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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五回 冤獄昭雪民眾懷念

岳飛新傳作者:王曾瑜發布:華夏士子

2020-8-19 22:09

宋金議和後,秦檜依仗金人『不許以無罪去首相』的規定,【1】穩當終身宰相,獨攬大權。宋高宗被金人剝奪了罷免秦檜之權,對秦檜雖亦憂心兼以寒心,卻無可奈何。秦檜安排其子秦熺主編宋高宗生前的編年史日曆,恣意篡改官史,又嚴禁私史,自以為可在歷史上永葆美譽,不留罵名。紹興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檜病死,宋高宗方得以收回對宰相的任免權,卻又令秦檜黨羽万俟卨、湯思退等人繼續執政。對於受迫害的官員,大多予以寬貸或平反,惟獨岳飛例外。

在整整二十年內,很少有人敢在公開場合為岳飛主持正義。相反,有的無恥之士卻舞文弄墨,阿諛宋高宗和秦檜,詆毀岳飛。曾悼獻詩說,『和戎詔下破群疑』,『吾君見事若通神』,『裴度只今真聖相』,『沔鄂蘄黃一千里,更無人說岳家軍』,便得『升擢差遣』。【2】孫覿說,『主上英武,所以駕馭諸將』,『而干戈鐵鉞,亦未嘗有所

私貸,故岳飛、范瓊輩皆以跋扈賜死』。【3】

然而公道自在,人心不服。大約在秦檜死後,張孝祥上奏說:

『岳飛忠勇,天下共聞,一朝被謗,不旬日而亡,則敵國慶幸,而將士解體,非國家之福也。』

他請求宋高宗給予平反,皇帝對這個狀元算是特別『優容』,不予治罪。【4】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金海陵王大舉南侵,南宋抗金情緒重新高漲。官員杜莘老上奏說,『岳飛,良將也,以決意用兵』,『文致極法,家屬盡徙嶺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為之出涕』。他請求『昭雪岳飛,錄其子孫,以激天下忠臣義士之氣』。【5】太學生程宏圖和宋芑也分別上書,說岳飛被『誣致大逆』,『則三軍將士忠憤之氣沮矣』,要求『復岳飛之爵邑,而錄用其子孫,以謝三軍之士,以激忠義之氣』。【6】倪朴草擬上書,說岳飛『勛烈炳天地,精忠貫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要求予以平反。【7】

宋高宗正當用人抗金之際,卻仍無意於為岳飛平反。他只是下詔,將『蔡京、童貫、岳飛、張憲子孫家屬令見拘管州軍並放令逐便』,給岳飛和張憲家屬解除拘禁,以開『生還』之路,【8】卻須與蔡京、童貫之流禍國巨奸並列,也足見這個獨夫之用心。

紹興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宋高宗退位,傳位於宋孝宗趙眘,趙眘乃趙瑗之更名。宋孝宗傾向抗金,他即位伊始,立即宣布給岳飛平反昭雪,追復原官,以禮改葬棲霞嶺下。【9】但在追復詔中,仍給太上皇保留體面,說此舉乃『仰承』宋高宗的『聖意』,而追複製詞則特別強調岳飛『事上以忠,至無嫌於辰告』。此處『辰告』一詞,是指岳飛『嘗上疏請建儲』。【10】宋孝宗僅在孩童時代見過岳飛一面,但對這位故將之忠於自己,仍有感激圖報之意。

特赦令下達時,岳雷因飽經憂患,已含恨去世,其妻溫氏可能也已辭世,留下四子二女,由岳雲妻鞏氏照管。岳霖、岳震、岳靄後由宋孝宗改名岳霆、岳甫、岳申等倖存的岳飛子孫,還有岳安娘的丈夫高祚,都補官授職。【11】然而他們在歷史上都並無大作為。李娃在流離顛沛之餘,又活了十多年,到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病逝,享壽七十五歲,葬於江州。【12】

宋孝宗後召見岳霖時說:

『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13】

儘管如此,他給岳飛的昭雪是有限度的。他在位後期,方按當時禮制,給岳飛定諡。最初議為『忠愍』,宋孝宗認為,『使民悲傷』曰『愍』,則對太上皇有『失政』之譏,便改用『武穆』。【14】宋高宗死後,吏部侍郎章森建議用岳飛『配享』廟庭,宋孝宗即予拒絕,而寧願用張俊為『配享』。【15】

宋朝褒揚岳飛,卻又不能將宋高宗置於元兇和主犯的地位。宋亡以後,方無此禁忌。


【1】【金佗稡編】卷20【籲天辨誣通敘】,【朱文公文集】卷95張浚行狀,【四朝聞見錄】乙集【吳雲壑】,【鶴林玉露】甲編卷5【格天閣】。

【2】吳曾【能改齋漫錄】卷11【曾郎中獻秦益公十絕句】。

【3】【會編】卷210,【鴻慶居士集】卷36韓世忠墓志銘。

【4】張孝祥【於湖居士文集】附錄【宣城張氏信譜傳】,此傳說張孝祥於秦檜生前已上奏,疑誤,可參【要錄】卷166紹興二十四年三月辛酉。

【5】【金佗續編】卷30杜莘老【乞昭雪奏札】。

【6】【金佗稡編】卷9【昭雪廟諡】,【會編】卷236,卷237,【要錄】卷190紹興三十一年五月戊戌。宋芑,【會編】和【要錄】有的版本作宋苞。

【7】倪朴【倪石陵書·擬上高宗皇帝書】。

【8】【要錄】卷193紹興三十一年十月丁卯。

【9】【要錄】卷200紹興三十二年七月戊申,【周益國文忠公集·雜著述】卷2【龍飛錄】,潛說友【咸淳臨安志】卷87。

【10】【金佗續編】卷13【追復旨揮】,【追復少保兩鎮告】,【周益國文忠公集·掖垣類稿】卷4【岳飛敘復元官】,【宋會要】職官76之7o,【齊東野語】卷20【岳武穆御軍】。

【11】【金佗續編】卷13岳雲等復官告、省札,【周益國文忠公集·掖垣類稿】卷2,卷4岳雷等復官制。

【12】【宋岳鄂王年譜】卷6,【嘉靖九江府志】卷3。

【13】【金佗稡編】卷9【昭雪廟諡】。

【14】【金佗續編】卷14【忠愍諡議】,【武穆諡議】,【武穆覆議】,【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9【渡江後改諡】。

【15】【宋史】卷35【孝宗紀】,【周益國文忠公集·雜著述】卷11【思陵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4【高廟配享議】,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與宋孝宗等人的追復、定諡等政治活動相比,惟有民眾的哀悼和懷念,才是真摯的,具有永久價值的。

在紹興十一年的陰暗歲末,當岳飛等人遇害的消息傳開後,臨安市民莫不哀痛悲悼,不少人泣不成聲,『下至三尺之童』,都唾罵秦檜。宋廷為標榜屠戮有理,將岳飛的獄案,『令刑部鏤板,遍牒諸路』。這反而更激發了各地人民的痛悼之情,『天下聞者無不垂涕』。【1】岳飛死後一年,鄂州軍中很多將領前往武昌縣今湖北鄂州市走馬遊樂,有一個軍士為『忠義所激』,吟詩一首說:

『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義不全屍。武昌門外千株柳,不見楊花撲面飛。』

在宋廷的黑暗統治下,這首詩做得比較隱晦,卻是指責『帝主』殺害岳飛無疑。將士們聽後,都『為之悲泣』而『罷游』。【2】

二十年後,為抵禦金海陵王的南犯,御史中丞汪澈『宣諭荊、襄』,鄂州將士聯名上狀,要求為故帥申冤理枉,『哭聲如雷』,眾人甚至大呼:『為我岳公爭氣,效一死!』汪澈勸慰多時,答應稟報朝廷,人們仍啜泣不止。【3】

直到岳飛身後好幾十年,江、湖之地的百姓依然家家戶戶張掛岳飛的遺像,奉祀不衰,還流傳了很多歌頌他的民間故事。鄂州城內的旌忠坊,特別為岳飛設立忠烈廟。【4】岳霖途徑贛州原名虔州,即有『父老帥其子弟來迎』,個個淚流滿面,說:『不圖今日復見相公之子。』他到荊湖北路任官,鄂州軍民聞訊後,『設香案,具酒牢,哭而迎』,以表示他們對岳飛的緬懷。其中有一個老媼,她的丈夫和兒子、女婿都因『不善為人』,被岳飛所斬。但她仍對這位正直嚴明的故帥深致悼念。【5】詞人劉過在【六州歌頭】中寫道:

『過舊時營壘,荊鄂有遺民,憶故將軍,淚如傾。』【6】

袁甫也寫詩說:

『兒時曾住練江頭,長老頻頻說岳侯:手握天戈能決勝,心輕人爵祗尋幽。』【7】

宋高宗和秦檜曾經使宋朝的官史中,塞滿了諛詞和讕言。頌宋高宗,則『大功巍巍,超冠古昔』,贊秦檜,則『大節孤忠,奇謀遠識』;詆岳飛,則『稔成罪釁』,『逆狀顯著』。【8】然而曾幾何時,此類文辭便成了『滿地黃花堆積』,『如今有誰堪摘』。是非曲直,畢竟是不容顛倒的。

歷史是無情的。時勢造就了岳飛這個英雄人物,卻又由於各種力量和因素的交互作用,毀滅了這個英雄,特別是毀滅了他的理想。人民卻是多情的,千百年來,西子湖畔的忠魂,得到了永久的尊崇和紀念。【9】


【1】【會編】卷207,卷207【岳侯傳】,【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卷144紹興十二年正月戊申,【老學庵筆記】卷1。

【2】【忠文王紀事實錄】卷4。

【3】【金佗稡編】卷9【昭雪廟諡】,卷20【籲天辨誣通敘】。

【4】【金佗續編】卷14【湖北轉運司立廟牒】,【敕建忠烈廟省牒】,卷28【孫逌編鄂王事】,卷30【郢州忠烈行祠記】,【輿地紀勝】卷66【鄂州】。

【5】【金佗稡編】卷9。

【6】【金佗續編】卷28【廬陵劉過題鄂王廟六州歌頭詞並跋】。

【7】【蒙齋集】卷20【岳忠武祠】其二

【8】【要錄】卷146紹興十二年八月己丑附『史臣秦熺等曰』,卷147紹興十二年十一月辛丑。

【9】本書十六章敘事和引文,凡取材於【金佗稡編】卷4至卷8【鄂王行實編年】相應年月的記載,一般不另作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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