』上感悟,將罪錫而未有以發。會遣錫使青州,私受節度使郭崇賂遺,所過恣其凶率,又嘗致書澧州托刺史求僧紫衣,為人所告,下御史府按得實,責授萊州司馬。
辛巳,宗正少卿趙礪坐贓,決杖除籍為民。案宋史及薛應旗續通鑑皆作宗正卿趙礪。
癸未,幸玉津園宴射。
六月己酉,以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光義兼中書令,山南西道節度使光美同平章事。
庚戌,皇子德昭為貴州防禦使,時年十七。前代皇子出閣即封王,上以德昭未冠,特殺其禮,非舊典也。
辛亥,以前武寧節度使郭從義為護國節度使。從義先自徐州入朝,從義本出沙陀,初見乾祐元年,無爵里。上召使擊球殿庭。從義易衣跨騾,馳驟擊拂,曲盡其妙,將因是以結主知。及罷,上召賜坐,謂曰:『卿此技誠精絕,然非將相所為也。』從義大臱而退。從義家累鉅萬金,仆童千人,廄馬千餘匹。五代以來,節度使富強者,輒懷跋扈之志,上威德震耀,眾始絕望。從義移鎮河中,常鬱鬱不樂,謂僚佐曰:『從義齷齪藩臣,摧頹如是,當為英雄所笑矣。』擊球事當檢,從義自徐州入朝時即載之。寶訓載此事則雲自護國入朝在乾德中。未知孰是。
乙卯,以刑部侍郎、權知鳳翔府劉熙古權知秦州。州接戎境,多被寇害,熙古至,諭以朝廷恩信,取其酋豪子弟為質,戎人不敢犯法。
左僕射王溥數勸其父宿州防禦使祚祚,初見顯德四年。請老,祚不得已乃上章,且意朝廷未之許也。己未,以祚為左領軍衛上將軍致仕。祚大罵溥曰:『我筋力未衰,汝欲自固名位而幽囚我。』大梃擊之,親戚勸解,乃止。
庚申,幸相國寺,遂幸教船池、玉津園。
御史台、太常禮院奏:『東宮三師官一品,僕射二品,若百官上表,未知何人為首。』詔兩制議之。戊辰,翰林學士竇儀等奏:『僕射師長百僚,東宮三師臣子之官,當以僕射為表首。』從之。此段表疏或可詳載,須更檢照後例。
辛未,以左羽林軍大將軍杜審進權知陝州,仍命殿中侍御史閻丕通判州事。丕,未見。
是月,河北、關西諸州蝗。
釋北漢軍俘千人,賜衣履,分隸畿縣民籍。
七月辛巳,幸玉津園。還,幸新池,觀習水戰。
己丑,詔階、成二州並直隸京師。
庚寅,中書門下上重詳定翰林學士承旨陶谷所議少尹幕職官參選條件:『應拔萃判超及進士、九經判中者,併入初等職事,判下者依常選。初入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軍事判官者,並授將仕郎,試校書郎。滿三周年得資,即入留守兩府節度推官、軍事判官,並授承奉郎,試大理評事。又三周年得資,即入掌書記、防禦團練判官,並授宣德郎,試大理評事兼監察御史。滿二年得資,即入留守、兩府、節度、觀察判官,並授朝散大夫,試大理司直兼監察御史。滿一周年,入同類職事、諸府少尹。又一周年,送名中書門下,仍各依官階分四等。已至兩使判官以上,次任即入同類職事者,加檢校官,或轉憲銜。觀察判官着緋十五年者,賜紫。每任以三周年為限,閏月不在其內。每一周年,校成一考。其常考,並依令錄例,書『中』、『上』,如經殿罰,即降考一等,若校成殊考,南曹上其功績,請行酬獎。或考滿未代,更一周年與成第四考,隨府罷者不在赴集一八。其奏授職事,書校考第,出給解由,並准新條,以備他年參選。若兩任以上不成資,但通計月日及二周年,許折一任成資,及敕替省員,則取本任解由赴上,不得即給以公憑,並非時赴集。其自以事故不得資,停罷及違程不請告身,一任者二周年赴集,並兩任加一周年,並三任者不在赴集限。若今任有下考者,殿一年入同類官,如經恩得雪者免殿。如罷任後出給解由,每違一季殿一年,違兩季以上者殿二年。丁憂服闋及非考滿去任者,並同罷任。如無解由或省校考牒,並殿一年。或失墜文書而給得格式公驗者,免殿降。准格停及使闕人三周年赴集一九。其特敕停任二〇及削官人曾經徒、流不以官當者,並經恩後本職年限赴集,仍於刑部請雪牒。如無員闕願入州縣官者,將一周年月俸比校,如有不同,即上下不過十貫者,聽與注擬。至防、團判官以上入州縣官,罷任後止理本職事年限赴集。其諸府少尹考第,亦以三周年為限。』從之。自是銓選漸有倫矣。
辛卯,詔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及殿中侍御史內黃師頌等四十三人,各舉才任藩鎮通判者一人。
甲午,令藩鎮無以初官為掌書記,須歷兩任有文學者乃許奏辟。
乙未,幸北郊觀稼。
始於江北置折博務,禁商旅過江。詔諭唐主,恐其挾中國之勢,有所侵擾也。國史李煜傳乃雲今年以江南洊飢,始開過江折博樵採之禁。與實錄異,蓋誤也。
是月,唐主封長子仲寓為清源公,次子仲宜為宣城公。
詔吏部南曹,自今常調赴集選人,取歷任多課績而無闕失,其人材可副升擢者,具名送中書門下引驗以聞,當與量材甄獎。上慮銓衡止憑資歷,英俊或沈於下僚故也。選舉志在四年,今從故事,新、舊錄並無之。
八月戊申,詔百官內殿起居日,兩省、御史台官分班於殿庭東西,相向而立,金吾將軍各在本班之上。故事,台省官、金吾將軍俱為侍從班,每內殿起居,橫行立於一品之前。上因見太子太保王溥在拾遺、補闕之後,謂左右曰:『溥,故相也,那得爾。』遽命分之。
乙卯,幸造船務,又幸玉津園。
庚申,以迎鑾鎮為建安軍。
辛酉,初令京師、建安、漢陽、蘄口並置場榷茶。自唐武宗始禁民私賣茶,自十斤至三百斤,定納錢決杖之法。於是令民茶折稅外悉官買,民敢藏匿而不送官及私販鬻者,沒入之。計其直百錢以上者,杖七十,八貫加役流。主吏以官茶貿易者,計其直五百錢,流二千里,一貫五百及持仗販易私茶為官司擒捕者,皆死。自唐武宗以下至皆死,並據本志,當在此年,今附見榷茶後。
先是,文武官辭見及謝正衙,御史台報閣門,方許詣內殿。是月,上召關南兵馬部署燕人張仁謙訪邊事,連值正衙無班,未得入對。上怪問之,有司以故事對,上意不平,因詔自今見謝辭,先赴內殿對,後赴正衙,受使急速者免衙辭。
初,庫部員外郎王貽孫、周易博士奚嶼同考試品官子弟,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屬其子戩於嶼,戩誦書不通,嶼以合格聞,補殿中省進馬。俄為人所發,下御史府按之。九月甲戌朔,嶼坐受請求,責乾州司戶參軍。貽孫不知覺,責贊善大夫。谷奪兩月俸。貽孫,溥子也。
癸未,權知貢舉盧多遜言諸州所薦士數益多,乃約周顯德之制,定發解條例及殿罰之式,以懲濫進,詔頒行之。顯德二年詔書,舊史有之,通鑑弗著。
戊子,南面兵馬都監、引進使丁德裕與潭州防禦使潘美、朗州團練使尹崇珂、衡州刺史張勳帥兵攻郴州,克之,殺其刺史陸光圖及招討使暨彥贇,餘眾退保韶州。崇珂,相州人也。初,內常侍、禹余宮使邵廷琄累言於南漢主曰:『漢承唐亂,居此五十餘年,幸中國多故,干戈不及,而漢益驕於無事,今兵不識旗鼓,而人主不知存亡。夫天下亂久矣,亂久必治,今聞真主已出,將盡有海內,其勢非一天下不能已,請飭兵備,不然,悉內府琛寶遣使通好也。』南漢主懵然莫以為慮,惡廷琄言直,深恨之。及是始懼,思廷琄言,乃以廷琄為招討使,領舟師屯洸口。廷琄,循州人也。九國志廷琄傳言王師乘勝克連州,劉鋹懼,始用廷琄。按他書皆不然,今不取。
永安節度使、贈侍中折德扆卒。丙申,以其子御勛為本州團練使,權知府州。
太子太傅、魯國公范質寢疾,上數幸其第臨視,恐益為勞,乃令內夫人問訊。質家迎奉器皿不具,內夫人奏之,上即命翰林司賜以果床、酒器,復幸其第,謂曰:『卿為宰相,何自苦如此?』質對曰:『臣曩在中書,門無私謁,所與飲酌,皆貧賤時親戚,安用器皿!因循不置,非力不及也。』質性卞急,以廉介自持,好面折人,不能容人之短。嘗謂同列曰:『人能鼻吸三斗醋,斯可為宰相矣。』五代以來,宰相多取給於方鎮,質始絕之。所得祿賜,遍及孤遺,食未嘗有異品。疾革,戒其子旻以毋請諡,毋刻墓碑。辛丑,卒。上甚悼惜之,贈中書令,賻絹五百匹,粟麥各百石。後因講求輔弼,謂左右曰:『朕聞范質居第之外,不植資產,真宰相也。』太宗亦素重質,嘗對近臣稱累朝宰相,以為循規矩、重名器、持廉節,無出質之右者,其所不足,但欠世宗一死耳。
冬十月癸卯朔,以張勳為郴州刺史二一。勛性殘忍好殺,每攻城邑,但揚言曰:『且斬!』頗有橫罹鋒刃者。初赴衡州,州民皆涕泣相謂曰:『張且斬至矣,吾屬何以安乎?』
戊申,周紀王希謹卒,世宗之第三子也。希謹,初見顯德末。
有司言十道圖無全、邵二州名及其望。壬戌,詔並為中州。
改廣德殿為崇政殿。
是月,唐宣城公仲宜卒,封岐王,諡懷獻。仲宜早慧,昭惠后周氏甚愛之,因傷悲得疾。
十一月,唐昭惠后殂。
先是,蜀山南節度使判官張廷偉廷偉,未見。說通奏使、知樞密院事王昭遠曰:『公素無勳業,一旦位至樞近,不自建立大功,何以塞時論?莫若遣使通好並門,令其發兵南下,我即自黃花、子午谷出兵應之,使中原表里受敵,則關右之地,可撫而有也。』昭遠然其言,勸蜀主遣樞密院大程官孫遇、興州軍校趙彥韜及楊蠲等以蠟彈帛書間行遺北漢主二二,言已於褒、漢增兵,約北漢濟河同舉。遇等至都下,彥韜潛取其書以獻。有穆昭嗣昭嗣,未見。者,初以方伎事高氏,於是為翰林醫官,上數召見,問蜀中地理,昭嗣曰:『荊南即西川、江南、廣南都會也。今已克此,則水陸皆可趨蜀。』上大悅。後數日,上得彥韜所獻書,覽之笑曰:『吾西討有名矣。』乃並赦遇、蠲,使指陳山川形勢、戍守處所、道里遠近,畫以為圖。五代史、實錄皆言孫遇為邊吏所獲,蓋因詔書也,其實不然。
甲戌,命忠武節度使王全斌為西川行營鳳州路都部署,按宋史作西川行營前軍兵馬都部署。武信節度使、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大名崔彥進副之,樞密副使王仁贍為都監;寧江案宋史作江寧節度使、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劉光義為歸州路副都部署,案宋史作西川行營前軍兵馬都部署。內客省使、樞密承旨曹彬為都監。合步騎六萬,分路進討。給事中沈義倫為隨軍轉運使,均州刺史大名曹翰為西南面轉運使。翰,初見顯德元年。王仁贍以樞密副使為行營都監,在節度使下,蓋此時西府品秩殊未崇也。上以西川將校多北人,賜詔諭令轉禍為福,有能鄉導大軍,供餼兵食,率眾歸順,舉城來降者,當議優賞。行營所至,毋得焚盪廬舍,毆掠吏民,開發邱墳,剪伐桑柘,違者以軍法從事。命八作司度右掖門,南臨汴水,為蜀主治第,凡五百餘間,供帳什物皆具,以待其至。
乙亥,全斌等辭,宴於崇德殿,賜金玉帶、衣帛、鞍馬、戎器有差。上出畫圖授全斌等,因謂曰:『西川可取否?』全斌等對曰:『臣等仗天威,遵妙算,克日可定也。』龍捷右廂都指揮使史延德延德,未見。前奏曰:『西川若在天上,固不可到,在地上到即平矣。』上嘉其果敢,慰勉之。又謂全斌等曰:『凡克城寨,止藉其器甲、芻糧,悉以錢帛分給戰士,吾所欲得者,其土地耳。』
甲申,文思使常岑決杖黥面,配沙門島,副使宋延思決杖,配隸陳州,坐監主自盜,為部曲所告也。
壬辰,畋近郊。
丁酉,太常禮院言:『上辛,祀昊天上帝,五方帝從祀。伏緣明詔別祀赤帝為感生,用符火德。一日之內,兩處俱祀,且祭有煩數之禁,況同時並祀,在禮非宜。其昊天從祀神位,請不設赤帝坐。』從之。又言:『周文王廟舊以師鬻熊、太公望並配。今太公別封武成王,春秋行釋奠之禮,但請以師鬻熊配。』從之。
壬寅,遣作坊副使魏丕如江南弔祭。
蜀主聞有北師,以王昭遠為北面行營都統,左右衛聖馬步軍都指揮使趙崇韜崇韜,初見顯德二年,庭隱子,庭隱見長興二年。為都監,山南節度使韓保正保正,初見乾祐元年。為招討使,洋州節度使李進進,初見顯德二年。為副招討使,帥兵拒戰。蜀主謂昭遠曰:『今日之師,卿所召也,勉為朕立功。』昭遠好讀兵書,頗以方略自任,始發成都,蜀主命宰相李昊等餞之城外。昭遠手執鐵如意指揮軍事,自比諸葛亮,酒酣,攘臂謂昊曰:『吾此行何止克敵,當領此二三萬雕面惡小兒,取中原如反掌耳。』
十二月癸卯朔,泉州陳洪進遣使朝貢。
庚戌,畋陽武縣。
自申師厚逃歸,朝廷不復疆理涼州,於是蕃部首領數十人詣闕請帥。丁巳,以供備庫使麴彥饒為河西節度使。師厚,見廣順元年,彥饒未見。
以西川用兵,賜歸、陝州民今年秋租已輸者籍之,充來年之數。
辛酉,王全斌等攻拔乾渠渡、萬仞、燕子等寨,遂取興州,敗蜀兵七千人,獲軍糧四十餘萬石,刺史藍思綰退保西縣。全斌又攻石圖、魚關、白水閣二十餘寨,皆拔之。
甲子,唐主遣使來修貢。
辛未,畋北郊。
蜀招討使韓保正聞興州破,遂棄山南退保西縣。馬軍都指揮使史延德以先鋒至,保正懦,懼不敢出,遣兵數萬人,依山背城,結陣自固。延德擊走之,追擒保正及其副李進,獲糧三十餘萬斛。九國志言保正棄興元,保西縣。王師進攻西縣,遂擒保正。十國紀年並實錄載保正被擒處則三泉也。國史保正、進傳與九國志同,今從之。崔彥進與馬軍都監康延澤等逐北過三泉,遂至嘉川,殺虜甚眾。蜀主燒絕棧道,退保葭萌。
劉光義等入峽路,連破松木、三會、巫山等寨,殺其將南光海等,死者五千餘人,生擒戰棹都指揮使袁德弘等千二百人,奪戰艦二百餘艘,又斬獲水軍六千餘眾。初,蜀於夔州鏁江為浮梁,上設敵棚三重,夾江列癔具。光義等行,上出地圖,指其處謂光義曰:『溯江至此,切勿以舟師爭勝,當先遣步騎潛擊之二三,俟其稍卻,乃以戰棹夾攻,可必取也。』光義等未至鏁江三十里許,舍舟,前奪浮梁,復引舟而上,遂頓兵白帝廟西。
蜀寧江節度使太原高彥儔,彥儔,初見顯德二年。謂副使趙崇濟、崇濟,未見。監軍武守謙守謙,未見。曰:『北軍涉險遠來,利在速戰,當堅壁待之。』守謙曰:『寇據吾城下而不擊,又何待也?』戊辰,守謙獨領麾下千餘人以出,光義遣馬軍都指揮使陵川張廷翰等引兵與守謙等戰於劕頭鋪,守謙敗走,廷翰乘勝登其城,彥儔整眾將出斗,而廷翰等已入其城中矣。彥儔力戰不勝,身被十餘創,左右皆散去。彥儔奔歸府第,判官羅濟濟,未見。勸彥儔單騎歸蜀,彥儔曰:『我昔已失秦川,今復不能守此,縱人主不殺我,我何面目見蜀人乎?』濟又勸其歸降,彥儔曰:『老幼百口,俱在成都,以一身偷生,舉族何負?今日止有死耳。』即解符印授濟曰:『君自為計。』乃反拒其戶,整衣冠,望西北再拜,登樓,縱火自焚。後數日,光義等得其骨於灰燼中,以禮葬之。九國志云:王師壞門而入,彥儔挺劍拒之,殺十餘人,乃登樓,縱火自焚而死。十國紀年亦云,今不取。
王全斌以蜀人斷棧,大軍不得進,議取羅川路入蜀。康延澤潛謂崔彥進曰:『羅川路險,眾難並濟,不如分兵修棧,約會大軍於深渡可也。』彥進遣白全斌,全斌許之。不數日,閣道成,遂進擊金山寨,又破小漫天寨,而全斌亦以大軍由羅川至深渡,與彥進會。蜀人依江而陣,彥進遣步軍都指揮使張萬友萬友,未見。等擊之,奪其橋。會暮夜,蜀人退守大漫天寨。明日,彥進、延澤、萬友分兵三道擊之。蜀人悉其精銳來拒,又大破之,乘勝拔其寨,擒寨主義州刺史王審超、監軍趙崇渥及三泉監軍劉延祚。都統王昭遠、都監趙崇韜引兵來戰,三戰三敗,追奔至利州北,昭遠等遁去,渡桔柏津,焚浮梁,退保劍門。壬申晦,全斌等入利州。獲軍糧八十萬斛。九國志、十國紀年、蜀檮杌皆言蜀人雖燒棧道,而江水淺涸,岸路平闊,王師皆徒步而進,與國史不同,事恐不然,今不取。新錄載大漫天之戰,全斌禽其寨主王審超、監軍趙崇渥、三泉監軍劉延祚。全斌本傳乃雲趙崇渥逃出,復與三泉監軍劉延祚及王昭遠等來戰。按明年正月己丑,實錄書軍前部送大漫天寨主王審超、監軍趙崇渥,則似同時執獲也。今從新錄。劉延祚又不知究竟,當考。
詔西川行營所克復州縣,偽署將士有竄匿者,限一月於所在陳首,釋其罪。
是月,京師大雪,上設氈帷於講武殿,衣紫貂裘帽以視事。忽謂左右曰:『我被服如此,體尚覺寒,念西征將帥沖犯霜霰,何以堪處!』即解裘帽,遣中黃門馳驛齎賜全斌,且諭諸將,以不能遍及也。全斌拜賜感泣。
先鋒都指揮使、鳳州團練使張暉,督兵開大散關路,躬撫士卒,且役且戰,人忘其勞,至青泥嶺,病卒,詔優恤其家。
是歲,始令諸州自今每歲受民租及筦榷之課二四,除支度給用外,凡緡帛之類,悉輦送京師,官乏車牛者,僦於民以充用。趙普之謀也。此據本志。然與明年三月詔書相重,或明年詔書乃申此令耳。
以齊州防禦使李漢超兼關南兵馬都監。漢超,雲州人也。漢超本傳為齊州防禦使即兼關南都監。按新錄漢超為齊州防禦使在建隆二年秋七月,不書其兼關南都監也,不知傳何以即言之?徐鉉所為漢超德政碑雲建隆二年為齊州防禦使,乾德二年乃兼關南兵馬都監,當得其實,故附見此年之末。鉉碑又雲開寶二年赴京師,其冬復為關南都監,而本傳不載,今亦略之。
北漢主四遣使詣契丹賀正旦、生辰、端午,契丹皆執其使不報。此據九國志。然諸書多言北漢引契丹兵入侵平晉軍,遼州之役,契丹兵皆在焉。而遣使修好,輒被執,豈雖執其使,猶借其兵乎?當考。
一春正月按宋大詔令集巻一八二、宋會要食貨一之一六及宋史巻一太祖紀均載正月辛巳詔諭郡國長吏勸農之事,其文與本編注引東都事略略同。循本書例,『正月』下當有闕文。
二王稱原作『王偁』。按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巻五謂東都事略撰人當是王稱,後人誤改為『王偁』,考核詳審。今從改。下同。
三則盡稟承之方『承』原作『呈』,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徐自明宋宰輔編年錄以下簡稱編年錄巻一改。
四判三司上黨李崇矩『三司』原作『二司』,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巻二五七本傳改。
五上時在資福殿『資福殿』原作『資政殿』,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王君玉國老談苑巻一、續通鑑巻三改。
六經學優深可為師法『師』原作『相』,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一〇之六改。
七限三千字以上『千』原作『十』,據同上書改。
八文顥為南州刺使『南州』原誤作『海州』,閣本同。長編紀事本末巻一二則作『南州』。按宋史巻四八三、十國春秋巻九三陳洪進傳均作『漳州』,本書巻六載,乾德三年九月甲午,『詔南州復為漳州』。於時,漳州當稱南州也。紀事本末是,今據改。
九皆內降制處分『降』原作『出』,據宋本及編年綱目巻一、宋史全文巻一改。
一〇新舊並無此『新舊』下當有脫文。
一一並以正月十五日前到省『正月』原作『五月』,各本同。按通考巻三八選舉考此句作『並以正月十五日前到省』。宋史巻一五八選舉志載四時參選之制,有『並以四孟月十五日前達省』之文。本編上文明言『春季選人文解』,則此句『正月』正屬春季孟月,而『五月』非孟月,可證作『正月』為是。『正』誤作『五』,蓋由於字形相似。今據通考改。
一二及解狀內少欠事件『少欠』原作『欠少』,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通考巻三八選舉考乙正。
一三本判官罰直錄事參軍本曹官殿選閣本同,同上書均作『本判官、錄事參軍、本曹官罰直殿選』。按宋史巻一五八選舉志作『本判官罰五十直,錄事參軍、本曹官各殿一選。』
一四准格取本司文解赴集『集』字原闕,據通考巻三八選舉考、宋史巻一五八選舉志補。
一五右神武統軍陳承昭『神』字原闕。按宋會要職官三三之六云:『舊制,左右羽林、龍武、神武為六軍,各置統軍。』宋史巻二六一本傳亦謂承昭『歷左右神武統軍』。今據補。
一六內有歷六考『歷』原作『十』,據宋會要職官五九之一改。
一七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徽』下原有『院』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錄巻一刪。
一八隨府罷者不在赴集『府』原作『有』,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一九准格停及使闕人三周年赴集『三周年』,宋本、宋撮要本均作『二周年』。
二〇其特敕停任『其』原作『及』,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一以張勳為郴州刺史『郴州』原作『彬州』,據宋本及宋史巻二七一張勳傳改。
二二以蠟彈帛書間行遺北漢主『遺』原作『遣』,各本都作『遺』,今據改。
二三當先遣步騎潛擊之『遣』原作『進』,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二改。
二四自今每歲受民租及筦榷之課『榷』原作『權』,據閣本、活字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