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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回 孫武子演陣斬美姬 蔡昭侯納質乞吳師 (1)

東周列國志作者:馮夢龍發布:福哥

2020-8-26 02:16

話說慶忌臨死,誡左右勿殺要離,以成其名。左右欲釋放要離。要離不肯行,謂左右曰:『吾有三不容於世,雖公子有命,吾敢偷生乎?』

眾問曰:『何謂三不容於世?』

要離曰:『殺吾妻子而求事吾君,非仁也;爲新君而殺故君之子,非義也;欲成人之事,而不免於殘身滅家,非智也。有此三惡,何面目立於世哉!』

言訖,遂投身於江。舟人撈救出水,要離曰:『汝撈我何意?』

舟人曰:『君返國,必有爵祿,何不俟之?』

要離笑曰:『吾不愛室家性命,況於爵祿?汝等以吾屍歸,可取重賞。』

於是奪從人佩劍,自斷其足,復刎喉而死。史臣有贊云:

古人一死,其輕如羽;不惟自輕,並輕妻子。闔門畢命,以殉一人;一人既死,吾志已伸。專諸雖死,尚存其胤①;傷哉要離,死無形影!豈不自愛?遂人之功;功遂名立,雖死猶榮!擊劍死俠,釀成風俗;至今吳人,趨義如鵠。

①胤:後代。

又有詩單道慶忌力敵萬人,死於殘疾匹夫之手,世人以勇力恃者可戒矣,詩云:

慶忌驍雄天下少,匹夫一臂須臾了。

世人休得逞強梁①,牛角傷殘鼷鼠飽。

①強梁:強橫。

眾人收要離肢體,並載慶忌之屍,來投吳王闔閭。闔閭大悅,重賞降卒,收於行伍。以上卿之禮,葬要離於閶門城下,曰:『藉子之勇,爲吾守門。』

追贈其妻子。與專諸同立廟,歲時祭祀。以公子之禮,葬慶忌於王僚之墓側。大宴群臣。伍員泣奏曰:『王之禍患皆除,但臣之仇何日可復?』

伯嚭亦垂淚請兵伐楚。闔閭曰:『俟明旦當謀之。』

次早,伍員同伯嚭復見闔閭於宮中。闔閭曰:『寡人慾爲二卿出兵,誰人爲將?』

員、嚭齊聲曰:『惟王所用,敢不效命!』

闔閭心念:『二子皆楚人,但報己仇,未必爲吳盡力。』

乃嘿然不言,向南風而嘯②,頃之,復長嘆。伍員已窺其意,復進曰:『王慮楚之兵多將廣乎?』

②風而嘯:歌吟。

闔閭曰:『然。』

員曰:『臣舉一人,可保必勝。』

闔閭欣然問曰:『卿所舉何人?其能若何?』

員對曰:『姓孫名武,吳人也。』

闔閭聞說是吳人,便有喜色。員復奏曰:『此人精通韜略,有鬼神不測之機,天地包藏之妙。自著【兵法】十三篇,世人莫知其能。隱於羅浮山之東。誠得此人爲軍師,雖天下莫敵,何論楚哉?』

闔閭曰:『卿試爲寡人召之。』

員對曰:『此人不輕仕進,非尋常之比,必須以禮聘之,方才肯就。』

闔閭從之。乃取黃金十鎰,白璧一雙,使員駕駟馬,往羅浮山取聘孫武。員見武,備道吳王相慕之意。乃相隨出山,同見闔閭。闔閭降階而迎,賜坐,問以兵法。孫武將所著十三篇,次第進上。闔閭令伍員從頭朗誦一遍,每終一篇,贊不容已①。那十三篇:一曰【始計】篇,二曰【作戰】篇,三曰【謀政】篇,四曰【軍形】篇,五曰【兵勢】篇,六曰【虛實】篇,七曰【軍爭】篇,八曰【九變】篇,九曰【行軍】篇,十曰【地形】篇,十一曰【就地】篇,十二曰【火攻】篇,十三曰【用間】篇。

①已:停。

闔閭顧伍員曰:『觀此【兵法】,真通天徹地之才也。但恨寡人國小兵微,如何而可?』

孫武對曰:『臣之【兵法】,不但可施於卒伍,雖婦人女子,奉吾軍令,亦可驅而用之。』

闔閭鼓掌而笑曰:『先生之言,何迂闊②也!天下豈有婦人女子,可使其操戈習戰者?』

②迂闊:不懂世情,呆。

孫武曰:『王如以臣言爲迂,請將後宮女侍,與臣試之。令如不行,臣甘欺罔之罪。』

闔閭即召宮女三百,令孫武操演。孫武曰:『得大王寵姬二人,以爲隊長,然後號令方有所統。』

闔閭又宣寵姬二人,名曰右姬、左姬至前,謂武曰:『此寡人所愛,可充隊長乎?』

孫武曰:『可矣。然軍旅之事,先嚴號令,次行賞罰。雖小試,不可廢也。請立一人爲執法,二人爲軍吏,主傳諭之事;二人值鼓;力士數人,充爲牙將,執斧鑕刀戟,列於壇上,以壯軍容。』

闔閭許於中軍選用。孫武吩咐宮女,分爲左右二隊。右姬管轄右隊,左姬管轄左隊,各披掛持兵。示以軍法:一不許混亂行伍,二不許言語喧譁,三不許故違約束。明日五鼓,皆集教場聽操。王登台而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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