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11 19:36
一一
《纪年》: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穆天子传》注
《左传·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也。”正义:“马融曰:‘祗宫,圻内游观之宫也。’”
一二
《纪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晋书·束皙传》
《尚书·吕刑》:“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伪孔传》:“言吕侯见命为卿时,穆王以享国百年耄乱荒忽。”《论衡·气寿》:“周穆王享国百年。”束皙隐括《纪年》之语,以驳传统所谓穆王寿百岁之说。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一云:“传云自武王至穆王享国百年,谓武王在位十七年,成王三十七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十九年,至穆王元年,共享国百年也。”《存真》同。此据今本《纪年》为说,除昭王十九年外,其余年数未见征引,是否可信,今不敢必。
一三
《纪年》曰:穆王所居郑宫、春宫。《太平御览》卷一七三居处部
郑宫、春宫。见《纪年》,穆王所居室。《初学纪》卷二四居处部
一四
《纪年》曰: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穆天子传》注
郭璞曰:《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史记·秦本纪》集解
《纪年》曰:北唐之君来见,骊马是生绿耳。《尔雅·释畜》正义
《存真》作“献一骊马”。《辑校》“骊马”作“骝马”,盖据明刻本《穆天子传》,现从洪颐烜校本。《尔雅正义》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逸周书·王会》:“北唐以闾。”孔晁注:“北唐,戎之在西北者。”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卷七云:“案《穆天子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献一骊马是生𫘧耳。’即此戎也。”
一五
《竹书》亦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山海经·大荒北经》注
《纪年》曰:穆王北征,行积羽千里。《穆天子传》注
《竹书》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行千里。《文选·江赋》注
《存真》云:“《大荒北经》云:‘有大泽,方千里,群鸟所解。’《穆天子传》云:‘北至广厚之野,飞鸟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鸟兽绝群,载羽百车。’即谓此也。”
一六
“天子北征于犬戎”。《纪年》又曰:取其五王以东。《穆天子传》注
《穆天子传》:“天子北征于犬戎。”注:“《纪年》又曰:取其五王以东。”《存真》作“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云:“《后汉书·西羌传》亦引此,而云‘遂迁戎于太原’,疑亦《竹书》本文,而注不详,未敢羼入。”《辑校》亦云:“《后汉书·西羌传》:‘王乃西征犬戎,获其五王,遂迁戎于太原。’考《西羌传》前后文皆用《纪年》,此亦当隐括《纪年》语。”作“‘西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王遂迁戎于太原’”。
一七
《纪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憩。《艺文类聚》卷九一鸟部
《竹书》曰:穆王西征,至于青鸟所解。《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解。《太平御览》卷九二七羽族部
《存真》云:“《西山经》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青鸟主为西王母取食者,别自栖息于此山也。’《艺文类聚》引郭璞赞曰:‘山名三危,三鸟所憩。往来崑仑,王母是隶。穆王西征,旋轸斯地。’”是《纪年》原文当作“憩”。
一八
《纪年》:穆王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其年来见,宾于昭宫。《穆天子传》注
《纪年》曰:穆王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𧮹人。”《穆天子传》注
《竹书》:穆王五十七年,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列子·周穆王》释文
郭璞曰:《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于昆仑丘,遂见西王母。《史记·秦本纪》集解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王母止之。《艺文类聚》卷七山部
《纪年》曰:穆王十七年,西征,至于昆仑丘,见西王母,乃宴。《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二昆仑山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太平御览》卷三八地部
《辑校》云:“《山海经》注引作‘穆王五十七年’,然《穆传》注引作‘其年来见’。其年即承上文‘十七年’,则《山海经》注所引,衍一‘五’字。”《订补》亦云:“《列子·周穆王篇》释文引作‘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可证《山海经》注‘五’字之讹。”是。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所收日本古钞正义:“《穆天子传》曰:……穆王西征,至于昆仑之丘,见西王母。其年王母来见,宾于昭宫。”《赵世家》实为郭注引《纪年》文,可补今本之脱。《史记·秦本纪》集解所引,日本庆长活字本、朝鲜刊本,“见”上有“遂”字《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五页一一,据补。《辑校》误《秦本纪》为《周本纪》,《订补》未指出。《白氏六帖事类集》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存真》、《辑校》据诸所引文,析并为两条,其一作“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𧮹人。’”其一作“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二云:“‘王见’至‘人’,此魏史附纪所闻之词也。《穆天子传》不载其事,盖竹简薶沈,韦编希落,非完籍矣。‘丁未,天子饮于温山’,下有‘考鸟’二字,郭注引此传文谓疑说此鸟,脱落不可知也。愚案:‘
’字本或作‘𧮹’,字书无此字。《尔雅·释训》曰:‘甹夆,掣曳也。’司马相如《上林赋》曰:‘适足以甹君自损。’晋灼注曰:‘甹,古贬字。’然则
或是
,即古砭字,谓以喙刺人如针石也,否则即掣曳之矣。盖王见西王母,犹欲西征,故西王母止之曰:‘有鸟
人’,而王始由西而北也。”《存真》云:“字书无‘𧮹’字,疑‘𢖊’之讹。《说文》:‘𢖊,使也。’通作‘甹’。《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
一九
留昆国见《纪年》。《穆天子传》注
《存真》列于穆王,作“‘留昆氏来宾’”。《辑校》作“留昆”,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穆天子传》:“留昆归玉百枚。”注即引《纪年》以释“留昆”,郭璞往往以《纪年》证《穆传》,此所述自当为一事。今本《纪年》作“十五年春正月,留昆氏来宾”。《存真》据此。现姑次于穆王西征之后。
二〇
《纪年》曰:穆王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广韵》卷一,二十二元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楚,大起九师,至于九江,比鼋鼍为梁。《艺文类聚》卷九水部
《纪年》曰:周穆王七年,大起师,东至于九江,架鼋鼍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七三地部
《纪年》曰: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纡,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比鼋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三〇五征伐部
北龟为梁。《纪年》。《北堂书钞》卷一六帝王部
《纪年》云:周穆王伐大越,起九师,东至九江,驾鼋鼍以为梁也。《北堂书钞》卷一一四武功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东至于九江,比鼋鼍以为梁。《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征伐,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江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纣,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恨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荆,东至九江,比鼋鼍为梁而渡。《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三桥
《纪年》:周穆王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事类赋》注卷六江
《书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也。《太平御览》卷九三二鳞介部
《汲冢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王起六师,至于九江,伐楚。《通鉴外纪》卷三
《事类赋》注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诸书所引,年次或作“七年”、“十七年”、“三十七年”、“四十七年”,地名或作“越”、“楚”、“荆”、“纡”。除其间有讹舛外,如《辑校》所引《御览》卷三〇五之“伐纣”,据鲍刻本、影宋本“纣”作“纡”,以此证《文选·恨赋》注所引“纣”亦当为“纡”字之误。然“越”、“楚”、“纡”之间,决无致误之理,其歧异当为所据本释文之异。《存真》云:“‘纡’当作‘纾’,形近而讹,‘纾’、‘舒’通用。《周礼·士师》释文:‘纾’本亦作‘舒’。《诗》‘彼交匪纾’,《荀子·劝学篇》作‘匪交匪舒’。”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卷二〇云:“《史记·齐世家》:‘常执简公于徐州’,索隐:‘徐字从人。’《说文》作‘䣄’,音舒。《战国策》:‘楚威王战胜于徐州。’高诱注‘徐州或作舒州,是时属齐。’案舒、徐、䣄古字通。”是穆王之伐纡当即伐徐。
《史记秦本纪》:“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骅骝、𫘧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赵世家》:“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则《纪年》所记穆王之伐徐,或即攻徐偃王事。
《楚辞·离骚》:“麾蛟龙使梁津兮。”王逸注:“似周穆王之越海,比鼍鼋以为梁也。”王氏汉人,生当《纪年》出土之前,必源于他书。《书钞》引作“伐大越”者,或为王注所云“越海”之误。
意者穆王南征似有一大段故事,如架鼋鼍以为梁,君子为鹤,小人为飞鸮见下,以及《左传·昭公四年》之“穆有涂山之会”。涂山,杜注在寿春东北。此种种有关南征之传说,当与《穆天子传》所记西征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