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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回 擊破王善

岳飛新傳作者:王曾瑜發布:華夏士子

2020-8-19 18:14

接任東京留守、開封府尹的,是原北京留守杜充。他是相州安陽人,【1】和岳飛也勉強可算是同鄉。

宋高宗和黃潛善、汪伯彥發表此項任命時,要求杜先『遵稟朝廷,深戒妄作,以正前宮之失』。【2】其實,杜充與他們是一丘之貉,即使沒有這番叮嚀和告誡,他也完全會反宗澤之道而行之。杜充上任伊始,立即中止宗澤的北伐部署。當時,統制薛廣所部已向相州挺進,因王善和張用兩部未去會師,薛廣戰敗犧牲。【3】苦守近兩年的相州城終於在建炎二年十一月陷落,守臣趙不試自殺。【4】河東和河北的最後一批州縣,包括北京大名府,全部被金朝占領。『兩河豪傑』原先按照宗澤的計劃,準備配合宋軍北伐,杜充卻切斷了對他們的任何聯繫和支援,【5】使金軍得以竭盡全力,殘酷鎮壓。著名的五馬山寨也被金朝大軍所攻破。【6】

杜充自詡『帥臣不得坐運帷幄,當以冒矢石爲事』,【7】似乎是羽扇綸巾般的文臣,和鐵馬金戈般的武士,兼備於其一身。然而他得知金軍行將發動冬季攻勢,就嚇得喪魂落魄。他的唯一的對策,是下令開決黃河的河堤。黃河於建炎二年十一月改道入淮,【8】但暴溢的濁流其實並不能阻遏金軍,只是使當地居民遭殃。

『宗澤在則盜可使爲兵,杜充用則兵皆爲盜矣』。【9】宗澤所以能收編大河以南各種武裝,是有著一個抗金的總目標。杜充既然無意於抗金,加之他對人苛酷,善猜忌,剛愎自用等劣性,部屬們不由不離心離德。丁進和楊進兩部首先叛而爲『盜』,剩下王善、張用等部也朝不保夕。

建炎三年西元一一二九年正月,岳飛率本部二干人馬返回開封。關於新留守的所作所爲,他雖然有所風聞,卻不料杜充在他參見之後,竟立即布置了消滅張用等部的任務。張用是岳飛的同鄉,曾當過湯陰的『弓手』,弓手類似於今之巡警。張用和曹成、李宏、馬友紹結爲『義兄弟』,有幾萬兵力。此外,同張用勾結的王善也必然會前來助戰。岳飛以『兵寡不敵』爲理由,婉言推辭,恣睢暴戾的杜充怒氣沖沖,說若不出戰,當即砍頭。【10】

岳飛無可奈何,只好同桑仲、馬皋、李寶等屯駐開封西城外的諸將一同上陣,攻擊南城外的張用軍,雙方在南薰門【11】外交鋒。駐軍東城外的王善聞訊後,果然率軍前來支援張用。張用和王善俘虜了李寶。但岳飛以八、九百人勇猛作戰,有一敵方悍將出斗,岳飛單騎直前,舉大刀奮力一劈,居然將敵將自頭頂至腰,劈成兩半。一時敵方大駭,號稱『二十萬之眾』終於潰退。【12】岳飛因功升武經大夫,比原來的武功郎高三官。正七品的武經大夫屬諸司正使。

盜匪杜叔五、孫海等包圍開土壤府東明縣今河南蘭考縣北。岳飛又奉命前往解圍,活捉了杜叔五和孫海。他因此升轉武略大夫、借英州刺史。凡帶武階官銜的刺史等,宋時稱遙郡。凡是使臣、諸司正使、遙郡等,都屬武官升擢的虛銜。遙郡官品依武階官而定,故岳飛仍爲正七品。王善、張用退兵後,又轉攻淮寧府治宛丘,今河南淮陽縣,杜充派遣馬皋等軍追擊,被王善、張用等軍戰敗。張用等因久攻淮寧府城不下,便引軍離去。王狀況不肯退兵,與用等從此分道揚鑣。【13】杜充又命都統制陳淬率岳飛等再往救援淮寧府。岳飛先今偏將岳亨截斷王善軍剽掠之路,率軍與王善軍戰於清河,大敗敵軍,俘虜敵將孫勝、孫清等。他因功雙升轉武德大夫,真授英州刺史。武德大夫比武略大夫高三官,但仍屬正七品。

四月,岳飛雙隨陳淬再往,攻擊王狀況軍。六月,岳飛在開封府太康縣今河南太康縣崔橋鎮【14】又一次擊敗王狀況軍。王狀況率所部東流西竄,最後投降金人。【15】

岳飛在開封城南薰門外的勝利,一時被傳爲美談,其實,這正是杜充鑄就的大錯。他措置的乖謬,引發了一場本可避免的、自相殘殺的內戰,使宋軍的實力損失於內耗,使抗金的軍力甚至爲金朝所用。

由於岳飛驍勇善戰,他不僅在內戰中立下軍功,其實也解救了杜充個人的危困,加之兩人的同鄉關係,杜充既需依靠岳飛,也須在某種程度上提撥岳飛,最後竟出現了岳飛爲杜充『愛將』之說,並廣爲流傳。【16】岳飛在杜充屬下計升九官,自武功郎至武德大無計七官,另加借英英刺史到真授英州刺史計兩官。但他是一個有偉大志向的軍人,決不會因此便對杜充感恩戴德。岳飛既有以往擅自脫離王彥的沉重教訓,他儘管對杜充強烈不滿,也只能委屈在其節制之下。


【1】【要錄】卷5建炎元年五月丙午。

【2】【要錄】卷16建炎二年七月甲辰。

【3】【會編】卷118,【要錄】卷17建炎二年九月丁未。

【4】【會編】卷119,【要錄】卷18建炎二年十一月乙未,【宋史】卷447【趙不試傳】。

【5】【會編】卷118,【要錄】卷16建炎二年七月甲辰,卷18建炎二年十月癸酉。

【6】【會編】卷117,【要錄】卷17建炎二年秋。

【7】【要錄】卷26建炎三年八月戊申。

【8】【要錄】卷18建炎二年十一月乙未。

【9】【要錄】卷16建炎二年七月申辰注,卷20建炎三年二月己巳注引呂中【大事記】。

【10】【會編】卷120,【要錄】卷19建炎三年乙未。                            

【11】【金佗續編】卷27黃元振編岳飛事跡。

【12】【宋史】卷85【地理志】載,南薰門爲開封城南三門中的中門。

【13】【會編】卷120,【要錄】卷19建炎三年正月乙未載岳飛等軍戰敗,而【金佗續編】卷28【孫逌編鄂王事】引邵緝建炎四年薦書說,岳飛『以八、九百人破王善、張用二十萬眾,威震夷夏』,耳目相接,應是可信的。【金佗續編】卷14【忠愍諡議】,【武穆諡議】,卷27黃元振編岳飛事跡,【會編】卷207【岳侯傳】,卷208【林泉野記】等記載,與邵緝之說和【金佗稡編】卷4【鄂王行年編實】大致相同。

【14】【會編】卷120,【要錄】卷19建炎三年正月庚子。

【15】【元豐九域志】卷1載,崔橋鎮在開封府太康縣境。

【16】【會編】卷134,卷144,【要錄】卷24建炎三年六月己酉,卷29建炎三年十一月乙巳朔。

【17】【金佗稡編】卷5【鄂王行實編年】建炎四年七月記事,【金佗續編】卷28【吳拯編鄂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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