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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百二起哲宗元符元年九月尽其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五百二 元符元年戊寅,一〇九八

起哲宗元符元年九月尽其月

九月丙午朔,诏法酒库监官自今朝廷差人。

丁未,诏以霖雨罢秋䜩。

诏除破枢密探过厨钱三千余缗。故事,执政每员月支厨钱三十五千,密院岁赐添厨钱一千七百缗。自元祐三年以后,西府修葺及造陈设什物,冗费渐广,而冗吏数增物价有至一倍以上,用度寖多,遂探请至元符三年终。而自林希罢政,亦探请过三年前厨钱。曾布欲回纳,上悉令除破。布更欲立法,令今后不得探请,仍令量入为出,不得支过岁额钱数,岁终令承旨具有无侵支钱数闻奏。仍令承旨司取索冗费,看详裁减。上曰:“执政饮食之费、不足校,亦不可裁减削弱,岁终亦不须奏。”止令申枢密院拟定修葺及行事之费,皆令增一倍。布自言:“三省主厨库者方送大理寺根究,干没假贷钱仅万缗。密院乃无此弊,但所增物价寖高,故一食之费价倍于前日。”自是悉立定规例,无复可过为侵盗。三省喜谓布曰:“得此约束,悉可遵用,遂蒙成矣。”

己酉,中大夫、知亳州林希知杭州,朝请郎、知汝州邢恕知应天府。御史中丞安惇奏疏论希、恕除授不当,疏留中不出。此据布录。

试中书舍人赵挺之兼侍讲。

是日,三省拟周常、叶棣承曾旼、吴伯举为侍讲,而宰执各有所毁誉,唯周常为黄履力荐而无毁之者,佹得之矣。上令具姓名呈,及是,上曰:“除赵挺之。”众愕然,盖非素议所及也。上曰:“熙宁初首选为学官。”众莫敢异。既退,章惇谓曾布曰:“挺之已除讲官。”布曰:“得人。”履亦称善,又顾布曰:“更有一人质甚美,亦可用。”布曰:“亦闻之,乃周常也。”

先是,上问布识周常否,布曰:“臣不识之,亦不知其如何。”上曰:“黄履力荐之,以谓可在经筵。”布曰:“经筵乃在侍从,最为亲近要切之地,所擢必得人望,如常者众人所未深知,万一误擢为可惜,不若只于从官中择人。如赵挺之乃熙宁初首选为学官,莫如此人为宜。”上矍然曰:“好,好!”布又言:“陛下圣质,睿明出于天纵,于邪正善恶无不洞照。若挺之、知章辈,非出圣意擢用,无缘得进,外议孰不鼓舞称颂。经筵之选尤不可轻,愿更留圣意。”布录在八月二十九日甲辰,今附此。常卒为说书在九月十八日癸亥。

龙图阁待制、新知杭州虞策为户部侍郎。元符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又以前户侍权户尚。

温州防御使曹评为真定路副总管。枢密院初拟定与都钤辖,上特除副总管,且曰:“先帝待慈圣家极厚,此不足惜也。”

诏孙杞罢右司郎中与知军差遣之命勿行。

先是,御史中丞安惇论杞察访河北案举失职,故罢右司。未几,杞卒于道,遂有是诏。十一月三日丁未,邓棐又云。

权吏部尚书叶祖洽言:“近刘挚、梁焘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仍各于元指定州军居住。伏见王珪罪恶,比挚等最为暴著,今罪罚轻重不侔,何以慰天下公议!”诏王珪诸子并特勒停,永不收叙。

诏:“开封府依旧敕,每岁冬月巡视京城内冻馁之人外,吏部仍差待阙小使臣同职员分地分往。救济过人口交与福田院毕,据实数申户部。”从监察御史蔡蹈言也。

诏奉议郎、通判霸州侍其琮特追一官勒停。坐避事出巡,致北人侵入榷场,人兵拆桥梁等也。

诏罪人应配五百里以上,皆配陕西、河东充厢军。曾布白上曰:“此汉徙人以实边之遗法也。”上然之。诸路经略司各二千人止。

庚戌,追官勒停横州编管秦观特除名,永不收叙,移送雷州编管。以附会司马光等同恶相济也。新录削去“以附会司马光等同恶相济也”十二字。

供备库副使王棫知宁化军。

棫元丰二年中为阁门祗候,寻医,从高遵裕至灵州勾当公事。遵裕贬,棫亦降官,与远小监当,遂以内殿崇班覃恩改承制致仕。及邢恕言元丰末王珪问定策事于高遵裕,遵裕叱其子云:“此朝廷事,不当与议。”时棫亦与闻。遵裕赠官,棫落致仕,得供备库副使。七月二十五日落致仕除官。而上谕曾布,令与一郡,遂除之。布录。

曾布再对,上又问曾旼,布曰:“臣论之多矣。”上又曰:“章惇不喜邓洵武兄弟。”布曰:“惇与绾有隙,众所知;然其斥洵武、郑居中、叶棣、吴伯举辈,则亦为公论所称;及荐引曾旼、周穜辈,则物论亦莫不罪之。此乃天下之公议也。”上又曰:“谢文瓘如何?”布曰:“臣亦论之多矣。”上曰:“是。”布曰:“君子小人之分出,天下公论多在下者,以无情故也。在上之人好恶各有所偏,所引者皆其门下党附之人,故多不合公论,如洵武、穜、旼辈是也。臣尝以谓君子小人名分不可易,若令以小人为君子,以君子为小人,虽白刃鼎镬在前,亦不可夺。虽君子小人论议不同,然邪正之人,以义理观之,亦不难分别。且如今日在朝之人,若善人君子,则所陈无非忠厚之论,每事循理守分,不为过举。若邪慝之人,则惟是攻毁元祐之人不已。如邢恕之人才作中丞,便攻刘奉世,安惇作谏议大夫,便攻郑雍,以至序辰辈平日所陈不过此等事,但欲以此悦朝廷为进身之计,然量朝廷亦已薄矣。元祐之人诋斥先帝,变乱法度,孰不以为可罪?然贬窜亦已至矣。四五年闲行遣不已,岂惟中外餍饫闻听?臣窃料圣意必亦餍闻。自古亦有此等事,然岁月渐久,则须渐宽,未有愈久而治之愈急之理。且纷纷如此,何时当已!如刘奉世已在郴州,更除一散官,亦无所校;在岭表者已恶地,更迁徙亦无益。陛下方讲复先帝政事,修饬治具,在朝之士,能为朝廷议论,裨补政事,分别忠邪,即于朝廷为有补。徒尔纷纷,诚无益也。臣恐向所谓宰执荐引之人,皆未足用。适见三省言吴伯举乃至告税,若置之经筵,岂不取笑中外?”上亦笑曰:“却告税。”布所开陈,上颇谛听之。布又言:“臣愚直每不避喋喋,盖圣问所及,不敢不尽。臣以谓清选要地,莫如经筵、史院,今经筵多非其人,而史院尤甚,无一人称职者。凡士大夫为祖考作一铭志碑文,犹须择天下有名德之士为之,以信后世。先帝圣学高明,慨然大有为于天下,丰功盛烈,宜得名世之士为之撰述,以发扬先帝志意事业,以传信不朽。今乃以此辈为之,何以信天下后世?愿更留圣意。”上默然。

辛亥,朝散郎刘拯守右司员外郎。

初,黄履复欲置拯在言路,章惇乘履奉祠,亟有此除。曾布谓惇曰:“上固尝对林希言拯不可为言官。”惇笑曰:“此除且是矣。”盖谓希多以其差除为不然也。

新知润州龚原特赐五品服。

诏应诸州通判并罢兼管勾官,令提举司依条于幕职官内选差。

京师雨久不止,拱圣第六营在安上门,营中水至三尺五寸,遂分五都送五营寄住。内批:“依嘉祐例特支七百,诸色人五百,人员增上。”

曾布言:“京师久雨,细民无以为生,当有以恤之。元祐中尝赐钱,而措置无术,惠不及贫细。今若令场务仓库以应官局监官各就近分与坊巷,令抄札贫下人,各以本局印印给帖子,赴就近官局给钱,如此则无滥冒之弊。人吏各以本处人充,量给与食钱,有乞取减克,依重禄法,则无敢作过者。有不及者,听诣所属陈诉,则无不遍矣。”上从布言,且曰:“细民诚不易,兼军营多损坏,雨过便当为增修。”仍令内侍监督,必可进筑。布先以赐钱恤贫乏语三省,三省亦建请。章惇曰:“上意更欲放房钱一次。”翌日,上语布曰:“已再放房钱,五十以下皆放,仍放十日不妨,但大姓不悦尔,此不足恤。”

壬子,宣德郎邹浩为右正言。

浩初得召对,曾布谓上曰:“浩虽吕嘉问所荐,然众论甚称之。元祐以太学博士为来之邵、杨畏所逐,人以为冤。”上曰:“待子细询问。”于是三省呈浩元祐闲所上疏,陈科举去留之法未当,因及时事:云人才所当急,则云自古不乏才;国用所当忧,则云君子不言利;边备所当修,则云在德不在兵。凡十余事,皆深中当时议论者之病,众莫不称之。遂擢授谏职。已而布曰:“上近日差除,多出圣意,人情无不悦服,如赵挺之侍讲,适又闻邹浩谏官,皆协公议。”上云:“邹浩亦言在上者好恶不同,故人才难进。”布曰:“此言诚中今日之病。大臣与陛下共天位,治天职,当以天下为度,无所不容。以天下之公论,致天下之人材为朝廷用,乃其职。臣尝语同列,以谓古人云,有德者进则朝廷尊。庙堂之上,身任朝廷之事,得天下之英才为朝廷用,则是为我用也;得天下之英才为我用,则岂独朝廷尊,亦为我之尊荣也。今大臣乃孜孜畏天下之士,闻一人有气节,才为众所称,则已望风疑之曰:‘此人必与我不同,必不为我用。’排斥诋毁,必使之不得进而后已。其所引者,皆其门下奔走谄附之人,如此等人岂有正人端士?故每用一人,天下莫不以为非。盖未闻有为大臣而如此畏人者。”上亦叹息曰:“身为大臣,何畏人之有!”既退,许将窃语布曰:“今日章惇不入,上深毁短之,且言其性分。将因进说云:‘当除以右相。’上深然之。”浩论惇当罢,附年末。吴敏中桥见闻录云:朱熙载言,邹志完任襄州教授日,闻襄州有隐君子号先生,既死久矣。有一子,号小先生,然不能肖似也。志完谒见,问昔先生绪言、余论、遗书,皆不能道,因问先生平日喜读何书,其子曰:“先生亦不多观书,顷尝读一常清静经。”志完因归,借清静经读之,忽若有得。翌日,就邀其子出城往拜先生之塔,而作焚香颂:“归来须是报师恩,一炷清香塔下焚。大地八风吹不动,十方三世一时闻。”又言志完自贬所归,有谢表一语云:“昏昏瘴雾,尽为受道之师。”余不能记也。叔夏言:哲庙时,陛对者多不能当上意者。报罢,高者监司寺监丞类尔,独志完一见当,即时改官除正言。

邹浩奏:“臣闻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天地之气交,然后足以全万物之生;君臣之情通,然后足以隆四海之治。臣伏观皇帝陛下躬览机政以来,自左右辅弼之外,其因职而请对,因举而赐对者,悉皆从容访问,尽其所言,君臣之情固以通而无闲。然过是以往,窃虑其闲不得上达尚多有之。臣愿陛下审察壅蔽之端,推广听纳之路,使四方万里之远,无以异于一堂之上,则天下幸甚,天下幸甚。”浩此奏无月日,附初除谏官时。

浩又尝奏:“臣伏以设官之方,虽台官主于纠劾,谏官主于锣纳,大率皆是以言为职。然而谏官比之台官,除省曹依条合行关报事件外,其余并不预闻。虽或闻之外议,又缘取索诸处文字不得,无由考实,难以论列。臣窃见御史台昨因奏乞在京官司被受朝旨,并依元丰四年以前指挥关报本台,至元符元年八月五日奏,圣旨依所奏立法施行。伏望睿慈特赐详酌,令在京官司今后被受一司续降条贯及一时指挥,亦依关报御史台法,关报门下、中书后省谏官案,所贵事得周知,可以论列,上副陛下虚怀听纳之意。”浩奏附见,从违当考。八月五日,并靖国元年十月十一日,当考。

御史中丞安惇言:“北京在澶州大河涨溢,溺民田宅,乞下本路提举司委官钞录被灾人户,速行赈济。”

户部尚书吴居厚言:“应起发官物,并委本处当职官依法审量所募官员实可委付管押者,即施行,仍令保明申部。若有移易侵用,其元募官吏令本部具因依奏裁。”并从之。新削。

丙辰,朝奉大夫、充秘阁校理孔平仲特落秘阁校理,送吏部与合入差遣。诏以平仲党附元祐用事者,非毁先朝所建立,虽罢衡州,犹带馆职,故有是命。平仲必有言者,或因看详诉理所文字也。新录辨曰:元祐贤才之盛,如平仲辈皆一时之望,而史官概诬以党附用事者。自“平仲党附”以下删去,今并存之,但削“上察知其人”五字,增“诏以”二字。

三省、枢密院同进呈鄜延奏,苗履、张守德获级。诏令走马审验。

又奏:“已勾保甲,别无紧要事宜,即立便放散。”

初,蔡卞、黄履、曾布皆以谓久雨收获未毕,遽此追扰,殊不恤民力。况边报皆云点集往泾原,而鄜延所报亦然,遽此调法殊无谓。上亦深患之,因言:“吕惠卿兄弟仕宦俱不能奉法循理,亦无爱人恤物之意,但狎侮相慢。今玩法无所忌惮,如温卿在东南废法害物,不可悉数。诏使按劾,虽送京东取勘,不过迁延会赦尔。”上曰:“升卿性分亦然。”众莫不以谓诚如圣谕。升卿自云人勿犯我,我兄弟直是报绚。上亦骇之。

上比数谕布以人物,布言:“邪正是非,莫如公议。公议出于无情,故多在下。如赵挺之、郭知章辈进擢,则人莫不喜。如序辰辈一有迁除,则人实不乐。盖邪正之辨不可变乱,有守之士于分别君子小人名分,虽鼎镬在前,不可夺也。”

丁巳,尚书省言军人及诸色人犯罪该配而不任征役者,配充合配指挥,小分并老疾凭恃收赎而情不可恕者,并邻州编管。新无。

是日,蹇序辰、安惇以诉理事上殿。曾布言:“诉理事干众人。昨朝廷指挥,令言有不顺者具名奏,中外皆以为平允,但恐议论者更有所加,愿圣意裁察。臣尝以谓诉理之人,本无可罪。今刑部左右两曹,一主断狱,一主叙雪。盖自祖宗以来,以至今日,凡得罪经断,鲜有不更诉雪者,但一切付之刑部,自有条格。既前此或行或否,皆自有司条上,其闲得雪除者比比而有。元祐中用事之人当有形迹先帝之意,故别置一司以张大其事,若当时使如常日付之刑部,则今日亦无复有此纷纷。以此言之,但用意造作之人为可罪,诉雪者似不足深责。兼人数众多,动众失人心,孰大于此者?真宗践祚,有建议欲放天下欠负者,真宗云:‘先帝何以不放?’大臣云:‘先帝留此以遗陛下,以固结天下人心。’真宗欣然从之。盖人心何可失也。”布又言:“诉理之人若于先朝言有不顺,此天下之所共怒,自当行法。臣今日所陈无他,但愿朝廷守已降诏旨,勿令议论者更有所增加尔。”上深然之。已而闻序辰及惇所陈已纷纷矣。

戊午,鄜延奏,乞下泾原备御,又乞留苗履统制出入。诏速发遣。翌日,再奏乞留,亦不许。十四日陈次升云云。

河东奏,已筑三交川堡。二十三日赐名。

先是,诏在京权侍郎以上各奏举人材,取旨召对。既而又得旨,凡被举者悉召。故日有对者,上数以询近臣。曾布言:“人材淑慝不可逃公论,公论所在,是非不可变。臣每被圣问,不敢不尽底里。然臣自得望清光,首尾五年,前后所陈不敢二三,盖出于赤心也。故是非之论,终始未尝敢有小变易,圣意亦必洞察。”上欣然曰:“是,是。”又有说周常六行,今别见。

薛昂上殿。布言:“昂乃执政门下人,众论所不与。”上曰:“谁门下人?”布曰:“蔡卞。”上默然。是月,对者多随才任使,独昂斥不用。是月以下布录甲戌。陈瓘云:哲宗谓昂俗佞。已附注绍圣四年十月二日壬午。

己未,吏部尚书叶祖洽言,近诏侍从官各举所知闻,所举之人召与不召者,伏望并令次第延见,所有去取,出自一时圣断。从之。蔡蹈云云已附八月二十六日辛丑,或移附此。

雄州奏,乞雇禁军及百姓修城。诏河北沿边并准此。

引进使、成州团练使王湛为鄜延路都钤辖。

是日,陈次升言,枢密院不当不从鄜延暂留苗履统制。翌日,同进呈。上讶其太速,问何以漏泄。蔡卞曰:“臣等亦方讶之。”上令分析因何得知。曾布退询院吏,云曾关门下省。再对,遂奏云:“次升在左省,缘曾关门下省,故闻之耳。”上曰:“职事不同,何以知?”且令分析,遂令不得隐讳。退以语三省,卞颇喜曰:“交割却门下省恰两日。”章惇在式假,卞权领也。布曰:“若如此,止是给事漏泄。”卞曰:“更好。”盖以范镗駮朱服,故深憾之尔。已而次升分析云:“与范镗续密院札子,故知。”众皆以为无罪,独卞曰:“中书、门下两省,漏泄之禁最严,今若以为无罪,则今后漏泄俱不妨。”上曰:“此岂得无罪!”布曰:“如此亦只是范镗有罪。”卞曰:“更无事亦须放罪。”布曰:“放罪不妨。”上许之。

先是,镗上殿。布是日再对,上问镗如何,布曰:“镗之初进,人多疑其不正。初举吕升卿自代,人以为附惇,及缴赵叡文字,则正戾惇意,或疑其附卞。及駮朱服之命,则正与卞违。未问举措是非,要之不为人所使。”上亦深以为然。布录癸丑,今附此。

庚申,诏朝散大夫张寿特令致仕。寿前知夔州,例得对,上察其老不任事,罢之。

曾布言:“熙宁中河东分画地界,起遣弓箭手四十二人,请以五台山寺地处之。又令僧每人给二顷,童行一顷,余悉以招弓箭手。”诏可。布自言:“元祐二年帅河东,奏乞四十二人依旧,招到人有事故者,以诸寨闲田招人,逐旋拨还诸寺。既一从,元祐六年再降旨如旧。今陈敦逸以利害来陈,遂得旨如元祐二年朝旨施行。”

泾原路落蕃兵士归报,羌人点集百五十万,欲入汉界十程打劫。诸路降羌及俘虏,皆言羌人大点集,决趋泾原。诏章楶多方措置备御。楶以书遗曾布言,贼不来则已,来必堕吾策中。布亦谓经营已久,宜其无所不备也。

辛酉,御史中丞安惇言:“请自今开封府、大理寺上殿公事,不得辄乞不结案审录及不覆奏。如违,虽允所请,其元奏官并行责罚。其刑名乞下刑部大理寺立法。”尚书右司言:“应勘罪具狱,乞依条差官审录。若系机密,即令所差官或差亲近臣僚并就勘所审录,仍取责不得漏泄文状入案。”从之。

权殿中侍御史邓棐言,吕大防有子景山见任宣义郎,乞依范祖禹等诸子勒停例施行。诏大防诸子并勒停,永不收叙。

壬戌,皇第四女封懿宁公主。

太常博士周常言,国家庙室之制犹有未备,士大夫丧祭之仪犹有未明,愿令近臣诸儒与有司考求得失。诏礼部、太常寺讲议以闻。

看详诉理所言:“相州官吏失入冯言死罪,计会请嘱法寺。元祐看详作情可矜恕,除雪罪犯,事皆失实,有害先帝治狱用刑之意。及前任相州安阳县尉李棠新录削去李棠姓名。进状内有‘销除天下之冤以召和气’之语。”诏:“元祐除落指挥更不施行,并令改正,内李棠特勒停。”又言:“光州司法参军、监安上门郑侠上言谤讪朝政,并王安国非毁兄安石等罪名,元祐元年除雪不当。及王斻、王斿进状,内言父安国冤抑未除,又云先臣不幸不得出于此时。”诏:“元祐指挥更不施行,并令改正。郑侠追毁出身已来文字,除名勒停,依旧送英州编管,永不量移。王斻罢京东路转运判官,添差监衡州盐酒税。王斿监江宁府粮料院。”斿责在十月二日丙子,今增入。

先是,曾布白上:“臣前日尝言诉理事,近降朝旨,已为平允,不可更有增加,乃出于公议。实不知甥王斻亦预此事,兼斻语既不婉顺,正犯诏旨,则臣之所陈本无他意。”上曰:“斻言不幸不得出于此时。”布曰:“此诚可罪。然元祐中臣不在京师,不知斻有此文字。”上曰:“斻是元祐二年状。”布曰:“臣是元年二月出。”上曰:“卿必不知。”布曰:“臣前日适有此言,望赐照察。”上亦然之。

是日,许将谓布曰:“安中再禀斻远近,遂得旨令与远小处。”布问黄履以再禀,履曰:“元度欲如此。”元度,蔡卞也。翌日,章惇语许将曰:“更增此远小指挥,尽出卞意。诉理事以斻为首,盖序辰等虑布将有所开陈,故塞其端云。”王安国独不追改,当考实录。十月二日丙子,看详诉理所言,宣德郎王斿于元祐中进状,称先臣冤抑,罪名未除,不幸不得出于兹时。诏斿监江宁府粮料院。王斿为京东运判在绍圣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诏文思院上下界监官,除内臣外,令工部、少府监同共奏差。

诏:“陕西、河东路经略司告谕将士,自今出兵,汉蕃将士临阵用命,有杂功自当保奏推赏一〇,不须虚上首级。即有杂功而官司抑塞不为保奏,听于经略司或转运提刑司诉委官究实。其不为保奏及不受诉官司,皆以违制坐之,委走马觉察。知情与同罪,不觉察亦重行黜责。”此用布录删修,实录殊不了了。

秦州制勘所言,已勘李公绪所陈事状不虚。又乞追王舜臣等。从之。公绪事始具八月二十七日,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始泾原乞舜臣准备使唤。

吏部言:“官员因朝廷直差若官司奏辟就移,并合在外授差遣。又再任应关陞者一一,并许所在州投状录白未经关陞文字,差官点对,仍取家状一本连申吏部,即愿赴部关陞者听。”从之。新削。

癸亥,宣德郎、太常博士周常兼崇政殿说书。八月四日曾布云云。朝奉郎、知遂州程堂为驾部员外郎。

诏故相王安石就京师赐第百闲以上。陈瓘云云可考二年正月二十七日。

权知开封府吕嘉问言乞本府长吏到任举推官一员,许依旧法举通判已上人充。诏许举第二任通判已上人。新削。

都大提举成都等路茶事司言:“请应买茶及以物货博易,而官司拘拦或抑勒者,并徒二年。茶价如合增减,而官司不切体访市价,行遣失时,并科杖一百。客旅以物货赴场博茶,如不及担数,并许随斤重博易。若物价多,茶价少,许贴给物价;物价少,茶价多,许贴给茶价一二。内贴给钱不得过一分。”从之。新削。

甲子,枢密院奏:“近据李忠杰画到地图,若泾原路于天都、额勒色克及南牟会、减猥等处,熙河路于天都、额勒色克、青南讷心、东冷牟、会州、打绳川以来各进筑得城寨,即两路边面遂将通接。但有闲隙可乘,即泾原路勾抽环庆路得力兵马一万五千人骑,依上件地图次第下手,接续进筑城寨,向前相迎,通接边面。昨虽已画上件地图降付两路,即未曾指挥逐路分认进筑去处。”诏:“令章楶、孙路详此照会,更切讲究利害,及先次计会,相度举动次第闻奏。如有未尽事理,亦仰子细条画,奏闻朝旨。候到果决举动期日,即别降朝旨,勾抽环庆、秦凤将佐兵马等应副使唤。”此举章楶奏议附见。布录云:诏:“章楶、孙路各相度进筑天都、南牟及青南讷心、会州、打绳川,通接边面。以环庆兵助泾原,秦凤助熙河,各自举动,令条画利害及举动次第奏闻。”

诏诸军犯罪,事干大理寺、开封府,先从重罪处受理。布录。

丙寅,章楶奏,乞孙路便道过渭州议事。从之。布录。

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江、淮、荆、浙等路直置发运使吕温卿违条不往泗州排纲,擅减衙前重难钱,不依规法改正乘船过数。今吏部抑置民居作宅基,假立户名,容纵公人军兵于所在及巡历州军违法冒借请给,每一出巡,逐州支借多至十余贯石。合要公案簿书等勾考,取索不得。温卿坐纵诡诈,公违诏旨,乞下有司考正其罪。”诏:“罢温卿发运使,于淮南州军听候朝旨。仍就近供答文字一三,如有罪,不以将来赦原。”既而上谕曾布,仍曰:“温卿好货。”布曰:“温卿家兄弟多贪。和卿作郎官,割米麦往边州,尝被罚。升卿等多为贾贩之事,此众所知。温卿之罢非自出圣断,必未肯尔。东南之人少苏息矣。”

丁卯,诏六曹权侍郎三年磨勘,著为令。新削。

诏梓、遂州各增置武宁一指挥。此用遂宁府编录删修改。

户部尚书吴居厚言:“公人被差勾当及随官员不得借请兑钱物,若官员容纵及勘给官司,各杖一百,内发运司公人仍勒停。所借数多计赃重者坐赃论,即官为判状或指挥违法借兑者,以违制论。已上并不以赦降去官原减。内勾当急速公事者仍不得乘船。”从之。

戊辰,河东路经略司言:神泉寨筑堡三交川岭毕工一四,乞赐名。诏以三交堡为名。十三日筑。

己巳,许将乞罢政,不许。

先是,凡经诉理者皆改正,而将亦在其闲,故求去。以固留之,乃已。

辛未,太学博士吴师礼言:“乞每岁申命近臣博求疏远之士,俾得进见,以观其志之所向,器而用之。将见异材辈出,无异熙宁、元丰之盛时,天下幸甚。”诏每岁令申中书省取旨。遂除师礼正字。崇宁五年五月。师礼有传,杭州人。实录,师礼除正字在二十一日,今附此。

壬申,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修筑扎实嘉裕勒毕。诏以通会堡为名。

皇城使、威州刺史贾嵒除正刺史、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权管勾马军司事。

左朝议大夫、都官员外郎张公庠知晋州。

癸酉,看详诉理所言:“开封府府司官胡宗师等承勘周师立整会章喻卖田公事不当,周之道传达增饬并撰造语言,及取勘虚妄,又祁定州官顿起等违条差禁军防送,元祐元年并作情理可矜恕。任公裕进状内有刑部一概以特旨,遂称难议施行,以此排天下之幽冤,使不得伸理。国子司业朱服、监丞叶祖洽、主簿王元承,准朝旨,主簿专典簿书,各于监视钱库开闭一五,收支互相违戾,各特降一官。叶祖洽仍罚金二十斤。元祐并特除落,今看详诉理不当。”诏:“朝散大夫、权刑部侍郎周之道,朝请大夫、权发运副使任公裕各特降一官。任公裕改充发运判官。元祐年指挥更不施行,并令改正。”太学直讲王沇之等受赃,请嘱升补生员,除雪不当。诏元祐年指挥更不施行,并令改正。”邹浩论任公裕云云。

甲戌,上批:“在内诸门出入,如因人请纳官物、呈报公事、投送文字,并御、翰林、仪鸾司非次祗应,听于近便门出入。若不依所定门户出入者,并以阑入论。应差办人物入皇城内应奉者,并前一日具职次、姓名、人物数、合经由门,报皇城司。除军器头刃外,其依令合入及投送文书请纳官物,谕在内诸司差人将带。头刃火烛往来别地分祗应,每前一日具姓名数及经历处所关皇城司。”新无。

朝散郎、管勾玉隆观孔武仲卒。


注释

叶棣原作“叶楝”,据阁本及下文改。

黄履原作“王履”,按黄履宋史巻三二八有传,此作“王”误,据阁本改。

上问布识周常否“识”原作“试”,据阁本及下文改。

今罪罚轻重不侔“罚”原作“罢”,于此无义,据续通鉴巻八五改。

今若令场务仓库以应官局监官各就近分与坊巷“官局”原作“官属”,据阁本改。

仍放十日不妨“放”字原脱,据阁本补。

令言有不顺者具名奏续通鉴巻八五“奏”上有“闻”字。

逐旋拨还诸寺“寺”原作“事”,据阁本改。

计会请嘱法寺“寺”原作“等”,据阁本改。

一〇有杂功自当保奏推赏“保”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补。

一一又再任应关陞者“再”原作“在”,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二许贴给茶价“茶”原作“近”,据阁本及文义改。

一三仍就近供答文字“仍”原作“乃”,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四筑堡三交川岭毕工“三”原作“二”,据阁本及宋史巻八六地理志改。

一五各于监视钱库开闭“闭”原作“门”,据阁本、活字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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