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考異【史記·世家】:使人歌善.則使復之.然後和之
集解樂其善.故使重歌而後自和之
唐以前古注【皇疏】引衛瓘云:禮無不答.歌以和.相答也.其善乃當和.音不相反.故今更為歌.然後和也.【集注】反.復也.必使復歌者.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而後和之者.喜得其詳而與其善也.此見聖人氣象從容.誠意懇至.而其謙遜審密不掩人善又如此
餘論【四書近指】:聲比於琴瑟謂之歌.【史記】云:『【詩·三百篇】:夫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劉氏正義】:如孫此說.是與人歌為教弟子樂也.合韶武雅頌.則善矣
白話譯文
【論語新解】先生與人同歌,遇人歌善,必請他再歌,然後再和他同歌。
【論語譯註】孔子同別人一道唱歌,如果唱得好,一定請他再唱一遍,然後自己又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