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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二十八起神宗熙宁四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二百二十八熙宁四年辛亥,一〇七一

起神宗熙宁四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十一月壬午朔,权襄邑县都监杨复为开封府界东路都巡检兼教阅保甲,仍令提点司访察诸县巡检有不练武艺者,奏选官代之。去年十二月乙丑,初立保甲法。今年八月二日,可考。九月二十四日,初习武艺。

诏:应朝廷擢用才能、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中书、枢密院各专令检正、检详官一员月以事状送进奏院,遍下诸路。旧纪书诏以赏功罚罪事可惩劝者,颁告天下,新纪因之。

又诏审官东院每季具知州军、通判阙,及合入知州、通判人姓名功状赴中书,委中书审问,主判官详察人材,不以次选差。旧纪书诏审官东院季拟知州、通判上中书审差,新纪不书。

广南西路经略司言:“交州刘纪见领二百余人在顺安州及引带交人未见其数。”上批:“近累探报广源州蛮贼聚集,讫无实状,使溪峒之民日不安居,恐贼情狡狯,故虚传事势,惊动人情,因得胁迫使人归己,黄仲卿、卢豹是也。若久不处置,事理不便。可令萧注速遣官往体量处置,无令长成边患。”

诏以将作监专领在京修造事,选置判监一员、同判监一员、监丞或主簿两员、勾当公事两员。以嘉庆院为监。虞部员外郎、权发遣户部判官范子奇权判监,太子中允、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向宗儒同判监。会要载此事在癸未日。按范子奇判将作监,实录乃在壬午日。今从实录。向宗儒同判在乙酉日,今并书之。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初置军器监。

诏江淮发运使举官,无得过本路转运使副所举之数。

集贤院学士、史馆修撰、判秘阁宋敏求转对,言:“伏见前代崇建册府,广收典籍,所以备人君览观而化成天下。今三馆、秘阁各有四部书,分经史子集。其书类多讹舛,虽累加校正,而尚无善本。盖雠校之时,论以逐馆,几四万巻。巻数既多,难以精密。务存速毕,则每帙止用元写本一,再校而已,更无兼本照对。故藏书虽多,而未及前代也。臣欲乞先以前汉书艺文志内所有书,广求兼本,令在馆供职官重复校正。校正既毕,然后校后汉时诸书。窃缘战国以后,及于两汉,皆是古书,文义简奥,多有脱误,须要诸本参定。欲乞依昨来七史例,于京师及下诸路藏书之家,借本誊写送官。俟其已精,以次方及魏、晋,次及齐、宋以下,至唐则分为数等,取其甚者加校正,三馆皆置之,庶几秘府文籍得以完善。臣以愚陋而忝职儒馆,谨以职事而言之,无补大猷,伏增战汗。”事竟不行。敏求集有此状云:准御史台告报,十一月一日文德殿视朝当转对。今附本月日。八月十七日诏,当考。

癸未,三班借职王元规言其父内藏库副使嵩,庆历中尝为种世衡遣入西界,间疏其君臣,因之元昊族其用事者,遂纳款,乞特追赠。授元规三班奉职,弟元礼三班借职。王嵩事,具庆历五年五月、皇祐元年十一月。

枢密院言:“在京兵不足,岁常取于诸路。诸路兵失其土性,远行趋役,疾患者多。而江淮兵士尤不可赖,及放冻归,道毙相属。至于起发增给口食,费亦不少。今略计三年,用外军岁不过七千人,而东西八作司壮役指挥最为得力,又廪给稍优。欲于在京及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招少壮军士及召募厢军本城、牢城愿投换者,并配缺额壮役指挥。仍令在京诸司配杂犯罪人情理不至深重者,以次填杂役指挥。”从之,仍令权判将作监范子奇专提举招换。兵志所载与实录同,但稍略耳。

甲申,入内供奉官宋用臣、右班殿直杨琰为将作监勾当公事。宋用臣、杨琰或前已见。

诏蠲天下见欠贷粮,总计米一百六十六万八千五百石有奇,钱十一万七千四百缗有奇。上以诸路民欠贷粮积日已久,岁催索无已时,故尽蠲之。百姓闻诏,莫不称庆。旧纪书甲申诏天下因饥贷粮其蠲之,新纪不书。食货志第四巻:负县官之物者,悉总于理欠司。以官物输他司或中都,虽著于籍,而无已入官之符契者,则总于应在司。凡赦令下,则命御史、两制官同三司除欠负,其蠲除率百万缗以上。熙宁四年,祀明堂,命侍御史知杂邓绾偕三司理欠司详定天下逋欠会赦当除者,其十一月,上以天下民负贷粮积日已久,敛索无已,命悉蠲之。凡释贷粮米一百六十六万八千五百石有奇,钱十一万七千四百缗有奇。详定放欠,实录例书,独邓绾未见月日,或实录偶脱此也。

入内副都知、宣政使、陵州团练使张若水领嘉州防御使。初,若水以岁满当迁,既除官,上谓枢密院曰:“若水有提点排垛军器三库并提举添修弓弩二十万之劳,以此并赏之。”上谨于爵赏,虽左右亲近未尝过也。

乙酉,赐太子中允、权发遣夔州路转运判官周直孺绯章服。三司言直孺尝议更在京酒户买麹法也。更定买麹法,在六月四日丁巳。

上批:“王广渊言:‘知环州种诊申:“有西界投来蕃部三人,熟知彼国事。旧来留在本州询问敌情,今夏国既通和,无所用之,乞发遣于近里州军安排。”勘会夏国近才遣使,乞复献款,朝廷方与之要约,尚未知其向背。今诊乃敢轻妄,便谓通和,窃恐边防亦已弛备,缓急有误国事。’其种诊未欲劾罪,可令王广渊严戒,责令依累降指挥,谨敕边备,仍诏投来蕃部三人,更不令赴阙。”

丙戌,大理寺丞、馆阁校勘沈括检正中书刑房公事。

丁亥,右龙武军大将军、宁州防御使宗绩封韩国公,允弼第二子也。

遣将作监官度地修中太一宫。先是,司天中官正周琮言:“据太一经推算,熙宁七年甲寅岁,太一阳九、百六之数,至是年复元之初。故经言太岁有阳九之灾,太一有百六之厄,皆在入元之终,或元之初。阳九、百六,当癸丑、甲寅之岁,为灾厄之会,而得五福太一移入中都,可以消异为祥。窃详五福太一自雍熙甲申岁入东南巽宫,故修东太一宫于苏村,天圣己巳岁入西南坤位,故修西太一宫于八角镇。伏望稽详故事,崇建宫宇,迎五福太一于京师。”上省其奏,乃命度地建宫于集禧观之东。新、旧纪并书此。

戊子,诏诸路提举常平官,岁中通举京官或职官县令共三人。

诏职田占佃户过数及影庇差役,并科违制之罪。

太常丞、检正中书刑房公事、察访淮南两浙路常平等事李承之言:“臣所授敕,专令体量官吏违慢,未尽察访之意,乞许臣采择能吏,随才荐举。其有绩行尤异者,具以名闻。”从之。

己丑,邠州训练军马、阁门通事舍人刘舜卿知德顺军,候分屯讫赴阙。明年二月十二日,可考。

庚寅,枢密院检详吏房文字刘奉世言:“检会旧条,进奏院每五日令进奏官一名于阁门钞札报状,申枢密院呈定,依本写录,供报逐处。缘四方切欲闻朝廷除改及新行诏令,而进奏官亦仰给本州,不免冒法,以致矫为家书发放,监官无由禁止,日虞罪戾。而枢密院所定报状递到外州,往往更不开省,徒为烦费。欲乞自今罢枢密院五日定本报状,许诸道进奏官且依例供发。应朝廷已差除指挥事及中外常程申奏事,并许节写,通封誊报。其实封文字及事涉边机,并臣僚章疏等,不得传录漏泄。犯者,其事虽实,亦从违制科罪,赦降不原。若增加虚妄,仍编管。如敢承虚撰造,致传报者,并行严断。事理重者,以违制论。”从之。

壬辰,借左藏库钱七万缗,为开封府杂供库本钱,许人借贷出息,以给公用。

癸巳,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王雱言:“蒙差押赐父安石生辰礼物。旧例,有书送物,赴阁门缴书,申枢密院取旨,出札子许收,兼下榜子谢恩。缘父子同财,理无馈遗,取旨谢恩,一皆伪诈。窃恐君臣、父子之际,为理不宜如此。臣欲乞自今应差子孙、弟侄押赐,并不用例。”从之。

丙申,著作佐郎胡宗师为审官西院主簿,代太常博士阎灏、将作监主簿沈辽。以同知院、度支郎中王克臣奏灏等不职,故并罢之,仍自今止置一员。此据会要增入。克臣同知,在六月八日。司马日记,席汝明曰:沈辽素为介甫所厚,尝对人窃议新制是非,介甫闻之,立冲替。

丁酉,赐前砀山县尉王存立同学究出身,仍注合入官。存立,嘉祐中,学究出身,以父坐事配为军,尝纳官赎父,得免军籍,既而乡县籍身丁如平民。于是存立自言愿得如解举人,免丁役。上闵之,而有是命。

戊戌,天章阁待制、知单州孙思恭许再任。思恭以衰疾愿守乡郡故也。上批:“宜依近降选法选通判一人,仍自今近臣因老疾得知州军者,其选通判亦如之。”

开封府推官陈忱言同入内供奉官曹贻孙同集僧众于开宝寺,定夺僧志满可为福圣院主以闻。诏:“开封给牒差。自今寺院有关当宣补者,罢宣补及差官定夺,止令开封府指挥僧录司定夺。准此给牒。”开封府尹旧领功德使,而左右街有僧录司,至于寺僧差补,合归府县僧司,而相承奏禀降宣。上欲澄省细务,诸如此类悉归有司。

壬寅,开洪泽河达于淮,以便舟楫。新、旧纪并书此。五年正月丁酉,河成。

甲辰,宣庆使、昭武军留后石全育卒,赠太尉、彰德军节度使,谥勤僖。

戊申,管勾国子监常秩等言:“准朝旨,取索直讲前后所出策论义题及所考试巻,看详优劣,申中书。今定焦千之、王汝翼为上等,梁师孟、颜复、卢侗为下等。”诏千之等五人,并罢职,与堂除合入差遣。学生苏嘉因试对策,论时政之失,讲官考为上等,直讲苏液以白执政,皆罢之,而独留液,更用陆佃、龚原等为国子直讲。嘉,颂子;原,遂昌人,与佃皆师事王安石云。此段更详之。选举志云:上以其宿学,不足教导多士,皆罢之。林希野史云:苏颂子嘉在太学,颜复尝策问王莽、后周改法事,嘉极论为非,在优等。苏液密写以示曾布曰:“此辈唱和,非毁时政。”布大怒,责张琥曰:“君为谏官、判监,岂容学官、生员非毁时政而不弹劾?”遂以示介,介大怒,因更制学校事,尽逐诸学官,以李定、常秩同判监,令选用学官,非执政喜者不预。陆佃、黎宗孟、叶涛、曾肇、沈季长:长,介妹婿;涛,其侄婿;佃,门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介斋,授口义,旦至学讲之,无一语出己者。其设三舍皆欲引用其党耳。

中书言:“宰臣以下奏荐有官亲属迁一官、陞一任、循一资,并当一人。内京朝官监当未满,若关陞举主未足,不得与陞亲民。如乞试校书郎以下循资,并与初等职官监当。即不得以合奏选人恩例,乞选人转京官。其乞升任,不得至知州军。乞迁官,不得至员外郎。”从之。仍诏武臣遇大礼奏荐,已有官亲属迁一官者一〇,不得至内殿崇班。升一任者,不得至亲民。中书言:宰臣以下奏有官亲属迁官及升任、循资,并当一人。京朝官监物务未满任,举者未应格,不得陞亲民。奏选人恩例不许转京官。升任不得至知州军;迁官不得至员外郎。武臣遇大礼奏荐已有官亲属迁官者,不得至内殿崇班;升任者,不得至亲民。选举志第二巻奏补篇有此,盖因实录删修,今附见。五年八月十一日丁亥,可考。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司一一言:“诸县兵级、弓手有武艺精者,遇按阅,请如保甲量艺给赏。”从之。

己酉,司农寺言:“诸路卖户绝田产钱,乞从本司移助常平籴本。”从之。

是月,诏中书门下,自今文德殿常朝候垂拱殿坐,令御史台一面放班。王陶事,当参考。

买马司请权买四尺二寸或一寸牝马及一十一岁以上,与牝马补递马之阙,毋以充额。此据本志十一月事,今附月末。

升吉州万安镇为县。

十二月辛亥朔,诏每岁加赐国子监钱四千缗,以增置学官、生员用度不足故也。

甲寅,诏鄜延路经略司立定绥德城界至,又遣官往诸路缘边封土掘壕,各认地方:知澄城县范育鄜延路;权发遣盐铁判官张穆之环庆路;泾州通判郑遵度泾原路;陕西转运司勾当公事吕大忠秦凤路;麟州通判张宗谔麟府路。

育与大忠皆辞行,育言:

臣伏承宣命,差赴鄜延路,依见今蕃汉住坐耕牧界至,明立封堠界壕,所贵彼此更无侵轶。臣仰稽圣谋,虑患消争,固深远矣。然臣伏念边兵累岁,非中国之不欲平也,强谋远略之未息也;非戎人之不欲附也,救患扶衰之不已也。今朝廷示宽大之德,戎人效恭顺之体,衅解情通,势宜若一,则赐平之始,固有大计深谋所当先者。

臣谓沟封之制,非今日之先务,其不可为有四:臣尝至边,访所谓两不耕地,远者数十里,近者数里,指地为障,华夷异居,耕桑樵牧动不相及,而争斗息矣。今恃封沟之限,则接坏之氓跌足相冒,变安为危。其不可一也。臣访闻五路旧界,自兵兴以来,边人乘利侵垦,犬牙相错,或属羌占田于戎境之中。今分画,则弃之,穷边生地非中国之土,今画界其内,则当取之。弃旧所有,则吾人必启离心;取旧所无,则戎人必起争端。其不可二也。臣又闻戎狄尚诈无耻,贪利而不顾义。今闻纳坏有辞,及使临境,彼且伏而不出,及地有分争,且置而不校,则焉从之?单车以往则无以待其变,饰兵以临则无以崇其信。其不可三也。东起麟、丰,西止秦、渭,地广一千五六百里,壕堑深高才计方尺,无虑五六百工。使两边之民连岁大役,转战之苦未苏,畚锸之劳复起,坐困藩篱,阴资贼计。其不可四也。此特其事势之难为者尔,抑又有大于此者。

臣闻言至不约,天下莫之欺;德至不争,而天下莫之校。前日疆埸常严矣,一旦约败兵拏,斗者跌于前,耕者役于后,而封沟不足恃矣。衅动情暌,诡计百出,使人左复甲兵,右兴金缯;朝委其烽烟,夕举其约誓,不足制矣。故保疆埸不如立约,立约不如崇信,信定于心而已矣。

臣又闻周官大司徒,立封沟于邦国都鄙,至于九服,则职方氏一二辨之而已。行人制贡,而蕃国不与焉。盖圣王之于夷狄,嘉善而矜不能,以为号令赏罚之所不加则责之意略尔。今乃推沟涂经界之法而行之夷狄之邦,非先王之意也。使彼畏威承命,则犹有疑心,一有暌违,上亏国体,此其尤大不可者也。

臣又伏思戎狄之情难知,其服未可信,其弱未可轻。臣愿陛下蒐简军实,选将厉师,积谷塞下,以御其变,消患于无形,制胜于不动。凡此今日抚戎之先务也。臣以孤贱之资,先众荷宠,常效犬马之力,奋于危难,以报圣恩。今日选委,苟心知不可为,而默默衔命,动取后戾,以欺天负君,死有余咎,臣是以倾心极言而不知避。伏愿陛下留神。

大忠言:伏闻朝廷将使立定夏国地界,此诚陛下安边息民之心。然而安边息民之策恐不在此,臣辄有五不可之说,伏惟圣慈采择。

自来沿边多以两不耕种之地为界,其间阔者数十里,狭者亦不减三五里,出其不意尚或交侵。今议重定地界,相去咫尺,转费关防。樵牧之争固无宁日,衅隙稍久,必惹事端。此不可者一也。怀抚夷狄,先以恩信。恩信未洽,欲画封疆,俱非诚意,后必患生,或有犇冲一三,人难御捍。此不可者二也。议者以夏国辞请恭顺,遂欲乘此明分蕃汉之限。所差官须与逐处首领相见商量,以兵则非所以示信,不以兵则敌情反复无常。前延州议事官几为所禽,至今边人危之。此不可者三也。近年陕西沿边四路皆有展置城寨一四,戎心怨嗟,未有以发。既令各守其境,曲直自明。如或有辞,过实在我。此不可者四也。夏国边界东起麟府,西至秦凤,缭绕几二千里。若欲久存,须为壕堑,计工多少,所役何人,或要害之地势有必争,岁月之闲未易了毕。暴露绝塞,百端可虞。此不可者五也。

非徒五不可,又有大不可者一焉。无定河东满堂、铁笳平一带地土,最为膏腴,西人赖以为国,自修绥德城,数年不敢耕凿,极为困挠。窃闻今来愿于绥德城北退地二十里,东必止以无定河为界。如此则安心住坐,废田可以尽开。彼之奸谋盖出于此。若遂使得志,一旦缓急,鄜延可忧。此所谓大不可者一也。如不以臣言为妄,伏乞下臣状付中书、枢密院,及令臣面析利害,庶得周悉。苟有可采,早赐施行。又言:“臣尝游塞上,熟知戎情,如朝廷敦信誓,帅臣严节制,将佐不敢贪功务获,则永

无边患。此事人皆知之,但为议者所忽不行耳。今讲和之初,宜先务此。”

又言:“臣等五人被命而行,不敢不先示以信,上全国体。万一疏虞,则朝廷如何处置?移文诘问,必漫然不报;举兵讨罪,又力所不堪。复与之和,势皆在彼,百端呼索,须至含容。挫损天威,无甚于此,不可不虑也。”

王安石不以育、大忠等所言为然,白上曰:“臣谓育一五,朝廷但遣育于延州立封沟,非遣育于夏州立封沟,于周礼有何违异?又育言,周礼但立中国封沟,与夷狄接境,即无之。臣谓育,中国是腹里,却立封沟;与夷狄接境,乃不立封沟,此何理?大忠言,但当择帅,不当立封沟。臣谓大忠,朝廷但遣大忠立封沟,即不责大忠择帅。育与大忠恐不可遣,不若但委本路使臣。”上令别择官,换两人。此据日录在五年正月十七日,今并书之。

既而枢密院拟孔宗翰及杨方平代育与大忠。宗翰前为京东路提点刑狱,中书奏罢之。方平前主盐院,中书按方平不职,冲替。上阅宗翰及方平姓名,皆以为不可用,乃差刘宗杰及鲜于师中。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王广渊乞委师中。五月二日,宗杰与王韶议建通远军。

枢密院初不欲立封沟,及议差官,先拟薛昌朝,上既不用昌朝,而育与大忠议复异。昌朝、育皆中书所斥者,故安石每疑文彦博等设意沮己云。此据日录在五年正月十九日,今并书。范育、吕大忠疏及王安石语,今并附见。育、大忠疏更须删削,乃可。

乙卯,礼院言:“驸马都尉王师约等奏:‘伏见长公主凡有表章,故例不称妾。’质诸典礼,虑未允当,当院参详,男子妇人凡于所尊,称臣若妾,义实相对。今宗室伯叔近亲悉皆称臣,即公主,自大长公主而下,理合称妾,况家人之礼难施于朝廷。伏请自大长公主而下,凡上笺表各据国封并称妾。”从之。

诏知澶州、镇宁军留后刘涣为工部尚书致仕。涣颇有才智,尚气放诞,遇事无所顾忌,锐于进取。既得谢,乃悔恨。及开拓熙河,讨伐安南,涣几八十矣,犹上书请自效。不报。

刑部侍郎致仕张子思卒。

戊午,诏放麟州蕃部结胜还夏国,量给口券、路费。仍令经略司指挥,牒宥州于界首交割。应诸路去秋以后所获夏国人口,各令经略司选差官就便取问,如愿归并准此,愿留者存恤之。旧纪书诏诸路释夏俘归其国。新纪书归夏俘。

初,胜在夏国伪补钤辖,麟州部将王文郁略地至开光州,胜力屈而降,补供奉官。久之,谋窜归夏国,为人所告。上曰:“胜力屈而降,家在西界,其欲归宜也,可听其去,而厚赏告者。”明年正月九日,朱本又有诏赵卨事与此诸路经略司所被受并同,或移彼所载目录附此。

已而刘庠言:“胜少壮武勇,恐归为夏人乡导。”又言:“前保胜者蕃官五十人,殆非实。所以奏者,姑慰众心耳。今厚赏告者,恐开诬告之路。”王安石曰:“夏人若能深入,岂少如胜者为乡导!胜得免罪遣还,夏人又尝杀其爱女,岂肯为夏人致死于我!众蕃官敢为欺罔,为将帅者更枉道以慰其心,此皆无理。”文彦博曰:“将帅于事,不得不反复思虑详合如此。”上曰:“如此思虑非是,告叛得实,顾不敢赏,恐开诬告之路,此甚无谓。”安石曰:“如此,则告变之法皆可除矣。”诏庠依前诏施行,仍与告者麟州差遣,使蕃部具见之。此据日录五年二十七日一六事。

己未,保康军节度使、安定郡王从式卒,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荣王。

辛酉,上批:“河北便籴司减军粮数至多,当此丰年物贱之际,实为可惜。况岁之美恶不常,敌之动静难测,平日分屯兵马,计之虽似有余,缓急稍增军防,支用便见不足。自来三司逐年指准有定钱数,不须别作经画,可令依每岁数目收籴,不得减省。”

诏以太府寺所管斗秤归文思院。此据王珪会要熙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事,今附本月日,要考司马光所云出卖斗升印板事迹,兼亦未详初卖斗升年月日也。光日记云:王安石为政,欲理财富国,人言财利者辄赏之。旧制,太府寺造斗升用火印,颁于天下诸州卖之。禁民私造升斗,其法甚严。熙宁四年,诏:自今官司止卖印板,令民自造升斗,以省钉鐷之费,于是量法坏矣。又民侯氏一七世于司天监请历本印卖,民间或更印小历,每本直一二钱。至是尽禁小历,官自印卖大历,每本直钱数百,以收其利。又京东提刑王居卿上言:天下官酒务皆令作连醦,以省薪苏。朝廷从之,画图颁于天下。又有班行上言:天下马铺,每匹令日收粪钱一文。亦行之。其营利如此。而城绥州、筑啰兀城堡、散青苗钱,所用官物动以数十百亿计。卖历日,已见熙宁四年二月戊寅一八。王居卿连醦事,附注七年九月壬子。马粪钱,当考。

右正言、集贤校理、检正中书礼房公事许将直舍人院,罢检正中书礼房公事。

权同判流内铨、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曾布言:“诸司吏自来并不以次迁转出官,致阙习事旧人,诸事惰慢。亦有职务全少,而人数至多;或事局至轻,而出职优厚。又有职事虽繁,而得禄微薄,人数太少,选择不精者。今合并废增禄,自宣徽院至军器所凡七十八处。自今第迁须至头名方许出官;或已为头名,其出官即第增之以年或损所出人数,约定须三二十年或四十年方得出官。诸宗室宫院客司,通引、书表、宅案司、旧理二十一年出借职,岁约六人。今并月给钱三千,并御书院等专副并罢出官,界满各理元抽差司分合得酬赏。通计增废之数,岁增钱一万五千余缗,减出官入流三百余人。”从之。旧纪书减出官入流三百余人,新纪不书。

癸亥,知制诰王益柔知通进银台司,兵部郎中、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韩缜兼勾当三班院。初,二职皆天章阁待制马仲甫兼领,会御史知杂事邓绾言:“仲甫在三班院不职,纵吏欺谩使臣,藏匿酬奖、保明奏状等奸弊十一事,尝召本院主簿汲光审问,称已尝摘发而未施行。”乃下绾章,韩缜根究。仲甫遂辞兼职,故改命益柔等。明年三月辛巳可考。

邓绾言:“编敕删定将毕。诸路一州一县敕自庆历中删修,行用已久,请加讨论,接续删定。又请陕西、河东缘边城寨稍大者,置主簿一员。”并从之。

甲子,茂州防御使、越国公世清为越州观察使,封会稽郡王。新、旧纪并书此。

赐卫州通判、虞部员外郎聂仪仲家绢百匹,以判大名府韩琦言,卫州王供埽危急,仪仲抱疾驰赴,总徒修筑,因以疾亡故也。

赐河北转运司度僧牒五百,紫衣、师号各二百五十,开修二股河上流,并修塞第五埽决口。寻命内侍押班李若愚,宫苑使、带御器械程昉同提举。二人同提举,据会要十二月二十三日事,实录无之,今增入此。

乙丑,诏自今宗室居父母丧者,毋得乞为继嗣。时右武卫大将军克务乞故登州防御使、东牟侯克端子叔搏为嗣,请赴朝参起居,而不为克端服。大宗正司以闻,事下礼官,而礼官言宜终丧三年故。右屯卫大将军克端以熙宁二年六月卒,赠登州防御使、东牟侯。

丙寅,诏:“阁门自今日轮通事舍人以下二人,察视内殿起居臣僚,纠无故不赴者,三不赴劾罪取旨。察视之官不举,委阁门弹奏。”

枢密院言:“诸路厢军名额猥多,自骑射至牢城,其名凡二百二十三。其间因事募人,团立新额,或因工作、榷酤、水陆运送、通道、山险、桥梁、邮传、马牧、堤防、堰埭,要录:如澶州般坊一九之类,则因工作而立;如楚、真、泗州装发之类二〇,则因水陆运送而立;如龙、剑、文州桥阁之类二一,则因通道、山险、桥梁而立名。若此者,事存而名未可废。及剩员直、牢城皆待有罪配隶之人,壮城专治城隍,不给他役,别为一军。而教阅厢军亦自为额。请以诸路不教阅厢军并为一额,余从省废,其移并如禁军法。”奏可。遂下诸路转运司,以州大小高下为序,始自某州为第一指挥,差次至某州,凡为若干指挥,每指挥毋过五百人。河北曰崇胜,河东曰雄猛,陕西曰保宁,京东曰奉化,京西曰劲武,淮南曰宁淮、两浙曰崇节,江南曰效勇,荆湖曰宣节,福建曰保节,广南曰清化,川峡四路曰克宁。总天下厢兵马步指挥,凡八百四十,共为兵凡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人。而府界及诸司,或因事募兵之额不与焉。本志如此,今用之。会要特详,或附注此。

戊辰,上批:“勾当八作司、内殿崇班李士宣修东西府,始终毕功,颇知修道次第,可充将作监勾当公事,替宋用臣。”

中书、枢密院同进呈:“王韶奏俞龙珂及旺奇巴等举种内属,乞依已得朝旨,除俞龙珂殿直、蕃巡检,又分其本族大首领四人为族下巡检,既分为四头项,自此可令不复合为一,免点集作过。又乞除旺奇巴殿侍、秣邦一带巡检。”上曰:“如何便言举种内属?”王安石曰:“不知如何不谓之举种内属?”上曰:“须点集得,方为内属。”安石曰:“不知今欲如何点集?”上曰:“亦须便点阅见户口人数。”安石曰:“羁縻须有渐,如何便令王韶点阅得彼户口人数!”文彦博曰:“若与科钱二二,又使不得,可知是不易。”安石曰:“如此诚易。然便要点阅,恐却未有此理。”彦博曰:“在此见不得,到秦州乃见,极微秒,不足虑。”安石曰:“昨拓硕只引一蕃僧来秦州,便奈何不得。今幅员数千里彊族,设若有一豪杰自彊,外立文法,迤逦内侵,则角蝉之事不可谓无之,非特如托硕事而已。只如董毡、木征自是凡才,若稍桀黠,兼并生羌,日迫内地,即是复生一夏国,岂得以为微秒不足虑?老子以为其脆易破,其微易散,其未兆易谋。就今生羌微秒,正是当施谋计之时。若待其党众架合,则欲经营,已无所及。”上曰:“然要须点集得,方为实利。”安石曰:“诚如此。然今朝廷十万缗钱付王韶等蕃息,收其息以为内属人禄赐,非有伤财劳民之事。就令三五年间未可点集,亦终为我羁縻,免更有创立文法为边陲之患,亦自有利无害。若如王韶本谋,即终当为吾民,不患不可点集也。韶本谋欲以官致首领,以蕃勇敢招其彊人。其彊人服于下,首领附于上,则余人不患不为我用。然此事恐须少待岁月,乃见成效耳。”彦博曰:“分却俞龙珂族下人作四头项,恐俞龙珂不肯。”又言:“未须与殿直与军主,恐见得力蕃官觖望生事。”安石曰:“分为四头项,既责任王韶,韶必有斟酌,朝廷何由遥度?不知蕃官如何便敢觖望?”彦博曰:“俞龙珂等并不为用却与官,既为用者如何不觖望?”上曰:“事体有大小,如木征作刺史,董毡作节度使,何尝为用?蕃官亦岂可觖望?”安石曰:“秦州蕃官如令修己见作殿直,不知有多少族帐?朝廷除与俞龙珂、旺奇巴官,于令修己何事,便敢觖望?”彦博曰:“如韩绛厚蕃兵,便致汉兵作过。”上曰:“此事不类。”令悉依王韶所乞。上又曰:“谅祚不得全以为狂妄,见韩缜说嫁女与裕勒藏喀木,所资送物极厚,此所以能得裕勒藏喀木也。抚结羌夷须厚。”安石曰:“厚薄要当理分,则能服人。若应接不中事机,施恩不当理分,则虽过厚,适足生骄,此所以当择人付之,使度事机应接而已。”枢密院退,安石论彦博语曰:“人主御将帅,当有方略,汉高祖拔用亡虏,置之旧将之上,固未尝待其功绩著见,何尝畏旧人怨望!若令修己辈,亦弹压不定,即何以制海内!”此据日录。今年十二月十八日俞龙珂等授殿直,而实录并无之,于明年五月十一日方书以俞龙珂为西头供奉官,不知何故。或初授殿直,后迁供奉官。实录但书供奉官,不书殿直也。当考。朱史王韶本传,就韶作机宜时,便云:韶直抵俞龙珂帐中交诏,因留宿,示以不疑。于是俞龙珂感服,即遣首领纳款,其后率其属十二万口归附。按韶作机宜,乃元年冬;被诏相度招抚,乃二年七月。朱史预夸韶功,已于二年七月辨之。然则韶以二年七月被诏招抚,其留宿俞龙珂帐中,当是三年或四年事。四年十一月,俞龙珂举众内附,日录所载,或非妄也。四年十二月,俞龙珂虽云举众内附,其实元未出界,故神宗有点集不得之语。至五年五月始见十二万户口数,故再命以供奉官。朱史所云其后即指五年五月事,或四年十二月事也。今并依日录,附此事于十二月十八日,更须检详。

辛未,直学士院曾布言:“准敕差监护赠荣王从式葬事。窃以朝廷亲睦九族,故于窀穸之具皆给于县官。近世使臣过取馈遗,私家之费或倍于公。祥符中,患其无节,尝诏有司定数。皇祐中,复著之编敕,令使臣所受无过五百,朝臣无过三百。比岁以来,不复循守,取之或十倍于令。臣承命典领,所不敢辞。然遵行诏令,请自臣始。至于吏属趋走给使之人,所得之物亦当有节。乞同张茂则取旧例裁定中数,以为永式。”诏宗室敕葬馈遗监护官等,令礼院速详定,一行吏人,令曾布裁定以闻。

壬申,诏:“军头司马步两直可拨入殿前、步军司,阙马者填虎翼,有马者填云骑。马直雍熙四年置步直端拱元年置。马直请给优厚,不差发屯戍,惟给军头司官驱使,故废之。祖宗旧制,后殿引公事,则军头引见司、皇城司、殿前司三司祇应。殿前统制诸班,皇城统制亲事官,引见统制马直、步直,而指挥人料钱五百文。及并马直入云骑,步直入虎翼,引见司兵遂废矣。此据李复珪记闻。

京西转运、提举常平仓司言:“著作佐郎、知长葛县乐京称助役之法不可久行。本司令具析因依,京不肯具析,又不肯管勾县事,乞差官冲替。”许州亦言,恐京扇惑民情。于是司农寺请依京西转运、提举司所奏施行。时又有刘蒙亦以议役法弃官。蒙知湖阳县,初行免役法,使者召诸令会议,蒙独以为不便,不肯议,退而条上利害,即投劾去。元祐元年五月,京落致仕,蒙赐物。要录:初,荆南举京遗逸,渤海亦以蒙应遗逸诏。蒙既归,以教授为事,养亲讲学,从之者众。

乙亥,武宁军节度推官、前知南川县张商英为光禄寺丞、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商英,唐英弟也。初为通川县主簿二三,转运使张诜等讨渝州叛夷,梁承秀二四、李光吉既灭,独王衮未降,商英言于诜曰:“夷亦人也,谕以祸福宜听。”诜檄商英往说衮,遂归命,因辟知南川县。时章惇经制夷事,官吏多为所狎侮,独商英与抗论,不少屈。惇奇之,乃荐商英于王安石,于是召对擢用。何骥作商英家传云:熙宁三年,以赵抃荐召对。按:商英招出王衮降,在四年,则三年无缘便召对除官。今从邵伯温所作辨诬。章惇传:商英乃惇荐,非抃也。或抃亦尝荐商英,然擢用则缘惇耳。

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司马光言:“比部员外郎、崇义公、分司西京柴咏管勾周陵,祭祀不遵依式二五,无肃恭之心。周本郭姓,世宗以后侄为郭氏后,在位之日,父守礼但以元舅处之。及太祖受禅,其周朝祭享,皆命周宗正少卿郭堒行礼。国家若欲存周后,恐宜封郭氏子孙。若以郭氏绝后,须取于柴氏,虽不得如微子之贤,窃谓其宜择人为之。而咏本出班行,不知典故,性识庸猥,加之老病,侮慢宪章,简忽祭祀,岂可承周后,作宾皇家?欲乞朝廷考详典礼,别选人封崇义公,以奉周祀。”上阅奏,问当何如。王安石曰:“宋受天下于世宗,柴氏也。”上曰:“为人后者为之子。”安石曰:“为人后于异姓,非礼也。虽受天下于郭氏,然岂可以天下之故易其姓氏所出?”上以为然,乃诏留守司劾咏罪以闻。后遂除咏致仕,以其子西头供奉官若讷二六为卫尉寺丞,袭封崇义公,签书河南府判官公事。

丙子,辽主遣高州观察使耶律纪,崇禄少卿、史馆修撰邢希古;其母遣安复军节度使耶律德诚,海州团练使马𬤇来贺正旦。

先是,知常州晋陵县王九成言:“江阴军二七与臣所治接坏。今常州兼有晋陵等四邑,仅可供役。军比之州,止省通判,他官属皆同。以一县给之,宜民之困于役也。若省为县,则长吏官属皆可罢。”是月,废江阴军为县,隶常州。

又废汝州龙兴县为镇,省琼州舍城县入琼山县,镇戎军安边堡入开远堡。实录云:“省宜州舍城县入思恩县。”今从元丰九域志。

是岁,宗子赐名、授官者六十六人,断大辟三千六百九十九人。

诏蕃官殿侍、三班差使补职,或繇殿侍迁差使及十二年,尝充巡检,或管勾本族公事,或为蕃官指使,或尝备守御之任者,总管司以闻,特与迁改。兵志第三巻,熙宁四年事,今附年末。


注释

十二月原作“十一月”,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巻一八、治迹统类巻二二、本书巻二一八、宋史巻一五神宗纪改。

八月十七日诏本书巻二二六载“转对官候轮遍即罢之诏”于八月庚午。按八月癸丑朔,庚午乃十八日也。此处疑误。

庆历五年五月“五年”二字原脱,本书巻一五五记“三班奉职王嵩为右侍禁、阁门祗候”事,时庆历五年五月也。因补。

直孺“孺”原作“儒”,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七、食货二〇之九,本书巻二二四,宋史巻一八五食货志改。

中太一宫“中”字原脱,据编年纲目巻一九、宋史巻一五神宗纪、宋史巻一〇三礼志、续通鉴巻六八改。

岁中“中”原作“申”,据宋会要检举二八之九改。

臣所授敕阁本、活字本均同。据文义“授”疑为“受”字之误。

枢密院检详吏房文字“详”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六之五、宋史巻三一九刘奉世传补。

自今寺院有关当宣补者阁本、活字本均同。按文义,“关”疑为“阙”之形误。

一〇已有官亲属迁一官者上一“官”字原脱,据上下文补。

一一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司“开封府界”下原衍“提点”二字,据宋史巻一六七职官志删。

一二职方氏“氏”原作“司”,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巻八三种谔城绥州改。

一三犇冲原作“犇颞”,据阁本改。

一四城寨原作“城塞”,据阁本改。

一五臣谓育长编纪事本末巻八三种谔城绥州无“育”字,下文“臣谓大忠”,亦无“大忠”二字,均疑衍。

一六五年二十七日此处无月份,疑有脱误。

一七侯氏原作“后氏”,据本书巻二二〇诏司天监印卖历日条小字注引司马光日记改。

一八二月戊寅“二”原作“一”,据本书巻二二〇改。

一九般坊阁本“般”作“船”。

二〇如楚真泗州装发之类“真”原作“滇”,“泗州”原作“四川”,据宋史巻一八九兵志改。

二一桥阁之类“阁”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二科钱阁本、活字本均同。“科”疑为“料”字之误。

二三初为通川县主簿“川”原作“州”,据阁本及琬琰集删存下编巻一六张少保商英传、东都事略巻一〇二本传改。

二四梁承秀“承”原作“光”,据治迹统类巻一七,本书巻二一九、巻二二〇,宋史巻三三一孙构传、续通鉴巻六八改。

二五祭祀不遵依式阁本、活字本均同。宋史巻一一九礼志作“祭祀不以仪式”。疑“依”为“仪”之误。

二六若讷“讷”原作“纳”,据阁本及宋会要崇儒七之七三、宋史巻一一九礼志改。

二七江阴军“阴”原作“陵”,据阁本、活字本及九域志巻一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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