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12 00:31
七一
《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八年,惠成王以韩师败诸侯师于襄陵。齐侯使楚景舍来求成。公会齐、宋之围。《水经·淮水注》
永乐大典本、朱谋㙔本有“公会齐、宋之围”六字,全祖望、赵一清校本亦有,戴震校本删,云:“原本及《竹书》皆无此语。”所谓“原本”即大典本,则固有此语,所据实仅今本《纪年》。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三零亦删。《存真》、《辑校》改“公”为“王”。
《战国策楚策一》:“邯郸之难,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赵。邯郸拔,楚取睢濊之间。”即此景舍。
七二
《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九年,晋取玄武、濩泽。《水经·沁水注》
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零谓“玄武”为“泫氏”之误,“盖‘泫’以脱去水旁而为‘玄’,‘武’与‘氏’又以形近相似而误”。杨守敬《水经注疏》卷九改“玄武”为“泫氏”。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六亦作“泫氏”。《集证》、《考订》以“梁惠王九年,晋取泫氏”见前,脱去“十”字,与此为一事。
七三
《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二十年,齐筑防以为长城。《水经·汶水注》
《竹书纪年》云:梁惠王二十年,齐闵王筑防以为长城。《史记·苏秦列传》正义
正义所引“齐闵王”距此甚远,当误。惠成王二十年当齐威王七年,“闵”疑为“威”字之误,或“闵王”二字衍。
七四
臣瓒曰:《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固、子南劲。《纪年》: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汉书·武帝纪》注
《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劲。《纪年》: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水经·汝水注》
瓒曰:《汲冢古文》谓: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其后有子南劲。《纪年》: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史记·周本纪》集解
《史记·周本纪》集解引文,诸本皆脱“纪年劲”三字,据日本高山寺藏古写本补见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页八四。《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盖从今本《纪年》,作“卫将军文子为子南弥牟,后有子南劲朝于魏。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辑校》析为二条,前条作“子南弥牟”;后条作“子南劲朝于魏,后惠成王如卫,命子南为侯”。附于“无年世可系者”。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则分列为三条,一见卷五晋出公六年“卫子南弥牟”,云:“考《左传》是年弥牟立悼公,《史记》索隐引《纪年》亦有悼公立四年卒于越之文,或‘弥牟’下更有‘立悼公’三字,俟考。”一见同卷晋烈公二十年“卫子南劲朝于魏”。一见卷六魏惠成王二十一年“王如卫,命子南为侯”。诸书所引前为《汲冢古文》,后为《纪年》,析为二条是,然前条系约举之辞,今姑从《存真》合为一条,同系于惠成王二十年。
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五零云:“案《大戴礼》有卫将军文子篇,卢辩曰:‘文子,卫卿也。《世本》曰︰卫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左传》以为弥牟也。’案鲁哀公二十五年《传》称‘公孙弥牟’,又有‘夺南氏邑’之语,杜注谓南氏,子南之子公孙弥牟也。又弥牟字子之,亦见哀二十五年《传》,杜注云:‘子之,公孙弥牟文子也。’又哀二十六年《传》:‘卫悼公立,南氏相之。’即弥牟。然则子南其氏,弥牟其名,子之其字,将军文子则其职与谥也。”
《韩非子·说疑》有“卫子南劲”,与齐田恒、宋子罕、楚白公、燕子之等并列,称为“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谋上”,当即其人。所谓“援外以挠内”,与《纪年》所云朝魏、惠成王命之为侯合。田恒、白公、子之皆属由奴隶制转化为封建期间的变革人物,见郭沫若同志《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奴隶制时代》页八至一零。子南劲在卫国所为当亦与之相同。
七五
《竹书纪年》曰:魏殷臣、赵公孙裒伐燕,还,取夏屋,城曲逆。《水经·滱水注》
《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云:“未详何年。”《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八系于惠成王二十三年,云:“此显王二十一年,赵肃侯二年也。自惠王二十年归赵邯郸,与之修睦,故此年会于阴晋诗铭案:指惠成王二十三年,与谋伐燕。必燕或侵轶中山,故魏约赵师共伐之也。”语多悬揣,系年亦本今本《纪年》。现姑从《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
七六
《竹书纪年》:壬寅,孙何侵楚,入三户郛。《水经·丹水注》
《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年,云:“未详何年。”《辑校》附于“无年可系者”。今本作“周显王二十二年壬寅”云云,盖以其年干支为壬寅。洪颐烜《校正竹书纪年》卷下云:“《丹水注》引此本无年,壬寅是纪日,非纪年也。”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六云:“显王元年为癸丑,则是年为甲戌,非壬寅也。韩怡谓壬寅日也,上无时月,简有脱落,亦非。余案‘壬寅’当是‘王命’二字之讹,王指惠成王,孙何盖魏将也。”时尚无以干支纪年者,壬寅当指日,如前之“六年四月甲寅徙邦于大梁”,洪颐烜、韩怡说是。现姑从《存真》列此。
七七
按《纪年》:粤子无颛薨,后十年,楚伐徐州。《史记·越世家》索隐
《存真》、《辑校》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应为二十五年。
七八
《竹书纪年》曰:魏章率师及郑师伐楚,取上蔡。《水经·汝水注》
《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详何年事。”《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列此。《史记·魏世家》:“哀王九年,与秦王会临晋,张仪、魏章皆归于魏。”索隐:“章为魏将,后又相秦。”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八云:“魏章魏公族,后仕秦为庶长,击楚于丹阳,卒归于魏而卒,详见《秦本纪》及《六国年表》。”当即此魏章。
七九
《竹书纪年》曰:孙何取㶏阳。《水经·颍水注》
《存真》列于惠成王二十四年,云:“此未详何年事。”《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列此。
八〇
《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二十五年,绛中地,西绝于汾。《水经·汾水注》
永乐大典本、朱谋㙔本皆作“梁武王”,朱笺云:“当作梁惠成王。”赵一清校本改,戴震校本仍作“梁武王”。杨守敬《水经注疏》卷六云:“戴仍作‘武王’,当是刊板之误。按梁有惠成王而无武王,今本《竹书》系此于周显王二十三年,适当惠成王二十五年。孔刻戴本作惠成王。”