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用自从与杜充进行内战后,率领部伍在京西和淮西一带抄掠,号为“张莽荡”,《1》又先后同“义兄弟”马友和曹成、李宏分手,各统所部流窜南方。《2》曾率岳飞驻守西京河南府的闾勍,在撤往淮南的途中与张用相遇。凭着当年在宗泽麾下的同事关系,闾勍劝说张用归顺宋朝,并将义女“一丈青”嫁给张用。一丈青原是马皋之妻,马皋被东京副留守郭仲荀处斩后,闾勍抚恤一丈青,收为义女。《3》一丈青其实是南宋初年一个盘马弯弓的巾帼英雄,武艺超群,据说她披甲上马,可以力敌千人,其勇锐更在张用之上。
张用虽接受了闾勍的好意,仍窜扰一些地区,而未降宋。张俊和岳飞击破李成后,张用的部伍恰好由鄂州治江夏,今湖北武汉市武昌转移到江州瑞昌县今江西瑞昌市和洪州分宁县今江西修水县一带。张俊乘战胜李成的兵威,决定降服张用。
他命岳飞率军前往,说:
“非公无可遣者。”
并且增拨给岳飞三千步兵。岳飞采取先礼后兵的策略,派人带信给张用,信中说:
“吾与汝同里人,忠以告汝,南薰门、铁路步之战,皆汝所悉也。今吾自将在此,汝欲战则出战,不欲战则降。降则国家录用,各受宠荣;不降则身陨锋镝,或系累归朝廷,虽悔不可及矣。”
张用夫妇素服岳飞的骁勇和威望,加之闾勍的影响,当即表示乐于听命。自六月至八月,一支包括家属在内,共计五万人的队伍,在兵不血刃的情况下,接受张俊的收编。张俊非常高兴,对部属盛赞岳飞之勇略,说:
“吾与汝曹俱不及也。”《4》
《1》《会编》卷123,《要录》卷19建炎三年正月庚子,卷20建炎三年二月。
《2》《会编》卷130,卷144,《要录》卷25建炎三年七月甲午,卷41绍兴元年正月癸丑。
《3》《会编》卷138,《要录》卷28建炎三年九月。
《4》《会编》卷147,《要录》卷45绍兴元年六月癸未,卷46绍兴元年八月丙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