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書紀年作者:李民,楊擇令,孫順霖,史道祥發布:一葉知秋
2020-9-9 18:13
今本竹書紀年
◎襄王公元前651-619年
名鄭。
元年庚午,晉獻公卒,立奚齊,里克殺之,及卓子,立夷吾。
二年,辛未,晉惠公元年。晉殺里克。
三年,雨金於晉。
七年,秦伯涉河伐晉。
十五年,晉惠公卒,子懷公圉立。秦穆公帥師送公子重耳,圍令狐、桑泉、臼衰,皆降於秦師。狐毛與先軫御秦,至於廬柳,乃謂秦穆公使公子縶來與師言,次於郇,盟於軍。公子重耳涉自河曲。
十六年,己酉,晉文公元年。晉殺子圉。
十七年,晉城荀。
二十年,周襄王會諸侯於河陽。
二十二年,齊師逐鄭太子齒奔城張、南鄭。
二十四年,晉文公卒。
二十五年。甲午,晉襄公驩元年。
三十年,洛絕於 。
三十一年,晉襄公卒。
三十二年。辛丑,晉靈公皋元年。
三十三年,王陟。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
【古本竹書紀年譯註】所紀襄王年世,列於晉紀。
惠公①
①獻公二十六年公元前六五一年卒,秦穆公發兵送夷吾入晉,立之為晉君。此即為晉惠公。惠公在位十四年。
晉惠公二年①,雨金②。
①嘉公二年,魯僖公十一年,周襄王三年,公元前六四九年。
②金。降落金屬。金,金屬之總稱;【說文】:『金,五色金也。』
【太平御覽·咎徵】部有『雨魚』、『雨錢』、『爾谷』、『雨水銀』諸記載,蓋皆為災異之預兆。
【譯】晉惠公二年,老天降下金雨。
【案】此系【太平御覽】卷八七引【史記】,此【史記】當指【竹書紀年】。
秦穆公十一年①取靈邱②。
①『秦穆公十一年』,原文『十一年』與上下文字皆大體字,然紀年以晉、魏紀年,其他諸侯之紀年不應並見,蓋原文『十一年』為引者參考而得。此類【存真】、【輯校】皆以小字注於大字之下,以復見【紀年】原來之統一體例。秦穆公十一年,即晉惠公二年。秦穆公,名任好,成公弟。成公在位四年卒。
②靈邱,地在今山西靈丘東。
【譯】惠公二年亦即泰穆公十一年,秦攻取靈邱。
【案】此據【古文苑】【注】卷一引王順伯【詛楚文·跋】。
六年①,秦穆公涉河伐晉②。
①惠公六年,魯僖公十五年,周襄王七年,公元前六四五年。
②涉河伐晉,在秦穆公十五年,據【史記·秦本紀】載,穆公十四年秦飢。請晉粟,晉非不與粟,且於穆公十五年乘機攻秦,穆公亦發兵與晉惠公夷吾戰於韓原今山西稷山西。【紀年】所載,當指此事。
【譯】晉惠公六年,秦穆公帥兵渡黃河計伐晉國。
【案】此條系【太平御覽】八七七卷引【史記】。
惠公見獲①。
①此條當接上。據【春秋】,『惠公見獲』在魯僖公十一年十一月音惠公之六年。
【譯】惠公被秦兵俘獲。
【案】引【史通·惑經】。
十一月①隕石②於宋③五。
①十一月,【春秋·僖公十六年】云:『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以夏正推之,此『十一月』當為晉惠公六年十一月。
②隕石,從太空墜落之石。【左傳·僖公十六年】:『隕石於宋五,隕星。』即此。
③宋,周初封國,子姓,地在今河南商丘一帶。
【譯】惠公六年十一月,在宋國墜落隕石五塊。
【案】引【史通·惑經】。
十五年①,秦穆公②帥師送公子重耳,涉自河曲③。圍令狐、桑泉、臼衰④,皆降於秦師。狐毛與先軫⑤御秦,至於廬柳⑥,乃謂秦穆公使公子⑦縶來與師言,退舍⑧,次⑨於郇⑩,盟於軍。
①十五年,據史料分析,晉惠公立十四年卒,不當有十五年。【永樂大典】本、朱謀㙔本作『十五年』,【存真】本作『十四年』,朱云:『一作五,誤也。"趙一清校本引沈氏,也認為【水經】載『惠公十五年』皆誤。案:『惠公十四年』是,【輯校】作『十五年』,蓋尊重原引。
②秦穆公,名任好。秦成公立四年卒,子七人,莫立,立其弟任好,是為秦穆公。
③河曲,地名,黃河沿陝、山兩省交界南下,至風陵渡折而東形成彎曲狀,史稱河曲。春秋時為秦、晉邊界,兩國多次交兵於此。【史記·本紀】:『五年秋,穆公自將伐晉,戰於河曲。』即此地。
④令狐,春秋晉地,在今山西臨猗西南。桑泉,晉地,在今臨猗西南臨晉鎮之東北。臼衰,晉地,在臨猗南、舊解縣治今解州鎮之西北。
⑤狐毛,狐突之子,晉大夫。先軫,文公大臣,執國政,采邑在原今河南濟源西北,故也稱原軫。
⑥廬柳,春秋晉地,在山西臨猗西北。【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師軍於廬柳。』即此。據【方輿紀要】載,臨猗縣北有廬柳城。
⑦公子縶,即秦公子子顯,此次穆公派縶入晉師告曉狐毛、先軫。
⑧退舍,三十里為一舍,兩軍相遇,一方表示退讓,後撤一定里程謂之退舍。晉求和,退兵三十里,以表聽命之意。
⑨次,臨時駐紮。軍隊行至一地,停留三宿以上為次。【左傳·莊公三年】:『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⑩郇,春秋晉地,據【一統志】,在今山西臨綺西南。
【譯】惠公十五年,秦穆公帥秦軍護送重耳入晉,自河曲渡河,圍晉之令狐、桑泉、臼衰等地;令狐,桑泉、臼衰之晉人皆降秦軍。晉之狐毛、先軫抵禦秦軍,直達廬柳;狐、先二將告訴穆公欲求和,穆公派公子縶來與晉師和談,於是晉兵後撤三十里,駐於郇地,秦、晉在軍營里訂了和談盟約。
【案】引【水經·河水注】、【水經·涑水注】。
【比義】【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作:『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國語·晉語四】作:『公子濟河,召令狐、自衰、桑泉,皆降。晉人懼,懷公奔高梁,呂甥、冀芮帥師,甲午,軍於廬柳。
文公①
①文公,名重耳,獻公之子。獻公二十二年公元前六五六年重耳出奔狄,在外逃亡十九年,歷經衛、齊、曹、宋、鄭、楚、秦諸國,公元前六三六年,秦送重耳回晉,晉人殺懷公立重耳,是為晉文公,在位九年公元前六三六年至前六二八年。
五年①周襄王②會諸侯③於河陽④。
①文公五年,周襄王二十年。魯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六三二年。
②周襄王,名姬鄭、惠王之子。
③諸侯,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據【春秋僖二十八年】載,此諸侯當指晉、齊、魯、宋、蔡、鄭、陳、莒、邾、秦諸國。
④河陽,今河南孟縣西三十五里。
【譯】文公五年,周襄王在河陽會見諸侯王。
【案】引【春秋經傳集解·後序】。
【比義】【春秋·僖公二十八年】作『是會也指溫之會,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同為一事,寫法各異,【春秋】為王諱的筆法,【左傳】為客觀敘述,【紀年】為晉史,直記其事,亦非【春秋】筆法。
文公城①荀②。
①城,築城
②荀,晉邑,【文選·北征賦】引作『郇』,地在今山西臨猗西南。
【譯】晉文公於荷地築城。
【案】引【漢書·地理志】【注】,類見【文選·北征賦】【注】。【漢書·地理志】【注】未引何年,今從【存真】,【輯校】列於文公五年後。
齊①師逐鄭太子齒②奔張城③南鄭④。
①齊,周初封國,姜姓,地在今山東淄博一帶。
②太子齒,『齒』字疑【水經·涑水注】有訛誤,當為『華』。雷學淇【義證】云:『太子齒,即鄭世子華也,「華華」、「齒齒二字形似,故誤。』可資參考。
③張城,【大典】本、朱謀㙔本作『城張』,雷學淇【考訂】作『張陽』,戴震校本、【存真】、【輯校】皆作『張城』,春秋晉邑,在今山西臨猗縣西南。王先謙校【水經·涑水經】引【潛夫論】:『河東解縣有東張城、西張城。』
④南鄭,春秋秦邑,地在今陝西漢中西南。
【譯】齊國軍隊追逐鄭太子齒華,齒華逃至張城,又逃至南鄭。
【案】引【水經·涑水注】。此條【義證】繫於文公二十四年,【存真】列於文公五年後,【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系者』。今從【存真】,姑列於此。
襄公
①襄公,名驩,文公子,魯僖公三十二年公元前六二八年,文公死,驩繼位,是為襄公,在位七年。
晉襄公六年①,洛②絕於⺡向③。
①襄公六年,魯文公五年,周襄王三十年,公元前六二二年。
②洛,水名即河南西部之洛河,在偃師楊村附近匯入伊河後稱伊洛河,到鞏縣洛口以北入黃河。【存真】本作『洛』,【輯校】誤作『河』,作『洛』字是。
③澗,地名,不詳。從【水經·洛水注】所引,當在今河南偃師西。陳逢衡【集證】卷三九云:『字書無「⺡向」字,當是「泂」字。泂音熒,衛地。否則是「向」字誤添水旁。【小雅】「作都於向」,注謂「向」在東都畿內』。從洛水下游地貌看,『⺡向』不可能是春秋衛地『泂』,亦非河南濟源南二十餘里古之向城,『⺡向』當為『向』之孽乳字,地望待考。【存真】本、王先謙校【水經注】改作『泂』,非是,【輯校】仍作『⺡向』。
【譯】晉襄公五年,洛水在⺡向斷水不流。
【案】引【水經·洛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