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如,之也,康子在其朝自其外朝也。 案:『外』,考異卷二:『當是「內」字之誤。』,與之言,弗應,從之及寢門,弗進而入入康子之家也。
康子辭於朝而入見辭其家臣,入見敬姜也,曰:『肥也不得聞命,無乃罪乎得無有罪也。』
曰:『子弗聞乎。天子及諸侯合民事於外朝言與百官考合民事於外朝也,合神事於內朝神事,祭祀也。內朝,在路門內也。自卿以下,合官職於外朝外朝,君之公朝也,合家事於內朝家,大夫。內朝,家朝也。寢門之內,婦人治其業焉。上下同之寢門,正室之門也。上下,天子已下也。夫外朝,子將業君之官職焉。內朝,子將庀季氏之政焉庀,治也,皆非吾所敢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