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本竹書紀年
◎莊王公元前696-682年
名佗。
元年乙酉,曲沃尚一軍,異於晉。
六年五月,葬桓王。
十五年,王陟。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所紀莊王年世,列於晉紀。
晉武公
二十二年①鄭殺其君某②。
①武公二十二年,晉侯湣十三年,魯桓公十八年,公元前六九四年。
②某,指鄭公子子亹音偉。魯桓公十七年公元前六九五年鄭大夫高渠彌殺鄭昭公,立昭公弟公子亹為君,魯桓公十八年公元前六九四年鄭人殺死公子亹,立公子子嬰為君。
【譯】晉武公二十二年,鄭人殺了他們的國君公子亹。
【案】【春秋啖趙集傳纂例】卷一引劉貺【書】引【紀年】及【釋】。
【比義】【左傳·桓公十八年】作『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
二十三年①齊襄公滅紀郱②、鄑、郚。
①武公二十三年,晉侯涽十四年,魯莊公元年,公元前六九三年。
②郱音平紀國地,在今山東臨朐東南。鄑音資,紀地,在今山東昌邑西北。郚音無紀地,在今山東安丘西南。郱、鄑、郚三地皆為紀國所有。
【譯】武公二十三年,齊襄公吞併紀國的郱、鄑、郚三地。
【案】引【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類見【齊太公世家】【正義】。
【比義】【春秋·莊公元年】作『齊師遷紀郱、鄑、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