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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二百二十五熙宁四年辛亥,一〇七一
起神宗熙宁四年七月尽其月
秋七月乙酉,彰化军留后、安定郡王从式为保康节度使。从式迁节度使,本传乃阙之。旧纪书此,新纪不书。
丙戌,礼院言明堂祀昊天上帝,英宗皇帝配坐;及五方帝,皇帝亲献;五人帝、五官神位,差官分献。诏恭依。
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知秦州韩缜落职,分司西京一。初,指使、三班奉职傅勍夜被酒,误随缜入宅,缜令军校以铁裹头杖杖勍脊百余,致死。勍妻持血衣挝登闻鼓上诉,诏劾之。大理寺当缜罪加役流,该德音降徒三年二,公罪应追官勒停,故有是责。赐勍家绢百匹。御史知杂邓绾言:“缜凶恣专杀,逞其残暴,而监司不觉举,走马不即闻,乞并责之。”于是,走马承受、西头供奉官刘用宾坐匿勍妻诉牒降一官,内臣刘希奭坐不以实奏赎铜十斤。刘挚言王韶为缜声冤,或删取附此。缜十月甲子判铨,林希云云,今附注此。旧纪书韩缜杖部吏死,落天章阁待制,分司西京。新纪不书。
降环庆路钤辖、文思副使郭忠嗣一官,徙永兴军都监,坐庆州军叛,忠嗣遣人送家属往彭原县,虚散首功帖子。朝廷以忠嗣讨贼有劳,又尝经德音,故止降徙而已。
戊子,层檀国入贡,始通也。其王名亚美罗亚眉兰。国城距南海二万里三。便风昼夜行百有六十许日,经勿巡、古林、三佛齐乃至广州。传国五百年,十世矣。春冬暖。贵人以好越布缠头,服花锦白叠布四,乘象、马,官有月奉。其法轻罪杖,重者死。土产稻、麦、胡羊、山羊、沙牛、水牛、駞、马、鱼、犀、象、薰陆、木香、血竭、没药、硼砂、阿魏、苏合油、真珠、玻璃、卜萄、千年枣、蜜沙华三酒。交易用钱,三分其齐,金铜相半,而银加一分,禁私铸。人语如大食国。此据神宗正史一百十八巻增入,新纪于年末书层檀入贡,旧纪不书。
秘书丞章惇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王安石言:“惇相度渝州夷事,多与转运司不同,可见其不肯诡随,宜擢用。”上令与外任差遣,安石乞用为检正,从之。冯京欲须惇到取旨,上曰:“便与之,不须惇到也。”寻又加集贤校理。加集校乃此月十五日,今并书。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判司农寺曾布言:
臣伏见言事官屡以近日所议差役新法不便,论议纷纭,上烦圣听。臣承司农之乏,而又备官属于中书,凡御史之言,臣所预见,考其所陈,皆失利害之实,非今日所以更张之意。虽陛下睿智聪明,洞照其说,然流闻四方,使任事者选懦观望,不敢营职,而怀贰沮善之人将因此汹汹,转相倡和,以疑天下之人矣。在臣之职,固不敢畏避彊御俛默而不言也。
窃以朝廷议更差役之法,志于便民,故虽遣使四方询访利害,而旷月弥年,未有成法可以施之天下者,以为民事之重,经画之际不可不谨也。惟畿甸之事至近而易讲,而所遣之官,其论说措置利害明白多可行者,及其成书,则付之司农,使共开封府提点司五集议,已又榜之诸县,凡民所未便皆得自陈,此可谓详且尽矣。臣观言者之言,皆臣所未喻,岂蔽于理而未之思乎?抑其中有所徇而其言不能无偏乎?臣请一二陈之。
畿内上等人户尽罢昔日衙前之役,故今之所输钱,其费十减四五;中等人户旧充弓手、手力、承符、户长之类,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皆出钱以助之,故其费十减六七;下等人户尽除前日冗役,而专充壮丁,且不输一钱,故其费十减八九。言者则或以谓朝廷受聚敛之谤,或以谓凌虐赤子,此臣所未喻也。
田里之人,困于徭役,使子弟习于游惰,罹于刑罚,至于追呼劳扰,贿赂诛求,无有纪极。今输钱免役,使之安生乐业,通略云不知有前日之患。乃所以劝其趋南亩也。言者则以谓起庸钱则人无悦为农者,小则去为客户、商贾,大则去为盗贼,此臣所未喻也。
上户所减之费少,中、下户所减之费多。言者则以谓上户以为幸,下户以为不幸,此臣所未喻也。
天下州县,户口多少,徭役疏数,所在各异,虽一乡村,差役轻重亦有不同者,然昔日第一等则槩充中等之役,虽贫富相辽,不能易也。今量其物力,使等第输钱,逐等之中,又别为三等或五等,其为均平齐一,无以过此。言者则以谓敛钱用等,则非法所能齐,所在各自为法,二三纷错,无所总统,此臣所未喻也。
昔之簿书等第不均,不足凭用,故欲分命使者察诸县,使加刊正,庶品量升降皆得其平。言者则以谓旧等不可信,今之品量,何以得其无失?如此则是天下之政无可为者。此臣所未喻也。
提举司昨以诸县等第不实,故首立品量升降之法,方司农、开封集议之时,盖不知已尝增减旧数,然编敕三年一造簿书,所以升降等第,今之品量增减亦未为过。又况方晓示人户,事有未便,皆与改正,则今之增减亦未施行。言者则以谓品量立等者,盖欲多敛雇钱,升补上等以足配钱之数。至于祥符等县,以上等人户数多减充下等,乃独掩而不言,此臣所未喻也。
凡州县之役,无不可募人之理。今投名衙前半天下,未尝不主管仓库、场务、纲运官物,而承符、手力之类,旧法皆许雇人,行之久矣。惟耆长、壮丁,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故但轮差乡户,不复募人。言者则以谓专副雇人则失陷官物,耆长雇人则盗贼难止。又以谓近边奸细之人应募则焚烧仓库,或把守城门六,此臣所未喻也。
役钱之输见钱与纳斛斗,皆取民便,为法如此,亦已周矣。言者则以为纳见钱则丝绵粟麦必贱,以物代钱则有退拣乞索之害。如此则当如何而可?此臣所未喻也。
昔之徭役,皆百姓所为,虽凶荒饥馑,未尝罢役。今役钱必欲稍有羡余,迺所以备凶年为朝廷推恩蠲减之计,其余又专以兴田利、增吏禄。言者则以谓助钱非如赋税有倚阁、减放之期,臣不知衙前、弓手、手力、承符之类亦尝倚阁减放否,此臣所未喻也。
朝廷诏令与司农奏请,未尝不戒天下官吏以躬亲询访田里之人,务使人户今日输钱轻于昔时应役,则为良法,固无毫发掊敛之意。如两浙一路,户一百四十余万七,率钱七十万缗而已;畿内十六万,而率钱亦十六万缗,是两浙所输盖半于畿内。言者则以谓吏缘法意,广收大计,然畿内募役之余,亦无几矣八。两浙欲以羡余徼幸,司农欲以出剩为功,此臣所未喻也。
贾蕃为县令,固当奉行条诏,差役之事有未便于民,法许其自陈,乃不肯受,使趋京师喧哗词诉,其意必有谓也,诚令无所用心,亦可谓不职矣。蕃之不职不法,其状甚众。如团定保甲,昨差官体量,一县之中,所行皆不如当时之法。又有笃疾贫民,应对无礼,既违法使之赎铜,又非理栲掠枷锢其子,四日而死。至于借贷官钱,沽买村酒,残民犯法,谁敢尔者九!提点司见其有显过,因往治之,而又库钱数少,酒课额亏,钩考其由,皆得其状,迺编敕所谓因事彰露,或虽已去官,法所当劾者。言者则或以谓二府所选必非不才,或以谓蕃虽有赃私,乞一切不问,此臣尤所未喻也。
大约御史之言,盖多此类。如蕃之不恤民,不畏法,可谓明矣,迺以谓赵子几务力行司农之政,不复顾陛下之法与陛下之民。夫司农之政,乃陛下之政,司农与子几职当奉行而已。使子几能力行陛下之政,岂不善哉?乃欲舍蕃而治子几,此尤可怪也。
至于差役之法,昨看详奏请出榜施行,皆开封府与司农被旨集议,此天下所知。借使法有未善,而言者深论司农,未尝以一言及开封;又以谓司农自知所行于理未安,若关与京尹,或致争执,有碍施行,所以公然不顾,不报开封府。夫所行之法,迺京尹韩维等之所共议,借使未尝共议,今所出榜,凡于民未便,听经所属官司,开封府乃所属官司,可以受其辞诉而不可以争执乎?开封府于民事何所不预,民有所诉,斥而不受,此乃御史之所当言而言未尝及也,自非内怀邪诐之情,有所向背,则不当至此。曾布集乃削此以上四十八字。若此之类,皆有文可考,有迹可求,而诞谩欺罔,曾不畏忌,况于是非晻昧难明之际哉!
陛下方有大有为之心,固将举直错诸枉以示天下,而左右耳目之士以利为害,以直为曲,以是为非,以有为无,臣恐有伤陛下之明而害陛下之政也。御史有言责者也,臣有官守者也;御史之所论,臣之官守也;御史以言责言,臣以官守言,此臣之区区所以事陛下之义不敢不尽也。愿陛下以臣所言宣示中外,使有识之士参考其是非。令臣言有涉诬罔,则诛夷窜逐,臣所甘心,陛下之法亦不可贷;如言不妄,则陛下亦当察其情伪而以大公至正之道处之,则天下之幸也!王安石以布所言进呈,上问如何?安石曰:“欲札与绘、挚,令绘、挚分析。”冯京、王珪
以为不当使分析,京又言绘、挚近日别无文字一〇。上曰:“令分析方是朝廷行遣。”京、珪曰:“恐复纷纷不安。”上曰:“待分析到更相度。”因言绘作富弼辞,乃更称誉弼,殊不体朝廷意。安石曰:“‘姤,后以施命告四方’,上下相遇,以命而已。见‘大哉王言’,乃所以知‘一哉王心’。今天下所以未肯一心趋上所为者,以好恶是非不着于天下故也。为天下,要知事本。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然则民无所措手足,其本在于名不正。孟子曰:‘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着。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然则人将相食,其本在杨、墨之道不息。今朝廷异论,类皆怀奸,其实岂止于杨、墨之道不息而已,以邪为正,以正为邪,其为名不正甚矣,则其患至于人无所措手足、人相食无足怪也。如晋之乱,戎狄据中国,自生民已来未有如此,其乱本乃在王衍之徒,托清净无为之说,以济其苟简贪慢之私而已。”遂以布所言札与绘、挚,令分析以闻。
辛卯,河决大名府第五埽。王安石五年正月二十三日日录云:四年七月八日,河决。今以为据,特附此。旧纪亦书辛卯河决北京第五埽,新纪但书河决北京。河渠志云:七月,北京新堤第四、第五埽决漂溺一一馆陶、永济、清阳以北,遣张茂则、程昉相视修塞。八月丁巳、丙寅、癸酉,并月末,又十月末,又五年三月丙申、九月己酉,并合参照。司马光日记云:去岁新堤第四埽先决,顷之,第五埽又决,第四埽水更微。程昉于嫩滩水上疉塞四水口,自知不测,未几咽凌水盛,第四水口复决,昉忧惧而卒。张保、孙殿丞云。
天章阁待制孙固兼侍读,罢知审刑院。王安石言:“固留滞审刑文案,乞罢之,授以他职。”司勋员外郎、权判大理寺崔台符权知审刑院,太常少卿、知寿州许遵权判大理寺。日录有孙固面乞少府监及刘挚论固留身事,当考。
赏渝州讨夷贼有功将校,供备库使唐询等转官减磨勘年有差。
壬辰,权夔州路转运使、屯田郎中孙构为司封郎中、直昭文馆,落权字;权夔州路转运判官、屯田郎中张诜为司封郎中、直集贤院、权转运副使。孙构传云:权喜功名,见事风生,建南平军,复扶欢、荣懿二寨,边事自此始。朱史削去。要合存之,姑附此。司马光日记云:夔路有保塞一二民捍御蛮寇。其酋领得理词讼,擅决罚,由是大富。州县提辖侵渔不已,其酋不堪命,遂寇略居民。转运使张诜等发兵讨击,诛杀甚众。邓绾上言:生蛮所以不能为蜀患者,以此民为之藩鄣,今诜等多杀不辜以自为功,异日蛮必为患。诜尝事介甫于常州,善遇之,乃命章惇往体量。惇还,言其酋纵横日久,或刳孕妇,或探人心而食之,诛之甚当。于是,二漕皆迁官加职。赵全云。
知开封府刘庠乞罢勾当右厢公事官,不许。初,韩维奏著作佐郎蔡确为勾当右厢公事。及庠代维,以故事责确庭参。确谓藩镇辟召掾属,乃有庭参礼,今辇毂下比肩事主,虽故事不可用。庠不能屈,因奏:“京师多豪右,厢官体轻人不畏,或缘而宽纵有罪,且政出多门,非所以肃清浩穰之术。昔赵广汉尝患三辅难治,欲兼之,况厢事之末乎?请罢确等。”确方主王安石,故上意不直庠,寻改确为三班院主簿,庠相继补外。确,晋江人,尝为邠州司理参军,转运使一三始至,按其赃罪,及见确姿状秀伟,召与语,奇之,更加延誉。韩绛宣抚陕西,确为人造乐语,绛喜其文,又荐于朝。维所以辟确,亦由绛荐也。御史中丞杨绘尝言:“臣伏见开封自来大小斗辨公事,只委知府一面断决,如事合勾追或理须证对者,则推判官以下同劾其罪。自置都厢后来,杖六十以下并委断罪,臣细详访之,皆不便也。何者?政出于一,则静而肃,政分而三,则纷而不齐,有罪一般而两厢断放各异者。加之都厢之官,权虽欲重而望犹轻,人不厌伏。又欲抗势于府庭,至有解府胥而欲为都厢胥者,辞府公吏而求为都厢公吏者,又且一面勾追理索,旁午闾里矣。风闻颇有重罪而启幸胥吏只从杖六十已下断放者,都厢官员只据其自通之罪,亦不觉察。昔赵广汉有愿得并治之言,信有之矣。伏乞特赐指挥,应系京城公事,并须送府;其都厢官,止令点检厢中寄禁并到处检验,并诣地头定夺公事或检校财产。”绘言不得其时,按蔡确事则绘言盖不报也。
甲午,诏两浙水灾州军,令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司与州县当职官吏多方赈恤。新、旧纪并附年末。
乙未,录延州振武副都头崔达子遇为三班奉职,赐其家绢百匹。初,达为西贼所执,驱之至啰兀城下,令呼城中曰:“抚宁堡已破,可趣降。”达伪许之而反其辞,遂被害,边吏以闻,故追录之。
丙申,诏:“自今召试知制诰,三道各限一百五十字以上成。如系正言以上,即守本官,已下并除右正言。”
丁酉,兵部郎中、集贤校理、直舍人院王益柔,刑部郎中、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陈襄,兵部员外郎、集贤校理、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陈绎,太子中允、集贤校理、直舍人院曾布,并知制诰。布仍改右正言。上初欲用张琥及襄、绎、益柔,王安石言琥不如布,上曰:“布诚宣力多。”遂用布,更以琥修起居注。杨绘、刘挚之论助役也,安石使琥为文诘绘、挚,琥辞不为,布自请为之,琥由是忤安石意,故不得知制诰。安石又言:“襄憸邪,必不能助宣德化,不宜使在内,且已尝辞知制诰,今复辞则亏人臣体。”安石去年九月已有札子论襄。上曰:“何以处之?”安石请除待制、都转运使。上曰:“知制诰亦不妨作都转运使也。”寻以韩维在告,又诏襄及益柔并直学士院。此据御集,在七月十九日。司马光云:琥由此忤安石意,顷之,坐事落修注。非也,盖不知制诰,止得修注耳,落修注又坐别事。召陶记闻云:熙宁初,曾鲁公与余言:“近日妇人冠子太小,近乎服妖。”盖小官在上之谶。时多除京官为提举刑漕之职,鲁公故及之。后又有中允、通直为待制、三司,正言、承议一四为翰林、八座者,以此推之天下,盖岂偶然哉?按陶所云合修入,但须详考,因曾布以中允除知制诰,改右正言,姑附见。中允即通直,正言即承议。
御史中丞杨绘具录前后论助役法四奏以自辨,且曰:
臣之情状,已具四奏,惟曾布称“言者深论司农寺,未尝以一言及开封”;又云“自非内怀邪诐之情,有所向背,则不当若此”;又云“诞谩欺罔,曾不畏忌”。此数言者,臣不可不辨。
臣所论超升等第不便者,据百姓论诉尔。其论诉者止东明等数县百姓而已,祥符县百姓未尝论诉,岂得加诬臣以为独揜而不言乎?大凡省寺出榜于外县者,未有不先牒本州照会。昨司农寺出榜于外县升等第事,不曾牒开封府照会,此臣所以奏弹也。今曾布既称“曾与京尹韩维共议”,又云“借使未尝共议”,只此两句,则已矛盾也。又云“民有所诉,斥而不受,此迺御史之当言,而言亦未尝及”者,已于札子内言开封府不肯接状,却称不曾受得朝旨及司农寺关报,百姓既无所诉,乃是臣尝言及也,岂为言亦未尝及乎?其如民所论诉者,止是超升等第,此专是司农寺为首,岂可舍而究其他乎?夫编敕三年一造簿书,升降等第者,乃自实产从下而定之,先据人户,始立等第之数。昨司农寺皆于元申等第之外,须得要申多少数户,臣所论已具。今曾布自以为亦未为非,又云实未施行,且未行而言之宜也,岂有既出榜于县而云未施行、御史不得言之理?岂有不依元申等第而硬指挥升上户数而云亦未为非之理?
夫朝廷立法未行,而臣忝御史中丞,先述其便,而后以未便事理论奏,欲有裨于圣政。今曾布乃以“邪诐向背”、“诞谩欺罔”、“不顾陛下之法与陛下之民”为言。臣内省一心事主,未尝有所向背,实非邪诐诞谩欺罔、不顾陛下之法与陛下之民者。伏乞详臣四奏,问曾布背谁?向谁?何事欺罔?又曾布每于臣札子中绝去前后文,只摘取一句以牵就其说,乃曾布挟与王安石是亲之势,公然不顾朝廷纲纪,欲障蔽陛下言路之意可见矣。
又言:“助役之法,国家方议立千万年永制,臣非以为无利也;臣既先陈其利矣,次又陈难行五说,求去其害以成其利。然则臣陈之为难者,欲议其所以易之也;谓之为害者,欲议所以利之也。夫一人之智,不足以周天下之利害,必集众人之智,然后可以尽其利。今陛下专任王安石,安石专委曾布,布又刚愎如此,而欲建千万岁永制,其得尽乎?”
又言:
臣窃以曾布近日有文字,称臣邪诐欺罔诞谩向背事,今日曾布试知制诰,臣若言之,必谓臣报其言以复私怨。虽然,以此之嫌,而不言之,是乃臣之自私也。若然,则他日设有奸人偶知欲将进用,阴料言事官必有弹劾己者,则先以事中伤之,使其自避嫌而不敢言,无乃奸者之巧得其便乎?臣不敢顾私嫌而公言之,惟明主择焉也。
夫陈绎、王益柔皆累任转运使,陈襄历知杂御史、修起居注,资则深矣。勘会曾布熙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自海州怀仁县令转著作佐郎,闰十一月十六日差看详衙司条例;熙宁三年四月五日差编敕删定官,八月二十四日差编修中书条例,九月六日授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九月八日差权同判司农寺,九月十四日授集贤校理,九月二十三日差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十月四日差看详编修中书条例;熙宁四年二月五日差直舍人院,二月八日检正中书五房公事,五月三日差详定编敕,七月十三日试知制诰。从选人至知制诰,止一年十个月。旧官太子中允班在尚药奉御之下,新官知制诰班在观察使、待制之上,可谓不次矣。夫贤能不待次而举,王者之善政也。臣窃见曾布之贤能未显著于天下,天下之人止知其缘王安石姻家而进。昔崔祐甫多用亲故而称允当,今亲故则用矣,而允当之论犹未该浃也。以臣愚而观之,曾布专筦助役文字一五,前者以臣所言利害事,加之以邪诐欺罔,一切拒之,斯乃自用自专之人也,安有贤者而好自用哉?安有能者而好自专哉?
唐李德裕有言:“辨邪正,专委任,而后朝廷治。”夫正人既呼小人为邪,小人亦谓正人为邪,何以辨之?请借物为喻,松柏之为木,孤生劲特,无所因倚;萝茑则不然,弱不能立,必附他木。故正人一心事君,无待于助;邪人必更为党,以相蔽欺。君人者,以是辨之,则无惑矣。臣既已被曾布指为邪诐欺罔诞谩向背矣。布既以邪诐指臣,则必以正直自处也;布既以有所向背指臣,则必以劲特自处也。凡邪正之不可以并立,如薰莸之不可同器也。今若邪诐之人而使处中执法之地,与正直并立,岂可谓邪正之辨乎?若陛下谓臣为实有邪诐欺罔诞谩向背之状,即乞罢臣御史中丞,仍不当尚留侍从,宜从远贬,以清朝列。
御史刘挚又言:“臣近曾上言论助役之法其害有十,今奉圣旨批送曾布札子条件诘难,令臣分析者,窃以助役敛钱之法,有大臣主之于中书,有大臣之亲一六中书之属官及御史知杂者讲画于司农寺,有大臣所选择所谓能者为监司、提举官行之于诸路,上下布置,其势若此,可谓易行矣。然旷日弥年,未有定论可以为法者,其故何也?不顺乎民心而已矣。民之所不欲,古今未有以势强而成者也。故虽命使者奔驰道路,禀之于内而劫之于外,然其拟议参差,条制殊异,纷然日下,不知其可行之计,则此法利害明若观火矣。臣有言责者也,是故前日采中外士民之说,敷告于陛下,今司农为荧惑之辩如此。陛下以臣言为是耶?则事尽于前奏可以覆视;陛下以臣言为非耶?则贬黜之而已。虽复使臣言之,亦不过所谓十害者,是以不复条陈,不惟费辞文过,烦紊天听,而风宪之官,岂与有司较是非胜负,交口相直如市人之诟竞者,则无乃辱陛下耳目之任哉?谓臣等险诐欺罔,则上有陛下之聪察,而下有中外之公议一七。所谓中有向背,则臣所向者公,所背者私,所向者义,所背者利,所向者君父,所背者权臣。今方辨助役法之利害,而无故立向背之论,以朋党之意教诱天下,此可骇也。所谓曾无畏忌,则陛下之法,臣所畏也,陛下容受忠直,臣为御史,实不敢隐情自为己讳一八。今司农欲使臣畏忌权臣,则诚臣之所不能者也。伏望陛下将臣前后所论助役章奏与司农之言,宣示二府大臣、中外百官,以考是非。若臣言有所取,则乞速罢助役以安天下之心;若稍有欺罔,则乞重行窜逐,以谢专权之人而戒妄言者。”
挚又言:
臣窃以耳目之于人也,事物过者,必见闻以赴其心,而心必受之,未有不信其耳目而反以其能视听为疑者。先王以言置官,代天子耳目,内外相信,无以异于一体之相为用也,其言虽直必容,虽多必受,则国家安治,不然则反此。故谤木谏鼓,不设危乱之国;鼎镬斧锧,不在圣明之朝。恭以陛下躬备上圣之德,好问乐善,凡延见臣下,虽贱官小吏,必温恭和容以访逮之,此尧、舜之盛也。然至于臣等以职事为言,则使之分析者,中外皆知非陛下意,乃司农挟宠以护改作,大臣设法以蔽聪明尔。因事献忠,敢一言之。
今天下之势,陛下以为安耶,未安耶?治耶,未治耶?苟以为未安、未治也,则以陛下之睿智,言动起居,躬蹈德礼,夙夜励精,以亲庶政,而天下未至于安治者,将谁致之耶?陛下即位以来,注意责成,倚以望太平而自以太平为己任,得君专政者是也一九。二三年间,闾阎动摇,举天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盖自青苗之议起,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青苗之议未允而均输之法行,均输之法方扰而边鄙之谋动,边鄙之祸未艾而漳河之役作,漳河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兴。其间又求水利也,则民劳而无功;又淤田也,则费大而不效;又省并州县也,则诸路莫不强民以应令;又起东西府也,则大困财力,禁门之侧,斧斤不绝者,将一年而未已。其议财也,则商估、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而登政事堂;其征利也,则下至于历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古之贤人事君行道,必驯致之有渐,持久而后成,至于设施,皆有次序。今数十百事交举并作,欲以岁月变化天下,使者旁午牵合于州县,小人挟附佐佑于中外。至于轻用名器,混淆贤否,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侠少儇辩者取之为可用,守道忧国者谓之流俗,败常凿民者谓之通变,能附己者不次而进之,曰吾方擢才;不可招者为名而斥之,曰吾方行法。凡政府谋议所以措置经画,除用进退,独与一属掾二〇曾布者论定,然后落笔,同列预闻乃在布后,故奔走乞丐者布门如市。虽然,犹有系国家之体而大于此者,祖宗累朝之旧臣则镌刻鄙弃二一,去者殆尽,国家百年之成法则刬除废革,存者无几,陛下岂不怪?天下所谓贤士大夫,比岁相引而去者凡几人矣,陛下亦尝察此乎?去旧臣,则势位无有轧己者而权可保也;去异己者,则凡要路皆可以用门下之人也;去旧法,则曰今所以制驭天下者是己之所为,而陛下必将久任以听其伸缩也。嗟夫,此事之实也,其名则曰革敝而兴治,是以陛下乐闻其名而难察其实也。
夫赏罚号令,乃陛下所以砥砺天下,而鼓动四方以为劝沮者。今有人焉,能舞公事以倾勋旧,起大狱以逐官吏,其事是耶?乃其职尔,何至超任以为职司耶?赵济是也。又有人焉,以渭源田欺罔,始既以此得罪,而终复以此增秩,王韶是也。程昉事漳水以兴大役,困一方而无成功;赵子几挟情以违法禁,按吏以防民言,则皆置而不问。乃是赏反施于圣人之所当罚,罚不及于王法之所当诛也!几邑之民以助钱为诉也,陛下圣旨令召情愿;东明知县以不能禁民有诉而被劾也,陛下圣旨止令劾擅升户等之事:二者皆独断之善政,而中书皆格而不下,此则陛下之号令不行也。西师无功而曰非朝廷之本谋,天下但见给军之费,辇出于京师,空名之诰,驰下于西路。又命一知制诰于将幕,使专代天子之言,报覆号令络绎于道,苟以为非耶,何不止之二二?迨其事败,则曰非政府谋也。捐费缗钱以千万计,秦、晋之人,肝脑涂地,召军旅之怨,结戎狄之衅,而不自请咎,乃致陛下发中诏以责躬,抑徽号而不受,忠义之士,谁不痛心而疾首!
至如助役之法,臣尝言之矣。其条制纤悉,臣虽未能究见,然臣大意,终以为使天下百姓赋税贷责公私息利之外,无故作法升进户等,使之槩出缗钱,皆非为人父母爱养基本之所宜为者。故臣谓之聚敛,非妄言也。
陛下任遇辅臣如此其重,而致主之术,乃用此道,是皆大臣之误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也。今既颠谬乖错,败乱纲纪,知天下之不容,惧宸衷之回悟,以谓虽中外之士畏避无敢言者,然其尚敢言者,独御史有职尔,故又使司农荧惑天听,作为偏辞,令臣等分析,以摧阻风宪之体,艰梗言路,欲其忧惮苟容而缄默,或欲撩其危言从而挤逐,不知忠臣节士,虽戮辱不惧,所以尽事君之义耳。今羌夷之款未入,反侧之兵未安,三边疮痍疲溃未瘳,河北大旱,诸路大水,民困财力,县官匮竭,圣君恭勤思治,万方之所知,而在辅弼者方欲蔽天聪明,使下情不得而上达,其何心耶?臣愿陛下思祖宗基业之艰难,念天下生灵之危苦,少回几虑,收还威柄,深恐异时专权肆志,将有陛下所不能堪者,则必至于亏失君臣之恩,是今日养之适所以害之也。若夫冯京、王珪,同列预政,皆依违自固,不扶颠危,虽心知其非而无所救正,已之进退又媕婀而不决,皆非所谓辅臣之体。
臣在四海之内,孤立独进,陛下过听,任以风宪,尝窃思之,近岁台谏官叠以言事罢免,岂其言皆无补于事欤?岂皆愿为讦激险直之语以自为名而洁去欤?尝以谓欲言政府之事者,其譬如治湍暴之水,可以循理而渐导之,不可以堤防激斗而发其怒,不惟难成,亦为患滋大。故臣自就职以来,窃慕君子之中道,欲其言直而不违于理,辞顺而不屈于志,庶几愚衷,少悟天听,而亦不敢婞婞然二三如浅丈夫,以一言一事轻决去就,致圣朝数数逐去言事者而无所裨补,思以上全国体,而下亦庶几能久其职业而成功名,两月之间,才十余疏,其言及助法者止三疏耳。当天下多事之时,而臣言简缓,又不足以感悟,则其负陛下已多矣。不意大臣之怒,已至如此,令臣等分析。分析之事二四,前代无之,祖宗无之,近年以来乃为此法以摧言者之气。方陛下孜孜听治,喜于纳谏,而大臣所为则不得正目而视,此所以发臣之狂言而不能默也二五!
伏愿陛下深察事物之变,用安靖之治以休生民,有所措置,以大小缓急为先后之序,以义利经权为本末之辨。自兹凡有献替于陛下者,乞诱掖奖励之,罢分析之命,以
尊严朝廷而养多士敢言之气。臣不胜惓惓愤懑爱君待罪之至二六。奏至,王安石曰:“绘所奏前后反复,今并不分析布所言子几与蕃事。又挚所云‘臣所向者公,所背者私二七’,不知子几何以为私,蕃何以为公。且绘云‘当忠以报国,虽为臣引用,不敢以私害公。’王安石言杨绘称虽为臣引用,不敢以私害公。今绘奏并无此等语,当考。绘为中丞在四月癸酉。凡人之情,为人所知,纵不能私,宜以平遇之。如绘所言,专为不平,此必有所怀也。绘知开封府元同议,后来不受百姓诉状违法,何故不论开封之罪?此其不平可见。”上曰:“张琥以为绘罪轻于挚,挚言尤无状。”安石曰:“挚妄作,愚而易见;绘狡诈难知,如言‘为臣所引用,然不敢以私害公’,此所谓壬人,虽尧、舜所当畏难,陛下不可不察。臣向论绘烛理不明,不可为中丞,此言必漏,臣度绘当缘此为憾。邪人交斗,但能坏朝廷事,于臣私计亦何所预?臣若计身私利害,即虽不才,岂不能合流俗以自固?若以义为事,则有去就而已。小人消长,非臣所敢知也。”上曰:“如何措置?”安石曰:“此在陛下。”上曰:“令绘出,翰林又少人。降一官令归院如何?”安石曰:“欲令出,即差官直院可也。”于是诏绘落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为翰林侍读学士;挚落馆阁校勘、监察御史里行,监衡州盐仓。后两日以绘知郑州。神宗史食货志云:初,绘除中丞,安石以为绘不烛理,不可为中丞,然卒除绘。已而执政冯京漏安石语以激怒绘,缘此为憾,故毁役法以自立异,非详究法之利害本末也。志盖因安石日录,今不取。旧纪书翰林学士杨绘论免役法失实,罢御史中丞,降为侍读学士,知郑州。新纪不书。司马光日记:绘改知郑州,仍押出门。
夔州转运司言招出夷贼王衮,取李光吉、梁承秀及衮三族之地赋民,得租三万五千四百八十五石,绵丝一万六千五百一十五两,绢二十七匹,银二百三十一两半。诏改宾化寨为隆化县,授衮下班殿侍、三班差使、监扬州税。朱史二八以隆化县并正月失事之序,今依墨史。
己亥,看详编修中书条例所状:“今先看详到合减省改更事件。如审刑院进呈公事,已得圣旨,若无合覆奏事,令更不入熟状,止进草,降敕下合属去处。诸路转运使副,或差两员者并不带同字二九,提点刑狱亦如之。应差臣僚权管勾闲慢司局及寺监,欲止降札子。京朝官乞假迁葬,除通判已上差遣仍旧外,其余并依选人申转运司,如无规避即给假讫奏,不须听候朝旨。常参官如因疾患请假两日已上,令御史台直牒内侍省医官院差内臣、医官看验。诸州军差管内僧道正自今勿复以闻,候及七年合赐紫衣、师号,即具保明申奏。其御史台逐季缴连本台五十三处供申职掌人数,进奏院月奏具有无出闭罪人状,并寝罢。”从之。朱本云:上以朝廷所省阅多有司之细故,而大臣不得讲明政事之大者,以为事可归有司者归之三〇,而中书责其当否,则有司尽力而事治,故命条例司讨论,去其繁冗。自是事归有司者浸多,而中书之务清矣。新本并看详条例所状皆削去,恐失事实,依时政记所书复存之。
庚子,礼院言:“礼,诸侯不得祖天子,公庙不设于私家。今宗室有祖宗神御,非所以明尊卑崇正统也。谓宜一切废罢,以合礼意。”从之,仍遣内侍迎奉祖宗神御于天章阁。先是,鲁王、韩王、魏王、申王、楚王五宫院皆有神御,大宗正司奏请供奉香烛,知大宗正丞事李德刍以为非礼,请下礼官议,乃诏礼官议,如德刍请,而降是诏。德刍,淑子也。旧纪载此事,新纪不载。
辛丑,诏案察之司,采访所部官属罪犯不得出榜召人告论,其犯私罪杖以下离任,无得案发。景祐四年七月十二日,有不得出榜指挥,当考。
殿中丞、监察御史里行唐淑问权知真州,又改知复州。淑问前坐击滕甫出通判复州,遭父丧,既除服,王安石欲与监司,上曰:“淑问意见何如,肯尽力否?且令知府界县。”安石曰:“淑问带台职,难与县。”上曰:“淑问才通判资序,与县何伤?”安石请试以剧郡,上从之。寻命淑问权发遣提点荆湖北路刑狱。除宪在十月壬子朔,今第书初淮南三一,改湖北。
壬寅,诏知制诰王益柔、陈襄兼直学士院,候除学士罢直。时学士韩维在告,阙官宿直,故有是诏。此据御集增入。十四日,王安石欲除襄都运,可考。
甲辰,上批:“黄河决,水入御河,北行未止。其令入内副都知张茂则乘驿当职官吏相度以闻三二。”七月八日可考。
徙知太原府、观文殿学士吕公弼知郑州,公弼以疾自请也。新知郑州、翰林侍读学士杨绘知亳州,翰林学士元绛权知开封府,天章阁待制、权知开封府刘庠为龙图阁直学士、知太原府。
罢校勘观文殿书籍。又罢供奉官至殿直日、赴垂拱殿起居,惟朔望及辽使见辞,缀班于紫宸殿下。校勘观文殿书,当检事始。司马光日记云:七月二十三日,有旨自今供奉官以下皆免常朝。祖宗时,供奉官等皆取将帅子弟为之,天子择其才者使将命四方,有能办事则稍加进拔,故曰“奉朝请,侍廷中,谓之使臣。”自后得之者浸多,及今八千人,任使不复如往时,而朝请如故,贫者或徒步泥中至禁门,赁公服靴笏而入,富者以钱赂阁门,不来亦不问,其徒甚以为患,故免之。
阁门言:“乞选承制以下至殿直六人,前后殿逐日祇应,以阁门看班祇候为名,候及五年详熟,与除阁门祇候。”诏三班院选仕族子弟供奉官以下,殿直以上,年四十以下,无私罪使臣十二人,赴枢密院,选六人为之。
丙午,诏诸班直长行尝备宿卫,自今病满百日可医治者,殿前指挥使补外处牢城指挥使,其余并与捧日、天武第五军押营,元给料钱三千者与五百,二千以下者与三百。先是,诸班直假满百日,步军司并配充剩员,有丐食于道者,上悯之而有是诏。
丁未,天章阁待制孙固提举在京诸司库务,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章惇与固兼详定编修三司令式,及诸司库务岁计条例。王安石言薛向不乐修令式,上曰:“向先进呈明堂赏给,云恐诸军以修令式疑有裁减,所以先进呈,欲宣布令诸军知。”安石曰:“此意可见其不乐也。”上曰:“向所为亦不免姑息。”
诏唐、邓州界荒田,他路流民请射者,宜令所属速给付,无致失所。
戊申,屯田员外郎、权发遣盐铁判官吴审礼权发遣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上欲别用人,王安石言赵子几劲锐,审礼宽和,可以相济也。冯京曰:“审礼安得宽和?”上从安石言。吴审礼,兴国军人。哲宗旧录元祐四年八月有传,新录削去。审礼为荆湖南路提举常平。先是,朝廷推行青苗、免役,以为民利,而将命者转与郡县造作浮议,以务阻抑。其奉使也,宣布诏令如所素行者,人亦不待宁,而远近皆知上之德意、志虑。移之他郡,推其所为如初,故民皆安堵毋扰。俄迁三司盐铁判官、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兼常平事。畿内牧地,久为民患,乃以地予,得租十万缗有奇,偿太仆刍秣。又诏详定河南北监牧,请惟留沙苑,余悉罢去,地亦予民,得租百万缗,可市西北善马数万匹。常言:“帝畿千里,有终日行不见桑柘处,民不知蚕,非所以美俗。请教以种艺,责县劝率之。不一年,所租以亿万计。”上可其奏,后下其法诸部。熙宁中,置诸路保甲、治平义勇之法,不一年,上御崇政殿观阅射御,精练不减禁旅,审礼与执事官俱立庭下,上顾召,责以始终成就。河北荐饥,群小啸聚至数千辈,诏往绥辑,乃除权发遣河北西路转运副使,至则谕郡县赈廪以慰穷乏,凡五百万,诛首恶数十人而已。置卫州黎阳钱监,岁铸三十万,讫罢使,河北经用饶裕。河北为一路,复除转运副使。已而为江、淮、荆、浙等路制置盐矾兼发运副使。入见获疾,得请提点洪州玉隆观。此旧录审礼传,可见审礼之为人也。新录削去,亦无辨诬,盖审礼以朝请大夫知南康军卒,自不应立传也。传在元祐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纪事本末:王荆公当国,欲以朱柬之监左藏库,柬之辞曰:“左帑有火禁,而年高宿直非便。闻欲除其人干当进奏院,忘其人名,实愿易之。”荆公许诺,翌日,于上前进某人监左藏库,上曰:“不用朱柬之监左藏库,何也?”荆公震骇,莫测其由。上之机神临下,多知外事,虽纤微莫可隐也。
侍御史知杂事邓绾言:“本台推直官宋飞卿、孙奕皆前御史中丞吕公著所举,台主簿赵同亦薛昌朝、谢景温荐引,各怀所知,意趣乖异,欲乞别选推直官二员、主簿一员。”诏宋飞卿、孙奕、赵同并送审官东院,其御史台推直官、主簿令不依名次选人。宋飞卿、赵同未详,孙奕已见三年七月,陈瓘云云可检附。
庚戌,诏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请假,并依见谢辞例。
辛亥,诏国子监直讲有阙,于两制、台阁所举五路学官内选差。
又诏邠州驻泊都监、洛苑使李克忠追两官勒停,经恩未得叙用,坐取本辖蕃官所夺西贼甲不还其直,经德音当原,而提点刑狱司言恐后无以激劝属羌立功,特责之。六月十一日,克忠候奏到取旨。
诏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章惇往邠州制勘知州张靖,本州观察推官、权管勾经略司机宜文字王㧑等。又诏惇体量所过陕西州县推行雇役新法及民间利害以闻。初,宣抚司押送刺配庆州叛军家属,而㧑辄增入宣抚司札子内字,误刺配十五人,为靖所奏,故遣惇劾之。其后案至,不悉如靖奏。诏靖与别路知州差遣,㧑等该赦释之。明年正月二十七日,靖移陕州。朱史于二月四日书此。据御集差惇制勘邠州,乃是七月二十七日后空日。又实录八月一日,诏惇体量陕西新法利害,与御集合,朱史误也。惇以三月二日方受命经制渝州夷人疆土,此时安得却往邠州?朱史误明甚。今依御集附七月末,仍取日录六月二十五日所录靖、㧑等事,略加删修,要未详尽也。当考。惇体量利害,今并书之。司马光日记云:庆卒之变,密札下经略司,应捉、杀到叛卒妻子,并配诸州为奴婢。经略司誊下邠州牒,漏“捉、杀到”三字,知邠州张靖以为招降者妻子,岂可亦从孥戮,再申经略司。经略司令主者陈首下州改正,靖因奏其状而不言已改正。介甫以盐法事恶靖,以为倾险,欲直除水部员外,分司当事,请先案实,乃命章惇制勘,谢景温以文书证明,靖由是得免。赵同云。
诏颁陕西四路防秋之策。
泾原路。贼若寇原州靖安、绥宁,则原州兵不出,以万人守平安,控南路三三,趋渭州;以镇戎军将兵、弓箭手由乾兴径入靖安,断贼归路。贼若寇镇戎军,即以万人并本将军马驻本军,以弓箭手五千人为游兵,别以五千人守瓦亭,更移静边寨所驻正兵、弓箭手取三川路合势。贼若寇德顺军,即别以万人屯守静边,兼以弓箭手五千人为游兵,逐便扰击,移瓦亭五千人入本军。贼若自武延、易臧川三四而来,即移静边兵驻隆德,扼贼归路;镇戎军第四将及弓箭手由得胜路会合,于诸城寨只留守兵,不责以战;渭州只以一将兼义勇防守三五,其余兵并屯瓦亭,以固根柢,左右相援,合势掩杀。
环庆路。贼若寇东北两路,并以正兵万人屯业乐,扼淮安东西谷、柔远、大顺之会。贼若自华池川路深入三六,则移业乐兵于大顺、荔原两路,断其归路;庆州别出兵至合水,与荔原、大顺兵相首尾。贼若寇环州,即移业乐之兵截山径路趋马岭,更相度事势进兵入木波,与环州相望,据诸寨中,又可扼奔冲庆州大路,其沿边城寨只留守兵,不责以战,自余军马并屯庆州,以固根柢。
秦凤路。若贼寇东西路,于甘谷城屯正兵五千,帖以蕃汉弓箭手,扼奔冲三七青鸡、三阳一带道路,别以正兵五千帖本处蕃兵弓箭手守古渭,更益都巡检军马及三千,据通渭,与甘谷、古渭相望,若约此置兵保护熟户,更相首尾,足以枝梧。其诸城寨只留守兵,不责以战。自余军马并屯秦州,以固根柢。
鄜延路。若贼寇东路,宜于永平驻兵万人,帖以本处蕃汉弓箭手,以扼绥德、黑水、绥平、怀宁、顺安、青涧之会,亦断青化、丰林趋延州大路;又恐自永平东循大川至青涧城南出延州,则青涧亦驻兵三千。若贼寇北路,由浑州塞门川而下,则永平更不消驻兵,只以万人驻金明县,扼园林、安塞三八、龙安、招安故塞门、安远之会,断延州大路;保安顺宁路窄,难出大兵,只以三千守军帖以蕃兵弓箭手,足以扼贼。贼寇西路,只以三千人守德靖,兼以蕃兵保护胡、李二族三九,则金明不消人马,可即赴万安四〇,为保安德靖声援。或西北两路并兵而来四一,则金明兵不动,别以五千人守万安,掎贼之后。其沿边城寨并只留守兵,不责以战。自余军马并屯延州,以固根柢。此据会要,乃四年七月事,不得其日,今附月末。
同修起居注、同知谏院张琥言:“修起居注之职,古之左右史也,本以记录人主言动,书之典册,以示至公。本朝止令后殿侍立,人主言动无复与闻。臣今所领修起居注,兼知谏院,即与其余修注官事体不同。既有言职,且得侍立,或有敷奏便可面陈。窃见枢密承旨每于侍立处尚得论事,亦不先行奏请。欲乞每因后殿侍立,许奏事,更不移牒阁门。仍乞今后起居注常令谏官一员兼领,所贵左右史之职稍不旷废。”诏:“谏官兼修起居注者,后殿侍立亦许奏事,更不牒阁门。令于枢密院承旨司奏事后,内侍省公事前奏禀。”此据会要增入。元丰二年八月丙午,不兼谏职亦许直前。
是月,废窦州为信宜县,隶高州。合州赤水县为镇。旧纪但书废窦州。
是月,手诏拣诸路兵半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并为大分;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之。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也,至是免为民者甚众。此据本志四年十月事,今附月末。
一分司西京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六、下文小字注引旧纪均同。东都事略巻五八韩缜传、宋史巻三一五韩缜传均作“分司南京”。
二三年阁本、活字本均同。同上宋会要作“一年”。
三国城距南海二万里通考巻三三二四裔考:“层檀国在南海傍,城距海二千里”。宋史巻四九〇层檀传:“层檀国在南海傍,城距海二十里。”
四服花锦白叠布“锦”原作“棉”,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五开封府提点司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九作“开封提点司”。长编纪事本末巻七〇役法、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三五均载有“府界提点司”,疑此处为“开封府界提点司”。
六或把守城门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一〇其下有“潜为内应”一语。宋史巻一七七食货志其下有“则恐潜通外境”一语。疑本书有脱误。
七户一百四十余万“一”原作“二”,据同上书、长编纪事本末巻七〇役法及下文文意改。
八然畿内募役之余亦无几矣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一〇:“是两浙所输盖半于畿内,募役之余亦无几矣。”宋史巻一七七食货志:“是两浙所输才半畿内,然畿内用以募役,所余亦自无几。”疑此两句应在“是两浙所输盖半于几内”之下。
九谁敢尔者“敢”原作“收”,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〇京又言绘挚近日别无文字“别”原作“则”,据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巻七〇役法改。
一一漂溺“漂”原作“剽”,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巻九二河渠志改。
一二保塞“塞”原作“寨”,据阁本改。
一三转运使“使”原作“司”,据琬琰集下编巻一八蔡忠怀公确传及宋史巻四七一蔡确传改。
一四承议“承”原作“丞”,据阁本及宋史巻一六九职官志改。下同。
一五曾布专筦助役文字“筦”原作“完”,据编年纲目巻一九改。
一六有大臣之亲忠肃集巻三论助役法分析疏无此数字。
一七而下有中外之公议“外”原作“丞”,据同上书改。
一八实不敢隐情自为己讳阁本、活字本均同。同上书“己讳”作“忌讳”。
一九得君专政者是也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巻七〇役法、宋史全文巻一一下均同。同上忠肃集“者”作“安石”。
二〇属掾“掾”原作“椽”,据阁本及同上忠肃集、长编纪事本末改。
二一镌刻鄙弃“刻”原作“劾”,据同上忠肃集、长编纪事本末及宋史全文改。
二二何不止之“止”原作“正”,据同上忠肃集改。
二三婞婞然原脱一“婞”字,据同上书补。
二四分析之事“分析”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五此所以发臣之狂言而不能默也“言”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六臣不胜惓惓愤懑爱君待罪之至“惓惓”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七所背者私“背”原作“肯”,据阁本及上文、长编纪事本末巻七〇役法改。
二八朱史原作“宋史”,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九或差两员者并不带同字“者”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五之一〇补。
三〇以为事可归有司者归之“者”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五之一一补。
三一淮南“淮”原作“湖”,按宋史巻八八地理志载真州属淮南路,因改。
三二其令入内副都知张茂则乘驿当职官吏相度以闻阁本、活字本均同。疑“乘驿”下脱字。
三三控南路“控”原作“按”,据宋会要兵二八之一〇改。
三四易臧川“川”原作“州”,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三五渭州只以一将兼义勇防守“一”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六贼若自华池川路深入宋会要兵二八之一〇无“川”字。武经总要前集巻一八上载有华池镇,属庆州。
三七扼奔冲原作“守古渭”,疑涉下文而衍。宋会要兵二八之一一作“扼奔冲”,因据改。
三八安塞“塞”原作“寨”,据宋会要兵二八之一一、宋史巻八七地理志改。
三九胡李二族“二”原作“一”,据同上宋会要改。
四〇可即赴万安同上书“即”作“那”。
四一或西北两路并兵而来“兵”字原脱,据同上书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