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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回 東門遂援立子倭 趙宣子桃園強諫 (2)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佈:福哥

2020-8-26 02:16

再說嫡夫人姜氏,聞二子俱被殺,仲遂扶公子倭為君,捶胸大哭,絕而復甦者幾次。仲遂又獻媚於宣公,引『母以子貴』

之文,尊敬嬴為夫人,百官致賀。姜夫人不安於宮,日夜啼哭,命左右收拾車仗,為歸齊之計。仲遂偽使人留之曰:『新君雖非夫人所出,然夫人嫡母也,孝養自當不缺。奈何向外家寄活乎?』

姜氏罵曰:『賊遂!我母子何負於汝,而行此慘毒之事?今乃以虛言留我!鬼神有知,決不汝宥也!』

姜氏不與敬嬴相見,一逕出了宮門,登車而去。經過大市通衢,放聲大哭,叫曰:『天乎,天乎!二孺子何罪?婢子又何罪?賊遂蔑理喪心,殺嫡立庶!婢子今與國人永辭,不復再至魯國矣!』

路人聞者,莫不哀之,多有泣下者。是日,魯國為之罷市。因稱姜氏為哀姜,又以出歸於齊,謂之出姜。出姜至齊,與昭公夫人母子相見,各訴其子之冤,抱頭而哭。齊惠公惡聞哭聲,另築室以遷其母子。出姜竟終於齊。

卻說魯宣公同母之弟叔肹,為人忠直,見其兄藉仲遂之力,殺弟自立,意甚非之,不往朝賀。宣公使人召之,欲加重用。肹堅辭不往。有友人問其故,肹曰:『吾非惡富貴,但見吾兄,即思吾弟,是以不忍耳!』

友人曰:『子既不義其兄,盍適他國乎?』

肹曰:『兄未嘗絕我,我何敢於絕兄乎?』

適宣公使有司候問,且以粟帛贈之,肹對使者拜辭曰:『肹幸不至凍餓,不敢費公帑。』

使者再三致命,肹曰:『俟有缺乏,當來乞取,今決不敢受也。』

友人曰:『子不受爵祿,亦足以明志矣。家無餘財,稍領饋遺,以給朝夕饔飧之資,未為傷廉。並卻之,不已甚①乎?』

肹笑而不答。友人嘆息而去。使者不敢留,回覆宣公。宣公曰:『吾弟素貧,不知何以為生?』

使人夜伺其所為,方挑燈織屨,俟明早賣之,以治朝餐。宣公嘆曰:『此子欲學伯夷、叔齊,采首陽之薇耶?吾當成其志可也。』

肹至宣公末年方卒。終其身未嘗受其兄一寸之絲,一粒之粟,亦終其身未嘗言兄之過。史臣有贊云:

賢者叔肹,感時泣血。織屨自贍,於公不屑。頑民恥周,採薇甘絕。惟叔嗣音,入而不涅②。一乳同枝,兄頑弟潔。形彼東門,言之污舌!

魯人高③叔肹之義,稱頌不置。成公初年,用其子公孫嬰齊為大夫。於是叔孫氏之外,另有叔氏。叔老、叔弓、叔輒、叔鞅、叔詣,皆其後也。此是後話,擱過一邊。

①已甚:過分。

②不涅:涅,黑色染料,不涅,不染。

③高:高尚,崇高。此為崇尚。

再說周匡王五年,為宣西元年。正旦①,朝賀方畢,仲遂啟奏:『君內主尚虛,臣前與齊侯,原有婚媾之約,事不容緩。』

①正旦:正月初一。

宣公曰:『誰為寡人使齊者?』

仲遂對曰:『約出自臣,臣願獨往。』

乃使仲遂如齊,請婚納幣。遂於正月至齊,二月迎夫人姜氏以歸。因密奏宣公曰:『齊雖為甥舅,將來好惡,未可測也。況國有大故者,必列會盟,方成諸侯。臣曾與齊侯歃血為盟,約以歲時朝聘,不敢有闕。蓋預以定位囑之。君必無恤重賂,請齊為會。若彼受賂而許會,因恭謹以事之,則兩國相親,有唇齒之固,君位安於泰山矣。』

宣公然其言,隨遣季孫行父往齊謝婚,致詞曰:

寡君賴君之靈寵,備守宗廟,恐恐焉懼不得列於諸侯,以為君羞。君若惠顧寡君,賜以會好,所有不腆濟西之田,晉文公所以貺先君者,願效贄於上國,惟君辱收之!

齊惠公大悅,乃約魯君以夏五月,會於平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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