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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八十九天禧元年丁巳,一〇一七
起真宗天禧元年正月儘是年五月
春正月辛丑朔,奉天書升太初殿,行薦獻之禮,奉上冊寶、袞服。又詣二聖殿奉上絳紗袍,奉幣進酒。諸路分設羅天大醮。先建道場,前七日,致齋,禁屠宰、刑罰,止凶穢,坊市三日不得飲酒食肉。軍校、牙將、道釋、耆壽悉集寺觀、軍營、民舍,就門庭設香燭望拜。官吏服非齊、斬悉預,余不得慘服。諸路令轉運使察之。是日,上齋於景靈宮,壬寅,奉上冊寶、仙衣於天興殿。禮畢,車駕還內,群臣入賀於崇德殿。
丙午,詔以是月十五日行宣讀天書之禮。
己酉,命攝太尉向敏中奉上太廟六室加諡冊寶。
庚戌,親饗六室。是日,上齋於南郊之青城。
辛亥,奉天書合祭天地,以太祖、太宗並配。還,御正陽門,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咸除之,賞賜如東封例。免災傷州軍見欠田租及和糴,減荊湖南路鹽價。蠲天下逋欠,雖盜用經三十年者亦蠲之。令有司速定茶鹽條貫,惟務便民,勿拘歲課。合入令錄人歷任無過者,吏部銓考課以聞。江、淮上供米,特權罷今年春運一次。
先是,著作郎、集賢校理張師德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祥符八年九月事。建言有逋負官物而被系,本非侵盜,若惸獨貧病無以自償,願因慮囚蠲免之。上納其言,於是遍及諸路。
群臣上尊號、冊寶於天安殿。
壬子,上與宰相及諸司三品、宗室、刺史、知雜御史以上、駙馬都尉致齋。以王欽若為宣讀天書禮儀使。設玉皇像於天安殿,天書位於東,聖祖位於西,建道場。乙卯,三鼓四籌,上於殿上西向立,群臣朝服陞殿分侍,儀衛使奉天書置玉皇前一,攝中書令任中正跪稱:『嗣天子臣某謹與宰相等宣讀天書,講求聖意,虔思睿訓,撫育生民。』王旦跪取左承天門天書置案上,攝殿中監張景宗、張繼能捧案,攝司徒王曾、攝司空張知白跪展,攝太尉向敏中宣讀。每句畢,即沈思其指,雲此句天命訓皇帝某事,或雲奉天,或雲愛民,攝中書令王欽若執筆抄錄。宣讀畢,攝侍中張旻跪奏:『嗣天子臣某敢不虔遵天命。』儀衛使跪納天書於匣中。又取功德閣、泰山天書宣讀,王欽若進所錄天書意,上跪受,登歌酌獻,奉天書於輦,天書意於輿,還內。遂謁玉清昭應宮,上作欽承寶訓述示群臣。
丙辰,謁景靈宮,遂幸會靈觀。上作欽承寶訓述,寶錄在二月甲戌,今從本紀,即見於此。
丁巳,謁啟聖院太宗神御。
戊午,謁普安院元德皇太后聖容。
壬戌,詔以四月一日為天禎節,其制度悉如天貺雲。功德閣天書至是始布告天下,不知何也。
先是,內殿承制魏化基言汴水悍激,多因橋柱壞舟,遂獻無腳橋式,編木為之,釘貫其中,詔化基與八作司營造。至是,三司度所費功逾三倍,乃詔罷之。
癸亥,詔重上舒州靈仙觀聖祖袞服。
甲子,令京東西、河北、陝西、淮南、江、浙災傷州軍,出榷務酒糟濟貧民。
丙寅,命宰相王旦為兗州太極觀奉上冊寶使,尚書右丞趙安仁副之。
知建昌軍二王耿上書言時政要務凡七事,一曰省災異,二曰廣言路,三曰明享祀,四曰正服用,五曰察黨與,六曰謹修養,七曰嚴邊備。上覽而嘉之。
丁卯,幸太一宮,遂幸奉先禪院,謁聖祖、昭憲皇后真容,奠秦國成聖繼明夫人墳。
戊辰,罷陝西采盧甘石。
免內殿承制、帶御器械符承諒,削一任。承諒,昭壽子,嘉興縣主婿,主,楚王元佐女也。先是,求外任,遂詔落職為黃州都監。既,復因主入奏請留京師,上怒其反覆,故責之。
夔州路轉運使臧奎言所部谷貴,詔賑之。
己巳,給事中孫僅卒。上曰:『僅篤於儒學,性端愨,中立無競,深可惜也。』命遷其子官。
有司言:『冬至祀圜丘,舊命獻官十四員,伏思神位甚多,升降頻繁,未盡恭恪,望於前數外量增七員。雩祀、大饗,並請增一員。夏至方丘、蜡祭百神,並增二員。』奏可。
二月庚午朔,詔災傷州軍所糶常平倉谷,止收元糴價,其省倉斗不得過百錢。
辛未,遣使臣二十九人分往諸路,料簡廂軍赴闕三。
三司假內藏庫錢五十萬貫。
壬申,上御正陽門觀酺,自是凡五日。
甲戌,給左、右巡使常從三人,台直官二人,主簿一人,從台司之請也。上曰:『唐制,台省從人頗多,蓋差役編民,免其課調。今悉仰給官司四,從簡濟也。』
曹瑋言陝商人入中糧草交引愈賤,總虛實錢百千,鬻之才得十二千,請於永興、鳳翔、河中府官出錢市之,奏可。本志雲鬻於市才八九千,今從實錄。曹瑋言會要在五月甲戌。既而詳定茶鹽司又言:『交鈔總虛實錢五千者五,向來官給十三千至十九千市之,今鬻於市,止獲八九千,恐豪商乘其賤價,不於官場入中,復虞西鄙軍食闕乏,請官自收市,以九千為準。』從之。實錄在二月癸巳,今移見此。曹瑋於去年十一月已改授秦州部署,命李及知秦州,而實錄於此又雲知秦州曹瑋六,蓋瑋知秦州日所言也。交引愈賤,蓋所給茶多不精,商人罕有饒益故也。此據本志。
亳州言修天淨宮畢。初,宿州臨渙縣有天淨宮,言李母感星之所也,上將朝謁太清宮,丁謂繪圖以聞,遣內侍詣宮設醮,遂詔重修,及是畢工。初割臨渙隸亳州,或言其輸稅不便,於是止取臨渙之大李一鄉以附亳,而宿人便之。言其不便,據實錄。會要乃吏部郎中李及所奏。止割一鄉據李迪附傳,則迪知亳州日所請。按及時已在秦州,迪時又在翰林,今皆削其名不着。
乙亥,三司言河北昨買絹三十萬匹,本路以蝗旱,減其三之一,今請令京東路買十萬匹。上曰:『京東災傷甚於河北,安可重擾吾民乎?亟罷之。』
丁丑,詔別置諫官、御史各六員,增其月俸,不兼他職,每月須一員奏事,或有急務,聽非時入對七,及三年則黜其不勝任者。先是,上謂宰相曰:『朕以去秋螟蝗,因內自省,天下至廣,豈民政有闕耶?比聞外廷浮議,謂朝廷鮮納諫諍,殊不知群臣言事,朕每虛懷聽受,苟有可采,隨即施行,蓋中外之人猶未深悉爾。且今朝士中固多才識,近覽賦頌之作,尤覺文風丕變,直言讜論,豈無其人?當下詔別置台省官專主諫奏,然所選尤須謹厚端雅識大體者,至於比周浮薄,朕不取焉。』王旦等曰:『陛下聖政日懋,多士如林,尚復孜孜詢求,如恐不及,必有奇才上副推擇。』吏部銓言,合入令錄選人,願折資入司理參軍者,自今望與錄事俸料,止於五千,從之。
戊寅,內外官並加恩。司徒、兼門下侍郎、平章事王旦加太保。中書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向敏中加吏部尚書。楚王元佐領雍州牧。相王元偓加尚書令、兼中書令,為成德、鎮寧等軍節度使,進封徐王。彭王元儼加太保,為鎮海、天平節度使。壽春郡王受益兼中書令。樞密使、同平章事王欽若加右僕射。定難節度使趙德明加太傅。三公並除雙員,自旦及元儼始。州牧自元佐始。
上作會靈觀銘、元符論頌、思政論,仍出正說十巻、春秋要言三巻、清景殿書事詩百篇,召輔臣至龍圖閣示之。
河東提點刑獄司言晉、絳蝗旱,物價騰踴,百姓流移,望閣去秋殘稅,詔可。上曰:『前轉運使言並無災傷,何也?宜按視,以稱朕軫恤之意。』
庚辰,補新羅人洪橘鮮為應天府都知兵馬使,賜衣服、緡錢。橘鮮仕本國為承旨,國王遣其詐遁入契丹偵機事以歸朝廷故也。
辛巳,上作三惑論、三惑歌並注,仍繢畫刻板摹本,以賜輔臣。
以東染院使、平州刺史曹克明知桂州兼宜、融等州都巡檢使,殿直、閣門祗候馬玉為宜、融等州巡檢都監,併兼管勾溪峒事。以虎翼、雄武二指揮隸之,如蠻寇驚擾,即益以戍兵及新募忠敢軍給使,寇平如故。賜克明等洎內侍王文慶、楊守珍器帛,賞其平撫水之功也。
初,克明與玉分路入討,玉所向力戰,屢敗蠻軍。是時,朝廷意在招撫,數詔諭克明,而克明亦憚深入,屢移文止玉。玉至如門團,為蠻所扼,不得進。克明遷延顧望月余,及至撫水州,與蒙承貴等約盟而還,然其後撫水蠻亦屢入寇。論者謂玉以兵威震蠻中,蠻人畏之,至號『馬大王』,為克明所制,不得前,終貽邊患。人多歸咎克明。此據克明正傳所載。馬玉未詳何許人,玉已見去年九月丁巳。
發常平倉粟八,置場十四,出糶以濟貧民,京市物貴故也。
令三宮觀差減醮紙,念和市輦送之勞也。
壬午,詔京朝官改秩,至今年正月十一日郊禮及三歲,不限中外守職,但非犯入己贓,令審官院考課以聞,當議遷陟。本紀但云詔京朝官改秩及三年者,不限內外,令審官院考課以聞,與去年九月戊辰詔不甚異,今從本志明著之。既而審官院請非時沖替,及因罪譴監當未滿一任;及在任降差遣人,其在任官雖及三年,或經考課不改官者,更不勘會。詔應非時沖替、降差遣人,見任官及年限而未考課,或考課而不遷,其後又及二年,非贓濫者,悉許考較以聞。上謂宰相曰:『京朝官有曠弛不治,眾所共知而無顯過者,考課之際,第以久次遷擢,此非沮勸之道也。嘗記朝士有趙嚴者,在河朔以罪降差遣,去年審官引對,例亦改官,近聞嗜酒廢職。若此之類,尤宜志之。』此據寶訓。審官院所請,實錄在三月壬子,今並書之。
先是,諸王子初授官,即為諸衛將軍,余以父官及族屬親疏差等。詔宗正卿趙安仁參議定製,安仁請以宣祖、太祖孫初蔭授諸衛將軍,曾孫授右侍禁,玄孫授右班殿直,內父爵高聽從高蔭,其事緣特旨者,不以為例。又詔中書、樞密院詳定行之。
癸未,以新除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張知白為金紫光祿大夫,依前給事中,加功臣、勛邑,余如故。先是,知白以郊恩賜秩,再表固讓,上不許。復奉章懇請,入對自陳者數,上敦諭,終不能奪。給事中、參知政事王曾曰:『臣與知白並新蒙擢用,今又增秩,實不遑安,望並寢恩命。』上曰:『知白懇讓,無他意,但以卿為諫議大夫,班在上;己為給事中,在下。固讓之,欲品秩有敘爾。且近臣着位,皆以先後為次,苟堅確如此,朕亦無吝。』曾又曰:『知白才識素優,況先朝登名,比臣實為宿舊,願陞知白班在臣上,則兩得其宜。』上不許,乃從知白所請而優加名數焉。知白傳云:知白心不能平,故力辭所遷官。今但從實錄,具載上語。着位自有定製,知白何不平之有?恐史官或加潤飾耳。宋敏求春明退朝錄云:二府舊以官相壓。李文正公自文明殿學士、工部尚書為參知政事九,而宋惠安公自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遷刑部尚書,居其上。至祥符末一〇,王沂公與張文節公同參知政事,王轉給事中,張轉工部侍郎而班沂公下,意頗不悅,乃復還二卿之命,止以舊官優加階邑一一,自後第以先後入為次序。史官潤飾,蓋以敏求所錄也,今不取。
丙戌,上齋於長春殿,召宰相至齋室,謂曰:『昨遣中使至陝西,始聞去秋蟲螟有蟄於山石間者,且慮及春而蘇,復傷禾稼,宜令州縣速加焚捕。』
丁亥,設元天大聖后版位於文德殿,上親酌獻,拜授冊寶於王旦,授仙衣於趙安仁。旦等跪受,奉以升輅,具鹵簿、儀衛。所過禁屠宰二日,官吏迎拜,至兗州,遣官三十員袴褶前導。奉冊日,上不視朝。
庚寅,進封交趾郡王李公蘊為南平王。
曹瑋言宗哥族馬波叱臘等領眾設寨於雅爾烏谷,即選募神武軍二百人夜破其寨,獲生口、孳畜甚多。
辛卯,召太子中允、直龍圖閣馮元講易於宣和門之北閣,待制查道、李虛己、李行簡預焉。自是,聽政之暇,率以為常,因數訪大臣能否,而行簡無所怨昵,必盡稱道其長,人推其長者。
癸巳,上謂宰臣曰:『朕以去歲蝗旱,秋稼不稔,夙夜驚懼,未嘗暫忘。今已中春,時雨未降,齋心請禱,誠感莫達。實慮政令有爽天意,因思茶鹽條禁,傷於峻刻,宜有以革之。』向敏中曰:『天時災沴,抑有常數。今陛下勞謙克己,孜孜旰昃,苟邦政人事無所闕失,則天災流行亦無累於聖德。願稍寬憂軫。』上曰:『茶法行之已久,儻或難於遽改,但削其尤不便民而傷於厚斂者可也。』
婺州民黃袞伐登聞鼓,訟州民袁象家藏禁書,課視星緯,妖妄惑眾。詔殿中侍御史王奇,侍禁、閣門祗候李仲乘驛鞫治。象款承與州民童拱、進士吳昌言私課星曆,訛言切害,又以術授徐贊、仲嚴,錄事張亶、司理曹允恭嘗令課命。詔象、拱、昌言處死,贊、嚴流海島,亶、允恭除名,配隸恩、梧州,以袞補三班奉職。
嘗有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凶簡尺一二,上怒,欲盡付御史按罪。王旦具請以歸,翌日白上:『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究治。』因自取舊所占問者進曰:『臣幼賤時,不免為此。必以為罪,願並臣下獄。』上曰:『此事已發,何可免?』旦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之幸於不發,而以罪他人?』上意解。旦至中書,悉焚所得書。既而大臣有欲因是以擠己所不快者一三,力請究治,上令就旦取書,旦曰:『臣已焚之。』由是獲免者眾。此事據遺事錄及墓碑,附見。
甲午,曹瑋言永寧寨一四大馬家族軍主阿廝鐸等捕得宗哥蕃部卓薩沁格,請授以刺史,從之。據會要,此年六月阿廝鐸初授軍主,與此差互。又不知今授何州刺史,當考。
乙未,太極觀奉上冊寶使王旦言:『緣路州縣,調夫治道。臣以方春農事初起,悉已罷遣。』
丙申,曹瑋言:『宗哥族首領斡尊治兵於潤努川,將謀寇掠。臣密遣蕃部,許以恩賞,令散其眾而殺斡尊。近聞斡尊被創甚亟,眾亦潰亂,欲俟傳首至州,奨以朝命。』上曰:『使之殺人,又加爵賞,非招懷之意也,俟別立功效則奨之。』
丁酉,新除山南東道節度使寇準,言父名湘,與州名音同,望且守舊鎮。宰相曰:『樞密使王繼英父名忠,而功臣有「推忠」之號,詔旨不避。況湘襄嫌名也,成命已行,不可追改。』乃詔諭准焉。
初,加上祖宗諡冊,刑部侍郎、參知政事陳彭年,侍上朝天書畢,將詣太廟,退詣中書閣中,方如煺,風眩仆地,肩輿還家,遣中使挾醫診療,旦夕存問。尋進位兵部侍郎,表求罷俸,詔答不許。己亥,卒。上聞之,即幸其第,涕泗良久,又睹其所居陋敝,嘆惜數四。贈右僕射,諡文僖,錄其子孫、甥侄。
彭年性敏給彊記,尤好儀制沿革、刑名之學。平居手不釋巻,屬詞頃刻而就,未嘗抒思,慕唐四子為文,體制繁靡。上多令檢討典故,自大中祥符後,禮典交舉,彭年無不參預,或別殿訪對,或中使手札臨問,彭年從宜應答,無所疑滯,皆合上意。凡典章文法之事,每密有詢訪。自陞內閣,即以翰墨為己任,不欲領他務。然李宗諤、楊億皆在朝,及宗諤卒,億病退,則彭年專文翰之任矣。事務益繁,愈復勤職,以固恩寵。手披簡策,口對賓友,胥吏白事滿前,或密答詔問,曉夕若是,形神皆耗。勞心既久,舉止多失措,至有顛倒冠服,手撮果饌,雖暑汗沾體,不暇澣濯,家人左右有不記其名者。書字甚急,日可萬餘,人不能曉。惟起居院吏趙亨識之,上亦知其姓名,後特補三班。前後賜御製歌詩凡六篇一五,其恩遇如此。性卑儉,每得俸賜,多市墳籍,雖處貴顯,無改平素。及卒,上甚追悼一六,其妻每入謁,多獲賜賚,嘗出彭年畫像示之。又嘗語王欽若曰:『彭年善人,何意遽此淪喪。至於兼才博學,今罕其比。自在左右,服勞夙夜,憂職太深,未嘗休憩。朕每諭其游息,然賦性勤謹,行之彌篤,不幸而隕,得非命歟。』
然彭年素奸諂,時號『九尾野狐』。在翰林日,嘗詣中書謁宰相,王旦辭不見,翌日復至,自言有當啟白,旦諭令見向敏中。他日,敏中命吏取彭年所留文字示旦,旦瞑目索紙封之。敏中曰:『何不一覽?』旦曰:『不過興建符瑞,圖進取耳。』始彭年仕未達,求為大理寺詳斷官,張齊賢時實當國,一見,輒不可,人問其故,齊賢曰:『此人在朝,必亂國政。』或疑齊賢過甚,後乃服其知人。齊賢云云,據王皓百一篇,附見。
三月辛丑,上以畿甸菽麥苗示輔臣,曰:『今根干雖茂,然旬浹不雨,則失所矣。加之播種秋稼,正在此時,宜遣官遍禱天下廟社、名山、大川,庶獲靈應。』中書言舊制四海不祈,上曰:『百穀之長,潤澤及物,安可闕禮?』特命祭之。
環州路承受王從德,言北界蕃賊數十騎來剽熟戶,邊兵擊走之,巡檢忠佐周興為賊所害,望益戍兵。向敏中曰:『戎人互相剽掠,蓋其常也,但巡檢使臣率無遠略,好戰輕敵,為國生事。望令速漸抽退,庶靖封鄙。』上深然之。
入內高班王懷正言真州銅山去年蝗蟄,今春稍有飛者,兼生蝻蟲。命本州設祭焚捕。
壬寅,上巳罷宴,憫雨也。
梓州路承受臧滬言:『戎瀘資榮州、富順監都巡檢使公署在戎州,去淯井監近逾百里,夷寇驚擾則應援不及,望徙置江安縣。』從之。
癸卯,詔:『如聞災傷逐熟之民,所經關渡,多邀止之。宜令開封府、諸路轉運司曉諭,勿使復然。』
甲辰,京東提點刑獄、閣門祗候常希古言:『去歲夏蝗秋旱,民廩空乏。望朝廷責轉運使、知州、通判、令佐等勸課耕桑,所冀野無曠土,戶有餘糧。凡奏舉親民之官,悉令條析勸農之績,以殿最黜陟之。』上曰:『朝廷詔令非不備也,但州縣未遵守耳。』
乙巳,大雨。
丁未,以給事中、權御史中丞凌策為工部侍郎、知宣州。策疾甚,再表求任本郡,特許之。尋有詔增公用錢歲三十萬,亦從其請也。
屯田郎中梁楚知興州代還,上章自薦。上頗記其名,命楚判戶部勾院。楚先見咸平三年二月。
詔自今游峨眉山不得停止川峽。時有逾年不還,因而為盜,故條約焉。
衛州言民飢,命發倉粟萬石貸之。
王旦言兗州自春亢旱,行禮之夕,降雨及尺。
庚戌,陝西轉運使段惟幾言所部歲給諸軍衣絹二百萬,皆自川峽輦輸而至,今請以羨數七十萬上供一七,詔令所在別庫貯之。
殿中侍御史張廓言:『去秋蝗螟,今春亢旱。望選朝臣分往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官體量存恤,無使失所。』
癸丑,詔京城十四場糶米加至百石。
和州言蝗生卵,狀如稻粒差細。
乙卯,以甘州回鶻可汗王夜落隔歸化為懷寧順化可汗王,賜襲衣、金帶、器幣、鞍勒馬。
丙辰,詔:『道士童行,不由課試而披戴者,自今五年內不得離宮觀。特賜紫衣者,三年內不得妄托假故出外,求省親者,計程給假。』從知衛真縣張中孚之請也。
丁巳,兩浙提點刑獄合肥鍾離瑾言:『衢、潤二州闕食,官設糜粥一八,民競赴之,有妨農事。請下轉運司二萬石賑給一九,家不得過一斛。』從之。轉運使張寶亦言:『所部民飢,州設糜粥,外邑地遠,慮廢耕作。已令就給米,人日三合,頗濟窮乏。』上曰:『前轉運司言蝗不為災,皆妄也。』
戊午,以樞密使王欽若為會靈觀使。會靈初置使,命參知政事兼領,於是王曾次當為之二〇,欽若方挾符瑞固恩寵,意欲得此二一,曾因懇辭焉。上頗不懌,謂曾曰:『大臣宜傅會國事,何遽自異耶?』曾頓首謝曰:『君從諫謂明,臣盡忠謂義。陛下不知臣駑病,使待罪政府,臣知義而已,不知異也。』葉清臣王曾言行錄:曾緣此罷政,及中謝日,具述欽若欲自領使,上意大悟,於是欽若出知餘杭。欽若出知餘杭蓋不因此,此誤也,今不取。
庚申,免潮州逋鹽三百七十三萬二千斤二二。
辛酉,以懷、衛流民至京,令三司作粥糜濟之。
江南提點刑獄、太常博士范應辰上言:『伏睹辛亥制書,常赦不原者咸除之。臣謹按呂刑云:「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於五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由是,赦宥之文可得而詳矣,故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臣今看詳所部州軍正月中旬已後所申,犯由過誤而被宥者雖多,切害而蒙釋者亦眾。蓋以奸凶之輩,密料赦期,百計罔有不為,萬途得以殘酷。或發其夙憾,恣彼忿心,怯弱者因此受辜,彊梁者由是得便。或舉家而隕命,或罄室而掠財,或持刀殺人,肝腦塗地,或縱火焚舍,蘊蓄盪空。有糾合輕生之徒,恣為彊剽之盜,公行殘害,以奪資儲。巡警之官,上逼下逐。或設謀而緝捕,或冒險以斗敵。科校耆伍,書罰令尉,方諧敗獲,合正典刑。逢此霈恩,亦除其罪,悉又配為卒伍,皆給衣糧。今力耕之夫,遍飢原野,而此輩季支以服,月賜以粟,又何異賞人為盜者耶?與夫疑則赦之,諒有殊矣。望自今應有知赦在近而固為罪戾,若赦後彰顯,情理切害者,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斷之。有赦前殺人剽財,赦後雖不復為,若因事捕獲,並請決配遠惡州軍。其有諸州曾系殺人放火,劫掠財貨,已依赦配本城者,望止令本處重役,如更犯逃亡、飲博等罪,並依禁軍例科斷。其已該赦免,重罪而情理切害者,令逐處長吏取索赦到日所犯罪人,內元犯謀殺、斗殺之類,籍其姓名,若再瀆憲網二三,不以罪名大小,並收禁奏裁。其州縣官吏昨因差檢災傷,侮刑受賂,或案已結正及未發覺者,望准赦原免其罪而除削其官,以伸警戒。』上曰:『先帝因郊禮,方議肆赦,致齋之夕二四,有朝士秦再思上書,願勿赦,且引諸葛亮佐劉備數十年不赦事,先帝頗疑之。時趙普為相,因入對,言曰:「聖朝開創已來,具存彝制,每三年郊祀,即覃肆眚,所謂其仁如天,堯、舜之道也。至若劉備偏據一方,區區用心,臣竊為陛下不取。」先帝善其對,赦宥之文遂定。應辰所奏,頗見盡心,然或全無赦宥,亦恐難行。』張知白曰:『古人所謂數則不可,無之實難,斯為確論也。』
宿州言靈璧鎮蝗蟲生。
壬戌,給威猛卒二百人隸京東都巡檢使及濱、棣水路巡檢使,其捕盜有勞者奨之。時上封者言濱、棣、淄、齊、鄆、博州茭莽翳薈,寇盜所伏,巡邏地遠,請益兵以警備故也。
乙丑,司天監言今年丁巳,三月至歲末,天道利客。詔諭邊臣,或小蕃侵犯,但據城捍敵,無得輒入外界。深慮城寨使臣等好立事功,不務詳審,輕於追襲。但能訓練戎容,謹畏天道,自然邊聲遠振,風俗和甯,為上策矣。
丁卯,御史台言常朝武班止一二人,或請告則絕班。詔擇內職之疾者二五,補諸衛將軍及率府率,凡十二人。
詔太常禮院,自今檢會文字並須判院官議定簽書,方得供報。時徐王卜日成婚而安王夫人卒,內侍省移牒會問禮院,禮直官李惟吉以白狀回報,故條約之。
是春,京畿旱。
夏四月庚午,王旦至自兗州。
詔諸處所奏公案,收坐得替離任京朝官、使臣,幕職、州縣官在任公罪,合該去官原免,須候斷敕,頗成淹滯,自今許大理寺即時移報審官、三班、吏部銓曹,從本寺之請也。
三佛齊國王霞遲蘇勿吒蒲迷遣使奉金字表求貢。
辛未,王旦言曹濟徐鄆州、廣濟淮陽軍每年船運上供斛斗三十七萬石,去歲蝗旱,望免夏稅一料支移,詔可。
壬寅,詔大名府、磁相澶州、通利軍、越睦處州去秋災傷,民多闕食,令轉運司運米賑濟之。
癸酉,河北轉運使寇瑊言懷、衛州微有蝻蟲,即已焚捕。
甲戌,三司言:『在京榷貨務入便錢二六,請以大中祥符七年二百六十一萬餘貫為額。每歲比較不及數,當職官吏,准條科罰。』從之。
詳定茶鹽所言:『入中緡錢,舊悉從商人所有受之。請令十分輸緡錢四五,仍定加饒、貼納之差。』從之。此據會要及本志,而實錄不書,今附見。
乙亥,出聖祖神化金寶牌,分給京城寺觀及天下名山。牌長二寸許二七,廣寸余,面文曰『玉清昭應宮成天尊萬壽金寶』,背文曰『永鎮福地』,其周郭皆隱起蛇龍華葩之狀二八,封以絳囊漆匣,上親題署之。
曹克明等上討撫水州蠻寇使臣、將士立功者,凡千八百一十六人,並等第遷補及優便差使,賜器帛、緡錢,官吏應奉軍期者詔奨之。
戊寅,監察御史濟陰王博文言:『近充監祭使,祀夕月,其日辰時行事,至巳時前禮畢。伏以祀稱夕月,壇號夜明,既屬陰靈,翻居晝祭,以臣愚見,恐未合宜。望詔禮官、博士別加詳定。』事下有司。
且言:『准禮,秋分祀夕月於西郊。國語云:「大采朝日,少採夕月。」又曰:「春朝朝日,秋夕夕月。」唐柳宗元論云:「夕之名者,朝拜之偶也。古者旦見曰朝,暮見曰夕。故詩云『莫肯朝夕』,左傳曰『朝而不夕』,記曰『朝不廢朝,暮不廢夕』。」按禮文,秋分夕月二九,蓋其時晝夜平分,太陽當午而陰魄已生,遂行夕拜之祭以祀月。未前十刻,太官令率宰人以鸞刀割牲,未後二刻行禮。唐劉禹錫任御史,監祀夕月壇,有詩備記其事,注云:「其禮用晝,蓋是古禮以夕行朝祭之禮。」又按禮雲,從子至巳為陽,從午至亥為陰,參詳典禮,合於未後三刻行事。』從之。
己卯,河東、江南、益州路並言雨足。
庚辰,徙封州刺史、知絳州錢惟濟知潞州。初,惟濟自請試郡三〇,授絳州,民有條桑者,盜奪桑不能得,乃自創其臂,誣桑主欲殺之,久系不能辨。惟濟取盜而給食,視之,而盜以左手舉匕鮷。惟濟曰:『以右手創他人者上重下輕三一,今汝創特下重,正用左手傷右臂爾,非爾自為之耶?』盜遂沮伏。上聞之,謂宰相向敏中曰:『惟濟試守郡輒明辨,後必為能吏矣。』
於是移潞州。民相驚有外寇,奔城而仆者相枕籍,惟濟從容以出,從騎甚省,因密捕惑眾者送獄,有頃自定。白骨山僧自言死日,遠近趨之,爭施金帛。惟濟遣人護察,及期不死,乃杖配之。惟濟兄惟演在禁林,嘗奏曰:『惟濟久在外,願得一至京師,以慰兄弟之思。』上嘉其友愛,即日召之。
右僕射陳堯叟卒,贈侍中,諡文惠宋朝要錄:堯叟彊力明辨,勤於官局,有材用,多智術,久典機密軍馬之籍,悉能周記。
辛巳,命趙州出廩粟萬石,以賑貧民。
壬午,賜進士楊偉及第,賈昌朝同出身。大禮之初,貢舉人獻賦頌者甚眾,詔近臣詳考,惟偉及昌朝可采,故召試學士院而命之。偉,建陽人。昌朝,獲鹿人,璉孫也。
癸未,詔:『在京場、務、坊、監官,周親喪給假五日,聞哀二日;大功、小功給假三日,聞哀一日;緦麻並給假一日。』從權三司使馬元方之請也。
右司郎中、龍圖閣待制查道以耳聾,難於對問,表求外任,甲申,命知虢州。將行,上御龍圖閣飲餞之。時虢州蝗災,道既至,不俟報,出官廩米設糜粥賑救飢者,發州麥四千斛給種,農民賴以濟,所全活萬餘人。
翰林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駮事晁迥、李維上言:『中書門下札子付登州,據牟平縣學究鄭河狀,以本州民闕食,願出粟五千六百石賑濟,望賜弟巽班行,奉聖旨不行者。臣等商度,損余補乏,為利亦大,望令宰臣定議,特從其請,俟豐稔即止。庶儲積之家有所勸率,大濟飢乏,上寬聖慮。』詔補巽三班借職。自是,納粟者率以為例。
乙酉,著作郎劉燁為右正言。時准別詔置諫官,燁首預其選。上曰:『諫官、御史之任,實難其人。當須識朝廷大體,達政刑要道,言必詣理,乃為稱職耳。』燁,溫叟之子也。嘗知龍門縣,群盜殺人,燁捕得之,將械送府,恐道亡,皆斬之,眾伏其果。
通判益州,召還。時王曙治蜀,或言其政苛暴,因對,上問曙治狀與凌策孰愈三二,燁曰:『策在蜀,歲豐事簡,故得以寬假民。比歲少歉,盜賊間發,非誅殺不能禁,然曙所行,亦未嘗出陛下法外也。』上善之。曙峻法以繩盜,賊贓無輕重一切戮之,眾股慄。居數月,盜賊屏竄三三,蜀外戶不閉。嘗有卒夜告其軍謀亂者,曙立辨其偽,斬之。民安其政,以比張詠,號『前張後王』。
戊子,邵州言野竹實,居人採食,頗濟飢乏。
己丑,河東轉運使陳堯佐,言河陽、懷、衛等州去秋災傷,本路絳、澤州皆有餘羨,欲運澤州粟五萬石赴懷州,絳州粟二十萬石赴河陽,從之。
陝西言陝、解等州蝻蟲生三四。
辛卯,上謂宰臣曰:『如聞知廣州李應機為政峻急,先任廣南轉運使,嘗言廣州民無丁稅米,建議科納,尋詔本路詳度,累議皆難其事。今應機領郡,因欲遂其前議。遠方之民,務在綏輯,驟增賦調,亦恐非便,可罷之。』
曹克明言知撫水州蒙懷珌等請詣闕貢奉。
昇州言蝻蟲生。
壬辰,給蔡州團練使德雍、汝州團練使德文、唐州團練使惟正公用錢歲各百萬。
癸巳,向敏中等言:『近日朝臣舉官,有一歲之中舉十餘人者。又所部內監當朝臣舉本處幕職官者三五,或傷於泛濫,或涉於嫌疑,欲釐革其弊。』上曰:『檢詳舊制,別加條約。』
甲午,傳法院上新譯頻郍夜如經,上以其經有葷血獻詛之語,與經教戾,命焚之,仍令自今有類此者不須翻譯。
龜茲國可汗王智海遣使張延來貢。
乙未,陝西河中府、解虢州旱。
丙申,發運使李溥言江、淮去歲乏食,有富民出私廩十六萬石糶施饑民。
詔自今命官、使臣犯贓私罪,不以輕重,並劾舉主三六,自余杖以下罪更不收坐,從判大理寺李虛己之請也。會要天禧二年四月事。
五月戊戌朔,詔災傷流民所至之處,官吏倍加存恤,無居室者許於寺觀公舍安泊,勿令失所。
詔奨知臨江軍新淦縣殿直張崇浚。以其親率縣民減價糶粟濟飢乏也。
屯田員外郎謝商言:『伏見去歲蝗蟲為害,傷食田苗,流行雖繫於天災,除盪亦由於民力。雖尋遣官吏與令佐焚捕,頗聞弛慢,罕能盡心。或申報稽延,致孽蟲之紛積,或追擾煩並,縱狡吏之誅求,情近幸災,咎由弛職,而又散子在野,未免再生。臣聞堯水為災,或導之於嶓冢;湯旱作沴,亦禱之於桑林。雖軫宸衷,罔虧聖德三七,捕蝗之命,歷代有之。深慮曠慢之人,但引災咎,扇惑民眾,更致遷延。所宜及蝻裁蘇,並功撲滅,則冀秋苗無害,其子未生。欲望特降詔命,下去歲災傷州郡,應諸縣有蝗蝻再生之處,本所耆長、壯丁限當日申縣。本縣即時申所屬州軍,立選職官,與令佐同領人夫打捕令盡,並與書歷,理為勞課。或有貪濁之輩,率斂慢公,望依枉法定斷,仍委本處通判躬親下縣提轄,轉運使副往來覺察。』從之。
己亥,權涇原路駐泊鈐轄郝榮等言掘籠竿城濠自上石門至鎮戎軍功畢。詔奨之,仍賚器帛,賜將士緡錢。
庚子,宰臣王旦以疾,表求罷免,不許。
辛丑,詔禮部權停今年貢舉。
河北都轉運使李士衡言:『奉詔,以絳州粟十五萬石給京西闕乏。水路頗遠,請止運懷州麥粟五萬斛。』從之。
壬寅,王旦再表求罷。不許。
入內供奉官邵文雅言懷、衛、邢、洺州焚捕蝗蟲並盡。
甲辰,以殿中丞劉平為監察御史,用新詔也。平嘗知南充縣,會夷人寇淯井監,轉運使檄平權瀘州事,平率土丁三千擊走之。後以寇準薦,復知瀘州,夷人懲前敗,不敢擾邊。
乙巳,改撫水州為安化州,從本州首領蒙承貴之請也。
丙午,詳定茶鹽所言請令李溥遵累降詔旨,據詳定所條奏事件,速行裁酌,如無妨礙,則施行訖奏,如事有未便,則從長規劃以聞。溥時在京師,詔令溥乘傳還本任經度,而溥務執前制,亦罕所變革也。
太保、平章事王旦登柄用凡十八年,為相僅一紀,謙退周謹,每遷受賜,常有愧避之色。素羸多疾,又以名位太重,憂畏不自安,自東魯復命,益臞瘠不任趨謁,連拜章求解。上素重其德望,委任莫二,聞其引退,甚不樂,優詔褒答,繼以面諭。戊申,制授太尉、兼侍中,聽五日一赴起居,因入中書,遇軍國重事,不限時日三八,入預參決。旦聞命愈恐,家居不出,手疏懇請去位,且言私門百口,屬疾將遍,欲退身以息災咎,今加此峻秩三九,則是愈增罪釁,辭意堅苦。實錄雲且命詔詣便殿以謝,固讓新命。據本傳及神道碑並雲旦不出也。恐實錄未可全信,今不取。又遣其子詣向敏中附奏,上曰:『欲引退固未可言,但體質羸弱亦可憂也。旦當國歲久,始終如一,鎮靜中外,實有賴焉,且未嘗有一事干撓朝廷,今此固辭,或難違其意。』既旬浹,乃詔止加封邑,其餘優禮悉如前制。從旦所讓制書在庚申,今並書。
京兆府言捕瘞蝗蟲並盡。
庚戌,上御崇政殿錄京城繫囚,死罪情輕者流海島,徒流遞降一等四〇,杖已下釋之。
詔以仍歲蝗旱,民多流徙,遣殿中侍御史張廓往京東路四一,薛奎往河北路;駕部員外郎、判三司鹽鐵勾院張紳往兩浙路;太常博士、判三司度支勾院韓庶,供奉官、閣門祗候賈象之往江南路;著作郎、集賢校理、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張師德四二,供奉官、閣門祗候曹珣往淮南路體量安撫,所至不得宴樂游從及多借官健舟船,長吏亦無得迎送。珣,彬第六子。
詔京東西、河北、陝西、江南、兩浙遭旱戶今年夏稅免其折變,就便輸送。
乙卯,詔北戎每歲以鷙禽為獻,閔其羈紲,宜悉縱之。
詔緣江榷務二分耗茶特與依舊支給。李溥入辭,上以詔面使溥行之。
以高郵軍民荀懷玉為本軍助教,以其出米麥三千斛濟饑民故也,仍詔自今為例。張知白曰:『自古入粟拜爵,皆歸公廩,今則不然。民或阻飢,自相假貸,官為受領,均給貧窮。陛下深軫皇慈,特加旌賞,斯令典也。』
丙辰,開封府及京東、陝西、江、淮、兩浙、荊湖路百三十州軍,並言二月後蝗蝻食苗。詔遣使臣與本縣官吏焚捕,每三五州令內臣一人提舉之。
戊午,知明州劉綽言諸州天慶觀聖祖殿,自今請令群官到任、得替洎朔望,並齋潔朝拜奉辭,從之。劉綽,未見。
西京應天禪院太祖皇帝神御殿成四三,為屋凡九百九十一區。己未,命宰相向敏中為奉安聖容禮儀使,入內都知張景宗管勾迎奉,左諫議大夫戚綸告永昌陵。
秘書丞譙人魯宗道為右正言,用新詔也。
詔福建路買納民茶斤增十錢,從轉運使方仲荀之請也。
辛酉,上以在京軍馬芻糧數示宰臣曰:『頃者張知白欲知此數,故特示卿等。大凡國用有備,乃得無患。』向敏中曰:『臣嘗記國初軍儲止及三二歲,以今方之,則倉廩豐實可知矣。』
殿中侍御史張廓言:『奉詔京東安撫四四,民有儲蓄糧斛者,欲誘勸舉放,以濟民貧,俟秋成依鄉例償之,如有欠負,官為受理。』從之。
壬戌,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呂夷簡請自今止令轉運使副、提點刑獄官、知州、通判舉本部官屬,其監當物務四五、知縣京朝官及在京常參官勿使奏舉。詔因罪犯監當人不得舉官,其朝官知縣者不得舉本州軍幕職、曹官四六,余並如舊,所舉但歷任及四考者,並許施行。
癸亥,以樞密使王欽若為奉安太祖聖容禮儀使,贊導乘輿。乙丑,自禁中奉聖容赴文德殿,備儀衛、教坊樂前導。丙寅,上服靴袍,酌獻,禮畢,奉以升彩輿而行,具鹵簿、鼓吹、道釋威儀。上出次奉辭,群臣拜辭於瓊林苑門外。奉安日,上不視朝。自是,正、至、朔、望令留司京府官詣殿焚香,及別於正月擇日朝拜,忌日就院設齋行香。
一儀衛使奉天書置玉皇前『置』原作『冊』,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一八建玉清昭應宮改。
二建昌軍『軍』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巻六補。
三料簡廂軍赴闕『軍』原作『庫』,據閣本改。按本書巻九〇天禧元年六月乙亥,『詔選天下廂兵,遷隸禁軍者凡五千餘人』,宋史巻一八九兵志所載同,並可參證。
四今悉仰給官司『今』原作『令』,據閣本改。
五交鈔總虛實錢五千者據上文及原注文義,『五千』疑有誤。
六而實錄於此又雲知秦州曹瑋『知』原作『改』,據閣本改。
七聽非時入對『對』原作『封』,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一七之三一、編年綱目巻八改。
八發常平倉粟『粟』原作『西』,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巻六、治跡統類巻五真宗聖政改。
九李文正公自文明殿學士工部尚書為參知政事『工部尚書』原作『工部侍郎』。按宋史巻二六五李昉傳及巻二六四宋琪傳,李昉實自工部尚書參預國政,今據春明退朝錄改正。
一〇至祥符末『至』原作『在』,據春明退朝錄改。
一一止以舊官優加階邑『止』原作『上』,據同上書改。
一二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凶簡尺『與』原作『以』,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巻六、續通鑑巻三三、歐陽文忠公文集巻二二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銘改。
一三因是以擠己所不快者『所』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續通鑑及編年綱目巻八補。
一四永寧寨原作『永興寨』。按宋會要方域一八之一三,永興寨在施州;一八之一四,秦州有永寧寨。又按本書巻八八,大中祥符九年九月丁未,以秦州永寧、小洛門、威遠寨大首領四十七人並補軍主。本編載曹瑋言,瑋時知秦州,此處『永興寨』當為秦州永寧寨之誤,今改。
一五前後賜御製歌詩凡六篇『制』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巻二八七陳彭年傳、編年錄巻三補。
一六上甚追悼『甚』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一七皆自川峽輦輸而至今請以羨數七十萬上供『皆自川峽輦輸而至,今請以羨數七十萬』十六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跡統類巻二九祖宗用度損益補。
一八官設糜粥『官』原作『宜』,據閣本、活字本及宋會要食貨五七之六改。
一九請下轉運司二萬石賑給上引宋會要作『請下轉運司量賑米二萬石』。
二〇於是王曾次當為之『當』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二〇崇奉五嶽、續通鑑巻三三補。
二一意欲得此『欲』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二免潮州逋鹽三百七十三萬二千斤『千』原作『十』,據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三若再瀆憲網『若』字原脫,『網』原作『綱』,據宋本、宋撮要本改補。
二四致齋之夕『齋』原作『齊』,據同上書改。
二五詔擇內職之疾者宋會要職官三三之六作『詔擇內職之疲老者』,疑是。
二六在京榷貨務入便錢『在』原作『自』,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食貨五五之二四改。
二七牌長二寸許『二』原作『三』,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二〇崇奉聖祖改。
二八其周郭皆隱起蛇龍華葩之狀『蛇』原作『地』,據同上書改。
二九秋分夕月『分』原作『祀』,據太常因革禮巻四八、宋史巻一〇三禮志改。
三〇惟濟自請試郡『請』原作『諸』,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巻四八〇吳越錢氏世家改。
三一以右手創他人者上重下輕『右手』原作『左手』,據上引宋史改。
三二上問曙治狀與凌策孰愈『治』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巻二六二劉燁傳、續通鑑巻三三補。
三三盜賊屏竄『屏』原作『並』,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續通鑑改。
三四陝西言陝解等州蝻蟲生『生』字原脫,據文意及下文『昇州言蝻蟲生』例補。
三五又所部內監當朝臣舉本處幕職官者『舉』原作『與』,據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一六改。
三六並劾舉主『主』原作『至』,據閣本改。
三七罔虧聖德『罔』原作『附』,據閣本、活字本改。
三八不限時日『日』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巻二八二王旦傳補。
三九今加此峻秩『今』原作『令』,『加』原作『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四〇徒流遞降一等『遞』原作『遲』,據閣本改。
四一遣殿中侍御史張廓往京東路『京東路』原作『京西路』,據宋大詔令集巻一五二遣使循行諸郡詔改。按本書下文有『殿中侍御史張廓言奉詔安撫京東』,宋會要職官四一之八七有『殿中侍御史張廓往京東路』之文,並可參證。
四二著作郎集賢校理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張師德『理』字原脫,據本巻正月辛亥編補。按『理欠司』屬三司。至道二年閏七月為減省三司官局,與都憑由司歸併為一,稱都理欠憑由司。又『理欠司』,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大詔令集亦作『催欠司』。
四三西京應天禪院太祖皇帝神御殿成『神』原作『聖』,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會要道釋二之一〇改。
四四奉詔京東安撫『安撫』二字原倒,據活字本及治跡統類巻五真宗聖政、續通鑑巻三三乙正。
四五其監當物務『物務』二字原倒,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一六乙正。
四六其朝官知縣者不得舉本州軍幕職曹官『本』原作『知』,據各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