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19 22:06
岳飛父子和張憲三人的遇害,只是這次冤獄的高潮,而不是終結。
宋高宗、秦檜和張俊對威震南北的原岳家軍極不放心。鄂州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王貴過去一直是岳飛的親信和副手,他對待冤獄,也只是違心地勉強敷衍。事實上,秦檜和張俊炮製的假案,亦已牽連到王貴,說岳飛父子的『諮目』,是寄給王貴和張憲兩人的。王貴明白自己的危險處境,主動『抗章而自列』,『引疾以為辭』。宋廷順水推舟,授予他侍衛步軍副都指揮使的虛銜,添差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的閒職。
張俊舉薦其寵兒田師中接替王貴,意在吞併原岳家軍,得到宋高宗的批准。田師中這個駑將當鄂州駐紮御前諸軍都統制,很少有人服氣,連附會冤獄的傅選也不例外。【1】田師中上任後,特別調來『蜀兵數千人自隨,以為彈壓』【2】他採取陰謀手段,拉攏一些武將,更打擊和排斥一些武將,將很多反對者以『老病』為由,『皆授添差離軍。』【3】牛皋反對朝廷降金,經常發牢騷,竟被田師中毒死。牛皋臨死時,對親人說:
『皋年六十一,官至侍從,幸不啻足。所恨南北通和,不以馬革裹屍,顧死牖下耳!』【4】
岳飛的愛將徐慶從此默默無聞,無疑也是受到排擠,抑鬱而終。鄂州大軍還進行縮編,由十萬人以上減至七萬人以下,或四五萬人。【5】田師中貪饕無厭,將原張俊軍的一套腐敗作風,也帶到鄂州軍中,使鄂州駐紮御前諸軍素質退化,其軍紀和戰鬥力『非復』岳飛統兵時的『規摹』。【6】
在宋高宗和秦檜看來,岳飛的部將還算是粗人,對岳飛的幕僚尤須嚴懲不貸。
直接捲入冤案的於鵬和孫革,還有給岳飛通風報信的進奏官王處仁和武將蔣世雄,分別受到革職,流放嶺南和『編管』的懲處。文士智浹和張憲門僧澤一分別『決臀杖』和『決脊杖』。澤一『刺面』,發配『三千裏外州軍』的廂軍牢城營中『收管』,充當最低等的『小分』兵。智浹本是上書為岳飛辨誣,結果被反誣為受岳雲賄賂,捎信給張憲。他流放到袁州後,因不堪凌虐而死。【7】
此外,朱芾、李若虛、高穎、王良存、夏珙、黨尚友、張節夫等十三名幕僚,都被貶逐流放。朱芾的貶官責詞中指責他『詭隨』和『阿諛』岳飛,『坐閱貫盈之惡』。李若虛的貶官責詞中,更肆意謾罵,『以爾凡陋,本無他能,每恣輕儇,殊乏素行』,『甘奴隸之鄙態』,『卒陷鳴梟之惡』。歸根結蒂,無非是李若虛支持岳飛抗金之『素行』,才引起投降派的切齒痛恨。李若虛和朱芾被貶責後,『不自循省』,『竊議時政』,『唱為浮言』,又被加重處分。高穎輾轉歸宋,一意抗敵,不料愛國有罪,竟被流放嶺南『編管』。李若虛和高穎都飲恨死於貶所。【8】惟有岳飛的前參謀官,圓滑世故的薛弼,因與秦檜、万俟卨曾有交往,未受株連。然而他的內心深處,仍是同情故帥的,故對岳飛和同僚並無落井下石的行為。【9】
岳飛的『親校』王敏求、勝捷軍副將楊浩、部將邢舜舉等,也都受到『除名』、『編管』或其他處罰。【10】至於其他的受迫害者,在史籍上已難於有完整的統計。【11】
齊安郡王趙士㒟受御史中丞万俟卨等人的彈劾,說他『身為近屬』,『交結將帥』,被革職並逐出臨安府,『令建州居住』,施行軟禁。【12】
薛仁輔由宋高宗親自下詔,說他『持心不平,用法反覆』。右諫議大夫羅汝楫上奏彈擊何彥猷和李若朴,說當大理寺官『聚斷』岳飛獄案時,兩人『喧然力爭,以眾議為非,務於從輕』。何鑄則由万俟卨、羅汝楫和殿中侍御史、兼權侍御史江邈交章彈奏,說他『日延過客,密議朝政,以欲緩岳飛之死』」『使親舊騰播』,『謂議獄不合』。他們都因此先後罷官。【13】
上書營救岳飛的劉允升,被關進大理寺獄,慘遭殺害。另一個范澄之則在流放地含悲辭世。【14】
前荊湖北路安撫使劉洪道也遭万俟卨的攻訐,說他獻媚於岳飛,聽到岳飛罷宣撫使的消息,便大驚失色,『頓足抵掌,倡為浮言,簧鼓將士,幾至變生』。劉洪道因此被流放到廣南的柳州治馬平,今廣西柳州市『安置』,『終身不復』。【15】另一個反對和議的官員張戒,因一度去鄂州投靠岳飛,也受『勒停』階官的處分。【16】宦官黃彥節『犯顏而出』,贊助岳飛,宋高宗以他受岳飛資助錢財等罪名,『除名』,『枷項』送廣南容州治普寧,今廣西容縣『編管』。【17】直到岳飛身後十五年,江州知州范漴因他任鄂州知州時,『諂事岳飛』,也被罷官。【18】
更有甚者,因為憎恨一個『岳』字,居然接受前岳飛幕僚姚岳的荒謬而無恥的建議,宋廷下令,將岳州改名純州,其節鎮名岳陽軍又改為華容軍。【19】這在宋朝是史無前例的。
在秦檜第二次任相當權的十八年間,冤獄之多,不可勝計,而岳飛冤獄的誅戮之慘,株連之廣,卻是絕無僅有的。秦檜嗜殺成癖,卻仍受到宋高宗的約束。宋高宗在不少冤獄中,願意遵守宋太祖的誓約,樂意於扮演一個寬宏大量的角色。他惟獨在岳飛的冤獄中,卻凶相畢露,並無任何偽裝。
【1】【會編】卷208,卷219【林泉野記】,【要錄】卷144紹興十二年三月丁未,卷153紹興十五年五月己酉,【東窗集】卷14【王貴除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添差福建路副都總管制】。【2】度正【性善堂稿】卷6【重慶府到任條奏便民五事】。
【3】【要錄】卷149紹興十三年六月壬辰,【中興小紀】卷31。
【4】【會編】卷216,【要錄】卷156紹興十七年三月丁卯,【宋史】卷368【牛皋傳】。
【5】【要錄】卷158紹興十八年閏八月乙酉,殿前司『總七萬餘人』,『兵籍為天下冠』。【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18【乾道內外大軍數】載,宋孝宗乾道時,鄂州都統司兵力編額為四萬九千人或五萬二千人,估計鄂州大軍縮編後,應接近此數。
【6】【歷代名臣奏議】卷96李椿奏,張拭【南軒先生文集】卷24【答朱元晦】其十。
【6】【會編】卷208,【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卷144紹興十二年正月戊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8】【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一月辛酉,卷144紹興十二年正月乙巳,戊申,二月乙丑朔,卷145紹興十二年五月甲辰,六月乙酉,【宋會要】職官7o之25,76之71,【宋史】卷380【薛弼傳】,【羅汝楫傳】,【東窗集】卷12【朱芾落敷文閣待制知徽州制】,卷14【李若虛落秘閣修撰制】。
【9】【要錄】卷144紹興十二年正月戊申,【浪語集】卷33【先大夫行狀】,【水心文集】卷22【故知廣州敷文閣待制薛公墓志銘】,【宋史】卷380【薛弼傳】。按岳珂在【金佗稡編卷8【鄂王行實編年】,卷21【建儲辨】對薛弼的指責甚重,亦言過其實。
【10】【要錄卷148紹興十三年正月丁未,卷152紹興十四年九月甲子,【夷堅丁志】卷13【邢舜舉】。
【11】如【要錄】卷167紹興二十四年七月癸丑,【揮麈三錄】卷3載,『有李將領者』,『坐岳飛累,編置全州』,已不知其名。
【12】【金佗稡編】卷20【籲天辨誣通敘】,【會編】卷206,【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一月丁未,卷144紹興十二年三月辛亥,【宋史】卷247【趙士㒟傳】,卷474【万俟卨傳】,【山房集】卷5【跋鞏洛行記後】,卷8【雜記】,【齊東野語】卷13【岳武穆逸事】。
【13】【金佗稡編】卷20【籲天辨誣通敘】,【會編】卷207,【要錄】卷144紹興十二年正月乙巳,戊申,卷146紹興十二年八月丙寅,卷147紹興十二年十月庚辰,卷162紹興二十一年閏四月乙酉,卷173紹興二十六年七月丁未,【宋會要】職官70之25,【宋史】卷380【何鑄傳】,【羅汝楫傳】,卷474【万俟卨傳】。
【14】【金佗稡編】卷20【籲天辨誣通敘】,【岳廟志略】卷1。
【15】【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丁卯,【宋會要】職官70之25,【宋史】卷474【万俟卨傳】,【周益國文忠公集·奏議】卷lo【論劉洪道贈官】,【輿地紀勝】卷112【柳州】。
【16】【要錄】卷147紹興十二年十一月庚戌,【宋史】卷30【高宗紀】。
【17】【朱子語類】卷132,【要錄】卷144紹興十二年二月庚午。
【18】【要錄】卷125紹興九年正月己丑,卷175紹興二十六年十一月辛巳。
【19】【會編】卷234,【要錄】卷168紹興二十五年六月癸卯,【宋會要】方域6之34--35,方大琮【鐵庵方公文集】卷17【書·劉子栗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