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19 22:09
宋金议和后,秦桧依仗金人“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的规定,《1》稳当终身宰相,独揽大权。宋高宗被金人剥夺了罢免秦桧之权,对秦桧虽亦忧心兼以寒心,却无可奈何。秦桧安排其子秦熺主编宋高宗生前的编年史日历,恣意篡改官史,又严禁私史,自以为可在历史上永葆美誉,不留骂名。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桧病死,宋高宗方得以收回对宰相的任免权,却又令秦桧党羽万俟卨、汤思退等人继续执政。对于受迫害的官员,大多予以宽贷或平反,惟独岳飞例外。
在整整二十年内,很少有人敢在公开场合为岳飞主持正义。相反,有的无耻之士却舞文弄墨,阿谀宋高宗和秦桧,诋毁岳飞。曾悼献诗说,“和戎诏下破群疑”,“吾君见事若通神”,“裴度只今真圣相”,“沔鄂蕲黄一千里,更无人说岳家军”,便得“升擢差遣”。《2》孙觌说,“主上英武,所以驾驭诸将”,“而干戈铁钺,亦未尝有所
私贷,故岳飞、范琼辈皆以跋扈赐死”。《3》
然而公道自在,人心不服。大约在秦桧死后,张孝祥上奏说:
“岳飞忠勇,天下共闻,一朝被谤,不旬日而亡,则敌国庆幸,而将士解体,非国家之福也。”
他请求宋高宗给予平反,皇帝对这个状元算是特别“优容”,不予治罪。《4》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金海陵王大举南侵,南宋抗金情绪重新高涨。官员杜莘老上奏说,“岳飞,良将也,以决意用兵”,“文致极法,家属尽徙岭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为之出涕”。他请求“昭雪岳飞,录其子孙,以激天下忠臣义士之气”。《5》太学生程宏图和宋芑也分别上书,说岳飞被“诬致大逆”,“则三军将士忠愤之气沮矣”,要求“复岳飞之爵邑,而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6》倪朴草拟上书,说岳飞“勋烈炳天地,精忠贯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要求予以平反。《7》
宋高宗正当用人抗金之际,却仍无意于为岳飞平反。他只是下诏,将“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给岳飞和张宪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8》却须与蔡京、童贯之流祸国巨奸并列,也足见这个独夫之用心。
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宋高宗退位,传位于宋孝宗赵眘,赵眘乃赵瑗之更名。宋孝宗倾向抗金,他即位伊始,立即宣布给岳飞平反昭雪,追复原官,以礼改葬栖霞岭下。《9》但在追复诏中,仍给太上皇保留体面,说此举乃“仰承”宋高宗的“圣意”,而追复制词则特别强调岳飞“事上以忠,至无嫌于辰告”。此处“辰告”一词,是指岳飞“尝上疏请建储”。《10》宋孝宗仅在孩童时代见过岳飞一面,但对这位故将之忠于自己,仍有感激图报之意。
特赦令下达时,岳雷因饱经忧患,已含恨去世,其妻温氏可能也已辞世,留下四子二女,由岳云妻巩氏照管。岳霖、岳震、岳霭后由宋孝宗改名岳霆、岳甫、岳申等幸存的岳飞子孙,还有岳安娘的丈夫高祚,都补官授职。《11》然而他们在历史上都并无大作为。李娃在流离颠沛之余,又活了十多年,到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病逝,享寿七十五岁,葬于江州。《12》
宋孝宗后召见岳霖时说:
“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13》
尽管如此,他给岳飞的昭雪是有限度的。他在位后期,方按当时礼制,给岳飞定谥。最初议为“忠愍”,宋孝宗认为,“使民悲伤”曰“愍”,则对太上皇有“失政”之讥,便改用“武穆”。《14》宋高宗死后,吏部侍郎章森建议用岳飞“配享”庙庭,宋孝宗即予拒绝,而宁愿用张俊为“配享”。《15》
宋朝褒扬岳飞,却又不能将宋高宗置于元凶和主犯的地位。宋亡以后,方无此禁忌。
《1》《金佗稡编》卷20《吁天辨诬通叙》,《朱文公文集》卷95张浚行状,《四朝闻见录》乙集《吴云壑》,《鹤林玉露》甲编卷5《格天阁》。
《2》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1《曾郎中献秦益公十绝句》。
《3》《会编》卷210,《鸿庆居士集》卷36韩世忠墓志铭。
《4》张孝祥《于湖居士文集》附录《宣城张氏信谱传》,此传说张孝祥于秦桧生前已上奏,疑误,可参《要录》卷166绍兴二十四年三月辛酉。
《5》《金佗续编》卷30杜莘老《乞昭雪奏札》。
《6》《金佗稡编》卷9《昭雪庙谥》,《会编》卷236,卷237,《要录》卷190绍兴三十一年五月戊戌。宋芑,《会编》和《要录》有的版本作宋苞。
《7》倪朴《倪石陵书·拟上高宗皇帝书》。
《8》《要录》卷193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丁卯。
《9》《要录》卷200绍兴三十二年七月戊申,《周益国文忠公集·杂著述》卷2《龙飞录》,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87。
《10》《金佗续编》卷13《追复旨挥》,《追复少保两镇告》,《周益国文忠公集·掖垣类稿》卷4《岳飞叙复元官》,《宋会要》职官76之7o,《齐东野语》卷20《岳武穆御军》。
《11》《金佗续编》卷13岳云等复官告、省札,《周益国文忠公集·掖垣类稿》卷2,卷4岳雷等复官制。
《12》《宋岳鄂王年谱》卷6,《嘉靖九江府志》卷3。
《13》《金佗稡编》卷9《昭雪庙谥》。
《14》《金佗续编》卷14《忠愍谥议》,《武穆谥议》,《武穆覆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9《渡江后改谥》。
《15》《宋史》卷35《孝宗纪》,《周益国文忠公集·杂著述》卷11《思陵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4《高庙配享议》,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与宋孝宗等人的追复、定谥等政治活动相比,惟有民众的哀悼和怀念,才是真挚的,具有永久价值的。
在绍兴十一年的阴暗岁末,当岳飞等人遇害的消息传开后,临安市民莫不哀痛悲悼,不少人泣不成声,“下至三尺之童”,都唾骂秦桧。宋廷为标榜屠戮有理,将岳飞的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这反而更激发了各地人民的痛悼之情,“天下闻者无不垂涕”。《1》岳飞死后一年,鄂州军中很多将领前往武昌县今湖北鄂州市走马游乐,有一个军士为“忠义所激”,吟诗一首说:
“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义不全尸。武昌门外千株柳,不见杨花扑面飞。”
在宋廷的黑暗统治下,这首诗做得比较隐晦,却是指责“帝主”杀害岳飞无疑。将士们听后,都“为之悲泣”而“罢游”。《2》
二十年后,为抵御金海陵王的南犯,御史中丞汪澈“宣谕荆、襄”,鄂州将士联名上状,要求为故帅申冤理枉,“哭声如雷”,众人甚至大呼:“为我岳公争气,效一死!”汪澈劝慰多时,答应禀报朝廷,人们仍啜泣不止。《3》
直到岳飞身后好几十年,江、湖之地的百姓依然家家户户张挂岳飞的遗像,奉祀不衰,还流传了很多歌颂他的民间故事。鄂州城内的旌忠坊,特别为岳飞设立忠烈庙。《4》岳霖途径赣州原名虔州,即有“父老帅其子弟来迎”,个个泪流满面,说:“不图今日复见相公之子。”他到荆湖北路任官,鄂州军民闻讯后,“设香案,具酒牢,哭而迎”,以表示他们对岳飞的缅怀。其中有一个老媪,她的丈夫和儿子、女婿都因“不善为人”,被岳飞所斩。但她仍对这位正直严明的故帅深致悼念。《5》词人刘过在《六州歌头》中写道:
“过旧时营垒,荆鄂有遗民,忆故将军,泪如倾。”《6》
袁甫也写诗说:
“儿时曾住练江头,长老频频说岳侯:手握天戈能决胜,心轻人爵祗寻幽。”《7》
宋高宗和秦桧曾经使宋朝的官史中,塞满了谀词和谰言。颂宋高宗,则“大功巍巍,超冠古昔”,赞秦桧,则“大节孤忠,奇谋远识”;诋岳飞,则“稔成罪衅”,“逆状显著”。《8》然而曾几何时,此类文辞便成了“满地黄花堆积”,“如今有谁堪摘”。是非曲直,毕竟是不容颠倒的。
历史是无情的。时势造就了岳飞这个英雄人物,却又由于各种力量和因素的交互作用,毁灭了这个英雄,特别是毁灭了他的理想。人民却是多情的,千百年来,西子湖畔的忠魂,得到了永久的尊崇和纪念。《9》
《1》《会编》卷207,卷207《岳侯传》,《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卷144绍兴十二年正月戊申,《老学庵笔记》卷1。
《2》《忠文王纪事实录》卷4。
《3》《金佗稡编》卷9《昭雪庙谥》,卷20《吁天辨诬通叙》。
《4》《金佗续编》卷14《湖北转运司立庙牒》,《敕建忠烈庙省牒》,卷28《孙逌编鄂王事》,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舆地纪胜》卷66《鄂州》。
《5》《金佗稡编》卷9。
《6》《金佗续编》卷28《庐陵刘过题鄂王庙六州歌头词并跋》。
《7》《蒙斋集》卷20《岳忠武祠》其二。
《8》《要录》卷146绍兴十二年八月己丑附“史臣秦熺等曰”,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一月辛丑。
《9》本书十六章叙事和引文,凡取材于《金佗稡编》卷4至卷8《鄂王行实编年》相应年月的记载,一般不另作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