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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卷 十五貫戲言成巧禍 (4)

醒世恆言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05

    閒話休題。卻說那劉大娘子到得家中,設個靈位,守孝過日。父親王老員外勸他轉身,大娘子說道:『不要說起三年之久,也須到小祥之後。』父親應允自去。光陰迅速,大娘子在家巴巴結結,將近一年。父親見他守不過,便叫家裡老王去接他來,說:『叫大娘子收拾回家,與劉官人做了周年,轉了身去罷!』大娘子沒計奈何,細思:『父言亦是有理。』收拾了包裹,與老王背了,與鄰舍家作別,暫去再來。

    一路出城,正值秋天,一陣烏風猛雨,只得落路,往一所林子去躲,不想走錯了路。正是:

    豬羊走屠宰之家,一腳腳來尋死路。

    走入林子裡去,只聽他林子背後,大喝一聲:『我乃靜山大王在此!行人住腳,須把買路錢與我。』大娘子和那老王吃那一驚不小,只見跳出一個人來:頭帶干紅凹面巾,身穿一領舊戰袍,腰間紅絹搭膊裹肚,腳下蹬一雙烏皮皂靴,手執一把朴刀,舞刀前來。那老王該死,便道:『你這剪徑的毛團!我須是認得你,做這老性命著與你兌了罷!』一頭撞去,被他閃過空。老人家用力猛了,撲地便倒。那人大怒道:『這牛子好生無禮!』連搠一兩刀,血流在地,眼見得老王養不大了。那劉大娘子見他兇猛,料道脫身不得,心生一計,叫做脫空計。拍手叫道;『殺得好!』那人便住了手睜員怪眼,喝道:『這是你甚麼人?』那大娘子虛心假氣的答道:『奴家不幸喪了丈夫,卻被媒人哄誘,嫁了這個老兒,只會吃飯。今日卻得大王殺了,也替奴家除了一害!』那人見大娘子如此小心,又生得有幾分顏色,便問道:『你肯跟我做個壓寨夫人麼?』大娘子尋思,無計可施,便道:『情願伏侍大王。』那人回嗔作喜,收拾了刀杖,將老王屍首攛入澗中。

    領了劉大娘子到一所莊院前來,甚是委曲。只見大王向那地上,拾些土塊,拋向屋上去,裡面便有人出來開門。到得草堂之上,分付殺羊備酒,與劉大娘子成親。

    兩口兒且是說得著。正是:

    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隨。

    不想那大王自得了劉大娘子之後,不上半年,連起了幾主大財,家間也豐富了。大娘子甚是有識見,早晚用好言語勸他:『自古道:瓦罐不離井上破,將軍難免陣中亡。你我兩人下半世也勾吃用了,只管做這沒天理的勾當,終須不是個好結果!卻不道是梁園雖好,不是久戀之家。不若改行從善,做個小小經紀,也得過養身活命。』

    那大王早晚被他勸轉,果然回心轉意,把這門道路撇了。卻去城市間賃下一處房屋,開了一個雜貨店。遇閒暇的日子,也時常去寺院中,念佛持齋。忽一日在家閒坐,對那大娘子道:『我雖是個剪徑的出身,卻也曉得冤各有頭,債各有主。每日間只是嚇騙人東西,將來過日子。後來得有了你,一向買賣順溜。今已改行從善,閒來追思既往,止曾枉殺了兩個人,又冤陷了兩個人,時常掛念,思欲做些功德,超度他們,一向未曾對你說知。』

    大娘子便道:『如何是枉殺了兩個人?』那大王道:『一個是你的丈夫,前日在林子裡的時節,他來撞我,我卻殺了他。他須是個老人家,與我往日無讎,如今又謀了他老婆,他死也是不甘心的。』

    大娘子道:『不恁地時,我卻那得與你廝守?這也是往事,休題了!』又問:『殺那一個,又是甚人?』

    那大王道:『說起來這個人,一發天理上放不過去,且又帶累了兩個人,無辜償命。是一年前,也是賭輸了,身邊並無一文,夜間便去掏摸些東西。不想到一家門首,見他門也不閂,推進去時,裡面並無一人。摸到門裡,只見一人醉倒在床,腳後卻有一堆銅錢,便去摸他幾貫。正待要走,卻驚醒了。那人起來說道:這是我丈人家與我做本錢的,不爭你偷去了,一家人口都是餓死。起身搶出房門,正待聲張起來。是我一時見他不是話頭,卻好一把劈柴斧頭在我腳邊,這叫做人急計生,綽起斧來,喝一聲道:不是我,便是你。兩斧劈倒。卻去房中將十五貫錢,盡數取了。後來打聽得他,卻連累了他家小老婆,與那一個後生,喚做崔寧,說他兩人謀財害命,雙雙受了國家刑法。我雖是做了一世強人,只有這兩樁人命,是天理人心打不過去的!早晚還要超度他,也是該的。』

    那大娘子聽說,暗暗地叫苦:『原來我的丈夫也吃這廝殺了,又連累我家二姐與那個後生無辜被戮。思量起來,是我不合當初執證他兩人償命。料他兩人陰司中,也須放我不過。』當下權且歡天喜地,並無他說。

    明日捉個空,便一逕到臨安府前,叫起屈來。那時換了一個新任府尹,才得半月。正值升廳,左右捉將那叫屈的婦人進來。劉大娘子到於階下,放聲大哭。

    哭罷,將那大王前後所爲:怎的殺了我丈夫劉貴,問官不肯推詳,含糊了事,卻將二姐與那崔寧,朦朧償命。後來又怎的殺了老王,奸騙了奴家。今日天理昭然,一一是他親口招承。伏乞相公高抬明鏡,昭雪前冤!說罷又哭。府尹見他情詞可憫,即著人去捉那靜山大王到來,用刑拷訊,與大娘子口詞一些不差。即時問成死罪,奏過官里。待六十日限滿,倒下聖旨來:『勘得靜山大王謀財害命,連累無辜。准律: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者,斬加等,決不待時。原問官斷獄失情,削職爲民。崔寧與陳氏枉死可憐,有司訪其家,諒行優恤。王氏既系強徒威逼成親,又有伸雪夫冤,著將賊人家產,一半沒入官,一半給與王氏養贍終身。』

    劉大娘子當日往法場上,看決了靜山大王,又取其頭去祭獻亡夫,並小娘子及崔寧,大哭一場。將這一半家私,捨入尼姑庵中,自己朝夕看經念佛,追薦亡魂,盡老百年而終。有詩爲證:

    善惡無分總喪軀,只因戲語釀殃危。

    勸君出話須誠信,口舌從來是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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