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作者:李民,杨择令,孙顺霖,史道祥发布:一叶知秋
2020-9-9 20:14
今本竹书纪年
◎安王公元前401-376年
名骄。
元年庚辰。
九年,晋烈公卒,子桓公立。
十年。己丑。晋桓公顷元年。
十五年,魏文侯卒。在位五十年。大风,昼昏。晋太子喜出奔。
十六年,乙未,魏武侯击元年。封公子缓。
二十一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
二十三年,于越迁于吴。
二十六年,王陟。魏城洛阳及安邑、王垣。七月,于越太子诸咎弑其君翳。十月,越人杀诸咎越滑,吴人立孚错枝为君。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所纪安王年世,列于晋纪及魏纪。
烈公
十六年①,齐康公五年田侯午②生。
①烈公十六年,赵烈侯九年,韩景侯九年,魏文侯四十六年,周安王二年,公元前四〇〇年。
②田侯午,齐太公和之子,和死,午立为君,后称午为齐田桓公。
《译》烈公十六年,齐康公五年田候午出生。
《案》引《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十九年①,魏文侯②五十年卒。
①烈公十九年,赵烈侯十二年,韩烈侯三年,魏文侯四十九年,周安王五年,公元前三九七年。《辑校》补作[十五年],《订补》列于烈公十九年,今从《订补》改。
②魏文侯,名都,魏桓子之孙。
《译》烈公十五年,魏文侯十五年死。
二十二年①,秦敬公②十二年卒,乃立惠公③。
①烈公二十二年,赵烈侯十五年,韩烈侯六年,魏武侯二年,周安王八年,公元前三九四年。《存真》本作“魏武侯三年”即晋烈公十八年,因《存真》本自晋烈公十五年以后,即以魏武侯元年纪年,故如此处理。《订补》以为此条当在烈公二十二年,今从《订补》。
②秦敬公,《史记·秦本纪》简公后为惠公,中间无敬公,《秦本纪》、《索隐》引《纪年》则有之:“简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
③惠公,据《史记·秦本纪》乃为简公之子,据《纪年》则为敬公之子,简公之孙。
《译》烈公二十二年,秦敬公十二卒,就立惠公为君。
《案》引《史记·秦本纪》《索隐》。
二十二年①,国大风,昼昏,自旦至中②,明年,太子喜出奔③。
①烈公二十二年,赵烈侯十五年,韩烈侯六年,魏武侯二年,周安王八年,公元前三九四年。
②中,日中。古人担日出时称旦,太阳正中时分称日中。
③出奔,逃亡他国或异族政治避难。
《译》烈公二十二年,晋国刮了一场大风,从清晨一直到日中,天空一片昏暗。第二年,烈公的太子喜出逃。
《案》《太平御览》八十九卷引《史记》,今《史记》无此文,当出《纪年》。
以上为晋纪,从殇叔四年至烈公二十七年公元前七八一年至前三八九年,共三九三年。
王国维《辑校》案:“《御览》引晋烈公二十二年,知《纪年》用晋纪元讫于烈公之卒。《史记》《索隐》引魏武侯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而无七年以前年数,知《纪年》以魏纪元自武侯八年后始矣。”范祥雍《订补》案:“魏国纪元,朱右曾《存真》始于武侯元年,雷学淇《义证》同。案杜预《左传后序》云:“晋国灭,独记魏事,’未明言魏纪元始于何君。以《史记》《索隐》所引证之,则始自武侯,可以无疑。但‘元年与“八年殊难强断,未知熟是。”王国维《辑校》是从《纪年》简文出发推知的,近是。今姑依《辑校》,认定《纪年》魏纪元始于魏武侯八年公元前三八八年。方诗铭《辑证》云:“《纪年》魏纪应从魏文侯四十三年开始,当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晋烈公上年,即《资冶通鉴》之第一年,旧时所谓战国之始。”案:方之意见多从“三家分晋,仍述魏事”《晋书、束皙传》,“晋国灭,独记魏事”《春秋经传集解·后序》诸史籍记述出发,未必合于实际。
武侯
武侯①十一年②,宋悼公③十八年卒。
①武侯,文侯之子,名子击,文侯五十年卒,子击立,是为魏武侯,在位二十六年。
②武侯十一年,韩文侯二年,赵敬侯二年,晋桓公四年,周安王十七年,公元前385年。此条,《存真》、《辑校》皆列于魏武侯十一年,今据之。
③宋悼公,名购由,宋昭公之子,昭公四十七年卒,购由立,是为悼公,在位八年。
《译》武侯十一年,宋悼公十八年卒。
《案》《史记·宋世家》载;“悼公八年卒。”《索隐》云:“纪年为十八年。”《存真》、《辑校》据此补。
武侯十四年①,城洛阳②及安邑③、王垣④。
①武侯十四年,韩文侯五年,赵敬侯五年,晋桓公七年,周安王二十年,公元前382年。《辑校》作“武侯十一年”,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魏世家》《索隐》作十四年,据改。
②洛阳,“洛”同“雒”“洛阳”,当为“洛阴”之误。《史记·魏世家》、《六国年表集解》引徐广语作“雒阴”,《六国年表》作“洛阴”《魏世家》《正义》引《括地志》云:“雒阴在同州西,”同州,今陕西大荔。
③安邑,战国魏地,在今山西夏县西北。
④王垣,战国魏地,在今山西垣曲东南。
《案》引《史记·魏世家》《索隐》
《译》武侯十四年,在洛阳洛阴及安邑、王垣筑城。
十七年①,于粤子②翳③三十三年迁于吴④。
①武侯十七年,韩文侯八年,赵敬侯八年,晋桓公十年,周安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79年。《订补》认为“当在武侯十八年”。
②于粤子,即越王此指翳。越,《纪年》多称“于粤”或“粤”,越王多称“于粤子”,子,爵位,此时越已僭称王,《纪年》作者受《春秋》笔法影响、也称越王为“于粤子”。于粤,《史记·越世家》《正义》引作“于越”。
③翳音亦,越王朱勾之子,朱勾卒,立子翳为君。《淮南子·原道》云:“越王翳逃山穴,越人薰而出之,遂不得已。”高诱注:“翳,越太子也,贤不欲为王,逃于山穴之中,越人以火薰而出之,故越遂不得已。”《庄子·让王》作“子搜”:“越人三弑其君,子搜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越人薰之以艾,乘以王舆。”子搜,即翳。
④迁于吴,吴,古地名,在今江苏苏州,原为吴国国都,后为越地。越原都会稽,翳始迁都于吴。
《案》引《史记·魏世家》《索隐》。
《译》武侯十七年,于粤子翳三十三年迁都于吴。
十八年①,齐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②。
①武侯十八年,韩文侯九年,赵敬侯九年,晋桓公十一年,周安王二十四年,公元前378年。
①田侯剡 tǎn音坦,田齐太公和之子,名剡。《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云:“姜齐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刻立;后十年。齐田午弑其君及孺子喜而为公。”参照《田敬仲世家》所载,剡和午皆为齐太公和之子,太公和死齐康公二十二年,魏武侯十八年,子剡立为君,在位九年,为午所杀。《史记·原敬仲世家》所载:“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为齐侯,列于周室,纪元年。齐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太公和与桓公午之间无田侯剡君次,与《纪年》所载异。
《案》《史记·田敬仲世家》《索隐》。
《译》武候十八年,齐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为君。
二十年①,于粤子翳三十六年七月,粤大子诸咎②弑其君翳。十月,粤杀诸咎,粤滑吴③人立孚错枝④为君。
①武侯二十年,韩哀侯元年,赵敬侯十一年,晋桓公十三年,周安王二十六年,公元前376年。
②诸咎,翳之子。
③滑吴,当为地名。《订补》案:“滑吴,当是地名。《左传·宣公八年》:‘楚子及滑汭,盟吴越而还。’是滑,邻吴越,疑即此地,其时为越所有。吴即王翳迁吴之地。言‘粤滑吴人立孚错枝者,明非为全越所共戴立’,故下云:‘于粤大夫寺区定粤乱,立无余之。’”
④孚错枝,中华标点本《史记》《索隐》作“立子错枝”,日龙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同标点本,孚错枝,当为句践后裔,王族公子。
《案》引《史记·越世家》《索隐》,类见《路史·后纪》卷十三【注】引。
《译》武侯二十年翳三十六年七月,粤太子诸咎杀了粤国的国君翳。到了十月,粤越人黑杀了诸咎,粤国之滑吴地方的人立了孚错枝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