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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回 先軫詭謀激子玉 晉楚城濮大交兵 (2)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宋成公初時,得公孫固報言,晉侯將伐曹、衛以解宋圍,乃悉力固守。及楚成王分兵一半,救衛去了,得臣之圍愈急,心下轉慌。大夫門尹般進曰:『晉知救衛之師已行,未知圍宋之師未退也。臣請冒死出城,再見晉君,乞其救援。』

宋成公曰:『求人至再,豈可以空言往乎?』

乃籍庫藏中寶玉重器之數,造成冊籍,獻於晉侯,以求進兵。只等楚兵寧靜,便照冊輸納。門尹般再要一人幫行,宋公使華秀老同之。二人辭了宋公,覷個方便,縋城而出。偷過敵寨,一路挨訪晉軍到於何處,徑奔軍前告急。門尹般、華秀老二人見了晉侯,涕泣而言:『敞邑亡在旦夕,寡君惟是不腆宗器,願納左右,乞賜哀憐!』

文公謂先軫曰:『宋事急矣!若不往救,是無宋也。若往救,必須戰楚。卻縠曾為寡人策之,非合齊、秦為助不可。今楚歸谷地於齊,與之通好;秦、楚又無隙,未肯合謀,將若之何?』

先軫對曰:『臣有一策,能使齊、秦自來戰楚。』

文公欣然,問:『卿有何妙計,使齊、秦自來戰楚?』

先軫對曰:『宋之賂我,可謂厚矣!受賂而救,君何義焉?不如辭之。使宋以賂晉之物,分賂齊、秦,求二國向楚宛轉,乞其解圍。二國自謂力能得之於楚,必遣使至楚。楚若不從,則齊、秦之隙成矣。』

文公曰:『倘請之而從,齊、秦將以宋奉楚,與我何利焉?』

先軫對曰:『臣又有一策,能使楚必不從齊、秦之請。』

文公曰:『卿又有何計,使楚必不從齊、秦之請?』

先軫曰:『曹、衛,楚所愛也;宋,楚所嫉也。我已逐衛侯,執曹伯矣。二國土地,在我掌握,與宋連界。誠割取二國田土,以界宋人,則楚之恨宋愈甚。齊、秦雖請,其肯從乎?齊、秦憐宋而怒楚,雖欲不與晉合,不可得也。』

文公撫掌稱善。乃使門尹般以寶玉重器之數,分作二籍,轉獻齊、秦二國,門尹般如秦,華秀老如齊,約定一般說話,相見之間,須要極其哀懇。

秀老至齊,參見了昭公,言:『晉、楚方惡,此難非上國不解。若因上國得保社稷,不惟先朝重器不敢愛,願年年聘好,子孫無間。』

齊昭公問曰:『今楚君何在?』

華秀老曰:『楚王亦肯解圍,已退師於申矣。惟楚令尹成得臣新得楚政,謂敝邑旦暮可下,貪功不退。是以乞憐於上國耳!』

昭公曰:『楚王前日取我欲邑,近日復歸於我,結好而退,此無貪功之心。既令尹成得臣不肯解圍,寡人為宋曲意請之。』

乃命崔夭為使,徑至宋地,往見得臣,為宋求釋。門尹般到秦,亦如華秀老之言。秦穆公亦遣公子縶為使,如楚軍與得臣討情。齊、秦兩不相照,各自遣使。門尹般和華秀老俱轉到晉軍回話。文公謂之曰:『寡人已滅曹、衛,其田近宋者,不敢自私。』

乃命狐偃同門尹般收取衛田,命胥臣同華秀老收取曹田。把兩國守臣,盡行趕逐。崔夭公子縶,正在成得臣幕下替宋講和,恰好那些被逐的守臣,紛紛來訴,說:『宋大夫門尹般、華秀老倚晉之威,將本國田土,都割據去了。』

得臣大怒,謂齊、秦使者曰:『宋人如此欺負曹、衛,豈像個講和的?不敢奉命,休怪,休怪!』

崔夭和公子縶一場沒趣,即時辭回。晉侯聞得臣不准齊、秦二國之請,預遣人於中途邀迎二國使臣。到於營中,盛席款待,訴以『楚將驕悍無禮,即日與晉交戰,望二國出兵相助。』

崔夭公子縶領命去了。

且說得臣誓於眾曰:『不復曹、衛,寧死必不回軍!』

楚將宛春獻策曰:『小將有一計,可以不勞兵刃,而復曹衛之封。』

得臣問曰:『子有何計?』

宛春曰:『晉之逐衛君,執曹伯,皆為宋也。元帥誠遣一使至晉軍,好言講解,要晉復了曹、衛之君,還其田土,我這裡亦解宋圍,大家罷戰休兵,豈不為美?』

得臣曰:『倘晉不見聽如何?』

宛春曰:『元帥先以解圍之說,明告宋人,姑緩其攻。宋人思脫楚禍,如倒懸之望解。若晉侯不允,不惟曹、衛二國怨晉,宋亦怒之。聚三怨以敵一晉,我之勝數多矣。』

得臣曰:『誰人敢使晉軍?』

宛春曰:『元帥若以見委,春不敢辭。』

得臣乃緩宋國之攻,命宛春為使,乘單車直造晉軍,謂文公曰:『君之外臣得臣,再拜君侯麾下,楚之有曹、衛,猶晉之有宋也。君若復衛封曹,得臣亦願解圍去宋。彼此修睦①,各免生靈塗炭之苦。』①修睦:和好。

言猶未畢,只見狐偃在旁,咬牙怒目罵道:『子玉好沒道理!你釋了一個未亡之宋,卻要我這裡復兩個已亡之國。你直②恁便宜!』②直:代價;恁:如此。

先軫急躡狐偃之足,謂宛春曰:『曹、衛罪不至滅亡,寡君亦欲復之。且請暫住後營,容我君臣計議施行。』

欒枝引宛春歸於後營。狐偃問於先軫曰:『子載真欲聽宛春之請乎?』

軫曰:『宛春之請,不可聽,不可不聽。』

偃曰:『何謂也?』

軫曰:『宛春此來,蓋子玉奸計,欲居德於己,而歸怨於晉也。不聽,則棄三國,怨在晉矣;聽之,則復三國,德又在楚矣。為今之計,不如私許曹、衛,以離其黨③,再拘執宛春以激其怒。得臣性剛而躁,必移兵索戰於我。是宋圍不求解而自解也。倘子玉自與宋通和,則我遂失宋矣。』③黨:盟。

文公曰:『子載之計甚善!但寡人前受楚君之惠,今拘執其使,恐於報施之理有礙。』

欒枝對曰:『楚吞噬小國,凌辱大邦,此皆中原之大恥;君不圖伯則已,如欲圖伯,恥在於君,乃懷區區之小惠乎?』

文公曰:『微④卿言,寡人不知也!』④微:非。

遂命欒枝押送宛春於五鹿,交付守將卻步揚小心看管。其原來車騎從人,盡行驅回,教他傳話令尹曰:『宛春無禮,已行囚禁。待拿得令尹,一同誅戮。』

從人抱頭鼠竄而去。文公打發宛春事畢,使人告曹共公曰:『寡人豈為出亡小忿,求過於君?所以不釋然於君者,以君之附楚故也。君若遣一介①告絕於楚,以明君之與晉②即當送君還曹耳。』

①一介:使者。②此句意為明確與晉為盟,附於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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